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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

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
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

中央电大西藏学院

专科毕业论文

题目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

.

专业、年级行政管理 2012春季

教学点拉萨教学点

姓名殷移量

学号

&

指导教师唐雨虹

职称讲师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目录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2)

(一)行政决策的概念 (2)

(二)公众参与的概念 (2)

二、研究意义 (2)

三、我国行政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中存在的问题 (3)

(一)法律规范不完善 (3)

(二)行政机关存在的问题 (4)

四、我国行政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的路径完善 (5)

(一)完善公众行政参与的法律规范体系 (5)

(二)加强政府支持 (7)

结论 (8)

参考文献 (8)

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

[内容摘要]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政治社会化方面的改革呼声从未停止,社会民众对于公民的权利意识渐趋觉醒、政治的参与愿望越发强烈。因此,中国政府采取因势利导的态度,主动听取民意、顺应民意、善待民意,呈现出逐步放松对公民社会管控的态势。可以预见,当民众围绕社会治理而联合起来参与国家及社会事务的管理之后,必然会对现有的国家政治生活、尤其是权力决策结构造成一定程度的实质性冲击。不可否认,尽管在国家法制层面上,公众参与行政立法还存在诸多不尽完善之处,但却在各级政府积极推动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制度创新的探索实践下,已经取得了一些有益的制度成果。因此,无论在制度层面、还是在技术层面,都明显彰示了中国政府对于推进公众参与的坚强决心。

[关键词]: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一)行政决策的概念

我国现代社会科学研究中运用的行政决策概念是从西方的管理学著作中引进的。政府的管理活动可以分为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部分。卢瑟·古利克首次提出行政决策是政府管理的主要功能,巴纳德在他的组织理论中提出了组织决策思想,把行政决策提到重要位置并且加以研究。西蒙在《行政行为》一书中正式提出了行政决策的概念,并认为“决策是管理的核心”。在行政管理学中,行政决策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运用科学的决策理论与方法,为一定的行政行为确定行政目标,制定、优选并实施行政方案的过程。”

作为政府管理活动的首要环节,行政决策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遵循相关的法定程序和职权,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多方面的事物。”行政决策所产生的影响涉及到特定大多数人的利益。

(二)公众参与的概念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学者考夫曼首次提出了“参与式民主”的概念,即:Participatory Democracy。随后该词语多次运用到基层民主管理方面。七十年代,卡罗尔·佩特曼对参与式民主在国家管理中的具体作用进行了系统阐述,这也标志着参与式民主理论的正式形成。该理论主张公民在解决公共问题的过程中,发挥自身的参与作用,共同讨论,共同协商来决定。八十年代,美国学者约瑟芬·贝斯特第一次提出了协商民主的概念。后来该理论逐渐成为政府进行民主治理的一种模式,主张通过协商、对话形成共识来达成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决策。

九十年代,在英国兴起了“第三条道路”的理论,主张政府应当更加开放并且合理分权,直接将一些权力授予人民,鼓励公民直接参与地方或社区的事务管理。

直到八九十年年代,公众参与的概念才传入我国,我国学者也对其进行了研究。结合众多学者的观点,本文所讨论的公众参与是,政府行政机关鼓励决策所涉及的个人或组织和普通民众在决策中,就相关决策充分表达自身的意见建议和利益诉求的制度和机制。公众参与形式多种多样,内涵也十分丰富。通过各种途径,普通民众也可以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政府行政决策,进而提升行政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二、研究意义

近代以来的政府公共权力往往呈急速扩张的趋势,行政决策通常成为整个社会运行系统中的核心环节。回顾国内,政府公共权力异常强大,而相比之下的公民政治权力则十分弱小,甚至出现了以政府“公权”损害民众“私权”的不良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矛盾。其实,国家政治的良性运转正是基于对于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良好的边界确定与有效的运作

行使,其中公众参与则是公民权利影响公共权力最为重要的运行途径。因此,从国情出发,系统深入地研究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的具体制度设置十分必要,不仅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还在具体的行政实践当中具有重大的意义。

三、我国行政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规范不完善

1.宪法层面的缺失

在我国宪法的具体规定中,公民享有非常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例如,在《宪法》第 34 条、第 35 条中规定了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规定我国民众享有十分广泛的自由权利,公民参与政治的方式并没有受到严格的控制,但是在法律事实上也并未建立相关的公众参与的系统制度。在宪法中,只是有一些简单的原则性的规定。例如,公民可以在选举中投票,可以发表政治言论。然而,在实践过程中,这些权利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值得质疑,过于宽泛的规定缺乏有效、切实相关保障。例如,宪法只对公民的新闻自由进行是否享有的规定,然而相关的具体内容、行使这一权利方式等关键性问题,都未能做出详尽的规定。我国宪法仅仅在原则上规定了公民的言论、出版等自由权,但并未涉及到对自由权的具体保护措施。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一般都或直接或间接地规定“新闻自由是受到保障的”。尤其在建立了违宪审查机制的国家,这一规定可以保障公民的这项权利得到有效的实施。然而在我国宪法中,一些类似的规定远远不够具体、详细。如何进一步保障公民自由权的有效性,这仍需要通过相关的立法来进行规范。

相比之下,许多欧洲国家的宪法文本中直接规定了“公共事务参与权”,即:公民有直接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去的权利。例如,《俄罗斯联邦宪法》第 32 条规定,“俄罗斯公民有直接或通过自己的代表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葡萄牙宪法》第二章“参政的权利、自由和保障”第 48 条规定:所有公民都有直接或通过自由选举产生的代表参与政治生活和国家公共事务的管理。

2.行政法层面的模糊性

在行政法层面对公众参与进行明确规定,可以形成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常态化监督和约束,以防止行政权的过度集中,也可以尽可能多的为政府决策提供优质信息,从而有效保障行政机关决策的合理性;此外,可以增强公民的政治责任感,培育普通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公民精神”。为了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从地方政府到中央机关都做出了积极的姿态,大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然而对公众参与在行政法层面的具体规定却十分模糊。

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制度化是西方国家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一个重要趋势。例如,日本就公众参与的具体制度设置了法定咨询和审议会。美国在公众参与制度化方面设立了咨询会,并对政府会议进行公开的立法。相对比而言我国的公众参与在行政法规定中制度化水平比较低,行政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缺乏必要的行政法的制度保障。比如公众参与的范围不明确,公众看似可以参与所有的行政立法,但实际上,决定是否接受公众参与和参与程度的大小的权力仍在行政机关的

掌控之中。例如,《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 19 条第 2 款规定:“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经国务院同意,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看似是对民众参与的高度重视,如何定义行政法规是否重要,有多少重要的涉及多数人利益的法规还不被公众所知就直接颁布实施,在这些富有弹性的法律条款背后,公众参与在实践中仍然是个不确定的问题。

