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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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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一)招生计划

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录 1),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我校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拟招生总人数包含统考招生及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大部分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占总人数比例为 50%左右。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二)招生专业

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共计 65 个,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录 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共计 6 个,分别为: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社会工作、翻译。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6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 2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文章。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二)报考部分专业和单独考试的特别要求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 3 年以上(含 3 年);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工作 5 年以上(含 5 年),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者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含 2年)。

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报考专业仅限: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方向),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

5.报考西藏单独考试(又称“援藏计划”)的考生,须符合西藏自治区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报考专业仅限部分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

(三)其他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报考资格及招生名额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度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2.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详见《2016 年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考生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误填报考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推荐免试生的报名流程详见《2016 年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须知》。除推荐免试生外,其他考生的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以教育部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9f8169675.html, 公网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9f8169675.html,

3.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应选择“中国政法大学”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考生须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及参加考试。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1.时间:以教育部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地点:选择“中国政法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届时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详细地点;选择京外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考点的相关通知。

3.现场确认须携带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点通知携带的其他有关材料。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在 2016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6.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报考费不退。

7.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不能补报。

8.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对于同时填报多个招生单位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2.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 3 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及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考生也可在报名前中国政法大学 201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9f8169675.html,]查询本人学历或学籍信息。)

3.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备注“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

5.在职人员报名时,不必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我校重要通知将在网站发布的同时,辅以手机短信提示,请务必填写正确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我校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多次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统一安排,考生在初试前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复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复试中,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只提供命题范围,命题范围见附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2.初试地点: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法硕联考”的考生,到本人网上报名时所选考点参加考试,详细地址见报考点相关公告;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管理类联考”(包括 MBA、MPA)的考生,到我校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西藏单独考试”的考生,到西藏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考试。

3.考试大纲、命题范围:

(1)全国统考科目和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MBA)和公共管理(MPA)专业的全国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考试大纲见教育部研招网。

(2)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命题范围见附录 2:《201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科目命题范围》。

(3)“单独考试”使用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111 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261 单独考试英语、两门业务课为所报考专业的考试科目),命题范围见附录 1。

(4)“西藏单独考试”使用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111 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261 单独考试英语、790 基础课、890 专业基础课),命题范围见附录 1。

(二)复试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总分、单科分数要求。单独考试的复试分数要求,由学校自行确定并公布。

我校采用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在 120%左右。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口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复试科目命题范围见附录 3:《201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目命题范围》。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含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参加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另行通知,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复试具体要求详见《复试通知》和《复试工作办法》,将于复试前在网上发布。

(三)调剂复试

1.未达到原报考院校(或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而不能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申请调剂参加我校复试。

(1)校内调剂:原报我校且满足校内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其他专业。

(2)校外调剂:原报外校且满足我校接收校外调剂条件的考生可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申请调剂我校。

2.原报我校但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申请调剂外校。

(四)考风考纪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校对初试或复试中作弊的考生将做如下处理:

1.将考生的有关情况及《考试违纪处理决定书》寄送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并建议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就业或工作调动的重要参考依据。

2.从下一年度起,3 年内禁止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七.健康检查

考生在我校参加复试期间,需进行身体健康检测。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八.录取

根据考生所报考第一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 60分以下(不含 60 分),认定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 60 分以下(不含 60 分),不予录取;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必调入我校,户口不能迁入我校。

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制和培养

1.工商管理、法律(法学)、社会工作、翻译等 4 个专业学位的学制为2 年。除特别规定外,其他专业的学制为 3 年。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学习

年限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硕士生培养实行所在专业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培养制度。

十、学费、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 2014 年起,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以下学费标准均为人民币。

1.学术型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生 8 千元/年,定向就业生 1.2 万元/年。

2.专业学位研究生:

(1)法律硕士(中欧法学院法硕专业除外):1.5 万元/年。

(2)工商管理(MBA):详见 MBA 网站(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9f8169675.html,)。

