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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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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资产负债情况表

第三部分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有关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会同本市规划国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专业规划;负责编制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重大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负责对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区县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的保障工作;负责行业领域内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协调本市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城乡重大建设项目中涉及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设施配套建设工作;负责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养护市场管理、资质管理和诚信管理;审核公共绿地、市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计方案;审查公共绿地、林地内建设项目

的方案;协调推进郊野公园建设;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五)负责公共绿地、公园、行道树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依法审批公园、风景名胜区规划方案、调整方案;负责推进老公园改造工作;负责推进立体绿化发展,会同本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立体绿化扶持政策;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绿地、行道树、立体绿化的养护技术标准;负责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制定古树名木保护等级标准,并组织资源调查。

(六)负责本市绿化和林业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绿化和林业资源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统计分析工作,开展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评估;会同本市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市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制定发展规划;负责林业苗木种子等行业管理;负责林木、绿地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护林防火工作。

(七)组织、指导本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本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和管理工作;依法拟订本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会同本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自然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本市湿地保护;指导本市野生动植物、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八)依法对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生活废弃物和特定污染物的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本市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管理;负责水域和特定区域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组织制定本市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的相关政策、标准与指导意见,协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将责任要求纳入行业管理的有关事项。

(九)协调本市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组织编制全市景观灯光规划和重要区域的景观灯光设施规划;制定本市景观灯光、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流动户外广告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有关户外广告设施、景观灯光和店招店牌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负责景观灯光、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等设施的安全监管。

(十)负责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协调开展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和攻关,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负责实施国家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等方面的标准、规范,组织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标准、规范、规程;负责组织实施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加强相关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本市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林业的普法教育和社会宣传工作,弘扬生态文化,推进生态文明;组织、协调社会参与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活动,加强行业志愿

者管理;承担上海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及稽查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和国家、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和环境生存条件的违法行为;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市场的行政执法及稽查工作。

(十三)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本级决算、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第二部分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 核若干规定》的通知(2014)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文字号】沪绿容[2014]393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12.30 【实施日期】2015.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的通知(2018)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的通知 (沪绿容〔2014〕393号) 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受托实施机构: 《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于2014年12月17日,经市绿化市容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12月30日

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进一步推进绿化行业行政许可审核标准化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市、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对以下内容的审核: (一)迁移、砍伐树木; (二)临时使用绿地; (三)占用已建成绿地; (四)调整已建成公共绿地内部布局; (五)公园内商业服务设施设置; (六)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比例审核; (七)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总体设计文件审查; (八)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竣工验收; 第三条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迁移 禁止移植树龄在三百年以上的一级保护的古树,以及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名木。 古树名木或者古树后续资源涉及以下情形确需移植的,应当编制实施方案并就近移植:

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申报办理流程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一、一级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2、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业的园林、绿化施工的法人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4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200亩以上,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8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建筑、结构、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3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10人以上,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 8、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年工程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 包括:综合性公园、植物园、动物园、主题公园、郊野公园等各类公园,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地、广场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绿地; 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桥梁、码头等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养护管理工程;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市容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市容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榕政办[2011]94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4.10 【实施日期】2011.04.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市容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定》的通知 (榕政办〔2011〕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市容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四月十日福州市市容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46号)和《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榕委〔2010〕28号),设立福州市市容管理局(加挂“福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职责划入市市容管理局。 (三)将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承担的负责取缔人力三轮车,查处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行为的职责划给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四)将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承担的内河建设、管理(不含内河环境卫生日常管理)的职责划给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五)加强市区市容环境卫生(含内河卫生)的长效管理。 (六)加强统筹协调城市管理、文化市场、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商贸服务业等综合执法工作,并协助做好其他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编制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全市自行车与摩托车停放、洗车场(所)、占道经营摊点、临时市场定点

