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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物品管理办法、隧道安全

爆炸物品管理办法、隧道安全
爆炸物品管理办法、隧道安全

爆炸物品管理办法

为了严格烟大项目经理部对爆炸物品的管理,预防被盗、丢失和爆炸事故发生,保障企业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及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

1、爆炸物品购买由使用单位的物资部门负责,按计划签定爆炸器材供销合同。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后方可购买,并向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备案,严禁自由买卖。

2、运输爆炸物品,应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方准运输。

3、运输爆炸物品车辆的车况必须保持良好,车辆排气管要安装防火罩,应选用责任心强,政治可靠,技术熟练的驾驶员驾驶。并应配备押运员,押运员要熟悉爆炸物品的性能。运输车应配备足够的适应扑灭爆炸火灾的灭火器。

4、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不准高速行驶,不准强行超车、会车,前后车辆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不准在城镇中心,机关学校、桥梁、人员稠密的公共场所以及居民区和有明火的地方停靠。

6、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禁止搭乘其他人员,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同车装运。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严禁在车上吸烟。

7、运输爆炸物品应在白天按指定的路线行驶,并有专人负

责,沿途不准装卸。

8、装卸、倒运爆破器材应在白天进行。装卸人员应熟知爆破器材的性能及安全常识,装卸时要轻拿轻放。

9、爆炸物品运至炸药库后,由物资人员与炸药库的管理人员和看守人员共同办理交接、清点、入库手续,确定无误后方可入库。

二、爆炸器材的管理使用

1、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爆炸物品不发生被盗、丢失,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2、炸药库保管员应挑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知爆炸物品性能和安全保管的基本知识,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的正式职工担任。

3、炸药库保管员要按照爆炸物品管理的法规规定,严格执行领发制度,负责爆破器材的入库清点、保管、发放和统计工作,建立收发爆炸物品的台帐,做到帐物相符。负责库区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爆等措施,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整改不安全隐患。

4、炸药库应选派三名以上看守员担任看守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严禁选用老弱病残的人担任看守工作。

5、炸药库房要安装报警装置,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6、爆破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严

禁无证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7、对爆破员应进行定期考察,发现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应及时进行调换,并收回《爆破员作业证》。

8、严禁民工单独使用和领取爆炸物品。外包工程需要爆破作业的,由外包工程的单位派出爆破人员组织实施或监督实施。

9、领取爆炸物品必须经班组长提出当日使用数量计划,并由材料部门审核后,开具发料三联单,经现场负责人批准后由指定的领料员到库房领取。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

10、领取爆炸物品必须2人以上共同领取。性能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得同时领取。

11、进行爆破作业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要有警戒岗哨和标志。严禁双层和双工序作业,严禁边钻孔,边装药,爆破员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装药量进行装药。

12、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藏爆炸物品;严禁用爆炸物品炸鱼、炸兽;严禁转让、转借爆炸物品。

13、建立严格的清退制度。对当天剩余的爆炸物品要清点品种、数量,填具退料的三联单,由现场负责人签字后及时退库,严禁将剩余的爆炸物品存放在宿舍、工棚、隧洞内。

三、爆炸器材的储存

1、储存爆炸物品必须有县以上公安机关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准储存。

2、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制度。发料手续完

备,严格交接班手续,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3、爆炸物品的库房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防潮、降温设施,库房内保持清洁,禁止存放其他物品。

4、储存爆炸物品要按库容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分别存放,严禁超量储存。

四、爆炸物品仓库

1、建立爆炸物品仓库前,应由使用单位提出建库计划,拟建仓库地点、时间,设计图纸等报所在县以上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建设。

2、爆炸物品库址必须选择人烟稀少的空旷地带,远离城镇人口稠密区,交通要道,高压电线,通讯线路等适当的地点。

3、库房墙体应当为24厘米以上的砖土水泥结构。库顶应采用混凝土浇注或抹厚10厘米以上的加固层;房檐距地面不小于2米;库内应为水泥或木质地面;库房门的宽度不小于1米;窗内应安装防盗铁栏杆;实行双门、双锁。库房门设置通风口,防护网。

