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指导手册2012版

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指导手册2012版

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指导手册2012版
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指导手册2012版

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

指导手册

(2012版)

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五月

目录

第一部分竞赛概要 (17)

一、竞赛依据 (17)

二、适用范围 (17)

三、竞赛类别 (17)

(一)市级一类竞赛 (17)

(二)市级二类竞赛 (17)

四、竞赛项目 (18)

(一)市级一类竞赛 (18)

(二)市级二类竞赛 (18)

(三)竞赛项目名称 (19)

五、竞赛时间 (20)

六、参赛条件 (20)

(一)2012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地区选拔赛参赛条

件 (20)

(二)其他竞赛项目的参赛条件 (20)

七、考核内容 (21)

(一)2012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地区选拔赛。 .. 21

(二)2013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 (22)

(三)市级二类竞赛 (22)

八、成绩评定 (23)

九、竞赛奖励办法 (23)

(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3)

(二)荣誉称号 (24)

(三)其他奖励 (24)

十、竞赛赛前培训补贴 (25)

(一)赛前培训补贴政策 (25)

(二)培训的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 (26)

(三)培训经费的补贴 (27)

第二部分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市级一类竞赛组织程序和操作办法 (28)

一、市级一类竞赛组织程序 (28)

(一)主办及承办 (28)

(二)承办条件 (28)

(三)签订承办工作协议 (28)

二、市级一类竞赛操作办法 (29)

(一)方案制定阶段 (29)

(二)宣传报名阶段 (29)

(三)具体实施阶段 (29)

第三部分市级二类竞赛的组织程序和操作办法 (32)

一、组织程序 (32)

二、竞赛方案申报和审核 (32)

(一)申报时间 (32)

(二)申报材料初审 (32)

(三)申报材料复审 (32)

(四)注意事项 (33)

三、竞赛考核内容 (33)

(一)竞赛项目目录范围内职业 (33)

(二)竞赛项目目录范围外职业 (35)

(三)实施封闭命题的竞赛项目 (36)

四、竞赛地点 (37)

(一)竞赛目录内项目的技能竞赛 (37)

(二)竞赛目录外项目的技能竞赛 (38)

五、竞赛时间 (38)

(一)全市统考部分 (38)

(二)非全市统考部分 (38)

六、竞赛鉴定申报和付费 (39)

(一)选手参赛条件初审及网上鉴定申报 (39)

(二)选手参赛条件复审 (39)

(三)考务安排申报 (39)

(四)鉴定考核费支付 (40)

七、考务工作 (41)

(一)准考证及选手通知工作 (41)

(二)赛场实施设备及人员等考务安排落实 (42)

(三)试卷领用和保存 (44)

(四)企业内鉴定项目 (44)

八、竞赛现场管理 (44)

九、竞赛成绩和证书 (45)

(一)成绩评定和汇总 (45)

(二)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竞赛成绩认定原则 (46)

(三)成绩公布和证书领取 (48)

(四)成绩优秀选手晋升高一等级职业资格的办理 (48)

十、竞赛费用安排 (49)

(一)鉴定考核费的收费标准 (49)

(二)竞赛费用的分担方式 (50)

(三)鉴定考核费返还方式 (51)

十一、竞赛工作小结 (53)

第四部分相关文件及规定 (54)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相关单位主要竞赛文件和规定 (54)

二、本市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指导性资料 (54)

第五部分相关附件 (55)

一、2012年竞赛项目目录(供市级二类竞赛使用)(见附件1) (55)

二、竞赛实施方案(见附件2) (55)

三、竞赛考务安排信息确认表(见附件3) (55)

四、建设行业职业考务信息表样张(见附件4) (55)

五、竞赛赛场评估意见表(见附件5) (55)

六、竞赛卷库开发专家组意见表(见附件6) (55)

七、竞赛卷库审核专家组意见表(见附件7) (55)

八、竞赛现场情况反馈表(见附件8 (55)

九、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综合能力测试表(见附件9) (55)

十、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竞赛企业评价表(见附件10) (55)

十一、竞赛优秀选手晋升高一等级职业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1) (55)

十二、参赛选手名次排列清单样张(晋升高一等级国家职业资格用)(见附件12) .. 55 十三、竞赛送审试题格式(理论知识)(见附件13) (55)

十四、竞赛送审试题格式(操作技能)(见附件14) (55)

十五、学员培训鉴定报名表(见附件15) (56)

第六部分常见问题问答 (57)

关于开展“2012-2013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沪人社职【2012】191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团委、教育局、经济信息化委,国资委,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高等学校、行业协会及有关部门: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意见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十二五”高技能人才发展(专项)规划》的精神,为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选拔一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树立技能就业和技能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家单位联合组织开展“2012-2013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经济发展和保障城市运行安全为宗旨,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培养选拔出一批技艺精湛高超、行业内领先并且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的高技能人才。通过技能竞赛带动全市各行各业争学技术、比拼技能、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培育符合上海产业转型发展要求的高素质技能劳动者队伍,提升行业企业在产业优化升级中的竞争优势。在全社会树立“技能就业”的良好导向,创造“技能成才”的良好环境。

二、组织机构

“2012-2013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单位组成(见附件)。组委会是全市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竞赛活动的总体策划、整体推进与项目审批。组委会下设竞赛活动办公室,负责全市竞赛活动具体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方案审核。各区(县)、委办、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行业协会和高等学校等有关单位为配合全市竞赛活动,应成立竞赛组织机构,负责组队参加市级竞赛及开展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竞赛活动。

三、竞赛实施和竞赛项目

(一)市级一类竞赛

1、2012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地区选拔赛。

由市竞赛组委会主办并具体实施。竞赛项目为数控车、数控铣、CAD机械设计、焊接、美发、网站设计、车身修理、汽车技术、汽车喷漆和信息网络布线。

2、2013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

由市竞赛组委会主办,委托具备条件的相关机构承办。竞赛职业为汽车维修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维修电工、服装设计定制工、美发师、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计算机程序设计员(.NET)、网页设计制作员、绿化工、建(构)筑物消防员。市级一类竞赛等级为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二)市级二类竞赛

1、主办单位

区(县)、委办、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级行业协会和高等学校等单位可以在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范围内组织市级二类竞赛。其中,高等学校开展的竞赛活动,需要由有关部门牵头联合5家以上的高等学校共同参加。

