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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评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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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过程变更评审单

变更库存跟踪表

工程量变更申请报告

关于宜宾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建安工程)项目施工C标段四眼桥提灌站至茶顶岩水库单项变更施工方法情况说明 致:四川省宜宾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四川盛益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施工单位在进行宜宾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建安工程)项目施工C标段四眼桥提灌站至茶顶岩水库干渠施工,施工至该干渠K1+300至K1+700处时,得到当地村民提供的信息为:该段因要进行道路施工,不能进行明渠的建设。我方得知情况后,马上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当地村委会反映。经各方相关单位现场进行查勘、询问后决定将该区段采用管道施工,具体方法为:用DN600Ⅱ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进行埋置连接施工,再用土壤进行回填压实。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四川同达建设有限公司 日3月5年2016. 关于宜宾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建安工程)项目施工C标段渠道、渡槽及倒虹管道单项施工长度变化情况说明 致:四川省宜宾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四川盛益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施工单位在进行宜宾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建安工程)项目施工C标段,渠道、渡槽及倒虹管施工时得到当地村民提供的信息为:有些部位用渠道及渡槽将增加其长度、并且不利于当地村民生活。我方得知情况后,马上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当地村委会反映。经各方相关单位现场进行查勘、询问后决定将四眼桥提灌渠渡槽、刘家提灌站左支渠渡槽、刘家提灌站右支渠渡槽、刘家提灌站左支渠、刘家提灌站右支渠等区段减少长度施工,变

为用倒虹管进行施工,增加其倒虹管长度,具体数量以现场收方为准。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四川同达建设有限公司 日26月4年2016. 关于宜宾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建安工程)项目施工C标段整治山平塘(砼坝体)施工工艺方法情况说明 致:四川省宜宾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四川盛益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施工单位在进行宜宾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建安工程)项目施工C标段,整治山平塘(砼

工程变更申请报告

(承包[周口水建]变更01 号) 合同名称:沈丘县201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1标合同编号:SQYS—2010—EPSG —01 致:周口市大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机构) 由于周营供水厂厂址地形与原设计不符等原因,我方今提出工程变更。变更内容详见附件,请贵方审批。 附件:1. 工程变更建议书。 承包人:周口市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称及盖章) 项目经理:(签名) 日期:2010年12月3日 监理机构 初步意见 监理机构:周口市大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全称及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 设计单位 意见 设计单位:周口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全称及盖章) 负责人:(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发包人 意见发包人:沈丘县水利局(全称及盖章) 负责人:(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 批复意见监理机构:周口市大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全称及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设计单位、发包人3方审签后,承包人、监理机构、发包人、设代机构各1份。

工程变更建议书 施工时发现周营供水厂厂址地形与原设计不符,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测量,厂区现状地面高程(平均值)比该村正常地面高程(以黄孟营村小学门前水泥路中心高程为准,假定该点高程40.00米)低2.6米左右。 经联合商议,确定以下调整方案: 1、清水池顶面高程确定为40.00米(以黄孟营村小学门前水泥路中心高程为40.00米计),与黄孟营小学门前水泥路高程持平,水厂内地面(即房屋室外地坪)确定为39.00米。水厂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管道等的相对高差保持与原设计图纸一致。 2、外购土方将场内地面填筑至39.00米高程。 3、从水厂大门口至小学门前水泥路(长约55米),按设计要求需修建一条4米宽的进场道路(水泥路),该道路东西两端高差1.0米,修筑时平顺连接(即进场道路西侧高程与学校门前水泥路持平40.00米,东侧与水厂内水泥地面持平39.00米)。 4、管理房、门卫室、化验室、发电机房等房屋的基础样式、尺寸、基底高程经设计单位现场勘察、钻探后进行设计调整。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市政工程变更申报表样表

