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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传播心理学视角分析“网络暴力”成因

从传播心理学视角分析“网络暴力”成因
从传播心理学视角分析“网络暴力”成因

从传播心理学视角分析“网络暴力”成因文章来源:人民网文章作者:孙薇发布时间:

2008-03-04 摘要:自“虐猫事件”后,网络暴力现象愈演愈烈,“铜须门”事件、“史上最毒后妈事件”、“很黄很暴力”事件接踵而至,网民的道德审判、恶搞谩骂给当事者心理造成极大的创伤。在本文中,笔者试图运用勒温的“场理论”分析网络暴力现象的成因,第一部分分析了网民心理,探讨了集体无意识、从众心理、狂欢心理与网络暴力现象的关系;第二部分分析了网络环境,解析了网络匿名性、BBS把关人议程设置对网络暴力现象的推波助澜作用。

关键词:“网络暴力”道德审判网民心理

网络环境

不经意间,“很黄很暴力”成了网络火爆的流行语。这条短语的流行缘于2007年12月27日央视新闻联播播出的关于净化网络环境的新闻,其中采访了北京某小学生张殊凡,她这样描述自己对网络环境的看法:“上次我查资料,忽然蹦出一个网页,很黄很暴力,我马上把它给关了。”

短短几秒钟的出镜,张殊凡自己可能也没想到,会引起轩然大波。只因一句“很黄很暴力”,关于她上镜的视频、图片一夜成灾;各大论坛随即出现了许多帖子来恶搞“很黄很暴力”;还有人制作了色情漫画图来影射张殊凡,更有人发起了人肉搜索令,公布了张的履历等私人资料……

姑且不论网络环境到底黄不黄,暴不暴力。从人文关怀的角度来说,她还只是个孩子,幼小的心灵能承受起这样的恶搞吗?所幸的是,各大网站终于关闭了有关视频,以正确的舆论导向淡化这起事件,让当事人回到正常的生活。

始作俑者这样为自己辩解:小姑娘很正经的“表态”之所以会被恶搞,其实是因为她在“特殊的年龄”、“特殊的场合”说了一些“特殊的话”。一个网页既“很黄”又很“暴力”,这么“特别”的“集大成网页”,怎么偏偏被这位查资料的小学生给碰上了?一个13岁的小姑娘接受新闻联播节目采访,会不会是被“摆布好的木偶”?这些疑问得不到解答,网友们心里急呀!于是有了“人肉搜索”,于是有了“深度恶搞”。①

这样的辩解只停留在事件现象层面,远远没有涉及到这起事件的本质。这起事件从本质上说,属于典型的“网络暴力”。“网络暴力”迄今没有科学的定义,笔者认为它具有以下特征:

1.参与网民数量成规模,事件在网络上有相当大的声势;

2.它的实施方式主要是发动网民调查出当事者现实中的身份地位,对其行为进行道德审判,经常伴随侮辱、漫骂等语言暴力;

3.它侵犯了当事者的隐私权与名誉权,给其生活造成相当大的不便.

“网络暴力”现象畅行于WEB2.0时代的中文互联网,最先进入公众视野的暴力事件当属“高跟鞋虐猫事件”,主人公虐待猫咪的行为引起了网民的公愤,在网络追缉令的强大攻势下,丢掉了工作,付出了代价。当时的人们还为网络时代的舆论力量之强大,欣

喜不已。继而,网上追缉令越来越频繁,所涉及的领域越来越私密,甚至涉及到私人情感(比如“铜须门”事件),事件的真实客观性得不到保障造成了一系列冤假错案(比如“史上最毒后妈”事件),网络声讨从正义的道德审判转变成对公民人权的践踏。.在思考这些事件时,我们不禁要问:“网络暴力”现象究竟是如何形成,下文我将从传播心理学的视角对此问题进行解读。

德国心理学家库尔德·勒温提出的“场理论”为我们探究网民行为提供了崭新的思路。根据场论,行为必须用个体的心理场来解释.勒温在场理论中提出了重要的概念“生活空间”(life space).生活空间指人的行为,也就是人和环境的交互作用,即行为随着人和环境这两个因素的变化而变化。这种研究方法比普通的刺激——反应模式更能真实地反映受众心理的复杂性、变动性和主观能动性。②因此,本文试图运用勒温的场理论,对“网络暴力”成因从网民、网络环境两方面作尝试性的分析。

一、网民

参与“网络暴力”的网民,可以分为发起者、响应者两类,发起者发布消息有的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利用网络舆论强势去解决现实中无法解决的问题;有的则是出于道德、正义感,替他人声诉。因为发起者是个例,所以笔者将着重分析作为响应者的大多数网民的心理特征。

1、集体无意识与道德审判

“集体无意识”是瑞士心理学家荣格所提出的分析心理学用语。它指由遗传保留的无数同类型经验在心理最深层积淀的人类普遍性精神。“集体无意识”之所以能代代相传,

正因为有着相应的社会结构作为这种集体无意识的支柱。“集体无意识”作为一种典型的群体心理现象无处不在,并一直在默默而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思想和我们的行为。强调人类的共性,是荣格集体无意识的意愿,他认为人们表现出了大体相似的心理活动和行为方式。

回到“网络暴力”,首先不论发布者披露的事件真实与否,至少它触动了大众的神经,引起了公愤,否则不会有大规模的人自发参与。大多数网民都秉持一颗善良的心,出于正义感而对当事者进行道德审判。为何网民都对事件有强烈的愤慨呢,这是缘于人类的共性,比如对真善美的颂扬,对乱伦、残忍行为的批判。拿“史上最毒后妈事件”来说,发布者披露了小女孩被后妈凌辱后的图片,还配发了添油加醋的说明,让普通网民看得揪心,无一不想为小女孩出气,所以谩骂“恶毒后妈”。

有人拿出于正义心、道德感为自己所参与的“网络暴力”辩解,认为“网络暴力”是个伪命题。其实不然,道德审判的确有净化社会环境、弘扬正气的作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需要道德和法律,一方面,我们要看到没有道德支持的法律是无法实施的法律,仅靠法律调整,不靠道德调整的社会将是极其暴虐和专制的社会;但是我们要看到法治是道德建设的基础,法治既规定着社会主流道德的性质、内容和发展方向,又决定着道德实现的程度。因此,作为法治社会的一员,我们应有的共识就是在表达自己的道德观时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否则对他人的道德审判不仅是不道德、甚至是触犯法律的行为。“网络暴力”现象虽然发生在网络,但它是民众“道德审判”的传统在网络上的折射。集体无意识有着明显的地域特征,一件事情发生在不同地方引起的反响会不尽相同。拿“铜须门”事件来说,起因是一个丈夫发帖,谴责妻子与游戏网名为铜须的大学生有一夜情,并公布了两人的网络聊天记录和铜须的QQ号。他的帖子很快激起了热烈的反应,

攻击铜须的“哄客”队伍迅速由数百人发展到数万人,在游戏中追杀铜须,并披露铜须真实身份,干扰其正常生活。中国有对私人感情进行道德审判的传统,虽然今日整个社会对各种形式的情爱已经持比过去开明得多的态度,但是,旧传统的继续存在及其力量仍不可低估,我们将感情上的不忠实认为是不道德的。换个角度想,这个事件如果发生在国外不会有如此大的反响,最多不过是当作一个怨夫的自白。这就反映了集体无意识的地域性对道德审判的影响。

2.狂欢心理与网民恶搞

狂欢节是欧洲历史悠久的节庆活动,后来成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文化形式,即狂欢式。其主要精神表现为消除距离、颠覆等级、平等对话、自由坦率、戏谑亵渎讽刺。巴赫金认为,狂欢节的种种形式和象征,对文学的体裁、艺术思维、语言等方面都有重大影响。狂欢化文学就是狂欢式内容在文学领域里的渗透和文学语言的表达。除了文学,狂欢化也渗入其他生活领域,成为一种广义的概念,一种更为宽泛的精神文化现象。它强调了民间文化、俗文化的价值,对官方文化、严肃文化形成冲击。它的对抗与颠覆精神与一切永恒、等级、权威相敌对,表现出鲜活的生命力。