绿地管理系统方案

市绿地管理信息系统解决方案

2建设目标 (3) 3建设内容 (5) 3.1二三维一体化支撑平台 (6) 3.2业务监督管理体系 (9) 3.2.1数据管理(数据交换)子系统 (9) 3.2.2公园绿地管理子系统 (11) 3.2.3绿地资源管理子系统 (14) 3.2.4养护考核管理系统 (19) 3.2.5工程项目管理子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6园林企业动态管理子系统 (25) 3.2.7古树名木管理子系统 (25) 3.2.8移动巡查执法子系统(APP) (28) 3.2.9自动化办公子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10绿化统计分析子系统 (32) 3.2.11园林养护车辆管理子系统 (36) 3.3公众服务体系 (38) 3.3.1园林绿化二维码系统 (38) 3.3.2智慧园林公众服务APP (40) 3.3.3智慧园林公众服务微信号 (42) 3.3.4智慧园林公众服务移动门户网 (43) 3.3.5本市园林官方门户网 (43)

1现状及需求 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无线定位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信息化与绿化管理的深度融合,建设绿化综合信息共享应用新格局。旨在全面掌握园林绿化资源,并通过绿化养护的全流程管理,形成管养结合的科学管理体系,有效提升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大幅提高城市绿化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和现代化管理水平,为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生态良好的城市绿地系统和宜居环境提供有力的支撑。 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实现园林绿化资源的便民查询,多维度呈现园林绿化建设成果,方便公众快速获取我市绿化资源服务信息,提升绿化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2建设目标 以GIS、RS、GNSS、物联网、云计算等高新技术为支撑,紧紧围绕“一张底图、共享建库、单点登录、分级应用”的园林绿化共享应用新格局建设,按照提供权威、鲜活、统一、高效的“一站式”园林绿化信息服务的要求,围绕“一张图”来整合和开发利用各类园林绿化信息资源,逐步形成多源、多尺度且更新及时的园林绿化“一张图”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表彰2012年度上海绿化市容行业“当好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表彰2012年度上海绿化市容行业“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劳动竞赛优秀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文字号】沪绿容[2013]58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03.06 【实施日期】2013.03.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表彰2012年度上海绿化市容行业“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劳动竞赛优秀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沪绿容〔2013〕58号) 各区县绿化市容主管部门、局直属单位、行业参赛组织单位: 2012年,上海绿化市容行业广大干部职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保障“整洁、美观、有序、安全”的上海城市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进一步激发绿化市容行业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

动性和创造性,继续为推动行业科学发展建功立业,经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决定: 一、授予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等16家单位为2012年度“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劳动竞赛重点工作考核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二、授予洁城环境卫生运输有限公司机动清洁班等149个集体为2012年度“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劳动竞赛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授予李贵红等599位同志为2012年度“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劳动竞赛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四、授予施巧云等95位同志为2012年度“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劳动竞赛优秀组织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加扎实地开展2013年度“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劳动竞赛活动,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再立新功。同时,希望行业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优秀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关于“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要求,在加快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攻坚克难、创新作为,凸显成效,为创造更加优美的城市环境,为建设“美丽上海”作出积极贡献。 附:2012年度上海绿化市容行业“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劳动竞赛优秀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3年3月6日附件: 2012年度上海绿化市容行业“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

桂林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发布

桂林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快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步伐,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 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桂林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各城区的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业务指导下,依法管理本辖区内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规划、建设、市政、市容、国土、水利、林业、交通、公安、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和年度计划,通过科学规划、积极建设、严格管理,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相应的财政资金保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需要,并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第五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应当完成分配的城市园林绿化任务,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绿化目标。

每个市民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履行植树义务,保护城市园林绿化成果和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及时劝阻、制止、举报损害园林绿化行为的个人,予以奖励。 鼓励创建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提倡屋顶绿化、阳台绿化和垂直绿化。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领养、认建等方式积极支持和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对在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科研等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本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必须严格执行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因特殊需要改变绿化规划、绿地性质的,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征求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条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按标准安排绿化用地,其所占建设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以下简称绿地率)分别为: (一)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的比率为:新建有害气体及其他污染的工厂不低于30%;新建医院、学校、疗养院等单位不低于35%; (二)新建居住区不低于30%,改建旧居住区不低于25%;