2、竞赛项目

市级二类竞赛的主办单位应根据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在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公布的竞赛项目目录范围内,确定竞赛职业(等级),制定竞赛方案,并报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后实施。竞赛等级一般为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针对农民工群体开展的农民工专场竞赛活动可举办与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相衔接的竞赛项目。

市级二类竞赛的主办单位,若已建立企业内鉴定组织机构或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可将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通过的企业内鉴定项目作为竞赛项目,有条件的单位,还可开展竞赛项目目录范围内的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竞赛。

市级二类竞赛的主办单位,在申报竞赛项目时,需综合考虑竞赛等级,三级及以上的竞赛项目一般不超过申报项目总数的50%,二级项目不超过申报项目数的20%。区(县)组织的竞赛,应有不低于25%的竞赛项目与2013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市级一类竞赛)项目职

业相同。

控股(集团)公司,若举办竞赛项目目录外且未实施企业内鉴定的竞赛职业,竞赛项目应为有国家职业标准的行业特有职业,且其数量应不超过全部申报项目数的30%。

为了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区(县)竞赛项目中应设臵农民工专场的竞赛,其他竞赛主办单位也可组织农民工专场的竞赛活动。农民工专场竞赛的参赛人员应为本市农村户籍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或外省市户籍在沪从业人员。

(四)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本市参加的各类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选拔,原则上由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主办单位所对应的本市相关主管单位负责本市的选拔集训和参赛工作。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技术支持工作,同时按规定核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竞赛参赛条件

(一)2012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地区选拔赛参赛条件

根据世界技能大赛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在竞赛项目上技能突出人员均可参加2012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参赛人员由单位统一报名,每单位限报3人,且其中至少1人为21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1周岁以下的参赛选手同时参加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地区选拔赛。

有与竞赛项目相关专业设臵的本市中职院校、高等院校应积极组

队参加。

(二)其他竞赛项目的参赛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参加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1、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竞赛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证书(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四级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证书三年以上(以四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五级证书三年以上);

(3)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4)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5)对信息服务和创意设计类职业,取得由市级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信息服务类资格证书三年以上;

(6)获得本市区、局级以上“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竞赛。

3、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证书三年以上(以三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四级证书);

4、符合当年度上海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的也可参加相

应职业(等级)的竞赛。

5、在近5年市级一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不可再报名参加同职业同等级的市级一类技能竞赛活动。

五、竞赛考核内容

(一)2012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地区选拔赛,以世界技能大赛相关内容为依据,由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后公布。

(二)2013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以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并结合30%左右的上一等级国家职业标准,由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后公布。

(三)市级二类竞赛的考核内容

1、竞赛项目目录范围内的职业,竞赛考核内容按照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公布的竞赛考核内容的要求实施。其中,与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四级衔接的且能晋升高一等职业资格的竞赛项目,考核内容由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竞赛项目同等级国家职业标准(占70%左右)结合高一等级的国家职业标准(占30%左右)组合形成;与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四级衔接,但不能晋升高一等级职业资格的竞赛项目,考核内容由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同等级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适当提高难度后形成;与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二级相衔接的竞赛项目,考核内容按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公布的职业资格鉴定的要求实施。

2、竞赛项目目录范围外的职业,与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四级相

衔接的且能晋升高一等级职业资格的竞赛项目,应由竞赛主办单位(企业内鉴定组织机构、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等)负责在竞赛实施前根据该项目同等级国家职业标准(占70%左右)结合高一等级国家职业标准(占30%左右),重新建立新的竞赛题库,并报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后实施;其他竞赛项目,若已实施企业内鉴定的,按企业内鉴定题库要求实施竞赛;未实施企业鉴定的,由竞赛主办单位负责按同等级职业标准送审题库,经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后实施。

3、由主管局和控股(集团)公司组织的竞赛,可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按要求以封闭命题的形式来确定考核内容。

六、竞赛评定成绩

根据竞赛项目的等级和鉴定模式,确定竞赛评定成绩的计算方式。竞赛等级为五级、四级、三级的,鉴定模式为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的,评定成绩按理论知识成绩占30%、操作技能成绩占70%计算确定;鉴定模式为一体化或模块化的,评定成绩按各模块的平均分计算确定。竞赛等级为二级的,按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公布的职业资格鉴定的成绩评定方式核算成绩。

评定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评定成绩一次有效,不予补考。

七、竞赛奖励办法

(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竞赛评定成绩合格者,在获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的同时,可直接申报该职业高一等级职业资格鉴定。

2、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竞赛评定成绩合格且名列前10%或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竞赛评定成绩合格且名列前5%的选手(晋升比例可由各竞赛主办单位按照不超过规定比例的原则自行确定,晋升基数为实际参赛人数),符合以下要求,可晋升该职业高一等级职业资格:(1)晋升后的职业资格等级不超过竞赛前所持该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的两个级别;

(2)晋升后的职业资格等级须在本市公布的当年上海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告范围内(建设行业职业、实施企业内鉴定职业、行业特有职业须在国家颁布的职业标准范围内);

(3)最高晋升等级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但在校学生参加市级二类竞赛,最高晋升到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4)实际参赛人数少于30人的竞赛项目,不予晋升。

(二)荣誉称号

市级一类竞赛和由市级行业协会组织的覆盖全市范围的竞赛,若竞赛等级为三级且实际参赛人数大于50人的,获得各职业第一名的选手(在校学生除外),符合有关条件,可被授予“上海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岗位贡献突出且符合有关条件,同时可申报“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评选;对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有关条件,还可被授予“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市级一类竞赛中获得各职业第一名的,若参赛人数大于50人的,符合有关条件,可被授予“上海市高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三)其他奖励

1、市竞赛组委会对在2012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地区选拔赛中,成绩合格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并按三级竞赛规则享受相应的晋升高一等级职业资格的奖励。对21周岁以下,获得决赛第一名且成绩合格选手颁发相应职业的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对成绩优秀的21周岁以下选手推荐参加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

2、市竞赛组委会对市级一类竞赛中成绩优秀的个人设立一、

二、三等奖,并颁发奖状、奖杯和奖金;对各职业团体成绩优秀的单位,颁发团体金、银、铜奖;对在市级一类竞赛中贡献突出的命题专家和裁判,颁发荣誉证书。

3、市竞赛组委会对在“2012-2013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发动和管理操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设立“2012-2013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

