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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的日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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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的日子里

在司考旅程的日子

回味司考思考回味

过去的已经过去,现在的正在过去,未来的终将过去。2004年的司法考试也早已过去,手捧着那制作精致的《法律职业证书》,在心中便飘荡着挥之不去的思绪,我依然无法割舍在司法考试的日子里,那曾在心空涌动过的激情,它并将永远在心里闪亮。

事实上,司法考试不仅是勤奋、智慧、体力的考试,运气也是必须的。这次自己以362分越过360分的关,实属侥幸。试想,如果分数线是370分或是365分,我这个362分也就翻不过这道坎了。因此,我没有故作深沉的理由与资本,去值得骄傲与自豪,只是愿象安徒生童话《皇帝的新装》里的小男孩那样,不在于才智的高低,而在于能够说真话。

二(心愿)

1993年,自己还没有取得大专文凭,便去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便不小心地给矇过去了,我深知那次过关运气的成份很重。国家确定司法考试制度后,参加司法考试是我近年一直追逐的梦。一是参加司法考试可以让找个途径再系统化学习一下,以提高自我;二是在很多人都认为司考难过的情况下,想去见识一下,以期去探索司考的方法;最重要的便是花二百五去换来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真的是物有所

值,在这条路上无需去考虑更多的人情关系,要想成功,那努力吧,特别是在一个人情社会里,显得特别的金贵。在这里可以找到了自己精神的家园,从中去获取一份莫大的满足与慰藉。

2001年司法考试的第一年,本想去参考,无耐我还没有法律本科文凭,就是过了也只能拿B照,只好作罢。在法本道上徘徊十年之久的我,终于在2004年7月中旬拿到了本科文凭,拿到了可以上司考旅程的船票。当真正可以参考时,却多少有点让我犹豫。离司考时间就是两个月了,说实话时间太短了,用两个月一边工作一边学习要过司考关是几乎不可能的事。同时,我也深深地知道参考的风险,如果没有过说明我的律考过关水份太大,如果过了那本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了。但是,人的一生就是要去找寻挑战,去克服困难,就一棵小树,一直被风雨洗礼着,有时候被淋湿了叶子,有时候被压弯了枝干,但它会洒脱的摇一摇身上,抖落过去的灰尘、彷徨与哀伤,面对心中的理想,尽力将绿叶伸向太阳。

于是,我找来2003年司考试题,完全按考试的时间要求来做,做下来一、二、三、四卷的成绩分别为50、46、51、55合计202分。我想在没有作任何专门的复习情况下能有这样的结果,再用两个月的时间来复习,还是很有希望过关的。就是没有过,也可从明年的迎考作铺垫。2004年7月28日,我办理了司法考试的报名手续,就这样靠一时的冲动与热情

向梦想的方向启程。此时离司考还有51天。不会再有也许因为我错过了的话语。我们得到着是幸福我们付出着是快乐

2004年7月28日,报名回来我制订了所谓的“司法考试攻略”。在攻略的第一页上也不落俗套地呼起了“横下一条心,一定要过关”的口号。当写下后,却想到了可悲的中国足球,不也是常呼“横下一条心,一定要出线”么,还是依然是个落败的结局。莫非也昭示着我司考的路并不好走。

求其上,得其中;求其中,得其下;求其下,必其败。因此我确定的目标分值为400分,事实证明我是求其中,得其下。我购买了司考学习辅导教材三卷(16开)共2105页,配套练习八册(16开)共1140页。第一阶段泛读辅导教材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11日,共15天,按每天150页的速度前进。第二阶段做配套练习,时间为8月12日至8月23日,共12天,以100页/天的速度前进。休整两天后,第三阶段精读辅导教材,时间为8月26日至9月10日,共16天。9月11日、12日为虚拟考试时间。9月13日至9月17日为调节性学习时间。9月18日、19日为实际考试时间。

