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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沈阳市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沈阳市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沈阳市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序号名称级别类别时代地址公布时间公布批次

1 沈阳故宫国家级古遗址清(1625—1636)沈河区沈阳路171号1961年

第一批

64 东三省总督府沈河区盛京路28号(练车场) 非织造布技术开发中心

65 中心庙沈河区朝阳街宫后里沈阳故宫

66 西塔延寿寺和平区市府大路西塔文物管理所

51 奉天商务总会沈河区朝阳街192号沈阳市工商业联合会

47 沈阳基督教会东关教堂大东区东顺城街三自巷8号沈阳市基督教东关教会38 伪满警察署沈河区沈阳路沈河区公安分局

25 张作霖时期水会和平区延边街轻工业部东北办事处

18 满铁奉天公所沈河区朝阳街131号沈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

36 杨宇霆公馆省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物民国大东区魁星楼路6

号2003年第六批

37 刘少奇同志秘密居址省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物和平区皇寺

路福安巷3号2003年第六批

32 东三省官银号省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物1926 沈河区朝阳街

21号2003年第六批

16 周恩来少年读书旧址省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物1910-1913 大

东区大东路育才巷12号1979年第二批

17 天主教堂省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物1912 沈河区南乐郊路40

号1988年第四批

18 中共满洲省委旧址省级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1927—1929 和平区

皇寺路福安巷3号1988年第四批

19 长安寺省级古建筑明(1409)沈河区朝阳街长安寺巷6号1988年第四批

10 锡伯族家庙国家级古建筑清(1736)和平区皇寺路178巷2号2006

年第六批

4 张氏帅府国家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物1914—1939 沈河区少

帅府巷46号1996年第四批

2 昭陵(北陵)国家级古墓葬清(1643)皇姑区泰山路12号1982年第

二批

3 福陵(东陵)国家级古墓葬清(1629—1651)东陵区东陵路210号1988

年第三批

5 新乐遗址国家级古遗址新石器时代早期皇姑区黄河大街龙山路1号2001

年第五批

6 东北大学旧址国家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物1923 皇姑区北陵大

街45号2001年第五批

11 抗美援朝烈士陵园省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物1951 于洪区陵

东街上岗子1号1963年第一批

12 太清宫省级古建筑清(1663)沈河区西顺城街16号1963年第一批

13 实胜寺省级古建筑清(1636)和平区皇寺路206号1963年第一批15 苏军阵亡将士纪念碑省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物1945 于洪区陵东街上岗子1号1963年第一批

20 无垢净光舍利塔省级古建筑辽(1044)皇姑区塔湾街45巷15号1988年第四批

23 慈恩寺省级古建筑清(1628)沈河区大南街慈恩寺巷12号1988年第四批

24 北塔法轮寺省级古建筑清(1643)于洪区北塔街27号2003年第六批

25 郑家洼子青铜短剑大墓省级古墓葬春秋战国于洪区沈辽中路青铜巷23号2003年第六批

26 清真南寺省级古建筑清(1662)沈河区南清真路23号2003年第六批

29 南塔省级古建筑清(1643)东陵区南塔街2003年第六批

30 东塔省级古建筑清(1643)大东区东塔街2003年第六批

31 奉天驿省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物1910 和平区胜利南街2号2003年第六批

33 奉天基督教青年会旧址省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物1923—1950 沈河区朝阳街155—1号2003年第六批

34 辽宁总站省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物1927 和平区总站路100号2003年第六批

35 英国汇丰银行奉天支行旧址省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物1928 沈河区十一纬路100号2003年第六批

38 中山广场及周围建筑群(中山广场雕像、大和旅馆旧址、东洋拓殖株式会社奉天支店旧址、横滨正金银行奉天支店旧址、奉天警察署旧址、朝鲜银行奉天支店旧址、三井银行大楼旧址)省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物1910—1945 和平区中山广场四周2007年第七批

44 般若寺市级古建筑清(1684)沈河区大南街8号1985年第一批

45 苏军烈士陵园市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物1945 于洪区陵东街上岗子1号1985年第一批

48 盛京城址市级古建筑清(1626—1631)沈河区西顺城街顺垣巷12号1985年第一批

49 “九一八”事变炸弹碑市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物1938 大东区望花南街46号1985年第一批

51 沈阳中街市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物民国沈河区中央路1985年第一批

54 东北解放纪念碑市级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1988 和平区和平广场1996年第二批

56 清真东寺市级古建筑清沈河区市府大路东寺巷2号1996年第二批60 审判日本战犯特别军事法庭旧址市级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1956年皇姑区黑龙江街77号1996年第二批

沈阳市首批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1 陈云同志旧居和平区桂林街89-3号辽宁省气功协会

3 汤玉麟公馆和平区十纬路26号辽宁省博物馆

4 日本驻奉天总领事馆和平区三经街9号沈阳迎宾馆

5 满铁铁道总局本馆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沈阳铁路局

6 南满医学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中国医科大学

8 平安座和平区民主路260号沈阳市文化宫

9 奉天邮电管理局和平区市府大路3号省邮电管理局

10 张寿懿公馆(一)和平区八纬路14号沈阳市物资局

11 张作相公馆和平区八纬路16号沈阳市国家安全局

12 于学忠住宅和平区北五经街申扬律师事务所

13 同泽俱乐部和平区七纬路14号沈阳艺术宫

14 张作相住宅和平区北五经街民盟辽宁省委员会

15 满铁铁道总局舍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

16 美国花旗银行奉天支行和平区十一纬路10号沈阳市木材公司

17 金昌镐寓所和平区中兴街31号东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9 奉海铁路局大东区东站街1号沈阳东站