市容管理局环卫科科长工作总结精选

市容管理局环卫科科长工作总结 作为市容管理局环卫科的一名科长,我认真学习,积极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根据区委办开展基层执法评议工作要求,我科严格按照局基层执法评议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我就环卫科执法评议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述职汇报。 一、端正思想,开拓工作新局面 我首先端正思想摆正位置,严格执行局里的决策与局主要领导保持高度一致,紧密配合,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经常向组织领导汇报思想,接受指导,协助处理一些局里的应急工作。同时,在具体分管的环卫工作中,认真贯彻局里的决策精神,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工作中大胆开拓局面,勇于承担责任与风险,较好地完成了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认真学习,不断进步 要胜任工作,必须紧跟时代潮流,不断地加强学习,充实自我。因此,我从不放松学习,不仅学理论、学业务,而且注意观察新鲜事物和其他方面的业务,努力做一个复合型的干部。 三、脚踏实地,扎实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布署,全市上下掀起了“创模”、“创卫”活动,作为市容环卫系统干部,我全力以赴投入创建活动中。根据分工,我主要负责环

卫工作,在今年具体分管工作中,我勇于负责,大胆工作,不惧苦、脏、累,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在较重大的具体工作,如道路拍卖、中转站建设、设备采购、车辆采购中,尤其注意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理,廉洁奉公,大胆建言献策,为主要领导的决策提供详尽的信息,为这些工作的顺利完成,尽自己的全力。同时,积极配合协助主要领导加强全局的工作管理,确保市容局的各项工作步入正轨,工作取得实效。 在这一年里,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回想一下,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尤其在工作中遇事有时不太冷静。工作中有事还带有书卷气,处理问题缺乏必要的灵活性,这些是今后工作中必须努力克服的。 四、勤政廉政建设 (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我认真履行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严格管理,对应当追究责任的按规定实施追究。今年以来,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本人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上能够尽职尽责,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放在突出的位置去抓。 (二)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1、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

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

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资产负债情况表 第三部分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上海市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负责编制本区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城区绿化的中长期规划、有关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重大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国家及本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并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的标准、规范和规程。 (三)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的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的保障工作;负责制定行业领域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审定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城区绿化工程、公园、广场建设设计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车辆清洗养护与保洁市场管理和资质报批工作,负责机动车清洁企业设立备案;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市容环境卫生、城区绿化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监督本区重大建设项目中涉及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城区绿化配套建设工作;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监管;负责对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7—2018年度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精神文明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7—2018年度上海市绿化市容行 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 【发文字号】沪绿容[2017]25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7.06 【实施日期】2017.07.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17-2018年度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指导意 见 (沪绿容〔2017〕257号) 各区绿化市容局、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局直属各单位: 2017-2018年度是上海市绿化市容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凝心聚力、创新发展的重要时期。本市绿化市容行业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坚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两手抓的基本原则,坚持社会市民满意的基本取向,坚持创新驱动的基本理念,坚持真抓实干的基本精神,虚实结合,重在实效,紧密结合本市生态绿化、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及行业强身健体等重点工作,大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2017-2018年度,本市绿化市容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主要有四项任务: 一、明确目标,扎实推进 一是行业文明建设要实现“保三”的创建目标。绿化、公厕和道路保洁垃圾清运三个行业都要继续巩固上海市文明行业的创建成果,注重创新实践,不断推出新的工作举措,力争在新一轮行业文明测评中保持继续上升的良好趋势,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推动创建工作有新的提升,确保三个行业全面通过新一轮市文明行业的考核评审。 二是文明单位创建要不断提质升级。加强对已创建的市级和局级文明单位的工作指导和特色培育,进一步固本强体,提升水平。同时要培育更多的单位进入更高等级的文明单位行列,争取继上海古猗园之后,两年内再创建成功1家“全国文明单位”。对“两新组织”的创建工作提出更加规范严格、科学合理的标准和要求,保持创建单位的稳定性。加大日常监管和随机暗访的力度,对失去先进示范作用的文明单位严格执行通报、警告、

