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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印发2013年度注册的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名单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2013年度注册的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名单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2013年度注册的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名单

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证人员

【发文字号】司发通[2012]390号

【发布部门】司法部

【发布日期】2012.12.24

【实施日期】2012.1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司法部关于印发2013年度注册的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名单的通知

(司发通〔2012〕390号2012年12月2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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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注册香港公司协议书范本

正文: 代理注册香港公司协议书 代理注册香港公司协议书 甲方:_______ ■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经协商: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欲在香港成立公司,现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_____ 际集团有限公司向香港有关机构申请办理公司注册相关资料: 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 ;服务收费总金额:( ________ 港币)全包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内容条款 a)到香港公司注册署查册确定公司名称;

b)核实注册资本、股东数目以及股份比例;

c)确定首批股东、秘书、董事和董事会主席委任及呈报; d)准备所有的文件和法定的申报表,安排股东签署文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e)在注册处代申请人宣誓成立公司,代付注册资本登记; f)申领公司股份证明、股份分配文件及代付印花税; g)申领公司注册证书,代付注册费; h)申请税务局商业登记,代付登记年费; i )向政府印务局申印公司组织大纲、公司章程________ ,法定记录和公司股票各一本,代付费用; j )制作公司钢萤签字章、圆胶章各一枚,代付印章费; k)免费提供第一年的电话、传真、地址和秘书服务费。 三、甲方保证现成公司无任何债权、债务、纠纷,若出现纠纷完全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向甲方保证不会利用已注册之公司作非法用途,否则所有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公司全套注册手续_______ - _______ 个工作日完成,签署合同时乙方需付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作为定金。余款在交接全套手续时全部付 清。

外国人授权委托书要不要公证认证

外国人授权委托书要不要公证认证 随着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在中国境内参与各项经贸文化以及法律活动的增多,外国人需要授权委托境内个人或公司的情况也随之增多。那么这时就涉及到外国人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的问题。以下详细讲述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外国人授权委托书常用到的场合: 1、买卖房产; 2、法院诉讼; 3、商标事务; 4、设立外资公司; 5、离婚。 分情况说明外国人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

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2、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国律师或其他人代理诉讼,与中国公民相同。最后我们看一下外国人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的办理程序: 外国人提供的当地公证人出具的公证文书,应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外国人和境外中国公民在与我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办理公证文书,原则上需经该国外交部及与该国和我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在香港申办用于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应由我国司法部委托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该公证文书须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予以确认。根据《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台湾地区的相关材料在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台湾公证处出具公证书时,将正本交予当事人,副本交台湾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

金会(海基会)寄送省级公证员协会以备核验。当事人持正本到省公证员协会申请办理公证书正副本相符核验。协会工作人员在将当事人交来的正本与台湾海基会寄来的副本比对后,正副本相符的,给当事人出具《台湾公证书正副本相符核验证明》,该公证书生效,可在大陆地区使用。 来源于https://www.wendangku.net/doc/975482366.html,/html/cjwt/3710.html

2019年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奖惩暂行办法(试行稿)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奖惩暂行办法(试行稿) 公布日期:1985年7月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条例》的精神,结合司法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任务,是为了鼓励先进,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社会主义觉悟,维护和加强纪律,防止工作人员的失职或违法乱纪,保障各级机构有秩序,高效率地完成司法系统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司法系统的工作人员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自觉遵守《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和《政法公安人员守则》,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刚直不阿;认真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钻研业务,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实行奖惩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和加强纪律的重要手段。实行奖惩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赏罚分明。依照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凡司法系统工作人员,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奖励:

一、忠实于法律和制度,忠实于人民利益,忠实于事实真象。不拘私情, 不谋私利,不畏艰苦,在工作中成绩显著者; 二、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勇于改革创新,对开创工作新局面做 出较大贡献者; 三、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钻研业务,有理论突破,有发明创造,勇于 改革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有较大贡献者; 四、一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敢于向违法乱纪,玩忽职守, 不正之风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五、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艰苦环境下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者; 六、积极参加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宣传法制,调解纠纷,改造劳改犯、劳教人员,帮教失足青少年,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 明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 七、在预防和制止犯罪,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保卫国家和人 民生命财产的紧急关头,舍己为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者; 八、保护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利益,有较大贡献者; 九、其他方面成绩显著,应予以奖励者。 第六条凡一个单位政治坚强,班子团结,队伍整齐,纪律严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出色,或者完成某项重大任务成绩突出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集 体奖励。 第七条奖励等级