现行的一些行政法规对行政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的程序规定相当概括,这就使得在实践中的可行性不高。具体部门规章也基本上参考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个别地区的某些制度创新也常常由于立法层次低,适用范围较窄,在决策实践中常常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这些问题使得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大大降低。例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通过“意见征集系统”就行政法规征集社会民众的意见,期望得到公众的认可和支持。然而却在实施过程中缺少相应的征求办法,只是说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缺乏征求意见的法律依据、具体实施办法和回应机制。诸如此类的模糊阐述,往往会使公众参与流于形式,使得公众在提出意见之后并不明晓政府是否采纳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即使不被采纳也不知原因为何。长此以往,必然会打消公众参与政府意见征集的活动的积极性。即使参与也成了形式化的“走过场”,无益于政府广纳民智。因此,政府相关部门迫切需要加大力度,努力探索方式方法,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细化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具体实施办法,真正保证公众公平、公开参与政府决策的权利。

(二)行政机关存在的问题

1.公共事务的开放性不够

实行公共事务的信息公开是行政决策中公民有效参与的必要前提。民众只有通过行政机关的事前信息公开,才能全面了解相关部门进行决策的具体根据和决策目标,从而就自身情况提出要意见和建议。如果没有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也会丧失其意义。目前,全国各地的行政机关都将行政公开作为衡量地方政府政绩的重要标准,行政公开逐渐成为一种潮流,这将极大的有利于普通民众参与到政府的行政决策中去。但是由于相关的法律制度系列还没有形成,多数地方政府只是事务性的公开政府的相关信息,对涉及政府的关键信息仍有所保留,不轻易向公众公开。例如,各地方政府积极建设政府网站,进行政务公开。而政府网站往往公开已形成的法律法规、政府的机构设置、行政机关的职能以及干部的任免、人员的调动、奖惩结果等,具体到统计数据、政府的预决算等有关政府运作的关键信息则较少公布。这些被隐藏的信息对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推进公众参与意义重大。此外,公开较少的仍集中在议程设置和政策制定阶段,这两个阶段往往鲜有公众的参与,这使得公众参与只发生在决策的执行阶段,那么仅仅在决策的执行阶段告知公众,无疑会使公众参与流于形式,政府政务公开的举措也毫无意义可言。因此,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努力完善行政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的工作,进一步推进扩大政府政务公开的范围,深化完善行政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的的具体途径和相关机制。

西方国家在政务公开方面显然走在了前列。例如,在 1766 年,瑞典便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该国较早的形成了一系列相对完备的公众参与法律制度。1946 年美国国会制定了“《联邦行政程序法》,该法第 3 节规定公众可以得到政府的文件。这一规定是最早冲击传统制度保障私人了解行政文件的立法。1976 年的《阳光下的政府法》规定,美国联邦政府委员会制机构的会议必须公开。”

在实际推行过程中,极大的促进了公众对政府活动的了解和民众参与行政决策的热情。

2.对公众意见反应迟缓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不断增多,加之民众维权意识的日益高涨,各级政府对公众质询的回应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尤其是在一些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后,政府反应速度和灾后措施往往成为舆论的焦点。这类事件常常会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或是公共安全受到严重的威胁,这就需要政府决策者在尽快地时间内做出反应。对于一般的事务性的公众质询同样需要决策者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回应,这样才能及时地将真实的有效的信息传达给公众,显示出政府积极主动的姿态,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反应迟缓和“无可奉告”式的回复,必然会招致更多的质疑。

四、我国行政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的路径完善

(一)完善公众行政参与的法律规范体系

要实现我国行政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制度化,就要充分尊重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建立必要的法律制度体系,对公众参与进行必要的法律确认和规范,使公民的政治参与经常化、秩序化。

1.界定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范围

根据行政决策中的不同阶段和事项,具体规定行政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的范围和相关办法。针对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设计不同的制度安排。关于公众参与的制度设计方面,“不仅每个国家不同,而且同一个国家的不同领域、同一领域的不同阶段也有所不同。从参与者角度来看,参与类型和程度不同取决于以下因素:参与的目的,参与程序控制者,参与发起者和参与者的关系,参与程序过程中的协商程度和范围大小等等。在有的阶段,可能是合作型的参与,而某些阶段则可能是监督型的参与,还有的阶段可能是请求型的、提意见型的参与。”

由此可见,如果在任何阶段,任何事项中都展开全面的公众参与不仅事半功倍,而且会造成行政资源的极大浪费,也使得很多的创新举措未经实施遭受到不合理的质疑或者全盘否定。因此,为了避免公众盲目参与的负面效应,有针对性地根据阶段和事项的不同进行具体安排是必要的。通过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政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的具体范围和途径方式也是必须的。

2.赋予公众行政立法动议权

行政立法动议权是指“公民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的制定、修改或废除某项法规、规章的请求权”。在政治生活中,行政立法与公民的联系程度对紧密,立法

数量也相对较多,公民享有立法动议权能够使民众通过常态性的机制,有效的保障自身参政议政的权利,充分表达政治诉求。此外,公民享有立法动议权是对行政机关权力的一种影响和约束,可以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免受行政机关的侵犯,使得行政机关和社会民众之间的利益维持平衡状态。

当前,行政机关仍是行政立法的主体,决定着行政立法的相关事项。一般公民除了可以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提出对行政法规审查的意见外,没有建议行政法规制定、修改、废止的权利。然而,在世界各国的行政立法程序的制度建立过程中,实现公民参与国家行政管理的最重要途径就是使公众享有行政立法动议权。我国相关制度的建设可以从行政立法动议的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方面进行构建。政府决策者可以从公民的动议建议中收集到涉及群众利益和诉求的信息,便于尽快界定问题,使问题在产生的初始阶段就得到妥善协商,降低决策出台后可能受到的阻力。这样使得行政法规的民意代表性大大增强,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也大大提高。在国外,关于行政立法动议权的制度制定相对较早,也较为成熟。

3.完善听证制度

听证是行政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众多方式中的一种形式,也是行政机关决策主体获取民众意见建议的一种方式。听证使得广大民众充分的参与到监督政府权力运行的中来,拓宽了公众参与政治生活的渠道,有利于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国深圳率先建立起价格审查制度,这是我国听证制度的雏形,此后一些省、市也相继建立了价格听证制度。

(1)事前公告。

参与听证会的一般都是行政决策的利害相关人,包括个人,相关组织团体等,同时由于类似行政决策都属于公益性很强的社会管理领域,所以涉及到的相关民众也不是特定的少数人,往往关系到大多人的切身利益。因此,行政机关须在听证召开之前,提前一定时间向公众公示听证的具体事项、报名参加听证的资格条件和报名地址。事前公告,可以使参与听证的各相关方有充足时间了解听证的议题方向和讨论的焦点,充分、客观地搜集有关资料,查询相关的政策,从而避免在听证时受到其他与会者言论的主观影响。为便于相关代表的挑选行政机关还应对报名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核分类。

(2)客观选择代表。

应坚持公开的原则选择代表,代表产生的过程也应当告知公众。尤其是当听证的议题和事项可能会影响到大多数人的利益时,必须要坚持透明公开。例如,在听证会召开之前,可以通过发布公告,鼓励民众自愿报名参加,然后由中立机关从中选出代表。在此过程中要充分考量代表的年龄、地域、知识结构、职业等因素。除此之外,还应当考虑代表与行政决策之间的利害关系和代表领域的广泛性,以形成合理的听证代表的比例结构。同时,设置一些行之有效的机制让行政机关无法圈定其所倾向的听证代表。例如,通过随机抽签来确定听证代表的人选,以此保证听证代表的广泛性等。

