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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要求与内容讲解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要求与内容讲解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要求与内容讲解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要求与内容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要求

第一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主要任务是:落实省域、市(州)域城镇体系规划提出的要求;引导和调控县域村镇的合理发展与空间布局;指导村镇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

第二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突出以下重点:

(一)综合分析评价县域自然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确定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二)研究县域产业发展与布局,明确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和重点,提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对策和措施;

(三)分析研究县域人口增长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化趋势,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确定城镇化模式及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确定城乡居民点集中建设、协调发展的总体方案,确定村镇体系结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确定村庄布局的基本原则,明确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农村居民聚居点治理和建设的管理策略。

(五)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实施措施,防止灾害、确保安全,提出县域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六)按照城乡统筹、共建共享的原则,统筹布置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确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实现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和社会服务事业向农村覆盖,防止重复建设。

第三条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按照因地制宜的要求,根据不同地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村镇建设现状及农村生产方式的差别,强调不同的原则和内容。要区别平原、丘陵、山区、高原等不同地域,经济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等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体现不同的地域特色,突出不同的城乡空间布局特点,选择不同的城乡协调发展战略。

第四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是必须严格执行的规划内容,是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强制性内容应在图纸上准确标明,文本上明确,规范表述,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管理措施。

第五条对涉及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和公众利益等方面的内容,应当确定为严格执行的强制性内容,具体包括:

(一)县域内需要控制开发的区域,包括湿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退耕还林(草)等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分滞洪地区,地下矿产

资源分布地区。按空间管制分区,准确划定禁止建设、限制建设的区域及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各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中心村和村庄建设用地标准;

(三)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以及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

(四)村镇历史文化保护的重点内容和范围,保护的控制指标和规定;

(五)自然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六)县域防灾减灾工程,包括:村镇的消防、防洪和抗震标准,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的主要分布情况、危害范围、防治设施、措施。

第六条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延续历史,传承文化,突出民族与地方特色,确定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的目标、内容和重点,制定保护措施。

第七条对统筹城乡发展中,一些比较突出的重大问题,应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研究,作为规划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以附件的形式随同规划成果一并上报。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内容

第八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纲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综合评价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条件;

(二)提出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方案;

(三)预测县域人口规模,提出城镇化战略及目标;

(四)提出县域空间分区管制原则;

(五)提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方案;

(六)提出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原则与策略。

第九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县域发展建设条件综合分析评价。

1、分析县域在所属行政区域和更大区域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提出县域发展的优势条件与制约因素;

2、分析县域城镇与农村的社会经济概况,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分布情况,县域自然生态环境与资源状况,灾害和环境污染情况;

3、城镇、村庄布局的现状特征和未来发展的主要问题。

(二)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及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分析评价,制定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提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对策措施,明确县域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和重点,提出各产业的空间布局方案,并划分经济区。

(三)县域城镇化发展战略。

1、研究县域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分析人口增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化和就业结构的变化和趋势。

2、制定县域城镇化发展战略。预测城镇化水平,确定城镇化模式,提出人口空间转移的方向和目标,引导县域人口适应生产力布局合理分布。

(四)县域村镇体系布局。

1、合理确定村镇层次等级,村镇层次等级包括县城、县域重点中心城镇,一般建制镇、集镇、重点中心村、基层村六个层次。选定重点发展的中心镇,提出乡镇合并的优化调整方案。确定各乡镇人口规模、功能分工、建设标准。

2、根据城乡之间、城镇之间人口分布状况,提出城乡居民点集中建设,协调发展的总体方案。

(五)村庄布局和分类管理策略

1、制定县域村庄布局空间管制规划,明确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和布局。

2、明确重点建设的中心村,制定中心村建设标准。中心村是人口规模较大的农村居民聚居点,中心村的选定应满足区位优势、联系合理、规模经济、节约用地的选址布点原则,明确其服务范围。

3、提出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建设的分类管理策略。根据不同情况,划分四类区域(居民点)的范围和规划管理措施,①积极发展的区域或居民点;②引导发展的区域或居民点;③限制发展的区域或居民点;④禁止发展的区域或居民点。

4、提出村庄迁建合并整合方案

对符合以下迁并标准的村庄,应考虑进行迁建合并,提出各行政村、组迁并的具体方案。

(1)人口规模过小的村庄。

(2)存在自然灾害安全隐患的村庄,包括地处行洪区、蓄滞洪、矿产采空区,泥石流、滑坡、塌陷、冲沟易发区等地区的村庄。

(3)存在严重人居环境问题的村庄,包括供水、供电、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严重匮乏且建设困难的村庄;位于水源地、自然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核心区等生态敏感区的村庄;地方病高发地区的村庄。

(4)压占矿产资源或地下文物的村庄;位于城镇内部和近郊逐步与城镇相融合的村庄;地域空间上接近且逐渐融为一体的村庄等。

(六)重点区域和重点城镇发展策略。

提出城乡人口密集地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协调发展的规划原则。提出重要经济发展轴线(带)的村镇空间布局方案,制定规划建设管理措施,明确县级人民政府驻地镇区及中心镇区的发展定位和规模。

(七)用地及空间管制规划。

根据城乡人口分布、产业布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保护、防灾减灾等要求,明确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并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明确标识范围,提出各分区空

