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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业分类体系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正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将我国职业归为8个大类,共1838个职业。

这部大典是我国第一部具有国家标准性质的职业分类大全,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大典参照国际标准职业,从我国实际出发,按照工作性质同一性的基本原则,对我国社会职业进行了科学划分和归类,全面客观地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社会职业结构状况,填补了我国职业分类的一项空白。

这部大典将我国职业归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

8个大类分别是: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员;第五大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第六大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第七大类:军人;第八大类: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各方面的专家对这部大典予以高度评价,认为大典的颁布将为开展劳动力需求预测和规划,进行就业人口结构及其发展趋势的统计分析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对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完善企业劳动组织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1(GBM0)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行政机关,各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社团组织及其工作机构,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大类包括下列中类:

1-01(GBM0-1)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

1-02(GBM0-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3(GBM0-3)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4(GBM0-4)事业单位负责人

1-05(GBM0-5)企业负责人

1-01(GBM0-1)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

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本中类包括下列小类:

1-01-00(GBM0-10)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

1-01-00(GBM0-10)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

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1-01-00-00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

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1-02(GBM0-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中类包括下列小类:

1-02-01(GBM0-21)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2-02(GBM0-22)人民政协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2-03(GBM0-23)人民法院负责人

1-02-04(GBM0-24)人民检察院负责人

1-02-05(GBM0-25)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2-99(GBM0-29)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2-01(GBM0-21)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1-02-01-00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常务委员会负责人主要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2)工作机构负责人主要为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服务。

1-02-02(GBM0-22)人民政协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在各级人民政协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1-02-02-00人民政协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在各级人民政协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人民政协负责人主持政协及常务委员会的工作;(2)工作机构负责人主要负责政协机关工作。

1-02-03(GBM0-23)人民法院负责人

在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以及专门人民法院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1-02-03-00人民法院负责人

在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以及专门人民法院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领导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在参加案件审判时,担任审判长,主持法庭审判;(2)领导本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依法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3)代表人民法院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院长依法提请任免或任免下级人民法院和本级人民法院其他审判人员的法律职务;(5)依法审批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的等级和衔级;(6)主持或参加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7)主持或参加法官考评委员会会议,指导对法官的培训、评议和考核;(8)主持或参加法院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行政与后勤工作;(9)负责分管的审判业务工作、法官队伍管理工作、法院行政和后勤工作;(10)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1-02-04(GBM0-24)人民检察院负责人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1-02-04-00人民检察院负责人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和政策,组织制定检察工作规划;(2)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领导本院和所属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履行依法进行法律监督、代表国家进行公诉、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等检察职责;(4)主持本院检察委员会会议,列席本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5)依法行使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撤换或任免的建议权,以及本级检察院检察人员的任免权;(6)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1-02-05(GBM0-25)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1-02-05-00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领导所属各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本级行政机关会议;(2)签署有关重要请示、报告、命令、指示等;(3)处理其他日常工作。

1-02-99(GBM0-29)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指未列入1-02-01至1-02-05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2-99-00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指未列入1-02-01至1-02-05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3(GBM0-3)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在各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中类包括下列小类:

1-03-01(GBM0-31)民主党派负责人

1-03-02(GBM0-32)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3-03(GBM0-33)群众自治组织负责人

1-03-99(GBM0-39)其他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3-01(GBM0-31)民主党派负责人

在各民主党派各级组织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1-03-01-00民主党派负责人

在各民主党派各级组织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根据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重大政策,组织制定各自政党的工作指导方针、目标和任务;(2)贯彻执行“长期共存,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组织和领导其成员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3)围绕国家的中心任务,组织和领导其成员开展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各项活动;(4)依照法律和各自政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反映其成员和所联系降价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5)加强各自政党的领导班子建设、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1-03-02(GBM0-32)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在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人民团体各级组织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专职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1-03-02-01工会负责人

在工会各级组织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专职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根据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工会作的指导方针、任务和工作目标;(2)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在突出履行“维护”职能的同时,履行“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3)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民

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组织职工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4)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5)组织调查研究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向党和政府有关部门及上级工会报告;(6)负责对工会经费的管理和审查审计等工作。

1-03-02-0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负责人

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各级组织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专职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根据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共青团的工作指导方针、目标和任务;(2)宣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共青团作为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广大青年投身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3)加强共青团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召开共青团的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重大问题,领导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4)调查青年思想、工作、发展状况,代表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1-03-02-03妇女联合会负责人

在妇女联合会各级组织及其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专职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根据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妇联的指导方针、任务和工作目标;(2)组织讨论并决定有关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向党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3)代表和组织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4)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1-03-02-99其他人民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指未列入1-03-02-01至1-03-02-03的人民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3-03(GBM0-33)群众自治组织负责人

在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下列职业:

1-03-03-00群众自治组织负责人

在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组织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动员、教育居(村)民依法履行应尽义务,维护居(村)民的合法权益,保护社区的环境和资源;(2)支持和组织居(村)民发展生产,承担居(村)民委员会集体资产的管理,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活动;(4)召集并主持居(村)民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有关公共事务、公共利益、公益事业,协助人民政府搞好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5)负责调解居(村)民之间的民事纠纷;(6)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搞好社区内的普及教育;(7)听取居(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民情民意;(8)主持居(村)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3-99(GBM0-39)其他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指未列入1-03-01至1-03-03的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3-99-00其他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指未列入1-03-01至1-03-03的社会团体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1-04(GBM0-4)事业单位负责人

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中类包括下列小类:

1-04-01(GBM0-41)教育教学单位负责人

1-04-02(GBM0-42)卫生单位负责人

1-04-03(GBM0-43)科研单位负责人

1-04-99(GBM0-49)其他事业单位负责人

1-04-01(GBM0-41)教育教学单位负责人

在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中学、小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单位及其工作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1-04-01-01高等学校校长

在高等学校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根据教育方针,确定学校教育目标,制定政策和措施;(2)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确定学校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校内组织机构的负责人;(4)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5)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进行思想教育;(6)组织拟定并执行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学校财产;(7)主持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8)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1-04-01-02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校长

