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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

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
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

《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教学目的及要求】: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必修专业课程,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理解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原理以及民事诉讼法的精神,掌握民事诉讼法典的主要内容及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并具备分析处理实际问题进行实务操作的能力。

【教学内容分配】

第一章民事诉讼法学概述

第一节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

一、民事纠纷

(一)民事纠纷的概念

(二)民事纠纷的特点

二、解决民事纠纷的途径

(一)当事人自行协商和解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三)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民事诉讼

三、民事诉讼

(一)概念

(二)特点

第二节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二、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三、、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

(一)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的关系(二)民事诉讼法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关系

(三)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关系(四)民事诉讼法与其它民事程序法的关系

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一)对时间的效力

(二)对空间的效力

(三)对人的效力

(四)对事的效力

第二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念及特点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的条件

(一)民事诉讼法律规范

(二)民事诉讼行为

(三)事件

第二节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构成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人民法院

(二)当事人

(三)其他诉讼参与人

(四)人民检察院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章诉权

第一节诉权

一、诉权

(一)程序意义上的诉权

(二)实体意义上的诉权

二、诉权与诉讼权利

三、诉权的保护

第二节诉

一、诉的概念及特点

(一)诉的主体是当事人。

(二)诉的内容是当事人请求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争议。(三)诉是当事人对法院的请求。

二、诉的构成

(一)当事人

(二)诉讼标的

三、诉的种类

(一)确认之诉

(二)给付之诉

(三)形成之诉

四、诉的合并、分离、变更、追加

(一)诉的合并

(二)诉的分离

(三)诉的变更

(四)诉的追加——诉的追加实质上是诉的合并

五、反诉

(一)反诉的概念

(二)特征

(三)反诉的条件

第四章民事诉讼基本原则

第一节基本原则概述

一、基本原则的概念

二、基本原则的特征:

三、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功能

第二节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含义

(一)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

(二)当事人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平等。

(三)保障和便利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

二、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适用

(一)适用的主体

(二)适用的案件

(三)适用的人民法院

第三节法院调解原则

一、法院调解概述

(一)法院调解的概念与特征

(二)法院调解的意义

二、法院调解应当遵循的原则

1.自愿原则

2.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

3.合法原则

第四节辩论原则

一、辩论原则的内容

1、当事人辩论的范围既可以是程序方面的内容,也可以是实体方面的内容。

2、辩论权是当事人进行辩论的基本权能。

3、当事人行使辩论权的形式。

4、经当事人辩论所形成的“材料”应当是法院作出判决的依据。

二、辩论原则的实施保障

1、审判人员应当为当事人提供行使辩论权的机会

2、审判人员应恰当地组织和引导当事人的辩论活动

3、在辩论过程中,审判人员应当保持“中立”地位

第五节处分原则

一、处分原则的内容

(一)享有处分权的主体是当事人。

(二)当事人处分权行使的范围包括对程序利益的处分和实体利益的处分。

二、处分原则的适用

(一)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方式,表现为积极处分和消极处分。(二)处分权的行使贯彻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

第五章民事诉讼基本制度

第一节合议制度

一、合议制度的适用

(一)合议制度是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

(二)适用的法院

(三)适用的程序

二、独任制度的适用

第二节回避制度

一、回避制度的含义

(一)回避制度的概念

(二)回避制度适用的对象

(三)回避的事由

二、回避的程序

(一)回避的提出

(二)申请回避的时间

(三)回避的决定

第三节公开审判制度

一、公开审判制度的概念

二、、公开审判制度的内容

二、公开审判的例外

(一)应当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二)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第六章法院主管与管辖

第一节民事案件的主管

一、民事案件主管的概念

二、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范围

三、司法最终解决原则

第二节民事案件管辖概说

一、民事案件管辖的概念和意义

二、民事案件管辖与主管的关系

民事案件的管辖与主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三、划分法院之间管辖民事案件范围的原则