公证处公证员法治梦中国梦演讲稿

公证处公证员法治梦中国梦演讲稿 公证处公证员法治梦中国梦演讲稿 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大家共同分享一名普通公证员的梦想。 去年,习总书记参观国家博物馆时,首次提出了“中国梦”的概念。今年“两会”期间,更是多次提及“中国梦”。“中国梦”之于国,是民族复兴的梦,是国家富强的梦。“中国梦”之于己,则是做好13亿分之一,以踏实的行动践行自己的梦想,为构筑中国梦奠定基石。 我从小的梦想就是能够从事法律职业,要么身着法袍一身正气,要么成为律师维护正义,那时的我还不知道“公证员”这个词。,我进入哈尔滨公证处工作。最初,每天接待咨询、指导填表、复印、

打字、重复听着当事人的家长里短、月底处理按米来计算高度的卷宗,单位所有人都忙得不可开交,甚至于处里所有的会议都要占用午休时间,所有的活动都要利用周末开展……我失望透顶,这似乎与我的梦想——成为一名专业的法律人相距甚远。我与很多人一样,都认为公证是简单机械的重复劳动,以至于很困惑,为什么公证员的门槛会那么高,甚至高于法官、检察官、律师?经常有申请人前来咨询,对公证员要求其提供各项证明材料表示不解,觉得“不就是盖个章的事儿吗?”甚至有人误认为是公证员的故意刁难而满腹牢骚。 领导的一次谈心最终坚定了我的法治信仰。她说:“不要小看这份薄薄的、寥寥数语的公证书,它虽然不像一份判决书般旁征博引,不似一份辩护词般雄辩滔滔,但却需要公证员脚踏实地调查取证、核实确认,依据当事人的需求和事实材料,通过法律推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才能出具这份证明文书,它是公证

员将各种法律知识融会贯通后的产物。一个合格的公证员,首先必须是促成和解、力求公允、预防纠纷的法律专家,才能担负起促进社会和谐与法律安全的使命。”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而法律要转化成每个人心中坚定不移的信仰,就要通过公证员办理的每一个公证事项来实现。三年的时间里,我亲眼看见了通过公证,昏迷不醒的老人得以继承存款,植物人被他人侵占的千米房产被依法追回;脑瘫的孩子依法继承了回迁房产;精神病人的家属替他取出了亡妻的补偿款……同时,我也看见了公证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通过办理大项目招投标的全程现场监督公证,解决了屡次废标、纠纷不断的问题;与多家银行合作开办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使公证在债权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执行效力得以落实;适应日新月异的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大潮,开办网上视频相关公证、远程网络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释义(第十九条[经考核担任公证员]).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释义( 第十九条 [经考核担任公证员] ) - 第十九条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担任公证员。 【释义】本条是关于经考核担任公证员的规定。 根据公证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因符合公证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条件而担任公证员,属于公证员执业的一般许可。公证员执业除一般许可外,还有特殊许可,即经考核担任公证员。.根据本条的规定,符合特定条件的下列两类人员,即使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经考核合格,也可以担任公证员。 第一类: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 所谓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是指在高等院校从事法学教学工作的教师或在法学研究部门从事法学研究工作的研究人员。在非高等院校和法学研究部门工作,或在高等院校和法学研究部门从事非教学和研究工作,或者从事法学以外的教学和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经考核担任公证员。除工作单位和工作领域有特殊要求外,上述人员还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即取得国家人事管部门经法定程序授予的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员、研究员职称对职称做要求是为了保证上述人员的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