市容管理局年度工作总结_-个人工作总结

市容管理局年度工作总结_-个人工作总结 作为市容管理局环卫科的一名科长,我认真学习,积极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根据区委办开展基层执法评议工作要求,我科严格按照局基层执法评议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我就环卫科执法评议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述职汇报。 一、端正思想,开拓工作新局面 我首先端正思想摆正位置,严格执行局里的决策与局主要领导保持高度一致,紧密配合,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经常向组织领导汇报思想,接受指导,协助处理一些局里的应急工作。同时,在具体分管的环卫工作中,认真贯彻局里的决策精神,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工作中大胆开拓局面,勇于承担责任与风险,较好地完成了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认真学习,不断进步 要胜任工作,必须紧跟时代潮流,不断地加强学习,充实自我。因此,我从不放松学习,不仅学理论、学业务,而且注意观察新鲜事物和其他方面的业务,努力做一个复合型的干部。 三、脚踏实地,扎实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布署,全市上下掀起了“创模”、“创卫”活动,作为市容环卫系统干部,我全力以赴投入创建活动中。根据分工,我主要负责环卫工作,在今年具体分管工作中,我勇于负责,大胆工作,不惧苦、脏、累,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在较重大的具体工作,如道路拍卖、中转站建设、设备采购、车辆采购中,尤其注意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理,廉洁奉公,大胆建言献策,为主要领导的决策提供详尽的信息,为这些工作的顺利完成,尽自己的全力。同时,积极配合协助主要领导加强全局的工作管理,确保市容局的各项工作步入正轨,工作取得实效。 在这一年里,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回想一下,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尤其在工作中遇事有时不太冷静。工作中有事还带有书卷气,处理问题缺乏必要的灵活性,这些是今后工作中必须努力克服的。 四、勤政廉政建设 (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我认真履行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严格管理,对应当追究责任的按规定实施追究。今年以来,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本人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上能够尽职尽责,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放在突出的位置去抓。 (二)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1、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 2、没有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3、没有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4、没有参加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为赌博活动提供保护等行为; 5、没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物馈赠; 6、没有违反其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

园林绿化自动喷灌系统

园林绿化自动喷灌系统 近年来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存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地产园林化建设稳步发展,园林绿地的面积逐步扩大,其灌溉管理问题也日益突出。园林自动化微喷灌技术以其独特的优越性必将成为园林灌溉的发展方向。 园林绿化自动喷灌的特点 (1)地产园林具有休闲、观赏、美化的特点。灌溉系统要与现有景观相互协调、配合,既要满足草坪、小灌木、树木生长的需要,又要具有观赏性,要具有较好的景观效果。(2)园林绿地通常根据园林设计的特点呈现不规则形状,并为了美化伴有不同的结构层,与高低乔木、高低灌木及草坪,以及增加的小品和景观石。因此给喷灌设计和施工带来一定的难度,其喷灌设计要综合考虑硬景设计和软景设计。(3)地产园林绿化大部分施工期较短,对于刚种植的绿化苗木的养护用传统的养护方式很难满足要求,反而害之,如浇水过多导致植物根部不能有效的呼吸。喷灌技术是较为理想的灌水方式,而且其雾化效果好、水滴小。特别是夏季对刚种植不久的小灌木和草坪有良好的效果。(4)节约用水,传统人工浇灌用水量大,并不一定有效果。而喷灌喷出来水细小或雾化对植物叶面吸收有很好的效果。 园林设计与园林建造都影响着园林绿化的景观,喷灌系统喷头的选型与布置关系着园林养护与管理。 1、喷头的选型选择喷头时,除需考虑其本身的性能,如喷头的工作压力、流量、射程、组合喷灌强度、喷洒扇形角度可否调节之外,还必须同时考虑诸如土壤的允许喷灌强度、地块大小形状、水源条件、用户要求等因素。另外,同一工程或一个工程的同一轮灌组中,最好选用一种型号或性能相似的喷头,以便于灌溉均匀度的控制和整个系统的运行管理。在已建项目中,有的为片面追求水景效果,安装了各种性能截然不同的喷头,致使灌溉均匀度无法保证。选择喷头时需特别注意的是,灌溉系统不是喷泉,其目的是为了弥补植物需水时空上的不足,而不是创作人工水景。因此,只能在首先满足需水的前提下,尽量照顾到景观效果。此类喷头品种繁多,按射程分,有0.6~5.8米的小射程喷头,4.3~9.1米的中小射程喷头,8.5~15.9米的中等射程喷头,20米以上的大射程喷头;按喷洒类型分,有散射喷头,射线喷头,旋转喷头,射线旋转喷头;按使用场合分,有园林喷头,高尔夫喷头等等。这些喷头均可在加压喷水时自动弹出地面,而灌水停止时又缩入地面,不会影响园林景观上的机械作业。 1.1、小射程喷头一般为非旋转散射式喷头,这些喷头的弹出高度有50mm、75mm、100mm、150mm和300mm,可选配喷洒形式繁多或可调角度的喷嘴,喷灌强度较大。不但适用于小块灌溉,也可用于灌木、绿篱的灌水和洗尘。这类喷头的喷嘴大多为“匹配灌溉强度喷嘴”,即无论全圆喷洒,还是半圆或90度及其他角度,其灌溉强度基本相同。这种特性对保证系统的喷洒均匀度极为有利。 1.2、中小射程喷头多为旋转喷头,射程为4.3~11.3米,弹出高度有100mm、15 0mm、300mm。这种喷头适用于中型面积绿地和灌木、花卉喷灌。特别的如MP系列地埋射线旋转喷头,射程3~9米,以其独特的喷洒方式,和由此来的不可比拟的节水特性,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模板】

