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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醇装卸作业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乙醇装卸作业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乙醇装卸作业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乙醇装卸作业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一、作业区内的司泵、卸槽、充装、检维修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作业前须明确作业内容,辨识作业风险,确定监管责任人,填制作业票证,明确操作安全注意事项。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进行乙醇装卸作业。

(一)、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检查和对危害因素进行辨识的;

(二)、对查出的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未整改或整改后未经验证合格的;

(三)、未开具作业许可票证的;

(四)、铁路罐车到位后未打铁鞋进行锁固的;

(五)、汽槽车到位后未拉紧手制动或未安设防静电接地装置的;

(六)、未进行交接班或交班记录不清的;

(七)、设备维修后更换零部件或型号、工艺发生变化,维修方未进行技术交底的;

(八)、光线不好,视线不清,足以影响安全装卸作业的;

(九)、消防设备设施故障未排除不能保障应急救援需要时;

(十)、遇恶劣气象状况时(如大雨、大风、雷电);

(十一)、不能保证安全装卸作业的其他情况。

三、乙醇装卸作业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铁路罐车进入专用线对准鹤位停稳后,应立即采取防溜滑措施,防止因车辆溜滑损坏卸料管线、设施,引起物料泄漏;

(二)、整列罐车调入装卸线后,应尽可能不拆开罐车挂钩,以便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将罐车拖离;

(三)、装卸作业前,应做好作业准备,合理调度程序,告知作业人员安全注意事项,准备好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品,现场安全员应对火车罐车和汽车槽车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

(四)、罐车到位后,必须静置30分钟,才能进行装卸作业;

(五)、火车罐车装卸时,罐车、栈桥、输送管道必须做好可靠接地和防静电跨接;

(六)、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鞋,禁带火种,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讯设备;

四、进入乙醇装卸作业的区域的车辆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车辆行驶速度不超过每小时5公里,不准堵塞消防通道,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

(二)、装卸过程中,发动机必须熄火,并切断电源;

(三)、禁止在作业区域内维修车辆。

五、作业区设现场安全监督一名(可兼职),负责对作业现场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对物的不安全状态进行督促整改和验证。

装卸车管理规定

汽油卸车操作规程 一、卸车安全检查 1、卸车员指挥车辆停靠在取样指定地点,停车熄火,对车辆安全设施进行逐一检查。 2、检查铅封是否合格,罐底罐顶铅封必须与单子上的编号一致,铅封要紧 不松,无损坏,是新铅封。 3、多辆车应按到达现场次序停放在可靠位置,保证道路畅通。 4、车辆停稳后,司机及时递交卸车单。 5、卸车人员应第一时间将到达现场监护。通知调度或质检取样。 6、现场人员禁止使用或携带手机,现场安全距离内禁止有动火作业。 7、卸车员收卸车通知单对车辆核实,并详细记录。 二、取样、分析 1、车辆停放静止10分钟后再进行取样作业。 2、取样时必须两人在现场。 3、先从底部卸车口取样,观察有无明水。 (1)根据情况可以从罐底卸车口放20Kg后,在用缸子取样,观察油质、有无明水。 (2)如果有明水,及时通知车间领导或公司处理。 4、底部取样无名水,上车取样。 (1)如取上、中、下三样,各占1/3的混合样。 (2)如取全程样,操作将取样壶由上至下缓慢下放,保持壶从上面到底全部取到。 所取油样必须编号记录,及时有质检取回做样。 5、取完样品要标标签,记录登记清楚样号、取样人等。