在高等院校从事法学教学工作或在法学研究部门从事法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或研究人员,往往接受过良好的法学教育,具有系统的法学理论功底,甚至在某些法学领域有着特殊的建树。 第二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满十年的公务员和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满十年的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本条中的公务员包括法官、检察官以及在立法和行政机关从事法制工作的公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规定,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除此而外,本条所指公务员还包括在各级人大从事立法工作、在各级行政机关从事行政法制工作的人员。由于公务员不实行职称管理,为确保上述人员的业务素质,上述公务员必须有从事审判、检察和法制工作满十年的工作经历,才能经考核任命为公证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在律师事务所从事辅助性法律服务工作,但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或虽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但执业不满十年,均不符合经考核任命为公证员的条件。

美国人委托中国律师公证认证怎么办

美国人委托中国律师公证认证怎么办 美国人委托中国律师公证认证怎么办? 必须经过公证。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正,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四十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

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规定,内地律师可以作为香港公司代理人参加在大陆的民事诉讼,其委托手续的办理如下: (一)外国自然人及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在中国大陆时的委托手续的办理 依照《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委托公证文书,须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核,对符合出证程序以及文书格式要求的加章转递,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转递。” 《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文书规则(试行)》(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十一、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公证文书必须按照本规则附件二规定的程序送中国法

代理注册香港公司协议范本书

代理注册香港公司协议 范本书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甲方:?????????????????????????????????????????? 乙方: 经协商: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欲在香港成立公司,现全权委托香港华鹏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向香港有关机构申请办理公司注册相关资料:? 中文名称: ? 英文名称: ? 注册资本:壹万港币?;服务收费总金额:(?7000港币?)全包?

备注: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内容条款: a)到香港公司注册署查册确定公司名称; b)核实注册资本、股东数目以及股份比例; c)确定首批股东、秘书、董事和董事会主席委任及呈报; d)准备所有的文件和法定的申报表,安排股东签署文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e)在注册处代申请人宣誓成立公司,代付注册资本登记; f)申领公司股份证明、股份分配文件及代付印花税; g)申领公司注册证书,代付注册费; h)申请税务局商业登记,代付登记年费; i)向政府印务局申印公司组织大纲、公司章程11本,法定记录和公司股票各一本,代付费用;? j)制作公司钢萤签字章、圆胶章各一枚,代付印章费; k)免费提供第一年的电话、传真、地址和秘书服务费。

三、甲方保证现成公司无任何债权、债务、纠纷,若出现纠纷完全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向甲方保证不会利用已注册之公司作非法用途,否则所有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公司全套注册手续?10-12?个工作日完成,签署合同时乙方需付?3000?元人民币作为定金。余款在交接全套手续时全部付清。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

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处罚办法(最新版)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122号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已经2010年4月7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吴爱英 二○一○年四月八日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维护正常的法律服务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律师事务所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的 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条司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应当坚持处罚

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引导律师、律师事务所依法执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 律。 第四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监督和指导,发现行政处罚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责令纠正。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律师应予处罚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违法行为:(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同时又在其他律师事务所或者社会法律服务机 构执业的; (二)在获准变更执业机构前以拟变更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名义承办业务,或者在获准变更后仍以原所在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名义承办业务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律师“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违法行为: (一)以误导、利诱、威胁或者作虚假承诺等方式承揽业务的; (二)以支付介绍费、给予回扣、许诺提供利益等方式承揽业务的;

国际公证和海牙认证是一回事吗

国际公证和海牙认证是一回事吗 国际公证和海牙认证是一回事吗? 随着国外文书在中国使用的越来越多,中国文书也同样越来越多的走出国门,这时海牙国际公证认证就需要来帮忙了。 国际公证,也叫海牙公证,简单讲就是为跨国使用的文书办理的公证。在中国叫做涉外公证,是指我国的公证机关为适应当事人(个人和法人)在国(境)外的需要, 对其发生在国内的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 而向国(境)外出具的文书。 国际间的公证最早起源于古罗马时代。在古代奴隶制罗马共和国时期,出现了一种名为“诺达里”(NOTARIAL),意为“书写人”的奴隶,他们专为其奴隶主起草各种合同及法律文书,并起见证作用,这是最早有文字记载的“证人”活动。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进一步发展,15世纪欧洲出现了最早的《公证法》,19世纪,欧洲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法国于1802

