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异议理由书-莫力高31类23962616

异议理由书-莫力高31类23962616

异议理由书-莫力高31类23962616
异议理由书-莫力高31类23962616

被异议商标:莫力高(见附件一: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打印件)

被异议人:高艳丽

异议人: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商标异议理由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异议人】对高艳丽【被异议人】于2017年05月04日在第31类商品项目上提出注册申请并经贵局于2018年01月21日在总第1584期《商标公告》上初审公告的初审号为第23962616号?莫力高?商标【被异议商标】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提出异议,请求贵局依法裁定不予核准被异议商标注册。异议请求的理由和基本事项如下:

异议人认为:被异议商标和异议人被贵局认定的驰名商标--第1966177号?莫高?【引证商标1】、和异议人在先注册的第1519176号“莫高”商标【引证商标2】、第11554437号“莫高”商标【引证商标3】形成近似商标。上述引证商标具有强烈的显著性,并经异议人长期使用和广泛宣传,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和异议人已形成唯一、固定的联系。被异议商标名称中的?莫高?二字与引证商标文字完全相同,商标主体含义和引证商标的含义高度近似,和引证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系对异议人引证商标的抄袭和摹仿。被异议商标一旦被核准注册和使用,将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严重侵害异议人的合法权益,产生诸多的不良影响。鉴于上述原因,恳请贵局依法裁定不予核准被异议商标注册。

一、异议人企业概况

1.异议人企业简介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农业产业化为龙头,以发展高效特色农业为主导的现代农业企业,属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上市公司及甘肃工业百强企业。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32112万元,主要产品为?莫高?牌系列葡萄酒、啤酒大麦芽、甘草系列产品和苜蓿草产品。公司下设六个分公司和三个控股子公司,现有员工1544人。目前,公司总资产11亿元,净资产 10亿元。2004年3月24日,莫高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600万股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募集资金3亿多元,为莫高的跨跃式发展奠定了基础。2008年6月30日,莫高公司成功增发 4000万股A 股再次融资4亿元,成为莫高发展史上的又一里程碑。

2002年10月14日,诺贝尔奖获得者著名物理学家李政道博士题词赞誉:?莫高,莫高是最高。是最高?是,莫再高。?2007年莫高金爵士被列为国家机关后勤采购特供高档葡萄酒,全国唯一。

2008年3月6日,在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开工建设莫高国际酒庄项目,该项目是公司为加快做强做大葡萄酒产业、瞄准全国?三甲?而做出的重大决策。目标是建设国际一流、国内顶尖的集研发、生产、参观、旅游、高新技术和循环经济为一体的莫高国际酒庄。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建成15000吨的葡萄酒生产线,主要出产国酒金爵士、酒庄酒、黑比诺等高档干红和X0;建成世界最大、功能最全的专业葡萄酒文化博物馆和中国葡萄酒文化中心,传播葡萄酒文

化;采用敦煌莫高窟传统工艺彩绘技术复制敦煌莫高窟壁画,打造世界绝无仅有的、亚洲最大的面积13840平方米的葡萄酒文化地下酒窖,并在全国葡萄酒行业独创?产权式酒窖,管家式服务?的经营管理模式。2009年4月,?莫高?荣获中国驰名商标,?莫高?已成为全国知名品牌。

近几年,莫高公司以?三超三化一转型?的指导思想,?三超?即盈利能力超强、主营业务收入超大、增长速度超快,?三化?即营销体系扁平化、管理体系精细化、盈利机制体系化,?一转型?即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坚定不移地实施?底盘+发动机?,?产业经营+资本运营?的发展战略,成为全国一流的产业化经营、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发展、一体化管理的现代企业。

2.经过异议人的不懈努力,?莫高?系列产品荣获多项荣誉称号和证书,具体如下:

★1990年,莫高公司成为法国奥朗日葡萄酒协会会员单位;

★1991年,?莫高?牌葡萄酒获中国农业博览会银奖;

★1995年,?莫高?牌葡萄酒被评为中国食品行业名牌产品;

★1997年,?莫高?牌葡萄酒被甘肃省政府认定为首批?陇货精品?;★2001年,“莫高”牌系列葡萄酒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认定为“中国名优食品?;

★2002年,?莫高?商标被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认定为甘肃省第三届著名商标;

★2002年,?莫高?牌精品冰葡萄酒被指定为钓鱼台国宾馆国宴特

供酒;

★2003年,莫高葡萄酒技术中心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2003年,莫高公司被甘肃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认定为甘肃省创名牌先进企业;

★2003年,“莫高”牌黑比诺干红、冰葡萄酒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评为优秀新产品;