同时,还需要兼顾当事的各方利益,不同领域的代表名额应当与其同行政决策利害关系的程度大小成正比。利害关系紧密,其代表名额也应当增多。此外,根据与行政决策利害关系的程度大小,各方代表参与的深度也应当有所区别。

(3)强化听证笔录的有效力。

听证笔录是经有关当事各方质疑求证过的相关事实,也是听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听证笔录由相关人员在听证过程中宣读,并且经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认可,是政府部门行政决策做出的重要依据。然而我国《行政处罚法》对听证笔录在行政处罚中的作用并没有进行明确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听证笔录对行政处罚无法起到至关重要的约束作用,行政机关对行政决定仍具有自由的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可以依据或者不依据听证笔录做出行政决策。如此一来,在举行听证后,行政机关仍可以在行政决策时参考听证笔录以外的证据,这无疑会使听证中各方当事人的质证权毫无意义,听证也仅仅流于形式,无法起到真正的民主的作用。因此,听证制度的完善需要强化听证笔录的效力。如果行政机关需要使用听证笔录以外的证据,就须要做好对当事人的告知工作,事前通知当事人,允许其就相关证据实施进行申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行政决策的公开性和民主性。听证会结束后,在做出行政决定之前,行政机关还应允许各方当事人针对听证中的事实或者存在的争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须附具理由。其建议应当言之有理,必须依据听证的笔录或者以相关的法律条文为支持。行政机关应对当事人的建议和异议做出裁决。当事人的意见和行政机关的裁决,都应记录在案,必要时接受司法的审查。

(二)加强政府支持

1.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信息公开是保障公众参与有效性的前提和条件。在参与行政决策过程之前,民众需要对要参与的相关事项和决策信息进行全面客观的了解。获得有效的真实信息,必然会极大地推进公众参与的实际效果,征服信息公开的举措也起到了应有的意义。近年来,从地方政府到中央机关,各级部门的信息从“密不示人”到主动公开,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例如,湖南省长沙县政府依托政府农村服务平台,将县、乡、村网站上提供的各种网络信息,政务服务指南等纸质信息,通过网络和各村信息员和各种信息公告栏将政府各类信息扩大到农村,其中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财政投资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施情况乃至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和落实情况都要公开,并在 2010 年年底首次公开长沙县县级财政决算情况。深圳市也从 2010 年起,逐步扩大政府预算信息向社会公开的范围,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从不公开到公开进步很大。但公开只是形式,让群众监督,服务民众才是根本。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表示,从 2013 年开始,要逐步实现县级以上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显然,当前政府极其重视政府公信力的建设,而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恰恰是提高公信力的基础和前提。

2.积极听取民意

公众的需要和愿望是政府在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的因素,他们的需要和诉求关系到决策出台后能否顺利地施行。而在我国特定的政治环境下,影响公众参与是否充分的最关键因素在于政府是否主动听取民意,政府能否在决策之前充分汇集民意,决策之后听取民众反馈。因此,政府应当在决策之前、重要决定出台前,就初步的决策意见听取民意,召开民意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获取民意,以此来完善决策,客观分析和把握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避免不利因素的出现,保证决策出台后的顺利实施。在我国,结合具体国情,政府听取民意的主要方式仍是传统的咨询会、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在采取这些方式听取民意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为使民众充分了解会议的讨论事项,政府机关应在会议召开之前及时通过适当的渠道告知公众,方便民众做好准备建言献策。

(2)行政机关要确保相关参与人员保持中立。尤其是在论证会中的专家和听证会中的主持人。在论证会中,专家的观点和建议常常切中要害,然而实施起来却较为理想化,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可操作性不强。听证会的主持人是听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无法保持中立,偏向于任何当事方都会影响听证的有效性。

结论

在行政决策中引入公众参与,并且进一步引导、扩大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范围尤为重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最关键的变革在于政府是否主动在决策过程中听取民众意见,这就需要政府从行政立法和政策的角度加强对公众参与的制度保障,加强政府支持,引导和培育公众参与的社会基础,达成政府与社会公众关系的良性、有效互动,从而促进政府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实现民主善治之路。

参考文献

[1]邓佑文:《行政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必然、实然与应然》,理论探讨,2011 年第2 期。

[2]付宇程:《论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形式》,法制研究,2011 年第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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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姬亚平:《行政决策程序中的公众参与研究》,《浙江学刊》2012 年第 3 期。

[5]景跃进:《关于民主发展的多元维度与民主化序列问题》,《新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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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罗伯特·达尔:《多头政体:参与和反对》(李柏光、林猛译,冯克利校),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年版。

充分认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大意义

一、充分认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大意义 1、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环节。建国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经验表明,重大决策的成功是最大的成功,重大决策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多年来,我省在重大行政决策的形成过程中,十分重视调查研究,善于听取和采纳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全省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方面,作了大量扎实而有效的工作。但现行的行政决策机制仍然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凭经验决策、盲目决策、仓促决策的现象时而有之。只有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才能在决策中减少失误、纠正失误、避免失误。 2、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科学执政的重要内容。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做好政府工作也必须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不断提高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五种能力”的提高都要求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决策科学化,就是要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判断形势,决策方案要实事求是,决策过程要规范化、程序化。决策民主化,就是要广纳群贤,集思广益,决策方案要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才能确保公共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有效性,才能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3、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是我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保证。在国际国内新形势下,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必须多视角、多层次、全方位地对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必须对事关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决策。这些既为我们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决策课题,也对政府的决策机制、决策方式、决策能力、决策效率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发展不够仍然是我省的突出问题,面对极其复杂的决策环境,如果没有完善的决策机制,就难免出现决策失误。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加快的国际国内环境,适应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新任务,必须加快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努力实现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走在中西部地区前列的战略目标。 二、规范和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与程序 4、行政决策的基本规则。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行政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行政决策权限,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充分调查研究提供方案、公众广泛参与、专家集中论证、政府最终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内部议事和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的程序和时限,力求以较小的决策成本、较高的决策效率,实现更好的决策效益。 5、行政决策的主要事项。包括政府工作报告、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中长期规划(草案)及其变更(建议);全省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全省城市总体规划(草案)及其重大变更(建议);全省人口、资源和环境保护以及科技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及其重大举措;事关全局的重大改革措施、重大政策调整、重要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跨省区或跨流域的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的战略问题;其他关系全局的行政决策。 6、行政决策的一般程序。除应急决策和日常政务决策以外,行政决策特别是重大决策必须依据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一般要遵循以下基本程序: (1)行政决策的立项。年初编制省级行政决策的工作计划。有关部门认为需要研究的重大决策,应在政府编制决策工作计划前,向省政府报请立项。省政府根据全省的总体工作

