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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号案

荷花号案

答:本案涉及属地管辖权和公海管辖权问题。属地管辖即是国际对其领域内的人、物和所发生的事件行使管辖。一国是否可对于在其领域之外的人或事行使管辖权呢?国际法承认一国可以根据“属人有越权”(国籍)、保护性管辖原则、普遍性管辖原则行使管辖权。例如,根据保护性管辖原则,为了保护国籍及其国民的重大利益,国家有权对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所犯的某种罪行实行管辖。这表明,正如法院在本案中所判决的那样,刑法的属地性不是国际法的一项绝对的原则,也并不与领土主权完全一致。

虽然本案判决超越了刑法的属地性原则,但并不等于说本案的判决就是正确的。事实上,本案的判决在下述两个方面长期受到国际法学界的批评,也为后来的国际实践所否定,一是法院否认当时存在着船旗国对发生在公海上的碰撞事件具有专属管辖权的国际法规则,1958年《公海公约》和1982年《海洋法公约》对此都作出了明确否定,公约规定国家对在公海上的本国船舶,包括船员、乘客、货物有权行使管辖。《海洋法公约》第97条海排除了船旗和船长或船员的国籍国以外的国家对他们行使行事管辖权。二是法院将一国在公海上的船舶等同于该国领土,这实际上就是所谓的“浮动领土说”的反映。虽然某些国际公约为了便于解决管辖权问题而将船舶称为“拟制领土,但它毕竟不是一国实际领土。而且,”浮动领土”是与“治外法权”相联系的,因此,法院的这个观点是过时的和不恰当的。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二):卓长仁劫机案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二):卓长仁劫机案 一、本案的主要案情 本案卓长仁劫机案即为中国民航296号客面被劫持事件。 1983年5月5日上午10时49分,中国民航三叉戟296号班机从沈阳东塔机场起飞前上海.机上共105人,其中机组人员9名,日本人3名. 11时20分左右,飞机飞临渤海湾时,以卓长仁,安卫建为首的6名武装暴徒突然冲到驾驶舱门口,用枪猛射驾驶舱门锁,踢开舱门后持枪闯入驾驶舱对机组人员射击,当即将报务员和领航员打成重伤.紧接着,武装暴徒又用手枪逼迫机长和领航员立即改变航向,向南朝鲜飞去.296号客机被迫降落在南朝鲜的春川军用直升飞机场.5月6日上午9时,除被劫持飞机的暴徒击伤的两名机组人员外,其他7名机组人员和296号上的全体乘客均被送往汉城市内的谢拉顿饭店. 南朝鲜军事当局将6名劫持犯拘留,并对事实情况进行调查.之后,南朝鲜军事当局立即把情况向中华人民共国和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报告. 我国外交部得到这项通知后,要求南朝鲜当局根据国际航空公约的有关条款,立即把被劫持的飞机连同机上的全体机组人员和全体乘客交还中国民航,将劫持飞机的罪犯交给中国处理.同时,并由中国民航局局长率领工作小组前往南朝鲜进行妥善处理. 5月6日,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主席阿萨德·科泰特秘书长朗贝尔也致电南朝鲜当局,对中国民航班机被非法劫持一事表示严重关切,并相信南朝鲜将不遗余力地安全放还旅客,机组人员和飞机,按照国际民航组织大会的决议以及南朝鲜参加的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1970年海牙公约对劫机罪犯予以惩处. 经南朝鲜同意,5月7日上午8时,中国民航工作组到达南朝鲜处理这一劫机事件.经过双方磋商结果,被劫持飞机上的旅客和机组人员将和中国民航工作组同乘一架波音707专机返回中国;被劫持的中国三叉戟客机,一俟技术性问题获得解决就归还给中国;受伤的一名机组人员将继续留在南朝鲜就医,然后回国. 但是,双方关于6名劫持罪犯的处置问题未取得一致的意见.中国方面指出:按照中国的法律和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这些劫持罪犯理应交还给中国方面处理.南朝鲜方面表示:不能把罪犯交还给中国,并声称南朝鲜主面已决定对他们进行审讯和实施法律的制裁.中国方面对6名劫持罪犯尚未被交还中国表示遗憾,并且声明保留就此问题进一步交涉的权利. 5月10日

【部编版】语文三年级下册最新3.荷花教学设计案例

荷花教学设计案例 夏日炎炎,荷花盛开。那一方方美丽的荷花池,就成为人们纳凉消暑的好去处。叶圣陶笔下的《荷花》是什么样的一篇文章呢?为方便教师更好的教学,语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了荷花教学设计案例,其教学环节之精彩、教学设计之精致、教学问题之精当,令人耳目一新,回味无穷。下面一起来学习下吧! 一、教学对象分析 本课文字优美,所描述的意境引人入胜,三年级的小学生想象能力非常丰富,喜欢欣赏美的事物,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严谨的学风和创造精神,决定让学生展开自己丰富的想象,把想了解到的和自己的想象说出来,并让学生自己当小导游员向大家介绍荷花,使学生既锻炼了口头表达能力,又理解了课文。 二、教学目标 1.认知目标 通过本课学习,了解荷花的美丽,提高学生的观察力和想象力。 2.能力目标 学习作者观察荷花的方法和是怎样把看到的想到的写清楚的。 3.情感目标

