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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于印发《长沙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10.关于印发《长沙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10.关于印发《长沙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长沙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劳社发[2008]71号.

各区?县(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为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长沙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办法》(长政发[2008]12号)和有关财务制度,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研究制定了《长沙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长沙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长沙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办法》(长政发[2008]12号)和有关财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是国家依法征收或征用农用集体所有土地而导致农民集体失地少地后,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社会保障而建立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由区?县(市)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国土资源部门?财政部门具体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解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生活保障和基本生活补助待遇的发放?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和基本养老金发放以及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和医疗保险待遇支付?财政部门具体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

第四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实行区?县(市)统筹?

第二章社会保障资金筹集

第五条社会保障资金实行按征地项目分别核定的办法,由各区?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联合核定社会保障资金数额,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

第六条区?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其标准按征地面积每平方米60元征收)?被征土地25%的土地补偿费?经批准提高的安置补助费(其标准按一类水田征地年产值标准的5倍计算)根据劳动保障部门核定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养老生活保障费以及基本生活补助费及时分别划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收入户,被征地农民养老生活保障和基本生活补助财政社会保障专户?

第七条社会保障资金尚不足支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区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若干问题暂行规定》(长政发[2008]30号)第四条的规定,由市国土资源局按被征地面积的6%-10%核定社保用地给区人民政府,以解决社保资金的不足?县(市)按照规定从县(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

第三章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应在同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设立被征地农民养老生活保障和基本生活补助资金支出户(以下简称“支出户”)?

第九条各区?县(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应在收到财政部门划入的资金后,发给《长沙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登记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未收到财政部门划入的社会保障费,不得发放上述证件和相关待遇?

被征地农民凭《长沙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登记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养老生活保障和基本生活补助待遇手续,按规定领取养老生活保障和基本生活补助待遇?

第十条各区?县(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养老生活保障?基本生活补助待遇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补贴用款计划送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月底前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定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转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支出户?

第十一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养老生活保障和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补贴的财务?会计?统计等管理制度?要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要求编制养老生活保障和基本生活补助以及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补贴的年度收支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每季度和年度要按统一要求编制季度报表和年度财务决算,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第十二条养老生活保障和基本生活补助资金除预留足额的备付资金,全部用于购买国家债券和转存定期存款?

第十三条参加养老生活保障人员在领取养老生活保障费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在30日内携带《长沙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登记证》?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及其与死者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所属区?县(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按4个月的养老生活保障费标准补助?在火葬区不实行火葬的,不得申领丧葬补助费?

第十四条丧葬补助费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中列支?

第十五条各区?县(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应为享受养老生活保障和基本生活补助待遇的被征地农民建档立卷,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单独管理?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

第十六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接受同级财政?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审计?监察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十七条各级财政?劳动保障?国土资源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定期不定期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掌握和沟通有关情况,定期向上级财政?劳动保障?国土资源部门报告资金收支情况?

第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责任和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补贴和养老生活保障费预留的计算方法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长政发[2008]12号文件的规定,第二?三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给予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根据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基数(考虑增长率)?补贴的年限?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等因素确定?设定S为养老保险补贴总额,A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第一年的缴费基数,B为缴费基数的年增长率,F为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

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每月补贴的标准为全省统一规定的缴费基数的12%,补贴年限为5年,需要预留的养老保险补贴为:

S=A×12%×12{[(1+B)÷(1+F)]5-1}÷[(1+B) ÷(1+F)-1]

招用被征地农民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可申请享受养老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之和的10%,每个被征地农民补贴年限为5年,需要预留的养老保险补贴为:

S=A×10%×12{[(1+B)÷(1+F)]5-1}÷[(1+B) ÷(1+F)-1]

二?第四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缴纳养老生活保障费,从缴纳养老生活保障费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生活保障待遇?需要预留的养老生活保障费总额的计算办法:

S=C×12{[(1+B)÷(1+F)](X-W+1)-1}÷[(1+B) ÷(1+F)-1]

注:S为预留的被征地农民养老生活保障费总额,B为被征地农民养老生活保障待遇标准的年增长率,x为社会平均余命(由省统一公布),w为被征地农民被征地时的年龄,C为被征地时确定的被征地农民养老生活保障待遇标准,F为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

三?根据市人民政府长政发[2008]12号文件的规定,第二?三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给予5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根据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基数(考虑增长率)?补贴的年限?城乡居民一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等因素确定?设定S 为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总额,A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第一年的缴费基数,B 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C为缴费基数的年增长率,F为城乡居民一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

1?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被征地农民,每月补贴的标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的60%,补贴年限为5年,需要预留的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为:

S=A×B×60%×12{[(1+C)÷(1+F)]5-1}÷[(1+C)÷(1+F)-1]

2?招用被征地农民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可申请享受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的50%,补贴年限为5年,需要预留的医疗保险补贴为:

S=A×B×50%×12{[(1+C)÷(1+F)]5-1}÷[(1+C)÷(1+F)-1]

四?第四年龄段人员,以征地公告发布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互助费,从补缴的下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需要预留的医疗保障费总额为:

S=[A×(B+B1)×12+X]×15

注:S为预留的被征地农民医疗保障费总额,A为征地公告发布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B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B1为个人缴费率,X为大病医疗互助费?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国土资源局

