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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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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青年商会第二届会员表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十一)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1.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有关内容 2.引用标准及专业术语 引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外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4.职责范围 安环处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劳资处、安环处同意,方可变动。 5、特种作业的范围 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压力容器操作 司炉工作业 登高作业

项目部成员名单表

呜呜呜

1质量保证体系网络 项目经理部设立项目经理、技术主管、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观砌、木工翻样、钢筋翻样、材料员等岗位,其中班组质量员由班组长兼任,并落实到人。各管理人员的质量职责按《公司质量责任制》执行。

项目经理部主要成员职责及名单(见附表) 项目管理体制保证了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又保证了项目部人员充分履行岗位职责,且具有可追溯性。 项目经理职责 (1)负责实施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和企业内部的项目承包 合同,确保合同目标的全面完成。 (2)领导、组织、指挥、协调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和全面负贵施工现场 管理的各项工作。 (3)在公司授权的范围内,负责与分包单位、租赁供应单位洽谈分包 合同、租赁合同和供货合同,并负责协调项目内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4)组织实施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各项技术措施。 (5)准备和组织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及负责交付后的工程保修。 2.2项目技术主管职责 (1)负责施工项目的技术、质量、计量和标准化管理工作,贯彻执行 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 (2)组织施工图自审工作。负责与业主和设计单位洽谈施工项目的有 关技术问题,并负责技术资料的签证。 (3)负责对重要分项工程和关键部位进行技术交底。组织项目的质量、 安全、计量等检验活动,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负责审核竣工验收资料和竣工图。

(4)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负责及时处理施工中的 技术问题,并落实相关措施。 施工员职责 (1)编制单位工程的进度控制计划和月(旬)作业计划,并相应编制 劳动力、材料、周转材料和机械设备的计划。经项目经理认可后负责实施。 (2)严格按施工图,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合理安排和 利用劳动力、材料和机械设备。 (3)负责单位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前必须 认真做好对作业班组的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工作,施工中经常检查督促。 (4)负责关砌、翻样的技术工作和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组织生产班 组和关砌、翻样对隐蔽工程进行自检。 (5)认真做好施工记录,负责对质量、安全等项检查中所存在问题的 整改。 2.4材料员职责 (1)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编制材料的需求计划,并及时做好供应工作, 确保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 (2)项目自行采购的物资要坚持比质、比价、比运距,对进场材料要 按物资管理规定,及时做好入库及进场验收和材料标识工作。(3)做好物资委托加工、提货、运输、入库、发放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工作,减少浪费和损耗。 (4)严格限额领料制度,认真做好材料台帐,及时上报有关资料,并 做好现场材斜的堆放、整理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减少伤亡人数,保证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引用范围 3.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10]30号令 3.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监局[2005]140号文 4.术语 特种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5.公司现有特种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 5.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 5.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5.4压力容器作业 5.5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叉车) 5.6登高作业 6.职责 6.1生产部负责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见附件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有权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6.2特种作业人员所在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公司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生产部、生产部经同意后方可变动。 7.管理内容 7.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培训。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7.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7.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公司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7.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7.5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 7.6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作业期间,必须有人进行现场监护,禁止单独作业。监护人发现或作业者自己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身体不适等有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发生危险时,现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组织抢救,减少损失,避免事故扩大。 7.7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缺陷、作业环境不良的生产作业环境,且无可靠防护用品和无可靠防范措施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7.8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生产部应加强对日常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督导。 7.9各部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

项目管理人员名单

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姓名职务学历 旷幸良项目负责人 大专吴延慧质检员 中专梁燕施工员大专谢乐国安全员中专汤小丽资料员中专、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特种作业人员档案.docx

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中铁八局兰新 LXS-9标项目部三工区二○一零年六月一日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名单(电工) 序第一次复是否第二次复审是否姓名工种发证单位证书号码换证时间号审时间复审时间复审 1吴云其电工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局T5453209.09.22是 2王贞洪电工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局1957808.10.30是 3梅畅轩电工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局00922708.10.30是 4 5 6 7 8 9 10 11

