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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习俗史之婚姻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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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习俗史之婚姻习俗

发布时间:2009-6-6 阅读次数:468 字体大小: 【小】【中】【大】

婚姻习俗

明代的婚嫁制度与礼仪习尚,在继承传统礼制的同时,对古代礼制既有损益也有发展创新,表现出了明代的社会发展风貌。如在婚制方面,明代的《会典》、《明史》等典籍中,对天子的纳后仪礼,皇太子的纳妃仪、亲王的婚礼、公主的婚礼、品官的婚礼、庶民百姓的婚礼以及婚俗中存在的纳妾、重婚、退婚、改嫁与冥婚、指腹婚等,都有详尽的规定与限定。其目的就是想利用礼制这个治理国家的精神武器,宣扬维护尊卑贵贱、上下有等的封建等级制度的存在,从而企求达到封建国家的长治与久安。但是实存的婚姻形态状况表明,这一规定除被宗室诸王遵奉外,其它各阶层的婚嫁行为和礼仪并不受其约束,法令规定形同虚置。其是到了明中叶以后,随着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价值观念的改变,社会上出现了追求婚姻自由,性生活美满,个性解放以及纳妾盛行等时尚,对传统的婚姻论理观念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少数民族地区的婚嫁习尚,并不受明朝规定与礼制所限,保留了各自的民族性特点。

(一)帝后的婚姻礼仪

明代天子的纳后婚礼,可谓是国婚,其礼仪之繁缛、规模与声势之宏大、备办礼物之丰厚、动用人力物力之浩大,都是明代其它任何一个社会阶层所无法与之比拟的。华贵、典雅、隆重是其主要特点,明代天子纳后,其完婚成礼的过程,基本依照古代六礼的程序而行,要行纳彩、问名、纳吉、纳征、告期和发册奉迎之礼,但天子无亲迎之礼。其中纳彩、问名是相亲阶段,纳吉、纳征是定亲阶段,告期、发册奉迎是成亲阶段。此外,完婚的帝后,还要拜见皇太后,分别接受百官、亲王及内命妇和外命妇的庆贺,最后,帝后要行盥馈礼仪,至此婚礼方告结束。

纳彩、问名纳彩就是男方请使者到女家纳雁为礼,表示向某女求婚的意愿:问名就是女家同意,便将该女之名及生辰告知男方媒人。明代天子行纳彩、问名礼前,要择吉日遣官祭告天地宗庙。至期,陈设御坐、制案、节案、卤簿、彩舆、中和大乐如仪。礼部陈礼物于丹陛上和文楼下。皇帝冕服升座,百官和正副使朝服行礼,执事官举制案、节案由中门出来,礼物随后,均放置丹陛中道。这时传制官宣制曰:兹选某官某女为皇后,命卿等持节行纳彩问名礼。正副使奉命行礼,皇帝起驾回宫,正副使取节及制书放置彩舆中,由仪仗大乐前导,出大明门,释朝服,乘马前往皇后府第相亲。皇后府第也设相应礼仪恭候正副使者到来。府第中设使者幕次于大门外左边,南向,设香案于正堂,设制案、节案于南,别设案于北。使者到来时,引礼导入幕次,执事官陈礼物于正堂,使者奉制书于案。礼官先入,主婚人朝服出迎,礼官曰:奉制建后,遣使行纳彩问名礼。主婚者、使者捧制书及节到正堂,置于案上,主婚者行礼,跪于案前,正使取纳彩制,宣后授主婚者;副使取问名制,宣读授主婚者。主婚者接制置于案上左右。执事举表案授主婚者。主婚者将表授正使,并将它置彩舆中。仪式完毕,主婚者酒馔宽待使者,使者返回时,主婚要送至大门外,使者随彩舆由大明门左门,到奉天门外,以表节授司礼监,复命。

纳吉、纳征、告期礼仪纳吉就是男女双方交换生辰,各自卜得吉兆;纳征是卜吉后,表示婚姻成立;告期就是男方家派媒人向女方家问明结婚日期。

明代天子的纳吉、纳征、告期,传制遣使礼仪,如同上述。但天子纳后的纳征礼用玄纁、束帛、六马、谷圭等物。皇后府第的陈设也如前仪,唯更设玉帛案。使者到来后,将制书、玉帛置案上,六马陈堂下。执事先设皇后冠服诸物于正堂,礼官入,主婚者出迎,执事举玉帛案,正使捧纳吉、纳征制书,副使捧告期制书,执节者捧节,以次进入,在案上陈列。主婚者行婚跪在案前,正使宣制,然后来使将圭及玄纁授给主婚者,礼仪之制如前仪。副使宣读成婚的皇道吉日,主婚者拜谢,使者持节出,主婚者礼遇使者,使者返回复命如初。

发册奉迎礼奉迎就是迎亲礼。因为明代天子无奉迎之礼,故派使节前往奉迎皇后。届时礼部陈雁及礼物于丹陛上,内官监陈皇后卤簿车辂于奉天门外。制词说:兹册某官某女为皇后,命卿等持节奉册宝,行奉迎礼。正副使将册宝置彩舆中,随即到达皇后府第。礼定官宣读册宝,说明行奉迎礼。

接着女官以九龙四凤冠袆衣进皇后,内官陈仪仗于中堂前,设女乐于堂下。

皇后具服出阁,于香案前,向阙立,行四拜礼。接着是宣册、宣宝礼仪;正使宣奉迎制,副使进雁及

礼物,主婚者跪受,使者行礼拜出。余如初仪。女官奏请皇后出阁,向父母告别,升舆而出。其仪仗是大乐前行,次为彩舆,正副使随之,由大明门中门入宫。百官朝服班迎于承天门外,皇后至午门时,鸣钟鼓,停卤簿。正副使复命,仪仗女乐前导,皇后进奉天门,至内庭幕次,皇后出舆,由西阶进,皇帝由东阶降迎于庭,揖皇后入内殿。帝后诣更服处更衣,皇帝具衮冕,皇后更礼服,同到奉先殿行谒庙礼。还宫,行合卺礼,帝更皮弁升内殿,后更衣从之,东西相向。接着是繁琐的进酒、进饭礼仪,女官以两卺酌酒,帝后合和以进。还宫帝后易常服。次日早,帝后行四拜礼,谒见皇太后。第三天早晨,帝服冕服,皇后穿礼服,同到皇太后宫,行八拜礼。还宫后,帝服皮弁升坐,女官引导皇后穿礼服,到皇帝前行八拜礼。接着帝后接受内亲属及六尚等女官的八拜礼;各监局内宫内使也行八拜礼。并颁诏告知天下。第4天早晨,皇帝服衮冕升华盖殿,接受亲王、执事官及百官的进贺礼;皇太后及皇后各礼服升座,接受亲王及内外命妇的贺礼表笺。

第五天帝后行盥馈礼,还有繁杂的礼仪。这时帝后的婚姻礼仪才算是方告完成。

通观明代帝后的婚嫁仪礼,可以看出,它显示出如下一些特征:其一,明代皇帝的婚仪,既是规模盛大、礼仪繁琐隆重、耗费巨大人力物力财力的国婚礼仪活动,又是处处体现封建礼仪、等级、皇权的一种政治色彩浓的婚姻活动。其二,在明代多层次的婚姻礼仪——分为礼(帝后)、雅(王公贵族、官员)、俗(庶民百姓)三个层次之中,明代帝后的婚娶仪礼,属最高层次,因此,显示出高雅、华贵、端庄、隆重、繁缛和程式化的特点。

其三,明代帝后婚仪的全部过程,是帝后婚姻礼仪的实践,亦是对王公官员、民人所进行的一次有着炫耀性与示范性意义的婚姻礼制教育。其直接影响和结果,则是政治性、寄生性消费的增长,并导致社会再生产的逐步停滞。其四,明代帝后婚仪的强烈政治色彩、封建特权与等级色彩,它是对以性爱为基础的普通婚姻根本否定,也是以财富和权力再分配为其特殊内涵的帝后婚姻的展示。

(二)宗室的婚姻规制

明代,由于皇家宗室在国家的政治、经济与军事生活中,居于十分特殊而重要的地位,所以,按照封建等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他们的婚嫁制度及其礼仪也表现出时代特色。

婚姻行为,对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来说,向来是一种政治手段,它是为巩固封建统治服务的。作为封建统治阶级最上层的皇家宗室,其婚姻更是一种典型的政治行为,是为巩固和加强封建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机器服务的。有明一代,从朱元璋一统天下到明王朝覆亡,宗室的婚姻制度也是随着明代的政局变化而演变的。它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洪武到宣德为前期,正统以后为后期。前期通过宗室的婚嫁,联姻文武勋贵,中外配合,企图以血缘和裙带关系来达到屏藩帝室的目的;后期则鉴于靖难之役和诸王叛乱的教训,为了防止宗室以婚嫁的手段,形成危胁帝权的力量,因而对宗室的婚姻之家作了严格的限制。概括有明一代宗室婚姻制度发展变化情况,在前期有这样几个特点:首先,太子、亲王、郡王纳妃,公主、郡主选驸马、仪宾,大都与功勋大臣联姻,但必须由皇帝决定去娶。所以霍韬说:太祖时,亲王纳功臣之女,公主配大臣之子,未有疏忌之嫌也。①白屋之家,鲜有与者。这反映了朱元璋利用姻亲关系维护帝权的思想。其二,宗室联姻对象,多系武臣之家,其间虽有一二文臣,但无关大局。这说明联姻的政治目的主要是从军事上着眼的,这与明初的政局是相应的。明初的当务之急,是扫清北元的残余势力以及抚定西南各地,突出的是军事问题,故联姻之家多为武臣并非偶然。其三,严禁大臣私自进女与宗室结亲。凡亲王妃、宫人等,必须选良家女,以礼聘娶,不拘处所。勿受大臣进送,恐有奸计①,可见利用中有防范。其四,太子、亲王及其世子纳妃,公主选驸马,应选之家,大体以江北为限,其中原因复杂。

而后期的宗室婚嫁制度,呈现出如下特点:其一,亲王纳妃,仍然和前期一样,必须由朝廷选择。英宗正统二年,敕行在礼部为卫王择妃②,即是明证。郡王以下可自行选配,但必须奏准。其二,凡与王府结亲者,不许除授京职;京官已与王府结亲者,改调外任。凡文职本身并族属有女为王妃或夫人、男为仪宾等项,俱各现在及有子孙者,不许除授京职;如已故及无子孙者,一体升除.凡京官与王府结亲者,改调外任;若王府官,不论军民职,但与王同城居住者,皆改调③。其三,王府亲属不得任要职,已任要职者,令其闲住.其四,王府婚姻,须在封内选择军民之家,不得联姻封外。早在宣德元年,宣宗即下令:今后王国婚姻,须令于附近文武官员及军民之家选取。④其后一再申令:婚事宜于本处官员军民之家选择。

⑤又敕赵王高燧:叔朝廷至亲,婚配礼之所重,封内选择,于礼为宜⑥。

其五,宗室所婚配对象,不得与政事⑦。在婚姻礼仪方面,明统治者对宗室的婚嫁程序,按照六礼的程式,也作了详尽而严格的规定,从而使其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特权地位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如《明史?亲王婚礼》条称:亲王纳妃,要皇帝临轩本醮戒.凡行婚姻之礼,均派遣使者持节前往。使者持节前去行纳彩、问名礼前,要宣制,说册某氏为某王妃.然后奉制携带礼品行聘娶之礼。对亲王的纳彩礼,明代有严格规定。整个婚姻的程序,均按照六礼的程式进行。亲王的婚礼仪式,除了六礼之外,还要行合卺、朝见、盥馈之礼,仪如皇太子。此外,举行盥馈礼后,亲王还要穿皮弁服,王妃服翟衣,前往东宫太子处,行四拜礼仪。东宫太子坐受拜见,东宫妃立受二拜,答二拜。然后亲王与王妃要回拜王妃父母,届时王妃之父出迎。亲王先入妃家,妃父从之。到正堂后,亲王立于东边,妃之父母立于西边。亲王行四拜之礼,妃之父母立受二拜,答二拜。亲王中坐正堂,这时王妃亲属拜见亲王,都行四拜礼,亲王均坐受不答。之后是王妃进入中堂,妃向正坐父母行四拜礼。接着是要序家人礼。至此,亲王婚礼才宣告结束。明代宗室亲王的婚礼仪式完全是按照规定的礼仪程序进行的,从而体现了他们在明代社会政治生活中所处的特殊地位与等级差别。

