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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学的核心命题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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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社会学社会学想象力社会事实社会行动社会互动

论文摘要:社会学是一门研究社会的科学,这只是一个粗浅的论断。那么作为一门学科的社会学其核心命题是什么?这个问题是自社会学成为一门学科以来一直被人们探讨和思考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社会学侧重以社会为对象,重在研究社会的结构和过程,社会的运行和发展,社会的秩序和进步等命题,而另一种观点认为社会学侧重以个人及社会行为为研究对象,重在研究人的社会化,社会群体,社会组织等的命题。本文主要探讨经典时期三位主要的社会学大师:埃米尔·迪尔凯姆、马克斯·韦伯以及格奥尔格·齐美尔对社会学核心命题的论述,从而折射出社会学的核心命题。

一、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何为社会学?社会学的核心命题是什么?在社会学发展史上,对于这两个问题一直以来是争论不休的两个问题。社会学自创立之日起,就是一门边界模糊的学科。明确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问题也就明确了社会学的核心命题,这两个问题是一致的,所以本文试图在探讨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中折射社会学的核心命题。社会学一词来源于拉丁文的“社会”和希腊文的“言论”“学说”的结合。

就其一般的意义而言,社会学是一门关于社会的科学。1838年,法国实证主义哲学家西方社会学的创始人孔德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首先提出并使用社会学概念的,目的是要表明一种新的不同于以前那种思辨的社会哲学或历史哲学的实证社会学说。但是由于社会概念本身含义的广泛性和不确定性,使得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长期以来总是显得模糊不清。因此对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问题也是众说纷纭,大家莫衷一是。与此同时对社会学的核心命题也没有统一的定论。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指出:“社会学是一门试图说明性的理解社会行为,并由此而对这一行为的过程和作用做出因果解释的科学”。[1]这是从行为角度对社会学所下的定义。而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迪尔凯姆指出:“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最基本规则是要将社会现象当作客观事物来看待”。[2]显然,他把社会现象作为社会学专门的研究对象。即他是一种以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研究对象的观点。美国社会学家戴维·波普诺则指出:“社会学的主要目标就是观察我们的社会世界,提供一种客观和不偏不倚的方法。这一目标不是政治性的,而是科学性的。它是认识的导向”。[3]即社会学是对于人类社会和社会互动进行系统客观研究的一门学科。无论是古典社会学家还是近代社会学家以致现当代的社会学界对于此问题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提法。但是通过分析他们的社会学思想还是可以窥见其中所反映的社会学的核心命题的。

二、社会学区别于其他各学科的特征:研究对象的不同

社会学是一门试图用科学的思维逻辑来讨论人类社会和社会生活的学科。这也是严复对社会学的基本定义。与心理学比较,社会学不关注心理过程,而关注客观的、可测量的社会现象;与政治学比较,社会学不单纯关注国家和政体,而是把两者都当做人类的组织活动,关注组织所具有的共同属性;与经济学比较,社会学不关注所谓的经济现象,譬如价格、竞争、垄断,但却关注经济现象的社会基础及其相互关系;与人类学比较,社会学不关注所谓地方性的文化、象征和意义,而关注具有普遍意义、可解释的文化现象。这些不同都体现了社会学的独特之处。这些都是社会学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显著特征,由此可见,社会学的核心命题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现象之中。

三、从经典时期的社会学家对社会学研究对象的论述窥见社会学的核心命题

在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中,古典始终占核心地位。主要原因在于古典通过社会传播机制在漫长的岁月中成功的建构了人们认识和想象自己以及社会的问题意识、基本框架,如野蛮与文明、秩序与进步、身体与灵魂等等,这些都是人类难以挣脱的思维模式。所以虽时过境迁,可古典的生命总是历久弥新,向古典的回归是一种重要的学术方式[4]。

研读经典时期的社会学著作对我们澄清社会学的核心问题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我们可以从埃米尔·迪尔凯姆那里学到社会事实的经典命题,从马克斯·韦伯那里学到社会行为以及

理想类型的经典命题,从格奥尔格·齐美尔那里学到社会学被形式化的经典命题。从三位经典社会学大师那里可以看出社会学的核心命题。

(1)埃米尔·迪尔凯姆: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5]。迪尔凯姆把在社会层次上发生的种种现象称为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在笛尔凯姆看来,正是这些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构成了社会。因此,笛尔凯姆把这些社会事实视为社会学的独特研究对象。他在《社会学方法的规则》一书中写道:“社会事实是任何可以对个人施以外在制约作用的固定或不固定的行为方式,或在一个社会中普遍出现的、同时不依赖于个人而独立存在的任何行为方式”。[6]这就是说,社会事实是这样的一种独立存在,尽管它们常常分布在个体身上或采取个体的形式,但绝不能把它们等同于纯粹的个体事实。对笛尔凯姆来说,一种思想和一种行为,如果仅仅发生在单独的个人身上,不能算作是社会事实,只有通过某种方式或过程成为多数人的共同思想和行为时才获得社会事实的性质。这一点和前面米尔斯在《社会学想象力》中提到的社会学想象力的心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并且他们都道出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在笛尔凯姆看来,社会事实,即社会学独特的研究对象,仅仅由有限的一组现象构成。这些现象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第一类是属于社会形态学方面的社会事实。包括:社会群体的地理环境、人口的分布、数量及密度、人们之间的交往情况、交通状况、住房样式等等。这些社会事实属于物质性社会事实,它们共同构成了社会的“解剖结构”。对这类社会事实的研究构成了社会学的一个特有门类:社会形态学。

另一类是属于社会生理学方面的社会事实。包括:宗教、道德、法律、习惯、风俗。时尚、舆论、公共情感等制度性或非制度性文化,笛尔凯姆把他们统称为“集体意识”或“集体表象”,属于非物质性社会事实。它们在社会生活中各自发挥着特有的功能,维持或调整着人们之间的关系,使社会联结为一个有机的整体。集体意识构成了社会的“生理结构”。对它们进行的专门研究构成了社会学的又一个门类:社会生理学。

将社会事实的性质做了详细的说明和规定后,社会学的特定解释层次、研究领域以及它的学科性质也就随之确定了。社会学是对社会事实进行实证研究的一门社会科学。它既不同于孔德所建立的那种包罗万象的带有哲学思辨色彩的宏大理论体系,也不同于那种在个体生理学和心理学基础上对社会现象所作的推演和解释。笛尔凯姆找到了社会学的独特对象,从而使社会学成为具有坚实基础的独立学科。

(2)马克斯·韦伯:以解释的方式来理解社会行动[7]。马克斯·韦伯是人文主义理论的传统主要代表。在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问题上他提出:“社会学是指这样一门科学,即它以解释的方式来理解社会行动。”[8]由此可见,韦伯把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集中到人的社会行动上面,并把对社会行动的“解释性理解”视为社会学的重要方法。

