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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问题探讨

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问题探讨
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问题探讨

我们通常所说的性行为是指合法的性行为,是指广义的性行为范畴,除夫妻性行为外,其他有关性行为均称为非婚性行为,也称非法性行为,它是指发生在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自然人之间的性行为,包括男女之间的婚外性行为和发生在同性恋者之间的性行为,基于自愿情况下的婚外性行为、同居性行为、重婚、通奸、卖淫嫖娼和基于不自愿情况下的强奸、流氓、猥亵以及其他没有合法条件的性行为。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问题是指因非婚性行为而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害(包括金钱利益的损失),基于法律规定或道德伦理而提出的赔偿问题。从诉讼理论来审查,有它的可诉性,能够顺理成章地成为人民法院主管的诉讼案件,而从是否合法、是否有过错、是否放任损害结果的发生、以及基于合法情况下的赔偿依据、归责原则来审查,则应具体分析,一类是侵犯性权乃至人身权的损害行为,依照民事法律而予以裁判赔偿的可胜诉纠纷。另一类则缺乏合理性、合法性,没有合法前提条件的赔偿是不能成立的,成为一类可诉而不可胜诉的败诉纠纷。我国婚姻法的修改,其中一条重要的就是关于婚姻的实质内容、合法婚姻的界定以及因婚姻结成的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并明确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因此,凡属非婚性行为都是非法的。

一、非婚性行为损害现状分析

从古至今,历代社会均有“一夫一妻”制度,而在清代以前,则没有很好地予以执行,新中国成立后,由一部新的婚姻法统率,已经形成了固定的“一夫一妻”制的夫妻家庭生活方式,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有违规违法的行为发生,并促使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的产生和诉讼的生成。

(一)性权保护法律意识的提高。

1、性权是人身权,它属于人身权的范畴。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的共同生活包括精神生活、性生活和物质生活三个方面。其中的性生活是指夫妻双方的同居义务,性生活在婚姻关系中居于重要的地位,没有性生活的婚姻是难以想象的,也是违反人性的。但是,婚姻中的性生活,仍然应当是夫妻双方自愿为前提条件,无论男方还是女方,都不应当违背对方的意愿强行进行性生活。即使是夫妻,也不能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胁的方法违背一方的意愿强行进行性生活。按照婚姻法的这一规定,在夫妻之间基于不自愿情况下的性生活也可能构成强奸,是否要以强奸罪来论处,则要看具体情节而定。在以往的社会生活中,发生类似不自愿情况下的性行为(包括婚姻性行为和非婚性行为),特别是作为女方,一般不愿将事情传开,有很多没有依法行使保护自己的性权,即没有依法保护自身的人身权,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人们对自身的人身权,乃至对性权的保护意识大大提高,这是法治进步催醒和强化公民法律权利意识的结果,社会发展进步在刺激权利需求的同时,也提升了公民识别与主张权利意识的能力,使得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案件摆上法官的案桌上来,这种权利主张已经触及民事司法诉讼的深层次问题,如司法理性和道德法律问题分离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等,势必推动法官尽快研究这一新类型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2、性权是自由权,它属于人身自由权即人权的范畴。但这种自由性权必须建立在合法婚姻基础之上,是在合法婚姻基础之上的自由,它指的是在合法婚姻、夫妻自愿的性生活权利,除此之外所发生的一切性行为,均为非婚性行为。

(二)非婚性行为的产生与形成

从社会历史来看,虽然都强调“一夫一妻”制的社会基本组成,但总有“夫”或者是“妻”

越墙而为,有的甚至是没有成为“夫”或者“妻”就擅自闯入两性禁区,新中国成立后,婚姻法对两性关系的调整与维护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一度时期,我国两性关系步入正常发展之路。随着社会进步和改革开放,社会生活中若干非婚性行为的现象又逐渐增多,它直接损害夫妻关系的稳定,破坏人身权的保护。

二、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的可诉性

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案件的出现,是公民法律意识水平提高的表现,同时也是公民对司法救济措施的信任度和依赖性的表现,能否在司法诉讼过程中正确归责,则要看具体案件的性质和损害程度。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是完全能够求助司法手段来解决的。

1、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从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损害赔偿纠纷之诉是民事诉讼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婚性行为损害是一种明显的人身损害,很显然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案件。这里我们还要明确,允许对非婚性行为损害提起赔偿诉讼,是尊重与保护公民身心健康权和其他人身权利的现实需要。非婚性行为的增多、性对象的复杂化、性行为形式的异化,人们对非婚性行为的宽容、法治社会中行为自由度的扩展等等,都能加剧损害的发生。性行为损害的多样化、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增大和损害体现的的巨大经济利益损失等,使得对非婚性行为损害进行民事法律调整的必要性越来越大。非婚性行为可能产生的人身损害事实及相关损害结果,是特定当事人追究对方当事人民事赔偿的客观基础。允许当事人提起这类赔偿诉讼,是法律正视和承认性行为造成人身损害客观存在之表现。

2、依据民事诉讼理论而言,提起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之诉,也是可行的,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提起诉讼的四个条件,就能够成为人民法院主管的案件,所以当事人依据非婚性行为损害事实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三、正确把握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请求的性质问题从诉讼程序上讲,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纠纷应当依法受理并进入实体审理,从人身权利这个大的权利保障范围而论,应是体现法律充分保障人权,在诉讼理论或者是民法理论上探究,是能够成立的,可以借助司法措施求助的。然而,这里需要正确把握性权保护与人权保护的对立关系问题,实体上的归责在于审查当事人的过错责任,由于非婚性行为导致损害出现的事实与性行为性质存在差异,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纠纷的民事责任的确定也因这种行为的法律性质的不同而在归责时也应加以区别,一般来讲,非婚性行为的发生不存在无过错的问题,因为这种非婚性行为不尽是错误的,甚至是非法的,如果当事人双方自愿情况下发生的非婚性行为,那么双方当事人均有过错,且是明知故犯,则任何一方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理由都难以成立,因此,我们说非法性行为的损害赔偿与人身权利的保护形成了相互对立、相互矛盾的局面。因为对双方当事人非法性行为所造成的人身损害给予法律救助,势必会滋长婚外两性关系的泛乱,不利于发展和维护稳定的“一夫一妻”制家庭生活模式。而对于不自愿情况下的非婚性行为,则属于侵权范畴,其赔偿归责是很明显的,我们不仅要认真对待和处理,还要大力鼓励当事人勇敢面对,勇敢正视,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

四、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

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案件是一类新型案件,对这一类案件的审理,既要从法律适用方面去探索、去研究,准确把握其法律属性,又要善于从此类案件审判中积累司法经验。

1、自愿情况下非婚性行为的损害赔偿。自愿情况下的性行为比如通奸、非法同居、姘居、卖淫嫖娼和同性恋行为等,对这种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利要进行严格的法律审查,双方当事人发生这种非婚性行为,为的是追求一时的身体和精神享乐,在自愿情况下发生非婚性行为,并且也应当知晓这种非婚性行为可能带来女方怀孕堕胎并造成终生不育的严重后果,有意放任这种非婚性行为的发生,其非法性,不正当性是显而易见的,受害一方基于这种非婚性行为而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依法不予支持。其理由是:(1)这种非婚性行为是非法的,是婚姻法律规范和伦理道德规范所不允许的;(2)这种行为也是不正当的,它严重违反婚姻家庭的基本属性,是对婚姻家庭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3)这种损害的结果是其自身放任非法性行为所导致的;(4)这种损害结果是其自己的过错造成的;(5)法律只保护合法的行为,而禁止非法行为的发生。??

