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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理财小组制度

社区理财小组制度
社区理财小组制度

***社区理财小组制度

为落实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有效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和居委干部廉政建设、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设置社区居民理财小组,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小组成员5人,并指定一名居委干部任组长。实施对财务管理和监督。

二、每月25日前审查上月收支情况和有关账目。

三、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加强学习,参加财经、法律知识

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四、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履行以下职责:

1、监督财务收支预、决算的落实执行情况;

2、监督各项财务制度的实施和财务公开工作;

3、对社区委员会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收支和会计

帐目进行审计,并把结果公布上墙;

4、征求并反映群众对社区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督

促居委会或居民小组作出答复和整改;

5、年终向居民代表会议汇报民主理财工作及居委会财

务状况,并提出今后财务管理工作建议;

6、在开展理财活动时,民主理财小组对帐目、凭证、

实物、现金、存款进行全面核实,出具审核意见,并

按上级要求进行公布。公布的资料须经社区委员会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主管会计和民主理财小组长共同签字。当意见不统一,无法出具审核意见时,提交社区党支部讨论决定处理和调帐。

五、民主理财小组人员应对社区居民负责、执行制度、尽忠

职守。对完善居务、财务工作作出优异成绩的由居委会给予奖励与表彰,工作不负责任,连续三次无故缺席的报居委会批准后作除名处理。民主理财人员的劳动报酬补贴费由居委会决定。

城南小学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

城南小学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 城南小学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组长1名,成员3名。校务会指定一名成员进入理财小组,其他成员由全体教职工选举正式教师(含平安公司聘请教师)担任,任期一个学年,可连选连任,组长由得票最高的担任。校务会其他成员及其直接亲属不得参加民主理财小组。 2、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 (1)监督审计:监督财务收支预、决算的落实执行情况;监督各项财务制度的实施和财务公开工作;对学校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进行审计,并公布; (2)收集反馈:征求并反映教职工对学校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学校领导作出答复和整改;向老师解释学校财务情况;每学期末在教师会议上做民主理财工作及学校财务状况报告,并提出财务管理工作建议。 (3)审核签字:参加学校财务决策会议;有权确定学校(含寄宿部和幼儿部)采购的商家、厂家、品种和价格;核准所有报销单子并签字,单笔500元以下的必须有一名成员签字,500—1000元的必须有两名成员签字,1000元以上的必须有理财小组全部成员签字,不符合要求的校长不得审批。 3、在开展理财活动时,民主理财小组对帐目、凭证、实物、现金、存款进行全面核实,出具审核意见,并按上级要求进行公布。公布的资料须经学校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和民主理财小组长共同签字。当意见不统一,无法出具审核意见时,提交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处理,或上报教育总支处理。 4、民主理财小组对全体教师或教代会负责,不享受校务津贴,不领加班补助。 5、20**——20**年度民主理财小组成员(20**年5月30日选举产生)及理财侧重面: zz侧重于寄宿部 zz侧重于小学部 zz侧重于幼儿部 zz侧重于全盘 感谢您的阅读!

最新原创村民主理财监督制度

村民主理财监督制度 第一条村民民主理财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代表村民进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条村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和成员3人或5人组成,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村纪委委员要参与其中。 第三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具有下列理财方面的职权: (一)对村级重大事项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监督其是否按“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程序进行; (二)对村务公开的全面性、真实性、及时性、规范性进行监督; (三)对村集体的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四)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收益分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五)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接受村民委托查阅有关财务帐目,否决不合理财务开支。

第四条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当事人对否决的不合理开支有异议的,应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五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查阅、审核财务帐目时有权要求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 第六条村集体财务收支必须按下列“五签一审”程序审批。 (一)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交村财会人员填制支出审批单并签字;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召集全体成员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在支出审批单栏内签字并盖章; (三)经党总支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审批同意“双签字”; (四)最后流转至乡(镇)“三资”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报支。 第七条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在年末对全年的民主理财情况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做出报告。 第八条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民主理财、审核集体财务收支应在乡(镇)纪委、农经站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据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实用)