并制订了一些附加措施,如:确定在学习迎考期间,每

天早晨6:30起床锻炼身体,确保有旺盛的精力投入到愉快的学习生活中去。看书时间上班为19:30至22:30,迎考期间杜绝赌博。事实上,我不只一次地违背了自己的诺言,因为我无法去违背这个社会。

订下计划后,我还是有些犹豫。司法考试不是一件简单而轻松的事,虽然考试有运气的成份,但仅凭运气是不可能成功。也不是能靠人情、关系就能换来的。唯一的那就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才有可能实现这个梦想。既然选择了司考,也便只顾风雨兼程了。

一开始按计划实行时,才知计划过于的理想化,难以完成,一天用3个小时来阅读150页实在是太困难了。起初还可以把时间往后延一下,可到后来就越来越困难了,为了不让破坏整体性的计划,实在看不完时,就翻够150页,就这样非常紧张和粗糙、勉强地完成了第一阶段的计划。进入第二阶段做辅导练习时,就根无法按计划完成,原订的每天100页,实际上只能完成三分之一不到,而且还是非常紧张的,做题的正确率也非常的低,仅为40%左右。如果每天做25页的练习题,1140页,则需要45天的时间,而8月12日9月17日仅有35天的时间。显然是不可能完成第二阶段的计划了。此时,我才真正的意识到这次旅程的艰辛,只有

革命的热情是远远不够的。

做了一个星期的辅导练习后,逼迫放弃。只好再一次地转入对辅导教材的学习,在整个的学习过程中,自己不得不四次调整计划,调整的目的不是增加学习的量,而是每一次都在减少原计划的内容。在迎考的过程中,作为一个社会人难免有些应酬。

7、8月是一年中最热的日子,由于前几年儿子的好奇,弄坏了家中的电风扇,我们也就好几年没有在夏天用过风扇了。现在想来,好象在学习的过程中没有感觉到酷热的季节。只是在实太困的时候,去洗个冷水脸或冲个热水澡。当到2004年9月13日时,离司考还有5天,这也是我最后一次修订计划,按原计划应该是调整好身体的、心理的各方面的情况,让心儿象风一样的自由,以极佳的竞技状态去摘取属于奋斗者的成果。然而此时,我不得不加紧时间作最后的冲刺,我知道冲刺的时间实在是太矩、太短了。真正切合实际的冲刺时间应当是我最初制订计划的2004年7月28日。我知道此时大事已去,但心中还是充满着强烈的渴望,并将最后一次计划定名为“轻舟已过万重山”以来缓解紧张的学习。

事实上,最后的那几天很难静下心来认真学习,翻翻书只是满足一下心理需要而已。由于无法看书,无耐的等待中我在9月16日写下了:司考旅程二月间,一路艰辛回味甜。是非成败皆无关,吾心已越万重山。考试时间越来越临近,

我心就越来越难以安静,我是多么渴望着考试的到来,我是多么的渴望着一个真正意义上公平竞争的平台。虽然我没有必胜的把握,但心中确有必胜的信念,就是失败了,我也心安理得,毕竟我只用了还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由于有这样急切考试的心情,致使我从9月14日开始难以入眠。

2004年9月17日,我购好2B的铅笔、橡皮擦等,虽然晚上9点便上床睡觉,我知道今晚又是一个无眠之夜。我辗转着,越是想入睡,越是难以入眠。在这绵绵的长夜中,我感到了一丝丝的沮伤和失望。一分辛劳,一份收获,一个多用的时间,我没有理由去奢求轻松过关,只想把应有的水平发挥出来就行了。夜更深,人难眠,忽闻窗外雨滴声,打破了这沉寂的夜,也滋润着我焦渴的心。这该是一场初秋的福雨么,不知可否带给我一个初秋喜悦。我细数着雨滴,细数着漫漫的长夜,也定会数来新的一天。

