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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课后重点答案

民法总论课后重点答案
民法总论课后重点答案

1.简述民法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简述民法性质:a.民法是私法

b.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c.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

d.民法是权利法

e民法主要是实体法(民法作为实体法,既是行为规范,又是

裁判规则)

3.简述民法调整对象:a.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b.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c.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4.民法渊源(了解):指民事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形式,它主要表现在各国家机关根据其权限范围所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之中,民法的渊源主要体现在立法,司法裁判和行为规则方面。包括:宪法,民事法律,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

5.简述民法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概念:指民事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其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平等保护。

平等原则意义;a.集中体现了民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特点,表现了民法的基本价值理念。

b.充分反映了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也是构建市场经济秩序

的基础

c.体现了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也有助于建设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

d.有利于强化对财产的平等保护,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

平等原则内容:a.人格的平等b.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c.对各类民事主体的平等对待d.在补救方法上,也要充分贯彻平等性。(2)意思自治原则的概念:也称私法自治,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在法定范围内广泛的行为自由,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

意思自治原则的作用和地位:a.该原则奠定了民法作为市民社会基本法的基本地位b.该原则最直接地反映了市场经济的本质需要c.该原则表现了民事立法的认识论基础。

意思自治原则的内容:a.赋予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广泛的行为自由

b.允许当事人通过法律行为调整他们之间的关系 c 确立了行政机关干预民事主体的行为自由的合理界限。

(3)公平原则概念:指民事主体本着公平,正义的观念实施民事行为,司法机关应根据公平的观念处理民事纠纷,民事立法也应该充分体现公平的理念。

公平原则特点:a.公平原则本身是民事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b.公平原则是民事活动的目的性的评价标准c.公平原则是法官适用民法应当遵循的重要理念。

(4)诚实信用原则的历史发展:在民法中,诚信原则是一项重要的原则,该原则常常被称为民法特别是债法中的最高指导原则或称为帝王规则。

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a.确立行为规则的功能b.填补法律和合同漏洞的功能c.衡平的功能d.解释的功能e.降低交易费用和增进效率的功能。

(5)公序良俗原则包括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a.公共秩序;所谓公序是指公共秩序,主要包括社会公共秩序和生活秩序。b.善良风俗:所谓良俗,也称为社会公共道德,它是指由社会全体成员所普遍认可,遵循的道德的准则。

6.简述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的主旨和基本准则,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民法的出发点,它贯穿在整个民法制度和规范之中,是民法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表现,也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标准。

7.试述民法基本原则的关系:平等原则是民法的首要原则,是司法自治原则的逻辑前提。司法自治原则是处于核心地位的民法基本原则,公平原则必须以司法自治原则为前提基础,又是对司法自治原则的有益补充。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是对司法自治原则的限制。

8.简述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a.上位法优于下位法b.新法优于旧法c.特别法优于普通法d.法律文本优先于法律解释规则e.强行法优于任意法

9.简述民法的各种解释方法(会分析运用是何种解释方法)

10.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2)特征: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平等性和一定程度的任意性。

11.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12.试述民事权利的本质及特点:(1)本质:是指法律为了保障民事主体的特定利益而提供法律之力的保护,是法律之力与特定利益的结合,是类型化了的利益。

(2)特点:a.民事权利是由民法所确认的一种权利。b.民事权利是由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利益c.民事权利体现为民事主体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自由d.民事权利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e.权利是类型化了的利益。

13.名词解释:(1)支配权,指直接支配客体,并享受一定的利益的权利。物权是典型的支配权,并且以支配作为其主要的功能。除物权以外,知识产权,人格权,身份权在性质上也可以成为支配权,但是身份权只是对身份利益的支配,而不是他人人身的直接。

(2)请求权,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人自己不能直接取得作为该权利的内容的利益,必须通过他人的特定行为间接取得。请求权包括债权的请求权,人格权上的请求权,继承法上的请求权,亲属法上的请求权。

(3).抗辩权,又称为异议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或否认对方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抗辩权是和请求权相对应的概念,抗辩权的功能是对抗或延续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所以请求权和抗辩权是相辅相成的。

(4)形成权,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单方的意思表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换言之,是指不需要他方相应作出某种行为,即可以使法律关系产生变动和消灭,学理上也称为能为权,变动权等。

(5)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民事权利或不依赖于原权利人的意志而取得某项民事权利。在物权法领域原始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劳动生产,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添附,没收,无主财产归国有。

(6)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权利人那里取得某项民事权利,这种方式是以原民事权利人对该项民事权利享有权利作为取得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买卖,赠与,继承遗产,接受遗赠,互易等形成。

14.简述民事权利的类型划分:a.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

b.根据权利的内容和性质,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人身权和综合性权利。

c.根据义务主体是否特定以及权利的特点,可以将权利分为绝对权的相对权。

d.根据民事权利之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民事权利划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

e.根据权利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民事权利可分为既得权和期待权。

15.民事权利消灭的原因:a.权利人抛弃权利

b.转让,即权利人通过与他人签订合同将权利转让给别人

c.权利人死亡

d.客体灭失

e.超过一定的期限不行使权利,导致权利消灭。

16.简述民事权利的行使原则:a.民事权利的行使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b.不得滥用权利,造成对他人的损害。

c.民事权利的行使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17.简述民事权利的保护形态:民事权利的保护措施按其性质可以分为自我保护和国家保护两种形态。

a.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是指权利人自己采取各种合法手段保证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法律允许的自我保护措施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

b.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由专门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加以保护。民事权利受到多个法律部门的保护,也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请求裁判或者仲裁。至于民事权利的民事诉讼的保护则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

变更之诉三种。

18.物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物作为物权的客体,必须是存在于人身之外,为人力所能支配而且能够满足人类的某种需要的财产,它不是具有物质属性,而且具有法律属性。

(2)特征:必须存在于人身之外,必须能为人力所支配,并能够成为权力所支配的对象,物必须具有使用价值,能够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的某种需要。

19.物的分类(会分析判断)

20.试述民事主体的特征和概念:(1)概念:民事主体是指依据法律的规定能够参与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特征;独立性,平等性,合法性。

