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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综合复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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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综合复习资料

1.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D.无限连带责任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C.30% 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D.10万元

4.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案件由( )人民法院管辖。C.债务人住所地

5.要约于( )时生效。 B.到达受要约人

6.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凡给付货币的,应当在( )所在地履行 B.接受货币一方

7.代理的法律特征不包括( A.代理行为是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

8.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可以从事的行为有D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业务9.合伙人无权从事那种行为( D.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随意转让出资

10.以下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陈述错误的是(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11.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最长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该法定期限为( C.2个月

12.被撤消的合同,()时起没有法律约束力。A.自签订

13.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凡给付货币的,应当在( )所在地履 B.接受货币一方

14.要约于( )时生效。 B.到达受要约人

15.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时( )人民币。C.净资产不得低于3000万元

1.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 A.物 B.经济行为 C.智力成果 D.道德产品

2.下列( )属于经济法律事实中的相对事件。A.战争 B.罢工

3.根据《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 )职权:

A.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B.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C.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D.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必须依法承兑的汇票有(B定日付款汇票 C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 D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5.()属于《证券法》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A.禁止内幕交易 B.禁止操纵证券市场 C.禁止传播虚假信息 D.禁止欺诈客户

6.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 )条件。

A.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B.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C.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D.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7.纳税主体的义务包括()

A.依法纳税B.按税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C.按税法规定的期限和手续办理纳税申报,并按期、按额纳税

D.接受税务机关对纳税情况的检查,并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真实的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

8.汇票的当事人包括()

A.出票人B.付款人C.收款人

9.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有(A.保险人B.投保人C.被保险人D.受益人

10.国有产权登记的种类包括(A.设立产权登记B.占有权登记C.变动产权登记D.注销产权登记

1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 )条件。

A.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B.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C.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D.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12.()属于《证券法》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A.禁止内幕交易 B.禁止操纵证券市场 C.禁止传播虚假信息 D.禁止欺诈客户

13.授予发明专利权的条件包括()。A.新颖性 B.创造性 C.实用性

14.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有( A.确定的金额 B.收款人名称 C.出票日期 D.出票人签章15.()属于《证券法》调整的资本证券。 A.公司债券 B.证券基金券 C.股票

16.经济法律关系具有( )特征。

A.思想关系 B.权利义务关系C.以经济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D.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17.下列各项中,属于绝对事件的是( A.泥石流 B.海啸 C.地震

18.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可采取()的方式 C.吸收合并 D.新设合并

19.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履行职务,不得有违反职责的行为,具体指的是

( )。A.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B.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C.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D.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依照法律规定或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20.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 )属于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范围。

A.核查债权 C.通过重整计划与和解协议 D.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与分配方案

四、案例分析

案例一:甲研究所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研究所购买一台具有特定性能的石墨卷材生产设备,总价款300万元;乙公司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研究所支付100万元预付款;甲研究所应于2008年11月1日之前交付设备(乙公司自行提货);乙公司验收设备合格后在11月10日之前付清余款200万元。为了担保乙公司履行付款义务,丙公司在买卖合同的最后一页承诺:“本公司同意为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签字盖章。乙公司依约向甲研究所支付了100万元预付款。

甲研究所按时生产出了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设备,并于2008年10月30日通知乙公司提货。乙公司未按时提货,却于11月12日通知甲研究所:由于本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已不需要该设备,特提出解约买卖合同。甲研究所与乙公司协商未果后,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研究所是否可以将买卖合同约定交付的设备提存?并说明理由。

(2)甲研究所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付清全部余款并赔偿损失?并说明理由。

(3)如果甲研究所同意解除合同,是否还需要向乙公司交付约定的设备?是否可以不向乙公司返还100万元预付款?分别说明理由。 4)因丙公司的承诺而发生的保证关系的当事人是谁?

