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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

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
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

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

为切实加强“降消项目”县产科急救中心规范化管理,确保孕产妇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一、中心设置

1.项目县按人口服务半径合理选择1~2个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作为产科急救中心。

2.产科急救中心所在医疗保健机构应具备综合抢救能力。除妇产科外,内科、外科、儿科、急诊科、麻醉科及检验科等均须具备与中心相适应的急诊急救能力。

3.产科急救中心所在医疗保健机构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

二、组织管理

产科急救中心设立急救小组,急救小组成员由医务科、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急诊科、麻醉科、辅助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业务院长担任。急救小组承担现场抢救及转运任务。

三、制度建设

1.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制度:建立妇产科急危重症管理制度和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包括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孕产妇转运急救、高危妊娠管理、重症监护、会诊、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急救药品管理、危重病人抢救报告、抢救用血管理、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情况、孕产妇急救工作流程图及业务培训等内容。

2.建立基础信息登记:设立孕产妇急危重症接诊及出诊登记本、孕产妇急危重症抢救登记本,转运与反馈登记本、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业务培训登记本等。

四、知识技能

1. 基础理论:熟练掌握高危妊娠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晚期出血、胎儿宫内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水栓塞、严重感染等)、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多脏器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以及新生儿急救的基础理论。

2. 基本知识:重点掌握高危孕产妇的识别及急危重症抢救知识,抢救药物药理及药物代谢动力学等抢救原则和基本知识。

3. 基本技能:掌握危重孕产妇急救的基本技能,具有识别和处理异常分娩的能力,掌握静脉穿刺切开技术,心肺脑复苏,各种监护技术及其结果的识别,合理的输血输液,抢救药物合理应用,新生儿窒息复苏技能,转运途中抢救及监护技能等。

五、人员资质

1.急救小组医护人员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医学专业学历、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助产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妇产科执业医师或助产士资格,并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

2.急救中心的产科人员配备应与所承担的业务量相适应。人数不得少于8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4名,产科主任应从事妇产科专业10年以上,并具有妇产科中级以上职称。

六、房屋设备

1.房屋、设备与药品要符合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建设的基本标准,并设有适合危重孕产妇抢救的重症抢救室。抢救室应备有孕产妇急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急救中心必备设备:救护车、麻醉机、多参数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生化仪、影像诊断设备、供氧、输血、呼吸机、负压吸引器、除颤仪、静脉切开包、综合性抢救

箱等相应设备。

3.妇产科必备的设备:胎儿监护仪、妊高征监护仪、开口器、舌钳、压舌板、产钳、胎头吸引器、阴道拉钩、宫颈钳、产包、缝合包、清宫包、宫纱、辐射式新生儿抢救台、新生儿喉镜、气管插管、新生儿复苏囊、新生儿暖箱等,并保持抢救物品处于功能状态。

4.急救药品和血液制品:缩宫素、前列腺素类制剂、地塞米松、西地兰、罂粟碱、氨茶碱、阿托品、肾上腺素、多巴胺、速尿、纳洛酮、硫酸镁、维生素K1、纤维蛋白原、止血芳酸、肝素、甘露醇、碳酸氢钠、哌替啶、地西泮、晶体液、胶体液、库存血等。

七、病历书写

1.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对收入急诊观察室的患者,应当书写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

2.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可以书写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3. 抢救记录:在患者病情危重抢救过程随时完成,记录抢救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4.死亡记录:应当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记录死亡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5.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应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做好相应的登记。

6.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八、绿色通道

1.建立与辖区转诊单位的网络联系,有明确、通畅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建立登记本。

2.在辖区内公布专用的孕产妇急救电话。急救中心内设有醒目的急救通道和抢救地点标识。

3.备有处于功能状态的救护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急救中心接到急救电话后,了解病情,迅速启动抢救小组,携带急救设备与药品,5分钟内出诊,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抢救或转运。

5.危重孕产妇到达急救中心,5分钟内由当班产科最高职称的医师到场负责组织抢救,报告急救小组组长。

6.抢救过程中要保存全部药品的安瓿、资料,以备核对。

7.产科急救中心对每例抢救病人均应进行分析,总结成功经验和教训。将抢救结局反馈转诊单位,填写《高危孕产妇转诊与反馈通知单》。

九、信息管理

1.孕产妇急救中心应建立信息上报制度。

2.每季度填报一次转运抢救危重孕产妇统计表(见附表1),上报县级项目管理办公室。

十、质量控制

1.产科急救中心应将加强产科服务和技术质量,提高急诊急救能力,减少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的发生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点。

2.建立完善的自查机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严格执行上级相关部门制定的服务和技术质量考核标准,定期接受质量检查与技术考核。

