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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二十章讲义

马太福音二十章

——天国的原则

一恩典大于律法(在葡萄园做工的比喻)

二死里复活原则(耶稣第三次预言自己的死)

三为首的是仆人(为首与为仆)

四瞎眼的得看见(治好两个盲人)

一恩典大于律法(在葡萄园做工的比喻)

背景资料

这个比喻中的故事是在葡萄收成的时候,为了在雨季前赶收成的工作,在犹太任何一个村庄或市镇的街头都可能发生这幅画面。

假若收成的工作在雨季来到以前没有完工,葡萄就会腐烂。所以收成是一件拚命赶时间的工作,任何的工人都受欢迎,即使做一小时的工作也是好的。同时,耶稣时代巴勒斯坦的经济相当不景气,失业率很高,所以即使在收割的季节,仍有大批散工可以随时雇用。这幅场景让我想到:

马太福音9:35-38庄稼多,做工的人少

耶稣走遍各城各乡,在会堂里教训人,宣讲天国的福音,又医治各样的病症。他看见许多的人,就怜悯他们,因为他们困苦流离,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于是对门徒说:“要收的庄稼多,作工的人少。所以你们当求庄稼的主,打发工人出去收他的庄稼。”

看到收成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是因为他爱灵魂的心。为了灵魂主人愿意不惜一切代价来抢救这工程,并且恩待每一个和他同心同工的人。

思考:我是否真正明白主的心意?

在市场上站的人并不是在街头巷尾浪费光阴的游手好闲者,巴勒斯坦的市场也是交换劳力的地方,人们早晨带工具出去,等有人来雇他去工作。有的人等到下午五点,表示他们是何等迫切地需要工作。这些人是雇工,他们是最低层的工人,他们的生活经常很不安定。在某程度之下奴隶与仆役至少是家庭的附属,他们是

在这个家庭团体之内;他们的命运与家庭的命运兴衰有关,但在通常的情形之下决不会有捱饿的危险。那些雇工就不一样了,他们并不附属于任何团体,完全听命于雇用机会的摆布,所以常在饥饿的边缘上挣扎。我们已经看到一天的工资祇有一钱银子,如果他们有一天没有工作,家里的孩子就得捱饿。没有人能够从一天一钱银子的收入中有所积畜,因此一天没有受雇就是他们的灾难。

思考:我是否真心知道别人的苦难?

在比喻中的时间,指犹太人一天从日出,即早上六点钟开始,直计算到下午六时为止,「清早」(上午六时)、「巳初」(上午九时)、「午正」、「申初」(下午三时)、「酉初」(下午五时),「晚上」:即黄昏六时(见12)。按照当时的习惯,薪金是在当天发放的。…一钱银子?,(即一“得拿利”)是通常付给一个工人一日的工资。。园主只跟第一批工人讲定工资,后来的都是园主可以任意给的,然而后来的也得了一钱银子,心里一定十分惊喜和感恩!看到后来的都得了一钱银子,那工作了十二小时的工人就忘记了和园主的约定,以为自己必定可以获得更多的工资,但结果却令他们大失所望。其实主人把全薪发给迟雇的工人,完全是出于他的怜悯与慷慨。他们也需要与其他工人一样,养妻活儿,维持生计。况且,园主按议定的薪酬发给早雇的工人,并没有任何不妥的地方。“红了眼”就是嫉妒的意思。

思考:我是否真的认识自己?

地中海一带的富人常会给穷人相当多的礼物,而赢得慈善家的好名声,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由于在古代社会中,地位与角色息息相关,那些抱怨做一整天只拿到一天工资的人,会被视为很不礼貌,不懂感谢。

「恶眼」希腊文的原意。“邪恶的眼”是用来表示忌妒和吝啬的。直译;红了眼。此处隐指这些因主人的慷慨而嘀咕的工人,被打发走的时候十分羞惭。犹太人都承认,神才是万物的拥有者,祂在赐与的时候,总是仁慈为怀;他们承认,以色列在审判之日得以存留,惟独有赖祂的怜悯。