“网络暴力”的很多因素都可以用狂欢心理来解释。如果说,早先的网络暴力事件大部分出于对当事者的道德审判,发的帖子多是就事论事的评论;而现在的网络暴力则呈现出恶搞当事者的倾向,有了娱乐化的倾向,公然放弃维护道德正义的外衣。“很黄很暴力”事件是这一转型的分水岭,对于小女孩的恶搞,夹杂了色情因素,居然还有很多人参与,更有甚者,发起了恶搞小女孩大赛。“很黄很暴力”事件的恶搞者有相当部分是讨厌小女孩一本正经的类似卫道士的教条式话语,反感央视一直以来略显僵化却很强势的公众形象,因此决定恶搞小女孩。单从这点说,符合了狂欢的特征:颠覆主流与权威。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各种文化在融会贯通中难免出现碰撞摩擦,居民生活条件虽然进步,但是生活压力仍然不可小觑,人的一些欲望在主流文化中处于被压制的状态,导致相当一部分网民对于网络虚拟世界有逃避现实、追求娱乐放松的心理诉求,正是这种诉求,使他们很少关注公众议题,而是热衷于劲爆隐私话题,满足他们的窥视欲与好奇心,全然不顾对他人可能造成的创伤,投身于网络暴力事件,挖掘当事人的现实身份,从而获得快感。另一部分网民有标新立异的心理,他们希望在网络空间得到重视,获得自我实现的成就感。网络上有这样的名言:“恶搞是智者的游戏”,他们以恶搞为乐趣,越刁钻越显得自己睿智、与众不同,他们的价值观符合后现代的颠覆主流、消灭等级的流行趋势,契合了狂欢的时代精神。

其实睿智的恶搞,可以活跃网络环境,激发网民的创造性思维,使大家获得乐趣,这也正是网络文化如此流行的重要原因,但是如果超越了底线,采用血惺性的画面、恶毒的带有人身攻击的词语来恶搞,侵犯他人隐私权,那就该抵制了。

3、.从众心理与网民理性缺失

社会心理学中的从众(conformity),是由于真实的或想象的群体压力而导致行为或态度的变化。社会心理学家认为,从众行为是由于在群体一致性的压力下,个体寻求的一种试图解除自身与群体之间的冲突、增强安全感的手段。实际存在的或想象到的压力会促使个人产生符合社会或群体要求的行为与态度,有时候,个体不仅在行动上表现出来,而且在信念上也改变了原来的观点,放弃了原有的意见,从而产生了从众行为。

虽然网络传播具有匿名性的特点,可以打消受众害怕表达不同意见而被群体孤立的疑虑,但是从众心理在网络传播中还是普遍存在的。一方面,长久的社会及群体压力带来

的个人从众行为,可能会内化成他性格中的一部分,使这种从众行为成为一种潜意识的惯性行为。另一方面,网络世界虽然辽阔,但网民的固定活动圈子也很小,大部分网民长期只去少数几个网站,在这些圈子中,也会形成群体压力,使网民产生从众压力。从众心理,使网民有了“法不责众”的心态,因而所发言辞更加肆无忌惮。

在网络暴力事件中,我们通常看到这样一种模式:一小群中坚分子发表檄文用义愤填膺的口号来煽动普通网民。比如在铜须门事件中的口号就是“以键盘为武器砍下奸夫的头,献给受害的丈夫做祭品”、“让偷情者死无葬身之地”。大众在这样的煽动下,很少有人考量事件的真实性,反而不假思索地投入抵制铜须活动中,让他身败名裂。结果还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发布者见事情闹得不可收拾,自己承认发布的消息有捏造的成分。大众因为没有对事件做深入调查,一味盲从煽动者,被无情地忽悠了一回,严重干扰了铜须的正常生活。

网民理性缺失也折射了网络道德审判的缺点——不公正。流传在网络上的事件,大多是当事者的一面之词,即使他们没有虚张声势、伪造情节,但也抹杀不掉处在自己立场上的主观成分,如果我们偏听偏信一面之词,会使得我们无法客观地看待问题,从而导致对谴责对象的不公平。更为甚者,从众心理使大多数网民丧失了自己的理性判断,人云亦云,跟风追击,形成庞大的舆论合力,造成对当事人更为恶劣的影响。

二、网络环境

网络环境也是造成网络暴力的重要因素。笔者将从网络环境自身特色以及BBS议程设置特点两方面分析“网络暴力”成因。

1、网络环境匿名性:“网络暴力”无需承担责任

“没有人知道,网络对面是否坐着一只狗。”在互联网上,你可以扮演任意你想成为的角色。匿名性,是网络媒体有别于其它媒体的显著特征,互联网用户会变得更加轻松自在、更少感觉到限制,并更加开放地表达自己。人们把这种现象称为“互联网的去抑制性效应”(discontent)。这种“去抑制性效应”能以两种相反的方式发生:一方面,一些人在网上与人分享私密,他们向他人吐露自己的秘密情绪、害怕以及愿望,他们也会做出一些不平常的亲密举动和慷慨大方,有时也帮助他人,尽管这不是他的一贯行为风格。我们把这种称为“良性的去抑制性”;另一方面,我们也在网上看到过粗鲁的语言、尖刻的批评、憎恶甚至是威胁。或者人们也会访问互联网的阴暗面(充满色情、犯罪和暴力的地方)那些他们在现实世界不会探索的领域。③

良性去抑制性效应在“网络暴力”现象中表现为:网民的自我表露心态,即将自己的真实、重要、隐私的信息向他人显示的过程,摘下面具,向他人透露自我信息往往需要极大的勇气,但是网民有时仍然需要这种宣泄,获得心灵上的慰藉,这就不难理解为何我们在网上经常可以看到有关个人隐私的话题。

去抑制性效应的第二个层面在网络暴力现象中表现为:网民也许会对现实社会中黑暗、暴力事件心有愤懑、不满,但是由于害怕自己遭到压制、报复,所以自己调适不满的情绪,很少会在公众空间将之表露。而网络环境的匿名性,使网民没有了这些顾虑,可以坦然大胆地表露自己的观点、意见,匿名性也使网民觉得更为安全,他们甚至通过谩骂、侮辱等方式发泄心中的郁闷,并以此减压。

2、BBS把关人议程设置:网络暴力愈演愈烈

几乎所有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端都始自BBS讨论区。BBS在网络中属于舆论场,网民们在此互相就事件交互观点意见。BBS门户站点的议程设置不同于传统媒体,议程设置理论的主要含义是大众媒介加大对某些问题的报道量、或突出报道某些问题,能影响受众对这些问题重要性的认知。在传统媒介环境下,由于媒介组织受控于政治权力、经济资本等外在力量,媒介组织会根据自己的价值取向对传播信息进行议程设置;另一方面,由于传播媒介受到技术、版面和时段的限制,其信息容量总是有一定限度的。在BBS环境中,几乎没有这些方面的约束,为了宣传站点、增加点击率,它们在议程设置时,越隐私、越敏感的议题越被置于醒目的位置,这些个人议题因为关注度增加转变成公众议题。为何BBS是滋生网络暴力的温床呢,一部分原因缘于BBS的匿名性与高自由度。虽然网民在bbs中都有固定的ID,扮演着不同的身份,但是他们没有现实生活中必须承担后果的压力即使发表引起公愤的言论,只需换个ID,重新注册,又可以开始新的生活。所以活跃在BBS上的网民,有一说一,将心理的想法完全吐露也不担心后果,所以就有了集体声讨、谩骂的现象。

BBS把关人在议程设置时炒作这些议题,对网络暴力起到推波助澜的效果。拿“很黄很暴力”事件来说,事件在猫扑网BBS与百度贴吧反响截然不同,“很黄很暴力”事件最早见于猫扑网,因为这一短语刚好契合了猫扑“很好很强大”的宣传口号,而且猫扑的大杂烩板块(bbs版)经常刊登一些隐私、敏感话题,因此版主在议程设置时将此话题摆在很醒目的位置,吸引网友注意,并引发了大规模的猫扑网民的恶搞。策划这样的热点,能增加网站的影响力与点击率,对于全商业化运作的猫扑来说,何乐而不为?百度贴吧属于松散的BBS,没有把关人设置议题,全凭发帖者自由发挥,没有了版面强势,“很黄很暴力”事件淹没在繁杂的BBS中,影响比猫扑小得多。