(5)甲研究所是否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案例二.某中外合资经营合同规定,合资企业注册资本800万美元,中方投资650万美元,其中场地使用权作价200万美元,机器设备作价250万美元,现金200万美元;外方投资150万美元,其中现金为100万美元,机器设备50万美元;企业若今后需要更多资金,通过向社会发行股票的方式来筹措;合营企业的经营期限暂定10年,在期满前2年,外方可以提前回收投资;企业的内部管理机构为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中方担任;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可设立分公司,对外独立承担责任。问: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上合同存在什么问题?请说明理由。

三、简答题

2.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可行使哪些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4.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般包括哪些主要条款?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5.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可行使的职权有: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案例分析

案例一:

(1)甲研究所可以将设备提存。根据规定,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乙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设备,则债务人就可以将设备提存。

(2)甲研究所有权要求乙公司付清全部余款并赔偿损失。根据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甲研究所有权要求乙公司付清全部余额并赔偿损失。

(3)如果甲研究所同意解除合同,不需要向乙公司交付设备。根据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所以尚未交付的设备就不用再交付。

如果甲研究所同意解除合同,应当向乙公司返还100万预付款。根据规定,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而且预付款不是定金,没有担保的性质。所以,此时甲应当返还乙公司100万预付款。

(4)保证关系的当事人是甲研究所与丙公司。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所以,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保证人丙公司与债权人甲研究所。

(5)略

案例二:

(1)从中外双方出资比例上看存在的法律问题:外方出资1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8.75%,不符合至少25%的法律规定。

(2)合营企业合同规定:合营企业今后以向社会发行股票的方法筹集资金不符合法律规定。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除非其按法律规定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公司)是不能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

(3)合营企业是不允许提前回收投资的,因此合同规定提前回收投资显然搞错了合营企业与合作企业的关系和区别。

(4)合营企业的组织管理体制为单一的董事会制,因此联合管理委员会不合法。

(5)分公司的法律地位是非法人资格,它不能对外独立承担责任。

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整理汇总

了解: 1.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制度与规范;有关国际投资的~;有关国际货币与金融的~;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制度;有关国际组织及其交往的法律与制度。 2.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同:国际性、互助性、基本原理 VS国际公法①主体(国家、政治经济组织) 异②渊源(国际公约) ③调整对象(国际政治关系) ④解决争议的方法(赔礼道歉战争) 同:主体、国际性、基本原理 VS国际私法①调整关系(民事流转关系,人身非财产关系) 异②法律性质(冲突法,间接调整) ③解决争议的方法(不接受仲裁不适用) 3.基本原则:①经济主权和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②公平互利③国际合作与谋求发展(南南合作【发展中国家之间】、南北合作【发展中与发达】) 4.WTO 《建立WTO协定》 《关贸总协定》GATT WTO的法律文体体系——“一个协议四个附件”《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另外三个附件 WTO的基本原则体系及例外 ①最惠国待遇原则(MFN: Most Favoured Nation Treatment):一方保证把它 给予任何第三方的贸易优惠(如低关税或其他特权)同时也给予对方。

MFN的例外: a)区域经济安排 b) 对发展中国家实行的差别和特殊待遇(如普遍优惠制) c) 边境贸易 ②国民待遇原则(NT:National Treatment):即在其他成员的产品或服务、服务提供者以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进入本国后,其所享受的待遇不低于本国产品或本国服务、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享受的待遇。 NT的例外: a) 政府采购 b)仅对某种农产品的国内生产商提供的补贴 5.国际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区别 ①无形性 ②主体的跨国流动性 ③多样性 ④复杂性(法律、政策) 6.服务的提供方式 ①跨境服务②过境消费③商业存在④自然人流动 7.《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产生、特点、宗旨、主要内容、影响 全称: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产生:GATS 是 1982年美国在GATT部长级会议上提出进行多边服务贸易谈判的建议,1986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将服务贸易纳入谈判议题。直到1993年12月“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时,通过了《服务贸易总协定》.1994年4月15日正式纳入多边贸易体质的管辖范围。 宗旨:通过建立服务贸易多边规则,在透明和逐步自由化条件下扩大全球服务贸易 主要内容:

经济法期末重点归纳

经济法期末重点归纳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经济法 一、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与特征 1、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主要包括两方面:市场规制关系与宏观调控关系。 市场规制关系:竞争法为主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为辅 宏观经济调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法、财政法、税法、金融法、对外贸易法等 3、经济法的特征 经济性、政策性、综合性 二、什么是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地位如何? 经济法的地位,是指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以及它在法的体系中的重要性的问题。 经济法不仅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而且是一个重要的法的部门。三、什么是经济法的体系你认为经济法的体系包括哪些 经济法的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经济法的体系包括:1、企业组织管理法2、市场监管发3、宏观调控法四、什么是经济法的实施