妇产科管理制度

妇产科工作制度 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在科室副主任和科护士长协助下,对全科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_、妇产科包括妇、产、计划生育三个大组。妇产科是保障妇女及新生儿的健康、帮助妇女实行计划生育和优生的专业科室。 _、各级医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政策,并认真贯彻执行和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防病和计划生育知识。门诊和病房各个岗位,都应对病人和家属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细心询问、检查,力争早诊断,早治疗,早日痊愈出院。 _。在一般检查治疗方法能诊治的情况下,不开特殊检查,不开大处方,节约患者医疗费用,对疑难病例,应通过共同会诊讨论和必要的设备检查,早日确诊,恰当治疗。 _、科主任每周上门诊一次,大查房一次。除检查指导工作外,重点检查疑难病人的诊断、治疗工作,并组织全科医生对疑难病例进行讨论。特别是重危病例,科主任随时组织抢救,必要时向上级汇报,组织全院性会诊或抢救。 _、各组组长(一般为副主任医师)负责本组医生的工作安排,指导、检查本组医疗工作,每周查房一次,随时组织组内人员抢救重危病人,必要时向主任汇报。…… 产房工作制度 _、产房实行__小时值班制。值班医生、助产师(士)、护士不得擅自离开产房。_、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一般产妇在临产室待产。遇有容易污染或患有传染病的产妇,应送隔离产室. _、工作人员进入产室,必须穿戴产房专用的帽子、口罩、鞋和工作服。 _、检查产妇后要洗手。接产和手术时常规刷手、泡手,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_、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立即处理。 _、产房应设有产程中所必需的用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留,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 _、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心,并做记录、签字。 _、产房每月大扫除、封闭消毒一次,并定期做细菌培养,器械每周全部消毒一次。 _、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和出生证等记录。__、产妇生产后留分娩室观察一小时,无特殊情况可退回病房。 __、婴儿出生后按常规进行检查,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并系好手条,盖足印,认真核对,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

“降消项目”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 为切实加强“降消项目”县产科急救中心规范化管理,确保孕产妇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一、中心设置 1.项目县按人口服务半径合理选择1~2个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作为产科急救中心。 2.产科急救中心所在医疗保健机构应具备综合抢救能力。除妇产科外,内科、外科、儿科、急诊科、麻醉科及检验科等均须具备与中心相适应的急诊急救能力。 3.产科急救中心所在医疗保健机构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 二、组织管理 产科急救中心设立急救小组,急救小组成员由医务科、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急诊科、麻醉科、辅助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组长由业务院长担任。急救小组承担现场抢救及转运任务。 三、制度建设 1.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制度:建立妇产科急危重症管理制度和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包括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孕产妇转运急救、高危妊娠管理、重症监护、会诊、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急救药品管理、危重病人抢救报告、抢救用血管理、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情况、孕产妇急救工作流程图及业务培训等内容。 2.建立基础信息登记:设立孕产妇急危重症接诊及出诊登记本、孕产妇急危重症抢救登记本,转运与反馈登记本、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业务培训登记本等。 四、知识技能 1.基础理论:熟练掌握高危妊娠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晚期出血、胎儿宫内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

水栓塞、严重感染等)、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多脏器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以及新生儿急救的基础理论。 2. 基本知识:重点掌握高危孕产妇的识别及急危重症抢救知识,抢救药物药理及药物代谢动力学等抢救原则和基本知识。 3. 基本技能:掌握危重孕产妇急救的基本技能,具有识别和处理异常分娩的能力,掌握静脉穿刺切开技术,心肺脑复苏,各种监护技术及其结果的识别,合理的输血输液,抢救药物合理应用,新生儿窒息复苏技能,转运途中抢救及监护技能等。 五、人员资质 1.急救小组医护人员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医学专业学历、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助产人员须具有国家认可妇产科执业医师或助产士资格,并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 2.急救中心的产科人员配备应与所承担的业务量相适应。人数不得少于8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4名,产科主任应从事妇产科专业10年以上,并具有妇产科中级以上职称。 六、房屋设备 1.房屋、设备与药品要符合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建设的基本标准,并设有适合危重孕产妇抢救的重症抢救室。抢救室应备有孕产妇急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急救中心必备设备:救护车、麻醉机、多参数心电监护仪、心电图机、生化仪、影像诊断设备、供氧、输血、呼吸机、负压吸引器、除颤仪、静脉切开包、综合性抢救箱等相应设备。 3.妇产科必备的设备:胎儿监护仪、妊高征监护仪、开口器、舌钳、压舌板、产钳、胎头吸引器、阴道拉钩、宫颈钳、产包、缝合包、清宫包、宫纱、辐射式新生儿抢救台、新生儿喉镜、气管插管、新生儿复苏囊、新生儿暖箱等,并保持抢救物品处于功能状态。 4.急救药品和血液制品:缩宫素、前列腺素类制剂、地塞米松、西地兰、

急救中心、急救站基本标准

第八部分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 急救站 一、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急救科、通讯调度室、车管科。 二、急求车辆: (一)按每5万人口配1辆急救车,至少配备5辆能正常运转的急救车; (二)每辆急救车应备有警灯、警报器,在车身两侧后门要有医疗急救标记; (三)每急救车单元设备: 急救箱(包)简易产包(含消毒手套) 听诊器表式血压计 体温计氧气袋(瓶) 给氧鼻导管(塞)简易呼吸机 口对面罩吹气管电动吸引器 心电图机开口器 拉舌钳环甲膜穿刺针 张力性气胸穿刺针静脉输液器 心内注射针 20ml注射器 5ml注射器止血带 砂轮片胶布 酒精盒脱脂棉 敷料(大、中、小)绷带