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根据教育方针,确定学校教育目标,制定政策和措施;(2)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确定学校组织机构设置方案,任免校内组织机构负责人,批准教学人员的职务任免;(4)按照国家制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教学活动,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协调教学人员,保证教学计划的执行,协调教学人员,保证教学正常进行;(5)组织开展生产实习、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6)组织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财务计划,保护和管理学校财产;(7)组织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8)组织学校的德育、体育、美育及课外活动;(9)主持校务会议;(10)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1-04-01-03中小学校校长

在中学、小学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根据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学校发展目标和规划;(2)全面主持学校行政工作,根据国家制定的教学计划组织教育教学工作;(3)确定学校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按有关程序提名副校长人选,任免组织机构负责人;(4)对教职工实施聘任、考核、奖惩直至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予以辞退;(5)负责学校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和课外活动;(6)负责学校财务和总务工作;(7)主持校务会议;(8)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1-04-01-99其他教育教学单位负责人

指未列入1-04-01-01至1-04-01-03的教育教学单位负责人。

1-04-02(GBM0-42)卫生单位负责人

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采供血机构等卫生机构及其工作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1-04-02-00卫生单位负责人

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采供血机构等卫生机构及其工作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主持制定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财务计划等,检查实施情况;(2)主持确定内部机构设置、职能分工和人员配备,批准人员的任免和奖惩;(3)主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检查制度执行情况;(4)指导和协调下属部门工作,审批下属部门工作报告,检查下属部门工作计划实施情况;(5)主持本单位卫生业务工作,组织制定重点医疗方案、重大疾病控制、保健康复以及重大灾害事故应急对策;(6)主持群

众来信来访和医疗卫生事故与纠纷的处理工作;(7)主持拟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告,为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卫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1-04-03(GBM0-43)科研单位负责人

在科研单位及其工作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1-04-03-00科研单位负责人

在科研单位及其工作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拟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组织申请国家及有关部门的科研任务;(2)制定科研实施计划与研究方案;(3)组织科研项目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撰写研究与实验报告;(4)综合管理本单位的人、财、物;(5)协调、督促、检查科研等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6)组织科研项目的鉴定、评审等。

1-04-99(GBM0-49)其他事业单位负责人

指未列入1-04-01至1-04-03的事业单位负责人。

1-04-99-00其他事业单位负责人

指未列入1-04-01至1-04-03的事业单位负责人。

1-05(GBM0-5)企业负责人

在企业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中类包括下列小类:

1-05-01(GBM0-50)企业负责人

1-05-01(GBM0-50)企业负责人

在企业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1-05-01-01企业董事

在企业中,经股东大会选举的企业最高层具有决策权的董事会组成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2)决定企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制定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及其规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方案;(4)拟定企业合并、分立、解散等职权规定的方案;(5)聘任或解聘企业经理,并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企业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6)制定企业内基本制度。

1-05-01-02企业经理

在企业中,经董事会聘任或经职代会选举或经上级任命的企业负责人。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执行董事会决议或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2)领导企业日常生产管理工作;(3)拟定或决定企业内部机构设置;(4)按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行使人事聘任、解聘或任免权;(5)拟定企业的基本规章制度;(6)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1-05-01-03企业职能部门经理或主管

在企业经营、生产或业务、行政等职能部门担任经理或主管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接受企业主管领导的指挥,对企业主管领导负责;(2)执行企业决策,组织编制、调整、修改部门发展计划、规章制度、实施方案等,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谋;(3)组织实施本部门工作,并提出改进、调整建议;(4)管理本部门内部其他活动。

1-05-01-99其他企业负责人

指未列入1-05-01-01至1-05-01-03的企业负责人。

中国职业分类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

2(GBM1/2)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本大类包括下列中类:

2-01(GBM1-1至1-2)科学研究人员

2-02(GBM1-3至1-6)工程技术人员

2-03(GBM1-7)农业技术人员

2-04(GBM1-8)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

2-05(GBM1-9)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6(GBM2-1)经济业务人员

2-07(GBM2-2)金融业务人员

2-08(GBM2-3)法律专业人员

2-09(GBM2-4)教学人员

2-10(GBM2-5)文学艺术工作人员

2-11(GBM2-6)体育工作人员

2-12(GBM2-7)新闻出版、文化工作人员

2-13(GBM2-8)宗教职业者

2-99(GBM2-9)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2-01(GBM1-1/1-2)科学研究人员

从事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研究工作的人员。

本中类包括下列小类:

2-01-01(GBM1-11)哲学研究人员

2-01-02(GBM1-12)经济学研究人员

2-01-03(GBM1-13)法学研究人员

2-01-04(GBM1-14)社会学研究人员

2-01-05(GBM1-15)教育科学研究人员

2-01-06(GBM1-16)文学、艺术研究人员

2-01-07(GBM1-17)图书馆学、情报学研究人员

2-01-08(GBM1-18)历史学研究人员

2-01-09(GBM1-19)管理科学研究人员

2-01-10(GBM1-21)数学研究人员

2-01-11(GBM1-22)物理学研究人员

2-01-12(GBM1-23)化学研究人员

2-01-13(GBM1-24)天文学研究人员

2-01-14(GBM1-25)地球科学研究人员

2-01-15(GBM1-26)生物科学研究人员

2-01-16(GBM1-27)农业科学研究人员

2-01-17(GBM1-28)医学研究人员

2-01-99(GBM1-29)其他科学研究人员

2-01-01(GBM1-11)哲学研究人员

从事自然、社会思维的一般规律研究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1-01-00哲学研究人员

从事自然、社会与思维的一般规律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本体论、认识论、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心理学、无神论、宗教学等;(2)研究哲学发展的历史;(3)比较研究东西方哲学。

2-01-02(GBM1-12)经济学研究人员

从事经常学理论研究,运用经济学原理对经济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的人员。

2-01-02-00经济学研究人员

从事经济学理论研究,运用经济学原理对经济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商品和劳务的生产、分配和交换及其衍生的市场贸易趋势、价格政策、信贷结构、消费、就业、生产力等经济问题;(2)收集和分析经济资料,建立数学模型,说明和预测经济行为与经济形态;(3)研究经济制度、经济发展史、经济思想史和经济学方法论;(4)研究财政、税收、金融、国际贸易等专业领域的经济问题,为政府、企业等提供咨询。