21.试述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特点:(1).概念: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人享受权利的资格

(2)特点:自然人权利能力具有平等性,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不可剥夺性,权利能力不得加以抛弃。

22.非法人团体:在我国并不采纳这一概念,,因此非法人团体并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不存在独立的法律人格,也不存在独立的财产责任,如果有债务则由其成员独立承担责任。

23.试述权利能力和权利的区别:a.民事权利能力是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是一种法律上的可能性。而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已经实际享有的现实权利,民事权利都以一定的实际利益为内容。

b.民事权利能力包括享有民事权利的能力,也包括承担义务的能力,而民事权利涉及享有的权利,而不包括民事义务。

c.民事权利能力是由国家通过法律直接赋予的,归根结底决定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不同的社会,法律所规定的权利能力是不同的。而具体的权利,都是由主体决定的,主体只有参与具体的法律关系才能享有,权利的范围不仅决定于社会经济生活条件和法律的规定,有时还取决于一个人的财产状况。

d.在存续期间上,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伴随民事主体的存续过程。权利是权利主体在其存续过程中介入具体的法律关系而取得的,其存续与否由其特定事实决定。

e.民事权利能力是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前提,是作为主体资格的基本条件,所以与主体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它既不能转让,也不得放弃,本人不得自行处分,而权利除了法律另有规定或依其性质或当事人约定不得处分外,可以自行处分。

24.试述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关系;

(1)联系: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就失去了主体资格,也就不可能具有行为能力。但是仅有权利能力,而没有行为能力,也不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区别;a.民事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而民事行为能力是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的资格,换言之,它是法律认定的意思能力b.民事权利能力具有普遍性,而行为能力不具有普遍性。c.民事权利能力是不受限制和剥夺的,而民事行为能力却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的原因和程序作出限制。d.民事行为能力以意思能力的存在为基础,而民事权利能力不以意思能力的存在为基础,不受年龄,精神状况和身体条件的限制。

25.试述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特点:(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它是每个自然人平

等的享有民事权利,承担义务的可能性。特点: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具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在内容上具有广泛性,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除法律规定并经法定程序加以限制和剥夺外,任何人不得限制和剥夺,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具有与自然人的人身不可分离和不可转让性的属性。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并且能够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简言之,是自然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和资格。特点: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以意思能力为基础,法定性。

26.试述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条件,法律后果及基本概念:a.宣告失踪概念: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的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其为失踪人的一项制度。条件:必须有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事实;必须有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必须经过法院依据法定程序宣告。法律后果:为失踪人的财产设定代管人;清偿失踪人的债务并追索其债权。

b.宣告死亡概念: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在法律上推定失踪人死亡的一项制度。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达法定期限;必须要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必须要由人民法院作出宣告(公告期满一年)。法律后果:财产将要由他人继承,债权人有权要求其继承人清偿债务。

27.试析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会分析)

28.试述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掌握)

29.名词解释:a.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b.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

合同的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

30.试析监护的性质与概念:a.概念:监护是指民法上所规定的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一种制度。

b.性质:监护并不是一种权利,而是一种职责,这是权力和义务的有机统一,监护人即享有职权又负有责任。

31.监护人的责任:监护人的职责是由监护人的目的决定的,他主要指监护人应当负有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职责。主要有: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教育被监护人;监督和管教被监护人。

32.法人的基本特征:a.独立的名义,指法人能独立的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能在法院起诉应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b.独立的财产,指法人所具有的独立于其投资人以及法人的成员的财产。

c.健全的组织机构,对内管理法人的事物,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机构的总称。

d.独立的责任:法人既然能够享受权利,就应对自己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

33.法人的设立条件:a.依法成立

b.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4.名词解释:a.法人的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

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b.法人民事权利能力:指法人作为民事权利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此处所说的权利能力是民事权利能力即法人在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时所应当享有的能力,而不包括法人在行政关系中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c.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指法人作为民事权利主体,以自己的行为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35.试析法人的本质(我国认可的)

36.法人分类

37.法人的终止原因:a.依法被撤销b.解散.c.依法宣告破产.d.法人的分立合并.e.其他原因.

38.法人人格否认:a.公司的股东滥用了公司人格。b.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格人利益。

c.否认公司法律人格。

d.股东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9.试析企业法人超越经营范围的民事行为效力

40.名词解释:a.个人合伙: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b.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c.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1.试析合伙债务的承担:a .合伙债务的债务人应当是合伙企业而不是合伙人。对于普通合伙人对外承担合伙债务时,应当首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如果合

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各个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b.各个合伙人在合同关系中,都须依据一定的份额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该份额通常由合伙合同约定的,在合同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出资比例等确定其份额。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在合伙人内部按照份额重新分担责任,多承担责任的合伙人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42.合伙内部的损益分配:a.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b.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由合伙人事后协商决定

c.合伙人之间没有约定且事后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43.入伙退伙时的债务承担:a.入伙,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12款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退伙,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人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

44.国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特殊性:a.国家享有的从事某些民事活动的能力,往往是国家所专有的,不能由任何公民和法人享有。

b.国家从事民事活动的能力,应该受到其特殊政策目的的限制

c.国家从事民事活动大量的需要通过机关法人来进行,此时就需要区别机关法人的行为和国家作为特殊主体的行为。

45.试析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a.概念,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旨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

b.特征: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核心的行为;法律行为是产生一定的私法效果的行为。

46.试述意思表示的概念和构成要素:a.概念:是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之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中的意思是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心意图。表示指将此种内心意图表示于外部的行为。

b.构成要素:从大的方面来说,可以分为内在意思和外在表示,具体来说表现为两个要件:一是主观要件,包括目的意思和效果意思;二是客观条件,指表示行为,即指表意人将效果意思表现于外部之行为,表示行为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表示行为必须是表意人有意识的自主行为,其二表示行为必须要足以为外界所客观理解。

