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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知识竞赛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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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

1.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C)。(第五条)

A.当事人书面约定

B.当事人口头约定

C.法律规定

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B)。

(第六条)

A.报告

B.登记

C.交付

3.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C)。(第六条)

A.报告

B.登记

C.交付

4.国家对不动产实行(B)制度。(第十条)

A. 分类登记

B. 统一登记

C. 集中登记

5.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B)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第十一条)

A. 法律规定

B. 不同登记事项

C. 登记部门的要求

6.下列选项中属于登记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的是(C)。(第十二条)

A. 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B. 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C. 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7.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B)。(第十三条)

A.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B.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C.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8.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B)时发生效力。(第十四条)

A. 不动产所有权证书

B. 不动产登记簿

C. 不动产使用权证书

9.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C)生效。(第十五条)

A. 不动产物权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

B. 不动产物权记载于不动产所有权证书时

C. 合同成立时

10.不动产登记簿由(B)管理。(第十六条)

A. 不动产所有人

B. 登记机构

C. 公安机关

11.(B)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第十七条)

A. 不动产登记簿

B. 不动产权属证书

C. 不动产的购买凭证

12.下列关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说法中错误的是(D)。(第十七条)

A.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B.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C.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

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D.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

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准

13.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C)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第十九条)

A.五日

B.十日

C.十五日

14.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B)。(第十九条)

A.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 申请更正登记

C. 申请异议登记

15.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B)。

(第十九条)

A. 强制更正

B. 申请异议登记

C.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C)。(第二十条)

A. 统一登记

B. 集中登记

C. 预告登记

17.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C)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第二十条)

A.一个月

B.两个月

C.三个月

18.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C)。

(第二十一条)

A. 刑事责任

B. 保证责任

C. 赔偿责任

19.不动产登记费按(D)收取。(第二十二条)

A. 不动产的面积

B. 不动产的体积

C. 不动产价款的比例

D. 不动产的件数

20.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C)。(第二十四条)

A. 权利人

B. 利害关系人

C. 善意第三人

21.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B)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第二十七条)

A. 债权人

B. 出让人

C. 第三人

22.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C)。

(第三十三条)

A. 返还原物

B. 赔偿损失

C. 确认权利

23.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A)。(第三十四条)

A. 返还原物

B. 赔偿损失

C. 确认权利

24.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A)。

(第四十三条)

A. 建设用地

B. 工业用地

C. 商业用地

25.国有财产由(C)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第四十五条)

A. 国资委

B. 发改委

C. 国务院

26.业主对建筑物内的(C)享有所有权。(第七十条)

A. 电梯

B. 过道

C. 住宅

D. 楼梯

27.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以上的业主同意。(B)(第七十六条)

A. 二分之一、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二、三分之二

C. 四分之三、四分之三

28.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以上的业主同意。(A)(第七十六条)

A. 二分之一、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二、三分之二

C. 四分之三、四分之三

29.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C)同意。(第七十七条)

A.业主大会

B.业主委员会

C.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30.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C)予以撤销。(第七十八条)

A.当地居委会

B.当地派出所

C.人民法院

31.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B)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十七条)

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二

C. 四分之三

32.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C)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第一百零三条)

A.合作

B.朋友

C.家庭

33.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C)确定。(第一百零四条)

A. 合同约定

B. 法律规定

C. 出资额

34.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C)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一百一十三条)

A. 一个月

B. 三个月

C. 六个月

35.天然孳息,由()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取得。(B)(第一百一十六条)

A.所有权人、所有权人

B.所有权人、用益物权人

C.用益物权人、用益物权人

36.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B)取得。(第一百一十六条)

A. 法律规定

B. 交易习惯

C. 合同规定

37.(C)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第一百二十条)

A. 债务人

B. 第三人

C. 所有权人

38.耕地的承包期为(A)。(第一百二十六条)

A.三十年

B.五十年

C.七十年

39.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B)批准可以延长。

(第一百二十六条)

A. 当地人民政府

B. 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C. 村民委员会

40.土地承包经营权自(B)设立。(第一百二十七条)

A. 承包人缴纳土地承包金时

B.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

C.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签订时

41.( B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一百二十七条)

A.省

B.县

C.乡

42.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B)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第一百二十八条)

A. 农村土地管理法

B. 农村土地承包法

C. 农村土地管理法

43.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B)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第一百二十九条)

A.省

B.县

C.乡

44.严格限制以(C)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一百三十七条)

A. 出让

B. 出租

C. 划拨

45.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B)。

(第一百三十九条)

A. 建设用地所有权登记

B. 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C. 建设用地处分权登记

46.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B)。(第一百三十九条)

A. 建设用地所有权证书

B.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C. 建设用地处分权证书

47.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B)。(第一百四十五条)

A. 异议登记

B. 变更登记

C. 统一登记

48.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C)。

(第一百五十条)

A. 异议登记

B. 变更登记

C. 注销登记

49.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B)等法律规定办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A. 土地承包法

B. 土地管理法

C. 土地经营法

50.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臵的,(C)优先受偿。(第二百三十九条)

A. 抵押权人

B. 质押权人

C. 留臵权人

51.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C)。(第二百四十二条)

A. 刑事责任

B. 行政责任

C. 赔偿责任

52.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C)。

(第二百四十五条)

A. 损害赔偿

B. 排除妨害

C. 返还原物

53.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B)。(第二百四十五条)