**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科研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研究水平和质量,加速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家林业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市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及文件,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项目包括“科技攻关、技术引进及推广、标准编制、科普项目”等类别。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科研项目包括**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称“局”)科技管理部门和各单位自筹资金纳入局立项的课题(以下称“局管项目”)、辰山植物园(中科院辰山植物科学研究中心)立项的课题(以下称“辰山专项”)、其它部门立项或委托开展的课题(以下称“备案项目”)。 第四条局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局科技管理部门通过局科研管理平台进行项目管理,内容包括立项管理、经费管理、实施管理、成果管理等。 第二章立项管理 第六条“局管项目”立项程序 项目立项程序包括建议征集、发布指南、提交可行性报告、形式

审查、专家评审、编制方案、项目批复等阶段,全流程通过局科研管理平台进行管理。 (一)建议征集 根据行业发展规划,面向社会、面向行业管理单位及企业征集项目建议,科研管理平台接收各单位、各部门上报的项目建议书,予以采纳的项目建议将进入项目储备库。 (二)发布《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局科技管理部门根据行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安排,结合项目建议提交情况,提出每年度科技攻关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形成《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草案,由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称“局科技委”)组织专家审议后发布。 (三)提交可行性报告 各项目申报单位依据《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科研项目可行性报告”。 (四)形式审查 局科技管理部门对各单位提交的“可行性报告”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审查项目申请单位及主持人的资格、文本格式的规范性等内容,通过形式审查的“可行性报告”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五)专家评审 科技主管部门成立项目评审专家组,项目立项评审原则上由局科技委各专业委员会承担,评审小组应由三名以上(包括三名)专家组成。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可行性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及立项建议。 (六)编制方案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系统计划清单

绿化养护管理方案 一年园林养护工作具体安排 一月份:全年中气温最低的月份,露地树木处于休眠状态。 1、冬季修剪:全面展开对落叶树木的整形修剪作业;大小乔木上的枯枝、伤残枝、病虫枝及妨碍架空线和建筑物的枝杈进行修剪。 2、行道树检查:及时检查行道树绑扎、立桩情况,发现松绑、铅丝嵌皮、摇桩等情况时立即整改。 3、防治害虫:冬季是消灭园林害虫的有利季节。可在树下疏松的土中挖集刺蛾的虫蛹、虫茧,集中烧死。1月中旬的时候,蚧壳虫类开始活动,但这时候行动迟缓,我们可以采取刮除树干上的幼虫的方法。在冬季防治害虫,往往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4、绿地养护:绿地、花坛等地要注意挑除大型野草;草坪要及时挑草、切边;绿地内要注意防冻浇水。 二月份:气温较上月有所回升,树木仍处于休眠状态。 1、养护基本与1月份相同。 2、修剪:继续对大小乔木的枯枝、病枝进行修剪。月底以前,把各种树木修剪完。