2004年9月18日早晨6时起床,洗溯过后,便准备赶往成都西南财大考场。一出门天空依然还飘着细雨,衣着薄的我便感觉到一丝凉意。真是一场秋雨一层寒。拖着疲惫的身体赶往成都西南财大司法考场。

一进入考场,不知我总是那么的活动,全然忘却了一夜无眠的疲惫,在我人生中应当有三次考值记住,真正有意义的还是这次的司法考试。一次是初中毕业时的中考,原本成

绩不是特别好的我出人意外地考上了中师,在当时的农村看来是一件了不起的事,由于自己年少不知愁滋味,已在记忆中淡淡地遗忘了。第二次是1993年的律考,由不小心的意外收获。而这次的司法考试,我是有备而来的,比律考准备的时间更长,更充分。当然非常在经过长时间的准备之后来检验自己。还有对于一个没有高考经历的我,象这样的考试是多么的金贵啊。

第一场考试下来,才感觉到很疲惫,这时才知自己昨夜没有入睡。一脸倦意,冒着蒙蒙的细雨,独自走在财大的校园。到一个小街上去吃了四元钱的豆汤饭,便又匆匆赶回考场。此全然没有上午兴奋,擦满了一脸的风油精也难抵倦意。以致在考试中填错了机读卡。第二场考试下来,自己疲倦极了,为了不重蹈昨夜的苦楚,只好买来一些安定片来平静这颗驿动的心。一个安稳觉后,考试的状态明显好转,但是第四场考试是我最值得可叹的。试卷发下来,初步一看,心中便有底了。为了取得更好的成绩,便在书写上特别注意,以致于到最后两道50分共1000字论述题,我只有最后的三十分来完成了。当时,来不及思考和对语言的组织,只好龙飞凤舞、语无伦次不断地狂写着,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写满1000字为原则。

事后,自己懊恼着,如果在做书记员时练好书写,就不会有今天的狼狈不堪了。四场考试下来,自己感觉真的是太

累了,犹如是一场大病初愈。不过心中还是泛起久违了的满足感,至少我可以去翘首以待。

考试过后,等待成绩的到来,便是那段时间最有意义的事。2004年9月21日公布了参考答案。迫不及待地对起答案来。一经对照,第一卷最让我失望,只得了75分,第二卷90分,第三卷102分,第四卷前100分的案例分析题只有第三题不能全对外,其余的与参考答案几乎一致,估计能得80分。成功与否就要看最后两道50分论述题了,我很清楚这两题答得是非常糟糕的,现在让我认或许也认不出写的是什么了。事实上我的第四卷得了98分,也就是说两道50分论述题只得了18分左右。这可能是阅卷老师开恩原因吧。

2004年12月4日,成绩终于下来了。当得知我的成绩而侥幸过关时,我却找不到经过艰辛的努力“成功”后的狂喜,反而有一种莫名的淡淡的伤感,犹如在苍茫的原野上找不到太阳升起的方向。明天的生活又将怎样继续。好象我满怀着希望上路,一路风尘仆仆,带着疲惫之躯,尽力向前,最终实现心中的目标。然后,却是带着一丝感伤下路。

遥想1993年,自己以中师水平第一次去参加律师资格

考试,那时全然没有司考志在必得的气魄,知道自己只是个过客、陪客,只是轻轻的从“天下第一考”的大雅之堂走过,不会带走意外的硕果。听得到电话通知自己过关时,我真的不敢相信,一个还没取得大专文化的我,一个只用了二十五复习的我,就这么悄悄的、不小心的过了律考。记得当时,是一个太阳初升的冬季的日子里,我又崩又跳地从乡镇跑回到几里之外的家。虽然,父母并不知道律考的份量,但对于一个还没取得大专文凭的中师生是多么的金贵和难得啊。那一年我二十五岁。

今天我已是三十有六的人了,同样在较短的时间里侥幸过关,好象这十一年间,我用尽全身的力气跳跃时,依然还是落回了原地。不同的是已找不回十一年前的那份欢欣与快慰。或许,过了司考对我已无更大的实质意义,或许过了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或许是好花赏在未开时,意义在于过程的原故吧……