A. 返还原物

B. 损害赔偿

C. 排除妨害

54.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A)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第二百四十五条)

A. 一年内

B. 两年内

C. 三年内

5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C)起施行。(第二百四十七条)

A. 2007年3月16日

B. 2007年7月1日

C. 2007年10月1日

二、多选题

1.制定物权法的目的(ABCDE)。(第一条)

A. 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B. 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C. 明确物的归属

D. 发挥物的效用

E. 保护权利人的物权

2.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ABD)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第三条)

A. 鼓励

B. 支持

C. 限制

D. 引导

3.(ABCD)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

A.国家

B.集体

C.私人

D.其他权利人

4.物权的取得和行使(ABCD)。(第七条)

A.应当遵守法律

B.应当尊重社会公德

C.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D.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5.不动产物权的(ABCD),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第九条)

A. 设立

B. 变更

C. 转让

D. 消灭

6.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ABDE)。(第十二条)

A.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B.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C.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D.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7.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ABD)。(第十三条)

A. 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B. 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C. 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D. 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8.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BD)。

(第三十五条)

A. 返还原物

B. 排除妨害

C. 确认权利

D. 消除危险

9.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ABCD)。

(第三十六条)

A. 修理

B. 重作

C. 更换

D. 恢复原状

10.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AD)。(第三十七条)

A.请求损害赔偿

B.请求返还原物

C.请求确认权利

D.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11.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ABCD)。(第四十二条)

A. 集体所有的土地

B. 单位的房屋

C. 个人的房屋

D. 其他不动产

12.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ABCD)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第四十二条)

A. 土地补偿费

B. 安臵补助费

C.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

D. 青苗的补偿费

13.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ABCD)(第五十八条)

A. 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B. 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C. 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D. 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14.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ABCDE)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第五十九条)

A. 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B. 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C. 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D. 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E. 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15.私人对其(ABCDE)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第六十四条)

A. 合法的收入

B. 房屋

C. 生活用品

D. 生产工具

E. 原材料

16.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ABC)。(第六十七条)

A. 有限责任公司

B. 股份有限公司

C. 其他企业

17.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ABCD)的权利。(第七十一条)

A. 占有

B. 使用

C. 收益

D. 处分

18.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ABC)等方式约定。(第七十四条)

A. 出售

B. 附赠

19.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ABC)。(第八十九条)

A. 通风

B. 采光

C. 日照

20.不动产权利人的下列(ABCD)行为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一条)

A. 挖掘土地

B. 建造建筑物

C. 铺设管线

D. 安装设备

21.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ABC)的权利。(第一百一十七条)

A. 占有

B. 使用

C. 收益

D. 处分

22.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单位、个人依法可以(ABC)。(第一百一十八条)

A. 占有

B. 使用

C. 收益

D. 处分

23.依法取得的(ABCD)受法律保护。(第一百二十三条)

A. 探矿权

B. 采矿权

C. 取水权

D. 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24.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ABC)等方式流转。(第一百二十八条)

B. 互换

C. 转让

25.(ABCDE)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第一百三十七条)

A. 工业

B. 商业

C. 旅游

D. 娱乐

E. 商品住宅

26.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ACDE)。

(第一百三十八条)

A. 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B. 当事人的资产证明

C. 土地界址、面积等

D.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E. 土地用途

27.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BD)支付出让金等费用。

(第一百四十一条)

A.口头约定

B.法律规定

C.交易习惯

D.合同约定

28.建设用地使用权(ABCDE)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第一百四十四条)

A. 转让

B. 互换

C. 出资

D. 赠与

E. 抵押

29.地役权合同条款包括(ABCDEF)。(第一百五十七条)

A.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B. 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臵

C. 利用目的和方法

D. 利用期限

E. 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F. 解决争议的方法

30.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BD)。(第二百四十五条)

A.返还原物

B.排除妨害

C.损害赔偿

D.消除危险

三、判断题

1.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物权法》。(对)

(第二条)

2.物权法所称物,只包括不动产和动产。(错)(第二条)

3.《物权法》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错)(第二条)

4.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对)(第三条)

5.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必须登记。(错)(第九条)

6.不动产登记,由所有者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错)(第十条)

7.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对)(第十二条)8.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未办理物权登记的,合同不成立。(错)(第十五条)

9.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对)(第十六条)

10.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对)(第十八条)11.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第二十一条)12.所有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错)

(第二十三条)13.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对)(第二十五条)14.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对)(第二十六条)15.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对)(第三十条)16.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对)(第四十一条)17.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对)(第四十二条)1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对)(第四十二条)19.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对)(第四十五条)20.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对)(第六十四条)21.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私人的继承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对)(第六十四条)

22.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保护。(对)(第六十五条)

23.私人的所有财产都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错)(第六十六条)24.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对)(第六十七条)25.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对)(第六十七条)26.企业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第六十八条)27.社会团体依法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受法律保护。

28.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对)(第七十一条)29.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放弃权利则不必履行义务。(错)(第七十二条)30.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对)(第七十二条)31.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对)(第七十四条)32.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对)(第七十五条)33.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对)(第七十八条)34.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无权更换。(错)(第八十一条)35.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第八十六条)36.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对)(第八十六条)37.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对)(第八十七条)

38.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对)(第一百零九条)

39.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规定。(对)(第一百二十条)40.土地流转的期限可以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错)

(第一百二十八条)

41.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对)(第一百三十条)

42.承包期内发包人可以收回承包地。(错)(第一百三十一条)