在韦伯看来,社会学研究人的行动,是因为每个人都赋予它一定的意义。行动之所以是有意义的,是因为某个或若干个行动者将其主观意义与其行动联系起来,不论这种行动表现为内心活动还是外部行为,表现为对某件事情的放弃或是对某件事情的忍受。韦伯的理解社会学的对象是社会行动。理解不可能在没有作为被理解对象的社会行动的条件下而独立存在。

关于社会行动,韦伯认为,社会行动应该称作这样一种,即行动者以他主观认为的意义而与他人的行为相关,即以过去的、现在的或将来所期待的他人行为为取向。按照韦伯的理解,作为社会行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行动者个人赋予其行动以意义,即行动者个人采取行动的动机。第二,行动者所采取的行动包含着以他人的行为为目标,即行动者主观意识到与他人的联系。只有具备这两个条件,个人的行动才可以称为社会行动。总之,在韦伯看来,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在于人们社会行动,因而社会学的核心命题就落到了社会行动上。

(3)格奥尔格·齐美尔:社会交往的形式和过程——社会互动[8]。格奥尔格·齐美尔理解的社会学主要是“社会化”的过程和形式。这种社会学思想受康德哲学先验范畴认识论的影响,着重研究社会中剥离了具体内容而普遍存在的社会形式,用形式规约繁杂的社会内容。齐美

尔仿照康德的提问“自然如何可能”,提出“社会如何可能?”他对此的回答是社会互动关系。齐美尔分别分析了基本的、体制化的乃至游戏的互动形式,如上级下级的秩序、竞争、秘密和秘密社会、穷人、(书信)交往、群体的量和规模与个体的关系等。正在于此,齐美尔成了“形式社会学”以及后来“社会冲突论”的奠基之父。齐美尔认为,社会学作为一门科学就要研究人类面临的问题和他们的行为规律。社会学要阐明的是一种社会事实,即个人由于相互作用而形成了群体,同时个人被群体所决定。由此可以看出他强调的是一种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即社会学要研究各种社会交往的形式。

米尔斯在《社会学的想象力》中指出,社会学的想象力是一种心智的品质,这种品质可以帮助人们利用信息增进理性,从而使他们看清世事。即“个人只有通过置身于所处的时代之中,才能够理解他们自己的经历,并把握自身的命运,他只有变得知晓他所身处的环境中所有个人的生活机遇,才能明了他自己的生活机遇”。[9]因此,具有社会学想象力的人能够看清更广阔的历史舞台,发现现代社会的构架,通过这种想象力,个体性的焦虑不安就被体现为明确的社会性困扰,公众再不漠然,而是参与到这样的公共论题中。总之,社会学的想象力使我们看到,一些看起来是个体的事情,当把他放到一定的社会经济背景中去的时候,却成为社会的现象。在这一点上,米尔斯的“社会学想象力”与涂尔干的“社会事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四、社会学的核心命题

对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即它的核心命题的认识是多种多样的。但是这许多的关于社会学的独特的研究对象主要有以下两类[9]:

1.侧重以社会为对象

这一观点重在研究社会的结构和过程,社会的运行和发展,社会的秩序和进步等,主要体现了社会学史上的实证主义传统。这种观点认为社会学主要研究社会文化、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社会变迁、社会控制、社会保障。

2.侧重以个人及社会行为为研究对象

这一观点主要体现了社会学史上的反实证主义传统,它认为社会学主要研究人的社会化、社会群体、社会组织、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社区、社会生活方式。

对二者进行一定的综合应该是必然趋势。也就是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活”的社会有机体,是现实的、具体的、作为整体的社会。它研究的不是一般抽象的社会形态及其变化发展的普遍规律,而是由具体的个人通过各种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所结成的现实的社会,以及这个现实的社会的运动、变化、发展的过程。

总之,社会学的核心命题就在于这些社会事实、社会行动以及社会交往的形式是否具有社会学意义,并且在其背后所映射的社会学意义。我们学习社会学,就是要运用社会学的想象力来分析我们周围的社会,包括社会事实、社会行动、社会交往的形式,它是我们了解社会、认识社会的一门学科。

参考文献:

[1][8][15][16][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M].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2][法]埃米尔·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规则[M].胡伟,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16.

[3][13][美]戴维·波普诺.社会学[M].李强,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9.3.

[4][22]肖瑛,曾炜.中国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挑战、危机和超越的寻求[J].社会,2007(2).

[5][7][9][19]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131,105,84.

[6][14][法]E.笛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规则[M].胡伟,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13.

[10][17][美]C·赖特·米尔斯.社会学的想象力[M].陈强,张永强,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

[11][20]吴增基,吴鹏森,苏振芳.现代社会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12][21][日]富永建一.社会学原理[M].严立贤,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

[18]齐美尔.社会学的基本问题:个人与社会[M].柏林:莱比锡,1917.

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学思考

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学思考 内容摘要: 我国从建国以来,经济迅速发展,综合国力日渐强大。但是我国也面临许许多多的社会问题。其中,青少年犯罪问题是重中之重,青少年是我国未来的希望,是振兴我国的根基。所以,我们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去看待这个问题,分别从青少年自身、家庭、教育和社会环境四个大的方面去寻找根源。并去解决这个问题。 关键词: 青少年犯罪家庭教育社会环境社会学犯罪心理学 近年来随着我国在各个领域突飞猛进的发展,GDP已经世界排名第二,仅次于美国。虽然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综合国力日渐凸显其霸绝的实力,在世界上的影响力日渐增强,但是我国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凸现。这必将影响我国未来的发展,这其中关于青少年犯罪的问题,是一个值得我们社会思考和解决的严重问题之一。通过研究表明,物质文明越是高度的发展,青少年犯罪就越是严重化,以至于很多的犯罪学家和刑法学家都将青少年犯罪称之为社会的“癌症”。今年,据报道,中国青少年犯罪在“十一五”期间就增加了68%,未来五年里将会更进一步增加,青少年犯罪处于不断地上升趋势。由此可见我国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刻不容缓,但是在此之前我们应该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青少年犯罪的根源,以便更好地解决这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从青少年本身来说,青少年个体在成长的过程中,走入了误区,也就是说青少年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在角色的扮演中出现了或多或少的问题。个人在社会这个大圈子里,必不可少的就是生活技能,以此来作为自己独立和生存的基础。生活技能的学习主要是在初级社会群体中进行的,家庭占主要的位置,然后是邻里和伙伴群体。个人在初级社会群体中,主要通过模仿和重复实践逐渐掌握独立生活所需要的基本技能。如果青少年在这个模仿和重复实践掌握生活技能的过程中,接触到的是暴力文化或者是其他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发展的东西,如青少年见到一个小偷偷取东西从而满足了自己的需要,当青少年为了满足自己需要的时候,往往会像他所看到的那样进行偷盗行为,从而构成了犯罪事实。第二个方面是青少年的道德社会化,青少年通过学习文化价值和道德规范,并用规则和道德规范知道自己行动选择的过程就是青少年的道德社会化。青少年个体是社会中的一员,必须保持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相一致,同时需要了解和遵守社会的各种规则,但是青少年由于心里不成熟、以及青春期的反叛,不愿意听从父母和老师的教导,不学习主流的文化价值观和不理了解道德规范的重要性,不用规则和道德规范去指导自己的行动选择,导致青少年做出了错误的行动选择,从而极容易做出触犯法律的行为。第三方面是社会角色的扮演,社会就像是一个大舞台,其成员就是舞台上的每个演员,他们通过角色的扮演,把分散的个体组合成一台戏,每个青少年都是社会的一员,都需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社会角色是指与人们的某种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规范与行为模式。但是青少年由于自身心理不成熟和生理上发育不完全,又需要经过经历社会化中两个重要的阶段,启蒙的儿童期,发展完善的青年期,要完成的社会角色扮演的复杂性很足,因此,他们往往会有不协调的发展,也会越到各种角色扮演中的矛盾。青少年个体在其父母面前扮演的是一个好孩子、在学校里扮演的是一个好学生,但是青少年个体在众多的角色中常常会分不清角色,这就是会令青少年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自己所扮演的各种角色,从而树立了不好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一开始就不自觉地在角色的构建上出现偏差,甚至是出现严重的错误。如有的青少年立下长大后要当坏人的理想,这些都是从青少年本身来看,所看到的其犯罪的本源。 总的来说,从青少年本身的角度来说,心理的不成熟和生理的发育不完全、不去学习主