间资源有效利用的管制策略和引导措施,并编制县域城乡建设现状和规划用地汇总表。

(八)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1、分级配置各类设施,确定各级村镇设施配置的类型和标准;

2、提出各类设施的共建、共享方案,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形成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网络体系。明确区域性供水、排污、垃圾处理等政策和规定。

3、制定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应当包括:交通、给水、排水、垃圾、电力、电信、教科文卫等专项规划。

(九)历史文化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与防灾规划。

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的范围、内容、重点,制定保护与利用的对策措施。综合分析生态环境现状、自然资源的分布、保护、利用情况,提出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分析评价各类灾害的形势以及发展趋势,提出防治措施。

(十)近期建设发展规划。

1、依据经济发展规划,按照布局合理、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合理确定近期发展目标、重点发展的区域和空间布局,制定控制和引导城乡近期发展的原则和措施,确定城乡居民点的人口规模及总体建设用地规模。

2、确定近期发展建设所需的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资源保护与利用、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其他设施的建设时序和选址及建设项目和内容,并落实项目的空间布局、用地规模、投资估算。

3、科学预测和确定近期重点发展的镇、村,明确建设内容和建设时序;确定近期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及管理策略,明确作为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候选对象,分别提出建设与治理的指导性目录。

(十一)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

第十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纲要成果包括纲要文本、说明、相应的图纸和研究报告。

第十一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及附件(说明书、研究报告和基础资料),应当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表达。

第十二条规划图件是规划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图纸(除重点地区规划图外,图纸比例一般为1:5万至1:10万):

(一)县域综合现状分析图。主要反映县域村镇的等级、规模和现状布局情况,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分布、县域人口密度分布差异、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存分布、地形地貌、基本农田、工程与水文地质、地质灾害和环境污染等生态环境状况。

附区位关系图。主要反映与周边地区的经济协作关系、交通联系、区域性基础设施,周围城镇位置、名称和影响辐射范围等。

(二)县域产业发展空间布局规划图。主要反映经济发展和生产力的空间布局,应标明:主要农业发展基地及分布地区、主要工业生产基地及分布点、生产力重点分布区域、综合经济区划分及发展方向等内容。

(三) 县域城乡人口与村镇布局规划图。标明各级城镇、中心村的位置、等级、规模,明确其影响和辐射的范围;标明主要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的走向、位置、规模;标明城乡主要居民聚居点,反映城乡人口分布情况。

(四)县域用地布局结构规划图。反映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结构,明确用地发展方向;标明城乡建设用地范围,附县域城乡建设现状用地和规划用地汇总表;标明各镇区、中心村、主要居民聚居点的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标准。

(五) 县域空间管制规划图。标明水源地、湿地、矿产资源地、历史文化遗存、生态敏感地等重要保护区域的位置和范围,明确保护的内容和措施;标明输电、输气、通讯等重要基础设施走廊管制范围和措施;标明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范围。

(六)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及专项规划图。标明各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走向、位置、规模;各级村镇的位置、名称、等级。根据图纸的信息量和图纸表现的需要,编制县域综合交通、给水、排水、垃圾、电力、电信、教科文卫等专项规划。

(七)县域环境保护与防灾规划图。主要反映各类防灾与环境建设的设施、指标、措施。标明各类灾害和资源的分布地点、影响范围、防治(保护)范围、防治(保护)设施的位置;明确划分环境功能区、分区界线、目标要求及原则和措施。

(八)近期建设发展规划图:近期重点发展村镇的位置、名称;各类近期建设项目的位置、规模、建设内容。

(九)重点城镇与重点地区规划图。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重点城镇与重点地区的空间布局结构,明确建设项目的选址、内容、建设时序和投资概算,制定发展的原则和管理策略。

(十) 其他因需要增加的旅游、历史文化保护等专项规划图纸。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0-2020)【模板】

