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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名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

用技术规范

索引号738711562/2015-00102

发布机构省安全监管局文号: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督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3日

前言

本标准第4章的4.1、4.2 a)、4.2 c)、4.6.2.6、4.7.1、4.7.2.3、4.7.2.4、4.7.2.7、4.7.3 a)、4.7.4.1、4.7.5、4.7.7.3、4.7.13、4.8.2、4.9.5、4.9.11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

员会(TC 288/SC 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华瑞科力恒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本安仪表系统有限公司、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关磊、刘骥、魏利军、马瑞岭、沈磊、董宇、任红军。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监控

项目、组成和功能设计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含石油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新建储罐区、库区及生产场所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扩建或改建系统可参照执行。其它行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 8566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GB/T 8567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GB/T 12504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

GB 1762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AQ XXXX-XXXX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HG/T 20507 化工自控设计规定(一)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

HG/T 21581 自控安装图册总说明、图形符号规定及材料库

SH 3005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

SH/T 3104 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safety monitoring controlling and early-warning system

由数据采集装置、逻辑控制器、执行机构以及工业数据通讯网络等仪表和器材组成,可采集安全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分析进行故障诊断和事故预警确定现场安全状况,同时配备联锁装备在危险出现时采取相应措施的重大危险源计算机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

3.2

现场监控器 field monitoring and controlling unit

现场接收和传输来自监测器或远程I/O 的信号或者传输接口的多路复用信号,且可能对其进行分析计算、超限判断等逻辑处理并控制执行机构工作的装置。

3.3

传输接口 transmission interface

实现数据(信息)的传输、转换和交换,保证必要的隔离和信息安全,并可能具有多路复用信号的调制与解调、数据本地存储和系统自检等功能的装置或软件。

3.4

监控计算机 monitoring computer

接收监测信号,实现图形化的实时与历史信息显示、信息处理、报警与预警、统计与分析、存储、输出控制、报表与打印等功能,提供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人机操作界面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

4 技术要求

4.1 总则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生产、使用和储存大量易燃、易爆及毒性物质,易发生燃烧、爆炸和中毒等重大事故,故监控预警系统需解决下列问题:

a) 充分考虑生产过程复杂的工艺安全因素、物料危险特性、被保护对象的事故特殊性、事故联锁反应以及环境影响等问题,根据工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分析完成安全分析和系统设计;

b) 通过计算机、通信、控制与信息处理技术的有机结合,建设现场数据采集与监控网络,实时监控与安全相关的监测预警参数,实现不同生产单元或区域、不同安全监控设备的信息融合,并通过人机友好的交互界面提供可视化、图形化的监控平台;

c) 通过对现场采集的监控数据和信息的分析处理,完成故障诊断和事故预警,及时发现异常,为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故障的排除和应急处置提供指导;

d) 安全监控预警系统应有与企业级各类安全管理系统及政府各类安全监管系统进行联网预警的接口及网络发布和通讯联网功能;

e) 根据现场情况和监控对象的特性,合理选择、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监控设备和设施;

f)除本标准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4.2 一般要求

a)重大危险源(储罐区、库区和生产场所)应设有相对独立的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相关现场探测仪器的数据宜直接接入到系统控制设备中,系统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b)系统中的设备应符合有关国家法规或标准的规定,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文件制造和成套,并经国家权威部门检测检验认证合格;

c)系统所用设备应符合现场和环境的具体要求,具有相应的功能和使用寿命。在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设置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防爆、防雷、防静电等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d)控制设备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房间或安全场所;

e)系统报警等级的设置应同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相协调,不同级别的事故分别启动相对应的应急预案;

f)对于容易发生燃烧、爆炸和毒物泄漏等事故的高度危险场所、远距离传输、移动监测、无人值守或其它不宜于采用有线数据传输的应用环境,应选用无线传输技术与装备。

4.3 应用环境

系统中的机房、监控中心,应提供下列工作条件:

a)环境温度:15 ℃~32 ℃;

b)相对湿度:40%~70%;

c)温度变化率:小于10℃/h,且不得结露;

d)大气压力:80 kPa ~106 kPa;

e)GB/T 2887规定的尘埃、照明、噪声、电磁场干扰和接地条件。

4.4 供电电源

除非有关标准另行规定,系统供电电源应符合以下要求:

a)交流供电电源:

1)电压:380V/220V,误差应不大于±5%;

2)频率:50Hz,其误差应不大于±0.5Hz;

3)谐波失真系数:应不大于±5%。

b)直流供电电源:

电压:误差应不大于±5%;

4.5 监控项目

4.5.1 监控项目的分类

对于储罐区(储罐)、库区(库)、生产场所三类重大危险源,因监控对象不同,所需要的安全监控预警参数有所不同。主要可分为:

a)储罐以及生产装置内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阀位等可能直接引发安全事故的关键工艺参数;

b)当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为气态、液态或气液两相时,应监测现场的可燃/有毒气体浓度;

c)气温、湿度、风速、风向等环境参数;

d)音视频信号和人员出入情况;

e)明火和烟气;

f)避雷针、防静电装置的接地电阻以及供电状况。

4.5.2 储罐区(储罐)

