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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屏边高级中学岗位设置实施办法(2013.1.8修改)

2014年屏边高级中学岗位设置实施办法(2013.1.8修改)
2014年屏边高级中学岗位设置实施办法(2013.1.8修改)

2014年屏边高级中学岗位设置实施办法

根据《屏边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岗位设置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一)我校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二)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

(一)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云厅字〔2007〕13号)和《红河州人事局对屏边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意见》(红人通〔2009〕156号)精神,以及《屏边苗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民族中学(高中部)和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事业编制的通知》(屏人社发〔2014〕187号),屏边县民族中学(高中部)单位编制为(130)个,规格为正科级(或配备的领导职级规格),领导职数(2)个(正职1人,副职数1人),现有人员(129)人。

(二)屏边县民族高级中学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的1.5%;专业技术岗位(125)个,占岗位总量的96.15%,工勤技能岗位(3)个,占岗位总量

的2.3%。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按照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单位规格(或配备的领导职级规格)确定。我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设置为(七)级职员岗位。

担负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数量,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务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职数确定。本次设置七级职员岗位1个,八级职员岗位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4.8):(4.5):(0.7),分别设置高级岗位(60)个、中级岗位(56)个、初级岗位(9)个。

2、副高级岗位五、六、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设置五级岗位(12)个、六级岗位(24)个、七级岗位(24)个。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设置八级岗位(17)个、九级岗位(22)个、十级岗位(17)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设置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4)个。

3、对符合二级(三级等)专业技术岗位条件,按省(州市)文件规定另行申报。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1、设置技术工岗位(3)个,其中,技术工二级(0)个、技术工三级(1)个、技术工四级(1)个、技术工五级(1)个,技术工三级、四级、五级岗位各占工勤技能总量

岗位的33.3%。

四、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任职条件分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一)管理岗位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体条件

(1)七级职员一般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任八级职员3年以上;或由上级组织或主管部门任命,最近年度考核连续2年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八级职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任九级职员3年以上。或由上级组织或主管部门任命,最近年度考核连续2年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中教高级岗位

1、晋聘五级专业岗位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已获得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三年及以上者。

(2)从事教育工作以来有以下业绩之一:获州级论文奖或在州级及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过文章;参与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获得州级课赛、说课、基本功大赛奖;

(3)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称职以上。

(4)有当年的继续教育考试成绩(注: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者对此项不作要求)。

2、晋聘六级专业岗位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已获得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两年及以上者。

(2)履职高级岗位以来有以下业绩之一:获州级论文奖或在州级及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过文章;参与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获得州级课赛、说课、基本功大赛奖;

(3)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称职以上。

(4)有当年的继续教育考试成绩(注: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者对此项不作要求)。

3、竞聘七级专业岗位

符合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已获得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3)履职高级岗位以来,获过州级及以上论文奖;参加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

(4)有当年的继续教育考试成绩(注: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者对此项不作要求)。

六、中级岗位

1、晋聘八级专业岗位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已获得中学中职专业技术资格满三年及以上者。

(2)履职高级岗位以来,获过州级及以上论文奖;参

加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

(3)有当年的继续教育考试成绩(注: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者对此项不作要求)。

2、晋聘九级专业岗位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已获得中学中职专业技术资格满两年及以上者。

(2)履职高级岗位以来,获过州级及以上论文奖;参加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

(3)有当年的继续教育考试成绩(注: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者对此项不作要求)。

3、晋聘十级专业岗位

符合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已获得中学中职专业技术资格者。

(2)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称职者;

(3)参加工作以来,获州级及以上论文奖者

(4)有当年的继续教育考试成绩。

七、初级岗位

1、晋聘十一级专业岗位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已获得中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一年及以上者。

(2)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称职;

(3)参加工作以来,获州级及以上论文奖者

(4)有当年的继续教育考试成绩。

2、十二级专业岗位

符合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工龄5年以上,并分别通过该工种技师技术等级证书。(近三年)履职考核称职以上。