2、不自愿情况下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依法应予以支持。如强奸、谎称为他人夫妻而骗其非婚性行为的发生、在胁迫下的表示自愿发生非婚性行为的情形等等,这种非婚性行为是一方有意加害对方,侵犯对方性权利,具有明显的过错或是违法性,在责任的归责上由加害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这种非婚性行为触犯了刑律,则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婚姻配偶一方发生婚外性行为,另一方有权起诉赔偿,且这种损害赔偿诉讼请求应当依法予以支持。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是存在于特定男女之间的一种人身关系,它不是简单的合同关系,它是由符合国家法定条件的男女,在自愿基础上,经过国家法定机关登记认可而形成的一种以性的结合为基础的人身关系。由婚姻而结成的夫妻有相互忠实的权利与义务。所谓夫妻间的忠实,主要是指夫妻不为婚姻外之性交,在性生活上互守贞操,保持专一,也包括夫妻不得恶意遗弃配偶他方,不得为第三人利益牺牲、损害配偶他方利益。两性关系限于合法婚姻之内。婚外性关系乃至不洁性生活,将危及婚姻存亡及后代健康。配偶不忠对于婚姻打击,可与配偶死亡相比。因此,配偶一方与婚外第三方发生性行为严重侵犯婚姻家庭的利益,配偶另一方有权起诉赔偿,并依据法律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诉讼请求,在法律上将依法得到保护。

五、非婚性行为的防治与惩处

1、打击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猥亵儿童等严重刑事犯罪。强奸是非法性行为,既有非婚强奸,也有婚内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猥亵儿童等也都具有性刺激和性满足的目的,均是应严历打击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并规定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有关强奸引起的身心损害赔偿问题,既无明确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也很少涉及,特别是对妇女及幼女未来生活的严重影响未加以法律保护。因此,要从立法上解决这一问题,对因强奸引起的赔偿问题应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之列,对受害方单独提出的损害赔偿诉讼也应依法受理,并依照民事赔偿理论予以司法保护。

2、重视和加强对重婚的惩处。所谓重婚,是指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对婚姻两性关系具有极大的破坏性,使合法的两性关系受到损害,法律规定,构成重婚须告诉才处理,即受到损害的婚姻一方向法院提出控告,法院才依法审理,在审理重婚案件时,法院也应依据损害事实,对婚姻一方的身心健康损害作出赔偿的裁判。另外,在审判实务中,我们遇到过婚姻一方对另一方犯重婚而不愿去控告,形成“家外有家”的局面,法院也不能主动去追究,针对此种情况,建议对重婚案件也可纳入公诉案件范畴,国家机关适时地对这种违反婚姻法的犯罪行为提出控告是可行的,也是很有必要的。

3、对于通奸、非法同居、姘居、卖淫嫖娼和同性恋行为等社会丑恶现象,一方面要从道德伦理上加以谴责,另一方面要从社会治安方面加以管理和制裁,对因这种非法性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因其前提是非法的,其赔偿请求没有合法依据,且

是双方自愿放任损害结果的发生,任何一方提出的赔偿诉讼请求均不予支持。4、离婚诉讼中对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问题的处理。在以往的离婚诉讼中,未涉及损害赔偿问题,婚姻法修改后,增加了关于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规定,这种婚姻过错损害赔偿的依据是:(1)由婚姻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婚姻法属于民法的范畴,体现的特点是自愿、平等,而且婚姻是契约合同,那么当一方做出违反合同条款的事,则违反了婚姻中要求夫妻双方互相忠实的义务,无过错方自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2)由于过错方的行为(比如发生婚外性行为)导致婚姻关系解除,对于无过错方肯定会造成损害事实,有损害事实,自然应当予以赔偿。(3)婚外性行为损害婚姻家庭、损害夫妻感情,给无过错方造成精神损害,同样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给予受损害一方精神赔偿。5、婚姻存续期间,婚姻双方未离婚,而就婚外性行为提出损害赔偿诉讼问题。一方与第三方发生婚外性行为,受害一方只要提供基本的证据和调查民众认为成立的事实,可以依据婚姻法的损害赔偿规定精神,向发生婚外性行为的双方提起停止妨害诉讼和损害赔偿诉讼,这样做在于保护婚姻双方的同居权和婚姻两性关系,虽然目前没有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司法实践作出司法解释规定这一精神。6、要真正使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得以司法应用或者是广泛得到司法保护,一是要增强人民群众自我保护婚姻、保护性权的意识,如果当事人不重视非婚性行为的处理,或者说看不到非婚性行为对婚姻家庭、对社会稳定、对道德评判与调整的根本冲突和抵毁,也就无法消除非婚性行为,只有人民群众自我觉醒,排除家庭与社会的压力,将这一权利求助于司法保护,才能真正全面地保护了人权。二是要消除歧视意识,确保司法理性,这是正确与合理处理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案件的前提,对于司法机关来讲,要避免将对非法性行为的法律制裁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立起来,避免和杜绝以道德评判取代法律制裁,正确认定非婚性行为的法律性质,保证民事赔偿责任定性的准确性,实现理性裁判,而不为一般社会舆论和道德评价所左右。

参考资料:

1、黄龙著:《非婚性行为损害的赔偿问题》,发表于《人民法院报》2003年5月12日《

法治时代》第117期。

2、吴高盛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5月出版。

3、蒋月著:《夫妻的权利与义务》,法律出版社2001年5月出版。

4、杨遂全著:《新婚姻家庭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5月出版。

支持婚前性行为立论

支持婚前性行为立论 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随着婚前试爱、婚前同居的现象屡见不鲜,是否应该支持婚前性行为,成为大家讨论的焦点。我方认为,应该支持婚前性行为,开篇立论,定义先行,所谓婚前性行为便是男女双方在婚前自愿发生性关系。我们这里说的这种性关系属于恋爱中的理性的性关系,与违背道德的卖淫、一夜情等性关系以及无理性的性乱行为有着根本性的区别。接下来我将会从三个方面详细论述,为什么我方要支持婚前性行为:一当两情相悦、爱到浓时,生理与心理皆有需求,在双方有感情基础、年龄适合、做好负担后果的准备以及安全措施的时候,这种性爱需求是健康美好的,婚前性行为无可厚非。尤其在这晚婚的时代,30岁仍未踏入婚姻殿堂的大龄剩女数不胜数,她们难就不能在30岁前满足生理与心理的需求吗?性学专家谢世聪小姐说道,一味压抑性欲望,不仅不益于身体健康,更会造成一种心理对性的障碍或是过度狂热,是不利于身心发展的,支持婚前性行为,支持需求的良性循环。二婚前性行为是婚后和谐性生活的一块试金石,它让你认识到,你们性生活适不适合的。中国性学会副理事长马晓年近日在一个学术交流会上说,性生活不和谐是婚姻的一大主要杀手,深圳2011年离婚率高达28%,上海高达31%,其中居于首位原因是性生活不和谐。其实就像婚前我们需要谈恋爱,看看双方性格合不合适一样道理,婚前性行为也是看看双方性生活和不和谐一个方法,所谓,婚后后悔,不如婚前试试水。 三支持婚前性行为为纠正我国目前较为落后的性观念迈出一大步。由于五千年来的封建思想,“男女授受不亲”成为一脉相传的性枷锁,乃至于当代乡镇人民仍保留着都耻于谈性的积习,来自家长与学校的性教育,更无从谈起。同时,大部分中国人将是否发生过性行为作为是否相爱和是否忠诚的标准,更是异化了性与爱情。这种观念将少女怀春与少男情开均异化成了原罪,那我们性观念何时才会进步,我们何时才能勇敢的去爱呢、勇敢的面对性呢?我们现在并非处于一个存天理灭人欲的时代,为何不能敞开我们的思想,将爱情与性放在光明下,让我们可以了解性,充分理解性爱,支持婚前性行为,支持的正是这样的一种性爱观。 一个开放且健康的社会,当然不能性泛滥,但也绝对不能性压抑,所以我方坚决支持婚前性行为。