4、市级二类竞赛的其他相关奖项可由竞赛主办单位自行设立。

八、竞赛相关费用

1、竞赛鉴定费的收费办法,按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加强本市职业技能鉴定竞赛工作的通知》(职技鉴…2003?第007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2、竞赛赛前培训补贴

(1)符合本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的人员,参加竞赛赛前培训项目,且竞赛成绩合格的,可申请技能竞赛赛前培训费补贴。

(2)赛前培训费用的补贴标准,按照当年度公布的技能竞赛赛前培训项目补贴标准实施。

(3)赛前培训补贴的项目为与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二级相衔接的竞赛项目。其中与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相衔接的竞赛活动的赛前培训费用补贴,仅适用于农民工专场的竞赛项目,补贴对象为本市农村户籍人员、本市征地农转非人员或外省市户籍在沪上岗并缴纳本市社会保险人员。

九、竞赛时间安排和操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

1、2012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地

区选拔赛:2012年5-6月。

2、2013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2013年9-10月。

3、市级二类竞赛的时间,原则上由各主办单位自行确定,但

应在当年三季度前完成竞赛方案申报工作。

(二)操作要求

1、本市各类与职业资格鉴定相结合的竞赛活动的操作要求,

由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有关单位应按照市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公布的《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指导手册》的要求实施竞赛活动。

2、市级二类竞赛方案申请一年一次。

十、联系方式

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天山路1800号7号楼601室

邮编:200051

联系人:

朱燕敏,62748577-7220(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钱渺,62748577-7229(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其他联系人:

1、田福宝,63211939-4112(上海市总工会)

2、王蕾,61690088(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3、徐国良,2311673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4、蔡霞,23112681(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5、赵慧萍,23115910(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希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2012-2013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落实好竞赛各项工作,确保竞赛活动顺利开展。

附件:“2012-2013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2012-2013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竞赛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应鸿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杜仁伟(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

徐彬(共青团上海市委副书记)

印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陈跃华(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胡宏伟(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组委会成员:仇朝东(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李卫军(上海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部长)

刘刚(共青团上海市委青工部部长)

田蔚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高教处处长)

黄春华(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教育处副处长)

周予鼎(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综合协调处处长)

竞赛办公室

竞赛办公室主任:顾卫东(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田福宝(上海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副调研员)

虞雷(共青团上海市委青工部副部长)

许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高教处副处长)

张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

崔立强(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

赵慧萍(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综合协调处副调研员)

第一部分竞赛概要

一、竞赛依据

《关于开展“2012-2013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12】191号)

二、适用范围

由市竞赛组委会统一部署开展的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鉴定相衔接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三、竞赛类别

(一)市级一类竞赛

1、2012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地区选拔赛

由市竞赛组委会主办,委托市级行业协会或有关机构承办。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本市符合报名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参加。

2、2013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

由市竞赛组委会主办,委托市级行业协会或有关机构承办,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本市符合竞赛申报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参加。

(二)市级二类竞赛

1. 主办单位:区县、委办、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级行业协会和高校(高校主办的竞赛应由5家以上高校联合参与)等

2. 参赛范围: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范围内符合竞赛申报条

件的各类人员。

3. 竞赛名称:××年××(区县、企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四、竞赛项目

(一)市级一类竞赛

1、2012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地区选拔赛

2012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地区选拔赛,由市竞赛组委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参加第42届世界技能竞赛的项目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项目为数控车、数控铣、CAD机械设计、焊接、美发、网站设计、车身修理、汽车技术、汽车喷漆和信息网络布线。

2、2013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

2013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由市竞赛组委会主办,并委托行业协会等有条件的单位承办。具体项目为汽车维修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维修电工、服装设计定制工、美发师、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计算机程序设计员(.NET)、网页设计制作员、绿化工、建构筑物消防员。市级一类竞赛等级为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二)市级二类竞赛

市级二类竞赛的主办单位应根据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在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公布的竞赛项目目录范围内,确定竞赛职业(等级),制定竞赛方案,并报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后实施。竞赛等级一般为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针对农民工群体开展的农民工专场竞赛活动可举办与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相衔接的竞

赛项目。

市级二类竞赛的主办单位,若为控股集团公司并已建立企业鉴定组织机构或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可将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通过的企业内鉴定项目作为竞赛项目,有条件的,还可开展竞赛项目目录范围内的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竞赛。

市级二类竞赛的主办单位,在申报竞赛项目时,需综合考虑竞赛等级,三级及以上的竞赛项目一般不超过申报项目总数的50%,二级项目不超过申报项目数的20%。区(县)组织的竞赛,应有不低于25%的竞赛项目与2013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市级一类竞赛)项目职业相同。

控股(集团)公司,若举办竞赛项目目录外且未实施企业内鉴定的职业,竞赛项目应为有国家职业标准的行业特有职业,且其数量应不超过全部申报项目数的30%。

为了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区(县)竞赛项目中应设臵农民工专场竞赛,其他竞赛主办单位也可组织农民工专场的竞赛活动。农民工专场竞赛的参赛人员应为本市农村户籍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或外省市户籍在沪从业人员。

(三)竞赛项目名称

竞赛项目名称,应按照竞赛项目目录中的职业名称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名称书写。因竞赛内容与面上职业资格鉴定考核内容有所区别,故竞赛主办单位申报竞赛项目时,应在竞赛项目名称后加“{竞赛}”。

五、竞赛时间

1、2012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地区选拔赛:2012年5-6月

2、2013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2013年9-10月。

3、市级二类竞赛的时间,原则上由各主办单位自行确定,但应在当年三季度前完成竞赛方案申报工作,年内完成赛事。

六、参赛条件

(一)2012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地区选拔赛参赛条件

根据世界技能大赛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在竞赛项目上技能突出人员均可参加2012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参赛人员由单位统一报名,每单位限报3人,且其中至少1人为21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1周岁以下的参赛选手同时参加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地区选拔赛。

有与竞赛项目相关专业设臵的本市中职院校、高等院校应积极组队参赛。

(二)其他竞赛项目的参赛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参加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竞赛。

1、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竞赛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川北县2008年上半年创建模范城市工作总结

