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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支部工作规则

1党支部工作规则
1党支部工作规则

党支部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公司党支部(包括党总支,下同)建设,进一步实现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支部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总公司中心工作、服务机关建设的大局,结合本公司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全面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党支部支持和协助本公司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本公司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第四条党支部在总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

第五条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单位,都应成立党的支部。

第六条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一般情况下,支委会由3至7人组成,可设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青年(群工)等委员。委员较少的支部,一名委员可兼管多项工作。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委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

支委会应由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廉洁奉公,热爱党的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正式党员组成。党支部书记一般应推选党员主要行政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支委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前,支委候选人(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和支部书记拟任人选应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选举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支委会每届任期2年。在任期内,委员出现缺额时,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或增选。

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

第八条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设若干党小组。

第三章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第九条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形式,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

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支部党员大会和由其所选出的支委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委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定、决议,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全面提高党员和职工队伍的素质。

(三)教育和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和党员义务,做到勤政廉洁,遵纪守法;保障党员的权力不受侵犯,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四)认真制订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

(五)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收缴党费,接转组织关系,提供党员政审和鉴定材料。

(六)经常分析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准确把握思想脉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助行政领导调解矛盾,理顺关系,为顺利完成中心任务和加强处室、单位全面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关心群众生活,了解和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支持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推进处室、单位精神文明建设。

(七)组织考评党员;配合总公司党委对自身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八)领导和支持工、青、妇群众组织独立开展适合各自特点的活动。

第四章支委会成员的主要职责

第十一条支部书记在上级党委和支委会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安排党支部日常工作,将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检查督促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贯彻实施,代表支委会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经常了解、及时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

工作。

(四)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五)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组织和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

(六)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协调支委会成员间的关系,指导和支持支部委员的工作,充分发挥每个委员的积极性。

(七)协调单位内行政工作和党群组织工作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本公司业务工作的完成。

第十二条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掌握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提出组织工作计划和建议;协助支部领导组织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管理党员发展工作,拟订党员发展计划,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培养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提出表彰建议;负责党员鉴定、登记和党内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负责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记录。

第十三条宣传委员的职责: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拟订党员教育和宣传工作计划与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管理有关党内文件;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倡导开展群众性的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的活动,协助做好本公司“优秀调查报告、优秀机关公文”评选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围绕党的工作重点和本公司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第十四条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了解掌握党员遵守党纪的情况,提出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的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发现有违纪苗头及时提醒并进行批评教育;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党员违纪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根据组织决定办理对党员处分的具体工作,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五条青年委员的主要职责:指导本公司共青团组织围绕党支部的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支持、帮助团组织搞好自身建设;指导团组织加强对团员青年的培养教育工作;了解青年的思想情绪和要求,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团支部的工作情况,对团支部工作和建设的重要问题提出建议并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十六条群众工作委员的职责:指导群众组织围绕党支部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并帮助创造必要的条件;听取和反映群众组织的意见和建议,重大问题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

研究;支持和指导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搞好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第五章党支部的基本制度

第十七条支委会集体领导下的委员分工负责制度

重大问题必须由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支部委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并允许保留,经集体作出的决定,个人必须无条件执行。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支部范围内享有最高决策权和监督权。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应召开1次。会议议题依实际情况确定,如下列内容均可作为支部党员大会议题: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措施;听取和审议支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选举支委会(或补选、增选支委)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作出发展党员和表彰、处分党员的决定等。

支委会:支委会是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经常性工作的领导机关。支委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贯彻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并接受支部党员大会的监督。支委会根据需要召开,全年应不少于4次。会议议题依实际情况确定,如下列内容均可作为支委会议题:结合本公司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意见和措施;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措施;研究发展党员方面的问题;研究对党员的奖惩;研究党支部工作年度计划、总结和其他重大问题等。

党小组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议题依实际情况确定,如下列内容均可作为党小组会议题:组织党员学习;研究贯彻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小组分配工作的完成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研究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等。

党课制度:除参加上级党组织统一安排的党课外,党支部每年至少应结合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实际组织上2次党课。公司主要负责人(党员)每年必须亲自上一堂党课。