2012CB921400-G-异质界面诱导的新奇量子现象及调控

项目名称:异质界面诱导的新奇量子现象及调控首席科学家:龚新高复旦大学 起止年限:2012.1至2016.8 依托部门:教育部上海市科委

一、关键科学问题及研究内容 异质界面由于对称性的破缺,两侧通过晶体场、应力场、电荷转移、自旋交换、和化学键合等相互作用,能够诱导出与本体极不相同的新奇量子态和量子过程。目前,各种新奇的界面量子现象的研究仍处于零散、孤立的发现阶段;对具体哪些相互作用如何诱导新奇量子现象以及如何影响界面处的量子过程缺乏系统的研究和认识。本项目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异质界面诱导的新奇量子态和量子过程的基本规律是什么?如何通过异质界面来实现对新奇量子态的有效调控? 具体包括: 1.界面结构和晶格应力、电荷转移、自旋极化、轨道重构等界面物理性质的关系。 2.界面对电荷、自旋和轨道等新奇量子序、以及对激子和载流子动力学等量子过程的影响。 3.界面新奇量子态和量子过程与输运、非线性光学响应、光电能量转换等物性的关系。 4. 界面成分和缺陷、结构构筑、光/电/磁等外场如何诱导和调控界面新奇量子现象和物性。 主要研究内容: 1.发展精确控制的制备和表征技术,研制高品质的异质界面 1)发展精准控制的激光分子束外延(LMBE)技术,制备高品质的复杂氧化 物异质界面。 发展精确控制的生长技术,制备具有高品质清晰界面和精确层数的氧化物低维异质结构材料是研究界面诱导新奇量子现象和调控其效应的前提和基础。利用激光分子束外延设备在原子层面上精控生长的优势,与反射高能电子衍射仪(RHEED)的原位实时监控功能,结合扫描隧道显微镜(STM)在原子尺度上的高空间分辨率表征能力,探索精确控制生长高质量、具有原子级平整界面的氧化物低维异质结构。另外,氧空位是氧化物中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它对氧化物的物

婚前性行为调查

大学生婚前性行为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我小班10人以学院为主要调查点,调查人群为大学一年级至五年级的学生,男 女随机抽取。数据统计认真,对每一问题都做有认真计数。并参照大量有关婚前性行为的 资料,争取客观、公正反应事实情况。 一、婚前性行为的概念及其特点 婚前性行为的特点:婚前性行为分狭义和广义。狭义的理解是情侣到达快结婚时期;广义的理解是两个人处于恋爱期间,没谈及结婚,或者两人同居,这个时候发生性行为陈婚前性 行为。 大学生婚前性行为的特点 大学生婚前性行为的特点: 一、具有突发性,往往在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发生; 二、自愿性而又非理智性; 三、反复性,由于年龄和观念的影响,一旦冲破这道防线,便不再过多顾虑,还会多次反 复发生。 二、调查: 本次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发放问卷52份,有效问卷52份;调查地点:昆明医学院海源学院;被调查人群:学生; 我国大学生婚前性行为现状: 根据我国有关调查显示:61.95%的男生对婚前性行为持赞同或无所谓态度,28.19%持反 对态度;61.74%的女生持反对态度;全部调查对象中8.42%回答有过性交行为。浙江省 对2万多名大学生性状况的调查问卷 浙江省疾控中心对浙江全省两所综合性大学一至四年级的大学生开展了一项大规模问卷调查。其中,78%的大学生参加,有效样本量22712份。 1、 90%认可婚前性行为 调查结果显示:在接受问卷调查的22712名学生中,90%的大学生认可婚前性行为;13.1%的大学生有婚前性行为,大学生的首次性行为平均年龄为19.51岁,有性行为的大 学生中,27.4%有两个及以上性伴侣。 2、12%到18%学生同意为钱发生性关系 有12%到18%的学生竟同意为了钱发生性关系、为发生性关系而付钱给对方、“包二奶”及同性发生性关系。调查显示,70%左右有性行为的学生认为自己或性伴侣怀孕、自己通过性行为感染性病、艾滋病“基本不可能”。 目前大学生避孕现状

性瘾症

作者:刘明矾江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临床心理学博士 “性瘾症”惹了谁? 去年,世界头号高尔夫球手“老虎”伍兹就婚外性行为首次公开向社会各界致歉,同时,他也承认自己于事件发生之后接受了住院治疗。事已至此,“老虎”“偷腥”事件暂告结束,但相关的讨论一直在继续。 根据媒体的报道,我们知道了,“老虎”“偷腥”的原因是他患上了“性爱成瘾症”或者说“性瘾症”。那么,什么是“性爱成瘾症”呢?有这样一个年轻女性,她一见到男性就会感到痛苦,因为会有性幻想,就像吸毒的人毒瘾犯了一样,明知道不应该,但却克制不住自己。经过深入的了解,我们得知这位女性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父母在她9岁时离婚了,之后她一直跟着妈妈生活。18岁时,她结交了一个男朋友,于是懵懵懂懂的感情生活开始了,但是,不到半年的时间,两人就分手了。这次失败的感情经历对她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从那以后,她就时常想到性,无论是看电视的时候,还是见到同学的时候,只要看见男性,就会引起她的性幻想。她非常痛恨自己,认为不该有这样的想法,但却又控制不住自己。开始的时候,她靠浏览一些成人网站来满足自己的欲望,然后就是发帖找性伴侣,后来甚至去街上拉人“接客”(不是为了钱),只是想找个人来满足她。最严重的时候是见到男人就能跟他们发生关系。 从上面的个案可以看出,“性瘾症”并不是某些人为性生活方面的不拘而找的理由,“性瘾症”确有其病。它是一种由生理因素、心理因素、家庭因素和社会环境因素所导致的过于频繁的性爱行为。生理因素主要是指体内荷尔蒙的分泌紊乱,这种紊乱大多由内分泌疾病(如垂体肿瘤等导致雄激素分泌过多等)或物质滥用(如酗酒、吸毒、滥用药物等)所致。“性瘾症”患者受心理、社会环境的影响同样不容忽视,特别是现在网络的发达使色情视频、色情书刊等信息更易获得,这尤其对青少年无疑是一种很大的诱惑。据调查,60% 的“性瘾症”患者在儿童期都遭受过虐待,“性瘾症”患者较多来自没有适当亲密关系的家庭。心理和家庭因素是“性瘾症”发生的重要因素。 “性瘾症”最典型的特点是性与爱的分离,患者生活的家庭普遍缺少情绪的表达。他们是渴望爱的,但却不知道用什么方式获得爱,当需要对焦虑、空虚和绝望的情绪进行宣泄的时候,他们也是毫无办法的,性成为一种可以即时获得的宣泄方式。 如何判别一个人是不是患上了“性瘾症”,我们可以参考美国性健康促进协会给出的标准,一个人如果有以下三种征兆其中之一,有可能就是性成瘾症患者:是否觉得自己无法控制自身某种性行为?某种失控的性行为是否已造成严重影响?是否会不由自主地、不断地想到某种失控的性行为? 一旦被确诊为“性成瘾”,并因此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引发了精神的痛苦和心灵的空虚以及对他人造成了伤害,就应该积极的寻求治疗。 首先,患者应立即就医并体检,寻找“性瘾症”的原因。若系内分泌疾病为患,不妨去医院治疗,铲除“性瘾症”病根;同时要对患者的心理、家庭和社会因素进行深入的了解。一般来讲,综合的治疗方法要好于单一的治疗方法,临床用药作为基础控制过强的性冲动并改善情绪,同时,采取心理治疗(比如家庭疗法、行为矫正治疗等),借力于咨询心理专家消除心理问题,常可收到积极的效果,进而减轻“性瘾症”的程度。 其次,制订一个具体的治疗时间表,逐步减少性伴侣的数目,延长间歇时间,直到“性成瘾”症状消除。至于伴有网络性爱成瘾者,还要同时戒除网瘾,以巩固效果。同时,对于“性瘾症”不要过分焦虑,应采用健康的方式减压。比如慢跑、瑜伽、球类等体育运动,阅读、K歌、跳舞等娱乐活动。 最后,对待“性瘾症”患者就像对待饮食失调症患者一样,不要求他们禁欲,而是要重