罐区监测预警项目主要根据储罐的结构和材料、储存介质特性以及罐区环境条件等的不同进行选择。一般包括罐内介质的液位、温度、压力,罐区内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明火、环境参数以及音视频信号和其他危险因素等。

4.5.3 库区(库)

库区(库)监测预警项目主要根据储存介质特性、包装物和容器的结构形式和环境条件等的不同进行选择。一般包括库区室内的温度、湿度、烟气以及室内外的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明火、音视频信号以及人员出入情况和其他危险因素等。

4.5.4 生产场所

生产场所监测预警项目主要根据物料特性、工艺条件、生产设备及其布置条件等的不同进行选择。一般包括温度、压力、液位、阀位、流量以及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明火和音视频信号和其他危险因素等。

4.6 系统设计要求

4.6.1 系统组成

系统一般由监测器、隔离变送器、摄像机、二次仪表、现场监控器、执行机构(包括报警器等)、视频处理设备、监控计算机、传输接口、电源、线缆、防雷装置、防静电装置、其他必要设备等和软件组成。

其中,监控中心硬件一般包括传输接口、监控计算机、显示设备、服务器、网络设备、大容量储存设备、UPS电源、打印机、空调等其

他配套设备等。现场设备包括传感器、隔离变送设备、摄像机、二次仪表、现场监控器、执行机构等。

4.6.2 硬件

4.6.2.1 所用设备应采用主流技术和通用产品,保证系统满足先进性、安全性、可靠性、可扩展性、可维护性、开放性和实时性的要求,并具有实用性和灵活性。

4.6.2.2 可能导致重大事故或标定、检修和维护困难的场所,宜采用高SIL等级的安全监控设备,并根据功能安全相关标准建立安全相关系统。

4.6.2.3 传感器及仪表选型可参考HG/T 20507和SH 3005的规定,主要考虑测量精度、稳定性与可靠性、防爆和防腐、安装、维护及检修、环境要求和经济性等因素。传感器的指示值漂移在15 d~90 d 之内不得超过其规定的误差值。

4.6.2.4 传感器和仪表的安装可参考HG/T 21581和SH/T 3104的规定。应选择合适的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符合安全和可靠性要求。

4.6.2.5 由外部本安电源供电的设备应能在9 V~24 V范围内正常工作。

4.6.2.6 有关罐区等重大危险源现场监控设备选择、安装和布置的具体规定参照AQ XXXX-XXXX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

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及相关标准。

4.6.3 软件

4.6.3.1 操作系统、数据库和编程语言等系统软件和开发工具应选择通用、开放、可靠、成熟、界面友好、易维护和易操作的主流产品。监控程序、控制算法、逻辑控制和通信等应用软件应经过功能测试,稳定可靠并带有详细的汉字使用帮助和操作指南。

4.6.3.2 系统软件开发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a) 软件设计应采用多任务操作系统;

b) 软件开发应符合国标GB/T 8566;

c) 软件文档编制应符合国标GB/T 8567;

d) 软件质量保证应符合国标GB/T 12504。

4.7 功能设计

4.7.1 数据采集

4.7.1.1 系统应具有温度、压力、液位和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等模拟量,以及液位高低报警等开关量的采集功能。

4.7.1.2 数据采集时间的间隔应可调。

4.7.1.3 系统应具有巡检功能。

4.7.2 显示

4.7.2.1 系统应具有模拟动画显示功能,在界面中依据系统实际情况显示各测点的参数及各设备的运行状态。

4.7.2.2 系统应具有监控设备和监控对象平面布置图显示功能。图形包括生产储运装置总平面图、各分系统的系统图和任一分系统内某一部分或设备的局部图以及用户要求的任何其它图形。

4.7.2.3 系统应具有监控参数列表显示功能,同一参数各量值应统一采用标准计算单位,包括模拟量、模拟量累计值和开关量等。

4.7.2.4 系统应具有监控参数图形显示功能:

a)系统应具有模拟量实时曲线和历史曲线显示功能。曲线为点绘图,根据需要可以按照多线图的方式在同一坐标上使用不同颜色同时显示多个变量,或同一变量的最大、最小、平均值等曲线;

b)系统应具有开关量状态图及柱状图显示功能。

4.7.2.5 系统应能在同一时间坐标上同时显示模拟量和开关量及其变化情况等。

4.7.2.6 系统宜具有视频图像显示功能,视频监控画面可以动态配置,可选择全屏、4分屏及16分屏等多种方式,支持图像窗口拖放,可远程进行云台及镜头控制。

4.7.2.7 系统应具有报警信息显示功能,除了报警汇总列表显示外,在界面上应有一个专门的报警区或弹出式界面,用来指示最新的、最高优先级的或其他设定条件的未经确认的系统报警。

