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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三峡水库库区基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石柱县三峡水库库区基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石柱县三峡水库库区基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柱县三峡水库库区基金使用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石柱府办发…2009?1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石柱县三峡水库库区基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柱县三峡水库库区基金使用管理

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三峡水库库区基金的使用及项目的实施管理,提高三峡水库库区基金的使用效益,促进移民安稳致

富,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水库库区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办?2008?84号)和《重庆市移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峡库区基金项目申报与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渝移发…2009?4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石柱县三峡水库库区基金的使用及项目的实施管理。

第三条三峡水库库区基金(以下简称库区基金)是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峡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以下简称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库区防护工程和移民生产、生活设施维护,解决库区移民遗留问题的政府性基金。

第四条库区基金的使用范围

(一)库区城镇移民家庭困难补助和特殊救济等遗留问题的补助支出;

(二)库区移民就业培训和学历教育,即对有劳动能力而

未就业的库区移民进行就业培训,资助移民家庭中的新增劳动力完成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职业介绍服务;

(三)库区移民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及就业岗位开发;

(四)库区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旅游业及其他服务业等生产设施建设与维护;

(五)库区人畜饮水、交通、供电及通讯等移民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与维护;

(六)库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防护工程建设与维护;

(七)库区移民致富工程项目、移民自主创业就业项目补助;

(八)库区其他经批准的补助支出。

第五条库区基金项目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县移民部门综合管理,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项目法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

县移民局负责牵头组织库区基金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审查库区基金项目申报,下达基金项目投资计划;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对项目业主申请拨付资金进行审核;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县财政局负责下达年度库区基金项目预算;负责审核库区基金项目各类资金的到位情况;负责库区基金项目资金的拨付、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县移民局审查基金项目的申报,参与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审查和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第六条库区基金项目的预算决算管理。库区基金的使用应与三峡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及结存资金、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等各类移民扶持专项资金相互衔接、统筹安排。

(一)库区基金实行项目预算管理。库区基金的申报程序。根据市级下达全县库区基金年度项目预算投资控制指标,申请使用库区基金的项目法人单位,于每年3月底前向县移民局提出申请,由县移民局会同县财政局及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批准的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项目

实施情况,在市级下达的年度项目控制指标内,提出项目补助资金计划报县政府审定后,报市财政局和市移民局审核,待市级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后,由县移民局会同县财政局下达当年项目投资计划,并由项目业主组织实施。

项目法人单位或自然人不得擅自调整已批复的项目投资计划所涉及的建设地址、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确需调整的,应按原项目审批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未按程序批准擅自调整实施的项目,不予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二)库区基金实行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年终,县财政局按年度向县政府报告库区基金收支结余情况,编制列入本级财政总决算,并按规定时间报送市财政局;县移民局根据库区基金使用详细情况,编制库区基金统计年报,送县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时间分别报市移民局、市财政局。

第七条库区基金项目的申报管理。凡使用库区基金的项目法人或自然人,应向县移民局申报项目计划,编制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法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地点、性质,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设内容和规模、移民受益人数、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构成,建设起止年限、社会经济效益等技术经济指标。

(一)申报程序。项目法人或自然人向县移民局提出申请,填报项目申报表,乡镇政府提出建议意见报县移民局,县移民局、县财政局审查汇总后报县政府审核,县政府审核后报市移民局。

(二)申报要件。申报项目须按程序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县移民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的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应附专家名单,并与项目申报表一同报市移民局备案);项目法人执照或有效证明复印件(指以企业作为业主的);县政府报市移民局、市财政局的项目计划文件(附申报明细表、汇总表、项目申报表)。

(三)使用库区基金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单个工程项目必须编报实施方案,其实施方案可由项目单位编制或委托专业服务机构编制。

(四)使用库区基金50万元以上的(含50万元)的单个工程项目,应当编报可研报告。其可研报告可由业主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

(五)对于以户(专业合作社)为单元,规模小、建设项目内容相同,但地点分散的项目,可由村(社区)或乡镇政府为业主统一申报并编制实施方案。

(六)县移民局组织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使用库区基金项目的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书面评审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由县移民局批复后实施。

第八条库区基金项目的建设管理

库区基金项目应按照三峡移民迁建项目及有关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实行招投标。

所有使用库区基金的项目,都应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安全管理制、合同制和竣工验收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为确保库区基金项目的有效实施,县移民局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基金项目进行综合监理或单项监理。

库区基金项目业主要按照相关行业规定进行施工图设计和编制概(预)算,由县移民局、县财政局组织评审或委托审查。

生产经营性项目(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由业主直接组织实施;对于单一规模小的项目,也由业主组织实施;对于以户(专业合作社)为单元,规模小、建设内容相同地