银行业禁止性行为之柜面篇课后测试

银行业禁止性行为之柜面篇课后测试 测试成绩:9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严禁在()、有价单证上事先加盖业务用章和经办人员名章。√ A 传票 B 已作废的单证 C 空白凭证 D 白纸 正确答案: C 2. 以下哪项是操作柜员九项禁止性行为中的一项?√ A 严禁未履行交接手续或违反岗位不相容原则,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钥匙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及私自调剂现金。 B 严禁不按规定检查或督促检查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和业务印章等重要物品,不对临时外出离开营业场所的操作柜员进行现金碰库。 C 严禁垫款、压款或违规使用内部账户,以及授意、指使、强令柜台操作人员违规操作。 D 严禁违反“双人办理、钱账分管、交叉复核”原则办理上门收款业务。 正确答案: A 3. 操作柜员禁令和授权柜员禁令可以看出关于重要的卡、密码、印章、名章等,都是遵循( )的原则√ A 岗位轮换使用 B 共用 C 混用 D 专人专用 正确答案: D 4. 以下不属于操作柜员应该避免的选项是()× A 凭证屏幕要核对,万无一失再授权。 B 客户物品不保管,本人业务不经办。

C 印鉴卡片和印章,专人专用不能串。 D 重要凭证保管好,切莫事先加盖章。 正确答案: A 5. 以下说法正确是()√ A 可以自己给自己存款。 B 柜员不能以柜员身份为其他客户代理业务。 C 可以转授权给他人。 D 尾箱现金可以用他人的账户调剂。 正确答案: B 多选题 6. 严禁违规办理()。√ A 查询 B 冻结 C 解冻 D 扣划 正确答案: A B C D 7. 严禁在未签退系统和未妥善保管好哪些重要物品情况下离柜、岗(在营业场所内并且在本人视线范围内除外)。√ A 操作卡 B 密码 C 个人名章 D 业务印章 E 现金 F 有价单证 G 重要空白凭证

浅谈婚前性行为

浅谈婚前性行为 本文不是守贞教育的文章,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写这份调查报告。在写这份调查报告之前,进行了深刻的思考,所以对于婚前性行为的客观认识来之不易,希望读者好好珍惜。于此同时,想到自己的儿子女儿以后长大成人,有机会要认真的读这份调查报告,认识到婚前性行为,并且有自己的思想意识,明白爸妈之前也有同样的困惑,了解爸妈对婚前性行为的态度。 1.婚前性行为的定义 按照本文理解,狭义的婚前性行为就是在结婚之前,两性之间有性交的行为。广义的婚前性行为就是在结婚之前,两性之间有核心性性行为(性交)、边缘性性行为(接吻、拥抱、爱抚、抚摸生殖器及其接触)等、另类性行为(这个比较变态,本文作者不会接受同性之间的性行为)。 2.婚前性行为之男女生怎么看 本人是男生,对男生这方面的观点了解比较多。一般女生是不会主动提开房做爱的。下面主要从男生角度考虑。男生提出婚前性行为的借口如下 1.婚前试爱 这个理由是站不住脚的,从这个观点出发,可以看出很多问题,男生美名其曰婚前试爱,其实很多因素在结婚中都是很重要的,单单只有性行为在婚前要试试,是很不可靠的想法。说明这个男生想的只是性交,而不是婚姻。婚姻后有很多问题,如对方本身就存在的问题,像性器官一样与之俱来的,如脚臭、打呼等生活习惯还有对一些事情的看法是在结婚后体现出来的,为什么单单考虑到性这方面,难道两个人在婚后一起生活只有性?显然不是,别的因素也很重要。如果男生真的想要婚前试爱,也就是说在结婚之前一定要试试,就确保一定不会有问题了?万一试了,双方体验不佳怎么办?按照婚前试爱,觉得和谐的性生活在婚姻中很重要,那么现在不和谐了,是不是要分手?有人的观点是“性生活是否和谐是婚后生活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以前的盲婚哑嫁导致很多人结婚了才发现枕

生物的奇特本领——生物适应性表现

生物的奇特本领——生物适应性表现 简介:生物生活的环境是非常复杂的,时刻受到各种生态因素的影响。根据达尔文自然选择学说,生物只有适应环境才能生存。也就是说,自然界中的每种生物对环境都有一定的适应性,即能在地球上生存的生物都是普遍适应环境的。生物界有很多拥有奇特本领的生物,这些生物所拥有的多种多样、稀奇古怪的结构、功能、形态和行为都体现着生物的适应性。 关键词:结构适应;功能适应;形态适应;行为适应 Biological strange ability - biological adaptability Brief introduction:The environment of biological life is very complex and is affected by various ecological factors. According to Darwin's natural selection theory, living organisms can only survive if adapted to the environment. That is to say, every creature in nature has a certain degree of adaptation to the environment, that is, the organisms that live on the earth are universally adapted to the environment. Biology has many have peculiar ability of biological, these creatures have a variety of, strange structure, function, form and behavior embodies the biological adaptability. Keywords:Structural adaptation; functional adaptation; morphological adaptation; behavioral adaptation 1.适应性的概念 适应性是指生物体与环境表现相适合的现象。适应性是通过长期的自然选择,经过长时间的演化而形成的。生物体的有些适应特征是通过遗传传给子代的,再通过自然选择逐渐强化对生存环境的适应能力。生物对环境的适应既有普遍性,可以说自然界中的每种生物对环境都有一定的适应性。 2.适应性的表现 生物的适应性体现在多种多样样的方面,很多生物会在结构上、功能上、形态上适应环境,有些动物还会改变它们本能的行为。