比喻注释

承接太19:30注解太20:1-16

19:30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20:1,2因为天国好像家主清早六点出去雇人并讲定工价打发他们进去做工。3,4后来九点出去把需要工作的人请进去,并承诺必不亏欠。5十二点到三点又出去,也这样做了。6,7到了五点出去,看见还有需要的人没有找到工作,也让他们进去。8,9,10,到了晚上六点,主人付他们工价,从后来的到先来的。五点来的,各得一钱银子;到最先雇的,忘记了和主人事先定好的工价,以为他们必要多得,结果也得了一钱银子。11,12,所以他们虽然得了讲好的一天的工价,还是埋怨主人,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整天劳苦受热得一钱银子,只做一小时的怎么能和我们得一样的工价?13,14,15,16主人的回答是,他不亏负先来的,按照约定付了工价,至于他怎样对待后来的,是他的权力。他愿意给后来的和先来的一样,难道因为主人是这样慷慨和怜悯人的主,你们就嫉妒吗?

这样看来,先来的没有享受天国,更加多了抱怨,与主远离;反而后来的人,因

为蒙了怜恤,更加添了感恩,与主亲近。所以,那在后的将要在前,在前的将要在后了。

这和浪子比喻的故事如出一辙,一直在家的大儿子因为在家不能享受和父的同在,而抱怨嫉妒流浪在外的小儿子回家后受到的接纳和款待。

原因在于,第一我们根本不明白和在乎父的心意;第二我们根本不关心和爱护我们的同胞。

这就证明我们与神没有一致的价值观。“意识到我们与第一批工人一样,因而也就与耶稣的反对者一致,是多么可怕。它暴露出我们基本上是多么没有爱心及怜悯心的人。在我们的思想意识深处,我们是…守法?有余而…依靠恩典?不足的人!”这比喻的重点是强调家主的慷慨,突出神国度里的恩典;神能够凭自己的主权,将恩典白白地赐予有需要的人。耶稣还可能用这比喻提醒门徒,不可因自己的牺牲而自恃有功,轻看他人,以致不愿与人分享天国的福气。神所欣赏的,是那些存感恩的心、而非索取报酬的心去事奉祂的信徒。

二死里复活原则(耶稣第三次预言自己的死)

这是马太福音中,耶稣第三次预言自己的死。第一次在太16:21-23,门徒的反应以彼得为代表的记录是,极力阻挠,彼得拉他劝他,说主啊,万不可如此,这事必不临到你身上。主则斥责撒旦退去。第二次在太17:22-23,门徒的反应是大大忧愁。第三次就是在此,在十六21和十七22已两次宣布,耶稣在耶路撒冷将面临的事已成定局;现在这末次、具有高潮性质的旅程已经开始(自十九1之后),此时紧迫感已经加剧,第17节和18节一而再地提到目的地耶路撒冷,表示这出戏的尾声即将开始。受难的主要内容已包括在十六21和十七22~23里了,不过这最后一次宣布却更具特色。它把十六21暗含的意思都明明白白地说了出来:祂将被处死,表明祂的本族人正式表示他们拒绝接受他们的弥赛亚。同时还牵涉到外邦人。不仅详述了祂受难的内容(戏弄、鞭打;请看二十七26~31的注释),而且第一次提出处死祂的方式──祂将被钉在十字架上(参十38和十六24所说的“背起十字架”的话,那时并未道明这就将是他们的主的命运)。这次的宣布不仅强调了全面的拒绝(包括犹太宗教领袖和外邦人),而且述说了要受的一切侮辱和巨大的痛苦;这并不是光荣的殉难,而是丑恶、惨无人道的残杀行径。这时,当我们再次读到第三日祂要复活的预言时,这句话的意义显得多么深刻,实现这预言的力量显得多么神奇。第28节将继续解释这件不易理解的事:本是悲剧性的死亡,却又是为“多人”作赎价的服事人的行为。然而,门徒的反应真的是让人寒心。无论如何,作为门徒反应,真的不能不说,他们与主的心相距甚远啊!