43.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对)(第一百三十六条)44.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45.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对)(第一百三十九条)

46.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对)(第一百四十六条)47.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对)(第一百四十九条)48.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对)(第一百五十六条)

49.地役权可以单独转让。(错)(第一百六十四条)

50.地役权可以单独抵押。(错)(第一百六十五条)

四、简答题

1.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何种经济制度?(第三条)答: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2.不动产登记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如何确定?(第二十二条)答: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3.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何时发生效力?(第二十九条)答: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4.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第三十二条)答: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

5.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第三十九条)答: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6.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谁的需要?(第七十四条)答:业主

7.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如何确定?(第八十条)答: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8.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第八十三条)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什么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四条)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10.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哪两类?(第九十三条)答: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1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何种经营体制?(第一百二十四条)答: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12.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何种经营制度?(第一百二十四条)答: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13.草地的承包期为多少年?(第一百二十六条)答:三十年至五十年

14.林地的承包期为多少年?(第一百二十六条)答: 三十年至七十年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那一项法律?(第一百七十八条)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物权法习题及参考答案

物权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物权是()。A.请求权B抗辩权C支配权D对人权 答案: C 2、不能作为物权客体的是()。A煤气B行为C,水杯D 电视 答案:B 3、下列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范围的是()。A典权B抵押权C留置权D质权 答案:A4下列权利中,属于自物权范围的是()。A地役权B地上权C质权D 所有权 答案:D5如果对他物权进行分类,可将他物权区分为()。A有权与准物权B 主物权与从物权C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D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答案:C6下列权利中,属于主物权的是()。A地上权B抵押权C质权D留置权 答案:A7下列权利中,不属于物权的是()。A抵押权B地役权C所有权D商标权 答案:D8 (B)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A用益物权B所有权C担保物权D准物权 答案:B 9、下列对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物权是绝对权B.物权是对世权 C.物权是对人权C.物权是支配权。 答案:

C 10、下列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为()。 A.电子; B.电力; C.xx; D.人身 答案: B 11、公司破产,其拖欠的债务有: 工人的工资,设有抵押的银行债权,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对于破产财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工资 B、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银行债权 C、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 D、甲公司的财产应当不分先后时偿还工资和银行债权 答案: A 12、甲有祖传珍贵玉器一件,乙丙均欲购买之。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5万元价格出售之,双方约定,次日交货付款。丙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甲处,欲以6万元价格购买之。甲欣然应允,并即交货付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与丙之买卖合同无效

《物权法》期末考试重点整理

物权法期末重点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特征1、直接支配性。(绝对性)“直接”:物权人无须他人意思或行为介入即可实现支配。 2、享受利益性。包括享受物的用益价值或交换价值。 3、排他性。(对世性) 一物一权原则即物权标的物特定原则. 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含义:一个物权的标的物应以一物为原则,一物之上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一物之上不能设立两个以上内容相冲突的物权。 一物一权原则的内容1、物权的客体为独立的、特定的物。物的一部分或物的构成部分,不成为物权的客体。2、一个所有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物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3、同一物之上可以并存数个不得相互矛盾的物权所有权与其他物权可以同时并存;同一物之上可以设定数个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可与担保物权同时并存 物权的客体——物 物权法: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人对物的支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物权法的调整对象:物权关系。是人对于物的支配关系。是人基于对于物的支配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人对于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 特点:私法、财产法、强行法、固有法。作用:确定物的归属,定分止争;促进对物有效利用。保障交易的安全。 物权的效力:①优先效力:同一个物上有多数物权存在或该物亦为债权给付标的物时,先成立物权有优先后成立物权的效力,物权有优先债权的效力,基于物权的直接支配性而发生 物权之间的效力:①一般原则:先成立的物权的效力要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例外情况:限制物权的效力优先于所有权。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 ②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例外情况:买卖不破租赁物上请求权: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到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物上请求权,亦称物权请求权。是基于物权产生的请求权。物权法为保护物权而特别设定。 种类1、理论上:返还请求权:对于无权占有或侵夺其物权客体者,可请求返还。 妨害除去请求权:对于占有侵夺或占有扣留之外的其他妨害物权情形,物权人得请求妨害人排除。 妨害的形态:对物的实体的侵害;可量物的侵入;不可量物的侵害;无权使用他人之物;妨碍所有权的行使;土地登记的错误、遗漏或不实。等等 妨害防止请求权:对于物权有妨害之虞者,得请求消除该危险 与债权请求权的不同:1、不同的功能和目的。 物:排除物权受侵害的事实或可能,恢复或者保障物权的圆满状态。债:弥补受害人已经遭受的损害。 2、过错要件上的不同物:采取的是严格责任,不以过错为要件。债:原则上要求加害人具有过错。 3、后果举证上的不同。物:并不要求证明实际损害的存在。债:必须证明已经遭受了损害。 4、时效适用上的不同。 物权的类型: 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是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又称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只能依法律规定设立,不允许依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创设。 物权法定原则的内容:1、物权以民法或其他法律所规定者为限。2、物权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创设。不得创设民法或其他法律所不承认的新的物权类型,即“类型强制”。不得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悖的内容,即“类型固定” 物权的学理分类:自物权与他物权、所有权与定限物权、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与权利物权、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登记物权与不登记物权 我国物权法的分类 所有权: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业主的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与答案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一、单选题 1.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 ) 。 A. 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D准物权 2.相邻关系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 务关系,因此,相邻关系的客体是 ( ) 。 A.不动产 B.对不动产所有的权利 C.对不动产所负的义务 D.不动产权利人行使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过程中所体现的权益 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有关共有关系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是() 。 A.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B.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C.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D.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才能确定份额,分割共有财产 4.甲、乙、丙了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 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 ) 。 A. 三人共同共有 B.三人按份共有 C. 三人区分所有 D.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 5.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 等农村土地,依照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6.孙某有一辆汽车,估价 20 万元, 6 月 1 日向李某借款 l0 万元。订立了汽车抵押合同并于当天办理抵押登记。 6 月 2 日,向赵某借款 10 万元,又以该汽车抵押并办理了登记。后孙某不能还款,变卖汽车得款 l6 万元。关于抵押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 A. 赵某优先得到实现 B.他们处于同一顺序 C. 李某优先得到实现 D.二者协商处理 7.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 ) 。