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也可以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300户以上的居民委员会可以由每个居民小区(组)选举代表2至3人参加。 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必须有全体18周岁以上居民或者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区(组)选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三、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有1/5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1/5以上的户或者1/3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代表)会议。 四、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五、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职权: 1、听取和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制定居民公约; 3、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4、讨论决定居办经济的发展规划; 5、监督居民委员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6、讨论决定兴办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发展居办经济等事项; 7、改变或撤销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8、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其它重要事项。

社区居务公开制度 为增加社区居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1、居委会集体经济总收入、集体债权债务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 2、各种承包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完成情况; 3、社区居委会各种收费的数额及用项; 4、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政策者的处罚情况; 5、烈军属、困难户、五保户、优抚金、城镇低保金发放情况; 6、社区居委会“两委”班子任期、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干部工资报酬情况; 7、其他公共事业和涉及居民利益的事项。 二、居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1、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度,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的时间。 有关政策、法规、社区居民委会发展规划、社区居委会干部现任目标、社区居委干部评议情况、计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 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2、居务公开采取居务公开栏公布、发放“明白纸”、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以公开栏公布形式为主。

村级报账制度

具体报账程序和相关要求 一、支出报账程序 1.村级报账员在报账前,应由经办人填制支出报销单,经手人和证明人注明用途签字后,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民主理财印章后,交村分管领导审批后交报账员。 2.村级报账员在会计中心报账时,先将报支发票交由各村专管员审核。 3.专管员审核通过后加盖已审核章后方可入账。 4.总出纳根据专管员已审核的报支票据与各村报账员办理资金结算业务。 二、报账票据的审核 1.发票的真假审定。假发票一律不能入账。 2.审核凭证的合法、合理性。 3.支出发票必须要有支出事由,经手人、专管财经签字、理财小组印签等方能入账。大额支出发票必须要有书记签字。 4.专项资金必须根据“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反馈单”要求做到专款专用,支出发票的用途要与之相对应。 5.工资只能用领款单或工资表经本人签字后方能报账,其他白条一律不准入账。 三、财务管理

1.总出纳负责村级存款余额转账资金的收支结算业务。各村报账员要负责本村的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账的登记,并定期与总出纳进行核对其是否准确。 2.总出纳要定期与银行对账,做到账账、账款、账实相符。 3.各村在年初要实行村级财务预算。 4.村级收入要使用统一的收款收据,收入收据必须在财政所开具,要有收款人、开票人,不得使用其他票据和打白条。 5.收入收据开具后,应在10日将资金存入或转入预算外财政专户。严禁隐瞒、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 6.村级要实实在在地组织和实行民主理财小组制度。 7.代理会计要做好月报、季报表,财务公开表。 8.村级工程项目资金的支出,必须要有合同书、审计决算,才能入账。 四、报账制度 1.村级资金的业务办理只对各村报账员进行办理,其他人一律不予受理。 2. 日常支出严格实行备用金制度,特殊情况村里提出用款计划经分管领导签字,报财政专管员审批方可提前预借,专管员应在预借单上签字同意。 3.村级报账要及时准确,预借资金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报账。村级要预借资金,必须在前次预借资金报账完毕才能预借。

利民村民主决策和民主理财制度

渣渡镇利民村民主决策 和民主理财工作制度 一、民主决策工作制度: 1、凡是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村级民主决策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2、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各村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村民会议,研究决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通报村两委工作、财务收支等情况,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遇有比较紧急的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问题的处理,必须随时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 3、民主决策程序: (1)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理事会、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

(2)由村党支部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3)由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由村党支部、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前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意见; (5)会后及时公布表决结果; (6)对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村“两委”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村民完善自治的有关规定,用制度规范村干部和村民行为,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坚决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干预村级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行为。 二、民主理财工作制度: 1、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 荐产生(一般4至7人)。村主要干部或其亲属不得参加,对理财组织成员颁发《民主理财证》,实行凭证理财制度。 2、民主理财小组及其成员任职期限为每三年一届,可以联选联任。民主理财小组做到有健全的组织、有明确的职责、有完善的制度、有经常性的活动、有原始活动记录;一是保证组织成员由群众民主产生,不准由村干部指定;二是保证组织成员的代表性,不准村主要干

