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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基本程序

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基本程序
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基本程序

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基本程序

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之一,也是政府采购较为常用的采购方式之一。它作为一种独立的采购方式,是除招标方式之外最能体现政府采购竞争性原则、经济效益原则和公平性原则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有关政府采购的国际规则所确认的、各国普遍采用的方式。我国在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各地在政府采购实践中对运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政府采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为成功的经验。2002年6月29日颁布、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政府采购法》对竞争性谈判作为政府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应遵循的原则和基本程序也作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

国内外采购实践中的广泛应用、国际规则的确认、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不仅为这种方式的运用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也使这种方式的应用和实践有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为了使大家能够正确理解《政府采购法》对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具体规定,并在日常工作中能正确运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本人对《政府采购法》的认识,并结合自己在具体工作中的实践经验,对运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政府采购的基本做法谈一点体会,以与各地政府采购同仁们探讨。

关于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谈判

(一)谈判及政府采购中的谈判。

谈判,是有关方面对有待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会谈。而政府采购中的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就采购的条件达成一项双方都满意的协议的过程。

(二)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谈判。

1、概念

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2、含义

从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的概念中,可以看出,它有几个构成要素:

一是参加谈判的主体必须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即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含集中采购机构)。

二是谈判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

三是谈判必须有供应商参与,且必须是多家供应商参与(通常不少于三家)。

四是实施的过程是必须要通过谈判进行。

五是最终的结果必须要谈判的基础上,从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中确定出成交供应商。

3、性质和特点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就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分别进行多轮讨价还价,就诸如货物制造、技术规格以及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价格、交易条件、其它相关条款等合同要件达成共识的艺术。由于谈判中的因素相互关联,谈判艺术要求谈判人要综合运用判断、谋略和相关常识。因此,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谈判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就采购方案的细节进行面对面的商谈,而不仅仅是*交换采购文件来实现。

与招标采购的对象的特点相比,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对象的特点具有特别的设计者或者特殊的竞争状况。此类采购对象很少能形成竞争的市场,也没有确定的价格。因此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对采购对象的制造、供应、服务的成本存在不同的估价时,就不可避免地要采用谈判方法。而在多家供应商参与的情况下,采用竞争的方式,通过多轮谈判报价,对各种采购因素及内容细节在谈判过程中均可以充分分析讨论,使总体方案报价更容易接近适当的价格,并常常能加以调整,以取得价格上的共同利益。

4、竞争性谈判的优缺点

竞争性谈判,是在招标方式难以适用的情况下所采用的一种方式,在特写的条件下,竞争性谈判采购较招标采购更能满足政府采购的目标。但竞争性谈判采购也有自己的优缺点。

优点主要表现在:一是凡特殊规格,经营的厂家不多,有时只有一家或很少的几家,竞争的对象少,采用谈判确定成交,比较合理;二是有利于紧急采购,及时供应某些方面迫切需要的物资和服务;三是能对一切条款内容细节进行详细洽谈,更容易达到适当的价格和一致的协议;四是可选择适当的对象,并兼顾供应商以往的业绩,确保采购安全,防范采购风险;五是有利于政策性目标的实现或互惠条件的运用。

缺点主要表现在:一是无限制的独家谈判,容易造成厂家抬高价格;二是违反自由竞争精神,助长企业托拉斯垄断价格,阻碍工商业的发展;三是秘密谈判,容易给参与者或操作人员造成串通舞弊的机会。

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适用条件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规定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的条件,这个适用条件包括了两层含义:

一是适用的范围,即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对象主要是指货物或者服务。

二是适用的情形,即竞争性谈判采购只适用四种情形,当出现这四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情形时,法律允许不再使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来采购。主要是: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这种情形的基本含义是指: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未达到法定数量,以及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其中招标失败有三种情况:一是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二是招标后有效投标供应商没有达到法定的三家以上,或者是投标供应商达到了三家以上,但其中合格者不足三家的;三是再进行重新招标也不会有结果且重新招标不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这种情形的基本含义是指: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主要是指由于采购对象的技术含量和特殊性质所决定,采购人不能确定有关货物的详细规格,或者不能确定服务的具体要求的,如电子软件开发与设计。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这种情形的基本含义是指:由于公开招标采购周期较长,当采购人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正当情况)急需采购时,无法按公开招标方式规定程序得到所需货物和服务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这种情形的基本含义是指:采购对象独特而又复杂,以前不曾采购过且很少有成本信息,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竞争性谈判采购应遵循的原则