第十九条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委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第二十条思想情况分析制度

党支部每半年分析一次人员思想情况。其基本要求是: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真实思想情况,准确把握思想脉搏特别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增强思想政

治工作的及时性、预见性、有效性。人员思想的分析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第二十一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每年组织一次党员民主评议,一般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作出安排。

第二十二条报告工作制度

支委会每年年终或换届改选时,要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支部每年2月底以前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工作总结和新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章党小组

第二十三条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党小组在党支部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保证党支部决议的执行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二十四条党小组的划分,要根据本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等方面的因素来考虑,还要注意同行政组织相适应。一般应以部门为单位来划分。1个党小组不应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党员人数少且便于开展活动的党支部,可不划分党小组,党员的组织生活、学习等活动,由支部书记直接组织。根据机构变动中党员人数的变化,要及时建立或调整党小组。

第二十五条党小组的主要任务

(一)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二)组织、指导和监督党员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三)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按时交纳党费。

(四)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五)协助支部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以及收缴党费等项工作。

(六)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六条党小组一般设小组长一人,由本小组党员推选产生或由支部指定。党小组长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主持党小组的会议,组织本小组党员积极开展党内各项活动,保证支部的决议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第七章党员教育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党支部要根据工作任务和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党员每月参加上级党组织安排和支部自行安排的学习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1天。党员教育可采取讲党课,举办讲座、报告会、演讲会,组织座谈、参观以及收看教育录像片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二十八条每个党员必须编入党的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要做好考勤和记录。

第二十九条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超过2个月,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党员外出执行任务回来要及时汇报。支部要及时向外出党员传达党的有关文件和通报支部的有关活动内容。

第三十条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或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应转移党的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转临时组织关系,仍在原支部交纳党费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三十一条党员要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党支部每月15日以前将党费交到上级党组织,每年年终要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在一定范围公布党费支出情况。

第三十二条及时表彰先进党员,批评教育后进党员。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党员,应按照规定程序,劝其退党或宣布除名;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违反纪律的党员,应视情节、按规定给予适当处分。上述情况均须经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第八章发展党员工作

第三十三条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每年年底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当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报送下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第三十四条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把关,严肃纪律,禁止突击发展和降低标准照顾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三十五条发展党员的主要程序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部门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支部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正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审查同意后,便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

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情况)。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要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教育,分配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

(四)确定为发展对象。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小组(要形成书面意见)、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五)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在必要的情况下,支部可以申请机关党委以函调的形式了解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六)短期集中培训。要组织发展对象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班,时间一般为五天(或不少于四十学时)。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发展对象培养后超过三年才被发展的,要重新参加培训。

(七)报总公司党委审查。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机关党委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机关党委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发展对象按照要求填写好《入党志愿书》。

(十)支部大会讨论审议。主要程序:

1、党小组介绍培养考察的情况;

2、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的情况;

3、申请入党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4、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5、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6、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7、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表决的党员,不能少于应到会有

表决权党员的半数(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太多的,一般也应改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作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在支部大会表决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8、支部大会表决后,应将形成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及时报机关党委审批。决议应包括以下内容:申请入党的人主要优缺点,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对申请人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的票数各有多少),以及通过决议的日期等。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进行入党宣誓。

(十一)总公司党委审阅材料,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审批并向入党申请人所在支部发出通知。

(十二)预备期的培养考察。预备期为1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十三)预备党员转正。预备期满,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的,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支部大会形成的决议,报机关党委审批。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九章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十六条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针,紧密联系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的正确原则,综合运用思想引导、行为规范和利益调节等多种手段,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第三十七条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结合财政工作的实际,通过有效的教育、引导,着力建设一支符合新时期行为规范,即: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的国家公务员队伍。

第三十八条支部领导要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要调动和发挥支委、党小组长、党员行政领导干部等思想工作骨干的积极性,形成思想政治工作的合力。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业务和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特别要注重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

第十章党内监督

第三十九条党内监督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其目的是维护党规党纪,防

止和纠正党内错误倾向,揭露和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保证党员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四十条党内监督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纪委《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文件精神。

