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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制度(适用于江苏)(2012新版)

XXXXXX有限公司

请假制度

一、请假程序及批准权限

1.各种原因请假都必须有书面申请,即申领填写《请假单》,并且在请假前提交。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前提交《请假单》,应口头或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并说明起止时间,事后补交书面申请。

2.员工请事假或病假时须先使用年休假。

3.请假时间不满4小时者,算作半天,超过4小时不满8小时者,算作一天,

以此类推。

4.一般员工请假,2天以下(含2天)者,由部门领导审批,3天以上(含3

天)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5.部门领导请假,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

6.所有人员须按上述程序请假,被批准后将《请假单》交人事总务部备案后方

可休假。

二、请假类别及待遇

1.事假

●需请事假者,须提前一天以上提出申请,并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一个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7天(含7天),一年不能超过15天(含15天),

如有特殊情况者,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

●事假期间待遇:事假为无薪假,按天数扣发相应工资。

2.病假

●需请病假者,须持有医院诊断书,并通报所在部门领导安排好自己的分

担的工作,(急症例外)到岗后填写请假单, 并注明请假期限,并且须提

供区县级(含)以上公立医院的有效证明。

●无法提供医院有效证明或不符合的,按事假处理。

●员工非因工伤病时,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医疗时,给予医疗期。员工在本

公司工作不满1年的,可享受累计3个月的医疗期。工龄每增加1年,医

疗期增加1个月,但最高不超过24个月。

●病假期间待遇:病假为有薪假,病假期为6个月以下时,本公司工龄不

满2年者,按正常出勤月工资的60%支付;本公司工龄2年以上者,按正

常出勤月工资的80%支付。病假期为6个月以上时,本公司工龄不满2

年者,按正常出勤月工资的40%支付,本公司工龄2年及以上者,按正常

出勤月工资的60%支付。但是,如上述计算结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3.年假

●员工工龄在10年以下的,给予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

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但是试用期的员工和临时工不

享受假期。

●需休年假者,须提前一天以上提出申请,并按请假程序办理手续。

●员工的年休假原则上不能转入下年度。但是,公司确实有必要且员工本

人同意的除外。

●公司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

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

3倍支付年休假工资,其中包含公司支付员工正常工作的工资收入。但

是,公司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的,公司可以

只支付其正常工作的工资。

●年假期间待遇:年假为全薪假。

4.丧葬假

●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子女),给予3天假

期。

●员工非直系亲属死亡(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和公婆),

给予1天假期。

●如遇节假日的,节假日也计算在内。

●丧葬假期间待遇:丧葬假为全薪假。

5.婚假

●员工符合国家婚龄规定,领取结婚证后,享有申请休婚假的权利。不属

于晚婚的,给予3天假期,符合晚婚条件的,给予13天假期。

●需休婚假者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并按请假程序办理手续。

●员工休婚假应在假条后附结婚证复印件,由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总务

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原则上婚假需一次休完,特殊情况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分开

享受,一年内有效。

●如遇节假日的,节假日也计算在内。

●子女结婚的,给予1天假期。

●婚假期间待遇:婚假为全薪假。

6.陪护假

●根据女方认定,若符合晚育年龄初次生育(24周岁)的,男性员工可享

受10天假期,女方未到晚育年龄的男性员工则不能享受假期。

●如遇节假日的,节假日也计算在内。

●需申请陪护假者,须提前一天以上提出申请,并按请假程序办理手续。

●陪护假期间待遇:陪护假为全薪假。

7.产假

●申请产假女员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否则按照国家相关规

定责任自负。

●女员工享受产前15天产后83天共计98天的休假。难产者,凭医院证明

可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再追加30天产假。

●女员工休产假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后,按请假

程序办理手续。

●如遇节假日的,节假日也计算在内。

●产假期间待遇:产假为全薪假。

8.流产假

●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假期;满4个月以上的为42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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