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理在情先辩论立论

理在情先辩论立论

理在情先辩论立论
理在情先辩论立论

理在情先立论

尊敬的各位评委、观众,对方辩友晚上好!我方观点是理在情先! 开门见山,定义先行。首先要搞明白什么是理,什么是情。“理”是客观事物的发展的规律和真理,还有伦理道德、法律。“情”是由事物所引起的人们的各种情绪,感情,是主观的东西。“先”是指两者冲突时,谁胜于谁;遇事时优先考虑谁。我们生活做事是按照事物的客观规律还是按照人们的主观情绪呢?当然是理于情先。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论述我方观点。第一、理性的认识问题才能正确妥当的给予解决。

情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同时也因人而异,使人们行事带有很多偏颇。反观之,理是人们综合了社会经验和以往成功失败的教训而获得的准则,是最能够体现社会公平公正性的指导性准则,情凌驾于理之上即情在理先时行事会走向偏颇,而遇事先理性分析再酌情处理即理在情先就能够让事情沿着成功之路前行。情先于理是非多,理先于情分对错。第二、从个人、国家和人类文明的发展来看理在情先才能更好地

促进个人、国家和人类文明的发展。1、自古以来就有大义灭亲,举贤不避亲这些传诵千古的典故,典故中的主人公秉持着理在情先的原则为人处世,使自己的人格得到升华,流传千古。固然情在生活中起到非常重要的角色,但这并不代表情完全支配了我们的生活,我们不能恣意放纵我们的性情,我们遇事要先理性分析再酌情处理

2、依法治国,以理处事。对于一个国家也是十分重要的,现在是一个法制的社会,依法制国也一直是我国的中心政策之一。例如中国治腐败的不就是因为官员把个人情感凌驾于法政律、道德之上吗?英国的自由大宪章和权利法案让英国成为了日不落帝国;美国的独立宣言和1787年宪法指导着美国走向富强:中国近百年之所以命途多舛,是因为理在情先的宪政理念因意识形态保守而迟迟没有确立才导致的。可见,理应该在情先,才能让社会公正,才能让国家更好的发展。

3、人类文明繁荣稳定的发展靠的是理先于情。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其实就是理和情不断斗争,理逐渐占据上风的过程,人们由实践证明了理在情先的重要性.在“情”和“理”中人类选择了理,所以才有今日社会的繁荣稳定.

第三、对于谁先呢,当然是理于情先。当理与情冲突时,优先考虑理,先理性分析,然后再酌情处理,个人情感的使用需在理所允许的范围内。同时满足这两个标准,才能更好地处理问题。所以,先于情的理才是自然与人类社会共同生存和发展的真理。理才是人行为的指示器、风向标。如果一直把理归为情的衍生物,这是不准确的,理是综合了社会公理和人类情感共性而形成的一种准则。有理指导的世界将能够走向更完善更稳定的方向,而以情为主导的世界却只会有更大的分歧和矛盾。综上所述,理在情先。

理先于情的辩论资料

情有可原,罪无可恕。从这句话来看,理也是大于情的。 我们必须明确,单纯讨厌情和理产生的时间先后毫无意义 道家有很多学说指出:天地万物,产生于理,理产生于情之前。” 康德说,“理的产生不是基于人的情感,而是基于人的责任。“ 1、瓶盖(或者苹果、笔等)掉在地上是一个现象还是一个道理?(现象就是道理。否则,瓶盖为什么不 是飞上天而是掉下地呢?请问,浮力是在阿基米德发现后才产生的吗?) 2、阿基米德认识到浮力以后才成为理,之前只是一个现象。 (公理也好,现象也好,无非换个说词而已,你能否认他们就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规律这一本质吗?请问理不用文字表达出来理就不存在了吗?)如果对方说到动物,那么反问:人和动物的区别在哪里?(区别是人是以理为先的,人有理智的思考。) 3、以梁祝爱情为例,爱情重要还是门当户对的理更重要?(首先我们应该看到,在封建社会大多数人是 认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的婚姻的,所以不管今天的我们是否认同,在当时,门当户对是先于自由恋爱的。第二,我们更应看到理因其客观性在其发展中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断完善的,所以今天,国家已经以法的形式明确规定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第三,我们还应看到,无论谈情还是说理,存在才是前提,否则,难道我们相爱只是为了化蝶而去而不是幸福相守吗?因此,珍惜生命,理性处理问题最重要!所以我方坚持认为,不但理是先于情的,而且理性更是重要于情感的!) 4、感性理解在理性理解前面,所以情在理先。 (理早已蕴藏在事物之中,需要的只是我们人类用理性的眼光、智慧的心灵先从感性认知再到理性认知去发现它而已。) 5、君君臣臣的理更重要还是人们对于自由民主的向往更重要。 (请问对方辩友,君君臣臣的理产生于何时?是封建社会呢还是现代社会?我们不明白,对方辩友为何一再地搬出已经被推翻的封建社会中的现象来举例呢?要是我们再回答下去对方辩友是不是又要问奴隶社会制度下同样是人为何有的人生下来就是奴隶的理重要还是奴隶对自由民主的向往重要? 其实,从原始社会一步步发展到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中间不正是蕴藏着如果社会制度不能顺应民心顺应时代,必将走向灭亡的理吗?所以,理在情先!) 6、说到文化大革命中夫妻相互告发等现象。。。。。。 (关于文化大革命,我国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就以党的文献形式做出了理性的评价,认为这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对方辩友,请问在这样一个人人失去理性的特殊的历史时期发生的事件有讨论的必要吗?) 7、以政府官员一些政治上的腐败、刑讯逼供等现象说明理不一定是对的。。。。。 (请对方辩友以理性的眼光看待社会的阴暗面,个象毕竟代理本质,个别也是代表不了全体的。那么反过来,如果我们按照对方辩友的观点来说,政府官员应该情在理先,那么当权者个个按照个人情感处理社会事务,国家岂不一片混乱?) 8、因为人们追求真善美的情是永远不变的,所以情更能成为人们实践的标准。 (人们有追求真善美的情,人们还有追名逐利的情,还有冲动、自私、贪婪、虚伪、懒惰之情,请问这些情如何成为人们实践的标准?如果行事均以个人感情为准则,那么是不是我们恨一个人就要去杀掉他?爱一个人就必须得到他呢?) 9、别人伤害了我们,我们会感到愤怒这是一个理,但是,选择以牙还牙还是以德报怨则是取决于人的理 性了,所以理在情先。(对方如果说,你先感到愤怒不就是证明情先产生吗?我们说:请对方辩友注意,是别人先伤害了我们,所以我们产生愤怒,这种感情的产生是有前提的,而受到伤害会产生愤怒这正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理。所以,理在情先!) 10、对方以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来证明情在理先。。。。。。或者说人从开始以来就是有情感的,而这