4、炸药库和雷管库必须分别建造,两库距离不小于30米,在库区设置独立值班室。

5、爆炸物品仓库必须采取妥善的避雷措施。应安装独立的避雷针,其接地电阻应不小于10欧姆;应安装足够的照明设备。库房周围要有明显的警戒标志。

6、库区内保持清洁,无杂草无易燃物,库区内严禁吸烟、

用火及将火种等易燃品带入库区。

7、库区内应配备足够的适于扑灭爆破器材火灾的灭火器,并定期对消防器材的性能进行检查。

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编号:SM-ZD-54531 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西铁路客运专线隧道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安全控制措施,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隧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项目隧道工程的所有参建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隧道工程实施中各负其责。 第四条本项目隧道工程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杜绝塌方事故、杜绝爆炸事故、杜绝爆破物品丢失事故。 第二章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控制 第五条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设计文件有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职责 1.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各环节的主管部门(单位)对本环节民用爆炸物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负责。 1.2治安保卫、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各环节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2管理内容和工作程序 2.1 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与运输: 2.1.1采购民用爆炸物品必须事先向县级公安机关申报计划,经批准采购、运输,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和《爆炸物品运输证》,方可提货。 2.1.2应请有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来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自己运输的要由保卫人员押运,司机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民用爆炸物品要封装严密,不得与其它物资混装,运输途中不得随意停留。 2.1.3运输途中发生丢失、被抢及发生爆炸事故,应立即向附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找破案。 2.1.4押运人员要监督司乘人员,禁止在爆炸物品附近吸烟、动火,禁止车辆超速行驶,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车辆。 2.1.5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插有标着“危险”字样的红旗,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有标志危险的信号灯。爆炸物品应用帆布覆盖、捆紧。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严禁逗留在车库内。 2.1.6车辆运输爆炸物品时,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和突出车外。 2.1.7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输。 2.1.8 在运输途中押运人员不得离开车辆,不准无关人员靠近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途中住宿时,要报告住宿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2.1.9 装车时,押运人员负责清点查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名和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

2.1.10 民用爆炸物品到货后,押运人员、保管员(验收员)、采购员共同验收数量,并注意包装是否破损、异样或散落,确认无误后,方可验收入库。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尽快妥善处理。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领导,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不能验收入库,应做出标志单独保存; 2.1.11 装卸民用爆炸物品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装卸人员在搬运中不能携带火种、火具,更不能吸烟或动火。 2.1.12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管理员、押运员、爆破员以及领用人员等 必须选用责任心强、政治可靠、经验丰富的人担任,不得指派临时工 单独领用民用爆炸物品。 2.2 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和使用: 2.2.1民用爆炸物品库房必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度,并建有严 格的出入库和仓库管理制度,严禁与其它物资共同存放。库房要远离 生活区,库房门窗牢固,防盗、防火、防雷等措施完备、通风良好、 空气干燥、温度适宜。 2.2.2保管员必须持《爆炸物品保管人员许可证》上岗。 2.2.3保管员要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尤其门窗及仓库周围。检查消防、 避雷、报警装置是否安全有效,有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2.2.4 库区范围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火种带入库区。炸药库周 围20米内不准有枯草和易燃、易爆物品。 2.2.5建立出入登记制度,不经保卫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准进入库内。 2.2.6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必须经过严格审批,使用单位要建立台帐, 并设专人保管,剩余物品及时退库,严禁随便存放,私自留用或转送、 转借、转卖他人,使用单位要保存使用原始记录。 2.2.7 治安保卫、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监 督、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山西路桥长临高速路基总承包LJ9A项目部 民 用 爆 炸 物 品 安 全 管 理 责 任 制 度 二O一五年

目录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 (3)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检查制度 (4) (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 (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警卫看守制度 (7) 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8) (一)、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8) (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保管制度 (9) (三)、民用爆炸物品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和清退回库制度 (10) (四)、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申请审批制度 (11) (五)、民用爆炸物品防火、警卫制度 (13) (六)、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奖惩制度 (14) (七)、民用爆炸物品器材丢失处理办法 (15) (八)、民用爆炸物品爆破方案审批交底制度 (16)

