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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价函〔2011〕27号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

苏建价函〔2011〕27号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
苏建价函〔2011〕27号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总站

苏建价函〔2011〕27号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造价管理处(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修订<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服〔2011〕190号、苏财综〔2011〕31号)规定,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费率标准从2011年3月20日起由工程结算收入的0.19%调整为0.11%。

结合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收缴特点,我省建设工程计价时,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按下列原则计取:

1、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作为规费,必须按照规定标准计取,不

可竞争。

2、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规定,计费基

础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以及其他项目费之和。

3、根据《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非本省建筑企业进入本省施工的,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缴纳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本省建筑企业在本省施工时,按照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

工程结算收入在下一年度征收。

与之对应,对于非本省建筑企业进入本省施工的,并且2011年3月20日后签订施工合同的建设工程,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调整为0.118%。本省建筑企业在本省施工的建设工程,2011年3月20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部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费率调整为0.118%。

请各市造价管理处(站)、各有关单位在工程计价活动中及时调整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计取标准,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作者: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计价解释(六)

计价解释(六) 1、省住建厅苏建价〔2014〕448号文的规定,13清单“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编制清单时,工作面、放坡如何具体计量?结算时,因为不同的施工单位,其施工方法是不同的,工作面、放坡系数都不固定的,又如何 计量?是按实际施工情况计量吗? 答:编制清单时,按规范规定的工作面和放坡系数计算,投标人结合自身的施工方案报价,结算时一般不调整。 2、基础承台挖土方按1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计算规则P5页第4条计算宽度,是按垫层宽度加工作面还是基础宽度加工作面? 答:垫层支模板的,按垫层边加工作面宽度;垫层不支模板的,按基础边加工作面宽度。 3、关于支撑下挖土,定额1-230、1-231、1-232,深度7m、11m、15m,是从室外地坪算起(或场地土方平均高度)还是从第一道支撑梁底部算起? 答:支撑下挖土定额划分步距的深度从设计室外地面起算。

4、钻孔灌注桩试桩是否执行定额说明“打试桩可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如执行,相应定额中:灌注桩砼、泥浆运输、钢筋笼定额人工及机械是否乘以系数2? 答:试桩与工程桩未连续施工的,执行定额说明“打试桩可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 5、编制标底时,用于辅助试桩的两侧的锚桩,后期可做为工程桩,那么,锚桩是否属于试桩,按试桩将人工和机械乘系数2,还是 按照工程桩来套? 答:按试桩套用定额。 6、某桩基工程有预制方桩和预制管桩,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如何确定类别? 答:方桩和管桩属于不同类型的桩,在定工程类别时,应分别计算。 7、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中2-13插拔型钢定额子目,在计价解释三回复“目前定额口径一般不考虑租赁”。照此理解如果钢板桩为承包人自有,直接套用定额即可;但实际情况为承包人租赁时,该如何计价? 答:型钢是自有还是采用租赁方式,应在投标时明确提出,如不提出,实际施工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结算时均不予调整。

对苏建价【2012】633号文苏建函价【2013】111号文的解读及执行要求

苏建价【2012】633号文、苏建函价【2013】111号文的 解读及执行要求 近期江苏省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文)及《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13】111号文)。为便于江苏地区各项目更好地开展成本限价工作,针对以上文件,产品中心现做出如下解读,请各项目部遵照执行: 一、关于苏建函价【2013】111号文的解读 1、预算人工工资单价:属于政策性文件发布的范畴。 2、人工工资指导价:是建设工程编制概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的依据,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参考文件。 3、现行预算人工工资单价按照《关于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价【2011】812号)执行。 二、如何执行苏建函价【2013】111号文 1、在政府主管部门颁发新的关于预算人工工资单价调整的政策性文件前,苏建函价【2013】111号文均不适用于南京和苏南地产区域公司各项目已经签订的各类施工类合同,即合同内人工工资不调整。 2、南京和苏南地产区域公司各项目即将施工的工程,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时人工工资单价仍执行苏建价【2011】812号文,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时按苏建函价【2013】111号文执行。 3、南京和苏南地产区域公司各项目对即将签署合同的工程,在组织询价和合约签订过程中,须针对预算人工工资单价和指导价的适用范围和调整原则向合作方给予详细的界定,明确人工工资指导价一律不在政策性文件调整之列。 三、其他要求 1、南京和苏南地产区域公司各项目在实际操作中,如有任何问题须及时与产品中心沟通,真正做到依据合同从源头防范价格风险。 2、上海、浙江、成都、武汉地产(区域)公司各项目需严格关注此类文件的颁发,加强研判,如遇与江苏省类似的情况,均暂按该解读执行。 产品中心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计价解释一

