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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用工,理顺劳动关系,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有效控制劳务费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劳务工,指的是劳动者与吕梁多种经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吕梁多种经营公司与吕梁山煤电公司所属各单位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把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劳务派遣人员与吕梁多种经营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第二条《劳务派遣合同》由吕梁山煤电公司所属各单位与吕

梁多种经营公司协商签订,其中吕梁山煤电公司负责统一办理中心区(总部机关、洗煤厂、电厂、运销分公司、供应公司)内劳务派遣事宜并与吕梁多种经营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第三条各单位在定岗定编范围内,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岗位缺员,公司范围内不能调剂解决的,由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明确所需劳务工的岗位、数量、要求、工资标准等,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可使用劳务工。

第四条劳务工的数量和费用每年年初核定一次,特殊情况下需增加劳务人员的,按照第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批。各单位劳资部门将依据劳务工增加(或减少)的数量,增加(或核减)劳务费用。

第五条各单位负责劳务工的“使用管理”和非“劳动关系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确定需要劳务用工的岗位和数量。

2、对劳务工进行岗前培训、业务培训和安全培训以及试用期考核,达到要求安排上岗工作。

3、对劳务工视同在职员工进行管理,按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考勤、考核、奖惩。

4、建立劳务工管理台账,按月统计上报劳务用工的数量、岗位分布、工资和各项费用情况。

第二章薪酬待遇

第六条工资结构

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实行岗位绩效工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等,并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劳务工的岗位性质、业务技能等,逐月考核兑现。

第七条工资标准

1、服务人员

临时工35元/工(不含各种取费)

全民合同制和集体合同制工人结算单价4210元/人·月(含各

种取费)。

2、挂靠人员

按所在岗位人员的工资标准,同工同酬考核计发。

第八条劳务费结算程序

各用工单位根据劳务工实际出勤及单位考核情况计算劳务人员工资,制表汇总经部门负责人、劳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单位劳资部门和吕梁多种经营有限公司各一份。由吕梁多种经营公司按照审批后的工资计提劳务附加费,开具劳务费结算发票,逐级审批签字后,交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由此给吕梁多种经营有限公司划转劳务费用。

第九条工资的支付

1、劳务工工资由吕梁多种经营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或现金(人民币)逐月支付。原则上每月25日前发放上月劳务人员工资。

2、劳务工的工资自报到工作之日起薪,退出工作岗位之日停薪,新进或离开单位劳务工,其当月工资按其实际工作天数核定。

第十条工资中的扣项

1、个人收入所得税、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等从劳务工的工资中扣除;

2、劳务工迟到、早退、溜班、旷工等工资扣除参照各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取费标准

第十一条附加费取费标准

1、全民及集体合同制工人按劳务工资总额的61.5%收取,具体为:

养老金20%、失业金2%、福利费14%(含医疗保险)、工会经费2%、教育经费2.5%、工伤保险1.5%、公积金12%、企业年金7.5%。

2、临时工按劳务工资总额的42%收取,具体为:养老金20%、

失业金2%、福利费14%(含医疗保险)、工会经费2%、教育经费2.5%、工伤保险1.5%。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服务费

按照派遣劳务人员劳务工资总额的7.5%收取。

第十三条残保金

按(职工人数—残疾人数)×1.5%×方山县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总额收取。

第十四条民兵预备役金

按照派遣劳务人员工资总额的5‰收取。

第十五条税金标准

按照应收取劳务人员劳务工资总额、劳务派遣服务费总额、附加费等总额的5.58%收取。

第四章考核办法

第十六条各单位要在公司年初核定范围内控制使用劳务工,减少劳务费的发生。各单位(部门)不按要求擅自和违规使用劳务工,发现一人次处罚单位20000元,联责分管领导及劳资负责人各10%,并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七条各单位劳资部门要对本单位劳务用工及劳务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严格按照标准计算和审批劳务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劳务工的工资标准和企业社会保险费用标准。否则,发现一人次(处)不符合规定,处罚责任人200-500元,并联责部门负责人20%。