一、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 1、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仓库应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设计建设,并通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价合格,由公安机关验收后方可使用。 2、库房应有醒目的库房标识牌,标识牌的格式按《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的规定设置;库区大门、库房等显著位置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仓库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制。 4、严格定员定量管理规定,严禁超员超量现象。库内不得存放无关的工具和杂物及任何废品。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5、库内民用爆炸物品堆放执行定置管理,存放区域画清晰的定置线,不得超品种、超定置线存放;在墙面画定高线,不得超高存放。 6、民用爆炸物品宜单品种专库存放,当受条件限制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用爆炸物品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1) 黑火药应单独存放;工业雷管除与未拆箱的塑料导爆管可以同库存放外,不应与其他物品同库存放; (2) 工业炸药及制品、工业导爆索、未拆箱的塑料导爆管可以同库存放,在库容允许的条件下单个储存库的计算药量不应超过设计或安全评价核定的存药量。 7、库内应有标记品种、规格和数量的标识牌。同库储存多品种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分别堆放,并有明显标志。 8、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堆放稳固整齐,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并遵守下列规定: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部成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项目部副经理、安监站长 成员:供应部长、技术人员、安监员、各队骨干 第三条项目部财务、调度、安监、技术、供应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民用爆炸物品分别从库房建设、购买、运输、储存、使用、销毁、人员培训、证照办理审批等方面进行责任落实工作。 第四条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项目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要指定一名副职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综合管理,其他副职负责主管范围内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各项目部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到人,认真抓好民用爆炸物品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部要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等相关规定,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第六条项目部生产副经理负责每月组织一次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每旬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情况,排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合理措施。要认真记录每次检查、抽查、整改情况和召开专题会议情况,确保记录完整、规范,以备检查。

第二章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 第七条地面运输爆炸物品必须采用专用车辆,且经过严格检查,确保性能良好的全封闭运输车,并配备必要的防爆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不得采用三轮车、柴油车、畜力车、拖拉机、翻斗车和挂车运输,不准在交叉路口、人口聚集地、火源附近停留,不准载重加油,不准带客,不准超速行驶,雷管、炸药及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准混装运输。 装运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持有供应部门的供货单据和公安部门的爆炸物品运输证,必须带有运输爆炸物品的明显标志,即白天要插有红旗,夜间要装设红色灯信号。 第八条运输爆炸物品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件的人员担任,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配备自卫武器和通讯设备,押运人员途中不得离开车辆。 第九条民用爆炸物品运送至使用地后,应有专人现场看押,不得中途退场,由采购和供应部门组织保卫、安监等部门联合对品种、数量及安全标志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字,并组织人员安全卸火工品,卸完后由火药库保管员清点验收签字,按要求储存爆炸物品。 第十条在井上、下运输爆炸物品,途中必须有专人跟随看管。井下运输炸药时要用专罐(或专车),雷管不得用人行车和矿车运输。严禁在交接班期间和人员上下井期间运送火工品。 第十一条装卸爆炸物品时要轻搬、轻放,严防冲击和震动。装运雷管时,车箱底要垫软垫。 第三章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 第十二条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建设应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器材工厂安全设计规范》、《爆破安全规程》、《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标准》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爆炸物品的管理,预防丢失、被盗和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止被敌对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利用进行破坏活动,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爆炸物品是指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爆破剂和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管理的其他爆破物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浦南高速公路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 第四条爆炸物品使用单位主管领导人对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负总责。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购买、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安全,爆破作业单位负责使用过程的安全。 第五条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岗位责任制。涉爆作业四大员(看守员、保管员、押运员、爆破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的内部职工担任。 第六条公安机关对管内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按规定督促整改和执行处罚。公安处每半年、分处每季、派出所每月至少对管内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情况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填发《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对重大隐患,有权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或停用爆炸

物品至隐患得到整改,并书面上报主管单位和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管内爆炸物品库要认真制作档案(临时存放点列表分项统计),每库一档并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章爆破器材的选址建库 第七条爆炸物品选址建库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建库计划,并将库房警卫、保管等人员登记表及库房管理,防火制度等有关资料报经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审核批准,按指定地点、设计标准建库。办理《存许可证》。爆炸物品库未经公安机关验收合格不准启用。 第八条库房建筑应具备较好的防盗、防火、防爆炸性能。 (一)炸药库和雷管库必须分别建造,两库距离不得少于30米,同时应在库区设置独立的看守值班室。 (二)库房墙体应为24厘米以上的砖石料实心墙,施工中必须用水泥沙浆砌筑;库顶采用混凝土浇铸或摸厚10厘米以上的混凝土加固层,房檐距地面不小于2米;库房门向外开,并实行双门和双锁设置(既里层为裹包铁皮的木门,外层为防盗门);库墙应设置通风口和防护网。(三)库房周围应设置警戒隔离区和明显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内不准架设电线。严禁在库区内吸烟、用火,严禁将火种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防爆的物品带入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第九条爆破器材临时存放点的设置。远离爆炸物品库且用量少的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安全使用条件,主管领导批准,并向公安机关备案,可设临时存放点。爆炸物品临时存放点必须配置符合安全要求的专

