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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田正邦被杀致死请求依法查处的申诉状

关于田正邦被杀致死请求依法查处的申诉状

申诉人:田华珍,女,苗族,1986年生,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世昌乡偏岩村第三组村民组。

被诉单位: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侦察科

申诉请求事项

请求实施督办,派员核查被诉单位违法,违规,渎职导致了申诉人之兄长被他人害死至今10年之久,犯罪分子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仍逍遥法外,给神圣的法律抹污点。请求:依法责令被诉单位近期依法对2003年9.10案进行侦查破案,使杀人者绳之于法,还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一个公道,维护法律的威严,依法追究相关失职人员的法律责任。

事实与理由

我田华珍之兄长田正帮1981年生,于2003年在县城开出租三轮车带客找收入,据目击者及法医现场鉴定2003年农历9月10日晚7时左右,我哥田正帮拉着一男一女到了本县县城东郊的铜松公路去张桂溪岔路口下方的20米处,被坐车男客歹徒用屠刀刺入右奶部位致死。

综上所述有附近守菜地的听到呼喊两声救命后,无声息了,有蓼皋村上扭寨的龙某人在事发现场月50米的采石场听到呼救后,立即跑事发现场,见到凶手拖着已被杀死的田正帮放在公路中的三轮车下,另一女人站在公路边,随后龙某人跟随逃逸的凶手向下牛场而去。还有下牛寨龙双龙到水泥厂上夜班,行到纤维厂的公路上,距案发地约100米遇到一男一女,男的持杀猪刀,并带有血迹,右手拿手电筒向南而去。

事发后不久,铜仁地区公路总段车来松桃,见此惨状立即通知本县公安局,他们立即到达,察看现场验尸。我父亲知儿子被害后要求县公安局给予破案,捉拿凶手归案。

2005 年后12月26日,在县城西郊砂厂打砂工人杨某人(本县九江乡腊沟村牛塘组)、陈某人、浦某人、浦某人、李某人、浦某人等五人,到县公安局揭发:田正帮是被龙云方(于被害人同村)杀害的,其后杨某人又给了书面证明材料。

在如此有力的证据下,被诉单位却视法律于不顾,视人民生命如儿戏,终究包庇杀人凶手,自案发至今我父亲田如江几乎年年月月到被诉单位祈求依法破案,但该单位仍久拖不办,无奈我父亲多次向铜仁地区相关单位及省公安厅走访,均已下达被诉单位依法及时破案,但被诉单位却视上级的指示及法律于不顾,对该案毫无过问之意。仍是久拖不办,严重的实施违法、渎职行为。

综上所述纯属事实,为了维权无计之中特请求为我们弱势家属及受害者伸张权益,主持公道,支持我们的合理请求,维护法律的公平与公正。

呈:

申诉人:田华珍

联系电话:182********

2013年10月16日

证明人

事情是这样的,故事发生在2003年9月 10晚上7点钟左右,当时我们几个人在砂场打砂,龙云方来到砂场,当时他叫我家小妹出去跟他一起去玩,他俩来到街上,就坐了一辆三轮摩托车,说去牛场收砂钱,他和我小妹当时不是做别人的车,正是坐田正邦的三轮摩托车,行至铜松公路与张桂公路交叉口下方约20米处,龙云方坐在后面见天色已晚,他对田正邦说把车停一下说下来解手,他趁田正邦没有注意在后面杀了他一刀,当时我小妹怕极了,就与龙云方吵起来,没过20分钟田正邦当场死亡后我小妹就说:要及时回到砂场,他说:拿20元钱坐车回去,我小妹说不要,龙说不要就算,龙云方说,此事不准告诉任何人,否则我把你全家全部杀完。当时她就和杀人犯分手了,我小妹回到砂场已经1点左右,龙云方拿起刀子直接往上走。

第二天:天刚亮,他就开车到砂场来了,他还对我们一家人说:如果公安局派出所来到砂场查就说:昨天我到砂场拉一天的砂。

过了几天,我们大家跟他开玩笑的说,为什么要去杀人?他说:他跟我的一个朋友有仇,我们问他杀的人是什么地方的,他说是我们院子的田正邦。此证明人有:杨通汉,陈小英,浦扬兵,李秀群,蒲新江,鉴于此,特请公安机关及政府为田正邦做主,把杀人犯龙云方捕归案。

情况反映

由于孩子他爹已经不在人世,家里经济非常困难。杨通汉出于同情,介绍我们一家到张平和田三合伙开的砂场做工,以解决我一家的生活来源。

卜杨敏在电影院附近开了家牛肉粉馆,龙云方经常到砂场拉砂。从那里起,龙每天都把卜叫出去,卜对龙听之任之,从不肯违抗,龙来出言恐吓卜:”你不顺从我,你哥,你妈他就别想出整个松桃县。”因此,只能顺由龙摆布。陈小英只说了两句公道话,龙就开着车子到马场与电厂的路上打陈小英。