1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名单(架子工) 序第一次复是否第二次复审是否姓名工种发证单位证书号码换证时间号审时间复审时间复审 1 王贞树架子工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局000281是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名单(电焊工) 序第一次复是否第二次复审是否姓名工种发证单位证书号码换证时间号审时间复审时间复审 1石天福2杨前海3王东强4王应凯5徐松6雄杰7戴献地8陈代利9 王为川电焊工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局019243是电焊工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局000299是电焊工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局008534是电焊工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局001904是电焊工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局001902是电焊工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局014322是电焊工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局33是电焊工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局008534是电焊工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局008534是

10电焊工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局320是 朱成 11 1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名单(旋挖司机) 序第一次复是否第二次复审是否姓名工种发证单位证书号码换证时间号审时间复审时间复审 1宋允超旋挖机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局71是 2王允银旋挖机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局72是 3王永金旋挖机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局28 4许艳山旋挖机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局27 5谭彪栋旋挖机湖南省中山智能机械公司6 6货严蚲旋挖机湖南省中山智能机械公司100135 7方金牛旋挖机湖南省中山智能机械公司101015 8顾建龙旋挖机湖南省中山智能机械公司09086x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 括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十一)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1.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有关内容 2.引用标准及专业术语

引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外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4.职责范围 安环处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劳资处、安环处同意,方可变动。 5、特种作业的范围 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压力容器操作 司炉工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98628

八、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外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3.内容 3.1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3.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同意,方可变动。 3.3特种作业的范围 (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 (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5)压力容器操作 (6)司炉工作业 (7)登高作业 3.4日常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关行政管理机构该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严禁设备没有停稳进行检查、修理、焊接、加油、清扫等违章行为。焊工作业(含明火作业)时必须对周围的设备、设施、物品进行安全保护或隔离,严格遵守厂内用电、动火审批程序。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5)安装、检修、维修等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技术规程,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残留物,关闭电源,防止遗留事故隐患,因作业疏忽或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

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

四、主要岗位之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 a)项目经理是公司法人在项目上的代表,对项目的工期、质 量、安全、文明施工、CI覆盖及成本管理负全面的责任。 b)项目经理是项目上总的决策者和策划组织者,对如何贯彻 国家的法律、法规,如何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安全目标、成本目标、文明施工目标及企业文化的覆盖, 如何实现对业主的承诺,如何在施工过程中与业主保持良 好的沟通以实现业主的名项目标进行总的决策与策划。 2、执行经理: a)代表项目经理对项目日常工作全权负责。 b)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c)是对工程工期计划进度主要策划者,是施工现场劳动力调 配、安排及机械设备配备主要决策者。 3、项目总工程师: a)项目总工程师是项目的主要策划者,在工程开工前在公司 总工程师的组织下,根据施工图纸、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以及应达到的各项目标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 量计划。 b)在施工当中应负责及时根据施工图纸和实际的变化补充 各种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或及时调整项目质量计划。 c)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根据施工图纸和实际施工情况编制

详细的用户使用说明书,主持售后的维修、保养、回访工 作,确保因质量问题的投诉率为零。 4、生产经理: a)生产经理是项目管理的主要实施者,经项目经理组织策划 后的成果即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生产经理应坚 决执行。 b)生产经理对所负责的施工段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 工成本核算等负直接领导责任。 c)协调各栋号及名班级的统一调配工作,合理组织和安排劳 动力的进出场,以及机械设备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根据项 目经理和技术经理的有效指令,负责组织实施各工序作 业。 五、施工工艺流程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0.更改记录 1.目的 2.范围 3.定义 4.职权职责 5.管理内容 6.相关文件/记录 1.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定义

3.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 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2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 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3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3.3.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3.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3.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3.3.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 的驾驶人员; 3.3.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3.3.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3.3.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3.3.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3.3.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3.3.10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3.3.11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3.3.12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3.3.13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职权职责 4.1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 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 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安全生产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必要时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管理内容 5.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5.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5.3.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5.3.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 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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