除了以上分析的两点,网络传播速度之快、波及范围之广,可以使信息刹那间传播到大洋彼岸,也在客观上促成了“网络暴力”的形成。(作者是华中师范大学新闻系2007级研究生)

注释:

1.引自《新闻晚报》2008年1月8日《恶搞小学生,真的“很黄很暴力”》

2.刘京林:大众传播心理学,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年修订版第234页

3.丁道群、伍艳:国外有关互联网去抑制行为的研究《国外社会科学》2007年3

参考文献:

1.刘京林:大众传播心理学,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年修订版

2.王刚:从“铜须事件”看网络暴力的成因,《传媒观察》2007年1月

3.赖黎捷:网络暴力现象解析,《新闻界》2007年1月

4.丁道群、伍艳:国外有关互联网去抑制行为的研究《国外社会科学》2007年3

网络暴力的产生原因

网络暴力的产生原因 (一)网络媒体的原因 1.网络的匿名、虚拟性等特征很大程度上弱化了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无形中充当了“网络暴力”的“保护伞”,为网络暴力的形成提供了温床。 在网络传播中,人们所处的传播情景是虚拟的,网民是以匿名的身份发表言论,他们是“无名的大多数”,现实生活中本该遵守的规范和约束在网络传播中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网民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风险趋近于零。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就会大大降低,他们很容易突破道德底线而情绪化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在受到某一事件的刺激时,很多网民处于一种非理性状态,他们会迫不及待地对当事人进行讨伐与攻击,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显示出不满与愤怒,当附和的人越来越多达到一定程度时,网络暴力事件便由此产生。 2.“人肉搜索”是网络暴力形成的内在原因 “人肉搜索”在发挥积极的舆论监督作用的同时,也逐步暴露出侵犯隐私权、影响当事人正常学习生活的弊病,它利用人问人、人寻人的人际传播模式,不断地更新当事人的信息,为网络舆论提供了一个又一个新鲜材料,促使网络舆论一浪高过一浪,使得事态发展到难以控制的局面,最终导致网络暴力的形成。 (二)网民的原因 1.网民的年轻化及从众心理使得网络言论带有更多的情绪化和盲目性的特点,容易失去理性。 我国网民中10~29岁的年轻人所占比例为66.7%,且网民中初、高中学历者所占的比重达到了67.4%。网民的年轻化使得他们容易冲动、激怒,而且年龄也决定了他们的思想认识水平及对事物认识的深度。从众心理又使大多数网民丧失了自己的理性判断,多数网民对网络上的言论采取盲从的态度,这样一来,很快就形成一种滚雪球效应,当某些“意见领袖”的声音成为主流意见并形成强大的舆论合力时,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就在所难免了。 2.网民的自我表达及狂欢心理使其易于宣泄恶搞 网络媒体的迅速发展为人们提供了舆论表达的崭新渠道,在网络传播中没有身份、等级的差别,普通民众获得了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拥有的话语权、表达权,他们把对现状的不满在网络虚拟的世界中尽情地宣泄排解,很容易出现一些极端言论,从而形成网络暴力。另一方面,网络传媒又具有强大的消费娱乐导向,网民极易从大量的信息中追求感官刺激,缺乏深刻思考,网络逐渐成为了一个巨大的秀场,大众以娱乐的逻辑解读生活,以玩笑的方式进行社会互动,他们追求“突破尺度”的开放,由于缺乏自我节制,容易忽视当事人的感受而一味追求娱乐的快感,极易挑战道德底线,冲破法律禁区。 (三)外界管理的原因 1.网络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由于网络的参与主体“网络人”在现实和虚拟社会都存在,其具有的现实和虚拟的双重身份使得个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而网络传播中的匿名性、虚拟性等特点,使网络法律在制定和实施上都存在一定的困难,也助长了某些网民“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致使互联网信息发布者滥用自由表达权。截至目前,我国颁行的网络法规共有数十部,但这些法规无论是从效力等级还是可操作性上,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网络“把关人”的相对缺失 在网络传播中,受众从传统的单向、被动的线性传播中解脱出来,对“把关人”的特权形成了颠覆性的冲击,随着传播权利的广泛分布,原有的信息→传播者→传播渠道→受众的分层传播关系正在改变,昔日的“把关人”不再拥有传播话语的霸权,“把关人”失去了其存

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对策

观察与批评 7 青年记者·2011年1月中 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对策 ● 王欢 胡宝荣 网 络暴力已成为当前网络传播中的重要现象之一,它不可避免地给 当事人带来巨大的伤害,甚至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出现而造成严重的后果。我们只有认真分析其成因,主动防范、积极疏导,才能逐步减少直至杜绝“网络暴力”,创造和谐的网络环境。 网络暴力形成的原因 (一)网络媒体的原因 1.网络的匿名、虚拟性等特征为网络暴力的形成提供了温床 在网络传播中,人们所处的传播情景是虚拟的,网民是以匿名的身份发表言论,他们是“无名的大多数”,现实生活中本该遵守的规范和约束在网络传播中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网民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风险趋近于零。①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就会大大降低,他们很容易突破道德底线而情绪化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在受到某一事件的刺激时,很多网民处于一种非理性状态,他们会迫不及待地对当事人进行讨伐与攻击,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显示出不满与愤怒,当附和的人越来越多达到一定程度时,网络暴力事件便由此产生。 2.“人肉搜索”是网络暴力形成的内在原因 “人肉搜索”在发挥积极的舆论监督作用的同时,也逐步暴露出侵犯隐私权、影响当事人正常学习生活的弊病,它利用人问人、人寻人的人际传播模式,不断地更新当事人的信息,为网络舆论提供了一个又一个新鲜材料,促使网络舆论一浪高过一浪,使得事态发展到难以控制的局面,最终导致网络暴力的形成。② (二)网民的原因 1.网民的年轻化及从众心理使其容 易失去理性 我国网民中10~29岁的年轻人所占比例为66.7%,且网民中初、高中学历者所占的比重达到了67.4%。③网民的年轻化使得他们容易冲动、激怒,而且年龄也决定了他们的思想认识水平及对事物认识的深度。从众心理又使大多数网民丧失了自己的理性判断, 多数网民对网络上的言论采取盲从的态度,这样一来,很快就形成一种滚雪球效应,当某些“意见领袖”的声音成为主流意见并形成强大的舆论合力时,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就在所难免了。 2.网民的自我表达及狂欢心理使其易于宣泄恶搞 网络媒体的迅速发展为人们提供了舆论表达的崭新渠道,在网络传播中没有身份、等级的差别,普通民众获得了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拥有的话语权、表达权,他们把对现状的不满在网络虚拟的世界中尽情地宣泄排解,很容易出现一些极端言论,从而形成网络暴力。另一方面,网络传媒又具有强大的消费娱乐导向,网民极易从大量的信息中追求感官刺激,缺乏深刻思考,网络逐渐成为 了一个巨大的秀场,大众以娱乐的逻辑解读生活,以玩笑的方式进行社会互动,他们追求“突破尺度”的开放,由于缺乏自我节制,容易忽视当事人的感受而一味追求娱乐的快感,极易挑战道德底线,冲破法律禁区。④ (三)外界管理的原因1.网络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由于网络的参与主体“网络人”在现实和虚拟社会都存在,其具有的现实和虚拟的双重身份使得个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而网络传播中的匿名性、虚拟性等特点,使网络法律在制定和实施上都存在一定的困 难,也助长了某些网民“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致使互联网信息发布者滥用自由表达权。截至目前,我国颁行的网络法规共有数十部,但这些法规无论是从效力等级还是可操作性上,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网络“把关人”的相对缺失在网络传播中,受众从传统的单向、被动的线性传播中解脱出来,对“把关人”的特权形成了颠覆性的冲击,随着传播权利的广泛分布,原有的信息→传播者→传播渠道→受众的分层传播关系正在改变,昔日的“把关人”不再拥有传播话语的霸权,“把关人”失去了其存在的技术基础、受众基础,把关的任务便落到了网络中形形色色的传播媒介身上,原有“职业把关人”的把关难度进一步加大。 网络暴力的应对措施 (一)加快网络立法建设,加强网络技术管理 目前,我国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明显还不够完善,亟需制定一套成熟的法律法规,以实现对网络开放性的法律