①《明经世文编》卷一八六,霍韬《天戒疏》。

①弘治《明会典》卷五四,引《祖训录》。

②《明英宗实录》卷二七,正统二年二月癸亥。

③弘治《明会典》卷二《吏部》一。

④《明宣宗实录》卷一八,宣德元年六月戊寅。

⑤《明宣宗实录》卷二七,宣德二年己巳。

⑥《明宣宗实录》卷五一,宣德四年二月辛丑。

(三)品官与庶人百姓的婚姻风仪

为了维护封建礼制,巩固封建统治,明代的统治者,在采择唐宋婚丧之制的基础上,对明代品官各阶层与庶人百姓的婚丧制度与风仪也作了具体的法定说明,要求品官阶层与庶人百姓恪遵执行。

明代的品官阶层与庶人百姓主要实行一夫一妻的封建聘娶婚制。明代统治者认为古之婚礼,结两姓之欢的目的就是为了以重人伦,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却出现了专论聘财,习染奢侈的不良风气,因此为了达到并实现婚娶务从节俭,以厚风俗的理想目标,明代统治者依据当代的实际情形,不但对不同品级品官与庶人百姓的聘礼、婚姻对象(如良贱不能通婚)有许多规定与限制,而且对品官与庶人百姓的礼仪程序也作了相应的完善与调整。如洪武五年(1372年)定制,凡品官婚娶,或为子聘妇,必须要有媒人,男女定婚之初,各使两家明知通知,各从所愿,写立婚书,女方同意后,才可依礼聘娶,规定婚娶除了要具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及聘约的条件外,婚姻过程还必须依照六礼(纳彩、问名、纳吉、纳徵、请期、迎亲)

的程序而行,六礼齐备,婚姻关系始告成立。婚后次日,还有拜见宗庙、见舅姑、见舅姑醴妇、盥馈礼等繁缛的行礼、四拜、进馔诸礼仪活动之后,才算成婚。

明代庶人百姓的婚礼仪式主要依据是《朱子家礼》只存纳彩、纳币、请期的仪礼。如洪武元年制定,禁止庶人百姓指腹、割衫襟为亲.凡庶人娶妇,男子年在16岁,女子年在14岁以上者,可以听任婚娶。结婚迎娶时,新郎可服常服,或借用九品官服,新娘准穿花钗大袖。其纳彩、纳币、请期之礼,略仿品官诸仪,但有媒人而无宾相。亲迎的前一天,新娘家可派人到男方家陈设新房,俗称之为铺房。其余的告词、醮戒、奠雁、合卺诸礼仪,并如品官仪制。拜见祖称舅姑、舅姑醴妇之礼,也大体与品官诸礼相同。从明代方志记载的情况看,明代的婚礼在名义上遵依朱熹的成法,但民间嫁娶之礼却并不受它的约束。如婚后第三天新婚夫妻回岳父母家,称归宁,俗称回门,就是先秦时期遗留下来的古制。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明代统治者虽然对品官庶人百姓的聘礼作了详尽具体的规定,要求士庶之家,婚嫁不得过求仪物,但在实际婚姻过程中,人们并没有遵守法律条文的规定,特别是到了明末,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拜金主义之风大盛,明代婚姻中的买卖关系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所以,明代统治者面对这种景况和现象,束手无策,只能发出皆有限制,后克遵者鲜矣的感叹。此外,明代品官中的纳妾、挟妓

现象十分严重;在民间百姓中也存在着典婚、童养婚、指腹婚、冥婚等陋习。

⑦参见魏连科《明代宗室婚嫁制度述略》,《文史》第32 辑。

从明代宗室、品官和庶人百姓等不同社会阶层的婚姻礼仪可以看出:首先,它们分别是明代的婚姻礼仪在雅(宗室、品官)、俗(庶人百姓)等不同层次上的生动体现。前者显示出高贵、雅尚的特点,而后者则以入俗、趋时为其风尚。其二,从明政府的有关规限中,不难看出,明统治者是要将此纳入封建礼制的轨道,使人们作到并实行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行;从而各安其业;各守其份、各遵其礼,最终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其三,明代对官民婚姻礼仪的不同严格规限,处处体现出官贵民轻、官尊民卑、官上民下等封建等级制度、礼制的深刻印记。

其四,明后期民间婚姻礼仪的演变,既是时代发展的结果,又反映出广大民人对封建礼制的不满和突破。

(四)门第婚

明代前期,不但仕宦旧族颇以阀阅自重,婚嫁必求素对,门当户对,倘非其偶,不屑与婚,而且市井编氓以及暴发户之辈,嫁子娶妇,往往也以攀援内族大户为荣,婚嫁择求,讲究门第等级是明代婚俗的突出特点。如袁桷《清容居士集》海盐儒学教授袁府君墓表云:唯袁氏四明大姓,……甲族鼎贵,莫盛吾里,薨栋接耀,郡守丞监,官议婚对,未肯齿拟。又《方夫人墓志铭》云:夫人世居上饶之德兴,幼时静好。其父隐君抱膝上祝曰,吾家世儒林,当为你慎择婚对.《鲒埼亭集》黎洲先生神道碑文云:妻叶氏,封淑人,广西按察使宪祖女也。三子,长百药娶李氏,继娶柳氏;次正谊,娶孙氏,阁部忠襄公嘉绩孙女,户部尚书延龄女,继虞氏;次百家聘王氏,侍郎翊女,未■殉节,娶孙氏。……女三,长适朱朴,次适刘忠介公孙茂林,忠端被逮,忠介送之,豫订为姻者也。次适朱沆。对于市井编氓及暴发富贵之户千方百计攀援巴结与富家大族联姻结亲的情况,明李祯昌《剪灯余话》记一事云:齐仲和……尝往来武平项子坚家为馆客。子坚故微,骤然发迹,欲光饰其门户,故婚姻皆攀援阀阅,衒耀于人。名家右族之贫穷未振者,辄与缔姻,此则慕其华腴,彼则贪其富贵。(见该书卷五平灵怪录条)由此便对当时风尚,可见一斑。所以魏忠贤权倾朝野,土苴公卿,而为其侄求婚,必欲得肃宁于氏之女为荣,这就如同历史上侯景之视王谢一样。

但是到了明代中期以后,由于社会生产的发展,特别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在婚嫁习俗方面,择婚标准发生了很大变化。史载:今世流品,可谓混淆之极。婚嫁之家,惟论财势耳,有起自奴隶,骤得富贵,无不结姻高门,缔眷华胄者。①这种情况表明,当时的婚姻关系已突破了门第观念,不管出身如何低贱,一旦骤得富贵,就可与各门大姓结亲联姻,各门大姓看中这些新暴发户的财富,也就不再死守门当户对的陈腐之规,惟论财势.顾炎武在《肇域志》中也谈到了这种婚姻习俗的变化,说道:细民连姻宗贵,转相仿效,至有以千金妇饰者②。

这时缔结婚姻,索取财礼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婚姻的买卖关系得到进一步发展。何乔远在对比嘉靖前后婚姻关系发生的变化时云:当时婚娶,但论门阀;媒妁定言,两不求备。今女家许聘,辄索财礼,既醮,乃论资装,稍不如意,非过期不归,则妇归见斥矣①。山西一些地区也多出现婚娶重财的现象。另外,在举办婚丧之事时讲究排场、大肆铺张之风亦很盛行。

以婺源为例:从前这里婚丧之礼而尚质朴。婚礼重门阀,轻聘纳,无重帛侈筵。……一婚丧之费,破中人百金以上之产。②再如大同,婚娶衣饰一切,务期丽,都居圜圜者歙然效之。力图扭转这种风气并主张节俭者,反而遭到人们的耻笑③。这些情况说明,明人的婚姻观念及完全注重门第的陈规以及择婚嫁女的标准已在经受剧烈的冲击与变化。

此外,在明代婚姻习俗中,名门大姓以及相邻村落之间世代为婚的习尚也颇有特点。如明陆容的《菽园杂记》卷一云:景泰甲戍进士蓟州,钱源……

本沙关郁氏子,郁与钱世连姻,钱无子,郁以一子为其后.又朱彝尊《曝书亭集》项子京画卷跋:予家(秀水朱氏)与项氏世为婚姻。等等。

(五)纳妾与重婚

在明代婚姻关系中,官宦缙绅、士大夫以及富裕暴发户普遍存在着纳妾重婚的习俗。这一婚姻实为买卖关系。当时扬州人就有以专养处女卖人作妾为业者,俗称养瘦马.如明谢肇淛《五杂俎》卷八云:维扬

居天地之中,川泽秀媚,故女子多美丽而性温柔,举止婉慧,所谓泽气多,女亦其灵淑之气所钟,诸方不能敌也。然扬人习以为奇货,市贩各童女,加意装束,教以书算琴棋之属,以缴厚直,谓之瘦马,然习与性成,与亲生者亦无别矣。明统治者还对纳妾的范围、程序以及妻与妾在家庭中的地位等作了明文规定。明令限禁:居父母丧不得娶妾;祖父母被囚禁不得娶妾;同姓不得娶为妾;亲属妻妾不得娶为妾;逃亡妇女不得娶为妾;监临官不得娶所监临女为妾;奴婢女不得私嫁与人为妾;禁义父不得娶义女为妾;品官不得娶娼及良家女为妾;奉命出使不得中途娶妾,等等。

无论何人娶妾必须立婚书一通,其格式如下:×u37324X某境×u20154X有诉生自养女子,立名某娘奴,年已长成,凭某人某氏,议配×u22659X×u20154X为侧室,本日受到聘银若干两,本女即听从择吉过门成亲,熊黑(罴)协梦,瓜瓞绵延。本女的系亲生养女子,并不曾受人财礼,无重叠来历不明等事,如有此色,及走闪,出自×u36319X寻送还,倘风水不虞,此乃天命,与银主无干。今欲聘证,故立婚书为照。

①谢肇淛:《五杂俎》卷十四。

②顾炎武:《肇域志》山西。

①何乔远:《名山载?货殖记》。

②《婺源乡土志?婺源风俗》。

③《大同县志》卷八。

可见婚书的内容有六:(1)女子为亲生自养;(2)自愿嫁与某人为妾;(3)已受聘财若干;(4)女子未曾重聘;(5)倘有逃亡,银主负责追还;(6)女子嫁后死者,与银主无干。这虽名婚书,实为卖身契。而立婚书者称银主而不言主婚,就是表示其与聘妻之婚书有别。因为妾的地位没有妻高,故其见嫡妻须下拜,嫡妻坐而受之,不答拜。