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时,首先应遵循政府采购的一般原则,即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时,还应着重注意遵循以下原则:(一)竞争原则。

谈判应保证适当的竞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与多家供应商(其数目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以确保有效的竞争。遵循这项原则,还应注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是资格有效的供应商(有效主要是指符合采购人提出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需求,且满足谈判条件的供应商)。

(三)公平原则。

指谈判文件所规定的谈判条件不得有歧视性条款,在谈判过程中,应公平地对待每一位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对任何供应商进行歧视,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淘汰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

(三)保密原则。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与某一供应商之间的谈判应当是保密的,谈判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另外的任何人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

(四)事先公布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原则。

指在谈判开始前,必须事先制定出谈判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在对供应商的谈判方案进行评审时,必须按照事先公布的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进行,以避免评审过程的主观性。

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基本程序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五个步骤:

一是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是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是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四是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五是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通常情况下的竞争性谈判,可以把这五步程序归纳为两个阶段进行,即谈判前的准备阶段和谈判阶段。而对于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来说,仅仅进行了这两个阶段,还不算完成了采购的全部过程,因为集中采购机构不仅要组织谈判,有时可能要参与到一个项目的全部实施过程,直至整个项目的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因此,为了便于理解,也便于操作,现着重就集中采购机构接受采购单位委托对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基本程序作以叙述:

(一)谈判前的准备阶段。

在谈判开始前,一般从以下十个方面,做好准备工作:

1、对采购项目进行综合分析

集中采购机构接到采购单位委托的采购项目后,应根据政府采购计划或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需求(或采购方案),从资金、技术、生产、市场等几个方面对采购项目进行全方位综合分析,为确定科学的采购清单提供保证。必要时可邀请有关方面的政府采购咨询专家或技术人员参加对采购项目进行论证、分析,同时也可以组织有关人员对采购项目的实施现场进行踏戡,或者对生产、销售市场进行广泛的调查,以提高综合分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预算分析:主要分析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如在采购资金中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其他资金所占的比例,预算内资金是否有预算批复文件,预算外及其他资金是否已落实到位等。凡采购资金不落实的一律不予采购。

(2)需求分析:会同有关专家对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供货期等采购要求进行论证、

分析,通过分析准确掌握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

(3)生产分析:主要是通过各种渠道调查、掌握所需货物的生产企业情况、工程或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情况等,如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数量、规模、经营、分布情况等。

(4)市场分析:主要是分析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市场价格、供求关系等,通过分析应明确当前市场是卖方市场还是买方市场,以便为制定相应的谈判策略提供依据。

(5)风险分析:主要是通过对采购项目预算、需求、生产及市场等因素的分析,进一步分析采购风险,为预防风险的发生制定相应的措施。

(6)成本分析:主要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技术要求,对采购过程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预测采购费用,以便使采购成本得到合理控制。

2、确定采购清单

通过进行项目分析会同采购单位及有关专家确定采购清单及有关技术要求。对有些较大的项目在确定采购清单时有必要对项目进行分包。

对采购项目进行分包时,应注意掌握以下原则:

(1)根据采购对象的品目分包:同一品目归为一包;

(2)根据采购对象的数量分包:同一品目的采购对象,如数量较大,为扩大中标面可划分为若干个包。

(3)根据经销企业分包:只有专门公司才经营的采购对象不要同其他采购对象放在同一个包。

(4)根据企业生产能力分包:同一品目的采购对象采购数量较大的,由于企业的生产能力有限,可以划分为若干个包。

3、编制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

根据项目分析情况和采购项目清单编制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主要是为邀请供应商方便,其格式和内容将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邀请函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简介和采购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对谈判方的资质要求;获取谈判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及参加谈判的时间、地点、方式;主要商务条款;确定成交的一般性原则;其他需说明的事项;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等。

4、制作竞争性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是供谈判方制作报价文件和谈判方案、参加谈判以及谈判小组成员在谈判过程中使用的有关材料。竞争性谈判文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1)谈判采购邀请函:一般与上面已经制作的用于邀请供应商的邀请函格式相同。

