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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总工会转发全总《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广东省总工会转发全总《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广东省总工会转发全总《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转发全总《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来源:本网日期:2015-02-06

粤工总〔2015〕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中央驻穗单位和省属(集团)公司及省直有关厅(局)工会:

现将全总《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逢年过节发放少量慰问品的标准

逢年过节(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全年发放总金额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工会经费收入的30%以内。

二、关于各类奖励、补助和慰问金的发放

(一)关于奖励、补助和慰问金的具体项目

基层工会在举办活动和开展各项工作中发生的奖励、补助和慰问金项目主要包括:

1、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

2、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奖励;

3、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奖励;

4、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

5、逢年过节全体会员少量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补助、会员本人生日慰问等。

(二)关于奖励、补助和慰问金的发放

1、明确发放标准。基层工会必须制定有关规定,遵循合理、适度原则明确奖励、补助和慰问金发放的统一标准,形成书面文件并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经本级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严格执行。

⑴对于奖励事项,应严格控制奖励面和奖励额度。奖励人数一般不超过参加人数的30%;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奖励金一般不超过300元/人;

⑵工会组织集体活动,对因参与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可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差旅费中伙食补助标准发放现金或安排工作餐,最高不超过50元/人/餐;

⑶对会员个人和家庭因特殊困难的补助应制定明确的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⑷会员本人生日慰问标准人均不得超过300元。

2、完善发放手续。发放奖励、补助和慰问金时,要求审批手续齐全,实名制发放,并签收到位。

广东省总工会

2015年2月6日附件:

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工财发〔2014〕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财务部,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财务部(办公室),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办公室: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后,全总陆续接到基层工会组织来信来电咨询此《通知》执行中的一些具体问题。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一、《通知》规定基层工会组织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当会费不足时,基层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工会组织的会员春游秋游,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

二、《通知》规定基层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其“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关于“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三、《通知》规定基层工会组织用工会经费给予工会会员过生日的慰问。基层工会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向会员发放指定蛋糕店的领取蛋糕券。

四、《通知》规定对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活动中的优秀学员(包括自学)给予奖励。基层工会组织在对优秀学员奖励时,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具体执行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和本系统实际情况制定。

五、《通知》规定基层工会开展的各类文体活动按规定开支伙食补助费、夜餐费。基层工会组织可以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对因参与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给予补助。发放的标准参照当地工作餐的标准,并符合中央和本地区、本行业和本系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

附件:基层工会与单位行政方面有关费用划分的法律、法规(摘录)

全总财务部

2014年12月8日附件:

基层工会与单位行政方面有关费用划分的法律、法规

(摘录)

一、关于工会房屋、设备费用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2、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建设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物资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妥善解决各级工会房屋、设备问题的通知》(〔79〕财事字第426号工发总字〔1979〕162号):

产业公司工会和基层工会及其所属职工集体文化、福利事业所需房屋设备及其维修和水电取暖等费用,均由同级行政解决。

二、关于工会专职人员费用方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4、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工会法〉中有关工会经费问题的具体规定》(工总财字[〔1992〕9号):

工会脱产专职人员工资等列支问题。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支付工会委员会脱产专职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劳动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与所在单位行政管理人员有关经费的列支渠道相同。

5、财政部《关于企业基层工会工作人员离、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开支问题的复函》(〔82〕财企字第98号):

关于企业基层工会工作人员的离、退休费及退职生活费开支问题,应与企业职工一样,由企业行政方面负责支付,在营业外列支。

三、关于工会开展活动有关费用方面

6、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解决劳动保护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工厅生字〔1986〕21号):

基层工会为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所需费用,应在本单位的行政劳动保护经费中支付,不能在工会经费中开支。

7、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企业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经费开支问题的函》[(80)劳护字18号]:

凡企业开展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包括装备劳动保护教育室)所需经费,应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第四项规定,在企业劳动保护措施经费中开支。

第四项的规定为:

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电影片等。

举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展览会、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训练及座谈会、报告会等。

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试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仪器等。

8、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职工代表大会的费用由谁担负的通知》[工财字(1981)29号]:

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是整个企业的工作,其开支费用应由企业负担。

四、关于职工教育、疗休养活动费用方面

9、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少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短期休养活动经费开支问题的通知》(工发财字〔1982〕100号):

组织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休养活动的往返路费、伙食补助费和床位费由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所在单位的企业基金或利润留成中列支;活动费、公杂费由组织活动的工会负担。