情在理先--辩论赛资料

情在理先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正方一辩陈恒瑞问候在场各位。 “独在异乡惟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正方二辩徐昕瞳问候在场各位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正方三辩聂利文问候在场各位 “人生自古谁无死,流取丹心照汗青”正方四辩于鸿涛代表公路学院外联部问候在场各位。今天我们的观点是情在理先 【全体鞠躬】 一辩稿 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观点是:情在理先. 我方认为“理”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规律,是理性的认识,而“情”是因感知外界事物引起的感情,情绪。在今天的辩论中,我方绝不否认理的重要,但对方同样不能否认,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必然是情理并重的.二者不能有任何的偏颇或缺失.既然本次辩论是站在情理并重的立场上讨论情与理的问题,那么绝对的情或者绝对的理都是没有讨论价值的.下面将由我来阐述我方观

第一,在思考顺序上,情是理产生的基础.大家都知道一句话"合情合理"可见一件正确的事必然要经过情理这双重标准的考验.我方认为,情是指感情,理则是规则,道理.无论是被社会大多数成员认同的规则,还是大家潜移默化公认的道理,其形成的原因都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单个社会个体的价值观,社会整体的运行法则,都是应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试想,如多不先感受沙尘暴的肆虐,何来健全的环保制度?如果不先体会战争的残酷,何来全世界对和平虔诚的呼唤? 由此可以看出,情是理产生必不可少的基础. 第二,在逻辑顺序上,人们对事物认知的顺序是情在理先的.我们在判断某一具体事物时,首先是以个人的情感来感知这个事物,然后才从社会规则角度来衡量分析的.可以说,我们认知事物的顺序都是先从个人情感角度再从社会情感的角度定位事情的.因此,人们对事物的认知顺序是情在理先的. 第三,情是理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我方开篇已经指出,理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情让世界变的丰富多彩,理让世界变的秩序井然.情是理的出发点。情是理的最终归宿,现在社会上最重要的理就是法律,法律是理的最高表现形式,那么法律又是如何来的?不是全国人大代表听取民情反映民意的结果吗?人们对父母有孝顺之情,于是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人们对私有财产有保护之情,于是法律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对国家对社会有

辩论赛情在理先”素材

情在理先的最合理的结解释就是感情是一切其它的基础,难道不是吗?呵呵…… 人认识事物是从感性知觉开始的,通过抽象思维,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所以,情先于理 第一,情是理产生的基础.大家都知道一句话"合情合理",可见一件正确的事必然要经过情理这双重标准的考验.我方已经指出,情是指感情,理则是规则,道理.无论是被社会大多数成员认同的规则,还是大家潜移默化公认的道理,其形成的原因都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单个社会个体的价值观,社会整体的运行法则,都是应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试想,如多不先感受沙尘暴的肆虐,何来健全的环保制度?如果不先体会战争的残酷,何来全世界对和平虔诚的呼唤?由此可以看出,情是理产生必不可少的基础. 第二,人们对事物认知的顺序是情在理先的.我们在判断某一具体事物时,首先是以个人的情感来感知这个事物,然后才从社会规则角度来衡量分析的.可以说,我们认知事物的顺序都是先从个人情感角度再从社会情感的角度定位事情的.因此,人们对事物的认知顺序是情在理先的. 第三,情是理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我方开篇已经指出,理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情让世界变的丰富多采,理让世界变的秩序井然.情是理的出发点.而现在我要重点阐述的是,情是理的最终归宿.社会的发展方向是为了满足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情感需要.而一个绝对理性的社会的存在价值在哪里呢?在于让人们机器一样僵硬冰冷毫无感情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与其那样,倒不如像<骇客帝国>描写的那样将世界交给机器统治了.可见绝对理性的世界绝非对方辩友想象中美好,反倒是一个温情的政府更能让人信服.所以情是理的最终归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情在理先. 一辩:我对白云说,理在情先,白云却随清风走了.

情先于理or理先于情

情先于理/理先于情 一辩立论:(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2012级王丽君、赵阳光、周鸿飞、沈净) 主席,评委,大家晚上好! 看到这个辩题,想起了前几天看的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主人公派能够在煎熬中生存下来,靠的用理性去驯服灾难中产生的恐怖之情,不让自己在恐怖中沉沦。联系到生活的方方面面,那些让人折服的平凡中的伟大,正是在面临抉择时选择了理在情先。 让我们回到辩题。据《辞海》解释,理是指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与规律,即理性的用理去认识解决问题。情是指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喜怒爱憎哀惧等心理状态,即面对问题时以情感为导向。先是指前进,走在前面。今天我们来探讨何者为先,不是来论证理和情谁先产生,仿佛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没有意义。而是讨论当我们面临一件事情,理与情出现了冲突时,我们应以谁为准则,让谁走在决策的前端。评判标准是,谁在先更有利于事情的解决与发展。我方认为,理在情先。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论述。 第一,就个人而言,应理在情先。同一件事,情绪化的人远不如理智的人行为来的正确。理是人行为的指示器,风向标。以史为鉴,当君王们的情先于理时,屈原的无奈、岳飞的愤怒、比干的惨境向我们诉说着忠臣的精忠报国蒙上了莫须有之罪,而奸佞则飞黄腾达。当君王们理先于情时,才有了卧薪尝胆的勾践、开明纳谏的唐太宗、以退为进,韬光养晦的康熙。 第二,就国家而言,应理在情先。首先,国家的长治久安要求理在情先。一方面,如果每一位公民做到有法必依,不为情欲开后门,就不会出现以身试法的现象。另一方面,在人们触犯法律后,只有法治才能让国家更有秩序。其次,社会的公平正义要求理在情先。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情愫,要满足众多成员的需求,必然要以理为准则。最后,国家之间的交往要求理在情先。如果每次国家间出现冲突都以情为先,恐怕历史上的世界大战不是只有2次。 人非草木,岂能无情。我方的观点并不是要存天理,灭人欲,而是倡导凡事以理为先,合理的发挥、疏导情的因素,只有理在情先,以理带情,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谢谢。