点分散的项目,可由村(社区)或乡镇政府为业主统一组织实施。

库区基金项目完工后,项目业主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设计、监理等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单项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业主单位向县移民局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使用库区基金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县移民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综合验收;对以户为单元实施的移民创业致富项目,可由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县移民局会同县财政局进行抽查;使用项目基金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县移民局会同县财政局邀请县级有关部门及有关专家进行检查验收,市移民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抽查验收。库区基金项目综合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总体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工程审价及竣工财务决算、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和档案资料整理情况等。验收办法可参照《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验收(暂行)办法》(渝移发…2008?70号)执行。

第九条项目编制、设计、监理、监测评估等费用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定可列入项目投资。

第十条开发就业岗位和经营性项目的法人单位要制定详细的移民受益方案,报县移民局组织审查,并与县移民局或乡镇政府签订移民受益协议;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建成后,项目法人单位及时与相关主管部门或受益单位签订管护

协议书,落实管护责任,加强项目建成后的管理、维护,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第十一条项目档案管理。库区基金项目档案是库区基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真实记录和客观反映,各项目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建立项目档案,做好项目前期、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和整理工作。其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计划批准文件、施工设计文件及资料、项目建设合同、招投标资料、施工(建设)资料、项目竣工资料、验收资料、工程审价及财务决算、监理资料、移民受益资料等,竣工验收后的资料由业主分别送交县移民局和县财政局备案。

第十二条库区基金项目资金管理

(一)加强库区基金项目的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库区基金管理的规定实行专帐专户、专款专用,确保库区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二)资金拨付。项目业主单位根据下达的项目资金预算,严格按项目实施进度、自筹资金到位情况和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等,向县移民局提出用款申请,经县移民局和县财政局共同审查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财政局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业主单位。

库区基金可结转资金下年继续使用。一年内未开工的项目资金需重新报批后使用;对库区基金项目总投资额超计划

投资部分由项目业主自行解决;对完工项目的节余资金由县财政局予以收回。

第十三条县财政局会同县移民局建立库区基金使用绩效考评制度,按项目实行资金追踪问效,定期通报相关信息,同时应加强库区基金的财务管理,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督促项目实施业主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发挥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四条使用库区基金的项目业主单位必须接受县财政局、县移民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或逃避。对于违反本实施细则,擅自改变库区基金使用范围、标准对象,或截留、挪用的单位或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细则由县移民局、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三十日后执行。

关于印发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产业引导基金理事会〔2015〕2号)分析

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理事会文件厦产业引导基金理事会〔2015〕2号 关于印发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理事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理事会 2015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厦门市产业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 的设立和运作,促进我市重点打造的“5+3+10”的产业体系发展,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6号)、《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第39号令)和厦门市政府关于设立引导基金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引导基金,是指由市政府设立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专业化管理的政策性基金。引导基金主要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我市“5+3+10”的现代产业支撑体系,构建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着力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做精做优现代都市农业为战略重点,以龙头大项目、园区载体、创新环境为主要抓手,培育平板显示、计算机与通讯设备、机械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五大先进制造业及旅游会展、航运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文化创

意五大现代服务业等十大千亿产业链。引导基金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通过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对相关产业进行涵养、培育,并将具备基础优势的产业做大作强,促进优质产业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向厦门聚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引导基金、引导基金投资的各参股子基金以及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的厦门市拟重点扶持发展的产业企业。 第四条引导基金采取决策、评审和日常管理相分离的管理体制;设立引导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为引导基金的决策机构,行使决策管理职责;理事会下设办公室于市财政局,负责日常事务;成立独立的引导基金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引导基金拟投资方案进行独立评审;引导基金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集团”)作为市财政的出资代表,并委托金圆集团下属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创投”)作为引导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具体实施经理事会批准的投资方案并负责引导基金的日常运营管理。 第二章引导基金的规模和资金来源 第五条引导基金资金规模可根据我市每年产业引导的需求及市场的容量安排逐年分期到资。

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费用报销的基本要求,加强费用报销管理并明确监管职责,确保各项费用支出得到合理有效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费用是指在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有限公司、XXXXX有限公司)各团队、职能部门以及店铺(以下简称“各部门”)的费用报销管理。 第二章费用报销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真实、合法、合理性原则 费用报销内容及原始凭证须真实、合法、合理,且手续完备、附件齐全。 第五条授权审批原则 费用报销须根据授权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审批人根据公司费用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财务管理中心根据授权范围制定相应的报销流