(3)公共管理(MPA):共 3 万元,分 2 次交清。

(4)社会工作:1.5 万元/年。

(5)翻译硕士(MTI):4 万元/年。

3.中欧法学院各专业(双硕士项目,含法硕专业):2.35 万元/年。

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收费标准执行。

(二)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有关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或科研资助。

1.新生奖学金

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翻译专业硕士除外),成绩优秀的可以享受“新生奖学金”。有关新生奖学金的说明:

(1)评定原则: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根据奖学金名额和初试、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是否享受新生奖学金。

(2)获奖比例:各专业录取人数的 70%左右。

(3)奖学金金额:除中欧法学院各专业外,其他各学院奖学金金额均与首年学费等额。(中欧法学院奖学金金额由学院另行规定,详情可查询中欧法学院网站。)

2.二年级、三年级奖学金将根据前一年的在校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评定。

3.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硕士生,不享受奖学金。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可参评奖学金。

5.MBA、MPA 和中欧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办法由培养单位另行制定。

6.学校设置助教、助研和助管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通过勤工助学来获得生活补贴。

7.有关奖助学金的详细信息,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研究生工作”栏目(https://www.wendangku.net/doc/9f8169675.html,/xsc/)或研究生院网站“奖助学金工作”栏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f8169675.html,/links/c116/)。

8.以上奖学金政策,不包含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其奖学金政策待定。

(三)助学贷款

请查询学生工作部网站“资助管理”栏目(https://www.wendangku.net/doc/9f8169675.html,/xsc/)。

十一、毕业就业

1.非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按相关规定,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生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须按定向协议服务一定的年限。

4.定向就业硕士生学习期间,由于定向单位变更、撤销、合并等原因,导致毕业后不能接收的情况,由该生自行与单位协商解决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十二、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一)招生信息发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9f8169675.html,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二)各招生学院网站

见学校主页上“组织机构”栏目,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9f8169675.html,/zuzhijigou。

(三)有关材料发放

1.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书及复试结果:考生自行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打印。

2.录取通知书:由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寄发本人。

3.其他通知都将网上公布,不寄发书面通知。

(四)禁办考研辅导班

学校严禁校内各单位和个人举办、或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考研辅导班,严禁组织或参与考研辅导书和辅导资料的编写工作,严禁本校在职教师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考研辅导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基础培训

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先到北京邮电大学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我校学习。(达到我校普通统考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要求的考生,可申请免除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七)现役军人报考研究生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相关规定办理。

(八)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25 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旧1 号办公楼 304 室)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71

图文传真:010-********/71

电子信箱:zfyz@https://www.wendangku.net/doc/9f8169675.html,

官方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9f8169675.html,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十三、附录(招生专业目录、初复试命题范围)

附录 1:《201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录 2:《201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科目命题范围》

附录 3:《201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科目命题范围》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共计 65 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共计 6 个,部分专业可在多个学院进行招生,详见表 1、表 2。各专业初试考试科目、拟招生人数等信息详见表 3,各专业拟招生总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表 1 招生专业(学术型)

表 2 招生专业(专业学位)

初试自命题科目共80科。其中,代码为111、211-261的科目满分为100分;代码为3**、4**、7**(731、766除外)、8**的科目满分为150分;731中国史综合、766心理学综合满分为300分。

科目代

初试科目名称命题范围

111 单独考试思想政治

理论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11 翻译硕士英语词汇语法、阅读理解、写作。详见《全日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总纲》。

240 德语大学德语教学大纲241 法语大学法语教学大纲

242 西班牙语掌握 2500 个以上西班牙语词汇;掌握基本的西班牙语语法和表达习惯;初步了解西班牙语国家的文化知识。

243 意大利语欧洲语言参考框架 A2 水平

251 二外英语《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四级要求252 二外俄语大学俄语教学大纲