四、民事案件管辖的分类和种类

(一)民事案件管辖的分类

(二)民事案件管辖的种类

五、管辖恒定

第三节级别管辖

一、级别管辖的概念

二、级别管辖划分的标准

三、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四节地域管辖

一、地域管辖的概念和种类

二、一般地域管辖

(一)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

(二)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

三、特殊地域管辖

(一)特殊地域管辖的确定标准

(二)特殊地域管辖的具体规定

四、专属管辖

(一)专属管辖的确定标准

(二)专属管辖的具体规定

五、协议管辖

(一)协议管辖的确定标准

(二)协议管辖的适用条件

六、共同管辖

第五节裁定管辖一、移送管辖

(一)概念

(二)条件

二、指定管辖

(一)概念

(二)条件

三、管辖权的转移

(一)概念

(二)条件

第六节管辖权异议

一、管辖权异议的概念

二、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三、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

第七章民事诉讼当事人

第一节当事人概述

一、当事人的概念和特征

二、当事人的确定

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

四、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能力

四、正当当事人

(一)正当当事人的概念

(二)确定正当当事人的标准

五、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二)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六、当事人的更换和诉讼承担

(一)当事人的更换

(二)诉讼承担

第二节共同诉讼

一、共同诉讼概述

二、必要共同诉讼

(一) 必要共同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二) 必要共同诉讼的成因

(三) 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追加

(四) 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

三、普通共同诉讼

(一) 普通共同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二)普通共同诉讼的构成要件

(三)普通共同诉讼人之间的关系

第三节第三人诉讼

一、第三人诉讼的概念和分类

(一)第三人诉讼的概念

(二)第三人诉讼的分类

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一)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概念

(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

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一)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概念

(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

(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地位

(四)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

第四节代表人诉讼

一、代表人诉讼制度概说

(一)代表人诉讼的概念和分类

(二)代表人诉讼制度的意义

二、代表人诉讼的提起与受理

(一)代表人诉讼的提起

(二)代表人诉讼的受理

第八章诉讼代理人

【教学目的】能正确行使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一、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及特点

二、诉讼代理人分类

(一)法定诉讼代理人

(二)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九章民事诉讼证据

第一节民事诉讼证据的特点和分类一、民事诉讼证据特点

(一)客观性

(二)关联性

(三)合法性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第二节证明对象和证明标准一、证明对象

(一)证明对象的概念及特征

(二)证明对象的范围

(三)无需证明的事实

二、证明标准

1、概念

2、标准确定

第三节证明责任

一、证明责任含义

二、证明责任与提供证据责任

三、证明责任的分配

(一)证明责任分配的含义

(二)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一般规则

(三)证明责任的倒置

第四节法院收集证据一、法院收集证据的范围

(一)法院收集证据的概述

(二)法院收集证据的范围

二、保全证据

(一)证据保全的概念

(二)证据保全的条件

(三)证据保全的程序

第五节质证与认证

一、质证

(一)质证的概念

(二)质证的程序

二、认证

(一)概念

(二)认证的原则和方法

第九章法院调解

一、法院调解的概念

二、法院调解与当事人和解的不同:性质不同;适用阶段不同;效力不同

三、法院调解原则

四、法院调解书

(一)调解书和调解协议

(二)调解书的效力

第十一章诉讼保证制度

第一节财产保全

一、财产保全的含义

二、财产保全的范围

三、财产保全的种类

(一)诉讼财产保全

(二)诉前财产保全

四、财产保全的措施。

(一)查封

(二)扣押

(三)冻结

(四)其他方法

五、财产保全的程序

(一)财产保全的开始

(二)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三)财产保全的裁定

(四)财产保全的结束

第二节先予执行

一、先予执行概述

二、先予执行的条件

三、先予执行的范围

四、先予执行的程序

(一)先予执行的开始

(二)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三)先予执行的裁定

第三节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

二、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

三、强制措施的适用

(一)拘传的适用

(二)训诫的适用

(三)责令退出法庭的适用

(四)罚款的适用

(五)拘留的适用

第十二章期间、送达和诉讼费用

第一节期间

一、期间的含义

二、期间的计算

三、期间的耽误和顺延。

四、期日

第二节送达

一、送达的方式

(一)直接送达

(二)留置送达

(三)委托送达

(四)邮寄送达

(五)转交送达

(六)公告送达

二、送达回证与送达效力

(一)送达回证

(二)送达效力

三、诉讼费用

(一)诉讼费用的概念

(二)诉讼费用的功能

(三)诉讼费用的种类

(四)诉讼费用的预交

(五)诉讼费用的负担

(六)诉讼费用的缓、减、免制度

第十四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第一审普通程序发动一、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特点