物权法重点知识整理

物权法重点知识整理 第一章物 一、物的分类和区分意义。 1、动产与不动产。 按照物是否能够移动和移动是否损害物及其价值,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动产是能够移动并且不至于损害价值的物。如桌子、电视机等。不动产是指性质上不能移动或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价值的物。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为不动产。 分类的意义:在于明确动产和不动产的不同法律地位不同: (1)流通性有区别。不动产中流通物的种类较少。动产的大多数都是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的比例比较小。 (2)物权变动的法定要件不同。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向国家行政主管机关登记为要件,否则不受法律保护。动产物权的变动,一般以物的交付为要件,甚至可以合同成立为要件。 (3)纠纷管辖方面有差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动产纠纷的管辖,可以是原告就被告,也可以是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 (4)可否设定用益物权不同。不动产可以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动产没有这个功能。 (5)能否发生相邻权、地役权不同。不动产能够发生相邻权和地役权关 系,动产则不能。 2、特定物与种类物 根据物是否独具特征以及是否有相同物可以替代,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具有独立特征、无可替代或被权利人从一类物中指定的物,是特定物。种类物是以品种、质量、规格 或度量衡确定,不需具体指定的物。 分类的意义: (1)可担当客体不同。有的法律关系只能以特定物作为客体,如租赁关系。有的则只能以种类物为客体,如金钱借贷关系。 (2)所有权转移的条件不同。种类物的转让,一般以物的交付时间为所有权转移时间。特定物的转让,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既得以物的交付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志,也得由当事人约定,确定所有权转移时间。 物灭失之后的责任不同。 (3)特定物在未交付对方之前灭失的,免除义务人实际交付原物的义务,由有 过失的义务人或第三人承担损失。因不可抗力造成灭失的,在法律没有另外规定的情况下,义务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种类物在未交付前灭失的,义务人仍应交付同等种类物。 3、主物与从物 根据两物之间客观存在的主、从关系,有主物与从物的区分。主物是指独立存在,

2020年电大期末考试物权法机考题库

物权法题库 物权法题库 判断题1、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林地的最高承包期限高于草地和耕地(×) 2、我国物权法采取物权法定主义。(√) 3、我国物权变动以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为原则。(√) 4、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乃至地下分别设立。(√) 5、小张工作回家后看到一排种植在土地上的树木,这些树木也是物权的客体。(×) 6、主物与从物的关系以“从随主”为原则。(√) 7、埋藏物属于天然孳息。(×) 8、同一标的物上可以设立两个以上的物权。(×) 9、土地上若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再设定地役权。(×) 10、一个标的物上仅能存在一个抵押权。(×) 11 先成立的动产抵押权如果未经登记,其效力将落后于后其成立但已经登记的抵押权。(√)12海商法上的海事优先权优先于船舶抵押权。(√) 13买卖不破租赁突破了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 14 甲将物借用于乙,被乙的债权人丙认为是乙的财产而扣押,此时甲可以对丙主张所有权。(√) 15抵押权人并无物权请求权。(×) 16留置权以留置权人对于留置物之占有为其成立与存续要件。(√) 17 物权请求权可以类推适用债权的规定。(√) 18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是定限物权的再分类。(√) 19 基于事实行为取得物权称为继受取得,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物权称为原始取得。(×) 20 物权的排他性与物权公示原则无关。(×)