3、防治害虫:继续以防刺蛾和蚧壳虫为主。 三月份:气温继续上升,中旬以后,树木开始萌芽,下旬有些树木(如山茶)开花。 1、植树:春季是植树的有利时机。土壤解冻后,应立即抓紧时机植树。植大小乔木前作好规划设计,事先挖(刨)好树坑,要做到随挖、随运、随种、随浇水。种植灌木时也应做到随挖、随运、随种,并充分浇水,以提高苗木存活率。 2、春灌:因春季干旱多风,蒸发量大,为防止春旱,对绿地等应及时浇水。 3、施肥:土壤解冻后,对植物施用基肥并灌水。 4、防治病虫害:本月是防治病虫害的关键时刻。一些苗木出现了煤污病,瓜子黄杨卷叶螟也出现了(采用喷洒杀螟松等农药进行防治)。防治刺蛾可以继续采用挖蛹方法。 四月份:气温继续上升,树木均萌芽开花或展叶开始进入生长旺盛期。 1、继续植树:四月上旬应抓紧时间种植萌芽晚的树木,对冬季死亡的灌木(杜鹃、红花继木等)应及时拔除补种,对新种树木要充分浇水。 2、灌水:继续对养护绿地进行及时的浇水。 3、施肥:对草坪、灌木结合灌水,追施速效氮肥,或者根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 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沪绿容[2013]201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06.21 【实施日期】2013.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绿容〔2013〕201号) 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户外招牌设置管理,保障户外招牌设置规范、有序和安全,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现将《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3年6月21日附件

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户外招牌的设置管理,保障户外招牌设置安全和市容环境整洁有序,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以及独立工业区、经济开发区等城市化地区户外招牌的设置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户外招牌,是指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自有或者租赁的建(构)筑物外墙及建筑用地地界线范围内设置的,用于表明单位名称、字号、标识或者建筑物名称的牌、匾等相关设施。 第四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市容局)负责本市户外招牌设置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区(县)绿化和市容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绿化市容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户外招牌设置审批及其监督管理,并应当使用上海市绿化和市容行政审批系统办理户外招牌设置审批。

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措施

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措施 1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许多国家己把园林绿化作为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认识到园林绿化在城市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通过运用 2 编制、调整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优化城市园林绿化布局。 2.2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问题 园林绿化管理缺乏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由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不健全,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使得侵占城市园林绿地、随意伐木毁绿等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导致城市整体绿化环境遭到破坏。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监督机制薄弱,很多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都未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没有把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的政绩考核中进行监督和考核,甚至未列入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之中,造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后劲不足。 2.3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制问题 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尤其是许多地方性的园林绿化法律 3 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各地城市具备了一定的财力、物力来进行美化建设,并且不同程度上急于展示自己的实力和形象,但是有限的实力和理论认识上的差距使各地城市难以深层次进行优化和改造,造成了城市建设以表面美化为主。 3.2体制原因 城市的管理者和决策者急于通过城市形象的改变来树立城市的新形象。在城市

建设方面,如果真正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和生态效益,难免耗资巨大且见效缓慢。于是城市建设决策者在短期内迅速改变城市面貌,显示实力的目标驱使下,大量建造城市广场和景观大道,虽然美化了城市,但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资源的浪费。 3.3人为因素 城市的决策者和专业人员在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往往没有深入了解西方现代 4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措施 4.1遵循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基本程序 在调查与预测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园林绿化指标,初步设计,形成本城市的园林绿化系统。因此需要针对每个城市的不同情况调查人均公共绿地、绿化覆盖率、绿地的结构组成、相应的防护林带、生产绿地及专用绿地。根据城市的特点,制定城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系统总体方案设计