(2)采购项目要求及采购项目清单。

(3)谈判方须知。

(4)商务条款或合同格式。

(5)报价文件及谈判方案制作格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案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案 政府采购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省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办理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预算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预算执行中追加的资金(含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预算外资金包括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留用的资金(含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不适用本办法: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主要指国防、安全等部门); (三)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危险,需紧急采购的; (四)财政部及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政府采购管理与执行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为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管理监督,在本行政区域内履行下列职责: (一)草拟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和办法;

(二)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四)组织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 (五)审批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资格; (六)审批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的资格; (七)确定并调整政府采购目录; (八)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 (九)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项; (十)办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事务。 第八条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分为集中采购机关和采购单位。 第九条集中采购机关是指财政部门为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而设立的专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统一组织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 (二)受其他政府采购执行机构的委托,代其采购或组织招标事宜; (三)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库,提供政府采购咨询; (四)办理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政府采购事务。 第十条采购单位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分散采购。 第十一条集中采购机关可以委托政府采购中介机构代理政府采购招标活动。 采用招标以外的其它采购方式进行的采购项目,不得委托给政府采购中介机构代理。 第十二条政府采购中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招标能力,并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资格认定后,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 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最新整理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

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 竞争性采购方式具有采购周期短、采购成本低等优点,方便灵活。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供你阅读参考。 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篇1谈判小组讨论、通过谈判要点谈判小组成员研究过采购文件及评标标准以后,在谈判小组组长的组织下讨论、通过谈判要点和谈判方式。谈判要点根据项目而不同,但至少应当包含价格、技术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主要内容。 谈判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澄清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谈判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加以澄清、说明或纠正,并要求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变动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须经谈判小组三

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签字确认后,由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要求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如不签字确认即被认为拒绝修改并放弃投标)。 对于实质性修改谈判文件这样一个重大决定,笔者认为谈判小组过半数同意不具有说服力,如引入修改宪法中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的原则比较合适。要求谈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是为防止某些供应商因未中标而恶意投诉,声称自己根本不知道谈判文件已做过实质性调整。 竞争性谈判的评标办法篇2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最大的不同在于确定成交的标准。竞争性谈判确定成交采用类似于最低评标价法的标准,即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而竞争性磋商确定成交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成交。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磋商完成后,磋商

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

xx教学设备采购采购编号:xxxxxx 竞争性谈判文件

年月

一说明 二采购程序

1.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以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少于3家的邀请方式确定参加谈判的报价人。 2.采购程序 2.1 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报价人将报价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评审委员会对技术方案 进行评审。 2.2 就技术及价格进行谈判,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商。 三采购文件 1.报价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报价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2. 采购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2.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采购文件的报价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2 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报价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采购文件 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报价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报价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2.3 为使报价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报价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

长报价截止期。 四报价文件的编制 1. 报价范围及报价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1.1 报价人应对采购文件中“技术需求”中的整个包进行报价,不能将整个包的内容拆 开就其中一项进行报价。 1.2 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2. 报价文件构成 2.1 报价人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填写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以 下内容:1.报价书2.资格证明文件3.保证金4.产品介绍及技术说明5.报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如:业绩等) 2.2 除完全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基本方案外,允许报价人根据自身经验提交推荐方案。 推荐方案必须与基本方案一样完整,而且只有在报价人提供基本方案的条件下才会被考虑。 3. 报价 3.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3.2 报价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3.2.1 设备、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费用;

竞争性谈判方式基本程序

竞争性谈判方式基本程序 (一)谈判前的准备阶段。 在谈判开始前,一般从以下十个方面,做好准备工作: 1、对采购项目进行综合分析 集中采购机构接到采购单位委托的采购项目后,应根据政府采购计划或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需求(或采购方案),从资金、技术、生产、市场等几个方面对采购项目进行全方位综合分析,为确定科学的采购清单提供保证。必要时可邀请有关方面的政府采购咨询专家或技术人员参加对采购项目进行论证、分析,同时也可以组织有关人员对采购项目的实施现场进行踏戡,或者对生产、销售市场进行广泛的调查,以提高综合分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预算分析:主要分析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如在采购资金中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其他资金所占的比例,预算内资金是否有预算批复文件,预算外及其他资金是否已落实到位等。凡采购资金不落实的一律不予采购。 (2)需求分析:会同有关专家对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供货期等采购要求进行论证、分析,通过分析准确掌握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 (3)生产分析:主要是通过各种渠道调查、掌握所需货物的生产企业情况、工程或