2-01-03(GBM1-13)法学研究人员

从事法学理论、法学史及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研究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1-03-00法学研究人员

从事法学理论、法学史及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法律思想史和法制史;(2)研究法律的社会功能、立法、与司法等法学理论问题;(3)研究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等法律;(4)进行法律咨询等。

2-01-04(GBM1-14)社会学研究人员

从事人类社会的起源、发展、结构、社会模式及其相互关系等研究的人员。

2-01-04-00社会学研究人员

从事人类社会的起源、发展、结构、社会模式及其相互关系等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和调查诸如家庭、社区或教育等的社会学方面的社会现象,或劳资关系、犯罪等领域的人类行为;(2)分析调查资料,对比研究调查结果,以适当的方式组织和陈示调查资料及结论,提供给政府、工商企业等单位使用。

2-01-05(GBM1-15)教育科学研究人员

从事教育科学理论研究、教育科学应用研究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1-05-00教育科学研究人员

从事教育科学理论研究、教育科学应用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教育思想、教育规律、教育科学实验方法;(2)研究教育制度、教育发展战略规划、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管理与评估;(3)收集、整理、分析、研究教育信息,预测教育发展趋势;(4)开展教育科学应用研究,进行典型试验,推广研究成果,并为政府、学校及有关机构提供教育咨询服务。

2-01-06(GBM1-16)文学、艺术研究人员

从事文学、艺术理论、文艺美学和新闻学等研究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1-06-00文学、艺术研究人员

从事文学、艺术理论、文艺美学和新闻学等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文学、艺术的共同本质、特征和一般规律;(2)发掘和整理古代文学、艺术理论研究成果,比较研究东西方文学、艺术;(3)对各个历史时期的文艺家及其作品进行研究与评论。

2-01-07(GBM1-17)图书馆学、情报学研究人员

从事图书馆的组织与管理和图书、情报资料的选择与利用管理论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图书馆的功能与社会价值;(2)研究目录学和分析、选

择文献资料办法;(3)研究图书、情报资料存储管理的自动化与资料查询的网络化;(4)鉴定古籍版本并编制书目;(5)分析读者阅读需要,研究、指导图书、情报资料利用的方法。

2-01-08(GBM1-18)历史学研究人员

从事过去人类活动的断代、区域和专题研究的人员。

2-01-08-00历史学研究人员

从事过去人类活动的断代、区域和专题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查阅原始记录、报刊、书籍等资料,参考其他学者研究成果,研究特定地区、国家和特定时期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历史情况,撰写史学资料;(2)鉴定历史事件记录资料的真实性,并以文字等形式提出研究结论。

2-01-09(GBM1-19)管理科学研究人员

从事社会各类组织及其活动管理的资源、环境、战略和机制的理论与方法研究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1-09-00管理科学研究人员

从事社会各类组织及其活动管理的资源、环境、战略和机制的理论与方法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管理科学、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工业工程、工程管理的理论与方法;(2)研究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营管理、旅游管理等的理论与方法;(3)研究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等的理论与方法。

2-01-10(GBM1-21)数学研究人员

从事数学理论研究,开发和改进数学方法,运用数学原理和技术解答科学研究、工程设计、计算机应用等领域专门问题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1-10-00数学研究人员

从事数学理论研究,开发和改进数学方法,运用数学原理和技术解答科学研究、工程设计、计算机应用等领域专门问题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代数、几何、数论、概率和其他数学分支的基础理论;(2)假设并检验数学原理,开发和改进数学方法;(3)运用数学原理和技术,解答科学研究、工程设计、管理决策和电子计算机数据处理等领域的专门问题。

2-01-11(GBM1-22)物理学研究人员

从事力、热、光、声、电磁、原子、分子、基本粒子等物理现象研究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1-11-00物理学研究人员

从事力、热、光、声、电磁、原子、分子、基本粒子等物理现象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物质的性质和构造、能量的转换和传递、质能关系以及力、热、光、声、电磁、原子、分子、基本粒子等物理现象;(2)研究物理定律和原理在工业、医疗、军事以及其他方面的实际应用;(3)应用数学原理分析和研究物理现象,并以数学语言作出结论;(4)说明结论同已知物理定律的关系,或提出新的理论、概念和定律,解释结论。

2-01-12(GBM1-23)化学研究人员

从事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核化学、化学物理学、高分子化学、化学工程学等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1-12-00化学研究人员

从事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核化学、化学物理学、高分子化学、

化学工程学等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物质的构成、性质、相互作用及其对光、热、压力等因素变化的反应;(2)应用已知的化学原理、方法和技术,开发新产品和新生产方法。

2-01-13(GBM1-24)天文学研究人员

从事银河系、星系、太阳和其他恒星、行星、卫星等天文现象研究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1-13-00天文学研究人员

从事银河系、星系、太阳和其他恒星、行星、卫星等天文现象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使用装有摄影机、分光仪、射线探测仪、测光仪、测微器等专用仪器的光学望远镜和无线电望远镜,研究银河系、星系、太阳和其他恒星、行星、卫星等天文现象,测定天体的大小、质量、形状、成分、结构、温度、亮度和运动情况,计算天体的相对位置和已观察到的天体轨道,并编制航空、航海人员使用的数值表,标明在一定的时间太阳、月亮、行星、恒星对地球的相对位置;(2)研究天体运动理论、时空关系理论以及星球、星系和宇宙演变与结构理论等。

2-01-14(GBM1-25)地球科学研究人员

从事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地质学、地理学、海洋科学、大气科学等研究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1-14-00地球科学研究人员

从事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地质学、地理学、海洋科学、大气科学等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地球的构造、组成及动态变化,地球的形状、大小及质量;(2)研究并测量地震、地球引力、地电、地热、地磁等现象;(3)运用化学方法分析地球及其他星球的化学组成,元素的分布、移动或变化状态,研究地球的进化历史;(4)研究地壳的组成和构造,检验岩石、矿物、动植物化石,鉴定地球发展过程,推断生命演化,建立地质形成年表并确定其性质;(5)研究大气的现象及人类活动对它的影响、这些现象的演变规律及如何利用这些规律为人民服务。