理在情先辩论资料

理在情先辩论赛资料; 1.【动词】本义:前进,走在前面; 2.【名】当初;先前; 3.【形】前,时间或次序在前;首要,根本; 4.【副】指事情、行为发生在前;【名】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喜、怒、爱、憎、哀、惧等心;一、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二、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理由;三、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理科,数理化;四、按事物本身的规 理在情先辩论赛资料 先 1. 【动词】本义:前进,走在前面。 2. 【名】当初;先前 3. 【形】前,时间或次序在前;首要,根本。等 4. 【副】指事情、行为发生在前 情 【名】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喜、怒、爱、憎、哀、惧等心理状态:感情。情绪。情怀。情操。情谊。情义。 理 一、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条理。事理。 二、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理由。理性。理智。理论。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气壮。 三、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理科,数理化。理疗。 四、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理财。理事。管理。自理。修理。总理。 五、古代指主持刑狱的官吏狱官、法官。 ........

问题 1. ----请问对方辩友《史记-高君列传》中有这样一个典故: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对方辩友是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呢?-----对方如果说小偷头东西是是为了母亲之类的问题时就可以反驳:对方辩友所说的我也很同情,课如果不是偷盗,而是伤害他人身体甚至生命时,谁又来为受害者说理讲情呢? 2. 情是是感性上的认识,理是理智上的升华,那么处理事情的时候是理智更为重要好事感情更为重要呢? 4. 如果一个人的亲戚或者朋友,那么这个人的应该选择“情”还是“理”? 3.春秋时期卫国大夫石蜡得知他的大儿子密谋造反,大义灭亲杀死了自己的儿子;这难到不是理先于情吗? 资料 “蛮法三千,道理一个。”从小只有听说:“读书要明理,做人做事务必按照道理。”并没有“读书为了有情”或“读书为了守法”这一类的话。我们与人发生纠纷,便要商请第三者出面“评评理”,理得的时候,就会心安;理亏的时候,往往不得不俯首认错,赔个不是。 2 2. 情不在,理在!如:法不容情,理在!只有在救死扶伤这个理后,才有以人为本,一切为患者着想这个情!结论:理在情先! 3. 情”是受意识控制的,唯物主义观点不支持。“理”是终结的东西,一般不会受意识左右,而“情”一般是跟着理走的。 4. 1995年1月11日,台州市发生一起市民哄抢50万现金大案。案发后,公安部门试图让哄抢者自己幡然悔悟,结果无人归还赃款,迫不得已,公安部门只能用法律手段强制进行侦破处罚,才追回31.73万元现金。对方辩友也看到了,面对这样的社会问题,情根本不起作用,更谈何维护社会安定,显然理却能很好的解决这一矛盾 5. 有这样一则事例:南丹矿窟透水特大事故主要负责人莫壮龙涉嫌贪污被判入狱。之前莫父一直信任其儿,并叮嘱儿子切勿受贿。然而,当亲情、良知和道德尚且靠不住时,谁能疗救贪官?除了无情的制度,除了严刑重典,谁也不能阻止贪官前进的脚步理直气壮人类学研究表明,周口店猿人就已经懂得用火来把同类的头骨烤着吃,这种生猛烧烤,是何等凶残啊 6. 理在情先(大局观)英国在二战中通过在波兰的间谍获得了德军的“超级密码”,并为防止德国发现而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在大不列颠空战中英国通过“超级密码”破译了德3

情在理先还是理在情先辩词与问题

我们的论题是情先于理还是理先于情.作为正方论点是情在理先,可是如果对方提出"万有引力,光合作用等等自然之理肯定先于人类甚至所有生物的产生,没有高等生物就更谈不上情,所以理先于情"这样的观点我们正方应该怎么样去反驳?请教全世界的辩论高手来帮帮正方. 这个辩题又不是讨论精神第一性还是物质第一性 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当然是在人的精神产生以前就存在的 我们的马克思早把年就论证了 反方辩友如果以此作论据是不是有偏题的嫌疑 出题者也不会拿一个一方必输的辨题来辩的 再想想题目的真的所指的意思 应该是指处理问题时需要考虑的要素的排序顺序 即应优先考虑“情“的方面还是先考虑“理“的方面 我们现在不是在谈马克思已经解决的哲学问题是吧 对方非要那么说就说题目又不是谁先于谁“存在“ 对方辩友不要擅自给题目添字 为何古人便说:“事乃‘合情合理`?而非反面。 有引力,光合作用等等“自然现象”是很早存在了,可是它们是什么时候变成理的啊?万有引力定律什么…………………… 我个人认为理先与情。 情虽然很重要,但,有很多时候就是一个情字~就犯下很多过错。 情是——主观理是——客观 理于情先,凡事离不了理,所谓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情先于理。理都是人说出来的,哪有什么客观, 举个近的例子吧,如果我对这个问题无动于衷,就不在这里讨论“情、理”了。 我觉得,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得到不同的结论。 就唯物辨证论而言,应该是理先于情;但是“理”这个客观存在的东西被人类意识到并利用之,是需要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的;另外,看这个“理”怎么定义,它的适用对象是什么。就好比说是“先有犯罪,还是先有法律”。世界上唯一不便的就是改变,以前人们总说“水到渠成”,可是在今天,很多状况下却变成了“渠成水到”了! 对于爱情,子女的教育要情先于理。尽管老婆或者孩子做错了事情,先体谅他们窘迫的感受,再讲道理,这样可以使家庭和睦,子女教育得当。 对于工作,执法要理先于情,工作场合做人就不要做事,做事就不要做人,就是这个道理;