20 万福麟公馆和平区和平北大街17号民革辽宁省委员会

22 孙烈臣官邸大东区大北关街大东区公安分局

23 奉天陆军被服厂大东区小津桥路中苏里1号解放军第3505工厂

24 奉天机器局大东区大东路三段1号沈阳造币厂

26 日本特派员办事处和平区兰州北街沈铁第一招待所

27 满铁会馆和平区南三马路沈阳铁路分局招待所

28 “法国领事馆” 和平区八经街10号沈阳市移动通信公司

29 满洲中央银行千代田支行和平区南京北街312号辽宁省总工会

30 志诚银行和平区中华路118号工商银行沈阳市分行

31 秋林公司和平区中山路90号秋林公司

33 奉天纺纱厂办公楼和平区抚顺路60号沈阳富通房屋开发公司

34 中山中学和平区南昌街13号东北中山中学

35 法国汇理银行奉天支行和平区市府大路167号沈阳市刑警支队

36 奉天邮便局和平区中山路50号沈阳市邮政局

37 宋任穷旧居和平区北大街55号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41 汤玉麟公馆和平区九纬路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44 常荫槐公馆大东区天后宫路万寿巷5号大东区委党校

45 吴俊升公馆大东区小河沿路22号大东区委武装部

48 基督教会西塔教堂和平区市府大路基督教会西塔教堂

49 奉天灵庙皇姑区岐山中路11-11甲省公安厅老干部活动室

52 千代田公园给水塔和平区南京南街7号沈阳市水源地开发公司

53 万泉水塔大东区万泉街1号万泉水源地

54 “皇姑屯事件发生地”石碑哈大、京哈铁路交汇处沈阳铁路分局

56 奉天医科大学大东区小河沿44号省肿瘤医院

57 兴农合作社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3号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58 奉天自动电话交换局和平区太原街34号沈阳市电信局供应处

59 大亨铁工厂办公楼大东区大东路178号沈阳矿山机器厂

60 沙俄东正教堂和平区图们路72号沈阳市民政局

61 满铁奉天图书馆和平区南一马路84号沈阳铁路局图书馆

62 奉天千代田小学和平区南一马路100号东北育才学校

63 奉天军械厂大东区长安路五段1号黎明机械制造厂

67 八王寺大东区沈阳市第二纸箱厂

68 赵尔巽公馆大东区万泉公园西南角沈阳市城建局

69 英美战俘营原址大东区青光街7号中捷友谊厂

2 于济川公馆沈河区中山路196号沈阳和田公司

7 辽宁同泽女子中学沈河区承德街3号沈阳市第三中学

21 王维赛寓所沈河区大南街般若寺巷18号沈河区大南街道办事处

32 “苏联领事馆” 沈河区北三经街9号沈阳迎宾馆

39 “德国领事馆” 沈河区北二经街19号沈阳军区政治部幼儿园

40 张寿懿公馆(二)沈河区文汇街33号沈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42 宋耀珊住宅沈河区小南街和兴巷12号小南街道办事处

43 多铎王府遗址沈河区铜行巷沈阳消防科研招待所

46 大佛寺沈河区大南街大佛寺

50 同泽中学男校沈河区万泉街14号沈阳大学师范学院北院

55 奉天省议会大楼沈河区桃源街118号沈阳市成套电器厂

70 肇新窑业公司办公楼沈河区惠工街沈阳汇延经贸公司

7 叶茂台辽墓群国家级古墓葬辽法库县叶茂台镇叶茂台村西山2001年第五批

8 高台山遗址国家级古遗址新石器晚期新民市高台子乡高台子村2006年第六批

9 石台子山城址国家级古遗址公元4-5世纪棋盘山水库北岸2006年第六批

21 塔山山城省级古遗址高句丽(645)苏家屯区陈相屯镇陈相村1988年第四批

22 小塔子城址(包括宝塔寺塔) 省级古遗址辽(921—926)康平县郝官屯乡小塔子村1988年第四批

39 顺山屯遗址省级古遗址青铜时代康平县胜利乡顺山屯村珍珠山2007年第七批

40 日俄奉天会战日本第四军战绩碑市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物1911 苏家屯区沙河乡烟龙山1985年第一批

41 日俄奉天会战沙俄阵亡将士碑市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物1912 苏家屯区沙河乡魏家楼村1985年第一批

42 明边墙市级古遗址明(1479—1537)辽中县茨榆坨乡茨南村1985年第一批

43 石佛寺双洲城址市级古遗址辽(916—1125)新城子区石佛寺乡石佛寺村1985年第一批

46 公主屯后山遗址市级古遗址新石—战国新民市公主屯镇公主屯村1985年第一批

47 上柏官汉魏墓群市级古墓葬汉魏东陵区汪家乡上柏官村1985年第一批

50 魏家楼子汉代遗址市级古遗址汉(8—265)苏家屯区沙河乡魏家楼子村1985年第一批

52 谢荣策烈士墓市级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1950 辽中县茨榆坨镇1996年第二批

53 秀水河革命烈士陵园市级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1971 法库县秀水河子镇秀水河子村1996年第二批