如果没有通过司考,至少在我的心空还会飘荡着司考的梦幻,至少还能去为之努力与奋斗,以此来打发这微薄的岁月。一个人到中年的我在面对通过努力而换来这小小的“成功”之时,却有些迷茫,从这个层面上讲,我过关,我彷徨。

司考的日子永远值去追忆,它将是人中的一个美妙情节。当这盏明灯成功地闪过之后,我却一时找不到新的方向,好象一下陷入了黑暗,怅然若失的愁云在心空是掠过,我却

麻木地失去了前行的动力。

当然,明天还要继续,自己只能秉持忠诚理想,面对现实的信念,让生命的火焰动情地燃烧,来答谢短暂的岁月。点亮心灯,愉悦的光芒就会溢满心头,来照亮本不太暗淡的人生。尽量把生命的彷徨、困惑和失落流放于岁月之河,从容笑看人生花开花落、云卷云舒。

就让“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浮沉随浪,只记今朝......”来结束这次心的历程吧。因为明天我依然还得早起。

最新劳动合同法试题含答案

劳动合同法试题含答案 一、不定项选择题 ( 每题 2 分) 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A A. 书面劳动合同 B. 口头劳动合同 C. 书面或者口头劳动合同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是。 C A. 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 同未规定的,按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 B. 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 同未规定的,按本单位同岗位 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C.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类型有。ABC A.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 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ABC 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B.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 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C.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 一项、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

A.1 个月 B.6 个月 C.1 年 6.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下列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AC A.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B. 劳动纪律 C. 社会保险 7.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 不得超过,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劳动合同 期限不满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A A.1 个月 B.2 个月 C.3 个月 8.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在约定试用期时 A A.可以多次约定试用期 B.只有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一段时间后又重新雇佣时才可以重新约定试用 期 C.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9.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说法正确的是 A A.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 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B.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平均工资 C.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1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 B A.3 个月 B.6 个月 C.12 个月 1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下列关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中解除劳 动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B A.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B.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2014年司法考试试题(宪法)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下列表述中与全民守法精神相符的是()。 A法律虚无主义、法律工具主义思维 B有一些人利用“特权”违背法律行事 C以侥幸心理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利用种种手段逃避法律制裁 D公民积极主张和捍卫自己拥有的法定权利 2、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A.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B.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生产经营 C.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D.经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关于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B.只有国务院才有权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C.地方政府有权制定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D.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都有权制定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职责不包括()。 A.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B.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 C.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D.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是遵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出自()。 A《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B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 C《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D《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A.安全警示标志 B.安全合格标志 C.安全使用标志 D.安全检验检测标志 7、有关公民信用记录的说法正确的是()。 A加强阳光记录,全部公开透明 B在惩戒与隐私保护之间保持平衡,避免公民信用记录被违法利用。 C信用记录事项应当不分标准,一视同仁, D任何国家机关都有权采集公民信息。 8、下列关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职责履行说法错误的是()。 A.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B.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 C.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D.无须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 9、募集设立是()。 A.有限公司设立的一种方式 B.两合公司设立的一项原则 C.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一种方式 D.以上均不对

上海司法考试报考条件(2020年)

上海司法考试报考条件(2020年) 2016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暂未公布,考生可以参考2015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2015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7年12月31日。 二、司法考试报名入口: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技巧 一、司考复习要懂得取舍

司法考试如同世界上任何一个成熟的考试、一个持续不断的考试一样,累积若干年后都会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这种规律的出现,不仅源于成熟的考试会因为考查对象、知识点固定而形成固定的命题题型和风格,而且也会使考查的难度稳定下来,更重要的是命题重点会保持稳定。司法考试的规律性集中体现为以下三点: 其一,重者恒重。即重要的知识点永远都是重要的。当然,在司法考试的考查范围中,不同学科之间分量不同;同一学科之内不同知识点之间重要性也是不同。 其二,新增必考。新增加的考点一般都会在当年考察,即使当年不考也会在接下来的年份予以考察。