4.7.2.8 系统应支持各类统计和查询结果的列表和图形化显示功能,具体显示项目根据实际设定。

4.7.3 存储

系统应具有监控数据的存储功能:

a)将数据加工处理后以数据文件形式存贮在现场或监控中心的

外存贮器内并保留一定的时间,包括监控参数、报警及处置、

视频图像、故障及排除以及相关系统信息等,所有数据应附带时间信息;

b)系统宜具有事故追忆功能;

c)存储器应支持合法的读取操作,并应采取可靠的软硬件安全设计,防止非法篡改。

4.7.4 统计查询与数据分析

4.7.4.1 系统应提供对实时和历史数据的多条件复合查询和分类统计功能,应支持模糊查询,查询信息包括:

a)模拟量实时监测值及其最大、最小、平均和累计值;

b)开关量状态及变化时刻;

c)视频录像;

d)报警及警报解除信息;

e)系统操作日志;

f)系统故障及恢复情况等。

4.7.4.2 系统宜具有数据分析的功能,包括生产储运装置运行情况、系统运行、报警种类和分布、故障和事故原因以及处置情况等。

4.7.5 报警

系统应具有根据设定的报警条件进行报警及提示的功能:

a)当出现模拟量超限、非正常流程切换操作引起的开关量状态改变以及其他异常情况时实时报送至相关的报警控制设备,由系统实现多种方式的联动报警,包括页面图文报警、报警点声光报警以及必要时可选邮件和短信报警等。在事故现场设置有监控摄像机时,页面图

文报警时应同时显示现场监控视频图像与参数报警信息,并进行现场录像;

b)系统应设有事故远程报警按钮,此按钮应设在适宜部位并带有防护罩和明显标志。

4.7.6 故障诊断与事故预警

系统应具有故障诊断与事故预警功能。对所采集的现场数据进行综合处理,在线智能分析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包括运行状态和安全等级等,提供原因分析和处置的建议,指导有关人员正确迅速地排除设备故障及重大事故隐患,同时及时识别错误报警信号,确保系统可靠稳定运行。

4.7.7 控制

4.7.7.1 系统的控制对象指的是其所属的安全监控设备或装置以及带有安全功能的执行机构等。4.7.7.2 系统应具有对系统所属设备或装置进行控制的功能。操作人员或具备相应权限的人员可在系统中的控制点上启停或调节受系统控制的任一设备,包括手动、现场、远程和异地管理。系统也应可以根据设定的条件进行全局自动调度管理。

4.7.7.3 不属于系统但与系统相关联的其它系统或设备,以及不为系统独有的子系统或设备的控制权应明确,不得互相干扰或影响各自系统的运行。

4.7.7.4 气体泄漏报警、紧急停车、安全联锁和故障安全控制等应作为独立的子系统纳入安全监控预警系统的整体设计,并保证其可靠地发挥各自的安全功能。

4.7.7.5 所有自动控制的设备或装置宜同时设计手动控制机构,并可通过切换确保系统控制权的唯一性和有效性。

4.7.8 输出

系统应具有报表和打印的功能:

a)报表输出各种监控参数及设备运行状态在各个时刻的情况,包括模拟量、模拟量统计值历史数据、开关量、报警及处置情况、监控设备及故障和系统日志报表等;

b)应支持班报表、日报表、月报表以及任意时间段内任一参数或诸多参数的数值;

c)报表应可按操作员请求生成,也应可以周期性定时触发或事件触发;

d)允许用户编辑报表内容和格式;

e)报表应可直接送于系统中的打印机,也应可以写入硬盘等存储器,并可按要求传送到其它计算机系统;

f)打印应支持报表、曲线图、柱状图、状态图、模拟图(带当前显示参数)和平面布置图等图表格式。

4.7.9 人机对话

系统应具有人机对话功能,除键盘、鼠标和按钮等输入装置和显示器等输出装置外,提供图形化和可视化界面,方便系统管理、设置、功能调用和命令及文本输入等。

4.7.10 信息发布

系统应具有信息发布的功能。通过传输接口,将允许外部访问的信息进行发布,实现监控预警系统与企业管理系统及重大危险源各级政府监管网络的连接;遵循国内外主流工业网络标准的通讯协议、数据编码或接口规范,完成数据上报或部分界面和功能的授权共享,实现政府和企业对现场工况及视频的实时监管与监控,服务于重大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并应采用防火墙等技术手段确保数据及系统安全。

4.7.11 系统管理与设置

系统应具有管理与设置的功能。包括:

a)系统参数设置应支持个别或成批修改;

b)报警设置,应支持多种报警条件的设置。每个模拟量点应有两种以上报警级别,每一种有各自的优先级。任一开关量点的状态均可报警,每一状态应有一个单独的优先级。应支持不同报警级别的分级处置,包括报警地点和报警方式的设定以及数据上报等;

c)应支持根据时间段设定不同参数值,在不同层次上优化系统设置。

4.7.12 设备管理

系统应具有设备管理功能,建立系统所属监控设备的电子化档案,并可查询、添加、修改和统计相关信息,包括设备名称、唯一编

号、型号、主要技术指标、产地、生产厂家、安装地址、开始运行时间、累计运行时间、开关次数(永久性记录)维护、维修、更换记录等。

4.7.13 日志

系统应具有日志管理的功能。系统日志将运行系统的状态信息和通信信息统一管理起来,用户可以通过日志来了解系统的运行情况。

4.7.14 安全管理

系统应提供可设置的安全级,控制级和区域设定,限制用户对系统功能模块、设备和系统资源的访问,通过权限管理确保系统安全。包括:

a)系统应实现对每个操作员和每台现场监控器的设置;

b)系统应有不少于5个的安全访问级别用来限制操作员对监控计算机功能模块的访问;