21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2 登记机构进行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23 即使根据公示生效主义,在履行公示方法之前,物权也可以发生变动。(×) 24 占有不是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 25 简易交付是一种现实交付。(×) 26 返还请求权也可以作为交付对象。(√) 27 债权让与是物权行为。(×) 28 物权行为可以如下区分:单方物权行为和双方物权行为,不动产物权行为和动产物权行为。(√) 29 土地在物理形式上并非独立物而不可成立物权。(×) 30 所有权制度为私法秩序的根本,所有权人于法律限制的范围内对所有物享有完全的支配权。(√) 31 所有权观念和制度的变迁经历了个人的所有权-社会所有权-个人与社会向调和的所有权。(√) 32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对国家所有权的保护要大于对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的保护(×) 33《物权法》规定的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 34 所有权的物权请求权,包括:所有物的返还请求权、所有物的排除妨害请求权、所有权的妨害预防请求权。(√) 35 动产所有权的转让取得应以交付为准,交付包括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观念交付包括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 36 添附是动产所有权产生的一种重要方式。所谓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而形成不可分离的物或者具有新物性质的物。主要有附合、混合和加工三种形式。(√) 37 占有人经过取得时效取得占有物的所有权必须是善意的。(×) 38 占有时效的中断的原因包括占有人自行中止占有、占有人变为不以所有的意思而占有、占有被侵夺而不能回复,但不包括占有性质的变更。(×)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一、单选题 1.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A. 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 担保物权D 准物权 2. 相邻关系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相邻关系的客体是()0 A. 不动产 B. 对不动产所有的权利 C. 对不动产所负的义务 D. 不动产权利人行使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过程中所体现的权益 3.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有关共有关系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是()0 A. 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B.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C. 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D. 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才能确定份额,分割共有财产 4. 甲、乙、丙了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 ()0 A. 三人共同共有 B. 三人按份共有 C.三人区分所有 D. 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 5.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等农村土地,依照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A. 耕地 B.林地 C. 荒地 D. 草地 6. 孙某有一辆汽车,估价20万元,6月1日向李某借款10万元。订立了汽车抵押合同并于当天办理抵押登记。6月2日,向赵某借款10万元,又以该汽车抵押并办理了登记。后孙某不能还款,变卖汽车得款16万元。关于抵押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赵某优先得到实现 B.他们处于同一顺序 C.李某优先得到实现 D.二者协商处理 7.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 借款合同签订之日 B. 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 向证券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D. 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8. 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的后放在办公桌的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 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0 A. 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B. 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物权法重点知识

物权法重点知识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物权法重点知识整理 第一章物 一、物的分类和区分意义。 1、动产与不动产。 按照物是否能够移动和移动是否损害物及其价值,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动产是能够移动并且不至于损害价值的物。如桌子、电视机等。不动产是指性质上不能移动或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价值的物。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为不动产。 分类的意义:在于明确动产和不动产的不同法律地位不同: (1)流通性有区别。不动产中流通物的种类较少。动产的大多数都是流通物或限制流 通物,禁止流通物的比例比较小。 (2)物权变动的法定要件不同。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向国家行政主管机关登记为要件,否则不受法律保护。动产物权的变动,一般以物的交付为要件,甚至可以合同成立为要件。 (3)纠纷管辖方面有差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动产纠纷的管辖,可以是原告就被告,也可以是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 (4)可否设定用益物权不同。不动产可以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动产没有这个功能。 (5)能否发生相邻权、地役权不同。不动产能够发生相邻权和地役权关 系,动产则不能。 2、特定物与种类物 根据物是否独具特征以及是否有相同物可以替代,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具有独立特征、无可替代或被权利人从一类物中指定的物,是特定物。种类物是以品种、质量、规格 或度量衡确定,不需具体指定的物。 分类的意义: (1)可担当客体不同。有的法律关系只能以特定物作为客体,如租赁关系。有的则只能以种类物为客体,如金钱借贷关系。 (2)所有权转移的条件不同。种类物的转让,一般以物的交付时间为所有权转移时间。特定物的转让,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既得以物的交付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志,也得由当事人约定,确定所有权转移时间。 物灭失之后的责任不同。 (3)特定物在未交付对方之前灭失的,免除义务人实际交付原物的义务,由有 过失的义务人或第三人承担损失。因不可抗力造成灭失的,在法律没有另外规定的情况下,义务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种类物在未交付前灭失的,义务人仍应交付同等种类物。 3、主物与从物 根据两物之间客观存在的主、从关系,有主物与从物的区分。主物是指独立存在,在与其他物结合使用中有主要效用的物。从物是在两个独立物结合使用中处于附属地位、起辅助和配合作用的物。也叫“附属物”。 分类的意义是:在法律或合同没有相反规定时,主物所有权转移时,从物所有权也随之转移。 4、可分物与不可分物 按照物的性质或者法律地位是否可以分割,有可分物和不可分物。可分物是可以分割并且不因分割而损害其效益或改变其性质的物。如油、米、布等。不可分物是指按照物的性质不能分割,否则会改变其效益或性质的物。 区分的意义主要是:

物权法五套试题及答案汇编

试卷一 一、判断题(正确的在括号内打",错的打X。每题1分,共10分) ()1、同一物的所有权可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因此,在同一物上可以并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2、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物权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 ()3、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 4 、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是用益物权,例如地上权、典权、抵押权 等。 ()5、在不妨碍地役权行使的限度内,地役权人应允许供役地人使用设置物。 ()6、公民不得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7、物权的客体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 ()8、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9、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等额享有。 ()10、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每题 1 分,共10分) 1、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物权是绝对权B物权是对世权C、物权是对人权D、物权是支配权 2、对他人所有的财产享有的进行有限支配的物权是() A、所有权B他物权C用益权D从物权 3、以下属于物权原始取得的是() A、买卖B互易C继承D征用 4、甲出差前将家中一台彩电交邻居已保管,在出差期间,已将彩电卖给丙,丙认为彩电为已所有,便以合理价格购得,对此() A、甲不得向丙请求返还彩电B甲可要求丙返还彩电 C、甲可要求已与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D甲可要求丙赔偿损失 5、甲购买乙的一辆二手车,但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甲付款购车后,驾驶该车到某汽车 空调配件经销部丙处,购买汽车空调配件并安装。安装好并付清款项后,甲驾车离开。途中,因空调泵线圈短路引起电源线起火造成火灾,该车被全部烧毁。经有关部门认定丙作为汽车空调提供者对火灾负有间接责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B、甲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动产所有权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C、甲不能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其不是该车的所有权人 D、甲不可以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该车转让没有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6、下列发生抛弃效力的是() A. 将患传染病的牛弃于人迹罕至的深山之中 B.将得狂犬病的狗丢在大街上 C将房屋闲置D将土地搁荒 7、甲在处理家中旧物时,将一件旧棉袄当作垃圾扔掉,没有发现妻子藏在口袋中的3000 元国库券。乙发现后,将其据为已有。甲妻发现后,与甲一同找到乙索要国库券,乙拒不归还。下列说