三角巾敷料剪 镊子药勺 针炙针夹板 敷料箱手电筒 软担架移动式担架床 (四)每急救车单元药品: 盐酸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 可拉明洛贝林 多巴胺阿拉明 利血平速尿 西地兰安定注射液 非那根杜冷丁 镇痛新复方氨基比林 氨茶碱灭吐灵 阿托品止血敏 安络血地塞米松 解磷定利多卡因 10%葡萄糖酸钙 10%葡萄糖注射液安定片潘生丁片 心痛定片扑尔敏片 异搏定片麝香保心丸 复方降压片阿托品片 去痛片心得安片

外用药 75%酒精(棉球) 2.5%碘酊(棉球)红汞(棉球) 三、通讯: 应开通急救专线电话。 四、人员: (一)至少有5名司机; (二)至少有5名急救医护人员。 五、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急救中心 一、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急救科、通讯调度室、车管科。 二、急救车辆: (一)按每5万人口配1辆急救车,但至少配备20辆急救车;(二)每辆急救车应备有警灯、警报器,在车身两侧后门要有医疗急救标记; (三)至少有1辆急救指挥车; (四)每急救车单元设备:与急救站机相同; (五)每急救车单元药品:与急救站相同。 三、通讯:

产科工作制度85153

产科工作制度 一、爱婴医院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条标准》,贯彻《爱婴医院十条标准》,倡导对6个月内婴儿进行纯母乳喂养,以实现婴儿的最佳生长、发育与健康。 2、加强产科门诊孕期母乳喂养营养指导,使孕妇掌握母乳喂养的方法与技巧,为哺乳做好物质准备。 3、做好入院时产前健康教育,母乳喂养纳入住院告知内容,使孕妇及家属认识到母乳喂养的好处、重要性及可能性,建立产后母乳喂养的决心及信心。 4、做到早开奶、早吸吮、皮肤早接触。产后1小时内开始行早吸吮及皮肤接触,并持续30分钟。再次宣教母乳喂养的重要性,介绍母婴同室的好处,增加产妇信心。剖宫产产妇术后回病室立即行早吸吮及皮肤接触,并持续30分钟。 5、坚持母婴同室。凡无母乳喂养禁忌症的母亲及无特殊医疗护理处理必要的新生儿,应在产后2小时送入母婴同室。母婴同室的婴儿应与母亲24小时在一起。实行早吸吮,指导按需哺乳。 6、做好母乳喂养的宣教指导。医护人员应掌握母乳喂养有关知识,并不断更新,指导产妇掌握母乳喂养技巧,鼓励多吸吮,促进乳汁分泌。 7、新生儿病房仍应坚持母乳喂养,允许母亲亲自喂养病儿。 8、医护人员应随时指导母乳喂养,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如奶胀、奶头疼

痛等,并指导将多余的乳汁或不能亲自喂哺孩子时将乳汁挤出,收集后存入奶库,放冰箱内标明收集时间,冷藏母乳2-4℃,可保存24小时。 9、除有医学指征外,禁止给新生儿吃母乳以外的任何食物或饮料。实行母乳喂养,病房不得出现奶瓶、奶头及奶粉,禁止使用橡皮奶头、奶瓶或之使用奶头作安慰物,禁止任何形式的代乳品喂养宣传。。10、产后42天访视检查产妇时,应检查实施母乳喂养的情况并予以咨询指导。 11、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与《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不得宣传、销售母乳代用品,不得接受奶粉厂商的馈赠。 12、落实岗位责任,将母乳喂养开展情况、环节质控纳入工作质量考核内容。 二、产科工作制度 1、依法执业,依德行医,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产科各级各类医护人员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助产技术操作规范与流程。 2、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医疗工作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与住院医师24小时负责制。有条件的实行住院总医师负责制。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禁擅离职守。 3、科主任至少每周查房一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主治医师至少每天上午查房1次;住院医师每天早晚查房,危重与术后孕产妇随时巡视。

医疗急救站设置原则和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建设和设备配备标准

医疗急救站设置原则和建设标准 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急救工作,实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院前急救网络,提高医疗急救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急救服务,提制定医疗急救站建设标准。 一、急救站设置原则 (一)急救网络体系设置原则 急救体系建设以医院为依托,通过人员培训、设配配置、房屋建设,建成以120应急救护站的急救网络体系。按照“就近、及时、考虑医院救护能力、尊重病人意愿“的原则,对急救站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二)急救站建立模式 急救站依托条件较好的综合医院,急救分为院前急救和院内急救。院前急救由急救通讯设备、急救车辆、急救医疗设备、急救药品和相应的急救人员组成,能够单独完成院前急救任务。院内急救依托医疗机构急诊等相应科室进行专业救治。 二、急救站 (一)急救站建设标准 1、业务用房:布局合理,各室独立,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应有停放救护车辆的专用场地和急救专用通道。 2、床位设置:设观察床位2张以上,观察床易用移动式观