浅析中小学班级管理的民主化与科学化

浅析中小学班级管理的民主化与科学化 浅析中小学班级管理的民主化与科学化 ?浅析中小学班级管理的民主化与科学化 内容摘要:中小学班级管理的民主化与科学化是一种符合现代学生身心发展和能力发展水平的管理模式,也是与新课程理念要求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在中小学班级管理的民主化中,班主任工作要具有透明性和示范性;要树立平等互助的师生关系,为学生服务,努力发展学生的个性;要让学生自主参与班集体,建立班级领导机制,强化学生的民主意识。在中小学班级管理的科学化中,要建立管理的科学机制,制定班级目标、公约和考核制度,开拓创新,树立科学的新观念管理班级。实现中小学班级管理的民主化与科学化既可以促进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又可以促进学生健康、全面的发展,使学生成为学习与班集体的主人。 关键词:??班级管理????????民主化??????????科学化 班级是一个“自功能性”组织,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最基本单位,也是学生学习、活动的基层群体。班级管理既是富有创造性的劳动,同时又是充满了育人的科学。班级的管理,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而班级管理又是每一位教师的重要工作,实行中小学班级的民主化与科学化管理是班级管理的最高境界,也是教育教学成功的体现。一个好的班级,学生在此生活学习,健康成长,乐在其中;教师上课兴趣盎然,乐在其中。优秀的班集体是教师创造性

辛勤培育的结果,渗透着教师的心血和情感,教师班级管理效果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班集体的发展,更关系到学生在德智体美方面的健康成长。实现中小学班级管理的民主化与科学化既可以促进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又可以促进学生健康、全面的发展。 一、班级管理概述 班级管理是实现组织目标的手段,是指班级教育管理者根据一定的目的和要求,采用一定的手段措施,带领班级学生按照班级教育管理规律的要求,对班级中的各种资源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以实现教育目标的一系列职能活动,其根本目的是实现教育目标,使班级全体学生得到充分的、全面的发展。 在学校管理中,班级管理是一个重要方面。班级管理原则既有科学性,又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体现和反映了班级管理工作的特殊性。班级管理的原则包括全员激励原则、自主参与原则、教管结合原则、情通理达原则、平行管理原则、协调一致原则。 班级管理的对象是学生。班级管理的内容是指根据班级管理的对象从哪些方面来管,或者说管些什么具体工作。因此,班级管理的内容包括班级组织建设、班级制度管理、班级教学管理、班级活动管理四个方面。 班级管理的功能是:有助于实现教学目标,提高学习效率;有助于维持班级秩序,形成良好的班风;有助于锻炼学生能力,学会自治自理。 班级管理的模式有:常规管理即通过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去管理

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马克思主义学院 1211402班 121140201 付穗 决策活动作为人类社会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天,任何一个管理部门都把决策置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决策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 所谓科学决策,就是把科学引入决策的过程中,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采用科学的方法,以确保决策的准确性。要使决策科学化,需要大量研究、论证、分析,获取大量感性材料,再加以分析综合,的处理性的科学的认知,从而提高决策的准确性。这对于一些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社会政治经济决策、重大国家国际战略方针的制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必不可少的程序。 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国家,封建制度持续了两千多年,尽管辛亥革命使“民主”的概念得到广泛的传播,但并未真正深入人心,被人们所理解和践行。民主决策要求让更多的人参与决策,包括参与决策过程和决策讨论公平。民主决策的重要意义在于,使更多的人民能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从而使公共部门的决策真正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体现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也使公共部门作出最佳决策的可能性大大提高,从而提高决策的正确性与可行性。 依法治国是我国是治国安邦的基本方略和基本国策,每个人、每个组织的活动都是自由的,但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法律的意义在于维护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从而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稳定。一项决策对自身再有利,如果违背了法律,是建立在损害他人的利益

的基础上的,这样的决策必然不能实行,即使实行,也会导致大多数人的利益受损,自身形象下降,日益人心背离,最后害人害己。 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法律是最低要求,科学与民主是现实需要。科学是从理论上进行研究,提高决策的准确性,而民主则是增加参与人数集思广益,使决策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它们的联系在于依法决策为决策的实施提供了最基本的可能,科学决策是决策在理论上得到保障,而民主决策使决策符合民意,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只有三者有机结合提出的决策才能真正的使决策的实行既有效又有效率。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显示生活中的问题,科学决策缺乏研究的专家队伍、研究机构,某些领导依然按自己的意向行事;民主决策的机制不健全,民众参与意识不强,领导干部缺乏民主意识;依法决策的法律不完善等。而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我国尚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封建残余势力依然影响着人们的观念和行动,各种社会制度还不健全。要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加强教育的普及和全面,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加强思想上的引导等。 总之,要真正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论行政决策的法制化

目录 摘要 (2) 关键词 (2) 一、行政决策法治化的必要性 (3) 二、行政决策法治化的必然性 (5) 三、行政决策的拟定需求 (7) (一) 科学化水平 (7) (二)民主化水平 (8) (三)理性化水平 (8) 四、行政决策法制所表现出的基本特征 (10) (一)决策规范 (10) (二)信息公开 (10) (三)公民参与 (10) 五、行政决策法制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2) (一)行政决策者观念陈旧,决策存在主观性、随意性 (12) (二)行政决策体制不完善,信息系统、智囊系统乏力 (12) (三)行政决策行政问责制不完善,对决策的绩效评估不够 (12) 六、行政决策法制的实施 (14) (一)培养行政决策者法治思维方式,加强决策民主 (15) (二)立法完善行政决策体系,实现科学决策 (15) 1、完善程序立法,规范政府的决策行为 (16) 2、科学的行政决策体系制度化 (16) (三)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评价法 (16) 总结 (18) 参考文献 (19)

摘要 在以依法治国为基本方针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过程中,行政决策的法制化所体现出的是普遍性与必然性的特征。法律对于政府的功能在于将行政决策的程序进行原则性与基本性的规定与监督,目的在于提高决策部门的程序意识,改变决策者与管理者的传统性思维,增强既定的法定程序的权威性。我国行政决策过程中,所面对的是在转型期的过程中出现的利益与矛盾冲突,这就要求行政决策必须保持较高的、透明化的参与机制。本文就在法制范畴内的行政机关的政策制定、政策选择的信息等相关因素的研究,为行政决策法制化的民主性与正当性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行政决策法制化利益冲突矛盾冲突政府智能决策选择

