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对《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中若干具体问题的答复
【法规类别】离休退休退职
【发文字号】劳人险局[1983]21号
【发布部门】国家劳动总局(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3.09.13
【实施日期】1983.09.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对《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
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中若干具体问题的答复
(劳人险局(1983)21号1983年9月13日)
自我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以来,各地陆续提出了一些问题,要求予以解释。经与有关方面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老工人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确定和解释,按照《通知》第二条以及有关规定办理。
二、符合《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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