铁路隧道隧道安全管理办法

.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1 编制依据 (1) 第二章概况 (1) 2.1 工程概况 (1) 2.3 水文、地质、地貌 (2) 2.3 主要危险源及预防措施 (8) 第三章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 10 3.1 安全生产方针 (10) 3.2 安全管理目标 (10) 3.3 环水保目标 (10) 3.4 职业健康目标 (10) 第四章安全保证体系 ............................................................................................................................... 11 4.1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1)

4.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1) 4.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2) 4.4 安全控制程序 (12) 第五章安全保证措施 ............................................................................................................................... 13 5.1 一般安全措施 (13) 5.2 用电安全措施 (14) 5.3 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措施 (15) 专业资料word . 5.4 开挖作业安全措施 (15) 5.5 火工品安全保证措施 (16) 5.6 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20) 5.7 出碴运输作业安全措施 (22) 5.8 喷锚作业安全措施 (22) 5.9 防水层作业安全措施 (24) 5.10 二次衬砌作业安全措施 (24) 5.11 通风与防尘安全措施 (25) 5.12 洞排水安全措施 (25) 5.13 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26) 5.14 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26) 5.15 冬、雨季及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26)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基础知识(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7201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基础知识(正式版)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基础知识(正 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炸药反应的三种形式:热分解、燃烧和爆 轰。 2、炸药爆炸的激发形式:热起爆、机械起爆、 静电起爆、冲击波起爆、射频起爆。 3、民爆企业安全设施的基本要求是:作用可 靠、随时有效。 4、民用爆炸物品的分类:工业炸药、工业雷 管、工业索类火工品、油气井用爆破器材、地震勘探 用爆破器材、特种爆破器材、其他爆破器材、原材料 等八类。

5、工业炸药是指以硝酸铵为氧化剂,添加可燃物为主体或以单炸药与附加物组成的爆炸性混合物。又称民用炸药。 6、我国现在生产的几种主要工业炸药:铵油炸药、膨化硝铵炸药、重铵油炸药、水胶炸药、乳化炸药、粉状乳化炸药、改性铵油炸药等七种。 7、工业电雷管分为瞬发电雷管和延期电雷管两大类。瞬发电雷管又分为普通瞬发电雷管和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延期电雷管分为普通延期电雷管和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两类。 8、什么是殉爆?当炸药(主发装药)发生爆轰时,由于冲击波的作用引起相隔一定距离的另一炸药(被发装药)爆轰的现象。 9、殉爆距离是指主发装药与被发装药之间能发生殉爆的最大距离。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正 式版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爆炸物品的管理,预防丢失、被盗和爆炸事故的发生,防 止被敌对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利用进行破坏活动,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爆炸物品是指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 电导爆系统、起爆药、爆破剂和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管理的其他爆破物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浦南高速公路项

目部所属各施工队。 第四条爆炸物品使用单位主管领导人对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负总责。物 资管理部门负责购买、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安全,爆破作业单位负责使用过程的安全。 第五条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操 作规程,建立岗位责任制。涉爆作业四大员(看守员、保管员、押运员、爆破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的内部职工担任。 第六条公安机关对管内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按规定督促整改和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安全监管