★2005年,在兰州市商业联合会和兰州日报联合举办的消费者评选活动中,?莫高?葡萄酒荣获?最佳地产红酒?和?最佳商务用酒?称号,成为甘肃省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红酒生产企业;

★2005年,在甘肃省消费者协会、甘肃省酒类协会开展的甘肃省消费者信得过酒类品牌推荐活动中,?莫高?葡萄酒荣获?消费者信得过五星酒类品牌?最高荣誉;

★2006年,公司与甘肃农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合作完成的两项课题《酿酒葡萄无性系脱毒和嫁接技术研究与示范》、《酿酒葡萄优良营养系和优良砧木引进和选育技术研究》顺利通过由甘肃省科技厅、农牧厅主持的鉴定评审,全国著名酿酒专家认为莫高公司葡萄酒酿造技术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莫高金爵士黑比诺干红技术系国内首创;

★2007年,?莫高?牌金爵士干红被指定为国家机关后勤采购全国唯一专用特供高档葡萄酒,并确定?莫高?为政府采购服务产品推荐供应商;

★2007年,在?2006中国西部亿万读者喜爱的红酒品牌?评比中,

?莫高?葡萄酒一枝独秀,成为西部唯一获得此项殊荣的企业;

★2007年,公司再次被甘肃省人民政府认定为?甘肃工业百强企业?;★2008年,公司获得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纳税五十强企业?;

★2008年,在烟台举办的第二届烟台国际葡萄酒质量大赛中,经大赛专业评委会评选,?莫高?牌干红葡萄酒获得一等奖;

★2008年,?莫高黑比诺?干红荣获2008国际名酒展览会暨第三届世界名酒节唯一葡萄酒干红品系的?金橡木桶?奖;

★2009年,?莫高?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09年,由莫高公司冠名的?莫高与世界干杯?第十届CCTV模特电视大赛甘肃赛区拉开帷幕。甘肃赛区参赛选手中有一名选手获全国亚军;

★2009年,?莫高?牌葡萄酒荣获建国60周年?华樽杯?中国酒类十大最有价值品牌、?华樽杯?中国五大葡萄酒品牌和?华樽杯?甘肃省唯一代表性品牌的三项大奖。同时经国家商务部相关部门评定,莫高品牌价值达16.51亿元,位列中国葡萄酒行业第四,全国酒类行业第七十三位;

★2009年,在2009年度?中国质量放心企业(品牌)?消费者投票调查大型公益活动中,?莫高?牌系列葡萄酒荣获?中国葡萄酒行业十大质量品牌?、?中国质量放心品牌?和?中国质量500强企业?三项大奖;

★2009年,在中国绿色食品2009烟台博览会上,?莫高?牌干红葡

萄酒荣获中国绿色食品金奖;

★2010年,莫高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莫高国际酒庄有限公司和下属分公司莫高葡萄酒厂顺利通过了HACCP体系的全面认证,并获得HACCP体系认证证书;

★2010年,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甘肃活动周拉开帷幕。莫高葡萄酒成为唯一代表我省的酒类品牌进驻上海世博会,并指定为上海世博会甘肃活动周唯一用酒;

★2010年,中国绿色食品2010上海博览会在上海农业展览馆举办,莫高葡萄酒荣获?畅销产品奖?;

★2010年,?莫高?品牌和?莫高金爵士?品牌经中国品牌价值评估中心评估审核,双双荣膺?中国著名品牌?;

★2011年,?莫高?荣获?华樽杯?中国酒类十大品牌组合;

★2011年,?莫高?荣获?华樽杯?中国酒类十大最具全球竟争力品牌;

★2011年,?莫高?经?华樽杯?第三届中国酒类价值评议组委会评测,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价值为25.19亿元。

★2011年,莫高公司法人赵国柱荣获?华樽杯?品牌建设功勋企业家;

★2011年,?莫高?XO 酒荣获中国轻工精品展金奖;

★2011年,?莫高?金冰葡萄酒荣获中国轻工精品展金奖;

★2011年,?莫高?XO 酒荣获中国轻工精品展金奖;

★2012年,?莫高?经?华樽杯?第四届中国酒类价值评议组委会

评测,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价值为45.39亿元,位于全国葡萄酒行业第四名。甘肃省酒类品牌价值第一名;

★2012年,?莫高?系列葡萄酒被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

★2012年,?莫高?被兰州国际马拉松组委会定为唯一指定红酒;★2012年,?莫高?荣获?华樽杯?中国葡萄酒五大领导品牌;

★2012年,?莫高?荣获?华樽杯?葡萄酒品牌价值第四名;

