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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采用BOT融资模式案例分析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采用BOT融资模式案例分析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采用BOT融资模式案例分析

关于工程项目融资的讨论——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简介:姓名:朱龙斌学号:200611008237 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专业班级:工管082 完成日期: 2010

年 12 月 23日邮箱:565395835@https://www.wendangku.net/doc/9510505285.html,)

[摘要]BOT投融资模式是在20世纪80年代投资衰退的大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一种主要用于基础建设的项目投融资模式,如公路、桥梁、地铁、隧道、电厂、供排水系统等建设工程项目,通过招标或洽谈,签订协议特许交由某些民营企业(包括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筹资和建设。项目公司在项目建成后,在特许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拥有运营和维护该项目设施,有权通过收取使用费或服务费回收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后,该项目设施的所有权无偿移交给政府。这种模式解决了政府资金短缺的问题,能够使公众获利,也能够使投资者拥有投资的机会和渠道,达到双赢的目的。其典型形式是:项目所在地政府授予一家或几家私人企业所组成的项目融资公司特许权利——就某项特定基础设施向项目进行筹资建设,在约定的期限内经营管理,并通过项目经营收入偿还债务或获取投资回报;约定期满后,项目设施无偿转让给政府。简而言之,BOT一词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其意是对一个项目投融资建设、经营回报、无偿转让的经济活动全过程典型特征的简要概括。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采用BOT投资模式对BOT融资的应用是一个典型的成功案例,本文对其BOT项目融资的实践进行深入分析,以求更全面地认识BOT项目融资,更好地学习和操作项目融资的实践工作。而通过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采用BOT投资模式的BOT融资结构、融资方案进行分析,总结出BOT项目融资模式的核心要素——项目发起人、项目直接投资经营者和项目贷款银行。同时,还分析了BOT项目融资模式成功的关键点。这些工作对我们更好地认识BOT项目融资和进行相关实践具有一定意义。

[关键词]工程项目融资 BOT;项目融资;案例分析

1 项目背景

“科教兴国”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扩大高等教育规模,提高高等教育水平,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要想切实贯彻国家关于扩大高校招生规模的要求,除了解决师资队伍等问题外,必须加强后勤设施投入。由于长期积累的问题太多,后勤设施缺口太大,单纯依靠政府投入,无法满足需要,也无助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顺利进行。针对这种现状,应当改革现有高校后勤设施投资经营模式,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高校投资经营模式,并以此来推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加快高等教育的发展。本文提出的BOT投资模式,建议将目前流行的BOT投资模式应用到高校后勤基础设施建设中去,形成多渠道投资,真正实现高校后勤改革社会化。

【BOT投资经营模式简介】

1、BOT的含义

BOT模式是当今世界通用的一种基础设施建设经营管理方式。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其意可译为建设—经营—移交。它是指政府将那些急需建设又缺乏资金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如公路、桥梁、地铁、隧道、电厂、供排水系统等建设工程项目,通过招标或洽谈,签订协议特许交由某些民营企业(包括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筹资和建设。项目公司在项目建成后,在特许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拥有运营和维护该项目设施,有权通过收取使用费或服务费回收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后,该项目设施的所有权无偿移交给政府。这种模式解决了政府资金短缺的问题,能够使公众获利,也能够使投资者拥有投资的机会和渠道,达到双赢的目的。

2、BOT的具体方式

根据世界银行《1994年世界发展报告》定义,通常包括以下三种具体方式:

(1)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承包方融资建设某项基础设施,并在一段时间内经营该设施,然后将此转让给发包方。

(2)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即建设—拥有—经营—转让。承包方融资建设某项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建成后,在规定期限内拥有所有权并进行经营,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发包方。

(3)BOO(Build—Own—Operate),即建设—拥有—经营。这种方式是承包方根据发包方赋予的特许权,融资建设并经

营某项基础设施,但并不将此基础设施移交给发包方。

2 项目融资结构

1项目特许权合约

与中标者就项目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协商,依照法律文件和政府各项承诺,签订特许权协议,中标者履约保函,使项目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就企业而言一般经过以下几个阶段:

(1)投资前准备

从政府确定的项目表中选择项目,对其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调查,包括商务财务条件、法律政府环境、技术设计的情况的调查论证,并于银团协商取得贷款方承诺。

(2)执行投资

与政府谈判取得特许权后,按项目合同的约定及设计要求投资。

(3)建设

这类工程一般都是以“交钥匙”的建设方式来进行。

(4)经营

按照与政府签订的合同,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已建成的项目进行经营。

(5)转让

经营期限届满以后,企业将项目的经营权按合同约定无偿转让给政府。

2.2项目投资者和经营者

山西津辉建筑实业公司以BOT方式投资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宿舍楼项目。该学校提供土地,负责拆迁、监理、绿化施工以及宿舍家具的费用;津辉公司注入资金,宿舍楼建成后,所有权归学校,津辉公司享有19年的经营使用权。这一举措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发展解除了后顾之忧,也为高校后勤工作走向市场作了有益的探索。同时,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由六家企业投资参与并于2001年启动的陕西大学生公寓建设开工面积近50万平方米,占现有大学生宿舍总面积的30%以上。今年陕西还将新开工建设近百万平方米的大学生公寓,完工50万平方米,吸纳社会投资介入将成为主要方式。

3 项目融资方案评析

3.1项目融资方案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1)有效缓解高校规模化发展的需要

200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220.61万人,增长34.88%,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556.09万人,比上年增加142.67万人,增长34.5%。而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人均宿舍面积由2000年的5.2平方米下降到4.2平方米。以前由于建设资金的紧张,许多高校建成的宿舍楼是老式的筒子楼结构,学生住宿空间狭小,基础设施难以配套,给学生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单纯依靠主管部门拨付有限的建设资金来解决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已显力不从心,BOT真正实现了投资主体、融资方式、投资渠道的多元化,可迅速筹集到足够的社会资金,以满足高校后勤发展的需要,缓解高校规模化发展的“瓶颈”约束。(2)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高校后勤经营管理体制的需要