2-01-15(GBM1-26)生物科学研究人员

从事生命现象和生命过程的理论研究及应用研究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1-15-00生物科学研究人员

从事生命现象和生命过程的理论研究及应用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生物的起源、生殖、进化、遗传功能、结构、分布、环境和相互关系;(2)观察生物在自然环境中的特性和行为;(3)鉴定、分类和保存生物样品,并研究进化、疾病等问题,提供样品群;(4)应用解剖、显微镜检查、化学染色和摄影等技术,在实验室对生物标本进行实验研究。

2-01-16(GBM1-27)农业科学研究人员

从事农、林、牧、渔、水利业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人员。

2-01-16-00农业科学研究人员

从事农、林、牧、渔、水利业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农作物、林木、牧草等栽培、育种、耕作、土壤和肥料及病、虫、鼠、兽防治的技术方法;(2)研究农、林、牧、渔产品储藏与加工利用;(3)研究农、林、牧、渔业机具的应用和改良;(4)研究农田灌溉、水利和节水农(林)业;(5)研究沙漠化防治,水土保持和荒漠化治理,山区、沙区、湿地等综合开发,园林绿化,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等林业生态建设;(6)研究畜牧兽医理论方法与技术;(7)研究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及农村能源利用等;(8)研究农、林、牧、渔业资源保护和利用;(9)研

究农、林、牧、渔业高新技术;(10)研究农、林、牧业区划和资源调查、规划设计、监测评价和可持续经营的理论、技术、方法;(11)研究农、林、牧、渔业科技管理,农林经济与农林科技推广,农林生产经营管理。

2-01-17(GBM1-28)医学研究人员

从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特种医学、药学以及中国传统医药学、中西医结合研究的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1-17-00医学研究人员

从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腔医学、特种医学、药学以及中国传统医药学、中西医结合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人体的结构与功能及其疾病与健康相互转化的规律;(2)研究疾病的诊断、治疗与康复的新技术、新方法;(3)研究防止致病因子发生、发展,阻断致病因子传播,提高易感人群及个体致病因子的抵御与免疫能力的新技术和新方法;(4)研究口腔卫生保健及口腔疾病诊断、治疗的新技术、新方法;(5)研究运动、潜水、航空航天等特殊条件下的医学问题;(6)研究药物的成分、结构、生物活性等;(7)研究与发展中医药学、民族医药学;(8)研究中西医结合的理论与相关技术方法。

2-01-99(GBM1-29)其他科学研究人员

指未列入2-01-01至2-01-17的科学研究人员。

下列职业归入本小类:

2-01-99-01体育研究人员

从事健身运动和竞技体育运动的理论、方法研究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运动员选材、运动训练理论与方法;(2)研究运动生理、运动心理、运动生物化学等竞技运动基础理论;(3)研究运动项目技术、战术理论方法;(4)研究健身运动的理论、方法及身体监测等。

2-02(GBM1-3/1-4/1-5/1-6)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矿物勘探和开采,产品开发和设计、制造,建筑、交通、通信及其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等的技术人员。

本中类包括下列小类:

2-02-01(GBM1-31)地质勘探工程技术人员

2-02-02(GBM1-32)测绘工程技术人员

2-02-03(GBM1-33)矿山工程技术人员

2-02-04(GBM1-34)石油工程技术人员

2-02-05(GBM1-35)冶金工程技术人员

2-02-06(GBM1-36)化工工程技术人员

2-02-07(GBM1-37)机械工程技术人员

2-02-08(GBM1-38)兵器工程技术人员

2-02-09(GBM1-39)航空工程技术人员

2-02-10(GBM1-41)航天工程技术人员

2-02-11(GBM1-42)电子工程技术人员

2-02-12(GBM1-43)通信工程技术人员

2-02-13(GBM1-44)计算机与应用工程技术人员

2-02-14(GBM1-45)电气工程技术人员

2-02-15(GBM1-46)电力工程技术人员

2-02-16(GBM1-47)邮政工程技术人员

2-02-17(GBM1-48)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员

2-02-18(GBM1-49)交通工程技术人员

2-02-19(GBM1-51)民用航空工程技术人员

2-02-20(GBM1-52)铁路工程技术人员

2-02-21(GBM1-53)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2-02-22(GBM1-54)建材工程技术人员

2-02-23(GBM1-55)林业工程技术人员

2-02-24(GBM1-56)水利工程技术人员

2-02-25(GBM1-57)海洋工程技术人员

2-02-26(GBM1-58)水产工程技术人员

2-02-27(GBM1-59)纺织工程技术人员

2-02-28(GBM1-61)食品工程技术人员

2-02-29(GBM1-62)气象工程技术人员

2-02-30(GBM1-63)地震工程技术人员

2-02-31(GBM1-64)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

2-02-32(GBM1-65)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2-02-33(GBM1-66)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技术人员

2-02-34(GBM1-67)管理(工业)工程技术人员

2-02-99(GBM1-69)其他工程技术人员

2-02-01(GBM1-31)地质勘探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探测地球的内部结构、组成、构造特征和地层分布,绘制地质图件,确定石油、天然气,煤及其他金属与非金属矿床位置、储量及开发价值的工作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01-00地质勘探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探测地球的内部结构、组成、构造特征和地层分布,绘制地质图件,确定石油、天然气,煤及其他金属与非金属矿床位置、储量及开发价值的工作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根据野外地质剖面、综合地质录井、地震剖面、测井资料和实验室分析化验等资料,建立地层层序,研究矿床的形成条件;(2)根据地质、物探、测井、航空照片和地球化学等资料,绘制地质图件,确定矿床类型、储量及分布位置,评价其开采价值,制定矿床开发方案;(3)针对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地质和工程问题,提出解决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2-02-02(GBM1-32)测绘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地球整体及其表面和外层空间中的自然和人造物体与空间分布有关的信息采集、处理、丰收储分析、管理、更新及利用的工程技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02-01大地测量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研究和确定地球形状、大小、重力场、整体与局部运动和地表面点的几何位置及其变化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和确定地球形状、大小、重力场以及整体与局部运动;(2)利用地面大地测量技术和方法规划、设计国家大地控制网并进行测定及数据处理;(3)研究利用人造地球卫星及空间大地测量技术和方法进行大地测量有关的技术标准、质量检查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和测量仪器检校与维修。