临武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0-2020)·文本目录 第一篇总则 (1) 第二篇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2) 第一章县域城乡统筹发展目标与战略 (2) 第二章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 (3) 第三章县域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4) 第四章县域村镇体系规划 (4) 第一节村镇空间结构 (4) 第二节村镇等级与规模结构 (4) 第三节村镇职能结构 (5) 第四节重点村镇发展指引 (5) 第五节村庄建设与发展 (5) 第六节土地利用与村镇建设用地规模 (5) 第五章县域基础设施规划 (6) 第一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6) 第二节给水工程设施规划 (6) 第三节排水工程设施规划 (7) 第四节供电工程设施规划 (7) 第五节邮电通讯工程设施规划 (8) 第六章县域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8) 第一节教育科技事业发展规划 (8) 第二节文化体育发展规划 (8) 第三节医疗卫生发展规划 (9) 第四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9) 第五节保险、社会福利及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9) 第六节市场服务体系规划 (9) 第七节公安派出所和警务室规划 (9) 第八节社会服务设施配制规划 (10) 第七章县域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11) 第一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 (11) 第二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及开发利用 (13) 第三节旅游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 (13) 第四节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规划 (14) 第五节耕地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规划 (15) 第八章县域综合防灾规划 (15) 第九章县域空间管制规划 (16) 第十章近期发展规划 (17)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政策与措施 (17) 第三篇县城区规划 (18) 第十二章城市发展战略与建设目标 (18) 第一节城市发展战略 (18) 第二节城市建设目标 (18) 第十三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 18第十四章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19) 第一节城市总体布局 (19) 第二节城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20) 第三节城市居住用地规划 (21) 第四节城市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22) 第五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 (22) 第六节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 (23) 第十五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23) 第一节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23) 第二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23) 第十六章绿地系统规划 (24) 第十七章景观系统规划 (25) 第十八章环境保护规划 (26) 第十九章市政设施规划 (26) 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26) 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27) 第三节供电工程规划 (27) 第四节通信工程规划 (27) 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 (27) 第六节环境卫生规划 (28) 第七节殡葬设施规划 (28) 第二十章综合防灾规划 (28) 第一节防洪工程规划 (28) 第二节防震工程规划 (28) 第三节消防安全规划 (28) 第四节人防工程规划 (29) 第二十一章空间管制与“四线”控制规划 (29) 第二十二章城市空间发展时序 (30) 第一节近期建设规划 (30) 第二节城市远景规划构想 (31) 第二十三章规划管理措施与实施建议 (31) 第二十四章附则 (32) 附表1:XX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目标指标体系汇总表 (33) 附表2:各乡镇城镇人口规模表 (33) 附表3:县域村镇体系规模等级结构一览表 (33) 附表4:县域行政区划调整一览表 (34) 附表5:县域村镇体系职能类型结构一览表 (34) 附表6:XX县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34) 附表7:县城区规划用地汇总表 (34) 附表8:县城区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35) 附表9:县城区主干道一览表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 第二章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

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

建设部关于印发《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规[2006]18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我部制定了《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告我部城乡规划司。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统筹县域城乡健康发展,加强县域村镇的协调布局,规范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县、自治县、旗,组织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适用本办法。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与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总体规划一同编制,也可以单独编制。 第三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是政府调控县域村镇空间资源、指导村镇发展和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社会和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基本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合理确定村镇体系发展目标与战略,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六条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以经批准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直辖市、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并与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七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 第八条承担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具有乙级以上的规划编制资质。 第二章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的组织 第九条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具体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承担。 第十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编制和审查: (一)组织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向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进行编制工作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 (二)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先编制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应当提请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三)依据对规划纲要的审查意见,组织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成果,并按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当具备县域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基础资料以及必要的勘察测量资料。资料由承担规划编制任务的单位负责收集,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提供。 第十二条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中,应当在县级人民政府组织下,充分吸取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专家的意见,并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征求包括村民代表在内的社会公众的意见。对于有关意见的采纳结果,应当作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报送审批材料的附件。

村镇规划课程设计

工作大纲

一、设计前言 通过三年的专业课程的学习,对城乡规划体系,村镇规划知识,以及 其他的一些专业知识的认识与掌握有了一定的把握。并且认真学习了国 家和地方对城乡建设所提出的建设要求和设计规范,如《城乡规划法》 和《镇规划标准》等。在思想上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做好本次实际项目 设计,秉持严谨、认真的工作和学习态度。例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次 规划设计的所有内容,并培养锻炼团体合作能力。 二、规划原则 1、保护耕地,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2、节约与集约用地,合理布局。确保乡镇空间布局紧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既要保证乡镇各项功能有效运转,又要节约土地资源。 3、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小乡镇的规划与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居住环境的改善,防止生态环境恶化,为乡镇居民创造舒适、健康、优美的生活环境,实现乡镇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4、完善配套,强化服务功能,坚持城乡协调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向集镇区适当集中,以满足乡镇居民及周边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求。 5、因地制宜,塑造特色。小乡镇规划应根据乡镇本身的特点,重视乡镇特色的塑造,避免乡镇个性的丧失。 6、因势利导,分期建设。正确处理好“远期合理和近期现实,普遍提高和重点突破”的关系,以“长远合理布局”为战略目标,兼顾分期目标的实现,因势利导,分步实施。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3、《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4、《四川省村镇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 5、《四川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 6、《四川省灾后重建城镇体系规划》 7、《四川省规划区建设(治理)规划编制试行办法》 8、《XXX市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9、《XXX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10、《XXX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11、《XXX土地利用规划》 四、规划层次 五、规划工作内容

镇总体规划编制要点

镇总体规划编制要点 一、技术要求:增加“两线三区两体系”的内容 1、两线: 一是指规划建设用地线(包括已批准的土地利用规划范围和由区(市)县确定配置的可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范围)。二是指远景发展用地范围线,即在县域内基于可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这一基数上,根据城镇村发展需求与潜力适当放大规模所确定的用地范围线。村的规划以点的形式表达。 XX镇用地指标统计表 表格说明: ●规划建设用地和远景发展用地为“两线”所围合的面积与镇域内公路等圈外选 址的项目用地面积之和。 ●扩大系数:县城不大于1.5,重点镇不大于1.2,重点镇以下层级无扩大系数。 远景发展区面积以“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量”为基础数据与扩大系数相乘的值。 新市镇和一般建制镇总体规划中不存在远景发展用地,其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指标加上县域总体规划所分配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指标。