理在情先辩论材料

理在情先辩论材料 立论: ①现实生活中到处可以看到有人在争论,争论中他们都喜欢说一句话:按理说或你讲不讲理.这些虽然通俗,但很贴切,真实.如果以情在先,往往使事情偏离正轨,而讲理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理,可以说 是行为准则,我们上学就要学道理,四有新人准则里就有讲道理这一项,所以,理在情先. 对于情理孰先孰后之论,我认为关键在于:谁才是人们行为处 世的真正准则。我认为,情是由人类心中的想法所直接决定的,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同时也因人而异,使人们行事带有很多偏颇。 反观之,理是人们综合了社会经验和以往成功失败的教训而获得的准则,是最能够体现社会公平公正性的指导性准则,依情行事会走向偏颇,而依理行事就能够让事情沿着成功之路前行。 同样一个人,情绪化的人行为就远不如理智的人行为来的正确,虽然情能给人行为的原动力,但是理才是人行为的指示器、风向标。如果一直把理归为情的衍生物,这是不正确的,理是综合了社会公理和人类情感共性而形成的一种准则。有理指导的世界将能够走向更完善更稳定的方向,而以情为主导的世界却只会有更大的分歧和矛盾,这是由于理的唯一性,而情的差异性:理是唯一的,不可辩驳的,人人都只拥有一种理;而情是各异的,人与人之间有可能因为情的不同而产生不同,进而发生摩擦产生矛盾。 因此,理在情先。

②现在是一个法制的社会,依法制国也一直是我国的中心政策之一,那些说中国政治腐败的也就是抓住了官员讲情不讲理的问题,可见,理应该在情先,才能让社会公正. 回顾中国古代三千年,君主帝王凡是重私情而轻事理的,有几个得而 善终?再看仅有的几位闪耀着光芒的大帝,可不都是以理为先么? 再回到现在,纵观世界强国,有哪个是遇事以人情为解决之道的?外国人连吃饭都是AA制,从这样普通的事中都表露出他们公私分明,决不因情废理的行为准则 所以说:理在情先. ③我将判断标准分为两层次“先知,先行” 首先从先知来讲,先知就是对待事物和关系时,一方出现在一方之前。而“理”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规律,“情”是因感知外界事物引起的感情,情绪。所以以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只有当客观规律,道理客观存在的时候,人才由此去感知,去认识,从而产生个人的主观情感,情绪。《原道》中说道“性是于生具来的,情是接于物而生,没有凭空而出的情,也没有不引起情的理”因此从先知的角度看理在情先。 其次从先行来看,先行就是面对事物的及关系并将判断和选择时对之首先进行考虑。既然理是事物的规律和及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情是主观的个人情感,那么有理性的人在做事时,必定以理来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固然情在生活中启到非常重要的角色,但这并不代

情在理先 一辩辩词

正方——理学院 情在理先 今天我方所持的观点是,情在理先。首先,开宗明义,概念先行。情,情感,指人对客观事物所引起的心理反应或心理状态;在,介词,表时间,处所,条件,范围等;理,道理,事理;先,表示某一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前。需要指出的是,辩题的背景必须要放在情与理相矛盾的背景下,才有讨论辩题的意义。我方判断情在理先还是理在情先的标准是:在情与理矛盾的情况下,哪一个在先更能体现社会主流价值观,更能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下面我将进一步陈述我方观点。 首先,社会上普遍认同的“理”是人们在情的基础上总结并达成共识的。 从情与理的产生来讲,理是具有公认性的,当大多数人认为某一种做法或想法是有道理时,这种做法或想法便成了理。理指道理,事理,无论是被社会大多数成员认同的规则,还是大家潜移默化公认的道理,其形成的原因都是为了满足社会的情感需要。都是应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所以,从本质上讲,情是理产生的基础。 其次,从情与理的关系上讲,理是根据情的变化而变化的。 当代社会,纷繁复杂,人们内心的情感取向和价值取向是会发生变化的,而理出现的根本,则是人们在情的基础上总结而得到的,所以当社会上大多数人们的情感取向,价值取向发生变化时,我们认为的理也会跟随情的变化而变化,以适应人类社会的发展。 最后,当处在一个矛盾的环境里或发生冲突的时候,情在理先更能满足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要求。 理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判断某一行为,会先从个人情感角度出发来感知这件事情,然后才从理的角度加以分析判断。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但是我们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满足人的情感需要,实现人的幸福感最大化,所以当情与理发生冲突的时候,情在理先,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人的情感需要,满足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要求。 情者,理之所依也。理既由情而生,也随情而变。理永远是来自生活的,它是人们长期生产生活情感积淀。理的作用永远都是为人服务,实现人的幸福感最大化。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情在理先。 谢谢!