第十八条各单位劳务费不得占用本单位工资指标,否则,一经发现,对单位劳资负责人按照占用金额的1%进行处罚,并在次月单位的工资结算中核减所占用工资额。

第十九条各单位劳资部门要建立健全劳务用工和劳务费台账,每月上旬要向劳资处上报劳务用工和劳务费发生情况。否则,检查中发现不建立台账,一次罚部门负责人1000元,台账不健全一处罚30元,不按期或按要求上报报表,一次罚50元。

第二十条公司劳资处不定期对各单位劳务用工和劳务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严格考核兑现,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一条劳务人员由吕梁多种经营公司进行招聘,公司劳资处指导并监督招聘工作。

第二十二条劳务用工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劳务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劳务工离职

1、在合同期间,劳务工辞职应至少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属单位(部门)同意并报劳资部门审批后办理离职手续;

2、劳务工离开企业前,应将工作及物品移交清楚,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即与企业脱离劳务关系。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2年元月1日起执行,与本办法不相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在岗员工,包括正式员工、适用人员及劳务用工人员。 一、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行使劳动人事用工管理权限。其主要管理权限及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劳动用工制度的拟订、检查与修订; 2、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包括员工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 3、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辞退、异动等各项手续; 4、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订立公司劳动用工合同; 5、经择优招聘合格录用后,代表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6、负责员工的考勤考核,监督员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7、提供员工的人事信息,保管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档案; 8、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员工的薪金、福利及奖惩规定; 9、组织公司员工参加教育培训。 二、劳动用工管理原则。 1、坚持依法用工、规范管理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严格制定用工程序,规范用工管理,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

动关系。 2、坚持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原则。按照公司对用工管理的总体要求,有效控制用工总量,合理调整用工结构,提高全员生产工效。 3、坚持创新机制、优化配置的原则。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司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4、坚持分级负责、精细管理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明确公司劳动用工管理的职责,理顺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三、员工招聘录用。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人员招聘要求,报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统一招聘的职能部门,将员工招聘计划报请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员工招聘录用。 员工招聘录用遵循以下程序: 1、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发布招聘告示,明确员工招聘条件、岗位要求; 2、收集、整理、归档员工相关个人信息; 3、组织招聘员工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4、进行岗前培训; 地面人员(生产地面辅助人员、非生产性人员、地面管理人员)的招聘录用必须先由各部门、单位向总经理、董事长申请报告,方可按照正常招聘录用程序进行,原则上只能在公司内部调整。

劳务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办法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劳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管理职责 第一条公司部门职能 一、安全生产部:是劳务管理工作的主要监管部门,具体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方的评价与选用;劳务招投标的监督与检查;协调基层单位劳务纠纷问题。负责施工现场工人实名制的监督、管理、检查,以及劳务人员的入岗及转岗培训,职业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等上岗证件的检查和审核工作。 二、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有关劳动和工资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监督;工人劳动合同签订方面的监督检查;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管理(工资表、工资卡等);协调公司因劳务工资纠纷的投诉工作。 三、合约造价管理部:负责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管理和结算。 四、财务、资金管理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劳务费支付审核,按规定支付劳务费,建立应急周转资金。 五、权益管理部:负责农民工突发案件和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理。 六、其它部门:按各部门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条分公司职能