BOT项目公司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投资主体明确、产权清晰、经营决策将以市场为导向,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构筑新型的市场经济法人实体,并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市场化经营,科学管理。

(3)提高政府宏观调控的有效性,推动高校快速发展的需要

政府将不再直接参与高校后勤投资经营,而是运用经济政策、经济杠杆等手段实行间接调控。避免高校后勤大而全、小而全低效投资的局面,保障高校后勤设施规模和结构的均衡发展,满足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

(4)急剧扩张的高校规模为社会资金提供了投资场所

高校扩招后急需更多的后勤投入做保障,但是,目前,一方面高校后勤财政投入不足,另一方面,社会资金找不到合适的投资项目,现有的产业还存在过度投资、重复投资的现象,资金回报率不高,回收困难。高校后勤这个潜在的市场需求将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新的投资机会。

(5)稳定可靠的预期收益为投资者提供了动力

高等教育的稳定发展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稳定的预期收益。《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到2010年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目标:我国各类高等教育的在校生规模要发展到2010年的1500万人。高校基础设施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直接的经济收入,并有较长的经济寿命。根据成本分析中常用的现金流分析:净现值=∑(产出-投入)/(1+i)≥0,可以看出学校许多基础设施均可采用BOT来建设。稳定可靠的预期收益是激发社会资金投向高等教育的根本动力。

3.2风险类别分析:

(1).政治风险(2).收入风险 (3).完工风险(4).经营风险(5).外汇风险(6).资金使用风险(……分析不做赘述)

4 结语

成功的BOT项目融资方案的结果是一个多赢的局面。从案例中我们知道项目发起人(项目的最终所有者)、项目的直接投资者和经营者还有项目的贷款银行,都通过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获得了可观的收益,这也正是一个融资模式能够得以实施的最根本的动力。

BOT项目融资方案成功实施的两个关键点:一个是特许经营权合约,一个是项目所在地的投资环境。特许经营权合约不仅是项目建设和运营者进行投资核算的基础,而且也是其获得投资回报的保证。而项目所在地的投资环境则对项目的完工风险有很大影响。

[参考文献]

李金早《BOT投资方式》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

赫炬《建设—经营—移交》经济日报出版社1996

徐兆基《浅议BOT投资方式》《现代法学》1998.1

鲍田原《积极推进高校后勤改革》《高等教育研究》2001.5

刘伟《高校扩招后的情况分析与展望》《中国高等教育》2000.2

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案例

中国现代集团XX 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案例 项目名称: 襄樊市鱼梁洲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襄樊市观音阁污水处理厂BOT项目 时间:2005-2006年 委托方:襄樊市建委 项目概要: 襄樊是XX第二大城市,工业基础和社会经济发展均较为发达,城市污水量也较大。鱼梁州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20万吨/日,XX观音阁污水处理厂为10万吨/日;其中鱼梁州污水处理厂已采用世行贷款建设了项目的预处理设施。该项目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源头治污工程,作为XX省首例规X运作的BOT项目,中国现代集团子公司XX现代资产投资管理顾问公司为该项目的财务、法律、工程可行性做了论证,设计了合理的交易模型和操作流程,得到该省建设厅的好评,并作为该省污水处理BOT项目的操作X例。 项目名称: 日南线王兰高速公路市场化融资项目 时间:2006年7月-2007年12月

委托方:XX市路达高速公路开发管理XX 项目概要: 王兰高速是日照至XX国家重点高速公路(日南线)的一部分,日南线是国家重点公路之一,是一条沟通中原地区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重要经济大动脉。为了探索和推进XX省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XX市政府有意引进社会资本共同经营管理项目公司,中国现代集团子公司XX现代资产投资管理顾问公司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本金结构和改革背景、进行了融资方案设计和全程招商组织及咨询,并对项目实施涉及到的企业改制、国有产权转让、交通项目特许经营等问题提出专业解决方案,最终的实施方案兼顾了项目公司、新老股东、职工等多方利益,获得了各方的一致认可,吸引了XX高速、XX省高速公路开发公司、中原高速、XX中海等多家交通行业投资机构参与洽谈。 项目名称: XX疏港道路BT融资项目 时间:2005年12月-2006年11月 委托方:XX港口管理局 项目概要: XX港区疏港通道工程由东部疏港道路和南部疏港道路两条道路共同组成,是XX港区对外集散的主要疏港通道,项目投资概算16亿元,道路建成后无收费收入。中国现代集团子公司XX现代资产投资管理顾问公司针对国家严禁“带资建设”的政策背景,巧妙设计了

融资案例分析附答案

1.某地自来水厂项目 案例背景:某地的自来水厂项目是国家计委正式批准立项的第三个BOT试点项目,也是我国城市供水设施建设中首例采用BOT方式兴建的试点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含80万吨/日的取水工程,40万立方米/日净水厂工程,27千米输水管道工程。特性经营期不超过18年(含建设期),由法国水务和日本丸红株式会社组成的联合投标体中标。 项目合同结构:在该水厂BOT项目融资过程中,项目公司主要通过提供各种合同作为项目担保。在该项目中,项目公司主要取得了以下合同: 特许权协议:项目公司与所在地政府签订此协议,以明确项目公司据以融资、设计、建 设项目设施,运营和维护水厂,并将项目设施移交给该厂所在地政府或其他指定人。 购水协议:由项目公司和该地政府指定授权的市自来水公司签订,用以规定自来水总公司的购水和付费,以及项目公司按照购水协议规定的标准净水质量提供40万立方米/日净水的义务。 交钥匙合同:由项目公司与总成本欧尚签订,用以规定购买设备及项目承建等内容。 融资文件:项目公司与格贷款人就项目的债务融资部分签订的协议。 保险协议:由于该水厂BOT项目结构、合同结构比较复杂,从而增加了风险分担安排的难度。 请问.(1)请分析该项目的项目融资结构,并画出融资结构图。