2.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工龄5年以上,并分别通过该工种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近三年)履职考核称职以上。

3.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工龄3年以上,并分别通过该工种中级工技术等级证书。(近三年)履职考核称职以上。

4.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并分别通过该工种初级工技术等级证书。

九、实施办法

竞聘评分细则:符合晋级条件的教工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根据评分细则,由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打分,按照得分多少确定聘任人员。

1、基础分:近三年来同年级同学科教学成绩取其中一年的学年成绩计算,第一名40分,第二名38分,第三名36分,从第四名开始每下一名减1分。任高三年级教师当年的成绩计算办法: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的成绩按两次省统测和高考成绩的平均分计;文综、理综按两次省统测的平均分计。

初中部教师成绩计算办法:根据学年末成绩在全县所教学科的任课教师中的排名来确定校内第一名的分值,第一名40分,第二名38分,第三名36分,从第四名开始每下一名减1分。

只有一个教师上课的学科计37分,有两个教师上课的学科,第一名计38分,第二名计35分。未兼课的副主任及团委书记以上教师按第二名计38分(兼课的副主任及团委书记以上教师按教学成绩或职务分值取最高的一项计),非统考科目和未上课的教师计36分。

2.加分项:

(1)教师教龄,非教学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工龄1.5分/年。

(2)履现职年限(以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为准),2.5分/年。

(3)履现职以来所任职务(屏边高级中学属正科级,乡级中小学属负科级,凡调入我校在乡级中小学任过职的教师须降一级):正校级8分、副校级6分,主任、工会主席加5分,副主任、团委书记、年组长加4分,班主任加3.5分,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教研组长、团委副书记加2分,党团支委、工会委员、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加1分。以最高级别计,不累计。

(4)履现职以来班主任所带班级获得先进班级集体(校级优秀班集体同时也是优秀班主任,我校只发优秀班主任证书),校级2分,县级3分,州级4分,省级5分。以最高级别计,不累计。

(5)履现职以来,即学校推荐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比赛:校级0.5分,县级1分,州级1.5分,省级2分。以最高一次计,不累计。

(6)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县级1分,州级2分,

省级3分。以最高一次计,不累计(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证书和批文为准)。

(7)综合表彰(以各级党政颁发的证书为准):校级1分,县级2分,州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以最高一次计,不累计(履现职以来)。

(8)特级教师加4分

(9)履现职以来担任过高考和初三学业水平测试的学科的教师加3分,担任高考艺体训练工作者加3分,在高三或初三前结束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科加2分,不参与学业考试学科的教师和其他的教职工加1分。以最高一次计,不累计。

(10)履现职以来论文获奖或公开出版发行:县级0.5分,州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其他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论文获奖或发表必须是结合在学校从事的相应岗位工作且是相关专业正规刊物。以最高一次计,不累计。

(11)经过上级批准的科研课题,结题后校级1分,县级2分;州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以最高一次计,不累计。

(13)履现职以来指导青年教师和学生获奖的(以指导教师本人姓名证书为准):县级0.5分,州级1分,省级1.5分,国家级2分。体育参加省级综合运动会获得单项前三名加3分。以最高一次计,不累计。

(14)学历:研究生5分、本科3分、专科2分。

(15)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4个月(以身份证为准)以内加6分。

(16)竞聘当年中青年教师专业水平测试90分及以上

(100分计)加2分,80-89加1.5分,70-79加1分,免考教师和不参加考试的教师加1分,初中教师参加县级专业考试总成绩在高中成绩上加3分。考试成绩60分以下者扣1。

3、扣分项:

(1)履现职以来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教职工扣5分。

(2)竞聘当年缺席1天扣3分,事假1天扣1分,迟到早退1次扣1分,病假每天扣0.2分(10分封顶),学校各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缺席1次扣1分,请假扣0.5分。当年事假累计15天、缺席旷工5次以上、病假3个月以上者不得参与当年的竞聘。