程。 第六条 额度控制原则 (一) 费用报销应在各部门预算额度内使用,超预算费用须进行超预算 审批后再进行报销。 (二) 费用报销有规定标准的,需要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报销。 (三) 各部门的营销费用报销需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进行报销。 第七条 归口管理原则 (一) 费用分类:行政费用、资本性支出、人力费用、营销费用、财务费用、筹建费用 、培训费用、品牌宣传费用等。 (二) 上述费用支出“XXXXX ”进行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包括总经 办、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品牌战略部、货品运营部。 (三) 原则上事项发生部门向费用归口部门提出申请,归口部门负责办 理审批、报销手续。 (四) 各归口部门可依本办法对归口费用制定相关的管理细则或规定。 第三章 费用报销审批流程 第八条 公务费申办审批流程 上述流程,可根据审批授权体系进行简化。 第九条 借款单审批流程

XX教育基金使用及管理办法

XX教育基金使用及管理办法 一、基金全称 XXXXXX教育基金 二、建立奖励基金的目的 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战略和人才战略,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聚集全社会的力量办好XXX教育,鼓励教育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学习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形成教师勤教,学生勤学的良好氛围,构建具有XXX特色的教育奖励新机制。促进XXX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文和人力资源保证。 三、基金的来源 1、面向XXX内外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各级干部职工、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募捐所得。 2、上级奖励。 3、政府注资。 4、其他。 四、基金的使用 由XXX党政领导、有关单位领导及捐赠单位代表组成XXX 教育奖励基金会,负责奖励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基金使用遵循爱心人士的意愿,体现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财务支出程序使用。本办法按XXXXX.XX元的基金设计,随着基金

的积累,考试成绩的提升,奖励标准随之提高,如基金得不到保障,基金使用完则本办法自行终止。 XXX基金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五、管理办法 1、教育奖励基金按专项资金管理,在XXX银行设立专户存储;长期接受捐赠逐年滚存,逐年壮大。 2、教育奖励基金设专人管理,根据XXX党(工)委政府的相关要求和基金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基金管理制度。 3、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激励的原则,积极实现受赠基金的安全、高效运作管理。 4、基金的管理使用,接受有关部门及个人的监督和检查,并按要求向基金会领导小组报告基金的募集、管理及使用情况。 六、基金的用途 基金主要用于奖教、奖学、助学:奖励学年度优秀教师;奖励学年度教学业绩突出教师;奖励年度学习成绩优异学生;资助贫困学生。 七、奖助对象 1、在XXX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2、XXX在校初中、小学学生。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昨日表示,由发改委起草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已形成草案,准备近期上报国务院,《办法》将规范和促进我国股权投资的发展。 徐林是在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和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协会主办 的“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论坛”上作上述表示的。徐林说,《办法》完成向若干部门的征求意见后,在基金管理模式、募集对象资本管理要求和基本资质、管理规范上已基本得到共识。而国务院对该《办法》高度关注,多次询问进展,国家发改委将会加快上报,争取尽早出台。徐林还表示,当前非常 适合股权投资企业快速发展。中国正在应对全球经济衰退带来的影响,政府除了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方面采取各项措施之外,也需要高度关注股权投资基金等一些融资工具的发展,尽量满足企业的股权融资需求。同时,也正是在市场不景气的时候,企业兼并调整往往比较频繁,股权投资也会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因此,徐林认为,当前加快中国股权投资行业的制度建设,对于摆脱经济衰退的压力,促进经济尽快走向持续复苏的道路,具有特别积极的意义。 一、本规定的适用对象 (一)本规定所指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

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包括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可以依法采取公司制、合伙制等企业组织形式。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指管理运作股权投资基金的企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是指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理财产品,在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机构。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注册的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1亿元。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其中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实收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校科研工作的发展与繁荣,积极支持广大教师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培养和选拔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加强学科建设,培植优势特色学科和领域,学校特设立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发展基金,专款专用。 第二条科研发展基金来自学校年收入的3—5%拔款和校外捐赠。 第三条科研发展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校设立的校内科学研究项目和高水平纵向科研课题的配套经费、项目的申报评审费、成果鉴定支持费、专利申报与维持费、学会及科协活动费、学术活动支持以及科研管理的日常业务费等。 第四条校内科研项目是指我校教师结合专业发展方向,开展的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并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与教学紧密结合的教学方法、教学思想及与学校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研究;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有较好应用前景的应用项目。 第五条学校发展基金资助的对象是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在校正式教职工。 第二章校内项目申报 第六条项目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学校工作;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近二年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4.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5.是该项目实质性研究的重要提出者和设计者,具有完成该项目的能力; 6.前一个项目未结题或申请延期者,原则上不得申报第二个项目,一个人不能同时主持二个项目。 第七条申请科研项目,要认真做好选题和查新工作,尽可能使项目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并填写好《项目申请书》。 第八条申请人所在的管理部门,必须对《项目申请书》填写的基本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承担科研信誉保证。 第三章校内项目的评审与立项 第九条科研处收到项目申请书后,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申请项目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所申报项目的研究基础、课题价值、科研能力、研究前景、经费情况及预期可能的研究结果等进行考察,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评议结果,学校根据校学术委员会及专家的评议意见,进行综合审核,确定立项及资助的项目,然后报经校长批准。经学校批复后正式立项,并与项目负责人签署书面协议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学校项目一般在每年十二月份申报下一年度的科研课题,三月份请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六月底前下达科研项目。