对埃利希一个法社会学命题的分析

第29卷第3期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V ol.29, No.3 2009年3月 Journal of HuBei TV University March. 2009, 081~082 对埃利希一个法社会学命题的分析 贾春生 (辽宁大学 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内容提要] “法律的发展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这一命题的基础就是把法律与秩序等同,这就忽视了法的自我衍生功能而认为国家法的无用。在把这一命题与马克思主义法学一个命题的比较后作者认为法律制度是法律发展的关键,尽管这个结论也是现象性的。 [关键词] “活法”;法律制度;“无限倒退” [中图分类号] D9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7427(2009)03-0081-02 一、埃利希一个法社会学命题的内涵 埃利希在《法律社会学基本原理》一书中,提出一命题:法律的发展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1]。埃利希以这个命题来作为其对《法律社会学基本原理》的高度概括,它的特点就是认为法律发展的重心在于社会本身,社会本身蕴含了实际支配社会生活的“活法”,“活法”是法律条文的丰富来源。对待埃利希命题的理解,需要在埃利希所要达到的目的这一前提下来看待。正如埃里希对利益法学所进行批判时所说“正确地对待‘利益情况’以认识法律的目的为前提,因为不顾及法律的目的,也许能决定何种利益实际上被涉及到,但其实并不能决定何种利益应被优先照顾。”[2]同样,如果离开埃里希所要达到的目的,确实也可以知晓这一命题的内涵,但也许不会了解埃利希所优先强调的为何物。 埃利希的命题的提出有两个目的,一方面,为了反对概念法学的“成文法规是法的唯一法源”的观点,埃利希提出了这一命题。以这一命题为基础,来建构“一种新的社会法律观,一方面提倡法官的创造性作用,另一方面特别重视社会事实在法源中的作用”[3]。另一方面表达对传统法律概念的反对,即法律是以国家支持的强制性秩序。他认为这就包含了四个因素“有三个并不是法律的必要因素,因而需要排除在法律概念外。第一,由国家创造;第二,法院判决根据;第三,它是判决而来的法律强制力的根据;只有第四个因素是他学说的出发点,即法律是一种秩序化”[4]。 埃里希就是以此进行推演,即把法律和秩序等同。“如果我们不再把秩序作为人类可以建构的产物,我们的视野就会开阔,秩序的形成绝不是一套深思熟虑的而制定出来的规则体系单独作用的结果”[5]。而人类社会秩序的形成很明显是先于法律,所以作为人类内在秩序的“活法”也就因此同样先于法律存在;先于法律存在的“活法”在法律未出现时调整着人类社会;同样在,有了法律之后,“活法”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仍然实际发挥作用。 由此可以看到埃里希的这一命题,一方面所着重强调的是国家制定、执行的法是法中很小的一部分。所以,立法、司法的发展因其国家性也就不是法发展的重心;而法学又是以国家法为对象,所以法学的发展也同样不是法发展的重心。另一方面埃里希所着重强调的是,国家制定、执行的法并不起多大作用,真正起作用的是“活法”,而“活法”是“人类社会的内在秩序”。埃里希认为在法律所涵盖的领域,并不存在多少要由律师来解决的纠纷。人们更多关注的是反社会的情形及如何解决这些情形的规则。这些规则就是“活法”。“活法”存在于司法决定、商业文件、社会组织的秩序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对于法官来说,不仅仅要理解成文法,更重要的是理解“活法”。这就要求法官在制定法未涵盖的范围内,运用“自由判决”的方法,发现法律适用法律。既然“活法”是最基本的法的形式,同时这种最基本的法的形式又是一种社会秩序,存在于社会当中,以此来看,法发展的重心在于社会本身也就是不言而喻了。 二、埃利希命题与马克思主义法学一个命题的比较 埃里希的命题指出了法律发展的重心在于社会本身,而非立法、司法与法学。这种把法律为何发展及发展动力的答案求助于社会的观点并不是思想史上的第一次。自18世纪以来,诸多的西方法律学者均把法放置于法于社会的关系中来进行研究。如孟德斯鸠强调并致力于探讨地理、气候对法律制度的影响;历史法学派的法学家在法律的研究中也在从“民族精神”、“法的观念”的社会土壤中去发现法的内涵。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也认为法的发展与社会之间存在着依赖关系。有的人也正是从此点出发认为埃里希的命题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对社会依赖性”观点的发展,如有人认为“他对社会性以及社会的依赖关系的论述,则进一步发展了卡尔·马克思的学说” [6]。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题是一定经济基础决定一定法的内容,一定经济基础的发展决定了一定法的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这个命题与埃利希的命题有所差别但也有所共同之处。因为经济是一个社会的基础,所以本节通过对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的阐述,来发现这两个命题在法的发展与社会的关系上的异同。 (一)相同点 1.两个命题均认为法的发展对社会有依赖性。埃利希认为法的发展重心在于社会;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经济基础决定法的发展。 2.两个命题均认为法的内容来源于社会。埃利希认为,以国家法形式出现的法律条文仅是法中的一小部分,大量的法存在于社会生活中,是人类组织的“内在秩序”即“活法”。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不是主观的产物而是一定客观经济规律的反映。 (二)不同点 1.两者在社会(经济基础)在法发展中的地位上存在差异。差异是非常明显的,即埃利希认为法律发展的重心在于社会;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的发展决定于社会(经济基础)。 [收稿日期]2009-01-01