2020年河南国家司法考试报考条件

2020年河南国家司法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法律专业范围可在司法部网站查询)。河南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为:嵩县、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鲁山县、卢氏县、南召县、内乡县、镇平县、淅川县、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淮阳县、太康县、新蔡县、兰考县、民权县、宁陵县、柘城县、光山县、新县、固始县、淮滨县、商城县、潢川县、宜阳县、滑县、封丘县、范县、台前县、社旗县、桐柏县、睢县、虞城县、上蔡县、平舆县、确山县、杞县、通许县、叶县、郏县、内黄县、原阳县、南乐县、濮阳县、舞阳县、夏邑县、罗山县、息县、扶沟县、鹿邑县、正阳县、泌阳县、汝南县。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7年应届毕业)。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或者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劳动合同法考试试题---带答案

劳动合同法试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B )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半个月 B、一个月 C、两个月 2、用人单位自(C )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订立劳动合同 B、在合同文本签字盖章 C、用工之日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劳动 合同约定工资的(B )。A、60% B 80% C 100% 4、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竟业限制的人员竟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B )。A、一年B、二年C、三年 5、劳动者提前(B)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十五日B、三十日C、六十日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 1、以下关于试用期的规定表述正确的是:(BC) A、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B、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劳动者在以下哪种情况下,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AB) A、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 B、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

C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3、劳动者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C )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不服从用人单位领导工作安排; C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以下哪些情形,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BC) A、在试用期内;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5、以下哪些情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可以取得经济补偿? (ABC) A、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签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B、由于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C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三、判断正误题〔每题2分,共10分〕 1、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最长不超过12个月。(错) 3、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对)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试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BC 2、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BC 3、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4、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 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 C.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 【解析】本题考核WTO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说法正确。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说法正确。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选项C说法错误。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选项D说法正确。申诉方拟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的损害相等。 【答案】C 5、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 A. 《律师法》第l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此规定为禁止性规则 B.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

2020年司法考试报名你必须知道的事

2020年司法考试报名你必须知道的事 2017年司法考试报名你必须知道的事 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 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 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 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 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 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县级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 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 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 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 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 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 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 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考试教材 2016年大纲所涉及的15个科目变化,可以解读为“4、5、6”,即4个科目变动较大,既新增考点又新增/修订法律法规;5个科目 变动较小,大纲没有新增考点或法律法规;6个科目大纲没有新增考点,但是新增/修订了法律法规。 一、4个科目大纲新增考点,并新增/修订了法律法规 包括:经济法、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并未新增考点,只是作了调整和完善,教材根据大纲调整和新增、新修 订法律法规,作了相应调整。 (一)经济法 与2015年相比,2016年经济法部分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作了较 大修改:

2020年(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法考试试题

第三次考试试题 1.单选题(本题总分50.0分,本大题包 括25小题,每题2分,总计50.0分) 1.(本题分值:2)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定期间是() A.一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内 D.二年内 2.(本题分值:2) 因晋升职务(技术等级)增加的工资以及增 加的福利性补贴,均从职务(技术等级)晋 升的()起执行。 A.当天 B.当月 C.半月 D.下月 3.(本题分值:2)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除在规定时 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 于工资报酬()的经济补偿。 A.15% B.25% C.35% D.45% 4.(本题分值:2) 因公死亡的专业技术人员,其遗属每人每月 补助标准可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 准确定。 A.100% B.110% C.120% D.150% 5.(本题分值:2) 婚后妊娠未满3个月流产,所在单位应给予 产假()天。 A.0 B.10 C.45 D.30 6.(本题分值:2) 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 规定的法定假期之外,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占 用本人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 一年内累计请事假最多不得超过()天。 A.5天 B.7天 C.15天 D.10天 7.(本题分值:2)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办结, 情况复杂的,经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 过()日。 A.15、30 B.60、30 C.30、60 D.30、30 8.(本题分值:2) 下列哪些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A.涉及国家秘密的 B.因工作需要的 C.涉及技术性的 D.涉及专业性较强的 9.(本题分值:2) 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 A.单一性 B.多样性 C.固定性 D.不确定性 10.(本题分值:2) 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倍的工资。 A.一 B.二 C.三 D.四 11.(本题分值:2)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且 均系初婚)的,可享受晚婚假()天。 A.5 B.10 C.15 D.18 12.(本题分值:2)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 作品,其著作权属于() A.合著著作权 B.产生作品的著作权人 C.原始著作权人 D.继承著作权人 13.(本题分值:2) 以下使用作品的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 可且不必支付报酬的有() A.将少数民族文字作品翻译成汉字出 版发行 B.将他人已出版的教材复制后卖给学 生 C.为介绍某一作品而适当引用 D.为"希望工程"捐款的义演表演已发 表作品 14.(本题分值:2) ()纠纷不能仲裁 A.合同纠纷 B.侵权纠纷 C.劳动争议纠纷 D.继承纠纷 15.(本题分值:2) 尉某2001年7月2日不服工商机关对其做 出的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收到申请书后,直到2001年11 月2日仍未做处理,该公民向法院起诉。下 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不能起诉,因超过复议期2个月后的 15天的起诉期 B.可以起诉 C.该公民仍应等待复议决定,之后再起 诉 D.向上级行政机关反映要求监督 16.(本题分值:2) 法院调解不适用于() A.特别程序 B.简易程序 C.普通程序 D.审判监督程序 17.(本题分值:2) 李某从国外归来,因携带商品过多被罗湖海 关认定为走私,李某欲提起行政复议,则下 列关于复议机关说法不正确的是()。 A.李某可以向罗湖区人民政府提起行 政复议 B.李某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 议 C.李某应当向深圳市海关提起行政复 议 D.李某可以向罗湖区人民政府或者深 圳市海关提起行政复议 18.(本题分值:2) 我国仲裁实行()制度。 A.二审终审 B.一审终审 C.一裁终局 D.裁审并存 19.(本题分值:2)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A.违约 B.连带 C.刑事 D.行政 20.(本题分值:2) 著作权因()而取得。 A.创作 B.发表 C.公开 D.主管机关的审核与授权 21.(本题分值: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 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的作 者只有() A.著作权 B.发表权 C.使用权 D.获得物质报酬权 22.(本题分值:2)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关于技术发明的 委托合同,甲公司接受乙公司的委托完成一 项有关包装机械的发明,但是,双方并未对 专利权的归属作出明确规定,那么专利申请 权属于() A.甲公司 B.乙公司 C.甲公司和乙公司共有 D.国家 23.(本题分值:2) 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组合,应当有() A.新颖性 B.创作性 C.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D.富有美感并适于应用 24.(本题分值:2) 某女职工生下一对双胞胎,其产假应不少于 ()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最新)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一、(本题20分) 材料一:2012年12月4日,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讲话时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据新华社北京2012年12月4日电) 材料二:2014年1月7日,总书记出席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据新华社北京2014年1月8日电)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涵义,谈谈你对构建和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的理解。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劳动合同法试题--带答案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劳动合同法试题--带答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一 .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 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A A. 书面劳动合同 B. 口头劳动合同 C.书面或者口头劳动合同 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是。C A. 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B. 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本单位同岗位劳动者工资的白分之八十支付 C. 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类型有。ABC A.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 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ABC A.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B.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C.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 A. 1个月 B.6 个月 C.1年 6.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下歹U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AC A.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B.劳动纪律 C.社会保险 7.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 不得超过,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劳 动合同期限不满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A A. 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8.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在约定试用期时A A. 可以多次约定试用期 B. 只有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一段时间后乂重新雇佣时才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 C. 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A9.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下列关丁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说法正确的是 A.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丁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白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丁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B.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丁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平均工资 C.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丁本单位平均工资的白分之八十 B10.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 A. 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 AB1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下列关丁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中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2014年民诉法司法考试选择题答案与解析