分(部)公司为劳务管理办法的主要实施单位,负责本办法的具体运作,对所用劳务公司及劳务队进行管理与监督。工作职能主要有: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招投标各类资料的备案及上报;劳务公司资格审核,上报劳务分包方不良记录和有关报表;劳务合同评审、签订、备案和上报;落实、监督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协调处理劳务分包过程中各种事宜等。 第三条项目部职能 项目部具体实施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和劳务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现场劳务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入场和转岗培训的组织实施,劳动合同的备案,工资支付卡管理,以及劳务使用、考核、结算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劳务公司职能 劳务公司主要配合分(部)公司和项目进行劳务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有: 一、按照分包合同要求及时组织劳动力进场,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并遵守项目部的有关规定,对各项目部的劳务作业层进行规范管理。 二、确保进入所辖范围的劳务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符合国家的劳动用工政策及行业、地方法规。 三、协助各工程项目完善在建筑市场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劳务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劳务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9452劳务安全管理制度 Labor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和“两违”现象,保证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实行公司、项目部、作业班组三级管理。各级管理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并将人员名单报公司备案。 3、劳务人员的聘用。 (1)项目部聘用的劳务人员,应造册登记,建立劳务用工人员台账。 (2)劳务用工必须签定用工协议。在协议签定时,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义务和责任。劳务人员必须服从公司和项目

部的安全生产的管理。保证所施工的工地达到安标工地的要求。 4、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 (1)公司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检查、监督;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作业班组负责施工过程安全的控制管理。 (2)劳务作业班组必须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的要求,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坚持安全生产工班日常“三检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纪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3)项目部领工员应坚持每班检查督促,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台账。 5、劳务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1)项目部必须制定劳务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上岗前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做好台账和记录。凡安全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2)劳务人员在上岗前,所有教育及培训必须由项目部以上机构组织,并开展工作。不得委托劳务人员自行培训。

劳动用工管理规定

劳动用工管理规定 1

劳动用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第二章人员需求 第三条在年度经营结束前,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下一年业务目标制定各部门下一年度人力资源编制草案,征求各部门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总经理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五条年度中各部门需要增加编制的,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综合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实施。 第三章招聘 第六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从公司其它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三)到综合管理部领取《部门岗位人员增补申请表》,报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四)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招聘所需人员。 第七条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所有求职人员应先提交应聘简历,由综合管理部进行简历筛选后进行初步面试; (二)初试合格后,由综合管理部安排与业务部门负责人复试; (三)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应聘要经总经理面试经过; (四)复试合格后,一周内向应聘人员通知结果; (五)用人部门和综合管理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应聘人员到岗,并办理体检手续。 (六)体检合格后,综合管理部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存档备查。 第四章报到 第八条被正式录用人员,根据综合管理部通知的报到时间,持相关真实证件至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到,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报道当天所有新员工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个人简历、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资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说明专业技术水平及特长的证明。 (二)免冠彩色近照1寸2寸各2张。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目录 (一)管理依据 (2) (二)劳务管理目的 (2) (三)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 (2) ◆工程技术部门(包含物资设备部门) (3) ◆安全质量管理部门 (4) ◆综合部门 (4) ◆财务部门 (5) (四)管理流程 (5) (五)过程要求和控制 (6) (六)考核制度和评判 (7)

劳动力用工管理制度 (一)管理依据 ●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国 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外部劳务队伍是指项目分部在充分配置内部人力资源、劳动力仍有缺 口的情况下,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具有相应劳务施工资质的 外部劳务法人企业(以下称外部劳务队伍) 劳务是项目分部所属各分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分部管理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管理目的 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坚持使用整建制外部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严禁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再分包 (三)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 ●项目分部组织机构 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项目部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经理、主任 副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 成员:工程技术部、质检部、设备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部。 ●项目分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项目分部劳务工作管理办法,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2)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项目所用劳务队伍、架子队组建、使用情况和劳务管理情况。 (3)检查各队对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职工招聘录用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食堂实际,制定本制定。 二、食堂招用人员,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禁止就业歧视。 工作人员在招工中不得对应聘者有就业歧视的言语和行为。 三、招聘与录用的工作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 应聘人员登记; (四)面试或试工; (五)办理录用手续。 四、招聘方案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录用条件等。 食堂管理员、财务人员、中高级厨师人员、服务员,库管、由食堂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申请,经食堂经理批准后制定招聘方案。 五、食堂在招工前一般要发布招工信息,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或参加招聘洽谈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招工简章。 招聘信息或招工简章由食堂主管统一制定和发布,其内容应包括食堂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种)及人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录用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求职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等。 六、应聘人员登记工作由食堂主管负责。食堂主管要指导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核对有关证件,告知面试或试工时间。 七、面试工作内容包括:告知劳动条件(包括职业危害)和规章制度,了解求职者的能力和素质,协商工资待遇等。 八、录用工作内容有: 1、组织职工健康检查; 2、填写《职工录用登记表》。 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发放出入证、工作服等; 5、按《职工培训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始业教育。 九、食堂食堂主管在办理职工录用手续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告知被录用职工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职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可能有职业病危害的岗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录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 第6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7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必须是未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就业失业证、职业技能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明材料,员工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任何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单位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8条单位在正式录用员工前,根据需要可以要求应聘员工接受健康检查。 员工被录用后,由单位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第9条单位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代办暂住证、工资卡等事项的,在代办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员工的证件。 第10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1 1条单位对员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帮助员工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技能水平。