6、卸车过程中抽样并留样,编号记录,并及时有卸车员拿回仓库放到指定的位置摆好。 如果抽样有明水或其他问题,停止卸车,通知车间领导或公司处理。 7、及时与质检联系样品指标情况,样品指标要及时记录核对采购指标。 8、.质检化验结果出来,要核对销售公司给车间采购油样指标。 如果样品指标不合格,通知车间领导或销售公司处理。 如果在范围内可以卸车。 9、样品合格,及时卸车。 三、软管对接 1、指挥车辆停靠在卸油口处车辆要停正车位,以防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2、车辆位置停正后,熄火、拉上手刹、切断电源。 3、接好地线。 4、在对接卸车软管前,认真检查是否完好有无泄漏,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对接。 5、对接时所在管道阀门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对接软管时动作要缓慢进行,防止摩擦产生静电,不要过于弯曲要轻拿轻放,对接要小心,以防损坏金属软管或接头。 6、软管对接一定要牢靠紧密,防止卸车过程中出现泄漏。 7、打开卸车底阀,准备卸车。 四、卸车操作 1、打开槽车根部球阀,泵入口阀使卸车管内充满液体。 2、对泵进行盘车,打开放空阀排空,放空油不得乱倒乱排。 3、检查电源是否有电。 4、及时与罐区人员联系好,做好罐区接收油的计量,当罐内液体达到安全高度以后,禁止往储罐强行卸油。 5、按照泵的操作规程,正确开启卸车泵,达到正常工作压力,慢慢开启出口阀,

车辆装卸过程安全管理措施

车辆装卸过程安全管理措 施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厂内车辆装卸过程安全措施要求 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厂内车辆(包含平板车)装卸工作,加强对装卸人员的管理,杜绝车辆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事故,提出以下明确安全措施要求。 二、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员工及外来装卸车人员。 三、管理要求: 1、装卸货物要指派专门人员担任装卸车工作,装卸人员确保材料、货物堆放稳固,不滚动,不滑落,装车时由下向上,分层堆放;装车完毕,绑扎牢固。 2、卸车时由上向下,分层卸货,保持车辆重心稳定,不偏载。 3、用起重设备配合作业时,严格执行6个“禁止”。 严禁作业人员站在吊物运行线路内或从吊起的货物底下钻过;禁止站在列角和敞车车帮上;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禁止用手校正吊高米以上的物件;禁止用手脚伸入已吊起的货物下方直接取放垫物;禁止不按规定,随处乱放货物。 4、具体要求: (1)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人员是否佩戴整齐,不得光膀、、穿拖鞋,在未做好的情况下不得从事作业。 (2)对,吊索具进行及时全面检查,发现有故障、有损坏,要及时进行更换或报废,以保证作业安全。

(3)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绝不可冒险;在车辆尚未停稳、就位的情况下,不得上下车辆;存放地点不在一处,车辆需要移位时,要员、货物的安全,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车辆装完货物捆扎牢固。 (4),必须严格执行和有关规定,要有专人负责操作设备和起吊、栓吊工作,严格按设备规定负荷作业和车允许载荷装载。 (5)作业现场的装卸、搬运人员和行车操作人员,要严格,服从指挥,不得野蛮装卸,摔坏,砸坏货物,不得在没有装卸完毕的情况下提前弃车下班,不得在作业现场嬉戏、追逐、打闹。 (6)严格遵守安全消防规定,不得在仓库、作业现场吸烟,动用一切火具。(7)必须及时观察作业过程,发现存在,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8)当每次作业完毕后,对现场进行检查、清理,不遗留、吊索具、和垃圾,做到有始有终。 四、违规处理:违反以上规定,按照公司相关处罚制度进行处理。 2014年1月22日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在园区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必须经保安部同意,以文 字形式报保安部审核、批准,领取动火许可证后方可作业。 二、保安部负责审核、管理和签发动火许可证工作,并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执 行情况。 三、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动火人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焊工证,操作过程中设专门看火人。 2、清理动火施工现场内易燃易爆物,室外作业遇有五级风停止作业。 3、按要求配置看火人员,准备好灭火器材、水、沙子等。 4、氧气瓶、乙炔瓶按要求分开放置。 5、严格执行中央大厦关于动火作业消防安全制度的规定。 四、园区内部不准随意使用产生强烈热辐射的电热器具,如电炉、红外线加热 器。 五、园区内部区域及外围不许随意焚烧垃圾、树叶等,不许随意使用明火进行 任何施工。 六、电、气焊工应持操作证上岗施工。 七、使用电、气焊、喷灯,要选择安全地点,作业前要仔细检查周围的情况, 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应采取浇湿、设接火盆、遮挡或其它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八、在焊割前,要对焊割工具进行全面的检查,严禁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 或失灵的焊割工具。 九、焊割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要放在安全地点, 焊割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余火复燃危险后方可离开。在易燃、可燃物较多的场所焊割,操作完毕时应反复检查,预防火灾事故。 十、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破裸露,更不准与气焊的软管、气体的导管以及 有气体的气瓶接触,气焊的软管也不得从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导管等接触。 十一、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或各种管道金属架上,必须建立专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基本要求 1.1 本规定适应于xx油田范围内的用火作业安全管理。 1.2 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涉火施工作业。 1.3 用火作业的主要类型 1.3.1 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1.3.2 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1.3.3 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1.3.4 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1.3.5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1.4 用火作业分特级、一级和二级用火三个级别。 1.5 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6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油田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1.7 用火作业应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1.8 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2 职责与分工