55 新民市清真寺市级古建筑清新民市新民镇南街1996年第二批

57 吉祥寺市级古建筑清法库县法库镇1996年第二批

58 八虎山城址市级古遗址辽法库县四家子蒙古族乡八虎山1996年第二批

59 僧洛林沁碑市级碑刻清法库县四家子蒙古族乡公主陵村1996年第二批

14 永安石桥省级古建筑清(1641)于洪区马三家子乡永安村1963年第一批

27 清柳条边省级古遗址清(1644—1661)新民市立新乡、周坨子乡、于家窝棚乡2003年第六批

28 辽滨塔省级古建筑辽(907-1121) 新民市公主屯镇辽滨塔村2003年第六批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 计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Ⅰ一般规定1本节内容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的安全防范工程。包括考古所(队)、文物商店等存放文物的 单位与建筑的安全防范工程。2根据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的特点,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对相关业务活动的文物流、人员流、车流和信息流进行分析, 分清内外不同流向与相互之间的界面,以利全面防护。 2优先选择纵深防护体系,区分纵深层次、防护重点,划分不同 等级的防护区域。由于外界环境条件或资金限制不能采用整体纵深防 护措施时,应采取局部纵深防护措施。 3保证现场环境条件下系统不间断运行的可靠性。 4文物博物馆与其他单位为联体建筑群时,其安全防范系统必须 独立组建。 5文物保护单位作为博物馆使用时,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必须符合 文物保护要求,不应造成文物建筑的损伤,不得对原文物建筑结构进行 任何改动。 6安全防范系统应采取自敷专线,并建立专用的通信系统。 7为适应陈列设计、功能布局调整的需要,线缆走线和布防点位置 的设置宜留有一定的调整性与冗余度。3根据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的特点,安全防范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安全防范系统应具有非法行为控制、应急处置和日常安防日志 管理等功能,宜结合建筑物特点和出入口管理的要求,安装防爆安全 检查装置。 2安全防范系统防护范围应包括陈列、存放文物的场所、文物出 入通道等场所部位。 3具备现场勘察条件时应检查文物库房、文物陈列室、陈列形式,以及出入口、墙体、门窗、风管等开口部位的实体防护设施与能力等。Ⅱ一级防护工程设计4周界的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周界包括建筑物(群)外周界、室外周界和室内周界。2陈列室、库房、文物修复室等应设立室外或室内周界防护系统。5监视区应设置视频安防监控装置。6出入口的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需要进行防护和控制的出入口包括周界围栏、围墙的出入口; 展厅、库房的出入口;进入防护区的地下通道和天窗、风管等。2仅供内部工作人员使用的出入口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 3出入口控制装置宜有防胁迫进入的报警功能。 4宜有防尾随措施。7当有文物卸运交接区时,其防护应符合下列 规定:1文物卸运交接区应为禁区。2文物卸运交接区应安装摄像机和 周界防护装置。 3文物卸运交接区宜安装入侵探测装置。8文物通道的防护应符合 下列规定:1文物通道的出入口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紧急报警按钮和对讲装置。2文物通道内应安装摄像机,对文物可能通过的地方都应能够跟踪摄像,不留盲区。 3开放式文物通道应安装周界防护装置。9文物库房的防护应符合 下列规定:1文物库房应设为禁区。

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 (1987年11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44号文件发布,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修改) 第一条为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以下统称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均须依照本规定管理。 第三条凡已核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均应根据保护文物古迹的格局、安全、环境和景观的需要,划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和公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依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条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分为五类: 一类地带:为非建设地带。地带内只准进行绿化和修筑消防通道,不得建设任何建筑和地上附属建筑物。地带内现有建筑,应创造条件拆除,一时难以拆除的,须制定拆除计划和年限。 二类地带:为可保留平房地带。地带内现有的平房应加强维护,不得任意改建添建。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或危险建筑,应创造条件按传

统四合院形式进行改建,经批准改建、新建的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3.3米,建筑密度不得大于40%。 三类地带:为允许建筑高度9米以下的地带。地带内的建筑形式、体量、色调都必须与文物保护单位相协调;建筑楼房时,建筑密度不得大于35%。 四类地带:为允许建筑高度18米以下的地带。地带内靠近文物保护单位一侧的建筑物和通向文物保护单位的道路、通视走廊两侧的建筑物,其形式、体量、色调应与文物保护单位相协调。 五类地带:为特殊控制地带。地带内针对有特殊价值和特殊要求的文物保护单位的情况实行具体管理。 第六条建设控制地带允许建筑的高度,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最高点(包括电梯间、楼梯间、水箱、烟囱等);中国传统大屋顶形式的,其高度按檐口计算。成片建设(包括改建)的地区,经市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个别建筑物可提高建筑高度。 第七条文物保护单位周围未划一类建设控制地带或所划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小于防火规范规定的防火间距的,在其周围建房时,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办理。 第八条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时,须按本规定第三条程序办理。 第九条在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未经批准或违反本规定要求进行建设工程的,由文物行政部门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违法建筑处理。

文物保护规章制度

文物保护制度 为了加强对文物资源得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得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 行爱国主义与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根据文物法,黄堡镇文化站 特制定以下文物保护制度,全体文物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 五项安全制度 一就是领导带班制度。值班要保证每时每刻都有领导,杜绝只留名不留人得官僚主义、 形式主义作风,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 二就是安全巡查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对重要保护区域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 予以处置; 三就是值班与交接班登记制度.各开放得文物保护单位,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有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两人.值班人员忠于职守,不得擅自脱岗,要做好交接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四就是领导抽查制度.各文物保护单位得领导人,要定期不定期得亲自对本单位得防盗、 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得问题,要及时研究,及时整改; 五就是安全检查签字备案制度。安全检查要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登记在册,有据可查. 领导责任制度 1、贯彻执行文物安全法律、法规,保障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得各项安全 情况。 2、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为单位得安全保障提供必要得经费与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安全责任制,批准实施各项安全制度与操作规程。 5、组织各项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安全得重大问题. 6、根据法律、法规得规定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得安全以及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 失。 领导带班制度 1、文物安全工作就是各项工作得重中之重,要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实行 领导轮流带班制。 2、带班领导在带班时间内,安全保卫消防工作都由带班领导负责。 3、坚持值班领导带班检查安全工作,严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如有事须请假换班。 4、值班领导值班期间如遇重大安全事故无法处理,及时上报主要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 5、带班领导带班期间,要对重点防范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作到防患于未然。 6、安全检查登记在册,做到有据可查,并在值班交接时签字、备案,做到谁签字谁负责. 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为切实抓好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分 管领导具体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2、健全、充实文物保护机构,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亲自挂帅,狠抓落实。 3、坚持“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得原则,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头、明确责任、各司 其职,做到警钟长鸣,确保文物万无一失。 4、各岗位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物安全得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级文物安全会议精神。 5、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文物保护安全工作预案,岗位安全作业规程,落实好安全措施. 6、搞好本单位得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对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性得认识,掌握各种 文物安全知识,安全技能.