★2012年,?莫高?荣获?华樽杯?甘肃省酒类品牌价值第一名;★2013年,?莫高?经?华樽杯?第五届中国酒类价值评议组委会评测,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价值为62.79亿元,位列甘肃省酒类品牌价值第一名;全国葡萄酒行业第三名;

★2013年,?莫高加本侬?干红葡萄酒荣获中国优质葡萄酒挑战赛最佳性价比奖;

★2013年,?莫高黑比诺?树龄干红葡萄酒荣获中国优质葡萄酒挑战赛最佳性价比奖;

★2013年,莫高公司被中国优质葡萄酒挑战赛组委会评为中国葡萄酒行业质量标杆企业;

★2014年,在第六届?华樽杯?中国酒类品牌价值评议中,莫高荣获?中国葡萄酒品牌价值第三名?、?中国最具世界口感葡萄酒品牌?、?中国西部葡萄酒第一品牌?、?中国冰酒第一品牌?称号,品牌价值升至83.02亿元,蝉联全国三甲、甘肃第一;

★2014年,在中国酒业协会举办的?中国葡萄酒产区?佳酿?酒庄?评选中,?莫高?荣获?中国葡萄酒产区龙头企业?称号;

★2014年,在2014年中国优质葡萄酒挑战赛上,莫高黑比诺、霞多丽荣获?最佳性价比?奖。

★2015年,?莫高?荣获2015年度华樽杯中国最具全球竞争力的葡萄酒品牌;

★2015年,?莫高?荣获华樽杯中国冰酒品牌价值第一名;

★2015年,?莫高?荣获2015年度华樽杯中国十大酒类电商品牌;★2015年,?莫高?经?华樽杯?第七届中国酒类价值评议组委会评测,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价值为102.45亿元,位列甘肃省酒类品牌价值第一名;全国葡萄酒行业第三名;

★2016年,?莫高?经?华樽杯?第七届中国酒类价值评议组委会评测,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价值为112.38亿元,位列甘肃省酒类品牌价值第一名;全国葡萄酒行业第三名;

★2016年,?莫高?荣获2016年度华樽杯中国十大酒类电商品牌;★2016年,?莫高?荣获2016年度华樽杯中国葡萄酒典范品牌;

★2016年,?莫高?荣获2016年度华樽杯中国葡萄酒三强品牌;

★2016年,?莫高?荣获华樽杯中国冰酒品牌价值第一名;

★2016年,?莫高?被中国酒类流通协会评选?国家级放心酒示范店?;

★2016年,?莫高?干白在2016?一带一路?国际葡萄酒大赛中荣获金奖;

★2016年,?莫高金爵士?在2016?一带一路?国际葡萄酒大赛中荣获金奖;

★2016年,在“莫高”在绚丽甘肃·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100张名片荣获最具影响力甘肃品牌;

★2017年,莫高酒庄荣获?中国葡萄酒金牌酒庄?荣誉称号。

通过上述异议人所获得的荣誉证书和称号,意味着全社会对异议人的?莫高?品牌给予极大的肯定。

(见附件二:异议人获得的部分荣誉证书复印件(因异议人获得荣誉较多,故只提供了2015-2017部分证书复印件)

二、?莫高?为异议人早在多年前就已合法注册的企业字号,经异议人长期广泛的宣传,凭借异议人良好信誉,使得?莫高?的综合实力跃居全国前列,成为中国驰名商标。被异议商标系摹仿注册异议人的驰名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应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1.?莫高?是异议人在先注册的企业字号,应依法受保护。

早在1995年,异议人就已将?莫高?二字注册为企业字号主体名称(异议人前身最早为武威葡萄酒厂,1995年改制为现在的主体。请见异议人营业执照),?莫高?字号至今已使用了22年,应依法受到保护。被异议商标的主体也为?莫高?二字,和异议人的企业字号主体完全相同,损害了异议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被异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不应被核准。

2.引证商标1为异议人的驰名商标,应依法受保护。

异议人十分重视品牌的保护和宣传,其?莫高?系列产品自进入市场以来,异议人围绕?莫高?品牌投入了大量的广告宣传费,在高速公路旁竖立广告牌,并通过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糖酒展会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大规模、持久的宣传,如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中文台、甘肃电视台等各大电视台均有?莫高?商标的广告播出。2002年10月14日,诺贝尔奖获得者著名物理学家李政道博士题词赞誉?莫高?产品。2007年,由公司冠名的?莫高之夜?理查德〃克莱德曼2007年兰州钢琴音乐会在兰州体育馆隆重上演,进一步打响了?莫高?的知名度,?莫高?品牌已经被广大消费者所熟知。2008年,第1966177号?莫高?商标被认定为省著名商标。2009年,第1966177号?莫高?商标被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异议人的引证商标1--驰名商标?莫高?在全国早已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度,受《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保护。在此情况下,被异议人仍然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其目的就是刻意摹仿异议人的引证商标1,暗示被异议商标为异议人的系列商标或两者之间有联系,其不良意图显而易见。据此,被异议人注册被异议商标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应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3.异议人的?莫高?系列商标的注册情况。