(一)普通程序具有程序的基础性和独立性

(二)普通程序具有程序的完整性

(三)普通程序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二、普通程序的提起

(一)起诉的概念与特点

(二)起诉的条件

(三)起诉的方式及起诉状的内容

三、普通程序的启动

(一)受理的概念及特点

(二)审查起诉及处理

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

一、审理前准备的概念

二、审理前准备的内容

1.在法定期间内送达诉讼文书。

2.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3.成立合议庭,并告知当事人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4.当事人交换证据

5.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6.其他事项

第三节开庭审理

一、开庭审理的任务

二、开庭审理的程序

(一)庭审准备

(二)宣布开庭

(三)法庭调查

(四)法庭辩论

(五)合议庭评议和宣告判决

三、庭审笔录

第四节对案件审理中特殊情况的处置一、撤诉

(一)撤诉的概念

(二)申请撤诉

(三)按撤诉处理

(四)撤诉的法律后果

二、延期审理

三、缺席判决

四、诉讼中止

五、诉讼终结

第十五章简易程序

第一节简易程序概述

一、简易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一)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

(二)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第二节简易程序的具体规定(一)起诉方式

(二)受理案件的程序

(三)传唤当事人和证人的方式

(四)审判组织

(五)开庭审理的程序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程序简便

(六)案件的审理期限

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

第一节第二审程序概述

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一)第二审程序概念

(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

二、上诉

(一)概念

(二)条件

三、上诉的撤回

四、受理

第二节对上诉案件的审理一、上诉案件的审理

(一)审理前的准备

(二)审理范围

(三)审理方式

二、第二审裁判

(一)第二审裁判的类型

(二)第二审裁判的效力

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及特点

二、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

(一)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二)人民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三)当事人申请再审

第二节再审案件的审判一、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

(一)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二)另行组成合议庭

(三)审理程序

(四)审理次数与期限

二、再审案件的裁判

(一)维持原判

(二)依法改判

(三)发回重审

(四)驳回起诉

第十七章判决、裁定与决定

第一节民事判决

一、民事判决的概念及种类

(一)民事判决的概念

(二)民事判决的种类

二、民事判决的效力

第二节民事裁定

一、民事裁定的概念

二、裁定适用的范围:

三、民事裁定的效力

第三节民事决定

一、民事决定的适用范围

二、民事决定的内容

第十八章特别程序

第一节特别程序概述一、特别程序特征

(一)目的不同

(二)主体不同

(三)审理组织略有区别

(四)审理制度有别

(五)结案的方式和效力不同

(六)规费收取不同

(七)审理的期限不一

二、我国特别程序适用的范围

(一)适用的法院

(二)适用的案件

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程序

一、选民资格案件概述

二、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

(一)起诉

(二)管辖

(三)审理

第三节宣告失踪程序

一、宣告公民失踪案概述

二、宣告公民失踪案的审理程序

(一)申请

(二)管辖

三、公告

四、审理

五、判决

六、失踪人重新出现的补救

第四节宣告公民死亡程序

一、宣告公民死亡案要概述

二、宣告公民死亡案程序

(一)申请

(二)管辖

(三)公告

(四)判决

三、死亡人重新出现的补救

第五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案程序

一、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案件概述

二、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审理程序(一)申请条件

(二)管辖

(三)审理

第六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

一、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概述

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理程序

(一)申请条件

(二)管辖

(三)公告

(四)判决

第十八章督促程序

第一节督促程序概述

一、督促程序的特点

(一)督促程序的性质具有非讼性。

(二)督促程序适用案件的范围具有特定性。

(三)督促程序的程序规则具有简便性。

(四)案件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并且一审终审。

二、适用督促程序的条件

第二节支付令

一、支付令的申请

(一)支付令申请的提出

二、支付令的发出

(一)对申请支付令案件的审理

(二)支付令的发出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债权人支付令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即应当向债务人发三、债务人对支付令的异议