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情况等,如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数量、规模、经营、分布情况等。 (4)市场分析:主要是分析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市场价格、供求关系等,通过分析应明确当前市场是卖方市场还是买方市场,以便为制定相应的谈判策略提供依据。 (5)风险分析:主要是通过对采购项目预算、需求、生产及市场等因素的分析,进一步分析采购风险,为预防风险的发生制定相应的措施。 (6)成本分析:主要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技术要求,对采购过程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预测采购费用,以便使采购成本得到合理控制。 2、确定采购清单 通过进行项目分析会同采购单位及有关专家确定采购清单及有关技术要求。对有些较大的项目在确定采购清单时有必要对项目进行分包。 对采购项目进行分包时,应注意掌握以下原则: (1)根据采购对象的品目分包:同一品目归为一包; (2)根据采购对象的数量分包:同一品目的采购对象,如数量较大,为扩大中标面可划分为若干个包。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 项目名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XXX 代理机构:XXX 2016年4月18日 磋商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5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12第四部分公开唱价、评审、成交--------------------14第五部分授予合同--------------------------------18第六部分附件-----------------------------------19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XXX受XXX委托,就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XX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XXX; 3.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年4月29日14时00分至 2016年4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XXXX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XXX。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XXX 地址:XXX 联系人:于咏梅 联系方式:XXXX 2.采购代理机构:XXX 联系地址:XXXX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CXXXX 电子邮箱:XXXX 开户名:XXX 开户行:XXXX 账号:XXXX

竞争性谈判招标解释及流程

竞争性谈判 百科名片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注意事项 适用范围 谈判小组 制定谈判文件 具体谈判流程 注意事项 适用范围 谈判小组 制定谈判文件 具体谈判流程 注意事项 “正确适用竞争性谈判”这一话题背后更重要的话题是,一旦适用如何使用《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竞争性谈判的具体操作细节,致使竞争性谈判被错误使用甚至被人利用。本文就这一问题推出一套使用“秘笈”,供读者参考。 竞争性谈判由于其自身具有特殊性和灵活性的特点,经常被各集中采购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政府采购法》第38条给出了竞争性谈判的一个操作程序,但相对比较笼统,对一些具体细节如何操作没有明确,因此,各集中采购机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很大的差异。笔者根据自己对理论的探索和工作经验的积累,参考公开招标的一些程序和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出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上的一些细节程序。适用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规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根据财政部第18号令第43条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的,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点评:《政府采购法》第23条和财政部18号令第43条明确规定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 谈判小组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谈判小组是代表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的主体,是代表采购人利益、反映采购人需求、具有相当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谈判技巧的组织。谈判小组所起的作用是由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所决定的。按照这种采购方式,采购人要与被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进行面对面的谈判,以明确采购对象的详细技术规格和性能标准,了解采购对象的性质或附带的风险,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比较接近实际的价格。谈判小组应当包括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且人数应为3人以上的单数,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人的代表应当是具备相应采购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丰富的政府采购实践经验,并且经采购人授权能够代表其从事采购活动的自然人,这些人通常是经过培训的专门负责采购业务的政府工作人员。有关专家是指采购人根据采购对象的具体技术要求和性能特点而邀请的,具有某一领域较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人士。这些专家通常都是某一行业协会的成员或是由行业协会推荐的专业人士。邀请这样的专家作为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可以凭借其专业知识更好地把握采购对象的详细技术规格、性能标准以及价格,并最终以理想的条件与某一供应商成交。为了真正发挥专家的作用,并使他们的意见能够充分的得以体现,其人数必须达到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绝对多数,即达到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最后,谈判小组的人数必须是单数,这一规定便于谈判小组在作出有关决议时能够以多数形成表决结果。 制定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中至少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标准等事项。谈判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告至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般不得少于5天,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一般不得少于10天。