(2)分析该项目中的主要利益相关者,以及各自的利益及其可能的风险。 ?成都市政府:减少债务负担和财政压力,吸引外资,引进新技术。 ?发起人(股东):降低风险,稳定回收投资,进行利润分红。 ?债权人:获取贷款利息,实现有限追索。 ?项目公司:能够正常运营,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 ?市自来水公司:通过净水销售获取利润。 ?建筑承包人:获得建筑工程价款。 ?保险商:分担风险,取得保险费用。 ? 1、汇率风险(风险承担方——建设期:承建方建设完工后:项目公司、贷款方和政府 ?)2、利率风险(风险承担方——贷款方、项目公司 ?)3、外币不可支付风险(风险承担方——外汇短缺风险:项目公司外汇汇出风险:政府、项目公司、贷款人) ?4、通货膨胀(风险承担方——项目公司) (3)您认为还需要补充哪些协议 这个实在不知道了。。。没找到。。。。。。 年底,受原国家计委委托,中海油牵头组织进行规划研究,于1996年底向国家上报了《东南沿海地区利用液化天然气项目规划报告》,建议广东LNG(液化天然气)项目作为试点项目之一先行。 1999年底,国家正式批准了广东LNG试点工程总体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2000年,经招标,广东LNG项目选择英国BP公司为外商合作伙伴,并于2001年4月签订项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原则协议,开始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 项目选择澳大利亚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作为资源供应方,并于2002年10月正式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LNG销售与购买协议。2004年2月23日取得了合资经营公司营业执照,项目公司——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广东LNG试点工程总体项目包括LNG接受站和输气干线项目,以及配套新建电厂、燃油电厂

案例解析—BOT项目融资模式

案例解析—BOT项目融资模式 西南财经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案例解析―BOT项目融资模式 姓名:洪浩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工商管理 指导教师:尹忠明 20080601 摘要 BOT项目融资模式 Build―Operate―TransferProjectFinancing 目运作模式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并挥着日益重要

的作用。 由于项目融资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和领域极其广泛,部分国内的BOT项目实际运作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些概念性的误解,导致项目最终运营的不利,甚至失败。为更好研究项目融资的核心理念,了解BOT融资模式的代价和适宜范围,做好未来项目融资的科学决策,本文结合国内的实际情况从真实案例的角度出发,对现有较为成熟的BOT项目进行细致的探讨和研究。这将有助于我们对这一模式优劣有进一步的理解,为日后成功利用该模式奠定基础。 本文主要以成都自来水六厂BOT项目这一中国首批BOT试点项目为样本,从运作流程、项目结构、财务结构、法律环境、风险分担等角度,详细剖析BOT的融资结构设计优劣。文章首先对项目融资结构进行了介绍,简要的分析了项目融资概念、运作流程、项目参与方及

关系特点;其次,对项目融资渠道和结构的优劣及改善空间进行分析;接着,通过对我国基础设施特殊的投融资法律环境现状进行阐述,探讨在我国项目融资和特许经营权授予的法律实质,并强调了实务中需要用合同方式细化和填补的法律空白等问题;最后,分析了项目案例的合理风险分担机制和安排。 在此基础上,文章对该BOT项目案例10年的运作简要的进行了总结,分析并澄清了业界对该项目甚至对BOT项目融资模式的普遍误解和误读,还原了项目的真实背景下的利益取舍问题,并以项目的各方评价和项目内外部效益分析,澄清了部分观点对该项目以及BOT项目融资模式的偏见。 最后,就BOT项目这一单一的融资模式,扩充到国际上提倡和流行的,旨在提升政府公共设施运营效率的PPP模式公共一私人一伙 伴关系和其它融资模式可能性的讨论,以及对未来的项目融资体系

bot项目融资案例

BOT项目融资结构及其案例 摘要:文章介绍了BOT(Build-Operate-Transfer)方式是指建设方承担一个既定的工业项目或基础设施,包括建造、运营、维修和转让。建设方在一个固定的期限内运营设施并且补允许在该期限内收回对该项目的投资、运营、维修费及其它费用。建设方在限定的期满后,将该项目转让给项目方的政府。还有BOT投资方式分析。BOT的特点,BOT提出程序,运用BOT的难点等。 关键词:BOT ; 特许合同谈判; 项目管理 一、BOT的含义 BOT的含义是建设—经营—转让,产生于80年代,是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出现的一种带资承包方式。80年代以后,各国大型基础设施的需求不断增长,而政府部门却缺乏足够的建设资金,为筹措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一些国家的政府力促公共部门与私营企业合作,从而产生了BOT投资合作方式,进而被引仲到国际经济合作领域。BOT的实质是一种债权与股权相混合产权,它是由项目构成的有关单位(承建商、经营商及用户)组成的财团所成立的一个股份组织,对项目的设计、咨询、供货和施工实行一揽子总承包。项目竣工后,在特许权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经营,向用户收取费用,以回收投资、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权期满后,财团无偿地将项目交给政府。运用BOT方式承建的工程一般都是大型资本、技术密集型项目,主要集中在市政、道路、交通、电力、通信、环保等方面。 二、BOT投资方式分析 1、建设。在BOT中,Build是建设,其含义就是直接投资。在通常情况下,投资者根据东道国的法律、法规,按照一定的出资比例与东道国共同组建股份公司或企业等,这种公司或企业即为双方成立的合资经营公司。但是,运用BOT方式,在投资方面具有形式多样、选择灵活的特点,具体表现是: (1)允许投资者出资举办新企业,也可以通过购买产权等方式在旧企业占有股份,达到成立合资经营公司的目的。