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我县产业投资领域,推动全县创业创新、产业升级和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根据《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X政办发〔X〕7X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是由县政府设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旨在改革创新政府资金扶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领作用,通过基金的市场化运作,提高项目选择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推动财政资金、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有机结合,促进我县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第三条产业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出资,包括县财政预算安排的工业、农业、林业、服务业、科技创新等专项扶持资金,其他政府性资金,上级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基金收益以及社会捐赠等其他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资金,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并负责

归集产业发展基金,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同时,鼓励向产业基金捐赠、民间资本参股等方式扩大基金规模。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产业基金的管理机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和受托管理机构组成。 第五条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农水科技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及民间资本参股方组成,决策基金使用的重大事项。管委会主任由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各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直相关部门选派。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担任。管委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定产业基金管理制度; (二)审定产业基金使用方案; (三)审定产业基金年度报告; (四)研究协调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基金管理和协调日常事务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完善产业基金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二)提交产业基金资金使用方案报管委会审定; (三)建立产业基金项目库及项目滚动备选机制;

费用报销细则

XXXXXXXXXXXX 有限公司 费用报销制度及实施细则 为规范公司各种开支费用报销及付款程序,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控制成本,切实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公司费用报销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关于报销的审批流程及原则 一、报销流程 1、一般的报销流程(预算范围之内或有经审批的费用)经办人―― 本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核―― 总经理审批——出纳支付 2、特殊的报销流程(预算之外或没有经审批的费用)原则上预算之外或没有经审批的费用是不予以报销支付的,如确属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需要而发生的开支,可按以下流程报批: 经办人填制单据并补申请报告―― 本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 复核――公司总经理审批―― 集团审批 二、审批原则 1. 费用报销需经办人的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自行批准自己的报销费用。 2. 不得逾越流程,不得未经直接领导审批,直接提交公司总经理 审批,不得未经财务人员审批直接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3. 出纳必须凭由经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均签名后的报销单支付相关费用,一旦发现违规操作,对出纳通报批评,如造成经济损失,由出纳及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三、报销、审批及审批的责任 经办人:因公办理业务时应向对方索取相应的原始单据,经济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准确的填写报销单据,对经办的经济业务及提供的原始单据的真实性负有直接责任,并有责任及时向财务人员提供其审核所需的相应文件或资料。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及对经办人提供的原始单据进行审核,对报销业务负有直接审核责任,并有责任协助财务人员的审核工作。 财务人员:审核报销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相应的规定,审核报销所提供的原始单据是否符合相应的要求审核报单据中是否按要求填写相应的项目和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原始单据及填写不规范的行为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公司总经理:对所费用进行全面管理,在集团授权范围内审 批公司的费用报销。 第二部分:报销原则 1. 预算内的费用方可直接报销。

给教育基金的感谢信范文

给教育基金的感谢信范文 尊敬的欣欣基金会: 您好! 我是团结镇思谕欣欣小学读五年级的一名学生,我衷心地感谢您。由于您无私地向我们学校捐赠了许多课外书籍,不仅使我们增加了 课外的知识,更加深了我对学习的兴趣,让我们受益不浅,对于您 无私地帮助我们,我从内心无比的感谢你们, 当你们没帮助我们之前,我们学校因为非常的困难贫穷,我们没有有机会阅读课外书本,知识面非常的狭窄,就像一只井底的青蛙 一样。每次上课时只要老师一提到课外的知识,我们都目不转睛地 看着老师,听的津津有味呢!现在,欣欣基金会捐赠的课外书,都有 放进了图书室里。那里面的书多的堆积如山,童话、名著、科技、 百科知识、工具书……应有尽有。每一本书都设计的非常精美,书 中的故事蕴晗着深刻的道理,书上的图画个个都栩栩如生,这样有 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使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还可以提高我的画画 水平。 您给我们那些无私的帮助,让我们知道了许许多的课外知识,。如以前我对“三十六计”的了解不全,只知道几个计策的名字,计 策的内容是什么,有哪些故事都不清楚,现在有了你们捐来的课外书,看了《三国演义》,那些计谋怎么实施的,有哪些有趣的故事,我都了如指掌。 欣欣基金会,谢谢您!谢谢您给我们送来的无私的关爱,我会努 力地学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以报答你对我们的殷切希望,我 永远也不会忘记您的。 此致 敬礼 您的学生:姚线