2-02-02-02工程测量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工程建设和资源开发的勘测设计、施工、竣工、变形观测和运营管理中的测量以及

地籍测绘、境界测绘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工程建设、城市规划和资源开发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变形监测和运营管理各阶段的测量;(2)设计、实施对土地及有关附属物的权属界线、位置、数量和利用现状进行测绘;(3)为确定国界、行政区域界线进行测绘;(4)研究、制定工程测量和地籍测绘的技术标准、质量检查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和测量仪器检校与维修。

2-02-02-03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技术人员

利用摄影机或遥感器获取目标物的影像及相应电磁波信息并进行分析和处理,揭示其几何、物理特性,以确定表达目标物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性质及其变化规律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按测区情况进行航空摄影设计并指导航摄;(2)使用常规的或现代数字测绘技术,利用航摄相片、遥感资料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生产模拟或数字形式存储和表达的基础地理信息产品;(3)研究、制定摄影测量与遥感影像处理的技术标准、质量检验标准、技术规范,检查验收航摄相片资料和地形图原图。

2-02-02-04地图制图与印刷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地图设计、地图编纂、地图印刷以及数字制图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收集与地理信息有关的资料,设计、编绘地图原图,指导作业人员绘制可供印刷的地图出版原图;(2)研究专题地图的理论、设计、编制技术及其应用;(3)设计与建立地理信息数据库,采集并处理地理信息数据,设计并建立专题地理信息系统;(4)研究开发数字地图、多媒体地图、电子地图以及特种地图;(5)研究制定地图制图与地图印刷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检查验收地图产品。

2-02-02-05海洋测绘工程技术人员

以海洋水体和海底为主要对象进行测量和编制海图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为研究和解决海洋表面和海底的形状及其变化、确定海洋区域重力场、实施平面和高程控制,进行测量及岛陆联测;(2)为保证船舶航行安全,对海洋和江河湖泊水域及毗邻陆地进行水深和岸线测量以及底质、障碍物深测;(3)为海上工程设计与施工进行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水深测量、施工放样测量、变形测量;(4)设计、编绘海图、航道图;(5)研究海洋测绘的技术标准、质量检查标准、技术规范。

2-02-02-99其他测绘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02-01至2-02-02-05的测绘工程技术人员。

2-02-03(GBM1-33)矿山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采矿、选矿也矿物加工生产工艺的开发、设计并进行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03-01采矿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采矿生产工艺开发、设计并进行采矿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地质构造、矿床、矿物情况;(2)研究露天、井下采矿生产工艺方法、开拓布置方式;(3)研究提高产量、资源利用的方法;(4)设计矿区开采规划、开拓方式、采矿生产工艺和装备、生产布局及生产系统;(5)制定采掘技术指标;(6)根据地质、矿床、作业面情况,调整操作方法、技术规程;(7)进行矿山生产组织、调度;(8)分析处理生产技术问题,指导生产人员作业;(9)调整矿井通风方式,测定矿压等情况,采取预防事故措施;(10)制定维护、保养、修理作业面、巷道的方法;(11)研究与制定采矿机械化的技术方案与开采工艺;(12)研究与开发采矿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与新材料;(13)设计矿井安全系统,制定安全作业规程及预防事故措施。

2-02-03-02选矿与矿物加工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原矿精选生产工艺研究、设计并进行选矿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矿物中金属、煤等含量情况;(2)研究使用重选、浮选、磁选等物理、化学方法将矿物精选的生产工艺方法;(3)研究提高选矿品位、最大限度合理回收有用矿物的方法;(4)研制新的选矿工艺方法;(5)设计洗煤、选矿生产工艺、生产布局;(6)制定精矿品位、杂质含量、金属收得率等选矿技术指标;(7)根据原矿情况变化,调整操作方法、技术规程、生产工艺;(8)制定选矿药剂等介质的配制方法;(9)进行选矿企业的生产组织、调度;(10)分析处理生产技术问题,指导生产人员作业;(11)研究矿物的综合利用;(12)研究开发选煤技术、煤的气化和液化技术、煤炭燃烧技术、煤炭能源转化技术、烟道气除尘技术和脱硫技术等。

2-02-03-99其他矿山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03-01至2-02-03-02的矿山工程技术人员。

2-02-04-01石油开采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采工程技术和方法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石油钻井工程设计、成本核算和钻井过程的生产技术管理;(2)研究井眼轨迹和钻头破岩机理,改进钻井工艺,提高钻井速率和固井质量;(3)设计油气田开发方案,研究采油工艺,优选采油方法和油气层保护技术;(4)结合油藏地质资料,进行地下油气水流动状态研究和油藏数值模拟,判断剩余油的分布,提出提高油气采收率的方法。

2-02-04-02石油储运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石油与天然气储运系统规划、设计、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计算油罐与管道强度,进行油气集输、油库设计和输油管道系统的规划工作;(2)研究油气多相管流与流变学,改进油气管输工艺;(3)进行油气集输过程的生产技术管理;

2-02-04-99其他石油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04-01至2-02-04-02的石油工程技术人员。

2-02-05(GBM1-35)冶金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金属矿物冶炼、金属轧制、焦化及金属材料、耐火材料、碳素材料工艺技术研究、设计和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05-01冶炼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金属冶炼工艺技术研究、设计及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使用烧结机、球团焙烧窑等,将矿粉造块的工艺方法;(2)研究使用高炉、平炉、转炉、电炉及炉外精炼等设备冶炼金属的工艺方法;(3)研究浇铸锭,坯的工艺方法;(4)研究提高金属冶炼、浇铸质量,降低杂质、物料消耗的方法;(5)研制冶炼合金等新品种的工艺技术;(6)进行新建、改造冶炼工厂的可行性研究、技术经济论证;(7)计算物料平衡,研究工艺流程、技术装备和生产控制系统方案;(8)研究确定工厂总图运输布置、管线配置、生产设施、公用系统和技术经济指标;(9)进行工厂设计;(10)配合施工、试车投产和工程验收;(11)制定产品标准、质量指标和设计规范、标准;(12)制定、调整操作方法、技术规程;(13)进行冶炼、烧结、球团工厂生产组织,分析处理生产技术问题,指导生产人员作业。