传播领域中第三人效应的心理学影响因素浅析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3-385-02 摘要 20世纪80年代以来,第三人效应理论作为传播效果研究的新内容,在西方传播学界产生较大影响。该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受众普遍认为大众传媒对其他人的影响要比对自己的要大,自身并不容易受到媒介的影响,一定那个程度上大众传播效果并不对“直接受众”产生影响,而是通过第三者对“直接”受众产生影响。但对于第三人效应的产生,目前最合理的解释仍旧来自于心理学层面的分析,本文从心理学的分析角度出发,探究第三人效应产生的心理学因素,以期为第三人效应上研究提出新的思路与角度。 关键词第三人效应优越感乐观偏见自我服务 一、第三人效应产生背景与内容 1983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与社会学教授戴维森在美国的《民意季刊》上发表了一篇题为《传播中第三人效果的作用》的文章,文中讲到这样一个故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人发现在太平洋一个岛屿的美军部队是由白人军官和黑人士兵组成,于是日本人便对该小岛上的美军部队散发传单,内容强调这是白人的战争,日本人和有色民族并无纷争。该传单还告诉黑人,不要为白人牺牲,要找机会投降或逃亡。散发传单的第二天,该小岛上的美军就撤退了。后来美军部队调查发现:其实传单上的信息对黑人士兵并没有劝服影响,却使白人军官担心黑人士兵逃亡而不得不指挥撤退。为什么对手的传单如此有效?戴维森对此提出了“第三人效应假设”,即“传播达到的效果(作用)并不是由于表面的受众的反应,而是那些可预测的或他们认为可察觉到的、部分其他人会作出的一些反应而导致的行为”。之所以称之为第三人效应,是因为第三人卷入了两种不同观察立场,按照那些试图对传播效果作出估价的人来说,它最大的影响对象不是“我”或“你”,而是“他们”――第三人。站在宣传者或其他劝服传播者的立场来看,第三人是那些在某些方面与表面受众的态度和行为有关的人,宣传家们实际上试图通过寻求影响其他人的的途径操纵这些第三人的行为。戴维森的第三人效应理论可以按照两个前提来进行描述。这两个前提是:1.人们倾向于认为媒介对其他人(即第三人)的影响比对他们自己的要大;2.这种观念的结果对他们的行为产生了影响。他认为,在大众传媒领域,从事劝服传播的人认为会对其他人产生巨大的效果,而不是他或她自身。他们的理由是:“我不会受影响,但他们(第三人)会被劝服”。在有些方面,传播导致某些行为的产生,不是因为它对那些表面上直接指向的人产生影响,而是因为其他人(第三人)认为它会对它的受众产生影响。特别是负面信息,人们更倾向于这些信息对他人的影响比自己要大。对于第三人效应的产生原因不同学科基于自身的学科特点均有不同的解释,但心理学科影响因素一直为解释第三人效应的关键因素,本文从心理学角度对第三人效应的产生原因进行分析。 二、传播领域中第三人效应的心理学影响因素分析 为什么人们会认为负面媒介内容对别人的影响较大,而对自己的影响较小?目前较有影响的心理学角度的解释为自我增强倾向。作为一个社会的人,个体总是属于某个群体,群体是由不同的个体组成的。在人与人的交往互动中,个体总是在进行着自我知觉以获得对自我的认识,同时又进行着群际知觉以获得对自己所属群体的认识。在现实生活中,只有一些人能够无偏见的认识自己和认识群体。但是另外一些人可能会高估(overestimating)自己和自己的群体,表现出自我增强,自己比别人更能抗拒说服性信息,更不易受到负面信息的影响。自我增强可以帮助人们保护自己的形象,维护乐观的期望,并使人们产生具备控制能力的感觉,自尊及自我的价值得到强化。学者henriksen与flora(1999)指出人有三种自我增强的偏差: (一)虚幻的优越感(illusory superiority)

心理学对传播学的影响知识讲解

心理学对传播学研究发展的影响(摘自大众传媒心理学) 一、行为主义心理学 1.简介 1.1华生古典行为主义 认为人类的行为都是后天习得的,环境决定了一个人的行为模式,行为就是有机体用以适应环境刺激的各种躯体反应的组合,有的表现在外表,有的隐藏在内部,在他眼里人和动物没什么差异,都遵循同样的反射规律。 1.2斯金纳新行为主义 他受实证主义哲学的影响,认为研究意识现象没有意义,主张心理学应描述环境和有机体行为之间的关系。他致力于行为的实验分析,在巴甫洛夫经典条件反射的基础上,创立了操作条件反射并提出条件反射的强化联结理论。斯金纳是极端的环境决定论者,认为可以通过操纵刺激条件来塑造动物的行为,并创造了训练动物行为的方法。 1.3托尔曼认知行为主义 修正华生的极端观点,指出在个体所受刺激与行为反应之间存在着中间变量,这个中间变量是指个体当时的生理和心理状态,它们是行为的实际决定因子,包括需求变量和认知变量。需求变量本质上就是动机,它们包括性、饥饿以及面临危险时对安全的要求。认知变量就是能力,它们包括对象知觉、运动技能等等。 1.4班杜拉社会学习理论 班杜拉提出的观察学习模式同经典条件反射和操作性条件反射一起被称为解释学习的三大工具。在其观察学习的研究中,注重社会因素的影响,并且吸收了认知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把强化理论与信息加工理论有机地结合起来,改变了传统行为主义重刺激—反应、轻中枢过程的思想倾向,使解释人的行为的理论参照点发生了一次重大的转变。提出的学习理论包括交互决定论、自我调节论、自我效能论。 2.行为主义对传播学的影响 2.1行为主义研究范式与效果研究 行为主义假设可以通过可观察的外部表现——即对各种环境刺激的反应——来了解人类。虽不否认有机体的内部过程,但认为由被试自我报告的发生在有机体内部的事情是无法通过客观的观察予以证实的。通过对行为的客观研究,既可以预测已知刺激引起的反应,也可以预测引起反应的刺激。行为主义采用实验方法,研究可观察、可测量、可控制的外显行为,这就要求所研究的现象(因变量)必须是能在实验当场被直接观测到的。 行为主义方法论影响下早期传播研究把传播效果定义为可观察的态度和行为改变,采用实验法进行研究,因此只能以即时的显性的短期效果作为研究对象。当未能发现态度或行为的改变时,就只能解释为效果是强化而不是改变,或者是没有效果。这一研究模式局限了20世纪60年代以前的传播效果研究思路。现在传播研究中的行为主义主要作为一种研究方法而起作用,它所强调的客观实证的研究方法至今仍然对传播学有深刻的影响,甚至可以说已成为传播研究的主要方法之一。 2.2 S-R联结与魔弹论 行为主义的S-R理论是魔弹论的理论基础。魔弹论所隐含的“主动性是传播者专属的,效果是受众专属的”。这和华生所认为的,只要控制刺激,就能控制行为和预测行为的思想是一致的。即只要确定了传播内容,掌握了宣传技术,效果就会自然产生。魔弹论”的出现和流行还与当时的新的传媒形式——收音机和电影的出现有关。对于新事物的出现,人们总是带有本能的恐惧。 2.3观察学习与传媒暴力研究 在对传媒暴力的心理学解释中,最有影响的当属来自观察学习理论(Bandura,1973)