龙犯事过后,到砂场住了一夜,神色与往常不太一样,他说,姑,如果有谁问你我前晚到什么地方,你就说我前晚在砂场睡。我问有什么事,他说他前晚他在拉砂回家的路上碰到田家儿子,失手将田家儿子给杀死了,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说田家与他家老人有一些过节。他说,只要没有人说,就不会有那一个知道的,衣服、裤子、刀子全都丢到洞里去了。我听到出了人命,问都不敢问。

我说万一被发现怎么办,他说我不怕,有我兄弟,有朋友,公安把我抓住也没事,我们松桃杀一个人就像杀条狗一只鸡差不多。

我们十月已经回老家了,腊月他又到我们老家来过年,过了年以后,他又把卜杨敏交出去,我不能让卜杨敏跟他走,但是,卜杨敏说了,我不走,怕他对她哥不利,只有顺从他,才能保得住一家人的安全。

在龙的淫威下,为了家人的安全,我们不肯说,但是,回想,不能让这种人继续作恶,我把我知道的全部告诉你们,希望你们早日将坏人收押,不让我们过担惊受怕的生活。

反映人:李秀群

2007年12月

情况反映

一、龙云方亲口对我说过田家儿子被杀一案。田家儿子有一个女朋友,被害人当天还给女朋友买耳环等东西,当晚就被杀了,女朋友又被抓,龙云方说了,田某被杀后是龙某把田某拉回家的,而且还通知了田某的家人,田某的死和他不会有什么事的,龙某叫我和他本人一起拉砂到牛塘,他跟我说的田某是在水泥厂上边分路到牛塘下边点被害的。

他还跟我说凶器是丢到一个消水洞里面,没有人能把这些东西拿出来。

二、关于四川发生的杀人案是他自己说的。他给矿上拉东西,钱已经打过去了,但对方没有把货发过来,他们几个人去拉货。到达之后,老板拒绝发货,然后叫人杀他们,其他人都跑了,只有他一个因为脚被一张凳子夹住而被老板追上砍杀,逼于自卫,他抽出自己身上的刀子与老板拼杀,导致老板死亡。事后,被秀山公安局收押。之后松桃县公安局花一万元将他给保出来。

三、具体情况只有这些,请有关部门查实。

反映人:卜杨兵

申诉状补充

我哥的命案一直是我父亲在跟松桃县公安局联系,但是只要有什么情况我父亲就会告诉我,所以我也了解整个案件的发生发展。我父亲几乎年年月月到被诉单位请求破案,,因该单位久拖不办,我父亲也多次上级相关单位走访,均已下达被诉单位依法及时破案,但被诉单位却视上级的指示及法律于不顾,仍是久拖不办,严重的实施违法、渎职行为。但在上级的压力下,被诉单位于2011年6月安排两位民警带我父亲一同前往寻找该案重要证人卜某,经过4天的查访,找到了卜某的哥哥,也得知卜某出嫁山西太原,卜某的哥哥仍承认是龙云方是杀害我哥的凶手,但因为不相信我县公安局办案人员的公正,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不再愿意作证。此后又带我父亲前往太原找到卜某。卜某也仍然控诉龙云方凶手。但是是由于惧怕龙云方的淫威,不相信我县公安局的能依法办案,拒绝作证。就这样,我县公安局以证据不足,办案困难为由劝我父亲不再上访,我父亲确实不再上访。此案就此搁浅。可是公安局确在网上发布一条新闻“贵州省松桃县公安局成功化解最后一起进京访积案”,其内容否认找到卜某。我父亲是在第二年即2012年才知道此事。当时我父亲打算再找我县公安办案人员了解此案情况。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我父亲于2012年7月摔倒受重伤住院。因为严重脑部受伤,现在我父亲已经失去记忆,也丧失劳动能力,而杀人凶手依然逍遥法外,而且看见我父亲还言语讥讽。就此我的母亲陷入极度的悲哀与绝望当中。我母亲几乎天天以泪洗面,常问我何时天才显灵,让坏人得到惩罚。

我于今年初曾到我县公安局信访办就我哥命案和该科室工作人员沟通,信访科科长也跟我通过电话并答应会了解案情并给我答复。可是至今已9个月过去了,我未收到任何回复。也是今年年初,我乡乡长杨雨曾打电话给我,告诉我说,我哥的案件是我乡的大案,会给我一个交代,言语间透露,想要用钱了解此案。我问谁赔偿,他便不再言语。就此不再跟我联系。我哥的案件就此无人过问。

为此,我想继续上访,依然希望法律能给我们家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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