妾的嫁娶之仪,亦有鼓乐、花轿、傧相、纸烛、拜堂、撤帐等属。如《金瓶梅》写西门庆偷娶潘金莲为妾时的婚仪时云:到次日,一顶轿子,四个灯笼,王婆送亲,玳安跟轿,把妇人抬到家中来。西门庆娶孟玉楼,虽然也是纳妾,但孟玉楼是杨姓富商的正头娘子,比较有身份,有钱财,所以西门庆通过薛嫂做媒,直接与孟玉楼见面议婚,并叫玳安用方盒呈上锦帕二方,宝钗一对,金戒指六个,作为插定,然后约定日期,由吴月娘坐轿押担,送了二十余担衣服头面、羹果茶饼、布绢绸绵作为聘礼,最后一顶大轿,四对红纱灯笼,把孟玉楼娶过来,其礼仪显然比潘金莲隆重。李瓶儿当西门庆第五个小妾,则又是一番光景。原来李瓶儿本是梁中书的小妾,后来嫁给花子虚为正室,有万贯家财,使西门庆垂涎三尺。可是后因李瓶儿招赘蒋竹山,惹怒了西门庆,所以西门庆在娶她的时候,故意给她冷淡,使她难堪。小说写道:择了八月二十日,一顶大轿,一匹段子红,四对灯笼,派定玳安、平安、画童、来兴四个跟轿,约后晌时分,方娶妇人过门。此外,明代士大夫或贵宦人家亦偶有以诗词得意,或意气相投,一时豪爽,而以姬妾相酬者;还有以生子之故,而以妾借人或赠人以及将妾作为苞苴而报德的习俗,较有特点,于此可见,妾在明代社会中地位极低,是专供权势之家玩弄的①。

(六)休书与离婚

明代休妻与离婚的原因,依照礼与法,除违律为婚、义绝、七出等原因外,更有其它十分复杂的各种原因。明律刑律妻妾殴夫条云:夫妻互殴者,离婚与否,听自原舅姑;非理虐待子妇者,判令归宗;凡妻殴夫者,杖一百,愿离者,听其自便;其夫殴妻,先行审问,夫妇如愿离异者,断罪离异。不愿离异者,验罪收赎。又殴祖父母条说:若非理殴子孙之妇,致令废疾者,杖八十,笃疾者加一等,并令归宗。总之夫妻离婚,不是夫弃其妻,就是妻绝其夫,有时也有妻因夫不慧以夫病狂而离婚的,也有妻贪名而离间骨肉而离异的。而夫妇不谐而和离者,亦偶有其例。但无论何种离婚,均须明立离婚证书,则离婚才能生效。并且离婚证书由夫及男女两家尊长签署,且由邻人见证。

若是妻请求离异,亦以夫休弃之形式,写立休书,休书手摹一般均用左手。明代民间离婚的证书,仍与元代差不多。如《今古奇观》第三十三回,便记有明休书格式,兹举例说明。书中云:蒋兴哥重会珍珠衫:立休书蒋德,系襄阳府东阳县人,从幼聘王氏为妻。

岂料过门之后,本妇多有过失,正合七出之条,因念夫妇之情,不忍明言,情愿退还本家,任凭改嫁,

并无异言,休书是实。成化二年月日手掌为记。

①参见陈鹏著《中国婚姻史稿》,中华书局1990 年8月版。

离婚生效之后,夫妻关系即归解除,而男女两家之间的婚姻关系亦随之宣告结束。夫妇离婚之后,所生男子一般应归夫家,是为定则。如果改嫁,她夫家的财产及原有的妆奁,并听夫家的分配。如果妻子离婚后还想复婚,这取决于夫家是否愿意①。

(七)退婚与改嫁

对退婚与改嫁,明代律令也有详文规定。《户律男女婚姻》条云若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悔婚的,答五;虽无婚书,但曾受聘财者同罪;若再许他人,未成婚者,杖七十,已成婚者杖八十,后定娶者,知情与之同罪,财礼入官,不知者不坐罪,但要追还财礼,女归前夫;前夫不愿意完婚者,倍追财礼给还,其女仍从后夫,男家悔婚者,罪亦同之,不追财礼。婚约一旦确定,男女两家理宜遵守,只有在遇到下列原因之一者,方依法许其解除婚约,另外嫁娶:第一、男女一方死亡或生死不明者。明代户律婚姻条说:若已定婚,未及成亲,而男女或有身故者,不追财礼。

第二、定婚后无故三年不娶者。明律规定:五年无故不娶,及夫逃亡,过三年不还者,并听经官告给执照,别行改嫁,亦不追财礼。

第三、男犯罪女犯奸者。《明会典》云:凡男女之一方犯奸盗者,准对方追还财礼,解除婚约。

第四、双重婚约及定婚后男另娶者。明户律婚姻门男女婚姻条云:若卑幼或仕宦,或买卖在外,其祖父母及伯叔父母兄姊后为定婚,而卑幼娶妻,已成婚者,仍旧为婚,未成婚者从尊长知定,违者杖八十。另外,定婚后,男弃约另娶者,女得解除婚约,另行别嫁。

在明代婚姻习俗中,有身份地位之家丧子,寡妇是否再嫁一般由夫家及舅姑决定。如《明书列女传》云:施氏,定州卫百户何毅妻,年二十一,生子甫二龄,毅死……舅姑亲戚怜其少,欲嫁之。张友妻洪氏,歙人,友死……

姑怜其早寡无子,欲嫁之,不听,乃阴纳富人聘,迫之。等等。然而在民间,寡妇再嫁,得自行主婚。如《金瓶梅》里的潘金莲就是由自己主婚,再嫁西门庆的。另外,明律对随母改嫁女子的主婚也有明确规定,由其母主婚决定,后夫不得强行干预。

(八)入赘婚

入赘,民间又称倒插门或倒踏门.这种婚姻不同于原始社会的从妻居,在汉语里,赘的本义是抵押,家贫子壮则出赘.入赘的原因大多家里贫穷,付不起沉重的聘礼,只好上门到女方家,以身为质,具有抵押性质。而招婿之家也大多无儿,或爱其女,不愿远离,或招婿生孙,以承后嗣,原因是多方面的。社会上蔑视入赘女家的男子。明代盛行此婚俗,士大夫阶层虽然鄙视入赘为婿,但据记载,仍有不惜为赘婿者。如《明史?文苑传四》《王稚登传》附《王叔承传》云:王叔承因家贫,赘入妇家,为妇翁所逐,不予一钱,乃携妇归奉母.

①参见陈鹏著《中国婚姻史稿》,中华书局1990 年8月版。

《明会典》户令条云:凡是招婿,须凭媒妁,明立婚书,开写养老或出舍年限。婚礼的聘财有两种情况,若是养老婿,由女家下财;反之,年限出舍女婿,财女家受财,或者按契约定办理。入赘也举办婚礼,但婚礼要在妻家举行,其仪礼习尚略同嫁娶,少不得问名,纳彩,奠雁,传书,入赘过家等程序。此外,入赘者入赘后,有改从妻姓的,但赘婿子女均属婿家,仍从父姓。按规定,赘婿子女应享有家产一半的权力。赘婿离婚之权,属于女氏,俗称逐婿,明律禁止随意逐婿。引人注目的是,民间还盛行童养娘或典妻的陋习劣俗。

(九)冥婚与指腹婚

凡男女在生前未婚而死,或已经订婚的男女,没有完婚而死,两家父母或亲友为之举行婚礼,使死者在阴间仍成夫妇,宜室宜家,俗称冥婚、阴配、嫁殇、阴亲、娶骨头.冥婚由四种形式①,即迁葬,嫁殇、迫茅娘、抱主成亲。迁葬是生时本无关系的男女,均未成婚而死,则由死者家人或亲友为之结合,迁其骸骨而葬于同墓,使其在阴间成为夫妇。

如:《吹网录》卷一云:今西北诸省尚沿此风(冥婚).余姊婿席恺,官山西太原尉,女殇已葬,邑

绅杨氏子亦殇,遣媒求婚于席,移女榇归,与子同穴,两家称姻媾焉。嫁殇则是生前已有婚约,未成亲而死,由家人或亲友为之完婚礼,古代以二十岁为成年,十九岁以下而死者谓之殇,夭殇之女与夭殇之男成婚称为嫁殇。所谓抱主成亲不是殇女嫁殇男,而是活着的未婚妻,抱着已死未婚夫的神主牌,完成结婚大礼。成婚之后,这个可怜的妇人,就得守寡一世,所以此婚俗又称望门寡.如《金瓶梅》中第五十九回,写官哥儿受惊夭亡,李瓶儿向乔大户娘子说道:亲家,谁似奴养的孩子不气长,短命死了。既死了,你家姐姐做了望门寡,劳而无功,亲家休要笑话。那乔大户娘子说道:亲家,怎的这般说话?孩子每各人寿数,谁人保得后来的事。常言:先亲后不改。望门寡更是一种陋俗。据《浙江风俗简志?嘉兴篇》记载:旧时,订婚后,如未婚夫夭亡,未婚的姑娘即使不行抱牌位成亲,再嫁也很困难,旧俗称之为' 命硬' ,' 克夫' ,以致终身不嫁,称' 望门寡'.望门寡与割衫襟、包办议婚有密切联系,且更为残酷。

冥婚也行六礼,而且设宴庆贺,一切率如生者,与活人嫁娶大同小异,只不过用的聘礼不是实物,而是用五色纸制成房屋、衣服、车马之类,冥婚过后,两家父母就成了婚亲。如:《菽园杂记》卷三:山西石州风俗,凡男子未娶而死,其父母俟乡人有女死而求以配之。仪婚,定礼,纳币,率如生者,葬日亦复宴会亲戚。女死,父母欲为赘婿,礼亦如之。指腹婚,亦称指腹联姻、指腹裁襟.明代户令曾严禁此种婚姻习俗。令文云:凡男女婚姻,各有其时,或有指腹割衫襟为亲者,并行禁止。但是在实际婚姻习俗中,禁令根本没有得到成效,民决仍然盛行此俗。

如陆容的《菽园杂记》云:太仓曹用文与查用纯素友善,适其妾各有娠,一日会饮,戏以骰子为卜,云使吾二人一掷而六子皆仁,必一男一女,当为婚姻,一掷并如卜。既而查生男,曹生女,查以子赘曹为婿.又如朱赓《荼史》云:嘉靖乙末(1535年)七月十四日癸酉:余母陆夫人实生余。先是陆夫人与(陈德懋)山夫人胡同孕,两夫人以通家故,约为婚姻。陆夫人虽即时,而胡夫人坚盟,亦心许之,未言也。再如《金瓶梅》第四十一回,写乔大户娘子的女儿与李瓶儿儿子官哥两个婴儿议婚。众人不由分说,把乔大户娘子和月娘、李瓶儿拉到前厅,两个就割了衫襟。又,第八十七回,写云离守见西门庆死了,吴月娘守寡,手里有东西,就有垂涎图谋之意。此日正买了八盘羹果礼物,来看月娘。见月娘生了孝哥,范氏房内亦有一女,方两月儿,要与月娘结亲。那日吃酒,遂两家割衫襟,做了儿女亲家,留下一双金环为定礼。更有士大夫激于义气,两家俱未怀孕,而互相约定婚约的①。

可见指腹婚也是由父母完全一厢情愿操办的,故成为一种陋俗,被统治者所禁。

①参见陈鹏著《中国婚姻史稿》,中华书局1990 年8月版。

(十)民族婚俗与通婚

明代,记载有关少数民族婚俗与通婚状况的历史资料尽管支离破碎,颇不完整系统,有些描述甚至带有汉民族的偏见,但是通过这些仅有的资料,仍能大概看出明代各少数民族在婚姻习俗方面,与汉族相沿已袭的传统习尚有别,保留着各自的民族文化风尚,从而成为明代婚姻习俗的重要构成部分。