煤矿七锁八停、十条红线、十条禁令

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 一、禁止煤矿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证照暂扣等非法生产建设行为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发现违法生产建设矿井,要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严厉处罚;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整顿达不到要求的矿井,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取缔。 二、禁止核准建设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和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项目 “十二五”期间,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一律停止核准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和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项目;已批在建的同类矿井项目,应当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瓦斯防治相关政策标准重新组织审查其初步设计,并完善瓦斯防治措施,否则一律依法停止建设。 三、禁止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瓦斯抽采未达标区域进行采掘活动 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进行抽采效果评判,实现瓦斯抽采效果达标,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四、禁止在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的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 突出矿井要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建立防突机构和队伍,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现防突效果达标,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并依法严厉处罚;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 五、禁止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经防突能力评估擅自组织生产 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9万吨/年及以下突出矿井停产整顿的要求,未经评估的不得进行采掘活动;凡是经评估后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矿井,一律依法停产整顿,或由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企业兼并或重组,否则一律依法关闭。 六、禁止矿井瓦斯超限作业 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关于“瓦斯超限,立即停产撤人,并比照事故处理查明瓦斯超限原因,落实防范措施”的要求。凡是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个月内发生2次瓦斯超限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凡是1个月内发生3次瓦斯超限未追查处理,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期间仍组织生产的,一律依法关闭。 七、禁止擅自降低矿井瓦斯等级 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安监总煤装〔2011〕162号),发生瓦斯动力现象、符合瓦斯等级升级条件的矿井应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落实瓦斯防治措施,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八、禁止矿井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 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安装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确保监测监控系统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九、禁止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 煤矿企业要严格矿井通风管理,做到矿井通风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示范文本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严禁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 2.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3.严禁脱岗、睡岗、替岗、代岗、酒后上岗和带病、带 情绪上岗。 4.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5.严禁执行无专门确保安全作业的措施,严禁无专门安 全人员监督从事的危险作业。 6、严禁乱动机电设备,严禁破坏各类机电设备和通风 安全设施。 7.严禁在工作中嬉耍、打闹、打架等不良行为。 8.严禁违反作业程序施工和检修工艺莽干、瞎干。 9.严禁违反规定运输、存放、使用爆破物品和其它危险

品(含各类油脂)。 10.严禁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十条“红线”、十条禁令

瓦斯管理十条“红线” 1.瓦斯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情况。 2.排放瓦斯无措施、一风吹或排放瓦斯流经区域不停电、不撤人。 3.擅自修改监控数据库,擅自中断数据传输的,造成监控数据失真。 4.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造成监控系统不能按规定断电。糊、堵瓦斯传感器,造成监控系统不能按规定报警、断电。 5.擅自甩掉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风机自动倒台等安全控制保护功能。 6.虚报抽、排瓦斯钻孔深度、钻孔数量及瓦斯抽采量。 7.瓦斯参数测定、防突效果检验数据弄虚作假。 8.故意破坏抽采设施、通风设施、监控系统。 9.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无评价、虚假评价或不按措施超前距控制,超采超掘。 10.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煤矿瓦斯防治“十条禁令” —、禁止煤矿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证照暂扣等非法生产建设行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发现违法生产建设矿井,要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严厉处罚;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整顿达不到要求的矿井,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取缔。 二、禁止核准建设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和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项目 “十二五”期间,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一律停止核准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和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项目;已批在建的同类矿井项目,应当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瓦斯防治相关政策标准重新组织审查其初步设计,并完善瓦斯防治措施,否则一律依法停止建设。 三、禁止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瓦斯抽采未达标区域进行采掘活动 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进行抽采效果评判,实现瓦斯抽采效果达标,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四、禁止在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的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突出矿井要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建立防突机构和队伍,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现防突效果达标,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并依法严厉处罚;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五、禁止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经防突能力评估擅自组织生产 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9万吨/年及以下突出矿井停产整顿的要求,未经评估的不得进行采掘活动;凡是经评估后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矿井,一律依法停产整顿,或由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企业兼并或重组,否则一律依法关闭。 六、禁止矿井瓦斯超限作业 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关于“瓦斯超限,立即停产撤人,并比照事故处理查明瓦斯超限原因,落实防范措施”的要求。凡是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个月内发生2次瓦斯超限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凡是1个月内发生3次瓦斯超限未追查处理,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期间仍组织生产的,一律依法关闭。 七、禁止擅自降低矿井瓦斯等级 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安监总煤装〔2011〕162号),发生瓦斯动力现象、符合瓦斯等级升级条件的矿井应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落实瓦斯防治措施,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八、禁止矿井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 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安装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确保监测监控系统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九、禁止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 煤矿企业要严格矿井通风管理,做到矿井通风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 煤矿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及时淘汰不合格的电气设备,严防电气失爆,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十不干、五条红线、十条禁令