察床,且每观察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3、科室设置: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抢救室、观察室(病房)、接警室等科室。化验室和药房可与医院共用,但必须保证急诊24小时畅通。 4、人员配置:医院内、外、妇、儿科医生配备齐全,相对稳定。其负责人应由1名在急诊室工作至少半年以上、接受过急救知识培训、取得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担任。按医生、护士1:2的比例配备医护人员,并配备护师或在急诊室工作3年以上的护士担任护士长。医生必须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护理人员必须有护士执业资格。 5、急救车辆:至少有1辆车况良好、装备齐全、运行正常的值班救护车。车身两侧喷涂国际通用“蛇杖”和120急救标志,配有急救警灯、警报器。 6、医疗设备:配备有呼吸机、心电图机、除颤仪、洗胃机、吸痰器和气管切开包、静脉切开包、缝合包、胸穿包、腹穿包、导尿包、接生包。 7、急救药品:备用满足医疗急救工作需要的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 8、急救指挥系统终端设备:微机、打印机、UPS电源齐全,120急救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 9、急救站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医疗护理诊疗规范落实到位。 10、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财发【2008】122号1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2008年报批稿) (卫办规财发[2008]122号 2008年6月2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级急救中心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院前急救能力,完善我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急救中心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规模的国家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急救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项目设计和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标准尺度。 第三条 本标准所指急救中心包括急救中心、独立建制的急救分中心和独立建制的急救站。 第四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急救中心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由急救中心直接管理的急救分中心、急救站(下称直属急救分中心、直属急救站)参照本标准有关章节执行。 第五条 急救中心建设应具备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活动医疗救援保障的能力。 第六条 城市的急救网络由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三级机构组成。急救网络层级的设置应根据城市规模确定。 第七条 急救中心及其网络的建设,应由各级政府负责,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政策,符合所在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适应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新建急救中心应按照立足当前、考虑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处理好发展与需求的关系。现有急救中心的改建、扩建,应合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八条 急救中心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遵守国家现有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九条 城市救护车辆的配备按每5万人1辆配置,此配备包括救护车的备车。 第十条 急救中心规模按城市应配备救护车的总数来确定,具体可分

产科急救管理制度

产科急救管理制度 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置。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3、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

困难的应及时上转。对下级医院转入的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医生在孕早期建卡时,应详细询问病史及分娩史,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登记及高危标记,并进行高危妊娠的专册记录,实行专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严密追综随访。 2、严格执行高危门诊诊疗常规,对疑难危重病人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主动请上级医师会诊。 3、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交流管理。 4、高危孕妇必须要求住院分娩。入院后,医务人员必须详细了解病史,进行有关检查,针对病情做好解释安慰、卫生宣教工作,以解除病人的恐惧和顾虑,严密观察病情,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产科急救应急预案

产科急救应急预案 一、目的 加强产科急救管理,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确保母婴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应急处理工作。 三、应急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四、组织结构与职责: 1、产科急救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业务院长 副组长:医务部主任、住院部主任 组员:护理部主任、妇科门诊主任、麻醉科主任、药剂科主任、检验科主任、影像科主任、产房助产长、病房护士长、住院部二线医生、副主任医师、后勤部主任。 2、产科急救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1负责医院产科急救的领导和指挥。 2.2负责产科急救应急措施的重大决策。 3、产科急救应急办公室: 主任:医务部主任 副主任:住院部主任

成员:护理部主任、麻醉科主任、住院部二线医生、检验科主任、药剂科主任、影像科主任、产房助产长、病房护士长。 4、产科急救应急办公室职责: 4.1 制定产科急救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 4.2 建立与完善产科急救原则与流程。 4.3 组织协调产科急救工作。 4.4组织预案演练和负责产科急救体系日常管理。 4.5 负责将会诊及抢救的危重孕产妇情况及时上报。 5、产科急救应急专业小组: 组长:住院部主任 副组长:麻醉科主任 组员:新生儿科、检验科主任、药剂科主任、影像科主任、住院部医生、产房助产长、病房护士长 6、产科急救应急专业小组职责: 6.1 负责本院危重、疑难孕产妇的抢救工作。 6.2 根据孕产妇死亡及急救中诊治、抢救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指导落实。 6.3 及时完善各种抢救记录。 五、产科急救应急流程: 1 院内产科急救流程: 1.1 首诊医师积极处置,同时立即报告二线医师或科主任,必要时报告应急办,由应急办组织各专业协同制定治疗方案。

妇产科管理制度

环境管理制度 一、院内整洁、卫生,有健全的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并有专人负责。 二、门诊、住院部布置符合保健院的格局,有醒目的妇幼卫生宣传阵地。 三、保健院环境幽静美观,有与全院占地面积相适应的绿化带。 四、门诊、病房秩序良好,做到整洁、安静、舒适、安全,病房细菌含量符合卫生学标准。 五、门急诊、病房等保健医疗区禁止吸烟。 六、院内厕所管道通畅,消毒保洁。 七、污水、污物、放射性物质、有毒气体排放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待产室及产房管理制度 一、产妇临产住院,工作人员介绍爱婴医院常规,并进行有关母乳喂养好处及管理的强化教育。 二、对无母乳喂养禁忌症者,不允许携带婴儿奶粉、奶瓶、奶头入院。 三、产程中鼓励产妇吃高营养食物及补充足够水分,以增强体力,准备产后哺乳。 四、新生儿娩出后,擦干皮肤,清理呼吸道,处理脐带后,正常新生儿在生后30分钟内即抱放在产妇胸前行皮肤接触,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继续协助新生儿吸吮,观察觅食、吸吮、吞咽情况,有异常情况未能进行早接触、早吸吮的新生儿,应在分娩记录中注明原因,实施皮肤接触中要注意保暖。 五、剖宫产术后可行母、婴面颊皮肤接触。进入母婴同室,产妇有应答反应者30分钟内正规进行皮肤接触、早吸吮,皮肤接触至少持续30分钟。 六、对早产、轻度窒息新生儿,由儿科医师决定早接触和早开奶时间。 七、不宜早接触、早吸吮的指征: 1.新生儿重度窒息、产伤或其他合并症,经新生儿复苏抢救后需送高危新生儿病房继续抢救或观察者。 2.高危母亲抢救者。