第四十一条支委会要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监督。党支部要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其主要内容是:

(一)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能否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搞个人说了算。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荐、任用干部。

(七)能否为政清廉,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八)能否坚持原则,勇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第四十二条党支部实施监督的主要办法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每年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向全体党员通报,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按时召开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会后要将主要领导同志的发言记录和整改措施报上级党组织,并监督其认真整改。

(三)掌握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

(四)支部换届改选和每年年终总结时,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五)按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党风廉政检查。

第十一章党支部和群众组织

第四十三条党支部领导本公司的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经常听取他们的汇报,指导他们的工作。协调行政领导和群众组织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第四十四条党支部要支持本公司群众组织根据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积极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十二章换届选举工作

第四十五条换届选举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制度。

第四十六条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书记)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半年,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年。

第四十七条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

第四十八条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力,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四十九条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本届支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提出下届支委会的组成原则,委员、书记名额及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会议议程等。

(二)组织酝酿、推荐下届支委会委员及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支委候选人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的百分之二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并征得原则同意。

(三)起草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拟订选举办法(草案),并由支委会集体讨论通过。

(四)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1、宣布大会开始,奏(唱)《国际歌》;

2、清点人数(出席会议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3、通过会议议程;

4、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5、审议工作报告(可省略或放在会后进行);

6、通过选举办法(草案)、委员候选人名单、监票人名单;

7、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8、计票结束后,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当选名额时,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从落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再重新进行差额投票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9、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10、新当选的委员代表讲话;

11、到会的上级党组织领导人讲话。

(五)召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选举委员会书记,讨论各委员的具体分工。

(六)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选举情况并做好会议文件、资料归档工作。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条机关党委将依据相关规定每年对机关党支部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第五十一条本《规则》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三条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处室、单位,党总支工作参照本《规则》执行。

基层党支部工作法案例集锦

基层党支部工作法案例集锦 目录 一、“接地气”工作法 (2) 二、“共建共享”工作法 (5) 三、“三抓四比”工作法 (7) 四、“支点”工作法 (11) 五、“学用相促”工作法 (14) 六、“一线激励”工作法 (16) 七、“助力”工作法 (19) 八、“五对接”工作法 (22) 九、“铸魂”工作法 (26) 十、“五服务”工作法 (30) 十一、“育人”工作法 (33) 十二、“三融入”工作法 (37)

一、“接地气”工作法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党支部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现有党员20人,承担着协调推动出台支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的重任。 “接地气”工作法以反映农民群众需求、总结农民群众实践经验、解决农民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采取多种符合实际的下基层调研方法,丰富与基层群众联系交流的平台,规范党员干部深入基层的行为,拉近与基层群众的距离,培养与基层群众的感情,学习总结基层的好经验,使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 一、运用五种调研方式 1.多角度调研了解实情。定期召集有关县农业局长、县级农产品市场协会会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批发市场商户、科研院校技术人员、农产品市场预警专家召开市场信息工作专题研讨会、会商会,共同判断形势、预测趋势、引导走势。针对一个专题,运用“五五调研法”,分别探访农户、村长、农技员、乡镇长和基层农业局长等5个层面的人员,从这5人的视角分析农业农村经济问题,提出解决问

题的思路和途径,使调研工作更贴近基层、更贴近群众、更贴近实际,确保调研情况信息来自多层级、工作措施贯通多渠道、政策建议涵盖多方面。 2.政策性调研推动工作。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制定前和实施后,组织党员干部到粮棉油糖主产区、收购站点、生资店铺、乡村农户开展种植意向调研、粮食成本收益、最低保护价执行情况、生产资料价格等多种调查,及时反映农民需求、市情农情、政策落实等情况,提供第一手材料,积极推动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3.应急式调研解决问题。在农产品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农产品滞销卖难时,组织党员干部第一时间入市场、进超市、下地头,采集粮价、肉价、菜价等价格信息,掌握价格成本、市场行情,分析研究市场价格趋势,及时向领导提供最直接的信息资料和决策建议,及时开展产销对接活动,组织经销商集中采购,推动问题的解决。 4.联系点调研解剖麻雀。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司领导长期定点联系一个村、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一个农产品批发市场,每年到联系点去1-2次、蹲点1-2天,深入分析联系点村情社情、产业发展、未来规划,探索解决联系村、合作社、批发市场生产经营问题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而总结推广。 5.体验式调研锻炼干部。开展“百乡万户调查”、青年干部“接地气、察民情”、“深入市场体验菜贩工作与生活”、“深入农村感受新农村建设”等主题活动,在与农民、菜贩“三进三同”中,即进基层、进村子、进农户,与农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体验群众辛劳,了解群众疾