47.试述意思表示的发出和到达:意思表示的发出是到达的前提,或者说是到达的最初阶段,意思表示只有在发出之后,才有可能到达。

48.试述意思表示的撤回和撤销:a.撤回,是指意思表示在发出以后,在尚未到达,意思表示的受领人之前,表意人将其意思表示撤回。

b.撤销,就是指意思表示在发出并生效以后,表意人又撤销其意思表示。

49.意思表示的解释原则:对用语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进行解释;目的解释;整体解释;习惯解释;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解释。

50.试析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区别与联系):(1)所谓法律行为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法律行为因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从而能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2)所谓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指法律行为在客观上已经存在。在多数情况下,法律行为一旦依法成立,便会产生效力,但在某些情况下,法律行为的成立并不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要产生法律效力,则必须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

51.试述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

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52.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1)概念;指法律行为成立之后,是否能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的法律行为。

(2)特点:a.效力待定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法律行为因缺乏行为处分权或缺乏行为能力而效力并不完备;

b.效力待定法律行为的效力既非完全无效,也非完全有效,而是处于一种效力不确定的中间状态;

c.效力待定法律行为是否已经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效力使之确定。

(3)类型: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

b.无代理权人因无权代理而从事的法律行为

c.无处分权人因无权处分而从事的法律行为

(4)效力的确定:a.行为,真正权利人行使追认权,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

b.事件,如继承;受遗赠,接受赠与。

5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1)概念;又称可撤销的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行为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该已经生效的法律行为归于无效。

(2)特点;a.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法律行为

b.可撤销的法律行为须由撤销权人主动行使撤销权

c.可撤销法律行为在未被撤销以前仍然是有效的

d.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又称为可撤销;可变更的法律行为。

(3)分类:a.因欺诈而作出的民事行为

b.因受胁迫而作出的民事行为

c.因重大误解而作出的民事行为

d.显示公平的民事行为

54.无效民事行为;(1)概念: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而应当被宣告无效的民事行为。

(2)特点:a.无效民事行为具有违法性

b.对无效民事行为实行国家干预

c.无效民事行为具有不得履行性

d.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

(3)分类;a.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b.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当事人一方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行为

d.双方恶意串通行为

e.违反法律或社会公益

f.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

g.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民法总论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单选题(每题1分) 1、下列现象中,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D A.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周岁)不能结婚 B.甲公民(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地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C.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使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 D.某市国家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的亲戚具有优先的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中学生刘小东在暑假时到其邻居家开的饭店里帮忙,其邻居答应等假期结束时将给其1000元报酬。假期结束时,邻居以刘小东才13岁,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决定报酬的金额为由拒绝给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C A.刘小东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他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B.刘小东无权要求该项报酬,只有经过其父母的同意才可以 C、刘小东有权要求该项报酬,因为接受报酬不以民事行为能力为限 D.刘小东有权要求该项报酬,但具体金额应由其和其邻居共同协商 3、下列行为中,哪项属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为?A A.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 B.代理期限届满后,委托人没有继续委托,而代理人仍然进行代理行为 C.甲向乙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在此之前未有联系。甲在要约中明确提出,若局不在1个月内提出反对意见,视为同意,1个月后,乙沉默 D.甲向妻子乙提出离婚,乙沉默,后甲以乙的此行为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4、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伤概不负责”、“一经结婚即须辞职”的条款无效,是采用了下列何种民法解释的方法?D A.当然解释 B.目的解释 C.体系解释 D.合宪性解释 5、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A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 C.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6、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B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乙同意后恢复 D.经甲同意后恢复 7、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 C A.无效 B.有效 C. 效力待定 D.可变更或可撤销 8、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早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车要你们赔偿”。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D A.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 B.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

民法总论期末练习题(试题附答案)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一、单选题 1、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的是( C) A 指导功能 B 补充功能 C 惩罚功能 D 约束功能 2、下列现象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 D) A 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周岁)不能结婚 B 甲公司(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经济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济业务 C 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适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 D 某市合同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的亲戚具有有限的订立合同的权利 3、何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一栋大楼即将建设,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一心想得到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何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 D) A 自愿原则 B 等价有偿原则 C 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原则 D 诚实信用原则 4、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不包括(B ) A 家庭暴力 B 在愚人节时与某人开玩笑 C 某企业与职工签订工伤概不负责的协议 D 串通投标的行为 5、下列各项中,违反民法自愿原则的有(A ) A 赵某在服装市场上询问一件衣服的价格之后,摊主强要其购买的行为 B 钱某与孙某自愿达成的移转抵押物占有的抵押合同不能产生抵押权设定的法律效果 C 李某申请安装电话被要求在一份已经拟好的格式合同上签字 D 周某(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花10元钱从小贩吴某的手中购得红塔山香烟一条,经查,该烟为假烟 6、下列行为中,不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有(B )

A 甲将自己废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 B 乙拒绝接受丁遗赠给其一台电脑的行为 C 丙于下午在自己的房间里唱卡拉OK直到凌晨影响邻居休息的行为 D 丁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建坟的行为 7、孙某在本市闹市区有一处商业门面房,李某多次与其商谈转让事宜。当孙某得知即将兴建的平安大道将从自己的房屋位置通过,就将该房转让给李某。孙某的行为违反了下列民法的哪一基本原则?( A) A 诚实信用原则 B 等价有偿原则 C 公序良俗原则 D 自愿原则 8、甲知其新房屋南面临地将建一高层楼房,佯装不知,将房屋售与乙。半年后,南面高楼建成,乙德尔房屋受不到阳光照射。此例中,甲违反了民法的哪一项原则( D) A 平等原则 B 自愿原则 C 公平原则 D 诚实信用原则 二、多选题 1、在民法中,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当事人( AC) A 地位平等 B 意思自由 C 平等协商 D 等价有偿 2、具体体现诚实信用原则的民法制度有(ABCD ) A 先契约义务 B 后契约义务 C 缔约过失责任 D 合同履行 3、属于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有( ABCD) A 欺诈行为 B 赌博 C 以债务人的人身作为抵押的合同 D 以继续通奸作为房屋赠与的附条件合同 三、判断题1、对 2、错 3、对 1、先契约义务体现了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2、射幸行为都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3、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主要标志。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一、选择题