10、财政部《关于企业职工疗养费用开支的复函》(〔82〕财企字100号):

职工经批准到疗养所疗养的往返路费,属于因工负伤的,全部由企业报销;属于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的,五十公里以内的,由职工本人自理,五十公里以外的,原则上由企业补助二分之一。职工在疗养所疗养期间的伙食费,可由企业适当给予补助,最多不得超过伙食费的二分之一,如

因身体衰弱或经济确实困难负担不起伙食费的,可酌量提高其补助费,但不得超过伙食费的三分之二。

医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医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会经费管理,更好地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促进工会工作,现就医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规定: (一)医院工会经费收支管理,遵循经费独立遵纪守法、依法获取、预算管理、勤俭节约、民主管理、服务职工的原则。 (二)医院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1.工会会员缴纳会费。 2.医院按职工工资总额比例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医院工会经费。 3.上级工会补助款项。 4.医院行政部门按照《工会法》《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5.其他收入包括临时的社会及有关单位赞助、各种奖励等。 (三)医院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1.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 2.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医院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3.工会培训工会工作人员、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

各项支出。 4.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等发生的支出。 5.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6.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四)工会经费使用与管理监督 1.严格控制医院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工会集体研究决定。 2.部门和科室工会组织经费使用管理自觉接受医院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指导和监督检查。 3.严禁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4.医院各级工会组织定期向会员和职工群众公布账目,接受监督。

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精)

总工发[2009] 47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 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委员会,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 为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对1998年颁布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贯彻实施,并将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函告全总财务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09年10月28日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010年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 总工发[2009]47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 为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对1998年颁布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贯彻实施,并将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函告全总财务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09年10月28日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拔基层工会的

【2019年整理】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2009年10月28日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 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 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 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 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拔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 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 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 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 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 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文件精神, 应当由各级财政和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行政方面承担的费用,不得由工会经费开支。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模板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的财务管理,使工会经费更好的为职工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保证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总工办发[2014]23号)以及上级工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好工会经费 1、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 2、单位行政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3、单位行政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的补助款项; 4、工会按规定依法获得的各项收入。 二、管好工会经费 1、工会经费坚持独立核算。依据《工会法》的规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年初合理编制预算。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会计、出纳分设。 2、遵纪守法。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

担保以及抵押。

3、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率。工会的经费使用效率要做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 4、坚持民主理财。工会经费支出必须经过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签字,做到定期公布账目,接受职工会员的监督和上级工会的审计。 三、用好工会经费 1、单位开展职工活动,首先要有详细的预算和开展活动的具体方案,要严格按照预算和方案进行实施,每次活动都要有活动全过程和结果的资料。 2、开展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等慰问活动,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3、履行好工会的职能,组织职工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建设好自己的职工之家。 4、由工会组织的活动或者从工会经费中支出的费用。 四、审批权限及报销程序 1、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所有报销凭证必须经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 2、费用支出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工会主席审批,2000元以上的须列出详细预算,由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XXXX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经费服务工会工作和服务职工会员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以及上级工会相关规定和院财务制度等,结合本单位工会实际,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工会经费是指《工会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按收入来源分主要有:会员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行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级工会及所属各分会。 第二章遵循原则 第四条工会经费使用应遵循“遵纪守法、依法获取、经费独立、预算管理、服务职工、勤俭节约、民主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依法获取原则。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3、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各项开支由分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 4、预算管理原则。各项收支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 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 7、民主管理原则。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三章开支范围 第五条开支是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费用支出。主要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等。 职工活动支出,是工会为会员和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是开展以上活动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费用,课酬费、优秀学员奖励费、设备器材和用品购置维修费、文体活动奖励费等。会员交纳的会费应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维权支出,是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所产生的支出费用,主要包括开展职工劳动及职业安全保护费用、困难职工帮扶费用、节日送温暖费及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费用支出等。 业务支出,是工会培训工会干部、职工代表、工会积极分子,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培训费、会议费、表彰奖励费、劳动竞赛费用、合理化建议费用、办公差旅费等支出。 资本性支出,是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购买设备工具、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发生的费用支出,根据全总有关规定,大型开支原则上由行政支付。 其他支出。除上述支出外,由工会组织的其他活动产生的费

新《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总工发[2009]47号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

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 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总工办发[2014]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总工发[2012]80号)《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总工发[2013]51号)等文件精神,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现就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