2-02-05-02轧制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金属轧制工艺技术研究、设计及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金属锭、坯、材的加工特性、金属组织;(2)研究轧制、拉拔金属材的工艺方法;(3)研究提高金属材质量、性能及降低物料消耗的方法;(4)进行

新建、改造轧制工厂的可行性研究、技术经济论证;(5)计算物料平衡,研究工艺流程、技术装备和生产控制系统方案;(6)研究确定工厂总图运输布置、管线配置、生产设施、公用系统和技术经济指标;(7)进行工厂设计;(8)配合施工、试车投产和工程验收;(9)制定产品标准、质量指标和设计规范、标准;(10)调整操作方法、技术规程;(11)设计轧辊、拉拔模的孔型;(12)进行轧制、拔制工厂生产组织,分析处理生产技术问题,指导生产人员作业。

2-02-05-03焦化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炼焦,焦炉煤气净化,煤气中化学产品回收、精制工艺技术研究、设计及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煤的成分及性能;(2)研究煤的结焦过程及炼焦工艺;(3)研究焦炉煤气净化及煤气中化学品回收、精制的工艺方法;(4)研究提高焦化产品的质量,降低物料消耗的方法;(5)进行新建、改造焦化工厂的可行性研究、技术经济论证;(6)计算物料平衡,研究工艺流程、技术装备和生产控制系统方案;(7)研究确定工厂总图运输布置、管线配置、生产设施、公用系统和技术经济指标;(8)进行工厂设计;(9)配合施工、试车投产和工程验收;(10)制定焦化产品标准、质量指标和设计规范、标准;(11)调整操作方法、技术规程;(12)进行炼焦、化工产品回收工厂的生产组织,分析处理生产技术问题,指导生产人员作业。

2-02-05-04金属材料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金属材料研究开发及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金属材料的合金设计;(2)研究金属材料的强韧化机理;(3)研究金属材料的制备方法、工艺路线和生产的可行性;(4)研究金属材料的化学冶金、物理冶金与力学冶金的关系及其规律性;(5)分析研究金属材料的外观质量和内在质量、生产质量的保证体系;(6)制定金属材料理化性能的检验方法、评定标准、仲裁规则;(7)根据特殊要求,开发具有特殊性能的新材料;(8)进行材料的应用性能研究,扩大使用领域;(9)研究金属材料与边缘工程技术学科的关联;(10)指导企业调整材料品种结构,编制金属材料生产科技发展规划;(11)分析处理生产技术问题,指导生产人员作业。

2-02-05-05耐火材料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耐火材料工艺技术研究、设计及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耐火材料的耐火度及高温下的结构强度、稳定性、体积稳定性;(2)研究耐火材料的抗侵蚀能力等性能;(3)研究黏土、硅石、高铝、镁质等原料的性质;(4)研究开发新型耐火材料和耐火材料生产工艺方法;(5)进行新建、改造耐火材料工厂的可行性研究、技术经济论证;(6)计算物平衡,研究工艺流程、技术装备和生产控制系统方案;(7)研究确定工厂总图运输布置、管线配置、生产设施、公用系统和技术经济指标;(8)进行工厂设计;(9)配合施工、试车投产和工程验收;(10)制定耐火材料产品标准、质量指标和设计规范、标准;(11)调速操作方法、技术规程;(12)进行耐火材料工厂的生产组织,指导产品检验;(13)分析处理生产技术问题,指导生产人员作业。

2-02-05-06碳素材料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碳素及碳纤维复合材料工艺技术研究、设计及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碳素材料、制品的特征和结晶构成;(2)研究碳素制品生产工艺方法;(3)研究提高碳素制品质量的方法;(4)研制新产品、辅助材料和开发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5)进行新建、改造碳素工厂的可行性研究、技术经济论证;

(6)计算物料平衡,研究工艺流程、技术装备和生产控制系统方案;(7)研究确定工厂总图运输布置、管线配置、生产设施、公用系统和技术经济指标;(8)配合施工、试车投产和工程验收;(9)制定碳素产品质量指标和检验标准;(10)调整操作方法、技术规程;

(11)进行碳素工厂的生产组织,指导产品检验;(12)分析处理生产技术问题,指导生产人员作业。

2-02-05-07冶金热能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冶金生产中热能利用工艺技术研究、设计及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冶金生产中热能利用和节能理论技术;(2)研究冶金炉窑等耗能设备的结构、操作、热工过程和冶炼、加热、处理金属等反应过程;(3)进行企业热能平衡研究计算和设备热平衡测试;(4)进行工厂设计的能量平衡;(5)进行新建、改造、修理冶金炉窑的设计;(6)选用炉窑等设备所用的耐火材料;(7)制定能耗指标;(8)制定、调整炉窑操作方法、技术规程;(9)分析处理炉窑生产技术问题,指导生产人员作业。

2-02-05-99其他冶金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05-01至2-02-05-07的冶金工程技术人员。

2-02-06(GBM1-36)化工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化工产品生产的工艺实验、工艺设计和生产技术组织和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06-01化工实验工程技术人员

使用仪器和仪表进行化工产品制造过程中工艺改进和新产品开发等实验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查阅文献、资料,制定工艺实验流程;(2)安装实验设备和仪表;(3)配备、配制实验原材料和试剂;(4)进行实验装置的调试工作;(5)操作实验装置,调控工艺参数,进行条件实验;(6)记录实验数据,整理分析实验结果;(7)编写实验报告。

2-02-06-02化工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使用设计工具和计算机,进行化工产品生产的化工工艺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编写设计项目的可行性报告;(2)查阅设计项目的有关技校资料、化工工艺设计手册等,计算化工工艺的物料和热量平衡;(3)进行非定型设备的工艺设计;(4)提出化工设备、基建、电气和仪器、安全和环保的设计条件;(5)编制生产定员和产品生产成本;(6)绘制化工工艺流程图、生产工艺控制流程、平面布置图和工艺管道配置图;(7)编写化工工艺扩大设计;(8)主持设计项目施工设计。