计价解释(一) 1、措施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包不包括管桩的抗弯检测的桩材费用? 答:不包括。 2、有一公开招投标项目,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投标文件已按分部分项为基数计取夜间施工措施费,审计时扣除夜间施工措施费,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答:请按合同约定结算,如仍有争议,请双方到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咨询。 3、土方外运3.3km,执行定额(1-241)5km之内还是执行定额(1-240*1.1)3km*1.1系数?谢谢。 答:执行定额(1-241)5km以内。 4、一政府项目标底及限价中都没有考虑专家认证费(深基坑、高大模板等)招标文件也没有提及此项费用,请问实际发生此费用应由哪方承担?有无具体的文件依据执行? 答:由聘请方承担。 5、框架结构中1、平砖墙面的砼框架梁柱连梁粉刷套用砖墙面还是砼墙面定额?2、平砖墙面的砼圈梁过梁构造柱粉刷套用砖墙面还是砼墙面定额? 答:按设计做法套用相应墙面定额。 6、尊敬的领导你好,现在大多地下室室内墙、顶梁板均有要求

采用防霉涂料饰面,省04计价表防霉涂料子目16-360,而该子目中未有在粉刷基层或直接砼顶棚基层需批白水泥或防水腻子的工作内容,也没有该部分材料和人工。请问防霉涂料施工(含批腻子及涂刷防霉涂料)是否套用16-360子目时并套用相应基层部位品种的腻子子目?如:省补16-1,苏补16-1等。请答复,谢谢! 答:省04计价表防霉涂料子目16-360为在做好的基层上涂刷防霉涂料。 7、现大部分现浇板底设计不抹灰,直接批腻子涂料基层,问可否套取计价表模板分部898页第19备注?如施工方已套取了模板19备注后,此批腻子(或)白水泥分项是按砼面批腻子项目套苏补16-1子目(材料不同调整)还是按抹灰面腻子相应子目套取? 答:套苏补16-1子目,模板缝贴胶带纸费用按规定另行计取。 8、09费用定额中,对桩基础工程中的预制砼(钢板)桩的划分为:≥30m为一类,≥20m为二类,<20m为三类,一个工程如果桩长在两个或三个类别中都有,请问如何划分? 答:高类别桩的根数占总根数30%以上的,整个工程按高类别套。 9、单独围墙是否需要计算平整场地?如不计,挖土前肯定要有简单的放线等工作,如计,是否外墙外边每边+2M? 答:围墙不计算平整场地费用。 10、请问苏建价便(2008)12号市政工程钢板桩使用费6.8元/吨.天含钢板桩运费及装卸费吗? 答:我市发布的市政工程钢板桩使用费为6.8元/吨·天(详见苏

苏建价材料价格调整文件

苏建价材料价格调整文件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08〕67号 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各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 委、办、厅、局: 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降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的原则,现就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市结合本地具体情况贯彻实施。 一、建筑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将严重影响发承包双方对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给工程施工带来潜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工程施工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签订合理的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明确各方承担风险影响的原则,切实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计价中的风险范围、控制和处理原则。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1、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 2、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一般风险包干幅度不应大于10%); 3、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超过投标价格中的风险幅度时的材 料价格调整办法。 主要建筑材料是指用量较大,占工程造价比重较高的常用材料,其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影响明显。如发承包双方无约定时,是否为主要建筑材料可按照单位工程投标文件中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的百分比来划分: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2%以下的各类材料为非主要建筑材料;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2%以上,10%以内的各类材料为第

一类主要建筑材料;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10%以上的各类材料为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 三、本意见发布前已经签订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包括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合同),尚未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的招投标工程,如果合同中未约定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按下述原则签订补充协议,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调整工程造价。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形式的:当工程施工期间非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其差价均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0%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主要建筑材料差价的取定:应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为基准(缺指导价的材料以双方确认的市场信息价为准),差价为施工期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与合同工程基准期(招标工程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当月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按下列公式计算: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Σ(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月材料指导价)/同类材料总用量 3、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 四、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加强主要建筑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在价格波动较大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增加价格信息发布频次和范围,有条件的市可通过“工程造价信息网”动态发布价格信息,正确引导发承包双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江苏2001-2013年建设工程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