我国行政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思考

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当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社会市场经济体制,这客观上要求政府建立有效的宏观调控机制,提高决策能力和决策水平,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祝玉妍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在这一背景下,研究如何加快我国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进程,改善我国的行政决策系统,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行政决策的现状 我国行政决策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发展,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些成就主要是: 1.确定了行政决策的指导思想的基本原则。建国以后,我们党和政府在行政决策的指导思想上 存在着严重偏差,尤其是十年“文革”期间,错误地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作为各项行政决策的指导思想,从而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灾害性何后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党果断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作为党和国家各工作的指导思想,使我国的行政决策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同时,党和政府实践中总结出了一系列成功的决策经验、理论和方法,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发扬调查研究的优良作风,以“三个有利于”作为检验政策效果的标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决策的指导方针和最终归宿。 2.行政决策体制日臻完善。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党和政府开始着手解决决策过程中长期 存在的一些困扰,提出从决策体制上解决党政不分、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端,克服决策过程中主观主义的作风和行为。同时,改革和完善行政决策体制的各项体制度,初步建立了决策中枢系统、决策信息系统、决策监控系统、决策执行系统四位一体的现代决策体制和各项具体制度。各级决策机关还制定了重大决策的程序和规则,建立了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听证制度等,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决策的随意性。 3.建立了专门的政策研究机构。我国从中央到县一级的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相继设立了专门的政 策研究室,成为党政策决策的咨询和参谋机构,为政府的决策进行调查研究、搜集信息、拟定方案和评估论证。同时,党和政府鼓励和支持体制外或民间的政策研究组织,利用大学、科研机构以及各种学术团体专家的作用,为党和政府决策献计献策。近年来,各种体制外的民间政策研究组织应运而生,机构数量不断增长,政策研究队伍日益壮大。 4.逐步采用了现代化的决策方法、程序和技术。政府在行政决策过程中,越来越多地采用了现 代化的决策程序和方法,对许多重大的经济、技术和社会改革进行了有益的决策尝试。例如,广泛地吸收群众参与、组织专家咨询、多种方案的比较择优、进行可行性论证等等。这些有效地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避免了重大的决策失误。改革开放以后的许多重大决策,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价格体系改革、沿海地区梯次开放、三峡工程建设等,都是在集中专家意见和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做出的。 然而,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行政决策还存在着诸多缺陷和不足,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主要表现在: 1.决策系统存在缺陷。按照现代决策理论及政策科学的观点,现代化的公共决策系统是信息、 参谋、决断和监督等子系统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的有机系统。然而,目前我国的行政决策系统还存在诸多缺陷。其一,行政决策各子系统之间职责及范围划分不明确,缺乏规范的制度设计,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现象仍然存在。其三,法律制度缺位,致使政治体制内的政策研究机构在组织、人事、. 经费及行政关系上受制于各级党政机关,缺乏独立性,难以发挥辅助决策的功能,客观上影响了功能的发挥。 2.决策的运行机制有待完善。尽量我国在行政决策中开始运用现代决策理论、采用现代决策程 序和方法,但还没有真正达到科学决策的目标,还存在着需要予以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首先

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09秋行政管理专科艾明焘 代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它贯穿于行政管理过程的始终,在整个行政管理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行政决策的正确与否,关系到行政管理的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兴亡,关系到人民的利益和命运。良好的行政决策模式,对促进行政管理法制化、科学化和民主化具有重要意义。 1.行政决策的涵义与特征 行政决策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根据一定的条件和情况,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系统地分析主客观条件,在掌握大量有关信息的基础上,对所要解决的问题和事务作出决定。 行政决策作为人类决策活动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其他决策活动相比具有自身所独有的特点:一是只有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主要是行政领导者)才是行政决策的主体;二是行政决策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外交事务等一系列行政活动;三是行政决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公众利益,而不是决策者自身的利益,或其他特定人员和组织的利益,并把追求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四是行政决策一旦形成,即对所涉及领域的主体都具有约束力;五是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决策才是有效的行政决策,行政决策是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的,一个行政机关能作出什么决策,应该如何作出决策,法律都有相应的规定。 行政决策体制包括信息系统、智囊系统和决策系统三个子系统,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共同在行政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缺一不可。行政决策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四个阶段:一是发现问题,明确目标;二是科学预测,拟定方案;三是评估优选,择定方案;四是试点检验,完善决策。 2.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现代行政决策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科学的、民主的决策。江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环节,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加速建立一套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度。”在党的十五大的报告中他再次强调:“要逐步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推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是现代现代行政决策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势。它对于保证行政决策的正确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行政管理学》学习心得行政决策是政府机关及国家公务员为履行国家的行政职能,对所要解决的问题出主意作决定的活动。 行政决策是管理决策中的一种,具有一切管理决策的共性:针对性、目标性、实施性、选择性、优化性和预测性,但行政决策是政府机关的决策,所以又具有不同于其他管理决策的特性,具体表现在决策主体、决策内容、决策所代表的利益、决策依据和决策所约束的范围上。 行政决策的主体主要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行政决策内容涉及到整个国家和社会范围的一切公共事务;行政决策所代表的利益是整个国家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反映国家和人民的意志;行政决策必须根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来制定;行政决策所约束的范围很广,是整个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 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中的中心环节,其正确与否直接决定行政管理的成败。那么,如何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一、建立行政决策的民主参与制度。政治民主化的发展也必然要求公共管理以公众的需要为其行为导向,照顾与采纳社会各方面的利益与意见。公众是按照他们的意志和利益标准来评价公共管理所供给的政策、规则、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如果公共管理不能与公众的要求保持必要的一致,就会导致公众对公共组织,特别是对政府行政组织的不信任。这就要求公共管理必须更加重视其产出

和结果,重视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效率与质量,提高公众的满意程度。正是基于这种发展趋势,成本与效率观念、绩效管理、顾客至上与服务意识构成了公共管理的基本理念,并为达成公共管理的基本功能目标而产生作用。现代政府公共决策在本质上是由政府代表民众意愿对社会发展做出正确选择和判断过程,它是政府对社会发展秩序和市场规范进行管理和控制。 二、减少政府决策的利益依赖。西方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工作效率大多不尽人意,其根源在于政府服务具有公共性、垄断性而缺乏竞争性。公众只能被迫接受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而没有别的选择,这使得政府不愿意进行把不应当管的事情也包揽起来,从而使政府包袱太重。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政府回应制度的本质是要政府首先把公共服务社会,从而减轻政府工作负担而专注于社会难于承担的公共事务,从而最大程度地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性和提高行政效率,但是,政府从垄断的社会管理中获得更多利益,所以难以放弃既得利益进行制度改革,来完善政府回应制度。政府回应制度的建设必然要求政府从各个方面来加强政府的廉政建设,并且进行职能转变,来适应现代行政管理发展变化的需要。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相适应才能使政府决策回应制度突显出来,这其中的困难与阻力是可想而知的。 三、加强政府公共决策法制化建设。这就要求我国对相关的公共决策的政府行为作明确的规定。一是公共决策的范围的规定,对政府公共决策权责范围进行限定,严格区分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的界限,政府决策不得过多干预市场,更不能侵犯民众的利益。二是对公共决

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1、从案例中可以看出我国政府在决策行为中发生了哪些变化?这些变化从哪些方面体现了现代行政决策的发展趋势? 2、案例在哪些方面体现了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3、什么是行政决策的战略眼光?该案例应该怎样决策才能体现行政决策的战略眼光? 4、如果你是决策者,影响你对此案例进行决策的主要因素是哪些? 5、对此案例你将如何决策?请充分陈述你的理由? 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权利体系 公民参与行政决策是现代行政民主的必然要求,参与的实现需要一系列权利相互配合,其中最重要的权利是参与权、知情权和救济权。 (一)参与权 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参与权是人民主权原则的体现。在传统行政法中,公民参与是通过选