(2014年) 单项选择 35. 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公平正义,因此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下列哪一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最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内涵?() A. 检察监督原则 B. 诚实信用原则 C.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D. 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涵之一。其基本内涵是任何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中的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指的是,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该原则最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内涵。 36. 依法治国要求树立法律权威,依法办事,因此在民事纠纷解决的过程中,各方主体都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违背了相关法律?() A. 法院主动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调解书启动再审 B. 派出所民警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C. 法院为下落不明的被告指定代理人参加调解 D.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当事人之间的民间纠纷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中的行为未违背相关法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据此可知,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调解书,法院有权主动启动再审程序。 选项B中的行为未违背相关法律。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之一是诉讼外调解,诉讼外调解主要有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行政调解。派出所民警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属于行政调解。 选项C中的行为违背相关法律。《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据此可知,法院调解要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而当事人自愿则指无论是法院的调解活动的进行还是调解协议的形成,都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在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一、(本题20分) 材料一: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材料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总体要求,谈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于推进严格司法的意义。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要点)】 (一)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必须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一方面,宪法法律对所有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利予以平等保护,对受侵害的权利予以平等

律师资格证考试条件

律师资格证 编辑 律师资格证是申请律师执业,从事律师职业的资格凭证。通过国家统一的考试或考核获得。从1986年开始,2002年截止。2002年后,该证书由法律职业资格证(国家司法考试)代替。 现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即视为获得律师职业资格、律师从业资格、律师资格等。但国家对律师实行职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双证管理,若想以律师身份从事法律工作仍需获得律师执业证书或律师工作证书。 中文名 律师资格证 外文名 lawyer's certificate 类型 证书 现况 被法律职业资格证代替 获得方式 考试或考核 分类 A,B,C三种

目录 1.1 资格证 2.2 报名条件 3.3 教材 1.4 授予办法 2.5 区分 3.?A类 1.?B类 2.?C类 3.6 证书取得 资格证 编辑 从2008年开始在校大四学生,可以凭借学校学历证明参加大四上学期时国家举办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次年领取毕业证的大四生如果通过司法考试可以申领律师资格证和实习证,通过司法考试且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后可以申请律师执业证书。2002年全国平均通过率为6.68%,2003年为8.75%,2004年为11.22%,2005年稍有提高为14.39%。 人事局根据工作年限确定,中国律师是这样的,首先你拿到的是职业资格证书,等一年实习以后,你拿到的是执业资格证。分为ABC三

个等级。A证是本科(任何专业,但是党校本科学历除外)学历报名并通过全国线;B证是法律专科学历报名并通过全国线;C证是法律专科报名并通过照顾地区(贫困县和少数民族地区)线。A证可以在全国使用,B、C证可以在当地使用。如果你只是取得了B证或者C 证,但是想在全国执业,则可以先通过自考(非在校)或者成考(在校)拿到本科学历,然后重新参加司法考试,通过全国线。律师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律师是高级律师、二级律师是副高级律师、三级律师是中级律师、四级律师是初级律师,原则上需要外语等级考试,但如果你是业务骨干,外语考试也可以免试。律师的业务能力,应该是由当事人自己来评价的,但实践中律师的职称是由人事局根据律师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 报名条件 编辑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1]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考试试题及解析(四)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考试试题及解析(四) 一、单选题(本大题60小题.每题1.0分,共6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下列选项中,哪项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保证人的条件( ) A 与案件无牵连 B 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C 有自己的住房,且收入亦较固定 D 虽不享有政治权利,但人身自由未受限制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考保证人的条件。参见《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内容。 第2题 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发现某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某区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 A 向某区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B 向某市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C 向某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D 报请某市人民检察院,向某市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05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