劳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章准入评价与动态管理第四章劳务分包管理第五章劳务用工管理第六章风险预控及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八章制度流程 第九章表格附件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劳务管理工作,培育、凝聚可靠诚信的劳务分包队伍,确保工程项目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预防劳务 纠纷,降低劳务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事业部所属各项目部的劳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务管理必须遵循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管理程序、统一管理标准、按市场与项目需求协调使用。项目部按本办法执行。 1、公正公开、诚实守信: 所有劳务分包队伍的准入及考核均按照公司标准统一条件执行;对于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劳务队伍实行优先使用、积极培育,对于不合格、不诚信以及列入《不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的劳务队伍坚决予以清退。 2、合法规范、合作共赢: 公司、项目部及劳务分包方必须遵章守纪,规范行为、规范管理; 实现与劳务分包方和谐共赢,并培育和储备优良的分包队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及各项目应建立健全劳务管理体系。公司劳务管理部门负责工程事业部劳务业务的统一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项目部须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员并履行其职责。项目经理为该项目劳动用工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公司及各项目部劳务管理岗位职责。 一、公司劳务管理部管理职责 1、了解掌握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公司有关劳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制定公司劳务管理制度。 2、严格控制项目部递交《劳务费计划成本》,并对项目部签订的分包合同做出评价和审核,减少用工成本和风险。 3、组织监督检查各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及合同履约情况,开展评比活动和经验推广、年度评审考核工作。 4、对项目部上报的劳务结算书、工资表进行审核;监督项目部与分包队伍的工资发放和支付行为,并建立支付流程和业务流程。 5、负责组织各项目部对合格劳务分包方进行年度评审;编制合格劳务分包名册。 6、负责组织劳务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处理严重劳务投诉;组织重大劳务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7、掌握全公司劳务力需求动态,做好信息跟踪,保持与各项目部的沟通联络,确保劳务资源的正常输出和良好合作。 9、保持与地方政府劳务相关管理部门(劳动监察大队)建立信息沟通机制,负责本单位劳务投诉、劳动争议或劳务纠纷的处理工作。 10、做好本单位劳务管理信息与数据的统计工作,完善《劳务费支付台帐》,接受各级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11、及时了解本单位在建项目所在区域的建筑劳务市场劳务单价的变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方案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方案 篇一: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 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使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 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4、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 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二、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5、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必须是本人的真实 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6、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

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 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7、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 岗培训教育,培训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8、公司选送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三、劳动合同管理 9、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自员工录用之日起1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 双方各持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10、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11、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90天;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期限。 12、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22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

