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王德福律师--婚姻家庭业务范围

王德福律师--婚姻家庭业务范围

王德福律师--婚姻家庭业务范围

婚姻法律服务范围:

1 法律咨询,2、代书离婚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 3、代书、审查婚前、婚后财产约定协议, 4、代书、审查离婚协议、分居协议,5、参加协议离婚谈判,6、代书遗嘱、遗赠扶养协议,7、律师见证(婚前财产见证,婚内财产约定见证,分居协议见证,离婚协议见证,遗嘱见证,在遗嘱见证基础上接受委托担任遗嘱代管人、遗嘱执行人等,8、代理申请亲子鉴定, 9.代理撤销婚姻、婚姻无效, 10、同居析产、子女抚养纠纷诉讼,11、代理国内、涉外离婚诉讼案件、离婚损害赔偿案件、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件、离婚子女抚养探视纠纷案件,12、代理遗产继承纠纷案件,13、代理收养、赡养、监护纠纷案件,14、代理重婚、虐待、遗弃、强奸、故意伤害等刑事诉讼,15代理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16. 担任个人、家庭、公司、企业法律顾问。

斯伟江:致未来律师的信

斯伟江:致未来律师的信 亲爱的学弟学妹们: 祝贺你们毕业了!欢迎你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 你们的毕业,让我柔软地想起那个我心中最美的校园,那段恃才傲物的青春,和那些湖光塔影中悠闲得令人羞愧的日子。我透过你眼中的星芒,看到你书卷气的外表下内心隐藏的锋芒,一如10年前的我。作为一名受过多年专业训练的法学院毕业生,你把公平、正义、秩序、自由融进血液里,你抱持法律人的良心对社会现实进行深入思考,你依赖文字和符号为生因此格外善感多愁。我选择了成为一名律师,部分是缘于对“自由职业”概念的误解,部分是因为艾伦·德肖微茨的《最好的辩护》。 可惜,10年前并没有人告诉我,我的律师生涯将不会有德肖微茨式的经典诘问,不会有Boston Legal的动魄惊心,不会有法庭上充满激情的旁征博引、雄辩滔滔——我懵懵懂懂、误打误撞地成为了一名非诉讼律师,一名从来没有进过法庭的律师,一名坐在建国门外某间写字楼中从深色玻璃幕墙后俯瞰公路上车流无声涌动的高级法律技工。 我不知道这样的描述是否符合你对未来职业的预期,但我认为你们有权知情,并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作出你的选择,毕竟,你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将这样开启自己的职业生涯。作为一名虚长你们几岁的“老”律师,我想和你们说几句关于非诉律师职业的真心真话。 一、职业道路的选择 常有年轻的朋友问我:“我是该去内资所、外资所,还是去公司当法务?” 让我给你一个最律师的回答:“Itdepends.”不要接受建议者给出的反映他/她本人性格和志向的建议,因为并不存在人人都适合的职业道路。你应该问的是,你在这三个地方分别能学到什么,能发挥什么能力,能积累什么经验——也就是,哪个岗位最适合作为一个独特个体的你。 也许你想不到,非诉业务的分类那么细:上市、并购、外商投资、融资(banking orfinance)、反垄断、房地产、劳动法等等。即使在上市业务中,针对不同市场(比如A股和H股),律师们也各有专长。你可以根据你的兴趣广泛涉猎,但不可能在每个领域都拥有深厚的实践经验。律所更期待你成为某一领域的专家,而公司则更希望你什么都懂点儿。 (一)内资所 内资所最能帮你积累法律知识,锻炼处理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我在一家内资所做了三年上市业务,扎扎实实地独立操作了几十个A股、H股、S股的上市项目。

律师事务所介绍方案

北京保和律师事务所介绍 一、关于保和 保和特色 北京保和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以房地产、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新三板领域法律服务为专业特色的律师事务所。“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历经多年积累和开拓,业务已并不断拓展至公司上市与资本市场、银行与金融、公司并购、知识产权、劳动法等专业领域。 “保和律师,放心选择”,保和律师愿和新老客户一道发展、成长,为理想和梦想护航,共同铸就新的辉煌! 保和解读 “保和”,出自《易经》,意为“志不外驰,恬神守志”,也就是神志得专一,以保持宇宙间万物和谐。在为人方面,“保和”要求律师应低调做人,谨慎行事;在业务层面,“保和”要求律师应专一、专业,行为合乎法律,保持社会和谐,并通过律师执业,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这也是保和人一贯的思想追求和行为风格。 执业理念 保和律师秉承“至诚至信、优质卓越”的服务理念,以服务客户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中心,务实创新,团队合作,关注细节,竭诚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 二、专业领域 房地产与建筑工程 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是保和核心业务领域。保和律师曾为众多房地产和建筑公司的房地产投资、开发建设、销售、物业管理等领域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房地产投融资 ■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项目并购 ■物业运营与管理 ■工程招投标与建设施工 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是保和传统优势领域,业务贯穿基金的设立募集、投资、项目管理和退出四个方面: ■ 私募基金的设立和资金募集 ■ 私募基金对目标公司的各种形式的投资 ■ 私募基金投资的退出机制,包括整体出售、转让和赎回等 ■ 募资公司在不同阶段吸收各类私募基金的投资 ■ 募资公司并购、重组及境内上市 ■ 私募基金的清算 公司上市与新三板 公司上市与新三板是保和另一传统优势领域,业务范围包括: ■上市前的改制、重组、私募融资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再融资计划 ■ 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 ■ 法人治理结构 ■ 员工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 ■ 新三板上市 ■ 各类债券的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 公司并购与股权转让 保和对于各类公司并购业务具有丰富的经验,业务范围包括: ■产业准入政策咨询 ■设计和优化交易结构 ■审慎性调查 ■法律咨询 ■参与谈判 ■起草收购法律文件 银行与金融 保和律师为国内外众多客户提供广泛而深入的银行与金融相关的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业务范围包括: ■合规性审查