情在理先四辩稿

谢谢主席,谢谢对方辩友的陈述。 在此我要再一次表明我方观点是情在理先。情理,于情于理,合情合理,从这些常用词的构造中我们不难发现大家是习惯地认为情先于理的,没有情哪有理?这里的情是指人与人之间联系的纽带以及信念,爱情,友情亲情等内心萌发的情感,而理大体就是指维护社会秩序的规范准则,就定义的囊括面来说,情远远地超过了理,就人类的追求来说情是一种升华,理是一种底线,孰先孰后,不难发现。 在今天的辩论中,我方从未否认理的重要,但对方同样不能否认,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必然是情理并重的.二者不能有任何的偏颇或缺失.既然本次辩论是站在情理并重的立场上讨论情与理的问题,那么绝对的情或者绝对的理都是没有讨论价值的。而当情与理发生冲突时,往小了说,我们要考虑何者更能够让个人心灵得到满足,何者更有利于营造一个和谐温情的社会,那么显而易见,这些都体现了情在理先。 理则是规则,道理.无论是被社会大多数成员认同的规则,还是大家潜移默化公认的道理,其形成的原因都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单个社会个体的价值观,社会整体的运行法则,都是应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试想,如多不先感受 沙尘暴的肆虐,何来健全的环保制度?如果不先体会战争的残酷,何来全世界对和平虔诚的呼唤?由此可以看出,情是理产生必不可少的基础.(情在理先) 首先就个人而言,人们对事物认知的顺序是情在理先的.我们在判断某一具体事物时,首先是以个人的情感来感知这个事物,然后才从社会规则角度来衡量分析的.可以说,我们认知事物的顺序都是先从个人情感角度再从社会情感的角度定位事情的.因此,人们对事物的认知顺序是情在理先的.。一个人产生了爱情,友情亲情,都是一种情在理先的表现,比如说我爱上一个人,一开始我不会去考虑我爱他符合道理,规则吗,而是一种情感的迸发,只有先产生了感情才能从理的角度考虑以后的问题。再谈一些新设计,新发现,新发明,如果我们坚持理在情先,那么我们的思维被规范,规律圈住,这些东西合一问世,只有有了探索与创新的情感,才能迸发出更多的灵感,让世界更加多姿多彩 其次就社会而言,.我方开篇已经指出,理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情让世界变的丰富多采,理让世界变的秩序井然.情是理的出发点.而现在我要重点阐述的是,情是理的最终归宿.社会的发展方向是为了满足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情感需要.而一个绝对理性的社会的存在价值在哪里呢?在于让人们机器一样僵硬冰冷毫无感情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与其那样,倒不如像<骇客帝国>描写的那样将世界交给机器统治了.可见绝对理性的世界绝非对方辩友想象中美好,反倒是一个温情的政府更能让人信服.。和谐社会应该重情义,少评理。理,那是法家的事,事情到了僵局,不得已才行这一条途径---评理。如果多一点谦让,多一点包容,多一点设身处地为他人想想。还要进法院对簿公堂吗?尤其是家庭内部,更应该讲情义。夫妻之间,就只能讲爱。动不动就评理,芝麻小事斤斤计较,这家庭还能安宁吗?大社会也应该先重情义,大家都谦让,哪有那么多磕磕碰碰,俗话说"和为贵"这是和谐社会永远的主旋律!世间要是没有了情义,再有理也是徒劳的.比如说: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就是证明.在旧社会,官府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就是而今社会,也还是有贪官腐败分子把持司法机关,制造了许多冤假错案.对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来说,有理无处说也是常有的事,所以说.评理,那是末计,下策.朱子家训说:居家戒戒律争讼,讼则终凶.。人们常说:法不容情!其实,法也是建立在情的基础之上的。他体现的是多数人在常规情况下的情。违法

情在理先辩论赛资料

情在理先“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正方一辩陈恒瑞问候 在场各位。 “独在异乡惟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正方二辩徐昕瞳问候在场各位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正方三辩聂利文问候在场各位 “人生自古谁无死,流取丹心照汗青”正方四辩于鸿涛代表公路学院外联部问候在场各位。今天我们的观点是情在理先 【全体鞠躬】 一辩稿 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观点是:情在理先. 我方认为“理”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规律,是理性的认识,而“情”是因感知外界事物引起的感情,情绪。在今天的辩论中,我方绝不否认理的重要,但对方同样不能否认,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必然是情理并重的.二者不能有任何的偏颇或缺失.既然本次辩论是站在情理并重的立场上讨论情与理的问题,那么绝对的情或 者绝对的理都是没有讨论价值的.下面将由我来阐述我方观第一,在思考顺序上,情是理产生的基础.大家都知道一句话" 合情合理"可见一件正确的事必然要经过情理这双重标准的考验.

我方认为,情是指感情,理则是规则,道理.无论是被社会大多数成员认同的规则,还是大家潜移默化公认的道理,其形成的原因都 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单个社会个体的价值观,社会整体的运行法则,都是应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试想,如多不先 感受沙尘暴的肆虐,何来健全的环保制度?如果不先体会战争的残酷,何来全世界对和平虔诚的呼唤? 由此可以看出,情是理产生必不可少的基础. 第二,在逻辑顺序上,人们对事物认知的顺序是情在理先的.我们在判断某一具体事物时,首先是以个人的情感来感知这个事物,然后才从社会规则角度来衡量分析的.可以说,我们认知事物的顺序都是先从个人情感角度再从社会情感的角度定位事情的.因此,人们对事物的认知顺序是情在理先的. 第三,情是理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我方开篇已经指出,理是为 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情让世界变的丰富多彩,理让世界变的秩序井然.情是理的出发点。情是理的最终归宿,现在社会上最重要的理就是法律,法律是理的最高表现形式,那么法律又是如何来的?不是全国人大代表听取民情反映民意的结果吗?人们对父母有孝顺之情,于是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人们对私有财产有保护之情,于是法律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对国家对社会有热爱之情,于是我们从小学就被教导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难道这些都是巧合?不!因为法律的出

情在理先,理在情先_资料

情在理先VS理在情先 逆向思维的看辩题 如果正方说.. 1如果正方说,我们在认识事物时首先都是:感性认识,而后才是“理性认识”对于这一点,怎么破呢?人认识事物是从感性知觉开始的,通过抽象思维,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所以,情先于理【那是人的本能反映,也就是人的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但是,存在着的就是正确的吗?我们应该理在情先,不要让“情”蒙蔽了双眼。想想“东郭先生”的故事吧!感情用事,没有“理在情先”结果怎一个“惨”字了得啊!】 --在心理学上我们把人对客观某样事物的特殊性质的认知叫感觉,这才是客观存在的,大家上面谈的那叫知觉,是在感觉之后经由大脑得到的,可大家想过没有,同样的感觉却有不同的知觉,为什么,这不是因为人的想法不同吗,决定想法的是什么,是人不同的性格,这不是情吗,这不是先情后理吗? --存在即合理。 存在即合理吗?新出现的事物可能是不符合客观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的事物,而这些也是我们不需要的,我们需要的是符合客观规律的能够推动社会发展的新事物。 2如果正方说,通情达理,人们做事先动情… 【理在情先,并不等于,有理无情。而是【先后】的问题。你可以用这一点来驳斥对方。理是大范围的,没有规矩,难成方圆。情是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得到通