253 二外日语大学日语教学大纲

254 二外德语大学德语教学大纲

255 二外法语大学法语教学大纲

256 二外西班牙语掌握 4000个以上西班牙语词汇;掌握西班牙语语法和表达习惯;了解西班牙语国家的文化背景知识及相应的国际知识;能够翻译一般难度文章,能够把握文章主旨,译文基本准确,表达通顺。

257 二外意大利语欧洲语言参考框架 A2 水平

261 单独考试英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

331 社会工作原理 社会工作概念、社会工作理论基础、西方社会工

作发展简史、 社会工作价值伦理、社会工作专业

方法(直接方法和间接方法)。

357 英语翻译基础 词语翻译、英汉互译。详见《全日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 )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总纲》。

437 社会工作实务 社会工作沟通技巧、社会工作建立关系能力、社

会工作预估能力、社会工作策划能力、社会工作

干预能力、社会工作评估能力。

448 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百科知识、应用文写作、作文。详见《全日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 )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总纲》。

701 法学综合 法理学(30 分):法理学导论(法学的基本概念、

法的运行、 社会中的法);

宪法学(30 分):中国宪法;

民法学(30 分):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

民事诉讼法学(30 分):民事诉讼法学(含民事

证据、民事执行);

刑法学(30 分):中国刑法总论、中国刑法分论。

712 刑事法律综合一 刑法学(75 分):中国刑法总论 中国刑法分论;

刑事诉讼法学(75 分):刑事诉讼原理、原则、

制度(含刑事证据)、程序。

713 法医学 综合一(诉讼法学)

法医学概论(75 分)、法医病理学(75 分)。 717 法医学 综合一(证据法学)

法医学概论(75 分)、法医病理学(75 分)。 730 哲学综合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

(上述各科目每科各出三题,共九题,考生任选

五题作答)。

731 中国史综合 中国通史(200 分)、中国古代史(100 分)(历

史文献学、中国古代史、专门史 01、03、04、05

方向选作)、中国近代史(100 分)(中国近现

代史专业、专门史专业 02 中外关系史方向选

做)。

740 公共管理学综合 管理学原理(75 分)、公共管理学(75 分)。

744 政治学综合一 政治学原理(100 分)、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50 分)。

761 马克思 主义理论综合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60 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 济学(60 分)、科学社会主义(30 分)。

765 社会学综合一 社会学理论(75 分)、分支社会学(75 分)。 766 心理学综合 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各 70 分,人格心理学、

社会心理学、心理统计、心理测量各 40 分。

770

英语语言文学综合

含语法、阅读、翻译技能与写作。 771 法语语言文学综合一

含语法、阅读、翻译技能与写作。 772 德语语言文学综合一

含语法、阅读、翻译技能与写作。

773 基础俄语 含语法、阅读、翻译技能与写作。 781

新闻传播学综合一 传播学(60 分)、新闻理论(60 分)、现代媒介概论(含新媒体)(30 分)。 790

基础课(西藏单考) 法理学(75 分):法理学导论;宪法学(75 分):中国宪法。 801

法理学原理 法治一般原理(100 分)、法治中国原理(50 分)。 802

法律史 中国法制史(75 分),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任选一门作答(75 分)。 8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宪法学(50 分)、行政法(50 分)、行政诉讼法(50 分)。 804 经济法学与商法学 经济法(75 分):经济法原理、金融法、竞争法; 商法(75 分):公司法、票据法、破产法。 805

民商法学 民法学(90 分):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继承法; 商法学(60 分):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 806

民事诉 讼法学与仲裁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100 分)(含民事证据、民事执行); 仲裁法学(50 分)(不包括劳动仲裁)。 807

经济法学 经济法基础理论(40 分)、经济法制度(110 分,包括消费者法、竞争法、财税法、金融法、企业法与公司法)。 8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环境法(100 分)、自然资源法(50 分)。 809

知识产权法学 知识产权法学(100 分):知识产权法总论、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民法学(50 分):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 810