生产现场作业“十不干” 一、无票的不干; 二、工作任务、危险点不清楚的不干; 三、危险点控制措施未落实的不干; 四、超出作业范围未经审批的不干; 五、未在接地保护范围内的不干; 六、现场安全措施布置不到位、安全工器具不合格的不干; 七、杆塔根部、基础和拉线不牢固的不干; 八、高处作业防坠落措施不完善的不干; 九、有限空间内气体含量未经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干; 十、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不在现场的不干。 安全管理“五条红线” 一、施工单位“以包代管”,分包人员自行作业,现场业主、施工、监理三个项目部管理严重缺位。 二、施工方案编审批不认真,存在重大错误,或施工方案、作业票、安全措施交底流于形式,一线班组骨干人员对技术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不了解,按习惯野蛮施工。 三、现场施工装备及工器具没有进行作业前检查、未定期试验检测,存在较大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经系统培训,未持证或持假证作业。 五、各级质量验收未认真开展,验收资料弄虚作假,未组织开展中间验收即转序。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一)严禁停电作业不按《安规》要求停电、验电、接地(绝缘遮蔽)。 (二)严禁使用不合格安全工器具或高处作业防坠落措施不完善开展工作。 (三)严禁超出作业范围未经审批、许可即开展工作。 (四)严禁不按《安规》和两票管理规定要求使用工作票、操作票。 (五)严禁工作任务、危险点不清楚或未在接地保护范围内开展工作。 (六)严禁作业监护人员(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擅自离开现场。 (七)严禁杆塔根部、基础和拉线不牢固的就开展工作。 (八)严禁作业现场主要安全措施未做完整、危险点控制措施未落实就开展工作。 (九)严禁重大、特殊、危险的作业(施工)不编制专项作业(施工)方案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十)严禁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有限空间内气体含量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开展工作。 。

十条红线

焦煤集团瓦斯管理“十条红线” 焦煤集团瓦斯管理“十条红线”,凡触犯者,干部一律免职,工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1、瓦斯超限作业的。 2、排放瓦斯无措施、一风吹或排放瓦斯流经区域不停电、不撤人的。 3、擅自修改监控数据库,擅自中断数据传输的。 4、人为调整监控数据,造成监控数据失真的。 5、擅自甩掉风电、瓦斯电闭锁、风机自动倒台等安全控制保护功能的。 6、弄虚作假,虚报抽、排钻孔深度、钻孔数量及瓦斯抽采量的。 7、瓦斯参数测定、效果检验数据弄虚作假的。 8、故意破坏抽采设施、通风设施、监控设施的。 9、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不执行措施超前距,超采超掘的。 10、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无评价、假评价组织生产的。

河南煤化集团的“012345”安全管理理念,即“安全零理念、一号工程、双基建设、三项机制、四大体系、五自管理”安全管理模式。 安全“零理念”是:安全工作零起点、执行制度零距离、系统运行零隐患、设备状态零缺陷、生产组织零违章、操作过程零失误、隐患排查零盲区、隐患治理零搁置、安全生产零事故、发生事故零效益。 一号工程:河南煤化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的地位,作为政治上、责任上、工作上的一号工程严格落实。 “双基”是指基层建设和基础建设。基层建设的核心是组织建设;基础建设的核心是制度建设。 三项机制是:用人机制、奖惩机制、考核机制。 四大体系: 1、以科技投入为导向的安全保障体系。 2、以素质提升为导向的职工培训体系。 3、以强化管理为导向的安全评价体系。 4、以防灾抗灾为导向的应急救援体系。 五自管理是:矿井自主、系统自控、区队自治、班组自理、员工自律。

十条禁令与十条红线

十条禁令 一、禁止煤矿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证照暂扣等非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禁止核准建设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和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项目。 三、禁止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瓦斯抽采未达标区域进行采掘活动。 四、禁止在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的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 五、禁止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经防突能力评估擅自组织生产。 六、禁止矿井瓦斯超限作业。 七、禁止擅自降低矿井瓦斯等级。 八、禁止矿井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 九、禁止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 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 十条红线 一、瓦斯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情况; 二、排放瓦斯无措施、一风吹或排放瓦斯流经区域不停电、不撤人 三、擅自修改监控数据库,擅自中断数据传输,造成监控数据失真 四、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造成监控系统不能按规定断电; 五、擅自甩掉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风机自动倒台等安全控制保护功能; 六、虚报抽、排瓦斯钻孔深度、钻孔数量及瓦斯抽采量; 七、瓦斯参数测定、防突效果检验数据弄虚作假; 八、故意破坏抽采设施、通风设施、监控系统; 九、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无评价、虚假评价或不按措施超前距控制,超采超掘; 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十严禁” 一、严禁不按规定安设各类传感器及吊挂位置严重不符合要求。 二、严禁传感器不按规定要求标校、检定。 三、严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三闭锁”不设置、不可靠,“三闭锁”不按规定要求定期测试。 四、严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值、断电值不设置或报警值、断电值设置错误。 五、严禁故意破坏安全监控设备设施;故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短接闭锁开关造成监测数据失真或无法实现断电功能。 六、严禁因洒水、放炮、随意拖拽、磕碰等人为因素造成的误报警。 七、严禁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内随意删除、屏蔽井下运行的测点或正常上传的安全监测监控数据。 八、严禁迟报、谎报、不上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 九、严禁随意停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短信报警系统。 十、严禁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不及时处理,处理记录不填写或随意涂改。