最详细的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介绍修订稿

最详细的律师事务所业 务范围介绍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介绍 一、企业法律顾问领域 (一)日常法律事务 1、就顾问单位的重大决策,向决策层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2、建立和完善顾问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书; 3、受托参与经济合同及有关项目的谈判和签约; 4、受托为顾问单位重大项目对外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顾问单位引进人才、资金、设备、项目和技术; 6、代理顾问单位办理有关房地产、商业保险和环保法律事务; 7、协助顾问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8、代理顾问单位发律师函向债务人或担保人追款; 9、代理顾问单位办理见证或公证等法律事务; 10、就顾问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提供法律意见; 11、代理顾问单位办理有关股份制改造、股份公司设立以及股票发行上市等法律事务; 12、受托在新闻媒体上发表律师声明; 13、协助顾问单位处理内部劳动关系; 14、对顾问单位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15、办理顾问单位其他必要的法律事务。 (二)专项法律事务 1、接受顾问单位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进行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仲裁和诉讼。 2、为顾问单位进行有关的企业资信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3、为顾问单位的法律行为出具律师见证书。 4、为顾问单位的企业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改制、拍卖、清算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务。 5、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商标、专利的申请、注册、转让及版权登记、备案业务。 6、代理顾问单位办理工商、税务、海关登记、注册和报批手续。 7、代理顾问单位办理信贷、抵押贷款、商业贷款、专案融资、融资租赁及其它筹资事宜的法律事务。 8、代理顾问单位办理房地产开发、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一、二手楼宇买卖、楼宇按揭、租赁抵押、产权登记过户等房地产业务涉及的有关手续。 9、代理顾问单位办理进出口贸易、保险信托、海商海事、海外投资、国际运输、技术转让涉及的法律事务。 10、根据顾问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企业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清理债权债务。 11、办理顾问单位委托的其他专项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民事领域 (一)侵权损害赔偿法律业务 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3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4 、产品责任纠纷5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6 、雇员受害赔偿纠纷7 、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特殊侵权纠纷 (二)婚姻家庭、继承法律业务

重庆知名律师谈网络名誉侵权

重庆知名律师谈网络名誉侵权 冉缤律师,重庆精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97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在十数年的律师生涯中,代理诉讼及非讼作品七百余件,广泛涉猎婚姻家庭、行政诉讼、人身损害赔偿、民商事、建筑及房地产、刑事辩护等各门类法律事务后,逐渐形成并建立起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济合同纠纷及交通事故领域的优势化、差异化的特色办案服务。其所代理的案件,多次被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上海《东方卫视》、《法制日报》、香港《文汇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并就房地产纠纷、劳资权益纠纷、婚姻法最新解释等方面,分别接受上海东方卫视、重庆电视台、重庆交通广播电台等媒体的专题采访。 一、网络名誉侵权的概念 (一)网络名誉权的概念 网络名誉权是传统名誉权在网络环境下延展,指名誉主体在国际互联网及计算机存储这一特殊领域内享有的保有和维护其名誉,获得客观公正之社会评价以及免受侮辱、诽谤等加害行为的一种人格权。网络名誉权的内容和传统名誉权是一致的。 (二)网络名誉侵权的含义 指通过互联网环境,登载包括文字、图片、声音、动画等作品,这些作品利用电脑和网络技术制作并在网络传播,从而侵犯公民或法