竞争性谈判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及适用情形,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立法目的 明确规定竞争性谈判适用情形。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在一些情况下,采购对象的性质或采购形势的要求,公开招标方式并不是实现政府采购经济有效目标的最佳方法,必须采用其他采购方式予以补充,其中竞争性谈判采购是一种主要方法。政府采购中的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就采购的条件达成一项双方都满意的协议的过程。与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相比,竞争性谈判具有较强的主观性,评审过程也难以控制,容易导致不公正交易,甚至腐败,因此,必须对这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加以严格限制并对谈判过程进行严格控制。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条共规定了四种情形,凡是符合这四种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具体含义如下: 1.第一种情形的含义。 第一种情形是指,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未达到法定数量,以及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招标失败的几种情况:一是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二是招标后有效投标供应商没有达到法定的三家以上,或者是投标供应商达到

了三家以上,但其中合格者不足三家的;三是再进行重新招标也不会 有结果且重新招标不能成立的。 2.第二种情形的含义。 3.第三种情形的含义。 第三种情形是指由于公开招标采购周期较长,当采购人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正当情况)急需采购时,无法按公开招标方式规定程序 得到所需货物和服务的。 4.第四种情形的含义。 第四种情形主要是指采购对象独特而又复杂,以前不曾采购过且很少有成本信息,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1.要体现竞争要求,谈判应保证适当的竞争,采购人应与足够数目即不少于三家的有效供应商进行谈判,以确保有效竞争。 2.谈判条件不得有歧视性条款,公平对待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必须是有效的供应商,有效主要是指符合采购人提出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需求,且满足谈判条件的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采购篇之采购流程 看过“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人还看了:

竞争性谈判招标解释及流程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竞争性谈判 百科名片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注意事项 适用范围 谈判小组 制定谈判文件 具体谈判流程 注意事项 适用范围 谈判小组 制定谈判文件 具体谈判流程 注意事项 “正确适用竞争性谈判”这一话题背后更重要的话题是,一旦适用如何使用?《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竞争性谈判的具体操作细节,致使竞争性谈判被错误使用甚至被人利用。本文就这一问题推出一套使用“秘笈”,供读者参考。 竞争性谈判由于其自身具有特殊性和灵活性的特点,经常被各集中采购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政府采购法》第38条给出了竞争性谈判的一个操作程序,但相对比较笼统,对一些具体细节如何操作没有明确,因此,各集中采购机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很大的差异。笔者根据自己对理论的探索和工作经验

的积累,参考公开招标的一些程序和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出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上的一些细节程序。 适用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规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根据财政部第18号令第43条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的,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点评:《政府采购法》第23条和财政部18号令第43条明确规定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 谈判小组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谈判小组是代表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的主体,是代表采购人利益、反映采购人需求、具有相当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谈判技巧的组织。谈判小组所起的作用是由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所决定的。按照这种采购方式,采购人要与被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进行面对面的谈判,以明确采购对象的详细技术规格和性能标准,了解采购对象的性质或附带的风险,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比较接近实际的价格。谈判小组应当包括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且人数应为3人以上的单数,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人的代表应当是具备相应采购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丰富的政府采购实践经验,并且经采购人授权能够代表其从事采购活动的自然人,这些人通常是经过培训的专门负责采购业务的政府工作人员。有关专家是指采购人根据采购对象的具体技术要求和性能特点而邀请的,具有某一领域较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人士。这些专家通常都是某一行业协会的成员或是由行业协会推荐的专业人士。邀请这样的专家作为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可以凭借其专业知识更好地把握采购对象的详细技术规格、性能标准以及价格,并最终以理想的条件与某一供应商成交。为了真正发挥专家的作用,并使他们的意见能够充分的得以体现,其人数必须达到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绝对多数,即达到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最后,谈判小组的人数必须是单数,这一规定便于谈判小组在作出有关决议时能够以多数形成表决结果。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范本