年率先颁布了《公证人法》,此后,比利时、意大利、德国、英国相继实行了公证制度。20世纪,国际经济的多极化推动了国际政治的多级化,各国出现了各具特色的公证制度。 海牙认证也叫国际认证或外交部认证,其全称是《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认证。而“海牙”是一个条约,参加了这个条约的国家叫“海牙公约国”,如中国签发的文件在海牙成员国使用时,需要办理的国际公证就叫“海牙认证”,由国际公证人公证后再递交到香港的高等法院加盖“Apostille”印章。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是海牙公约的成员国。 由于各国领事馆的认证不仅提高了国家间文书的可信度,还在国际文书流转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作为其领事职务的组成部分,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接受。不过,领事馆认证制度使文书流转程序繁琐,给各国间的交往带来很多麻烦,特别是随着国家间交往的增多,各国的领事认证量也越来越大,不但使各国从事领事认证工作的人员增加,更重要的是使文书流转速度受到影响。后来根据《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共计15条),其宗旨是“取消外国公文需经外

香港公司注册委托代理合同标准版本

The Legal Relationship Established By Parties To Resolve Disputes Ultimately Realizes Common Interests. The Document Has Legal Effect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Consultation.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香港公司注册委托代理合 同标准版本

香港公司注册委托代理合同标准版 本 温馨提示:本合同文件应用在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解决或预防纠纷而确立的法律关系,最终实现共同的利益,文书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现就注册海外 公司法律事务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注册香港地区的海 外公司。拟注册公司的备选名称为: 1、中文: 2、中文: 3、中文: 该公司注册资金为港币万元; 股东为:

1、身份证号码:拥有公司%的股份,联系地址为: 2、身份证号码:拥有公司%的股份,联系地址为: 董事为: 1、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为: 2、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为: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免费为甲方提供注册地公司名称预查服务。自乙方收到甲方签署的全部相关文件且收到相应费用(所有转账、汇款、支票均以到帐为准)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香港公司的注册服务。 三、注册及代理费为港币元,实际开支费

港币元。上述费用包括注册地政府实收费用、文书制作费用、原子印章及钢印费、邮寄费用,以及注册后第一年的注册地址、注册秘书费用及律师代理费用等,除因香港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超过壹万港元需要向香港政府缴纳千分之一的厘印税以外,乙方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上述费用如用人民币支付,则按照港币:人民币=1:1.08确定汇率,即甲方共需支付乙方人民币元。 四、乙方应按期为甲方办完注册公司业务,如非因甲方之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相应费用。 五、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注册后不得无故变更或撤销委托,如变更或撤销,所收相关费用

《公证法》知识竞赛试题有答案

《公证法》知识竞赛试题有答案《公证法》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公证制度起源于。 A.古罗马 B.古埃及 C.古印度 D.古代中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实施时间是。 年8月28日年1月1日 年3月1日年5月1日 3.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坚持的原则《公证法》知识竞赛试题有答案。 A.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B.顾客至上 C.方便、快捷 D.客观、公正 4.公证机构、公证员的监督、指导机关是。 A.司法行政机关 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 D.纪律检查委员会 5.有权批准设立公证机构并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的机关是《公证法》知识竞赛试题有答案。 A.司法部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C.州、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D.县、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6.有权任命公证员的机关是。

A.司法部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C.州、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D.县、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7.公证员执业证书由下列哪个部门制作? A.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 B.该公证员执业的公证机构 C.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 D.设置该公证员执业所在公证机构的司法行政机关 8.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由核定。 A.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 B.当地人民政府 C.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 D.司法部 9.根据规定,在设区的市或其市辖区设立公证机构的,冠名方式为。 A.省名称+本市名称+字号+公证处 B.本市名称+字号+公证处 C.省名称+本市名称+公证处 D.本市名称+公证处 10.公证员配备方案由编制和核定,报备案《公证法》知识竞赛试题有答案。 A.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部 B.公证机构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 C.公证机构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 D.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部 11.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在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证员中推选产生。