学校党支部工作制度

姜山镇泰光小学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二0一八年 目录 1.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2.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3.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4.纪律检查委员工作职责 5.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6.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8.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9.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0.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1.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2.党费收缴制度 13.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1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核制度 15.民主生活会制度 16.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7.定期分析党员思想动态制度

18.离退休党员管理制度 19.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20.党内激励关怀帮帮扶制度 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定期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全体党员大会。组织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工作要求,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及时将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负责组织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检查工作计划和支部决议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总结年度党组织工作总结、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 三、注意了解、掌握党员和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并和行政领导沟通协调。 四、负责定期组织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组织好党建活动,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五、负责与社区党组织联系,了解掌握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加强支部委员会思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各委员的作用。 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一、了解掌握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状况,提出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评选先进、民主评议党员和对党员目标管理考核。 四、负责发展党员的日常工作,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纲要》和市局《关于建立和完善直属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章》、《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纲要》为依据,每年“七一”前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通过考核,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院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 全院在职人员党支部。 三、考核内容 (一)党支部班子建设; (二)党内生活制度落实情况; (三)党员教育管理; (四)发展党员工作; (五)加分项; (六)否决项。 四、组织实施 (一)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考核小组成员由院办公室(党办)和部分支部

书记代表组成。由办公室(党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评采取党支部自查和院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每年集中考核的时间为五月底至六月初。 五、考核的程序和办法 (一)党支部自查。自查于每年的五月中旬进行。 (二)院考核小组检查。 1.查阅资料:检查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和学习记录本,查看相关材料。 2.问卷调查。 3.群众座谈。 4.个别访谈。 5.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 6.其他方面反馈的情况。 考核小组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支部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三)考核意见经院党委会审核后,确定各党支部的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党支部的主要依据。 考核中涉及加分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分不计入考核总分,但作为评比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考核等级和奖惩措施 党支部的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总分(不含加分)95分及以上为优秀,80~94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基层党支部工作要发挥三个作用

摘要:新的形势下如何发挥党支部的重要作用,关键是要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履行义务和职责,做到自身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否则,就谈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关键词:基层支部;示范作用;三个作用 开展基层党支部工作,重在发挥党支部的工作效能,有效的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是新的历史时期,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需要,也是基层党组织最基本的工作任务。围绕医院的中心任务,不断的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自身建设,推进职工队伍建设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是基层党支部工作永恒的主题。如何促使党支部能够紧密围绕生产管理抓党的建设,促各项工作的开展,概括起来,重在发挥五个作用。 一、发挥党员和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要表现在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上 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党的先进性所决定的。党的先进性,主要是它反映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特别是集中反映了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方面体现在了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上;另一方面体现在广大党员在实践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各项工作所表现出来的身先士卒、率先垂范的先锋模范作用上。 在革命战争年代,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要表现在为中华民族的解放和独立不怕困难、努力奋斗、英勇献身的革命英雄主义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医院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应主要表现在为治病救人和促进医院发展贡献力量上来。医院全体党员如何有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应按照医院党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努力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做好本职工作能力、全心全意服务于医院、争做医务人员的表率,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的模范,坚持争做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兢兢业业和创一流工作业绩的模范,坚持遵守党的纪律、身体力行、维护团结统一的模范。 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源于党组织和单位严格有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源于个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长期的坚持不懈地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锻炼和提高。在这里,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内因通过外因发生变化,而且外因和内因的变化可以达到相互促变的目的。因此,在加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建设时,一方面要建立一套教育、管理、监督相结合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要强调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特别是加强政治思想素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要在学习上下功夫。党支部要认真坚持“两学一做”和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开展好“7?1”建党纪念活动和不定期组织对党员要求进行教育活动,建设学习型支部和开展党员责任区目标管理和支部工作目标管理活动。要坚持从严治党原则,在加强党员管理上下功夫,着力抓好党员组织生活会召开、交纳党费、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于违纪党员和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时进行处理。要在建立党内外监督和上下级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上下功夫。强调党支部内部的党内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的专职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监督,工会组织的民主监督以及上下级之间的相互监督。 二、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要表现在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医院的具体工作上 党支部处于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位置,应善于与行政领导紧密配合,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广泛深入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坚决做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医院各项具体工作部署上不打折扣。党支部要坚持每季度的职工思想动态分析调研我作制度,并可以请医院

