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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审查内容

处方审查内容

处方审查内容

一.处方的形式审核

1.审核资质,药学技术人员凭医师处方调剂药品.

2.审核内容,包括处方类型(麻醉.急诊.儿科.普通),处方开具时间.有效性.医师签字的规范性等

二.用药适宜性的审核

1.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2.药物剂量用法

3.剂型与给药途径

4.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5.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三.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范本

精品文档 通过制定实施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有效控制处方目的:审核、调配、核对环节,杜绝差错发生。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的全过程。适用范围: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相关人员。任者:责 管理程序:处方审核1.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具有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1.1 员担任。收取处方:营业员在接待顾客时,遇到需要审核的处方,要及时1.2 将需要审核的处方交予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内容:处方审核人员接到处方后对处方进行审核,首先逐项1.3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完整,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其次要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是否有潜在临床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以及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处方审核人员对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处方拒收,处方拒收:1.4用法不准确或有配对用量、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对处方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名;伍禁忌的处方拒收,所列药品本店没有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

更换其他品。. 精品文档 2.处方调配 2.1人员要求:调配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2处方调配:处方审核合格的,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并将处方交调配人员进行调配;调配人员依照审核人员签名的处方内容逐项调配,调配过程中如有疑问,调配人员立即向处方审核人员咨询。调配处方时应认真、细致、准确,同时要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诊断证明。 3.处方核对 3.1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具有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 3.2调配人员调配完成后,在处方上签全名,将处方与药品交处方审核人员复核。处方审核人员按处方对照药品逐一进行复核。如有错发或数量不符,处方审核人员立即告知调配人员予以更正。复核无误的,在处方上签字并交还调配人员发药。 3.2发药:调配人员发药的同时,向顾客交待清楚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等。并将处方留存,按月进行装订并记录。 .

最新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程序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程序 1.目的:为保证验中药饮片的质量,规范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程序的操作,并使其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根据《药品管理法》、GSP及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等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门店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等工作。 3.责任部门或人员:中药饮片审方、调配、复核员。 4.工作程序:中药饮片配方应按照:审方、划价、交款、配方、复核、包装、唱名点交的程序操作。 4.1.审方。执业中药师审方(或远程审方)主要审核配伍和剂量。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改后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对处方所列药味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如本店缺味配不全,应尽力寻找货源配全,如确实无货应请原处方医生更改处方。对处方字迹不清,药名不准确的,不得随意猜测,应请原处方医生重新写清。调配特殊管理的品种,应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限量供应,无正式处方或不符合规定不得供应。 4.2.划价交款。划价计算药款要准确,填写发票要字迹清楚。收款员要唱收唱付。 4.3.配方。配方人员应按处方排列的药名顺序称取,如一次称取,分摊几剂,应力求均衡。饮片的称量误差正负不得超过3%,方

剂中有先煎、后下、布包等要求的药味,应各包并写明要求,不得统包混在一起,处方配齐后,配方人员要自行核对一次。 4.4.复核。复核人员应按处方排列药名顺序逐味核对,并清点核对总味数,复核后记录《配方登记表》由配方人、复核人签字。 4.5.包装。配方人员应按剂分别装袋封口,再外加包装,以便顾客携带。 4.6.唱名点交。配好的药点交顾客时,要与顾客核对姓名,并交待煎药要求和注意事项。已配药的处方上应加盖刻有店名和配药剂数的戳记后退给顾客。特殊管理的中药处方不退给顾客。留店保存五年备查。

SGP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文件名称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编号 起草部门质管部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 起草时间批准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修订部门修订日期 分发部门保管部门 变更原因根据2013年修订版GSP管理规范要求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要求,并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采购、验收、销售环节的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 目的:通过制定实施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有效控制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环节,杜绝差错发生。 适用范围: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的全过程。责任者: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相关人员。 管理程序: 1.处方审核 1.1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具有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 1.2收取处方:营业员在接待顾客时,遇到需要审核的处方,要及时将需要审核的处方交予处方审核人员。 1.3审核内容:处方审核人员接到处方后对处方进行审核,首先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其次要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

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以及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1.4处方拒收:处方审核人员对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对用量、用法不准确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名;对处方所列药品本店没有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换其他药品。 2.处方调配 2.1人员要求:调配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2处方调配:处方审核合格的,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并将处方交调配人员进行调配;调配人员依照审核人员签名的处方内容逐项调配,调配过程中如有疑问,调配人员立即向处方审核人员咨询。调配处方时应认真、细致、准确,同时要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诊断证明。 3.处方核对 3.1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具有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 3.2复核:调配人员调配完成后,在处方上签全名,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