2.1 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系统)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 2.2 安全环保处负责用火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2.3 消防部门负责特级及一级用火作业的消防审查和用火现场值班。 2.4 二级单位负责用火作业的审查、审批和现场管理。 3 管理内容与程序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包括用火申请、危害识别、分级、安全措施、许可证管理等。 3.1 用火作业申请 3.1.1 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按用火级别报相关单位审批。 3.1.2 固定用火作业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经消防部门审查批准,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2 许可证审批 3.2.1 特级用火由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领导审批签发。 3.2.2 一级用火由基层单位(作业区、大队(站)、车间)主要领导或业务主管领导审批签发。 3.2.3 二级用火由基层单位(作业区、大队(站)、车间)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发(没有设置管理部门的基层单位由业务管理负责人签发)。 3.2.4 各驻勤消防大队负责特级及一级用火作业的消防审查和用火现场值班。 3.2.5 各级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和

危化品装卸车管理规定(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危化品装卸车管理规定(新版)

危化品装卸车管理规定(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的安全监督,确保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岗位工及相关人员职责 (一)值班长 1.负责现场监督检查装卸操作的执行情况; 2.负责装卸作业的全面工作; 3.负责消防器材、静电接地、劳动保护用品等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现场监督。 (二)操作人员 1.负责核实装卸前后的液位和库存,并做好记录; 2.负责装卸泵的操作及日常维护; 3.负责装卸作业完毕后的现场检查工作; 4.负责对承运车辆的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5.负责监视槽车的液位变化情况,禁止产品外溢;

6.负责装车软管的插取和紧固工作。 二、装运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检查内容 1.在装卸车前,必须先检查罐车外部,不应有未接地的浮动物; 2.装车鹤管、管道、罐车必须跨接和接地; 3.采用顶部装车时,装车鹤管必须深入到槽罐底部的200mm处; 4.禁止使用无挡板的汽车罐车运输轻质油品; 5.装油完毕,静置不少于5min后,再进行采样、测温、检尺、拆除接地线; 6.汽车罐车未经清洗不宜换装油品; 7.机动车辆排气管必须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化的装置; 8.车辆左前方必须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信号旗,各种手续必须齐全; 9.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 三、罐槽车散装液体装卸要求 1.危险货物装卸现场的道路、灯光、标志、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装卸条件;

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明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地面切割、电气焊、等等明火作业。 第2条本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长榆河煤业公司地面各种明火作业,统一协调各个单位、车间协调工作。使地面作业工作有条理、保质保量、安全可靠的进行。 第3条明火作业旁边明显位置处应防止2组的灭火设备。灭火设备应涂成红色,喷上标号。 第4条明火作业现场必须有良好的取水设施,以备发生事故情况下第一时间扑灭火源。 第5条电焊、气割工时的一般要求: (1)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库存放,两者间存放距离不得小于5米。(2)使用时两瓶间距离不得小于5米,两瓶距切割点不得小于10米。(3)从事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不得在不了解焊接的情况下进行焊接作业。 (4)进行作业前应向班组长及值班队长汇报情况,严格按照各个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5)严禁在有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的危险场所进行焊割作业,必要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6)乙炔瓶、氧气瓶应直立使用,禁止平放卧倒使用,以防油类洒落在氧气瓶上,油脂或沾油物品不得接触氧气瓶,导管及其零部件。