(一)支付令异议的提出

(二)对支付令异议的审查

(三)支付令异议的效力

四、对生效支付令错误的救济

第十九章公示催告程序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及特点

(一)公示催告程序适用的范围特定。

(二)利害关系人具有不确定性。

(三)审理方式具有特殊性。

(四)程序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五)公示催告程序的审判组织具有特殊性。

二、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

(一)适用的法院

(二)适用案件的范围

第二节公示催告案件的审判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发动

(一)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

(二)公示催告申请的受理

二、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

(一)止付和公告

(二)申报权利

(三)除权判决

第二十章执行程序

第一节执行程序概述

一、执行概述

(一)执行的概念

(二)执行的条件

二、执行程序

三、执行的原则

(一)执行标的有限原则

(二)保护申请人的权益与依法照顾被申请人的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三)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节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

一、执行的根据

(一)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

(二)其他机构制作的并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

二、执行的主体

(一)执行机构

(二)执行当事人

(三)执行主体变更

三、执行的对象

(一)财产

(二)行为

三、执行担保

(一)执行担保的条件

(二)执行担保的种类

(三)执行担保的效力

四、执行异议

第三节执行措施

一、对财产给付的执行措施

(一)冻结、划拨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四)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

(五)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六)针对特殊标的的执行措施

二、对行为的执行措施

(一)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

(二)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三、保障性的执行措施

(一)民事搜查

(二)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三)强制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四)继续执行和再执行

第四节执行的过程

一、执行的开始

(一)申请执行

(二)移送执行

二、对申请执行书和移送执行书的审查和执行案件的受理

三、执行前的准备和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查明

四、强制执行

六、执行中止

七、执行终结

八、执行和解

(一)执行和解的概念和条件

(二)执行和解的效力及违背执行和解协议的处理

九、执行回转

(一)执行回转的概念

(二)执行回转的原因

(三)执行回转的条件

第二十三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第一节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一、涉外民事诉讼的概念

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三、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原则包括以下内容:(一)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原则

(二)国家主权原则

(三)诉讼权利同等和对等原则

(四)适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原则

(五)司法豁免原则

第二节涉外民事诉讼管辖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概念

二、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第一,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

第二,尊重当事人原则。

第三,维护国家主权原则。

三、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

(一)特殊地域管辖

(二)协议管辖

(三)应诉管辖

(四)专属管辖

第三节涉外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期间、财产保全

一、涉外送达

(一)依照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委托我国驻外使领馆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六)邮寄送达

(七)公告送达

二、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

(一)被告的答辩期间

(二)提起上诉的期间

(三)案件的审理期限

第四节司法协助

一、司法协助概述

二、司法协助的种类

(一)一般司法协助

(二)特殊司法协助

【考核方式】作为教学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在考试目的上,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在考试内容上,从“重书本知识”转向“重实践创新”,在考试中增加能力考核的比例(理论占60%,实践占40%);在考核形式上,实现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运用多种手段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具体拟订的学生总评成绩构成