现举例说明之:蒙古族明代蒙古族的婚姻制度仍是一夫一妻制,但贵族、领主、富裕户则往往一夫多妻。随着黄教在蒙古族中的传播、喇嘛数目的增加,这种一夫多妻的现象也增多。不过尚公主者不得随意娶妻,其有夫妻反目别娶有妾者,妇家廉知之,即窃入其幕,杀其所娶之妾,尽驱其马驼以归。①不同部落领主之间有世为婚姻的习惯,如鞑靼部贵族与瓦剌领主之间虽为仇敌,但也世为婚姻。在《俺达汗法典》1640年《蒙古- 卫拉特法典》以及后来的《喀尔喀法典》等对和家庭都作了种种规定。按习惯和规定,结婚之前先有婚约并行聘礼,其聘仪则取牛马诸畜,近亦知具布帛,以贫富而丰俭其数。②聘礼按女方的阶级地位有严格的等级,女方也有相应的嫁奁。如果不交纳聘礼而成婚,则被招入岳家做工,负义逃出,必须向岳家偿付一定数量的牲畜。这一点已不同于蒙古古代的服役婚,说明明代蒙古已进入封建买卖婚姻的阶段。行聘订婚后,如女方悔约将女儿另嫁者,则罚以牲畜和其他财物,并将聘礼如数退还。平民的婚姻有互相援助的习惯和义务,即所谓义务婚.《蒙古- 卫拉特法典》规定四十户中有四户每年须使其儿子完婚,十人必须为一人的婚事给予援助。否则科以重罚。结婚时,都要举行交拜天地等仪式,甚至保留着新郎追新娘的古老传统,这是古代抢婚制在俗中的痕迹。

一般平民在妇家举行婚礼后就同归婿家。贵族之女成婚则不同,既婚后婿在妇家,必俟产育男女始归。

①在婚姻中,也有入赘的习俗;在战斗中,杀死敌人,夺取其妻子,这是习以为常的。但在一般情况下,

严禁掠夺妇女,如有违禁者,以诱拐妇女论处,科罚三九至九九之牲畜,如诱拐者潜逃,则将其妻室财产给予受害者。

①参见陈鹏著《中国婚姻史稿》,中华书局1990 年8月版。

①《夷俗记?匹配》。

②《夷俗记?匹配》。

①《夷俗记?匹配》。

明代蒙古还存在一种补偿婚习俗,即两妇女相斗,一妇致另一妇于死者,先经首领审问,汝之致死彼妇,汝意欲谋嫁彼夫耶?其妇誓曰:无。

遂以此妇与死者之夫矣。②习惯法还严禁破坏他人之家庭,对与他人之妻发生通奸、强奸行为者,视男女双方身份之等级分别处以极刑或严厉的科罚。

除了贵族之女可以离弃其夫另嫁之外,一般妇女是没有这种权利的,夫不命之嫁,不敢嫁也③。男子可以离弃自己的妻子,但仍拥有对弃妇的所有权,女方亲族领回弃妇或弃妇改嫁时,亲族或后夫须按前夫之等级向前夫交纳赎金(贵重品和牲畜)。一般妇女在当时的社会中也如同财产一样可以转让,可以继承。父死,子妻其后母,夫死,兄弟可以娶其妻。子死,父收其媳。这就是所谓收继婚。寡妇再嫁,须经领主许可,并将其牲畜按人数分给儿子及后夫,使诸子成家立业。如遇无子嗣的绝户,家产俱入所管之领主,其妻配与别人。总之,明代蒙古族的婚姻家庭制度及其风俗习惯,反映了封建领主制的特点,也表明了封建制度的深化和发展①。

壮族明代繁衍生息于岭南地区的壮族在婚姻习俗方面有不落夫家、女子步行出嫁、男女不拜堂及入寮的风尚特点。如明人王济曾说:壮族嫁则有可笑,有女子之家,初不计财礼,惟槟榔数颗为聘,结婚时男家有媒氏至女家,立门外不敢辄入,候伺主人出去,以期告予主人,不诺即辞去,不敢言语。明日复往,伺如初,主人诺,则延媒氏入饮。及期,婿偕媒氏携果盒往将及女家,婿止近舍,媒氏及门,女蹑新草履,负襆挟伞上,仍系双草履,随媒氏往婿所,解履授婿,婿穿履引之而去。媒与父母送者毕返不顾,有子方偕婿归宁②。土俗婚嫁有期,女家于近村请能歌男妇一二十人或三四十者,至期同男舁轿至,众集女门。女登轿,夹而歌之,互相应答,欢笑而行,声闻数里。望及家室庐,各皆散去。男家携酒肉,道饲之,此附郭之俗。虽衣冠家不废……。若僻远村落,则新妇徒行,歌者如附郭,其俗尤有可观③。《赤雅》又云:壮族的婚俗是丁妇娶日,其女即还母家,与邻女作处,间与其夫野合,有身乃潜告其夫作栏,以待生子,始称为妇也。壮族聚而成村者为峒,推共长曰峒官。峒官之家,婚姻以豪侈相胜。婿来就亲,女家于五里外采得草花萼结为庐,号曰入寮,锦茵绮筵,鼓乐导男女而入。

盛兵为备,小有言则肃兵相鏖。成亲后,妇之婢忤婿意,即手刃之,能杀婢媵多者妻方畏惮,否则懦而易之。新妇半年始与婿归,届时盛兵陈乐,马上飞枪走毬,鸣铙角伎,名曰出寮舞.(见明邝露撰《赤雅》)

黎族明代生活于海南各地的黎族的婚姻的主要形式是一夫一妻制。但是个别地方也有一夫多妻、夫兄弟婚、妻姊妹婚和交换婚等存在,为数极少。

严格禁止同一血缘与同姓内通婚。在婚姻习俗方面,女子将嫁时有以针纹面的风俗、有放寮的习尚,婚前恋现象突出,而且婚前恋形式多种多样。史书云:黎族男女未配者随意所适,交唱黎歌,即为婚姻。

①春则鞦■会邻峒男女,妆饰来游,携手并肩,欢歌互答,名曰' 作剧' ,有乘时为合婚者,父母率从无禁。

②女子及笄时,父母筑室与处,任其私奔,举子以为嫁妆,多子则曰多嫁妆,夫家不以为嫌,惟主丧则不用之。婚亦避同姓,娶不用鼓乐;兄死弟得妻其嫂,而弟妻之分独严。③女子将及笄,置酒会亲属,女伴采刺纹涅其面,或疏或密,悉照夫家,谓之绣面女,婢获则否④。婚姻以牛为聘,贫者为五六头,富者为一百数十头(今熟黎亦效汉俗,不专以牛为聘)。迎妻之日,令二人画面先行,以防路煞,妻步行以归。(参见《采访册》)

②《夷俗记?听讼》。

③《夷俗记?匹配》。

①参见《蒙古族简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5 年版。

②王济撰:《君子堂日询手境?风俗》。

③王济撰:《君子堂日询手境?风俗》。

彝族明代分布于云南霑益州的彝族的婚姻习俗是罗罗以黑白分贵贱,其婚娶论门第,则礼以牛马多者为贵。……至女环极大,谓之纳彩,许嫁则易之。……闻吹芦笙则悦,遂之既嫁,虽贵无华饰,以毡一席自奉松,毛布地而已,夫妇鸡鸣则分,昼不相见。⑤可见其婚姻习俗的确具有特点。云南苗族的婚姻不先媒妁,每于岁正,择地树芭蕉一株,聚集群少,吹芦笙,月下婆娑起舞,各择所配,名曰扎山。两意谐和,男女归告父母,始通媒焉。

以牛马布匹为聘,嫁娶迎送亦以人多为荣①。婚前恋爱较为自由,这是汉族六礼所不允许的。

①《古今图书集成》卷一千三百九十一。

②《琼州府志》卷二十。

③《崖州志》卷十三。

④《琼州府志》卷二十。

⑤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卷二。

①《云南通志》卷一百八十五。

婚姻与家庭课后感

婚姻与家庭课后感 石油工程10级02班 喻杰2010440070 首先我想谈一下我为什么要选择这门课程,最初我选课时,看到婚姻与家庭这门课程,它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一门教学生怎样谈恋爱、何时步入婚姻的殿堂、一个家庭怎样生活得有滋有味的课程。而我至今还没谈过恋爱,抱着一种学习如何谈恋爱、如何能让自己受到女生欢迎的态度选择了这门课程。通过一学期的学习,我最初的梦想破灭了,这门课程与我的观点相差太大,那只是因为我的观点太肤浅。在学习过程中我发觉自己慢慢的喜欢上了这门课程,因为老师你那幽默的讲课艺术,用一些时髦的流行语把理论研究的结论融合到生活实际例子中,谈你自己对某个问题的看法以及常把中国人对婚姻与家庭的观点与西方人比较。学习后,现在让我认识的婚姻与家庭不仅仅是一门专门的学问,还融合了心理学、如何搞好人际交往等多个领域的知识。 老师把这门课程分成三个章节,第一章:关于恋爱;第二章:关于爱情;第三章:关于婚姻与家庭。现在就让我来谈谈上过这门课之后的感受。 第一章:关于恋爱 恋爱就是人们日常说说的男女双方培养爱情的过程或在爱情基础上进行的相互交往活动。有人恋爱成功,却有人恋爱失败,成功的原因有这么几条:1.相互欣赏,郎才女貌很搭配。 2.志同道合,价

值观、目标大致相同。 3.有责任心理智对待恋爱。恋爱中也往往暴露双方很多问题,这都需要两个人去处理。我总结了一些判断一个人是否坠入爱河的依据,爱情最初往往是一种感觉,并没有理由,对对方随意说过的话记得很清楚,接纳其朋友和家人就像接纳其本人一样,对对方的早期经历充满兴趣,遇上麻烦和困难时首先想到他或她,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如果以上的多数话有你符合的,很可能你已经喜欢上了某个人。 爱情是一件特美丽的事,与其说是两个人的相处形式,不如说是我们心里面的一种感觉,相恋也好,单恋、失恋也罢!虽然说结果迥异,但都体会了爱的滋味,甜蜜、忧伤、痛苦,哪种是我们享受爱情的形式?干嘛因为满足不了,就把爱情弄得那么不呢?那不是爱,是占有,大部分人的爱都停留在占有阶段很初级,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纠缠、怨恨,甚至是相互伤害,当爱的目的不再是占有,爱情就不再跟爱的那人有关,哪种形式你都可以享受爱情,这就是传说中的我的爱与你无关。 人们常说恋爱中的人智商为零,所以正在恋爱的人不妨多听听别人的意见,以免后悔一辈子!不能把恋爱当游戏,一旦你把恋爱当游戏,最后终会是一场游戏一场梦。 当然恋爱做为一种人际交往,必然也要受到道德的约束。首先尊重人格平等。尊重对方的独立性和重视双方的平等,如果把对方当做自己的附属,或依附对方而失去自我,都是对爱情的曲解。恋爱双方都有给予爱、接受爱和拒绝爱的自由,放纵自己情感或者对对方以束