社会学学习之我见

社会学学习之我见 社会学,顾名思义,就是研究社会的科学,是一门关于社会的学问。现代社会学起源于欧洲,是在近代以来的各种进步思潮的影响下逐步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其基础是严密的逻辑、多角度的思考和深厚的文化积淀。发展至今,关于社会学到底是研究何种事物,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综合来看,主要有两种,一是以概括性的社会为主要研究对象;一是以个人及其社会行为为主要研究对象。这两种研究层面都是正确的,因为对于一个社会来讲,不仅仅包括整体的结构和体现,更包括了社会中存在的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件,这些是组成社会的主要因素,研究这些将是研究社会学的基础所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经济学,经济学分为微观和宏观,社会学也有这两个层次的维度之分。当然,在研究社会学的时候,要以社会整体为出发点,通过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来研究社会的各个层面的现象和规律。社会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而只有以一种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法加以研究,才能找到正确的方法和应对措施,而这也是社会学的现实意义所在。 通过学习社会学,我认为得到的收获首先是思维层面的丰富和拓展,然后是相关方面的知识的增加。学习社会学开拓了我们的视野,从各种各样的社会现象中,我们似乎可以总结出一些浅薄但却正确的结论,比如通过北京爱情故事这样一部现实的电视剧,我们可以清楚的明白现在社会中北漂的艰难以及各种矛盾,如仇富心理、住房矛盾等。其实我们很多人都经常是依据自己在生活中的角色来认识这个世界,而通过系统的学习社会学,我们可以从社会学的角度来思考问题,通过更加开阔的视野去观察,增强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想象力。从而使我们跳出个人情境的局限性,用一个理性人的思维将事情放在更广泛的背景上来加以思考。其次,通过学习社会学,我了解到许多关于社会方面的种种知识,我认识到孔德、斯宾塞、涂尔干、马克斯·韦伯等人的思维和著作,了解到社会学有历史社会学派、社会统计学派和芝加哥学派等各家流派。总之,通过社会学的系统学习,让我在认识社会和思考社会的时候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理性思考问题,在我学习法学各门功课的时候也有诸多帮助和启发。

社会学概论课后题答案

第一章什么是社会学 0.联系实际谈谈社会学的想象力? 答:社会学的想象力是一种心智的品质,这种品质可以帮助人们增进理性,从而使他们看清世事。因此,具有社会学想象力的人能够看清更广阔的社会历史舞台,发现现代社会的构架,通过这种想象力,个体性的焦虑不安就被体现为明确的社会困扰,公章不在漠然,而是参与到这样的公共论题中。 社会学的想象力能够使我们关注有限的个人经验和更广阔的的社会历史事件之间的联系,例如当社会走向工业化时,农民就自然转变为城市工人,不管他们愿意与否,当民族遭受战争蹂躏时,人民就会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经济萧条时期,大批工人失业,不管曾经他们的工作效率多高。对此,任何人的力量都是无能为力的。社会学的想象力能使我们摆脱狭隘的个人观点,在思想上更清楚地认识个人活动同社会实践之间的关系。 2. 什么是社会学?如何正确把握? 答:社会学是从变动的社会系统的整体出发,研究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发展规律,是通过人们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来研究社会的结构和功能、发生和发展规律的一门综合性的具体社会科学。 正确把握社会学的定义,需要理解社会学的特点,研究对象,社会学的作用 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社会行为,社会关系 社会学的特点是整体性,综合性,现实性,具体性,动态性。 社会学的作用有,1.描述功能:就是客观的、完整的搜集、整理和记录事物发展的具体过程与现状资料,真实的再现社会生活图景。 2.解释功能:弄清社会事实发生发展的主客观原因,从因果联系上对事物的现象和过程作出明确的理论说明,但因果联系不等于简单的决定论。 3.预测功能: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已知因素,运用现有知识、经验和科学方法去预计和推测事物今后可能的发展趋势。 4.规范功能:确定预定社会目标、达到预定目标而采取的行动手段,以及对社会目标、行动与手段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评价的过程。 3.社会学研究有什么实际意义和功能? 答:1.描述功能:就是客观的、完整的搜集、整理和记录事物发展的具体过程与现状资料,真实的再现社会生活图景。 2.解释功能:弄清社会事实发生发展的主客观原因,从因果联系上对事物的现象和过程作出明确的理论说明,但因果联系不等于简单的决定论。

《社会学教程》每章要点及思考题

《社会学教程》每章小结及思考题 第一章社会学的对象与学科性质(2) 小结: 1. 奥古斯特·孔德(1798~1857)于1838年第一次提出了“社会学”这个新名词及建立这门新学科的大体设想,提出用科学的方法研究社会,被认为是社会学的创始人。 2. 社会学学科形成的过程中,早期的社会学家赫伯特·斯宾塞(1820~1903)、埃米尔·迪尔凯姆(涂尔干)(1858~1917)、马克斯·韦伯(Max Weber ,1864~1920)、卡尔·马克思(1818—1883)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3.1897年严复翻译斯宾塞的《社会学研究》,1903年以《群学肄言》出版。严复被认为是引入西方社会学的第一人。在社会学的引进和学科化过程中,吴文藻、孙本文等做了大量工作。 4.关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社会学家们有着不同的看法。他们关注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社会行动与社会过程、社会制度。从综合的角度出发,可以这样界定社会学:社会学是从社会整体出发,通过社会关系和社会行动来研究社会结构及其功能、社会过程及其原因和规律的社会科学。 5. 社会学的知识体系包括三个部分:社会学理论、社会研究方法、应用社会学。 6.社会学的功能包括:1.为社会发展战略的选择和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2.有利于制定和实施科学的社会规划;3.提供组织管理的知识;4.为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提供生活质量做出贡献。 关键术语 实证方法 社会关系 社会结构 社会行动 社会过程 思考题: 1. 社会学这门学科是如何产生的?

2. 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3.社会学的功能有哪些? 第二章社会及其构成 小结: 1. 社会指由一定联系、相互依存的人们组成的超乎个人的、有机的整体,是人们生活的体系。社会是由有意志的个体组成的,是个体通过互动而形成的,由相关的社会关系积累、连结而成。 2. 作为社会的构成要素的人具有两重属性: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人作为社会行动者反映了他的主体性与客体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阐述了需要对人的行为的激励作用。 3. 社会关系从更加抽象和概括的意义上说明处于相同或类似的社会相对位置上的人们之间的共有行为模式,如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老师和学生的关系等。可分为三大类:血缘关系、地缘关系、业缘关系。 4文化是社会的重要组成要素。文化的基本要素是传统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其中尤以价值观最为重要。文化可分为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 5. 文化的功能包括整合;导向;维持秩序;传续。 6.文化纷繁多样,各具特色。在同一族群内,也会存在主文化和亚文化的区分。对待本族和他族文化存在我族中心主义和文化相对主义两种态度。 7.文化的变迁不可避免,它的出现主要是发现、发明和传播。两种文化接触时常常会发生文化的冲突。 关键术语 社会 社会关系 文化 主文化 亚文化 我族中心主义 文化相对主义