融的,但必须在理,不在理,怎么通融啊?所谓通情达理,其实这词还是强调了“理”,理是必须达到的,但情只是在有理时给你的通融。在企业、在学校、在法律、在军队里等等,都是理在情先的。--人民有自由的权利,但是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学生有自己的自由,但是是基于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 3如果对方引用:首先,人是感性的,人是有感情的。其次,我们都知道“动之以情”,可以说明人是先考虑情的。 【晓之以理呢?用真挚的话语打动别人是一种方式,可是真正让对方明晓缘由的是道理。】 再者,从我们生活中可以看出,情比理先。如:你的朋友骂了你,你肯定是觉得伤心懊恼的,而后才会理智地去分析他为什么骂你。在辩论赛场上,如果你一上场便骂对方,那么,他们肯定很激动,这便明确地表现了情在理先。【只有理智的思考和分析内在逻辑关系才不至于被对方辩倒!】 另外,对方【此处指我方,理在情先一方】很可能提到曹操挥泪斩马谡的例子,说虽然曹操不想斩马谡,但为了“理”,还是斩了。你方可以说“先挥泪再斩”,也就是说先动情,再依理。若对方死缠烂打,你方可以拔高了说,把民族大义归为情来说。【这是片面的,曹操挥泪只是因为个人感情,而依理则是站在全局的观点看问题。我们并不能把对某一个人的欣赏这一单一层面和全局观念画上等号。我可以欣赏你,但是我并不能因为欣赏你从而搭上了我的国家。】最后,要注意升华,情:感性,理:理性。人类进步是思想(情的层面)先进步,才有了物质文明,科技发展(理得层面)。【只是社会制度变革了才能够有条件考虑感情,意识是基于物质基础的。】

辩论赛经典开场白

辩论赛经典开场白.txt吃吧吃吧不是罪,再胖的人也有权利去增肥!苗条背后其实是憔悴,爱你的人不会在乎你的腰围!尝尝阔别已久美食的滋味,就算撑死也是一种美!减肥最可怕的不是饥饿,而是你明明不饿但总觉得非得吃点什么才踏实。经典辩论赛开场白( 2007-10-17 11:29 ) 第一: 辩题金本理在情先 财管情在理先 一辩:我对白云说,理在情先,白云却随清风走了. 二辩:我对落日说,理在情先,落日却随黑夜走了. 三辩:我在城市的墙上写满理在情先,我被警察带走了. 四辩:我对上帝说:I know ,I am wrong,是情在理先,最后我终于被真理带走了. 第二: 辩题国贸不相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财管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也是好士兵 一辩:我只想当一枚永不生锈的螺丝钉(手中拿一枚螺丝钉) 二辩:为了新中国,前进!!!(做董存瑞的炸雕堡的姿势) 三辩:打倒日本帝国主义!!! 四辩:向我开炮!!!!(做王成我炸弹的姿势) 第三: 辩题会计大学生在校期间当以积累知识为主 财管大学生在校期间当以塑造人格为主 一辩:猪八戒说,积累知识让我,牙好,哎胃口就好,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您瞅准了,积累知识很重要! 二辩:师兄,师兄,你的嗓音很杀伤,上个大学不容易,我还要积累知识呢!积累不好师父会骂我的! 三辩:小沙啊,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啊啊,我会骂你吗?啊啊,师父不善良吗?啊啊,小猪的嗓音杀伤师父的就不杀伤了,啊啊,Olny you,只有知识才给我力量,Olny you,只有积累知识才重要!就是Olny you,Oh,Oh, 四辩:(用瓶子砸三辩头,极狠)Oh.Oh,你的头啊Oh 你有没有公德心啊,人家明天还要积累知识呢! 四辩:(接着唱到)积累知识很重要,咿呀咿呀吆!(李尚方!) 三辩:悟空啊,不是不要你大打人吗?啊啊,打我不好,打到花花草草也不好嘛!不过自从积累了知识啊,我腿也不痛了,腰也不酸了,猴子的我也没感觉了!(胡兵!) 二辩:积累知识很重要,一般人我不告诉他!(王敏佳!!) 一辩:积累知识明天见,积累知识天辩论赛最后结束语(欢迎广大网友投票)谢谢各位,(拥抱、握手……) 谢谢史哲文生最后油墨了一把。预祝你和准老婆大人能幸福到永远。毫无疑问,在家庭影响大于社会影响的前提下,又一个小史哲文生即将诞生。 在正反方的保皇无罪、造反有理的辱枪舌剑之后,终于有人可以站出来说句公道话了!

辩论赛:情在理先

情在理先 情与理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因此,一般来说,情在先理在后,也就是“情在理先”。 1.理是情的集中表现。比如,孝敬父母这是个理的问题,但实质是情的问题,是情在人心中的凝结,以至于成了公理。 2.追求忠贞的爱情这是理,没有谁会公开反对这个理。而这种理恰恰是建立在情的基础上的。出卖朋友的行为是可耻的,这是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理?因为友情是可贵的! 3.人们常说:法不容情!其实,法也是建立在情的基础之上的。他体现的是多数人在常规情况下的情。违法的行为,多数是对他人构成伤害的行为,实质就是践踏情的行为 理在情先 1.理既然是大多数人都认可的情,那么必然先于更广泛的情有更重要的地位 2.必然性与重要性是不一样的,由情凝结为理并不代表情比理更重要 3.如果行为在实质上践踏了情,那么它一定践踏了理,并且不合于理先于情 理就是判断的标准!如果没有理,那么我们就也根本不知道是理在情先还是情在理先这个问题,当然是以理服人哈 那是人的本能反映,也就是人的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但是,存在着的就是正确的吗?我们应该理在情先,不要让“情”蒙蔽了双眼。想想“东郭先生”的故事吧!感情用事,没有“理在情先”结果怎一个“惨”字了得啊! 在个人情感中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观点就好象如果“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因此我们必须要按 照一定的理来解决问题 . 首先,解决问题是根本目标,是讨论情和理谁先谁后的基准。 而实践证明,我们应首先理性的认识问题才有可能正确妥当的给予解决;人们乐于接受事物最终还是主观 的情感起作用,但明理的态度不作为前提的话,我们无法保证他们接受的是正确或者谬误的了。从个人素质和社会风气的角度来看,处理问题都应当是理在情先,虽然很难做到,但至少要明确这是基本的行为准则。 现实生活中到处可以看到有人在争论,争论中他们都喜欢说一句话:按理说或你讲不讲理.这些虽然通俗,但很贴切,真实.如果以情在先,往往使事情偏离正轨,而讲理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理,可以说是行为准则,我们上学就要学道理,四有新人准则里就有讲道理这一项,所以,理在情先. 现在是一个法制的社会,依法制国也一直是我国的中心政策之一,那些说中国政治腐败的也就是抓住了官员讲情不讲理的问题,可见,理应该在情先,才能让