十条禁令

十条禁令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安全行为,防止和杜绝“三违”现象,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禁令。 1.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2.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3.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4.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5.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6.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7.严禁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 8.严禁在生产作业场所吸烟。 9.严禁未经授权拆除锁具和警示标识。 10.严禁超速行驶、驾驶时使用手机,乘车不系安全带。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禁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346” 实现一个目标:力争全年天然气产量达到15亿立方米,超2010年2.9亿立方米。 抓好三项重点工作:计划完成15口挖潜井,老井挖潜日增加产量30万立方米以上;初步安排66口开发井,井口测试日产量600万立方米以上;预计完成投资近30亿元。做到“生产、稳产、增产”三不误,全力做好中坝雷三气藏的稳产、双流采气作业区的低效气藏的改造、挖潜、增产工作,让九龙山气田系系有储量、层层有产量的目标快速实现。 努力做到四个降低:钻井周期降低8%以上、钻井事故率降低8%、组织停工降低8%、钻井成本降低5%-8%的突破。 以六个保障为支撑:党建工作的思想组织保障、“三高三低”气田勘探开发的队伍保障、深化岗位责任制的责任保障、科技攻关的技术保障、改进业绩考核的机制保障、HSE体系实效运行的安全保障,为气矿持续有效和谐发展保驾护航。 HSE九项原则 任何决策必须优先考虑健康安全环境;安全是聘用的必要条件;企业必须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各级管理者对业务范围内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负责;各级管理者必须亲自参加健康安全环境审核;员工必须参与岗位危害识别及风险控制;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所有事故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分析和处理;承包商管理执行统一的健康安全环境标准,落实领导承诺,体现有感领导。 “低老坏” “低标准”是指在工作中不能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及标准,执行过程中虽然能够依据一定的标准,但要求较低,使既定标准形同虚设。 老毛病”是指在工作上屡改屡犯、反复发生而不易纠正的不良行为。 “坏习惯”是指在长时期里逐渐养成的、一时不容易改变的不良行为,在工作中往往被忽视,时间一久,便成为日常现象。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第一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严格不具备岗位技术资格和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人员上岗作业。 第二条:严格月度检修计划管理,严禁安排临时检查修业。 第三条:严格执行到岗到位监督检查管理规定,严禁人员到岗到位进行检修和和倒闸操作。第四条:严格执行安全信息报送制度,严禁迟报、漏报。 第五条:严格执行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正常操作严禁运行人员解锁。 第六条:严格执行“两票”管理规定。严禁无票作业(包括故障抢修)、无票倒闸操作。 第七条:严格外来施工队伍、人员管理,严禁无资质企业、无资格人员进入现场作业。 第八条:严格执行公司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严禁无现场勘察记录单进行检修作业。第九条:严格执行线路作业许可制度、严禁约时停送电。 第十条: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严禁班前、班中饮酒。 2014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思路:以班组安全管理为基础,三种人为主体的源头管计划,进程控现场,坚持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安全监督逢停必查。高压态势反违章,重拳铁手除隐患,确保公司全年安全稳定。 寄语安全生产月 安全,生命永恒的旗帜,一个重中之重的话题,它凝聚着千家万户的幸福与欢乐,安全生产工作事关员工家庭幸福、事关公司发展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 在电力生产过程中,管理漏洞是最大的危险,知识不足是最大的缺陷,思想麻痹是最大的隐患,违章蛮干是最大的祸端。“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能触碰、不可踩踏的高压线,这是一条必须严防死守、坚决守护的红线。这也是一条电力企业敬畏生命、保护生命的管理底线。安全第一贯在行动,预防为主从我做起,各级人员要时刻紧绷安全弦,把好安全关。让“安全”扎根在每个角落。让“安全”葱郁我们的人生。这就是对生命最大的关爱和保护。

十条禁令

十条禁令 1、禁止我行我素,不服从管理 2、禁止对员工进行打骂、体罚,压制员工的合理要求,搞打击报复。 3、禁止攀亲认戚、拉帮结派、闹不团结。 4、禁止利用职权令客户或下级请吃请玩,白吃白拿、强卖强要。 5、禁止执勤时打骂、侮辱、欺压刁难群众和侵害客户利益。 6、禁止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贪污、侵吞公款公物。 7、禁止私设公堂,刑讯逼供,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罚款、打骂和体罚。 8、禁止参与黄、赌、毒的经营活动,或充当保护人。 9、禁止为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追款、逼债、插手经济纠纷。 10、禁止知法犯法,参与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二、保安员四知道 1、知道周边环境及护卫点的治安情况: 1-1、护卫点的街道、门牌号码、辖区派出所。 1-2、周边街道、村、派出所、工厂。 2、知道各级值班电话、报警电话: 2-1、派出所报警电话、匪警、火警、客户领导电话。 2-2、分队、大队、保安部等各级值班电话。 3、知道自己的职责及正确处理问题的方法: 3-1、保安员职责。 3-2、文明礼貌用语“十个字“(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3-3、处理问题的原则。 4、知道本公司本年度的指导思想和管理动向,能简答有关文件的内容: 4-1、本年度的工作重点 4-2、公司及保安部的管理动向 4-3、重大违纪事件通报 4-4、公司及保安部下发的学习文件和《保安简报》有关内容。 本收费标准可供参考,收费标准按照双方实际协商为准,我公司收费可能高于其它同行业收费标准,但是我们的服务是高标准的,不像个人承包的,费用肯定是低的,希望选择我们公司服务的客户考察我公司管理的各个项目。