3.剖宫产母亲麻醉未清醒者。 4.有母乳喂养禁忌症者。 5.34周及以下的早产儿,吸吮、吞咽不协调者。

产科急救工作制度

目录 一、孕产妇急救转运制度 二、高危孕产妇报告管理制度 三、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合作制度 四、产儿科合作制度 五、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六、急危重症抢救报告制度 七、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八、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制度 九、接?出?诊及反馈制度 十、急救流程图 十一、急救知识培训制度

(一)孕产妇急救转运制度 、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 ?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接电话后 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 分钟内处置。 、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对下级医院转入的 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二)高危孕产妇报告管理制度 一、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产妇要进行建档及专人管理,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二、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妇保医生在出诊时对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要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卡(册)上做特殊标记,实施逐级报告制度。 三、对已确诊的高危孕妇,根据不同的危险因素,采取不同的保健治疗措施,认真进行监护,重点管理,按时进行高危评分,积极诊治。将每次检查治疗结果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在管理卡册上。 四、对高危孕产妇加强管理,同时增加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次数,定期跟踪随访,确保母婴安全。 五、高危孕产妇均应住院分娩,医疗保健机构应开设高危门诊及高危病房,加强对高危孕妇的监护,制定诊疗方案,适时计划分娩,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的准备工作,保证母婴平安。 六、乡镇卫生院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及时上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提高转诊的效率。

妇科工作制度

妇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科室工作。 2.热情接待患者,耐心解答问题,详细询问病史,认真仔细检查,合理应用辅助检查,力求正确诊断,科学合理治疗。 3.科主任每周查房不少于1次。除检查指导工作外,重点检查疑难患者的诊断、治疗工作,并组织全科医生对疑难病例进行讨论。特别是重危病例,科主任随时组织抢救,必要时向医教科汇报,组织全院性会诊或抢救。 4.主管医师每日带领下级医师查房一次,主持或指导住院医师对本组患者进行治疗或手术,有困难时请示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5.住院医师每日上午、下午各查房一次。值班时,接班后加查病房一次,直接诊治患者和书写各种医疗文件,并向主管医师报告,请主管医师指导有困难的技术操作或由主管医师直接操作。 6.坚持医疗原则,做到因病施治,合理、安全、科学地用药,规范书写病历、处方,各项记录完整,注意向患者交待病情和有关事项。建立健全各种账册,资料妥善保存,认真填写卡片,字迹清楚,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7.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细致,严谨、精心施行各项手术,保证手术质量,讲究实效,防止差错,杜绝事故,减少术后并发症。 8.宣传妇幼卫生知识,开展咨询服务,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妇女五期( 经、孕、产、哺、更年期 )劳动保护工作,有计划地查治

妇女病,开展妇女保健和围产期保健。 9.实行首诊负责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随时巡视患者,做到随喊随到,认真查诊,及时治疗。 10.妥善保管各种器械药品,登记造册,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和更换,防止缺少和损坏,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11.做好科内空气、物体表面、地面及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及处理工作,防止和控制医院内交叉感染,一旦发现传染病患者,立即采取隔离等相关措施。

【急救手册】江西省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设置与服务标准().doc

附件1: 江西省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 (2012年版)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县级产科急救中心(以下简称“急救中心”)建设,规范产科服务和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其他开展产科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依照本标准进行建设。 一、中心设置与要求 各县选择1~2所产科诊疗水平较高、年分娩量排在全县前三位,并具备产科综合抢救能力的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规范化建设。 “急救中心”必须设置产科门诊(含产科门诊、宣教室和门诊手术室)、产科住院区、产房和儿科(NICU)等科室。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院内急救小组 急救小组组长由业务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科、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急诊科、麻醉科、辅助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承担现场抢救及转运的任务。 (二)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制度 1、妇产科急危重症管理制度和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包括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孕产妇转运急救、高危妊娠管理、重症监护、会诊、新生儿复苏、产儿科合作、产科危重病例评审、急危重症及死

亡病例讨论、急救药品管理、危重病人抢救报告、抢救用血管理等制度。 2、建立健全产科各项工作制度:包括消毒隔离制度、产科门诊(包括高危)工作制度、宣教室工作制度、待产室工作制度、产房工作制度、产科抢救室(重症监护室)工作制度、爱婴医院工作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审批制度、会诊及转诊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抢救及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讨论制度、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及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等。 (三)完善各级工作人员职责 建立健全并落实科主任职责、产科主任医师职责、产科副主任医师职责、产科主治医师职责、产科住院医师职责、助产人员职责、产科护士职责和母婴同室儿科医生职责等。 (四)规范抢救流程 发生重大抢救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院内急救小组按产科抢救流程进行规范有序的抢救工作。急危重症的抢救程序应悬挂在抢救室醒目处,抢救程序包括心肺复苏流程图、产后出血与失血性休克抢救流程图、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抢救流程图、子痫抢救流程图、新生儿复苏流程图、羊水栓塞抢救流程图等。 三、人员配置 (一)人员配备 妇幼保健技术人数配备应与所承担的业务量相适应,实际开放床