大众传播心理学

大众传播心理学 第一章 一、大众传播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有两种视域:传播渠道、认知主体。 二、传播心理学研究对象的两个重点:“内向传播”、“传受者”概念。 第二章 一、传受者的心理:传受者的心理是客观现实在其头脑中的主观、能动的反映。 二、传者的心理的源泉主要来自物质世界,受者的心理源泉主要来源于媒介世界。传受者心理的源泉是客观感性世界,因为媒介世界仅仅是它的的模写和拷贝。 三、媒介世界或媒介客体是由三个要素构成的:媒介实体、媒介符号、媒介信息。 四、传受者心理反映的特点有:观念性、主观性和能动性。 (一)观念性:主体的心理表象与客体之间有不对称性,主体对客体只是近似性的反映。 (二)主观性反映:指人们(包括个体和群体)对于同一刺激物产生不同的反映。 造成传受者心理主观反映的原因: 1、生理原因:主要体现在个体的神经系统的先天素质及其年龄、性别等方面。 2、心理原因 (1)需要。需要是有机体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生活条件的需求在其脑中的反映。 (2)动机。传受者的动机是推动其参与大众传播活动的制作或接收的内部原因,是传受者主体处于积极状态的心理动力。 (3)价值观。价值观是人们对生活方式与生活目标价值的看法。 (4)信念。信念指主体对于对象的确信不疑的认识体系。 (5)情绪状态。传受者的情绪状态直接影响他们对某种刺激的认识,并作出某种反映。 3、社会的、民族的、文化的等方面的原因 (1)文化水平 (2)社会地位 (3)文化背景:指传授者的民族特点,包括不同的国度、不同的地理及各种人文环境。 (三)传受者心理的能动性反映 人的心理反映是积极能动的,这种能动性反映必须在实践活动中进行。人们总是主动地把外界事物变成观念的东西,然后再按照一定的目的通过实践活动的发展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受者通过使用媒介、参与媒介、反馈于媒介等能动性的活动,不仅丰富了自己的精神世界,而且也对大众传播活动的发展起到积极推动的作用。 四、研究传受者心理实质的意义 不仅是为了丰富学科理论,对人类传播现象进行更细致的探究,也是为了净化媒体,监督媒体,使其能真实地反映客观实际,实现良好的传播效果,同时,也是提高人们的媒介素养,培养人们辨识能力的要求。 第三章 一、行为主义 (一)由美国心理学家华生创立,他把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从意识改变为行为(即S→R理论),而把内隐的心理结构、意识排除于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二)新行为主义代表人物斯金纳、托尔曼等,把行为主义定义放宽,除了可观察的外显行为以外,还包括整体行为,内隐性的意识历程和中介变量,将S→R变为S→O→R。 (三)行为主义第三代代表人物班杜拉等人提出并发展了社会学习理论。 (四)主要理论 1、行为主义理论★

思想论文 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 【摘要】在信息技术越发普及的当下,也出现了许多“键盘侠”,他们凭着网络的复杂性和匿名性对他人进行随意地攻击诽谤,给他人的心理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引发了许多严重的后果,究其原因是多种多样的,而如何去预防或者面对它,成为了重中之重。 【关键词】:网络暴力预防影响心态监管 一.网络暴力的定义 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 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人进行伤害与诬蔑。这些恶语相向的言论、图片、视频的发表者,往往是一定规模数量的网民们,因网络上发布的一些违背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以及触及人类道德底线的事件所发的言论。这些语言、文字、图片、视频都具有恶毒、尖酸刻薄、残忍凶暴等基本特点,已经超出了对于这些事件正常的评论范围,不但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诋毁,更将这种伤害行为从虚拟网络转移到现实社会中,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将其真实身份、姓名、照片、生活细节等个人隐私公布于众。这些评论与做法,不但严重地影响了事件当事人的精神状态,更破坏了当事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 二.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 (一)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 (二)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 (三)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等。三.网络暴力的危害 (一)对他人 网络暴力现在屡见不鲜,著名的乔任梁事件,2016年9月16日18时21分,艺人乔任梁在上海桃浦地区祁顺路某住宅楼内自杀身亡。9月17日,其经纪人左女士通过媒体表示,乔任梁之前就患有严重抑郁症,长期的失眠一直困扰着他,尤其是去年有几个阶段,有些传言和诽谤,对他造成很大的困扰,加重了病情。 乔任梁的离世虽然不能说是网络暴力直接导致的,但是网络暴力无疑是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乔任梁尸骨未寒之时,网络上就对其好友陈乔恩以及其合作过的明星徐璐进行道德谴责,只因为她们未在乔任梁去世的第一时间在社交平台上追悼。网络的普及,原本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人们的交流和沟通,但是总是有那么多脑残网友以自己的善恶评判打着道德至上的旗帜胡乱评论一些原本自己不知情的人和事,从而使部分人陷入舆论漩涡,难以自拔。除了乔任梁,娱乐圈还有已故明星张国荣和英国世纪平民王妃戴安娜,他们都或多或少地因网络暴力而离世。打开娱乐方面的新闻,许多对明星的不实报道真是让人啼笑皆非,明星也是人,网络暴力的恶意中伤对他们何尝不是一种无声的伤害?

“网络暴力”的现状、成因及其应对策略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c9752675.html, “网络暴力”的现状、成因及其应对策略 作者:吴永芝陈朝领 来源:《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3年第09期 该文分析了“网络暴力”的现状及其成因,认为网络的匿名性、自由度高、群功能是产生网络暴力的温床;网络媒体追求点击率是产生网络暴力的推手;网络法制不健全和监管缺失是产生网络暴力的重要原因;社会转型中风险的无序释放是催生网络暴力的现实动因。对此提出完善法律法规,健全网络管理制度;适当地实行网络实名制;网络媒体和网民都应加强自律,改善网络整体环境等对策。 近几年来,网络暴力事件层出不穷。有关“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的讨论也逐年升级。从残忍的“虐猫事件”到妻子出轨的“铜须门”事件,从“史上最恶毒后妈”事件到背叛妻子致使妻子跳楼的“王菲事件”,从“艳照门”事件到最近“舒淇退出微博”中,我们可以领教到“网络暴力”的巨大能量。“网络暴力”不仅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还给当事人造成了心理和精神上的巨大伤害,必须引起网民,乃至全社会,尤其是网络监管部门的重视。“网络暴力”是一些网民在表达自我言论时,因忽视自身社会责任而伤及他人,是一种网络表达自由化的表现。据此,有学者将“网络暴力”作如下界定:一定规模的有组织或者临时组合的网民,在“道德、正义”等“正当性”的支撑下,利用网络平台向特定对象发起的群体性的、非理性的、大规模的、持续性的舆论攻击,以造成对被攻击对象人身、名誉、财产等权益损害的行为。可见,关于“网络暴力”的概念还需要继续探究。 “网络暴力”的现状 在网络时代,上网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代表着知识爆炸、语言创新、思想互动、观念更新,互联网已经成为当今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随着网络的深入发展,信息传播以前所未有的广度、深度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对人们的公共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然而,从近几年来发生的“史上最毒后妈”事件、“铜须门”事件、“艳照门”事件、“房叔”事件等,可以看出在网络上赤裸裸地揭露他人隐私成风,导致了一场场激烈的“口水战”、“人肉搜索战”。网络正在成为一种难以限制的发表舆论的手段,其盲目性、偏激性、非理性等引发的一系列危害,已经昭然若揭。网络暴力愈演愈烈,网络的公信力和舆论监管受到严峻的考验,对我国的道德底线、法律权威也形成了猛烈的冲击。 “网络暴力”的成因 网络的复合传播方式为其传播提供了技术条件。网络与传统媒体相比最大的优势在于它的互动性、平台性特点使得每一个人都成为编辑、记者,也就意味着大众也可以利用网络发布不良信息、进行暴力侵害。同时,网络技术的发展,让网民能更加轻而易举的了解网络信息,如今的网络已不紧紧是文字信息了,更多的图片和视频进入网络世界。“舒淇艳照”如果没有赤裸