法社会学的特点

法社会学的特点 法社会学研究的特点如下: 法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静态与动态的结合——法社会学研究的对象是社会因素对法律运行过程的影响。如社会因素对于立法的影响,对司法的影响,对手法行为的影响。 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是定性与定量的结合。(参考定量方法的说明) 法社会学在我国具有一定的继受性质(参考我那个三大法学派内容)近三十年来,在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上呈现出融合、复杂的态势。多种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方法在研究同一主题时共存,即打破传统社会学和法社会学的宏观与微观割裂、静态与动态分离的研究范式,出现了以问题为结点的宏观与微观的穿梭、静态与动态的结合,理论与方法的边界在研究主题上也逐渐模糊,出现一种融合趋势 法社会学研究的意义 1法社会学通过定性与定量研究实现法学理论与方法的融合 法律社会学由于法律现象的特殊性,迄今为止更多的还是倚重方法论层面和定性研究方法中的方法,但是法社会学一直在引入一些定量的研究方法,也是强调理论与方法的结合。一方面法社会学仍然重视定性研究,因为法社会学对法律现象的研究是置于社会母体之中,是在与社会的关系之中去研究的,这种关系研究就须采用与此相对应的方法如结构主义、功能主义、互动论、交换理论、冲突论、系统论等等,而关系研究本身是一种动态研究,主要需采用定性的研究方法。而法社会学同时又通过量化研究去回答了各种社会因素如何对法的实施过程和结果发生影响的问题,布莱克《法律的运行行为》就是这样的代表作。 2法社会学通过中立的价值立场达成法学研究宏观与微观的穿梭 在法社会学领域,研究需要通过各种微观的数据采集与分析来达成宏观的结论,但是同时,法社会学这种宏观结论的达成是通过微观统计中的不预设价值立场的中立的客观的分析实现的。这种宏观与微观的穿梭首先表现在福柯的《规训与惩罚》中,他一直在探索现代社会中渐增的规训力量的着落点,最终落在现实生活中微观层面的无数的局部环境上,如各种规训场合如监狱,各种常态化的惩罚方式从而建构起他的权力的微观物理学,这种微观场景下获得的价值中立的各种数据与思考最终都成为他的大理论的基石。 3法社会学通过研究对象的预设实现法学研究静态与动态的统一 法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往往是行动中的法,法社会学既要研究相对静态的法律秩序,也关注于法运行状态的历史性的,流动性的全过程,从很大程度上,它不仅关注制度本身。强调从静态的、平面的事实与现象描述向主体间性的、关系的这种事实与动态过程描述与揭示转变。法社会学也因此实现法学研究静态与动态的统一 缺点 首先是法社会学研究的共有缺陷,第一,法社会学研究的只是利益,制度只是手段,这让法社会的研究预设了价值中立的立场,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就忽视了制度正义的问题,也不利于法律信仰之塑就。第二,纯粹的法社会学只重视定量分析而不重视定性研究,这导致了很多问题,一方面,定量研究的样本科学性始终存疑,另一方面,即使样本正确,但也很容易

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精编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第五、六章【圣才出品】

第五章文化的结构与功能 5.1 复习笔记 一、文化及其特征 1.文化的定义 文化是与自然现象不同的人类社会活动的全部成果,包括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的与非物质的产品的综合。 2.文化的特征 (1)可习得性。文化是超生物性的,任何文化都是人们后天习得和创造的,文化不能只通过生物遗传而获得,而是要通过一个个社会性的个体主动学习并综合起来的结果。 (2)共享性。文化是所有社会成员所共享的。 (3)象征性。象征性是指人类在创造文化时总是赋予其丰富的象征意义。 (4)全括性。文化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5)整体性。文化是一个有机系统和整体,由不同的要素有机构成,各构成要素之间按照一定的规则或规律形成一个统合的整体。 (6)文化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 ①文化的普遍性是指所有的人群都有文化; ②文化的特殊性是指每一个社会或人群,都有自己特色的文化。 二、文化的分类 1.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 (1)物质文化。指物质世界中,一切经过人的加工、体现了人的思想的东西。

(2)非物质文化。又称精神文化,指制度、规范、观念等。 (3)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在使用上是有差异的,物质文化因自然规律的作用,在使用过程中不断被损耗,非物质文化却可以被反复使用而不损耗。 2.主文化与亚文化 (1)主文化。指在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为社会上多数人所接受的文化。主文化对社会上大多数成员的价值观、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影响极大。 (2)亚文化。指仅为社会上一部分成员所接受的或为某一社会群体特有的文化。亚文化一般并不与主文化相抵触或对抗。 亚文化又可分为不同的类别: ①民族亚文化。是为社会中少数民族群体所特有的文化。 ②职业亚文化。指为各种职业群体特有的文化。 ③越轨亚文化。指为一些反社会集团所特有的文化。 (3)主文化与亚文化的区分不是绝对的,两者都在发生变化,也可能互相转化。主文化可以转变为不占主导地位的亚文化,亚文化也可以转变为占主导地位的主文化。 3.主文化与反文化 (1)主文化。指在社会上占主导地位,对现存社会秩序起着维护、支持作用的文化。 (2)反文化。是对现存秩序的背离和否定,是对现存主文化的抵制和对抗。 反文化不一定都是坏的东西,反文化的性质取决于它所反对的文化的性质。 4.评比性文化与非评比性文化 (1)评比性文化。指有好坏、高下之分的文化,即在两种文化的比较中,可以评出孰优孰劣的文化。一般说来,评比性文化都是比较容易鉴别其价值的文化。 (2)非评比性文化。又称中性文化,指在文化比较中没有明显的优劣、高下之分的文

社会科学方法论思考题(含问题详解)

社会科学方法论 1.什么是科学? “科学”(science)一词源于拉丁文scio,本意是知识、学问。日本的福泽瑜吉把它译为“科学”。在中国,科学一词的意义对应于“格致之学”。1893年,康有为最早将“科学”一词引进中国。 所谓科学,是一种理论化、体系化的知识。狭义的科学指的是建立在观察和实验的基础上,以理性思维建构起来的实证知识,表现为范畴、定理和定律的体系。广义的科学泛指一切分科化、系统化的知识体系。人类的观察与技术都是科学的起源。 科学具有:可证伪性;假设与简化;内部逻辑一致;逻辑与经验的一致等特征。 2.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区别与联系。 自然科学是以自然界为研究对象的的科学,也就是狭义的科学。即建立在观察和实验的基础上,以理性思维建构起来的实证知识,表现为范畴、定理和定律的体系。 社会科学是指以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任务是研究并阐述各种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它属于广义上的科学,即一切分科化、系统化的知识体系。 科学是总称,其载体是各门具体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代表性学科按照一定的次序排列,呈现出连续过渡的特征。社会科学介于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兼具二者的特征。 斯蒂芬·科尔用六个变量将科学分成不同等级。相比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在理论的成熟性上,具有高度成熟的理论,其研究更受范式指导、具有更高水平的严密性;在定量化上,自然科学的思想更习惯于用数学来表达;在认知共识上,自然科学在理论、方法、问题的意义以及个人贡献意义上有更高水平的共识;在语言能力上,具有运用理论做出可证实的预言的能力;自然科学的旧理论的过时具有更高比例,作为目前工作的参考———表明知识进行有意义的积累;自然科学的“进步”或新知识增长的速度相比社会科学更快。 3.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区别与联系。 社会科学是指以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任务是研究并阐述各种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它属于广义上的科学,即一切分科化、系统化的知识体系。 人文科学源出拉丁文humanitas,意为人性﹑教养。十五世纪欧洲始用此词。指有关人类利益的学问,以别于曾在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神学。后含义多次演变。现代用作“社会科学”的别称。《辞海》没有区分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日常用语中,对此也很少加以区分。 虽然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区分是相对的,但为了研究的方便,作这样的区别还是必要的。社会科学是以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侧重于研究人和人之间的互动与合作,以及其背后的机制,包含的基础学科有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人文科学则侧重于研究人的价值、心理、心灵、情感、思维和精神活动,包含的基础学科有文学、语言学、心理学、伦理学、哲学、神学等等。