(7)焊割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程序,焊割过程时应先开乙炔气点燃,然后再开氧气瓶进行调火。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 气。 (8)作业人员需注意现场周围的情况,不得摆放易燃、易爆等物品。(9)严禁在作业时抽烟,并且严守工作岗位。以防非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使用明火。 第6条焊割结束后或离开作业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焊钳以及电焊条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等物品上。 第7条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 第8条进行切割作业时保证15米范围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等物品。井口范围30米之外为安全距离。并且在切割机前方设置防火墙。 第9条各个作业人员需认真学习有关的防火及救火措施,作业过程中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长榆河机电队

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管理规定

**单位 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 **集团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装卸车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生产 二、范围 适用于运行四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作业 三、引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344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四、职责 罐区岗位或硫磺岗位班长: (1)负责现场监督检查装卸操作的执行情况,负责装卸作业的全面工作。(2)负责消防器材、静电接地、劳动保护用品等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现场监督。(3)负责对进厂承运车辆全程监控,即从进厂到出厂。 (4)负责对承运车辆、司机及押运人员的各种证件的验收和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发货台帐。 (5)负责发货量(过磅数量和液位数)的核对工作。 (6)负责与销售部门及门卫的协调工作。 当班主操:1、负责核实装卸前产品槽液位,并做好记录。 2、负责产品泵的操作及其运行情况。 3、负责装卸作业完毕后的现场检查和记录产品槽液位工作。 4、负责对承运车辆的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当班副操:1、协助主操对承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查。

2、负责监视槽车的液位变化情况,并及时通知主操开、停产品泵, 禁止产品外溢。 3、负责装车软管的插取并紧固。 五、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检查内容: 1、在装卸车前,必须先检查罐车内部,不应有未接地的浮动物。 2、装车管道、罐车必须跨接和接地。 3. 采用顶部装车时,装车装置应深入到槽罐的底部200mm。 4、禁止使用无挡板汽车罐车运输轻质油品。 5、完毕,静置不少于5min后,再进行采样、测温、检尺、拆除接地线等。 6、汽车罐车未经清洗不宜换装。 7、机动车辆排气管必须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的装置; 8、车辆左前方必须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信号旗。 9、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 六、装卸车前安全要求: 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1、从事危险货物装卸的人员对所装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2、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铁路装卸安全规章

铁路装卸安全规章 安全是铁路永恒的主题,也是装卸部门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搞好装卸安全生产,确保装卸作业中的人身:货物和机械安全,是装卸值班员指挥现场生产的首要职责。 一、安全规章 规章是规范人们行为的章程。为保障安全生产而制定的章程,称为安全规章。 在货物的装卸、搬运和堆码等作业过程中,装卸作业人员不仅要遵守本部门颁布的规章,如《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铁路装卸作业标准》:等,还要遵守货运、客运和车务等部门的规章。各铁路局、分局、站段,为了本单位生产实际的需要,对上级规章所作的补充规定,也是我们在装卸作业中必须遵守的。 二、《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 对装卸部门而言,《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安规》)是装卸安全生产最重要的法规,对装卸作业安全有着最直接的指导作用,自1984年4月1日施行以来,已成为装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 《安规》共五章158条,其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1.阐述了制定《安规》的宗旨和装卸安全工作的原则、方针政策、技术要求 铁路装卸工作是铁路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装卸作业安垒是铁路运输安全正点畅通的条件之一。为确保人员、货物、行车和机械设备安全,实现装卸文明生产,特制定《安规》。 各级领导要加强对装卸作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贯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方针,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劳动纪律,加强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和技术教育,及时对事故进行认真分析和严肃处理,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铁路装卸部门必须发展装卸机械化和运输集装化,开展技术革新和索具配套,改革装卸工艺,搞好劳动保护和联劳协作,加强机械设备的检查维修,正确使用和科学管理,安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安全生产。 2.规定了装卸安全生产的几项基本制度 (1)装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石化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石化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石化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 的施工过程。在抢险过程中用火作业应按应急预案中的规 定执行。 第二条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 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 1.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 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 内。 第四条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第五条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分级 (一)特级用火作业 1、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及码头泊位油轮停泊期间从油轮边缘起向外延伸35m以内区域。 2、在运行的液化气球罐区防火堤内用火作业。 3、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的用火作业。