c)系统应有多个控制级,用来限制操作员对各台设备的控制;

d)系统应有设备区域设定,用来将操作员对系统资源的访问限制在指派给他们的区域;

e)如系统内存在安全相关系统,应遵循功能安全相关的国际和国内标准保证其安全。

4.7.15 可靠性保障

4.7.1

5.1 自诊断

系统宜具有自诊断功能:

a)当组成系统的设备和装置以及传输电缆线等出现故障时,系统可以自动识别,报警并记录故障设备和时间等相关信息;

b)系统在通电开始工作时,应首先进行自检,自检正常后应指示工作正常,如有故障则应指示故障信息。

4.7.1

5.2 双机备份

系统监控计算机宜设置双机互为备份,当工作设备发生故障时,通过手动或自动双机切换功能,备份设备投入工作。

4.7.1

5.3 备用电源

系统宜配备备用电源及自动切换装置。当电网停电后,可保持对重要设备和监控参数继续进行实时监控。推荐采用带隔离的在线式UPS供电。

4.7.1

5.4 数据备份

系统应具有数据备份功能。

4.7.1

5.5 防雷和防静电

系统防雷功能根据当地雷曝日的情况确定,必要时具有防静电功能。

4.7.1

5.6 软件自监视和容错

系统应具有软件自监视功能和软件容错功能。

4.7.16 其他

4.7.16.1 系统应具有网络通信功能,支持不同网络和设备间的数据访问和交换。

4.7.16.2 系统应通过算法及控制方法模块支持专业应用。

4.7.16.3 系统应具有多任务功能,能周期地循环运行而不中断。

4.7.16.4 系统应有时间校准功能,系统的时钟误差应≤5秒/24小时。存在多个子系统及远程设备时,宜使用全球时钟同步设备统一时钟。

4.7.16.5 系统应具有数据及软硬件系统恢复的功能。

4.8 软件设计与开发

4.8.1 主菜单

软件主菜单应始终在界面显示或驻留,包括:

a)系统管理:用户管理、权限管理、参数设置和其他;

b)实时监控:各子系统监控如各生产单元、子系统以及罐区或库房等;

c)列表显示:模拟量、开关量、报警信息、设备故障、操作记录和系统日志等;

d)图形显示:实时曲线图、历史曲线、状态图、柱状图、模拟图或系统平面布置图等;

e)编辑:当前列表、曲线、模拟图或其他;

f)查询统计:报警信息、模拟量、开关量、设备故障、操作记录和系统日志等;

g)报警管理:报警条件设置等;

h)数据分析:系统运行状态分析、报警分析和故障分析等;

i)控制:控制逻辑、操作及其他等;

j)报表:设置、模拟量、开关量、报警信息、设备故障、操作记录和系统日志等;

k)打印:打印设置和打印输出等;

l)帮助:系统设置、编辑、控制、列表和图形显示、查询和统计以及报表和打印等。

4.8.2 用户与权限管理

软件应具有用户与权限管理功能:

a)系统用户信息包括姓名、登录名、密码、单位和角色等,应提供管理界面授权用户可以对相关记录进行添加、删除和修改;

b)软件应实现多级权限管理。建立各用户对系统模块、设备和数据库记录的操作权限表,提供操作界面允许对各权限表进行修改维护;

c)软件应提供密码设置功能。操作员应通过密码校验方可进行相关操作,并记录操作人、时间和相关操作记录等。

4.8.3 列表显示

4.8.3.1 模拟量的显示内容包括:①地点;②名称;③监控对象或区域;④监测值;⑤最大值;⑥最小值;⑦平均值及相关信息;⑧报警级别及限值;⑨超限报警及报警时间等;⑩传感器工作状态。

4.8.3.2 模拟量累计值的显示内容包括:①地点;②名称;③监控对象或区域;④监测累计量值;⑤累计时间段;⑥报警级别及限值;⑦超限报警及报警时间等。

4.8.3.3 开关量的显示内容包括:①地点;②名称;③监控对象;

④当前状态起始时刻;⑤状态;⑥开停次数;⑦报警及报警解除的时间和状态等;⑧传感器工作状态。

4.8.3.4 报警信息的显示内容包括:①地点;②名称;③监控对象或区域;④监测值或状态;⑤报警时间;⑥报警条件,包括限值或状态等。

4.8.3.5 报警历史记录的显示内容包括:①地点;②名称;③监控对象或区域;④监测值或状态;⑤报警时间;⑥报警条件,包括限值或状态等;⑦报警原因及类型;⑧处置措施;⑨接警人和时间;⑩报警解除人和时间等。

4.8.3.6 故障信息的显示内容包括:①地点;②名称;③故障对象或区域;④故障描述;⑤故障时间等。

4.8.3.7 故障信息历史记录的显示内容包括:①地点;②名称;③故障对象或区域;④故障描述;⑤故障时间;⑥故障原因及类型;⑦排除措施;⑧接警人和时间;⑨故障排除人和时间等。