《通过社会学去思考》读后感2000字

我们与陌生人之间 ——《通过社会学去思考》读后感2000字 “陌生人不仅仅是一个不熟悉的人,而是指我们没有很好地了解的任何人,我们对他根本不了解,或是不知道。”英国社会学家齐尔格特•鲍曼这样告诉我们。 首先,陌生人是很不经意就闯进我们的生活的,他们是不速之客,不请自来。这个,我们在生活中处处可以体会得到。他们就处在我们的身边,无处不在。他们作为我们生活的背景,与我们共处一地,也许天天都见面,就像你每天搭公交车经过的路上,那些数不清的行人,那些街道两边的商铺主人,那些在公交车上的乘客。我们经常与他们相遇,但却不是我们刻求,对于我们而言,他们就是不请自来的不速之客,就是与我们几乎没有交流的陌生人。。这样,只要你不闯进来,我就感觉安全。若即若离,有一种距离感,既不被侵犯,又不被抛弃,这就是我们与陌生人之间的取舍矛盾。 这种矛盾,既是对立的,又是互取的,不但表现在我们和陌生人之间的取舍关系,更表现在陌生的对立面的位置是否站对了。因为我们人类社会总以各种各种约定俗成的规定去评判事物,不符合这些规定的,就是错的,就会给人一种不和谐感,使人排斥。就比如对于纯粹的物体,一双牛皮鞋很好看,很高贵,但是你把它放在餐桌上,放在垃圾堆旁,就会显得很肮脏。你只有把它放在精美的橱窗里,穿在干净的脚上,它才能显示出应有的价值。因为它站对了地方。 物体是这样,人们之间也是这样。认定一个人是不是陌生人,是不是陌生团体,我们往往有很多身份的区别,用来界定我们与非我们,也就是我们与陌生人之间的不同。这种界定,是为了给一个群体内的人们提供某种热心的保护,并吸引同类人集聚一起。群体与群体之间,也是我们与陌生人之间的一个界限,属于群体内的人,就不是陌生人,反之则是,会遭受这个群体的排斥。就比如一个个协会,只要你不具备入会的资格,这个协会就怎样都会拒绝你的加入,你被他们排斥在外。对于他们而言,你就是毫无相关的,你的出现和加入只会让他们感觉不适,甚至是威胁。 这是从小的方面来说。一个小团体,往往有能力杜绝外来事物的入侵,以及内部人员的反叛,从而保持这个团体的相对独立的性质,保持自身与外在的陌生关系,保持他们与陌生人之间的取舍关系。然而,对于一个大集体,面对大规模的新来者的报到,则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够排斥的。就比如每个城市会有每个城市一定的生活习惯和相对固有的生活模式,我们会因为大量新来者的移民而感到紧张。因为大规模的移民,往往就是一种新文化、新的生活模式的植入。这样会破坏我们固定的生活模式。 这种新来者,就是陌生人。而他们所带来的,就是陌生的价值观和生存方式。就比如我们过历史上多次移民,就比如元朝初期,大量内地人迁往边疆,边疆居民迁往内地,由“汉人”取代了“契丹人”、“女真人”。这就给当地的居民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让他们在强势的陌生人面前显得措手不及。而我们,往往不愿意改变自身固有的模式,去接受一个陌生人带来的东西的。特别是一些有着原始传统的民族,他们是不可能放弃他们的信仰,加入所谓的文明植入,必然会与他们的原信仰发生冲突,为此有可能会给对立的双方带来激烈的战争和悲惨的下场。清朝时清兵入关,宁杀头不蓄辫子的惨烈史实就是这样。 因此,从种种方面可以得到思考,我们与陌生人之间,是扯不断的一种关系。各自有着各自防护域,不管是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集团与集团之间,社区与社区之间,都是一样。

关于司法腐败的法社会学思考等

关于司法腐败的法社会学思考等 [腐败的历史源远流长,它是与公共权力同生共长的。权力既可以为人民谋利益,也可以朝权利的自我膨胀、权力变异、权力腐败的方向发展,成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手段。司法腐败是腐败现象中的一种。近年来,司法腐败日益严重,愈演愈烈,“目前,我国司法腐败的现象正在以惊人的速度蔓延”,“部分法官、检察官等已经成了产生腐败的污染源”。若不及早遏制和清除,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弘扬正气,维护正义,捍卫司法公正,就必须下大决心,下大力气清除司法腐败。 一、司法腐败的基本含义和本质特征 司法腐败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司法活动中,为了谋取或保持不正当的私人利益、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利用司法职权从事非法行为。在我国,司法机关通常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机关等。 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江泽民阿志在中纪委第八次全会的讲话中指出:“历史事实说明,官吏的腐败,司法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他腐败的重要原因。,,综观近几年来,司法腐败在我国的发展速度之快、蔓延范围之广、涉及人员之众、影响之恶劣达到了惊人的地步。这些腐败行为主要表现为不严格执法、违法办案,而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又是当前司法腐败的典型表现。现象反映本质,从司法腐败的典型行为中,我们不难剥离出司法腐败的本质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担负着巩固统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公民权益的神圣职责。司法腐败摧毁了这一防线,玷污了这最后的净土。 二、司法腐败的原因 司法腐败究其存在的原因是很复杂的,它既有司法机构内部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外部原因,既有司法腐败行为人主观方面的原因,同时也有机构、部门和国家的客观方面的原因。 第一、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缺陷。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虽然我国建立了很多的监督制约机制,如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人大对司法权的监督、群众舆论监督和新闻媒体,以及司法机关内部制约机制。然而各种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缺陷,可能形成司法机关监督不力或不受监督局面。 第二、司法腐败的另一外在原因是地方行政权力腐败的推动。所谓地方保护主义实质上就是地方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相勾结,共同完成某中交易、共同谋取非法利益,共I司完成腐败行为。虽然司法部门是个独立的业务系统,但其干部