第一章婚姻与家庭继承法 同步练习

第一章同步练习 一、名词解释 1.婚姻 2.家庭 3.婚姻法 4.婚姻自由 5.一夫一妻 6.重婚 7.亲属 8.血亲 9.旁系血亲 10.拟制血亲 11.姻亲 12.直系血亲 13.配偶 二、填空题 1.婚姻法是规定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我国婚姻法既调整()关系、又调整()关系。 3.为了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家庭成员间应当(),(),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4.为了保障一夫一妻制的实现,法律规定禁止重婚,禁止()。 5.夫妻之间应当()、()。 6.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和()。 7.禁止()、()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8.婚姻自由在内容上包括()和()两个方面。 9.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完全(),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10.亲属是基于()、()和()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11.姻亲包括()、()和()三类。 12.亲等是计算亲属关系()的标准单位。 13.自然血亲关系以()为其发生的原因,以()为其终止的原因。 14.妯娌之间、连襟之间的亲属关系在姻亲的分类中属于()。 15.同胞兄弟姐妹属于()血亲。 16.甲的祖母是乙的外祖母,因此甲的母亲是乙的(),乙的父亲是甲的()。 17.己身与母亲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按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是()亲等的旁系血亲。 18.()是血亲和姻亲赖以发生的基础,因而是最重要的亲属关系。 19.在某些情况下,血亲关系可因法律拟制而发生,因此,血亲又有()和拟制血亲之别。 20.姻亲是以()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但不包括配偶本身。 三、判断题(正确的在题后话号写对,错误的写错) 1.婚姻自由是指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其婚姻大事的自由。() 2.男女平等原则体现在夫妻关系上,就是男女双方地位平等,人格独立,在人身方面和财产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 3.订婚自由也是婚姻自由的内容之一。() 4.某甲和某乙五年前登记结婚,夫妻感情尚好,2006年9月,甲结识了21岁的女青年某丙,后来在交往中互相产生感情,并发展到彼此热恋,2007年1月,某甲和某丙秘密同居,某甲的行为已构成事实上的重婚。() 5.婚姻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和不受约束的。() 6.张某与李某(女)是姑表兄妹,双方在1988年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根据我国当前的政策,它们属于事实婚姻关系。()

中国传统婚俗知识

中国传统婚俗知识 一、传统婚俗仪式 1.三书六礼 聘书:订亲之书,男女双方正式缔结婚约。纳吉(过文定)时用。 礼书:过礼之书,即礼物清单,详尽列明礼物种类及数量。纳征(过大礼)时用。迎亲书:迎娶新娘之书。结婚当日(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用。 纳采:古时婚礼之首,属意女方时,延请媒人作媒,谓之纳采,今称“提亲”。 问名:男方探问女方之姓名及生日时辰,以卜吉兆,谓之问名,今称“合八字”。纳吉:问名若属吉兆,遣媒人致赠薄礼,谓之纳吉,今称“过文定”或“小定”。 纳征:奉送礼金、礼饼、礼物及祭品等,即正式送聘礼,谓纳征,今称“过大礼”。请期:由男家请算命先生择日,谓之请期,又称“乞日”、今称“择日”。 亲迎:新郎乘礼车,赴女家迎接新娘,谓之亲迎。 2、说媒 封建社会男女“授受不亲”,强调“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男女双方一般都要经人从中说合,才能“结丝罗”, 3.换庚谱 媒人提亲后,若男女双方八字相合,没有相冲,便互相交换两家的庚谱,作为订亲的最初凭据。 4.过文定 为“过大礼”之前奏,通常在婚礼前一个月举行。男家择定良辰吉日,携备三牲酒礼至女家,正式奉上聘书。 5.过大礼 订亲之最隆重仪式,约在婚前十五至二十天进行。男家择定良辰吉日,携带礼金和多种礼品送到女家。 6.安床 择定良辰吉日,在婚礼前数天由好命佬将新床搬至适当位置。然后,在婚礼之前,再由好命婆负责铺床,将床褥、床单及龙凤被等铺在床上,并撒上各式喜果,如红枣、桂圆、荔枝干、红绿豆。安床后任何人皆不得进入新房及触碰新床,直至新人于结婚当晚进房为止。 结婚当晚,新人进新房后可让小孩在床上食喜果,称为“压床”,取其百子千孙之意。 新郎的同辈兄弟可以闹新房,古时认为“新人不闹不发,越闹越发”,并能为新人驱邪避凶,婚后如意吉祥。 7.嫁妆 收到大礼后,女家的妆套须最迟于结婚前一天送到男家。这批大箱小箱的嫁妆,为女家身份与财富之象征。嫁妆除珍贵的珠宝首饰外,主要是一些象征好兆头的东西,如:剪刀(蝴蝶双飞)、痰盂(子孙桶)、尺(良田万顷)、片糖(甜甜蜜蜜)、银包皮带(腰缠万贯)、花瓶(花开富贵)、铜盆及鞋(同偕到老)、龙凤被、床单及枕头一对、两双用红绳捆着的筷子及碗(有衣食)、七十二套衣服,用扁柏、莲子、龙眼(丰衣足食)。 8.上头 男女双方在婚礼前夕,择定良辰(男方要比女方早半个时辰,即一小时前),进

中国传统婚姻观的特点与影响

中国传统婚姻观的特点与影响 婚姻观反映的是个体对婚姻的基本看法和观点,表现出人们对待婚姻问题的价值取向。它凝聚于社会文化心理结构之中,反映出社会婚姻文化的特点。每个历史时期由于政治经济的历史文化因素的不同,其婚姻观念也展现出独特的色彩。对出身、门第、社会地位、经济等问题的看法往往会随着社会的发展有所不同,越到社会发展的后期,各种因素往往交织在一起,形成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中国传统社会重出身、重钱财以及婚姻中遵守父母之命的特点依旧对当代社会产生着影响。 标签:婚姻观;特点;影响 引言 婚姻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社会形式。不论在封建社会还是现代社会“跟谁结婚”一直是婚姻前男女双方考虑的重要问题。从生物学角度来看,婚姻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一种繁衍需要,男女两性生理上的差别和固有的性本能是婚姻存在的生理基础。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婚姻是发生在人类社会中的“求偶行为”,动物求偶,而人结婚则是社会和文化的,婚姻是一种仪式,一种被社会认可的结合。〔1〕心理学家则认为,婚姻是两个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其中包含伴侣之间情感的亲近、性行为的专一,以及短期和长期的承诺。而法律强调的则是男女双方为了共同利益而自愿互为伴侣、彼此提供性的满足和经济上的帮助以及生儿育女的契约,认为合法性是婚姻的本质属性。〔2〕 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婚姻由父母包办,婚姻当事人没有选择的自由,婚姻在当时的主要作用除传宗接代以外,还要符合当时社会对于社会阶层,经济地位,文化因素的要求。纵观整个历史发展的过程,我们会发现每一个历史阶段的社会的婚姻观念上都有其独特的特点,而这些特点影响的不仅仅是当时的社会,对后来的社会发展同样具有深远的影响。 关于婚姻观内涵,心理学家倾向于将婚姻观作为价值观的组成部分,强调其对人的行为、态度及认知的影响。美国学者Craddock将其定义为,已经进入婚姻过程中的人们的终极与工具价值观,强调婚姻观的现实作用。黄希庭提出婚姻观是人们的价值观对于婚姻问题的具体体现,是回答为什么结婚,选择什么样的结婚对象以及追求怎样的婚姻生活等的观念系统。〔3〕 总体来说,婚姻观反映的是个体对婚姻的基本看法和观点,表现出人们对待婚姻问题的价值取向。它凝聚于社会文化心理结构之中,反映出社会婚姻文化的特点。某种婚姻观念一旦形成之后,就会成为制约和规范两性关系的指导思想,约束人们的婚姻意识和行为。 2 中国传统婚姻观的特点

中国古代婚礼习俗

一、三书六礼 1)聘书:订亲之书,男女双方正式缔结婚约。纳吉(过文定)时用。 2)礼书:过礼之书,即礼物清单,详尽列明礼物种类及数量。纳征(过大 礼)时用。 3)迎亲书:迎娶新娘之书。结婚当日(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用。 4)纳采:古时婚礼之首,属意女方时,延请媒人作媒,谓之纳采,今称 “提亲”。 5)问名:男方探问女方之姓名及生曰时辰,以1、吉兆,谓之问名,今称 “合八字”。 6)纳吉:问名若属吉兆,遣媒人致赠薄礼,谓之纳吉,今称“过文定” 或“小定”。 7)纳征:奉送礼金、礼饼、礼物及祭品等,即正式送聘礼,谓纳征,今 称“过大礼”。 8)请期:由男家请算命先生择日,谓之请期,又称“乞日”,今称“择日”。 9)亲迎:新郎乘礼车,赴女家迎接新娘,谓之亲迎。 10)安床:择定良辰吉日,在婚礼前数天由好命佬将新床搬至适当位臵。 然后,在婚礼之前,再由好命婆负责铺床,将床褥、床单及龙凤被等铺在床上,并撒上各式喜果,如红枣、桂圆、荔枝干、红绿豆及红包。 安床后任何人皆不得进入新房及触碰新床,直至结婚当晚新人进房为止。 二、新娘礼服 1)颜色:中国人的婚礼离不开大红色,习惯以鲜艳的颜色来烘托气氛。 因此,历朝女式婚服颜色为大红色已成了定制,以示喜庆,衬托新人,预示未来生活蒸蒸日上,幸福美满。 2)样式:新娘礼服为广袖对襟翟衣,头戴珠凤冠。值得说明的是,翟衣 上面的图案很有讲究。对襟本身就有完整的对称感,且在中国文化里本身就代表合称、合美的意思,而上面密布的左右对称且成双成对的

锦鸡图案,则象征着中国传统文化里夫妻生活的和美、和乐。20世纪初,传统的中式婚礼服还是长袍马褂和凤冠霞帔。凤冠霞帔原属清代诰命夫人的规定着装,是权势和地位的象征,对普通平民百姓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因为其上布满了珠宝锦绣,容雍华美至极,表达了民间对权贵的仰慕,因而逐渐演变成豪门闰秀的婚礼服。而普通人家之女成婚时,通常只能穿一身大红袄裙,外加大红盖头和绣花鞋,并用大红花轿抬进婆家门。讲究的就是个“红”字。 3)头饰:一般新娘在婚礼当天高挽发髻,区别于未婚女子。 4)红头盖:新娘子在婚礼当天以红色头盖蒙面,象征着童贞、年轻、纯 洁。婚礼后由新郎亲手揭开。 三、中国的婚纱历史 我国婚纱礼服行业起步比较晚,国人真正开始接触白色婚纱还要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在此之前一直秉承红色凤冠霞帔的传统将近3 000年之久。面对改革开放带来的外来文化的强烈冲击,婚纱变成了婚礼服饰的代名词。但凡是读童话书长大的女孩,谁不曾幻想自己就是童话故事里的公主,穿着华美的礼服与王子翩翩起舞,然后以一个完美的婚礼作为整个童话的美丽结尾。而婚纱实现了女孩们儿时那最美丽的公主梦。由于经济条件的制约,20世纪80年代的人们还没有形成婚纱的消费观念,社会的意识滞后,以至于当时青年人对婚纱的强烈渴望以及追逐新时尚的美好愿望不能被完全满足。最早期的中国婚纱礼服样式死板,且可选择性狭窄,人们只能遥望电视里的明星、上流社会的名媛淑女阶层。到后来,通过婚纱礼服企业以及设计师等诸方的共同努力,婚纱的款式风格越来越多样化。但同时,我们也看到消费者在对婚纱的选购上存在着盲目性,选择的往往都不是适合自己的款式。2001年之前,结婚的新人大多数还是选择租赁婚纱礼服,而订制购买礼服尚未在中国形成气候。据统计,2005年中国有1000万对新人喜结连理,而其中至少有60%的新娘选择穿白色婚纱礼服举行典礼。我们来想象一下,600万个穿婚纱的新娘,那景象将是多么