年5月24日 尊敬的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王司长及各位领导:您们好! 金风飒爽呼县行留有余香西部情 承载着浓浓的深情厚意,新年伊始我们欣喜的接到了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背景下学校内涵品质提升》课题研究的立项书。在此,我们谨代表呼图壁县全体教育工作者向给予我们无私关怀、全力支持和帮扶的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王司长及其他各位领导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背景下学校内涵品质提升》课题的提出贴近我县教育实际,符合县情,研究课题的立项为我县教师专业成长搭建了一个理论提升的平台,思维创新的空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课题研究为抓手,用好用足这个平台,走丰富学校内涵发展之路。最终达到全县学校教育品质的全面升级目标。同时我们也衷心的希望能一如既往的得到王司长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领导的关注和支持,共同携手开创呼图壁县教育幸福和-谐美好的明天! 祝福之多,无以尽述;敬意由衷,尽在心中! 再祝:王司长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各位领导工作顺利!身体健 康!## 尊敬的领导、企业家: 我是医学院级麻醉学院的大一学生。感谢领导对我的资助支持,感谢企业家的慷慨解囊,感谢xx教育基金会的无私帮助,感谢县委县政府成立基金会这样的慈善组织,值此,请允许我代表53名受资助的大学生向您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初进大学校门,我发现自己有很多不足,所以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活动,踊跃报名了市志愿者。在活动中,遇到年迈无依靠的孤寡老人,孤独无力的艾滋病人,以及那些脑瘫的智障者,我们穿着白大褂和他们谈心,为他们量血压,表演节目给他们看,在这些活动中,我深刻感受到社会上有很多需要大家关心和帮助的弱势群

私募股权基金法律法规汇总

私募股权投资涉及的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合伙 《合伙企业法》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公司 《公司法》 第三部分:证券 《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年销售管理办法》 《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第四部分: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8〕110号) 《宁波市鼓励股权投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上海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事项的通知》 《浦东新区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试行办法》 天津《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进行工商登记的意见》

《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法》 《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 第五部分:创业投资 《创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 《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 第六部分:税收 《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问题通知》 《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第七部分:信托 《信托法》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第八部分:保险 《保险法》第106条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16条 《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 《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 第九部分:其他

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京财经一〔2015〕2329号附件 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构建本市高精尖经济结构,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推进高精尖产业发展,规范北京高精尖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北京市财政局政府股权投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财企〔2014〕204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金宗旨。旨在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采取市场化手段,优化本市高精尖产业资源配置,着力提高前沿、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以及高端制造环节,吸收引进境内外先进技术,加快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集聚,引导社会资本及专业机构投资于高精尖产业,推动资本与产业融合发展。

第三条基金目标。基金按照“政策性、引导性、开放性、市场化”原则设立,专项用于支持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高精尖产业发展,优化投融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面向资本市场开展合作,协同高精尖产业发展相关配套政策,支撑构建高精尖产业发展体系。 第四条资金来源。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于本市支持产业发展的各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政府性资金、基金收益、社会捐赠和社会资金。 第二章基金使用 第五条基金结构。基金由母子基金构成,即“1+N”模式。母基金由市级财政出资设立,以参股或合伙方式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子基金。根据高精尖产业发展特点,选择股权投资、并购投资、债权投资等基金类型,适时调整子基金及其投资方向和规模。子基金相关管理细则另行制定。 第六条股权投资基金。择优选择社会投资管理机构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高精尖产业中处于成长期并具有产业基础的企业,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做优做强。

产业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附件一: XX工业园区新兴产业发展基金 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XX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科技金融创新示范区建设,有效配置和改革科技创新资源,引导和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共同参与和支持园区的转型升级,重点解决成长中期科技企业的发展资金需求,设立XX工业园区新兴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园区产业基金的组建以财政与社会资金结合,通过基金方式进行运营和管理。 第二章扶持对象 第三条园区产业基金重点支持园区“2+3”产业中成长中期的科技企业,特别是企业扩充产能、购地建厂房所需的较为长期的资金需求,同时也可对园区重点引进的科技项目提供政策性的投资或债权融资。 第四条园区产业基金主要针对资金需求在5000万以上的成长中期科技企业。 第三章组织架构 第五条产业基金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协调委员会、基金