BT、BOT项目投融资方案

BT、BOT项目投融资方案 投融资方案 一、投融资方案 本项目的预计投资资金总额为万元,如果我公司有幸中标,我们拟准备万元的投融资额。我公司具有本项目开发、投资及销售的相关资质,同时与我公司长期合作的设备材料供应商可以欠部分设备材料款。故本工程我公司融资万元已完全能够满足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资金。我公司将遵守承诺,一方面利用我司长期结累资金万元(不包括已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万元),另一方面通过以下融资渠道,以满足工程建设,主要融资方式可分为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具体又可分细为商业信用、内部融资、债务融资、项目融资等。 1、商业信用商业信用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材料商支持等,该融资方式应用灵活,操作简单,并且可以多次反复使用,财务成本为零,用此办法可融资万元。 2、内部融资面向企业内部的筹资,主要包括内部积累、资产变现、内部增资等。内部积累,指为了筹集企业长远发展的资金,通过减少企业利润分红来筹集资金的融资方式。该融资方式操作简单、成本低、风险小,但积累额度偏低,并且不分红影响中小股东利益,可能引起中小股东的不满。资产变现,指通过企业内部资产重组,通过剥离、出售部分资产来筹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内部增资,指向企业内部股东定向募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该融资方式操作简单,成本低,不用到期还款的压力,风险小,但受股东自身资金实力、对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的预期等影响,用此办法可融资万元。 3、债务融资本处债务融资指通过民间或银行信贷筹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包括民间借贷和银行信贷等。民间借贷,以向其他企业或个人协议借款的方式筹集

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该融资方式优点之一是操作简单灵活,没有银行借款繁琐的手续和程序;其二是抵押和担保少;其三是借款归还可以适当延展,风险相对较小。其缺点是渠道有限,数量有限。银行信贷,该方式是目前外部融资应用最为常用的融资方式。银行信贷的优点之一是资金供应量大;其二是操作灵活,可以根据企业需要进行长、短期贷款搭配;其三是相对债权、上市、信托等渠道,手续相对简明,资金筹集费用低,用此办法可融资万元(证明材料:银行贷款意向书原件)。 4、项目融资前述均属于公司融资的范围,即以公司的名义,以公司的资产、未来的预期收益等为保障的融资方式。项目融资,则是以建设项目的名义,以该项目自身预期现金流量和未来收益、自身财产与所有者权益为保障来筹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包括信托贷款和股权信托两种方式。 (1)信托贷款是指信托公司通过信托方式吸收资金,用于向项目发放贷款的资金运用方式。该贷款类似于银行信贷,不同的是信托贷款的偿还方式比银行贷款灵活性大,企业与信托公司协商偿还方式,可以采取等本息、利随本清、到期一次性支付本息等。同时信托公司对信用风险控制要求严格,一般要求企业提供多种措施来降低信用风险,包括第三者担保、政府支持等。 (2)股权信托是指信托公司运用信托资金对项目进行股权投资,以股息、红利所得以及到期转让股权方式作为信托收益的一种资金运用形式。相对贷款类信托,信托公司承担的风险增大,一般要求制定相应的措施规避风险,包括对项目进行绝对控股、阶段性持股等。用此办法可融资万元。 5、综上所述我公司自有资金与融资总额为万元。 6、为确保本项目按进度计划顺利进行,根据本项目特点我们将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1)融资计划硬币投入资金计划超前,时间及资金数量须有余地。

项目管理BOT融资模式案例分析

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项目的BOT融资模式分析 一、项目背景 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全长912 公里,最初是由马来西亚政府所属的公路管理局负责建设,但是在公路建成400 公里之后,由于财政方面的困难,政府无法将项目继续建设下去,采取其他融资方式完成项目成为唯一可取的途径。在众多方案中,马来西亚政府选择了BOT融资模式。经过历时两年左右的谈判,马来西亚联合工程公司(UEM)在1989 年完成了高速公路项目的资金安排,使得项目得以重新开工建设。BOT 项目融资模式在马来西亚高速公路项目中的运用,在国际金融界获得了很高的评价,被认为是BOT 模式的一个成功的范例。 二、项目融资结构 1987 年初开始,经过为期两年的项目建设、经营、融资安排的谈判,马来西亚政府与当地的马来西亚联合工程公司签署了一项有关建设经营南北高速公路的特许权合约。马来西亚联合公路公司为此成立了一家项目子公司———南北高速公路项目有限公司。以政府的特许权合约为核心组织起来项目的BOT 融资结构。 项目的BOT融资结构由三个部分组成: 1、政府的特许权合约 马来西亚政府是南北高速公路项目的真正发起人和特许权合约结束后的拥有者。政府通过提供一项为期30年的南北高速公路建设经营特许权合约,不仅使得该项目由于财政困难未能动工的512公里得以按照原订计划建设并投入使用,而且通过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带动周边经济的发展。 特许权合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公司负责承建512 公里的高速公路,负责经营和维护高速公路,并有权根据一个双方商定的收费方式对公众收取公路的使用费。 (2)、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公司负责安排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但是,政府将为项目提供一项总金额为1.65 亿马来西亚元(6000 万美元)的从属性备用贷款,作为对项目融资的信用支持;该项贷款可在11 年内分期提取,利率8%,并具有15 年的还款限期,最后的还款期是在特许权协议结束的时候。 (3)、政府将原已建好的400 公里高速公路的经营权益在特许权期间转让给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公司。但是,项目公司必须根据合约对其公路设施加以改进。