劳务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和“两违”现象,保证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实行公司、项目部、作业班组三级管理。各级管理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并将人员名单报公司备案。 3、劳务人员的聘用。 (1)项目部聘用的劳务人员,应造册登记,建立劳务用工人员台账。 (2)劳务用工必须签定用工协议。在协议签定时,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义务和责任。劳务人员必须服从公司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的管理。保证所施工的工地达到安标工地的要求。 4、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 (1)公司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检查、监督;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作业班组负责施工过程安全的控制管理。 (2)劳务作业班组必须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的要求,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坚持安全生产工班日常“三检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纪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3)项目部领工员应坚持每班检查督促,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台账。 5、劳务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1)项目部必须制定劳务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上岗前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做好台账和记录。凡安全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2)劳务人员在上岗前,所有教育及培训必须由项目部以上机构组织,并开展工作。不得委托劳务人员自行培训。教育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人员自行教育的内容,可作为安全教育的组成部分,但不能取代岗前教育及用人单位的教育义务。 (3)项目部必须针对工程特点,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加强对班组长、安全员以及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4)学习内容:安全生产必备的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建指的安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基本技能,提高安全自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证劳务用工质量,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劳务用工日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及《辅助生产业务外包协议》的劳务公司,驻派至公司机关或基层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及业务外包人员。 3 引用文件 3.1《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 3.2《劳务派遣暂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 4 管理内容 4.1总则 4.1.1劳务人员应如实向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个人保险情况,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4.1.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

公司依法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4.2劳务人员需求计划及招聘录用 4.2.1劳务人员分类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对于劳务派遣用工的相关规定,现我公司的劳务人员分为两类:劳务派遣人员,业务外包劳务人员。 4.2.2劳务用工需求计划表 4.2.2.1每年12月10日前,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当年生产情况上报翌年劳务用工计划,包括劳务岗位(工种)、用工人数、用工起止时间、月均劳务工资标准、年度劳务费总额预算及用工理由等,统一填写《劳务用工需求计划表》(见附件-1)。经工程部审核确认后上报综合部,由综合部上报至大连港集团人事组织部。 4.2.2.2劳务用工计划的填报要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原则上年度内不予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上报集团人事组织部。 4.2.3劳务人员招聘与录用 4.2.3.1劳务人员来源 a.公司综合部根据年度劳务用工计划和具体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公司。在告知其用工需求计划后,由劳务公司推荐符合要求的劳务人员以供审核、聘用。 b.劳务人员在上岗前,由劳务公司提供个人简历或个人基本资料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0725

甘肃天马公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用工行为,合理有序地使用外部劳务,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务用工指我公司在从事工程活动中所使用的临时劳务人员及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劳务用工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的管理制度; ??、负责公司劳务承包管理的业务指导、检查; 、负责建立公司内部劳务管理制度,建立公司劳务用工信息库。 第五条 项目部负责劳务用工日常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是劳务管理责任人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

管理的管理制度; ??、负责所用劳务方的推荐及临时用工的选择,负责与劳务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负责入场人员相关证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资料的收集、查验、建档、留存等工作;建立劳务方信用档案,并定期检查。 ??、组织入场人员培训工作,并做好培训记录。特殊岗位必须要求持证上岗,报安全部备案;? 、负责对劳务方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情况跟踪管理,负责对作业质量、安全、技术、工期等监控; 、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审核和劳务费用的结算,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卡的办理和工资的发放;? 第三章??劳务工的选用原则 第六条 劳务企业的选用,要遵循“合格准入、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七条 通过劳务方公开招聘评价确定及日常考核评价等措施,建立劳务企业引进和退出机制,确保劳务人员的素质满足施工需要。 第八条 劳务用工队伍选择,应以资质资格、质量安全、诚信等条件进行全面考察,凡取得公司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资格和施工能力满足要求,具备劳务作业分包资质的劳务企业均可选用。特殊情况下,应优先选用具有一定专业施工经验、