村民理财制度及小组职责精编版

村民理财制度及小组职 责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村民主理财制度 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办法》和《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规范民主理财小组产生办法,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第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由3人组成,并且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理或撤换。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予以变更,并报乡农经站备案。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各工作,接受县乡两级农经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二条: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须具备必要的条件: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有一定的威望和影响力,遵纪守法,认真负责,廉洁奉公,敢于讲实话,办实事;应甘于为群众服务,有积极参与集体事务民主管理的主动性和工作热情;应熟悉了解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基本知识。 第三条:切实保障民主理财小组权利。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行使监督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权利,有权参与制定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审核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本集体经济组织不合理开支;有权监督、检查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有权向乡镇农经站反映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认真履行民主理财小组义务。民主理财小组应定期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开展民主理财活动;要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委托查阅、审核财务账目;要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各民主理财情况;要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财务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配合农经部门或农村审计部门做好农村审计;要保守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商业秘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义务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乡镇农经站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予以撤换。 第五条:明确民主理财重点。民主理财重点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财务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经济活动监督检查及财务公开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的审核;集体资产的处置;财务会计账目的查阅;收益分配方案的审查;其它财务事项。 第六条:充分发挥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作用。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是实现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和保障。民主理财小组要按照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要求,全过程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和财务活动。事前要积极收集成员的想法和意见,并形成建议;事中要仔细监督财务事项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事后要认真进行检查,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目、报表、财务公开等财务会计基础资料。民主理财小组应根据经济业务量多少按周或月开展理财活动。重要财务事项要随时发生,随时理财。审核结束后,民主理财小组组长要将活动内容记录在《民主理财记录簿》上,并由理财小组全体成员在记录上签章。民主理财小组要配合审计人员做好村干部任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49508)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一、考勤制度 1、作息时间:每周实行 5 天工作日,周六、日为公休日,重大 节日的放假时间以政府统一规定为准; 2、办公时间:上午8:30—— 12: 00 下午14:00—— 17: 30 (14:30 — --18:00 ) 3、社区居委会主任负责居委会考勤工作,每月月底将本月考 勤表报汇总存档,考勤表必须如实填写,社区居委会主任签字并加 盖居委会公章有效; 4、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准干私 活,不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经营及娱乐活动; 5、居委会主任因病、因事请假两天以内需报办事处分管领导批 准,请假两天以上需书面假条由办事处主任批准;居委会副主任 ( 社区工作人员 ) 因病、因事请假一天,须经居委会主任同意,请假两天报办事处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以上需书面假条由办事处主任批 准; 6、居委会主任、副主任( 社区工作人员 ) ,不请假无故旷工累计 五天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不得计发绩效考核补贴;不请假无 故旷工累计十天以上者,视为自行退出居委会。 二、居务公开制度 1、居务公开内容:社区居民委员会办事程序公开;财务公开; 计划生育工作公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社区居委会 干部工作责任目标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干部的评议情况 公开;社区服务、求助热线公开;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公开;居民群 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事项公开; 2、居务公开程序:广泛听取和征集居民的意见,列出公开项目;社区居委会确定公开的内容;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社

区居委会指定专人张榜公布,公开内容存档备查,接受群众的咨询 和监督并认真整改; 3、居务公开时间和方式:社区居委会各项收支情况,每半年向 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报告一次,接受社区居民代表的监督。社区各单 位捐资兴办公共事业,适时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和捐资单位报告资 金使用情况。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布一 次,其他内容视情况适时公布; 公开的形式:设立社区居务公开栏;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 设立居务公开监督信箱和监督电话,接受社区居民投诉;确定社区 居民委员会公开日,接受辖区单位、社区居民咨询。其中,以公开 栏公布为主要形式; 4、居务公开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凡属居务管理 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提交居民 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实行民主决策。社 区居委会工作,每年都要向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并能够 接受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三、会议制度 1、每年召开一至两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居委会工作报告 和工作计划,讨论决定社区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评议社区居委 会班子及成员履职情况; 2、居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传达部署居委会各项工 作,研究如何做好本小组的各项工作; 3、居委会办公会议(1)、每天早晨居委会主任开碰头会,副 主任(社区工作人员)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及发生问题,同时居委 会主任部署当天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2)、每周首日召开居委会会议,小结上周工作情况,部署本周工作计划,抓好重点工作的要 求; (3)、每月末居委会对本月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工作完成情况,所取得的成绩及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4、各种会议要做到有内容,有记录。