1、身高1.75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1/5退伍军人,专职保安院校或警校毕业生 3、初中(中专、技校)以上及同等以上文化程度 4、两年以上保安从业工作经验, 5、统一配发新式高档个性化礼仪保安制服 6、配备防爆**** 7、服务费用标准: 八小时制 A、保安队长:每人每月2600(包吃住) B、保安队员:每人每月2400(包吃住) 十二小时制 A、保安队长:每人每月4000(包吃住) B、保安队员:每人每月3500(包吃住) 二、B类中档保安服务 1、身高1.72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1/6退伍军人,专职保安院校或警校毕业生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一年以上保安从业工作经验,持证上岗 5、统一配发新式保安制服 6、配备防爆**** 7、服务费用标准: 八小时制 A、保安队长:每人每月2400(包吃住) B、保安队员:每人每月2100(包吃住) 十二小时制 A、保安队长:每人每月3600(包吃住) B、保安队员:每人每月2900(包吃住)

安全作业十条禁令详细条款对照版

安全作业十条禁令 第一条严禁停电作业不按规定验电、接地。 1、装、拆接地线顺序错误。 2、装设接地线的导电部分或接地部分未清除油漆。 3、用缠绕的方法装设接地线或用不合规定的导线进行接地短路。 4、在不验电情况下装设接地线。 5、接地线的接地棒插入地下深度达不到要求。 6、验电时未逐相进行验电。 7、接地线装设不牢靠。 第二条严禁高处作业不正确使用安全带、不戴安全帽。 1、施工、检修作业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带。 2、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未使用后备绳。 第三条严禁未经工作许可即开展工作。 还未许可工作,即擅自进入检修设备区或攀登线路杆塔。 第四条严禁作业不按规定进行现场勘察。 第五条严禁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操作票。 工作票 1.工作票未带到工作现场。 2.工作票所填安全措施不全、不准确,与现场实际不符,或与现场踏勘 记录不符。 3.工作延期未办理工作票(施工作业票)延期手续或工作结束未及时办 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4.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前或在不交回工作票的工作间断期间,工作 负责人收执另一份工作票工作。 5.作业时未按工作票执行流程执行。 6.工作前未进行“二交一查”。 7.该使用第二种工作票而未使用。

8.该使用第一种工作票而采用第二种工作票或采用口头命令的方式工 作。 9.工作许可人未到现场许可工作。 10.工作票(施工作业票、站班会记录)上工作班成员或人数与实际不符。 11.应设专责监护(看护)的作业或地点未设的,专责监护(看护)不到 位。 12.工作负责人擅离工作现场且未指定其他监护人。 13.既无工作票又无口头或电话命令,擅自在电气设备(含高压线路)上工 作。 14.未经许可将实际工作内容超出工作票所填项目。 15.未按工作票的要求实施安全措施或擅自变更工作票(施工作业票)上 要求的安全措施。 16.现场实际所挂接地线的数量与工作票中不符,且未在备注栏注明的。 17.既无工作票又无口头或电话命令擅自在高、低压线路、设备上工作。 18.事故应急抢修,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而未使用。 19.应使用电力线路安全施工作业票而未使用。 20.总工作票上的安全措施未包括所有分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 21.由未具备岗位资质的人员担任工作票中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许可 人。 22.一张变电工作票上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兼任。 23.一张线路工作票上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兼任工作负责人。 24.工作班人员变动未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在工作票(施工作业票、站班 会记录)相应栏内注明。 25.工作负责人变动未履行变更手续,没有在工作票上注明。 26.工作票许可后现场保留带电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填写不符合要求。 27.工作票及相应记录卡未按规定由相应人员亲笔签名。 28.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高压试验的工作票发出后,再发出工作票或未 收回已许可的有关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 29.每日收工和次日开工前,未履行工作间断手续。

2021年十不干、五条红线、十条禁令之欧阳学文创编

生产现场作业“十不干” 欧阳光明(2021.03.07) 一、无票的不干; 二、工作任务、危险点不清楚的不干; 三、危险点控制措施未落实的不干; 四、超出作业范围未经审批的不干; 五、未在接地保护范围内的不干; 六、现场安全措施布置不到位、安全工器具不合格的不干; 七、杆塔根部、基础和拉线不牢固的不干; 八、高处作业防坠落措施不完善的不干; 九、有限空间内气体含量未经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干; 十、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不在现场的不干。 安全管理“五条红线” 一、施工单位“以包代管”,分包人员自行作业,现场业主、施工、监理三个项目部管理严重缺位。 二、施工方案编审批不认真,存在重大错误,或施工方案、作业票、安全措施交底流于形式,一线班组骨干人员对技术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不了解,按习惯野蛮施工。 三、现场施工装备及工器具没有进行作业前检查、未定期试验检测,存在较大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经系统培训,未持证或持假证作业。 五、各级质量验收未认真开展,验收资料弄虚作假,未组织开