川北县2008年上半年创模工作总结 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创模工作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五城联创、整体推进”的工作目标,以大气环境污染、水环境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噪声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为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了全县突出的环境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创模工作的开展,现将今年上半年来的创模工作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在我县开展以来,我局将其作为今年的中心工作,并将其作为创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污染源普查的顺利推进。 一是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污染源普查的浓厚氛围。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先后召开了全县污染源普查的动员大会,将入户调查的任务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到全县23个乡镇。借助电视台、公众信息网、《宣传》等媒体大力宣传污染源普查。同时,在县城、主要乡镇贴标语、挂横幅、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在全县营造了污染源普查家喻户晓、普查对象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成立了县政府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普查领导小组,

并在县环保局设立了普查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做到了机构健全,组织有力,任务明确,职责分明。在上级普查经费还没有落实的情况下,我局克服困难,自筹资金3万元购置了电脑、打印机、卫星定位仪等硬件设备,确保了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在认真做好普查员选聘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普查培训,先后有80人次参加了市上组织的相关培训,举办了全县污染源普查培训班。 四是克服人员不足,经费紧张,时间紧迫,工作量大等困难,普查人员加班加点,放弃节假日和休息日,共普查一般污染源129家,重点污染源84家,生活源328家和集中式污染源1家。目前,数据已全部汇总上报市污染源普查办,普查工作得到了市普查办公室的充分肯定。 (二)抓治理,促减排,提前半年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为认真落实全国及省市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今年市政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全县污染减排工作力度,从项目减排、政策减排、结构减排入手,多措并举,总量控制,按照每年削减2%的目标计划,今年全县排放二氧化硫10800吨,烟尘1343吨,COD1600吨,通过各项减排措施,上半年,全县共削减COD825吨,二氧化硫2100吨,烟尘200吨。今年,由于关闭了纸业有限公司和48家小石灰窑,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675吨,二氧化硫减排1500吨,已提前半年完成了2008年污染减排任务。 1、水泥企业污染治理 我局督促水泥有限公司投资4000万元对2条10万吨机立窑进

上海市卫生局科研项目验收指南

上海市卫生局科研项目验收指南 一、验收工作程序 1.申请验收:申请单位按要求提交验收申请材料,上海市医情所情报研究部受理、初审。 2.申请审批:上海市卫生局科教处审批,盖“上海市卫生局科研与教育处课题验收专用章”。 3.主持验收: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受上海市卫生局委托,主持卫生局课题验收工作。 1)情报研究部向科教处提交建议聘请的3~5名验收专家名单,由科教处审定;2)情报研究部安排验收会议,发出会议通知;3)情报研究部在验收会前7~10天将验收材料送达专家,请专家起草《验收意见》(初稿)。 4.会议验收:组织验收单位或主持验收单位主持会议,验收专家组组长主持验收。验收程序包括: 1)课题组报告课题计划及完成情况、研究内容;2)专家组提问、课题组答辩;3)专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4)专家在《验收专家名单》上签名,专家组组长在《验收意见》上签名。 5.《验收证书》生效:1) 主持验收单位对《验收证书》所有栏目审核无误后在《主持验收单位意见》栏盖“同意验收意见”章、领导签(章)并盖“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课题验收专用章”;2)卫生局科教处审查后在《组织验收单位意见》栏盖“验收通过”章、领导签(章)、并盖“上海市卫生局科研与教育处课题验收专用章”;3)《验收证书》封面盖“上海市卫生局科研与教育处课题验收专用章”;4)以上签章齐全,《验收证书》生效。 二、验收申请提交材料: 1.《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 2.《科研项目验收证书》一式五份:封面须盖完成单位公章;勿装订,夹住即可;电子版本发送E-mail至ktys@https://www.wendangku.net/doc/9f1668972.html, 3.技术资料(包括课题总结报告和已发表论文复印件等)一式三份; 4.《上海市卫生局课题计划任务书》复印件一份; 5.《存档证明》一式二份 (办理见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档案表1-4) 6.有动物实验的课题,提交《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7.经费决算表一份 8.计划任务已作修改的课题,须提交卫生局审批的《上海市卫生局科研项目合同修改申请书》复印件1份 三、验收受理时间: 1.参加上半年集中验收,受理截止日为2月15日。 2.参加下半年集中验收,受理截止日为10月20日 3.其他情况另行通知。 四、特别提示: 1.验收提交的论文须注明“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计划课题资助项目”; 2.验收申请书及证书中《技术资料目录》栏目填写要求:应填写课题研究产出,包括研究报告、发表论文(按参考文献格式填写,并注明是否为中文核心期刊、是否被SCI收录、影响因子等)、专著、专利、推广应用证明等。 五、验收事务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机构: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情报研究部地点:建国西路602号

小学创模工作总结

小学环境教育工作总结 环境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环境保护工作起着先导、基础和监督作用。xx年的创模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教育局和环保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已初见成效。从组织机构、资料收集、整理到校园管理,从创模知识宣传、卫生知识的传授到健康教育的教学管理,从学生的日常行为、个人卫生到教师的办公环境,都有了明显的变化。现将本年度创模自检总结如下: 一、成立机构,计划和方案的实施得以保障 学校领导非常重视环境教育,把它作为工作的重点,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做好每学年、每学期环境教育工作计划,做到有计划、有活动、有成效、有总结。同时还成立环境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各中层干部和村校长组成,具体执行领导小组制定的计划,安排好活动,开展社会实践,进行经常性研讨学科渗透等工作。一年来,我校在环境教育实践与探索过程中注意教学要素的建设,教育氛围的营造,依靠一支热心环境教育的教师队伍,做到环境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创模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但仅靠领导重视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把全校师生真正发动起来,形成全体师生齐动手的局面,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创模工作的落实,保证创模工作的持续发展。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和做法来加大宣传力度,让