沈阳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

沈阳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沈阳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辽宁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沈阳市城乡规划条例》、《沈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经国家、省、市依法批准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确定及其保护管理。历史建筑依法确定为文物的,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应当遵循“尊重历史、统一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维护历史遗存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维持社会生活的延续性,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负有保护和监督责任。区、县(市)人民政府作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的主体,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日常保护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政策保

障和经费支持。区、县(市)人民政府应责成具体部门或组建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办法。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的规划管理工作; 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内文物保护工作,参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房产、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消防、财政、旅游、宗教事务、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专项用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管理,其来源包括: (一)市和区、县(市)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二)上级财政专项补助的资金; (三)境内外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的捐赠; (四)国有历史建筑转让、出租的收益; (五)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资金由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分别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承担历史建筑的保护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义务,对危害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行为有权进行劝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书、记录簿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要求规范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 (试行) 发文单位:国家文物局 发布日期:1991-3-25 执行日期:1991-3-25 生效日期:1900-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和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等,是国家依法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保护管理的基本措施和保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划定保护范围 第三条保护范围是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在保护范围内不得在地面、地下及空中从事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的活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占地面积较大或情况复杂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保护范围内划分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 第四条保护范围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及周围环境的历史与现实情况合理划定。确定保护范围的原则是保证下列文物的完整性,并在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之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一)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窟寺等的单体、群体及附属建筑。 (二)古遗址的文化堆积和相关遗迹现象。 (三)古墓葬封土或已探明的墓葬、墓群及陵园或其他地面建筑等。 (四)石刻、碑碣及其他文物的单体、群体和相关遗迹。 第五条根据文物保护的实际需要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带是指保护范围外需要保护环境风貌及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建设控制地带根据保护对象的格局、安全、环境和景观的需要合理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安排直接或间接从空中或地下对文物构成危害和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环境风貌的建设项目。在这一地带内修建新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其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应与文物保护单位的气氛相协调。 第三章树立标志说明牌 第六条标志须标示该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名称、公布机关、公布日期、树标机关以及树立日期等。树标机关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第七条标志形式采用横匾式,自左至右书写。标志牌比例为横三竖二。标志牌最小为60×40厘米,最大为150×100厘米,可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具体情况选择比例适宜的尺度。除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称可用仿宋字体或楷书、隶书等外,其余一律用仿宋字体。 第八条保护标志应采用石材等坚固耐久材料,颜色要庄重朴素、显明协调。 第九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说明可书写在标志牌的背面,也可另立说明牌。说明文字为简要介绍文物保护单位名称、时代、性质、内容、价值和保护范围等,其内容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定。 第十条民族自治地方应同时树立用当地少数民族文字书写的标志牌和说明牌。

沈阳各旧址介绍

沈阳各旧址介绍.txt如果青春的时光在闲散中度过,那么回忆岁月将是一场凄凉的悲剧。杂草多的地方庄稼少,空话多的地方智慧少。即使路上没有花朵,我仍可以欣赏荒芜。(1)沈阳“奉天肇新窑业公司办公楼”旧址 位于沈河区惠工街92号,现为沈阳台商会馆用房。由沈阳市文物局立为:沈阳市不可移动文物。 过去时:该楼又称“杜公馆”,建于1923年3月,是在张学良支持下,由著名爱国人士杜重远先生创建的当时最大的一家民营窑业公司。办公楼正面三层、两翼两层呈“ V”字形。此楼坐北朝南,占地面积3146平方米,其建筑风格是典型的中西合璧式———“洋式门脸”+“中式后庭”。屋内有木楼梯,第二层屋外有走廊,在西南角处有一半圆形大门,原来的地下室因不适用被填上。有资料显示,从前面看,小楼原有的门柱顶端饰有“爱奥尼”柱头,二楼两侧窗外饰有葫芦瓶栏杆,正中三楼原本有塔楼,后被大火烧毁;若从小楼后面看,又是浓郁的中国古典风格,两翼楼体上原饰有木栅栏和雕花镂空栏杆。 杜重远,吉林省怀德县人,1911年考入奉天两级师范学校,1918年到日本留学,专攻窑业。1923年冬回国,在大东边门外小二台子创办了肇新窑业公司(原沈阳日用陶瓷厂)。肇新窑业公司以提倡国货,抵制日货为宗旨,首先开展机械制砖生产,将日本陶瓷挤出东北市场,杜重远成为新兴民族工业的佼佼者。肇新窑业公司的办公楼作为民族企业家办公楼,主体建筑保存完好。 1923年,留日归来的杜重远决心投身实业以振兴中华,设法筹资创建了位于二台子占地20亩的肇新实业公司。从此,沈阳有了第一家华资机制砖瓦工厂,有了从传统青砖大瓦向红砖水泥瓦的转变,打破了砖瓦市场由日本资本独霸天下的局面。数年后,肇新又增资扩建,引进德国设备开始了中国机器制瓷业的先河。肇新事业蒸蒸日上,其砖瓦产品不但为正在扩建的东北大学土建工程所包销,而且也为惠工工业区和沈海工业区等提供了大量的工民用建筑材料。肇新的青边瓷碗碟不仅成为关内外畅销的日用瓷器,而且也挽回了日本资本把持的瓷业利权。大连日资大华瓷厂不得不停业转产,瓦房店、沈阳的一些日资瓷厂不得不转产耐火砖。肇新,是留学生学成返国兴邦创业的成功范例,是沈阳城市近代化过程中极具代表性的工业文明的成果。 现在时:当年的“杜公馆”如今已变为沈阳市台商会馆。据会馆的尚主任介绍,当年的“公馆楼”,曾经作为很多用途使用。直到台商会馆接手,在不改动内部原结构的基础上,经过大半年的修复与重建,整个楼的面貌焕然一新。 (2)沈阳“原法国汇理银行奉天之行营业楼”旧址 沈阳“原法国汇理银行奉天之行营业楼”旧址,位于和平区市府大路165号,现为市公安局用房。由市文物局立为:沈阳市不可移动文物。 法国汇理银行奉天支行营业楼建于1924年,占地面积6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35平方米,为砖混结构的法式建筑,现为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汇理银行曾于1875年在法国注册成立,总部设在法国巴黎。1917年,汇理银行来到沈阳设立了支行,主要业务是扶持法国在旧中国投资的工矿企业,操纵奉天金融贸易和信贷等金融活动,并发行纸币。日军占领沈阳后,将汇理银行强行关闭。伪满时期,汇理银行成为伪警察署所在地。沈阳解放初期,汇理银行曾为北市区公安局。 (3)沈阳“日满空军大楼”旧址 沈阳“日满空军大楼”旧址,位于沈阳市和平区中山广场中山路108号,现为招商银行等单位用房。1996年7月17日,由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沈阳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立为:沈阳市文物保护单位。2007年又晋升为辽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沈阳“日满空军大楼”旧址,建于1926年,由原日本东京建筑事物所的松田军平设计。