村民理财小组制度

村民理财小组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村务管理,结合农村实际,大胆创新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成立了里村镇村民理财小组,实行村级“阳光理财”,使村级财务管理逐步走向公开化,规范化,深受广大村民欢迎。具体做法是: 1、民主选举理财工作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在每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时由新任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3名普通村民组成。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中,推选一人为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有一定文化基础,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懂财务知识,思想道德好,作风正派,办事公正,责任心强。现任村两委干部成员不得任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且村两委干部的直系亲属也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程序要规范、措施制度要严谨、监督管理要有效。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如有特殊情况的(迁出、死亡、自动辞职等)而缺员的,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补选。其成员不能履行职责、严重失职、多数村民不满意的,可按程序予以罢免。村级理财小组的报酬根据村级集体经济的实力予以适当解决。 2、明确理财小组工作职责。村级理财小组在广大群众的监督下具体负责村级集体经济的管理和监督,一是负责村级集体资金、资产的日常管理,二是负责审议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三使负责审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每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四是负责监督集体基建工程和经营项目的发包,参与重大经济投资的研究决策,五是负责向村民汇报和公布民主理财工作及集体经济情况,提出今后财务管理的建议。 3、规范理财小组工作程序。村两委只明确一名报账员,不

设出纳和会计,出纳和会计全部由理财小组成员兼任。在具体操作程序上,由报账员对发票的用途、金额等逐张进行说明,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委主任对发票的合理性作出解释,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经讨论后签字确认,方可报销。村民理财小组和群众代表如有疑义,可向村干部提出,也可向镇纪委、财政所反映。 4、建立健全民主理财管理制度。为规范民主理财工作,在镇纪委的指导下,村两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制定了严格的村级财务监管审批流程图,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财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得到了规范,凡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财务活动和财务事项,都要接受理财小组的监督。 通过实行民主理财小组,使村级财务置于广大村民的监督之下,让群众参与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了村级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有效地防止了各种侵占集体利益行为的发生,维护了财经纪律。民主理财新机制实行后,成效初显:一是有效封堵了村级集体经济财务支出漏洞,减轻了农民负担,该村村级招待等费用等弹性开支较以往同期大幅减少;二是规范了民主理财操作程序,减少了村民与干部之间的矛盾和疙瘩,村民因集体经济问题信访数大幅减少;村级工作作风明显改善;三是增强了集体的凝聚力,密切了干群关系,该村村通过实行民主理财,增强了集体经济实力,推动了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有了理财小组,干部与群众之间更容易沟通和协调,党群、干部关系更加密切。实行民主理财,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定期学习制度:每月定期组织居委会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科学文化知识,居委会要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报告工作制度:社区居委会每年至少要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接受社区居民代表的审议,社区居委会原则上要每季度向社区议事会报告一次履行职责和财务收支情况,主动听取并征求议事会的意见,汇报下一季度工作要点,如遇特殊情况社区居委会可临时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决定。 三、居务公开制度:将社区居委会的内容,财务收支情况,成员职责分工和办公时间及联系电话等,通过联系卡、公示板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公开,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服务承诺制度:社区居委会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自觉接受社区居民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及监督。 五、考核评议制度:社区居委会应定期接受社区居民和社区议事会的批评。社区成员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满意率低于60分的,社区居委会班子应及时查找原因,改进工作。经群众评议,对工作不称职或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可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罢免或撤换。