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它包括经济守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 五、经济管理主体包括哪些 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特殊企业、经授权的其他组 六、传统企业的分类包括 传统的典型企业&传统的非典型企业 1、传统的典型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 2、传统的非典型企业:合作社、国有企业 七、什么是市场准入及其特征企业准入的立法模式有哪些 市场准入,对企业或其他主体进入某领域或地方的市场从事活动施加限制或禁止的规制或制度。 立法模式: 1、自由主义模式2、特许主义模式 3、准则主义模式(登记主义) 4、行政许可主义模式(准则+审批) 5、严格准则主义模式 6、混合型模式 八、企业设立的条件及设立登记的规定 条件:1、名称 2、章程 3、相应的资金或资本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 5、由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企业设立登记:企业法人登记、创设法人、营业登记、准许开业。

经济法期末考试题库

单选5题*3分=15分 1.甲公司向乙公司购入一条生产线,该生产线由三台设备组成:A设备进行原材料加工;B设备进行产品生产;C设备进行完工产品检测。三台设备都配备有一台小型检测仪和一种专用润滑剂。乙公司交货后,甲公司经检测发现:A设备附带的检测仪、C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只能就C设备主张解除合同 B.甲公司只能就A设备和C设备主张解除合同 C.甲公司只能就A设备的检测仪部分、C设备主张解除合同 D.甲公司有权主张解除整个合同 1. 【答案】D【解析】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合同,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本题中,标的物为一条生产线,缺失该条生产线三台设备中的哪一台,都将导致无法完成生产,因此,其中一台设备不符合约定,且该物与他物的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当事人可就整个合同主张解除。 2.2014年2月1日,沈某将位于海淀区的一套房屋的主卧出租给孙某,并签订了租赁期限为1年的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月租金3500元。直到2015年3月1日孙某仍在该房屋居住,沈某未提出异议,照常收取租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沈某与孙某之间的租赁合同自2015年3月1日起无效 B.沈某与孙某之间的租赁合同自2015年2月1日起转为不定期租赁 C.沈某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孙某

D.孙某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2.【答案】A【解析】(1)选项AB: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2)选项CD: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借款合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B.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C.借款合同转移的是货币的所有权,而非使用权 D.借款合同只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3.【答案】D【解析】选项D: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4.发包人中恒公司欠承包人缘速公司款项850万元不能偿还,其中包括工程的材料款500万元,欠付的工作人员报酬200万元,以及因发包人违约所受的损失150万元。缘速公司向法院申请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所得价款1000万元;法院查明,中恒公司以该工程作抵押向P银行借款200万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缘速公司有权就该拍卖价款1000万元优先受偿的额度为()。 A.500万元 B.700万元 C.800万元 D.850万元

经济法期末重点归纳

经济法 一、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与特征 1、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主要包括两方面:市场规制关系与宏观调控关系。市场规制关系:竞争法为主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为辅宏观经济调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法、财政法、税法、金融法、对外贸易法等 3、经济法的特征经济性、政策性、综合性 二、什么是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地位如何? 经济法的地位,是指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以及它在法的体系中的重要性的问题。 经济法不仅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而且是一个重要的法的部门。 三、什么是经济法的体系?你认为经济法的体系包括哪些? 经济法的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经济法的体系包括:1、企业组织管理法2、市场监管发3、宏观调控法 四、什么是经济法的实施?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律规范的活 动,它包括经济守法、 经济执法、经济司法。 五、经济管理主体包括哪些? 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特殊企业、经授权的其他组 六、传统企业的分类包括 传统的典型企业&传统的非典型企业 1、传统的典型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 2、传统的非典型企业:合作社、国有企业 七、什么是市场准入及其特征?企业准入的立法模式有哪些? 市场准入,对企业或其他主体进入某领域或地方的市场从事活动施加限制或禁止的规制或制度。 立法模式: 1、自由主义模式2、特许主义模式3、准则主义模式(登记主义) 4、行政许可主义模式(准则+审批) 5、严格准则主义模式 6、混合型模式 八、企业设立的条件及设立登记的规定条件:1、名称2、章程3、相应的资金或