4.8.3.8 系统日志的显示内容包括:①类型;②时间;③来源;④内容等。

4.8.3.9 操作记录的显示内容包括:①时间;②操作人;③操作对象;④方式等。

4.8.4 图形显示

4.8.4.1 模拟量曲线显示:

a)坐标的竖轴为监测值或统计值,横轴为时间;

b)各级报警限值用平行于横轴的红色虚线表示;

c)实时监测值、最大值、最小值和平均值等用平行于横轴的不同颜色的实线表示;

d)图形上方标明传感器的位置和所测物理量等信息,并在图中适当位置给出图例说明;

e)支持鼠标信息提示。

4.8.4.2 开关量状态图显示:

a)用直线表示开关量状态随时间的变化;

b)图形上方标明传感器的位置和所测物理量等信息;

c)支持鼠标信息提示。

4.8.4.3 开关量柱状图显示:

a)坐标竖轴为开机效率状态,横轴为时间;

b)图形上方标明传感器的位置和所测物理量等信息;

c)支持鼠标信息提示。

4.8.4.4 系统模拟图显示

在表明系统现场布局等情况的背景图上,显示监控对象、监控设备、线缆及其他设施等,标明相对位置、参数与运行状态等。将实时监测到的开关量状态用图样在相应位置模拟显示;将实时监测到的模拟量数值在相应位置显示;用红色图标标注报警点;点击设备、传感器或报警点等,可以提示相关信息或弹出选择菜单;支持通过鼠标完成漫游、分页和缩放等图形操作。

4.8.5 查询统计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最新版》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 20141407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与GB18218—200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 ———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魏利军、刘骥、多英全、师立晨、高进东、孙猛、于立见、张海峰、杨春笋、彭湘潍。 本标准于2009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二次修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液氨、液氯等有毒物质罐区、液化烃罐区、甲类易燃液体罐区储存场所,以及大于或等于l0Mpa的高压设备(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安全间距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区、厂外道路、办公生活区、电力线路、相邻工矿商贸单位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2、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液氨、液氯等有毒物质罐区、液化烃罐区、甲类易燃液体罐区,以及大于或等于lOMpa的高压设备(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管道,未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或未按规定定期检测及检测不合格的。 3、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储存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4、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甲类、乙类厂房和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内设置休息室和非生产直接需要的办公室的。 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6、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甲类气体或甲类、乙A类液体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 7、易燃易爆、有毒且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通风设施的,或未按规定和生产工艺要求设置必要的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的。 8、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不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l5603)等规定要求的,包括: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露天贮存的,或在潮湿、易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未隔离贮存的;易燃气体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的;助燃气体氧气与油脂类物质混合贮存的;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与氧化剂混合贮存的;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未单独存放的。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的健康、人身安全,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2、[范围] XXXXXXX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出入库、储存、运输与使用管理,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 3、[定义] 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质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品。4、[职责] 4.1、总经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使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4.2、供应部:负责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核,负责与供应商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承担主体的职责(如:运输、相关资料的提供)范围。 4.3、仓库:管理第一负责人是危化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作业人员和辖区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全面负责。配备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并报至人力资源部、保卫部和安全监察部。 4.4、危险化学品使用部门:生产(管理)第一负责人是危化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作业人员和辖区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全面负责。配备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人员,并报至人力资源部、保卫部和安全监察部。 [正文] 5.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5.1.1 、必须向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 5.1.2、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1.3、禁止采购国家、上海市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5.1.4、定期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危险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并归档备案。 5.1.5、向供方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 5.2.1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a、数量(数量与来单数是否相符); b、包装(物料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仓管员入库时必须仔细检查包装是否残破、锈蚀、渗漏、包装不严或遭受水湿、雨淋等情况); c、危险标志(检查物料是否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志); 经核对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入、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楚时不得入库。 5.2.2、油料进入厂区必须随车过磅全程跟踪,每批油品到货须附质检报告单,在卸油时先抽取适量油样贴上标签并封存(标签注明:名称、型号、到货日期等)。 5.2.3、瓶装气体到货后要清点数量,并及时检测气压和称重量,要求送货司机签字确认,罐装气体进厂卸货后应随车过磅,凭磅单签送货单。 5.2.4、危险化学品入库后应及时入库、登记卡片,做到“三清”(规格清、型号清、数量清),确保帐、卡、物一致。 5.2.5、物资在储存时应明确标示危化品的失效日期,经常对物资的有效期和包装容器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5.2.6、危险化学品必须由专人领用,领用人和使用人必须经培训,全面了解其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紧急处理措施等。 5.2.7、危险化学品领用必须经工段长及总调主任审批,并经仓库确认登记后方可发放。(登记内容:领用日期、数量、领用人、联系电话等)。 5.2.8、物资在发放时必须按批次发放,做到“先进先出”,防止变质、过期失效等。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

天津海钢板材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天津海钢板材有限公司生产区内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分级。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for dangerous chemicals)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根据天津海钢板材有限公司的生产实际有液氨储存区一个单元。对本公司搬运、使用或储存的液氨、乙炔等危险物品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 1、重大危险源辨识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我厂的危险源为单一品种液氨,存量14.2吨大于临界量10吨即

q>Q,所以我厂的液氨站已经构成重大危险源。 二、重大危险源分级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1)分级原则 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作为分级指标。 (2)R的计算方式: q1,q2,…,q 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单位:吨); Q1,Q2,…,Q 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吨); β1,β2…,β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 α—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校正系数。 (3)校正系数β及R值分级区间的确定 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β)值,见表1和表2: 表1 校正系数取值表 表2 常见毒性气体校正系数β值取值表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一般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一般 规程(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340-91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一般规程(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毒品和腐蚀品。 2、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2)生产场所、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