一、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协议。 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落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优抚救济工作。 四、做好环境卫生、计划生育、民事调解、医疗保健工作。 五、做好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妇女的保护工作,关心教育青少年。 六、对社区的物业管理进行监督。 七、向政府反映社区成员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会议代表制度社区居民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社区居民会议由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组建成,居民会议可由全体年满十八岁以上的居民或每户派一名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代表2-3人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社区居民会议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原则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听取并审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二、讨论决定本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发展和规划。 三、讨论制定和修改居民公约。 四、选举、撤换和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五、变更和撤换社区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六、讨论决定涉及本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民主理财制度(等)

一、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建立民主理财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设组长1名,理财组长负责审理专用章的管理。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当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办事公道,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能代表群众的意愿和利益。 二、民主理财小组向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工作中应认真执行和积极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业务上自觉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要在每月的1-5日定期进行理财,并将理财情况详细记入“民主理财登记薄”;要为社区“两委会”决策当好参谋,积极协助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当群众对社区集体财务事项有质问时,主动向群众进行解释和说明。 三、民主理财小组有权要求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有关人员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参与制定本社区的财务计划、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和签订各项承包合同,参加相关财务管理会议;监督检查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情况,并向镇政府反映有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权监督检查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的情况;监督、检查收益分配方案的编制,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的提取和使用,干部工资的发放,承包合同的签订及兑现等情况;代表群众查阅审核有关财务账目,监督检查财务公开的内容。对审查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有否决权。 四、民主理财小组在履行职责的同时,应积极支持的工作,对与社区有不同意见的问题,应提交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或报镇政府裁定,不得无理干扰社区“两委会”的正常工作。 五、民主理财的内容包括财务管理的全部内容。主要有: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的制定;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的增减变动;新上经济项目;社区基本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落实减免照顾政策和救灾救济款的发放;“一事一议”筹资的收取、管理和使用。 六、民主理财主要采取召开理财会议的形式进行,由理财组长主持;理财小组全体成员参加,社区“两委会”成员可列席参加。理财程序为: (一)社区报账员将本月发生的收支原始单据摆到桌面上,由民主理财小组人员逐支单据进行审理。对有疑问的单据,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要当面做出解释和说明,经全体与会人员同意后,在原始单据背面加盖民主理财审理专用章,方可入账。 (二)对发生的一切收入单据,由财政所记账员逐笔与收款单据存根核对,防止“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 (三)对发生的开支项目,要严格按照开支审批制度规定逐笔核查。审理结束后,由理财小组负责将理财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由参加理财的人员签字。 根据社区集体财务管理的需要和理财的不同内容,一般分为日常的财务收支和重大财务事项等。日常财务收支的审理,属于一种事后监督,可在每月业务终了按办事处统一规定的理财日,由民主理财小组逐笔审理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核对有关现金、产品物资等是否账实、账表、账账相符。重大财务事项包括年度财务收支、新上经济项目、社区基本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等,应随时召开理财会议进行审议。同时,召开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的建设,规范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一支精干、务实、廉政、高效的社区居委会队伍,推进社区居委会工作的组织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根据区民政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负责,严于律已,工作务实,勤政为民,牢固树立服务的思想,当好社区居民的带头人。 (二)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恪守职业道德,认真联系社区工作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做好各项工作。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联系群众,接受监督,坚持原则,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问题和纠纷。 (四)加强学习,丰富知识,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五)充分发扬民主,善于团结和依靠群众,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社会自治,办理各种事务,解决各种问题。 (六)热爱居委会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提倡协作精神,自觉维护社区居委会的整体利益及班子团结。主任全面负责,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七)热心群众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经常深入

社区居民当中了解民情民意,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居民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八)熟悉掌握社区居民、社会单位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接待居民、办理居民事务时,要热情大方,耐心细致,不急不躁,讲求效率。 (九)工作时间保持有人值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全体外出时应提前一天以文字形式告知居民。社区居委会原则上不得组织居民外出活动,需要组织居民外出活动时,必须报街道批准,并做好安全工作。(十)建立完善的信息上报制度,及时报告社区内发生的重大情况及日常工作信息。 二、辞职、劝退、罢免 (一)关于个人原因辞职 社区居委会成员因个人原因决定离开社区居委会工作岗位的,需提交本人书面辞职申请,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并做完相关工作交接后离岗。涉及工作补贴的按实际天数核发。 居委会成员连续事假1个月以上、病假2个月以上;全年累计事假2个月以上、病假4个月以上,已不能胜任社区居委会工作或严重影响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人员,本人应主动提出辞职申请,以便及时补选。未主动提出辞职申请的人员,可提请居民代表大会决定其去留。(二)关于劝退的规定 凡社区居委会成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劝其自行提出辞职。 1、不热心社区居委会事务,对群众提出的要求敷衍搪塞。对应当办