经济法学复习资料

经济法学复习资料 1.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公共性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一,指出了经济法是有特定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说明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存在普遍联系,有法的共性。第二,指出了经济法的特定调整对象是各经济主体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表明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间存在很大区别,有法的个性。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律效力所涉及的社会关系的范围问题。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从狭义而言,只调整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但是各国经济法调整经济关系的广度与深度因社会形态、立法习惯不同而有所区别。 同一国家因时代不同、国家经济活动的层次不同,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的范围也不相同。我国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机关在经济管理和经济协调过程中与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及经济公民,所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调关系。 具体说主要有以下四种关系:宏观调控经济关系,市场主体管理关系,市场规制关系 可持续发展关系 3.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4.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 (一)条件 1、有2个以上的合伙人,并都依法承担无限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实际交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不得使用有限责任及公司字样) 5、有经营场所和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我国对公司定义为:公司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股东共同投资、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最新

1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法的形式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特别(知道或应知道):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最长(实际发生日):20年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搜查被执行人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范围: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

经济法》在线考试(主观题)试题及答案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远程教育学院 期末考试 《经济法》 学习中心:姓名:学号:_ _ (一)简答题 简述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与特征。 答:1、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1)行为 这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达到一定经济目的所进行的行为:它包括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行使经济管理权或者经营管理权所指向的行为,如经济决策行为、经济命令行为、审查批准行为以及经济监督检查行为等。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的一方利用自己的资金和技术设备为对方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而对方根据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支付一定报酬的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是指为对方提供一定劳务或服务满足对方的需求,而对方支付一定酬金的行为。过一行为与完成一定的工作不同的是,前者通过一定行为最终体现为一定的经济效果,后者则是通过劳动最终表现为一定的客观物质成果。 (2)智力成果 指人们刨造的能够带来经济价值的创造性脑力劳动成果。如专利权、专有技术、着作权等。随着社会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智力成果在社会财富中将日显重要,其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也就是一种必然。 (3)物 指可以为人们控制和支配,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物体。有些物不能为人所控制或支配,或即使可为人们控制和支配,但无一定经济价值的物,都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从法的角度来看,物亦可作多种划分,如: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物和种类物;有形物与无形物;主物与从物等。 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 (1)经济法律关系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的。

任何法律关系都是以当事人之间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为内容。在经济法律关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则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否则不是经济法律关系。这种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直接反映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利益,体现了经济性。 (2)经济法律关系除法律规定允许采用口头形式外,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一般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来表示,以体现经济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并作为将来可能发生争议的处理依据。 (3)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相统一的法律关系。 经济法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之间尽管有差别,但它们又是有机联系,相互统一的,是统一在社会经济关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 (二)案例分析题 1、2017年6月30日,李某从张某的个体超市购买了4瓶“飞跃”牌啤酒。回到家中,李某弯腰把啤酒放在地上。还未起身,其中1瓶啤酒就突然发生爆炸,弹起的瓶盖一下打伤了李某的眼睛,碎玻璃将李某的脸、胳膊、腿多处划伤,鲜血直流,其他3瓶啤酒也被爆炸而冲倒摔破。李某住院治疗花去了3000多元,于是要求张某赔偿其全部医疗费及误工费、营养费。张某认为啤酒爆炸伤人不应由他负责,而应由啤酒的生产者市啤酒厂负责。经有关部门鉴定:啤酒爆炸是由于瓶内啤酒的压力严重超过规定标准所致,责任完全在于市啤酒厂。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和市啤酒厂赔偿他因啤酒爆炸所遭受的一切损失。而张某则认为,啤酒爆炸完全是由于市啤酒厂的原因造成的,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请问:(1)市啤酒厂是否要对啤酒爆炸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答:市啤酒厂应当承担责任。本案中,造成啤酒爆炸的原因是由于瓶内啤酒压力严重超过规定的标准,市啤酒厂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我国《产品质量法》第14条对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显然,市啤酒厂生产的啤酒本身就存在着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没有达到产品质量要求。《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其他财