公证法测试题及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测试题 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施行时间是()。 A.2005年8月28日 B.2006年1月1日 C.2006年3月1日 D.2006年5月1日 2、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的原则。 A.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B.顾客至上 C.方便、快捷 D.客观、公正 3、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协会的监督、指导机关是()。 A.司法行政机关 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 D.纪律检查委员会 4、有权批准设立公证机构并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的机关是()。 A. 司法部 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C. 州、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D. 县、区(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5、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在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证员中推选产生,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A.核准任命 B.核准备案 C.备案核准 D.任命核准 6、有权任命公证员的机关是()。 A. 司法部 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C. 州、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D. 县、区(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7、下列说法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A.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担任公证员 B. 被开除公职的人不得担任公证员

C.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一律不得担任公证员 D.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担任公证员 8、曲靖市甲公司同玉溪市乙公司在昆明市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欲申办公证,应向()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A.玉溪市 B.曲靖市 C.昆明市 D.以上均可 9、某甲户口在玉溪市,欲将其在昆明的一套住房卖给户口在曲靖的乙,欲申办公证,应向()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A.玉溪市 B.曲靖市 C.昆明市 D.以上均可 10、下列哪一类公证事项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办?() A.买卖合同公证 B.遗嘱公证 C.生存公证 D.收养关系公证 11、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A.10 B.15 C.20 D.30 12、下列()情形可以申请办理公证。 A.某甲与某乙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在租金、租期等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欲申请房屋租赁合同公证。 B.某夫妇不能生育,欲雇人代孕,担心今后发生纠纷,想签订合同并申请公证。 C.某甲宣称其具有特异功能,欲请公证处证明。 D.某乙欲出国定居,欲请求公证处证明其在国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13、公证书自()之日起生效。 A.申请 B.受理 C.出具 D.送达 14、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当事人申办公证,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否则公证机构不予办理。 B.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C.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如果违反规定的标准收取公证费将收到处罚。 D.公证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所以办理公证应当尽量不收或少收公证费。

涉外授权委托公证认证的规定如下

涉外授权委托公证认证的规定如下 随着涉外诉讼的增多,涉外授权委托公证认证的需求就随之增加,只有办理的有效的授权委托公证认证,法院才能受理立案,否则诉讼进程就会受阻,无法进行,那么对于涉外授权委托有哪些规定,以下将详细说明。 一般规定: (一)境外当事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二)境外当事人可以委托其本国人或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其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需要委托律师在中国人民法院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国律师。 (三)外国使领馆的官员,受其本国国民的委托,可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 (四)境外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必须出具由其本人或法人、其他组织的有权签字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前述有权签字人在境外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履行境外公证、认证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手续。境外自然人在法院办案人员面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经域内公证机关公证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在境

内签署的,无需办理境外公证、认证等证明手续。代表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然人在法院办案人员面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需办理境外公证、认证等证明手续,但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其除了向法院办案人员出示自然人身份证明和合法入境证明外,还必须提供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出具的证明其有权签署《授权委托书》的证明文件,且该证明文件已办理境外公证、认证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手续。 详细解说: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可以亲自在我国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进行民事诉讼活动,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进行。但是,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1.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这是因为,一国的司法制度只能适用本国,不能延伸于国外。律师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外国律师参加非本国法院的诉讼活动,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司法主权问题。任何一个主权国家是不允许外国律师在本国执行律师职务的,否则,无异于让外国律师干预本国的司法审判。另外,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目的在于求得律师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外国律师对法院地国的法律是不熟悉的,委托非

中国的公证制度

中国的公证制度 公证是指国家认可的公证人对民事法律关系所确认的具有权威性的证明活动. 我国的公证原来是指国家专设的公证处代表国家对民事法律关系依法进行的证明活动,即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XX年10月1日起,司法部将施行《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从而推进公证机构向事业单位转制。改革后的公证机构不再是行政机构,而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今后国家不再审批设立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全国公证员考试也将由系统内部考试改为向全社会开放,由司法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公证处的设置 直辖市、县(自治县)、市设立公证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市辖区中可设立公证处。公证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公证处设主任、副主任,由公证人担任。公证人的条件与法官、检察官的条件等同。 (二)公证业务范围 公证处的业务主要包括:

1、证明民事法律行为; 如证明合同、委托、遗嘱、赠与、财产分割、收养子女等。 2、证明有民事法律意义的事实; 如证明出生、死亡、结婚、离婚、亲属关系、身份、学历、经历等。 3、证明有民事法律意义的文书; 如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证明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等。 4、证明债权文书的执行力; 如各种还款(物)协议,追偿债款的借贷契约等的执行力。 5、辅助性业务 如保全证据、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等。 实践中的公证业务还包括办理提存,开奖等公证。 (三)公证的效力 公证书一般具有以下四种效力: 1、证据效力 又称证据能力,指它在法律上的证明资格。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

香港公司注册委托合同

香港公司注册 委托合同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本合同由盈科研究院杨平律师提供】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接受委托,处理以下事务: 注册香港公司。 第二条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提交如下文件: 1) 全体股东身份证及护照复印件; 2) 全体董事身份证及护照复印件; 3) 公司名称; 4)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5) 客户通信地址; 6) 其他应提交材料。 第三条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提供办理委托事务所需的各种材料。因甲方的原因或其他非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的委托事务的延误,其责任不应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将于材料准备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事项。 第五条乙方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定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1)甲方应于签定本委托合同之日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2)甲方违反以上条款迟延支付费用,则乙方在尽到催告义务后有权中止委托事务直至甲方补交当期费用。因此而造成的委托事务的延误或终止,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则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成的各项事务所应支付的成本费用及服务费用; 2)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则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且不得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或者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合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

《公证法》知识竞赛试题有答案

★精品文档★ 《公证法》知识竞赛试题有答案《公证法》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公证制度起源于。 A.古罗马 B.古埃及 C.古印度 D.古代中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实施时间是。 年8月28日年1月1日 年3月1日年5月1日 3.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坚持的原则《公证法》知识竞赛试题有答案。 A.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B.顾客至上 C.方便、快捷 D.客观、公正 4.公证机构、公证员的监督、指导机关是。

A.司法行政机关 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 D.纪律检查委员会 5.有权批准设立公证机构并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的机关是《公证法》知识竞赛试题有答案。 A.司法部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C.州、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D.县、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6.有权任命公证员的机关是。 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1 / 10 A.司法部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C.州、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D.县、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7.公证员执业证书由下列哪个部门制作? A.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 B.该公证员执业的公证机构 C.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 D.设置该公证员执业所在公证机构的司法行政机关 8.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由核定。 A.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 B.当地人民政府 C.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 D.司法部 9.根据规定,在设区的市或其市辖区设立公证机构的,冠名方式为。 A.省名称+本市名称+字号+公证处 B.本市名称+字号+公证处 C.省名称+本市名称+公证处 D.本市名称+公证处 10.公证员配备方案由编制和核定,报备案《公证法》知识竞赛试题有答案。 A.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部

服刑能力评定标准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精神障碍者服刑能力评定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定义 (1) 4 总则 (1) 5 服刑能力评定标准 (2) 6 附则 (2) 附录A (规范性附录)服刑能力评定标准细则 (3) 附录B (资料性附录)标准化评定工具简介及其评价 (4)

前言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司法部《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运用精神病学及法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法医精神病学司法鉴定的实践经验而制定,为服刑能力评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本技术规范参考了《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 第三版)、《国际疾病及相关健康问题的分类》(ICD-10 第十版)、《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蔡伟雄、黄富银、张钦廷、管唯、汤涛、刘超。 本技术规范所代替规范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F/Z JD0104003——2011。

精神障碍者服刑能力评定指南 1 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服刑能力评定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精神障碍服刑人员(被鉴定人)的服刑能力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技术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CCMD-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 ICD-10 国际疾病及相关健康问题的分类 3 定义 本技术规范采用以下定义: 3.1 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 又称精神疾病(mental illness),是指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造成的心理功能失调,而出现感知、思维、情感、行为、意志及智力等精神活动方面的异常。 3.2 服刑能力Competency to Serve a Sentence 指服刑人员能够合理承受对其剥夺部分权益的惩罚,清楚地辨认自己犯罪行为的性质、后果,合理地理解刑罚的性质、目的和意义,并合理地控制自己言行以有效接受劳动改造的能力。 3.2.1 有服刑能力 能正确认识自己所承受刑罚的性质、意义和目的,能合理地认识自己的身份和出路,对自己当前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具有相应的适应能力。 3.2.2 无服刑能力 不能合理认识自己目前所承受刑罚的性质、意义和目的,丧失了对自己当前身份和未来出路的合理的认识能力,或丧失了对自己当前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的适应能力。 4 总则 4.1 本技术规范以精神病学及法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实践经验而制定,为服刑能力评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香港公证人所提供的服务以及收费情况说明