(3)竞聘当年,私自调课双方各扣5分,私下接收学生1天扣5分。

(4)请假应先写请假条后出行,否则以缺席论处。

十、实施步骤

1、每年10月进行岗位竞聘。

2、公布岗位职数。

3、个人申报、自评并提供相关材料。

4、竞聘领导小组审核计分(①教师自评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岗位级别高的教师,②工龄、教龄相同、自评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年长者)。

5、公示审核结果。

6、聘任并签订合同

十一、竞聘领导小组

组长:刘光虎副组长:张学禄

组员:苏绍康、鲁元、保德彬、张建田、王建平魏大勇、周志才、毛国荣、洪旭

附:岗位竞聘领导成员签字

(盖章)2014年10月28日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doc

通江县砥坝中心小学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休宁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休政办[2010]6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设 置方案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学校正式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设岗、宏观调控;优化结构、精干高效;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XX学校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专业技术岗位个,工勤技能岗位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专业技术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管理岗为岗位总量的%、工勤技能岗为岗位总量的%。 1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岗位职责见岗位说明书) 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通用的基本任职条件为:①遵守宪法与法律。②具有良好的品行。③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按干部管理权限安排聘用) 2

厦门理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附件: 厦门理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人事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 号)及其《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省委办公厅颁发的《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闽委办〔2008〕7号)以及《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厦委办发〔2009〕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和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办法的管理范围。 二、岗位设置管理基本原则 1、科学设岗,宏观调控。坚持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学科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2、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完善岗位设置分级分类体系,优化人员结构比例,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进而推动学校各层次、各系列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3、按岗聘用,规范管理。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聘用制改革,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加强规范管理,促进

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 4、平稳实施,稳步推进。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认真听取多方意见,坚持科学论证,充分考虑学校现状,做好政策衔接,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实现岗位管理与聘任工作的稳步实施。 三、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校级岗位设置职级评定领导小组和校级岗位设置职级评定工作小组。校级岗位设置职级评定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成员由全体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系部行政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进行审定。校级岗位设置职级评定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人事的校领导担任,党办、组织部、人事处、发规处、教务处、科技处、监审处和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审核各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工作小组办公室挂靠人事处。 2、各系部、处室成立岗位设置职级评定工作组,根据学校下达的专业技术岗位的条件和结构比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二级、三级、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人选的推荐;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四级、七级、十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人选的组织聘用;负责本单位管理岗八级(副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选的推荐;负责本单位管理岗九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人选的聘用;负责本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工作。系部工作组由系部党政负责人、教授代表、教代会代表组成,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处室工作组由部门负责人、教工代表组成,部门负责人为组长。 四、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根据厦门市委编办下达给我校的教职工编制数确定。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我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

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教育局: 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我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 (原江苏省人事厅代印)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我省中等及以下学校实际,现就我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一)全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室、电教馆、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统称中等及以下学校,下同)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上述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类别与等级 (一)中等及以下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中等及以下学校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教育事业和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根据中等及以下学校的特点,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全国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4个等级,即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我省中学教师岗位分为11个等级,最高等级是正高级三级岗位。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中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1〕97号)和《岳阳楼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岳楼政办发〔201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岳阳楼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立于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各项事业良好、持续稳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岗位设置需经群众公认,竞聘条件需兼顾到竞聘人的基本条件(学历、教龄等)、师德、师能等有关方面。 三、实施范围 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 四、岗位设置情况 (一)学校基本情况 现有人员情况:现有教职工13 人,其中管理岗位1人;专业技术人员11+1 人,已取得副高资格:李涛,共1人;已取得中级资格:孙简秋、刘海英、许志宇、胥建兰、张芹、任雪辉,共6人;已取得初级资格:李兰、刘昌、杨嫦、

周敏、(其中王充是未聘人员)共5人;工勤技能人员:张森,共1人。 (二)经核准的岗位基本情况 本学校拟设置岗位总量(按编制数)13 个,其中:管理岗位 1 个,专业技术岗位11+1 个,工勤技能岗位1 个。主体岗位是教师岗位,占岗位总数92 %(小学不低于90%)。具体为: 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2 个。 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3 个。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2 个。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3 个。 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1 个。 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 1 个。 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 1 个。 五、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教师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以及符合教师法要求的其它任职条件。