老干部党支部工作制度[1]

(620房间西墙) 木石镇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成员分工 支部书记:康秀松 支部委员:彭秀阳卢志猛 为了严格离退休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老干部各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的实际,制订如下制度。 老干部党支部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组织和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党章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三、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离退休干部党员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使离退休干部党员不断增强组织观念,加强党性锻炼,牢记党的宗旨,保持并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 四、结合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思想和生活实际,采取家访、谈心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离退休干部党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经常了解、听取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党委和有关部门落实好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六、支持离退休干部党员自愿量力地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作用,尤其是在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文明社区、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多做贡献。 七、组织和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文体活动,科学健身,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根据离退休老同志的实际情况规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1)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具体计划与措施,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的转正,优秀党员的表彰,违纪党员的处理等;(3)选举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2、支委会。支委会通常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听取汇报、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制订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发展党员工作;检查总结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意见。同时,按规定支委会应每年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3、党小组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召集。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汇报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意见和要求,布置工作任务和落实政策等。 4、党课。每年安排1-2次。党课内容应围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各次重大会议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础知识以及发挥党员先进性等方面对党员进行教育。 主要采用集中授课的形式,也可以通过网络、印发学习材料等方式,组织党员自学。授课过程中要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

党支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党支部办公室 党支部办公室是公司党支部领导下的综合办事机构和综合协调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综合处理公司党支部日常事务工作,同时是党务、组织、宣传、统战、职工思想教育、离退休干部、群团工作的主管部门。 部门职责 一、党务管理 1.负责党支部组织建设,办理公司党支部日常工作和对内、对外联系工作事务; 2.负责公司党支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负责公司党支部各项决定、决议的督查督办; 4.负责公司年度和各专项党建的目标制定、任务部署和监督; 5.负责建立公司党支部党务相关办法规定; 6.负责公司党支部的会务、文秘工作,组织办理各级党组织的来文来函; 7.负责管理公司党支部的印鉴、印章,抓好公司党支部的机要保密工作; 8.受理群众或基层上访事宜; 9.负责公司各级人员政审工作;

10.执行党组织发展工作程序,负责党员发展工作。 二、思想教育 1.负责统筹协调党员和各级干部学习教育规划,根据集团党委部署,做好年度和各阶段专题学习教育计划; 2.根据“三会一课”要求,负责组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开展好月度组织生活会、党课及民主生活会或专题学习会议等思想教育会议; 3.根据党支部安排,做好基层调研谈心工作。 三、群团管理 负责公司统战、党务公开、工青妇等方面的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指导它们根据公司实际和员工特点开展各项活动。 三、文化宣传 1.公司文娱活动、公益活动、学习活动等企业文化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 2.公司各类新闻的采编、发布并向集团公司输送相关新闻; 3.组织开展党建重大活动、方案、会议的策划及组织实施,负责文件撰写及宣传工作; 4.宣传队伍的建设,收集及汇编公司文化成果,定期对公司宣传人员培训。