新民事诉讼法

新民事诉讼法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

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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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爭诉讼法》试题及答案(A)作者: 一.也选题(共10小题,每小题有4个选项.其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每小題2分. 共20分。) 1、在生效判决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 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总的.人民法院可以(B) o A.裁定暂缓执行 B.决定暂缓执行 C.裁定中止执行 D.决定中止执行 2、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B )。 A.平等原则B?对等原则 C.互恵原则D?互利原则 3、某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与某乙之间的收养关系,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解除°某甲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了上诉.在上诉后的第5 天,某甲死于车祸。此案应如何处理(C ) A.由一审人民法院终结诉讼? B.由一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C.由二审人民法院终结诉讼?D ?由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4、李某于6丿J 10日接到判决书,6 JJ 15日肖事人所在地发生水灾,交通断绝.6〃23日方消除障碍。6丿J 24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顺延上诉期限,经法院审査,决定准许. 顺延后的上诉期限 应截止到(C) A.7 JJ 1 El B? 7 丿J 2 B C? 7 月 3日D?7丿]4日 5、、“|爭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 (A A.七日B?六日C?五日 D.十四日 6、、“|爭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 的证据的.应当在(A) 提出。 A?申请再审时B.再审审理时 C.再审审理前 D.再审判决前 7、下列哪种案件的生效判决、裁 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A) A.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 定? B.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 C.依照再审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 的案件 D.按照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8、、"|爭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 托(B )作为诉讼代理人。 A.一至三人B?一至二人 C.二至三人 D.三人 9、在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中,公告 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 法院应当(C) ? A.裁定中止原特别程序? B.按再 审程序审理 C.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 人另行起诉 D.重新立案,和原案合并审理 10、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 B )。 A.三个丿可以延长? B.三个月, 不得延长 C.八个丿J,不得延长?D?八个月. 可以延长 二、笫项选择题(共10小题,每 小题有4个选项,其中只有两个 或两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答案,请 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后的括 号内。每小题2分,共20分。) 1、下列对妨吿民爭诉讼的强制措 施,应肖用决定书的是(C D )。 A.训诫 B.拘传 C.罚款 D.拘留 2、甲公司与乙公司货款纠纷一 案,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 达成调解协议.乙公司应当在调解 书生效后7日内向甲公司支付所 拖欠的货款210万元.其余责任互 相不再追尤。该调解书经过双方 签收后.即产生以下法律效力(A C D)。 A.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货款纠 纷消灭 B?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关系消 灭 C.任何一方、“I爭人不得反悔, 就该货款纠纷再行起诉 D.乙公司拒绝支付210万元货款 时,甲公司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 行 3、赵亚委托陈律师向区法院起诉 与其在德国留学多年不回的中国 籍丈夫王利离婚,王利委托江律 师代为诉讼与接受诉讼文书。在 诉讼过程中.区法院可以适用(A D )的方式,向王利送达诉讼文 书。 A?向王利的代理人江律师送达? B?向赵亚的代理人陈律师送 达,并转交王利 C.向赵亚送达并转交王利 D.由中国驻徳国使、领馆代为送 达 4、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不可以 基于(B D)。 A ?当爭人申请再审 B.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直接决定再 审 C.最為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 院的生效裁判提岀抗诉 D.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 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 5、债权人不应向(A B D) 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 A.破产财产所在地法院 B.债务人主管部门所在地法院 C.债务人所在地法院 D?债权人会议与清算组依照法律 规定约定的法院 6.邵阳地区甲县某工厂排出的工 业废水流向乙县污染乙县农户A

关于民事执行程序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汇总

关于民事执行程序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汇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篇执行程序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受理问题的批复》 6、《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暂缓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 12、《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和扣划措施问题的规定》 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因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批复》 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 16、《关于环保部门就环境行政处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有关问题的函》 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申请强制执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应如何处理的通知》 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和扣划措施问题的规定》 19、《规范法院执行和国土房管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20、《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民诉基本

xx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民诉基本原则 一、辩论原则 法条:《民诉法》第12条 l、民事诉讼中的辩论的主持人是法院,参加人是当事人双方及依法享有辩论权的诉讼代理人。 2、辩论的内容是实体性争议问题和程序性争议问题。 3、辩论的形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 4、辩论权的行使贯穿于民事诉讼全过程,而不只限于庭审辩论阶段。 5、法院应当保障双方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为当事人行使辩论权提供便利。 6、未经法庭上辩论和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法院裁判的根据。 例题一:A县法院对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未经开庭审理即作出了判决,该审判行为直接违反了下列哪一项原则或者制度?(2008延-49) A.违反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违反了辩论原则 C.违反了合议制度 D.违反了回避制度 例题二: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82) A.当事人辩论权的行使仅局限于一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 B.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状和答辩状是其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C.证人出庭陈述证言是证人行使辩论权的一种表现

D.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二、处分原则 法条:《民诉法》第13条 1、双方当事人都享有处分权。 2、当事人处分的内容是自己享有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 例题: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 3、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利,应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利益,当事人的处分权不具有绝对性。 4、法院代表国家对当事人行使处分权进行监督,如撤回起诉和撤回上诉须经法院同意,有限且适当的国家干预是处分原则的题中之意。 例题:关于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意味着当事人拥有相同的诉讼权利B.处分原则意味着法院无权干涉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 C.原告提起诉讼与被告进行答辩是辩论原则的表现 D.调解原则适用于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程序 三、民事检察监督原则

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题有4个选项,其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 在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20 分。) 1、在生效判决执行过程中,被 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 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 可以(B)。 A.裁定暂缓执行B.决定暂缓 执行 C.裁定中止执行D.决定中止 执行 2、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 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 民事诉讼权利实行(B )。 A.平等原则B.对等原则C.互 惠原则D.互利原则 3、某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 除与某乙之间的收养关系,一审