理在情先辩论材料

立论: ①现实生活中到处可以看到有人在争论,争论中他们都喜欢说一句话:按理说或你讲不讲理.这些虽然通俗,但很贴切,真实.如果以情在先,往往使事情偏离正轨,而讲理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理,可以说是行为准则,我们上学就要学道理,四有新人准则里就有讲道理这一项,所以,理在情先. 对于情理孰先孰后之论,我认为关键在于:谁才是人们行为处世的真正准则。我认为,情是由人类心中的想法所直接决定的,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同时也因人而异,使人们行事带有很多偏颇。 反观之,理是人们综合了社会经验和以往成功失败的教训而获得的准则,是最能够体现社会公平公正性的指导性准则,依情行事会走向偏颇,而依理行事就能够让事情沿着成功之路前行。 同样一个人,情绪化的人行为就远不如理智的人行为来的正确,虽然情能给人行为的原动力,但是理才是人行为的指示器、风向标。如果一直把理归为情的衍生物,这是不正确的,理是综合了社会公理和人类情感共性而形成的一种准则。有理指导的世界将能够走向更完善更稳定的方向,而以情为主导的世界却只会有更大的分歧和矛盾,这是由于理的唯一性,而情的差异性:理是唯一的,不可辩驳的,人人都只拥有一种理;而情是各异的,人与人之间有可能因为情的不同而产生不同,进而发生摩擦产生矛盾。 因此,理在情先。

②现在是一个法制的社会,依法制国也一直是我国的中心政策之一,那些说中国政治腐败的也就是抓住了官员讲情不讲理的问题,可见,理应该在情先,才能让社会公正. 回顾中国古代三千年,君主帝王凡是重私情而轻事理的,有几个得而善终?再看仅有的几位闪耀着光芒的大帝,可不都是以理为先么? 再回到现在,纵观世界强国,有哪个是遇事以人情为解决之道的?外国人连吃饭都是AA制,从这样普通的事中都表露出他们公私分明,决不因情废理的行为准则 所以说:理在情先. ③我将判断标准分为两层次“先知,先行” 首先从先知来讲,先知就是对待事物和关系时,一方出现在一方之前。而“理”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规律,“情”是因感知外界事物引起的感情,情绪。所以以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只有当客观规律,道理客观存在的时候,人才由此去感知,去认识,从而产生个人的主观情感,情绪。《原道》中说道“性是于生具来的,情是接于物而生,没有凭空而出的情,也没有不引起情的理”因此从先知的角度看理在情先。 其次从先行来看,先行就是面对事物的及关系并将判断和选择时对之首先进行考虑。既然理是事物的规律和及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情是主观的个人情感,那么有理性的人在做事时,必定以理来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固然情在生活中启到非常重要的角色,但这并不代表情支配了我们的生活,我们不会恣意放纵我们的性情,我们用理去

情比理先还是理比情先辩论赛

谢谢主席,大家好! 首先,我要指出对方辩友在刚才辩论中表现出的不足之处:刚才对方辩友说了,“法不容情”,所以情感是不好的,理要比情先。其实啊,这是错误的。我们说“法不容情”,是指法律不容许徇私舞弊,不允私情的许存在,法律要公正。但是这并不是说法律是无情的呀!法律的严明恰恰体现了体现了它情义的所在,法律正是站在受害者情感的角度去惩罚犯罪分子。难道对方辩友还认为法律是无情的吗?难道人们会制定无情的法律来约束有情人吗?试问:一条无情的法律,人们还会遵守吗? 好了,下面陈述我方观点: 有一个乞丐,站在我面前向我乞讨,理性告诉我:“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不给!感性告诉我,他已经这么可怜了,缺吃少穿,还是给一些吧!这时我们是要相信理性不给,还是相信感性给一些呢?是理比情先还是情比理先,请大家做一下判断吧! 生命与爱情,哪个更重要呢?理性告诉我,生命更重要,没有生命还谈什么爱情呢?但是诗人告诉我了“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难道诗人疯了,他居然不相信理性的判断,而认为爱情更重要,太不理智了!罗密欧与朱丽叶错了,他们不该把感情看得比生命还重,他们不该殉情而死,就让朱丽叶嫁给帕里斯伯爵吧!难道诗人真的疯了吗?难道罗密欧与朱丽叶真的错了吗?当然没有,诗人的诗一直流传至今,可谓经典名句!罗密欧与朱丽叶成为坚贞不渝爱情的代名词。这表明了情感战胜了理性!它告诉我们情比理先! 在这红色五月,我又想到了战争年代,面对枪林弹雨,理智告诉我们不能冲,冲,可就意味着死亡啊。但是红军战士还是义无反顾的往前冲,虽然倒下了一个又一个,但是他们仍然视死如归。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他们满腔的爱国热情在驱动着他们,为祖国抛头颅洒热血,死而无憾!满腔的爱国热情驱动着他们不顾理智,不管生死,最终取得了胜利。这不正说明了情感要重于理性,情要比理先啊! 当然,我们也并不否定理性,因为人也是需要理性思考的。但是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情 比理先!谢谢! 正方:有个词语叫合情合理,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了,当初人们在造这个词语时为什么要把情放到理前呢? 正方:一个没有理性的人,他还能依靠亲情、爱情、友情活着,但是一个只有理性而没有亲情、爱情、友情的人,他将如何生存呢?难道对方辩友现在还认为理比情先吗? 反方:我们说的是理比情先,并不是说会理性思考的人就没有亲情…… 正方:我刚才说了,没有理性的人还能依靠情感活着,没有情感的人根本无法生存啊!难道这还不能说明情感比理性更重要吗?! 正方:一个妻子用情感唤醒了成为植物人的丈夫,既然对方辩友认为理比情先,那请问对方辩友,你能用道里去唤醒一个植物人吗?! 反方:你能用情感让飞船升天吗? 正方:如果飞船的设计者们不是满怀爱国热情,一心要让祖国走在世界航天事业的前列,他们又怎么会去设计飞船呢!如果航天员没有爱国情怀,他又怎么会甘愿冒着生命危险,踏上飞船,飞向太空呢?没有这些爱国情怀,难道我们还造得出飞船吗?飞船还能升天吗?(设计者是先要有爱国情怀,其次才是要有理论知识啊!试想,一个没有爱国情怀的人,即使他理论知识再丰富,他会为国家作出杰出的贡献吗) 反方:“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老师和我们有的当然是情,但是亚里士多德说了,他更爱的是真理呀!请问对方辩友,该如何解释呢? 正方:难道名人说过的话都是真理吗?那我要告诉对方辩友了,亚里士多德的“地心说”可是错误的呀!