(1)通过观察画面,理解课文,欣赏荷花的美丽,培养审美情趣和热爱大自然的感情。 (2)学习荷花出淤泥而不染的高贵品质,教育学生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要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像共产党员那样经得起考验。 二、教学内容及重点、难点分析 1.教学内容 学习课文,理解课文内容。 2.教学重点 理解荷花开放的种种姿态,并能把句与句联系起来,想象一池荷花这“一大幅活的画”。这篇课文描述了公园里的一池美丽的荷花和我看荷花时的感受,内容真实、具体,结构也很严密,为了使学生能更好地感受这“一大幅活的画”,通过出示课件、看图片,有感情地朗读来掌握重点。 3.教学难点 了解荷花的动态美,通过看画面想象,感受意境,体会作者热爱大自然和美好事物的心情。 课本上所出示的图只是荷花池的一角,而且是静止的,通过想象形成的画面应更丰满、活起来,作者为什么能写出这么好的文章,是因为作者满怀热爱大自然的思想感情去由衷地赞美它,为了突破难点,通过让学生自己想象、看动画来更好地理解课文。

2019年最新电大国际公法网上任务40004及答案

国际公法04_0004 一、单项选择题(共20 道试题,共40 分。) 1. 下列哪个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仅以国家为唯一的诉讼当事人()。 A. 国际常设法院 B. 联合国国际法院 C. 欧洲联盟法院 D. 美洲人权法院 2. 在联合国内,推荐秘书长人选属于()。 A. 大会讨论的程序事项 B. 安理会讨论的程序事项 C. 大会讨论的非程序事项 D. 安理会讨论的非程序事项 3. 联合国目前的会员国有()。 A. 189 B. 190 C. 191 D. 192 4. 世界上第一个具有普遍性的一般性国际组织是()。 A. 联合国 B. 威斯特伐里亚和会联盟 C. 国际联盟 D. 欧洲协调 5. 国际上规定废弃将战争作为实行国家政策的工具的第一个公约是()。 A. 1907年海牙和平公约 B. 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

C. 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 D. 1968年《日内瓦公约》 6. 联合国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首要的机关是()。 A. 联合国大会 B. 国际法院 C. 托管理事会 D. 安理会 7. 安理会所表决的非程序事项,以包括常任理事国在内的()个理事国的()票决定。 A. 10 赞成 B. 10 可决 C. 9 赞成 D. 9 可决 8. 区域性国际组织在解决区域内国际争端时,采取执行行动之前,须经()批准。 A. 联合国大会 B. 联合国安理会 C. 争端当事国 D. 第三国 9. 下列国际组织不属于联合国专门机构的是()。 A. 世界气象组织 B. 国际原子能机构 C. 世界红十字会 D. 国际劳工组织 10. 联合国正式成立是在()。 A. 1945年3月1日 B. 1945年4月25日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五):诺特鲍姆案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五):诺特鲍姆案 一、本案的主要案情: 诺特鲍姆1881年生于德国汉堡,其父母均为德国人。依德国国籍法规定,诺特鲍姆出生时即取得了德国国籍。1905年,在他24岁时离开了德国到危地马拉(以下简称危国),居住并在那里建立了他的商业活动中心和发展事业。直到1943年他的永久居所地都在危国,大约在1939年他离开危国到达德国汉堡,并于同年10月到列支敦士登(以下简称列国)作暂短的小住,然后于同年10月9日,以德国进攻波兰为标志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的一个多月后他申请取得了列国的国籍。 依列国1934年1月4日公布的国籍法规定,外国人取得列国国籍必须的条件是:必须证明他已被允许若取得列国国籍就可以加人列支敦士登的家乡协会,免除这一要求的条件是须证实归化后将丧失他以前的国籍——至少在列国居住3年,但这个条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例外而免除;申请人需要与列国主管当局签订一项关于纳税责任的协议并交纳入籍费.如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并经列国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列国国王可以赋予他国籍. 诺特鲍姆申请取得列国国籍,同样适用该法的规定.但他寻求了3年居留期的例外,并交了25000瑞士法郎给列国的摩伦公社和12500瑞士法郎的手续费,以及1000瑞士法郎的入籍税,并交了申请应缴纳的一般税和3万瑞士法郎的安全保证金以满是规定。同年10月13日,列国国王发布敕令,准他人籍和发给国籍证明。10月15日他取得了列国摩伦(Mauren)公社公民资格,10月17日他得到完税证明,10月20日他进行了效忠宣誓,10月23日他签订了纳税协议。10月20日,他得到了列国政府颁发的国籍证书和护照。 同年12月1日,他得到了危国驻苏黎世总领事馆签发的入境签证。1940年初,他返回了危国,继续从事他的商业活动,并申请将他在外国人登记册上注明的德国国籍改为列国国籍,得到了危国当局的准许。1941年12月11日,危国向德国宣战。1943年11月19日,危国警察当局逮捕了诺特鲍姆,并把他交给了美国军事当局拘留在美国。同时扣押和没收了他在危国的财产和商店。危国还于1944年12月20日作出了取消把他登记为列国国民的行政决定。1946年,他获释放后,向危国驻美国领事馆申请返回危国,遭到了拒绝后,他只得到列国居住。同年7月24日,他请求危国政府撤销1944年关于取消他登记为列国国民的决定,也遭到了拒绝。致使列国于1951年12月7日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反对危国逮捕诺特鲍姆和没收他的财产,认为这是违反国际法的,应给予损害赔偿和补救。危国对国际法院的管辖

教育学案例分析题及精华版

2009年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精华版(一) 内容介绍>> 几个学生正趴在树下兴致勃勃地观察着什么,一个教师看到他们满身是灰的样子,生气地走过去问:“你们在干什么?” “听蚂蚁唱歌呢。”学生头也不抬,随口而答。 “胡说,蚂蚁怎会唱歌?”老师的声音提高了八度。 严厉的斥责让学生猛地从“槐安国”里清醒过来。于是一个个小脑袋耷拉下来,等候老师发落。只有一个倔强的小家伙还不服气,小声嘟囔说:“您又不蹲下来,怎么知道蚂蚁不会唱歌?” 请你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对该教师的行为作一评析。 简要分析: 一、有关教育理论知识 该事例摘自《人民教育》中的一篇文章,题目就叫“蚂蚁唱歌”,该案例涉及到的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即教师应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及教育观念:(1)教育观: 要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观。在教育取向上,不仅要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还要重视基本态度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尤其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上,要重视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学习的兴趣的培养以及学生个性的发展。 (2)学生观:

要把学生看成是具有能动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人。(是人,而不是容器)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在一切活动中,教师要充分地发挥学生的能动性,促进其发展。要尊重、信任、引导、帮助或服务于每一个学生。 师生要平等相待。(在人格上是平等的,要平等对话,实行等距离教学)要坚持教学民主,要废除教学中的权威主义、命令主义。 二、围绕问题展开分析 该案例的问题是“对该教师的行为作一评析。”围绕该教师的行为运用现代教育理论进行分析。 (1)“听蚂蚁唱歌呢。”孩子具有童心、童真与童趣,具有孩子特有的想象力,教师要善于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新的教育取向不只关注知识和技能,还要关注过程与方法,情感与体验。“听蚂蚁唱歌”是学生的一种体验,教师要尊重并保护孩子的兴趣与想象。) (2)一个教师看到他们满身是灰的样子,生气地走过去问;(学生在兴致勃勃地观察着什么,处于其自身的活动过程,学生是能动的、发展的人,教师要善于保护,给学生心理上的支持,而该教师不尊重学生的主观能动性。)(3)“胡说,蚂蚁怎会唱歌?”老师的声音提高了八度。严厉的斥责…。(师生要平等相待,教师不能以权威压制学生。) (4)小声嘟囔说:“您又不蹲下来,…(教师缺乏民主意识,要和学生实行等距离教学,“请你蹲下来和学生说话”“请你走下高高的讲坛”) 三、掌握答题技巧

中央电大《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第1次任务-0001答案

中央电大《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第1次任务_0001答案 1. 一、单项选择题(共20 道试题,共40 分。) 1.甲国发生的叛乱运动已经被甲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承认为叛乱团体。该叛乱在其控制的一些地区,强行掠夺或占用外国侨民和外国国家的财产。下列关于甲国政府是否承担责任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 承担直接责任 B. 承担间接责任 C. 甲国政府和叛乱运动共同承担直接责 A. 林则徐 B. 严复 C. 丁韪良 D. 张之洞 3. 认为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源于人类良知、理性和法律意识的学派叫做()。 A. 实在法学派 B. 规范法学派 C. 格老秀斯派 A. 克林顿 B. 格老秀斯 C. 普芬道夫 D. 瓦特尔 5.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属于对()的承认。 A. 新国家 B. 新政体 C. 新政府 D. 新国体 6. 关于国家管辖豁免问题,()立场在19世纪末期由比利时和意大利等国的司法判例正式确认。 A. 绝对主义 B. 普遍主义 C. 限制主义 D. 连带主义 7. ( )被视为是近代国际法形成的标志的事件之一。 A. 国际联盟的成立 B. 《战争与和平法》的发表 C. 《陆战法规惯例公约》的签订 D. 《联合国宪章》的制定 8. 关于国家行使自卫权,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 仅指单独自卫

B. 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集体自卫 C. 以受到外国干涉为前提 D. 自卫不向安理会报告 9. 关于不动产的国家继承,应适用( )。 A. 与所涉领土实际生存原则 B. 公平原则 C. 随领土转移原则 D. 协商原则 10. 国际法优先说的著名代表人物是( )。 A. 德国的耶利内克 B. 美国的凯尔森 C. 德国的得里佩尔 D. 英国的奥斯汀 11. 一国的部分领土脱离母国,建立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新的国家被称为()。 A. 独立 B. 合并 C. 解体 D. 分离 12. 在国家继承中,部分领土割让或某附属领土并入某一既有国家时,适用(),即被继承国参加的条约自国家继承日期停止对继承所涉领土失效,而继承国参加的条约则同时对该领土生效,除非该条约对该领土的适用不符合条约的目的和宗旨或者根本改变实施条约的条件。 A. 白版原则 B. 移动条约界域原则 C. 领土转移协定原则 D. 领土实际生存原则 13. 当条约与我国法律抵触时,()。 A. 条约优先 B. 条约优先于宪法以外的法律 C. 国内法优先 D. 后法优先 14. 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征之一是各国公认,这意味着( )。 A. 一国不能创造国际法 B. 一国可以创造国际法 C. 第三世界国家可以创造国际法 D. 大国可以创造国际法 15. 国家可以自由决定与其他国家缔约、建交、结盟或进行其他往来,不受他国或国际组织的支配和任何形式的干涉,这是国家()的体现。 A. 自卫权 B. 管辖权 C. 平等权 A. 威斯特伐利亚和会的召开 B. 《万国公法》的发表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