广大师生能了解创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并积极参与到创模活动中来。 1、强化了舆论宣传。学校利用校、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站、班级板报等宣传阵地,向广大师生宣传各种卫生小常识,帮助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举办卫生健康知识讲座。以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学校师生进行创建模范城市宣传,并开展相互监督活动、争创建模标兵及创建文明卫生校园实践活动。几年来,学校根据季节的变换、上级布置的任务等定期举办各种专题的知识讲座,如“小学生卫生知识讲座”等等。通过这些活动,更有效、更深入的进行创模宣传活动。创建环境宣传板。 3、分发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材料。如“健康知识”小册子、《学校健康教育实施细则》、健康行为实际操作说明。通过这些宣传活动,广大师生对创模工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同时又把这些知识带入家庭,影响他人,服务社会。 4、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消防、道路交通等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义务劳动。 5、教师讲环保课,学生环保知识小竞赛、“我与环保故事”的征文。环保班会。 三、多样化实践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学校结合地球日、水日、世界环境日、植树节、爱鸟周等纪念日,开展全校性环保实践活动。组织学生植树造林,举办黑板报、演讲、征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调整本市华山医院北院等四家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调整本市华山医院北院等四家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新农合政策可报范围及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卫基层[2013]002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3.01.17 【实施日期】2013.0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调整本市华山医院北院等四家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新农合政策可报 范围及标准的通知 (沪卫基层〔2013〕002号) 华山医院北院、瑞金医院北院、仁济医院南院、第六人民医院东院,各郊区县卫生局: 根据本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统一部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卫生局、市医疗保险办公室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本市华山医院北院等四家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沪发改价费〔2012〕9号),在华山医院北院、瑞金医院北院、仁济医院南院、第六人民医院东院四家医院开展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改革试点,同时合理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保障本市新农合参保人员基本医疗,统筹城乡发展,经研究,此次对部

分医疗服务项目新农合政策可报范围及标准的调整按照本市医保支付范围及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门急诊诊察费 (一)按照沪发改价费〔2012〕9号文件规定,四家医院普通门诊、急诊诊察费收费标准从14元/次调整为26元/次。 为不增加参合人员负担,普通门诊、急诊诊察费的增加部分全部纳入新农合政策可报范围,具体标准从8元/次提高到20元/次;超出可报范围的个人自负标准维持不变,仍为6元/次。 (二)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专家门诊诊察费新农合政策可报范围相应地从8元/次提高到20元/次,超出可报范围的费用由个人自负。 (三)参合人员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约定关系,并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发生的普通门诊诊察费减免办法,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床位费 (一)按照沪发改价费〔2012〕9号文件规定,四家医院普通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从40元/日调整为45元/日;三人间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从45元/日调整为50元/日。 为不增加参合人员负担,普通病房和三人间病房床位费的增加部分全部纳入新农合政策可报范围,具体标准从40元/日提高到45元/日;超出可报范围的个人自负标准维持不变。 (二)A等病房床位费新农合政策可报范围相应地从40元/日提高到45元/日,超出可报范围的费用由个人自负。 三、其他项目 沪发改价费〔2012〕9号文件中其他属于新农合政策可报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的调价增加部分,相应也纳入可报范围。

合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合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目 标 责 任 书 合肥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第四工程处

合肥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责任书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创建工作部署和“三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你单位2004年度必须认真执行并落实《合肥市建筑业“三创”责任目标及任务》,所属建筑工地必须符合合肥市建筑业“三创”责任内容的标准,且在每月行业考评、每两月的市级考评,以及省级、国家级的“三创”检查考评活动中不丢分,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创建资料。行业年度考核将“三创”责任目标任务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其中,并排定名次在全行业进行公示,对在“三创”工作中给行业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将给予不良记录、暂时停办有关手续、新闻媒体曝光,直至依给予经济处罚、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 合肥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第四工程处项目部 负责人:主要负责人: (公章)(公章)2004年月日2004年月日

关于成立“三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项目部: 为开展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简称“三创”)活动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我处及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卫生管理工作,经处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三创”工作领导小组,望各项目部积极配合工作。 “三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董国成; 副组长:唐玉华、沈世进、尚家法; 组员:偶德刚、谢启贵、金皖平、方宗如、郑本祥、完真永、张志祥、项有兵、完向明、刘志海、许家庆、王仕和、许竣义、张强、瞿乾坤、王军。 合肥市二建四处 二OO四年四月十四日抄报:市二建总公司。

12012年苜蓿项目实施方案

2012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实施方案 (修订提纲) 项目承担单位(盖章):专业合作组织(或企业或养殖场)的真实名称 联系人/电话: 通讯地址/邮编: 电子邮件地址: 项目主管部门(盖章):旗县农牧业局 联系人/电话: 通讯地址/邮编: 填报日期: 二〇一二年七月

一、项目实施背景 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的重要性、可行性分析。 重点阐述承建单位所在旗县地区及承建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苜蓿种植情况,奶牛数量,苜蓿草产品供销情况与自然条件等。 二、项目实施任务与建设标准 1、任务:2012年具体任务指标(苜蓿品种两个以上的要分别列出品种名称及任务量)。 2、项目实施地点:写出村一级具体地点,注明地块四至边界坐标点(GPS点)。 3、建设标准: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发布的项目考核标准,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建设标准,细化相关指标。 4、预期收益。 三、项目实施内容 要体现项目建设的基础,新建、改扩建的具体内容,达到高标准建设的要求。 (一)项目单位原有基础情况:

主要包括现有的土地、水电、机械等内容。填写附表1,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类目。 (二)2012年项目建设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苜蓿种植品种,种植面积;苜蓿病虫草害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高产集成技术推广和应用;节水灌溉工程设施、田间灌溉排供体系建设数量及规模;机械设备购置;储草棚等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培训与技术信托服务等。承建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财政补贴资金可在上述内容中各有侧重建设。 四、投资概算与筹措 1、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各分项投资。 2、资金筹措:财政补贴资金、自筹资金和其它。 填写附表2.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类目。 五、项目单位、任务分工与进度安排 项目参加单位,承担任务量,经费分配等,填写附表3。 六、项目组织和保障措施 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组织领导(主管单位为旗县农牧业局、财政局)、扶持政策、技术支持(技术依托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发《上海市医教结合特殊儿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发《上海市医教结合特殊儿童健康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业病防治 【发文字号】沪卫疾妇[2012]02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6.29 【实施日期】2012.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发《上海市医教结合特殊儿童健康评估实施方 案》的通知 (沪卫疾妇〔2012〕027号) 各区县卫生局、教育局,各相关医疗机构,上海市儿童保健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探索和完善本市医教结合特殊教育新模式,推进和规范本市特殊儿童入学诊断、健康评估工作,切实发挥“医教结合”工作模式在特殊教育中的作用,现制订《上海市医教结合特殊儿童健康评估实施方案》(附件)。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医教结合特殊儿童健康评估实施方案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附件: 上海市医教结合特殊儿童健康评估实施方案 一、评估目的 通过对特殊儿童的医学诊断和健康评估,全面了解特殊儿童残疾类别与程度、体格生长发育和神经心理行为发育状况,以及其他相关疾病和社会适应能力,综合评估特殊儿童的健康与发育水平,在此基础上对特殊儿童提出个性化的教育、康复、保健等意见与建议,提高特殊教育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二、入学前健康评估 (一)对象 本市需要报名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一年级的各类残疾儿童。 (二)评估内容 1.各类残疾诊断及初步评估。各残疾儿童诊断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残疾儿童诊断技术规范(检测工具)及工作流程、开展残疾儿童确诊工作,出具上海市卫生局统一制订的《残疾儿童诊断报告》(附件1)并提出医学治疗和康复的指导意见。 2.健康检查。本市特殊儿童入学健康检查的定点机构按照《上海市特殊儿童入学健康评估表》(附件2)中的有关项目和相关技术规范开展残疾儿童健康检查工作。 3.全面健康医学评估。由市级专家组会同区县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委员会相关人员和残