市政工程变更申报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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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申报表 工程名称:XXXX路道路工程合同编号:承包单位:XXXX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设变编号:监理单位:XXXX监理有限公司 变更名称及位置35+94~36+27段清淤换填变更性质提出变更单位XXXX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路床范围内淤泥全部清除 变更原因 在35+94~36+27段道路施工过程中,现有水塘现场实测淤泥顶标高为32.312m,经清淤后现场实测,基底标高平均为30.003m,清理淤泥厚度2.309m。工程编号2007241的地勘报告中淤泥顶标高30.8m,淤泥厚度70cm,现场实测淤泥厚度与地勘比较,淤泥厚度增加32.312-30.003-0.7=1.609m。处理长度78.8m,宽度平均17.6m,处理面积78.8×17.6=1386.88㎡。 增减的工程量增加工程量: 1、清淤:2231.49m3 2、余方弃置:2231.49m3 增减造价 (万元) 9.97万元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新区管委会 设计单位 注:附具体设计变更材料

变更说明 (清淤换填) 35+94~36+27段道路施工过程中,现有水塘现场实测淤泥顶标高为 32.312m,经清淤后现场实测,基底标高平均为30.003m,清理淤泥厚度2.309m。 工程编号2007241的地勘报告中淤泥顶标高30.8m,淤泥厚度70cm,现场实测 淤泥厚度与地勘比较,淤泥厚度增加32.312-30.003-0.7=1.609m。处理长度 78.8m,宽度平均17.6m,处理面积78.8×17.6=1386.88㎡。增加工程量:清 淤2231.49m3,余方弃置:2231.49m3。 此项变更金额为9.97万元,特此说明。 XXXX道路工程项目部 月

工程变更申请报告

CB23设计变更申请报告 合同名称:轨道交通11号线川杨河停车场水系调整工程三标联系河合同编 工程变更建议书

施工时发现周营供水厂厂址地形与原设计不符,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测量,厂区现状地面高程(平均值)比该村正常地面高程(以黄孟营村小学门前水泥路中心高程为准,假定该点高程40.00米)低2.6米左右。 经联合商议,确定以下调整方案: 1、清水池顶面高程确定为40.00米(以黄孟营村小学门前水泥路中心高程为40.00米计),与黄孟营小学门前水泥路高程持平,水厂内地面(即房屋室外地坪)确定为39.00米。水厂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管道等的相对高差保持与原设计图纸一致。 2、外购土方将场内地面填筑至39.00米高程。 3、从水厂大门口至小学门前水泥路(长约55米),按设计要求需修建一条4米宽的进场道路(水泥路),该道路东西两端高差1.0米,修筑时平顺连接(即进场道路西侧高程与学校门前水泥路持平40.00米,东侧与水厂内水泥地面持平39.00米)。 4、管理房、门卫室、化验室、发电机房等房屋的基础样式、尺寸、基底高程经设计单位现场勘察、钻探后进行设计调整。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CB23变更申请报告 (承包[周口水建]变更 04号) 合同名称:沈丘县201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1标合同编号:SQYS —2010—EPSG —01

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设计单位、发包人3方审签后,承包人、监理机构、发包人、设代机构各1份。 工程变更建议书

由于周营供水厂新建围墙基础位置下部为土方回填(填土深度最低在1.35米以上),为防止回填土不均匀沉降导致围墙断裂和应发包人要求,特提出以下变更建议: 1、原围墙基础垫层设计为150mm厚3:7灰土,建议调整为150mm厚C15混凝土,并在垫层内下部适量配置钢筋(4Φ10通长筋,Φ6@250分布筋),以增加抗裂强度。 2、根据发包人要求,为美观和安全计,围墙墙体加高0.32米。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CB23变更申请报告 (承包[周口水建]变更 02号) 合同名称:沈丘县201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1标合同编号:SQYS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流程(正式稿)

建设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意见审批管理流程(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建设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意见的申报、审核(测算)、审批工作流程,做到管控合理、责权明晰、有序高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一)、工程变更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直至工程竣 工验收前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变更。包含设计变更、技 术核定及其它变更。 1.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设计内容进行修改、 完善、优化,改变了原施工图的做法,应以原施工图设计单 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变更图纸》等形式确认。 2.技术核定:是指在原设计范围内,对完成施工承包工作需 采取合理的施工措施等技术事宜,提出的具体方案、方法、工艺、措施等仅针对工程技术的确认,经工程建设相关方 共同核定。 3.其它变更。 (二)、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现场实际需要而必须 进行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以外的各项工作,及其耗用的