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4、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5、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6、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

危险化学品管理规范(含表格)

危险化学品管理规范 (ISO45001-201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回收过程的管理内容、管理职责、检查与考核等。 本标准适用于厂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修订版、再版及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011-591 国务院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GB13690-92 《常用危险品的分类及标志》 GB15603—199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26164.1-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DL 5027-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危险化学品 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大致包括爆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

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3.2 大宗危险化学品 是指用于生产的、使用数量较大的化学品,如工业硫酸、工业盐酸、工业碱、氨水、次氯酸钠、氯酸钠、联胺等。 3.3 小宗危险化学品 是指用于分析试验、使用储存数量较少的化学品。 3.4 危险化学品标签 是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危险化学品标签大概内容包括名称、分子式、化学成分组成、编号、标志、警示词、危险性概述、安全措施、生产企业名称等。 3.5 易制毒化学品 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我厂常用的易制毒化学品有盐酸、高锰酸钾等。 3.6 爆炸品 是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3.7 腐蚀品 是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 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记录

晋中市华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记录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对公司生产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进行辨识、分级。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for dangerous chemicals)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对照GB18218-2009,储存危化品的量超过临界量是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若满足下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 + q2/Q2 + … + qn/Qn ≥1,q为实际用量,Q为临界量。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 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明细 液氯储存区内储存有氯气瓶,每瓶1t,最大储存20瓶。所以晋中市华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氯气最大储存量是20t,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内容,氯气的临界量是5t,q/Q值>1。 所以晋中市华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液氯储存区已经构成重大危险源。 二、重大危险源分级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1)、分级原则 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

源辨识》(GB18218-2009)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作为分级指标。 (2)、R的计算方法 式中: q1,q2,…,qn —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单位:吨); Q1,Q2,…,Q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吨); β1,β2…,β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 α—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校正系数。 (3)、校正系数β及R值分级区间的确定 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β)值,见表1和表2: 表1 校正系数β取值表 注:危险化学品类别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分类标准确定。 表2 常见毒性气体校正系数β值取值表 注:未在表2中列出的有毒气体可按β=2取值,剧毒气体可按β=4取值。 (4)、校正系数α的取值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厂区边界向外扩展500米范围内常住人口数量,设定厂外暴露人员校正系数(α)值,见表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 20140331发布20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与GB18218—200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 ———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魏利军、刘骥、多英全、师立晨、高进东、孙猛、于立见、张海峰、杨春笋、彭湘潍。 本标准于2009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二次修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 GB2059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危险化学品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3.2 单元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 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标准化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标准化危险化学品管理 规定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危险化学品使用规范 一、目的: 使危险品、化工物品储存、保管、搬运有序进行,以达到维护品质、确保安全的功效。 二、范围: 所有危险化学品(洗板水、工业酒精、天那水、油漆、胶水类) 三、储存区域及环境: 4.1储存条件需仓储场地避光、通气、防潮。 4.2仓库内以常温(5-35℃,相对湿度45%—85%)环境储存为宜。 四、储存规定: 5.1储存应遵循三原则:防火、防水、防压;定点、定位、定量;先进先出。 5.2物品应放在货架或卡板上进行隔离,防止包装桶生锈。 5.3危险仓内不允许有电源,不允许有火种进仓。 5.4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 储存室储存。 5.5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 五、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6.1领料时,做好危险化学品领用记录,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 途中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对领料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 6.2禁止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取样。检测或取样应在装卸完毕经静止以 后进行。 6.3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 6.4化学危险品领料用量一般当班为宜,车间原料放置须整齐,标识清楚。符合 安全要求。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质的不得混放,应有相当间距 或分开存放。 6.5使用危险物品岗位绝对严禁烟火,防止抛掷、摩擦撞击,禁止穿尼龙衣服。 6.6铁桶应直接放在地面上,使接地良好,开桶盖时不能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 具。

6.7料液换桶的管子应粗,并插到桶底,减少静电产生。 6.8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确保干净,两者相遇会引起燃烧的原 料严禁前后混用,原料一旦落在地面应立即进行处理回收。 6.9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手动操作时,必须注 意采取防范措施。 6.10在危险品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穿戴劳保用品之规定。 6.11桶装或罐装有害或挥发性有害品时,必须将盖拧紧密封,防止挥发或溅出 伤人,并转移到良好通风处。若一时无法处理可与车间、行政部联系协同 解决。 六、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7.1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 注册,专人负责销毁。 7.2包装器材销毁必须由消防部门指派专人监护下进行。 7.3易燃易爆物品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 经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7.4加强废金属回收管理,凡金属容器含有危险性物质,必须进行置换,清洗处 理,经收缴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上交或出售。 七、安全措施: 8.1对危险化学物品的保管,须遵守“三远离,一严禁”的原则,即远离火源, 远离水源,远离电源,严禁混合堆放。 8.2危险化学物品、易燃易爆品要进入指定区域,由专人负责保管。 8.3消防设施安全,按消防部门颁布的标准配备,每月定期检查一次,确保其使用功能有效。 6.4危险品仓库的保管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并按管理危险品的范围配备防护用品和器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完整版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辨识G B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20592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危险化学品dangerous chemicals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单元unit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 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threshold quantity 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for dangerous chemical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辨识依据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具体见表1和表2。 GB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临界量的确定方法如下: a) 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其临界量按表1确定; b) 未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依据其危险性,按表2确定临界量;若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多种危险性,按其中最低的临界量确定。 表1危险化学品名称及其临界量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 作总结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危险化学品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一年一度认真总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今后的安全生产管理一定会带来莫大的收获,据此,以下以三个标题总结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当否请批评指正。 一、以法律、法规为武器,用安全生产知识武装员工头脑。 加强安全生产领导和监管,必须注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教育,学会用法律、法规为武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务必会受到不可估量的收获,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我们的做法是: 1、利用安全月活动,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第五章法律责任第35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收入40%-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险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通过该条款学习,使企业老板首先意识到抓企业生产必须抓安全生产,从而增强了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 该条例中第36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收入的60%-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做伪证或者指使他人做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危险化学品管理规程