如若我司有幸成为养护管理单位,将严格按此方案实施,不断提高管理质量,使业主满意 针对中涿鹿县城区公共绿地养护的具体情况,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专业考核评分要素表中的养护标准要求,参照植物的生长生态特性及气候的变化情况,我司特编制了本绿化日常养护管理方案,具体如下: 一、一般性的日常养护管理方案和计划 1、清洁保洁方案与计划 1、地面 (1)定时清扫,每天上下午各清扫一次,全天保洁,做到干净整洁,无废纸、食品袋、果皮、烟头等污物,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2)硬化路面,保持无土、无痰迹、无污物,雨后及时疏通雨水口,无积水,无淤泥,雪后及时清扫,无积雪。 2、绿地 (1)绿地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等)、无堆物、堆料或搭棚等设摊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现象;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2)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他绿地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3、水面 (1)水面打捞设专人负责。 (2)每天上下午各彻底打捞一次,全天保洁。 (3)水面无飘浮垃圾,水体清洁无污染,无垃圾死角。 4、厕所 (1)厕所卫生由专人负责,卫生设施齐备并保持完好,保证通风和水源,每天彻底清扫冲洗二次。 (2)大便坑沿无粪,小便池无尿碱,池外无积尿,及时清掏化粪池。(3)消毒两天一次,无臭味、无蚊蝇、无赃物、无蜘蛛网,全天保洁,卫生洁具存放整齐。

5、其它 (1)园积肥选边角地,密封处理,绿地树池不得使用未经处理的粪便。 (2)园运料及渣土不得遗洒污及路面。 (3)园无焚烧枯枝、垃圾等杂物的现象。 (4)垃圾转运站周边环境整洁,清运垃圾及时。 (三)设施维护 1、雕塑、指路标、果皮箱、路椅等保持清洁,每天擦洗一遍,完好率98%以上。 2、绿地栏杆清洁完好,完好率98%以上,每年油漆一遍。 3、各类亮化设施保持清洁完好,灯罩无污物,及时更换破损灯具,保证照明,完好率达99%。 4、喷灌、喷泉及其他给水设施运行良好,压力正常,及时维修,完好率达98%。 5、绿化卫生宣传栏保持完好,每季至少更换2次容。 6、健身器械、栏杆、无障碍等设施维护、维修油漆及时,无破损、锈蚀,保证使用功能。 (四)园容秩序 1、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各种车辆定线出入、定点存放。 2、门口秩序良好,无乱设摊点、影响出入园现象。 3、园貌整齐美观,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设牌示摊点,无乱堆放杂物、工具及其它物品,无乱拉绳线挂物现象。 4、护园力量落实,定岗定责,无践踏绿地、攀折枝叶的现象。 5、旅游旺季、双休日、节日假日增加维护人员。 6、园施工围场作业,设备材料放置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工完场清,文明施工。 7、治安巡逻人员着装执证上岗,服装整洁,能及时处理各种纠纷。 8、园无衣衫不整,随意躺卧现象。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行业技术规范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行业技术规范 LHSR03-2014 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质量规范Quality Specification for water appearance and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in Shanghai 2014.02

目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本市水域的市容环境卫生区域等级划分 (3) 5 水面环境卫生质量要求及其控制指标 (4) 6 水域市容环境质量要求及其控制指标 (5)

前言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市的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加强水面环境卫生质量的标准化管理,明确水面环境卫生质量的控制指标,促进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浩、申继军、沈建章、胡亮、林波