管理团队三层管理架构。产业基金对需政策性投资的园区科技型企业,可联合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基金等服务机构进行尽职调查,以市场化估值方式确定投资价格。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为产业基金最高决策机构,决定产业基金所有的对外投资及项目退出事宜。 第七条协调委员会为产业基金指导性机构,为产业基金的投资行为提供指导性意见。 第八条基金管理团队为产业基金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投资、退出方案制定,基金日常运作等事宜。由各出资方委派代表共同组建。 第四章投资流程 第九条需政策性资金支持的科技企业可向园区科技局、经发局、招商局等相关部门提出资金需求及详细的发展规划。 第十条园区科技局将拟政策性支持的科技企业名单上 报协调委员会,由协调委员会确定最终企业名单。 第十一条基金管理团队对需政策性投资并经协调委员会确认的园区科技型企业,可联合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基金等服务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在协调委员会的指导下,以市场化方式确定投资价格及投资方案。 第十二条决策委员会对投资方案进行最终决策。投资方案由基金管理团队具体实施。 第五章投后管理及退出

规范公司各类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讨论稿)

关于规公司各类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了加强对公司各类费用的报销进行规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公司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投资发展的需要,使公司各类费用报销做到流程清晰、权责分明、操作规、安全可控运行,特规如下: 一、各类费用的界限划分。 各类费用是指公司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建筑安装费、设备材料采购费、行政办公费、职工薪酬及福利费、产品销售费、财务费用、制造费用七类费用。 1、建筑安装费:指公司基本建设发生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用。 2、设备材料采购费:指公司为基本建设、生产经营采购的设备费、材料费用及入库前发生的各类相关费用。 3、行政办公费:指维护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培训费、交通费、通讯费、资料费、咨询费、办公耗材及其他办公经费。【管理费用: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筹建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以及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行政管理部门负担的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研究费用、排污费等。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的支出,也作为管理费用核算。】 4、职工薪酬及福利费:指按工资政策发放的各类工资、补贴、津贴及按法律上缴的各类保险公积金费用。 5、产品销售费用:指公司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广告费、仓储费、保险费、销售用固定资产相关费(折旧费)、专门销售人员工资、(业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6、财务费用:指公司为投融资业务发生的存贷款利息、财务顾问费、银行手续费等。(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减)、企业在商品销售时发生的现金折扣、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7、制造费用:指为生产产品除采购以外的各类费用支出,具体包括生产用水费、电费、气直接支出,大、中、小修理直接支出,其他费用直接支出。(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如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车间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机物料消耗、水费、电费、办公费、停工损失、信息系统维护费等。) 二、各类费用审查审批权限划分: 1、审查审批人员职责权限说明: 1.1、经办人:为提高办事效率,各部门指定经办人员负责本部门费用的报销工作,并配合完成直到报销流程结束前的各项工作,包括

光华小学教育基金会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

仁怀市光华小学教育基金会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金会财务及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资金,根据国家《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本基金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 一、向社会公开募捐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企业家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的财、物。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条本基金会资金主要用于: 一、奖学、奖教,助学、助教。 三、章程中没有涉及又符合基金会宗旨的特殊活动。 第四条每年用于章程规定的学校活动支出,不低于上年总收入的70%。 第五条捐赠人有权向本会查询捐赠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六条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基金总结。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 第七条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并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八条会计业务的职责及权限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财经的方针、政策、制度,监督各项财务收支业务,确保其合理、合法、合规,保护财产和资金的安全。 二、遵守《会计法》及有关法规,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基金会章程的规定,参与制定公益活动计划,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开展经济活动情况分析。提供会计核算资料,保证和监督各项工作计划的执行。 三、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及时记账、算账、结账,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报送财务报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四、按理事会通过的年度收支预算方案,支付各项公益活动资金,并监督其使用情况。 五、负责记账、算账、报账,保管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表等财务档案资料。 六、按照支票与印鉴分管的原则,与出纳密切配合管好支票、印鉴。 第九条出纳业务的职责及权限 一、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做好现金库存管理、银行账户核对和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二、负责办理银行存款、取款结算和财务报销,根据收付原始凭证,及时记账,做到账款相符,账证相符,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 _________________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直接管 理体系,指导、规范投资决策、执行等环节的控制程序,加强公司项目直接投资的内部控制,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投资的范围包括公司直接投资、公司受托代表各类型专项资金投资等以公司作为出资人对非投资类企业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投资是指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其他企业进行的投资,包括权益性投资、债券投资、公司直接债权性投资和混合性投资等。 涉及通过设立基金形式进行主要进行债权投资产品、及以二级市场买卖为主营业务的主动管理型股票投资产品,按另行专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包括项目的申请、预审、立项、尽职调查、论证、讨论、决定、投资实施等。 第五条投资项目要进行充分的前期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全面了解与所投资企业及项目相关的产业政策、行业现状、市场情况、技术水平、生产要求、发展前景,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第六条公司参与投资业务的各部门和人员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七条本办法中提到的投资业务部门”指投资部。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八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是重大项目投资的决策机构。 第九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长、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委员会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 名,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总经理