2、三区划分 指划定的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规划区,乡、村规划区。 (1)城镇规划区:中心城、区县城区、建制镇镇区以及城镇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镇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2)风景名胜规划区: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等区域。风景名胜规划区范围与城镇规划区重叠的,管理按城镇规划区制度执行。 (3)乡、村规划区:市域范围除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规划区以外部分。 3、两个体系 (1)两体系指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和基础设施体系。 (2)配置要求: ●一般建制镇按《镇规划标准》配置。 ●乡、村规划区中,非建制镇(乡政府所在集镇)、农村新型 社区、村按《成都市农村新型社区规划建设标准》配置各项设施。 (3)一般建制镇镇区和乡、村可参考的配置模式 “12+2、7+3”模式,规划中必配和选配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慈利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慈利县域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年)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颁发的《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试行)、张家界市及慈利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以及其它关于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法规、规定、标准编制而成。 第二条本规划通过对慈利县的人口、产业、城镇、县域大型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布局,促进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城镇与乡村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它是慈利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在空间上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和措施。 第三条本规划的范围为慈利县行政区域范围,总面积3480.5平方公里。 第四条为与《慈利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相衔接,本次规划期限:近期至2005年、远期至2020年,对2040年提出远景构想。 第五条本规划经慈利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应,作为政府指导全县城镇化进程,小城镇建设、协调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对县域与城镇发展宏观调控的决策依据。

本规划指导全县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县域内各乡镇村镇规划应服从本规划,县域内其它专项规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第二章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 第六条慈利县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到2020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92亿元,保持张家界市经济强县;调整产业结构,第一、二、三产业产值比重由37.3%,26.5%,36.2%变为21%,35%,44%。城镇化水平达44.1%,全县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协调的城镇体系,实现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发展目标。 第七条城镇发展的指导思想 1.城镇发展战略——加快城镇化进程,合理扩大县城城市规模,以强化县城发展为核心,建立由中心城市带动周围城镇发展的格局。加快小城镇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形成分工有序的城镇网络。 2.交通带动战略——充分利用中西部大开发,以交通建设为先导,带动经济全面发展。 3.旅游带动战略——积极配合张家界东线旅游开发,大力改善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市建设标准,提升城市形象。 4.可持续发展战略——重视区域协调发展。加速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公司+农户”和“订单农业”等多种产业模式,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乡镇企业集中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建设,促进小城镇发展。合理利用资源,节约用地,保护耕地,最大限度地协调城镇发展与保护资源、环境的关系,力求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某某镇总体规划(修编)

某某镇总体规划(修编)

第一章总则 1.0.1条为贯彻新修编的《XX团部所在地(哈木呼提镇)总体规划》,科学 合理的指导哈木呼提镇的城镇建设,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总体 控制标准,特制定本总体规划文本。 1.0.2条 XX团部所在地--哈木呼提镇镇区规划范围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 建设活动均应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其他有关法 规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1.0.3条《XX团部所在地(哈木呼提镇)总体规划》(2007年-2020年)是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哈木呼提镇发展需要,在编制批准的原 《XX(哈木呼提镇)》总体规划(1992年-2010年)的基础上修订 编制的,本规划批准后,原规划停止执行。 1.0.4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附件(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基础 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与图纸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 割。 1.0.5条文本所涉及的规划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国家标准、规范,结合目 前哈木呼提镇的实际情况和考虑今后发展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 应符合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兵团的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1.0.6条本规划文本和说明书中,哈木呼提镇镇区是指XX团部所在地,哈 木呼提镇镇域是指XX团域。 1.0.7条团域村镇体系规划范围:同XX行政区划范围一致,总面积773.33 平方公里。团部规划范围:北部至国防公路,南端原XX园林路 为界,南北长1400米;西临近原XX四支渠,东至原XX六支渠, 东西宽1700米;总面积210.59公顷。 1.0.8条规划编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国家建设部)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镇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 年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 6.《镇规划编制办法》(执行),建设部建村[2007]36号文 7.《XXXX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8.《XXXX(哈木呼提镇)总体规划》(1992年-2010年) 9.《XX小城镇总体规划编制深度规定》 10.《关于加快兵团团场小城镇建设的决定》新兵党办发 [2001]41号 11.《XX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223 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12. 《兵团屯垦戍边新型团场建设规划》 1.0.9条规划期限 基期2006年

双峰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文本)