村民理财制度及小组职责

村民主理财制度 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办法》和《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规范民主理财小组产生办法,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第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由3人组成,并且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理或撤换。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予以变更,并报乡农经站备案。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各工作,接受县乡两级农经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二条: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须具备必要的条件: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有一定的威望和影响力,遵纪守法,认真负责,廉洁奉公,敢于讲实话,办实事;应甘于为群众服务,有积极参与集体事务民主管理的主动性和工作热情;应熟悉了解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并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基本知识。 第三条:切实保障民主理财小组权利。民主理财小组集体行使监督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权利,有权参与制定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审核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本集体经济组织不合理开支;有权监督、检查本集体经济组

织财务公开;有权向乡镇农经站反映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认真履行民主理财小组义务。民主理财小组应定期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开展民主理财活动;要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委托查阅、审核财务账目;要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各民主理财情况;要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财务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配合农经部门或农村审计部门做好农村审计;要保守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商业秘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义务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乡镇农经站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予以撤换。 第五条:明确民主理财重点。民主理财重点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财务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经济活动监督检查及财务公开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的审核;集体资产的处置;财务会计账目的查阅;收益分配方案的审查;其它财务事项。 第六条:充分发挥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作用。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是实现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和保障。民主理财小组要按照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要求,全过程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和财务活动。事前要积极收集成员的想法和意见,并形成建议;事中要仔细监督财务事项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事后要认真进行检查,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

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 -范文

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范文 XXX村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 为落实村民委员会的民主理财,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健全村务,财务公开等制度,有效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和干部廉政建设,特制订本制度,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 1、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必须设置民主理财小组,村委会由村民代表会议选取举产生村委会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八名,村民小组由村小组股东代表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七名,实施对村务和财务管理的监督。 2、每月5号审查上月收支情况和有关帐目及开支。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加强政台思想教育学习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法规,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积极参与区,村举办的业务培训,认真做好对村务财务的监察院督工作。 4、民主理财人员的职责: (1)有权参加本村各种会议,参与制定财务预算计划,决定分配方案和发展经济项目等重大事项,并监执行情况,范文《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https://unjs)。 (2)参与集体投资基建项目的立项,论证,投标及工程验收工作。(3)参与和监督土地转让,宅基地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4)有权根据村民反映意见,对有关人员进行取证核实,弄清真相,

向群众做出解释或提交上级处理。 (5)监督集体资金流向,盘点存款和审议财务收支数据。并对一切不真实,不符合制度的开支拒绝入帐。 (6)监督集体资产管理,俩权俩务的结算及经济合同签证,兑现工作,防止集资历产流失。 (7)认真做好民主理财日的财务收支审查,监督财务人员定期公布帐目,接受村民监督。 5、民主理财人员本着对村民负责,执行制度,尽忠职守,对完善村务,财务工作做出优异成绩的,由村民理财日工作的,报村民委员会批准后作除名处理。 6、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网络搜集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请按实际情况需要自行编辑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一、考勤制度 ????1、作息时间:每周实行5天工作日,周六、日为公休日,重大节日的放假时间以政府统一规定为准; ????2、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14:30—--18:00) ????3、社区居委会主任负责居委会考勤工作,每月月底将本月考勤表报汇总存档,考勤表必须如实填写,社区居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居委会公章有效; 4、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准干私活,不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经营及娱乐活动; 5、居委会主任因病、因事请假两天以内需报办事处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以上需书面假条由办事处主任批准;居委会副主任(社区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一天,须经居委会主任同意,请假两天报办事处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以上需书面假条由办事处主任批准; 6、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社区工作人员),不请假无故旷工累计五天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不得计发绩效考核补贴;不请假无故旷工累计十天以上者,视为自行退出居委会。 二、居务公开制度 ??1、居务公开内容:社区居民委员会办事程序公开;财务公开;计划生育工作公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社区居委会干部工作责任目标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干部的评议情况公开;社区服务、求助热线公开;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公开;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事项公开; 2、居务公开程序:广泛听取和征集居民的意见,列出公开项目;社区居委会确定公开的内容;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张榜公布,公开内容存档备查,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并认真整改;