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文号:津党办发[2008]2号 发布日期:2008-1-23 执行日期:2008-1-23 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1月23日

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本办法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所属类别等级、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第六条市和区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事业单位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成立文件规定的主要职责、等级规格和人员编制(含领导职数),按照国家通用岗位类别和等级,确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经核准后自主设置岗位。 第二章岗位类别设置 第八条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第九条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领导岗位和普通职员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做好岗位设置工作,根据闽委办7号和泉委办7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学校现有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事业单位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岗位总量 学校现有编制105人,实有人员103人,设岗总数105个。 岗位类别及比例 1、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95%。管理岗位占岗位总量的3%,工勤技能岗位占岗位总量的2%。 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3人,分为2个等级,兼专业技术课程,具有小中高专业技术职称。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卫生岗位,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9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教师岗位名称:小中高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中高教师五级岗位、六级岗位、七级岗位;小高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学高级教师八级岗位、九级岗位、十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岗位等级名称

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并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35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专业技术队伍现状和医院发展规划,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2016年7月1日及以后在职的我院事业编制人员。 二、岗位设置基本原则 (一)科学设岗,宏观调控。根据我院岗位设置总体方案,从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的需要出发,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 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针对各类学科的不同特点和发展情况,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 (二)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医疗技术人员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努力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 (三)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相结合的原则。巩固和发展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注重人事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广泛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医院专业技术、管理、工勤三支队伍的协调发展。 三、岗位总量、岗位类别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根据卫生部文件精神,我院编制岗位数为1483人,现有岗位总量853人。医院新的编制标准出台后,岗位总量按照规定程序相应做出调整。首次聘任时,全院各岗位数量按现有在编职工人数确定。 (二)岗位类别 医院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医院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管理。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医(药、护、技)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医师岗位是我院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医院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上海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院校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

上海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院校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 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委办发[2009]40号)精神,为切实、有序地实施中小学等有关教育机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一)本市承担义务教育的小学、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幼儿园、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院校等,适用本办法。 (二)本市特殊学校、工读学校、业余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含少年宫、少科站等)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本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院校编制内的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等,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涉及到上述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 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院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为主体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职责,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与能力水平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实训室设备设施保障、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专业技术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可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三、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及岗位名称 (一)管理岗位 1.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院校管理岗位一般设6个职员等级。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五至十级职员。 2.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应根据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 (二)专业技术岗位 1.教师岗位分为九个等级,即五至十三级,包括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为五级至七级;中级岗位为八级至十级;初级岗位为十一级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1)幼儿园、小学教师岗位设六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至十三级。 (2)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共划分为九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至十三级。 (3)教师进修院校参照普通高中进行教师岗位设置,共划分为九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至十三级。 2.教师岗位高、中、初级结构比例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普教系统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意见>的通知》(沪人〔2004〕128号)执行。 3.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在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在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在5:5。 4、中小学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非专业技术岗位。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样本一

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样本 XX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我(单位)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XX……; (二)公开、公平、公开原则:XX……; (三)稳慎实施原则:XX……。 三、设置岗位情况 我(单位)共设岗位XX个。其中,管理岗位XX个,占岗位总量的XX%;专业技术岗位XX个,占岗位总量的XX%;工勤技能岗位XX个,占岗位总量的XX%。主体岗位是XX岗位,占岗位总量的XX%。主系列专业技术为XX系列,设置数为XX 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XX%。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分别为XX、XX系列,岗位设置数为XX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XX%。 (一)管理岗位的等级、数量、名称 管理岗位共设XX个。其中,三级岗位XX个,四级岗位XX个,五级岗位XX个,六级岗位XX个,七级岗位XX个,八级岗位XX个,九级岗位XX个,十级岗位XX个。具体设置如下: 1、领导岗位XX个。其中,三级岗位XX个,岗位名称分