双峰县域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文本 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政府 二○○三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1) 第三章县域城镇发展战略 (5) 第四章城镇化水平预测 (6) 第五章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6) 第六章县域重要城镇规划 (7) 第七章土地利用与城乡建设控制区管制 (7) 第八章基础设施工程规划 (8) 第九章社会化服务设施规划 (10) 第十章历史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12) 第十一章旅游发展规划 (12) 第十二章环境保护规划 (13) 第十三章综合防灾规划 (17) 第十四章近期建设规划 (18) 第十五章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18) 第十六章附则 (19)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正确指导县域城镇的建设和发展,实现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推进县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协调县域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城镇与乡村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1.02条本规划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务院令《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设部颁发的《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试行)以及其它关于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法规、规定、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双峰县城镇发展建设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第1.03条本规划的范围为双峰县行政区域范围。 第1.04条本规划期限为2001年—2020年,其中近期到2005年,中期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 第1.05条本规划指导思想及原则 1.本次规划指导思想为立足现实,放眼未来,有利于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县域产业的合理布局和整体效益,有利于双峰县城乡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以及近期效益与长远利益。 2.坚持区域整体化发展原则。强调区域整体化发展,加强区域经济网络的整体性、空间发展的整体性、城乡发展的整体性、时间发展的整体性。 3.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确定适度的人口规模,构筑宜人的生活环境。制定合理的产业结构和适度的产业规模。维护自然生态系统,构筑综合性多功能的绿色空间。注重提高社会设施,基础设施的共享程度,提高设施的利用效率。 4.坚持现代化导向原则。紧紧围绕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以促进城市的现代化为核心,以推进经济发展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为主线,从各个领域全方位大力推进工业化、城市化,推进城市化与产业结构调整。 第1.06条本规划是双峰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在空间上的具体体现,经双峰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应。作为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引导和控制全县城镇化进程以及县域城镇的合理发展和布局,指导各级城镇规划编制的依据。 第1.07条县域各镇村镇体系规划应服从本规划,县域内其它专项规划应与本规划相衔接。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第2.01条战略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抓住结构调整这条主线,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

山东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

山东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 为适应我省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形势,推动村镇体系协调布局,规范全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根据建设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技术规范,制定本要点。 全省的县、县级市、城市具有村镇部分的区,可参考本要点编制村镇体系规划。 村镇体系规划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和山东省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等技术规范、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上位城镇体系规划、上位总体规划进行编制,与相关规划有机衔接。 一、规划内容 (一)县域村镇体系发展条件评价 1、区位分析。重点分析县域地理位置、辖区面积、中心城镇与周边城镇的空间关系,铁路、高速公路及其他主要公路等对外交通条件。 2、自然条件分析。分析县域气象条件、水文条件、地形地貌条件等自然条件。 3、社会经济基础。分析县域历史沿革、经济发展、人口发展、现状土地利用、社会架构等。 4、村镇体系布局现状。根据村镇体系现状,总结村镇体系在规模、职能、空间分布和内部关系上的基本特点。 5、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基本情况。分析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现状。 6、综合评价。根据发展条件分析,总结县域村镇体系发展的优劣势。

(二)规划信息整合 1、上位规划。总结上位规划对本区和村镇发展的要求。 2、相关规划。总结已有相关规划的建设要点和协调任务。 3、下位规划。收集整理已编制和已批复的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工业区和开发区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各类保护区规划等下位规划,查找规划存在的问题,明确整合内容。 (三)县域城乡统筹的目标定位和发展战略 1、发展目标。提出县域城乡统筹发展的近远期目标体系。 2、总体定位。明确全县发展定位。 3、发展战略。提出为实现发展目标需采取的发展战略。 (四)县域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1、产业发展现状分析。概括县域产业发展的总体特征,总结产业发展的成绩和不足。 2、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提出县域产业发展的总体构思。 3、重点产业规划。对县域的优势产业和战略产业进行规划指引。 4、产业空间布局。划分经济区,提出县域产业布局的总体形态和发展要点。 (五)城乡人口空间布局 1、县域城乡人口分布现状。总结人口及其城乡分布的现状特征。 2、县域人口规模预测。一般应通过多种不同方法预测县域人口近远期规模,提出综合方案。 3、县域城镇化水平预测。应通过多种不同方法确定县域城镇化水平的近远期预测值。 4、人口和城镇人口空间分配。根据对区域发展形势的客观判断,对人口和城镇人口的空间分布进行规划。

成都市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成都市镇总体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镇规划标准》、《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镇总体规划编制办法》、《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等,从成都镇发展实际需求出发,制定本编制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域范围内除特大中心城市、卫星城、区域中心城、小城市以外的特色镇的规划编制,乡总体规划编制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一般情况下,成都市镇总体规划编制须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要求提出控制指标,可以不再单独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章成都市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 第三条成都市镇总体规划编制重点是近期建设规划,编制期限至2020年。 近期建设规划应确定重点建设内容和空间布局,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及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环卫等设施的建设时序和具体安排。 第四条成都市镇总体规划分为两个层次: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 第五条成都市镇总体规划编制应突出生态优先、规模控制、区域统筹、产业支撑、文化传承及有机更新的原则,以促进小城镇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城乡转型升级,引导小城镇科学、协同发展。 第六条成都市镇总体规划编制要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下一层次规划服从上一层次规划、专业或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各规划之间协调一致的原则进行,并应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七条成都市镇总体规划编制,应包括以下保障城镇长期发展的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发展、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等方面的强制性内容: (一)规划区范围; (二)镇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矿产资源开采区(点)、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 (三)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 (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道路系统网络、交通枢纽布局;给排水、电力、通信、广电、燃气、消防、环卫等重大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

镇总体规划

关于《舒城县汤池镇总体规划(2016-2030)》的公告 《舒城县汤池镇总体规划(2016-2030)》规划成果已经舒城县汤池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建筑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即将上报舒城县人民政府审批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依法向社会公告,诚请广大市民踊跃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详情可在汤池镇人民政府网站、舒城县规划局网站及舒城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查询。公告期自2018年4月5日起至2018年5月4日止。 附件:《舒城县汤池镇总体规划(2016-2030)》主要内容 一、规划目的 加快发展生态经济为主线,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绿色发展,形成科学合理的空间布局,在《六安市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指导下,结合汤池镇发展实际情况,编制完成《舒城县汤池镇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规划指导思想 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五统筹的和谐发展观、五大发展理念、城市双修等为思想,以塑造生态镇为标准,合理调整城镇发展空间,协调中心镇区、新型农村社区以及与周边景区之间的关系,提升城镇综合竞争力,持续改善城镇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城镇品质。 (1)树立区域整体观,处理好城镇与区域发展的关系 (2)发挥优势,促进发展 (3)优化结构,完善功能