江苏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 目录 1.苏建定2001(401) 2.苏建定2005(65) 3.苏建定2006(276) 4.苏建定2008(66) 5. 苏建价〔2010〕494号 6.苏建价〔2011〕812号 7.苏建函价〔2013〕111号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定(2001)401号 关于调整我省建筑业预算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 为了落实国家工资政策,提高建筑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切实解决我省建筑业预算工资标准与建筑市场相比偏低的实际状况,根据我省有关工资调整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预算工资标准,具 体办法如下: 一、我省建筑、安装、市政、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定额预算工资单价调整到26元/工日。装饰工程调整到30~40元/工日。 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新定额的,预算工资标准和执行时间按相应的文件规定执行。 三、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装饰工程,如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所调增的预算工资部分作独立费处理,不取费;如以直接费为取费基础的所调增的预算工 资部分进入直接费,作为取费的基数。 四、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包工不包料调整为35元/工日,点工调整为29元/工日;装饰工程包工不包料调整为40元/工日,点工调整为35元/工日。 五、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装饰工程的执行时间为二00二年一月一日,二00二年一月一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二00二年一月一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按原规定执行。 二00一年十二月十日

关于2012年建筑工程造价人工工资单价调整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11〕812号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住建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反映建筑市场用工价格变化情况,积极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经商省有关部门,决定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城市轨道交通和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工资单价标准 单位:元/工日

附注:机械台班定额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按照67元/工日执行。 二、调整方法 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投标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时,工资单价均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 2、2012年2月1日之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在建工程,2012年2月1日之后完成的工程量部分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调增,施工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原投标报价或签订施工合同时工资单价有让利的,工资单价调整时应扣除原让利部分。 3、本通知规定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按照费用定额(计算规则)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三、其他 1、本通知自2012年2月1日起执行。 2、建设工程预算工资直接关系到施工工人的切身利益。请工程建设各方严格按本通知规定标准进行工程计价。明年我省将改变现行做法,研究出台建设工程预算人工工资单价的有效调整办法,实现预算工资单价的动态调整。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工程造价预算工资调整△通知 抄送: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委、厅、局,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1年12月26日印发 共印45份

苏建函价(2008)722号 关于发布《蒸压轻质加气砼板运输及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

江苏省建设厅 苏建函价(2008)722号 关于发布《蒸压轻质加气砼板运输及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标03SG715-1《蒸压轻质加气混凝土板(NALC)构造详图》和江苏省《蒸压轻质加气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GJ32/J06-2004)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要求,我站组织编制了《蒸压轻质加气砼板运输及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现发布施行,与《江苏省建设与装饰工程计价表》配套使用。原苏建定函(2002)第37号《蒸压轻质加气砼板运输及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 002年)》停止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八日