三为首的是仆人(为首与为仆)

在犹太人和罗马人的圈子里,由母亲出面来代求,往往比直接为自己提出要求更有效,不过,这一次却行不通。

二十22~24「杯」代表耶稣的死(太二十六27~28、39);

二十25*?外邦人的作法总是反面的例子(五47,六7,十八17)。以色列的王

在道德方面,比四围的外邦王受到更大的约束(参:耶洗别比亚哈更会滥用权术)。犹太人的古籍承认,在圣经的时代之后,大部分的外邦君王都是暴君。

二十26~27把主人与奴隶的角色对调过来,是古书中从来没有的说法;仅有少数几个主人认为,奴隶在理论上与他们是平等的,然而他们离耶稣在这里的说法还相差很远。犹太人的?*?门徒会服事自己的?*?拉比;在*?昆兰团体,阶级较低的人必须服从阶级较高的人。

二十28耶稣在此可能是暗指以赛亚书五十三章那位受苦的仆人,他为多人而舍命。这也是犹太人标准的「更何况」论证法:如果他们的主人都去服事人,何况他们,岂不更当照样去做。

本段一方面自成一体,另一方面又把上面几段的信息连在一起。天上的赏赐(十九27~29)和在前的必要在后(十九30,在二十1~15中有例为证,在二十16又被重提),这两个主题在此又通过一个特别的要求,再次被提出来。这为“在前的”应得赏赐提出要求,且没有离开耶稣“王国”的语言环境(十九28)。这种强烈的欲望也是自然的,不过与耶稣的榜样恰恰相反,耶稣受苦受难,遭人厌弃(二十17~19),是祂“服事人”的结果,但为什么是这样的结果,在第17~19节里并未加以说明,到了第28节我们才知道,这种牺牲不是无意义的:一人舍命,却为万人带来了生命。

20.西庇太儿子的母亲是跟从耶稣的门徒中的普通一员(二十七56),她同情她儿子们的强烈欲望是可以理解的。21.十九28的应许构成了提出要求的背景;“王位”均已定妥,只是先后次序尚未明确。既然雅各和约翰与彼得同属“核心”成员(见十七1的注释),从人的观点看,这个要求当属自然,彼得在十六23中的“受斥责”和在十九30中对彼得含沙射影的告诫,都有可能使他们觉得,他们甚至也有被立于彼得前面的机会(参,约二十一20以下,那里表示彼得和约翰之间也可能有争竞)。

22~23.参二十六39和旧约多处(如:赛五十一17;耶二十五17以下;结二十三31以下等)便知杯是命定受难的一个比喻说法。王位与杯,即荣辱之间的必然联系,在整部新约里表现得愈来愈清楚,其实耶稣从十六21~28就已经开始讲了。所以,这两兄弟的宣称“我们能”和彼得在二十六33、35所作的宣称一样,并非出自无知或未经深思熟虑,至于到了时候他们都没有做到(二十六56),那就另当别论了。有一天这杯他们是要喝的,雅各的死记载在使徒行传十二2,约翰恐怕死于他在拔摩岛的监禁中。尽管如此,他们在耶稣国度里的“位置”不是靠挣来的,而是我父为你们预备的(参二十五34)。

24.恼怒出自“妒忌而非圣洁的谦卑之心”(Bonnard)──十个门徒的野心并不亚于那两兄弟。

25~27.“为主治理”和“操权管束”)两个字用在这里都多少表示不赞成,因为举凡世间的当权派,治理起来没有(或很少有)不带自私为己的成份的;两个字本身不一定是贬损之义,但这几节也不是说人间社会不需要结构合理的权力机构。这里的要点是:世俗社会的价值准则在你们中间并不适用;在耶稣的门徒中,对权势与“大”的理解与世俗习惯的理解正相反;真正的“大”表现在服事人之中,因为耶稣已将世界上各个领域,包括这个领域的世俗标准颠倒过来了(参看

前面十八1~5,十九13~15、23~30,二十一1~16等处的注释。至于其他有关“大”的教训请参看五19,十一11,十八1~5等)。追求个人突出,唯我独尊,或力图以势压人等等,都是一个角逐竞争的社会里向上爬必不可少的,在基督的国里并不需要。

28.人子在这方面是个典范,不是说祂的门徒也能舍命作别人的赎价,而是指他们应有耶稣那种服事人(以人为先)的态度,正是这种态度才产生了耶稣特有的自我牺牲。我们服事人的形式必与耶稣的不同,但动机应是一样,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这是耶稣作为以赛亚书五十二13至五十三12所说的神\cs9仆的特殊使命,祂要为世人的罪舍去自己的性命217。舍命作多人的赎价是新约中,表达耶稣的死为人带来救赎这一思想的最明确说法了。lytron(“赎价”)和前置词anti(“作”,直译为“代替”)放在一起,清楚地指明“作我们的赎价”的思想,犹如为犯人付一笔等价的赎金而保他获释(如按旧约的说法,就如同是献给神的“赎罪祭”:请看利未记二十七章中有关的律法条文)218。无论如何,以赛亚书第五十三章对上述两文献的用词有如此明显的影响,更足以清楚的解释耶稣为什么用这个词了。耶稣“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的使命(一21)现已清楚地展现出来,祂的方式就是按照以赛亚书第五十三章神仆的模式来替多人而死去。