经济法复习资料全

. 守文《经济法》复习资料 1、经济法的具体制度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宏观调控制度,具体包括财税调控制度、金融调控制度、计划调控制度等;另一类是市场规制制度,具体包括反垄断制度、反不正当竞争制度、消费者保护制度等。 、“双手并用”的分析框架强调:调解经济或配置资源的手段有2两个,一个是市场的无形之手,另一个是的有形之手。要使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则要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3、“两个失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市场失灵,一个是政府失灵。在运用市场的无形之手进行调节的情况下,随着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妨害竞争、外部效应、公共物品、信息偏在等问题越来越突出,从而使市场调节的无形之手很难有效地发挥作用,与此同时,诸如公平分配、币值稳定等问题,也是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由此便提出了市场失灵的问题;由于信息不足、滥用权力、腐败寻租、体制不健、多头管理等原因,政府在资源配置上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这被称为政府失灵。 4、从经济法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或基本矛盾来看,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效率与公平的矛盾,是很基本的

矛盾,这些矛盾不能有效协调和解决时,必然会产生“两个失灵”的问题。经济法不是单纯地强调限制政府的权力和的权力,而是要通过适度分权,以及适用合理的程序,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努力实现文档Word . 既定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 、利益主体的分析框架5,即假定在经济法上,各类主体都有自己的独立利益,为了各自的利益,都会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动,都会 努力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博弈行为的分析框架,调制主体和调制受体互相之间必然要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相应的理性行动,可能采取合作的态度,也可能采取不合作的行为,以求在互动的博弈过程中努力实现自身利 益的最大化;交易成本的分析框架,各类利益主体必然要求产权界定清晰,也必然关注为取得和保护产权所花费的成本。 6、经济法之所以会产生,导源于“两个失灵”问题的存在。经济法不但要规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等市场行为,同时要规政府的调控和经济法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因此,有两类:一类是市场失规制行为。灵的问题,一类是政府失灵的问题。 经济法的调整目标,就是经济法通过对特定社会关系的调整,7、来不断解决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从而持续地解决“两个失灵”的问题,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保障社会公益

经济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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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重点整理 (一)否定说 介绍:否定说认为经济法不具备特有的调整对象,人们所谓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其实都是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所以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持该种观点的学者大多为非经济法学者。 具体类型 1.综合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分属于其他各部门法的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概念。代表人物:王家福。 2.学科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规律的法律学科。代表人物:佟柔。 3.经济行政法论:即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全部或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对于这一部分的经济关系,或归行政法调整,或在行政法下设立一个新的行政法分支,即“经济行政法”。代表人物:粱慧星。 (二)肯定说 ①第一时期(1992年前)(大经济法观点): 产生根源:(1)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2)公有制国家民法不甚发达。 (3)80年代中国经济建设和经济法制建设的热潮。 具体类型:1.纵横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

的社会关系。1986年前经济法学者都持这一观点。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2.密切联系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关系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 ②第二时期(1992年后) 1.经济协调关系说: (1)代表人物:杨紫煊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内容包括: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观调控关系;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3)评述: 首先,剔除了原大经济法观点中本属民法调整的内容; 其次,企业组织管理关系未做具体划分; 再次,笼统的将社会经济保障关系纳入经济法调整范围。 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 (1)代表人物:李昌麒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内容包括:微观经济调控关系;市场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分配关系。(3)评述: 首先,明确了“国家干预经济”在经济法中的意义和地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经济法的客观要求。

经济法期末考试知识点总结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包括:①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经济管理关系即纵向经济关系。这里主要指国家通过国家机关及其授权组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经济管理关系。②经营协调关系,即专指经济法所调整的那部分横向经济关系。,它包含着经营过程中必然发生的经济竞争关系。③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是指在企业等组织内部各组织之间所发生的一些重要的纵向经济关系和横向经济关系。④涉外经济关系,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⑤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3、经济法律事实 (1)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体包括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和社会保障调整关系等。 (3)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机关、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企业内部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自然人。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物、经济行为、智力成果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经济权利(经济职权、财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债权、知识产权)、经济义务(履行经济职责的义务、依法从事经营的义务、接受合法监督的义务、依 法纳税的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4)经济法律事实的概念:经济法律事实是由经济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现象。经济法律事实是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直接原因。这种现象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3、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特征:营利性、法人性、法定性。 5、公司的种类 主要有三种: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其中公司制企业主要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有限性是指股东都以其出资的多少对公司负责,而没有对公司的债务清偿的无限连带责任。 6、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则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责任的有限性、封闭性、设立程序较为简便、组织机构的设置比较灵活、人资两合性7、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1)股东人数50人以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①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②缴纳出资的期限,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③出资方式,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物资作价出资,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出资。④货币出资额的要求,全体股东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3)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8、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9、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是指其全部资本划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股东人数的限制性、资本的股份化和形式的证券化、责任的有限性、信用基础的资合性、经营状况的公开性。