担任。投资委员会成员连续3 次未能参加投资委员会会议,也未在会前提交书面意见书,则为不能履行职责、视为弃权,自动从投决会中除名。第十条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担当以下职能:审查投资经理的尽职调查报告;审查风险控制部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报告;审定投资合作方案; 投票决定是否批准投资项目;决定项目退出方式。 第十一条投资经理的主要职能包括项目的尽职调查、投资方案设计以及档案管理等。 第十二条风险控制部的主要职能包括投资审查、项目审核、风险控制等。第十三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或授权委托副主任召集,全体委员会成员参加,如需外聘专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第十四条投资决策需要的文件应提前三天送达参会人员,参会成员应认真阅读送达的会议文件,对各项议案充分思考、准备意见。 第三章投资对象和方式 第十五条公司的投资对象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在所处行业和区域内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有上市预期的企业或已上市企业、拟挂牌或已挂牌企业、符合一定标准的并购企业及被 并购对象 第十六条投资方式可以是以股权投资和债券、优先股、可转换股权的债权等准股权方式,不得以担保、借款等方式。 第四章投资决策流程 第十七条各投资业务部门对外受理申请投资项目。(附件1:投资流程图)第十八条 投资经理受理申请项目后,应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分析、行业分析、市场分析、效益分析、 技术与管理分析、法律分析、风险分析及其他方面的分析,按照公司的投资规划,综合考 虑、严格筛选,并初拟投资条款清单,形成立项申请及分析报告。 第十九条根据投资经理提交的初拟投资条款清单、立项申请及分析报告,并结合咨询专 家意见,各业务部负责人对拟投资项目进行预审;风险控制部进行初步风险评估并由风

财政部关于印发《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财综[2012]17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2.03.17 【实施日期】2012.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2]17号) 中国民用航空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航空公司:为规范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民航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有关批示要求,制定《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二○一二年三月十七日附件:

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民航事业发展,根据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航发展基金由原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原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合并而成。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民航发展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缴中央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专款专用。 第四条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等应当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征收管理 第五条在中国境内乘坐国内、国际和地区(香港、澳门和台湾,下同)航班的旅客(以下简称“航空旅客”),以及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并使用中国航线资源从事客货运输业务的航空运输企业和从事公务飞行的通用航空企业(以下简称“航空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民航发展基金。

第六条航空旅客按照以下标准缴纳民航发展基金: (一)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次50元; (二)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的旅客每人次90元(含旅游发展基金20元)。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航空旅客免征民航发展基金: (一)持外交护照乘坐国际及地区航班出境的旅客; (二)年龄在12周岁以下(含12周岁)的乘机儿童; (三)乘坐国内支线航班的旅客。 本办法所称国内支线航班,是指使用以下机型飞机执飞的航班:大篷车(机型代码208)、DONIER328(机型代码D38)、ATR-72(机型代码AT7)、CRJ-200(机型代码CRJ)、ERJ145(机型代码ERJ)、新舟60(机型代码MA60)、运12(机型代码YN2)。上述机型如有更改,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商财政部公布。 第八条航空公司按照飞行航线分类、飞机最大起飞全重、飞行里程以及适用的征收标准缴纳民航发展基金。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单位:元/公里 第九条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航线分类划分如下:

产业投资(PE)基金管理办法

《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规范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与监管,保护基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 第三条产业基金实行专业化管理。按投资领域的不同,相应分为创业投资基金、企业重组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类别。 第四条凡在中国境内从事产业基金业务以及与该业务相关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基金的发起与设立 第五条设立产业基金须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核准。 第六条设立产业基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金拟投资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发起人须具备3年以上产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在提出申请前3年内持续保护良好财务状况,未受到过有关主管机关或者司法机构的重大处罚。 (三)法人作为发起人,除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和产业基金管理合伙公司外,每个发起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2亿元;自然人作为发起人,每个发起人的个人净资产不少于100万元; (四)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设立产业基金;发起人应当向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申请报告; (二)拟投资企业与项目的基本情况; (三)发起人名单及发起设立产业基金协议;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 (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招募说明书、基金公司章程、委托管理协议和委托保管协议; (七)具有管理机关认可的从事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中介机构或人员接受委任的函件; (八)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