城市社会学部分章节课后问题答案

前八章名词解释题、简答题 ·社会学:研究人类社会群体发展规律,把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社会各个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探讨社会的发生、发展及其规律的一门综合性社会科学 ·城市社会学:侧重于研究城市社会的社会学 ·社会控制:利用社会或文化工具,对个人或集体的行为进行约束,使其依附于社会传统的行为模式,以促进社会或群体的协调和发展。 ·社会变迁:在一个社会中,社会结构发生的任何社会制度或人们社会角色模式变动的过程 ·包容性增长:倡导机会平等的增长。能创造和扩展经济机会,社会所有成员均等获得这些机会,参与并受惠于经济增长模式 ·人类发展指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人类发展报告》中使用的发展评价方法,是用来对各个国家居民生活水平进行比较排序的统计指标 ·社会学特点:1整体性2综合性3科学性 ·马洛斯需求层级理论五层级及关系: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友爱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由低级需求向高级需求发展。 ·社会控制的类型和方式:形式化和非形式化,积极和消极。权威系统,法律,条例,规程,奖状奖金奖章,死刑坐牢流放,习惯风俗,道德法律,艺术,社会制度,军队,法庭,监狱 ·城市社会学的主要研究内容:1城市社会的产生、形成和发展规律2构成城市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3城市社会结构4城市社会组织5城市生活方式6城市社会心理及其发展变化对城市社会的影响7城市社会问题 ·社会结构:(齐美尔)社会关系形式。(韦伯)各种文化要素形成的不同形态。(马克思)社会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结构。 ·社会角色差距:由于个人要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其在实际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与理想角色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社会群体: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结合起来进行共同活动的集体。由一定数量的个人组成。 ·邻里:地缘相邻并构成互动关系的基本社会群体,有着显著的认同感和感情联系,由此构成相对独立的小群体。·社会组织:城市中人们为了合理有效的达到特定目标而建立起来的一种能共同活动的群体 ·城市社区:大多数人从事工商业及其他非农业活动的社区。 ·城市群:特定区域范围内云集相当数量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以一个或两个特大城市为中心,依托一定的自然环境和交通条件,城市之间的内在联系不断加强,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 ·家庭的功能: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是人一生中所处时间最长的基本群体,可以满足个人多方面的需求,在整个社会结构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社会网络的主要类型:1亲缘社会网络2地缘社会网络3业缘社会网络4泛缘社会网络 ·邻里的社会功能:1相互支持的功能2社会化3社会控制4交流 ·社区的构成要素:1地域2人口3文化制度和生活方式4地缘感 ·社会问题:社会的正常运转出现了问题,即社会中发生了被多数人认为是不需要或不能容忍的事件或情况,这些事件或情况影响了多数人的生活,而且必须通过社会群体的力量才能改进 ·城市化: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大量人口从农业人口转变为工业人口,从乡村人口变成城市人口,工业人口需要集聚,使城镇人口比重不断上升的过程。 ·半城市化:当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在进入城市的过程中,只实现由乡到城的地域转移和由农到非农的职业转换,但还没实现身份变换,并没有形成实际意义上的城市化。 ·中等收入国家陷阱:按照自然演化规律,在城市化早期发展阶段,首先出现收入不均问题。中心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投资环境优越,会进一步导致这样的趋势加剧,最终导致空间不均衡。 ·巨型城市区域:一种全新的城市形态,由物质形态上相互分离但功能上相互联系的10-50的城镇聚集在一个或多个较大的城市中心周围,通过新的功能性劳动分工组织起来形成一个个不同的功能性城市区域,再被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电信电缆的“流动空间”联结起来。 ·就业:劳动者处在有职业状态,即劳动者能够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从事某种社会活动 ·非正规部门:一种组织形式,即一批“有工作的穷人”,他们的经济活动没有得到政府承认、保护和管理。主要指规模很小的从事商品生产、流通和服务的单位,包括微型企业、家庭型的生产服务单位,以及独立个体劳动者等。·贫困的循环:现时的贫困将带来健康恶化、失业、不良居住环境等恶劣状况,导致贫困者未来处境的进一步恶化。贫困会孕育贫困,不但会在社会个体身上发生积累循环,而且会通过家庭、文化、制度和空间等更为广泛的途径实现自我延续,从而形成贫困的循环。

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精编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第三、四章【圣才出品】

第三章社会学研究方法 3.1 复习笔记 一、社会学方法论 1.社会学方法体系 (1)从知识结构的角度看,社会学的方法体系有三个层次构成: ①第一层次为方法论原则,具有指导研究方向的意义; ②第二层次为具体研究方法,与研究实践和过程相统一; ③第三层次为技术手段,是研究过程中所运用的主要工具。 (2)社会学研究方法论的原则,是确定研究者的基本方向、影响研究性质的基本观念和定律。方法论原则通常包括: ①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 ②逻辑思维方法原则; ③社会学的一般化理论。 2.社会学方法的特征 (1)动态性。社会学的立场和视野是动态的,它是关于变动中的尤其是现实社会的各种事实和关系的动态过程。 (2)整体性。社会学对社会的认识和理解,首先是从整体论高度出发的,把社会视为有机统一的整体,然后从静态和动态两个维度来考察和分析社会运行和社会变迁过程。 (3)经验性。社会学注重对社会事实和现实的考察,并在此基础上来理解社会行为和社会运行。在整个研究过程中,获得经验事实是首要的。 3.社会学研究的范式

(1)范式的定义 范式,指一定时期内,科学研究共同体成员在进行常规科学研究过程中所共同遵循的规范和理论与方法论模式。 (2)社会学研究范式的类型 ①实证范式②解释范式③批判范式。如表3.1所示。 表3.1 社会学研究范式的类型 二、社会学研究的过程 1.研究的逻辑过程 科学研究的逻辑过程是从理论问题经过研究验证最终回到得出理论的循环过程,连接这一过程的逻辑方法是演绎和归纳、经验观察和概括总结。根据华莱士的“科学之环”原理,研究的逻辑过程是由问题、理论、假设、操作化和假设检验等几个环节构成(见图3.1)。