法院判决不准解除。某甲不服一 审法院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 了上诉,在上诉后的第5天,某 甲死于车祸。此案应如何处理(C ) A.由一审人民法院终结诉讼 B.由一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C.由二审人民法院终结诉讼 D.由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4、李某于6月10日接到判决书, 6月15日当事人所在地发生水 灾,交通断绝,6月23日方消除 障碍。6月24日当事人向人民法 院申请顺延上诉期限,经法院审 查,决定准许,顺延后的上诉期 限应截止到(C)。 A.7月1日B.7月2日C.7 月3日D.7月4日6、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A)提出。 A.申请再审时B.再审审理时 C.再审审理前D.再审判决前

7、下列哪种案件的生效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A)A.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 B.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 C.依照再审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 D.按照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8、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B )作为诉讼代理人。A.一至三人B.一至二人C.二至三人D.三人 9、在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中,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C)。 A.裁定中止原特别程序B.按再审程序审理 C.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 D.重新立案,和原案合并审理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 在1991年现行《民事诉讼法》颁布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大量的与民事诉讼法有关的司法解释,其中重要的司法解释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法发〔1992〕22号(以下简称《民诉若干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92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7月18日起施行)法释〔1998〕15号(以下简称《执行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1日公布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证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03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80次会议通过2003年9月10日公布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简易程序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2004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1次会议通过)(以下简称《民事调解规定》); 其他比较重要的司法解释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1994年12月22日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3年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79次会议讨论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02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9月15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1993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2次会议讨论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之一(1993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2次会议讨论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1998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95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7月11日起施行)

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集

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我们提出以下意见,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执行 一、管辖 1、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的规定,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4、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5、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6、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8、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9、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0、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4、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5、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1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7、对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8、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9、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A)作者:蔡全义*宪丰 一、单选题(共10小题,每小题有4个选项,其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20分。) 1、在生效判决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 B )。 A.裁定暂缓执行B.决定暂缓执行 C.裁定中止执行D.决定中止执行 2、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B )。A.平等原则 B.对等原 则 C.互惠原则 D.互利原则 3、某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与某乙之间的收养关系,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解除。某甲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了上诉,在上诉后的第5天,某甲死于车祸。此案应如何处理?( C ) A.由一审人民法院终结诉 讼 B.由一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C.由二审人民法院终结诉 讼 D.由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4、李某于6月10日接到判决书,6月15日当事人所在地发生水灾,交通断绝,6月23日方消除障碍。6月24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顺延上诉期限,经法院审查,决定准许,顺延后的上诉期限应截止到(C )。 A.7月1日 B.7月2日C.7月3日 D.7月4日 5、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A )。 A.七日B.六日C.五日D.十四日 6、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A )提出。A.申请再审时B.再 审审理时 C.再审审理前D.再 审判决前 7、下列哪种案件的生效判决、 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A ) A.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 定 B.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 C.依照再审程序审理后维持原 判的案件 D.按照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 件 8、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 托(B )作为诉讼代理人。 A.一至三人 B.一至二人 C.二至三人D.三人 9、在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中,公 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 民法院应当( C )。 A.裁定中止原特别程 序 B.按再审程序审理 C.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 请人另行起诉 D.重新立案,和原案合并审理 10、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 B )。 A.三个月,可以延长 B.三 个月,不得延长 C.六个月,不得延长 D.六 个月,可以延长 二、多项选择题(共10小题, 每小题有4个选项,其中只有两 个或两个以上选项是正确答案, 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后 的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20 分。) 1、下列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 措施,应当用决定书的是( C D )。 A.训诫B.拘传C.罚 款D.拘留 2、甲公司与乙公司货款纠纷一 案,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 达成调解协议,乙公司应当在调 解书生效后7日内向甲公司支付 所拖欠的货款210万元,其余责 任互相不再追究。该调解书经过 双方签收后,即产生以下法律效 力(A C D)。 A.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货款 纠纷消灭 B.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关系 消灭 C.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反悔, 就该货款纠纷再行起诉 D.乙公司拒绝支付210万元货 款时,甲公司有权申请法院强制 执行 3、赵亚委托陈律师向区法院起 诉与其在德国留学多年不回的 中国籍丈夫王利离婚,王利委托 江律师代为诉讼与接受诉讼文 书。在诉讼过程中,区法院可以 适用(A D )的方式,向王利送 达诉讼文书。 A.向王利的代理人江律师送 达 B.向赵亚的代理人陈律师送达, 并转交王利 C.向赵亚送达并转交王利 D.由中国驻德国使、领馆代为 送达 4、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不可 以基于( B D )。 A.当事人申请再审B.各 级人民法院院长直接决定再审 C.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 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 D.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 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 5、债权人不应向(A B D ) 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 A.破产财产所在地法院B.债 务人主管部门所在地法院 C.债务人所在地法院D.债 权人会议与清算组依照法律规 定约定的法院 6、邵阳地区甲县某工厂排出的 工业废水流向乙县污染乙县农 户A承包的农田、鱼塘,造成农 作物和鱼的死亡,A可以在( B C )法院起诉。 A.由中级人民法院指定B.甲 县人民法院 C.乙县人民法院D.邵 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7、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 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 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 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 予准许:(A B C D )。 A.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 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B.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C.鉴定结论证明显依据不足的 D.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 使用的其他情形 8、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 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 则认定:(B C)。 A.实物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 言词证据 B.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 传来证据 C.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 间接证据 D.本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反证 9、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 证明:(B C D )。 A.关于回避的事实 B.自 然规律及定理 C.众所周知的事实 D.已 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10、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 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 内审结,这6个月的计算不包括 ( B C)。 A.调解书、判决送达的期 间B.公告期间 C.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 议的期间 D.法院主动调查取证的期间 三、判断分析题。(判断正误, 并说明理由。 每小题5分,共10分。) 1、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 诉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当 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 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 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 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2、精神病人不能成为民事诉讼 当事人。 错误。诉讼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017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017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在2015年2月4号正式实施,具有几大亮点。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民事诉讼法2017司法解释有什么新的改变。 目录 一、管辖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用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十一、简易程序 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十三、公益诉讼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十六、第二审程序 十七、特别程序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执行程序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二十三、附则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一、管辖 第一条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 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五条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 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条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 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 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新民事诉讼法全文(修改处清晰标注).