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第一条遵纪守法原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第二条经费独立原则。应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第三条预算管理原则。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将工会经费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第四条服务职工原则。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第五条勤俭节约原则。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第六条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二章工会经费管理职责 第七条工会经费收支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经常性收支由工会主席审批。工会重大决策、重大经费开支事项,由工会委员会集体审批。 第八条工会设置会计、出纳、稽核各一人,相关人员须具有岗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第九条办理银行结算的工会社团法人代表印鉴、工会财务专用章及支票分开,由专人保管。 第三章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条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包括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经费收支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应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 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 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基层工会应根据《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 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每月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 ‰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单位行政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按规定

总工发[2009]47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总工发[2009]47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文件精神,应当由各级财政和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行政方面承担的费用,不得由工会经费开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留成经费支出包括: 1、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等。

金融系统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金融系统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金融系统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金融系统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金融系统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金融系统基层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基层工会)。 基层工会是指直接管理工会会员,按照规定至少留存60%工会经费的工会组织。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及中国金融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

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各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和会员原则。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和会员服务,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和会员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按照党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并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 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模板】

XX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适用于XX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一章工会经费收入 第一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依规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应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XX省总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政划拨或委托税务代收部分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应加强与本单位党政部门的沟通, 按照XX省总工会确定的留成比例依法足额落实基层工会应当留成的经费。统筹安排行政补助收入, 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因开展工作和活动需要可向单位行政申请补助。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工会账户管理。 第二章工会经费支出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 (一)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 基层工会对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 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 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 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 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 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 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 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坚持工会经费取之于工用之于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提供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的正面清单,加强工会经费服务职工工作的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入 第一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要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广东省总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政划拨或委托税 务代收部分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应加强与本单位党政部门的沟通,依法足额落实基 层工会按照广东省总工会确定的留成比例应当留成的经费。要统筹安排行政补助收入,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账户管理。 二、职工集体福利项目 第三条职工集体福利项目包括过节类项目和慰问类项目。过节类项目指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慰问类项目指会员生日、会员生病住院、会员婚丧嫁娶、会员退休离岗的慰问。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总工办发[2014]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总工发…2012?80号]《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总工发…2013?51号]等文件精神,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现就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

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工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确保工会经费合理合规使用,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北京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费收支管理基本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经费独立原则。公司工会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四)依法收缴原则。公司工会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五)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重点用于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公司工会会计部门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计。 第二章工会经费管理要求 第三条公司工会组织的职责 (一)要按规定编制经费支出预算、决算草案,及预算调整方案。 (二)组织开展年度经费支出预算的审批,并在批准的预算额度内组织实施。 (三)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和总行工会报告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 (四)协调公司工会与同级政府财政、税务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工会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和工作关系。 第四条工会会计核算管理要求 公司工会会计核算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由工会委托同级财务部门按照《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等代为处理会计事务,按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受托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坚持会计、出纳相互分离,出纳人员

G2013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福田汽车集团管理制度Foton Motor Group Management System —————————————★——————————————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The Management Rule of Labour Union Fund Revenue and Expenditure FTOP.10019.04.1-2013 2013年6月8日发布 Issued on 6/8/2013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Beiqi Foton Motor Co., Ltd.

1.目的 为加强集团各级工会经费的管理,确保工会会费、经费依法合理收支。理顺经费收支流程与标准,规范工会组织的会计行为,使工会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福田汽车各级工会业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各事业(本)部工会、总部工会及在职(会员)员工。 3.术语 3.1全部职工: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含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等; 3.2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它工资和单位发放的职工生活费等。 4.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工会会计制度 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5.职能职责 5.1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要负责本级工会经费收支审查监督工作;对本级工会经费收入、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通报使用情况;监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5.2工会财务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本级工会经费预算的执行,对工会经费收支活动进行反映、核算与监督;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财务工作;负责有关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的制定与执行;组织工会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5.3工会主席:负责本级工会经费列支费用预算及费用报销的最终审批。 5.4工会副主席/党群部长:负责本级工会经费列支费用预算与结算报销的审核与监督,负责本级工会经办业务所需资金运作的监控与验收。 5.5工会会计:是对工会经费预算的执行和对工会经费收支活动进行反映、核算和监督的工会专业财务人员。主要职责是合理调度资金,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进行会计核算,实施财务审计,编制财务报表,实行会计监督,保管财务档案。负责本级工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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