物权法8-11章题库

物权法题库 第8~11章用益物权 一、填空题 1.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之物享有的使用和收益权。用益物权是建立在所有权这个母权之上的一种他物权,是基于所有权的性而产生。 2.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 和的权利。 3.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国家实行自然资源,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这一规定在民法理论上称之为。 5.1996年村民王某承包了村里的一块耕地,2013年王某全家迁入设区市成为非农业户口, 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 6.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 7.物权法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8.物权法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自己的不动产为。 9.物权法规定,地役权自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 10.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11.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以上成员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 府。 二、单项选择题 1.甲乙签订合同,将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乙,但双方未办理登记。后甲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善意的第三人丙并登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不得以其设立在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抗丙设立在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B.乙以其设立在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抗丙设立在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C.甲无权流转承包地 D.乙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获得的( )承包经营权,依照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A.耕地 B.林地 C.荒地 D.草地 3.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时设立。 A.村委会通过 B.政府部门批准 C.土地承包合同生效 D.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4.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草地的承包期为()年。 A.30-50 B.30 C.50 D.30-70

物权法知识点(终审稿)

物权法知识点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第一章物权与物权法 第一节物权 一、概念:物权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它组织直接支配不动产或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二、物权的特征: 1、直接支配性:物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人对物的(直接支配)的关系; 2、绝对性:物权是一种绝对权,义务主体为权利主体以外的不特定的任何人; 3、客体具有特定性:客体应为特定的、独立的有形物。 三、物权的种类: 1)完全物权与定限物权(支配效力范围); 2)主物权与从物权(是否有独立性); 3)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标的物种类); 4)登记物权与不登记物权(物权的变动是否经登记为标准); 5)本权与占有(是否有物权的实质内容) 第二节:物权法 一、概念 广义:调整财产归属和支配关系的所有法律规范 狭义: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物权法》 二、基本特征:财产(归属)法、私法、强行法、即是实体法又是程序法(登记制度、质押制度)

第二章物权的客体 1、概念:物权法的物是指既能被人们所感知,又能被人们所控制的物; 2、物的特征: (1)非人格化,《民法》上的物必须是人体以及人体之外的物;(2)原则上应该是有体物,就是指占有一定的空间,并且能被人们所感知的物;(3)可供支配性,能掌握、控制、交付;(4)独立性。 3、国家所有权: (1)只能归国家所有的物:矿藏、水流、海域、无线电频谱资源、城市的土地、国防资源 (2)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文物、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3)除法律规定的属于集体所有的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2014年《物权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物权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选题(本大题21小题.每题1.0分,共21.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物权法》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 )。 A 初始登记 B 转让登记 C 变更登记 D 异议登记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第2题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 )时发生效力。 A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 B 不动产物权的变更 C 不动产物权的消灭 D 记载于不动产登汜簿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第3题 《物权法》规定,可以依法不登记的是( )。 A 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 B 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C 所有的自然资源

D 个人所有的房屋建筑物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第4题 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大会决定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经( )的业主同意。 A 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 B 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 C 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四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四分之一 D 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第5题 《物权法》规定,管理不动产登记薄的部门是( )。 A 房产管理局 B 不动产登记机关 C 公证机关 D 不动产管理机构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第6题 《物权法》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 )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A 1个月 B 3个月 C 6个月 D 1年

你应了解物权法的几个知识点

你应了解物权法的几个知识点 全国人大审议并高票通过的《物权法》将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共5编19章247条,涉及公私财产平等保护、住宅建筑用地70年后自动续期、不动产统一登记等。这部万众瞩目的法律对我们的生活将产生哪些重大影响?本文结合《物权法》条文,就老百性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以期读者有所收益。 一、什么是物权? 物权的概念以法律形式加以界定还是首次。《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法》对物权的法律属性规定了四项基本原则和制度:即一是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及其内容由本法和其他有关物权的法律规定;二是物权公示原则:公示就是对物权所有人对其所享有的物权信息公开表示;三是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动产或不动产,既是物权的支配物,又是债权的标的物,优先保护物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是不动产的登记制度。通俗地讲,大到房屋、车子,小到一针一线都属于物权的范围,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非法破坏、哄抢、私分和截留。 二、不动产物权采取登记公示制度对老百姓会有什么好处? 此次出台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效力。此外,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同时,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有了严格的物权登记规定,开发商想要“一房多卖”基本没戏,而购房者在产权登记的保护下,无疑将大大地避免私有财产受到侵害。而另一个细节就是,物权法中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额的比例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三、70年后,老百姓的房子怎么办? 建设用地使用权问题一直是购房者关注的话题,特别是近两年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办的讨论日益热烈。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和综合用地均为50年,商业用地则为40年;而对于到期后的各类型物业该怎么办却没有规定。 作为“保护个人私有财产不受侵害”的一个重要体现,施行的物权法做出了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尽管物权法中并没有对续期的