别为XX;四级岗位XX个、岗位名称分别为XX;……。 2、XX(内设机构)共设岗位XX个。其中,三级岗位XX 个,岗位名称分别为XX;四级岗位XX个,岗位名称分别为XX;五级岗位XX个,岗位名称分别为XX;六级岗位XX个,岗位名称分别为XX;七级岗位XX个,岗位名称分别为XX;……。 3、YY(内设机构)共设岗位XX个。其中,三级岗位XX 个,岗位名称分别为XX;四级岗位XX个,岗位名称分别为XX;五级岗位XX个,岗位名称分别为XX;六级岗位XX个,岗位名称分别为XX;七级岗位XX个,岗位名称分别为XX;……。 ……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名称 专业技术岗位共设XX个(其中辅系列岗位XX个)。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XX个,(1)正高级岗位XX个(其中辅系列岗位XX个),分别为,二级岗位XX个(其中辅系列岗位XX个),三级岗位XX个(其中辅系列岗位XX个),四级岗位XX个(其中辅系列岗位XX个);(2)副高级岗位XX个(其中辅系列岗位XX个),分别为,五级岗位XX个(其中辅系列岗位XX个),六级岗位XX个(其中辅系列岗位XX个),七级岗位XX个(其中辅系列岗位XX个)。中级岗位XX个(其中辅系列岗位XX个)。其中,八级岗位XX个(其中辅系列岗位XX个),九级岗位XX个(其中辅系列岗位XX个),十级岗位XX个(其中辅系列岗位XX个)。初级岗位XX个(其中辅系列岗位XX个)。其中,十一级岗位XX个(其中辅系列岗位XX个),十二级岗位XX个(其中辅系列岗位XX个),十三级岗位XX个(其中辅系列岗位XX个)。具体设置如下: 1、XX(内设机构)共设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XX个。其中,二级岗位XX个,岗位名称分别为XX;三级岗位XX个,岗位名称分别为XX;四级岗位XX个,岗位名称分别为XX;五级岗位XX个,岗位名称分别为XX;……。共设辅系列专业技术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晋人职字[2009]9号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人字[2008]1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1、《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实施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本实施细则对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设置并管理。 2、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在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层级、等级内,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管理。 3、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做好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4、事业单位在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内,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设置本单位具体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 5、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只能在专业技术、管理或工勤技能三类岗位中,确定其中一类岗位作为本单位的主体岗位。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要区分主、辅系列。主系列只能是科研、工程、农业、卫生和各类教师,或与事业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能相一致的系列之一。各类型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应考虑岗位与人员的匹配情况按以下办法确定。 (1)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在岗正式职工未满编的,按不低于单位工作岗位总量百分之七十的比例酌情确定,其中辅系列岗位按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30%以下酌情确定;满编单位,暂按在岗正式职工的实际岗位情况确定,以后逐渐规范到位。 (2)以管理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在保证管理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50%的前提下,按实际需要确定。 (3)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在保证工勤岗位不低于岗位总量50%的前提下,按实际需要确定。 6、专业技术岗位从高到低设高级、中级、初级三个层级,十三个等级。高级岗位共七个等级,其中:正高岗位设四级,即一至四级,副高岗位设三级,即五至七级;中级岗位设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设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士)级岗位。 7、专业技术岗位高、中、初三个层级岗位的结构比例,全省的宏观控制目标为1:3:6。事业单位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的确定,根据我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太委办〔〕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市科教新城南郊中学岗位设置内部各等级岗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本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太委办〔〕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功能规格编制等实际情况,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岗位设置管理与本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相结合,单位实现由固定用工向合同用工转变,职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岗位设置管理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实现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收入分配制度。 岗位设置坚持分类管理,分别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岗位设置坚持规范有序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动态管理的原则,形成岗位竞争择优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符合本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事业的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本方案适用于市科教新城南郊中学在职在编在 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三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待教育局审批后定)四各类岗位的聘用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岗位首聘条件根据太教〔〕号文件精神,教师正高级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畐雋级五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苏州市教育局制定。 专业技术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 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 专业六八九^一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岗位 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教师任职年限业绩贡献等因素综合制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专业六八九十一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如下:.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各等级岗位任职年限(首次聘用统计时间截止到年月日):六级岗位:任中学高级教师满年;八级岗位:任中学一级教师满年;九级岗位:任中学一级教师满年;十一级岗位:任中学二级教师满年以上。 .在达到基本任职年限后,依据教育局核定的岗位数,根据教师任职年限依次聘用。 如出现任职年限相同岗位数不足时,对并列者的业绩材料在校表 现师德师风情况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考评,以综合积分决定岗位等级。 附:综合考评积分一览表考评内容分值说明从教年限(教龄)分/ 年任现职以来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年数分/ 学年兼职不重复计算,兼职是指同时任职,兼职一项在该栏总得分的基础上加分。