(4)提升品位,塑造特色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16——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四、规划范围 本规划确定镇域、镇区两个规划层次。 1、镇域 包括整个汤池镇域范围,总面积约160平方公里。 2、镇区 镇区规划范围共1049.1ha,分为中心片区、三江片区和城冲片区三大片区,中心片区规划范围为北至万佛湖大道(三江快速连接线),西抵倒淌河西侧山体、东达高速公路,南至镇区南侧山体,范围大小为856.2ha;三江片区规划范围为北到三江北环以北用地边界及往东至城冲河边、南达三江南环及万佛湖大道、西以环湖旅游路为界、东至城冲河堤,规划范围约144.3ha;城冲片区规划范围为北到城冲河和舒桐路外绕线、西以现状建成区边缘及平行南延为界、南至敬老院南侧附近、东抵城冲河,规划范围约48.5ha。 五、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1、城镇化发展目标 用10—20年左右的时间,整合自身优势资源,全面改善投资发展环境,重点建设旅游业和服务业,使之成为有一定知名度的区域性旅游目的地。建成以温泉为特色,地方特色产业比较发达、综合服务业繁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要求与内容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要求与内容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要求 第一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主要任务是:落实省域、市(州)域城镇体系规划提出的要求;引导和调控县域村镇的合理发展与空间布局;指导村镇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 第二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突出以下重点: (一)综合分析评价县域自然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确定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二)研究县域产业发展与布局,明确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和重点,提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对策和措施; (三)分析研究县域人口增长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化趋势,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确定城镇化模式及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确定城乡居民点集中建设、协调发展的总体方案,确定村镇体系结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确定村庄布局的基本原则,明确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农村居民聚居点治理和建设的管理策略。 (五)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实施措施,防止灾害、确保安全,提出县域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六)按照城乡统筹、共建共享的原则,统筹布置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确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实现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和社会服务事业向农村覆盖,防止重复建设。 第三条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应按照因地制宜的要求,根据不同地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村镇建设现状及农村生产方式的差别,强调不同的原则和内容。要区别平原、丘陵、山区、高原等不同地域,经济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等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体现不同的地域特色,突出不同的城乡空间布局特点,选择不同的城乡协调发展战略。 第四条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是必须严格执行的规划内容,是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强制性内容应在图纸上准确标明,文本上明确,规范表述,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管理措施。 第五条对涉及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

澧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澧县县城总体规划

澧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澧县县城总体规划 第一部分澧县概况 澧县,因澧水流经县境而得名。地处湘鄂边界,常德地区的北部,东临安乡县,南靠临澧,西接石门,北与湖北省松滋市、公安县接壤。澧县行政区划面积为2107.3平方公里,现辖15个建制镇(包括澧阳镇)、17个乡。作为澧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的县城位于县域中部的澧阳平原上,南濒澧水,东距津市市8公里。 澧县是位于我国三级经济开发轴线(焦柳铁路线和二广高速)上的节点城市,常德市和荆州市的几何中心。处于湖南西北部边境,临近中部两大城市群—长株潭“3+5”城市群和武汉“1+8”城市群,处于两大城市群的直接辐射交汇地域的西部。澧县在湖南自东向西的经济梯度格局中处于第二梯级的位置,并且是环洞庭湖城市群以及我国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承东启西的战略位置,必将成为未来湖南省经济开发的重点地区。 澧县经济发展迅速,是个农业大县和资源大县。20世纪80年代后,澧县的资源优势逐步转化成了经济优势,经济实力迅速增加。2008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1008902万元,比上年增长13.0%。其中:一产业增加值321568万元,同比增长6.6%;二产业增加值353176万元,同比增长17.3%;三产业增加值334158万元,同比增长15.3%。三次产业构成比为31.9:35:33.1。全县完成财政预算总收入45103万元,增长7.95%。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784315万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669815万元。 澧县交通发达,地理位置优越。焦柳铁路由北向南跨过长江进入湖南。G207国道线和省道S302线、S304线是澧县境内的主要对外交通线路。澧水通过洞庭湖水系可直达长沙、沙市、武汉及上海等地。县域内沿澧水有黄沙湾、羊湖口两个货运码头。县域内河网纵横,有大小河流56条,大小湖泊38个,拥有水面13.7万亩,总蓄水量约20亿立方米。全县水能蕴藏量为17.3万千瓦。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黄平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一部分××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文本 ●说明书