1: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案 问题: 1. 什么是战犯?战争犯罪属于什么性质? 2. 为什么说纽伦堡军事法庭对德国战犯的审判发展了战争法? 3. 纽伦堡法庭审判德国战犯的根据是什么? 4. 1946年联合国大会确定了哪7项原则? 5. 确立战争罪行的概念及意义是什么? 答案: (1)参与策划、准备、发动或进行侵略战争,或犯有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违反人道原则等严重罪行,被认为是战争犯罪。战争犯罪的组织者、教唆者、领导者和共犯者称为战争罪犯或战争犯罪分子,简称战犯。战争犯罪是对全人类的最严重侵害,是严重的国际罪行。 (2)纽伦堡审判是国际法上历史性的创举。它综合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一系列国际宣言、法令、条约中所确定的规则,在实践中确认了一项国际法原则:发动侵略战争是严重的国际罪行,有关国家和个人必须为此承担国际责任并应受到惩罚。纽伦堡审判确定战争罪行的概念和性质,可以为审判战犯提供依据,有利于对战争犯罪进行惩处,对以后对战争犯罪的审判和惩处起到了指导作用,也起到了警世世人的作用。这对国际法,尤其是战争法和国际责任法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 (3)依据1945年《关于控诉及惩处欧洲各轴心国家主要战犯协定》,及《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 (4)七项原则是: ①从事构成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人承担个人责任,并因此而受到惩罚; ②不违反所在国的国内法不能作为免除国际法责任的理由; ③被告的地位不能作为免除国际责任的理由; ④政府或上级命令不作为免除国际责任的理由; ⑤被控有违反国际法罪行的人有权得到公平审判; ⑥违反国际法的罪行是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 ⑦共谋上述罪行是违反国际法的罪行。 2:英伊石油公司案 (1)国际法院认定这种特许权协定不构成国际法上条约的法律与事实依据是什么? (2)一国政府与一外国公司签定的合作开采其自然资源的协定的法律性质是什么?这种协定应受何种法律调整?为什么? (3)一国政府是否有权变更或废除它与一外国公司鉴定的合作开采其自然资源的协定?该国政府是否对其为公共目的的单方废除这种协定行为承担国际责任? 答案: 3:北海大陆架案 (1)什么是大陆架划界的自然延伸原则? (2)什么是大陆架划界的公平原则? (3)根据国际法院在本案中的判决,自然延伸原则与公平原则在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大陆架划界中是否能同时适用? 答案:

教学案例三年级语文下册3《荷花》

教学案例三年级语文下册3《荷花》 一、教学目标和重难点 <一>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1.学会本课生字,正确理解下列词语:荷花、莲蓬、饱胀、翩翩起舞。 2.理解课文内容,感受荷花的美丽。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感情朗读的能力;阅读想象能力;会背课文;积累优美语言。 情感目标:培养审美情趣和热爱大自然的感情。 <二>教学重点:感受荷花、荷叶各种美丽的姿态,想象画面,培养对大自然美的体验。 <三>教学难点:理解“把眼前的这一池的荷花看作一大幅活的画- - - - - - ”等句的意思。 <四>教学方法:1.通过品词、析句,感情朗读,想象画面,让学生感悟语言生动形象和描写的优美。 2.通过让学生欣赏美丽的荷花,查阅资料,体会大自然的神奇美妙,激发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 二.教学过程: <一>学习第一段。 ①读第一段,思考:为什么我一闻到清香,就赶紧往荷花池边跑去呢? ②指导朗读,要求学生把作者闻到荷香后,对荷花的喜爱,希望看到荷花的一种迫切心情读出来。

<二>、观美景,入意境,品词句,学习第二段。(重点) 1.师:我们应该按照什么顺序来欣赏呢?(听录音,指导看图。) 2.图文对照,理解词句。 ①荷叶是什么样的呢?轻声读课文,划出描写荷叶的句子。让学生观察画面,理解“挨挨挤挤”,抓住词语体会荷叶的数量多,形状大,颜色美。 ②观看荷花从荷叶丛中“冒”出来的录像并找出课文中相应的句子。通过卡通式的动景使学生理解“冒”的意思,与“钻”进行比较,知道“冒”显示出荷花生机勃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③在诵读、观察的基础上对一池亭亭玉立的荷花进行赏析。(运用电教画面,让学生在欣赏中对“只有展开两三片花瓣,全展开的,含苞待放的荷花”表示自己的感受,从而进一步领会满池荷花给人们带来的美的享受。) ④写荷花为什么还要写荷叶呢?将画面上荷叶覆盖住,出现在眼前的是一朵朵荷花,让学生理解荷叶可以衬托荷花的美。 3.欣赏满池荷花的组合美。 ①师:为什么“我”看看这一朵很美,看看那一朵也很美呢? ②观赏姿态各异的荷花,结合朗读指导。通过观看录像,让学生展开想象的翅膀,充分表达自己对荷花的喜爱,使学生爱美的情感得到升华。 4.为什么说这是一幅活的画? <三>.学习四、五自然段 (1).看到大自然这么美的画,我有什么感受呢? 听录音回答:我在干什么呢?说明什么?(板书:荷花美) 师小结:作者看荷花已到了如痴如醉的程度,把自己完全融入大自然中了,

国际公法答案

国际公法答案 作业1 一、不定项选择 1. C 2.AB 3.BD 4.A 5.ABC 二、填空题 1?《威斯特伐利亚合约》的签订《战争与和平法》的发表 2?司法判例、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 3. 各国公认、具有普遍意义、构成国际司法基础、具有强行法的性质 4. 永久的人口、确定的领土、政府、与他国交往的能力 5. 强制性理由、任择性理由 三、名词解释 1. 一贯反对----一贯反对是指一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之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

2. 国家继承----国家继承是指一国对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3. 外交保护----外交保护是指国家对其在外国的国民(包括法 人)之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家违反国际法的侵害而得不到救济时,采取外交或其他方法向加害国求偿的行为。 4. 庇护----国际法上的庇护一般是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被追诉或遭迫害而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居留和给予保护。 四、简述题 1. 简述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条件。 答:国际法主体亦称国际法律人格者,是指能独立从事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且能进行国际求偿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实体。 作为国际法主体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 (—)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 (二)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三)有国际求偿能力。 2. 简述新国家产生的情势。 答:( 1 )殖民地或附属国独立。(二)国家合并。(三)国家分离。 (四)国家解体。