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制度

产科安全管理全套制度 (一)、实行常务业务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及时协调院内相关科室关系,解决产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进产科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确保产科的各项工作流程落实到位。 (二)、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严格执行《XX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和《XX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试行)》配备各级各类产科工作人员,产科设备,建立健全产科工作制度,落实各种人员职责。 (三)、成立院内产科抢救组,产科质量管理小组,按照《XX县,乡级产科质量标准》每半年评价一次产科质量,并做好登记。(四)、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和产儿科双查房制度,产儿科要互相配合,同时负责对转入新生儿科的病理新生儿和母亲的查房和诊治,执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五)、实行产科危重病人请示报告制度。发现危重孕产妇,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科主任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奔赴现场抢救,指挥抢救工作,并报告医院,协调各相关科室共同组织抢救。(六)、严格实行医生、护士每班值班,交接班制度。实行一、二线医师双岗负责制。特殊情况个别交接;交接时应对孕产妇的胎心,产程进展,高危因素变化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如实记录,签字。科主任应对交接班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和监督。 (七)、加强对产科人员的助产技术培训。实行产科人员继续医学教

育学分管理制度,有计划安排医师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引进和推广产科服务新知识新技术,促进产科质量不断提高。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学习方式大力开展培训工作。

孕产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做好孕妇系统管理,产前保健时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统一使用依法印制的《XX孕产期保健手册》,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做好孕妇学校健康教育,孕期保健服务。孕妇住院分娩时须将《XX 孕产期保健手册》交给产科,通知在检查产妇后要向孕妇和家属介绍产妇情况,耐心细致解释分娩本身的安全性和风险性,提供咨询服务,提倡和鼓励自然分娩,使产科医生及时掌握孕妇孕期保健情况,记录分娩情况,做好产后保健记录以及产后入户访视的母婴保健情况。(二)、对住院分娩的孕妇,接诊人员要详细、如实地填写孕产妇姓名,丈夫姓名及夫妻双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三)、产房实行24小时负责制,负责第一产程到第三产程全产程监护的产时保健服务,助产人员除掌握适宜产科技术外,还应掌握一定的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抢救危重患儿时应有儿科医师进产房负责抢救,助产人员协助。实行剖宫产术需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决定,主刀医师应具备妇产科医师职称,具备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 (四)、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和转诊制度 1、急救和转诊网络的建设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负责规划本行政区域内的孕产妇急救和转

产科工作制度

产科工作管理制度 (一)、实行业务副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及时协调院内相关科室关系,解决产科工作中存在得问题,督促改进产科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二)、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严格执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与《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试行)》配备各级各类产科工作人员,产科设备,建立健全产科工作制度,落实各种人员职责。 (三)、成立院内产科抢救组,产科质量管理小组,按照《县,乡级产科质量标准》每半年评价一次产科质量,并做好登记。 (四)、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与产儿科双查房制度,产儿科要互相配合,同时负责对转入新生儿科得病理新生儿与母亲得查房与诊治,执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五)、实行产科危重病人请示报告制度。发现危重孕产妇,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与科主任,科主任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奔赴现场抢救,指挥抢救工作,并报告医院,协调各相关科室共同组织抢救。 (六)、严格实行医生、护士每班值班,交接班制度。实行一、二线医师双岗负责制。特殊情况个别交接;交接时应对孕产妇得胎心,产程进展,高危因素变化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如实记录,签字。科主任应对交接班情况进行详细检查与监督。 (七)、加强对产科人员得助产技术培训。实行产科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制度,有计划安排医师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不断提高技

术水平。积极引进与推广产科服务新知识新技术,促进产科质量不断提高。 二、孕产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做好孕妇系统管理,产前保健时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统一使用依法印制得《孕产期保健手册》,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做好孕妇学校健康教育,孕期保健服务。孕妇住院分娩时须将《孕产期保健手册》交给产科,通知在检查产妇后要向孕妇与家属介绍产妇情况,耐心细致解释分娩本身得安全性与风险性,提供咨询服务,提倡与鼓励自然分娩,使产科医生及时掌握孕妇孕期保健情况,记录分娩情况,做好产后保健记录以及产后入户访视得母婴保健情况。(二)、对住院分娩得孕妇,接诊人员要详细、如实地填写孕产妇姓名,丈夫姓名及夫妻双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三)、产房实行24小时负责制,负责第一产程到第三产程全产程监护得产时保健服务,助产人员除掌握适宜产科技术外,还应掌握一定得 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抢救危重患儿时应有儿科医师进产房负责抢救,助产人员协助。实行剖宫产术需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得医师决定,主刀医师应具备妇产科医师职称,具备国家认可得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 (四)、危重孕产妇得急救与转诊制度