人材机和其它事宜。 二、管理原则: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按照先审批后实施、分级 审批、方案择优、具体实施与经审批意见一致的原则进行管理。 三、分级审批 (一)、I级变更:指单次变更导致的造价变化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变更; (二)、II级变更:指单次变更导致的造价变化在50万元以下的变更; (三)、已发生工程变更造价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的5%之后发生的所有II级变更均视为I级变更,按I级变更的流程审批; (四)、I级签证:指单次现场签证导致的造价变化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各类工程变更; (五)、II级签证:指单次现场签证导致的造价变化在10万元以下的各类现场签证; (六)、已发生现场签证造价累计金额达到50万元(或达到合同价的5%)之后发生的所有II级签证均视为I级签证,按I级签证的流程审批; (七)、单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导致的造价变化金额,是指拟发生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全费用金额; (八)、单次变更导致的造价变化在5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专家论证。

工程变更确认报告

工程变更确认报告 报告接收单位A报告接收人(发包人代表) 报告接收单位B报告接收人(总监理工程 师) 提交报告的单位提交报告者(项目经理) 主题关于工程变更确认报告的事宜 报告内容 致:____________________(报告接收单位A),尊敬的_____________(发包人代表)士 ____________________(报告接收单位B),尊敬的_____________(总监理工程师)先士 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全称)与我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在履行中,于______年___月___日收到了下列工程设计等的变更资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将按照上述工程变更资料,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或备品牌等),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改变有关工程施工的时间和顺序,增加 _____________相应的附加工作。 上述变更若有可能涉及工期调整或引起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的,承包人将向你们《工期延误报告》或《工期补偿报告》及《合同价款调整报告》。 提请你们在收到此报告后的__天内(合同约定时间)予以确认上述有关的工程逾期未确认也未书面提出修改意见的,即视为你们确认,承包人将按上述工程变更工程,并进行其他相关的工作。 特此报告。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项目部(章 ________年___月__ 报告接收单位A 签收或签署意见签收示例:收到此原件一份。 签署意见示例:以上工程变更属实,予以确认。

工程变更申请报告

(承包[周口水建]变更 01 号) 合同名称:沈丘县201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1标合同编号:SQYS—2010—EPSG —01 致:周口市大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机构) 由于周营供水厂厂址地形与原设计不符等原因,我方今提出工程变更。变更内 容详见附件,请贵方审批。 附件:1. 工程变更建议书。 承包人:周口市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全称及盖章) 项目经理:(签名) 日期:2010年12月3日 监理机构 初步意见 监理机构:周口市大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全称及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 设计单位 意见 设计单位:周口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全称及盖章) 负责人:(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发包人 意见发包人:沈丘县水利局(全称及盖章) 负责人:(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 批复意见监理机构:周口市大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全称及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期:2010年月日 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设计单位、发包人3方审签后,承包人、监理机构、发包人、设代机构各1份。

工程变更建议书 施工时发现周营供水厂厂址地形与原设计不符,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测量,厂区现状地面高程(平均值)比该村正常地面高程(以黄孟营村小学门前水泥路中心高程为准,假定该点高程40.00米)低2.6米左右。 经联合商议,确定以下调整方案: 1、清水池顶面高程确定为40.00米(以黄孟营村小学门前水泥路中心高程为40.00米计),与黄孟营小学门前水泥路高程持平,水厂内地面(即房屋室外地坪)确定为39.00米。水厂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管道等的相对高差保持与原设计图纸一致。 2、外购土方将场内地面填筑至39.00米高程。 3、从水厂大门口至小学门前水泥路(长约55米),按设计要求需修建一条4米宽的进场道路(水泥路),该道路东西两端高差1.0米,修筑时平顺连接(即进场道路西侧高程与学校门前水泥路持平40.00米,东侧与水厂内水泥地面持平39.00米)。 4、管理房、门卫室、化验室、发电机房等房屋的基础样式、尺寸、基底高程经设计单位现场勘察、钻探后进行设计调整。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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