河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一批河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国务院1961年3月4日公布。共计180处,其中河南13处。 1、龙门石窟北魏至唐洛阳(包括白居易墓) 2、太室阙东汉登封 3、少室阙东汉登封 4、启母阙东汉登封 5、祐国寺塔(铁塔)北宋开封 6、嵩岳寺塔北魏登封 7、白马寺金至清洛阳(即东汉创建的白马寺旧址) 8、观星台元登封 9、仰韶村遗址新石器时代土渑池 10、郑州商代遗址商郑州 11、殷墟殷安阳 12、郑韩故城东周新郑 13、汉魏洛阳故城东汉至北魏洛阳 第二批河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国务院于1982年2月23日公布。共计62处,其中河南3处。 1、巩县石窟北魏至宋巩义 2、修定寺塔唐安阳 3、宋陵北宋巩义 第三批河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国务院1988年11月13日公布。共计258处,其中河南14处。 1、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旧址1931年新县 2、中共中央中原局旧址1938-1939年确山 3、社旗山陕会馆清社旗 4、风穴寺及塔林唐至清汝州 5、净藏禅师塔唐登封 6、平粮台古城遗址新石器时代淮阳 7、二里头遗址夏商偃师 8、尸乡沟商城遗址商偃师 9、钧台钧窑遗址宋禹州 10、隋唐洛阳城遗址隋唐洛阳 11、北宋东京城遗址北宋开封 12、张衡墓东汉南阳 13、打虎亭汉墓东汉新密 14、张仲景墓及祠东汉南阳

第四批河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国务院1996年11月12日公布。共计250处,其中河南21处。 1、西山遗址新石器时代、东周郑州 2、王城岗及阳城遗址新石器时代登封 3、羑里城遗址新石器时代至商周汤阴 4、蔡国故城西周、春秋上蔡 5、酒店冶铁遗址战国、汉西平 6、戚城遗址春秋濮阳 7、虢国墓地周三门峡 8、汉梁王墓群西汉永城 9、潞简王墓明新乡 10、初祖庵及少林寺塔林唐—清登封 11、济渎庙宋—清济源 12、南阳武侯祠元—清南阳 13、归德府城墙明商丘 14、太昊陵庙明、清淮阳 15、比干庙明、清卫辉 16、开封城墙清开封 17、周口关帝庙清周口 18、内乡县衙清内乡 19、灵泉寺石窟东魏—宋安阳 20、千唐志斋石刻西晋—民国新安 21、红二十五军长征出发地1934年罗山 合并项目: 辟雍碑西晋偃师(归入汉魏洛阳故城) 繁塔宋开封(归入宋东京城遗址) 延庆观元开封(归入宋东京城遗址) 第五批河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国务院2001年6月25日公布。共计518处,其中河南45处。 裴李岗遗址新石器时代新郑 贾湖遗址新石器时代舞阳 八里岗遗址新石器时代邓州 北阳平遗址新石器时代灵宝 庙底沟遗址新石器时代三门峡 大河村遗址新石器时代郑州 孟庄遗址新石器时代至商周辉县 古城寨遗址新石器时代新密 府城遗址商焦作 番国故城遗址东周固始 城阳城址东周信阳 古荥冶铁遗址汉郑州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安全管理编号:LX-FS-A89687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 程设计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 程设计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Ⅰ一般规定 1 本节内容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的安全防范工程。包括考古所(队)、文物商店等存放文物的单位与建筑的安全防范工程。 2 根据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的特点,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对相关业务活动的文物流、人员流、车流和信息流进行分析,分清内外不同流向与相互之间的界面,以利全面防护。

沈阳市旅游攻略

沈阳市旅游攻略 沈阳市旅游景点大推荐: 沈阳盛京十景:福陵叠翠、御苑松涛、浑河晚渡、塔湾夕照、柳塘春雨、道院秋风、神碑幻影、陡山霁雪、凤楼观塔、万泉垂钓。 景点 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怪坡风景区、沈阳森林野生动物园、沈阳世博园、沈阳东北亚滑雪场、皇家极地海洋世界、方特欢乐世界、紫烟薰衣草庄园、爱琴谷、陨石山风景区、刘老根大舞台、南关天主教堂、浑河西峡谷、永安桥。 文物古迹 沈阳现有两项共三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单位。 世界文化遗产明清皇宫:沈阳故宫 沈阳故宫始建于公元1625年,是满清王朝入关前清太祖努尔哈赤、清太宗皇太极建造的皇宫,又称盛京皇宫。清世祖福临在此即位称帝。沈阳故宫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国现存最完整的两座宫殿建筑群之一,现已辟为沈阳故宫博物院。北京、沈阳两座故宫构成了中国仅存的两大完整的皇宫建筑群。2004年7月1日。在中国苏州召开的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批准中国的沈阳故宫作为明清皇宫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这座占地6万平方米的古建筑群始建于1625年(明天启5年),