1、目的:为依法经营,做好处方药的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和销售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2、依据:引用标准及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范围: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的全过程。 4、职责:处方调剂员、药师、执业药师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页脚内容1

5.1处方审核: 5.1.1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由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人员担任,西药师不得审核中药处方。 5.1.2审核内容:处方审核人员接到处方后对处方进行审核,首先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其次要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以及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5.1.3处方拒收:处方审核人员对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对用量、用法不准确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名;对处方所列药品本店没有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换其他药品。 5.2处方调配: 5.2.1处方审核合格的,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并将处方交调配人员进行调配;调配人员依照审核人员签名的处方内容逐项调配,调配过程中如有疑问,调配人员立即向处方审核人员咨询。 5.2.2调配处方时应认真、细致、准确,同时要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诊断证明。 5.3处方复核: 5.3.1调配人员调配完成后,在处方上签全名,将处方与药品交处方审核人员复核。处方审核人员按处方对照药品逐一进行复核。如有错发或数量不符,处方审核人员立即告知调配人员予以更正。复核无误的,在处方上签字并交还调配人员发药。 5.3.2调配人员发药的同时,向顾客交待清楚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等。并将留存处方,按月进行装订。 页脚内容2

处方审核制度

处方审核制度 1.处方审核是指处方审核岗位的药师对通过医院信息系统(HIS)发送至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的医师开具的静脉用药医嘱(处方),就是处方药品的遴选、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药品相互作用、配伍禁忌以及选用的溶媒、载体的适宜性、相容性等进行适宜性审核,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的药学技术服务过程。 2.处方审核岗位应由主管药师以上药学人员担任,对处方的正确性和适宜性负责。 3.所有处方必须经过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放行摆药调配。 4.处方审核岗位药师对电脑医嘱要核对患者姓名、病区、所用药品的药名、规格、剂量、数量以及调配批次。 5.处方审核是指药师应依据《药品管理法》以及《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处方内容的适宜性和正确性进行科学的审核和评价。主要包括:处方信息是否完整:给药剂量及用法、给药途径、选用溶媒与载体是否适宜、体积是否正确、合理(药典、药品说明书);配伍是否合理(药物相容性、稳定性、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给药输注速度、遮光或避光给药等特殊要求等,确保成品输液质量。 6.发现不适宜处方或不合理用药应及时打电话联系病区

处方医师或主班护士,反馈请临床医师修改。药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处方审核合格后方可放行进入下一步程序:摆发药品。临床医师拒绝修改有明显的配伍禁忌或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方,审方要适应拒绝放行,登记并向药学部门主任和医务处(科)报告。 7.如患者病情需要超常规剂量用药时,应由处方医师双签字,审方药师应进行充分风险评估,确认对患者无损害。并将其处方信息存档备案后方可放行。 8.审核合格的处方必须有处方审核岗位药师签字确认,打印出一式二份标签按患者、病区分类集后交与摆药人员,准备摆放药品。 [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四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四)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一、为了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保证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操作。 三、内容: 1、处方的审核: (1)执业药师接到处方后,对处方进行审查,包括处方的前记及医师签名是否完整,是否注明临床诊断,药名和规格是否书写正确,用药剂量是否合理,用药方法是否恰当,有无药物的相互作用及配伍禁忌。 (2)处方中是否有缺药等,如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审核人员将处方交还患者,并告知患者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 (3)处方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用药量需要延长的,医师是否注明理由。(4)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但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的,可以调配; (5)处方审核合格的,执业药师在处方上签名或盖章,将处方交调配人员。 2、处方的调配 (1)调剂员按处方上药品的次序调配,每次只能接一人次的处方调配,以免发生差错。 (2)检查药品的质量,效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3)在药品用药标签或药袋上写明姓名、用法、用量。 (4)处方调配完成后,先进行核查,内容包括处方内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是否一致,检查药品的外观是否合格。 (5)核查无误后在处方上签名,并交复核员核对 3、处方的核对: (1)接到处方和调配药品后,处方核对人员按处方对照药品逐一进行复核。如有错发或数量不符,处方审核人员立即告知调配人员予以更正。 (2)核对员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新版)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新版)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新版)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1.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 2.本规程中的处方药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的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 3.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中的处方药还必须按照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 4.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的审核,必须是执业药师.审核如下内容: 4.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4.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4.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4.5.是否有重复给药的现象; 4.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4.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5.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并保存处方或者复印件2年(按处方管理办法,只保存一年),但处方药销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5年. 6.处方药必须放置在闭架柜台中; 7.不是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处方可由药师以上的其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目的:通过制定实施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 规程,有效控制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环节,杜 绝差错发生。 适用范围: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的全过程。 责任者: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相关人员。 管理程序: 1. 处方审核 1.1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具有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 1.2收取处方:营业员在接待顾客时,遇到需要审核的处方,要及时将需要审核的处方交予处方审核人员。