人的名誉,以至于使其社会评价降低或贬损。 (三)网络名誉侵权的主要形式 1、网络服务提供商自身的名誉侵权行为 (1)在网络上发布信息的名誉侵权行为。当前,大多数网站新闻信息的发布基本上来源于传统媒体,因此,网站自己在网络上发布信息的名誉侵权行为还不是很多。不过,少数网站为了吸引眼球,用不恰当方式编辑重组他人的稿件,也可能造成对他人的名誉侵权;另外,也有一些网络服务提供商自己组织活动发生了名誉侵权的行为。 (2)为用户提供的服务的名誉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服务而发生的名誉侵权行为还不是很多,主要来自于网络游戏纠纷,不过,随着游戏用户权利意识的觉醒和虚拟财产价值的急剧上升,这一类案件也越来越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2、非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网上发表言论的名誉侵权行为 (1)通过电子公告服务发表侵权内容的名誉侵权行为。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网络上以聊天室、网络论坛、网络布告牌、留言板、电子白板等交互形式发布信息而做出的网络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人利用电子公告服务,发表各种侵权言论,以至于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更有甚者,侵权行为人将侵权言论发表在多个网络论坛,传播者随之采取跟帖等形式,不断的扩大侵权范围和影响。

细数当今中国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刑辩律师

细数当今中国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刑辩律师 无论在哪个国家,刑辩律师始终是法治的基石,是推动国家法治发展的中坚力量,是对公民利益最坚定的维护者。他们为自由辩护,为生命辩护。“刑辩律师”本身就是他们至高荣誉。在当下中国,刑事辩护律师对法治进程的影响无疑是一股强大的推动力。他们在刑事辩护舞台上演绎着精彩和传奇。数律界风云人物,还看今朝! 张思之——“律师界的良心” “如果你能从我败诉案子的辩护词里讲出一件事、一句话是我讲错了,我都认输。” ——张思之 张思之,一个几乎没有打赢过一场官司的律师,却在法律界被尊称为“中国最伟大的律师”。年已83岁的张思之谈到案件时精神矍烁,张思之曾为“四人

帮”集团做辩护律师张思之,1927年生于郑州。1956年受命组建北京市第三法律顾问处,一年后被划为右派,劳改15年。1972年入北京市垂杨柳二中教书。改革开放后,重返律师界。长期以来,担任很多重大案件的辩护律师,如1988年大兴安岭大火庄学义“玩忽职守”案;1994年高瑜“泄露国家机密”案;2003年郑恩宠律师“泄密”案。从潘家园移居崇文新世界,83岁的张思之独来独往已两年有余。赋闲之余,张思之偶尔地接见些朋友,多数时间看看书写写文章。 如果说中国律师界还有一位元老级人物的话,那么说是张思之应该无人有疑问了。张思之最令人瞩目的辩护经历大概要算1980年11月12日,他被指定为江青反革命集团特别审判案件中的辩护律师。但江青对张的态度和能力颇有微词,而且拒不接受“叶、邓派来的律师”。因此,张思之转而出任林彪反革命集团案李作鹏的辩护人。 张思之由此名声大噪,而他为异端辩护的职业律师生涯也就此拉开了序幕。面对多位被告人的诚挚委托,他从未表示过拒绝,一度被称作此类案件“专业户”。 尽管张思之在律师界很有声望,但他办理的案件没有一件胜诉,唯一一件一审胜诉后还被检察院抗诉,最终依然难逃失败的命运,以致“屡战屡败”成了张思之律师执业生涯的一道标签,贯穿他律师生涯的主线。虽然“屡战屡败”,但张思之说,“如果你能从我败诉案子的辩护词里讲出一件事、一句话是我讲错了,我都认输。”这是他说过的最狂妄的一句话。 张思之的良心与见识,得到了法律界的公认,他被称为“律师界的良心”。这些可以从他所办理的案件中得到印证。2000年,《我的辩词与梦想》一书出版,这本汇集张思之近20年来就所代理案件写作的辩护词的专著,被北京汉语研究所重视,张思之因此获得“当代汉语贡献奖”。颁奖词说,“张思之先生的存在,

离婚时夫妻共有的网店该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共有的网店该如何分割—重庆冉缤律师文集 冉缤律师,重庆精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97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在十数年的律师生涯中,代理诉讼及非讼作品七百余件,广泛涉猎婚姻家庭、行政诉讼、人身损害赔偿、民商事、建筑及房地产、刑事辩护等各门类法律事务后,逐渐形成并建立起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婚姻家庭纠纷领域及民商事领域的优势化、差异化的特色办案服务。其所代理的案件,多次被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上海《东方卫视》、《法制日报》、香港《文汇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并就房地产纠纷、劳资权益纠纷、婚姻法最新解释等方面,分别接受上海东方卫视、重庆电视台财经频道等电视媒体的专题采访。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网店这种营销模式以其成本低、易操作等优点得到了诸多创业者的青睐,这也让他们成功淘到了第一桶金。在这些创业者中不乏一些青年夫妻,他们在婚后生活中努力经营自己的网店,因此创造了可观的家庭收入。然而,一旦两个人感情破裂起诉离婚,就会涉及夫妻共同经营网店的分割等相关问题。法律并没有对这些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冉缤律师在总结多年代理离婚案件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如下阐述。 一、财产保全问题