民法总论复习重点

民法总论复习重点 一、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形式民法:以民法命名的成文法典(民法典) 实质民法:除民法典外,还包括一切具有民法性质的法律规范以及民事判例法和民事习惯法 图1-1民事权利体系 (五)民法的渊源 民法的渊源,又称民法的法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借以表现和存在的形式 我国民法的渊源: 1、制定法 2、有权解释 3、习惯法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三、民事法律关系 表示行为:凡是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或一定精神内容的表达为要素的行为。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发表其自由形成的私法效果目的的行为

事实行为:又称非表示行为,非表示行为是无关心理状态的行为,行为的结果是否发生以及如何发生直接由法律规定,与行为人的意志无关,即行为结果具有法定性。 四、自然人 (五)、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1、宣告失踪(保护失踪人): 概念: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条件: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1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2、宣告死亡(保护利害人) 概念: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结束其生前居住地的权利能力) 条件:(1)自然人离开最后居住地之次日起,杳无音讯达4年的,利害关系人即可对其申请宣告死亡,包括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情形(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之日起满2年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对其申请宣告死亡(3)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须发出公告,公告期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公告期为3个月 撤销:被撤销死亡宣告的自然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配偶与他人再婚的,新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配偶没有再婚的,原婚姻关系从撤销之日起自行恢复。子女父母权利义务关系恢复,但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其收养关系不得单方解除。 五、法人(有限责任) 概念:具有民事法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七、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p110 支配权:又称管领权,是权利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即可对标的物进行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请求权: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 分为独立请求权(债权、抚养请求权)和非独立请求权(物权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等) 注:受诉讼时效限制:2年 抗辩权: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即对请求权人的权利请求提出异议或予以回绝的权利,又称异议权 形成权:仅依权利人一方的意志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追认权、同意权、确定权、抵消权、撤销权、解除权、终止权) 注:受除斥期限的限制(1年) 绝对权:绝对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又称对世权 相对权: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特定,又称对人权 八、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物的分类:(1)特定物与种类物:特定物是指具有独立特征,或被权利人指定而特定化,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物理属性,能以品种、质量、规格或度量衡确定的物。(2)主物和从物:主物是指两种以上物相互配合,按一定的经济目的组合在一起时,无须依赖他物而能独立存在并起主要作用的物。从物指配合主物的使用而起辅助作用的 1包括宣告注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民法总论期末考试模拟试题

民法总论期末考模拟试题(体验版) 一、单项选择题 1.合伙合同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要求入伙,关于法律是否允许的问题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答案:C A.依合伙合同的约定决定是否允许 B.不允许。因为合伙合同是基于合伙人间的信任关系而存在 C.合伙合同有约定的,依合同处理,无约定的,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同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无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2.下列行为中,哪项属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为?答案A A.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 B.代理期限届满后,委托人没有继续委托,而代理人仍然进行代理行为 C.甲向乙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在此之前未有联系。甲在要约中明确提出,若局不在1个月内提出反对意见,视为同意,1个月后,乙沉默 D.甲向其妻子乙提出离婚,乙沉默,后甲以乙的此行为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解析: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3.下列情形中,哪一项的诉讼时效为1年?答案:A A.某甲买了1台电热水器,使用中因电热水器漏电而受伤 B.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某乙违约 C.某甲借给革乙1万元,某乙到期不还欠款 D.某甲在某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某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某乙将西服卖掉 解析: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适合A的情况。

二、多项选择题 1.对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哪些?答案:AD A.宣告死亡的效果在于终止下落不明人以其原住所地为中心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宣告失踪仅在于为完全行为能力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B.宣告死亡的法定下落不明期间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下为1年;宣告失踪的法定失踪期间一律为2年 C.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2年,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D.宣告死亡被撤销,发生返还财产,恢复婚姻关系等效果;宣告失踪撤销则没有这种效果 解析:宣告死亡须下落不明满4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公告期为3个月。 2.下列哪些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答案:ABD A.甲乙两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3个月后甲公司有空闲的建筑施工设备,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4个月 B.甲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在2年之内犯罪,则将自己的遗产遗赠给朋友乙C.丙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不故意杀害自己,就将遗产留给他 D. A矿场与B公司的约定如果矿山开采不发生重大事故,则矿石买卖合同生效 解析:法律中明确规定对某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予以限制的属于法定条件,不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法律规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被剥夺继承,否则应按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3.期待权包括下列哪些权利?答案:BCD A.已具备全部要件,从而被当事人实际享有的权利 B.以附停止条件和附始期法律行为所设定的权利 C.由既存债权产生的将来债权 D.继承开始前的继承权 解析:已具备了权利能力和法律行为的全部要件,但当事人尚未实际享有权利,当事人实际享有权利有待于某种条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来。

民法总论案例分析

民法总论案例分析 1.甲、乙、丙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的专业户,三人商定合伙经营跑运输,每 人出资10万元入伙,同时甲提出其业务经理丁善于管理,可以由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不须交纳出资,乙、丙表示同意。四人一致同意由丁作为日常业务负责人。后甲因其他事项提出退伙,并放弃其在合伙中的份额,乙丙丁三人表示同意。三天后,丁在运输过程中撞伤他人,需支付赔偿费50万元,为此引起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是否有效?(5分) (2)甲放弃的份额应如何处理?(5分) (3)赔偿费50万元应如何承担?(5分) 2.2008年元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 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2008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200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2008年9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2009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2009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 根据以上事实,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分别分析并说明理由。(5分)(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5分) (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5分) 3. 2000年,刘某的妻子急病住院急需用钱,刘某打算卖掉老家的三间平房。刘某委托老家的张某帮忙卖房,张某同意。高某知道后,找到张某,表示要买这三间平房,并表示要给张某500元的好处费,让张某以低价卖给自己。张某答应高某的要求,以低于市场价的价钱把这三间房卖给高某,高某给张某500元的好处费。张某把卖房的事告诉刘某,由于刘某不知道老家的房价,同意张某把房卖给高某。高某把三间平房拆除后进行了翻新。2001年,刘某回老家,邻居告诉刘某张某以低于市场价的价钱把这三间房卖给高某并收取好处费一事。刘某找到张某,表示房子卖了并已经翻新,不再要回,但要求张某赔偿自己的损失。张某