最新银行业禁止性行为之银行卡篇 课后测试

银行业禁止性行为之银行卡管理篇 课后测试 如果您对课程内容还没有完全掌握,可以点击这里再次观看。 测试成绩:10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严禁不落实银行卡(),对申请办理借记卡的持卡人或代理他人办卡的代理人不按照相关规定核实身份。√ A 账户真实性制度 B 账户实名制制度 C 账户管理制度 正确答案:B 多选题 2. 在技术方面进行信息安全管理时,可以()√ A 对业务人员通过技术手段限制其对客户信息的批量查询,限制客户信息的导出,同时禁止拷备;通过终端安全系统禁用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设备,限制工作电脑安装的工具软件类型。 B 利用技术手段,将办公网和业务网物理隔离,确保业务数据只保留在业务操作用的电脑上,而不会被员工带走。 C 对IT人员,特别是对负责维护含有客户信息的数据库的IT人员的后台系统和数据库的权限进行严格控制,对其操作进行严格实时监控和审计,防止IT人员通过技术手段对客户信息进行未授权操作或者将客户信息窃取。 正确答案:A B C 判断题

3. 银行卡发卡数量可以作为考核指标,但是不应该是唯一考核指标。()√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正确 4. 自助转账类业务可以直接为客户开通,反正都是为了方便客户。()√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5. 办理信用卡,核实身份证是真的就行了。()√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6. 代理人零余额开卡时,看看代理人身份证就行,不留存也行。()√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7. 银行业金融机构或从业人员不发生直接泄露银行卡账户的相关金融信息即可。√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8. 客户信息在银行内部可以随意传递、流通、使用。√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9. 未经客户同意,不擅自为客户开通转账类自助服务,可以使客户在遭遇诈骗时,降低被诈骗的风险。√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正确 10. 强调在办理借记卡时,必须落实账户实名制制度,对持卡人以及代理人进行身份核实。√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正确 2019年高考古代诗歌鉴赏新题训练 一、阅读下面这首宋诗,完成下列小题。 别葛使君 王安石 邑屋为儒知善政,市门多粟见丰年。 追攀更觉相逢晚,谈笑难忘欲别前。 客幙雅游皆置榻,令堂清坐亦鸣弦。

支持婚前性行为相关资料

1、根据德国联邦健康教育中心发表的“2010青少年性报告”。报 告调查对象为3500名14岁至17岁青少年。14岁女孩中发生过性行为的比例为7%,男孩为4%。17岁女孩发生性行为的比例从为66%,男孩则为65%。2也就是说,未成年即已发生性行为的人数已超过了50%,这是欧美等发达国家、地区的普遍状况。 2、根据中国的国情而言“新婚是性生活的开端”是站得住脚的, 那么笔者认为,他们眼中的仅仅是过去的那个旧中国。在2006年的一个报道中显示,由浙江省疾控中心主任丛黎明主持,共对该省两所综合性大学1—4年级22712名大学生进行了取样调查,历时3年完成的调查中显示,平均13.1%的大学生已经发生过性行为,其中男生17.6%,女生8.6%。他们开始性行为的平均年龄为 19.51岁。在有过性经历的学生中,27.4%的学生有两个或两个以 上性伴侣,男女平均性伴侣数为1.54个。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数据仅仅是2006年的数据,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加深,人民思维的不断开化,特别是处在潮流前沿的青少年思想的不断开化,这些数据都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中。近日,中央机关刊物《求是》的直属杂志《小康》发布“中国人性健康感受”报告。报告显示,与1994年相比,2012年国人婚前性行为的比例提高了30%,达到了71.4%3。七成的比例之高,足以见得中国人思维已经逐步开放,对于“新婚是性生活的开端”的观念已经逐步淡化。

3、支持婚前行为的理由: 一是感情基础论。只要两性之间感情发展到一定程度,婚前性行为的发生是很自然的事,性行为就是感情升华的结果,为了真情而发生性行为是应该的,人就是感情动物,情之所至,性行为的发生不可阻挡。有人认为婚前性行为在当今这个开放的世界是被人接受的,两性之间感情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发生性行为。这种行为会加深两性的感情,如果是真心相爱,发生性行为未尝不可。当然要注意采取一些避孕措施。 二是人之本性论。人发育到了性成熟期,性欲的产生是正常的生理、心理现象,是人的本性之表现,而人的本性力量是巨大的,不能人为地去压抑,也是压抑不了的。人是万物之灵,人是世间最尊贵的,人的天然欲望应该得到尊重,如果人为压抑就是违反自然、违反人的天性。对此,任何法规甚至法律顺应的应该是一种合理的人性,而不是想方设法自以为是地去压抑。所以,人们应该采取顺其自然的态度,三是人身自由论。对于性成熟的人是否同异性发生性关系,同谁发生性关系是他自己的自由,他人不应干涉,也无权干涉。而且人类已经进入21世纪,人类文明已经达到了较高水平,人类自身的解放程度已经很高,性的解放是人类文明的成果之一,所以,每个个体的人都应该分享到这一成果,得到性自由,而对人的性自由进行限制甚至是惩罚,是不人道的,性自由是人的精神自由的组成部分,没有精神自由,人怎能称其为人! 四是基本人权论。性权力是人的基本权利,既然是基本人权,就不能

初次性生活过早患宫颈癌几率越高

初次性生活过早患宫颈癌几率越高 如今女性患宫颈癌的几率还在不断增加,而且女性患宫颈癌呈现年轻化趋势。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如此之高的发病率呢?专家分析认为,女性初次性生活过早、性交频繁、夫妻不洁性生活等都会导致女性患宫颈炎的危险。因 WWW.SH419.COM丨上海419丨

此,平时多注意个人私处卫生,一旦有不时应立即到医院就诊。 宫颈癌是妇科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占女性恶性肿瘤死亡率的第2位。其发病率和死亡率之高,已逐步引起人们的重视。但宫颈癌是可以预防的,据一些调查资料显示,一些不适当的性生活,可明显增加患宫颈癌的危险性。 1.不洁的性生活。不洁的性生活是宫颈癌的主要 WWW.SH419.COM丨上海419丨

诱发因素之一。如在性生活前后,男女双方的性器官均不清洗,或在产褥期性生活过于频繁等,均可造成宫颈癌变。国内有学者研究指出:性生活前后双方不清洗外生殖器官,则宫颈癌的发病率为8.6%;性生活前后双方均清洗外生殖器官,则宫颈癌的发病率为2.3%。 2.包皮垢刺激。包皮垢的长期刺激亦可导致宫颈癌的发生。目前认为包皮垢中的胆固醇经细菌作 WWW.SH419.COM丨上海419丨

用后,可转变为致癌物质。如果阴茎包皮中存在包皮垢,不仅男性可诱发阴茎癌,而且可以刺激女性的宫颈而发生宫颈癌。 3.性生活年龄过早。初次性交年龄越小发生宫颈癌的危险性就越大。14~15岁即过性生活者,患宫颈癌的危险性是20岁以后过性生活者的18倍,比26岁以后结婚者高7倍。 4.性伴侣多。性伴侣越多患本病的危险性越大。 WWW.SH419.COM丨上海419丨

女大学生最开放的性行为(图)