物权法练习题一

物权法课程学习练习题一 一、填空题 1、根据设立目的的不同,可以将他物权分成和两种。 2、根据物权的权利主体是否为财产所有人,可以将物权分成和。 3、根据物权是否从属于其他权利,可以将物权分 成和。 4、动产物权的变动以为公示方式;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在国家主管机 关为公示方式。 5、和两个原则,是针对物权变动而设立的。 二、不定项选择题 1、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 ) A、债权一般是有期限的,物权则具有永续性 B、主物与从物须为同一主体所有,方能成立主物权与从物权的关系 C、所有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权,所以,在效力上要优先于限制物权 D、典权是我国所特有的物权类型 2、甲乙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乙10万元,甲将其所有的空闲院落一处作担保;乙有权使用、收益;10年后,甲归还本金,乙归还该院落;如甲无力还款,则该院落由乙任意处置。对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认识,正确的是( ) A、不动产作抵押而又移转占有,供抵押权人使用收益,不符合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类型,该担保无效 B、该合同中约定如果甲无力还款,则该院落听由乙任意处置,构成“流质”条款,该约定无效,乙只能通过拍卖等方式保障其权利 C、可以认定其间成立典权法律关系 D、这份借款合同实际上包含一个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也随之无效。 3、某甲委托某乙购买某品牌电视机。乙至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值该品牌电视机举行有奖销售。乙选购了一款电视机并按照规定得到3张抽奖券,但未把这3张抽奖券交给甲。后来开奖,奖券中的一张中了头奖,可得手机一部。这部手机应当( ) A、归某甲所有 B、归某乙所有 C、归某甲所有,但应适当奖励某乙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一、单选题 1.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 ) 。 A. 所有权 B. 用益物权 C. 担保物权 D 准物权 2. 相邻关系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相邻关系的客体是 ( ) 。 A. 不动产 B. 对不动产所有的权利 C. 对不动产所负的义务 D. 不动产权利人行使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过程中所体现的权益 3.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有关共有关系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是 ( ) 。 A. 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B.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C. 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D. 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才能确定份额,分割共有财产 4. 甲、乙、丙了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 ( ) 。 A. 三人共同共有 B. 三人按份共有 C. 三人区分所有 D. 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 5.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 ) 等农村土地,依照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A. 耕地 B. 林地 C. 荒地 D. 草地 6. 孙某有一辆汽车,估价 20万元, 6月 1日向李某借款 l0 万元。订立了汽车抵押合同并于当天办理抵押登记。 6月 2 日,向赵某借款 10 万元,又以该汽车抵押并办理了登记。后孙某不能还款,变卖汽车得款 l6 万元。关于抵押板,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 ( ) 。 A. 赵某优先得到实现 B. 他们处于同一顺序 C.李某优先得到实现 D.二者协商处理 7.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 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 ) 。

物权法知识点

物权法 第一章物权概述 A掌握 一、物权的概念:指由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依法所享有的支配权 利。即指权利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 人干涉的权利。 二、物权的特征:(与债权区别) 1、物权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物权是绝对权或对世权,债权属于相对权或对人权。 注意:债权的相对性不是绝对的 2、物权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物,并排斥他人干涉; (1)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 (2)物权具有排他性。 3、在权利设定上的区别; (1)物权设定时必须公示,债权不具有公示性; (2)物权的设立采法定主义,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 4、标的区别 物权的标的是物,债权的标的因债权的种类不同而各不相同,主要是行为,间接涉及物 5、在期限上的区别 债权都是有期限限制的权利,物权尤其是所有权来说,法律上并无期限限制。 6、效力 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而债权原则上不具有追及和优先的效力。

7、在保护方法上的区别 ——物权人享有物上请求权,即请求他人返还原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权利;债权一般只宜采取损害赔偿的方式。

三、物权的种类 1、自物权(所有权)与他物权(定限物权)——对标的物的支配 范围为标准 2、用益物权(使用价值)与担保物权(交换价值) 3、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以物权的客体为标准 4、有期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存续期间为依据 5、民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法律依据 6、主物权和从物权——独立性为依据(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 下,“从随主”。) 7、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民法规定的物权种类 四、物权的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主义(种类、内容、效力、公示方法) 2、一物一权原则(客体只为独立的特定的物、一个所有权的客体 只为一个独立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例外、一个物的某一部分不能成立单个的所有权) 3、公示、公信原则(公示:动产采用占有(交付)推定,不动产 采用登记形式。公示原则只适用于以法律行为变动物权的情 况,因事实行为而发生物权变动,不适用公示原则。如建造或拆除房屋,继承或遗赠。公信:旨在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维护社会交易秩序。) B框架 ?第一节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物权的分类 ?第三节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试题及答案