1.3 审核内容:处方审核人员接到处方后对处方进行审核,首先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其次要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以及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1.4 处方拒收:处方审核人员对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对用量、用法不准确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名;对处方所列药品本店没有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换其他品。 2. 处方调配 2.1 人员要求:调配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2 处方调配:处方审核合格的,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并将处方交调配人员进行调配;调配人员依照审核人员签名的处方内容逐项调配,调配过程中如有疑问,调配人员立即向处方审核人员咨询。调配处方时应认真、细致、准确,同时要做到“四查十对” 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诊断证明。 3. 处方核对 3.1 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具有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3.2 调配人员调配完成后,在处方上签全名,将处方与药品交处方审核人员复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规定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 核对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1、中药饮片处方审核 (1)逐项检查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2)接到处方和调配药品后,认真执行“四查十对”,确认无误后,向取药人详细交代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对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等情况,要向顾客说明情况,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2、中药饮片调配 (1)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 (2)中药调剂员根据处方内容逐项调配,对配方中需炮制的饮片,按照处方给付,不得随意改变; (2)称量时使用减重法分药,不得手抓估药; (3)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 (4)应对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冲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放入群药包内,并向顾客交代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复核员复核。 3、中药饮片核对 (1)中药处方调配好以后,应有专人复核校对。一校有无药味遗漏或取错;二校药物分量是否正确;三校依方炮制是否符合;四校有无相反、相畏

药品;五校剧毒药量是否超剂量;六校先煎、包煎、后下、另服、冲服、烊化等是否另包和注明。 (2)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并填好药品销售记录,留存处方或其复印件,至少保留5年。 4、发药 (1)发药时认真校对患者姓名、取药凭证和汤剂贴数,向患者讲清用法、用量、用药或饮食禁忌,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2)审查无误签字后方可发给顾客。

处方审核、调配、发药制度

处方审核、调剂、发药管理制度 为给患者提供放心的药品、优质的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凡从事药品调配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同时对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1)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2)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也可以承担相应的药品调剂工作。 3、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式样应在本机构药学部门留样备查。 4、用于调配药品的工具、设施、包装用品及调配药品的区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及相应的调配要求,配备符合药品属性要求的设施设备。 5、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 6、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7、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停止在院内执业时,其处方调剂权即被取消。

8、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9、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下列内容: (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 (4)剂型与给药途径;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10、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表上,经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签名,同时注明时间。 11、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12、对于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13、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程序(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程序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程序(标准版) 1.目的:规范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程序,保证药品质量。 2.范围:处方调配 3.责任人:处方审核人员、处方调配人员。 4.操作程序: 4.1接到处方后,由驻店执业药师审核或处方审核人员对处方进行远程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顾客的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剂量、用法、开方日期、配伍禁忌等。 4.1.1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审核人员将处方交还顾客,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 4.1.2用量、用法不准确或有配伍禁忌的,审核人员将处方返还顾客,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名。 4.1.3处方所列药品本店没有的,审核人员将处方交还顾客,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换其他药品。

4.1.4处方审核合格的,驻店执业药师在处方上签名,通过远程处方审核的留有处方审核人员姓名及指纹,方可将处方交调配人员。 4.2调配人员依照审核人员签名的处方核算药价。4.3顾客交款后,处方交调配人员调配。 4.4调配人员根据处方内容逐项调配。4.4.1调剂过程中如有疑问,调配人员立即向处方审核人员咨询。 4.4.2调剂完成后,调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全名,将处方与药品交处方审核人员复核。 4.5处方审核人员按处方对照药品逐一进行复核。 4.5.1如有错发或数量不符,处方审核人员立即告知调配人员予以更正。 4.5.2复核无误的,交还调配人员发药。 4.6调配人员发药的同时,向顾客交待清楚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等。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处方审核、调配职责示范文本