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人: 采购执行机构: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书 (3)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二、供应商须知 (4) 三、合同条款前附表 (18) 四、合同条款 (19) 五、合同格式 (20) 六、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 (21) 七、合同特殊条款 (22) 八、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23) 九、评审细则 (24) 十、技术要求 (27) 第二章谈判响应书 (28) 一、谈判响应函格式 (29) 二、货物服务报价表 (31) 三、零件、配件表 (32) 四、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33) 五、供应商服务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34) 六、规格响应表 (35) 七、货物服务技术方案 (36) 八、资格证明文件 (37)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书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范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制订。 1.2 凡在我国境内从事货物服务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均须 使用本范本。 2、定义 2.1 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 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2.2 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 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具体项目的采购单位,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3中规定。 3、供应商资质要求 3.1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 满足以下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争性谈判适用条件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集中体现了政府采购“阳光下的交易”的美誉,突出地展现了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但是在实际政府采购活动中,对照竞争性谈判的适用条件,采购人自行设置了“门槛”,轻易不敢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靠得太近。究其原因,主要是法律规定约束了采购人采用采购方式的行为。《政府采购法》第30条规定从法律角度明确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同时也给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套上了“紧箍咒”。 “紧箍咒”一:“替补队员” 就采购方式的法律地位而言,基于《政府采购法》第26条“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而竞争性谈判只位于政府采购方式“五虎上将”之“排行第三”,采购人自然首当其冲地采用招标方式,在采购时间无法满足需求时又临时申请转为竞争性谈判。 就审批权限而言,《政府采购法》第27条和第37条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因而从讲究公开程序,节约采购成本,简化审批手续的角度出发,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成了采购人的惟一选择。 就招标结果而言,无论是合格的供应商法定数额的不足,或者是没有合格标的,还是重新招标未能成立,都是招标尚未成功的具体表现。如此可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是以招标不成功为前提的,是招标不成功的后续补救措施,只有待招标未果,才得以“替补上场”。 “紧箍咒”二:“摸着石头过河” 从竞争性谈判的适用条件来看,采购项目如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四种不确定因素之一时方可采用。事实上,对某一具体采购项目而言,并不是所有采购项目集不确定因素于一身,而是单个或多个因素的复合体,难以判断,加之采购人没有专门的技术力量或对采购项目的规格、性能特点不甚了解,往往顾此失彼,以为竞争性谈判是走一步,看一步,反正是“摸着石头过河”,“摸哪儿算哪儿”,那样会增大采购成本,因而对竞争性谈判望而却步。 “紧箍咒”三:纯属“砍价” 有些采购人把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片面地理解为供应商在报价上花心思、做文章,打“价格战”,殊不知竞争性谈判既谈技术又谈商务。加之竞争性谈判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来确定成交供应商,难免引起供应商为拼得采购市场一席之地而频出“低价”牌。俗话说“一分价钱一分货,便宜没好货”。采购人因害怕难以保证采购质量而投鼠忌器,把不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当作规避采购风险之举。 “紧箍咒”四:“暗箱操作” 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采购人负有严格保密责任,对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信息等是不公开的,以致有些采购人误以为竞争性谈判不是“阳光操作”,其公开透明度没有招标采购方式那么高,因忌讳莫深而远离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紧箍咒”五:“应急之举” 《政府采购法》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规定,有些采购人就认为年初随部门预算编制并批复了政府采购预算,日常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就是了,在采购时间上较充裕,没有必要弃用招标方式而急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以避开规避招标方式,搞“暗箱操作”、“中饱私囊、以权谋私”等嫌疑篇二:对竞争性谈判的理解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竞争性谈判作为一种独立的采购方式,已经被各地广泛应用于政府采购项目中,这种方式是除招标方式之外最能体现采购竞争性原则、经济效益原则和公平性原则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政府采购的国际规则所确认的、各国普遍采用的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会听到专业从事招标工作的同事们对竞争性谈判表示质疑,主要是认为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时,总是觉得这种方式虽然简单、易于操作,但经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不是项目实施不顺利,就是采购效果不明显,或者是采购单位不满意,其结果往往事与愿违。

竞争性谈判规则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竞争性谈判规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竞争性谈判程序,规范竞争性谈判行为,根据《总公司采办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统称“总公司系统”,分称为“总公司系统各单位”或“各单位”),按照《采办管理规定》进行的竞争性谈判活动,均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中的“竞争性谈判”系指两家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提供者,在竞争的环境下与需求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行为和过程。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通过资格预审或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三)技术复杂、性质特殊、方案不确定、规格和要求无法具体的; (四)按招标方式采购时间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

(五)《采办申请表》(附件文件一)中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 二定义、术语 第四条施工、货物、服务、限上项目、限下项目、业务单位、项目单位、采办专业委员会等定义和含义与《招评标规则》中相同。 三竞争性谈判的批准 第五条根据《采办管理规定》,达到招标限额的货物或服务转为竞争性谈判的,由项目单位在《采办申请表》中提出报集团采办部批准。没有达到招标限额的由业务单位制定相应规定执行。 限上项目: (一)项目单位在谈判开始前至少十(10)个工作日向集团采办部提交《采办申请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供应商资格审查表》(附件文件二)、谈判文件(包括评价标准、评价基础表格)。 (二)谈判文件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其中评价标准、商务和技术评价基础表格单独形成文件。