物权法试题及答案 厦门大学网络教育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 《物权法》复习题一、名词解释 1、准共有 准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民事主体对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共同享有权利的共有~准共有是相对于共有而言~共有针对的是所有权~而准共有针对的是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比如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 2、拟制交付拟制交付是指出让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交给受让人~以代替将物现实交付的一种特殊交付方式。 二、简答 1、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具有复合性 ,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具有整体性 ,3,权利主体身份多重性及权利内容的复杂性 ,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客体多样性 ,5,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具有主导性 2、简述留置权的成立条件。 主要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两个方面:,一,留臵权成立的积极条件。1、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须债权已届清偿期。3、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二,留臵权成立的消极条件。1、对动产的占有不是因侵权行为取得。2、对动产的留置不违反公共利益或善良风俗。3、对动产的留置不得与债权人的义务相抵触。 3、简述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1,、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 ,2,、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3,、公平合理 ,4,尊重历史和习惯的原则 4、简述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 ,,,是对所有权有所限制的权利(用益物权人的权利也受一定的限制, ,,,是非所有人基于法律、合同或者其他合法途径而取得的权利~也是对他人财务享有直接支配权。 ,?,是从所有权的权能分离出来的相对独立的他物权。 5、简述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 (1,.从法律性质上~相邻关系不属于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更非一项独立的物权类型~属于所有权的内容~是基于所有权内容而产生的效力之扩张和限制;而地役权则是一项独立的权利~是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属于他物权的范畴。 ,2,.从产生原因上~相邻关系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地役权则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同产生。正如郑玉波先生所言~相邻关系是“法律上当然而生的最小限度的利用之调节”(8)~而地役权则是当事人双方逾越相邻关系限度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对更高限度的利用之调节。 ,3,.相邻关系强调不动产相邻~而地役权中需役地和供役地不以相邻为限。 ,4,.由于相邻关系是对当事人利益需要的最低限度的调整~是基于其所有权内容而生之效力的当然扩张~所以在其行使权利时只要不造成邻人的损失~通常为无偿;而地役权可以有偿~也可无偿~且大都是有偿的。 ,5,.从受到损害后的救济请求权上~相邻关系受到侵害后~不能直接以相邻关系为基础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而应该提起所有权的行使受到妨害之诉;而地役权受到损害之后~受害人可以直接提起地役权受损害的请求之诉。

物权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甲购买乙的一辆二手车,但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甲付款购车后,驾驶该车到某汽车空调配件经销部丙处,购买汽车空调配件并安装。安装好并付清款项后,甲驾车离开。途中,因空调泵线圈短路引起电源线起火造成火灾,该车被全部烧毁。经有关部门认定丙作为汽车空调提供者对火灾负有间接责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B.甲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动产所有权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C.甲不能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其不是该车的所有权人 D.甲不可以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该车转让没有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2、甲、乙、丙、丁共有一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已知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应经过乙、丙的同意 B.甲将共有轮船抵押须乙或丙两者中的一个同意 C.甲将共有轮船抵押无须经任何人同意 D.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属于无权处分 3、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 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钱某与孙某之间的古董买卖合同无效 B.孙某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 C.李某对该古董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D.赵某可以直接请求李某归还该古董 4、甲、乙、丙合伙开一家小餐厅,甲出资1 万元加上自己的一间房屋,乙出资两万元,丙出资1 万元。餐馆营业后1 年,甲因要出国定居照顾自己唯一的亲人舅舅,未来得及处理合伙事宜就出国了。此后其从国外来信称:自己在合伙中的财产不要了,但没有指定财产归属。 2 年后,乙要求退伙,请求分割财产,主张甲的财产应该和丙平均分配;丙认为合伙未到期,

司法考试《民法》物权法知识点:所有权的内容

司法考试《民法》物权法知识点:所有权的内容 财产所有权的内容,是指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于其所有的财产可以行使的权能。权能是指权利人在实现权利时所能实施的行为。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由此可见,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一)占有 占有是所有权人对于财产实际上的占领、控制。这往往是所有权人对于自己的财产进行消费(包括生产性的和生活性的)、投入流通的前提条件。 财产所有人可以自己占有财产,也可以由非所有人占有。所有人占有是指所有人自己在事实上控制自己的财产,直接行使占有权能。例如,公民对于自己所有的房屋、家具、生活用品的占有,集体企业对于厂房、机器的占有等。 非所有人的占有,是指所有权人以外的人对于财产的事实上的控制。这种占有可以分为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非所有人的合法占有,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所有人的意思而占有他人的财产,如承租人根据承租合同占有出租人的财产,保管人根据保管合同占有寄存人的财产。非所有人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而占有他人的财产是非法占有,如小偷占有赃物,未经许可强占他人的房屋等。 非法占有又可以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占有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他的占有是非法的,是为善意占有;占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是非法的,即为恶意占有。一般说来,对于他人的非法占有,所有人可排除之,以回复其占有。但善意占有在法律上要受到一定的保护。例如,在请求返还被非法占有的

财产时,对于善意占有人为财产支付的必要费用,所有人都应当予以支付;而恶意占有人则无法获得相应支付。 (二)使用 使用是依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并不毁损其物或变更其性质而加以利用。使用是为了实现物的使用价值,满足人们的需要。例如,使用机器进行生产,使用电视机收看节目,居住房屋,乘坐汽车等。使用权能一般是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人行使。非所有人根据法律或者约定使用他人财产,是为合法使用。例如,国有企业使用归其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承租人依租赁合同使用租赁物等。非所有人无法律依据而使用他人财产,为非法使用。例如,未经允许而居住他人房屋,未经批准在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建筑等,都是非法使用。 (三)收益 收益,就是收取所有物的利益,包括孳息和刊润。孳息分为法定孳息和自然孳息。法定孳息是指依法律关系取得的利益,如利息、租金;自然孳息是指果实、动物的产物以及其他依物的用法收取的利益,如耕种土地收取粮食、采掘矿藏收取矿石。 收益还包括收取物的利润,即把物投入社会生产过程、流通过程所取得的利益。 收益权能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他人使用所有物时,除法律或者合同另有规定外,物的收益归所有人所有。 (四)处分 处分是决定财产事实上和法律上命运的权能。这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所有权的最基本的权能。处分可以分为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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