以淘宝网为例,它采用的是实名认证经营模式,认证者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的方式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买家在网店购物后将货款注入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买家确认收货后支付宝再把货款打入卖家银行账号。离婚析产诉讼中,为了防止认证方通过账号登录后修改密码或者转移资金,另一方也就是非认证方往往会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此应该分析情形、分别处理。如果当事人申请冻结对方银行账号,那么只要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去银行依法冻结即可。如果当事人申请查封网店或者支付宝账号,因为卖家是在淘宝网的网络技术规则下经营网店,所以如何查封还要和淘宝网公司及时沟通协调,究竟是采取监管模式、关闭模式还是其他方式都要根据公平原则视情况而定。监管模式是指收藏该店铺的老客户可以在该店购物交易,但是网络上的新客户无法通过搜索关键词等方式找到该店铺;关闭模式是指完全关闭该店铺,对方除了浏览历史以外不能进行任何操作。需要指出的是,无论哪种方式都要在要在《民事诉讼法》第九章的规制下依法进行。 二、网店实体财产的处理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网店的实体财产主要为两部分:卖家用于交易的存货和账户上的存款。前者是有体物,分割处理只要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适用物权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可。后者虽为虚拟账户上的财产,但却不是虚拟财产,随时可以等值变现,实质是货币款项,其分割也要适用普通的民事法律,比如婚姻法,此处不再赘述。

李庄案律师辩护词全稿

李庄再次被控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一审辩护词 斯伟江 审判长、审判员: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等的相关规定,本律师为依法维护李庄合法权益,特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特别申明】:本次出庭辩护,并不意味律师承认贵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只是为了避免李庄的合法权益受到二次伤害,从而依法出庭辩护。 辩护人认为:本案从侦查、到起诉,再到审理,程序屡屡违法,漏洞百出。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强管的案子,程序上千疮百孔。程序正义犹如交通规则,如果今天江北区公检法可以这样不顾交通规则,把李庄撞回监狱,明天任何一个老百姓也可以被撞进监狱,甚至包括在座各位,谁也不能幸免。我国文革才过去30来年,殷鉴不远,眼下重来,岂非悲哀。

有人对李庄说,专政机器很强大,对谁,谁都抗拒不了。专政机器依法开动,当然强大。但是,如果专政机器不顾交通规则,法定程序,程序正义,最后恐怕,也是要掉到沟里去的。始作俑者,其无后乎?维护法律规定的程序,才能让民众权利受到保护,齐家而平天下,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为李庄辩护,既为李庄个人,也是为了这个国家的长治久安。以下是具体辩护意 见: 第一部分:本案程序严重违法 【案件时间节点】从本案程序上的关键时间节点,就可以看出本案程序上的诸多严重违法之处: 根据卷宗显示本案程序上的具体时间表如下: 2010年1月16日,江北区检察院收到徐丽军的举报。 2010年1月27日,江北区检察院将举报材料移送江北区公安局 2010年1月28日,江北区公安局接受刑事案件,并进行登记,领导批示是初查。 2010年2月9日,李庄涉嫌辩护人妨害罪证罪(龚刚模案)二审宣判。2010年2月9日,龚刚模的表弟龚云飞向江北区公安局举报李庄代理龚刚模案中涉嫌合同诈骗,公安局批示初查。

律师事务所宣传册文字本

律师事务所宣传册文字本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主任照片 ——律师是在野的法袍,是社会民主与正义的扞卫者和法治进步的推动者。在中国迈向现代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律师的作用及责任举足轻重,可以说“律师兴则国家兴”。 *王红兵: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擅长企业诉讼及非诉讼相关法律事务担任多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政府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精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工程项目招投标、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草拟和谈判、房地产项目收购、房地产项目融资和信托、商品房预售、租赁与物业管理、物业交付与产权办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纠纷的争议解决等相关房地产法律服务流程;多次参与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等合同(协议)的洽谈和其他重大经济贸易洽谈,起草、审查、修改重要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 山东聚轩律师事务所简介 山东聚轩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以房地产、金融、保险、政府顾问法律服务为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拥有专职律师30余名,位于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4号楼11层 自成立以来,全所在王红兵主任律师的带领下,已发展成为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聚轩律师始终致力于房地产、金融、保险法律的研究和服务多家省、市机关、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是济南市财政局首批确定的服务于行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八家律师所之一。在这些领域内聚轩律师不仅提供非诉讼法律业务,同时也为当事人提供在全省领域内各级法院进行的诉讼代理和在济南市仲裁委员会进行的仲裁代理。

随着聚轩律师在房地产、保险、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所提供的法律服务的日臻细致和深入,聚轩律师团队在上述领域中积累了大量的成熟经验,并赢得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忠诚、卓越、勤勉”是山东聚轩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理念,聚轩律师将遵循该理念,不断开拓进取,并终将成为律师业界最强有力的一员。 聚天下之名士,达法律之轩辕! 业务领域 聚轩作为一家拥有专业资质和优秀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在立足传统的民事、刑事与行政诉讼业务的基础之上,竭力为客户提供全面和多元化的专业法律服务。在所从事的各个业务领域包括公司、知识产权、房地产、保险、银行与金融、政府行政法律服务等,都有专业的律师和顾问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聚轩主要业务领域如下: 法律顾问(公司、政府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 诉讼仲裁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劳动人事调查见证 保险、银行与金融 (一)法律顾问(公司、政府及事业单位) 公司、政府及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是聚轩主要专业领域之一。 聚轩律师对公司法具有深刻的理解并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能为客户提供建设性的法律解决方案。在为国内外众多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聚轩积累