3. 简述国家不法行为的不法性在哪些情势下可以解除。 答: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解除国家不法行为的不法性: (一)同意。(二)自卫。(三)对一国际不法行为采取的反措 施。 (四)不可抗力。(五)危难。(六)危急情况。 五、论述题 1. 试述如何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答:正确认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应该是既看到国际法与国 内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它们在主体、调整的对象、效力根据和性质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它们之间是有密切关系的,这种关系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国家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应该通过国内法执行国际法的规 其次,从国际法看,它的许多原则、规则和制度都借用了国内法 的概念。 最后,从国内法看,它也受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的影响。 2. 试述国家的基本权利。 答:国家的基本权利是国家作为国际人格者所固有的,由国家主权引申的各项权利,也是国家不可缺少的和生存攸关的权利,因而是国际法确认的,不可剥夺和不可侵犯的。 国家的基本权利包括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 (1 )独立权,独立权是指国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本国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六英伊石油公司案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六英 伊石油公司案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六):英伊石油公司案 一、本案的主要案情: 1933年4月,伊朗政府(当时称波斯)与英国一家私有公司一英伊石油公司签订一项协定,授予后者在伊朗境内开采石油的特许权。1951年3月到5月间,伊朗议会颁布若干法律,宣布对其境内的石油工业实行国有化的原则,并规定了有关程序。这些法律的实施引起了伊朗政府与英伊石油公司间的争端。英国政府支持该英国公司的主张,并以行使外交保护权的名义,于1951年5月26日以单方申请的形式在国际法院对伊朗提起诉讼。英国政府主张国际法院对该争端有管辖的主要依据是英、伊双方曾发表的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和属于声明范围的伊朗与第三国及与英国缔结的若干协定。伊朗政府对国际法院对该争端的管辖权提出反对意见,其主要理由是,根据伊朗接受法院强制管辖权声明的文本,法院的管辖权限于有关在该声明发表后伊朗缔结的条约的争端。1951年7月5日,在法院对争端是否有管辖权的问题还悬而未决的情况下,应英国政府的请求,法院发布临时保全措施。1952年7月22日,法院以九票赞成,五票反对,作出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的最终判决。同时宣布终止此前发布的保全措施。 国际法院的判决中指出,法院的管辖权只能建立在争端当事国同意的基础上;在本案中,为各当事国根据法院规约第36条2款所作的接受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即英国1940年2月28日的声明和伊朗1930年10所作、1932年9月19日所批准的声明。由于法院只能在双方声明相吻合的范围内具有管辖权,因此法院管辖权必须由接受管辖范围更具限制性的声明来决定;在此,为伊朗的声明。根据伊朗政府接受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法院仅对有关伊朗接受的条约或协定的适用问题的争端具有管辖权。伊朗声称,根据声明的措词,法院的管辖权限于声明批准之后伊朗所缔结的条约,而英国主张伊朗在声明之前所缔结的条约也属法院管辖权的范围。法院认为,它的管辖权不能建筑在对伊朗声明

荷花池碰撞(船舶案例分析)

荷花池“0115”碰撞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10年元月15日13时45分,南京XX水运公司所属“A”轮与万州轮船公司所属“B”轮在荷花池(长江下游246公里)水域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双方不同程度受损。 二、事故船舶基本情况。 1、“A”轮,船籍港:南京。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南京XX水运公司。船长78米,宽10米,总吨1332,主机功率606KW。 2、“B”轮,船籍港:重庆。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万州XX公司。船长85米,宽13米,总吨1856,主机功率990KW。 三、通航环境。 1、气象环境:事发当日,晴,偏北风2-3级,气温15-23度,视距良好。 2、水域环境:该水域航道顺直宽阔,水流平稳,船舶流量较小,事故发生时处于落潮阶段。 四、事故经过, 1、“A”轮: 2010年元月15日,“A”轮2航次下午12:30时由镇江下行开往上海,13:38分左右行至99号黑浮时准备在荷花池加油站由南向北掉头靠泊加油站内档进行加油作业。此时见98号黑浮下约200米处的上水通航分道内有一上水船(即“B”轮),“A”轮船长宋某某即用甚高频电话联系,要求与对方互会绿灯,在听见“B”轮同意会绿灯的回答后不久开始向左转向为掉头做准备,13:41分左右宋某某在转向过程中突然发现“B”轮右舷的上水推荐航道内有“C”轮(长47米)正在追越“B”轮,两船已趋于齐头并进的状态,且“C”轮速度很快,13:43分左右宋某某感觉与“C”轮互会绿灯比较困难即采用双快车右满舵调向,并用电话告知“B”轮互会红灯的意图,“B”轮回答:可能来不及了,还是会绿灯。宋某某再次呼叫:会红灯,我们都向右转向。并继续向右转向,13:45分左右终因距离过近本船左前部与“B”轮船首在99号黑浮下约400米的水域发生碰撞。 2、“B”轮: 2010年元月14日,“B”轮3航次由上海开往重庆,15日下午13:38分行至98号黑浮下约200米时听见99号黑浮的下水“A”轮呼叫与本船互会绿灯的要求,即回答同意并继续沿上水通航分道行驶,13:40分见右舷“C”轮在推荐航道追越本船。13:43分看见“A”轮突然向右转向,并听见电话里传来“A”轮要求互会红灯的要求,即双停车并回答不同意对方会红灯的要求,14:45分见“A”轮还在向右大幅度转向即右满舵双倒车进行避让,但终因距离过近本船船首与“A”轮左前部发生碰撞。