本法条阅读说明:带有“”颜色字体的内容为2012年8月31日新修改的部分(不包括删除部分),带有“”颜色字体的为每一章的题头,标有“”颜色的文字为条文数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三条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十五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与民事诉讼法》试题B及答案

民法与民事诉讼法B 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1.合议制度 2.共同诉讼 3.第一审普通程序 4.抗诉 5.执行 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10) 《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2分,共10分) 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 )。 A.指定管辖B.协议管辖C.专属管辖D.共同管辖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 )审理. A.5人共同B.3人共同C.2人共同D.1人独任 3.《民事诉讼法,规定,期间届满的最后二日是节假日的,以( )为期间届满的日期.A.节假日当天B.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C.节假日前一天D.节假日后的第二天 4.民亭诉讼中的被告经(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A.合法传唤B.直接传唤C..间接传唤D.传票传唤 5.《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 )申请再审。 A.可以B.不得C.在6个月内部不得D.6个月后可以 四、多项选择属(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每题2分,共10分)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人民法院管辖。 A.原告住所地B..被告住所地C.合同履行地D.纠纷发生地 2.《民事诉讼法,提45条规定的回避制度,除了适用审判人员外,还适用于( ,).A.书记员B..翻译人员C.鉴定人D.勘验人 3.以下属于当事人应当交纳的其他诉讼费用有( ). A.勘验费B.鉴定费C.公告费D.翻译费 4.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不公开进行的有( )的案件. A.涉及个人隐私B.涉及多数人隐私 C.涉及国家秘密D.审判员认为不宜公开审理 5.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 ). A.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 B.权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 C.有权划拔被执行人的存款 D.有权扣押被执行人的存款 五、筒答题(每题15分,共30分) 1.起诉的条件. 2.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的区别, 六、案例分析题(10分) 甲与乙产生纠纷诉诸某基层人民法院,法院收到原告起诉状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第10天通知当事人立案了,第15天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 请问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一、管辖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用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十一、简易程序 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十三、公益诉讼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十六、第二审程序 十七、特别程序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执行程序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二十三、附则 |一、管辖 第一条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五条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条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第十六条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

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1)