举民意代表机关的代表来实现的。公民通过定期选举的形式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由代议机关以立法的形式约束行政机关权力的行使,从而实现公民对行政机关的间接控制。在现代社会中,由于行政疆域不断拓展,立法机关通过大量的授权性法律授予行政机关广泛的裁量空间,民主的重心随之由通过立法实现的民主转向通过行政实现的民主,因此必须赋予公民广泛的参与权,包括行政决策过程的参与权、行政政策实施过程的参与权以及行政政策评价的参与权,其权利形态可以表现为投票权、参与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表明意见权,等等。 (二)知情权 “对于行政过程的参与机制来说,关键在于实现行政机关和公众对目标、过程和成果的共有,而其基础就是信息共享。”信息共享取决于两个方面,其一是公民的知情权;其二是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义务。公民的知情权是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基本前提条件。公民只有在了解行政决策的相关信息的前提下,才有可能积极表达意见,献言立策,参与行政过程,否则不能有效参与行政决策过程。与公民的知情权相对应的则是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义务。行政机关在作出公共决策时,除法定保密事项之外,有义务全面、准确、真实地公布行政决策的基本目标、手段、事实根据、政策的形成过程、成本效益分析、替代方案等信息。为此有必要建立经常性的、规范化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以保障公民及时获得真实、有效的政府信息。 ④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形成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信息输入与信息输出的互动机制,使公民能够更有效地参与行政管理活动,使行政机关能够获得更加充分的决策信息。 (三)救济权

试论正确处理民主决策与科学决策的关系

试论正确处理民主决策与科学决策的关系 摘要:在推进政府行政决策民主化与科学化的过程中,民主决策与科学决策经常发生矛盾,能否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是衡量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效果的重要标准。必须把握民主决策与科学决策的深刻内涵,把群众利益与科学精神结合起来,以民主决策作为基础,保证决策的合法性,以科学决策作为导向,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关键词: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 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经阶段和必由之路。但现实政府行政实践常常发生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的矛盾和冲突,出现决策的困境。处理好科学决策与民主决策的关系,就有助于实现政府的决策目标,否则就会因决策失误造成混乱,甚至引起重大社会问题乃至政治问题。 一、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的内涵及其矛盾 1.决策民主化的内涵。行政决策民主化是指行政决策主体,在决策过程中与社会公众保持密切的联系,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参与决策,使人民群众能够通过各种有效的信息渠道,充分表达对各种行政决策供选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达到决策目标符合民情、决策过程尊重民意、决策结果顺应民心,最终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行政行为。简言之,行政决策民主化就是指行政决策在制定的过程中充分保持广大公民的参与度,力求使决策的达成融入人民的力量,最终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行政行为。 2.决策科学化的内涵。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也可称为科学决策,是指行政决策在科学的决策理论指导下,按照科学的决策程序,运用科学的决策方法进行决策。包括决策体制的科学化、决策程序的科学化、决策方式的科学化。行政决策科学化的本质内涵是决策的内容必须是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符合事物发展的基本要求,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拥护。它是和决策的随意性、人为因素以及浪费等相对应的概念。为此要建立一整套决策的程序、体制、方法才能保证决策的科学化。简言之,所谓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就是指决策的正确属性,以及是否能够最大程度的契合当时的环境,强调的是决策的做出是否既考虑到了降低成本,又考虑到了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或是否很好的处理了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关系,协调了各方的利益格局。 3.两者之间的矛盾。一般情况下,行政决策的民主性并不能兼容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反过来,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也不是完全能兼容其民主性,在行政决策实践中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矛盾。决策民主性强调的是合民意性,而决策的科学性强调的是合规律性,有时候往往行政决策的民主化以失去决策的科学性为代价,或者是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以失去决策的民主性为代价。 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日趋多元化,特别在社会转型期,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政府一项行政决策的出台涉及的不仅仅是民生问题,还有生态问题、发展问题等。也不仅仅是两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而是在更大范围、更多的主体之间利益的整合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还有社会问题、文化问题等。因此在这样的环境下,对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稍有不慎,决策便会带来巨大的成本与恶劣的社会影响。所以新时代对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的要求便显得更为迫切。 在决策实践中,政府决策存在着草率决策、随意决策、决策的经济导向和政绩导向,出现了大量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现象。归结起来,就是没有把决策的科学性与决策的民主性统一起来,把民意与科学结合起来统筹谋划,要么在某项决策偏向于科学性,要么在某项决策

如何看待与评价西蒙的行政决策理论

如何看待与评价西蒙的行政决策理论 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杨海燕 西蒙是一位杰出的行政学家,他开辟了行政学研究的一个新时代,他的研究方法和对行政决策的研究对西方公共行政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他甚至被视为?决策?的同义词。西蒙对西方行政学的主要理论贡献在于他基于对行政学所谓?正统?研究方法的批判而提出了行为主义行政学理论,特别是他提出的组织决策理论,奠定了决策在行政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受其影响,在管理学领域形成了一个新的管理学派——决策理论学派。决策理论发展到今天,能够成为理解人类行为的钥匙与实施管理行为的利器,西蒙功不可没。 一、使决策概念成为行政学研究中重要的新概念工具 西蒙从手段与目的的关系上进一步论述价值与事实的关系,认为价值与事实的区别就是目的与手段的区别只是一种粗浅的、单纯的状态,在实际情况中,手段与目的的说不能完全辨别价值因素和事实因素,某一特定的手段用以达到某一特定的目标实际上会产生许多特定目标之外的后果,这种后果可以视为这种行为的价值指标,而人们在决策选择哪一种行动便取决于这种价值指标的高低,它(价值指标)没有数字可言,却有程度之别。价值与事实的区分本是关于整个学术研究的,但在西蒙的行政学方法理论中却又特殊的意义,西蒙也认同20世纪30年代后期行政学家们的严格区分政治与政府的主张,认为从决策和执行的观点来区分政治和行政并不妥当,西蒙从价值与事实的区分等同到政策问题和行政问题的区分,提出了区分价值问题与事实问题的原则,认为政治与行政问题区分学说的目的不在于立法机关

与行政机关职权的区分,而在与区分政策问题与行政问题的性质,从而确定行政学和行政行为的研究对象,寻求新的概念和概念工具,以?决策?为基本概念提出一组在行政行为研究上的概念工具,使以?决定?为基本单位,以?决定前提?为最小单位的?决策?成为目前行政行为研究中最流行的概念工具。 二、决策活动是行政行为的主体,决策是管理的核心 西蒙认为,传统行政学的讨论都只注意执行,而不注意决策,而实际上决策程序不仅仅限于行政组织目标的决定,决策是遍及整个行政组织的。在行政活动中,决策重于执行,是因为当组织决定一项政策,执行这项政策的人员又要作出许多决定,所以执行政策只是更细密的政策决定。所谓好的或正确的行为在本质上就是指有效率的行政行为,而决定效率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看行政组织中每一个人决策的理性程度。例如,近来一直被大众关注的城管执法问题,城管执法实际上就是落实城市管理的一些规章制度,但因为城管本身决策能力的偏差,而出现错误的甚至暴力的管理行为,实际上也是执行决策中的理性与价值因素偏差,所以形成奇葩绽放的中国城管影像。 西蒙指出组织中经理人员的重要职能就是作决策。他认为,任何作业开始之前都要先做决策,制定计划就是决策,组织、领导和控制也都离不开决策。行政活动就是集合多数人的力量完成某种工作的活动,要用多数人的力量去完成工作,就必须有一种运用组织力量的方法,及行政程序,这种行政程序实际上就是决策程序,就是细化组织中每一个人应该做哪一部分决策的理论概念。