劳务用工动态管理办法

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用工 动态管理办法

劳务用工动态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项目的劳务管理工作,促进劳务队伍和劳务工人的稳定,打造和谐平安项目,尊重劳务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务工身人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劳务队施工生产积极性,推进项目的施工进度,确保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结合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项目部成立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并对小组成员作具体的分工,明确各人的管理目标和责任。 2、对进场的劳务工进行逐一登记,将本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等录入劳务工《花名册》,将劳务工身份证及《花名册》一并交项目部综合部劳务专员处存档。 3、劳务工自进场之日,用工单位应明确其工作及工资标准,并按项目部要求详细填写相关资料备案。 4、项目部应当督促、协助用工单位合法用工。对于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活动。 5、用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劳务工的考勤,对劳务工每日出勤情况进行逐日登记,作为当月劳务工工资发放的依据。 6、项目部不定期的对各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劳务人员往来情况进行核对,对工程施工中新增人员和辞退人员及时更改变动情况,实行劳务人员动态管理。 7、进场劳务工的动态管理应当遵循“进场一人,登记一人。离场一人,登记一人”的原则进行管理。每月到施工现场进行点名,将

劳务工进场及离场情况在花名册里体现出来,每月的花名册都必须进行存档。杜绝出现人已离开名字还在下月的花名册上出现的情况,让管理人员能够及时的掌握在场劳务工情况。 8、项目部对劳务工的管理每一季度更新一次台帐,打印存档。每月进场的劳务工督促架子队上报,适时登记。 9、项目部应当督促、协助劳务用工单位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现场配备急救医药用品和急救人员等。每周定期对劳务工宿舍进行内务检查,改善并保持劳务工有较好的生活休息环境。 10、对作业队使用劳务工的情况要定期检查,督促、协助项目部对每一个劳务工工资的发放。 11、项目部监督并协助用工单位,根据每个劳务工的工资标准和考勤记录,做到“月支付、季结算”。工资发放时工资表上要有劳务工本人以及班组长和作业队长签字,不得一人代签代领。同时加盖作业队公章,并定期公示工资发放情况。部分现金发放工资的应留存发放时的影像资料。 12、项目部应当督促用工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务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所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项目部应当督促用工单位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日期按月将工资发放给劳务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13、项目部要不定期的组织对劳务工的技能培训,劳务队长和特殊工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不定期的组织专业人员或外聘教师对劳务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讲授施工规范、工种操作要求和取证培训等,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案。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劳动力用工管理制度 管理依据第一章 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第一条 产任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特制 定本办法。 制定依据第二条 1(京劳社《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号;53)2008资发( 《关于加强北京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管理的)2( 号;662)2009通知》京建市(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3( 号155)2004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劳社资发(

外部劳务队伍是指项目分部在充分配置内部人力资第三条 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具有相劳动力仍有缺口的情况下,源、 应劳务施工资质的外部劳务法人企业(以下称外部劳务队伍) 劳务是项目分部所属各分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 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分部管理的劳 务人员。 劳务管理目的第二章 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第四条 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严禁坚持使用整建制外部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 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再分包

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第三章 项目分部组织机构第五条 :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项目部成立 长:经理、主任组 副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员:工程技术部、质检部、设备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成 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部。(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 项目分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第六条 )制订项目分部劳务工作管理办法,提出具体实施意见。1( 使用架子队组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项目所用劳务队伍、(2) 情况和劳务管理情况。 )检查各队对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3( 4()监督各队的劳务用工情况,督促劳务队伍要依法与农民工

劳务用工制度(完整篇)

编号:SY-AQ-08250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劳务用工制度(完整篇) Labor employment system

劳务用工制度(完整篇)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科学合理地配备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范录用过程中的流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在人员招聘中实行公开、公平性原则和人岗匹配原则。在人员考核、录用中对所有应聘者以岗位职责要求为考评依据录用,在人员招聘中需遵循能力与岗位要求相吻合的原则。 2、应聘人员年龄在18岁至55岁,严重违章上黑名单或生理缺陷的不予录用,不适宜井下工作的人员不得录用从事井下工作。 3、所有招聘人员必须由矿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者不得参加培训并录用。 4、体检合格必须按照矿要求准确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 5、录用人员必须经矿方组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与矿签订劳动合同。 6、分到部门后,新工人需在老工人带领下跟班学习三个月后,经矿方考核认可后,方能独立从事井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经过