民法总论复习题及答案

《民法总论》复习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民事法律关系 2.请求权 3.权利能力 4.宣告失踪 5.委托授权行为 6.诉讼时效 二、判断题 1.在我国,判例是作为民法的正式渊源存在的。() 2.未成年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3.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后自始无效。(?? ) 4.在中国,任何法人的成立都需要经过登记。() 5.自然人甲乙之间签订一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利息的借款合同,该合同属于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合同。(?? ) 6.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一年后,得知甲仍在世间。死亡宣告撤销后,甲和乙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7.法人的权利能力因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而不同。() 8.人格权属于绝对权,债权属于相对权。() 9.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说:“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则王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10.实践性法律行为成立不以交付实物为要件,诺成性法律行为成立以交付实物为要件。(?? )三、填空题 1.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2.以法条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相关条文为依据对法律进行的解释在民法解释学上称为____________。 3.在物的分类中,凡可进行实物分割而不会改变其经济用途和价值的物称为____________。4.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的,视为。5.法人因分立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6.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7.法人以其所在地为住所。 四、单项选择 1、我国自然人从(? )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A.年满18岁起?? B.年满16岁起?????? C.年满10岁起?????? D.出生时起 2、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为(? )。 A.法定代理人?? B.法定代表人??? C.指定代理人???? D.委托代理人 3、被撤销死亡宣告者的配偶再婚后配偶死亡的,双方的夫妻关系(? )。 A.自行恢复????????????????????? B.不得认定自行恢复 C.视配偶意见决定是否自行恢复??? D.视被撤销死亡宣告者的意见决定是否自行恢复 4、自然人在战争中下落不明,其家属要申请宣告死亡,必须在(? )。 A.下落不明满4年后??????????? B.下落不明满2年后 C.从战争结束时起满4年后??? ?? D.从战争结束时起满2年后 5、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须发生在时效期间的(?????? )。 A.任何阶段??? B.最后六个月??? C.最后三个月??? D.前六个月

民法总论练习题参考答案

法硕《民法总论》练习题参考答案 )。,少答或多答均不给分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一个正确答案 、甲将自己的一条金项链卖给乙,甲怕乙后悔,当即请在公证处工作的朋友丙到场作证。他们 的行为属1 A )。于( B. 多方法律行为A. 双方法律行为 实践性法律行为 D. C. 要式法律行为 个月之内其弟大学毕业不分回当地工作,就把房租给他。这一法律32、某甲向某乙租房,某乙说:如果A 。)行为是( B.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A.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 D.不是附条件或附期限的法律行为C.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C 3、李某,年龄已满16周岁,接受叔叔遗赠10万元,靠此款丰衣足食,李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A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 C、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现无钱,月底向甲催讨,甲表示:月底归还,但届期甲未还钱。乙74、甲向乙借款3000元,约定当年6月底时,乙就要求甲还钱,甲不允,该民事权利最终的二年诉讼时效起算,乙同意。 但至10保证年底归还”C )日应为(。 日月A.次年的11 1当年的7月日B. 11月1日C. 当年的借款时D. A (5、诉讼时效期间是由:) A法律直接规定的 B当事人约定的 既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C D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 B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消灭的是(6. 实体权和胜诉权D. 起诉权胜诉权 A.实体权利 B. C. (其实目前的观点是抗辩权发生说,并不消灭胜诉权。如果对方不主张诉讼时效抗辩,那么原 告是可能胜诉的。因此,本题消灭的胜诉权应理解为是在对方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前提下) C )、下列关于复代理的表述,不正确的有(7. A.复代理人由原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选任 B.复代理人代理行为的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C.复代理人以原代理人的名义行使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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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择题 1、依义务主体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将民事权利分为(A)。 A 绝对权与相对权 B 财产权与人身权 C 请求权与形成权 D 主权利与从权利 7、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在甲搬入新居后, 将甲现居住的房屋出租给乙。这一民事行为属于( C ) A 附停止条件的民事行为 B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 C 附始期的民事行为 D 附终期的民事行为 8、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与丙结婚。一年后,丙死亡,同时乙 得知甲仍然在世,经电话联后,乙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 宣告。甲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甲与乙的婚姻关系(C) A 视为自行恢复 B 经甲同意自行恢复 C 并未自行恢复 D 经乙同意自行恢复 10、甲在某风景区建有别墅,与邻居乙约定不得在别墅前兴建房屋, 以免妨碍眺望。后乙将其房屋出售于内,丙欲在房屋上加盖一层, 甲提出异议,请求停工,对甲的请求应如何认定和处理?(C)A属因相邻关系产生的合法权利 B属私人协议,不具有合同效力 C不予支持 D甲乙约定只具有债权效力,不足以对抗第三人丙 11、以下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的是(A)。 A 人的死亡 B 发现他人丢失的东西 C 甲与乙订立合同 D 甲把乙打伤 13、刘某出海打渔,因遇台风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法院申谓宣 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 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本 案中法院应依法指定谁为财产代管人(C)。 A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 B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刘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 C刘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则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D王某和刘某的父母,理由是他 ( 她)们均为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14、以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C)。 A 甲借乙钱,到期未还 B 甲将乙打伤 C 甲将其生产的赌博机卖给乙 D 甲外出不在,乙自愿 帮甲修好门窗 15 、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 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 C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 D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 果二、名词解释 1、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范将其和法律后果(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联系起来的具体生活情况。 2 、自助行为 所谓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其护法权益,在情况紧迫而又不 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和自由施加 扣留、拘束及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行为。 3、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 关系和人身关系 4、支配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 同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5 、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 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民法总论练习题及答案一