采购项目策划竞争性谈判文件

XXXX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招标单位:XXXXXXXX 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 TDZB—2013001 2017年XX月XX日 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3 -第二部分竞争性谈判项目内容及要求······- 5 - 一、竞争性谈判项目内容·············- 5 - 二、物资技术规格及要求·············- 5 - 三、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12 -?- 四、其它要求·················- 13 -第三部分竞争性谈判须知14 -? - 一、总则···················- 14-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1 -?5- 三、谈判文件的编制17 -? -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19 - 五、谈判与评审················- 20 - 六、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22 - 七、合同···················- 23 - 八、其它事项?- 23- 第四部分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 25 -第五部分谈判文件格式·············- 28 -谈判文件密封袋封面格式?-28 -

谈判文件封面格式···············- 29 -谈判函格式··················- 30 -谈判报价表格式?- 31 - 物资简要讲明一览表格式············- 32 -经营业绩一览表格式·············- 33-谈判单位差不多情况表格式··········- 3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3 -?5 - 法定代表人授权托付书格式36 -? -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37 -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37 -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XXXXXXX单位拟对XXXXXXX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就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全部内容进行谈判 一、项目名称:XXXXXXX采购项目 二、谈判内容:XXXXXXX(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TDZB-2013001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供货地点:XXXXXXX(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刻、地点及售价

项目采购实施方案

项目采购实施方案 一、采购工作基本程序 1、国内设备采购基本程序 分公司采购部工作内容及相关方 2 分公司采购部(或设备公司)工作内容及相关方

分公司成立采购部,岗位设置如下: 说明:各岗位人数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也可能1人多岗。 三、采购范围 整个项目全部工程物资,包括电解槽工程材料、移动工具、备品备件、移动工具、铸造保持炉、供电整流改造全部设备材料。并负责整个采购物资的合同签订、催交、出厂检验、运输、到货检验及现场安装调试指导、资料整理全过程。 四、采购策划 1、由委内分公司采购部组织实施,。管理范围包括货物离港及到达目的港之前的全部工作,目的港的清关、通关及委国境内运输(包括卸货)由项目部委托的货代公司组织完成。

2、当地采购由项目部实施。 3、为了降低风险、提高效率、保证质量,采购组与项目部协调,可将部分大型设备委托给制造厂负责安装调试,在设备招标时将一并给予考虑。 4、根据公司安排,可将项目部分设备材料进行分包(如中色科技分包5工业炉等)。 五、采购计划编制 1、参与人员:由委内分公司采购部经理组织编制,项目经理会审。 2、编制依据:项目部提供的项目总体网络计划、物资特性、制造周期等。 3、编制内容:包括名称、物资代码、特性、采购方式、招标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制造时间、FOB交货时间、现场交货时间、采购控制费用等,还包括分工及责任关系、业主的特殊要求、经济原则、质量保证原则、安全保障原则、进度控制原则、费用控制原则、分包原则、采购协调程序、特殊措施等。 六、设备材料请购单 1、设备材料请购申请人:分公司采购部采购工程师 2、设备材料请购单编制人:设计院相关专业设计人员。 3、采购工程师应根据采购进度计划要求,提前向设计院发出拟采购设备材料请购通知,设计院应及时提供设备材料采购技术条件(请购单)包括采购数据表、技术说明书、包装运输要求、设计图纸等。 4、设备材料请购单应由设计人员编写,专业负责人审核、总设计师审定、设计单位盖章,及时以纸质版快寄给项目采购工作组,并同时发送WORD或EXCELL版本电子邮件。 5、设备材料请购单原件由综合计划工程师保管,复印件交采购工程师编制招标文件(询价文件)。 6、设备材料请购单作为采购最终依据,应对设计院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提供请购文件的及时性、内容的可靠性,全面性。若由于请购文件的不准确导致采购失误,设计院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经济损失。 6、设备材料请购申请单格式: 7、设备材料请购单格式: 8、技术说明书格式: 七、招标申请 1、招标申请表提出人:采购工程师。