马桥小学2012年创模工作总结

马桥小学2012年创模工作总结 伴随着全市创模工作如火如荼的开展,我校的创模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已初见成效。围绕创模而开展的各项工作,从量到质、从过程到结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一、学校领导重视,全校积极参与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每一个咸宁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咸宁市、咸安区两级“创建办”关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争创市级绿色学校实际,学校成立了以校长、党委书记周海林为组长、以刘长青(常务)、袁义勋为副组长、余又佳、沈华、唐杏等校级班子及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环境教育领导机构,明确了工作目标,落实了责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创模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但仅靠领导重视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把全校师生真正发动起来,形成全体师生齐动手的局面,营造良好的氛围,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创模工作的落实,保证创模工作的持续发展。为此,我校采取了以下措施和做法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师生能了解创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并积极参与到创模活动中来。 1、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宣传学习市、区两级创建办文件精神,让全体师生明确创模工作意义、目标、学校的主要工作。如:全校教职工大会、周一朝会、各班班会等形式,充分利用学校橱窗、校园广播

站、班级板报、宣传标语等阵地,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意识和“创模”的重大意义,让全校师生对我市“创模”的知晓率达到100%。 2、通过“创模”知识卡片、“创模”宣传手册、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材料、消防知识竞赛和《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让广大师生对创模工作有更深入的认识,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同时又把这些知识带入家庭,影响他人,服务社会。 3、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广泛开展爱国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义务劳动,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环保意识、安全意识及卫生意识。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深化创模效果 在不断加强创模宣传的基础上,学校在全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 1、积极开展学生实践活动。相继开展了“做文明的环保使者”、“美化校园,绿化校园,我在行动”系列活动、义务捐赠废旧书报、制作低碳环保手工作品比赛、创模黑板报比赛、义务劳动等实践活动.开展了以“保护环境,低碳生活”为主题的演讲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2、加强课程改革,落实环境教育课程。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为依据,结合课程改革,在学校校本课程中安排环境教育科目,每学年12课时,并安排教师上好环境教育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做到环境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2012年新品种示范展示项目实施方案

2012年新品种示范展示项目实施方案 为充分利用我县光热水土资源,扩大优良品种覆盖率,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实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0年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展示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发展现状: 旬邑县地处渭北黄土高原沟壑区,平均海拔850~1300m,年平均气温9℃度,无霜期179d,大于和等于10℃有效积温2955.8℃,日照时数2390h,年降水量550~600mm。全县有耕地,其中粮食作物面积基本稳定在左右,在粮食作物中玉米品种有中金368、正大12,沈单16,郑单958,先玉335等,小麦品种有长旱58、长武134,晋麦47,运旱22-33等,洋芋品种有东北白、三杂、虎头等品种,油菜品种是延油二号,上党等品种,虽然农作物主栽品种比较明显,增产突出。但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品种“多、杂、乱”现象极为突出。《种子法》实施以来,我县种业发生了深入的变化,种子经营主体增多,新品种数量急剧增加。新品种数量的增加,丰富了品品种型,繁荣了市场供应,促进了粮食生产发展。但是,由于新品种数量太多,过去农民购种只要听种子公司一家的品种推介,如今面对数十家种子公司的宣讲推介,增加了选购种子难度。农民普遍盲从盲动,乱购乱种新品种,2010年调查全县玉米品种目前销售种植有40多个,而且大部分是以中晚熟稀植大穗品种为主;小麦品种有十多个,其中有个别将关中水浇地小麦品种盲目引进种植;洋芋品种有二十多年未有效进行更换。农作物品种不对路,产量不稳,品质较差,严重影响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种子管理应当以品种展示为切入点,加大主导品种的宣讲推广力度,帮忙农民选择良种,应用良法,大力发扬优良品种对农业生产地基础作用。通过开展农作物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行政许可审核程序》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行政许可审核程序》的 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卫法[2004]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4 【实施日期】2004.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行政许可审核程序》的通知 (沪卫法[2004]7号)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署): 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局修订了《上海市卫生行政许可审核程序》,已经2004年6月29日第10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卫生法规处联系。原我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行政许可审核程序>的通知》(沪卫法[94]字第2号)于本文件施行之日起同时废止。 上海市卫生行政许可审核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卫生行政部门正确行使卫生行政许可审核职权,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审核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市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关于审批权限、职责分工的有关规定,分别管辖属于其管辖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 第三条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争议双方应当在发生争议后三日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分别报请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七日内作出指定的决定。 第四条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许可审核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许可申请的审核 第五条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其提供申请书和有关材料。 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提供,不得收费。

2017年春季学校工作总结

2017年春季学期**小学 工作总结 2017年,我校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市、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在上中心校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实施课程改革,努力构筑教育发展新平台,不断提升学校办学层次。一年来,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充分发扬勇于实践、勇于创新的精神,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将我校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制度管理,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为使学校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一年来,学校根据新形势的需要,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各项制度更趋科学化和人性化,全面营造“校以育人为本、师以敬业为乐、生以成长为志”的办学氛围。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上级教育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文件,深入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严格按规定开齐上足课程,有秩序安排教育教学工作,不随意停课、调课,认真上好音、体、美课程,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二、狠抓教学常规,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学常规的规范化是教学质量得以提升的重要保证。一年来,学校对常规工作常抓不懈,做到了高标准、严要求,建立了良好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常规精细化管理,明确各项工作细则要求。细节决定成败,我们坚持各项教学常规力求从细节中求实效、创特色。加大教学常规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力度,教导处定期或不定期地查阅教师的备课、听课和作业批改等教学情况,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能力及班级教育教学情况,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反馈,充分肯定成绩,适时指出问题,督促每一位教师切实做好本职工作,达到了规范教学各环节的目的。 页脚内容1