成都某BOT项目融资案例

案例解析——成都水厂BOT项目 主要内容 一 背景介绍 二 成都BOT项目描述 三 项目融资的参与者与角色分析 四 项目融资的财务结构 五 项目融资的法律及合同关系结构 六 项目的风险分析 一1>.背景介绍 1 基础设施的滞后与中国城市化进行的加速推动 2 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与资金短缺 3 政府考虑新的融资模式以及将竞争机制引入传统行业推动市政公用领域的改革 二.成都BOT项目描述 成都BOT项目严格遵循国际标准,项目的运行可分为多个阶段,即项目的确定和拟定、招标、选标、开发、建设、运营和移交。

二.成都BOT项目描述 1、项目的确定和拟定 该供水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80万立方米/日的取水工程,46万立方米/日净水厂工程和27千米输水管道工程。 二.成都BOT项目描述 2、招标 1997年9月,成都水厂BOT项目正式公开进行国际性招标。经对投标的33家国外公司或公司联合体进行资格预审后,最终选定了其中竞争力最强的法国威望迪水务集团——日本丸红株式会社联合体作为项目中标单位。 二.成都BOT项目描述 3、签约与融资 1999年8月,法国通用水务集团——日本丸红株式会社联合体与成都市政府最终签订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协议。 通过融资,在没有中央或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下,该项目获得1.06亿美元运作资金。 二.成都BOT项目描述 4、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由成立的项目公司作为主体进行,经过2年的建设,水厂最终按期并在预算之内完成建设。 二.成都BOT项目描述 5、项目运营 项目建成到特许权协议期满,项目公司按照项目协定的标准和协定的条件来运营项目。在整个项目运营期间,应按照协定要求对项目设施进行保

bot项目融资报告具体案例

bot项目融资报告具体案例 项目背景 项目发起人BF矿业公司,国内某矿业在贵州拥有一座重晶石萤 石矿山(已经取得采矿证在内的所有证照和批文,具备开工条件)。 矿样经权威机构检验其品质优:重晶石有害杂质非常少(白度高,密度大,块状,含钡量高达97%,深部块状萤石矿含量预计可达50%)。 矿体稳定且规模大,地面2-3km长均可见矿。矿体位于缓坡上,开采条件简单且成本低。 基础设施:条件好,(公路穿过矿体,距离县城5km,县城有四 通八达的高速公路,河运及规划铁路,电力3km),无农地、林地等 地方关系隐患。 受核电及高端材料需求拉动,本类高品质产品市场前景良好。 由于发起股东融资困难(自2014年初,矿业处于下行周期,绿地项目融资难度非常大),该项目自2015年初开始处于停滞状态。当 务之急是矿山权益拥有者及该项目发起人采取其他融资方式完成项目,并尽快产生矿产品销售,实现现金流。 因此,成为BF矿山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运营承包方,以及获得 矿山的特许权合约(萤石销售权益)不仅构成了BOT项目融资的核心,也构成了项目贷款的信用保证结构核心。 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 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是BOT模式的主体,在这个矿山项目中,是贵州BF矿业公司拥有的重晶石萤石矿项目。

在这个总造价较高的矿山项目中(保密阶段),该项目公司作为经营者和投资者除股本资金投入之外,还需要负责项目的工程设计、 建设的组织、成套供货及安装调试,与贷款银行谈判安排项目融资,并在5年的时间内负责矿山的生产托管运营及矿产品销售工作。 对于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以及项目的贷款银行,矿山的特许权合约是整个BOT融资的关键核心。这个合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 个方面: (1)浩特矿业(北京)负责承建该矿山项目,包括矿建、采矿系统,以及选矿生产线;浩特矿业(成都)负责经营和维护该矿山项目,并有 权根据一个双方商定的收费方式。 (2)某金融机构(保密阶段)负责安排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增信条款:浩特矿业(北京)提供项目的完工担保+某保险公司对该矿山项目 承保。 (3)矿山原股东及该矿业公司将特许经营权转交给浩特公司;由浩特公司的海外合作伙伴,勘采控股公司负责矿产品贸易业务。 (4)该矿业公司向浩特矿业(北京)提供最低萤石销售量作为权益 担保,保证所销售的萤石收入能够满足该项目100%还本付息。 (5)特许权合约期为5年。在特许权合约的到期日,浩特(北京) 将无偿地将该矿山项目的所有权转让给该矿业公司。 项目的贷款银团 某金融机构作为项目的融资顾问(保密阶段),为项目组织了该项目的有限追索项目贷款。 项目贷款是有限追索的,贷款银团被要求承担项目的完工风险和市场风险。然而,由于实际上矿山特许权合约中所提供的最低萤石 销售权益担保,项目的市场风险相对减轻;并在某种意义上转化成为 一种市场预期风险(萤石突然从供不应求变得不容易销售的风险), 因而贷款银团所承担的主要商业风险为项目的完工风险。项目的延 期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项目的收益。但是,与其他项目融资的完 工风险不同,该矿山项目可以分段建设,分段投入使用,预计矿建

BOT模式的国内外案例分析范文

PPP模式之中国BOT模式的国 内外案例分析 一、BOT建设案例分析 (一)英法海峡隧道 1、项目简况 英法海峡隧道口英法海峡隧道包括2条7.3 m直径的铁路隧道和1条4.5 m直径的服务隧道,长50 km。项目公司Eurotunnel由英国的海峡隧道集团、英国银行财团、英国承包商以及法国的France-Manehe公司、法国银行财团、法国承包商等十个单位组成。特许权协议于1987年签订,该项目于1993年建成。政府授予Eurotunnel公司55年的特许期(1987-2042,含建设期7年),项目总投资103亿美元。在特许权协议中,政府对项目公司提出了3项要求: (1)政府不对贷款作担保; (2)项目由私人投资并用项目建成后的收入来支付项目公司的费用和债务; (3)项目公司必须持有20%的股票。 2、项目参与方 发起人—英法两国政府:英法两国政府发出对海峡通道工程出资、建设和经营的招标邀请,作为项目的发起人。 投资者—CTG-FM:CTG-FM是一个由两国建筑公司、金融结构、运输企业、工程公司和其他专业机构联合的商业集团。