最新电大《国际公法》形考作业任务01-05网考试题及答案

最新电大《国际公法》形考作业任务01-05网考试题及答案 100%通过 考试说明:《国际公法》形考共有5个任务,任务1、任务2、任务3、任务4是是客观题,本人对任务1至4给出了标准答案(第1次任务_0001、国际公法02_0001、国际公法03_0001、国际公法04_0001)。在考试中,可以多次抽取任务1至4试卷,直到出现这几套试卷中的任意一套,就可以按照该套试卷答案答题。做考题时,利用本文档中的查找工具,把考题中的关键字输到查找工具的查找内容框内,就可迅速查找到该题答案。本文库还有其他教学考一体化答案,敬请查看。 01任务 第1次任务_0001 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甲国发生的叛乱运动已经被甲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承认为叛乱团体。该叛乱在其控制的一些地区,强行掠夺或占用外国侨民和外国国家的财产。下列关于甲国政府是否承担责任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 承担直接责任 B. 承担间接责任 C. 甲国政府和叛乱运动共同承担直接责 D. 不承担责任 2. 最先把国际法著作系统的译成中文的人是( )。 A. 林则徐 B. 严复 C. 丁韪良 D. 张之洞 3. 认为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源于人类良知、理性和法律意识的学派叫做()。 A. 实在法学派 B. 规范法学派 C. 格老秀斯派 D. 自然法学派 4. 被誉为国际法创始人的是荷兰著名法学家( )。 A. 克林顿 B. 格老秀斯 C. 普芬道夫 D. 瓦特尔 5.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属于对()的承认。 A. 新国家 B. 新政体 C. 新政府 D. 新国体 6. 关于国家管辖豁免问题,()立场在19世纪末期由比利时和意大利等国的司法判例正式确认。 A. 绝对主义 B. 普遍主义 C. 限制主义 D. 连带主义 7. ( )被视为是近代国际法形成的标志的事件之一。 A. 国际联盟的成立 B. 《战争与和平法》的发表 C. 《陆战法规惯例公约》的签订 D. 《联合国宪章》的制定 8. 关于国家行使自卫权,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 仅指单独自卫 B. 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集体自卫 C. 以受到外国干涉为前提 D. 自卫不向安理会报告 9. 关于不动产的国家继承,应适用( )。 A. 与所涉领土实际生存原则 B. 公平原则 C. 随领土转移原则 D. 协商原则 10. 国际法优先说的著名代表人物是( )。 A. 德国的耶利内克 B. 美国的凯尔森 C. 德国的得里佩尔 D. 英国的奥斯汀 11. 一国的部分领土脱离母国,建立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新的国家被称为()。 A. 独立 B. 合并 C. 解体 D. 分离 12. 在国家继承中,部分领土割让或某附属领土并入某一既有国家时,适用(),即被继承国参加的条约自国家继承日期停止对继承所涉领土失效,而继承国参加的条约则同时对该领土生效,除非该条约对该领土的适用不符合条约的目的和宗旨或者根本改变实施条约的条件。 A. 白版原则 B. 移动条约界域原则 C. 领土转移协定原则

国际公法[全套]案例分析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一):美参院通过"西藏问题"修正案 (一)所谓修正案是违反互不干涉内政原则的 互不干涉内政原则是从国家主权原则引申出来的一项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它是指一国不准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的内外事务,不准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受另一国的意志,社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西藏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人民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之一.因此,有关西藏的任何问题都是中国的内部事务.别国是无权干涉的.而美国国会的少数人围绕所谓"西藏问题"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都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任何国家或者任何人企图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都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坚决反对的,也是永远不会得逞的.事实上,一百多年来,帝国主义者,殖民主义者都把他们的魔爪不断地伸向西藏,妄图把西藏从中国领土分裂出去,但是他们的阴谋始终未能得逞. (二)所谓修正案侵犯了我国领土主权 领土主权是国家主权原则的重要内容和表现.西藏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当然处于中国主权管辖之下,这早已为世界各国所承认.现在,美国国会的所谓"西藏问题"的修正案,妄图把西藏从我国领土分裂出去,这就是破坏和分裂领土完整,侵犯我国领土主权. (三)所谓修正案违背了美国承认的国际义务 1972年2月28日中美在上海签署的联合公报中庄严宣布:"中美两国的社会制度和对外政策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双方同意,各国不论社会制度如何,都应按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侵犯别国,不干涉别国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来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中美之间签署的公报中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对中美双双都具有法律拘束力.而美国国会关于"西藏问题"的修正案,严重地违背了美国在中美的联合公报中承担的义务.西藏问题是中国的内政,对西藏问题以何种方式来解决也是由中国决定的内部事务,绝不允许任何外国的干涉。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二):湖广铁路债券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美国享有豁免权。这是因为,国家主权豁免是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其根据是联合国宪章所确认的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国家与国家之间是完全独立和平等的,任何一个国家不能对另一个国家行使管辖的权利,一个国家的法院没有经过国家同意,不能受理以外国国家作为诉讼对象的案件。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无可非议地享有司法豁免权。 2、美国1976年的《国有主权豁免法》不适用湖广铁路债券案。这是因为,美国地方法院以一个主权国家作为被告诉讼,行使管辖权,作出缺席判决甚至以强制执行其判决相威胁,这是完全违反国家主权平等的国际法原则,违反联合国宪章。对于这种将美国国内法和美国法院的管辖强加于中国,损害了中国主权,损害中国民族尊严的行为,中国政府理应坚决拒绝。现在,本案由于中国坚决站在维护国家主权的立场上,坚持国际法的原则,最后并没有有按照美国法院的"缺席判决"执行。1987年3月9日,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了美国债券持有人的复审要求,撤销了不利于中国的判决。 3、湖广铁路的债券是恶债,因为因为这次借债是1911年,清朝政府为了维护其反动统治和镇压中国人民的辛亥革命,勾结在华划分势力范围的帝国主义列强决定加快修建铁路,由于财政危机只能向帝国主义借债。中国政府无任何义务继承这笔用于镇压革命的恶债。因为,这涉及新政府对前政府的债权问题,新政府如何处理债权取决了该政府政策利益等方面,国际法上的继承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它是一个国家或新政府如何处理旧国家或旧政府在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问题。在这里,只涉及到新政府的债务继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推翻国民党政府而建立的新政府并且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因此,我国政府在处理旧政府的债务时,也坚决适用"恶意债务不予继承",这是久已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因为这次借债是1911年,清朝政府为了维护其反动统治和镇压中国人民的辛亥革命,勾结在华划分势力范围的帝国主义列强决定加快修建铁路,由于财政危机只能向帝国主义借债,因此,我国政府理所当然地不予承认这一债务,这完全符合国际法原则,而且也为国际法实践所证明的。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三):光华寮案