关于2012年年度减员增效的实施方案

关于2012年年度减员增效的实施方案 减员增效是铁路深化改革、强化管理,适应“两个根本性转变”,实现市场经营,保持稳定和发展的长期战略性任务,也是国务院领导多次对铁路工作的要求。全路各级领导、各管理部门,必须彻底转变用人观念,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在职工总量有效控制的基础上,将企业用工逐步纳入减员增效轨道。 实施减员增效的重点是铁路运输人员。减员目标是:1997年至2000年,全路既有线平均每营业公里每年减少运输人员1人以上,由37.2人减至33人以下。各铁路局(含广铁集团公司,下同)主要生产组劳动效率要达到或超过“七五”、“八五”期间全路各铁路局实际达到的最高平均值水平。具体提效目标由各铁路局分别制定下达。 为保证减员目标实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继续执行控制职工总量的有关政策规定。严禁从社会招工。新投产大中型项目所需人员,全部由运输企业内部挖潜调剂,本企业解决不了时可在全路调剂。 二、大力推动生产布局和劳动组织的调整,盘活存量资产,优化人员结构。运输生产布局的调整,除撤、并机车交路跨局的机务段应报部核批以外,均由各铁路局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报部备考。 三、积极推动分离分流,减轻企业过重负担。要以减少运输支出、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目标,推动房建维修、生活后勤等部门加快进入市场,营造“四自”机制,逐步过渡为与经营主体分立的单位。积极分流主业营运、管服等人员,充实多经部门,减少主业成本支出。 四、修订劳动定额和生产定员标准,改革不适应需要的设计规和规章制度,为减员增效提供基础性保证。 五、新定投产项目,要首先优化劳动力配置方案。凡应用新技术、新设备的地方,须同时提出减员增效方案,否则不予投资。 六、调整、压缩中专、技校的招生总量。优化专业设置,减少社会招生数量,加大对在职职工的培训能力。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理解与支持,视自身能力合理接纳复员退伍军人,以缓解统配人员压力。 七、规用工形式和开支渠道。企业现有各种用工(除企业中的公检法人员外),统一归并为劳动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劳务工三种形式,实行分类管理、使用,工资按规定列支。对非生产急需的临时工、劳务工要及时清退。认真清理长病、长休人员,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对实行劳动合同制的人员,凡构成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要依法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八、实行职工企业内部下岗、待岗,促进择优上岗。对因生产布局、劳动组织调整和生产任务不足而出现的富余人员,实行内部下岗;对因个人能力不胜任本职工作,在安全、路风、劳动纪律等方面发生违纪行为,构不成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实行内部待岗。下岗、待岗人员均应降低工资待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 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卫疾妇[2012]04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2.09.18 【实施日期】2012.09.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 (沪卫疾妇〔2012〕047号)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市级预防保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财政部等《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 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和本市《关于组织实施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63号,以下简称“《通知》”)、《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沪府办发〔2011〕55号)的要求,全面推进本市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序、有力、有效实施,现提出工作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经费保障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本市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深化实现医改“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公众健康水平”目标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区县卫生局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特点,明确各项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切实建立和完善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和督导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级预防保健专业机构应按照《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意见》(卫疾控发〔2012〕42号,附件1)要求,以服务基层为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针对性指导,实施实用性培训,推行实效性考核,保证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顺利和有效开展。 各区县卫生局要在区县政府领导下,继续坚持巩固传染病防控措施,持之以恒聚焦“一高一低”妇幼保健核心目标,从长规划创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规范落实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夯实基础积极倡导健康素养,深入基层开展眼病防治和口腔卫生,全面推进疾控和妇幼工作持续稳定发展。要积极协调财政等相关部门,将辖区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纳入区县政府预算安排,切实落实对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保障。要根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和要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和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项目经费结算办法,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有条件的区县,可考虑将公共卫生经费的增量适当向中医药服务项目倾斜。区县预防保健机构开展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术指导、培训和检查等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机构年度预算予以统筹安排。各区县卫生局要会同财政部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拨付和管理办法(有关解释见附件2),建立健全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上海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和《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基本标准》的通知

沪卫基层…2006?13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和《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设置基本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6?34号)精神,加强对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239号)和?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和?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基本标准?,已经2006年9月18日上海市卫生局第14次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印发“上海市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的通知?(沪卫基卫…2000?4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点基本标准?的通知?(沪卫基卫…2000?9号)同时废止。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抄送:卫生部,各区(县)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上海市卫生局办公室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印发 (共印650份)

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 一、功能定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政府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设置的基层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社区居民、辖区内学校和养老机构等企事业单位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全科服务团队实施家庭健康责任制为主要服务形式,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家庭健康保健“三站式”服务。 二、机构设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照街道(乡镇)所辖范围规划设置,每个街道(乡镇)应当设有一所由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超过10万的街道(乡镇),每新增5-10万人口,由政府按标准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社区地域及人口分布状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按有关规定下设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并实行统一管理。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充。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村卫生室及一般村卫生室)的设置规划必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并由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报请区(县)政府批准,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新建和改建居民区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三、执业登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为独立法人机构,实行独立核算。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239号)和?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审批和执

最新上半年创模工作总结

上半年创模工作总结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 目录 第一篇:上半年创模工作总结第二篇:凯里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0年上半年创模工作总结第三篇:创模工作总结第四篇:创模工作总结第五篇:2020年创模工作总结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上半年创模工作总结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对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区委、区政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自全面启动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以来,我区在认真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同时,始终把“创模”工作作为全区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工作载体,落实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有力推动了创建活动的扎实开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创模”指挥部的直接指导下,经过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区的“创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创模工作机制。 在全市召开创模攻坚动员大会后,区委、区政府深知从区域角度看xx区的创模工作是重点,必须高度重视创模工作,我们自加压力,把创模和改善人居环境结合起来,把创模和提升产业