理在情先辩论赛辩词

理在情先辩论赛辩词 2019-01-13辩论赛(情在理先)正方一辩的陈述词:情在理先情与理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因此,一般来说,情在先理在后,也就是情在理先”。 1.理是情的集中表现。 比如,孝敬父母这是个理的问题,但实质是情的问题,是情在人心中的凝结,以至于成了公理。 2.追求忠贞的爱情这是理,没有谁会公开反对这个理。 而这种理恰恰是建立在情的基础上的。 出卖朋友的行为是可耻的,这是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理?因为友情是可贵的!3.人们常说:法不容情!其实,法也是建立在情的基础之上的。 他体现的是多数人在常规情况下的情。 违法的行为,多数是对他人构成伤害的行为,实质就是践踏情的行为情与理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因此,一般来说,情在先理在后,也就是情在理先”。 1.理是情的集中表现。 比如,孝敬父母这是个理的问题,但实质是情的问题,是情在人心中的凝结,以至于成了公理。 2.追求忠贞的爱情这是理,没有谁会公开反对这个理。 而这种理恰恰是建立在情的基础上的。

出卖朋友的行为是可耻的,这是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理?因为友情是可贵的!3.人们常说:法不容情!其实,法也是建立在情的基础之上的。 他体现的是多数人在常规情况下的情。 违法的行为,多数是对他人构成伤害的行为,实质就是践踏情的行为:情与理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因此,一般来说,情在先理在后,也就是情在理先”。 1.理是情的集中表现。 比如,孝敬父母这是个理的问题,但实质是情的问题,是情在人心中的凝结,以至于成了公理。 2.追求忠贞的爱情这是理,没有谁会公开反对这个理。 而这种理恰恰是建立在情的基础上的。 出卖朋友的行为是可耻的,这是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理?因为友情是可贵的!3.人们常说:法不容情!其实,法也是建立在情的基础之上的。 他体现的是多数人在常规情况下的情。 违法的行为,多数是对他人构成伤害的行为,实质就是践踏情的行为这个辩题的自由度非常之高,"理""情"先每一个字都可以有多种理解,所以选取定义就是重要的。 那么什么算一个合理的定义,即定义中性,不偏颇。 这解决你的第二问题,如果对方把这三个字定义出来以后他们直

情在理先 一辩稿

顾名思义,情,情绪,情感和外界事物引起的心理状态或心里反应。理: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今天我们讨论的情和理是指人自身的感知。我们要知道情、理还有法是是三种不同东西,其作用也不同。在中国是情为基础,理为本,法为末。情理主义与德治主义是中国文化的特点。因为“天理无非人情”,“王法本乎人情”。儒学与中国文化的这种情理精神的文化与社会影响体现为:它使中国人的人格、思维与行为方式具有中庸之道和中庸之德、风格和境界。在人际互动和民众的日常生活中形成了某种人情法则的文化规则,使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秩序仍旧德治为主法制为辅。 今天我方观点是情在理先,理由如下 第一,人的认知过程告诉我们情先于理,情是理的发端。当我们遇到事情时,往往现有的都是情感上的反应。难受时我们嚎啕大哭,委屈时皱眉啜泣......随着我们情感的积累我们总结出事物对错的规律,我们把总结出的规律称之为理。同样的道理,随着人类情感积淀,我们形成比较完善的理的体系。比如说父母在我们小时候照顾我们长大,随着情感的积累,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们会对父母有情感上的回馈,这一举措是出于情,但践行的人多了,我们就称这样的行为体现了理。也就是说今天我们的理不是凭空被捏造的,而是源于我们的情。理之所以被大部分人认同,是因为理符合大部分人对情的需求。 第二,我们呼吁大家做善事要依靠自己内心的善,而不是在理的框架下做一个正常的人。情是人的主观感受,从而情是主动的,而理是外界的规律或标准。美国哲学家梭罗说过“人性本质是主动而非被动的,不仅能消极选择反应,更能主动创造有利环境”。当理成为了框架,我们只能框架每个人不去做违背道德和法律的事情,却不能要求他们主动去做善良的事。但情不同,无论何时它都源自我们的内心的想法,会驱使我们依照自己内心的善去做善良的事,从而情先于理能营造更温情的社会。 极端来看,当灾难来临时,人们首先反映不是说这么做会不会违背理,而是一种真情的流露。人并不完全是理性的,地震来临时,妈妈看到她的孩子有危险,她想到的永远不会是我没救我的孩子社会会怎么批评我,我救了又会怎样表扬我,他想的只会是我的孩子你不要有事。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倡导理先于情,我们会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冷漠,即使是本应伟大的母爱也会显得如此的功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