《民法总论》复习题 一、选择题 1、依义务主体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将民事权利分为 ( A )。 A 绝对权与相对权 B 财产权与人身权 C 请求权与形成权 D 主权利与从权利 2、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顺序是( D )。 A 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 B 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 C 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 D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3、某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在广州,在北京、上海、南京设有三个办事处,则此公司的住所为( B ) A 北京 B 广州 C 上海 D 南京 4、王家为孙子王晓过生日,却为确定出生日期犯愁。王晓的母亲记得儿子是8月28日晚出生,医院的接生记录簿上记载的是8月29日,出生证上记载的是8月30日,而户口簿上记载的是9月1日。依照有关法律,王晓的出生时间应以哪一日期为准? ( D )A 8月28日 B 8月29日 C 8月30日 D 9月1日 5、李某年龄16周岁,接受叔叔遗赠10万元,靠此款丰衣足食,李某( C )。

A 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6、公民甲的户籍在上海,最近这两个月在北京培训学习。依照法律规定,( D )。 A 上海与北京都是甲的住所 B 上海与北京都不是甲的住所 C 上海是甲的居所,北京是甲的住所 D 上海是甲的住所,北京是甲的居所 7、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在甲搬入新居后,将甲现居住的房屋出租给乙。这一民事行为属于( C ) A 附停止条件的民事行为 B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 C 附始期的民事行为 D 附终期的民事行为 8、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与丙结婚。一年后,丙死亡,同时乙得知甲仍然在世,经电话联后,乙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甲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甲与乙的婚姻关系( C ) A 视为自行恢复 B 经甲同意自行恢复 C 并未自行恢复 D 经乙同意自行恢复 9、下列不属于形成权的是(C )。

2012民法总论期末考试试题

西南政法大学第二学期民法总论期末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不属于我国民法渊源的是(C) A.宪法 B.地方性法规 C.法院判例 D.国家政策 2.在民法解释时,应当首先考虑运用的方法是(A)。 A.文义解释 B.论理解释 C.社会学解释 D.比较法解释 3.抗辩权的作用在于(B)。 A.支配特定物 B.对抗请求权 C.对抗支配权 D.即是请求权 4.下列属于法定孳息的是(B)。 A.奶牛产的牛奶 B.存款所得的利息 C.羊身上取得的羊毛 D.宰猪而获得的猪肉 5.下列不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是(A)。 A.甲误将乙当作丙而与乙订立合同 B.甲擅自以乙的名义与丙签订合同 C.甲将乙托付保管的自行车私自买给丙 D.12岁的甲把父亲送给自己的手机赠与给同学乙 6.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C)。

A.甲打伤乙的行为 B.甲约乙去看画展 C.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服装的合同 D.甲、乙共同盗窃 7.下列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D)。 A.领导和下属的关系 B.个体工商户和税务机关之间的关系 C.庄某和李某之间的朋友关系 D.甲、乙之间的买卖关系 8.所有权属于(A)。 A.绝对权 B.相对权 C.请求权 D.形成权 9.(A)主要是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 D.权利 10.(B)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A.民事法律规范 B.民事法律事实 C.民事法律关系 D.民事权利 11.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不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D)。 A.开始生效 B.开始无效 C.失去效力 D.继续有效 12.买方的经办人和出卖人互相串通,抬高价金,由后者会给前者一定的回扣,这一行为的性质属于(C)。 A.欺诈 B.显失公平

民法总论复习要点笔记大一下学期重点

记点笔论复习要法民总 一,民法概述 1、民法理念:1)私权神圣2)身份平等3)意思自治 2、民法的基本原则 二、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 2、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1)事件2)行为 三、物的分类:重点是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孳息 四、民事权利: 1、民事权利的分类及标准,尤其是性质分类 2、权利的取得(既受取得和原始取得) 3、权利的保护(私利救济,关键是自助行为) 五、民事主体 1、民事权利能力(对胎儿的保护,推定死亡,宣告死亡及其法律后果) 、民事行为能力(概念,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 3、监护(概念,监护人的顺序,委托监护的司法解释,监护职责,监护的终止) 4、住所(住所的确定方式) 5、法人(法人的特征,法人分类中的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法人变更中的合并和分立,法人机关中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终止中的清算及其人格) 6、合伙(概念、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合伙的财产、债务承担,退伙) 六、法律行为制度 1、法律行为(概念) 2、法律行为分类(诺成行为与实践行为) 3、意思表示(生效要件) 4、法律行为要件(有效要件,欠缺有效要件的后果〈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

无效〉important) 5、附款(条件的分类)选择题 七、代理制度 1、代理的分类(重点是本代理和复代理) 2、代理权的行驶和限制 3、表见代理 八、诉讼时效. 1、概念 2、分类(特殊情形:一年的情况) 3、中止、中断与延长 4、期限的计算 九、民事责任 1、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2、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推定、无过错) 3、责任的竞合 十、人身权制度 1、人格权和身份权的概念 2、具体人格权:健康权、身体权 3、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4、隐私权(内容、与名誉权的区别、现代困境及发展) 5、性自由权 民法复习具体要点. 一、民法概述 1、民法理念:1)私权神圣:①民事权利受到法律最充分的保障 ②民事权利当然 ③民事权利内容无限广泛