2-02-06-03化工生产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化工产品生产过程技术指导或生产技术组织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编写化工生产技术规程、操作法;(2)进行化工生产工艺改进实验;(3)制定化工生产控制指标;(4)参与编制生产计划和生产调度;(5)处理生产中的异常现象和事故。

2-02-06-99其他化工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06-01至2-02-06-03的化工工程技术人员。

2-02-07-(GBM1-37)机械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机械设计、机械制造、仪器仪表设计与制造和设备管理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07-01机械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机械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和标准化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和设计机械设备;(2)研究和设计机械零部件;(3)研究和设计流体传动与控制系统;(4)研究和设计电力拖动和控制系统;(5)研究和设计机电一体化系统;(6)研究和设计机械工程成套设计;(7)制定机械设备整体综合性能测定方案与规范,确定检测的主要技术参数,测试与试验;(8)推广与应用新技术;(9)编制、推广

标准。

2-02-07-02机械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机械制造加工工艺、检测方法及其工艺装备的开发、设计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和开发工艺技术;(2)编制工艺规划,设计平面布置方案;(3)进行工艺设计和编写工艺文件;(4)进行工艺管理;(5)设计、制造、装配、安装和调试工艺装备;(6)研究、设计测量几何尺寸的方法:(7)对材料和毛坯进行化学分析、力学性能测试、金属材料的金相组织及冶炼质量的检验;(8)对制造过程的质量进行监控,并分析失效原因;(9)进行材料、毛坯-、零部件的无损检测和设备、设备的无损检测及可靠性分析与评估;(10)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加工和测试的新技术;(11)编制、推广、应用加工工艺、测试方法及所需装备的标准;(12)进行设备的技术鉴定、评估和仲裁等。

2-02-07-03仪器仪表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仪器仪表产品或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运行、维护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和设计仪器仪表与系统;(2)研究和开发仪器仪表制造工艺技术;(3)对仪器仪表与系统进行制造工艺技术;(4)对仪器仪表的标准、计量、质量与性能进行鉴定的维护修理;(5)对仪器仪表系统的运行进行管理和维护修理;(6)推广与应用新技术;(7)编制、推广、应用仪器仪表产品及其系统的标准。

2-02-07-04设备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生产设备和动力设备的规划与设计、调查与购置、安装与调试、运行、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设备资产与资产评估;(2)进行设备技术鉴定;(3)进行设备润滑管理;(4)管理设备备品和备件;(5)监控设备运行,编制设备预防性维修计划和修理计划;(6)监控制备安全运行,分析与处理事故,采取改进和预防措施;(7)调节动力负荷;(8)处理设备运行和维护修理中的机械、电气、动力的技术问题;(9)进行技术改造的规划、设计和自制专用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10)诊断设备故障;(11)进行电气试验;(12)参与工厂建设的制造工艺设备的调查、设施规划、总体设计和平面布置等工作;(13)参与生产车间和实验室的规划与设计;(14)进行技术改造规划与设计;(15)推广、应用新技术等。

2-02-07-99其他机械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07-01至2-02-07-04的机械工程技术人员。

2-02-08(GBM1-38)兵器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兵器装备的研究、设计、制造、技术开发和推广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08-01装甲车辆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装甲车辆研究、设计、制造、试验、测试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设计装甲车辆及发动机总体系统;(2)编制装甲车辆及发动机制造工艺;(3)研究、设计装甲车辆三防和自动灭火、自动导航、隐身等特设装置;(4)研究、计算、设计装甲车辆装甲防护;(5)制定试验实施方案并组织试验;(6)编制装甲车辆技术标准,开发推广新技术。

2-02-08-02火炮机械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火炮系统、随动系统和枪械研究、设计、制造、试验、测试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设计、火炮、枪械;(2)研究、计算、设计武器随动系统;(3)编制火炮、枪械制造工艺规程并组织实施;(4)编制火炮、枪械测试方法或试验程序,并组织实施;(5)制定火炮枪械技术标准,推广应用新技术。

2-02-08-03弹箭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弹箭、制导兵器、引信、火工商品研究、设计、制造、试验、测试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设计弹箭和制导兵器;(2)研究、设计引信;(3)研究、设计火工品;(4)编制弹箭、制导兵器、引信的加工工艺规程,并组织实施;(5)编制弹箭、制导兵器、引信、火工品实验和性能试验方案,并组织实施;(6)编制弹箭、制导兵器、引信、火工品技术标准,应用推广新技术。

2-02-08-04火炸药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火炸药、防化器材研究、设计、制造、分析测试、三废处理及专用设备设计技术开发等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设计单质炸药及所用原料的化学结构;(2)研究、设计发射药的配方;(3)研究、设计固体推进剂的配方;(4)研究、设计防化器材;(5)研究、分析、测试火炸药、防化器材的性能;(6)研究、设计火炸药专用设备;(7)制定技校标准,推广应用新技术。

2-02-08-05光电火控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军用光学仪器、火控系统、野战船指挥系统,战船术制导控制系统、激光仪器、红外仪器以及专用光学材料的研究、设计、制造、试验、检测等的工程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设计与研制军用光学仪器,研究、设计工艺方案并组织实施;(2)设计、联调指挥系统;(3)研制火控系统、战术导弹系统并解决试制、生产、联调中的技术和质量问题;(4)设计与研制激光测距机、激光告警系统、航空激光制导炸弹系统以及红外热像仪;(5)研制和生产光学材料、微光夜视仪或主动红外夜仪;(6)研究、制定光电火失技术标准,推广应用新技术。

2-02-08-99其他兵器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08-01至2-02-08-05的兵器工程技术人员。

2-02-09(GBM1-39)航空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飞机及飞机发动机设计、制造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09-01飞机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飞机产品图样设计、模线设计、方案论证、设计定型、生产定型、试验试飞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方案设计、技术设计、详细设计、试验试飞、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2)进行新机研制、飞机改型和设计;(3)进行总体、气动、气弹、强度、结构、起飞着陆装置、机械系统、特设系统、可靠性等设计;(4)进行飞机模线和样图样的设计;(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6)进行质量、重心、惯性矩计算,系统性能计算,强度估算;(7)编发产品图纸、技术条件、试验试飞大纲和任务书;(8)配合生产,参加售后技术服务;(9)参加专业标准讨论、设计评审、鉴定、定型;(10)编写技术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航材目录、修理容差;(11)进行成品技术签订协议;(12)编写技术总结、技术报告。