服务类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青岛市政府采购 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2012年版) 采购人:(单位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单位盖章)项目编号: 日期:二〇一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采购公告..................................................................................................................................... - 2 -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 3 - 第三章采购文件................................................................................................................................... - 11 - 第四章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及投标保证金............................................................................... - 15 - 第五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21 - 第六章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 23 - 第七章开标、谈判、成交及废标....................................................................................................... - 25 - 第八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 39 - 第九章纪律和监督............................................................................................................................... - 43 - 第十章质疑与投诉............................................................................................................................... - 44 - 第十一章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 46 - 第十二章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要求....................................................................................................... - 48 - 第十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 49 -

竞争性谈判的工作流程(新)

工程采购竞争性谈判的操作规程 (试行)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政府采购的内部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操作程序,提高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使工程采购竞争性谈判有章可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工程采购特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的工程政府采购活动包括工程采购项目中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修缮、装修及与工程相关设备的采购。 第三条工程采购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工程采购项目应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发布采购信息,扩大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范围。 二、公平公正原则。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得有歧视性条款,在谈判过程中,应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三、诚实信用原则。谈判小组成员和参与谈判的工作人员、采购人代表都应严格遵守谈判纪律,忠实地履行职责,

对谈判过程和内容保密,不得向供应商和其他无关人员透露谈判情况。 第四条工程采购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落实采购计划。采购中心收到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经主任、分管主任审批落实到工程采购处。 二、确定项目经办人。工程采购处负责人按照项目类别,将采购计划落实到项目经办人。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应确定项目经办人和协办人各一名;采购预算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应确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办人各一名。 三、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项目经办人接到采购计划,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了解采购项目的具体需求,明确工程采购项目技术要求、技术参数和资质条件要求。 (二)认真审核采购计划是否符合工程采购条件: 1、采购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对文物保护建筑进行修缮的,还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2、采购人应提供相关的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施工范围等谈判资料; 3、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应符合政府采购原则;

竞争性谈判招标流程

竞争性谈判流程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注意事项 “正确适用竞争性谈判”这一话题背后更重要的话题是,一旦适用如何使用?《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竞争性谈判的具体操作细节,致使竞争性谈判被错误使用甚至被人利用。本文就这一问题推出一套使用“秘笈”,供读者参考。 竞争性谈判由于其自身具有特殊性和灵活性的特点,经常被各集中采购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政府采购法》第38条给出了竞争性谈判的一个操作程序,但相对比较笼统,对一些具体细节如何操作没有明确,因此,各集中采购机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很大的差异。笔者根据自己对理论的探索和工作经验的积累,参考公开招标的一些程序和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出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上的一些细节程序。适用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规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根据财政部第18号令第43条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 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的,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点评:《政府采购法》第23条和财政部18号令第43条明确规定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 谈判小组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谈判小组是代表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的主体,是代表采购人利益、反映采购人需求、具有相当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谈判技巧的组织。谈判小组所起的作用是由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所决定的。按照这种采购方式,采购人要与被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进行面对面的谈判,以明确采购对象的详细技术规格和性能标准,了解采购对

XX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范本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米购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 20年月

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响应人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二、采购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定标 五、合同授予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就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国内供应商前来投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分散)采购采购机构名称 采购人名称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曰 采购内容 响应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3、 4、 5、 采购文件发售起始日期年月曰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年月曰采购文件发售时间上午08: 30-11 : 30采购文件发售时间下午13: 30-16 : 30采购文件发售地址 采购文件售价元人民币。 注意的事项1、采购文件须到集中采购机构现场领取; 2、已经注册的供应商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前来购买标书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采购机构允许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后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 时间内逾期对采购文件提岀异议的,采购机构可不予受理及答复; 4、第一次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登陆按照《招投标中心供应商注册办法》程序进行免费注册备案,同时以传真或书面形式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 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交与本中心,否则不予登记领取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注册事项联系人:女士电话:传真号码:) 响应文件提交日期 2 年月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上午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谈判日期 2 年月曰谈判时间上午谈判地址号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汇入: 3、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项目代码:。 4、投标保证金交纳后,其银行回单作为依据,送至换取收据。 采购机构地点 经办人先生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编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第二章采购需求 、项目简介 、产品清单 第一章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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