早在1987年10月05日,异议人就在《国际分类》上注册了第322295号以?莫高?拼音?MG?为主要元素的商标。为进一步保护?莫高?商标,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莫高?商标与异议人之间唯一性、固定性的联系,截至目前,异议人在全类别申请保护注册

?莫高?及系列商标163件,同时在香港、台湾、澳门、泰国等地均已注册保护?莫高?商标,这充分证明了异议人?莫高?商标的知名程度及对商标权的保护重视程度。

在经济活动中,商标是消费者区分商品产源的重要依据,类似于被异议商标这种傍名牌的商标一旦被核准注册,必将日益削弱引证商标的显著性。引证商标是异议人通过诚实劳动、广泛宣传才树立起良好的信誉和知名度,但如果被异议人的这种行为不被制止,引证商标的显著性将被日益破坏和淡化,商标失去区分商品产源的作用,最终导致市场竞争秩序混乱,消费者无法正确区分异议人的?莫高?系列商标,异议人的多年努力树立起的品牌形象付诸东流。这对于遵守诚信原则、付出诚实劳动创造价值的异议人来说,是极大的不公平。(见附件三:异议人驰名商标证明、引证商标注册证、国内注册商标信息打印件)

三、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的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以相关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极易产生混淆,进而出现误认误购的情况。

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从商标名称、构成要素、含义,图形或者整体视觉效果和知名度等方面进行,是否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引证商标有特定的联系作为判断的标准。

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十分近似,异议人认为被异议商标来源于异议人的?莫高?系列商标,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必定会使相关公众对被异议商标的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及误认。具体对比分析如下:

被异议商标引证商标1 引证商标2 引证商标3

1.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在直观效果、名称、及含义等方面都十分相似,以相关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极易造成混淆,进而出现误认误购的情况。

(1)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在直观效果和名称之比较

先从两者的整体直观效果分析: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名称文字均为一字形排列,商标字体均为普通字体,两者在直观上效果难以区分。再从两者文字名称分析:被异议商标的文字为?莫力高?,引证商标文字均为?莫高?,被异议商标名称主体完整的包含了引证商标,两者从商标名称上高度近似。被异议商标?莫力高?不是固定词组,是被异议人的臆造词,被异议商标名称缺乏显著性,其商标主体是在

?莫高?二字上,被异议商标名称主体?莫高?和引证商标主体?莫高?完全相同,和异议人的引证商标构成高度近似。一般情况下,普通消费者看到被异议商标时,习惯性的比较容易记住商标名称的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字,由此可见被异议商标是异议人刻意摹仿异议人的引证商标,其不良用心显而易见。

根据《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四近似商标审查的标准: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例如:

根据《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四近似商标审查的标准: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文字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例如:

5类第1740405号 5类第11773124号 5类第21799214号

(2)从商标含义分析比较

莫高窟文化世界闻名,异议人早在1987便将?莫高?设计注册使用该商标,寓意?传承莫高文化,引领莫高时尚?,体现申请人企业一种至高无上的精神境界,反映莫高人矢志不渝、攀登不止的精神信念,蕴藏了莫高人天人合一、至善至美的心灵寄托。引证商标经异议人长期宣传和使用,早已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被异议商标?莫力高?是臆造词,无明确和特定含义,根据一般人的理解,其主体含义和?莫高?异议人的引证商标高度近似,容易造成混淆。

(3)小结

异议人的引证商标是具有极高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度的商标,在此情况下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同时出现在市场上,必将引起消费者的混淆。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企业尤其是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除生产其主打产品外还涉足其他产业,注册和使用系列商标是很容易被理解的,因此当消费者见到被异议商标时,极容易立刻联想到异议人的引证商标,进而认为被异议人和异议人又在投资、许可、代理、附属等有合作关系,前者是后者的关联企业或系列商标等。这种情况极有可能令消费者基于对异议人企业的信誉和信任而误认误购被异议商标产品,从而损害消费者和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被异议商标与三引证商标从文字名称、商标含义、直观效果等方面高度相似,两者构成近似商标。以相关消费者一般注意力,根本无法清晰的辨别它们的区别,极易造成混淆。根据《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相关规定,应予以驳回。