危化品装卸车管理规定

危化品装卸车管理规定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的安全监督,确保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岗位工及相关人员职责 (一)值班长 1.负责现场监督检查装卸操作的执行情况; 2.负责装卸作业的全面工作; 3.负责消防器材、静电接地、劳动保护用品等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现场监督。 (二)操作人员 1.负责核实装卸前后的液位和库存,并做好记录; 2.负责装卸泵的操作及日常维护; 3.负责装卸作业完毕后的现场检查工作; 4.负责对承运车辆的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5.负责监视槽车的液位变化情况,禁止产品外溢; 6.负责装车软管的插取和紧固工作。 二、装运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检查内容 1.在装卸车前,必须先检查罐车外部,不应有未接地的浮动

物; 2.装车鹤管、管道、罐车必须跨接和接地; 3.采用顶部装车时,装车鹤管必须深入到槽罐底部的200mm 处; 4.禁止使用无挡板的汽车罐车运输轻质油品; 5.装油完毕,静置不少于5min后,再进行采样、测温、检尺、拆除接地线; 6.汽车罐车未经清洗不宜换装油品; 7.机动车辆排气管必须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化的装置; 8.车辆左前方必须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信号旗,各种手续必须齐全; 9.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 三、罐槽车散装液体装卸要求 1.危险货物装卸现场的道路、灯光、标志、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装卸条件; 2.罐、槽车装卸地点的储槽口应标有明显的货名牌,储槽注入、排放口的高度、容量和路面坡度应能适合运输车辆装卸的要求; 3.装卸前应对罐槽进行检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罐槽体无渗漏现象; B、罐槽内应无与待装货物相抵触的残留物; C、阀门必须关紧,关严;

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 3.职责 3.1物料管理部、保卫部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3.2相关单位仓库管理员负责装卸过程的监护。 3.3安全管理部、车间安全员负责对装卸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4.相关文件 4.1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 4.2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87) 4.3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 ) 4.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内容及要求 5.1对装卸操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5.1.1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5.1.2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泄漏。

5.1.3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5.1.4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5.1.5作业中不得饮食,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5.1.6装卸易燃液体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桶装的易燃液体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的各种氧化剂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5.1.7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和火源。 5.1.8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5.1.9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应使用铜或者铜铝合金的专业扳手。 5.1.10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单位、部门领导。 5.1.11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2对运输车辆和随车人员的要求

施工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施工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为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消灭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动用明火安全管理规定。 1. 因工程施工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如防水、电焊、气割作业等),必须由班组长根据施工作业点周围实际情况制定防火、灭火等安全措施,开出动火申请单,并经项目部批准,方可作业。 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开具动火证时需携带作业人员上岗证,并留复印件交项目部存档备案。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证件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3. 现场动火作业必须配备动火看护人,并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4. 明火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点周围及垂直下方有无易燃、可燃物品。如有,必须清理或使用阻燃材料进行覆盖浇水后方可作业。作业点下如有孔洞,要采取遮挡措施,防止火花从孔洞中落下,高处作业必须采取火花接挡措施,防止火花及切割物自由落下。 5. 在遇有周围及下方有可燃物品又无法清除,必须施焊作业时,必须用铁板、防火布等遮接火花,并将可燃物品用水浇湿后,派专人看守,确保安全后方可施焊作业。 6. 在气割作业时,必须控制切割物落点,并及时用水将切割落下物浇透。切不可在类似聚苯板等易燃物品附近盲目作业。 第 2 页共 2 页