医疗急救站设置原则和建设标准

医疗急救站设置原则和建设标准(试行) 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急救工作,实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院前急救网络,提高医疗急救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急救服务,提制定医疗急救站建设标准。 一、急救站设置原则 (一)急救网络体系设置原则 急救体系建设以医院为依托,通过人员培训、设配配置、房屋建设,建成以120应急救护站的急救网络体系。按照“就近、及时、考虑医院救护能力、尊重病人意愿“的原则,对急救站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二)急救站建立模式 急救站依托条件较好的综合医院,急救分为院前急救和院内急救。院前急救由急救通讯设备、急救车辆、急救医疗设备、急救药品和相应的急救人员组成,能够单独完成院前急救任务。院内急救依托医疗机构急诊等相应科室进行专业救治。 二、急救站 (一)急救站建设标准 1、业务用房:布局合理,各室独立,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应有停放救护车辆的专用场地和急救专用通道。

2、床位设置:设观察床位2张以上,观察床易用移动式观察床,且每观察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3、科室设置: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抢救室、观察室(病房)、接警室等科室。化验室和药房可与医院共用,但必须保证急诊24小时畅通。 4、人员配置:医院内、外、妇、儿科医生配备齐全,相对稳定。其负责人应由1名在急诊室工作至少半年以上、接受过急救知识培训、取得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担任。按医生、护士1:2的比例配备医护人员,并配备护师或在急诊室工作3年以上的护士担任护士长。医生必须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护理人员必须有护士执业资格。 5、急救车辆:至少有1辆车况良好、装备齐全、运行正常的值班救护车。车身两侧喷涂国际通用“蛇杖”和120急救标志,配有急救警灯、警报器。 6、医疗设备:配备有呼吸机、心电图机、除颤仪、洗胃机、吸痰器和气管切开包、静脉切开包、缝合包、胸穿包、腹穿包、导尿包、接生包。 7、急救药品:备用满足医疗急救工作需要的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 8、急救指挥系统终端设备:微机、打印机、UPS电源齐全,120急救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 9、急救站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医疗护理诊疗规范落实到位。

产科工作制度51112

危重孕产妇抢救服务流程 为确保孕产妇安全分娩,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我院制定如下的制度: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的会诊与抢救领导小组,负责对危重孕产妇的会诊与抢救的领导与管理。日常工作由主管医生及值班医师所负责,住院24 小时值班制度,组织协调各科对危重孕产妇病例进行会诊、抢救。 二、建立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发生危重孕产妇抢救时,各相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到位,并按照要求积极组织会诊、抢救,提高抢救成功率。 三、遇危重孕产妇病例时,产科主任及抢救小组成员必须马上到场,首先组织院内会诊、抢救,会诊医师接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会诊、抢救。会诊时先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介绍病情,专家进行详细检查,提出明确的诊治意见或建议,参照会诊意见拟订医嘱,认真组织实施。最后由主治医师协助经治医师整理填写专家会诊记录。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1、对危急重孕产妇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安排与制定抢救措施,并及时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根据病情及时通知急救中心(产科)小组相关人员。

2、抢救过程中,抢救人员应保持镇静与信心,不谈论抢救以外的话题,禁止在病人家属面前对抢救措施提出不同意见,亦不能在病人家属在场时对其她抢救人员指责。 3、抢救过程中,应安排人员分别负责下达记录医嘱与书写抢救记录,各项操作应分工明确。 4、抢救专用的药品、安瓿、药瓶、药袋、一次性用品等医疗废物,应单独放置,待抢救结束,清点无误后再予以处理。 5、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应及时组织参与抢救的医师进行讨论,对抢救作阶段性小结,拟定下一步的抢救措施。 6、注意做好家属的病情告知与思想工作,一般情况下病情告知及家属思想工作由抢救组织者负责进行,特殊情况时,思想工作可由医务科负责。 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 1、了解辖区内妇女健康状况,掌握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死亡原因,制订有效的干预措施。 2、监测对象为监测地区所有孕产妇,包括有正式户口的孕产妇、计划外的孕产妇,非正式户口及流动人口死亡的孕产妇。孕产妇死亡就是指从妊娠期开始至产后42 天内死亡者,不论妊娠时间与部位,包括内外科原因,计划生育手术、宫外孕、葡萄胎死亡者,但不包括妊娠各期的意外死亡(如车祸、中毒等) 3、发生孕产妇死亡的医院负责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应及时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在家死亡或途中死亡的孕产妇,由死

产科急救应急处置预案

产科急救应急预案 1.目的:加强产科急救管理,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确保母婴安全。 2.适用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应急处理工作。 3.应急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4.组织结构与职责: 4.1 产科急救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业务院长 副组长:医务部主任、住院部主任 组员:护理部主任、妇科门诊主任、麻醉科主任、药剂科主任、检验科主任、影像科主任、产房助产长、病房护 士长、住院部二线医生、副主任医师、后勤部主任。 4.2 产科急救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4.2.1负责医院产科急救的领导和指挥。 4.2.2负责产科急救应急措施的重大决策。 4.3 产科急救应急办公室: 主任:医务部主任 副主任:住院部主任 成员:护理部主任、麻醉科主任、住院部二线医生、检验科主任、药剂科主任、影像科主任、产房助产长、病房护士长。

