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绿化消杀

绿化消杀

绿化消杀
绿化消杀

绿化消杀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绿化消杀工作的要求和植物消杀的方法。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不同类型物业绿化消杀工作的管理。

2. 职责与权限

2.1 环境主管制定消杀工作的计划并进行日常消杀工作的检查。

2.2 绿化员依照本规程进行具体的绿化消杀工作。

3. 消杀要求

3.1 对绿化人员要求

3.1.1 对农药有皮肤过敏者或身体情况不佳的员工严禁从事消杀工作。

3.1.2 在进行消杀工作前要张贴通知、现场做好消杀标示,明确顾客要注意的事项。

3.1.3 作业时工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口罩、注意风向,从下风区域开始,先喷高处后喷低处,严禁药水喷到行人,作业后用肥皂水洗擦皮肤裸露处。

3.1.4 室外进行消杀工作时宜避开阳关强烈的正午,尽量选择在晴朗天气的阴凉无风的时候进行,以防中暑或中毒。

3.1.5 园林植物消杀时,可能一次性不能将病虫害杀死,故应在消杀后及时观察病虫是否得到防治。如没有,须要再次进行一次补杀。同时,考虑所选用的药品是否合适,病虫害严重的,应连续多次消杀,直至植物恢复正常生长。

3.1.6 消杀浓度不宜过高,对施用的药品应每隔一段期限进行一次更换(一种药品连续使用不超过五次),避免发生抗药性。

3.1.7 绿化植物的消杀时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进行预防消杀时,抗菌类与杀虫类药品搭配使用。

3.2 对消杀工作要求

宜每个月一次预防性消杀,其他时候根据病虫害情况进行消杀。

3.3 对消杀药品要求

3.3.1 消杀药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贮存、保管,严格遵循领用程序。

3.3.2 任何绿化员须于消杀工作完成后清洗消杀工具,及时归还。消杀责任人须严格执行上报领借用工具和物品,下班前及时归还工具和物品,严格将任何物品及工具置于单车棚、宿舍或其他公共区域。

3.3.3 对顾客发放药品时,应事先说明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必要时发放书面“使用须知”并请顾客签收。

3.3.4 禁止将高毒类药品发放给顾客。

4. 消杀方法

4.1 药物消杀

4.1.1 植物叶片发生缺刻、孔洞、网状等机械损伤时多为螟虫、毛毛虫等咀嚼式口器昆虫危害,采用触杀剂、胃毒剂之类的农药进行防治。危害严重时用500-800倍液进行防治,轻度危害时采用800-1000倍液进行防治,预防时采用1000-1500倍液进行喷雾。

4.1.2 植物叶片发生畸形、卷曲、皱缩等损伤时多为蚜虫、蚧壳虫等内吸式口器害虫危害,采用内吸剂药品进行防治,所需浓度同上。

4.1.3 当植物树干发生孔洞,并有明显木屑时多为天牛幼虫等蛀干害虫危害,可采用棉花头蘸熏蒸剂堵塞洞口熏蒸进行防治。

4.1.4 植物发生萎蔫(缺水除外),多为地下害虫危害,可采用200-500倍的敌敌畏、敌百虫、蚨喃丹液进行浇灌防治,严重时必须移走植物进行浇灌处理。

4.1.5 如植物叶片发生黄化(缺肥除外)、萎缩、变色、不正常时多为病态,如发生时可采取治疗病态的百菌清、多菌灵、甲基托布津等进行喷杀。如采用的消杀只是预防性质则可采用石硫合剂、波尔多液进行喷杀,但一般只在春季和入冬时进行。

4.1.6 蚯蚓消杀应在阴雨天气进行,将药物均匀投撒在土壤表层,再淋少量水,使药物能充分溶解并渗入土中。

4.2 肥料消杀

有时植物发生病态时是由于植物本身缺少某种元素或土壤偏酸或偏碱造成,这时须补充微量元素或进行土壤的改变。

5. 消杀的质量检查

每次消杀工作结束后,由绿化员将本次消杀情况记录于《消杀记录表》,并于次日由环境主管对本次消杀效果予以检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