2-02-09-02飞机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飞机制造工艺性审查、工艺方案制订、新工艺研究推广和工艺以及质量控制检测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对飞机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技术文件进行工艺性审查并实施;(2)参与新机研制、试制技术论证和评审,参与制订新机研制、试制技术论证和评审,参与制订新机研制、试制方案和工艺方案;(3)编制指导生产用的指令性工艺文件和生产技术管理用的文件和资料;(4)协调处理新机在研制与试制和批量生产中的工艺技术问题;(5)

进行新机研制、试制和批量生产工艺技术准备;(6)进行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7)编制飞机研制、试制和生产用工艺装备图样设计及制造用的工艺文件并实施。

2-02-09-03飞机发动设计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航空发动机性能、结构设计,部件及系统设计,实用试验研究,整机及部件、系统改进改型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进行整机方案制订、性能结构布局及协调;(2)进行部件结构及性能设计;(3)进行强度设计、计算及协调;(4)进行实用试验及反馈改进;(5)进行系统设计、外部协调;(6)进行试验生产及使用状态反馈、更改;(7)进行故障分析及改进改型论证、实施;(8)进行整机、部件、系统调试、改进。

2-02-09-04飞机发动机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航空发动机工艺技术、工艺试验、工艺准备、工艺标准化和工艺装备及非标准设备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编制、修订工艺技术文件;(2)进行新工艺、新技术的工艺试验和有关技术研究、技术改造、技术攻关;(3)解决生产中出现的现场技术问题;(4)进行工艺装备设计;(5)进行非标准设备机械及电气控制设计。

2-02-09-99其他航空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09-01至2-02-09-04的航空工作技术人员。

2-2-10(GBM1-41)航天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导弹、运载火箭、航天器系统工程,航天控制系统工程,航天发动机与推进剂技术,航天电子、信息工程,航天发射与保障系统,航天材料、制造工程研制和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10-00航天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导弹、运载火箭、航天器系统工程航天控制系统工程,航天发动机与推进剂技术、航天电子、信息工程,航天发射与保障系统,航天材料、制造工程研制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对导弹、运载火箭、航天器总体设计,结构总体设计,有效载荷系统,能源系统,热控制、空间环境与低温真空技术,导弹、运载火箭与航天器系统工程进行研制;(2)对控制工程系统设计、制导技术与轨道控制技术、姿态控制、结构设计、惯性器件及系统、伺服器件及系统、弹(箭、星等)载计算机及系统、测试发控系统、姿态测量部件及系统、航天器控制执行机构等航天控制系统进行研制;(3)对固体或液体发动机、固体或液体推进剂以及有关的测试设备、试验与检测技术等航天发动机与推进剂技术进行研究;(4)对数据传输与通信,天线与微波技术,图像处理与显示、测控技术,遥感技术,航天电源、光电技术,计算技术,特种电子元器件,无线电测量等航天电子、信息工程进行研制;(5)对发射设施及配套设备和系统、供配电系统、供配气系统、推进剂加注系统、特种机械、自控技术、地面试验与测试技术等航天发射与保障系统进行研制;(6)对特种材料、特种机械加工、特种工艺、微电子工艺、特种元器件制造与工艺等航天材料、制造工程进行研制。

2-02-11(GBM1-42)

电子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电子材料、电子元器件、微电子、雷达系统工程、广播视听设备、电子仪器等研究、设计、制造和使用维护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11-01电子材料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半导体材料、光纤光缆材料、电子陶瓷、电子元件材料研究、开发、设计、生产,以及电了材料测量技术研究、应用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开发、设计、生产硅单晶、硅片及外延片、砷化镓单晶及外延片、半导体敏感材料等;(2)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单模光纤与光缆、偏振保持光纤、高强度光纤与光缆等;(3)研究、开发、设计、生产电子陶瓷材料、功能复合材料、功能聚合材料以及压电晶体与薄膜、铁电材料、敏感元器件材料等;(4)研究、开发电子材料的测量技术及其应用。

2-01-11-02电子元器件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电子元器件、电子封装和电子元器件试验与检测研究、开发、设计、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开发、设计、生产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电真空器件和特种器件;(2)研究、开发、设计、生产阻容元件、敏感元件、磁性器件、石英晶体与器件、电子陶瓷与压电、铁电晶体器件、机电组件、电子线缆、光纤光缆、化学物理电源及激光、红外技术的应用等;(3)研究、开发电子元器件封装技术及其应用;(4)研究、开发电子元器件试验与检测技术及其应用。

2-01-11-03雷达系统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雷达、导航系统工程研究、开发、设计和雷达、导航设备研究、开发、设计、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开发、设计雷达系统工程;(2)研究、开发、设计导航系统工程;(3)研究、开发、设计、生产雷达、导航设备。

2-01-11-04广播视听设备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视频、音频系统与设务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使用维护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使用维护视频设备与系统以及电视机、电视播控设备、激光视盘、摄录像机等;(2)研究、开发、设计、生产音频设备与系统以及音频播控设备、组合音响、磁带录音机、激光唱盘等。

2-01-11-05电子仪器与测量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电子测量仪器与系统和医疗电子仪器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使用维护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使用维护通用电子测量仪器与系统;(2)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使用维护电阻、电容、半导体器件、印刷电路板、光板等在线自动测量的仪器与系统;(3)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使用维护显示、诊断、监护、康复理疗等医疗电子仪器与设备。

2-02-11-99其他电子工程技术人员

指未列入2-02-11-01至2-02-11-05的电子工程技术人员。

2-02-12(GBM1-43)

通信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光纤通信、卫星通信、数字微波通信、无线和移动通信、通信交换系统和综合业务数字网(ISDN)以及综合网和有线传输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和使用与维护的工程技术人员。

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

2-02-12-00通信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光纤通信、卫星通信、数字微波通信、无线和移动通信、通信交换系统和综合业务数字网(ISDN)以及综合网和有线传输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和使用与维护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使用维护光纤通信装备与系统、光纤光缆、单模缴光器、光端机集成等;(2)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使用维护卫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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