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7、受聘员工在签定劳动合同后,由矿统一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8、受聘员工必须遵守矿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有严重违章、违纪造成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给予辞职,员工在合同期内自动离职的不享受矿的相关补偿金等待遇。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 套法律、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使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 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4、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 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二、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5、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必须是本人 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6、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 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7、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 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训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8、公司选送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三、劳动合同管理 9、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自员工录用之日起1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 合同由双方各持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10、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11、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90天;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期限。 12、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22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尝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1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务工安全管理制度

司限公集团有中铁隧道标第八项目部GGTJ-2 贵广铁路 劳务工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复核: 批准: 日期:2010年1月 劳务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全目标 第一条:项目部安全目标:杜绝员工因工及非因公死亡事故;杜绝外部劳务用工因工死亡事故;无机械设备或火灾等造成一次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确保无因安全的原因引起地方安监部门通报批评或业主投拆。 安全责任制第二章 第二条:项目部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部领导和各部门人员对安全工作应负的岗位责任,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项目经理对项目部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项目部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总监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管理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项目经理是本工

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部各级人员主要职责: 项目经理: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制度。负责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等资源的配备,并保证其正常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时,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安全、效益、工期、进度的关系,做到齐抓并进。 3、组织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分管领导/总工程师/安全总监: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业主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制度。 2、熟悉了解各项目施工任务概况,掌握工程的重、难点项目,负责组织审查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并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定期或专项的安全生产检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4、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工区主任:1、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依据工程合同,合理组织生产。 2、确定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合理配置人力、物资、设备、

学校劳动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学校劳动(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的规定,制定本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一、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职工。 二、学校全面遵守劳动、社会保险、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 三、学校着力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把关爱职工、调动职工积极性作为用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増强学校凝聚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事业关爱职工、与职工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 四、职工应当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构建诚信、和谐、创新的团队理念,让新型的和谐团队理念成为学校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共识和自觉行为规范。 第二章考勤与休假制度 一、工作时间 学校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共40小时的制度。 二、考勤 (一)职工必须遵守学校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 早退、旷工。 (二)职工出入学校(包括上下班、加班、迟到、早退、旷工等)必须考勤。

(三)考勤采取人工记录方式。 三、加班管理 (一)职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报学校主管批准;学校因需要安排加班的,应与教职工协商。 (二)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职工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廷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 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加班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休假 (一)教职工每周六日休息2天(法定调休除外) (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第三章培训制度 (一)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切实保证职工的培训权利,组织开展职工入职培训、在岗培训、专业技术技能等培训工作。 (二)学校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组织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职工实现岗位成才。 (三)岗前培训,新入职职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相关培训,尽快适应本岗工作。 (四)在岗培训,关心职工的成长发展,每年进行相关培训,帮助职工提升技能水平;支持鼓励职工参加学历教育,提升文化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离职制度 一、协商解除 学校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劳动用工,充分发挥劳务用工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公 司利益及劳务工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使用劳务用工,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不超出人力资源部管控的劳务用工指标; (二)先审批再招聘、使用的原则; (三)统一实行劳务派遣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徐港电子有限公司各部门(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与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派遣到公司内从事劳务工作的劳 务人员,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劳务用工分类 第四条公司的劳务用工分为如下几类: (一)临时性的搬运类用工,称第一类劳务用工; (二)退休留用人员称第二类劳务用工; (三)除以上二类人员外,在公司生产岗位工作,且用工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统称第三类劳务 用工。 本文若未作特别说明,均指第三类劳务用工,主要是指来源于具有2 劳务工管理办法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所派遣的劳务人员。 第三章劳务用工条件 第五条以下情况可申请使用劳务用工: (一)公司、部门生产经营任务调整,公司不能及时调剂所需人员; (二)公司内不能满足要求的临时性、突击性、季节性较强的工作; (三)需要定期轮换、流动性较大的特种岗位; (四)第二类劳务用工,必须退休前是专业骨干、重大项目负责人或其他关键岗位的退休职工。 第四章招用程序 第六条审批。用工部门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的用工原则,提出本部门劳务用工需求,并填写《劳务 用工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 第七条人员遴选。经审核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联系劳务派遣公司进行人员初选,用人部门应积 极配合。初选人员后,通知劳务派遣公司组织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为公司录用。 第八条录用。确定录用人员后,由劳务派遣公司通知被录用人员,劳务派遣公司出据派遣介绍信。录用人员凭劳务派遣介绍信及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两份,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由 人力资源部建立台账,并留存劳动合同一份,再介绍到各部门工作。 第五章使用管理