黄平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说明书 第一章概况 一、区域位置 ××县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西北部。东界施秉县,南接台江县、凯里市,西连瓮安县、福泉市,北邻余庆县。地跨东经107°37′46″-108°11′04″,北纬26°43′39″-27°14′29″之间。全县东西长约57公里,南北宽约47公里,国土总面积1667.8平方公里。县城驻地距黔东南州州府凯里市有55公里,距省会贵阳市196公里。 二、自然环境 1、地形地貌 ××地处黔中丘原向黔东低山丘陵过渡地带,地形由西、西北向东、东南部逐渐降低。山脉走向与构造线一致,多呈北东、北东东走向。中部、北部山地隆起,为黔北高原武陵山脉延伸。南部隆起山地为苗岭山脉余系,属黔东南凹陷。境内最高峰为西北角纸房轿顶山,海拔1367米;最低点东南角清水江河谷,海拔519米,高差848米。县城新州镇海拔800米。 2、河流水系 ××县境内河流属长江流域沅江水系,有大小河流100多条,主要河流有重安江、氵舞阳河、平溪河、西堰河和苗里河。水利资源比较丰富,地表水年平均径流量8.89亿立方米,地下水年均径流量2.57亿立方米。全县水能理论蕴藏量7.52万KW。全县建有众多的沟塘和引水工程,是全县工农业生产的有力保障。 3、气候 ××县的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全年气候温和,雨量充沛,一年平均气温14.7℃,其中年最高气温达到35.9℃,年最低气温为-5.8℃。月平均气温7月份最高,元月份最低。无霜期天数为267-288天。年降雨量1233.2mm。 常年主导风向为北东东向,风向频率36%。 主要灾害性天气有暴雨、伏旱、凝冻、冰雹等,出现频率较高。 4、土壤与植被 ××县的河谷冲积坝子较多,300亩以上的坝子有旧州、红梅、石牛、浪洞、平溪、重安等25处。旧州万亩大坝是××县和黔东南州的主要产粮区之一,是××县土地开发较早区域。 ××处在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地带,林木主要有松、杉、桑、油桐、油茶、茶叶等。云雾山回龙寺茶传为明清两朝贡品。东坡农场红茶远销国外。上塘水源涵养林、氵舞阳河风景名胜区的重安江峡景区、飞云崖景区、野洞河景区等植被保护良好,连同广布县境的各个中小林场,构成了××的自然植被景观,××县森林覆盖率为32.4%。××天然药源丰富,有名贵药材天麻、银耳及金银花等1000余种中草药材。 5、矿产 ××县的矿产有汞、铁、煤、石膏、重晶石、磷、水泥原料矿、粘土、铝钒土、铅锌、锰等10余种,尤以水泥原料矿、重晶石较丰富,是发展建材工业的优势矿产。

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导则

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送审稿) 2007-03-19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主要技术内容 (2) 第三章其它技术内容 (10) 附录一:现状调研的主要内容 (14) 附录二:发展评价的主要内容 (16) 附录三:发展目标的主要量化指标 (17) 附录四:宜深化的规划实施对策内容 (18) 附录五:文本编写的主要内容 (19) 附录六:主要规划图件目录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开展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完善地方规划体系,促进地方城乡统筹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特制定《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导则》。 第二条乡镇总体规划的任务是根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要求,对乡镇整体地域进行发展定位、综合布局、规划协调与空间管制,引导乡镇逐步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人口、空间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导则》适用于乡镇行政管辖范围。 第四条乡镇总体规划分近期和远期规划两个阶段,一般近期期限5年左右,远期期限20年左右。基础数据一般以规划编制的前一年为准。 第五条乡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应符合国家和省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六条乡镇总体规划成果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1、文本:表达规划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 2、图则:用图纸表达现状和规划内容,应显示出现状和地形,并标注出图名、比例尺、图例、编制单位名称和绘制时间。图则所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文本一致。 3、附件:包括综合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综合报告的内容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 第二章主要技术内容 第七条编制乡镇总体规划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遵循宏观指导思想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2、与上位层次政策与规划相衔接原则:在国家、省、市有关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针、政策、纲要指导下,依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交通、国土资源、水利、环保、农业等专项规划,并与上位层次的城镇群体空间组织相协调,在乡镇范围内具体深化落实。确有必要对上位层次规划提出修改意见,应该作出技术论证与明确表述。 3、突出城乡一体化原则: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强化城乡功能与空间整合,突出城乡空间资源的保护、综合利用与一体化规划,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同时,要注意保护和体现地域特

镇总体规划审查要点

一、规划方法 审查《中心镇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否客观地总结 上版规划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否明确本次规划的编制重点。 1、是否确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和技术路线。 2、是否全面系统地回顾上版规划实施的情况,总结经验并检讨实施偏差的原因。 3、是否深入分析中心镇的发展背景和发展要求,准确把握城镇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规划编制的重点。 4、是否针对重大矛盾和制约因素,从不同的规划思路提出多个比选方案。 5、是否符合上层次城乡规划的要求。是否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有较好的衔接、协调。 6、是否明确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二、经济社会发展 审查《规划》是否准确判断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阶段、主要特征,注重宏观分析与区域研究,科学地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策略及目标。 1、是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出涵盖镇域范围、涉及经济社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多方面的全局性、战略性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主要任务。 2、是否综合研究区域、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准确判断城