费用报销细则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费用报销制度及实施细则 为规范公司各种开支费用报销及付款程序,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控制成本,切实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公司费用报销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关于报销的审批流程及原则 一、报销流程 1、一般的报销流程(预算范围之内或有经审批的费用) 经办人――本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支付 2、特殊的报销流程(预算之外或没有经审批的费用) 原则上预算之外或没有经审批的费用是不予以报销支付的,如确属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需要而发生的开支,可按以下流程报批: 经办人填制单据并补申请报告――本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复核――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审批 二、审批原则

1.费用报销需经办人的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自行批准自己的报销费用。 2.不得逾越流程,不得未经直接领导审批,直接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不得未经财务人员审批直接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3.出纳必须凭由经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均签名后的报销单支付相关费用,一旦发现违规操作,对出纳通报批评,如造成经济损失,由出纳及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三、报销、审批及审批的责任 经办人:因公办理业务时应向对方索取相应的原始单据,经济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准确的填写报销单据,对经办的经济业务及提供的原始单据的真实性负有直接责任,并有责任及时向财务人员提供其审核所需的相应文件或资料。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及对经办人提供的原始单据进行审核,对报销业务负有直接审核责任,并有责任协助财务人员的审核工作。 财务人员:审核报销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相应的规定,审核报销所提供的原始单据是否符合相应的要求审核报单据中是否按要求填写相应的项目和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原始单据及填写不规范的行为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公司总经理:对所费用进行全面管理,在集团授权范围内审

教育基金赠与合同

教育基金赠与合同 甲方: 乙方:______教育基金会 为弘扬中华文化,促进______教育事业发展,加强中外文化交流,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捐赠 现金:____________(人民币/其它)(大写)给乙方。 动产:(名称、数量、质量、价值) 不动产:(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状况及所有权证明) 第二条赠与财产用途(是/否具体指定): 第三条赠与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交付时间: 二、交付地点: 三、交付方式: 1、甲方在约定期限内将赠与财产及其所有权凭证交付乙方,并配合乙方依法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2、乙方收到甲方赠与财产后,应出具合法、有效的财务接收凭证,并登记造册,妥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当如实答复。 第五条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赠财产,但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乙方根据国家和______教育基金会的有关规定给予甲方相应表彰和

奖励。 第七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盖章):______教育基金会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农业资金 【批准部门】国务院 【批准日期】1989.09.12 【发布部门】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领导小组 【发布日期】1989.09.12 【实施日期】1989.09.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1989年9月12日国务院批准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 领导小组制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农业发展基金增加农业资金投入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农业发展基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促进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金的来源 第一条农业发展基金包括以下六项: (一)耕地占用税收入;

(二)从国家预算调节基金中提出10%(即提高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征收比例,拿出一个百分点)的资金; (三)乡镇企业税收(包括产品税、营业税、增值税和工商所得税),比上年实际增加部分中的大部分; (四)农林水特产税的大部分; (五)向农村个体工商户及农村私营企业征收的税额,比上年增加部分中的主要部分; (六)各地确定从粮食等农产品经营环节中提取的农业技术改进费和纳入基金管理的其他资金。 以上三至六项资金用作农业发展基金的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二、基金的分配 第二条农业发展基金的分配。中央财政集中的农业发展基金,由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领导小组掌握分配。地方财政筹集的农业发展基金,凡已建立农业开发领导小组的,由领导小组掌握分配,作为国家安排的农业发展基金的配套资金;未建立领导小组的,由财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统筹安排,报同级政府审定。 第三条量入为出安排项目,按项目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要根据资金供应的可能性,不能留有缺口;具体项目的安排,必须同时落实投资额及其来源。 三、基金的使用原则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农业发展基金的使用原则:以增加粮、棉、油产量,增加农业发展后劲为主要目标;以改造中低产田,开垦宜农荒地,推广农、林、水科技成果为主要内容;因地制宜,综合开发;择优投入,集中使用;开发一片,成效一片;民办公助,无偿支援和有偿扶持相结合。对开发项目,仅有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非经营性项目,原则上实行无偿支援;对于有直接经济效益的生产经营性项目,原则上实行有偿扶持,定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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