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律师事务所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主任岗位职责:负责律师事务所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并负责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管理律师事务所日常事务。 二、专职律师岗位职责: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开展相关的法律事务: l 、担任民事案件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辩护人、代理人参加诉讼; 2 、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参加经济项目的谈判; 3 、担任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团体的法律顾问; 4、研究、解决律师业务活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5、指导律师助理的业务工作。 三、律师助理岗位职责: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协助执业律师开展相关的法律事务: (一) 收发、整理和保管文件档案资料; (二)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来信、来访,解答简单的法律询问。协助律师整理、起草相关文书材料; (三)协助律师调查取证,抄写文书、摘录案卷材料等; (四)在得到律师所指派和当事人授权情况下,可以协助律师接 收、送达有关诉讼文书; (五)办理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交办的其他辅助性法律事务。 四、行政助理岗位职责:负责协助律师事务所主任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日常行政事务:

(一)协助事务所主任对本所人事进行管理; (二)协助事务所主任对本所收接案登记、印章使用、案件归档、投诉处理等业务问题进行管理; (三)负责办理事务所与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事务; (四)负责办理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和主任交办的其他事务。 五、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本所财务人员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一)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认真编制财务报表; (二)认真做好财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对财务管理 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律师业务范围

律师业务范围 律师业务范围 一、公司业务 (一)公司日常法律服务 ?企业常见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企业员工个人涉及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参与起草、修订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管理与使用; ?参与合同谈判,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起草和审定商务合同; ?参与起草、修订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福利 等劳动人事管理; ?参与起草、修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杜绝财务管理的漏洞; ?参与起草、修订企业仓储、物流管理制度,压缩企业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起草其他规章制度、条例或法律性文书,以起到增强企业本身素质、使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的作用; ?为企业起草、审查经济合同、劳动用工合同,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

?对企业管理层进行法律辅导,增强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保障企业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对新注册企业工商登记资料、企业章程等法律文件进行起草、审核; ?对企业的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核,为相关法律事务提供律师建议; ?涉及企业工商管理和税收法规等法律事务提供指导; ?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重大项目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列席企业董事会,对董事会议议题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证; ?对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结构、股东会结构、监事会结构)的合法性提供律师建议。 (二)公司重大经营活动法律服务 ?参与企业的合并与分立活动,对其法律可行性和操作性进行论证,具体的法律文件的起草、审订,参与整个活动的谈判和监督执行; ?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参加项目谈判,对招标投标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制作项目标书; ?参与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或资产重组,出具法律意见书和起草、审核 相关法律文件; ?参与企业收购与反收购,配合企业进行法律论证分析,起草审核相关法律文件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参与投资项目的选择、谈判,设计投资方案,协助寻找投资机会和投资伙伴;?参与融资租赁、资产转让等其他重要经济活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非法行医罪的主体问题探究—重庆冉缤律师文集

非法行医罪的主体问题探究 XX冉缤律师文集 冉缤律师,现为XX精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97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在十数年的律师生涯中,代理诉讼及非讼作品七百余件,广泛涉猎婚姻家庭、行政诉讼、人身损害赔偿、民商事、建筑及房地产、刑事辩护等各门类法律事务后,逐渐形成并建立起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济合同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的优势化、差异化的特色办案服务。其所代理的案件,多次被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XX《东方卫视》、《法制日报》、XX《文汇报》、《XX晚报》、《XX晨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并就房地产纠纷、劳资权益纠纷、婚姻法最新解释等方面,分别接受上XX方卫视、XX电视台财经频道等电视媒体的专题采访。 一、非法行医罪犯罪主体的认定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任何犯罪都有主体,即任何犯罪都有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者,离开了犯罪主体就不存在犯罪,

也不会发生刑事责任问题。而且犯罪主体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并非任何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都能构成犯罪并承担刑事责任,而只有具备法律所要求的犯罪。主体条件的人能构成犯罪并被处以刑罚。就非法行医罪而言,该罪主体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其中对于行医者执业资质的认定又是本罪定性的关键。 2008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为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笔者结合最新的司法解释和有关医事法规,对非法行医罪主体方面的问题展开探讨。 (一)取得医生执业证书的人,超出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 X围从事诊疗活动,能否构成本罪主体? 这种行为是否应以非法行医罪论处,学界的观点不外乎赞成派、反对派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折中派。《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有关负责人强调,“对于违反执业医师法的规定,超过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X围从事诊疗活动的,目前不宜作为刑事犯罪处理。” 笔者对这个问题在此分别作出分析: 关于执业地点,就是指医师执业注册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注册医师超出执业地点行医,其社会危害性应当小于超出执业类别、执业X围的诊疗活动。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具有从事与其执