展中间验收即转序。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一)严禁停电作业不按《安规》要求停电、验电、接地(绝缘遮蔽)。 (二)严禁使用不合格安全工器具或高处作业防坠落措施不完善开展工作。 (三)严禁超出作业范围未经审批、许可即开展工作。 (四)严禁不按《安规》和两票管理规定要求使用工作票、操作票。 (五)严禁工作任务、危险点不清楚或未在接地保护范围内开展工作。 (六)严禁作业监护人员(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擅自离开现场。 (七)严禁杆塔根部、基础和拉线不牢固的就开展工作。 (八)严禁作业现场主要安全措施未做完整、危险点控制措施未落实就开展工作。 (九)严禁重大、特殊、危险的作业(施工)不编制专项作业(施工)方案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十)严禁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有限空间内气体含量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开展工作。 。

十条禁令

“十条禁令”: 1、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和社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严禁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存在和妨害选举; 3、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4、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 5、严禁以送钱物等形式,在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6、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7、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行为; 8、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9、严禁换届后不交印章、不交帐本、不交档案、不交事务; 10、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广大党员群众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如发现有违法乱纪、破坏选举行为的,应通过正当渠道、合法程序向当地选举委员会或上级有关管理部门检举、控告。当地选举委员会或上级有关管理部门对检举、控告案件,做到及时受理、认真调查、严肃查处,同时做好对检举人的保密工作。如有上述违法、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的,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

2010年12月28日乡(镇)村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2011年月日村党员大会通过) (差额直选委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中共乡(镇)村第九届支部委员会由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上届委员会主持。 二、经乡(镇)党委同意,村本届党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 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未满5年,解除劳教未满3年,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等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及丧失行为能力的人员不能确定为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出现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以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大会选举共一张选票,一次发票,一次投票,公开计票。 五、委员候选人经“公推直选”产生。即除党组织推荐外,先组织党员、村干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在村的各级代表、政协委员等分别等额推荐党支部委员。按照党内外7∶3的权重以得票多少按不少于1∶2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再由党员和村民代表对初步人选进行民主测评,按照统计测评结果,从高到低按1∶1 5的比例,确定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经乡(镇)党委组织对候选人预备 ·19·

十条禁令学习心得

十条禁令学习心得 通过这次十条禁令的学习,我体会到以下几点: 一、做为一名金融员工,要清楚明白哪些是不可逾越的红线。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体制交替、机制的不健全,客观上给金融职务犯罪带来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导致金融业贪污、挪用、受贿、诈骗等职务犯罪和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严重危及金融和经济的安全。在当前金融案件防范面临严峻形势的情况下,如果平时疏于学习,对规章制度学习不深,只抱着兢兢业业干好工作,遵守纪律,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等与己关系不大的可学可不学的思想,久而久之,就会萌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造成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不可通过经验来处理新问题,一切业务及发展中的问题都应遵照制度执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员工。恰恰“十条禁令”给我们相关人员提供了通俗易懂的援助,在经营中,依法经营、合规操作是一切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每一个员工应尽的基本职责,把合规经营理念贯穿到员工的日常行为之中,使之成为自觉的习惯;把立规建制的工作做实、做细;把操作风险管理的各项措施真正细化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节点。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规章制度的学习也应

有规律可循。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另外,在学习教育上应突出教育的普遍性,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教育,注重教育的针对性,抓好结合点,把思想道德教育、普法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和学先进、学英模活动结合起来。使每一名员工都能够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与此同时,要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分析和评价犯罪成本,运用反面的教训警醒人,只有这样才能加深理解,并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三、要明白遵守制度、严守底线是我们的首要责任,也是保护自己的重要手段。特别在关键岗位上要强化制约,严格计算机密码管理,在级别管理技术上,对不同的行业功能和不同的使用权限要严格控制,修改文件和数据要自动进行登录备查;要禁止岗位职责混淆,业务运作不能交叉, 通过这次学习我加强了对各岗位违规行为的认识,同时我也认识到了解《十条禁令》,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才是邮储银行健康快速发展的保证。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十条禁令”(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十条禁令”(通用版) 一.严禁超层越界违法非法开采,杜绝工作面未经安全准入擅自组织开采。 二.严禁图纸不实,使用假图欺骗检查。 三.严禁使用无编制、非正规队伍组织生产,外委队组必须纳入矿井统一管理。 四.严禁工作面出现事故征兆或重大隐患情况不停产、不撤人、不汇报,继续盲目组织生产。 五.严禁一巷多头作业、以掘代采作业、使用淘汰生产工艺组织生产。 六.严禁水患不清,防治水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 七.严禁瓦斯检查空班、漏班、假检,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不撤人、不断电、不采取措施冒险强行作业,绝不准防灭火措施不到位、CO超限冒险作业。

八.严禁人料混运、辅助运输设施不达标、“封闭”管理不到位、使用非防爆胶轮车进行运输作业。 九.严禁超控顶距作业、支护失效作业。 十.严禁使用非防爆设备、设备失爆组织生产。 如违反上述禁令,将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华电十条禁令