7. 五级风以上,停止室外一切电焊、切割等明火施工。 8. 气焊用氧气、乙炔瓶保持5米以上,与火源作业点保持10米以上安全距离,严禁动火点与气瓶垂直作业,乙炔瓶严禁倒卧使用。 9. 焊机一、二次防护罩齐全完好,焊把线必须用线鼻子与端子连接牢固,不准使用长螺栓压线,防止短路;焊把线不准破损露铜,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脚手架护栏等作回路。 10. 动火作业结束后,看火人员要留有足够的观察时间,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11. 防水作业必须制定防火措施预案,经审批后按作业区域配备足够灭火器方可作业。 此规定适用于本项目现场所有施工单位。 凡违反上述规定一律按违章处理,如发生事故追究责任人责任。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西斯文里办公楼项目 xx年xx月xx日 第 2 页共 2 页

装卸管理办法

-受控文件- -注意保密- 装卸管理办法 - 1 - 畅顺物流有限公司发布

-受控文件- -注意保密- 1.0 目的 为保证客户在我司各仓库所存储货物的安全,减少或杜绝在装卸、搬运、储存 过程中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规范产品装卸、搬运活动。 2.0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仓库及外出作业的装卸、搬运活动管理。 3.0 职责 3.1 现场主管及收货员负责组织监督搬运人员的装卸活动。 3.2 搬运人员负责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的装卸任务。 4.0 装卸、搬运规范 4.1 货物出入仓时,收发货员或现场主管负责现场指导、监督装卸搬运人员进行装 车、卸车,不听从指挥或挑选货物作业及不及时到达现场行为按200-300元/ 次处罚。 4.2 装卸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特别是服务礼节等),工作时间内 必须服从仓储主管人员的调配、指挥和监督,配合收发员做好货物收发、货 位整理工作。否则按50元/次处罚。 4.3 装卸人员负责仓库进出仓货物的装卸工作,并有义务按照收发员的要求对货物 进行整理。装卸人员进行货物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野蛮操作,严禁将 货物抛上或抛下。否则按50元/次处罚。 4.4 装卸人员在工作期间就应注意个人形象,自觉维护仓库内外环境卫生,严禁乱 扔垃圾。否则按30元/次处罚。 4.5 货物在装卸前,收发员有责任告诉司机注意货物的型号、数量、包装状态等是 否与单证上一致,并且要检查车辆的车况是否符合要求。否则按30元/次处罚。 4.6 当需要在货物上站立作业时(如装车、堆高等),特别是易碎物品类,必须垫 放面积不小于1.1*0.6平方米、厚度在0.9厘米左右的隔离板,且隔离板要保 - 2 - 畅顺物流有限公司发布

危化品装卸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危化品装卸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危化品装卸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厂区内危险化学品货物的装卸作业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规定如下: 一、危化品装卸作业人员职责 1、从事危险货物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熟悉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熟练掌握预防和处置事故发生的措施和方法,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正确处置,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2、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选用劳动防护用品,根据不同危险货物的性质,选用不同的防护用品并按照正确的方法进行佩戴。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确保装卸现场安全。 3、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禁止携带非防爆通讯工具,使用的装卸工具要有防爆功能。现场不得使用铁制工具进行敲打、碰撞。使用的电器设施必须防爆并保持完好。 4、夏季高温季节装卸易燃易爆的危险货物时,应采取防晒措施或避开高温时段。 二、危化品装卸作业过程中对车辆的安全要求 1、车辆进入厂区要佩戴好防火帽,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按安全规定以小于20km/h速度驶入装卸货区域。 2、车辆停靠货垛、平台时,应听从作业区指挥人员的指挥;车辆与平台要留有安全距离;车辆到达装卸货地点后,应及时进行装卸,需待装、待卸的车辆要与正在进行装、卸作业的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堵塞安全通道,严禁驾驶员离开车辆,装卸完毕后,立即驶离装卸 第 2 页共 5 页