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依据上述法条可知,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检察院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故题中某区检察院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即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故D项为正确答案。 第3题 赵某向甲行政机关申请某项行政许可,下列关于甲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的说法,哪个是不正确的( ) A 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甲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决定 B 如果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甲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C 如果甲行政机关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经甲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D 如果办理该行政许可的期限需要延长的,甲行政机关无须告知赵某延长期限的理由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2条的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所以,ABC项的说法都是正确的,D 项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故选D。 第4题 田某在一家医院偷了一老人携带的300元钱,当他准备离开医院时,听见被偷老人在医院大门口大哭,向周围的人诉说自己用来给孙子看病的钱被人偷了。田某动了恻隐之心,将偷来的钱还给了老人。对田某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应当( )。 A 不予处罚 B 从轻处罚

2014全国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

2014年全国司法考试《二卷》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22.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应当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避免法治活动的任意性和随意化。据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只要程序公正就能实现实体公正 B.刑事程序的公开与透明有助于发挥程序的约束作用 C.为实现程序的约束作用,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均应予以排除 D.对复杂程度不同的案件进行程序上的繁简分流会限制程序的约束作用 【答案】B 23.社会主义法治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原则加以体现。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下列哪一案件的处理体现了这一原则? A.甲涉嫌盗窃,立案后发现涉案金额400余元,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 B.乙涉嫌抢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 C.丙涉嫌诈骗,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作出无罪判决 D.丁涉嫌抢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 【答案】A 24.关于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刑事诉讼价值观决定了刑事诉讼构造

B.混合式诉讼构造是当事人主义吸收职权主义的因素形成的 C.职权主义诉讼构造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 D.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与控制犯罪是矛盾的 【答案】A 25.关于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公诉案件立案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对因作证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有权获得补助 C.对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向作出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D.对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答案】D 26.钱某涉嫌纵火罪被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诊断患严重疾病,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同时决定予以监外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决定监外执行时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 B.钱某监外执行期间,应当对其实行社区矫正 C.如钱某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应当予以收监 D.如法院作出收监决定,钱某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答案】D 27.关于证据的关联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关联性仅指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B.具有关联性的证据即具有可采性 C.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度决定证据证明力的大小 D.类似行为一般具有关联性 【答案】C

2020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2020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2020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因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很多考生都在猜想2020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会不会有什么变化,小编在这里总结了2020年的司法考试报名条件供大家参考: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能够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水平;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相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县级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能够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能够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能够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能够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020年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和报名时间暂未公布,大家能够持续司法考试报名动态栏目,我们将第一时间为大家提供最新司法考试资讯。 ###小编为考生整理了,考生可提前了解关于报名的一些常见问题,希望能协助到大家! 相关推荐: | | | |

劳动合同法:2020法考必备考点: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电子版

劳动合同法:2020法考必备考点: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电子版 ——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1、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此项权利,称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6条对此作了规定。 2、同时履行抗辩权只适用于双务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保险等合同。只有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才存在对待给付,即当事人之间的给付具有对等关系或对应关系,一方为给付是为了换取对方的给付。正是这种对应关系,使得同时履行抗辩权具有公平性。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和不真正的双务合同(如委托合同)不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对方未履行债务。 (4)对方的债务可能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宗旨是促使双方当事人同时履行债务,如果对方的对待给付已不可能,则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问题,而应依合同解除制度解决。 (三)当事人一方违约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1.部分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债务人原则上无部分履行的权利,因此,双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提出部分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权拒绝受领,但若拒绝受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则不在此限;若受领部分给付,可以提出相当部分的对待给付,也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为给付,除非如此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2.瑕疵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6条规定:“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债务人瑕疵履行,债权人可请求其消除缺陷或另行给付,在债务人未消除缺陷或另行给付时,债权人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为对待给付。 二、不安抗辩权 (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我国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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