社会学概论习题及解答

社会学概论习题及解答 1、简述社会学的性质与特征。 社会学是一门实证性的社会科学。其特征有整体性、综合性、广泛性、就用性、多样性、开放性、阶级性、敏感性、国度性、宏观性、实践性和科学性。 2、简述社会学研究存在分歧的主要原因。 首先,社会学这门学科还比较年轻,资料的积聚和理论的概括都未达到成熟阶段。各国大都在从事“本土社会学”的研究。因此,社会学家在解决社会学研究什么的问题时,不得不受其影响,产生各种“独特”的意见。再次,社会学研究领域十分宽广,各派社会学家往往只能涉猎其中某些领域,如此各种意见表达各异,甚至有很大的分歧。最后,由于学科的深化,学者们的认识发生变化,会不断地对前人的研究加以修正,也就出现了各种不同的表述。 3、简述社会学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 社会学不同于历史唯物主义,但二者又不是对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对社会学起着指导作用,它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上去观察、分析社会生活、社会关系,给我们提供了研究社会生活、社会关系的基本观点、基本方法。而社会学的积极发展及其科学研究成果,将丰富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成为历史唯物主义发展的一个源泉。 4、联系实际,试述社会学的教育功能。 社会学和其他社会科学一样,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个组成部分,社会学所提供的科学的社会知识,实际上是现代国家的公共常识,社会学的教育功能主要有: (1)了解自己。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可以帮助人们正确认识自己在该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树立正确的理想和人生价值。 (2)职业准备。社会学可以为人们提供就业或职业选择的社会知识和性能。 (3)日常决策。社会学观点和知识能够帮助人们对所面临的日常生活问题和机遇,作出比较合理的决定,使个人在事业中获得更大的成功。 (4)正确对待变革中的世界。社会学从社会整体角度观察问题的方法,有助于人们树立整体观念,把变革中的世界的脉搏,保持清醒的头脑。 5、社会学创立和形成时期的主要代表有哪些?各自的社会学思想是什么? (1)孔德,其思想主要包括研究方法,认为必需用研究自然界的科学方法来研究人类社会;三阶段法则;科学层次;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 (2)斯宾塞:其主要理论有社会有机体论和社会进化论。 (3)涂尔干:他认为社会学研究的特殊对象是社会事实,并认为个人应服从社会,社会必须制约个人的需求。并注重功能分析。 (4)韦伯:他主张解释性社会学,合理性是其社会学的核心概念,并提出了理想类型和科层制。 (5)马克思、恩格斯:认为阶级斗争推动社会发展,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等。 6、韦伯的“理想类型”的特点是什么? (1)它作为理智上构造的概念工具,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抽象性,因而与经验事实不同。 (2)它作为考察现实的概念工具,又是在经验事实的基础上的概括和抽象,因此它具有使自己离开现实而又以此起到认识现实的作用。 7、论述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传统。 马克思主义社会学传统,就是在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的基础上,有分析地借鉴西方社会学合理的范畴、概念、观点和方法,紧密结合中国的历史与现状开展社会研究,为中国革命

现代教育技术的教育社会学反思

现代教育技术的教育社会学反思 山东省东营市胜利第十三中学迟善波 【摘要】:在肯定教育技术给教育带来新气象的同时,从教育社会学的角度分析现代教育技术与个体社会化的关系;现代教育技术抑制人的创造性的发展;现代教育技术与人的个性发展不存在完全正相关;网络技术引发的社会问题;媒体的教学方式和认知心理学理论存在着冲突;现代教育技术易产生对事物的不完整的认知和错误的世界观。 【主题词】:现代教育技术多媒体远程教育技术网络教育社会学 中小学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教育教学中有两个使用频率最高的词:素质教育(q uality education)和现代教育技术(instructional technology)。后者是实现前者的最有效的手段和最时髦的途径。《中国教育报》设立“制高点——现代化教育技术”栏目;陈至立在《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一文中强调“加大对现代教育技术的投入”“使教师掌握现代教育技术,为素质教育创造更好的条件”。笔者经过多年的中学教学实践,体会到现代教育技术在给中小学教学带来革命性变化的同时,也暴露出它的负面影响。本文意在从教育社会学的角度来阐述现代教育技术给当代教育带来的缺憾。 (一)教育技术的定义 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学会1994年定义教育技术(Association for Educational Co mmunication)是对学习过程和教学资源进行设计、开发、运用、管理和评价的理论和实践。我国著名学者李克东教授认为:“教育技术是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信息技术通过对教学过程和教学资源的设计、开发、应用、评价和管理以实现教学过程和教学资源优化的理论与实践”。

关于小说社会学研究的构想与思考

2005年3月J .o f Xuzhou N or m a lU n.i (Ph il osophy and So cia l Sciences Editi on)M ar .,2005 [收稿日期]2004-04-30 [作者简介]周成平(1956 ),男,江苏南京人,江苏教育学院副院长、教授、文学博士。 关于小说社会学研究的构想与思考 周成平 (江苏教育学院,江苏南京 210013) [关键词] 小说社会学;研究范畴;构想与思考 [摘 要] 小说社会学研究主要涉及到小说的作者、读者、体式、出版、生存环境、社会功能和社会情感等方面的内容,对此深入地研究有助于我们客观而准确地认识和把握小说的社会功能与特征,帮助小说家进一步搞好创作,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从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丰富人们的社会文化生活。 [中图分类号] K 206.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6425(2005)02-0046-05 研究小说社会学应注意一些共性的问题,尤其是联系我国20世纪小说创作发展的实际状况, 同时也参照20世纪外国小说创作发展的一些情形来对小说社会学一些普遍性的问题开展比较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并由此来探讨小说社会学方面一些带有根本性和规律性的问题。美国现代学者韦勒克曾经说过: 一部作品的成功、生存和再度流传的变化情况,或有关一个作家的名望和声誉的变化情况,主要是一种社会现象,当然,有一部分也属于文学的 历史现象 。 [1](P100) 而小说社会学研究正是承担着对这种 社会现象 和 历史现象 进行系统考察进而探讨其普遍性和规律性的任务。本文拟就这一课题作些初步的探索与思考。 一、关于小说的作者研究 关于小说作者的研究有许多值得思考的问 题,如小说家为什么而写作,小说家的创作条件,小说作者的类型等等。而从小说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小说家与社会的关系,尤其是与社会生活的关系,或者更进一步来说,小说家在占有社会生活的材料方面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则是很受人们关注的问题。因为在面对小说家时,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有的小说家十分擅长于写自己熟悉的社会生活,而也有些小说家却能够出色地表现自己并不熟悉的某些内容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应当怎样来认识作家与社会生活的关系。 应该说,小说创作是一种极其复杂的艺术劳动,小说艺术世界是一个五彩斑斓的艺术天地。弗洛伊德认为文学创作是作家的白日梦,其言辞的确不免偏激,人们很难完全认同,但他毕竟陈述了一个真理:文学创作尤其是小说创作现象像梦一样,是很难作出准确把握和解释的。尽管小说创作有其自身的复杂性,小说作品也浩如烟海,汗牛充栋,但从小说家如何选取题材、表现生活的角度考察,大致上可将小说创作划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小说家写自己比较熟悉的生活,另一类是小说家写自己并不怎么熟悉的生活。 一般来说,说到小说家写自己熟悉的社会生活,我们大家对此是比较容易接受的。因为多少年来,古今中外许多文艺理论家对此作过无数的阐述和论证。从创作实践上来看,许多小说家通过写自己熟悉的生活已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因此,这样的创作类型也是容易被人们所接受的。如果说小说创作中仅仅只存在这样的情形,那么事情也就简单了。问题在于,小说创作中还有另外一种类型,这就是有一些小说家特别擅长于写自己不怎么熟悉的社会生活,写自己没有经历过、甚至是不可能经历过的社会生活。例如,苏童所写的《一九三四年的逃亡》、《米》、《妻妾成群》等作品,它们所表现的生活几乎都是作者所没有经历过的生活(当然,也是他不可能经历过的生活),同时,我们也可以说这些都是作者并不熟悉的生活;周梅森的 徐州煤矿系列小说 、 国民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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