1、严禁无证上岗 2、严禁无票无监护作业 3、严禁打开孔洞盖板无硬质隔离 4、严禁高出不安全作业 5、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6、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置 7、严禁起重吊装不安全作业 8、严禁酒后作业 9、严禁生产现场流动吸烟 10、严禁着装不规范进入现场 1、严禁无证上岗 2、严禁无票无监护作业 3、严禁打开孔洞盖板无硬质隔离 4、严禁高出不安全作业 5、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6、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置 7、严禁起重吊装不安全作业 8、严禁酒后作业 9、严禁生产现场流动吸烟 10、严禁着装不规范进入现场 1、严禁无证上岗 2、严禁无票无监护作业 3、严禁打开孔洞盖板无硬质隔离 4、严禁高出不安全作业 5、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6、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置 7、严禁起重吊装不安全作业 8、严禁酒后作业 9、严禁生产现场流动吸烟 10、严禁着装不规范进入现场 1、严禁无证上岗 2、严禁无票无监护作业 3、严禁打开孔洞盖板无硬质隔离 4、严禁高出不安全作业 5、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6、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置 7、严禁起重吊装不安全作业 8、严禁酒后作业 9、严禁生产现场流动吸烟 10、严禁着装不规范进入现场1、严禁无证上岗 2、严禁无票无监护作业 3、严禁打开孔洞盖板无硬质隔离 4、严禁高出不安全作业 5、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6、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置 7、严禁起重吊装不安全作业 8、严禁酒后作业 9、严禁生产现场流动吸烟 10、严禁着装不规范进入现场 1、严禁无证上岗 2、严禁无票无监护作业 3、严禁打开孔洞盖板无硬质隔离 4、严禁高出不安全作业 5、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6、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置 7、严禁起重吊装不安全作业 8、严禁酒后作业 9、严禁生产现场流动吸烟 10、严禁着装不规范进入现场 1、严禁无证上岗 2、严禁无票无监护作业 3、严禁打开孔洞盖板无硬质隔离 4、严禁高出不安全作业 5、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6、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置 7、严禁起重吊装不安全作业 8、严禁酒后作业 9、严禁生产现场流动吸烟 10、严禁着装不规范进入现场 1、严禁无证上岗 2、严禁无票无监护作业 3、严禁打开孔洞盖板无硬质隔离 4、严禁高出不安全作业 5、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6、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置 7、严禁起重吊装不安全作业 8、严禁酒后作业 9、严禁生产现场流动吸烟 10、严禁着装不规范进入现场 1、严禁无证上岗 2、严禁无票无监护作业 3、严禁打开孔洞盖板无硬质隔离 4、严禁高出不安全作业 5、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6、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置 7、严禁起重吊装不安全作业 8、严禁酒后作业 9、严禁生产现场流动吸烟 10、严禁着装不规范进入现场 1、严禁无证上岗 2、严禁无票无监护作业 3、严禁打开孔洞盖板无硬质隔离 4、严禁高出不安全作业 5、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6、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置 7、严禁起重吊装不安全作业 8、严禁酒后作业 9、严禁生产现场流动吸烟 10、严禁着装不规范进入现场 1、严禁无证上岗 2、严禁无票无监护作业 3、严禁打开孔洞盖板无硬质隔离 4、严禁高出不安全作业 5、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6、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置 7、严禁起重吊装不安全作业 8、严禁酒后作业 9、严禁生产现场流动吸烟 10、严禁着装不规范进入现场 1、严禁无证上岗 2、严禁无票无监护作业 3、严禁打开孔洞盖板无硬质隔离 4、严禁高出不安全作业 5、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6、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置 7、严禁起重吊装不安全作业 8、严禁酒后作业 9、严禁生产现场流动吸烟 10、严禁着装不规范进入现场

十条禁令

第一条生产厂区十条禁令 (一)着装不合格不准进入生产现场。 (二)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生产现场。 (三)未成年人不准进入生产厂区。 (四)生产现场不准吸烟。 (五)不准在班前、班中喝酒。 (六)不准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 (七)不准在厂区内燃放烟花炮竹。 (八)特殊工种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九)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十)外来人员无本单位人员陪同,不准进入生产现场。 第二条电气专业十条禁令 (一)严禁无票操作、无票工作(事故处理或事故抢修除外)。 (二)严禁未核对安全措施许可工作。 (三)严禁未进行安全交底开始工作。 (四)严禁操作(工作)失去监护。 (五)严禁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变更安全措施。 (六)严禁无电气操作权的人员进行停、送电操作。 (七)严禁约时停、送电。 (八)严禁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九)严禁擅自更改操作票内容,跳项、倒项、添项、漏项操作。 (十)严禁有疑问盲目操作。 第四条锅炉运行十条禁令 (一)当制粉设备内部有煤粉空气混合物流动时,严禁打开检查门。 (二)当锅炉濒临灭火时,禁止投油、气助燃。当锅炉发现灭火时,禁止采用关小风门,继续给粉、给油、给气使用爆燃的方法来引火。 (三)吹灰时,禁止打开检查孔观察燃烧情况。 (四)在排污装置有缺陷或排污工作地点和通道上没有照明时,禁止进行排污工作。 (五)排污系统有人正在检修时,禁止进行排污。在同一排污系统内,如有其他锅炉正在检修时,排污前应查明检修的锅炉确已和排污系统隔断。 (六)除焦工作,应由经过训练的工作人员进行,实习人员未经指导与学习,不准单独进行除焦工作。(七)除焦时工作人员必须穿着防烫伤的工作服、工作鞋,戴防烫伤的手套和必要的安全用具。 (八)当燃烧不稳定或有炉烟向外喷出时,禁止打焦或除灰。 (九)禁止在运行中的捞渣机周围长时间停留,防止人员烫伤。 (十)禁止把制粉系统的排气排到不运行(包括热备用)的或正在点火的锅炉内,也不准把清仓的煤粉排入不运行(包括热备用)的锅炉内。 第七条工作票执行十条禁令 (一)不允许任何人代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 (二)不允许任何人代工作班成员代签安全交底。 (三)不允许任何人代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开工手续。 (四)不允许任何人代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五)不允许跨专业、超出工作范围执行工作票。 (六)接工作票的值班负责人必须认真审票,核对安全措施正确、到位。 (七)工作票必须由做措施的工作许可人本人过票。 (八)发工作票前工作许可人必须会同工作负责人一起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无误后才能发票。 (九)发工作票的工作许可人必须向工作负责人交代补充安全措施、带电部位或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等。 (十)工作票结束后,如无特殊原因运行人员必须及时恢复检修措施。