厦门大学网络教育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 《民事诉讼法》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人民法院在受理债权人申请后,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的期间是(C )。A.7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2.民事诉讼中,在诉讼权利义务承担的情况下,原当事人所实施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权利义务的人( A )。 A.一律发生效力 B.一律不发生效力 C.发生效力与否视具体情况而定 D.发生效力与否由人民法院决定 3.本证与反证的划分标准是(C)。 A.证据的来源 B.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的关系 C.证据与证明责任的关系 D.证据的内容和含义 4.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时,需要等待继承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诉讼(B)。 A.终结 B.中止 C.延期审理 D.继续进行 5.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服一审判决的,(D )。A.可以随一方当事人上诉,不能独立上诉 B.处于辅助当事人地位,不能上诉 C.可以作为上诉人提起上诉 D.第一审判决令其承担义务则可以上诉,否则不能上诉 6.民事诉讼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原法人因合并而消灭的,由合并后的法人参加诉讼,这是(C)。 A.变更当事人 B.更换当事人 C.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 D.追加当事人 7.在我国民事诉讼的诉讼代表人制度中,起诉或应诉的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是指(B )。 A.五人以上 B.十人以上 C.十五人以上 D.二十人以上

8.民事特别程序实行(A)。 A.一审终审 B.两审终审 C.三审终审 D.四审终审 9.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A )。 A.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B.可以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C.不应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D.视具体情况而定 10.王某和郑某均为甲市人,双方于2008年底在乙市登记结婚,2009年2月郑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1年2月王某将户口迁到丁市,并提出与郑某离婚之诉,对此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D )。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11.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除金钱给付义务以外的其他义务,应当(A )。 A.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B.支付迟延履行金 C.加倍偿还 D.以财产抵债 12.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此时支付令的效力(C)。 A.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B.自行失效,债权人即为原告人,债务人即为被告人,法院按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C.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 D.暂不生效,待法院审查书面异议后,人民法院再作出决定 13.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一审合议庭(C)。 A.只能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 B.必须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C.既可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也可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D.应全部由陪审员组成 14.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已被撤消、合并或分立,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应当裁定(B )。 A.不予执行 B.中止执行 C.继续执行 D.终结执行 15.宣告公民死亡的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应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满,失踪人仍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应(C )。 A.裁定案件审理终结

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

2015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法释〔2015〕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月30日 目录 一、管辖 二、回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用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十一、简易程序 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十三、公益诉讼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十六、第二审程序 十七、特别程序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执行程序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二十三、附则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一、管辖 第一条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五条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条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一、单项选择 1、下列哪一项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A、公开审判 B、检查监督 C、两审终审 D、回避 答案:B 2、甲是检查院民行科的检察员,其职责是对同级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进行检查监督,提起抗诉,其下列哪些行为违背了民事诉讼法?() A、甲经常旁听同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错误不大的当庭指出,错误严重的提起抗诉 B、甲只是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并不对执行工作实行律法监督 C、甲对同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行为,也进行监督 D、甲只对同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法律监督 答案:A 3、外国法院对中国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我国法院对该国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 A、同等原则 B、平等原则 C、对等原则 D、相对原则 答案:C 4、撤诉是当事人的一种处分行为,当事人撤诉,人民法院准许的,意味着() A、当事人对自己实体权利处分,而没有对诉讼权利进行处分 B、当事人放弃了自己的诉讼权利,但不意味着同时完全放弃了自己的实体权利 C、当事人放弃了自己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完全放弃了自己的实体权利 D、不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而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权利的处分 答案:B 5、根据民事诉讼中的检查监督原则,检察机关可以() A、对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进行法律监督,而不能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B、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而不能对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进行法律监督 C、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也可以对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进行法律监督 D、对法官的审判行为进行监督,而不可以对法院和当事人的诉讼活动进行监督 答案: B 6、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法院裁判的根据。该规定体现了() A、辩论原则 B、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 C、处分原则 D、自愿原则 答案:A 7、民事诉讼中,原告申请撤诉,如果该行为有可能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就可以裁定不准予撤诉。这是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中什么原则的内容的具体要求?() A、监督原则 B、处分原则 C、检查监督原则 D、合法原则 答案:B 8、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的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付的贷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 A、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 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 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 答案:B 9、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达成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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