试论行政决策冲突的表现

试论行政决策冲突的表现、原因和解决方式研究 ??代发表省级期刊,国家级期刊[摘要] 在实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条件下,我国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手段和主要途径,就是行政决策。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经过10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上形成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时反映。真正实现这一基本任务,需要深入探讨和切实解决行政决策过程的法制化、行政决策行为的规范化、行政决策责任的定型化等一系列问题。 [关键词] 行政决策;决策机制;决策过程;决策行为;决策责任 2004年3月,国务院颁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经过10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我国基本上形成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要求、意愿得到及时反映。这个《纲要》作为指导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为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确定了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纲要》提出,建立健全我国的行政决策机制包括:科学地、合理地界定各级政府、政府各个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依法公开决策事项、决策依据和决策结果,落实公众知情权;对于全国或者地区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特别决策事项,应当事先组织专家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对于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者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广泛听取意见;政府机关应当定期跟踪与反馈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并且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行政决策;明确行政监督的主体、内容、对象、程序和方式,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责任的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相统一。这些任务和措施从结构、过程、后果等方面勾画出了我国行政决策机制的总体框架。现在的问题是,怎样抓好贯彻执行。笔者认为,至少有三个问题需要深入探讨。 行政决策过程的法制化问题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符合现代行政决策的规律性要求。公众、专家和政府三位一体、有机结合的行政决策,只能在健全的行政决策过程中实现。现代国家(主要是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重视行政决策过程的探索,获得了诸如理性决策、渐进决策、综合决策等一系列成果。尽管各种实践模式和理论观点相互冲突,没有哪一种能够得到公认,但这些成果可以为我们设计完备的决策过程提供有用的技术支持。然而,国家决策的成功经验和现代决策的科学理论,到目前为止,大多具有方法论层面的意义。从我国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视角看,我们必须在制度层面上解决问题。这是由我国现实的民主政治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的特点所决定的。 公众、专家和政府在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实际作用和行为方式并不相同。公众和专家,一般来说,主要是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的形式,参与决策方案的形成过程。而各级政府和政府各个部门掌握着行政决策权力,由它们作出最后的选择。虽然人们普遍认识到公众和专家的参与极为重要,实践也证明公众和专家的参与确实有助于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但是,行政决策作为国家权力运行的一个重要环节,并不以公众和专家的参与为必要条件。尤其当行政管理发生危机的时候,“事件的紧迫性及其发展速度会改变决策过程,并常常使决策过程的重要性降低。”[1-1]在这种情况下,行政决策就变成了只是行政管理者“作出决定”的权力行为,公众和专家的参与似乎没有必要。对此,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种体现了行政管理一般规律的现象,并不符合中国现阶段的行政管理实际,必须认真加以克服。健全和完善我国行政决策的机制,首先要有效地防止行政决策者滥用公共权力。相对于运用科学

决策科学

决策科学 传统的决策依靠决策者个人的经验,凭直觉判断,因而决策被认为是一种艺术和技巧。近40年来,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和自动化技术的应用,使得管理的性质和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而管理决策问题不仅数量多,而且复杂程度高,难度大。显然,在这种情况下,以领导者的艺术、洞察力、理智和经验为基础的传统决策方法就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复杂的管理决策的需要了,决策科学化就被提上了日程。决策的科学化,一方面是现实管理提出的要求,另一方面是计算机和近代数学的发展,为它提供了实现的可能性。目前,决策科学化正在向以下一些方向发展: (一)用信息系统支持和辅助决策 20世纪80年代初,计算机企业管理应用的重点逐渐由事务性处理转向企业的管理、控制、计划和分析等高层次决策制定方面,国内外相继出现了多种高功能的通用和专用决策支持系统。如SIMPLAN、IFPS、GPLAN、EXPRESS、EIS、EMPIRE、GADS、WSICALC、GODDESS、GPCDSSG等都是很流行的决策支持系统软件。 随着决策支持系统与人工智能相结合,出现了智能化决策支持系统(IDSS),DSS与计算机网络相结合,出现了群体决策支持系统(GDSS)。 现在决策支持系统已逐步推广"应用于大、中、小企业中的预算与分析、预测与计划、生产与销售、研究与开发等职能部门,并开始用于军事决策、工程决策、区域规划等方面。 (二)定性决策向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决策发展 定性决策向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决策发展是当代决策活动发展的必然趋势。现代科学中的系统工程学、仿真技术、计算机理论、科学学、预测学,特别是运筹学、布尔代数、模糊数学、泛函分析等引进决策活动,为决策的定量化奠定了基础。 但是,决策的本质是人的主观认识能力,因此它就不能不受人的主观认识能力的限制。近代决策活动的实践表明,尽管定量的数学方法与信息技术相结合,能够进行比人脑更精密更高速的逻辑推理、分析、归纳、综合与论证,但它绝不能代替人的 创造性思维。 (三)单目标决策向多目标综合决策发展 决策活动的目标本身也构成一个难以确定的庞大系统。现代决策活动的目标不是单一的,这不仅指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的目标是多目标,而且还包括更广阔的社会的和非经济领域的目标。 (四)战略决策向更远的未来决策发展 决策是对未来实践的方向。原则、目标和方法等所作的决定,所以决策从本质上说乃是对应于未来的。为了避免远期可能出现的破坏造成的亏损抵消甚至超过近期的利益,要求战略决策在时域上向更遥远的未来延伸。 [决策问题的类型] 决策问题的范围很广。计划、调度命令、政策、法规、发展战略、体制结构、系统目标

论文: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研究

目录 一、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意义 (2) (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 (2) (二)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科学执政的重要内容 (2) (三)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保证 (3) 二、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存在的问题 (3) (一)决策的民主化程度偏低 (3) (二)辅助决策机构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4) (三)行政决策缺乏现实意义 (4) (四)决策机构内部结构不尽合理 (4) (五)行政决策随意性极大,与法治化目标不相符 (5) 三、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分析探讨 (5) (一)科学决策 (5) (二)民主决策 (6) (三)依法决策 (6) 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对策 (7) (一)健全行政决策体制 (7) (二)提高行政决策者的整体素质 (8) (三)不断创新完善现代化的决策方式 (9) (四)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机制 (9) 参考文献 (11)

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探究 【内容摘要】我国在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和政策法规方面取得了一些有益的进展,但是与先进国家水平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仍处于理论框架建构的低速运行、雏形发展阶段。本文结合我国当前行政决策的具体状况,在对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这一问题进行分析探讨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行政决策民主科学体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发展,科学、民主决策逐渐成为我国各级决策机关的当务之急。科学和民主的行政决策直接关系到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益。科学的和民主的决策直接关系到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好的政策会增大党和政府的政治合法性,巩固全民的政治认同;反之,坏的政策则会损害它们;科学的和民主的决策直接关系到人民民主。如果一项政策真正反映了人民的需要,真正做到了人民的参与,那么,这样的一种决策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发扬民主的过程;科学的和民主的决策直接关系到社会的政治稳定。党和政府的决策质量和决策水平集中反映了党和政府的执政水平和管理水平。如果政策失误过多,决策成本过高,都将直接损害决策部门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决策,是指人类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过程中,对各种行动方案的研究、制定和选择。从狭义上讲,决策就是指领导决定政策、策略、方针、方案、措施以及计划等等。行政决策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所进行的决策活动。所谓决策科学化,是指决策指导思想、决策体制、决策