四瞎眼的得看见(治好两个盲人)

二十29~30耶利哥通往耶路撒冷的路常有强盗出没,不过走的人还是很多,而若有一大群人同行(如耶稣),就不会有危险。耶利哥是犹大几个最富有的城之一,在那里的乞丐不会挨饿,不过乞丐与靠乞讨维生的人总是穷人,在社会经济结构属最底层,毫无地位,只靠过路人好心施舍。「大卫的子孙」一语,表示他们承认耶稣是?*?弥赛亚。「可怜我们罢」是一般乞讨的话,不过他们想要的却更多。

二十31若跟随耶稣的人中有人认为,这次前往耶路撒冷,必会建立?*?天国,他们很可能觉得,耶稣还有很重要的事要做,不能被这些乞丐干扰,无论他们只是要人施舍,或是还想要别的。

二十32~34这些乞丐不只要人施舍,而耶稣再一次显明,祂的?*?国(kingdom)和多数人所期待的国度是何等不同。

这个故事虽短,但在马太福音中却占据着一个战略地位:它标志着耶稣巡回传道的结束,他们出耶利哥的时候一语已指明他们旅途的下一站便是耶路撒冷了。前面各章所展示的弥赛亚的使命已接近顶峰,有人在祂行近耶路撒冷时公开呼喊,称耶稣是弥赛亚(30节,到二十一9众人便都如此呼喊)。但是,耶稣表现自己是弥赛亚的典型作法就是“服事人”(见25~28节),而群众却认为这太降低祂的身分了(见31节注释)。耶稣在进耶路撒冷前的传道活动,以最后一次治病神迹而极为恰当地结束了。

对两个瞎子的医治,在九27~31中已有类似的记载,请看那几节的注释,

以了解两个故事之间的关系。马太的述与往常一样简练,马可告诉我们那人名叫巴底买(可十46~52),可是,马太提到的是两个人(八28~34亦然),而马可只提到一个人(见八28注释)。马可为什么要提这人的名字呢?许多人认为,因为在基督徒中间都知道这巴底买是个门徒,也许,马可也正是因为要把读者的注意力集中在人们熟知的巴底买身上,才故意不提另一个人。

29~31.在这极多的人中一定掺进了大批到耶路撒冷去过逾越节的朝圣者,到二十一9时便形成了一队游行队伍。对大卫的子孙的理解,请看导论ⅣB“基督论”第(i)点,原书第39页和九27的注释。人们一向认为,认出耶稣是大卫的子孙并祈求祂的是瞎子和外邦人,这本身就是对未能领悟这一明显事实的犹太宗教领袖们的指责220!众人业已清楚地认识耶稣是弥赛亚了,所以不愿他们的“弥赛亚”为给讨饭的瞎子治病一类的日常琐事所干扰。

32~34.在这样一大群激情满怀的群众簇拥下前行的时候,要想站住也不太容易。耶稣再一次从容不迫地更改了人们对什么是弥赛亚的首要使命的普遍看法。当一个人处在危难临头的时刻,集中思考“更重要的事情”是很自然的,可是耶稣却对别人动了慈心(同一动词见于九36,十四14等处)。“大卫的子孙在上耶路撒冷的途中…停了下来?,仅在这件小事中便可以看出,耶稣并不是个政治风云人物,也不是位凯旋而归的弥赛亚,祂又与一位陷于冥思苦索的天才宗教领袖截然不同,祂本人即将面临极大的苦难,但这并不阻碍祂去服事人(28节)”(Bonnard, p.301)。第34节中指眼睛的词是个诗意浓重的不常用的词,有时用于表示“灵魂之窗”;马太使用该词,并强调他们得医治后便跟从了耶稣,说明医治瞎子含有转义,即耶稣可以医治更广义的“瞎眼”,雅各和约翰的野心(二十20~28)也算是其一,祂即将在耶路撒冷见面的犹太宗教领袖的“瞎眼”,也会愈来愈清楚的揭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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