社会心理学心理学(全文阅读)-第9节 爱情婚姻与家庭

第2章社会心理学 社会感染是一种较大范围内的信息与情绪的传递过程,即通过语言、表情、动作及其他方式引起众人相同的情绪和行为,其特点是: 1.双向性感染者与被感染者可相互转换,即你感染我,我感染你。 2.爆发性在较大群体内产生循环感染,反复振荡,反复循环,引发强烈的冲动性情绪爆发,导致非理性行为的产生。 3.接受的迅速性在感染的氛围中,感染者发出的信息及情绪刺激为被感染者迅速接受。 (二)感染的分类 1.个体间的感染 式。 发生在个人之间或小群体成员间的感染。是社会感染中最常见的形 2.大众传媒的感染指电视、电影、广播、报刊、文艺作品及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对个体情绪的影响。随着社会发展与进步,精神生活与文化生活日趋丰富,大众传媒的感染日益突出,影响巨大、深远。 3.大型开放群体的感染发生在同一物理空间但其成员又不可能人人都能接触到的 大型群体内的感染。其重要特征是循环反应,个体的情绪可引发他人产生相同情绪,而 他人情绪又反过来加剧原有情绪。这种感染中情绪反复激荡,易于爆发,导致非理性行 为的发生。例如,球迷闹事,邪教的狂热以及战争与灾变情境中的惊慌失措都是此类社 会感染造成的结果。 模仿、暗示和社会感染作为社会影响的三种形式属于大众社会心理现象。其性质取决·于这些现象的效果及社会评价。有益于他人、公众和社会的模仿、暗示和社会感染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反之则具有消极意义;介乎二者间也有中性意义的模仿、暗示和社会感染,它们既非有益,也谈不上有害。 爱情的概念 第九节爱情、婚姻与家庭 第一单元爱情 爱情是人际吸引最强烈的形式,是指心理成熟到一定程度的个体对异性个体产生有浪漫色彩的高级情感,其特点是: (一)爱情是在男人和女人之间产生的,狭义的爱情专指异性恋,将同性恋排除在外。 (二)爱情是在个体心理发展到相对成熟时产生的,幼儿没有这种爱情。 (三)爱情是一种高级情感,不是低级情绪。 (四)爱情有其生理基础,包括性爱因素,不是纯粹的精神之恋。 (五)爱情基本倾向是奉献。衡量一个人对某异性有无爱情、强度如何,通过“是否发自内心,帮助所爱的人做其期待的所有事情”这个指标来衡量。 二、爱情发展的阶段 国家IE~ll,资格培训教程·心理咨询师 社会交换论者把求爱者视为理性主义者,他们选择能给自己带来更多幸福的人作伴侣;而所有导致爱情的因素均可归结为利益和价值。两者既有物质的、经济的因素,也包括社会的、心理的因素。 据此理论,爱情发展大致经历四个阶段。 (一)取样与评估互不相识的双方在某一群体中选择愿意交往的对象,所考虑的主要因素是交往的收益与成本及其相抵消后的赢余。如果收益及赢余超过自己期待值,对方成为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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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婚嫁礼仪 婚礼嫁娶,古今中外都被认为是人生中最大的礼仪。和其他习俗相比,婚嫁礼仪随世情而多变。从一定的程度反映出了人类当时文明教化的程度。古代的婚姻中间有许多繁琐的程序,尽管如此人们却也都认认真真,绝不马虎。下面我就为带大家整理了关于古代婚嫁礼仪,希望能够帮到你哦! 古代婚嫁礼仪 婚礼嫁娶,古今中外都被认为是人生中最大的礼仪。和其他习俗相比,婚嫁礼仪随世情而多变。从一定的程度反映出了人类当时文明教化的程度。古代的婚姻中间有许多繁琐的程序,尽管如此人们却也都认认真真,绝不马虎,目的只有二个:一是使婚姻得到社会的确认,二是为新婚夫妇清除邪恶,祈求美满幸福的生活。 三书六礼 三书六礼是中国的传统婚姻习俗礼仪,包括了从谈婚、订婚到结婚等过程的文书和礼仪,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西周。"三书"指在"六礼"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包括聘书、礼书和迎书。"六礼"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个结婚过程。"六礼"即六个礼法,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三书"的作用应是古人为保障婚姻所立的有效文字记录,但"三书"并非周制昏礼。 聘书:订亲之书,是男女双方正式缔结婚约;纳吉﹝过文定﹞时用。

礼书:过礼之书,是礼物清单,当中详列礼物种类及数量;纳徵﹝过大礼﹞时用。 迎亲书:即迎娶新娘之书。结婚当日﹝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用。 六礼是指: 纳采:订亲之书,是男女双方正式缔结婚约;纳吉(过文定)时用。 问名:过礼之书,是礼物清单,当中详列礼物种类及数量;纳征(过大礼)时用。 纳吉:即迎娶新娘之书。结婚当日(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用。 纳征:呈送礼金、礼饼、礼物及祭品等,即正式送聘礼,称为纳征。 请期:是男家请算命先生择日,今称"择日"。 亲迎:婚礼之日,新郎乘礼车赴女家迎接新娘。 古代婚嫁流程 古代男女的婚嫁过程一般包含以下七个步骤: 一、说媒 在古代,男女双方必须经过媒人的说合才能喜结连理。有一句俗语叫"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在传统的婚姻中,媒人在男女婚嫁中起重要作用,"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媒人可以主动揽活,为男女双方牵线搭桥,也可以是受人之托,成人之美。 二、批八字与推生肖 古人十分讲究婚配,若男家要娶媳妇,先向女家取得女子的八字,然后便交给算命先生推算,看与儿子合不合,俗称"夹吾夹"。如果女命克夫或与儿子的八字相冲,两家便不能结成姻亲了。也可以将写有女子生辰

中国传统婚礼习俗

中国婚礼习俗中国婚礼文化中国婚礼的习俗有哪些,婚礼中国!中国婚礼习俗仪式,中国婚礼流程,婚礼,在中国原为“昏礼”,属于汉族传统文化精粹之一,是华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份。古人认为黄昏是吉时,所以会在黄昏行娶妻之礼 婚礼,在中国原为“昏礼”,属于汉族传统文化精粹之一,是华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份。古人认为黄昏是吉时,所以会在黄昏行娶妻之礼;基于此原因,夫传统中式婚服(明制)妻结合的礼仪称为“昏礼”。昏礼在五礼之中属嘉礼,是继男子的冠礼或女子的笄礼之后的人生第二个里程碑。 中国的婚礼可分为三个阶段﹕礼,即「订婚」正婚礼,即「结婚」或「成婚」的礼仪,就是夫妻结合的意思婚後礼,是「成妻」、「成妇」或「成婿」之礼,这表示了男女结婚後的扮演的角色在中国传统的结婚习俗里,婚前礼和正婚礼是主要程序,这些程序都是源自周公的六礼。 中国传统婚礼,有着上千年的历史以及独具风格的传统喜文化特征,亚洲婚礼文化是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时代变迁尽管有些礼仪已经逐渐淡出,但保留下来的精髓依然独具魅力. 中式传统婚礼源于中国几千年的文化积累,中国人喜爱红,认为红是吉祥的象征.吉祥.祝福.孝敬成为婚礼上和主旨,几乎婚礼中的每一项礼仪都渗透着中国人的哲学思想. 传统中式婚礼习俗 1. 三书:按照中国传统的礼法,指的是礼聘过程中来往的文书,分别是“聘书”——订亲之书,在订婚时交换:“礼书”—礼物清单,当中祥列礼物种类及数量,过大礼时交换:“迎书”——迎娶新娘之书,结婚当日接新娘过门时用。 2. 六礼:是指由求亲到媒到迎娶,完婚的手续。分别为“纳采”——俗称说媒,即男方家请媒人去女方家提亲,女方家应议婚后,男方家备礼前去求婚:“问名”——俗称合八字,托媒人请问女方出生/年月日和姓名,准备合婚的仪式“纳吉”——即男方家卜得吉兆后,备礼通知女方家,婚事初步议定“纳征”——又称过大礼,男方选定吉日到女方家举行订婚大礼:“请期”——择吉日完婚,旧时选择吉日一般多为双月双日,不喜选三,六,十一月,三有散音,不选六是因为不想新人只有半世姻缘,十一月隐含不尽之意。“亲迎”——婚礼当天,男方带迎书亲自到女方家迎娶新娘。 3. 安床:在婚礼前数天,选一良辰吉日,在新床上将被褥,床单铺好,再铺上龙凤被,被上撒各式喜果,如花生,红枣,桂圆,莲子等。意喻新人早生贵子。抬床的人。铺床的人以及撒喜果的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好命人”——父母健在,兄弟姐妹齐全,婚姻和睦。儿女成双,自然是希望这样的人能给新人带来好运。 4. 闹洞房:早时规定,新郎的同辈兄弟可以闹新房,老人们认为“新人不闹不发,越闹越发,”并能为新人驱邪避讯,婚后如意吉祥。

中国古代婚礼流程以及婚礼习俗

中国古代婚礼流程以及婚礼习俗 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情侣们采取的结婚方式已经不仅仅是西式婚礼的方式了,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传统的中式婚礼了,今天,中国婚庆礼仪网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下古代婚礼的一些流程和习俗。 《五礼通考》曾说,自后齐以来,不管天子庶民,婚礼“一曰纳采,二曰向名,三曰纳吉,四曰纳征,五曰请期,六曰亲迎。”这就是古代婚礼所分的六个阶段,俗称“六礼”。 一、纳采: 这是议婚的第一阶段,男方请媒提亲后,女方同意议婚,男方备礼去女家求婚,礼物是雁,雁一律要活的。为何用雁?雁为候鸟,取象征顺乎阴阳之意,后来又发展了新意,说雁失配偶,终生不再成双,取其忠贞。 二、问名: 是求婚后,托媒人请问女方出生____年__月__日和姓名,准备合婚的仪式。 三、纳吉: 是把问名后占卜合婚的好消息再通知女方的仪礼,又叫“订盟”。这是订婚阶段的主要仪礼。古俗,照例要用雁,作为婚事已定的信物。后发展到用戒指、首饰、彩绸、礼饼、礼香烛、甚至羊猪等,故又称送定或定聘。 四、纳征: 是订盟后,男家将聘礼送往女家,是成婚阶段的仪礼。 这项成婚礼又俗称完聘或大聘、过大礼等。后来,这项仪式还采取了回礼的做法,将聘礼中食品的一部或全部退还;或受聘后,将女家赠男方的衣帽鞋袜作为回礼。聘礼的多少及物品名称多取吉祥如意的含意,数目取双忌单。 五、"请期:

送完聘礼后,选择结婚日期,备礼到女家,征得同意时的仪式。古俗照例用雁,礼品一般从简,请期礼往往和过聘礼结合起来,随过大礼同时决定婚期。 六、亲迎: 就是新婿亲往女家迎聚的仪式。这项仪礼往往被看做婚礼的主要程序,而前五项则当成议婚、订婚等过渡性礼仪。这些形式中有一部分出于社交关系的需要,如女家的“添妆”,到男家时的“开揖”、“闹洞房”等,都是确立社会关系的仪礼。纯属亲迎部分的仪式,一般用花轿,分双顶或单顶,扶亲妇上轿的“送亲嫂”,陪新郎至女家接人的“迎亲客”,都各有要求,起轿、回车马、迎轿、下轿、祭拜天地、行合欢礼、入洞房……每一过程又都有几种到十几种形式,大多表示祝吉驱邪。亲迎的季节,一般选在春天,州以农立,适逢农闲,丰收为是,正好婚配。 婚嫁“六礼”过后,进入过渡期,新妇回娘家的“归宁”,一直到新妇进入育产期,第二代再行诞生礼。从此,婚礼只作为一种家庆纪念日,按周年庆贺(满一个“花甲”举行隆重庆贺仪式,叫办重婚酒),年年值庆,直至终年。