《荷花》教学设计案例分析及反思

《荷花》教学设计案例分析及反思 一、教材分析 1、分析内容 《荷花》这篇出自于叶圣陶先生之手不到400字的文章,描写了夏日里一池荷花盛开时的情景,以及“我”沉浸在此景中,与荷花融为一体的感受。表达了作者热爱大自然的思想感情。 2、分析学生 三年级学生思维活跃,求知欲望,乐于表达,但他们的生活经验毕竟有限,对文中描绘的荷塘美景,仅凭想象难以深刻感受,需要教师运用多媒体技术引导学生通过朗读去欣赏荷花那不同寻常的美。 我依据教材的内容和学生的特点制定教学目标为: 二、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深入理解课文内容,理解“挨挨挤挤”、“冒”等词语的意思。 2、能力目标 (1)感受荷花的美丽,体会作者丰富的想象。 (2)有感情的朗读课文,背诵课文。 3、情感目标 (1)通过对课文多种形式的反复诵读,借助情境展开想象。 (2)欣赏荷花的美丽,体会大自然的神奇美妙,激发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

我依据教学目标制定教学重点和难点如下: 三、教学重点和难点 1、教学重点 有感情朗读课文,理解“挨挨挤挤”、“冒”等词语。 2、教学难点 理解白荷花开放的种种姿态,体会荷花的美,培养学生的想象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教学策略 以读为本,读写结合,充分利用信息仅技术资源。 根据教材特点以及学生情况,在教学过程中,我设计了这样四个环节,依据教学思路我诊断出四个整合点。 五、教学过程 (一)利用媒体,创设情景 整合点:录像引入,整体感知 教学这课时,我首先考虑的是如何让学生入情入境的感受荷花的美,于是在课开始时,(点)我就把一池美丽动人的荷花视频展现在学生面前,并配以《荷花颂》的音乐,大家看,这美丽的荷花呈现了与课文有关的情境,使学生不知不觉融入其中。在这种美的力量的驱使下,他们一定会充满热情地学习课文并感悟课文情感,我相信,有了这种“未成曲调先有情”的课堂基调,学生的学习一定会事半功倍。二)直奔重点,品位美丽 整合点:多元解读,积淀语感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任务复习题库

国际公法形成性考核第1次任务复习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卷,共 40 分。) 1. 甲国发生的叛乱运动已经被甲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承认为叛乱团体。该叛乱在其控制的一些地区,强行掠夺或占用外国侨民和外国国家的财产。下列关于甲国政府是否承担责任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D. 不承担责任 2. 最先把国际法著作系统的译成中文的人是( )。C. 丁韪良 3. 认为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源于人类良知、理性和法律意识的学派叫做D. 自然法学派 4. 被誉为国际法创始人的是荷兰著名法学家( )。 B. 格老秀斯 5.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属于对()的承认。 C. 新政府 6. 关于国家管辖豁免问题,()立场在19世纪末期由比利时和意大利等国的司法判例正式确认。C. 限制主义 7. ( )被视为是近代国际法形成的标志的事件之一。B. 《战争与和平法》的发表 8. 关于国家行使自卫权,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B. 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集体自卫 9. 关于不动产的国家继承,应适用( )。C. 随领土转移原则 10. 国际法优先说的著名代表人物是( )。B. 美国的凯尔森 11. 一国的部分领土脱离母国,建立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新的国家被称为()。D. 分离 12. 在国家继承中,部分领土割让或某附属领土并入某一既有国家时,适用(),即被继承国参加的条约自国家继承日期停止对继承所涉领土失效,而继承国参加的条约则同时对该领土生效,除非该条约对该领土的适用不符合条约的目的和宗旨或者根本改变实施条约的条件。B. 移动条约界域原则 13. 当条约与我国法律抵触时,()。B. 条约优先于宪法以外的法律 14. 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征之一是各国公认,这意味着 A. 一国不能创造国际法 15. 国家可以自由决定与其他国家缔约、建交、结盟或进行其他往来,不受他国或国际组织的支配和任何形式的干涉,这是国家()的体现。D. 独立权 16. ( )被视为是近代国际法形成的标志的事件之一。A. 威斯特伐利亚和会的召开 17. 首先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国家是()D. 中国、印度和缅甸 18. 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美国是() B. 复合国 19. 下列不属于国际法的直接渊源的一项是()。B. 国际组织的决议 20. 确定国际法主体资格的条件之一是()C. 有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21. 国际法上的承认在承认国与被承认国之间引起一系列法律后果,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D. 建交是承认的一种表现形式 22. 国际法委员会于()年经选举正式成立。 A. 1948 23. 国际法编纂的意义在于( )。C. 使国际法法典化 24. 联合国负责国际法编纂工作的主要机构是()。D. 国际法委员会 25. 在()的情况下,一国违反其国际义务的行为可以不被视为国际不当行为。 C. 报复他国 26. 最早将International law用来表示国际法的法学家是()。 A. 边沁 27. 关于国家行使自卫权,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B. 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集体自卫 28. 各国采用()的方式将国际法纳入国内法,使其在国内得以适用。B. 采纳或转化 29. 18世纪末,()首先提出编纂国际法的倡仪。A. 边沁 30. ( ) 可以引起国家继承。 D. 国际法主体发生变化 31. 国际法基本原则有()B. 强行法性质 32. 学者对国家承认的效果的研究从理论上提出了两种主张,其中之一是A. 宣告说 33. 国家间的国际法官方编纂活动始于()。C. 19世纪初 34. 国家领土自然划界的方法有() A. 以山为界 35. 作为国际法渊源之一的国际习惯是指( )。C. 习惯国际法 36. 根据保护条约将本国重要的国际事务交由保护国管理,但可以在保护条约所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处理某些对外事务的国家被称为()。B. 被保护国 37. 最重要的国际法主体是()。 A. 国家 38. 由若干地方行政区域组成的拥有统一主权的国家被称为()。B. 单一国 39. 确定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基本文件是()。A. 《联合国宪章》 40. 最早将西方国际法著作翻译成中文的人是()。B. 丁韪良 41. 既有国家对新国家给予不完全的、有限的、临时的承认,叫做C. 事实上的承认