蒸压轻质加气混凝土板运输及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说明 一、蒸压轻质加气混凝土(ALC)板是一种以优质的硅砂、生石灰、水泥等为主要原料,板材以钢筋增强,用专利配方经严格的工艺过程和高温高压蒸汽养护而成的高性能轻质加气混泥土板材。 二、本定额作为2003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第七章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的补充。 三、本定额编制依据 1、《蒸压轻质加气混凝土板(NALC)构造详图》(国家建筑标准设计03SG715-1) 2、《蒸压轻质加气混凝土板应用技术规程》(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32/J06-2004) 3、《蒸压轻质加气混凝土(ALC)板构造图集》(江苏省建筑配件通用图集苏J01-2002) 4、《蒸压轻质加气混凝土(NALC)网架板图集》(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素J/T23-2004) 5、南京旭建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6、典型工程实例 四、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均包括全部工序的用工。人工工资单价按照《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价(2008)66号文]标准执行。 五、材料价格与损耗率 1、材料预算价格按南京市2007年下半年建筑材料指导价确定,无指导价参考市场价格取定。 2、墙板、楼板、屋面板主材的损耗率:场外运输损耗按0.5%取定,应另列入运输费用中;构件安装损耗按1.5%取定,已列入到安装定额项目中。 3、定额中板材价格为参考价,不包括场外运输费用,发生时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六、机械台班单价按照2007年《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调整人工单价后取定。 七、其他有关说明,按照2003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规定执行。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款,结合本清单编制说明,合理报价。 工程名称:蔡家桥路、南霞路、南场道道路照明工程 一、工程概况: 蔡家桥路(信成道-北糜道)改建工程位于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境内。起自信成道,起点桩号CK0+000.000,终于北糜道,终点桩号CK0+270.000,全长约0.27km。本工程包括11米单挑灯配1*150W高压钠灯2套,9米单挑灯配1*60W LED灯7套,配套的人孔井及工程的配套管线。 南霞路(兴梁道-南湖大道)工程位于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境内。起自兴梁道,起点桩号NXK0+000.000,终于南湖大道,终点桩号NXK0+498.540,全长约0.498km。本工程包括10米单挑灯配1*100W高压钠灯2套,11米单挑灯配1*250W 高压钠灯2套,10米单挑灯配1*90W LED灯13套,配套的人孔井及工程的配套管线。 南场道(郁花港-塘铁桥路)工程位于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境内。起自南霞路,起点桩号NCK0+000.000,终于塘铁桥路,终点桩号NCK0+060.000,全长约0.06km。本工程包括9米单挑灯配1*100W高压钠灯2套,9米单挑灯配1*90W LED灯1套,配套的人孔井及工程的配套管线。 二、招标范围: 蔡家桥路、南霞路、南场道道路照明工程招标范围为路灯照明工程的施工,包含灯杆及基础、灯具、光源、电缆、管道、路灯箱变及配套设施的采购、制作、安装,地理信息测绘,调试和12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无锡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蔡家桥路(信成道-北糜道)改建工程》、《南霞路(兴梁道-南湖大道)工程》、《南场道(郁花港-塘铁桥路)工程》(2016年1月版)(2)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市政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857-2013 (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营改增调整内容) (4)苏建价【2014】44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 (5)无锡市建设局有关文件 四、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肆仟贰佰贰拾壹元整(小写:54.4221万元) 五、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南京市2019年有关建设工程计价管理问题解答汇编 (一)

南京市2019年有关建设工程计价管理问题 解答汇编(一) 1、苏建价(2008)67号文中规定“是否为主要建筑材料可按照单位工程投标文件中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的百分比来划分”,请问该“单位工程”如何理解? 答:文件中所指“单位工程”是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单项工程汇总表”中所列的单位工程,并非一般工程项目组成所定义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式独立使用功能的工程”。 2、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计价定额》第十五章天棚工程计算规则第七条的第1小条中“天棚面抹灰按主墙间天棚水平面积计算”,具体应如何理解? 答:此条应结合第七条的第2小条进行全面理解,现明确如下:天棚面如为平面(无凹凸),其抹灰工程量可按主墙间天棚水平投影面积简化计算。 天棚面如为凹凸面,其抹灰工程量应按实际涂抹面积(展开面)计算,即天棚抹灰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与第十七章“天棚批腻子、喷(刷)涂料”的计算规则相一致。 3、平面天棚(无凹凸面)白水泥批腻子、刷乳胶漆,如何套用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计价定额》? 答:平面天棚(无凹凸面)白水泥批腻子、刷乳胶漆,应套用2014计价定额“17-177”(内墙面上白水泥批腻子、刷乳胶漆)子

目,并结合附注4的内容换算:人工含量乘1.1的系数,不能套用“17-179”天棚复杂面子目。 4、某市政道路工程的软土地基加固采用深层搅拌桩,请问深层搅拌桩是按道路工程取费还是按桩基工程取费? 答:市政工程中没有单独的桩基工程取费,按工程主体的类别即道路工程取费。 5、某招投标工程,招标清单中,模板在单价措施费中列项,工程量按含模量计算接触面积。工程结算时,应按含模量还是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计算工程量? 答:用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计算模板工程量和用混凝土含模量计算模板工程量是两种不同的模板工程量计算方式,算的都是混凝土接触面积。江苏定额规定两种计算方法仅能使用其中一种,相互不得混用。因此一个工程应在招标前明确模板工程量计算的方式,如招标时为含模量计算,结算时也应按含模量计算模板工程量。 6、防雷接地工程中,沿女儿墙敷设避雷网,套用什么定额? 答:沿女儿墙敷设避雷网套用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4-919“沿折板支架敷设”定额乘以系数0.6计算。 编写组成员:徐伟、陈朝晖、王爱梅、张娜娜、陈健、高晋