岗位设置新实施方案

岗位设置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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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州区孙思邈中医院岗位设置方案 (试行) 为深化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合理的设置医院工作岗位,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2〕33号)、《陕西省深化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意见》(陕人社发(2012)14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12〕9号),《铜川市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机构人员编制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铜川市耀州区孙思邈中医院 2、拨款形式:全额 3、隶属关系:卫生局 4、人员编制:140人(包括离退休人员) 5、现在岗总人数:137人(不包括离退休人员) 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总数:72人(不包括吕院长、韩武占,3个大学生关系未到) 6、现有聘用人员总数:65人(医疗:3人,护理:30人,财 务收费:10人,后勤:2人,针灸:1人,医技:11人, 药剂:7人,其他:1人) 二、设置岗位的原则依据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

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符合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 以岗位设置为推进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契机,结合我院人才队伍结构现状、科学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坚持“优化结构、合理配置、按需设岗”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总数设置依据 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的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设置岗位的数量结构如下: 以实际开放床位计算岗位人员之比1:1.5 医院实际开放床位:80张(含急诊、儿科) 按1:1.5的比例计算:实际应设置人员总数:120人。院目前在岗137人(其中在编72人,聘用65人) 四、各类人员机构比例设置依据及设置 (一)各类人员人员结构比例依据 医院各类人员结构比例: 卫生技术人员总数占医院总数:75% 行政各类人员占医院总数:8% 非卫技及工勤人员占医院总数:17% (二)各类人员人员数设置 卫生技术人员应设置占医院总人数:90人(120X75%) 卫生技术人员应设置占医院总人数(医疗、护理): 73.5人(97.5X75%)医74人计算

河南师范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河南师范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2010]1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岗位管理和绩效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建设国内影响较大的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和实施范围 1.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一人一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2.根据文件精神,首次聘任原则上保证本单位现有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3.本单位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4.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学校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类别 我校岗位设置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 (一)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分为领导管理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以外的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实验、工程、图书、档案、卫生、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小幼教师及出版等专业技术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

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生效日期:2010年3月22日修订日期: 3.五级、六级职员岗位占职员岗位总量的比例不超过35%,其中,五级和六级职员岗位原则上按1:2的比例设置;七级、八级职员岗位占职员岗位总量的比例不超过60%;九级、十级职员岗位占职员岗位总量的比例为5%左右。 (四)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工勤技能一级、二级、三级技术工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为35%左右,一级、二级技术工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应严格控制在5%以内。 (五)特设岗位 医院的特设岗位是为适应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由医院根据工作需要报学校审批。 特设岗位不受医院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五、岗位聘用 (一)聘用条件 1.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根据国家各类岗位职责与基本任职条件的规定,医院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

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为: (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任职年限; (5)近三年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2.卫生技术二级岗首聘申报评审条件(详见附件)。 3.卫生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申报首聘评审条件(详见附件)。 4.其他专业技术首聘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山东大学教师外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首聘工作实施办法》(山大人字〔2008〕87号)文件的相应规定执行。 5.管理岗位首聘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做好2009年管理岗位调整与聘用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10〕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6.工勤技能岗首聘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山大人字〔2008〕86号《山东大学关于做好工勤技能岗位首聘工作的通知》执行。