十不干、五条红线、十条禁令之欧阳学文创编之欧阳家百创编

生产现场作业“十不干” 欧阳家百(2021.03.07) 一、无票的不干; 二、工作任务、危险点不清楚的不干; 三、危险点控制措施未落实的不干; 四、超出作业范围未经审批的不干; 五、未在接地保护范围内的不干; 六、现场安全措施布置不到位、安全工器具不合格的不干; 七、杆塔根部、基础和拉线不牢固的不干; 八、高处作业防坠落措施不完善的不干; 九、有限空间内气体含量未经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干; 十、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不在现场的不干。 安全管理“五条红线” 一、施工单位“以包代管”,分包人员自行作业,现场业主、施工、监理三个项目部管理严重缺位。 二、施工方案编审批不认真,存在重大错误,或施工方案、作业票、安全措施交底流于形式,一线班组骨干人员对技术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不了解,按习惯野蛮施工。 三、现场施工装备及工器具没有进行作业前检查、未定期试验检测,存在较大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经系统培训,未持证或持假证作业。 五、各级质量验收未认真开展,验收资料弄虚作假,未组织开

展中间验收即转序。 安全生产“十条禁令” (一)严禁停电作业不按《安规》要求停电、验电、接地(绝缘遮蔽)。 (二)严禁使用不合格安全工器具或高处作业防坠落措施不完善开展工作。 (三)严禁超出作业范围未经审批、许可即开展工作。 (四)严禁不按《安规》和两票管理规定要求使用工作票、操作票。 (五)严禁工作任务、危险点不清楚或未在接地保护范围内开展工作。 (六)严禁作业监护人员(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擅自离开现场。 (七)严禁杆塔根部、基础和拉线不牢固的就开展工作。 (八)严禁作业现场主要安全措施未做完整、危险点控制措施未落实就开展工作。 (九)严禁重大、特殊、危险的作业(施工)不编制专项作业(施工)方案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十)严禁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有限空间内气体含量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开展工作。 。

安全管理十条红线和较严重-“三违”行为界定

青峰铝矿厂安全管理十条红线触犯以下一条者处罚200元 (一)瓦斯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 (二)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 (三)测气员、安监员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 (四)严重违章放炮。 (五)人为破坏风门、瓦斯传感器。 (六)违反规程、措施空顶作业。 (七)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及立井井口闭锁不按《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违反斜井“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扒、蹬、跳车;带电作业。 (八)个人违章作业造成他人死亡的。 (九)年度内触犯其他较严重“三违”二次的。 (十)职工接受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的。 10条较严重“三违”行为界定触犯以下一条者处罚100元 一、共用部分 1、酒后入井的。 2、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入井的(烧焊火种除外)。 3、不随身携带自救器或穿化纤衣服入井的。 4、作业地点挂停止作业牌后继续生产的。 5、入出井不签字,班前会不签到的。 6、因工作原因对安监员、测气员、放炮员、防突员等进行打击报复行为的。 7、安监员、测气员不按规定时间和线路分别进行安全检查和瓦斯检查的(除现场出现特殊情况外)。 8、安监员、测气员、放炮员发现作业地点存在安全隐患不立即提出整改意见或不立即制止作业的。 9、盗窃财物或人为损坏“一通三防”、机电运输等安全生产设施的。 10、擅自进入盲巷或栅栏内的。 二、“一通三防”部分触犯以下一条者处罚50元 1、擅自停、开局扇的。 2、无措施停局扇换风筒或掐风筒放炮的。 3、临时停风地点不及时打栅栏的。 4、超过规定的盲巷不安排封闭的。 5、作业地点未按规定悬挂便携仪的。 6、爆破作业未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 7、擅闯放炮警戒的。 8、在旧眼、残眼中打眼的。 三、机电运输部分触犯以下一条者处罚100元 1、斜巷提升超挂车、不挂保险绳、不使用防脱销的。 2、斜巷提升时信号工、把钩工提放不进入躲避硐的。 3、斜井上口阻车器不能自动复位的。 4、用矿车或电机车顶开风门的。 5、电机车过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等地段或运行前方有人,不鸣笛示警的。 6、机车未停稳时,强行从车上摘取连接销、连接链或扳道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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