国际公法形考任务二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道试题,共50分。) 题目1 将飞行中定义为航空器从装载完毕,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时起,直至打开任一机舱门以便卸载时为止的公约是()。 正确答案是:蒙特利尔公约的补充议定书 题目2 根据国际实践,国家间的民用航空飞行的允许主要是通过双边航空协定实现的。我国与近()个国家签订了航空协定。 正确答案是:70 题目3 第一次确立了国家领空主权原则,奠定了航空法的基石的公约是)。 正确答案是:巴黎公约 题目4 对于发生在公海上的船舶碰撞或其他航行及船长或其他服务人员的刑事或纪律责任事项,由()专属管辖。 正确答案是:船旗国或有关人员所属国 题目5 各国军舰在公海上可命令从事海盗行为的嫌疑船停船而对其进行()。 正确答案是:登临检查 题目6 群岛国的群岛基线最长不得超过( )海里。 正确答案是:125 题目7 地面国家为了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有权保留()。 正确答案是:国内运输权 题目8 1702年,荷兰着名法学家()在他发表的《海洋领有论》中提出把海洋区分为领海和公海,指出领海属沿岸国主权管辖,公海则不属于任何国家。 正确答案是:宾刻舒克

题目9 沿海国在大陆架上有()。 正确答案是: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题目10 马六甲海峡是()。 正确答案是:领峡 题目11 蒙特利尔公约中关于使用中的界定是()。 正确答案是:从地面人员或机组为某一特定飞行而对航空器进行飞行前的准备时起,直到降落后24小时止 题目12 ( )不能行使紧追权。 正确答案是:民用商船 题目13 公海自由制度意味着公海是( )。 正确答案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题目14 过境通行制度适用于( )。 正确答案是:国际航行的海峡 题目15 《》是在联合国主持下于1982年第( ) 次海洋法会议上通过的。 正确答案是:三 题目16 领海最初称为领水,是意大利法学家()于17世纪在《西班牙辩论》中提出的。 正确答案是:真蒂利斯 题目17 第一次海洋法会议于()年在日内瓦召开。 正确答案是:1958 题目18

国际公法案例分析题―期末

作业 1、中国公民甲原是中国某银行地方支行行长,曾数度非法将总额为1.05亿美元公款转移到A国,以个人名义存入A国A1银行,而后潜逃该国。当得知甲藏匿于A国后,中国请求引渡,并要求A国对甲采取先行强制措施。A国以双发没有引渡条约、其国内法中没有贪污罪罪名和规定死刑不引渡为由拒绝引渡。同时,甲在A国申请政治避难,诉称他在国内时因为与其上级领导在管理方面的意见不合而遭到政治迫害。A国同意了申请,给予他庇护。 其后,由于甲涉嫌A国在野党政治献金丑闻,又由于两国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以A国暗示,如果中国保证不判处甲死刑,可予考虑。 根据案情,分析A国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中国应该如何做才能引渡甲? 2、A国总统甲因贿选丑闻陷入信任危机。他利用出席B国国际会议之机转道C国寻求政治避难,随后遭A国国会罢免。C国承认甲的C国国籍,并允许他在C国定居。A国指控甲犯有腐败罪和侵吞国家财产罪等20项罪名,多次要求C国引渡,但C国以甲拥有C国国籍予以拒绝。A国民众对此极为不满,愤怒的示威人群冲进C国驻A国大使馆,占领使馆并将使馆工作人员扣为人质。A 国政府宣布保持占领使馆和扣押人质,以向C国施加压力。C国因此派遣一支特种部队到A国解救人质,但被全部抓获。A国以非法入境罪判处他们4年监禁。A国和C国都是《联合国宪章》和《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 问题:1)C国拒绝引渡甲是否合理?为什么? 2)甲对A国指控的罪行是否享有豁免权?为什么? 3)A国对其民众占领C国使馆和扣押人质的行为是否承担国家责任?为什么?4)C国派遣特种部队解决人质的做法是否符合国际法? 5)被抓获的C国特种部队人员是否享有战俘地位? 3、一艘A国货轮驶离A国港口进入公海后,一A国船员酗酒后将一B国船员杀害。该货轮在通过C国领海驶往目的地D国港口时,B国领事请求C国协助,将A国犯罪嫌疑人逮捕。C国接受了请求,在通过其领海的A国货轮上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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