结构结合起来,把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和整合生产要素结合起来,不等不靠,积极行动,及时召开全区创模动员大会,成立了创模指挥部,由区长担任指挥长,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区政府副区长、区人大、区政协等领导分别担任副指挥长和执行指挥长,70余名区级部门和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双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督查工作组、技术工作组、宣传教育组和档案资料组。针对创模重点难点工作,成立了8个专项指挥部,由8名区级领导担任指挥长。 (二)明确工作责(请关注)任。 制定了13个创模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了考核标准,将所有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各创模牵头责任部门、各大企业按照各自的职责,细化了实施方案,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创新工作机制。 1、建立了目标督查机制:制定了《xx市xx区督查工作方案》,按照专项整治方案每周对各专项指挥部的重点工作进行督查,针对市、区两级创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和以下发任务通知单的形式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各项任务均由区级领导进行督办,单位“一把手”负责,认真落实任务单上反映的问题,积极整改,均达到了良好的整改效果,使全区创模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深化与提高。 2、建立了考核机制:在对创模工作进行日常督查的同时,

关于2012年年度优化整合的实施方案

关于2012年人员优化整合的具体实施方案一、目的 精干员工队伍,提高劳动效率,有效提高员工收入水平,稳定员工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人力资源优化整合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2.坚持多层面、多渠道选拔、配置较高素质人才的原则; 3.坚持精干高效、科学设置编制的原则; 4.坚持因事择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 5.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公司目前的人力资源状况 目前公司共有员工65人,其中领导班子5人,财务部4人,综合部2人,物资部2人,商务部4人,公司后勤人员2人,公司调动人员4人,蛟河项目17人,水门塘项目12人,驻马店项目6人,蓝翔项目1人,昶煜项目6人;其中含实习生11人。部分项目人员岗位存在人浮于事,多人一岗,工作内容交叉重复的现象。 四.优化整合对象 1、不服从公司管理与上级管理的; 2、工作资历、实际能力无法与岗位要求相匹配; 3、缺乏学习能力,责任意识淡薄的; 4、缺乏团队协作意识,沟通协调能力有限; 5、对自己的工作内容不明确的,岗位责任感不强的;

五、减员工作基本方法、步骤、要求及进度: 1、对各部门、各项目部用人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时间:1月5日—1 月10日。 ⑴、调查对象:公司行政区所有部门、分公司所属四个项目部 ⑵、调查组由综合管理部、各部门分管领导、各项目部执行经理。 ⑶、调查方式 ①、通过现场逐岗查对、工资花名册核对,查明实际在岗人数; ②、重点了解各个岗位人员工作负荷情况、定员是否合理; ③、与员工交谈,征求相关意见; ④、各部门主管、各项目部执行经理于1月15日之前提交调查结论 报告,将人员名单报至综合部、公司领导处进行审批。 ○5、1月20日正式公布优化人员名单 2.具体实施办法: 序号方式目的和优势具体实行办法预计实施成果 1 竞岗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上岗,实 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对公司内部部分 中基层管理岗位,实施 竞争上岗。 1.增强员工工作 积极性和归属 感; 2.有利于发现优 秀人才,淘汰庸 人; 2 督岗 1.员工可以越级沟通; 2.员工向上级汇报后,未能及时解决而 可能影响工作进度的,可以越级汇报; 3.对上级工作出现的违规行为,员工可 以越级投诉,投诉予以严格保密。 4.上级对下级工作实行月度评估,下 级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三日内可向上级及公 司主要领导进行申诉,公司在受理员工申诉 后七日内完成调查予以合理回复处理。 每月底由直接上 级对员工工作情况(主 要针对员工工作态度、 责任感、服从性、团队 意识等员工品行操守、 职业素质方面)进行评 估,填写《员工工作评 估表》(附件1),交 综合管理部。 1.加强员工对公 司忠诚度; 2.提升执行力; 3.提升工作品 质; 4.提高工作效 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沪卫法规[2006]18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6.11.14 【实施日期】2007.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2012)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卫法规〔2006〕18号)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了规范本市医疗机构医疗执业行为,维护医疗市场正常秩序,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2006年10月24日第16次上海市卫生局局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制度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在2007年1月1日后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通过校验的医疗机构,其记分周期从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通过校验之日起计算。 在2007年1月1日前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其记分周期从2007年1月1日起到下次校验之日止,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的分值规定仍按《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二、《办法》所附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加盖卫生监督专用章。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医疗机构医疗执业行为,维护医疗市场正常秩序,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等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度和诊疗常规等规范的行为。

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总结

合隆小学2013年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总结 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对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环境具有 重要意义,也是市委、市政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自启动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以来,我校在认真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同时,始终把“创模”工作作为全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工作载体,落实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有力推动了创建活动的扎实开展。我校以绿色校园文化建设为特色,旨在环境育人、思想育人,在环保教育方面,我校花费了大量的精力,为的就是将此项工作落实好。现就本年度创模工作总结如下:一、成立创模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的创模活动领导小组,具体部署和实施创模活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目标一致,互相协调,分工不分家,上下一盘棋,确保创模活动的有序开展。并将创模活动列入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教育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验收、同总结表彰,使创模活动常抓不懈。 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能做好创建工作的宣传动员和教育工作,支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创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任务重,各成员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学校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学校定时召开教师会,落实工作,跟踪检查,提高全校师生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充分调动全校师生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共创环保模范城市。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为了使创模活动人人皆知,班喻户晓。学校加大了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学校主办宣传橱窗、班级黑板报,少先队辅导员国旗下讲话,大力宣传创模活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全体师生认识到开展创模活动与个人、学校、家庭、社会息息相关,形成了崇尚健康生活方式,养成文明健康行为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学生防范疾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促进了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的养成,激发了师生追求美好生活的热情,营造了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校园氛围。 三、落实责任,消除死角。 学校进一步修改完美了清洁区责任制,把全校的清洁区划分到了每一个年级、每个班。利用卫生大扫除时间,对清洁区进行了彻底的清扫,重点是花园、厕所,使所有清洁区达到了地面干净、无纸屑、无杂物、无落叶、无痰迹,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各班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条例,红领巾“两岗”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坚守岗位,维护班级环境卫生区域,并随时保洁。 四、校园环境美化、周边环境整治。 学校各班进行了分阶段校园环境整治活动。第一周着重进行了校园周边垃圾清理和校内卫生死角清除。全校共清除厕所粪便、垃圾3.5吨,使整个校园焕然一新,通过花坛的绿化、树木的剪修,校园呈现一片生机昂然。第二周着重进行了教室、办公室的卫生清理,显得窗明几净。学校出资一千余元购置各类花卉三十盆,对各办公室环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