村级民主管理制度

村财务、村务公开制度 一、完善民主管理机构。 (一)村委会及村民小组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小组成员由八人组成,由村民代表会议和各组股东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二)配备财务人员。财务人员要参与村民委员会年初制定财务收支预算,负责管理村民委员会的帐目工作,村财务人员任免报区办事处主管部门审批,小组财务人员任免报村委会审批。严格执行市、区财务管理制度。 二、财务、村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要从农村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村的重大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公开的内容有:现金的收支、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征地补偿使用、承包租凭收入、基建工程式开支、公益事业的支出、财务收支预算制度承包项目招标、计划生育指标的安排、宅基地的审批、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和工资报酬、功绩过失情况、农民负担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在实行村务、财务公开时,要做到形式橱窗化、地点公众化、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题化。 财务公开的办法是: 1、会计员每月按区农林水办公室制定的公开内容进行公布,每季公开承包租赁款收缴情况。 2、每季度定“民主理财日”,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查上月的收支情况和有关帐目,并把结果张榜公布。村民委员会接受区审计办或审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审计完毕后,要把审计结果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村民主理财工作制度 为落实村民委员会的民主理财、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健全村务、财务公开等制度,有效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和干部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村民委员会必须设置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八名,由村各组股东代表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八名,实施对村务和财务管理的监督。 2、每个季度审查收支情况和有关帐目及开支。 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学习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积极参与区、村举办的业务培训,认真做好对村务、财务的监督工作。 4、民主理财人员的职责。 (1)有权参与制定财务预算计划。决定分配方案和发展经济项目等重大事项,并监督执行情况。 (2)参与集体投资基建项目的立项、论证、投标及工程验收工作。 (3)参与和监督土地转让、宅基地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制度

社区居民委员会制度 社区居民委员会制度 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的主要职责是:讨论研究居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落实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传达贯彻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本社区各项工作;总结检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应该讨论的其他问题。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社区居民委员会全体委员出席,社区工作者可列席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 四、社区居委员的大额经费支出;社区居委会公益活动的开展;社区保洁、巡逻等人员的聘用;社区居委会干部及居民小组长生活补贴发放;居办经济和社区服务项目的申办、变更、注销及经济合同的签订与终止等,均应提交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 五、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决定问题,应当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工作,应当采取民主的方法,不得强迫命令。 社区居民委员会制度范文: 为了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的建设,规范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作积极和创造性,努力打造一支精干、务实、廉政、高效的社区居

委会队伍,推进社区居委会工作的组织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负责,严于律己,工作务实,勤政为民,牢固树立服务的思想,当好社区居民的带头人。 2、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克己奉公,恪守职业道德,始终把居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居民办事处交办的各项工作。 3、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联系群众,接受监督,坚持原则,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问题和纠纷。 4、加强实践锻炼,完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5、热爱居委会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提倡协作精神,自觉维护本居委会的整体利益及班子团结。人人有岗位,个个有责任。 6、在工作中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坚持“五字”工作(勤、精、细、快、准)。接待居民办理居民事务时,要热情大方,耐心细致,不急不躁,讲求效率。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居民办事处报告。 二、考勤制度 1必须严格考勤,居委会人员的出勤、缺勤,由每天值班人员负责记载。 2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无故不得

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

XX镇XX村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 第一条民主理财小组的构成。XX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四议两公开”的程序推荐5-7名村民组建民主理财小组,设组长一名。现任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理财小组成员。小组成员一般任期3年,可连推连任。 第二条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觉悟高、原则性强、办事公道、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2.工作热情高,能密切联系群众,并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熟悉农村政策和一般的农村理财知识。 第三条民主理财小组的任务、职责和权力 1.任务 (1)监督村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纪律; (2) 参与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3)广泛征求并及时反馈群众对理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2.职责