民法总论A卷试题答案

试题名称:民法总论 层次:年级:专业:学号:姓名:分数: 一、单项选择(每个题目只有一个正确选项,请填写在规定的位置。每题2分,共20分。) 1. 乙委托甲到外地采购复印机,但甲却利用乙交给的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购买了打印机。甲的这种代理行为构 成( A ) A.表见代理B.滥用代理权C.越权代理D.隐名代理 2. 甲被宣告死亡,其配偶乙与丙再婚后丙死亡。现甲返回住所地,经本人申请撤销了对甲的死亡宣告。因甲、乙 均为单身,双方的夫妻关系( D ) A.自行恢复B.经甲同意后恢复 C. 经乙同意后恢复D.不能自行恢复 3.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 营范围并无销售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A ) 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4. 甲见丙的门口栓着一条狗,就上前挑逗,恰逢乙路过,该狗窜上将乙咬伤。经查,该狗是丙为丁代养的。对乙 的伤害,应由( A )负责赔偿。 A.甲B.丙C.丁D.丙、丁 5. 医疗行为致害责任适用( A ) A.过错推定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公平责任原则D.加害责任原则 6. 在民法解释上,仅依法律文句的文义解释不足以表示立法的真意而扩大该条文文句含义的解释,称为( C ) A.文义解释B.体系解释C.扩张解释D.反面解释 7.下列事物中,不属于民法上的物的是( B ) A.黄金B.月球C.货币D.石油 8. 甲明知道做空的汽车刹车装置有时不起作用,但在出卖给乙时并没有告知。一日,乙在驾车送货因刹车不灵导 致翻车事故。甲违反了民法的哪一项原则?( C ) A.自愿原则 B.等价有偿原则 C.诚实守信原则 D.公平原则 9. 因下列情形而受损害的,不属于免责事由的是( D ) A.病人同意作手术B.参加拳击比赛而受伤C.乘客跳火车自杀D.儿童误入高压变电室致残10. 甲欠乙1万元到期未还。2003年4月,甲得知乙准备起诉索款,便将自己价值3万元的全部财物以1万元卖 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约定付款期限为2004年底。乙于2003年5月得知这一情况,于2004年7月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的下列哪一项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A ) A.请求宣告甲与丙的行为无效B.请求法院撤销甲与丙的行为 C.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甲对丙的1万元债权D.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 二、多项选择(每个题目至少有一个正确选项,请填写在规定的位置。每题2分,共10分。) 1. 在一般情况下,侵权责任的构成须包括以下要件(ABCD ) A.损害事实的存在B.损害与行为间有因果关系C.行为具有违法性D.行为人主观存在过错 2. 致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应包括(ABCD ) A.一般伤害所应赔偿的费用B.丧葬费C.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必要生活费D.死亡赔偿金 3. 在民法的适用上,应当遵循的规则包括(ABCD ) A.特别法优于普通法B.强行法优于任意法C.后法优于前法D.例外规定优于一般规定 4.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ACD ) A.受害人同意B.紧急避险C.不可抗力D.正当防卫 5. 下列属于民法法律部门的子部门的是(ABC ) A.合同法 B.婚姻法 C.继承法 D.反不正当竞争法 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5分。) 1. 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 表见代理:又称表示代理,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善意第三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与 其实施民事行为的一种代理。 3. 民事权利能力: 第 1 页共4 页

民法总论期末考试试题

民法总论期末考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合伙合同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要求入伙,关于法律是否允许的问题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A.依合伙合同的约定决定是否允许 B.不允许。因为合伙合同是基于合伙人间的信任关系而存在 C.合伙合同有约定的,依合同处理,无约定的,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同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无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2.下列行为中,哪项属于默示的民事法律行为? A.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 B.代理期限届满后,委托人没有继续委托,而代理人仍然进行代理行为 C.甲向乙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在此之前未有联系。甲在要约中明确提出,若局不在1个月内提出反对意见,视为同意,1个月后,乙沉默 D.甲向其妻子乙提出离婚,乙沉默,后甲以乙的此行为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3.下列情形中,哪一项的诉讼时效为1年? A.某甲买了1台电热水器,使用中因电热水器漏电而受伤 B.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某乙违约 C.某甲借给革乙1万元,某乙到期不还欠款 D.某甲在某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某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某乙将西服卖掉 二、多项选择题 1.对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A.宣告死亡的效果在于终止下落不明人以其原住所地为中心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宣告失踪仅在于为完全行为能力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

B.宣告死亡的法定下落不明期间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下为1年;宣告失踪的法定失踪期间一律为2年 C.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2年,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D.宣告死亡被撤销,发生返还财产,恢复婚姻关系等效果;宣告失踪撤销则没有这种效果 2.下列哪些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A.甲乙两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3个月后甲公司有空闲的建筑施工设备,则租给乙公司两台,租期4个月 B.甲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在2年之内犯罪,则将自己的遗产遗赠给朋友乙C.丙立下遗嘱:如果自己的儿子不故意杀害自己,就将遗产留给他 D. A矿场与B公司的约定如果矿山开采不发生重大事故,则矿石买卖合同生效 3.期待权包括下列哪些权利? A.已具备全部要件,从而被当事人实际享有的权利 B.以附停止条件和附始期法律行为所设定的权利 C.由既存债权产生的将来债权 D.继承开始前的继承权 4.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是哪些? A.法律后果不同 B.适用条件不同 C.期间弹性不同 D.条文表述不同 5.下列选项中哪些应认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A.某甲与某县政府商定,某甲赠给某县政府一台轿车,但实际上此台轿车归某乙所有B.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确能证明的发病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 C.某甲把一幅古画真品错当成复制品卖给某乙 D. 11岁的某丙接受了从英国来的叔叔送给他的一台电脑,价值1.5万元

《民法总论》复习资料-

一、客观题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6年。根据法律规定,其配偶( D )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 C.只能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 ★考核知识点: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关系 考核知识点解释: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但从法律规定看,申请宣告失踪并不是申请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不管利害关系人是否曾经申请宣告失踪,都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宣告死亡。2.2008年5月,甲、乙、丙合开了一间酒吧,甲以现金10万元出资,乙以 其所有的房屋出资,丙以担任调酒师工作的劳务出资。2008年12月,酒吧欠某酒厂5万元货款。后甲因与其他合伙人发生矛盾,于2009年2月退伙。上述债务应当(D) A.由乙独立承担责任B.由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C.由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D.由甲、乙和丙承担连带责任 ★考核知识点: 退伙的法律后果 考核知识点解释: 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甲出国前嘱托乙将甲的手机卖掉。数日后甲收到乙汇来的手机价款300元,并称手机已卖掉。数月后,甲看望乙,看到乙所用的正是声称已卖掉的那部手机。乙的行为属于(B) A. 越权代理 B. 自己代理 C. 无权代理 D. 双方代理 ★考核知识点: 代理权的行使 考核知识点解释: 自己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这种代理属于代理权滥用的行为,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所以法律是禁止的,但被代理人同意除外。 (二)判断题