从传播心理学的角度看韩剧的热播

从传播心理学的角度看韩剧的热播 发表时间:2010-01-27T09:20:14.873Z 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年12月上旬刊供稿作者:杨五英[导读] 根据传受者心理互动理论,在大众传播活动中,传受者需要不断进行以媒介符号为中介的相互之间心理上的动态平衡杨五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摘要:“韩流”一个新的名词正充斥着人们的生活,并逐渐被大众所接受。而在这背后的本质却是中韩文化的一次碰撞。从1997年中央电视 台播出第一部韩国电视连续剧开始,韩剧持续火爆中国荧屏,收视率屡创新高。本文从大众传播心理学的社会学习理论、集体无意识理论、传受互动理论以及人本主义等角度探索韩剧在我国热播的原因。关键词:韩剧社会学习理论集体无意识理论传受互动理论人本主义 0 引言 “韩流的热潮”自20世纪90年代末,由中国媒体第一次使用以来,在既往的数年间“韩流”这个词已经成为媒体常用的词之一。“韩剧”现象的产生是韩国成功的跨国文化传播行为的结果,是韩国政府十年来的文化产业战略的集中体现,同时也是韩国现代影视文化作品杰出艺术创作水平的展览。1997年,讲述保守家庭和开放家庭之间联姻故事的韩剧《爱情是什么》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后引起极大反响,拉开了韩剧进军中国的序幕。此后,韩剧更是后浪推前浪,一波更比一波强,充斥着中国人的电视荧屏。《大长今》的播出,更是创下了韩剧收视率的最高点。是什么原因使得韩剧在我国观众中如此受欢迎? 1 韩剧编剧非常重视与观众的互动,这是韩剧成功的内在原因 根据传受者心理互动理论,在大众传播活动中,传受者需要不断进行以媒介符号为中介的相互之间心理上的动态平衡[1]。在韩国,观众可以参与到剧情的编制中并对电视剧的剧情走向有不少的决定权。一般来说,一部韩国电视剧的筹拍周期为两年半,由电视台或者编剧确定好选题后,导演、编剧、制片人三方面共同策划剧本、选择场景,编剧甚至可以直接介入演员的挑选。剧组开机时,韩国编剧一般只会写好1/3的剧本,后面的部分则是根据拍摄进度边拍边写。在此过程中,他们会不断拿出已经写好的部分和观众座谈或发到网上,及时得到改进意见。编剧根据观众反馈的情况及时修改剧本来满足受众的收视期待,使观众在心理上得到满足,这种传受间良好的心理互动是韩剧取得成功的内在机制。 2 中国观众既可以从韩剧中了解独特的民族风情又可以寻找到文化上的共鸣,这是韩剧在中国流行的根本原因 著名心理学家荣格提出的集体无意识理论指出集体无意识是“人类祖先遗传下来的心理积淀在现代人潜意识深处的反映,它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现代人的心理活动”。我们可以从三个层次来理解集体无意识理论:其一是人类共性的方面;其二是民族性的差异;其三是同一国家内部因地域造成的区别。根据这一理论,我们就可以从另一角度理解韩剧在中国的流行了。 首先,韩国独特的民族风情,独特的“泡菜文化”,都在韩剧中有真实的再现,使中国观众真切的领会到异国的风情,觉得新鲜有趣;其次,韩国文化有着和中国文化共同的渊源。众所周知,中国是儒家文化的发祥地,儒家思想对韩国有着深远的影响,儒家伦理已成为当今韩国维持个人与集体、与社会,乃至与国家关系的粘合剂,成为朝鲜民族精神的动力,并通过传统社会形成朝鲜人的意识结构,可以说,儒教从开始到现在一直作为一个轴心在韩国的思想领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因而,中国观众在观看韩剧时没有太多的文化疏离感,相对多数西方电视剧来说,韩剧更能在情感上打动中国人。韩剧场景虽然很现代,但骨子里却很传统。剧中的男、女主角往往都在苦闷、彷徨中思考人生道路、生存价值;浓厚的家庭观念在韩剧中也是无处不在,让国内观众不自觉地就会平添许多亲切感。韩剧骨子里传统、朴实的基调,东方式的谅解与宽容,唯美的情调等,体现了许多东方式的伦理观念,这些都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十分吻合。韩剧在毫无掩饰地表露出自己特有民族情感的同时也将浓厚的中国传统思想带入故事中,正是这一点从本质上迎合了中国观众的收视心理,使得中国观众产生了文化上的共鸣。韩剧表现出的独特的民族性以及和中国文化的共性带给中国观众独特的魅力,这也是韩剧在中国热播的根本原因。 3 观众可以从韩剧中寻找到学习的榜样,问题解决的方式以及宣泄情感 社会学习理论认为:“人的一切社会行为都是在社会环境影响下,通过对示范行为的观察学习而得以形成、提高或加以改变的。[3]”现代社会,媒介环境是社会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使用媒介的时间多于人际交往的时间,媒介成为很多人获取生活经验、社会交往经验的主要渠道之一。韩剧的生活化恰恰为广大观众提供了学习的范本。我们以韩国经典的家庭伦理剧《看了又看》为例进行分析。该剧最大的特点就是家常化,平民化,力求最真实的再现普通人的生活,把电视剧的进展搞得看上去几乎等同于现实中的情形。一部韩剧看下来,可以为生活中的很多问题找到参考答案,了解到一些婆媳关系的注意事项,姑嫂之间如何相处,还可以完整地学到韩国泡菜、冷面的做法,甚至包括剧中男女主角的服饰打扮都成为观众学习模仿的范本,这一切仿佛一部纪录片一样真实的呈现在观众面前,让观众在休闲放松的同时获得很多日常生活的经验。人是社会的人,一种普遍的心理就是怕自己落单,当从媒介中寻找到同类时,就感到踏实和释然,心理上得到满足和平衡,情感上得到渲泄。 4 以人为本,以情动人,注重对小人物的关照 韩剧非常真诚的去刻画小人物,真实的反映他们的喜怒哀乐,哀怨情仇,没有过分拔高也不会有意贬低,还原生活和人物的本真面目,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拉近剧中人物和每个家庭之间的距离,使观众感觉剧中人物仿佛就是身边的亲人或同事朋友。这种真正的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了对人本身的关照,让人觉得温暖和欣慰。此外,韩剧最主要的诉求点就在一个“情”字上,多以爱情、亲情、友情为主题,以普通人的生活为描述对象,展现韩国人民生活形态以及韩国伦理道德现状。通过“世上惟有‘情’难诉”这种模式来反映现代都市人在社会日常生活中发生在感情上、心理上的种种矛盾纠葛和新的感受,真实而亲切地表现了人与人之间渴望沟通理解的意愿,以及随着经济日益发达而变化着的伦理观念。韩剧中的亲情表现得很真实,有人性的善与美也有人性的自私与矛盾;韩剧中的爱情演绎得很纯净,这十分符合东方人内敛保守的性格,也使人产生对纯美爱情的向往与归依之情。这种真实的亲情和纯纯的爱情让人感动也欲罢不能。 通过对韩剧热播的分析,反观我国电视剧市场,差异就不难看出。我国大量的古装武打剧,戏说历史剧,水平不高的涉案剧以及以婚外恋和第三者为主要题材的都市剧,大多根据制作者的想象编故事,缺少真实的生活基础,缺少以人为本、受众本位的思想,加之题材单一,什么流行就一窝蜂生产什么,极易使观众厌倦,而韩剧的异国情调、传统的家庭伦理和坚贞淳美的爱情则带给观众清新的感觉,弥补了国内电视剧市场的空缺,满足了大众对真、善、美最基本社会道德的心理渴望,自然也就吸引了广大观众的眼球。参考文献:

从传播心理学看电视节目真人秀

从传播心理学看电视真人秀 摘要: 电视真人秀节目是目前风靡世界的一种全新的节目形态。在极短的时间内不仅风靡了西班牙、德国、美国等欧美国家,还在亚洲和非洲国家落地开花,可见其影响范围之广。目前在中国真人秀节目也逐渐演化为一种主流电视节目形态,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虽然铺天盖地、千篇一律的真人秀节目存在这样那样的弊端,然而“存在即是合理”,本文试从传播心理学的角度探讨真人秀节目热销的原因。 关键词:电视真人秀;传播心理;热销 一、真人秀节目兴起原因的探究 真人秀的兴起并非是偶然的,它既非一时心血来潮,也非刻意制造中国电视产生制作的某中时尚,而是顺应中国电视娱乐节目内在发展规律的必然选择。 (1)真人秀节目适应了消费文化的发展 (2)真人秀节目拥有巨大的市场空间 (3)真人秀节目与体验文化的发展密切相关 (4)真人秀节目满足了观众对真实的强烈需求 (5)真人秀节目使电视传播成为观看与参与的互动 二、真人秀节目的现状 真人秀节目真正兴盛是在本世纪初, 至今不足十年的时间。虽然1950 年出现了真人秀节目的雏形, 但直到2000 年荷兰的《老大哥》哗然出世,“真人秀旋风”才开始大作;随后, 美、英、德、法、丹麦、澳大利亚等国的电视台相继推出了《生存者》、《诱惑岛》、《公共财产》《阁楼故事》、《学徒》等一系列优秀节目;《超级女声》和《梦想中国》的“原始版”《美国偶像》创办于2002 年, 据媒体报道: 真人秀节目已经成为当今西方电视观众的最爱; 英的老大哥》是本土收视率最高的节目, 在欧洲还有18 个不同国家的版本; 美国CBS 的《生存者》曾经创下28.2% 的收视率;《学徒》在美国更是创下了2000 万人的收视率, 真正成为电视节目中的“大哥大”。所以,在今日的西方电视市场上, 真人秀节目大有“君临天下”之势。国内第一个电视真人秀节目是广东电视随后, 湖南台又推出法国《阁楼故事》的“中国版”《完美假期》, 后来, 中央电视台也不甘寂寞地炮制了《欢乐英雄》、《金苹果》和《我

_网络暴力_现象地成因及对策.

近几年,“网络暴力”事件频繁进入人们的视野,从2006年的“铜须门”事件、“虐猫”事件,2007年的“姜岩死亡博客”事件、“史上最毒后妈”事件再到2008年的“很黄很暴力”事件等等,这种在网络世界中由众多网民的言论所形成的所谓的“道德审判”以及无节制的、恶意的谩骂与人身攻击我们称之为“网络暴力”,这不仅对当事人的精神与心理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而且紧接其后的“人肉搜索”更是把这种影响由网络世界带到了现实社会,严重扰乱了当事人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由此带来的道德与法律层面上的矛盾与问题已经引起了诸多专家、学者的关注与讨论。 不能否认,网络已日渐成为一种新的民意表达渠道,越来越多的民众习惯选择在网络上获取新闻信息,并通过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诉求参与到社会公共事件的讨论中去,网络舆论也由此产生。这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进步的重要体现,也确实对许多现实事件回归真相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我们不能因此忽视“网络暴力”现象,对其所触及的道德与法律问题应高度重视,并深入剖析其成因,探寻切实可行的对策,力求避免“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或将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小,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净化网络舆论环境,有效地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 “网络暴力”现象的原因分析 第一,网络媒体的虚拟化、匿名性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无形中充当了“网络暴力”的“保护伞”。 网络媒体具有虚拟化、匿名性的特点,这一方面使得网民可以更为自由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但另一方面,网民对自己所发表的言论几乎无须负责,这就大大降低了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在受到某一事件的刺激 下,尤其是在一些煽动性言语的误导 下,很多网民往往会处于一种非理性状 态,继而盲目地对事件作出是非判断和 道德评价,并以过激的言论和侮辱性的

从传播心里学的角度分析快乐大本营

从传播心里的角度分析快乐大本营 快乐大本营是中国大陆湖南电视台办的一档综艺性娱乐节目,是湖南卫视上星以来一直保持的品牌节目之一。节目开始采用全民娱乐的类型,经常邀请一些有特殊才能的人物,一些可爱的孩子来表演,后又转为选秀节目,来选举其主持人;现在多以嘉宾访谈游戏型的综艺节目,经常邀请一些中国大陆、香港、台湾的知名艺人来访谈,游戏等。是湖南卫视的品牌节目之一。主题曲是啦啦歌快乐你懂的。口号——“快乐大本营,我们是快乐家族”首播时间:每周六19点35分;重播时间:每周日12点30分。现在的主持人是何炅,李维嘉,谢娜,吴昕,杜海涛。该风格定位为:清新、时尚,青春、快乐、八卦、贴近生活的娱乐风格。受众定位是全民,特别是年轻的观众。据资料显示,快乐大本营的收视率每每排在同时段的前三。这样的成功是怎样来的呢?我们就用传播学心理的角度看看。 快乐大本营这个栏目属于是大众传播范围内。大众传播的信息具有商品性。快乐大本营通过这一系列的综艺节目,通过电视这一平台我们付出时间,而他们得到收视率。不止如此,还收获了大量的广告费用,像是快乐大本营经常出现的oppo手机。我们可以看出快乐大本营的商品性。 从快乐大本营中,我们还看到了各种符号的使用,语言符号;非语言符号,像是服装符号,形象符号。在快乐大本营中,节目

的主持使用主持群的形式。快乐大本营现在的主持人是何炅,谢娜,李维嘉,吴昕和杜海涛。而最大的何炅虽已经是30多岁但是在节目中风趣幽默,该唱该跳的时候丝毫不含糊。谢娜更是直爽,大胆表演,甚至是不顾自己的形象。吴昕,杜海涛,李维嘉都是爽气,嘻哈大笑。这些主持人的符号都是年轻与活力。其次,服装符号,快乐大本营在每一期节目的时候,主持人都要穿上特设的一套服装,这是一个新颖的地方。可以很好的区分主持人和嘉宾。这是一种群体心理的暗示,我们可以看到,快乐家族的确是很团结。再者这些衣服都是一些休闲活泼代表着青春活跃的节目风格。最后,关于语言符号,轻松的,调侃的话,都是那些轻松的象征。 快乐大本营的受众定位是全民,特别是年轻的观众。体现了受众的选择。而受众也是选择性的注意,选择性的理解,选择性的记忆。 受众的节目接收收看也是来自于马斯洛需求层次。接触媒体满足其消遣娱乐的目的。在这中,可以说是使用与满足的双向制约下的结果。节目发展的来于是受众的需要,受众得到满足和需要。知识,快乐,等等。 “快乐大本营”的节目是时下比较热的明星或是电视偶像剧,在对其自身的材料的吸引力有足够的信心,因此,他们在节目的设置过程中做了一个巧妙的设置,即在节目的结束的时候,引入下期预告,下期预告里有下期的嘉宾,下期的内容,而又留着几

试析国内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应对策略

分类号编号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毕业论文 试析国内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应对策略 申请学位: 系别: 专业: 班级: 姓名: 学号: 指导老师: 2012年5月8日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试析国内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应对策略 姓名: 导师: 2012年5月8日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毕业论文任务书 院(系):中文与法律系 姓名学号毕业届别专业 毕业论文题目试析国内网络暴力的成因及应对策略 指导教师学历职称所学专业 具体要求(主要内容、基本要求、主要参考资料等): 主要内容: 关注各大论坛社区,了解网络暴力的现状,阅读相关文献,了解现有的研究成果,探寻网络暴力产生的原因,寻找应对策略。 基本要求: 根据网络暴力的现状和现有研究成果分析网络暴力的成因,并且推导出应对策略。 主要参考资料: 熊澄宇.信息社会[M].湖南: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 宋珏.韩国网络实名制兴废记.南方周末,2012-01-12. 进度安排: 2011年12月:确定毕业论文方向及选题; 2011年3月上旬:准备资料,提交论文提纲 2012年3月下旬:完成并提交初稿 2012年4月:进行论文修改; 2012年5月上旬:上交定稿。 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院(系)意见: 教学院长(主任)(签字): 年月日 备注:

[摘要]:互联网是当今全球化的重要渠道,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信息传播达到了以往任何时代都无法比拟的广度、深度,网络俨然形成了一个虚拟社会。网络不仅成为公民信息交流的平台,甚至迸发出令人生畏的力量。然而如果使用不当,也会对他人、对社会造成难以估量的危害,网络暴力现在已经成为危害网络环境、乃至危害现实生活的一大毒瘤。但是迄今为止,网络暴力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定义。在这个言论自由得到极大解放的网络时代,如何控制网络暴力已经成了当务之急,本文旨在分析网络暴力的成因以及通过这些成因推导出应对策略。 [关键词]:网络暴力匿名性网络实名制虚拟