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

行业资料:________ 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操作须知 1、船舶进厂修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公安部、船舶工业总公司制定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2、船舶氧气、乙炔瓶必须分开存放,禁止存放在机舱、人员居住场所,并远离热源。 3、船舶在港内明火作业,必须向主管机关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船方不得擅自扩大明火作业范围,或超过作业时限。 4、装载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不得在甲板上进行明火作业。 5、船舶在航行中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进行明火作业登记,经过船长审批同意并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后才可进行。 6、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在电焊间或工作间进行。无电焊间或工作间的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7、船员进行明火作业,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指派看火人员,清除作业现场及周围的可燃、易爆物(包括上、下、左、右、背面相邻舱室),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 8、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在电焊间或工作间进行。无电焊间或工作间的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9、进入长期封闭或空间狭小的舱室、处所明火作业,必须经过足够的通风换气,使作业现场空气达到足以保证施工人员安全的标准。 10、高部位进行明火作业时,应事先检查作业部位下部环境,清除周围可燃物质,并根据当时风向、风速进行适当围护,防止火花溅落,并派人分层看火。 11、明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要清理现场。不得留有火种,并进防 第 2 页共 6 页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127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 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 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 总则 1.1 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 行的涉火施工作业。 1.2 用火作业的主要类型 1.2.1 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 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 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1.2.2 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 作业。 1.2.3 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

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1.2.4 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1.2.5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1.3 用火作业分特级、一级和二级用火三个级别。 1.4 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5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6 用火作业应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1.7 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

危化品装卸车管理规定(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危化品装卸车管理规定(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危化品装卸车管理规定(新编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的安全监督,确保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岗位工及相关人员职责 (一)值班长 1.负责现场监督检查装卸操作的执行情况; 2.负责装卸作业的全面工作; 3.负责消防器材、静电接地、劳动保护用品等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现场监督。 (二)操作人员 1.负责核实装卸前后的液位和库存,并做好记录; 2.负责装卸泵的操作及日常维护; 3.负责装卸作业完毕后的现场检查工作; 4.负责对承运车辆的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5.负责监视槽车的液位变化情况,禁止产品外溢; 6.负责装车软管的插取和紧固工作。 二、装运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检查内容 1.在装卸车前,必须先检查罐车外部,不应有未接地的浮动物; 2.装车鹤管、管道、罐车必须跨接和接地; 3.采用顶部装车时,装车鹤管必须深入到槽罐底部的200mm处; 4.禁止使用无挡板的汽车罐车运输轻质油品; 5.装油完毕,静置不少于5min后,再进行采样、测温、检尺、拆除接地线; 6.汽车罐车未经清洗不宜换装油品; 7.机动车辆排气管必须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化的装置; 8.车辆左前方必须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信号旗,各种手续必须齐全; 9.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

车辆装载及装卸作业安全规定(正式版)

车辆装载及装卸作业安全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装载及装卸作业安全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车辆装载安全要求: 厂内运输的车辆装载不得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数量。车辆装载物的高度、宽度和长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第三十_大、重货物时, 货物不得卡在车厢栏板上;如果货物卡在车厢栏板上, 由于大、重货物的作用使车辆重心不断位移, 便会发生倾翻等。车厢起升前, 注意空中有无障碍。禁止边走边起、边走边落。倾卸货时, 应选择平坦场地, 向坑内卸车时, 应与坑边缘保持安全距离, 在危险地段卸车时, 应有人指挥。危险地段是指坑洼不平的道路、高坡边缘、地面松软等地段落。 3、经常用于载人的货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必须具有五万公里或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的驾驶员驾驶, 并持有当 地公安交通监理部门核发代客证的驾驶员驾驶;不得超过核定人数;指定专人负责车上的安全;限于厂内行驶的机动车, 不得用于载人。 4、随车装卸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不得超过厂交通安全部门核定的人数;载运大、重货未能靠车厢前栏板时, 货前不得乘人;载物高度超出车厢栏板时, 货上不得乘人;不得坐在车厢栏板上;车辆未停稳前, 不得上下车;机动车车厢以外的任何部位或货运汽车的挂车;拖拉机的挂车, 电瓶车、起重车、罐车、平板车和轮胎式专用车, 不得载人。但安装有效锁定的自动倾卸车和没有牢固护