项目公司—欧洲隧道公司:欧洲隧道公司是一个合伙制组织,负责运行和经营。 总承包商—TML联营体:TML联营体负责施工、安装、测试和移交运行,作为总承包商。 贷款方:牵头银行组织的一个有40个二级银行组成的价值为50亿英镑的联合贷款承销团。 3、项目的承发包方式与风险承担 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和目标造价合同的方式。欧洲隧道公司承担了海峡隧道的全部建设风险,并为造价超支准备了一笔17亿美元的备用贷款。49亿美元的陆上建筑工程的一半按固定价格承包,而隧道自身则按目标造价承包,欧洲隧道公司将把实际费用加固定费支付给承包商。如果隧道以低于目标造价完成,承包商将得到全部节约额的一半。如果实际造价和预定目标超支,承包商必须支付规定的违约赔偿金。此外,由于不可见的水底状况、设计及技术规格的变更以及通货膨胀,其合同受到价格调整的影响。 计划总投资费用及建设工期的风险。总投资费用为92亿美元(在施工过程中已增加到120亿美元),计划1988年开工到1995年竣工。建设工期的风险就在于,拖延施工工期就会使经营期相对缩短,并会直接影响到该项目的收益和债务的偿还。这就有可能将欧洲隧道公司置于风险之中,因为该公司到期若不能偿还银行规定的额度时,银行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力对该公司进行监理并出售其资产。 4、项目的融资情况。 (1)政府对贷款不做担保; (2)该项目将按有限的追偿权,100%地由私营团体筹资,交付发起人使用,债务由完成的项目收益来偿还; (3)该团体必须筹资20%的股票投资,即17.2亿美元的现金。除此之外,74亿美元贷款将从209家国际银行筹措。筹款之初14家初期项目的承包商和银行首先赞助8000

BT、BOT项目投融资方案

投融资方案 一、投融资方案 本项目的预计投资资金总额为万元,如果我公司有幸中标,我们拟准备万元的投融资额。我公司具有本项目开发、投资及销售的相关资质,同时与我公司长期合作的设备材料供应商可以欠部分设备材料款。故本工程我公司融资 万元已完全能够满足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资金。我公司将遵守承诺,一方面利用我司长期结累资金万元(不包括已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万元),另一方面通过以下融资渠道,以满足工程建设,主要融资方式可分为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具体又可分细为商业信用、内部融资、债务融资、项目融资等。 1、商业信用商业信用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材料商支持等,该融资方式应用灵活,操作简单,并且可以多次反复使用,财务成本为零,用此办法可融资万元。 2、内部融资面向企业内部的筹资,主要包括内部积累、资产变现、内部增资等。内部积累,指为了筹集企业长远发展的资金,通过减少企业利润分红来筹集资金的融资方式。该融资方式操作简单、成本低、风险小,但积累额度偏低,并且不分红影响中小股东利益,可能引起中小股东的不满。资产变现,指通过企业内部资产重组,通过剥离、出售部分资产来筹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内部增资,指向企业内部股东定向募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该融资方式操作简单,成本低,不用到期还款的压力,风险小,但受股东自身资金实力、对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的预期等影响,用此办法可融资万元。 3、债务融资本处债务融资指通过民间或银行信贷筹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包括民间借贷和银行信贷等。民间借贷,以向其他企业或个人协议借款的方式筹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该融资方式优点之一是操作简单灵活,没有银行借款繁琐的手续和程序;其二是抵押和担保少;其三是借款归还可以适当延展,风险相对较小。其缺点是渠道有限,数量有限。银行信贷,该方式是目前外部融资应用最为常用的融资方式。银行信贷的优点之一是资金供应量大;其二是操作灵活,可以根据企业需要进行长、短期贷款搭配;其三是相对债权、上市、信托等渠道,手续相对简明,资金筹集费用低,用此办法可融资万元(证明材料:银行贷款意向书原件)。

BOT融资案例

BOT项目融资案例分析 一﹑项目情况介绍 BOT投融资模式是在20世纪80年代投资衰退的大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一种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投融资模式。其典型形式是:项目所在地政府授予一家或几家私人企业所组成的项目公司特许权利——就某项特定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筹资建设,在约定的期限内经营管理,并通过项目经营收入偿还债务和获取投资回报;约定期满后,项目设施无偿转让给所在地政府。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对BOT融资的应用是一个典型的成功案例。 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全长912公里,最初是由马来西亚政府所属的公路管理局负责建设,但是在公路建成400公里之后,由于财政方面的困难,政府无法将项目继续建设下去,采取其他融资方式完成项目成为唯一可取的途径。在众多方案中,马来西亚政府选择了BOT融资模式。 二﹑项目投融资分析 1﹑项目融资方案 1987年初开始,经过为期两年的项目建设、经营、融资安排的谈判,马来西亚政府与当地的马来西亚联合工程公司签署了一项有关建设 经营南北高速公路的特许权合约。马来西亚联合工程公司为此成立了一家项目子公司——南北高速公路项目有限公司。以政府的特许权合约为核心组织起来项目的BOT融资结构,由三部分组成:政府的特许