处方审核、调配职责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处方审核、调配职责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审核由执业医师开具的载有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 药的处方,重点审核其合法性、安全性、有效性。 2、审核由有资格执业医师开具的中药处方的合法性、 安全性、有效性。 3、由有资格的在岗执业药师完成1、2两项的处方审 核或执行有管理权的当地药监机关的相关规定。 4、其他处方的审核可不必由执业药师完成。 5、调剂的核对可由执业药师或其他符合有关规定的药 学技术人员进行。 6、向顾客提供用药咨询、合理用药的药学服务。 7、对本店的非药师人员进行指导。 8、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等有关知识,保证消费

者用药安全,决不推销假劣药品。 9、驻店药量必须遵循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对自己的工作质量负责,佩带标明姓名、职称等内容的胸卡上岗。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药品处方调配审核人员职责

药品处方调配审核人员职责 一、负责处方审核、配方、核对、发药以及用药指导等调配工作; 二、按药品性能或剂型分类陈列,做到药品与医疗器械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一般药品与特殊药品分开;陈列药品的存放,按药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发现有质量问题和用户有反映的药品要停止向患者提供,并立即报药剂科主任复验; 三、负责凭医师处方调配药品,无医师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四、审核处方,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发药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五、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妊娠禁忌、用药禁忌; (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六、调配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 七、对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向患者提供; 九、对调配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药剂科主任处理。 十、完成处方调配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十一、对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十二、对患者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报药剂科主任处理。 十三、定期或不定期咨询患者对药品质量及服务质量的意见,以改进自己的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如发现重大 问题要及时上报。 .

药房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程序

药房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程序 1.目的:保证处方用药的适宜性,促进合理用药,保障顾客安全用药。 2.适用范围:适用于连锁门店药品处方审核调配核对过程。 3.责任:连锁门店全体员工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审查处方 4.1.1具有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方能审核处方; 4.1.2执业药师或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4.1.3门店执业药师或药师收到处方后,将处方从头到尾仔细阅读,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4.1.3.1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4.1.3.2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1.3.3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4.1.3.4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4.1.3.5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4.1.3.6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4.1.4执业药师或药师审核处方后,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但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的,可以调配; 4.1.5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4.2处方调配 4.2.1处方经执业药师或药师审核并签名后,交由店内员工进行调配; 4.2.2调配处方时,应细阅读处方,按照药品的顺序逐一调配; 4.2.3调配时应注意药品的有效期,确保用药安全; 4.2.4药品调配齐全后,与处方逐一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用法用量;拆零药品应规范的书写标签; 4.2.5调配好一张处方的所有药品后再调配下一张处方,以免发生差错; 4.2.6完成调配工作后,交由执业药师或药师进行核对。 4.3处方复核 4.3.1为防止调配错误和遗漏,应把好复核关。 4.3.2全面认真的审核一遍处方内容;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Xxx 文件编号-GC02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目的:规范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保证中药饮片 的安全。 范围:中药饮片责任:质量管理员、营业员、驻店中药师内容: 1、处方审核 1.1处方审核人员接到处方后对处方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处方有无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有无药味、剂量、用法、剂数;有无医生签字、开方日期;有无配伍禁忌、妊娠禁忌药、超过规定剂量等问题; 处方字迹是否清晰;是否存在错写药名、重味现象。审核人员对以上项目审核无误后,在处方上签字并交调配人员进行调配。 1.2处方无医师签字、项目不齐、字迹辨认不清的,审核人员应拒绝调配,并告知患者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

1.3处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审核人员应拒绝调配,并告知患者找开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 1.4处方应付药味本店短缺时,审核人员应拒绝调配,并告知患者找开方医生更换其它药味。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处方中的药味。 2、处方调配: 2.1调剂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签名的处方内容逐项调配,调剂人员配方时应认真、细致、准确。 2.2调剂人员称取药味应按处方所列顺序间隔平摆,不得混放一堆,以利核对。调剂过程中必须按处方从上至下,从左到右进行调配。 2.3处方中要求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另煎、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味,应进行单包并注明用法。需要临时捣碎的药味应使用铜缸捣碎,铜缸在用后立即擦拭干净,不得残留粉末。 2.4调配处方完毕,调剂人员检查核对无误后在处方上签全名,将处方交处方审核人员复核。 3、处方复核 3.1 处方审核人员按处方对照药味逐一进行复核。检查药味和剂数是否正确,称取剂量是否准确,有无多配、漏配、错配或掺混异物等。