中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广丰中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实施的范围及对象 本校在编在册的正式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对“现在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的认定标准:一是正式的用人关系,单位与职工之间签订了聘用合同;二是有正式的工资关系,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的相关规定,明确了职工的工资待遇;三是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未经县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录用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着眼未来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按照487人进行规范设岗,我校可设置管理岗位3人,占0.62%,专业技术岗位455人,占93.43%,工勤技能共29人,占5.95%。 (我校目前在编人员487人,其中管理岗位共计3人,专业技术岗位共455人,工勤技能岗位共29人。) (一)管理岗位设置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以增强单位的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为需要。按照县劳动人事局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职数拟设管理岗位3个,分别为副科1人,科员2人。 (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二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 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三级岗位共455人按9:12:4的比例设置,分别为副高级总岗164个,中级总岗218个,初级总岗73个。在三级岗位中,副高级五、六、七级按10%、11%、15%的比例,分别设46、50、68人,中级八、九、十级按14%、18%、16%的比例,分别设64、82、72人,初级中,我校有员级十三级11人,助理级十一、十二级按8%、8%的比例,分别设37、36人。(目前我校专业技术人员455人,高级职称213人,中级职称133人,初级职称95人(包括尚未有职称人员3人)。) (三)工勤技能岗位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 总量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5%,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以下是整理的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参阅。 第1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和完善单位职务聘任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方针,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按需设置岗位,确定岗位等级,制定竞聘条件,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 **** ***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方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四、岗位设置及竞聘细则 (一)岗位设置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七级职员*个,八级职员*个,九级职员*个);专业技术岗位**个(高级2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中级*个〈八级岗位*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3个〉,初级8个〈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3个,十三级岗位2个〉,工勤职能岗位38个(技术工三级10个,技术工四级15个,技术工五级13个)。 (二)竞聘量化评分细则。 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办法,各分值标准为本项的封顶分,各种年限的计算时间以竞聘当年12月31日为准,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认定计算。 1、基本资历(90分) (1)工龄(50分):每年计2分(以人事档案为准)。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_范文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范文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 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一)xx市人事局、XX县人事局审核设置岗位数:设置岗位总量111个, 其中:管理岗位2个,三级0个,四级0个,五级(A) 0个,五级(B)0 个,六级(A)0个,六级(B)0个,七级(A 0个,七级(B)0个,八 级(A)0个,八级(B)0个,九级2个,十级0个(管理岗位A表示领导岗位,B表示非领导岗位)。专业技术岗位105个,其中:三级0个,四级0个,五级1个,六级2个,七级2个,八级13个,九级19个,十级 14个,^一级27个,十二级27个,十三级0个。工勤技能岗位4个,其 中:一级0个,二级0个,三级1个,四级2个,五级1个,普通工0个。

2个。 1、管理岗位的名称、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0.68% A 、正高级岗位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0%其中:三级岗位0个, 四级岗位0个。 B 、副高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0.68%。其中:五级岗位0个, 六级岗位0个,七级岗位1个。 (2)中级岗位5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38.51%。其中:八级岗位 13个,九级岗位19个,十级岗位25个。 (3)初级岗位8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59.46%。其中:^一级岗位 27个,十二级岗位60个,十三级岗位1个(未评职1人)。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35%。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 技术工二级0个,技术工三级0个,技术工四级1个,技术工五级1个, 普通工岗位0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任职条件含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广元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府办发 〔2008〕10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我校教职工数及职称结构,实际设置岗位总量 148个,其中: 管理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146个,其中:七级(副高) 1个,八级13 个,九级19个,十级 25个(八级九级十级为中级职务) 十二级60个,十三级 1个(十一级至十三级为初级职务) 工勤技能岗位 总数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 0%其中:三级0个, 四级0个,五级0 个,六级0个,七级0个,八级0个,九级0个,十级 0个。 (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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