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为加强民主管理,规范决策程序,进一步体现决策的制度化、责任化,以达到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下列重大决策事项适用本意见: (一)公司经济和发展计划、经济调节和公司治理的政策措施; (二)公司预算; (三)涉及公司投资的重大项目、重大产业布局和专项计划; (四)国有资产处置的重大事项; (五)关系公司社会保障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 (六)关系公司员工切实利益的重大事项; (七)公司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八)公司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大决策事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决策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本原则 总的要求是: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健全决策制度,优化决策环境,强化决策责任,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一)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的决策理论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的方式,选择最佳的决策方案,使决策符合集团公司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坚持民主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做到公众参与、集体决策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形成有利于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拓宽集体参与决策的渠道,体现和反映集体的要求。 (三)坚持依法决策。实现决策权依法有据,决策行为和程序依法进行,对违法决策依法追究责任。 (四)坚持效率原则。适应行政管理的需要,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上,确定合法程序,完善内部决策规则,提高行政决策效率,防止久一步决。 三、确定决策事项 (一)公司经理可以提出拟决策事项; (二)提出的拟决策事项是否进入决策程序,由经理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确定。 四、拟制备选方案 (一)决策事项提出人或者批准人,应当明确指定承办决策事项的部门或者人员组成专门班子(以下统称承办单位)进行科学论证,收集信息,拟制方案。 (二)决策事项确定后,承办单位应当深入基层、企业和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就决策的事项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新情况,发现新问题,获取和掌握系统的决策信息。 (三)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承办单位应当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或者研究、咨询、中介机构进行论证。必要时可就决策事项成立咨询专家组。

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为健全完善单位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转变党政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校党委《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的通知》,特制定本细则。 一、科学民主决策的范围 (一) 重大事项的决策 采取党团联席会议、团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等形式决定。重大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决定的方案和意见; (2)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3)重大改革方案与改革措施; (4)党建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计划; (5)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实验室建设规划与方案; (6)师资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等; (7)人员的奖惩和奖酬金发放规定; (8)单位管理制度的建立与修订; (9)人事安排; (10)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重要事项; (11)涉及单位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二) 一般事项的决策 由决策承办部门或所属单位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二、基本原则

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 坚持科学决策 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规律。 (二) 坚持民主决策 切实做到群众参与、专家论证和主管部门决策相结合,体现和反映最广大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 (三) 坚持高效决策 凡列入需要决策的事项,必须明确责任和时限。防止扯皮和拖拉。 (四) 坚持公开决策 除规定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决策的内容应进行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三、决策程序 需由党团联席会议、团务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研究决策的重大工作事项, 按决策事项提出、决策准备、决策确定及决策实施四个步骤进行。 (一) 决策事项的提出 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由各科室提出,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 (二) 决策事项的准备 由分管领导提出的决策事项,准备工作由与决策事项相关的科、教研室承办,各科室应根据工作内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决策事项的意见。决策事项涉及其它部门的,应充分协商;协商未果的,由分管领导进行协商。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必须如实、明确、具体地列举有关不同意见。凡未经认真研究或充分协商的问题不得上

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

中央电大西藏学院 专科毕业论文 题目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 专业、年级行政管理2012春季 教学点拉萨教学点 姓名殷移量 学号1280401400181 指导教师唐雨虹 职称讲师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目录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2) (一)行政决策的概念 (2) (二)公众参与的概念 (2) 二、研究意义 (2) 三、我国行政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中存在的问题 (3) (一)法律规范不完善 (3) (二)行政机关存在的问题 (4) 四、我国行政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的路径完善 (5) (一)完善公众行政参与的法律规范体系 (5) (二)加强政府支持 (7) 结论 (8) 参考文献 (8)

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 [内容摘要]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政治社会化方面的改革呼声从未停止,社会民众对于公民的权利意识渐趋觉醒、政治的参与愿望越发强烈。因此,中国政府采取因势利导的态度,主动听取民意、顺应民意、善待民意,呈现出逐步放松对公民社会管控的态势。可以预见,当民众围绕社会治理而联合起来参与国家及社会事务的管理之后,必然会对现有的国家政治生活、尤其是权力决策结构造成一定程度的实质性冲击。不可否认,尽管在国家法制层面上,公众参与行政立法还存在诸多不尽完善之处,但却在各级政府积极推动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制度创新的探索实践下,已经取得了一些有益的制度成果。因此,无论在制度层面、还是在技术层面,都明显彰示了中国政府对于推进公众参与的坚强决心。 [关键词]: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一)行政决策的概念 我国现代社会科学研究中运用的行政决策概念是从西方的管理学著作中引进的。政府的管理活动可以分为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部分。卢瑟·古利克首次提出行政决策是政府管理的主要功能,巴纳德在他的组织理论中提出了组织决策思想,把行政决策提到重要位置并且加以研究。西蒙在《行政行为》一书中正式提出了行政决策的概念,并认为“决策是管理的核心”。在行政管理学中,行政决策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运用科学的决策理论与方法,为一定的行政行为确定行政目标,制定、优选并实施行政方案的过程。” 作为政府管理活动的首要环节,行政决策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遵循相关的法定程序和职权,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多方面的事物。”行政决策所产生的影响涉及到特定大多数人的利益。 (二)公众参与的概念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学者考夫曼首次提出了“参与式民主”的概念,即:Participatory Democracy。随后该词语多次运用到基层民主管理方面。七十年代,卡罗尔·佩特曼对参与式民主在国家管理中的具体作用进行了系统阐述,这也标志着参与式民主理论的正式形成。该理论主张公民在解决公共问题的过程中,发挥自身的参与作用,共同讨论,共同协商来决定。八十年代,美国学者约瑟芬·贝斯特第一次提出了协商民主的概念。后来该理论逐渐成为政府进行民主治理的一种模式,主张通过协商、对话形成共识来达成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决策。 九十年代,在英国兴起了“第三条道路”的理论,主张政府应当更加开放并且合理分权,直接将一些权力授予人民,鼓励公民直接参与地方或社区的事务管理。 直到八九十年年代,公众参与的概念才传入我国,我国学者也对其进行了研究。结合众多学者的观点,本文所讨论的公众参与是,政府行政机关鼓励决策所涉及的个人或组织和普通民众在决策中,就相关决策充分表达自身的意见建议和利益诉求的制度和机制。公众参与形式多种多样,内涵也十分丰富。通过各种途径,普通民众也可以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政府行政决策,进而提升行政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二、研究意义 近代以来的政府公共权力往往呈急速扩张的趋势,行政决策通常成为整个社会运行系统中的核心环节。回顾国内,政府公共权力异常强大,而相比之下的公民政治权力则十分弱小,甚至出现了以政府“公权”损害民众“私权”的不良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矛盾。其实,国家政治的良性运转正是基于对于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良好的边界确定与有效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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