(1)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对财务预算、收益分配方案、干部报酬的确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财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审核通过后,分别在原始凭证上签字和盖章; (3)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理财活动,但业务多、工作任务重的民主理财小组,可根据工作量确定; (4)定期盘点货币资金、物资、固定资产,核对会计账目; (5)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经济问题决策。 3.权力 (1)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进行审查,审查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进行审查,审查支出是否合理,支出单据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完备,支出是否真实; (3) 对村集体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4)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有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第四条民主理财小组要参与年度审计、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4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精)

鼓楼区环城街道办事处王场社区议事 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季度例会制度。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每季度由议事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其议题应由议事监督委员会主任或成员确定,也可由社区居委会提出,遇有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可临时决定召开。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社区有关人员列席会议,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 二、讨论表决制度。对社区内服务性机构(包括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涉及社区公众整体利益的有关事务及时进行讨论、表决,半数以上通过可形成决议或决定,讨论表决前应广泛征求社区成员意见,表决结果应向全体社区成员进行通报。对服务质量较差、群众意见较大的社区内服务性机构(包括物业公司),议事监督委员会经过表决有权代表社区居民拒绝其提供服务,同时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予以撤换。 三、审议修改制度。年终议事监督委员会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报告,并对下一年度社区发展规划提出修改意见。根据年度工作报告和群众满意情况对社区居委会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评定。

四、分片负责制度。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应按楼房或单位分片负责,定期联系片区群众。每月至少征集一次所分担片区群众的意见,同时负责向社区居委会转达片区群众的需求和意愿,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片区群众。 五、学习培训制度。议事监督委员会应结合季度例会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每年组织一次对议事监督委员会培训。 六、民主评议制度。社区成员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议事监督委员会进行民主评议。对屡次未参加会议,发挥作用较差,群众满意率较低或其它原因提出辞职的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由议事监督委员会表决后,建议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重新进行推选增补。

社区工作制度汇编

XX区社区工作制度汇编

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建设和谐社区。 二、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健全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社情民意表达机制、社区居民参与机制、民主决策机制、共驻共建机制。制定民主管理、居民会议提案、社情民意表达、居民会议、资源共享等制度。制定和修改社区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三、发挥社区自治组织作用,定期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执行居民会议的决议并向居民会议负责。 四、研究商议本社区发展规划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协助政府做好社区公共服务工作,整合社区资源,开展共驻共建,发展社区公益事业,扶持和组织社区服务。 五、讨论决定涉及本社区居民利益的相关事项,包括居民反映突出的问题,涉及多数居民利益的公益性问题以及其他重大问题。畅通民主诉求渠道,及时向政府反映社情民意。 六、指导业主委员会工作,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依法履行职责。 七、建立健全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站)制度,明确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站)成员岗位职责,负责对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站)成员的考核、评议和聘用。 八、领导社区工作站完成本社区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及政府交

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九、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相关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在社区的工作进行监督、评议。

社区工作站工作职责 社区工作站接受社区居委会的领导,接受街镇的业务指导。社区工作站接受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群众的监督、考评。其工作职责是: 一、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确定的居委会任务中的具体事务,落实社区居委会提出的工作计划,执行居委会会议决定。每季度向社区居委会汇报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社区公共卫生、社区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洽理、民事调解、人口与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环境保护、老年服务、社区民间组织等项工作。 三、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协助政府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组织社区居民开展自助和互助服务、为发展社区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培育社区服务类民间组织、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在社区内为居民开展“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一站式服务,负责受理、承办、代办、转办社区居民事务。 四、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及时收集和听取社区单位和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来电、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记录,承办有专人,答复有时限,诉求有反馈。 五、负责社区基础数据的管理工作,规范社区基础信息的采集,保证社区各项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积极推进和落实社区楼门院长报告制度和专兼职信息员制度。 六、对社区协管人员实行统筹调配,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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