香港公证人所提供的服务以及收费 情况说明 香港公证人都是资深律师,大多数会员都拥有15 至20 年的律师经验,公证人的主要工作是编制及验证供海外使用的文件。而公证人的名字必须在香港高等法院的公证人注册纪录册上注册,公证人在全球受到广泛的认可。 公证人的工作主要涉及拟备、签立及核证送往海外使用的法律文件,但源于香港特区而在中国内地使用的文件则除外。 一般而言,公证人提供的服务包括(但并不只限于):拟备海外使用的授权书及见证其签署 核证身份 见证海外土地或物业买卖文件的签署 认证用作移民、婚姻、收养、继承等用途的个人文件及资料 认证公司、商业及业务文件 拟备海事报告 为交易、文件或事件提供认证及保存公证记录 寻求公证服务时,适宜事先向公证人提供以下文件,以便节省时间及费用:

将要公证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支持所需公证事项的有关文件。 公证人的专业收费视乎服务的性质及复杂性而定。一般而言,公证人可以事先提供费用报 价。至于拟备公证证书等复杂事项,费用通常会以公证人为该事项所需工作的时间,及其 完成公证工作纪录册所需的时间来计算。 经由香港国际公证人签署及盖章后的文件,有部份需在香港高等法院加签。需要在高等法院加签的文件都是在海牙免验证公约(Hague Apostille Convention) 成员的国家或地区使用。该等加签文件有续年增加的趋势。在2001 年,有5,713 份文件被高等法院加签,但在2007年,已增至18,161份文件。在2008年,更有20,657份文件,2009年亦维持在20,000份左右,这说明香港的国际性地位。 送往非海牙免验证公约成员国或地区使用的文件,在公证人签署及盖章后,一般须经有关国家或地区的驻香港特区的外交代表验证,确认公证人的身份及其签名和印鉴式样,方可在该国家或地区使用。 来源于:https://www.wendangku.net/doc/975482366.html,/

香港公司注册委托代理合同

香港公司注册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现就注册海外公司法律事务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注册香港地区的海外公司。拟注册公司的备选名称为: 1、中文: 2、中文: 3、中文: 该公司注册资金为港币万元; 股东为: 1、身份证号码:拥有公司%的股份,联系地址为: 2、身份证号码:拥有公司%的股份,联系地址为: 董事为: 1、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为: 2、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为: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免费为甲方提供注册地公司名称预查服务。自乙方收到甲方 签署的全部相关文件且收到相应费用(所有转账、汇款、支票均以到帐为准)起十五个工 作日之内完成香港公司的注册服务。 三、注册及代理费为港币元,实际开支费港币元。上述费用包括注册地政府实收费用、文书制作费用、原子印章及钢印费、邮寄费用,以及注册后第一年的注册地址、注册秘书 费用及律师代理费用等,除因香港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超过壹万港元需要向香港政府缴纳千 分之一的厘印税以外,乙方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上述费用如用人民币支付,则按照港币:人民币=1:1.08确定汇率,即甲方共需支 付乙方人民币元。

四、乙方应按期为甲方办完注册公司业务,如非因甲方之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相应费用。 五、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注册后不得无故变更或撤销委托,如变更或撤销,所收相关费 用不予退还,未缴纳的费用还需缴纳。 六、本委托代理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 (签字或盖章) 乙方: (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已于2014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6月6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4年5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2014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4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4〕6号 为正确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依照公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民事赔偿的,应当以公证机构为被告,人民法院应作为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受理。 第二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起诉请求变更、撤销公证书或者确认公证书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其依照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可以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第三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所公证的民事权利义务有争议的,可以依照公证法第四十条规定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民事权利义务有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但是,公证债权文书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除外。 第四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提供证据证明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在公证活动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公证机构有过错: (一)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 (二)毁损、篡改公证书或者公证档案的; (三)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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