建成于1636年(明崇祯9年)。全部建筑90余所,300余间。沈阳故宫博物院不仅是古代宫殿建筑群,还以丰富的珍贵收藏而著称于海内外,故宫内陈列了大量旧皇宫遗留下来的宫廷文物,陈运和的诗《沈阳故宫》结尾有如此记叙:“一部《四库全书》的完整保存一馆亘古的博物陈列供子孙读不尽一个国家的优秀传统”。 世界文化遗产明清皇陵:沈阳北陵(昭陵) 北陵公园(昭陵),是满清第二代君主皇太极与孝端文皇后的陵墓,是清代皇陵和现代园林完美结合的游览胜地,面积3.32公顷。北陵建于1643年,内有隆恩殿、宝城、宝顶、月牙城、大明楼、大碑楼、方城、隆恩门、大红门、石牌坊等建筑,规模宏大,建筑雄伟。北陵公园以其古老历史、神秘皇陵和园林景观,成为镶嵌在沈城大地上的璀璨明珠。 世界文化遗产明清皇陵:沈阳东陵(福陵) 东陵(福陵)是清太祖努尔哈赤及其皇后叶赫那拉氏的陵基,占地500余公顷。东陵始建于1629年,1651年基本建成,后经顺治、康熙、乾隆多次修建,形成了完整的陵基建筑群。陵内有庄严的正红门,有生动的石狮、石虎、石马等,有著名的108蹬台阶,有方城、隆恩殿、东西配殿、大明楼、宝顶等建筑。东陵的建筑严谨,雕刻精细,体现了满清时期建筑艺术的传统和独特风格。 中共满洲省委旧址 中共满洲省委旧址是辽宁省文物保护单位。坐落在沈阳市和平区皇寺路(原北市场福安里4号)。是一栋坐北朝南、面阔6间、进深1间的硬山式青砖瓦房,其东侧4间就是1927年10月到1931

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知识

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知识 一、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管理措施: (一)严格消防设施管理 对文物建筑应根据防火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消防车通道(消防道路),配置必要的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确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防火间距。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消防道路)。 (二)严格用火管理 文物建筑内严格控制使用明火。用于宗教活动场所或者民居建筑等确需使用明火时,应加强火源管理,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由专人看管,必须做到人离火灭。 (三)严格用电管理 文物建筑内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电器选型、安装等应符合相关规范和防火要求,并配备适用的电器火灾防控装置。一般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和大功率用电器具。确需使用的,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并严格落实使用管理制度。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室内外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等保护措施。对电气线路和电器要定期检查检测,确保使用安全。 (四)严格危险品管理 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严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用于居民生产生活的民居类文物建筑和其他作为住宿、餐饮等功能的文物建筑,因生产生活需要使用燃气,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其他文物古建筑内,严禁使用燃气,不得铺设燃气管线,不得堆放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并应明显设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等标志。 二、火险的处理程序 (一)第一时间切断电源并报警、扑救、疏散人群及物资。

(二)报警不仅仅是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应拉响警铃通知其它人员并集合义务消防队快速有报警时效地组织扑救,疏散人群及物资。 (三)应讲明着火位置,火灾性质及大小,同时应安排相关人员到附近路口迎接消防车,并为消防车开辟通道,以便消防队能及时准确地赶到火灾现场。 三、灭火的基本方法 (一)隔离法(二)窒息法(三)冷却法(四)抑制法 四、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一般由一人操作,在距起火点5米处,先撕掉安全铅封,拨掉保险销,然后右手紧握压把,左手握住喷射软管前端的喷嘴对准燃烧处喷射。灭火时,应把喷嘴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左右扫射,并迅速向前推进,直至火焰全部扑灭。 五、文物古建筑火灾扑救对策 (一)摸清辖区情况,充实基础数据,做到“底数清”。 (二)科学制定预案,加强联合演练,做到“程序明”在施救原则上。 (三)运用“灭疏结合,重点保护”的灭火战术扑救古建筑火灾的重点是保护历史文物。古建筑中有许多固定的雕塑、佛像、壁画、雕刻等珍贵文物,有的难以疏散,有的不可能疏散。可以采取: 1. 覆盖法。即用不易燃烧或不易透水的盖布覆盖住受火势威胁的文物,使其不受火或水的侵害。 2. 包裹法。即对可能遭受灭火水流侵害的一些佛像、雕塑等,使用大块塑料布将其包裹起来,避免水流的侵害。 3. 遮挡法。即用大块塑料布或其它防水布将可能受水侵害的壁画等遮挡起来,避免水流的侵害。 南岳区文物局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控地带标准和依据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控地带标准和依据(总3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 标准和依据 具体的界定标准 1、保护范围一般性标准(市、县级) (1)地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以经过科学探测证明埋有文物的范围外30米;墓葬群范围30米。木塔等高度较高的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划定保护范围可以适量的划大点。 (2)地面单体建筑基础、台基外四向各30米;建筑群围墙基外30米; (3)古民居与宗祠:保护范围以本体建筑外墙界以外8米为红线,保护范围以外的16米为紫线。 (4)古桥:以平面环境效果为主,保护范围以桥墩为界,上、下游以100米,两端各30米为红线;红线以外各50米为紫线。 (5)古塔:以立体环境效果为主,保护范围以塔为中心,半径100米为红线;红线以外的半径200米为紫线。 (6)古墓、古遗址、古窑址:本体以外的200米为红线,红线以外300米为紫线。 2、保护范围特殊性标准(省、国家级)

(1)地下不可移动文物经过发掘,考虑要作遗址保护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群)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扩大保护范围; (2)地面建筑(群、组)有地标性或景观价值的可以扩大保护范围; (3)处于城镇建筑中间的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按实际需要,在能够抵御各种破环因素的前提下,可以减少保护范围的标准,但不得低于20米。 3、建设控制地带的一般性标准(市、县级) 地面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定在保护范围外四向一般情况50—100米。此范围内的新建建筑应与文物本体相谐调,其建筑高度不得高于文物建筑。 4、建设控制地带的特殊标准(省、国家级) (1)抵御各种破环因素能力差的文物保护单位,可以适当增加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但一般不要超过文物本体的高度的八倍。 (2)有景观价值的地面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可以从保护景观价值的要求考虑,适当扩大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并提出相应的要求;限高应在檐口以下,建筑风貌与色彩应与文 物本体相协调。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制要求修订稿》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修订稿草案) 国家文物局 2017.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制定本要求。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要求适用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 第三条指导思想 编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必须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促进文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本体及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四条基本要求 编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做好前期调研和评估工作,充分研究文物价值、明确文物本体的组成要 素,分析历史环境的整体格局,依据评估结论,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保护、管 理、利用与研究措施,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二)尽可能减少对文物本体的干预,确保文物本体的真实性;注重文物环境 的保护和改善,确保文物本体及其环境的完整性。 (三)以整体保护、和谐发展为规划目标,编制重点应立足目标导向和问题导 向,坚持科学、适度、持续、合理利用,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 的关系,构建中长期保护管理制度保障。 第五条技术路线 编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应以文物的价值研究和要素辨认为前提,明确规划的时空范围,依据完整保护的要求设计保护对象的保护区划层级、划定各区边界,制定管理规定;针对综合现状评估结论的主要问题,分别制定保护、利用、管理、研究等规划的重点措施与分期实施计划。