权合约、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以及国际贷款银团。 1)政府的特许权合约 马来西亚政府是南北高速公路项目的真正发起人和政府的特许权合 约不仅构成了BOT项目融资的核心,也构成了项目贷款的信用保证结构核心。 2)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 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是BOT模式的主体,在这个案例中,是马来西亚联合工程公司所拥有的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在这个总造价为57亿马来西亚元(21亿美元)的项目中,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公司作为经营者和投资者除股本资金投入之外,还需要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与贷款银行谈判安排项目融资,并在30年的时间内经营和管理这条高速公路。特许权合约结束后的拥有者。政府通过提供一项为期30年的南北高速公路建设经营特许权合约,不仅使得该项目由于财政困难未能动工的512公里得以按照原计划建设并投入使用,而且通过项目建设和运营带动了周边经济的发展。对于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以及项目的贷款银行,政府的特许权合约是整个BOT融资的关键核心。这个合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公司负责承建512公里的高速公路,负责经营和维护高速公路,并有权根据一个双方商定的收费方式对公众收取公路的使用费。 (2)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公司负责安排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但是,政府将为项目提供一项总金额为1.65亿马来西亚元(6000万美元)的

投融资模式(PPP、BOT、BT、TOT、TBT模式详解)

PPP、BOT、BT、TOT、TBT模式详解 一、什么叫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 2、BT(Build Transfer)即建设-移交 3、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转让-经营-转让模式

是一种通过出售现有资产以获得增量资金进行新建项目融资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私营企业用私人资本或资金购买某项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或经营权,然后,购买者对项目进行开发和建设,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对项目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结束后,将所得到的产权或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原所有人。 4、TBT模式 5、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模式

款人除了可以获得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外,还可获得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 二、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详解 PPP 1、什么是PPP? 2、PPP模式的特点

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鼓励的。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融资模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能够参与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来,这不仅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而且能将民营企业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项目中来,还能有效地实现对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控制,从而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投资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这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成本甚至资产负债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现实意义。 第三,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有利可图”。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利可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吸引不到民营资本的投入的。而采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给予私人投资者相应的政策扶持作为补偿,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给予民营企业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通过实施这些政策可提高民营资本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积极性。

bot项目融资是什么

bot项目融资是什么 模式内涵BOT(Buli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运营-移交方式 ,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ZF和私 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ZF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 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 应的产品与服务。ZF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 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整个过程中 的风险由ZF和私人机构分担。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 将该设施移交给ZF部门,转由ZF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 BOT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 得项目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在这种模式下, 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管理 项目的运营,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ZF给予的 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特许期结束后, 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ZF。在BOT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ZF保 证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ZF应给予特别 补偿。 BOT具有市场机制和ZF干预相结合的混合经济的特色 一方面,BOT能够保持市场机制发挥作用。BOT项目的大部分经 济行为都在市场上进行,ZF以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公司的做法本身也 包含了竞争机制。作为可靠的市场主体的私人机构是BOT模式的行 为主体,在特许期内对所建工程项目具有完备的产权。这样,承担BOT项目的私人机构在BOT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完全符合经济 人假设。 另一方面,BOT为ZF干预提供了有效的途径,这就是和私人机 构达成的有关BOT的协议。尽管BOT协议的执行全部由项目公司负责,但ZF自始至终都拥有对该项目的控制权。在立项、招标、谈判

(完整版)PPP模式之BOT模式的国内外案例分析

PPP模式之中国BOT模式的国内外案例分析 一、BOT建设案例分析 (一)英法海峡隧道 1、项目简况 英法海峡隧道口英法海峡隧道包括2条7.3 m直径的铁路隧道和1条4.5 m直径的服务隧道,长50 km。项目公司Eurotunnel由英国的海峡隧道集团、英国银行财团、英国承包商以及法国的France-Manehe公司、法国银行财团、法国承包商等十个单位组成。特许权协议于1987年签订,该项目于1993年建成。政府授予Eurotunnel公司55年的特许期(1987-2042,含建设期7年),项目总投资103亿美元。在特许权协议中,政府对项目公司提出了3项要求:元立方金服,专注于PPP、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 (1)政府不对贷款作担保; (2)项目由私人投资并用项目建成后的收入来支付项目公司的费用和债务; (3)项目公司必须持有20%的股票。 2、项目参与方 发起人—英法两国政府:英法两国政府发出对海峡通道工程出资、建设和经营的招标邀请,作为项目的发起人。 投资者—CTG-FM:CTG-FM是一个由两国建筑公司、金融结构、运输企业、工程公司和其他专业机构联合的商业集团。 项目公司—欧洲隧道公司:欧洲隧道公司是一个合伙制组织,负责运行和经营。

总承包商—TML联营体:TML联营体负责施工、安装、测试和移交运行,作为总承包商。 贷款方:牵头银行组织的一个有40个二级银行组成的价值为50亿英镑的联合贷款承销团。 3、项目的承发包方式与风险承担 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和目标造价合同的方式。欧洲隧道公司承担了海峡隧道的全部建设风险,并为造价超支准备了一笔17亿美元的备用贷款。49亿美元的陆上建筑工程的一半按固定价格承包,而隧道自身则按目标造价承包,欧洲隧道公司将把实际费用加固定费支付给承包商。如果隧道以低于目标造价完成,承包商将得到全部节约额的一半。如果实际造价和预定目标超支,承包商必须支付规定的违约赔偿金。此外,由于不可见的水底状况、设计及技术规格的变更以及通货膨胀,其合同受到价格调整的影响。 计划总投资费用及建设工期的风险。总投资费用为92亿美元(在施工过程中已增加到120亿美元),计划1988年开工到1995年竣工。建设工期的风险就在于,拖延施工工期就会使经营期相对缩短,并会直接影响到该项目的收益和债务的偿还。这就有可能将欧洲隧道公司置于风险之中,因为该公司到期若不能偿还银行规定的额度时,银行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力对该公司进行监理并出售其资产。 4、项目的融资情况。 (1)政府对贷款不做担保; (2)该项目将按有限的追偿权,100%地由私营团体筹资,交付发起人使用,债务由完成的项目收益来偿还;