中国传统婚礼习俗

过文定:婚前一个月,把男女双方的时辰八字相夹,定下日期,男家带备“三牲酒礼”到女家。 过大礼:男家择定良辰吉日,带备礼金及礼饼、椰子、茶叶、槟榔、海味、三牲(包括鸡两对、鹅两对、猪脾两只)、莲子、芝麻、百合、红枣、龙眼干、糯米粉、片糖、洋酒、龙凤镯一对、结婚戒指和金链等等,送到女家。当女家收到大礼后,将其中一部份回赠给男家,这叫“回礼”。通常是把上列物品的一半或若干,再加上莲藕一对、芋头一对、石榴一对、四季桔一对、手帕、女婿的西装、皮带、礼、银包、纸扇一对、利是两对,上写“五代同堂,百子千孙”。 嫁妆:古时,女子需要一个大桔和一个小桔到男家做嫁妆,内放七十二件衣服,用扁柏、莲子、龙眼、及利是伴着;还有“蝴蝶双飞”~较剪;“良田万顷“~尺,龙凤被、枕头、床单等床上用品;拖鞋两对、睡衣和内衣裤各两套;子孙桶(痰盂),内放红鸡蛋一对、片糖两块、十只红筷子、姜两片、还要一把伞。 上头:上头仪式于大婚正日的早晨举行,须择时辰。男方要比女方早半个时辰开始(约一小时之差),并由“好命佬”和“好命婆”替男女双方各自家中举行。男女双方均要穿着睡衣,女方更要在一个看见月光的窗口,开着窗进行。所谓“好命佬”和“好命婆”是男女家中的长辈,择父母子女健在,婚姻和睦者。从前,女方上头后便不准落地走动,所以上花轿时须由大妗姐背着。上头时“好命佬”、“好命婆”会一边梳一边说:“一梳,梳到尾;二梳,白发齐眉;三梳,梳到儿孙满地”。 正日出门:打开红伞,代表开枝散叶。撒红豆绿豆和米于伞顶和车顶,用以辟邪。 三朝回门:一对新人代备以下物品返女家:金猪两只、酒一壶、鸡一对、西饼两盒、生果两篮、面两盒、猪肚、猪肉两斤。女家须留女儿及女婿食饭。回门后女家照例回礼,包括西饼、竹蔗、鸡仔、生菜、芹菜、猪头和猪尾。由于时代进步,一切从简,以上各礼均可以利是代替,代替猪肉的,谓之猪肉金。代替西饼的,也就是西饼金了。 禁忌:孕妇和带孝者都不可以目睹新人出门及过门,更不能触碰新人的衣物及新房所有物品。若“爬头”结婚的新人,须在其未婚兄长之裤裆下穿过才可以出门。

浅谈英国传统婚礼文化和风俗习惯

浅谈英国传统婚礼文化和风俗习惯 英国,地处欧亚大陆西北,岛上气候温润,土地肥沃,芳草茵茵,溪流潺潺,极宜居住。英伦三岛原土著居民多为凯尔特人(现居住在苏格兰、爱尔兰岛),代表人物亚瑟、莫林,即电影《指环王》中的魔法师和石中剑的亚瑟王,其宗教多为天主教和清教。自公元4世纪,日耳曼人入主英格兰以来,先后成立了诺曼王朝、金雀花王朝、兰开斯特王朝、都铎王朝(指环王中的文明时代),其宗教以基督教和国教为主。因此,凯尔特人后裔为主的苏格兰和日耳曼人后裔为主的英格兰虽在一岛之内,却是习俗殊异。 苏格兰的婚礼风俗延续着凯尔特人的特点,婚礼布置简洁、实用、朴素。我们可以想象得到悠远的风笛、美丽的高地、清新的庄园、古老的城堡,还有那威士忌,格子裙,踢踏舞,牵着爱人的手,领着忠诚的牧羊犬,到青绿草地寻找三叶草……,苏格兰古老的传统符号随处可见。苏格兰婚礼上新娘服饰以白色长裙婚纱为主,手持素花,头戴纱巾,全身穿戴讲究“旧、新、借、蓝”四个字,即“传承、富有、友善、幸福和爱”。而新郎迎亲的亲友都会穿上十分隆重的以各自家族的苏格兰格子呢缝制成的整套高地传统服饰,白色小翻领衬衣、穿传统白色袜子,佩带毛皮袋和双刃短剑,新郎带暗红色领带,长者带黑色领结、青年人带浅灰、青色领带或领结。新娘在纽扣眼中插一束石楠花表示幸运,还在胳膊上戴上一块马蹄铁,希望能有好运,也可以是当新娘到达婚礼地点时,由小花童送上马蹄铁。婚礼仪式分为教堂、草坪、舞会,分别在早、午、晚举行。早上,风笛手吹奏悠扬的封底乐曲迎接来宾,然后再吹风笛请新娘和她的父亲参加婚礼仪式,仪式在教堂举行,由神父主导,亲人宣誓并签订结婚证书。中午,在朋友的祝福下举行酒会,招待来访亲朋,晚上举行同乐会上人们可以尽情狂欢,直到奏响婚礼进行曲,这一切才宣告结束。苏格兰婚礼还使用的一种双耳小浅酒杯也很有民族特色,这种酒杯也被称为“钟情酒杯”(Loving cup)。在婚礼上,新娘在酒杯中斟满威士忌,然后依次把酒杯传递给家人和来宾,大家可以一起分享这对新人结合的喜悦。传统的贵族婚礼上,还会使用很多银币,如新郎会向车外扔出许多银币,孩子们会去捡这些象征好运的银币,还有在新娘子的鞋里放银币等等,但这些已经逐渐不再使用。 英格兰婚礼. 早在十六世纪直至十九世纪,婚姻大都承父母之命。新郎新娘几乎直到婚礼将至才认识对方。双方父母多在新郎与新娘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已经定下婚约。双方孩子依旧继续随自己的父母生活然后照例出席一次一次的筵席和节日庆典。1653年由克伦威尔的清教徒通过了《公证婚姻法》,法律要求公证婚姻婚礼在治安官员的监督下举行,并应首先陈述教堂记事薄上关于结婚预告已被公布的证明。若任何一方参与者少于二十一人,必须出示双亲赞同这场婚姻的证明。结婚庆典上新郎新娘十指紧扣着复述誓词,但他们被严禁使用戒指。1753年的《哈德维克法案》中规定,所有的婚礼,除了皇室家庭成员的婚礼以外,只有在发布了结婚通告或许可证后、只有早上八点到十二点、只能在英格兰国教的教堂或礼拜堂里、只能由英格兰国教牧师的见证。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证人而且登记薄也必须保管好。父母的支持也是必须的,除非结婚通告早已发布了。 今天,新娘和新娘都有他们的告别单身派对,他们将彩排除了晚餐以外的结婚典礼。如果新人在教堂举行婚礼,婚礼三周前的星期日他们的结婚预告将在教堂被大声宣读。但若新人出现在宣读现场则被认为是很不吉利的。婚礼按照传统多在中午举行,之后将是被称做“婚礼早餐”的正式午餐。婚礼邀请卡和美国的传统颇有几分类似,但很少有人会下大手笔制作精美的邀请卡。接受邀请的人一般不回复卡片,而是使用自己专用的答复卡。关于英格兰的婚礼还有一个有趣的传统,人们认为让扫烟囱的人在新娘步出教堂的时候亲吻新娘会给新人带来好运。其它的婚礼仪式和流程,和我们在电影电视中经常见到的基本无异。如拍照,结婚典礼完成后人们立刻去教堂外拍照。如果正赶上老天爷下雨,就在教堂内拍照。拍照时,亲朋好友纷纷向新娘赠送结婚纪念品,有马蹄铁,有木匙,还有擀面杖,全都用丝带装饰着。英格人结婚要穿礼服;新娘身着白衫、白裙、头戴白色花环,还要罩上长长的白纱,手持白色花束。总之,英格人崇尚白色,它象征爱情纯洁、吉祥如意。而戴头纱的习俗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0世纪,当时古希腊,举行结婚仪式时不仅新娘要戴亚麻或毛织品的头纱,而且一对新人都要戴上花冠。到了罗马时代,不同宗教信仰的

中国古代婚礼习俗

中国古代婚礼习俗 《礼记;昏义》中的“昏”,原文作“昬”,得名于先民的亲迎礼于黄昏时进行,此时,日月渐替,含有“阳往阴来”之意,讲究天人合一的华夏先民选择了这么一个微妙的时刻,巧妙地诠释了婚义,同时也给这个仪式带上了神圣虔敬的情愫。后来,当“昏”字加上了“女”字偏旁写作“婚礼”的时候,亲迎不再限于静谧的黄昏了,当然这一仪式的神圣意识也逐渐淡去。 昏礼属于嘉礼之一,嘉礼以亲万民。周制昏礼是后世婚礼的范本,后世的婚礼在各种异族文化的交流中有所发展,也融合了不少新的习俗,不过从纳采至亲迎、合卺而入洞房,即使内涵风韵数易其容,但基本仪制的结构没有明显变化。 相传中国最早的婚姻关系和婚礼仪式从伏羲氏制嫁娶、女娲立媒约开始。《通鉴外纪》载:“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设嫁娶,以俪皮为礼。”从此,俪皮(成双的鹿皮)就成了经典的婚礼聘礼之一。之后,除了“俪皮之礼”之外,还得“必告父母”;到了夏商,又出现了“亲迎于庭”“亲迎于堂”的仪节。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六礼婚制作从此为华夏传统婚礼的模板,流传至今。 中国传统婚礼,有着上千年的历史以及独具风格的传统喜文化特征,亚洲婚礼文化是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时代变迁尽管有些礼仪已经逐渐淡出,但保留下来的精髓依然独具魅力. 中式传统婚礼源于中国几千年的文化积累,中国人喜爱红,认为红是吉祥的象征.吉祥.祝福.孝敬成为婚礼上和主旨,几乎婚礼 中的每一项礼仪都渗透着中国人的哲学思想. 中国的婚礼可分为三个阶段: 婚前礼,即“订婚”正婚礼,即“结婚”或“成婚”的礼仪,就是夫妻结合的意思婚后礼,是“成妻”、“成妇”或“成婿”之礼,这表示了男女结婚后的扮演的角色在中国传统的结婚习俗里,婚前礼和正婚礼是主要程序,这些程序都是源自周公的六礼。 婚前礼 传统婚俗之看亲篇:古代女子往往“生在深闺人未识,是妍是媸无人知晓”。经媒人说合后,男方往往提出看一看的要求。这种由男方在媒人的副食下到女家作初次访问的活动,称之为“看亲”。雅称“相亲”。 有些地区除了看亲之外,还有“察人家”的习俗。“察人家”其实也是看亲,是男方由媒人带领到女方看过姑娘后,妇方父母对婚事暂不表态,再由媒人带领,回方男家。祁阳一带则称为“看当”。看当时,男方父母应先奉上香茶一盏,然后和妇方父母交谈。妇方父母通过察看男家并与男方父母交谈,如果对婚事认可,就将香茶喝尽,男方父母立即以“亲家”相称,并盛情款待客人。否则,女方父母应起身告辞,男方不要勉强留客。 传统婚俗之过礼篇 “看亲”、“看当’、之后,要履行订婚手续,俗称“过礼”。 “ 过礼”的第一步合八字,是由媒人把男方的生辰八字送到女方,女方的生辰八送到男方,有些迷信的父母,自认为是对儿女的婚事负责,往往在接到红帖之后要请算命先生推算一下,看双方的“生辰八字”是否相合,如果不合;婚事就要重新考虑。好在现代人多半不相信这一套了,所以即使交换红帖,往往也只不过是一种形式而已,有的甚至连换帖的形式都免了。 “换帖”、“合八字”之后,媒人要选个好日子,带男方去“过礼”订婚。“过礼”是大事,一般嫁娶的主动者(无论男女)要向另一方送一笔重礼,礼物至少要包括猪肘子一个,酒一对,鸡鸭各一,给对方父母的衣料各一套。鞋袜各一双,包封一个,给姑娘的东西若干。包封里封多少钱、给姑娘一些什订婚礼物,一般都在事先由媒人同双方分别协商好,不能由男方(或女方)