最新党支部规章制度

党支部规章制度 政府办公室 党支部规章制度 为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加强办公室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我办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每周星期三下午集中学习《党章》、《宪法》、政策、路线、方针,传达党内文件,并做好学习笔记。 2、积极宣传和搞好办公室建设,主动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支部要带头自觉参加总支安排的学习任务,安排时间和地点集中学习。 4、定期联系所负责包扶包建村工作,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支部成员每月进行一次学习思想汇报,如遇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二、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1)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具体计划与措施;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的转正;优秀党员的表彰;违纪党员的处理等。(3)选举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2、支部委员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听取汇报、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制订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发展党员工作,研究工会和共青团提出的重大问题,检查总结办公室支部自身建设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意见。 3、党小组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其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汇报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意见和要求,安排布置工作和落实政策等,党小组学习也可结合办公室政治学习进行。 4、党课教育。搞好党课教育是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党员教育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每年安排两次,党课教育可吸收优秀团员优秀分子和预备党员参加。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转变作风,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2、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3、民主生活会,要将重大问题交广大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党员意见,集思广益,改进工作。 4、在民主生活会中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自我批评要不夸大,不缩小,批评别人要根据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无中生有,切实做到摆事实、讲道理,与人为善,治病救人。 5、民主生活会应该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批评为主,避免出现过火斗争,无原则的纠纷。

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措施及办法

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措施及办法 作者:王佳慧刘子琦 党支部是党的工作基础,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党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新的历史时期,企业党支部所处的环境,担负的任务、工作的条件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加强党支部建设,就是要始终把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作为党的建设的基础,围绕企业工作中心,服务企业发展要求,强化措施、改革创新,为推动企业发展、服务职工群众、构筑企业和谐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我认为,加强企业党支部建设,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及办法。 一配好基层党支部书记。在基层支部工作中,支部书记起着主导作用。基层支部书记要具备以下素质: 1、要熟练掌握党务知识,具备较高的党性修养,能够站在全局和时代的高度,认识、看待实际工作和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正确处理好新事物、新情况和新问题,在本职岗位上创造出一流的成绩。 2、要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当前基层站队支部书记都是身兼数职,各项工作任务重,工作压力很大。所以支部书记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要有牺牲奉献精神,才能把工作做好。 3、要树立创新意识。在实际工作中,要具有敢于开拓、锐意进取的精神,针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稳定工作,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新路子。要弘扬正气,树立新风,以积极向上的精神文化、思想意识引导职工、激励职工,从而调动职工的工作热情。

4、要具有亲和力。作为支部书记要平易近人,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班组与一线员工沟通交流,解决员工思想上的问题。要善于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化解各种矛盾,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抓好支部班子建设。党支部的战斗力如何,关键在于支部班子。支部一班人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纪律观念、作风如何,对广大员工的情绪和积极性有着直接的影响。支部班子必须作风正派,求真务实,联系群众,廉洁奉公。在工作中,要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紧紧围绕本单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工作实际,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建设和管理水平,成为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进取、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领导集体,成为各项工作的坚强政治核心。支部每个成员都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去带动党员及广大员工为实现本单位的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 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的核心作用的发挥要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来体现。基层支部要从党员思想教育、技术业务学习、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入手,强化党员先进性意识,使广大党员立足本职,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让员工群众切切实实感到党员的先进性。近年来,基层党支部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和“三优杯”劳动竞赛等实践活动,增强了党员自我约束意识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意识,为增强党组织的凝

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党支部的制度建设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三会一课”制度。这是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之一。“三会一课”,即按有关规定,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照上好党课。坚持这一制度,已经在党的支部建设中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2)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一般每3个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按时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生活会议,也要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各方面的情况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在评议中,要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作为评议的重点。民主评议党员要在党委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进行。(4)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大会休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执行支部大会的决议。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负责,对支部全体党员负责,因此,支部委员会应将自己工作的情况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出报告,接受支部全体党员的批评和监督。支部委员会改选时,也必须向支部大大会作工作报告。

(5)党支部联系群众的制度。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党支部定期或进行某项工作前,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同志的意见。二是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分配每人联系几个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他们排忧解难,做思想政治工作。对于联系对象情况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党组织要进行督促检查。 (6)党支部保密制度。党和国家的机密是指关系党和国的安全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在一定时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道的事项。如果在保密时限内擅自公开或扩大范围,就是泄密,必须受到党纪处分或法律的制裁。为了防止泄密所造成的危害,必须建立保密制度。 (7)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以及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制度。 (8)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最主要的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因此,党支部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非常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决不能疏忽大意。