女大学生最开放的性行为(图) 某高等学府的校报在醒目位置对近来发生的一连串女大 学生性越轨事件进行了曝光:一女大学生在深夜于学校的花园里与男友发生不正当关系,被保安人员发现。一女大学生私自与男友在校外租房同居被学校查出。两女大学生在市区某歌舞厅当“三陪女”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面对这一件件性越轨事件,人们愕然了:现在的女大学生是怎么了?作为校方,本来应该是“家丑不可外扬”的,但却大胆对其进行曝光,其中有学校的一片苦心,旨在提出警示,请广大师生乃至社会人士对这一问题进行思考。 其实,大学生性越轨事件在各大高校均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尽管校方明令禁止但偷吃“禁果”者仍大有人在,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为保护女大学生的身体健康,目前许多高校均相继安放了避孕套自动售卖机,应该说这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 20 世纪 90 年代初,女大学生认为只有在相爱的两人之间才 可能发生性关系,这也暗示了他们的关系将进一步发展,直 到确立婚姻关系。而最近几年,某些女大学生虽然仍然认为 两人如果相爱才会发生性关系,但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和他结婚。也有的女大学生认为,即使两人不相爱,只要不是互相

利用,也可以发生性关系。 一位女大学生如是说:“我之所以委身于男人,是因为我不仅 需要男人,更需要寻找生活的支柱。”可以想象,一个把自身 命运系在一个男人身上的女人,当她全部的理想在一夜之间 化成泡影之后会陷于怎样的一种绝望之中。变态心理由此滋 生了。这位女生被男友抛弃之后,便寻找奇特的报复行为来 维持自己的心理平衡。她凭自己的花容月貌和风骚,出没于 影院、公园、酒吧、舞会,主动搭汕,结交男朋友。她专门 找那些夫妻感情不和的男子,撒网钓鱼:当对一男子捉弄够 并厌烦时,她便把这种关系暴露给对方的妻子,给夫妻之间 的伤口上再撤上一把盐。当有的男子不惜与妻子离婚,向她 求爱时,她却一改往日的温柔而翻脸不认人,一脚将其踢开,又 去另觅新欢。有时,她还活动于几个男人中间,挑逗他们 的感情,从几个男子的争风吃醋甚至大打出手中寻求莫大的 刺激。 研究者曾对 500 名女大学生进行了为期 4 年的关于从处女到非 处女转变的心理研究,发现女大学生体验过性活动的比例 随年级递增。比例分别为:大一7% ;大二13% ;大三20% ;大学四年级,约有 1/4 的女性经历过性生活体验。研究者 认为,女大学生的性行为并不单纯地取决于年龄的大小。青 春期性激素分泌,固然可以对某些行为的启动和追求起到生 物学上的催化作用,如女子月经初潮的提早及男子青春期的

婚外性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婚外性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当前,婚外性行为有增无减。一部分人认为:这属于个人隐私,只要双方自愿,有感情婚外性行为无可非议,至少可以理解;另一部分人认为,婚外性行为是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违法行为,应该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必要时再制定"通奸法",以儆效尤。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众所周知,新制定过程中,在此问题上争论最大。社会这界有人认为这属于个人感情问题,谈不上道德和法律;法学界有人认为,这破坏了婚姻法中,违背了夫妻之间应当忠贞这一原则,应当绳之以法。性社会学研究表明,男女之间交往可以四个档次:一是异性朋友,"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我们鼓励结交异性朋友;二是婚外情愫,因阴差阳错,初恋的恋人,青梅竹马的同学,交往过密的邻友,至有帮助的同事最终未能成为夫妻,但含情脉脉,有异样的感情,却始终能把握住分寸,就象保尔和丽达一样,值得珍惜;三是婚外情人,已发展到谈情说爱,有的是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也有的偶尔有性关系,但不准备结婚,自认为"风流不下流,喜新不厌旧",这至少违背了传统道德的乱纪行为,应悬崖勒马,何况"情人难长久";四是"第三者"插足,期望取代另一方,试图建立新的家庭,这不仅破坏了原有的家庭稳定,损害了无过错方的权益,而且违犯了《婚姻法》,造成严重后果的,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有关调查表明,最终与"第三者"结合的只不过17%,而自感幸福的不过5%,且组成新家庭的离婚率高出正常家庭的81倍。婚外恋、婚外情人、婚外性行为、"第三者"插足,古今 中外,不管叫偷情、傍肩儿,还是叫通奸、轧姘头也好,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中都登不上大雅之堂。从克林顿的绯闻案到成龙的私生子,从自杀的王宝森到刚刚被枪决的胡长清,都是受到公众舆论遣责的,崇尚严肃的爱情生活始终是当今社会的主流,至今还找不到一个好的婚姻制度来取代一夫一妻制。尽管现代社会中人们对于婚姻生活中某一方偶尔"出个神"、"打个盹儿"持宽容态度,但绝不意味着人们赞赏婚外行为。从不久前江苏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和社会调查中心所作的南京千户市民社会热点问题调查结果可以看出,认为婚外性行为应在新《婚姻法》中明确属于违法行为的占59.2%;认 为可以理解的占19.5%;无所谓的占9.6%;很向往的仅占 1.2%。可见大多数市民对婚外性行为是持相反态度的。生活现实中许多个案件表明,婚外性行为最容易招致嫉妒和怨恨,情杀案件屡见不鲜,毁容案件常见报端。为了家庭的和睦,社会的稳定。国要国体,家要有家规,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婚外性行为的当事人绳之以法必将获得越来越多有识之士 认同。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在《生育制度》一书中指出:“性的关系带着极其强烈的亲密感情,甚至可以说是不顾一切的冲动。”“性可以扰乱社会结构,破坏社会身份,解

【满分】时代光华 银行业禁止性行为之员工行为管理篇 课后测试

测试成绩:10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合规考核要与薪酬工资分配、岗位调整变动、职务升降、职称聘任、对口培训、淘汰劝退等挂钩,体现()功能√ A 多面性 B 综合性 C 持续性 D 牵连性 正确答案: C 2. 银行业禁止性行为之员工行为管理共有()条√ A 5.0 B 6.0 C 7.0 D 8.0 正确答案: D 3. 银行内部员工作为资金掮客的时候,他的()是吸收民间资金的独特筹码。√ A 名誉 B 身份 C 地位 D 能力 正确答案: B 4. 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严禁与客户私下签订业务协议或作超授权承诺。 B 严禁泄露客户信息及本行商业秘密。 C 严禁开具虚假资信证明,违规出具担保承诺书。

D 过桥贷款可以使员工、银行、客户都获得利益,争议不大。 正确答案: D 多选题 5. 把做好“人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一起抓,做到()√ A 同布置 B 同检查 C 同评比 D 同总结 E 同奖惩 正确答案: A B C D E 6. 通过思想道德教育使员工认识到规范经营、严格管理的重要性和疏于管理的危害性,教育员工,使员工“()”作案。√ A 不敢 B 不愿 C 不想 D 不能 正确答案: A B C D 7. 依据第五条的规定,严禁为下列哪些角色之间充当任何形式的资金掮客?√ A 高利贷公司 B 小额贷款公司 C 出资人 D 客户 正确答案: A B C D 判断题 8. 严禁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从事经商办企业、参股谋取利益、参与黄、赌、毒活动。√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正确 9. 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监管中重要的环节。√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正确 10. 开具资信证明必须以真实的账户和交易记录为基础。√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正确