中国传统婚俗礼仪.doc

中国传统婚俗礼仪 婚礼,是人一生中的"终身大事",其在人生过渡中的地位十分重要,所以古今中外都非常重视这一人生仪礼。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中国传统婚俗礼仪,供大家参考! 中国传统婚俗礼仪 相亲 子女尚未成年,父母即命媒说亲。一经中意,双方登门相亲、看厝。其间,相亲者吃下对方煮的鸡蛋、线面,就算婚事说成了。接着,双方商量聘金、嫁妆、彩礼等条件。 断八字 男女双方经媒婆说中撮合后,由媒婆从中传递双方的出生年、月、日、时的生辰贴,请算命先生决断吉凶。 定聘 在双方谈妥条件后,由男方选择吉日,备办金戒指、首饰、部分聘金等礼物及糖果、香烟等礼品,送到女方家。女方父母收下礼物,并将礼品分赠亲友、邻居,表示女儿已经许配人家。 择日 男方把择定的婚期写在红纸帖上送到女方家,男女双方开始择吉裁衣。 送嫁 姑娘出嫁时,亲友为其赠送一批衣料或生活用品表示祝贺,俗

称"送嫁"。姑娘接受礼物后,则应将夫家定亲时所送之"石榴"面包、白糕、红(米团)、猪肉等分赠亲友,以表谢意。 催嫁 俗称"起轿脚",即在婚期前两天,男方应按商定的礼品项目和数量,全数送至女方家,礼盘多至八个。 迎亲 迎亲前夕,新郎新娘都要"绱头"、沐浴斋戒。新娘的绱头是开脸(用细绳绞去面上的汗毛)、梳妆、缚高髻;新郎只剪发、剃脸、戴礼帽,并在帽上扎一圈红髻线,插上两朵红玫瑰花,身穿长衫马褂。迎亲的早上,男方用红轿或花轿、彩旗,请十音八乐队迎亲。 拜堂 新娘轿到新郎家门首时,除新郎外,其他家庭成员都要回避,并熄灭灶堂里的柴火,寓意"新娘入门无火气,亲人不犯轿头冲",以后全家就会和睦相处。新娘下轿后,由媒婆和两个小孩引至厅堂拜堂。 出厅 拜堂后,新娘由新郎、"花女"(即女傧相)和媒婆引进洞房。新郎在媒婆的导演下用扇子把新娘的"幔罩"向上搅三下,新娘才卸下幔罩,并脱去外衣罩。接着梳妆,涂脂搽粉,围上珠屏,插上金银首饰和红花。然后在媒婆的陪同下慢步出厅堂,行"出厅礼"。礼毕,新郎、新娘由媒婆引去拜见翁姑和前来贺喜的长辈亲友。受拜的人都要回敬红土封,俗称"压拜"。压拜后,新娘回洞房,至次日方能出房。 闹洞房

论析中国传统婚姻习俗的文化内涵

论文关键词:传统;婚姻;习俗;文化论文摘要:中国传统婚姻习俗蕴台着丰富的文化内涵,表现为:婚姻依礼而行;婚姻重礼轻爱;婚姻中渗透买卖关系,婚姻体现着等级差别和阶级限制婚姻是人类社会两性结台的基本制度和形式。婚姻习俗是随着婚姻的产生而产生的,它是反映一定婚姻意识的积久成习的婚姻行为,不仅体现了一定时代的社会生活面貌,而且从微观上展示了一个民族的价值观、审美观、宗教观和心理发展态势。中国传统婚姻习俗中蕴含了丰富的文化内涵。一婚姻依礼而行我国素称“礼仪之邦”,叉把婚礼看作礼义之本”、“人伦之始”。所谓“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有礼义。只有正婚姻夫妇秩序,才能正其它社会秩序,才有社会的礼治。所以礼出于婚,婚出于礼,男女结合必须依礼而行聘娶,达到“序人伦”、“别夫妇”的目的。“伏羲制嫁娶”始向礼婚发展,至周代礼婚已日臻成熟,细分为“六礼”。中国古代的婚姻礼制,以“义”而起,以“仪”而明,包括“义”与“仪”两部分。“婚义”是指婚姻的实质表现,即男女结合必须具备的社会条件。如周代的同姓不婚,南北朝的士庶不婚,唐宋的良贱不婚,也是当时社会的基本婚姻规范。“婚仪”是指婚姻的形式要件,即结婚的礼仪形式和程序,这就是从周代开始实行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的“六礼”。“婚义”与“婚仪”结合,是社会对男女婚姻认定的基本根据,其中的礼仪程序尤为人们所重视。“六礼备,谓之聘.六礼不备,谓之奔”,没有婚礼的结合将遭到世人的指责,甚至被世人贬为“私诱”或“淫荡”,其夫妻关系也不为社会所承认。按照陈顾远先生的观点,中国的婚姻不属于宗教婚.也不属于法律婚.实为另一种形式婚——礼仪婚。陈先生认为世界上关于婚姻立法的观点有事实婚主义和形式婚主义,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持形式婚主义。形式婚从社会承认的角度讲,由宗教认可的称为宗教婚,由国家法律认可的称为法律婚。西方婚礼形式是以宗教婚为起始的。中世纪基督教的力量控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婚姻关系受宗教法律所支配,结婚必须在教堂举行婚礼,婚礼由神父主持,二人或三人证婚,新郎新娘要在神父面前公开表示婚姻意愿,得到神父的祝福,婚姻才得以成立。法律婚是从法国大革命后开始的。1791年法国颁布革命宪法,宣布“婚姻不过是民事契约”,认为宗教不应过问婚姻.从此以后,绝大多数国家叉开始实行法律婚。陈先生认为“中国古代自有礼制后,非当于礼者不视为婚姻”。婚姻讲究礼仪程序.实行的是礼仪婚。在历史上,虽然也对婚姻作了法律规定,但法的作用是以律辅礼,不依礼而行,便以法刑之。我国从周代开始,男女之交出于礼者.必人于刑.自秦汉以来,都是依赖法律达到“明刑弼教”,制裁反礼而行者,“法”不过是推动礼的工具.礼才是最根本的东西,是立法的基本依据。我国古代对婚姻的法律规定远远迟于礼,是以刑辅礼,法在刑后。法律对婚姻的作用是逐渐加强的,最后才成为礼法并行,但仍然是法在礼之下,法是礼的延伸。婚姻仍然是礼婚,正如明代王稀在《七出议》中所说:“礼与法非二物也.礼者防之于未然,律者禁之于已然,皆缘人情而为制,礼之所不许,即律之所不容,出于礼而人于律也”。直到民国时才产生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婚。就是到了现在,虽然封建社会制度被消除,法律成为调节婚姻关系的主要手段,但传统习俗的力量和影响是巨大的。在我国民间生活中,老百姓对婚姻的缔结只认风俗习惯,而并不诉诸于法律。尽管在我国只有结婚登记才是唯一的合法的手续、登记结婚而不举行婚礼,并不影响男女双方夫妻关系的建立.但事实上领了有法律意义的结婚证而未举行婚礼的男女,通常仍不被周围的人视为夫妻。二婚姻重礼轻爱传统社会,婚姻是“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的大事,男女的缩台不是个人自己的事情,是关系到男子所属的大家庭,乃至家旅的大事,成婚不仅是为个人黑妻,更是句父母娶媳,为宗族娶妇。因而六礼完成,婚姻过程并未结束,还有成妇之礼,即翌日拜见姑舅,奉水奉饭,“三月而庙见”,祭拜祖庙以告祖先。所谓“妇者于舅姑,和于家人,而后当于夫”。透过中国人的传统婚姻习俗,不难发现,传统婚姻的主体不是个人,而是家庭及宗族。婚姻是家族行为,只要婚姻台乎礼仪,是经过明媒正娶的,

中国传统婚礼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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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孩将扇子捡起后交给女方家人,女方家人回赠红包答谢。9.燃炮:礼车离开女方家燃放鞭炮。10.摸桔子:礼车至男方家,由一位拿着两个桔子的小孩来迎接新人,新娘要轻摸一下桔子,然后赠红包答谢。11.牵新娘:新娘下车时,应由男方一位有福气之长辈持竹匾顶在新娘头上,并扶持新娘进入大厅。12.忌踩门槛:要跨过门槛。13.过火盆,踩瓦片:新娘进入大厅后,要跨过火盆,并踩碎瓦片。14.进洞房:新人一起坐在预先垫有新郎长裤的长椅上,谓两人从此一心并求日后生男。不准有任何男人进入洞房。(进洞房要选订时辰)15.忌坐新床:婚礼当天,任何人皆不可坐新床,新娘更不能躺下以免一年到头病倒在床上。另外,安床后到新婚前夜,要找个未成年的男童,和新郎一起睡在床上。 最后,小编希望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不周到的地方请多谅解,更多相关的文章正在创作中,希望您定期关注。谢谢支持!

中华传统文化:喜事民俗详细解说

. 喜事事宜 男婚女嫁是人生大喜之日,终身大事,皆求诸事美满,诸般吉祥。 ?合婚 过去婚姻都是遵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提亲之后,双方父母一般都会询问对方年庚,看是否两人相合。民间流行的合婚法有两种,一种依据属相合婚,一种依据命卦合婚。 方法一:属相合婚法 依据属相合婚,有四首诗歌,《合年命歌》《合婚六吉歌》是说最相合的两个属相,幸福美满,夫妇和顺;《大断头婚歌》《小断头婚歌》是说不相配的两个属相,常是半路夫妻,难以偕老。歌诀如下: 合命年歌 兔逢白马皆得意,金鸡玉鼠喜相逢; 乌猪遇犬两相好,牛遇猴儿把亲成; 龙蛇相逢添喜色,羊虎自有夫妻情。 合婚六吉歌 猪虎同归秀气藏,牛鼠相遇合天苍; 兔狗配合人皆喜,鸡舞龙吟世代昌; 蛇遇猿猴成佳偶,羊马并行最为良。 大断头婚歌 羊鼠相逢一旦休,自古白马怕青牛; 蛇遇猛虎如刀断,京鸡遇狗泪交流;

兔见白龙云端去,猪与猿猴定忧愁。 小断头婚歌 子卯二相不成亲,牛虎一见两离分; 羊猴不能成双对,马儿怎能入鸡群; 狗儿难与蛇配偶,江猪怎敢入龙门。 方法二:命卦合婚法 第一步:根据生年推算命卦 古人称180年为一元,每元分上元、中元、下元,各为60年,相合六十甲子,三小元都是起于甲子,终于癸亥。周而复始,循环无穷。现在运行的这一元始于1864年,1864年—1923年为上元,1924年—1983年为中元,1984年—2043年为下元。察看人的生年属于上中下哪一元,然后根据下面《三元命卦歌》和《野马跳涧歌》推算命卦。 三元命卦歌 花甲弱冠杖朝年,年数加四起三元。 男命一四七为根,女命五二八是源。 野马跳涧歌 野马萧萧跳深涧,十载相隔如一年。 九宫相连逐步走,顺查女命逆查男。 解释:“花甲弱冠杖朝年,年数加四起三元。”这两句歌诀说三元各从哪年开始。古人称60曰花甲,20曰弱冠,80曰杖朝。歌诀之意,上元始于1864年,中元始于1924年,下元始于1984年。 “男命一四七为根,女命五二八是源。”这两句歌诀说男女命卦各从哪宫查起。若是男命,上元从一坎宫查起,中元从四巽宫查起,下元从七兑宫查起。若是女命,上元从五中宫 当路莫栽荆棘草他年免挂子孙衣-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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