经济法期末复习名词解释整理

市场竞争:经济利益互相对立的市场主体获取交易机会为目的经济行为 产业组织理论:马歇尔完全竞争理论的萌芽时期哈佛学派为代表的产生时期芝加哥学派和奥地利学派为代表的发展时期 市场结构:分析、判断经营者市场行为的基础, 市场行为:经营者各种市场竞争行为的总称 市场绩效:是对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的市场效果总称 市场规制:依规而制,制以达规。国家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的市场竞争行为的行为。 市场规制法:是国家在调整市场行为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市场规制法调整对象:市场规制法的调整对象是市场规制关系,国家在市场规制市场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市场规制法宗旨:目标调整对象在主客观关系上的延伸目的功能的抽象体现 初级:通过规制垄断行为和不正当行为调整市场规制关系恢复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市场配置效率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 市场规制法原则:制定和实施法律的基本准则 垄断:经营者或其利益的代表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采用协议、合并或其他方式谋求或谋求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借以排除或限制竞争、谋取超额利益,依法应规制的行为 反垄断调整对象:国家规制垄断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相关市场: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 商品市场:……商品范围,包括同种品和替代品的范围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谋取超额利益的违法行为。 垄断高价/低价: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使价格长期、稳定、大幅度地低于\高于平均利润率。 掠夺性定价:为了排挤竞争对手,使价格低于成本价销售。 拒绝交易: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独家交易:只能与其或其指定的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的行为 搭售及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搭配销售商品的行为

经济法重点整理

经济法重点整理 (一)否定说 介绍:否定说认为经济法不具备特有的调整对象,人们所谓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其实都是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所以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持该种观点的学者大多为非经济法学者。 具体类型1.综合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分属于其他各部门法的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概念。代表人物:王家福。 2.学科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规律的法律学科。代表人物:佟柔。 3.经济行政法论:即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全部或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对于这一部分的经济关系,或归行政法调整,或在行政法下设立一个新的行政法分支,即“经济行政法”。代表人物:粱慧星。 (二)肯定说 ①第一时期(1992年前)(大经济法观点): 产生根源:(1)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2)公有制国家民法不甚发达。 (3)80年代中国经济建设和经济法制建设的热潮。 具体类型:1.纵横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1986年前经济法学者都持这一观点。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2.密切联系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关系密切联系

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 ②第二时期(1992年后) 1.经济协调关系说: (1)代表人物:杨紫煊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内容包括: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观调控关系;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3)评述: 首先,剔除了原大经济法观点中本属民法调整的内容; 其次,企业组织管理关系未做具体划分; 再次,笼统的将社会经济保障关系纳入经济法调整范围。 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 (1)代表人物:李昌麒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内容包括:微观经济调控关系;市场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分配关系。 (3)评述: 首先,明确了“国家干预经济”在经济法中的意义和地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经济法的客观要求。 其次,“需要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说法过于模糊,无法准确界定其范围。 再次,具体划分的四部分内容,存在交叉。

经济法期末考试重点大题附答案)

公司法简答题(两题) 1.2014年1月8日,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其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400万元;(2)甲.丙各以货币100万元出资。首次出资均为50万元,其余出资均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乙以房屋作价出资200万元,公司成立后一周内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2014年2月8日,甲.丙依约缴付了首次出资。3月8日,公司成立,3月12日,乙将房屋产权依约转移给公司。8月5日,甲履行了后续出资义务。公司章程没有约定红利分配方法。甲.乙.丙分别提出了自己的主张:甲认为应按2∶2∶1的比例分配;乙认为应按1∶2∶1的比例分配;丙认为应按1∶1∶1的比例分配。 要求: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约定的首次出资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乙作价出资的房屋实际价值为100万元,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200万元,对此,甲.乙.丙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3)对公司可分配红利,甲.乙.丙应按何种比例分配?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首次出资额符合规定。新公司法已经取消了对首次出资额的限制,按照公司章程出资即可。 (2)先由乙补足100万元出资;乙不能补足的,甲.丙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甲.乙.丙按照实缴出资比例(2∶2∶1)分配红利。根据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2.2009年5月6日,甲企业.乙企业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A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0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4年3月5日,甲企业将所持有的A公司的部分股份对外转让给了丙公司,但此项转让未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014年4月6日,A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对B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知,A公司的董事郑某在B公司担任经理。 2014年4月25日,在临时股东大会上,除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外,还根据乙企业的提议,临时增加了一项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议案,以上两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要求:根据以上的材料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企业转让A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A公司董事会决议该如何通过? (3)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和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甲企业转让A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14年3月5日不在两个时间限制内,故甲企业可以将部分股份转让给丙公司。 (2)A公司董事会决议应由过半数的无关联董事出席,并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3)首先,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其次,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法(3道) 简答题 【资料】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签订一份互联网电视机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台互联网电视机,乙公司于12月11日前交货,每台电视机单价5000元,乙公司负责送货,甲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乙公司于12月8日发出了该100台电视机。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12月10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12月15日与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电视机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丙公司购买100台托运中的电视机,每台单价4900元,丙公司于订立合同时向乙公司支付5万元定金,在收到货物后20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在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