复旦投毒案被告林森浩信承认投毒

复旦投毒案被告林森浩信承认投毒 21日傍晚,有媒体曝光复旦投毒案被告林森浩的两封亲笔信。其中,他于6月5日写给其父林尊耀的亲笔信中写道“我确实向黄洋投了毒,我只能认,也必须认。”并表示不同意为自己作无罪辩护,“保留斯伟江、唐志坚作为我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 7月10日,林森浩写给二审代理律师斯伟江的信中写道“想邀请您重新担任我的辩护律师,继续帮助我。” 此前,林森浩父亲林尊耀曾宣布,于6月2日已聘请了谢通祥律师作为林森浩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 就在21日晚,林尊耀表示,他手里还有一封林森浩于6月8日写给自己的亲笔信。信中写道:“尽快通知新的律师到看守所见面,如果他有新的观点,能够切实的帮到我,那么委托他也好。” 对于21日由媒体曝光的林森浩两封信中,林森浩自称不同意更换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律师一事。林尊耀说:“父亲在外面是能全面了解情况的,希望儿子能够最后一次听从父亲的最佳选择。” 林尊耀原本计划昨晚对媒体曝光的“林森浩承认投毒”等,写一封说明信进行回应,但21日晚9点左右血压突然升高,发生昏厥,直到晚11点才稍微苏醒,家人在给他服药后,林尊耀身体稍微恢复,但依然无法动笔。 林尊耀称,不管发生什么情况,都坚持聘请谢通祥为死刑复核案件的代理律师。有关此事的最新声明,将会在22日发布。 再曝亲笔信“好汉打落牙和血吞…要坚强!” 21日,记者从林尊耀处获得一封林森浩6月8日写给他的亲笔信。 信的开头,林森浩写道:“爸,你辛苦了,不孝子万死不能赎补我的罪过。” 信中写道:“尽快通知新的律师到看守所见面,如果他有新的观点,能够切实的帮到我,那么委托他也好。”在这封信中,林森浩还不忘安慰父亲:“我希望借别人送曾国藩的话来送给您:“好汉打落牙和血吞……您要坚强!” 信的最后,林森浩写道,愿家人身体安康,和和美美。 因书信中涉及案情及个人隐私,我们并没能看到全信。 林尊耀说,林森浩给他写过几封信。这封信是上海高院通过他聘请的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律师谢通祥转交给他的,是讯问其是否同意换律师时写的。 谈更换律师“父亲是最心疼自己的儿子的” 2013年4月16日,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投毒后医治无效死亡,上海警方认定其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2014年2月18日,林森浩以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同年12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审宣判后,进入最高法死刑复核阶段。2015年6月2日,林森浩父亲林尊耀聘请了谢通祥律师作为林森浩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他说:“之所以委托谢通祥,是我和亲朋好友及相关专家在北京考察了众多专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后,才最终确定的。” 他解释说:“因为谢通祥律师是专业办理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的优秀律师,并且有许多死刑改判的成功案例,我不能再用没有死刑复核经验和没有成功经验的律师继续耽误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完整

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大全【完整版】 2018年1月更新

目录 一、综合管理制度 1.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制度 2.律师事务所所务会议制度 3.律师事务所律师奖惩制度 4.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制度 5.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6.律师事务所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 7.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检查制度 8.律师事务所主任岗位责任 9.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业务)岗位责任 10.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管理)岗位责任 11.律师事务所人事管理规定 12.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管理办法 二、业务管理制度 1.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2.律师事务所业务操作规程 ⑴总则 ⑵接待、咨询、代书 ⑶担任法律顾问操作规程 ⑷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操作规程 ⑸办理民商(含涉外)案件操作规程

⑹办理刑事案件操作规程 ⑺办理行政案件操作规程 3.律师事务所学习制度 4.律师事务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5.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办法 6.律师业务收费管理监督制度 7.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8.律师服务质量跟踪监督评查制度 9.客户投诉及客户意见反馈处理制度 10.律师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处理制度 11.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三、行政管理制度 1.律师事务所人员工作守则 2.律师事务所员工招聘、录用、辞退管理制度 3.律师事务所印章管理规定 4.律师事务所办公秩序及安全管理制度 5.律师事务所保密制度 6.律师事务所办公设施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7.律师事务所公函、介绍信及调查专用证明使用管理制度 8.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岗位职责 9.律师事务所会计岗位职责 10.律师事务所出纳岗位职责

律师业务范围

律师业务范围 一、公司业务 (一)公司日常法律服务 ·企业常见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企业员工个人涉及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参与起草、修订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管理与使用; ·参与合同谈判,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起草和审定商务合同; ·参与起草、修订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福利 等劳动人事管理; ·参与起草、修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杜绝财务管理的漏洞; ·参与起草、修订企业仓储、物流管理制度,压缩企业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为企业起草其他规章制度、条例或法律性文书,以起到增强企业本身素质、使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的作用;·为企业起草、审查经济合同、劳动用工合同,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对企业管理层进行法律辅导,增强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保障企业规章制度得 到贯彻执行; ·对新注册企业工商登记资料、企业章程等法律文件进行起草、审核;·对企业的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核,为相关法律事务提供律师建议;