安全管理编号:LX-FS-A19995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安全监管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安全监管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提高思想认识,贯彻会议精神。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提高对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入手,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切实做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爆炸物品包括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 第三条民用爆炸物品(以下简称爆炸物品)是一种危险物品。对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行严格管理。 第四条储存爆炸物品的仓库必须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等要求,并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库房应当建在远离生活区的独立地段,与周围的水利设施、交通要道、桥梁、隧道、高压输电线路、通讯线路、输油管道等重要设施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的规定。在规定的安全距离内,不准进行爆破作业,不准增建任何建筑物和其它设施。 第五条保管、使用和押运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责任心强、熟悉爆炸物品性能和操作规程。新录用的人员,必须事先进行必要的技术训练和安全教育。 第六条各施工单位要制定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教育职工群众严格遵守,专职安全员要经常进行检查。 第七条安质部配合设备物资部负责对本标段内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章爆破器材的储存 第八条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储存室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准任意存放。严禁将爆破器材分发给施工班组或个人保存。 第九条储存、运输、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设立专用爆破器材仓库、储存室时,必须凭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及设计图纸和专职保管人员登记表等,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许可。经审查,符合国家对爆炸物品管理相关规定的,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准储存。 第十条储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储存室,必须做到: (一)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破器材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爆炸物品的管理,预防丢失、被盗和爆炸事故的发生,防 止被敌对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利用进行破坏活动,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爆炸物品是指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 电导爆系统、起爆药、爆破剂和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管理的其他爆破物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浦南高速公路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 第四条爆炸物品使用单位主管领导人对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负总责。物 资管理部门负责购买、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安全,爆破作业单位

负责使用过程的安全。 第五条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操 作规程,建立岗位责任制。涉爆作业四大员(看守员、保管员、押运员、爆破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的内部职工担任。 第六条公安机关对管内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按规定督促整改和执行处罚。公安处每半年、分处每季、派出所每月至少对管内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情况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填发《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对重大隐患,有权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或停用爆炸物品至隐患得到整改,并书面上报主管单位和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管内爆炸物品库要认真制作档案(临时存放点列表分项统计),每库一档并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章爆破器材的选址建库 第七条爆炸物品选址建库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建库计划,并将库房警卫、保管等人员登记表及库房管理,防火制度等有关资料报经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审核批准,按指定地点、设计标准建库。办理《存许可证》。爆炸物品库未经公安机关验收合格不准启用。

隧道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本管理办法的目的在于通过识别管网建设工程隧道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防范诸如隧道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等安全风险,规范隧道工程安全施工行为,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网建设工程山体穿越隧道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 理。 3术语和定义 3.1涌水突泥:指地下工程(如隧道)施工中遇到暗河、溶洞、承压水等不良地质情况发生较大(以上)规模的涌水、涌泥事故,一般以水、淤泥、泥砂为载体迅速突出,是隧道施工特别严重的地质灾害之一,一般地质条件下不易发生,但由于其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不可预见性,极易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3.2瓦斯:从煤(岩)层内逸出的以甲烷(CH4为主要成分的有害气体。 3.3钻爆法:通过钻孔、装药、爆破开挖岩石的方法,简称钻爆法。3.4光面爆破:沿开挖边界布置密集炮孔,采取不耦合装药或装填低威力炸药,在主爆区之后起爆,以形成平整的轮廓面的爆破作业。3.5超前地质预报:通过掌子面的超前钻探、超前导坑或各种类型的地球物理探测等手段来查明隧道岩体的状态、特征以及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不良地质体的位置、规模和性质,预测前方未施工段地质情况的方法。掌子面:地下工程或采矿工程中的开挖工作面3.6初期支护:当设计要求隧洞的永久支护分期完成时,隧洞开挖后及时施工的支护,称为初期支护。3.7二衬支护:“二衬” 是坑道施工中的一个术语。在坑道开挖时沿着掌子面向前开进,