06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策略中的综合安全探析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策略中的综合安全探析 ——以海口市五公祠保护规划为例1 夏青张又天 【摘要】我国目前有数以万计的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然而,这些文保单位也存在因旅游热负担过重、或资金不足损毁严重、或遭受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等方面的威胁。近年来,我国有很多重要文物因地震、火灾、水灾、泥石流等灾害毁于一旦,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强化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抗灾能力,提升其综合安全防御水平,对这些珍贵遗产的长久生存至关重要。海口市地处海南西北,不仅受台风等自然灾害侵袭,也是地震频发地区。五公祠是海口市为数不多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随着近年来国际旅游岛的建设,接待游客量与日俱增,提升自身和游客安全非常重要。本文以海口市五公祠保护规划为例,基于提升文物保护单位综合安全能力,在分析五公祠可能面临的灾害威胁基础上,通过建立文物本体安全保障体系,提升文物的长久安全生存环境以及游人的安全。 【关键词】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策略;综合安全;五公祠 引言: 我国数以万计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因缺乏资金、不合理利用等原因,整体保护状况堪忧,尤其受灾害影响非常严重。如: 4月20日开始的四川雅安地震中,至少102处文物保护单位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其损失难以弥补。因此,若要提高这些珍贵历史文化遗产的综合安全能力,使这些文物保护单位长久生存,首要的任务就是分析其所有可能面临的威胁,提高其抗灾能力。 海口市五公祠是海南省为数不多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是北宋文学家苏轼被贬来琼开凿“双泉”以来,经宋、元、明、清及民国历代重修、增建,形成了现今的院落格局。五公祠实际上是祭祀了八位与其有关的历史人物,即苏轼、“汉两伏波将军”:(路博德、马援)与“五公”:(李德裕、李纲、李光、赵鼎、胡铨)。随着近年来国际旅游岛的建设,目前五公祠的接待游客量与日俱增,提升文物本体自身和游人安全至关重要。 1.五公祠现状 五公祠位于海口市美兰区和琼山区的交界处,距市中心5千米。随着海口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五公祠的周边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尤其是南侧红城湖路和东侧新规划道路使得原本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号:51178297)资助项目

沈阳张氏帅府导游词5篇

沈阳张氏帅府导游词5篇 张氏帅府,又称“大帅府”或“少帅府”,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少帅府巷46号, [1] 是张作霖及其长子张学良的官邸和私宅。下面是小编搜集的沈阳张氏帅府导游词5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沈阳张氏帅府导游词(1) 欢迎大家来到这!我是你们的导游,我姓x,大家可以叫我小x。为了便于大家参观游玩,下面我首先大家介绍一下。 这里楼宇林立,庭院相连。放眼望去,雕梁画栋的四合院、水榭亭台的帅府花园、恢宏气派的大青楼、欧式风情的边业银行、帅府办事处、红楼群以及小巧雅致、中西合璧的小青楼、赵一荻故居,错落有致,交相辉映。充满浓郁民国文化特色的张氏帅府博物馆,以其恢宏的建筑、精湛的装饰艺术,丰富的历史人文内涵,赢得了“东北第一名人故居”的美誉。 张氏帅府博物馆自1988年对外开放以来,规模不断扩大,现已发展成为融张氏父子研究、金融研究展示为一体的综合博物馆。现有展出面积 8000平方米,展线长达2000米,对外展出文物七千余件,基本陈列“百年张学良”、“张作霖与张氏家族”展览,全面展示了张氏父子两代不同的人生经历;张作霖办公室、张学良办公室、东北政务委员会、老虎厅、小青楼、赵一荻等一系列复原陈列展览,记录了张氏父子鲜活的生活片断和跌宕起伏的传奇人生。 在原张氏父子私家银行——边业银行基础上建立的沈阳金融博物馆,是全国同类博物馆中,规模最大、内容最丰富、展示形式与观众参与项目最多的专题博物馆。其主题陈列“走近金融世界”完美展现和诠释了金融历史的发展足迹和金融文化的博大精深,被评为“2007-2008年度中国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 经过20年的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张氏帅府博物馆在挖掘帅府独有文化内涵,打造文化品牌,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提升展览讲解水平、扩大对外宣传等方面取得了多项可喜的成绩,已成为沈阳市著名的人文景观和独具民国历史特色的文化品牌,并向着打造一流博物馆的目标不断发展,日益前行。 十余年来,张氏帅府博物馆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共举办各类型展

最新整理市文物局文物保护文物安全工作总结.docx

最新整理市文物局文物保护文物安全工作总结 文物安全工作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某作为世界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文物独具特色,数量多、等级高、分布广、影响大。目前,辖区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8处(114个单位),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4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68处,还有多处文物普查登记项目,另有地下文物埋藏区36片,历史文化保护街区40片,各类博物馆151座 ,各类馆藏文物200余万件。我市文物现状构成了我市文物工作的特点,因此,某市文物局担负着保护和传承首都历史文明的重大责任。随着形势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日新月异,我市文物安全工作面临着诸多新的困难和新的挑战,同时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 几年来,某市文物安全工作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下,在某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始终以维护首都稳定,构建和谐某为中心,以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为重点,以提高执法效能、提供廉洁高效服务为目的,从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业管理入手,强化文物法规教育,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加大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建立了有效的文物安全和执法体制,使文物安全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文物安全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尤其在“平安奥运行动”、“国庆平安行动”中,我市结合文博行业工作实际,坚持以“平安某、文物平安”建设为主线,以落实责任制为抓手,以确保文物安全为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安全工作机制,狠抓责任制落实。经过文博系统干部职工全力以赴、齐心协力和忘我工作,在有效消除文物安全隐患上取得明显成效,取得了两大“战