农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农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农村党支部工作职责篇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格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及其他配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搞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服务。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负责村组干部、财务人员及村集体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带领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农村党支部工作职责篇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村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和下达的各项任务在本村的落实和完成。

2.在乡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3.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安排党支部工作,组织广大党员带领和帮助农民奔康致富,积极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的凝聚力。 4.及时了解掌握并分析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组织他们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活动,搞好党员教育,做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 5.注意抓好全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订立村规民约,培养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 6.经常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研究及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7.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和村委会主任、股份社理事会成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注意抓好村委会、股份社、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建设,协调好相互关系,指导他们围绕总体目标积极主动的开展各项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加强对其它民间组织的指导。 8.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不断提高班子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素质,按照规定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督促支委会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加强对党支部一班人的自我督促,注意搞好一班人团结、协调,增强班子的整体功能,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

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党建工作,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供制度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矿基层党支部。 三、内容 (一)党支部的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带领党员和员工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的生产和工作任务。 2、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和员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 3、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组织、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教育和管理党员,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合格党员等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教育、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和政府的各项法律、法令和制度,搞好党风党纪建设,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6、加强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组织发展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7、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贯彻落实及生产行政工作的完成,建立和完善对车间行政领导的监督机制,切实搞好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 8、加强对员工大会、工会和共青团的统一领导,尊重和维护员工大会的职权,尊重和维护员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 (二)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关。在支部范围内,支部党员大会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应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健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党内重大问题要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 3、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职权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决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定期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它重要问题。 4、支部党员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出决议。支部党员大会做出的决议,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全体党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并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议未改变之前,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三)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每届任期两年。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党员大会闭会

党支部目标管理制度

党支部目标管理制度 1.1. 总则 1.1.1. 为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支部党员管理,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1.1. 2. 党支部目标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把党支部建设成为组织健全、思想统一、作风端正、纪律严明、制度落实,能够经受住执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团结和带领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坚强战斗堡垒。 1.2. 目标和任务 1.2.1. 党支部目标管理制度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改革,勤于探索,坚持、改进和加强党支部建设。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纪律和制度,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学习和借鉴成功经验,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增强党支部的生机和活力。 1.2.2. 党支部领导班子必须坚强有力。支部委员会一班人必须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协作,廉洁勤政,联系群众,当好表率。党支部书记必须具有相应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既熟悉党的工作,又懂得业务知识,具有开拓务实精神,得到群众拥护。

1.2.3. 党支部党员作用必须明显。党员能坚持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具有较强的党的观念和群众观念,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2.4. 党支部思想工作必须扎实有效。围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要求,依靠全体党员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1.2.5. 党支部监督必须保证有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对党员和干部实行有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1.2.6. 党支部基础工作必须扎实。组织健全,制度落实,活动正常。 1.2.7. 党支部必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及时合理地设置党小组,明确领导关系。 1.2.8. 党支部必须坚持党内生活制度。搞好党员教育,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党员头脑,紧密结合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2.9. 党支部必须加强对同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和指导。 1.2.10. 党支部必须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3. 党支部自身建设 1.3.1. 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同错误倾向作斗争。 1.3. 2.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工作制度健全,支委分工明确,