而其后已挖成的坑道四面则需要加固。“二衬”即是指经加固后的坑道四 周仍需继续二次加固来做的工作。在隧道施工中,二衬支护 (也称二次衬砌)就是模注砼,模板台车浇注,视设计情况,有的部位是钢筋砼,有的部位就是素砼。3.8仰拱:是指埋设在隧道地面以下接受隧道衬砌结构通过其侧壁传递过来的压力,保证隧道结构及其周围构造整体牢固稳定的地下构造物,形状与隧道衬砌结构相对,呈仰弧形。常用的有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等。3.9找顶:找顶是隧道等施工中清理顶部危石的工序,找顶是清理危石的重要部分,因为顶上的危石危险性更大些。 3.10锚杆: 用钢筋、钢管等材料加工而成具有锚固、悬吊等作用的支护杆(构)件。 3.11围岩:指的是隧道周围一定范围内,对洞身的稳定有影响的岩(土)体。3.12高地应力:高地应力指初始应力特别是它们的水平初始应力分量大大超过其上覆盖层的岩体的重量,高地应力是岩爆发生的必要条件。3.13循环进尺:井巷掘进每完成一个掘进循环,工作面向前推进的距离。通常用炮眼深度与炮眼利用率估计,如眼深1.6米,炮眼利用率为0.9,则循环进尺可达1.44米。3.14火花起爆:利用导火线燃烧时的火花先引爆雷管,然后使炸药爆炸的一种起爆方法,一般称为放炮。3.15裸露爆破:在岩体表面上直接贴敷炸药或再盖上泥土进行爆破的方法。3.16瞬发 电雷管:又称即发 雷管。通电后立即引发起爆的雷管。3.17延期电雷管:通电后按规定延期时间引发起爆的雷管。3.18围岩监控量测:简称围岩监测。为了解正在施工或已运营的隧道围岩的岩石力学性质和支护结构的受力状态,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安全,采用各种量测仪器对围岩和支护结构所进行的量测工作。3.19项目组:是指气电集团福建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组,也称为“业主”。3.20承包商:是指在合同条件下按照双方约定要求、期限及条件向

2017年煤矿企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资兴市唐井煤业 民 用 爆 炸 物 品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二O一七年度 目录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 . (3)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检查制度............................................. .. (4) (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 (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保卫制度............................................. .. (7)

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 .. (8) (一)、民用爆炸物品装卸管理制度.................................. ......... .... . (8) (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保管制度........................................... ........... . (9) (三)、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制度和领用、清退制度................ (10) (四)、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制度 (1) 1 (五)、电雷管电阻检查制度......................................... ......................... . . .. (14) (六)、民用爆炸物品防火、警卫制度................................................. .. (14)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通用版)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84

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制度(通用版) 因河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乙方)在本次施工中需暂租山西晋煤集团沁水胡底煤业有限公司(甲方)炸药库使用,乙方所使用的是震源药柱(47X)和地震勘探专用电雷管(G00),每次所存数量不超过700kg,为保证火工品的存放、领取安全,特制订以下制度:一、火工品的存放 1.乙方负责公安、民爆公司审批手续(购买证及运输证的审批),民爆公司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的炸药库,装卸由乙方专门人员负责。 2.入库时,乙方安排专门爆破人员入库登记。 3.乙方的炸药、雷管入库后,甲方负责看管,保证炸药、雷管在库内的安全。 二、火工品的领取

1.乙方需用炸药、雷管时,须安排专门的爆破员配合药库库管员领取,清楚登记领取数量,出库后,乙方负责炸药、雷管的安全工作。 2.在运往工地过程中,乙方须安排危险品专用车辆到炸药库领取 3.出库到工地的运输要有专门的押运人员押运 三、火工品的使用 1.乙方在使用炸药、雷管的过程中,要有专门爆破员负责管理炸药、雷管在工地的转移、发放工作。 2.乙方保证在使用炸药、雷管时,编码、登记清楚,每一编码对应一炮孔坐标。 3.每天工程结束后,乙方要核对炸药、雷管使用数量。 4.在爆破过程中,乙方要有专业爆破人员负责爆破,保证周围其它人员的安全。 5.使用火工品要轻拿轻放,要雷管、炸药分开存放,妥善管理。发现雷管、炸药丢失,乙方要立即上报公安机关,并协助配合公安

10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经2006年4月26日国务院第134次常务会议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进出口、运输、爆破作业和储存以及硝酸铵的销售、购买,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由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订、公布。 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 第四条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安全生产监督、铁路、交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第五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单位(以下称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是治安保卫工作的重点单位,应当依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七条国家建立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对民用爆炸物品实行标识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隧道安全管理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609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隧道安全管理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隧道安全管理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近期铁路隧道安全生产主要问题 二、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安全 三、质量问题是引发隧道施工安全和运营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 1、原材料方面 以次充好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原材料不经检验或者检验结果未出来就提前投入使用。 超前支护、初期支护方面,主要表现是:不按设计进行超前支护或超前支护不到位;不按设计的长度、数量施做锚杆;不按设计设置锁脚锚杆等控制拱脚位移的措施;不按设计要求设置钢筋网;喷射砼厚度、强度不足;钢架间距超标;初支背后空洞不按设