BOT项目融资模式

BOT项目融资模式 BOT模式 是指国内外投资人或财团作为项目发起人,从某个国家的地方政府获得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特许权,然后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的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BOT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BOT投资方式主要用于建设收费公路、发电厂、铁路、废水处理设施和城市地铁等基础设施项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还有20多种演化模式,比较常见的有:BOO(建设-经营-拥有)、BT(建设-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BOOT(建设-经营-拥有-转让)、BLT(建设-租赁-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等。 TOT融资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是"移交--经营--移交"的简称,指政府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把已经投产运行的可收益公共设施项目移交给民间投资者经营,凭借该设施在未来若干年内的收益,一次性地从投资者手中融得一笔资金,用于建设新的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投资者再把该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管理。 PPP融资模式

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人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其中文意思是:公共、民营、伙伴,PPP模式的构架是:从公共事业的需求出发,利用民营资源的产业化优势,通过政府与民营企业双方合作,共同开发、投资建设,并维护运营公共事业的合作模式,即政府与民营经济在公共领域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 ppt项目融资的内涵 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项目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民营资本更多地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欠缺的。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的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 第三: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有利可图”。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利可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吸引不到民营资本的投入的。而采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给予私人投资者相应

BOT项目运作程序

BOT项目的运作程序 一、BOT项目的运作程序 按照惯例,BOT项目的运作程序主要包括:确定项目方案阶段、项目立项阶段、招标准备阶段、资格预审阶段、准备投标文件阶段、评标阶段、谈判阶段、融资和审批阶段、实施阶段(包括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 对于发起BOT项目的国内政府及其代理机构而言,从确定方案阶段开始到实施阶段之前的各阶段,是BOT项目的前期工作,需要落实各种建设条件、选定投资人、落实项目资金来源、基本确定建设方案。这一过程可以采用协商方式,也可以采用招标方式。大型的或者复杂的BOT 项目,往往采用招标方式来选择投资人。 1. 确定项目方案 这一阶段的主要目标是研究并提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确定项目需要达到的目标。 传统的政府融资项目,往往通过聘请咨询公司或者设计院,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并通过召开咨询会议和审查会议的方式对项目的规模、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优化,并通过计划管理部门下达批文的方式加以确定。 与传统的政府项目不同,BOT项目在这一阶段的主要目标是确定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并进一步研究确定设计规模和项目需要实现的目标,而不需要确定项目采用的技术、项目投资额或者投资收益水平。因此,在招标文件中不需要详细规定项目的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只需要勾画出项目在规模、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轮廓,鼓励投标人在项目构想和设计方面提出新的观点,发挥他们各自的技术和经验优势,从而有利于政府从各投标方案中选择一个最佳方案作为实施方案。当然,一般情况下,为做到心中有数,政府聘请咨询公司或者设计院进行预可行性研究,提出项目技术要求并进行实施方案比较,也是十分必要的。 项目是否具备合理的投资收益,或者说,政府是否准备允许投资人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是在这一阶段必须确定的原则性问题之一。只有允许投资人获得合理的回报,项目采用BOT方式才可能取得成功。不可能盈利的项目,只能由政府或者公共机构进行投资建设,除非政府能够采取财政补贴等方式保证项目投资人获得合理的回报。 2.立项 立项,是指计划管理部门对《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文件形式进行同意建设的批复。目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我国加入WTO等客观实际的需要,立项管

BOT融资案例

BOT项目融资案例分析 一、项目情况介绍 BOT 投融资模式是在20世纪80年代投资衰退的大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一种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投融资模式。其典型形式是:项目所在地政府授予一家或几家私人企业所组成的项目公司特许权利——就某项特定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筹资建设,在约定的期限内经营管理,并通过项目经营收入偿还债务和获取投资回报;约定期满后,项目设施无偿转让给所在地政府。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对BO融资的应用是一个典型的成功案例。 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全长912公里,最初是由马来西亚政府所属的公路管理局负责建设,但是在公路建成400公里之后,由于财政方面的困难,政府无法将项目继续建设下去,采取其他融资方式完成项目成为唯一可取的途径。在众多方案中,马来西亚政府选择了BO融资模式。 二、项目投融资分析 1 、项目融资方案 1987年初开始,经过为期两年的项目建设、经营、融资安排的谈判,马来西亚政府与当地的马来西亚联合工程公司签署了一项有关建设经营南北高速公路的特许权合约。马来西亚联合工程公司为此成立了一家项目子公司——南北高速公路项目有限公司。以政府的特许权合约为核心组织起来项目的 BO融资结构,由三部分组成:政府的特许 权合约、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以及国际贷款银团

1 )政府的特许权合约马来西亚政府是南北高速公路项目的真正发起人和政府的特许权合约不仅构成了BO项目融资的核心,也构成了项目贷款的信用保证结构核心。 2)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 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是BO模式的主体,在这个案例中,是马来西亚联合工程公司所拥有的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在这个总造价为57亿马来西亚元(21亿美元)的项目中,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公司作为经营者和投资者除股本资金投入之外,还需要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与贷款银行谈判安排项目融资,并在30年的时间内经营和管理这条高速公路。特许权合约结束后的拥有者。政府通过提供一项为期30年的南北高速公路建设经营特许权合约,不仅使得该项目由于财政困难未能动工的512公里得以按照原计划建设并投入使用,而且通过项目建设和运营带动了周边经济的发展。对于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以及项目的贷款银行,政府的特许权合约是整个BO融资的关键核心。这个合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公司负责承建512公里的高速公路,负责经营和维护高速公路,并有权根据一个双方商定的收费方式对公众收取公路的使用费。 (2)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公司负责安排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但是,政府将为项目提供一项总金额为1.65亿马来西亚元(6000万美元)的从属性备用贷款,作为对项目融资的信用支持;该项贷款可在11年内分期提取,利率8%,并具有15年的还款限期,最后的还款期是在特许权协议结束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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