党支部党务工作职责与制度

党支部党务工作职责与制度 一、党务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党建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党支部的工作计划,主持做好支部工作总结,负责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2、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研究安排部署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 3、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的学习,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支部自身建设,指导支委会其他成员开展工作。 4、经常了解掌握全段党员和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纪律情况,认真做好党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布置各项工作。 (二)组织委员职责: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抓好党支部的组织建设。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全段党员的思想状况。 2、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负责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负责联系团组织,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3、协助宣传委员抓好全段党员、职工教育。 4、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优秀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建议。 5、负责抓好支部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办理党员登记、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管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 6、认真完成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党支部建设,健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使支部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党支部。 3.有关制度 3.1“三会一课”制度 3.1.1“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党课。 3.1.2“三会一课”制度由支部书记负责执行、落实。 3.1.3按照《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公司各基层党支部每季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对全体党员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小组会。 3.1.4“三会一课”有关程序及要求 (1)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必须经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确定支部大会的主题和主要议程,由支部书记提前一天通知支部所属党员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及会议的主题。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组织委员作好会议记录,填写在《党支部工作手册》的“党支部会议记录(要点)”栏目内。 (2)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全体支部委员参加,研究制定支部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及公司党委、纪委年度工作部署和活动安排,由支部组织委员作好会议记录,填写在《支部工作手册》的“党支部会议记录(要点)”栏目内。

(3)党小组会议:按照支部书记的要求,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所属党小组的党员参加并作好会议记录送支部组织委员处保存。 (4)党课:由支部书记负责收集、积累党课教材,经支委会议讨论确定党课内容,支部书记负责召集组织实施党课教育,由支部组织委员作好时间、地点、参加人和党课内容的记录,填写在《支部工作手册》的“党支部活动记录”栏目内。 3.2思想和工作汇报制度 3.2.1党员每季至少向党小组或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如遇重要问题应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做书面汇报。 3.2.2党小组向党支部报告工作一般每季一次。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一般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特殊和紧急事件要及时报告。对长期不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的党员和党组织,要给予批评教育。 3.3党员分析、评议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外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民主评议,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出表率。 3.4民主生活会制度 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实施民主集中制;廉洁勤政、遵纪守法;改进作风、深入一线,密切联系群众等为内容,

党支部主要工作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党性教育的课堂,是提高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具体措施。为提高“三会一课”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局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关于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

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和中央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党委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是增强企业活力、培育公司软实力的重要环节和阵地,是国有企业独特的政治竞争优势,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 第三条党支部工作要以“围绕中心,服务群众,维护大局,促进发展”为指导思想,按照“围绕中心做工作,进入管理起作用”的基本思路,坚持“聚焦、务实、有效”的工作原则,形成以人为本的工作格局,创新党支部工作的方式方法与内容,重点加强党支部班子和基层管理者、骨干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职工队伍建设。 第二章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第四条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一)党支部在上级党委(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好本单位思想政治、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党支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正确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围绕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二)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开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教育以及党的民族政策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宗教政策的教育,推进党员读书活动,引导党员并带动职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建设学习型员工队伍,着力创建学习型党支部。 (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五)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的工作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党员在企业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七)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的职工、知识分子、少数民族职工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八)教育党员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政纪,保证企业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犯。 (九)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十)做好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工作。 (十一)按照“PDCA+认真”的要求深入推进“党员登高计划”活动。 (十二)按照“正常化、受欢迎、有实效”的要求精心设计策划好党组织生活。 (十三)党支部要在日常工作中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员工政治鉴别力和思想免疫力,明辨“三股势力”的本质,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维护企业稳定。扎实推进“民族团结结对子”等活动,积极培育民族团结最佳实践者。 (十四)关注员工的需求点,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和个性需求,构建“八个人”工作机制,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真情关爱职工,帮助职工解疑释惑、排忧解难,帮助职工塑造自

基层党支部工作十项制度

基层党支部工作十项制度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认真学习和全面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决议、决定,深入开展“三讲”教育,带领广大干群积极投身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推进两个文明建设。 2、抓好党支部自身的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制定落实党支部任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规划本支部的党建工作。 4、及时研究解决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总结和探索党建工作的规律。 5、党支部“一班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支部书记对支部工作负总责。 6、每年底党支部要对工作情况作全面总结,并在党员大会上以书面形式向全体党员报告,组织党员认真进行评议,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二)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1、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参加。 2、党建工作例会主要研究党支部自身建设,分析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3、党建工作例会上,各党小组长要汇报党员参加党的活动情况和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表现情况。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任务要求。 4.支委会在召开例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掌握全面情况,对成绩、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意见要胸中有数。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每次民主生活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求和党支部委员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认识,解决矛盾。 3、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要提前通知委员做好准备。同时,要采取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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