明火作业安全规定

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因明火作业而引起的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灼伤以及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公司区域内的明火作业。 三、引用文件 GB/T 2550-2007 气体焊接设备焊接、切割和类似作业用橡胶软管 四、术语和定义 (一)明火作业 电焊、气焊、气割、碳弧气刨和火工校正等作业。 (二)特种作业 对操作人员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 (三)“明火十不烧” 1、焊割工无操作证,又没有正式焊割工在场指导,不能焊割;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作业,未经审批,不得擅自焊割; 3、不了解作业现场及周围的情况,不能盲目焊割; 4、没有正常的施工手续,不了解其使用和构造情况的物体不能盲目焊割; 5、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过彻底清洗不能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的部位及设备,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7、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能焊割; 8、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彻底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 9、作业部位与外单位相接触,在未弄清对外单位有否影响,或明知危险而未采取有效 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10、作业场所附近有与明火相抵触的工种,不能焊割。 五、职责分工 (一)人力行政部 1.负责落实明火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2.负责做好明火作业人员的培、复训及汇总登记工作。 (二)安保部门 1.负责日常巡检工作,及时指出明火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2.负责监督检查各区域明火作业人员的明火作业操作证持证情况; 3.负责做好各级明火作业的审批; 4.监督各相关部门落实现场的监护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 1.负责作业人员的明火作业日常安全巡查和专项检查; 2.负责作业人员的明火作业的器械以及器材维护和保养; 3.负责作业人员的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以及工作前后的安全提示; 4.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明火作业人员的特种操作操作证,并及时上报特种作业人员培复 训名单。 六、管理要求 (一)管理人员安全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应结合具体工程对操作人员明确作业内容、程序以及有关安全 注意事项; 3.工作前,先查明作业现场及周围环境的安全状况,并落实安全措施(如:防护栏杆、 扶梯、安全网、脚手架、板等); 4.对现场照明设备情况及照明度进行检查,保持明火作业现场光线良好;有限空间内 作业时,必须配备有效通风,并指派专人监护。 5.各级生产组织管理者,尤其是班组长,应了解每个操作人员的身体状况,以及合理 安排生产任务; 6.按禁火区动火管理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并落实防火防爆措施;在进行具有重大危险 性的明火作业之前,相关管理人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确认明火作业方案, 明确工作内容,落实安全措施;作业中,应加强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 7.三级动火管理 (1)一级动火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 采气〔2016〕号 关于印发采气厂《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通知 厂属各单位: 现将《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执行。 业务制度-执行类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1原则和依据 1.1合法合规、责权对等、风险可控、方便作业原则。 1.2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0 号)《中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59号) 和《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中油普光 [2016]62 号)制定。 2基本要求 2.1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涉火施工作业。 2.2用火作业的主要类型 2.2.1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 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2.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2.2.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2.2.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2.2.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2.3用火作业分特级、一级和二级用火三个级别。 2.4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2.5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 2.6用火作业应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2.7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 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3 管理职责 3.1 许可证审批 3.1.1特级用火由厂业务分管领导审批签发。 3.1.2一级用火由基层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发。 3.1.3二级用火作业由基层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审批签发。 3.1.4各级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审签许可证。 3.2 用火作业人职责 3.2.1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3.2.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的原则,对不符 合的,有权拒绝用火。 3.3 用火监护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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