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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政办函(2010)78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0-2011年大片区土地规划征收储备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0〕78号

四组团县(市)和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石家庄市2010-2011年大片区土地规划征收储备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石家庄市2010-2011年大片区土地

规划征收储备实施方案

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土地经营水平,扩大土地储备规模,有效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有力保障省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为建设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省会城市和推进省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统筹城乡、科学布局,先征后转、有序开发”的原则,按照“未收先控、整体立项,分步实施、梯次推进,集中连片、同步配套”的思路,实行大片区土地规划征收储备与整村改造、合村并建有机结合,预留发展用地、置换建设用地的方式,将市区三环以内和城市建设发展重点区域及省市重点开发项目的土地全部实施规划控制,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扩展城市发展空间。

二、编制依据

(一)石家庄市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二)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三)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加快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的工作意见》(冀办发〔2010〕4号);

(四)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中共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部《关于省级新民居示范工程建

设用地的意见》(冀国土资发〔2010〕7号)。

三、实施范围

(一)今明两年重点对外环水系片区、植物园片区、滹太片区、高营片区4大片区及外环水系沿线区域实施规划控制,涉及长安区、桥东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鹿泉、藁城、栾城、正定等9个县(市)、区34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共60531亩,其中:可收储土地23143.71亩(商业用地6404.21亩、住宅用地16739.5亩,实际可收储面积以地籍调查与实地测量结果为准)、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发展用地面积约6325.77亩。

1.外环水系片区:位于京珠高速公路以西,建设大街以东、外环水系以北,仓宁路以南,涉及东尹村、楼底村、邵家庄村、西许营村、西羊市村、东许营村6个行政村,占地面积9028.95亩,可收储土地2315.06亩(规划住宅用地2224.29亩、建筑面积341.058万平方米;规划商业用地90.765亩、建筑面积21.179万平方米),其中市政府授权环城水系综合整治开发有限公司收储土地4182亩。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发展用地面积2079.14亩。

2.植物园片区:位于植物园以东、北外环两侧,涉及岳村、康庄村、徐家庄村、城东桥村4个行政村,占地面积267

3.62亩。其中:可收储土地1783.86亩(规划住宅用地818.94亩、建筑面积125.571万平方米;规划商业用地96

4.92亩、建筑面积22

5.148万平方米),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发展用地面积360.18亩。

3.滹太片区:位于京珠高速公路以西、京广高速铁路以东、石太高速公路以北、滹沱河南岸以南,涉及南高营村、北高营村、东古城村、西古城村、柳林铺村、柳董庄村、前进村、肖家营村、城杨庄村9个行政村,占地面积13986.6亩。其中:可收储土地310

4.94亩(规划住宅用地1050.96亩、建筑面积161.147万平方米;规划商业用地2053.98亩,建筑面积479.262万平方米),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发展用地面积1002.71亩。

4.高营片区:位于京珠高速公路以西、石津干渠以东、北二环东段以北、石太高速公路以南,涉及南石家庄村、十里铺村、南高营村、北高营村、东古城村、西古城村6个行政村,占地面积17153.33亩。其中:可收储土地2870.85亩,规划住宅用地824.31亩、建筑面积126.394万平方米;规划商业用地2046.54亩、建筑面积477.526万平方米),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发展用地面积2883.74亩。

5.外环水系沿线区域:涉及大郭村、于底、前太保、肖家营、柳董庄、柳辛庄、土贤庄、西兆通、东杜庄、南五女、东羊市、东京北、东仰陵、南豆村、良村等15个行政村,占地总面积17689亩,可收储土地面积13069亩(规划居住用地11821亩,规划商业用地1248亩),其中市政府授权环城水系综合整治开发有限公司收储土地5331亩(涉及东羊市、东京北、东仰陵、南豆村、良村5村)。

(二)经市土地储备委员会研究确定,今年将外环水系片区的楼底村,植物园片区的徐家庄村,高营片区的南高营村、北高营村,滹太片区的前进村、肖家营村等6个村作为大片区土地规划储备试点村。上述6个试点村总占地面积18377.93亩,其中:农用地面积约11073.83亩、建设用地面积约7304.1亩。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完成收储任务。

1.楼底村:占地面积1845.03亩。其中农用地面积约1074.33亩(含基本农田366.2亩)、建设用地面积约770.7亩。规划定位为居住、商业金融各文化娱乐用地。

2.徐家庄:占地面积600亩,规划定位为商业用地。

3.南高营:占地面积9078.7亩。其中农用地面积约5911亩(含基本农田4485.4亩)、建设用地面积约3167.7亩。规划定位为居住、商业金融、文化娱乐和体育用地。

4.北高营:占地面积2604.4亩。其中农用地面积约1383.4亩(含基本农田856.4亩)、建设用地面积约1221亩。规划定位为居住、商业金融用地。

5.前进村:占地面积898亩。其中农用地面积754亩(含基本农田502亩)、建设用地面积约144亩。规划定位为居住用地。

6.肖家营:占地面积约3351.80亩,其中:农用地面积约1951.1亩(含基本农田232.2亩)、建设用地面积1400.7亩。规划定位为居住、商业金融、教育科研用地。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为动员准备阶段,时间为7月15日-7月31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控制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着重清理违法占地,核实已批项目占地及各村已批周转用地情况。市城乡规划局核实控制范围内项目规划审批情况,出具片区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规划储备红线图,确定可征收土地范围,建立大片区规划储备村庄台账。市国土局起草政府通告向社会公布土地控制范围。相关县(市)、区召开大片区土地征