婚前性行为论文

我的婚前性行为观 姓名:专业:指导老师: 摘要: 大学生婚前性行为在各高校的比例已逐年上升,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它不仅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个体性心理发展的表现之一;它是生理、心理、主观与客观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情侣间的相互慰藉和性观念的改变是重要原因。本文主要介绍婚前性行为在感情上、精神上、性生活和性和谐方面的作用及影响。 关键词:大学生婚前性行为感情性和谐慎重选择及安全保护 【前言】 在我看来,社会科学是一门研究社会现象的科学,社会现象就是与人的活动有关的现象,而研究人的活动是一门广而杂的学问。 由于历史和传统遗留的意识形态的原因,也许还有其他一些各种各样的原因,中国人在对待“性”的问题上一向趋于保守,尽管在纵向来看,近年来逐渐走向开放,但若作横向比较,和其他一些国家相比还是偏向于保守;当然,我不是说越开放越好,但我觉得精神要文明,科学要昌明,就不应该刻意去回避它,我们现在回避它,做得有点过。所以这个题材可能显得太过“前卫”,但我选择这个题材就是为了表明我的态度,因为婚前性行为已经真真正正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你不去关注它,面对它,它还是在发展,而且带来的恶果也显而易见,只有我们去面对它,关注它了,才能解决它。这也就是我所理解的社会科学的一个重要作用:发现社会问题,研究它,解决它,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至于这个题材该不该由我这样的大学生去关注,我觉得是的。因为事实表明,相当部分的婚前性行为发生在大学生群体中,大学生群体中相当部分发生过婚前性行为,所以婚前性行为带来的问题也在影响着大学生。作为一个有责任感和有正确态度的大学生,应当去关注。 1、婚前性行为-概述 概念:没有配偶的男女之间在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发生的两性关系。是一种违反婚姻与性相统一的法律原则的婚外性行为。婚前性生活体验的上

关于大学生对待婚前性行为的看法

关于大学生对待婚前性行为的看法 对于婚前性行为这个问题,不同阶级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而在我们大学生一层的人来说,又各持己见。这大概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环境,不同的人生观,世界观所决定的。 我个人是不反对婚前性行为,但是我认为,如果还没有发生的话,那就就好不要发生。 首先我们来看下婚前性行为的危害。 一、婚前性关系容易使男女两人在结婚前分手。有些女孩为了怕失去心爱的男孩才勉强献出自己的肉体。结果常常适得其反,萧特博士说:“如果她坚持最后一道关防,也许更容易把他挂住。” 二、许多男人不愿娶一个跟别人发生过性关系的女孩,萧特博士说:“有些男人一直在尽量大的努力减少总人口中处女的人数。但是到了结婚的时候,他们却不肯要一个…旧货?”。 三、发生婚前性关系的女孩,婚姻生活比较不快乐。萧特博士说“婚前性关系次数越多,婚后的生活越不快乐。” 四、发生婚前性关系的女孩,离婚率较高。这是第三项的自然结果,婚姻生活不快乐是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 五、在婚前发生过性行为的女孩,婚后容易对丈夫不忠实。容易发生婚姻外性关系。她们红杏出墙的机会是婚前没有性经验的妻子的两倍。 六、在婚前发生性关系,可能会使少女嫁给不合适的人。“性能够使你盲目”,某些少女也许相信她已找到真正的爱,事实上使她和男友结合在一起的力量是性而不是爱。 七、有婚前性行为的女孩,婚后的性生活常常比较不满意。结婚对没有性经验的女性,婚后性生活显得比较美满。理由之一是,有婚前性行为的妻子常常会怀念她以前的性经验。回忆美化往事,她总觉得今天的丈夫比不上她旧日的情人。 这些都是婚前性行为的危害,那么,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出现婚前性行为的现象呢? 首先是双方感情的达到一定的程度,其次是男女朋友间具有的冲动性,还有就是生理的需要等。 真爱一个人,这方面,顺其自然的发展(前提是:大家都是成年人,大学生除外, 因为大学生百分之九十,毕业后是走不到一起的)因为大家都成年了,心理生理都 成熟了,而且自己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知道后果知道承担后果! 我个人觉得如果是还没有发生性行为的话,那就最好不要发生,在学校的日子就应该好好的学习,努力地充实自己,等待毕业后能遇到真爱的白马王子。如果在大学发生性行为,一般是不会走到一起的。发生性行为,这样的事情总归女孩子吃亏,虽然说时代变了,但是,有很多思想都是根深蒂固的,就像是男人不是第一次没有人会说什么,女孩子结婚时不是处女却要受那么多谴责

关于人类大脑十个奇特事实

关于人类大脑十个奇特事实 人类大脑十个奇特事实大脑是人体中重要的器官,也是最为复杂的器官,一直有人对它不停的研究,但是还是没有能够完全弄明白这个器官,还有很多需要我们去发现和解答的秘密,不过对于大脑也是不断的进行深入了解,下面就由关于我们大脑的一些惊人事实。1.大脑感觉不到疼痛大脑内没有疼痛感受器,这也就是为什么外科医生能够在患者仍保持清醒的时候进行脑外科手术。这种无法感知疼痛允许精细的外科手术顺利进行,同时不破坏任何视觉和运动控制功能。我们之所以能够感到疼痛是因为疼痛感受器,这种感觉接收器将信号传给脊髓和大脑,大脑随之发出危险警告。2.脑血管总长度达到16公里人类的大脑由1000亿个神经细胞构成,相当于银河系内的恒星数量,总重量与一个罗马甜瓜差不多。大脑内的血管总长度达到16公里。虽然大脑的重量只有身体的2%,但却消耗了身体大约17%的能量,20%的氧。清醒的时候,我们大脑能够产生10到23瓦的电量,这个电量能够将灯泡点起来。我们大脑中四分之三是被水占着的,脂肪占到五分之三,和神经细胞的突触相连接的数量就超过100万亿多,能够存储达到1000Tb的数据,是《大英百科全书》的5倍。3.爱因斯坦大脑被保留下来1955年,爱因斯坦去世,但他的大脑却被保留下来。在爱因斯坦去世后仅仅7个半小时,托马斯-哈维医生摘除了他的大脑,主要用于科学研究。不久后,哈维以及爱因斯坦的大脑神秘失踪。1978年,记者史蒂文-利维在美国堪萨斯州威奇托发现哈维。哈维当时承认他仍保存着爱因斯坦的大脑并且将其切成240片,装进

两个有金属螺盖的玻璃瓶,瓶内盛满甲醛。4.左右脑存在差异大脑由左右脑构成,彼此对称。左右脑协同工作,左脑侧重于理性思维,善于推理,逻辑性强;右脑侧重于感性思维,善于创新,跳跃性强。有趣的是,如果掐自己的左脚脚趾,疼痛感却是在右脑完成。此外,它们还会将任何颠倒的图像拨乱反正。也就是说,如果视网膜接收到的图像是倒立的,视神经在将图像信息传往大脑过程中,大脑会自动将图像颠倒过来。更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即使只有半个大脑,人也能活下来。5.男性大脑比女性大10%男性的大脑比女性大10%。不过,女性的大脑虽小,但却拥有更多神经细胞和神经连接,能够比男性大脑更有效地工作。女性的情感处理能力更强,男性则拥有更出色的逻辑思维能力。女性们的脑回比例更加的大,这个脑区域与女性化特征是有很大的关系的,也就是说,两性之间的不同也就是大脑的不同。 6.大脑在人睡觉时更活跃进入梦乡时,大脑会处理白天经历的所有事情,一些科学家认为这是我们会做梦的原因所在。一些科学家表示大脑以做梦的形式处理复杂的情感和日常生活中经历的事情,其他一些科学家则认为这是大脑将信息归零的一种方式,就像电脑一样。最近进行的一项研究发现,做梦能够帮助我们缓解伤痛。智商越高的人越容易做梦,白天打个盹能够让人精力更加充沛,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 7.控制梦境并非不可能在所谓的清醒梦中,人们能够控制梦境的结果。古代的西藏佛教徒会修习睡梦瑜珈,在梦境中做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让自己意识到梦境乃是一种虚幻。睡梦瑜珈这个词由弗雷德里克-威廉-凡-伊登19世纪80年代创造,但直到20世纪60

大学生的不正当性行为怎么界定.