·涉及企业工商管理和税收法规等法律事务提供指导; ·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重大项目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列席企业董事会,对董事会议议题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对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结构、股东会结构、监事会结构)的合法性提供律师建议。 (二)公司重大经营活动法律服务 ·参与企业的合并与分立活动,对其法律可行性和操作性进行论证, 具体的法律文件的起草、审订,参与整个活动的谈判和监督执行;·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参加项目谈判,对招标投标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制作项目标书; ·参与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或资产重组,出具法律意见书和起草、审核相关法律文件; ·参与企业收购与反收购,配合企业进行法律论证分析,起草审核相关法律文件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参与投资项目的选择、谈判,设计投资方案,协助寻找投资机会和投资伙伴; ·参与融资租赁、资产转让等其他重要经济活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三)公司投资活动法律服务 ·规划咨询,行业规划、专题调研投资机会研究; ·项目建议书编制; ·项目评估论证; ·招、投标咨询;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常见问题的处理—律师文集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常见问题的处理 XX冉缤律师文集 冉缤律师,XX精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97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在十数年的律师生涯中,代理诉讼及非讼作品七百余件,广泛涉猎婚姻家庭、行政诉讼、人身损害赔偿、民商事、建筑及房地产、刑事辩护等各门类法律事务后,逐渐形成并建立起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济合同纠纷及人身损害赔偿领域的优势化、差异化的特色办案服务。其所代理的案件,多次被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XX《东方卫视》、《法制日报》、XX《文汇报》、《XX晚报》、《XX晨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并就房地产纠纷、劳资权益纠纷、婚姻法最新解释等方面,分别接受上XX方卫视、XX电视台财经频道等电视媒体的专题采访。 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日益突出,因土地承包诉至法院的纠纷骤增,笔者在代理多起这一类纠纷时,发现此类纠纷普遍具有理论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处理难度大的特点,解决不好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并影响社会稳定。正确处理好这一类纠纷,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主要情况 当前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类:1、以本集体经济组织为原告,起诉外地承包者为被告。诉讼请求是要求确认原承包合同

无效,或者合同有效,要求承包者支付承包费。2、以外来户承包者为原告,本地集体经济组织为被告,要求确认合同有效,并继续履行合同。3、外来承包户起诉本地集体经济组织(发包方)无偿收回承包地或强行收回承包地、毁坏农作物、农具、房屋等侵权行为,请求赔偿损失。4、本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更换,现原承包合同违反XX 议定原则为由,请求确认原告合同无效。5、承包方拖欠承包费纠纷。上述纠纷主要呈现的特点有:一是纠纷的多元性、复杂性。具体体现在当事人多元性、承包方式多样性和承包纠纷的复杂性上。二是纠纷的群体性。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中,呈群体性的特点非常明显。一案里所涉及的当事人少则几人、几十人,多则上百人甚至几百人,法院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往往会牵涉到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法院审理此类案件难度大、压力大。三是纠纷的激化性。农民文化知识普遍不高,法律知识较为淡薄。同时由于原来的土地承包过程不够规X,承包主体、程序、权利义务关系及解决争议的机制不够明确和健全,加之受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或受一些不懂法的村民的煽动,发生纠纷时当事人不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而是经常采取过激行为,影响社会稳定。 二、律师代理案件应注意的问题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关系及流转效力的认定。 家庭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中,承包方要求流入方返还承包土地而提起诉讼时,流入方往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转让进行抗辩,而承包方则为双方之间属于代耕或者转包关系。对此应当如何认定?由于在这类纠纷中,当事人之间多未签订书面合同,且多是由流入方负担附

