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企-97-06-4-01 制作安装合同签订时间:
甲方(甲方):鄂托克旗永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签订地点:鄂托克旗棋盘井镇制作安装方(乙方):安阳利浦筒仓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工程内容:运输
费用1 由乙方到甲方的材料、建仓设备长短途运杂费、吊装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议定,甲方委托安阳利浦筒仓工程有限公司组织该利浦筒仓工程的制作安装。筒仓基础及相关填坡等土建项目由甲方负责。
工程内容
施工
条件1 甲方无偿提供施工用电,并将电源接至距基础平台30米内。
序号项目名称规格及型号单位数量材料备注 2 乙方自负生活费用及被褥,甲方无偿提供食宿条件。
1 熟料钢板仓φ8m×H16m 座 3 双面镀锌板国标 3 甲方无偿为乙方施工人员提供取暖和作好现场的保卫消防工作。
2 粉煤灰钢板仓φ8m×H16m 座 2 双面镀锌板国标 4 如需搭建临时平台,其工作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 水泥散装仓φ7m×H12m 座 1 双面镀锌板国标
事故
处理1 在施工过程中,属于乙方造成的由乙方负责,属于甲方造成的由甲方负责。
4 水泥包装仓φ7m×H6.5m 座 1 双面镀锌板国标
5 水泥钢板仓φ12m×H24m 座 3 双面镀锌板国标
2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工程的损失由甲方负
责,设备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 配料钢板仓φ4m×H10m 座 2 双面镀锌板国标
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陆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 3 任何一方中止合同,按总金额5 %进行罚款。
(小写):¥186万元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1 合同生效后,3日内甲方应预付合同总额的35%,计65.1万元。 4 如发生合同纠纷,按合同法、由起诉方法院解决。
2
乙方施工队进入现场前20日,甲方再付给合同总额的25%投料款,计46.5
万元。
定作方单位鄂托克旗永恒水泥有限责任公单位安阳利浦筒仓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鄂托克旗(棋盘井)工业园区单位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195号
3
乙方制作每制作安装完成5座仓,甲方付给合同总额的15%进度款,总计
30%;整体钢仓竣工验收后付5%,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质保金5%质保一
年到期15日内一次付清。
法人代表王跃飞法人代表王国防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4
施工过程中,甲方垫付的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凭乙方方施工队公章和经手
人签字手续进行结算。否则,乙方概不负责。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5 工程验收结算后,无乙方单位、财务公函,任何人不得动用工程尾欠款。邮编邮编
6 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开户行开户行
交货时间1
甲方基础预计2009年9月15 竣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作好现场
清理工作;乙方提前派员到场验收基础。
帐号帐号2
乙方预计2009年9月17日进入甲方工地施工,施工周期约50天。如非乙方
原因造成停工,工期相应顺延;如甲方基础不能按预约的时间完工,进入工
地时间双方另行商定。
施工地址同单位地址电子信箱
签证
机关
质量标准1 执行安阳利浦筒仓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质量标准。
2
乙方对本工程施工部分,自验收之日起,属于乙方制作的质量问题,保修一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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