大学生的不正当性行为怎么界定 2010-08-20 大学生的不正当性行为怎么界定萧坊 新学期来临,这是教育部新《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出台以来的第一个学期,许多高校颁布了新的校纪校规,而“大学生能否结婚”、“大学生非婚性行为”等,自然也就成了许多媒体关注的焦点。 中新社报道,浙江工业大学新的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中,已经取消针对大学生婚恋、隐私等道德评判的处罚规定。新规定对大学生性行为取消了“道德败坏”、“品行恶劣”的说法,原先的第二十五条修改为“发生不正当性行为,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中新社8月27日) 在此,有必要对不正当性行为进行界定。 所谓不正当,从词意来理解,是指施加不适当的压力而迫使某人改变想法。作为法律术语的“不正当”,应从两个角度来看,其一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其优越的地位、意志或思想在精神或其他方面向另一方当事人施加非正当的间接压力”,从而迫使对方就范的一种非法行为。其二,对他方造成伤害,比如说破坏法律所保护的婚姻。 两个年轻的大学生自愿发生性行为,当事人一方如果没有滥用自己的被信任地位,或者利用对方薄弱的意志、懦弱的体质以及精神上的痛楚而影响另一方进行自主的抉择,不存胁迫、趁人之危的`情形,怎么能说是“不正当性行为”? 对于性,国人向来讳莫如深。长期的禁欲主义,使其与“罪”联系在一起。大学生性行为虽然不是“道德败坏”、“品行恶劣”一类,但也总被认为是“不道德”的,应该加以规范。于是,就不由分说地给盖上一顶“不正当”的大帽子。所谓道德,是大多数人的行为规范,如今,我国婚前性行为的比例已很高,惟独说大学生的性行为“不正当”,并给予处罚,公平吗? 尽管婚前、婚外性行为,目前还不被传统的道德规范所接受,大学生的婚前性行为也不被认可,但这并非确定大学生性行为正当与否的依据。

发生初次性行为的年龄多大为宜

发生初次性行为的年龄多大为宜主持人:一般性行为发生在成年人时期,发生性行为的 年龄应该多大为好? 专家:这个年龄没有谁能规定。我认为结婚了才有性行为是最好的。这样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有了问题以后,夫妻双方都有责任来解决这个问题。我也看到一些早恋同居怀孕的事例,觉得很痛心。当女孩子怀孕后,男孩子因为还没有成熟,责任感还不是很充分,会突然觉得这件事情怎么这么麻烦,怎么会有累赘?刚开始可能去陪同做人流,要付钱了,这个女孩还需要调养,他没有想到这种性生活会带来这么多的麻烦,对以后产生一系列的问题感觉到不知所措。 有一个女孩子刚刚上大学,就在外面租房子,有了性行为,也没有合适的避孕措施。回到家以后,突然发现月经不来了,幸好她知道月经不来要去看一看,自己买早孕试纸一试怀孕了,怎么办呢?哭着给她男朋友打电话,男朋友却觉得没有什么,这事跟我有关系吗?我的姥姥刚到我这来玩,我可没工夫管你这些事,你自己上医院把它打掉吧。 可能他这个年龄还不知道这种手术对于女方是多么大的一件事情。这个女孩子只好流着眼泪,背着父母到医院做了人流术。这样肯定也得不到及时的调养,还得躲躲闪闪,也不能告诉谁,也得不到很好的休息。

有些人也不注意卫生,可能碰到一些别的疾病,可能是盆腔炎、附件炎的问题,甚至有一些人人流不全的问题,人流的时候医生用一些比如电动吸引器、吸管把胚胎和膜从宫腔里面吸出来,也有不全的问题,如果人流不全,可能造成大出血。 我们在工作当中碰到过这样的例子,一位大学的女生,半夜被同学送过来,同学怎么送过来?说我们都吓坏了,说她来月经出的血用脸盆来接,我们太害怕了,所以送到医院来。医生一看,这么多量的出血一定不是月经,一定是有问题的,医生把同学叫到门外一问,这个女学生在两星期以前做了人工流产术,人流不全引起大量出血,如果救治不及时会危及生命。 我们赶快做清宫,她一贯身体很好,也没有贫血,血色素一下掉到6克,就算原来是11克,现在掉到6克,一下减了5克,每一克意味着400毫升的血,这就意味着2000毫升的血,人体血量是4000到5000毫升,一下就失去了一半的血液,这是我们碰到活生生的例子,希望大家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和健康。

人体13种奇特行为特征

人体13种奇特行为特征 人体13种奇特行为特征 1 为什么有时候大笑能够笑到肚子疼? 2 是否咀嚼无糖口香糖和吃奶酪可预防龋齿? 3 夜晚你会在灯的周围看到环状或光晕? 4 “胖脚踝”真的能为你带来好处么? 5 人体皮肤为什么会起鸡皮疙瘩? 6 为什么切洋葱时会流眼泪? 7 为什么手指会啪啪作响? 8 为什么当人们真正的快乐时,竟会流出流泪? 9 为什么人的眼皮经常会跳? 10 为什么某些人群总会感到身体寒冷? 11 是否耳朵伴随着人的一生一直在生长? 12 婴儿出生时是否不长任何雀斑? 13 什么导致身体发麻?   在日常生活中,人体有许多看似很简单的一些行为特征,但当你细细观察分析时,你会意识到你对人体的认识程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目前,美国广播公司列举了人体13个奇特现象,以及对于这些现象形成的科学解释: 

为什么有时候大笑能够笑到肚子疼?   跑步和大笑时引起侧腹痛最常见的两大原因。两者至少有一个共同点:膈肌运动。纽约贝斯以色列医学中心运动专家、纽约尼克斯队前任整形外科名誉主管罗伯特•高特林(Robert Gotlin)解释说:“当你大笑时,因吸入大量的气体,双肺膨胀,向下推挤膈肌;大笑同时腹肌也是收缩的,会向上推挤膈肌。”当然,当你大喊大叫时也会出现这一状况。反复的推挤会导致膈肌肌肉痉挛,就是我们所说的腹痛。罗伯特说:“有时大笑不止时,会觉得右胳膊和侧腹部都有疼痛感,那是因为支配膈肌的神经与支配右肩部的神经为同一神经的分支。”所以,除了引起腹痛外,开怀大笑还可能被误以为心脏病发。我们可以通过大笑间期进行缓缓的深呼吸来尽量缓解膈肌的痉挛状态。另外,剧烈运动前,避免饮食过饱,过多饮食可使得血液更多地进入消化系统。     是否咀嚼无糖口香糖和吃奶酪可预防龋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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