(0149)民法总论复习思考题答案

(0149)《民法总论》复习思考题答案 一简答题 1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有哪些? 2、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与联系怎样? 3 简述法定代表人的定义与特征。 4、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有何区别? 5、无权代理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6、简述民法具有哪些性质? 7 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效力。 二材料题 试分析以下案例,说明当事人间的权利及法律关系。 案例1 甲受雇于乙,向丙购A屋,受让其所有权后设定抵押权于丁,丁的债权届期末获受偿。 案例2 少女某甲14岁,乙以结婚为饵,诱使其离家在外同居,甲父丙耗费2万元寻找。 案例3 某甲散布不实消息,称乙公司销售的牛肉汉堡浪杂有马肉。乙公司生意锐减,员工精神痛苦,试问乙公司能对甲主张何种权利? 案例4 甲受雇于乙,向丙购A屋,受让其所有权后设定抵押权于丁,丁的债权届期末获受偿。 材料5 阅读以下材料,完成以下三个问题。 平等有抽象平等与具体平等(或者说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之分。抽象的平等,是指社会伦理及法律理念上的平等。具体的平等是指具体的主体在具体的关系中通过均衡的实力较量而形成和维持的实际的平等。而非具体的平等,其内涵应从社会伦理上和法律理念上两个方面来理解。第一,在现代社会的伦理上,认为人类社会生活可区分为国家社会生活和民事社会生活。人都必须参与这两种社会生活。但是,人在这种社会生活中,其性质和地位是不相同的。在国家社会生活中,人是国家的臣民,受国家权力的支配,处于服从国家权力的地位。而在民事社会生活中,人则是自己的人,彼此互不录属,是独立、自由、平等的。第二,在现代法律的理念上,认为国家作为社会生活的总管,对社会生活中的芸芸众生应保持中立,一视同仁地对待他们,赋予他们平等的地位,给予他们同样的关怀和保护,不能歧视任何民

民法总论练习题

第一编总论 第一章民法概述 单项选择题 1.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 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的司法解释 B.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大词典 C.经立法程序系统编纂的民法典 D.民法学者出版的民法典建议稿 答案:C 2.广义的民法是指()。 A民法典 B.商法典之外的民法典、民事法律法规C.私法 D.民法通则 答案:C 3.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A.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 B.法人之间 C.公民和法人之间 D.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 答案:A 4.以下属于民法调整范围的有()。 A.税务局向饭店“四海为家”征税 B.公安人员对违反交通规则的人进行罚款 C.张同学和马同学之间确立了恋爱关系 D.张同学将马同学打伤,马同学要求张同学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答案:D 5.我国民法的渊源不包括()。 A.民事判例 B.民事法律 C.行政法规中的民事部分 D.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司法解释 答案:A 6.民法的语源最早可以追溯到() A.罗马法上的市民法 B.罗马法上的万民法 C.日本民法 D.德国民法 答案:A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法调整的是()。 A.某市公安局与其辖区内的家具公司订立买卖办公桌合同 B.公民张某向某公司借款 C.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征收营业税 D.刘某房屋倒塌,砸伤过路行人 E.公民王某盗窃所在单位的生产材料 答案:ABD 2.民法的性质是()。 A.民法是管理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法律 B.民法是私法 C.民法是人法 D.民法是规则法 E.民法是权利法

答案:BCDE 3.下列属于我国民法的渊源的有()。 A.宪法 B.民法典和民法单行法 C.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D.行政法规与地方法规中的民事规范 E.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 答案:ABCDE 4.民法的解释包括()。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学理解释 D.执法解释 E.守法解释 答案:ABC 试论述民法的效力范围 1.民法对人的效力——包括对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 2.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1)适用于我国全部领域的民事法律、法规(2)适用于局部地区的地方性民事法规(3)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3.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1)民法的生效时间(2)民法的失效时间(3)民法的溯及力问题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单项选择题 1.雇用合同中印有“在受雇期间发生工伤或死亡,雇主概不负责”字样,该合同违背了民法的()原则。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等价有偿原则 D.合法民事权益受保护原则 答案:D 2.我国民法直接确认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平等原则 B.国家干预原则 C.公平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答案:B 3.王某明知自己的房屋旁边即将建造一高层楼房,却将房屋售与张某。高楼建成之后,张某购买的房屋得不到阳光照射。那么,可以认为王某违反了民法的()原则。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公平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答案:D 二、多项选择题 民法基本原则具体包括() A..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B. 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C. 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原则 D.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 E.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答案:ABCDE 三、简答:民法的基本原则 1.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的基本准则 2.民法基本原则是贯穿全部民法的基本准则 3.民法基本原则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民法观念的综合反映

2020年整合民法总论复习要点笔记(大一下学期重点)名师精品资料

民法总论复习要点笔记 一,民法概述 1、民法理念: 1)私权神圣 2)身份平等3)意思自治 2、民法的基本原则 二、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 2、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1)事件 2)行为 三、物的分类:重点是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孳息 四、民事权利: 1、民事权利的分类及标准,尤其是性质分类 2、权利的取得(既受取得和原始取得) 3、权利的保护(私利救济,关键是自助行为) 五、民事主体 1、民事权利能力(对胎儿的保护,推定死亡,宣告死亡及其法律后果) 2、民事行为能力(概念,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监护(概念,监护人的顺序,委托监护的司法解释,监护职责,监护的终止) 4、住所(住所的确定方式) 5、法人(法人的特征,法人分类中的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法人变更中的合并和 分立,法人机关中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终止中的清算及其人格) 6、合伙(概念、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合伙的财产、债务承担,退伙) 六、法律行为制度 1、法律行为(概念) 2、法律行为分类(诺成行为与实践行为) 3、意思表示(生效要件) 4、法律行为要件(有效要件,欠缺有效要件的后果〈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无效〉important) 5、附款(条件的分类)选择题 七、代理制度 1、代理的分类(重点是本代理和复代理) 2、代理权的行驶和限制 3、表见代理 八、诉讼时效 1、概念 2、分类(特殊情形:一年的情况) 3、中止、中断与延长 4、期限的计算 九、民事责任 1、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2、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推定、无过错) 3、责任的竞合 十、人身权制度 1、人格权和身份权的概念 2、具体人格权:健康权、身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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