收储备工作动员大会。

(二)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为8月1日-12月31日。其中:

8月1日-9月30日,辖区政府组织国土资源分局对大片区控制范围内的土地进行摸底调查;对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块,辖区政府牵头、市建设用地服务中心参加,与相关村委会洽谈收储事宜。

10月1日-11月30日,辖区政府牵头,市建设用地服务中心、市地产集团会同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与各村进行沟通,完成土地地籍调查、测量及地上附着物确认,并拍摄影像资料,以村为单位建立台账及档案。

12月1日-12月31日,市国土局与试点村签订收储协议,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法定程序对地块进行征地手续办理。

五、责任分工

(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控制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及提供调整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地籍调查,与省国土资源厅沟通落实先征后转的征地模式;落实征地指标及实施被征地村的安置补偿工作。建设用地服务中心负责与被征地村进行安置补偿的洽谈,组卷报批。市地产集团做好资金保障,及时收储,纳入土地储备库。

(二)市城乡规划局:按照红线图的范围核实控制范围内项目规划审批,并出具片区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明确可开发项目、合村并建项目的选址,配合国土部门对拟报征地块出具征地红线图及宗地用途,核实片区内项目规划审批情况,对成熟地块出具规划条件。

(三)辖区政府:相关县(市)、区政府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的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摸底、补偿安置及群众工作;做好大片区收储的宣传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组织国土部门与村委会洽谈收储补偿事宜。

(四)市地产集团:负责对征收范围内地块的资金补偿、手续跑办、招商引资等,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对大片区土地规划征收储备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相关

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大片区土地规划征收储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细化工作方案,量化目标分解,把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头和岗位,把时限细化到到星期和每个工作日,加强协调,强化调度,快速推进,强力落实。相关县(市)、区政府要抽调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干部组成专门班子,现场办公,一线协调,逐村研究,全程做好试点村从规划、拆迁、征地、收储到居民回迁的各环节工作,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确保按时保量完成大片区土地规划征收储备任务,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城市建设带来的实惠。

(二)严明政策。要认真落实冀办发〔2010〕4号、冀国土资发〔2010〕7号文件要求,对大片区土地储备范围内的土地,依据法律规定享受城中村改造政策和新民居建设政策。改造完毕的土地统一纳入土地储备库。对确定实施片区范围内的土地进行规划控制,在土地没有完成农用地转用前,不允许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不得进行任何项目开发和建设。实行给被征地村预留发展用地政策,村发展用地采取村委会按项目申请、国土部门核实、逐步落实的方式进行,控制标准为除现有宅基地外,按照人均一分地的方式进行测算核定,对以前给予村周转用地的按此标准进行核减。村发展用地为工业、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的(商品住宅除外),根据村委会申请可采取划拨或公开出让方式供地;经村委会同意,将发展用地交由政府公开出让的,待公开出让后出让土地收益扣除相关土地成本和国家规定用途资金后,出让净收益返还给被征地村。红线征收储备补偿标准按集体土地征收区片价执行,特殊情况由市国土资源局上报市政府研究解决。对青苗和地上建构物、附着物补偿按石政办函〔2007〕27号规定予以补偿。

(三)强化督导。市国土资源局作为大片区土地规划征收储备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强化组织协调和督导调度,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制度,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每周五定时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国土资源局核实汇总后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对大片区土地在规划征收储备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共性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研究后进行妥善处置。

附件:1.石家庄市大片区土地规划征收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10-2011年大片区土地规划征收储备情况分类表

3.2010-2011年外环水系沿线区域规划征收储备统计表

附件1

石家庄市大片区土地规划征收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

艾文礼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刘云峰市委副书记

栗进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大虎市委常委、副市长

张树志副市长

成员:

董玉辉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顺法市发改委主任

李和平市财政局局长

王晓临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牛魁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文昌市建设局局长

段致平市国资委主任

吴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义增市房管局局长

崔金刚市城管局局长

李英波市园林局局长

王武德市委农工委常务副书记

曹新华市工商局局长

高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月照市民政局局长

闫纯铠市卫生局局长

韩保来市教育局局长

贾连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维德市水务局局长

马文刚市人防办主任

闫卫国石家庄电业局局长

张聪长安区区长

陈彦报桥东区区长

王德庆新华区区长

王丽君裕华区区长

赵拴文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张旭藁城市市长

董晓航鹿泉市市长

米志奇正定县县长

孟胜林栾城县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地产集团。办公室主任由牛魁斌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国土局副局长范振鹏、杜敏海、梁伟担任,副主任由赵志武、王明志、杨润年、徐炳申、史秀兰、石永利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综合协调、督导、检查、考核大片区土地征收规划储备工作。

主题词:城乡建设土地征收方案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7月20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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