刑事法律综合二 刑法学(110 分):中国刑法总论、中国刑法分论; 刑事诉讼法学(40 分):刑事诉讼原理、原则、制度(含刑事证据)、程序。 811

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150分):刑事诉讼原理、原则、制度(含刑事证据)、程序。 812 侦查与鉴定综合 侦查学总论(75 分)、司法鉴定总论(75 分)。

813

法医学 综合二(诉讼法学) 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各占 50 分。 814

国际法学 国际公法(50 分):包括国际公法基本理论、国际海洋法、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国际私法(50 分):包括国际私法理论与制度、法律适用、 国际民事诉讼、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经济法(50 分):包括国际贸易法(含 WTO )、国际投资法、国际技术转让、国际金融法、海商法、国际税法。 815

国际公法 导论、国家责任、国际法上的个人(居民)、国际人权法、条约法、国际组织法、国际争端的解决、武装冲突法(国际人道法)。 816

证据法学 证据法学(150 分)。 817

法医学 综合二(证据法学) 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学、司法精神病学各占 50 分。 818

物证技术综合 物证技术总论(30 分)、痕迹检验技术(30 分)、文件物证技术(30 分)、微量物证检验技术(30 分)、声像资料及电子数据检验技术(30 分)。 830

马克思主义哲学史 马克思主义哲学史(150 分)。 831

中国哲学史 中国哲学史(150 分)。 832

西方哲学史 西方哲学史(150 分)。 833

逻辑原理 演绎逻辑、归纳逻辑、逻辑基本规律、论证。 834

美学原理 美学原理(150 分)。 835

宗教学原理 宗教学导论(100 分)、世界宗教(50 分)。 840

行政管理综合 行政学原理(100 分)、公共政策分析(50 分)。 841

社会保障综合 社会保障学(100 分)、公共事业管理(50 分)。 842

人力资源管理综合 人力资源管理(100 分)、管理心理学(50 分)。 843

危机管理综合 公共危机管理 100 分、公共事业管理 50 分。 844

政治学综合二 中国政治思想史(先秦部分)(75 分)、西方政治思想史(75 分)。 845

政治学综合三 国际关系史(1945 年之后)(50 分)、国际关系理论(50 分)、当代中国外交(50 分)。 846

政治学综合四 廉政建设理论(100 分)、党的建设理论(50 分)。 847

政治学综合五 全球学、国际关系学,各占 75 分。 850

理论经济学综合 西方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各 50 分。 851

应用经济学综合 西方经济学宏观、西方经济学微观、统计学各 50 分。 852

工商管理综合 微观经济学、管理学、经济统计各 50 分。 860 政治学综合六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0 分)、中共历史重大事件与重要人物(90 分)、

中共历史研究理论与方法 (30 分)。 861

马克思 主义理论综 合 二 中国近现代史(1840-1949)(60 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60 分)、思想政治教育(30 分)。 865

社会学综合二 社会统计学(75 分)、社会学研究方法(75 分)。 870

英语语言文学综合二 语言学、文学、翻译理论。 871

法语语言文学综合二 语言学、文学、翻译理论。 872

德语语言文学综合二 语言学、翻译理论。 873 俄语综合 文学、翻译理论。

880 传播法 传播法学(80 分):传播法理论与实务、新闻法

规与伦理;

法治新闻传播学(70 分):法治新闻理论与实务。

881 新闻传播学综合二 新闻采访学(25 分)、新闻写作学(35 分)、

新闻编辑学 (35 分)、新闻评论学(25 分)、

公共关系学和广告学(30 分)。

890 专业基 础课(西藏单考) 民法学(50 分):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法总论、

合同法、 侵权责任法、继承法;

刑法学(50 分):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25 分):刑事诉讼法学(含刑事

证据);

民事诉讼法学(25 分):中国民事诉讼法。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勤思考研培训学校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有什么问题可登陆勤思教育网查询和咨询相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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