传播心理学

第一讲传播心理学概述 1、传播学(communication)是一门研究人类信息传播活动过程及其基本规律的科学,是在借鉴、吸收其他学科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 2.传播学通常把社会传播区分为人内传播、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 3、研究内容从传播及其演变(从符号、语言、文字到现在的网络、新媒体)到对信息符号的解读;从传播的类型(内向传播、人际传播到大众传播)到传播过程;从传播者、传播内容到受众;从传播媒介到传播效果等无不涉及。 就传播过程与心理活动本身而言: 1、传播是心理获得信息的唯一来源——心理离不开传播,心理离开了传播就会退化、萎缩甚至死亡 2、传播必须依赖人的心理来实现——传播离不开心理。传播活动离不开对“人”的研究,人的心理贯穿传播的各种类型。 就学科形成与发展的角度而言 1、传播学与心理学密不可分传播学的四大奠基人:勒温(卢因)(Lewin,K.)霍夫兰(Hovland,C.L.) 2、传播学的主要理论发展?魔弹论、需要与满足理论、积极受众论··· 心理学是传播学的母体学科之一 “研究传播学其实就是研究人:研究人与人、人与他的团体、组织和社会的关系;研究人怎样受影响,怎样相互影响…… 要懂得传播学,应先了解人与人怎样建立关系——施拉姆 心理学基础知识 1、心理学是对行为和心理过程的科学研究。 2、心理学研究的不同角度: 认知过程 (1)心理过程:情绪过程具有一定的心理操作的加工程序 动机过程 心理状态:人在一定时间内各种心理活动的综合表现。 心理特征:是个人的心理活动过程进行时经常表现出来的稳定特点。 (2)意识和潜意识 (3)常态心理和变态心理

从社会学的角度浅谈网络暴力的成因

从社会学的角度浅谈网络暴力的成因 所谓网络暴力,指的是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人进行伤害与诬蔑。这些恶语相向的言论、图片、视频的发表者,往往是一定规模数量的网民们,因网络上发布的一些违背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以及触及人类道德底线的事件所发的言论。这些语言、文字、图片、视频都具有恶毒、尖酸刻薄、残忍凶暴等基本特点,已经超出了对于这些事件正常的评论范围,不但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诋毁,更将这种伤害行为从虚拟网络转移到现实社会中,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将其真实身份、姓名、照片、生活细节等个人隐私公布于众。这些评论与做法,不但严重地影响了事件当事人的精神状态,更破坏了当事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网络暴力的形成,除了日益发展的科学技术带来的的舆论可超越时间与空间而自由发展,更有社会机制自身的特殊性和社会运行的不确定性带来的影响,故本文将从社会学的角度浅谈网络暴力的成因。 一、虚拟社区的形成 当前,信息技术正在全球范围内以不可逆转之势深刻地影响并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互联网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08年6月底,我国网民达到2.53亿人,已经跃居全球第一位。 由于互联网实现了跨时空的人机互动,人们在互联网上通过交流形成了具有共同价值观、共同归属感的群体,因此,强调具有“精神共同体”属性的“虚拟社区”便逐渐凸显出来。而由于虚拟社区的交往具有超时空性,人际互动具有匿名性和彻底的符号性以及人际较为松散、社区群体的流动较为频繁,使得虚拟社区内的言论无法得到细致的监管。由于互联网是“意见自由市场”,所以当虚拟社区内的言论超出对一些事件正常的评论范围时,整体价值观就会发生扭曲,在群体的作用下愈演愈烈,便会造成大范围的舆论重压,对当事人的精神状态产生不好的影响,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 二、互动论的影响 社会互动是指社会上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通过信息的传播而发生的相互依赖性的社会交往活动,互动类型主要有合作、竞争、冲突、强制、顺从。目前,我国还处于一个相对复杂的转型期,经济上的贫富悬殊、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失调,文化上的互相碰撞,全球化带来的剧烈震荡,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竞争、冲突和顺应都使得舆论变得多元。而社会转型又必须通过长期的、广泛的社会互动来实现,故而网络暴力的出现是社会转型下利益冲突带来的的社会互动多元化的必然结果。网民在发表言论的时候,很容易受到利益冲突的影响,从而变得尖锐刻薄。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也容易因为舆论的多元、思想观念的不同而加剧冲突。当这种冲突愈演愈烈时,整个网络的舆论环境就会变得乌烟瘴气,但社会也在完成一步一步的悄悄的转型。 三、越轨行为的发生 社会越轨,亦称越轨行为、离轨行为或偏差行为,是指社会成员(包括社会个体、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偏离或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由于人们社会行为的

“网络暴力”现象的成因及对策

“网络暴力”现象的成因及对策 来源:《今传媒》作者:关梅 近几年,“网络暴力”事件频繁进入人们的视野,从2006年的“铜须门”事件、“虐猫”事件,2007年的“姜岩死亡博客”事件、“史上最毒后妈”事件再到2008年的“很黄很暴力”事件等等,这种在网络世界中由众多网民的言论所形成的所谓的“道德审判”以及无节制的、恶意的谩骂与人身攻击我们称之为“网络暴力”,这不仅对当事人的精神与心理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而且紧接其后的“人肉搜索”更是把这种影响由网络世界带到了现实社会,严重扰乱了当事人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由此带来的道德与法律层面上的矛盾与问题已经引起了诸多专家、学者的关注与讨论。 不能否认,网络已日渐成为一种新的民意表达渠道,越来越多的民众习惯选择在网络上获取新闻信息,并通过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诉求参与到社会公共事件的讨论中去,网络舆论也由此产生。这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进步的重要体现,也确实对许多现实事件回归真相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我们不能因此忽视“网络暴力”现象,对其所触及的道德与法律问题应高度重视,并深入剖析其成因,探寻切实可行的对策,力求避免“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或将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小,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净化网络舆论环境,有效地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 “网络暴力”现象的原因分析 第一,网络媒体的虚拟化、匿名性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无形中充当了“网络暴力”的“保护伞”。 网络媒体具有虚拟化、匿名性的特点,这一方面使得网民可以更为自由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但另一方面,网民对自己所发表的言论几乎无须负责,这就大大降低了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在受到某一事件的刺激下,尤其是在一些煽动性言语的误导下,很多网民往往会处于一种非理性状态,继而盲目地对事件作出是非判断和道德评价,并以过激的言论和侮辱性的语言对当事人进行“声讨”和人身攻击,而这又会吸引更多的网民加入其中,网络暴力事件也由此产生。在众多的网络暴力事件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由于网络的匿名性的特点所造成的网民对自身言行过度放纵的心理倾向,许多人性的弱点也似乎在这顶“保护伞”下被淋漓尽致地暴露出来。因此在网络世界中,网民正是凭借其虚拟的身份无所顾忌地对当事人进行谩骂和攻击,由此形成的网络暴力给当事人的身心和实际生活带来了严重的、难以想象的创伤和影响。例如,在“铜须门”事件中,只是一条简单的而缺乏证据的帖子就引发了众多网民的激烈讨论,绝大多数的网友对“铜须”的行为报以强烈的谴责并义愤填膺的对其进行言论“围剿”,很少有人对事件的真实性产生怀疑。在“匿名身份、无须负责”的心理暗示下,网民们对“铜须”的自我申辩毫不理会,甚至当发帖人自己也称其内容多有杜撰之后,网民仍旧对“铜须”进行声讨,并将这种影响延伸至了现实世界中。“铜须”的父母、所就读的学校不断接到骚扰电话,恐吓、咒骂甚至勒索,严重影响了当事人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在这起事件中我们看到,网民在网络世界甚至现实世界中之所以轻易对他人施暴,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匿名身份所致。 第二,网民的年轻化及其从众心理使得网络言论带有更多的情绪化和盲目性的特点,而相关网站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又刻意凸显这种网络言论,从而导致了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 近年来,我国网民呈现出年轻化趋势。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民中10至29岁的年轻人所占比例为66.7%,且网民中初、高中学历所占的比重继续提升,达到了67.4%。①网民的年轻化使得他们遇事极易冲动,学历层次较低也制约了他们对事情做冷静细致、全面深入的思考,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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