南通计价解释答疑

2011年南通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答疑(安装部分) 2011年第1期 1.安装工程中系统水压试验与管道安装定额中的水压试验有什么区别?如何计算? 答:镀锌钢管安装定额中包括的水压试验是指工序内一次性水压试验(即每层管道施工完后均做一次水压试验)。系统水压试验是指当装饰工程施工到喷头定位后,喷头的立管安装到位,即全部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完后,整个管道系统才能做做系统的水压试验。系统水压试验应按第6册相应定额计算。 2.管网水冲洗定额使用范围如何? 答:管网水冲洗定额是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的,只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 2011年第2期 1.何种情况应汲取竖直通道电缆敷设定额? 答:竖直通道电缆是指在竖直的电缆井通道内垂直敷设的电缆。这种电缆敷设时每个支架处均需固定,所用的电缆夹具必须统一,且保持美观一致。适用于交流的单芯电缆或分相铅包电缆在分相后固定时,其夹具不应有铁件构成的闭合磁路。裸铅包电缆的固定处应加软衬垫保护。而且竖直通道电缆一般不采用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因为垂直敷设有很大的位差,低端电缆由于油积聚而使铅包胀裂,而高端则会由于绝缘油干枯而使绝缘强度降低。只有在专用电缆井或竖井等建筑内明敷,才能算竖直通道。 2.退还甲供材时是否能计取保管费用? 答:发包方完成了采购和运输并将材料运至施工工地仓库由承包方保管,承包方退价时应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计入工程造价的甲供材料价格除以1.01退给建设单位(1%作为施工单位的现场保管费) 2011年第3期 1.一般住宅中插座线应该套照明线还是动力线? 答:套用照明线。 2.安装工程中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其相应的刷油、防腐、保温人工是否也乘以1.3? 答:不需要。 3.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表中第6条建筑面颊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为一类工程,请问其中相应的弱电管及线的工程是否也为一类工程。(管线及设备施工都是一个施工单位施工)? 答:安装工程是以分项工程来划分工程类别的。 4.现在点工调整到58元,是否点工可以看作为人工费计取管理费和利润?

关于苏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差价调整的指导意见 苏建价200910.

苏州市建设局文件 苏建价〔2009〕10号 关于苏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差价调整的指导意见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市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的精神,结合市场价格变动和本市具体情况,现对苏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差价的调整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形式的工程,发承包双方可按如下意见在合同中约定建筑材料价格调整的办法。 1.钢筋、商品混凝土差价按主体施工期间的平均指导价(由造价管理部门发布,下同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 2.沥青差价按摊铺施工期间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 3.除钢筋、商品混凝土及沥青以外的材料差价按合同开竣工期间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 4.造价管理部门未发布指导价的主要材料差价按施工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的市场价计算。 二、采用固定价格(包括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合同形式的工程,发承包双方可按如下意见在合同中约定建筑材料价格调整的办法。

1.未计取风险费用的,当主要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5%时,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当上涨或下降幅度超出5%时,其超出部分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差价计算办法同本文第一条。 2.计取风险费用的,不宜调整合同价格。但在施工期间,遇材料价格波动较大,而导致整个工程的差价超出包干风险费用的50%时,则在扣除风险费用后,按本文第二条第1项办法处理。 三、政府公共工程的发承包双方,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应执行《政府公共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统一范本》(苏建价〔2008〕18号。 四、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1.不能及时签定合同的; 2.没有按时开工的; 3.没有按时竣工的; 4.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的。 五、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1.不能及时签定合同的; 2.没有按时开工的; 3.没有按时竣工的。 六、材料差价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和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苏建函价〔2013〕111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苏建函价〔2013〕111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文),我厅组织各市测算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现予以发布,从2013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 单位:元/工日 序号地区工种建筑工程装饰 工程 安装、市政 工程 修缮加 固 工程 城市轨 道交通 工程 古建园林工程 机械台 班 第一册第二册第三册 1苏州市包工包 料工程 一类工81 81-104 72 727770796777二类工7769 三类工7264 包工不包料工程101104-12791951019310293点工8489757984778477 2南京市 无锡市 常州市 包工包 料工程 一类工79 79-102 71 717669786676二类工7668 三类工7163 包工不包料工程99102-1248994999210192点工8287737882768276 3扬州市 泰州市 南通市 镇江市 包工包 料工程 一类工78 78-101 71 717568776575二类工7567 三类工7163 包工不包料工程99101-1238893999110091点工8286737782758275 4 徐州市 连云港市 淮安市 盐城市 宿迁市 包工包 料工程 一类工78 78-100 70 707468776474二类工7467 三类工7062 包工不包料工程98100-122889298909990点工8185727781748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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