役”的胜利。截止到今天,我市连续11年没有发生大的文物安全事故,受到了国家文物局和某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下面我从四个方面向各位领导汇报: 一、认清形势,加大隐患整治力度 近几年来,由于国家文物局的正确指导,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积极采取措施,一方面强化教育管理,建立、完善各种安全防范体制,另一方面逐年加大安全设施建设投入,每年投入消防、技防设施、设备的资金近3000万元,取得了明显成效,就整体而言,我市的文物安全形势良好,发展态势积极稳妥。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经济建设与文物安全的矛盾,对我市文物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一时还难以彻底消除,各种社会矛盾给文物安全带来的威胁不断加剧,如何在新形势下保障文物安全,已成为某市文物局各级领导干部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认真调研,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总的看,居民占用的文保单位隐患较大,多家单位共同占用的文保单位安全状况较差,开放单位相对隐患较少,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比较严重,某322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文物周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占60%,由于这些文物大部分集中在二环内,级别高,深受国内外广泛xx,文物保护责任重大。我国文物建筑多为木结构,易燃,有的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的居民紧邻古建筑私塔乱建,有的直接搭建在古建筑的院墙上,通道狭窄,阻碍消防。如孔庙国子监、智化寺、法源寺、白搭寺、克勤郡王府、庆成宫等文保单

沈阳市地上不可移动文物和地下文物保护条例

沈阳市地上不可移动文物和地下文物保护条例 【法规类别】文物与古迹保护 【发文字号】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6号 【批准部门】8;806;80601; 【批准日期】2005.09.23 【发布部门】沈阳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5.11.05 【实施日期】2005.1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6号) 《沈阳市地上不可移动文物和地下文物保护条例》由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5年7月28日通过,已经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5年9月23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5日起施行。 2005年11月5日 沈阳市地上不可移动文物和地下文物保护条例(2005年7月28日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05年9月2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为加强对文物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地上不可移动文物和地下文物的保护。 第三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 市和区、县(市)文物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规划、建设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物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不可移动文物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 第五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一)擅自移动、刻划、涂污、损毁文物保护单位标志; (二)刻划、涂污、损坏不可移动文物; (三)损坏文物保护设施; (四)野炊和在设有禁止吸烟标志的区域内吸烟; (五)存放易燃易爆和其他危及文物安全的物品; (六)修建墓地和埋藏骨灰;

浅析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

浅析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 王小晶 2008-10-29 【大字中字小字】 一、前言 文物古建筑泛指我国历史上保存至今具有较高文物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古人遗留下来的具有较长历史年代的寺、庙、殿、楼、塔、桥等建筑。文物古建筑是国家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它们不仅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也是研究古代社会的宝贵历史资料。 文物古建筑一般都是建造在前消防在后,有别于现代建筑的消防工作,然而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部真正针对于文物古建筑的消防规范。因此,目前的文物古建筑消防保护工作大部分都是套搬了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而且大多以扑灭火灾为唯一目标,而不是以最大限度保护古建筑、减少文物损失为首要目的,这种表面看似的保护实际上使文物古建筑的价值逐渐减退,甚至被毁。如何在文物古建筑保护中平衡消防工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现代消防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笔者通过对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的调研发现,随着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不和谐因素不断凸现。 (一)现代消防设施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近年来,为了提高文物古建筑抵御火灾的能力,各地文物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给我们的文物古建筑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应该说,在这些措施的保护下,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系数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随之而来的一些新问题、新麻烦也不断呈现。如:遭遇火劫后重建的

西藏拉卜楞寺院大经堂内虽说增设了墙壁式消火栓,但渗漏出的水使墙上的壁画面目全非。2003年1月19日晚7点,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遇真宫主殿突发大火,导致最有价值的主殿三间共236平方米的建筑化为灰烬,同时,火灾扑救过程中压力水流的冲击和水渍损失给周边文物也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同时,文物古建筑内消防设施的安装损害了古建筑的美观,并对内部木结构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使其失去了原有的价值。 (二)传统消防保护措施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文物古建筑的传统消防保护措施对历史文化的传承也带来了一定的冲击。我国的文物古建筑大多是宗教文化和民间活动的重要场所,正是这些传统历史文化提升了古建筑的价值,也正是这些传统文化的盛行使得我们的文物古建筑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完好地保存下来。但是近些年来,一些部门为了杜绝火灾隐患,采取了单纯的绝对的保护方式。这些措施在文物古建筑的保护中,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随之产生的新问题正以另一种方式吞噬着古建筑,直至它倒塌。如:苏州玄妙观的三清殿自从禁香火以后,滋生了一种叫“天牛”的害虫,对殿内的木结构进行吞噬,给建筑结构安全造成了隐患。始建于南宋淳熙年间三清殿之所以能够完好的保存至今,在一定程度上是香烛烟气的驱蚊杀虫效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严禁点烛焚香,实际上打破了这种自然平衡,使得我们的文物古建筑正在以另一种形式被加速损毁。 三、如何正确处理古建筑消防工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文物古建筑是祖先留给我们的能体现古代建筑风格的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我们应将消防工作结合文化遗产的保护,使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当今世界上对古代文化遗产的保护有两种形式:“突尼斯”形式(完全保证古建筑的原貌)和“华盛顿”形式(保证古建筑的外观,根据现代的生活方式改变内部需要)。笔者认为,古建筑的消防保护也应该遵循这两种保护形式,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古建筑保护。古建筑的消防工作和文化遗产保护是一对矛盾,我们应该用哲学“重点论”理论来分析孰轻孰重。 (一)“突尼斯”消防保护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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