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

金塔县回生堂大药房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 1、目的:为依法经营,做好处方药的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和销售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2、依据:引用标准及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3、范围: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的全过程。 4、职责:处方调剂员、药师、执业药师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处方审核: 5.1.1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由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人员担任,西药师不

得审核中药处方。 5.1.2审核内容:处方审核人员接到处方后对处方进行审核,首先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其次要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以及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5.1.3处方拒收:处方审核人员对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对用量、用法不准确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名;对处方所列药品本店没有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换其他药品。 5.2处方调配: 5.2.1处方审核合格的,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并将处方交调配人员进行调配;调配人员依照审核人员签名的处方内容逐项调配,调配过程中如有疑问,调配人员立即向处方审核人员咨询。 5.2.2调配处方时应认真、细致、准确,同时要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诊断证明。 5.3处方复核: 5.3.1调配人员调配完成后,在处方上签全名,将处方与药品交处方审核人员复核。处方审核人员按处方对照药品逐一进行复核。如有错发或数量不符,处方审核人员立即告知调配人员予以更正。复核无误的,在处方上签字并交还调配人员发药。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1、目的:通过制定实施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有效控制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环节,杜绝差错发生。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409号)、《关于明确药品零售企业处方审核人员配备有关问题的通知》(粤食药监办药通〔2015〕529号)、《关于明确药品零售企业处方审核人员配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食药监办药通〔2015〕571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的全过程。 4、职责:门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本规程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执业药师或药师(含中药师)以上药学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本规程所称的处方不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或门诊用药医嘱单。 5.2医师处方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5.2.1处方内容: (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科别、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 (2)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5.2.2处方颜色: (1)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

(2)急诊处方印刷用纸为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诊”。 (3)儿科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绿色,右上角标注“儿科”。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5)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5.2.3对上述5.2.2 规定的(2)、(4)、(5)类处方,门店应当拒收。 5.3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应签全名或盖章,签名或盖字体应清晰可辩并与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式样相一致。 5.4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目的:通过制定实施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有效控制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环节,杜绝差错发生。 适用范围: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的全过程。 责任者: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相关人员。 管理程序: 1.处方审核 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具有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收取处方:营业员在接待顾客时,遇到需要审核的处方,要及时将需要审核的处方交予处方审核人员。 审核内容:处方审核人员接到处方后对处方进行审核,首先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其次要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以及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处方拒收:处方审核人员对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对用量、用法不准确或有配伍禁忌的处

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名;对处方所列药品本店没有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换其他品。 2.处方调配 人员要求:调配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处方调配:处方审核合格的,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并将处方交调配人员进行调配;调配人员依照审核人员签名的处方内容逐项调配,调配过程中如有疑问,调配人员立即向处方审核人员咨询。调配处方时应认真、细致、准确,同时要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诊断证明。 3.处方核对 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具有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调配人员调配完成后,在处方上签全名,将处方与药品交处方审核人员复核。处方审核人员按处方对照药品逐一进行复核。如有错发或数量不符,处方审核人员立即告知调配人员予以更正。复核无误的,在处方上签字并交还调配人员发药。 发药:调配人员发药的同时,向顾客交待清楚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等。并将处方留存,按月进行装订并记录。

处方审核调配发药制度

处方审核调配发药制度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处方审核、调剂、发药管理制度 为给患者提供放心的药品、优质的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凡从事药品调配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同时对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1)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2)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也可以承担相应的药品调剂工作。 3、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式样应在本机构药学部门留样备查。 4、用于调配药品的工具、设施、包装用品及调配药品的区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及相应的调配要求,配备符合药品属性要求的设施设备。 5、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 6、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7、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停止在院内执业时,其处方调剂权即被取消。 8、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9、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下列内容:

(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 (4)剂型与给药途径;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10、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表上,经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签名,同时注明时间。 11、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12、对于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13、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14、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处方调剂后,调剂人和复核人应当在处方上签名。 15、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通用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通用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通用版) 1.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 2.本规程中的处方药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的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 3.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中的处方药还必须按照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 4.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的审核,必须是执业药师.审核如下内容: 4.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4.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4.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4.5.是否有重复给药的现象; 4.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4.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5.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并保存处方或者复印件2年(按处方管理办法,只保存一年),但处方药销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5年. 6.处方药必须放置在闭架柜台中; 7.不是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处方可由药师以上的其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处方调配操作规程

处方调配操作规程 (1)只有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医务部留样备查。 (2)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3)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4)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5)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6)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①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②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③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④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⑤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⑥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⑦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7)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8)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9)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10)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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