危险化学品管理规范 1.0乙醇 1.1物质的理化常数: 危险特性: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1.2 现场应急监测方法: 气体检测管法;便携式气相色谱法 1.3应急处理处置方法: 1.3.1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

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1.3.2 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滤式防毒面罩(半面罩)。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1.3.3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灭火方法: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2.0 天那水 2.1物质的理化常数: 2.2: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肤吸收。 健康危害:二甲苯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较高浓度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充血、头晕、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意识模糊、步态蹒跚。重者可有躁动、抽搐或昏迷,有的有癔病样发作。 慢性影响:长期接触有神经衰弱综合征,女工有月经异常,工人常发生皮肤干燥、皲裂、皮炎。 2.3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 毒性:属低毒类。 急性毒性:LD501364mg/kg(小鼠静脉)

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GB18218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 化如下: ——适用范围中明确厂外运输不包括在辨识范围内[见第1章d),2009年版的第1章d)]; ——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定义(见3.1、3.4,2009年版的3.1、3.4); ——增加了混合物的定义(见3.7); ——修改了重大危险源分类,分为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重大危险源(见4.1.1,2009年版的4.1.1); ——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名称(见表1,2009年版的表1); ——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分类方法(见4.1.2,2009年版的4.1.2); ——增加了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的确定方式(见4.2.2); ——增加了对混合物的辨识要求(见4.2.3); ——增加了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方法(见4.3)。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利军、王如君、多英仝、师立晨、张圣柱、于立见、罗艾民、杨

春生、宋占兵、杨国梁、李运才、赵文芳、王家见。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8218—2000、GB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危险化学品的厂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 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000.2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部分:爆炸物 GB30000.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3部分:易燃气体 GB30000.4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4部分:气溶胶

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5176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Company's hazardous chemicals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装卸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等内容。其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泄漏,避免发生火灾、中毒事故而造成人体伤害和环境污染。 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2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领导工作。 2.2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管理。 2.3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发放管理。 2.4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2.5技术部负责新产品开发、工艺设计过程中优先选用

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 2.6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和管理。 3术语与定义 3.1危险化学品 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公司涉及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氮气、六氟化硫、氩气、乙醇等。 3.2废弃危险化学品 指淘汰、过期和失效的危险化学品。 4管理内容 4.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4.1.1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采购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a)负责调查、收集、保存危险化学品供方的资质; b)供货方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提供与其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

(完整word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GB18218-2018 (2018年11月19日发布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GB 18218—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适用范围中明确厂外运输不包括在辨识范围内【见第1章d,2009年版本的第1章d】; ——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定义(见3.1、3.4,2009年版的3.1、3.4); ——增加了混合物的定义(见3.7); ——修改了重大危险源分类,分为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危险源(见4.1.1,2009年版的4.1.1); ——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名称(见表1,2009年版的表1); ——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分类方法(见4.1.2,2009年版的4.1.2); ——增加了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的确定方式(见4.2.2); ——增加了对混合物的辨识要求(见4.2.3); ——增加了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方法(见4.3)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利军、王如君、多英全、师立晨、张圣柱、于立见、罗艾民、杨春生、宋占兵、杨国梁、李运才、赵文芳、王家见。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8218-2000、GB18218-200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标准不适用于: 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 外; b) 军事设施; c) 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 危险化学品的厂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 e) 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000.2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部分:爆炸物 GB30000.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3部分:易燃气体 GB30000.4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4部分:气溶胶 GB30000.5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5部分:氧化性气体 GB30000.7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7部分:易燃液体 GB30000.8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8部分:易燃固体 GB30000.9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GB30000.10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0部分:自燃液体 GB30000.11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1部分:自燃固体 GB30000.12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GB3000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程 1、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易 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毒品和腐蚀品。 2、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 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2)生产场所、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4、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 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5、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 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6、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 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7、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 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8、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并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