4.4 产科急救应急办公室职责: 4.4.1 制定产科急救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 4.4.2 建立与完善产科急救原则与流程。 4.4.3 组织协调产科急救工作。 4.4.4组织预案演练和负责产科急救体系日常管理。 4.4.5 负责将会诊及抢救的危重孕产妇情况及时上报。 4.5 产科急救应急专业小组: 组长:住院部主任 副组长:麻醉科主任 组员:新生儿科、检验科主任、药剂科主任、影像科主任、住院部医生、产房助产长、病房护士长 4.6 产科急救应急专业小组职责: 4.6.1 负责本院危重、疑难孕产妇的抢救工作。 4.6.2 根据孕产妇死亡及急救中诊治、抢救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指导落实。 4.6.3 及时完善各种抢救记录。 5. 产科急救应急流程: 5.1 院产科急救流程:

产科急救工作制度

目录 一、 二、 三、孕产妇急救转运制度 四、高危孕产妇报告管理制度 五、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合作制度 六、产儿科合作制度 七、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八、急危重症抢救报告制度 九、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十、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制度 十一、接(出)诊及反馈制度 十二、急救流程图 十三、急救知识培训制度

(一)孕产妇急救转运制度 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置。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3、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对下级医院转入的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二)高危孕产妇报告管理制度 一、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产妇要进行建档及专人管理,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二、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妇保医生在出诊时对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要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卡(册)上做特殊标记,实施逐级报告制度。 三、对已确诊的高危孕妇,根据不同的危险因素,采取不同的保健治疗措施,认真进行监护,重点管理,按时进行高危评分,积极诊治。将每次检查治疗结果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在管理卡册上。 四、对高危孕产妇加强管理,同时增加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次数,定期跟踪随访,确保母婴安全。 五、高危孕产妇均应住院分娩,医疗保健机构应开设高危门诊及高危病房,加强对高危孕妇的监护,制定诊疗方案,适时计划分娩,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的准备工作,保证母婴平安。 六、乡镇卫生院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及时上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提高转诊的效率。

产科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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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工作制度 一、爱婴医院工作制度 二、1、认真执行《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条标准》,贯彻《爱婴医院十条标准》,倡导对6个月内婴儿进行纯母乳喂养,以实现婴儿的最佳生长、发育和健康。 三、2、加强产科门诊孕期母乳喂养营养指导,使孕妇掌握母乳喂养的方法和技巧,为哺乳做好物质准备。 四、3、做好入院时产前健康教育,母乳喂养纳入住院告知内容,使孕妇及家属认识到母乳喂养的好处、重要性及可能性,建立产后母乳喂养的决心及信心。 五、4、做到早开奶、早吸吮、皮肤早接触。产后1小时内开始行早吸吮及皮肤接触,并持续30分钟。再次宣教母乳喂养的重要性,介绍母婴同室的好处,增加产妇信心。剖宫产产妇术后回病室立即行早吸吮及皮肤接触,并持续30分钟。 5、坚持母婴同室。凡无母乳喂养禁忌症的母亲及无特殊医疗护理处理必要的新生儿,应在产后2小时送入母婴同室。母婴同室的婴儿应与母亲24小时在一起。实行早吸吮,指导按需哺乳。 6、做好母乳喂养的宣教指导。医护人员应掌握母乳喂养有关知识,并不断更新,指导产妇掌握母乳喂养技巧,鼓励多吸吮,促进乳汁分泌。

7、新生儿病房仍应坚持母乳喂养,允许母亲亲自喂养病儿。 8、医护人员应随时指导母乳喂养,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如奶胀、奶头疼痛等,并指导将多余的乳汁或不能亲自喂哺孩子时将乳汁挤出,收集后存入奶库,放冰箱内标明收集时间,冷藏母乳2-4℃,可保存24小时。 9、除有医学指征外,禁止给新生儿吃母乳以外的任何食物或饮料。实行母乳喂养,病房不得出现奶瓶、奶头及奶粉,禁止使用橡皮奶头、奶瓶或之使用奶头作安慰物,禁止任何形式的代乳品喂养宣传。。 10、产后42天访视检查产妇时,应检查实施母乳喂养的情况并予以咨询指导。 11、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不得宣传、销售母乳代用品,不得接受奶粉厂商的馈赠。 12、落实岗位责任,将母乳喂养开展情况、环节质控纳入工作质量考核内容。 二、产科工作制度1、依法执业,依德行医,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产科各级各类医护人员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助产技术操作规范和流程。2、实行科主任负责制,

产科急救中心制度

涟源市妇幼保健院 产科急救中心管理制度

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置。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3、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对下级医院转入的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医生在孕早期建卡时,应详细询问病史及分娩史,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登记及高危标记,并进行高危妊娠的专册记录,实行专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严密追综随访。 2、严格执行高危门诊诊疗常规,对疑难危重病人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主动请上级医师会诊。 3、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交流管理。 4、高危孕妇必须要求住院分娩。入院后,医务人员必须详细了解病史,进行有关检查,针对病情做好解释安慰、卫生宣教工作,以解除病人的恐惧和顾虑,严密观察病情,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人应分别安置,病情严重时,应保持镇静,注意不影响其他病人。 6、保持病房安静,保证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不在病人休息时间内进行检查与治疗。 7、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每天早晨进行开窗通风一次,大小便器随时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时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8、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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