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为了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依据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公司与员工之间的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 第三条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或分管人力资源的总监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四条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到县级医院进行常规体检。 第五条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影印后退还): 一、居民身份证; 二、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三、职称证(有职称者); 四、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 五、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六、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文件。 七、体检报告单 1 第六条本公司聘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一至六个月)。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七条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委任、调迁、解聘等事项。 第八条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的需要,员工应服从公司的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第九条出勤时间 每日正常的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十条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15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三、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2 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日的,公司将劝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予以除名。 四、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劳务用工规定

龙开口施工局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暂行) 为进一步统一和规范施工局劳务用工管理,降低劳动使用成本,理顺劳动关系,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更加有利于于生产、有利于有效控制成本,合理配臵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本办法所指劳务是指劳动者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务人员,劳务工与劳务公司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人员。 一、劳务用工原则: 1、施工局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施工局与劳务工之间是用工关系,安排具体工作,并根据合同约定由施工局代发劳务人员的工资。 2、施工局有关工区、机关部门需使用劳务工,按照谁使用谁承担成本的原则,实行计划用工、动态管理。 二、劳务工录用条件: 1、劳务工须责任心强,敬岗爱业,遵守施工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 2、劳务工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职业病及其他影响行为能力的疾病,能胜任安排的各项工作,年龄在18周岁~45岁之间的男性。 3、从事特种作业岗位工作的,需持有相应作业类别的特种作业操作有效证件。 三、劳务工进场程序及安排: 1、劳务单位提供的人员进场后先在施工局劳资部进行人员登记,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实反映其工作经历并进行初步的技能登记,劳务派遣单位需向劳资部门提供其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书同复印件。 2、施工局对录用的劳务人员由安全部、质量部牵头,按批次有计划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及质量教育培训,并据实登记备案。 3、由后勤统一对录用的劳务人员进行住宿安排,对其生活用水、电安表计量。施工局提供床上用品,按220元/人的标准收取押金,办理退场手续后经验

收无损坏给予全额无息退还。 4、由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填报《劳务用工需求计划表》,明确劳务用工的工种、数量、工作经验、技能要求和进场时间等,并报施工局局长批准。 5、管理工区按照审批意见,根据劳资提供的劳务人员结构情况(技能)进行初步的班组划分。 6、划到工区的所有劳务人员有半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工资按合同中普工标准执行,半个月后工区根据每个人的劳动技能情况进行技能等级鉴定(与合同对应),也可根据每个人的劳动技能进行重新编排班组。 7、编排到工区的劳务人员,管理工区负责对进场劳务人员进行合理工作安排,工区根据每个人的上班情况严格考勤制度(对应合同以小时为单位),考勤表单位负责人签字栏必须是劳务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8、管理工区责任范围内的其他外协队由于施工作业人员配臵不够需调入劳务进行突击配合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9、若管理工区责任范围外的其他工区需要劳务支援配合,需要的工区需进行书面申请,报告中注明需要的人员数量(各工种数量单列)、计划施工时间、施工部位及被支援的外协队名称,主管生产局长批准后给予安排,施工部统一协调,人员移交后使用单位做好考勤记录,执行单价同上。 10、若施工局管理范围内外协队由于人员配臵不足,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时完成施工局下达的施工任务,管理工区对其未完成的工序有权安排劳务进行突击完成,劳务人员执行单价同上;若需完成的量较大,则可按工程量计量计算,单价按以下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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