标准化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使用规范 一、目的: 使危险品、化工物品储存、保管、搬运有序进行,以达到维护品质、确保安全的功效。 二、范围: 所有危险化学品(洗板水、工业酒精、天那水、油漆、胶水类) 三、储存区域及环境: 4.1储存条件需仓储场地避光、通气、防潮。 4.2仓库内以常温(5-35℃,相对湿度45%—85%)环境储存为宜。 四、储存规定: 5.1储存应遵循三原则:防火、防水、防压;定点、定位、定量;先进先出。 5.2物品应放在货架或卡板上进行隔离,防止包装桶生锈。 5.3危险仓内不允许有电源,不允许有火种进仓。 5.4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 室储存。 5.5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 五、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6.1领料时,做好危险化学品领用记录,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途中 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对领料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 6.2禁止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取样。检测或取样应在装卸完毕经静止以后进 行。 6.3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 6.4化学危险品领料用量一般当班为宜,车间原料放置须整齐,标识清楚。符合安全 要求。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质的不得混放,应有相当间距或分开存 放。 6.5使用危险物品岗位绝对严禁烟火,防止抛掷、摩擦撞击,禁止穿尼龙衣服。 6.6铁桶应直接放在地面上,使接地良好,开桶盖时不能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 6.7料液换桶的管子应粗,并插到桶底,减少静电产生。 6.8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确保干净,两者相遇会引起燃烧的原料严 禁前后混用,原料一旦落在地面应立即进行处理回收。 6.9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手动操作时,必须注意采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考试资料

一、填空题 1、单元:指一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2、临界量:指对于某种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危险物质: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4、重大事故: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给人员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5、生产事故: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体、损坏财物、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意外事件,包括设备事故、人身伤亡事故、未遂事故三种。 6、危险、危害因素:指能对人造成伤亡、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或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7、能量就是做功的能力。一切产生、供给能量的能源和能量的载体在一定条件下,都可能是危险、危害因素。(由于能量的意外释放形成的危险因素) 有害物质在一定条件下能损伤人体的生理机能和正常代谢功能,破坏设备和物品的效能,也是最根本的危害因素。(当它们直接、间接与人体或物体发生接触,能导致人员的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的破坏等) 8、失控是指在生产中,通过工艺和工艺装备使能量、物质(包括有害物质)按照人们的意图在系统中流动、转换进行生产;同时又必须约束和控制这些能量及有害物质,消除、减弱产生不良后果的条件,使之不能发生危险、危害后果。如果失控:(没有控制,屏蔽措施或控制、屏蔽措施失效),就回发生能量、有害物质的意外释放和泄漏,从而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9、危险因素划分为“固有”和“失效”两类。“固有危险因素”指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而伤害人员和破坏财物的能量和危险物质。“失效危险因素”指导致约束、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10、作业场所的固有危险和有害因素分为3种 11、工艺固有危险性:存在高温、高压、高是能等工艺条件。 12、设备固有危险性:主要是部分工业生产设备存在旋转、往复等运动部件,也有部分设备因工艺要求而存在锐角、狭窄等。 13、工业生产过程主要危险环境:火灾、爆炸(气体、粉尘)、有毒、粉尘、高温、高处及其他危险作业场所。 14、国内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国家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于2000年提出了国家标准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2009年更新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2004年国家安监局当时为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监控工作下发的56号文。即《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2004】56号) 15、重大危险源的危害后果分析属于重大危险源定量评价的范畴。 常用的有:蒸气云爆炸模型、池火灾模型、重气扩散模型、冲击波超压模型等。 16、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是在考虑“人、机、料、法、环”多因素后对人们可接受风险标准的一种评价方法。 17、在后果分析中考虑的泄漏物质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1)常压液体;(2)加压液化气体;(3)低温液化气体;(4)加压气体。 18、泄漏的原因:从人-机系统考虑造成各种泄漏事故的原因主要有4类:设计失误、设备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知识试题

2004年度昆明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教育活动竞赛试题之三 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竞赛试题100例 分数: 姓名: 单位: 部门: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计50分)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日期为2002年()。 A、2月4日 B、1月9日 C、3月15日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所指的危险化学品,按理化性质及危害可划分为()大类。 A、6 B、7 C、8 3、危险化学品的()和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A、商标B、包装C、颜色 4、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时候,为防止撞击、摩擦、滚翻、拖拉,避免使用()工具,装卸机械有防止火花产生的设施。 A、橡胶 B、塑料 C、金属 5、《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实施日期为2003年()。 A、5月19日 B、7月1日 C、9月1日 6、《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在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的,责令改正,并处()的罚款。 A、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B、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7、日常生活需要的且购买量不超过()克(或毫升)(有特殊限量的除外)的零星危险化学品,可直接向经营企业购买。 A、500 B、1000 C、1500 8、载客的火车、船舶、飞机机舱()装运危险化学品。 A、可以 B、可以少量 C、不得 9、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通过市区时,中途()。 A、可以到加油站加油 B、可以把车存在停车场 C、不得随便停车 10、以下危险化学品中,()可以在露天贮存。 A、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的 B、遇潮能发生化学反应的 C、遇火、热、潮不能引起化学反应,不产生有毒气体的 11、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的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 A、劳动保护用品 B、安全监测仪器 C、手提消防器材 12、“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不仅是化学品()的具体执行部门,也是国家化学品管理的技术保障机构。 A、质量监督 B、消防监督 C、登记注册 13、危险化学品单位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可被处()的罚款。 A、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14、应在危险化学品包装上拴挂或加贴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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