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质量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对象分类及等级划分,水面环境卫生质量要求与质量控制指标,水域市容环境质量要求与质量控制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内各类河流、湖泊,以及河流、湖泊的堤岸、在港船舶、水上公共设施、沿岸公共广场、公共绿地、岸边道路等水域市容环境卫生对象的市容环境卫生质量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2 《道路和公共广场及附属公共设施保洁质量和服务要求》(DB31/T524—2011)2.3 《公共厕所保洁质量和服务要求》(DB31/T524—2011) 3 术语和定义 3.1 规划区(planning area) 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3.2 堤岸(embankment) 防汛墙、驳岸临水侧和无防汛墙河流的河岸护坡。 3.3 水上公共设施(water public facilities) 供公众使用的水上设施及其组成构件,例如:浮筒、航标、上岸梯、上岸缆,桥梁的桥墩、桥堍、桥洞等。 3.4 岸边道路(the shore of road) 指河流、湖泊旁防汛通道、人行步道。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要求

附二: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要求 本质量要求依据行业标准,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而成,供参考使用。 一、树木管理 一级:新栽树木成活率99%,原有树木保存率100%。 树形美观,长势茂盛,无歪斜,适时整形修剪,无枯枝、徒长枝、病虫枝,造型植物按设计要求修剪,达到预期效果。树上无牵绳挂物,无依树搭盖。适时水肥管理,松土,除杂草,开花植物能按时开花。 二级:新栽树木成活率98%,原有树木保存率99%。 树木生长良好,保持树木自然特征,无明显歪斜(造型植物除外),无牵绳挂物。整形修剪,保持树木整齐美观。 三级:新栽树木成活率97%,原有树木保存率98%。 树木生长正常,树形比较完整,重点植物要修剪,无明显枯枝败叶、病虫害。 二、绿地管理 一级:植物季相分明,色彩丰富,生长茂盛,整齐美观,无缺株。土壤疏松、平整、无杂草、无建筑、生活等废弃物,无渍水及旱象。 二级:植物生长茂盛,土壤平整,基本无杂草,无积成垃圾,无明显缺株,无渍水及旱象。三级:植物生长基本正常,无明显杂草、缺株,废弃物及时清除。 三、草坪管理 一级:达到设计要求,草种纯、生长旺盛,观赏效果好;经常修剪,高度符合规定标准,整齐美观,随时清除杂草,其杂草率不超过1%,裸露地面不超过2%,无渍水,无垃圾及废弃物,无病虫危害。 二级:草坪生长正常,观赏效果好,经常修剪,整齐美观,杂草率不超过2%,裸露地面不超过3%,无废弃物,无渍水,无明显的病虫害。 三级:草坪基本生长正常,经常修剪,无明显的裸露地面、杂草、垃圾。 四、草花管理 一级:草花质量符合一级标准,地栽草花或摆花图案新颖,花色鲜艳,观赏效果好,花期长、无因管理不善产生提前倒伏、枯萎现象。 二级:草花质量符合二级标准,地栽草花或摆花其花色有变化,整体效果好,花期达到预期效果。 三级:草花质量符合二级标准,整齐美观,管理好。 五、园林设施管理 一级:园林建筑、园林小品、绿化设施保持完好,整洁美观,损坏及时维修,定期表面刷新。二级:园林建筑、园林小品、绿化设施保持基本完好,损坏定期维修,无明显的污物。 三级:园林建筑、园林小品、绿化设施保持较好,损坏要修复。

呼和浩特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80504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7-11-20 【生效日期】1995-11-1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呼和浩特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办法 (修正) (1995年6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95年1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根据1997年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批准《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办法〉 的决定》的决议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城 市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城市园林绿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指市级、旗县区级、居住区级的公园、小游园、植物园、树木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陵园及街道广场绿地; (二)居住区绿地:指居住区内除居住区级公园以外的其他绿地; (三)单位附属绿地:指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管界内的环境绿地;(四)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草圃、花圃等; (五)防护绿地:指用于城市环境、卫生、安全、防灾等目的的绿带绿地; (六)风景林地:指具有一定景观价值,在城市整体风貌和环境中起作用,但尚没有完善游览、休息、娱乐等设施的林地; (七)行道树。 第四条第四条呼和浩特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 规划区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本市各旗、县、 区(含镇)的绿化工作。旗、县、区(含镇)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并指导、督促、检查本辖区的园林绿化工作。 第五条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工作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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