给年轻律师的信

《斯伟江律师写给法学院的年轻人的信(一)》2013年03月26日15:25:25 午后,清冷。 坐在这朝北的小房间里,或许算是部分法学院学生认为以后理想的工作目标-律所合伙人。可是坐在这里你并没有觉得怎么样。合伙人又怎么样?也只是一份工作,生老病死,七情六欲,佛教说,有漏皆苦,是真道理。真正踏实的东西是在内心而不是在外。当然,你会说,这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话,是建立在仓廪实的基础上。可是,兄弟,年青时,仓廪不实似乎也不是那么重要,小说电视中无不是穷小子最后碰到美女(其实,结婚了,你才知道,美不美不重要,心地好才最珍贵,这是后话咯,可以删除)。除了世袭,很少有人少年得志,而且少年得志者,未必是好事。我们想当初也是穷得叮当响,过去了,就回觉得那是美好的回忆,想想穷小子们的乐子,真的不少啊!俗话说,不怕少年穷,只怕老来穷呐。 我的大学生涯是非常平凡而无趣的,从现在眼光看来。学习成绩一般,没有谈恋爱,(非不想也,实不能也。那时华政女生少,无论容貌性情如何,皆属特种稀缺资源)。图书馆里的书很老,老师也没有指点我们看些台湾版的书(或许没有),课堂上鲜有老师动人之处,于是,睡觉加逃课也是家常便饭。英语十塌糊涂减了九塌还有一塌糊涂,连国家四级都没有通过。更不用说奖学金什么地。如今,我还能混口饭吃,足见法学院之高下,未必定终身。 当然,青葱岁月也有值得留恋处,我踢了四年足球,看了四年杂书,吹了四年老牛皮。第四年认真复习律考,倒是出了点成果,当年考出,且是考得不错。华政纵百般不是,然如此法学院比比皆是,单是没有用国家四级卡我,还属老师们宅心仁厚,中心无限感激。如今华政,物是人非,恍如养猪场,也是教育产业化普通话之潮流所赐,法学院毕业生虽非精英教育,然法治社会,需要几多法律人才,故是耶非耶,当留之后人评论。然,在学生仔,学习还是自己的事情,普及化教育中是否出英雄,还看自身打造。出类拔萃者,自己拔也。 这十几年律师下来,如果让我重回法学院(其实去年确实重回了一个学期,在芝加哥混),我的感受是,第一还是要认真看书,把基础打扎实了。至少是有用的民商法,知识产权,劳动法,凡是社会上用得着的法,基础都要扎实,凡是社会上用不着的,应付过去就是。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1.律师执业六禁止 一、禁止一切形式的私自接案收费。 二、禁止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回扣,压低收费等不正当竞争。 三、禁止律师事务所聘用非律师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四、禁止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五、禁止提供虚假证据或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 六、禁止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 2.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一、忠于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真理,维护正义。 二、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敬业勤业,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四、严守国家机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委托人的隐私。 五、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 六、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七、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3.执业公示制度 为增强律师事务所工作透明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接

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公正执业、文明执业,促进依法执业,根据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公示制"是指本所对办理的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一定方式将执业依据、执业制度、执业程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律师依法执业活动过程的制度。 二、公示内容: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执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六禁止、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执业律师的照片、执业证号、和投诉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公示内容必须完整、准确、形式规范、客观,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公示内容有变化时,及时予以变更。 四、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对本所执行公示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4.投诉查处制度 接待投诉范围 (一)代理工作不尽职 1、由于律师的原因未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完成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事项; 2、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工作失误的; 3、律师在代理诉讼工作中,未经委托人的同意没有出庭参加诉讼的; 4、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应当调查取证而没有调查取证的; 5、律师在代理工作中其他不尽职的行为。 (二)其他违反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行为 (三)其他本所律师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投诉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律师的主要业务

律师的主要业务 从一定意义上说,律师是自由法律职业者,其工作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可以讲,凡是有法律存在的地方,便有律师的业务工作,律师与法律是并存的。很难想象,在一个民主与法治的国家,在法律及其制度日益健全的条件下,没有律师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其司法体制以及与此相关的社会法律生活能够得以有效地运行。 我国正置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历史时期,极其大量的法律、行政法规都将或已经制定、颁布,与其相适应的司法体制、有关行政执法体制也将随之健全完善。在国内经济贸易迅速发展、与世界各国的经济贸易逐步加强的情势下,我国律师的业务范围也将更加广泛化。就现行《律师法》规定,我国律师的主要业务包括: 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主要包括担任各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公司、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与公民个人的法律顾问,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与临时法律顾问以及担任综合法律顾问与专项事务的法律顾问。其工作范围非常广泛,主要有起草、审核合同、重要的规章制度等有关法律文书,参与重大合同的起草、谈判工作及有关重要的经济活动并对有关重大事宜和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建议,代理工商登记、商标注册、申请专利等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及代理诉讼、仲裁和调解。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此类案件包括民事诉讼中的民事、经济案件,主要有合同纠纷案件、民事侵权案件、婚姻案件、继承案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自身合法权益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侦查阶段代理犯罪嫌疑人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审阅案件材料,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二是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主要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可以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三是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时,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在公诉案件中除公诉人代表国家公诉外,被害人还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揭露犯罪。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无论刑事案件、民事(经济)

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范本--重庆冉缤律师文集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范本--重庆冉缤律师文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范本重庆冉缤律师文集 冉缤律师,重庆精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97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在十数年的律师生涯中,代理诉讼及非讼作品七百余件,广泛涉猎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民商事、建筑及房地产、刑事辩护等各门类法律事务后,逐渐形成并建立起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济合同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的优势化、差异化的特色办案服务。其所代理的案件,多次被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上海《东方卫视》、《法制日报》、香港《文汇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并就房地产纠纷、劳资权益纠纷、婚姻法最新解释等方面,分别接受上海东方卫视、重庆电视台财经频道等电视媒体的专题采访。 《企业法律顾问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住址: 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由E政编码: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