镇的发展阶段、发展条件和发展动力。 3、是否对城镇产业的发展过程、发展模式及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分析,明确城镇的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及产业结构。 4、是否注重对产业集簇的引导,提出壮大产业规模,拓展产业链条,实现产业集群化、集约化发展的对策与思路。 三、城市性质、发展方向、发展规模 审查《规划》确立的城市性质是否符合客观规律和实际,提出的城镇空间发展方向是否反映城镇的发展趋势,确定的发展规模是否合理,专题论证是否深入、充分。 1、城市性质的确定是否综合分析中心镇的环境与资源特点、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区位条件、与周边城镇的关系等因素,正确把握城镇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体现其基本特征、主要职能及总的发展方向。 2、城镇发展方向是否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状况、土地利用的自然与经济适用性、城镇主要的经济指向及对外交通导向,且符合城镇发展的规律和趋势。 3、城镇人口规模的确定是否全面研究中心镇发展的动力、城镇化目标、产业发展目标和就业需求,考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影响因素,经过多种方法科学测算并进行合理论证。 4、城镇用地规模的确定是否从城镇现状用地水平、资源条件等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城镇产业发展的要求、交通方式的转变、人居

镇总体规划技术成果基本标准

镇总体规划技术成果基本标准 1 总则 1.0.1 为了统一镇总体规划编制成果的内容、深度及格式,规范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审批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镇规划编制办法》、《镇规划标准》和其它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次规划编制必须遵照本标准执行。 1.0.3 编制镇总体规划,除遵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2 阶段成果 2.1 一般规定 2.1.1镇总体规划的成果由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法定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图纸,技术文件为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现状调研报告)。 2.1.2本标准将镇总体规划编制过程划分为四个阶段,分别为现状调研阶段、方案阶段、评审成果阶段和正式成果阶段。 2.1.3所有阶段的成果文件应采用A3幅面装订(图纸大于A3幅面则折叠为A3幅面装订)。 2.1.4规划文本、图纸应装订为一册,附件(规划说明书、现状调研报告、基础资料汇编)装订为一册。 2.1.5所有阶段都必须提交相应成果的电子文档(CAD、PSD、WORD文

件)。 2.2现状调研阶段 2.2.1现状调研阶段必须提交下列内容。 (1)基础资料汇编。 (2)现状调研报告。 2.2.2现状调研阶段必须提交下列图纸。 (1)区域位置图。 (2)土地使用现状图。 (3)城镇建设用地评价图。 (4)城镇总体规划建设实施评析图 (5)重大基础设施现状图(主要为综合交通、电力、给水、环卫、防洪等)。 2.3方案阶段 2.3.1编制镇总体规划,研究确定镇总体规划中的重大问题,对镇总体规划需要确定的主要目标、方向和内容提出框架性意见。 2.3.2 镇总体规划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镇域镇村体系规划方案,预测镇域总人口; (2)分析城镇职能、提出城镇性质和发展目标; (3)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4)预测城镇人口规模; (5)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6)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

城镇体系的概念

一、城镇体系的概念 城镇体系指在一个相对完整的区域或国家中,由不同职能分工、不同等级规模、空间分布有序的联系密切、相互依存的城镇群体。·城镇体系是一个区域范畴城市经济区——城市行政区·具有一定的等级和层次·具有不同的职能分工和多种城镇类型社会劳动地域分工——职能分工——确定城市性质·空间分布有序,形成一定的网络和格局空间地域结构的影响因素——区域生产力分布状况,受资源、自然条件、地理位置等影响城镇的相互作用、职能分工及各自的腹地范围·在时间上的动态变化历史变化引起的体系格局变化生产力布局状态的变化导致的格局变化基础设施条件引起的变化,尤其是交通条件 二、城镇体系的发展条件分析 1.城镇体系的区域发展条件城镇体系的区域发展条件是城镇体系赖以发展的基础,是城镇体系形成及发展的初始条件。目的:明确城镇体系在区域中的发展水平,明了其所处的地位与作用;明确城镇体系今后发展的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扬长避短,有的放矢。方法: 区域综合发展水平分析——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单因子和复合因子相结合的方法,利用横向纵向比较手段,通过城镇体系的经济、科技、社会发展水平来反映城镇体系区域综合发展水平。区域发展优劣势分析——采取定性分析,找出城镇体系发展的有利与不利因素,以期发挥优势,转化劣势,使城镇体系的规划有的放矢。2.城镇发展的建设条件分析(a)城镇自然条件(主要指影响城镇发展的气象、地形与用地条件、水文及工程地质条件等);(b)城镇资源开发与工业布局条件;(c)城镇交通运输与区位条件;(d)城镇水源和能源条件;(e)城镇旅游发展条件;(f)城镇社会经济基础条件;(g)城镇地区农业发展条件;(h)城镇基础设施与投资环境条件;(i)城镇科技实力;(j)城镇生态环境条件。 三、城镇体系规划的发展 1、城镇体系规划的产生·城市的发展不能就城市论城市,应从较大区域范围来分析该城市在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及其与周围城镇的关系,城市的发展和空间布局需要与区域开发建设的总体布局相互协调。·现行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中没有专门的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起到区域规划的部分作用。·1984年《城市规划条例》:“直辖市和市的总体规划应当把行政区域作为统一的整体,合理布置城镇体系。”·1989年《城市规划法》:“全国和各省、直辖市都要编制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设市城市和县城的总体规划应有包括市和县的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1994年建设部颁布《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2、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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