经济法概论》期末考试及答案

《经济法概论》 期末考试试卷 考生注意:1.本试卷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90分钟。 3.卷面整洁,字迹工整。 4.填写内容不得超出密封线。 一、单选题(每小题1分 共30分) 1.经济法律事实中,客观上发生和存在的、与经济法主体主观意志和自觉行为无关的,但能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是( ) A .合法行为 B .事件 C .事故 D .违法行为 2.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是( ) A .主体 B .客体 C .内容 D .法律 3.下列物或行为能够成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 .枪支弹药 B .海洛因 C .太阳 D .自有黄金 4.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使用的名称有( )。 A .厂 B .中心 C .公司 D .工作室 5.甲出资5万元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 了一份标的额2万元的买卖合同。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该合同有效,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 .该合同无效,如果给甲造成损失,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 .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可请求人们法院予以撤销; D .该合同无效,经甲追认后 有效。 6.合伙人( )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A .不得 B .可以 C .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 D .合伙协议约定就可以 7.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作为投资人出资方式的有( )。 A .土地使用权 B .其他财产权利 C .劳务 D .家庭共有财产 8.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和合伙企业的关系中,下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有( )。 A .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B .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为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C .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从其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D .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从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 份额用于清偿 9.李某为一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李某的下列 行为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B .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C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 D .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10.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和合伙人进行债务清偿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CPA]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题整理汇总—目录版

[CPA]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题整理汇总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4) 一、单项选择题 (4) 二、多项选择题 (7) 答案部分 (9) 一、单项选择题 (9) 二、多项选择题 (11)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13) 一、单项选择题 (13) 二、多项选择题 (16) 三、综合题 (20) 答案部分 (21) 一、单项选择题 (21) 二、多项选择题 (23) 三、综合题 (25) 第三章外商投资企业法 (27) 一、单项选择题 (27) 二、多项选择题 (31) 三、综合题 (34) 答案部分 (35) 一、单项选择题 (35) 二、多项选择题 (38) 三、综合题 (40) 第四章公司法 (41) 一、单项选择题 (41) 二、多项选择题 (46) 三、综合题 (50) 答案部分 (51) 一、单项选择题 (51) 二、多项选择题 (54) 三、综合题 (56) 第五章证券法 (58) 一、单项选择题 (58) 二、多项选择题 (62) 三、综合题 (65)