计要求处置等,此类问题十分突出,是上半年接到举报较多的问题。 二衬施作方面,主要问题是对欠挖、初期支护侵限不处理,局部二衬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有的对仰拱与二衬纵向施工缝、二衬环向施工缝不处理,甚至夹杂大量杂物;有的二衬钢筋排距误差严重超标;有的混凝土强度不满足要求,造成二衬出现大量超标裂缝。 防水设施方面,存在防水板搭接宽度不够、焊接不密实、漏焊、破损现象及止水带安装位置不准确、不顺直的问题。内业资料方面,资料不全、弄虚作假的情况依然存在,尤其是变形监控量测资料弄虚作假现象对安全危害较大。 2.违章违规作业 最明显的是仰拱及二衬跟进有标准、有规定不执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总则 1、民用爆炸物品是危险物品,管理不善可能危及生产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管理。 2、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机构,完善仓储设施,严格落实购买、运输、储存、清退制度,杜绝民用爆炸物品非法流入社会,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从总经理到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爆破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积极组织落实。 5、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方针、目标、计划措施并组织落实。 6、组织做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保管员、押运员、驾驶员、爆破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公司经常开展安全培训,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自检或有关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组织整改。 8、确保充足、有效的安全投入,确保各项安全隐患的整改,开展安全活动,组织预案演练,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9、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预案进行至少1次

演练,以增强事故防范能力,提高全民对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10、发生民用爆炸物品被盗、被抢、丢失等案件,或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应按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管理规定,及时向当地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积极配合案件或事故的调查、分析,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例会制度 1、安全例会的目的是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掌握和了解企业安全工作的状况,研究解决公司存在的安全问题。 2、安全例会一般每月初召开一次,由公司负责人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安全机构成员参加。 3、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考评上月安全工作,布置本月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讨论公司存在的问题,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规定,学习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等。 4、公司遇到特殊情况,如有重大安全工作事项需要决定、上级重要安全工作精神传达贯彻、公司有重大突发性事故、分管领导以上人员认为必要时,可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5、每年要组织一次安全总结和计划会议,总结一年来公司安全工作,表彰安全工作的优秀个人;提出下一年度安全工作目标、采取的计划措施,布置工作任务;签定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职责。 6、办公室做好会议的组织和记录,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单位。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记录人、会议主题、会议内容等。 7、各级领导(部门)须认真贯彻落实,办公室负责对安全办公会形成的决议进行督办,落实情况应有记录。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18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 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各项目部: 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社会安定和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标准》和铁道部《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指挥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各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从严管理,全程监督,方便生产,保障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实行严格的

全过程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止民爆物品的丢失、被盗和其它意外情况的发生。 第二条项目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目标是:杜绝责任爆炸事故,杜绝爆炸物品丢失,确保爆炸物品管理、使用绝对安全。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指挥部及所属项目部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纳入安全委员会管理。 第四条指挥部安委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铁道部《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之中,做到与施工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53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加强对涉爆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的法制、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二:民爆物品消售、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在日常管理中存在以下安全隐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的权责令限期3日内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有权停止整改。经过两次整改、停业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公安机关依法吊销其有关许可证。 (一)民爆器材仓库保管员、安全员未经公安机

关审查发证、守护人员未经公安机关备案的。 (二)库房无人守护,守护人员老、病、残不能胜任工作,守护人员离开工作岗位的。 (三)领用民爆器材无手续的,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库房,无登记项目、账目不符的。 (四)销售民爆器材不查验,不登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关条例的。 (五)库房超过按期炸药的储量而超荷的。 (六)炸药库的设施、照明达不到要求的,民爆器材不存放专用库房的。 (七)无证领用、入库,账目不清楚的。运送无押运员,混装、使用不相符的车辆运送的。 (八)跟换法人、主管人员不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的 三:民爆物品的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因

主管负责人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落实,造成民爆物品丢失、被盗、,依据《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执行。 四:凡因民爆器材丢失、被盗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 五:民爆器材的销售、储存、使用单位因管理不当,安全措施不落实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安机关应当责停业整改,发生爆炸事故隐瞒不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六:变造、伪造、买卖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储存、使用许可证和爆炸物品购买证、运输证、,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转借、以其他方式转让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储存、、使用许可证和爆炸物品购买证、运输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吊销有关许可证、没收其非法所得外,依照《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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