答案部分 (67) 一、单项选择题 (67) 二、多项选择题 (70) 三、综合题 (72) 第六章企业破产法 (74) 一、单项选择题 (74) 二、多项选择题 (79) 三、综合题 (82) 答案部分 (83) 一、单项选择题 (83) 二、多项选择题 (86) 三、综合题 (89) 第七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90) 一、单项选择题 (90) 二、多项选择题 (94) 答案部分 (96) 一、单项选择题 (97) 二、多项选择题 (99) 第八章物权法律制度 (101) 一、单项选择题 (101) 二、多项选择题 (105) 三、综合题 (108) 答案部分 (109) 一、单项选择题 (109) 二、多项选择题 (111) 三、综合题 (113) 第九章合同法律制度(总则) (114) 一、单项选择题 (114) 二、多项选择题 (120) 三、综合题 (123) 答案部分 (125) 一、单项选择题 (125) 二、多项选择题 (128) 三、综合题 (131)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法条分析重点总结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法条分析题重点总结 、名词解释 1、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实现国家意志所预期的目标的法律规范总称。 p32) 2、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该协议可以以口头、书面或者以其他协同行为作出。(P89)3、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P 95)4、经营者集中: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相互合并,或者个或多个经营者通过收购以及其他方式对其他经营者进行控制,从而导致相互关系上的持久变迁的行为(p101) 行政垄断:是指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P104) 注意: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行政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者变相限制竞争的行为,所以说我国反垄断法上规定的行政垄断的主体,不仅包括行政机关,也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5、不正当竞争:是指市场主体之间为了争夺商品生产、销售的有利地位,采取不符合法律、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违背自愿、平等、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谋取不法利益的市场竞争行为。(p115) 6、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行贿的主体是经营者,受贿的主体是交易对方,贿赂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手段是通过回扣、软回扣的形式。(P125) 7、诋毁商誉:或称商业诋毁、商业诽谤,是指在交易过程中,捏造、散步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业声誉,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的行为(P129) 8、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性能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满足人们合理需要所必须具备的各种物质、技术、心理和社会特性的总和。主要有适用 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可维修性。(P152)9、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对产品质量负有义务者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义务应受到的法律制裁,包括产品质量的 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P158)10、产品责任:又称为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缺陷产品损害 了他人的人身、财产权,依法应当追究的民事责任。(P159)11、企业国有资产: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出资形式分为两种:

电大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题库与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弧中) 1.《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小的术语是(D )A.CIF B.FOBC. DAF D. EXW 2.《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在风险转移方面采取(B)原则 A. 以合同订立时间确定风险转移B.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C. 以所有权转移时间确定风险转移D.以买方实际控制货物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3.不清洁提单是指单据上附有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的提单。那么,注明(D)的是不清洁提单 A. 对货物质量或包装情况的客观描述,未表示有不满意的情况 B.承运人对货物的容、数量、质量、特性等不详 C. 承运人对包装或货物特性引起的损失概不负责D.外包装有油渍和水溃 4.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在三种基本险别中,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程度是(C) A. 平安险最大,其次是一切险,再次是水渍险D.水渍险最大,其次是一切险,再次是平安险 C一切险最大,其次是水渍险,再次是平安险D.一切险最大,其次是平安险,再次是水渍险5.WTO的最高决策是(A )A. 部长级会议 B. 总理事会C. 部长理事会 D.成员国代表大会6.国际投资法主要调整的关系是(B )A.国际投资关系B. 国际间私人直接投资关系 C. 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投资关系D.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 7.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计算机程序应作为(C )给予保护 A.专利 D. 商标C. D.专有技术 8.现代历史上最初形成的国际货币制度是(A )A. 金本位制 B. 金汇兑本位制C. 金块本位制D. 金汇率制 9.教材中着重介绍了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是(A ) A.FOB、C1F、CFR B.FOB、DAF、C1PC. CIF、DAF、CPT D.CHR、DAF、EXW 10.反倾销税的纳税人是(B) A. 出口倾销产品的销售商 B.进口倾销产品的销售商C. 制造倾销产品的生产企业 D.出口国政府 11.《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B)种贸易术语进行了解释A.9 B.13 C.15 D.11 12.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判断货物买卖合同的国际性的标准是(B ) A. 当事人具有不同国家的国籍B.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国家 C. 合同项下的货物跨越国境D.合同订立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国家13.我某进出口公司于1999年1月15日用电报向外国一公司发盘,要求在20日复到我公司有效。1月18日上午9:00,我公司同时收到外国公司表示接受和撤回接受的电传。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此接受(A)A. 可以撤回B.不可以撤回,必须与我公司签订合同C. 经我公司同意方可撤回D.视为撤销 14.《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按英文字母顺序,将国际贸易术语分为(B )组 A. 三 B.四C. 五 D.六 15.《服务贸易总协定》不适用于(B ) A. 私人提供的服务B.政府提供的职务服务 C. 未列入成员国服务贸易承诺表的服务 D. 服务贸易总协定)生效后产生的服务 16.在对中国领域的海洋石油开发合作方面,中国的基本政策是(C ) A. 由国家向外国企业授予特许权开发B.由境企业与外国企业设立合资经营企业开发 C. 由中国国家特许的境公司与外国企业合作开发D.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单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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