2.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2、引证商标3所指定的类别和群组类似,两者构成相同类别上的类似商品。

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

被异议商标所指定的商品为第31类的3101;3102;3103;3104;3105;306;3107;3108;3110组,引证商标2所指定的商品同为第31类的3102;3105;3106;3107;3108;3109组;引证商标3所指定的商品同为第31类的3101;3102;3103;3104;3105;3106;3107;3108;3109组。不难看出,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所指定群组的完全相同,两者在学理上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1的驰名商标形成近似,也极易混淆和误认。根据《商标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形成近似商标,侵犯了异议人引证商标的在先权利。而在现实生活中,相关公众一般情况下也会以为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近似而认为所指定的商品来源应为同一企业,进而极易混淆两商标所用于商品的来源,最终导致误认误购的发生。

综上所述,被异议商标所指定的商品与引证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构成类似商品,和引证商标1的驰名商标极易造成混淆和误认,以相关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难以区分其商品来源,进而出现误认误购。据此,恳请贵局依法裁定不予核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

(见附件四:异议人部分广告合同、发票复印件)

(见附件五:异议人种植庄园部分实景照、全国销售网络图打印件)

四、被异议商标如果被核准注册将造成消费者的误认和混淆,淡化引证商标原有的显著性,并产生诸多不良后果。

1.市场的混乱

如果被异议商标被核准注册,广大消费者将会误认为被异议商标所用于的服务与异议人的服务存在着种种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因而做出错误的判断,引起误购,更为严重的是此行为如果被默许甚至受到法律的保护,必将激起更多不良企业的争相效仿,放弃对自己品牌塑造的努力,走捷径,搭便车。这势必扰乱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严重的混乱,阻碍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2.异议人利益的损害

如果核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势必淡化?莫高?品牌的显著性,从而严重损害异议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异议人品牌的进一步发展设臵了障碍。如果使用被异议商标的服务或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很可能会对异议人及其服务和商品产生怀疑,甚至进行否定。这必将损害异议人及引证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异议人多年来为维护品牌效益所做作出的努力也将付之东流,而被异议人却会因为异议人的品牌效应轻易地将其商品推入市场,这对于异议人来说是极不公平的。

3.广大消费者利益的损害

通过异议人对引证商标多年的使用和宣传,使其已经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成为了异议人主力品牌,和异议人形成了唯一、固定的联系。如果被异议商标被核准注册,将严重误导相关公众,消费者很可能会因误认而选择被异议人的商品,使消费者的经济利益遭受

损害,这也是异议人最不愿意看到的。

五、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法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

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中第二款?擅自使用知名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

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该知名商品。?《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第三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

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六、结束语及请求

综上所述,被异议商标与三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它们所指定的服务也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引证商标经长期广泛的宣传和良好的市场美誉度,早已和异议人形成唯一、固定的联系,且引证商标1为驰名商标,受《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保护。如果被异议商标被核准注册,必将导致异议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巨大侵害,淡化异议人精心设计的引证商标原本具有的显著性,使消费者混淆服务来源而产生误认误购的现象,对异议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损害异议人的经济利益和经过多年努力建立起来的良好信誉。为了维护异议人自身的合法权益,恳请贵局充分考虑上述事实和理由,根据《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裁定不予核准第23962616号的?莫力高?商标的注册。

注:因异议人和引证商标荣誉、广告宣传材料、发票等信息太多,在此无法全部提供,故只提交了部分证据材料复印件。

异议人: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组织:甘肃智航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签字:

2018年04月02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样本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样本 你是否在为申请书应该怎么写而苦恼?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样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样本 申请人:王x,男,44岁,汉族,职工 被申请人:济宁分行,负责人,李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泗水县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XX年10月10日,申请人收到贵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提出管辖异议如下。 一、申请人、王xx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依据民诉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案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无合同关系,更不存在管辖权的约定。泗水xx和被申请人一直未与本案的另一被告王xx见上面,才将后面提及的债权转让协议让我签字,该协议至今没有王xx的签字,被申请人当然也不会有与王xx

间的约定管辖的相关证据,事实上,卷宗材料中也确实没有相关证据。 二、本案依法应由泗水县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民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在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本案中,申请人的住址是泗水县金庄镇尹城村,工作单位是泗水县金庄镇卫生院,另一被告王xx住址为泗水县泗河街道办事处圣源居小区。依据民诉法的规定,本案两被告的住所地均为泗水县,故本案当事人间在无约定管辖的情况下,应由泗水县人民法院管辖。 三、根据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看,贵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1.被申请人不是《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的当事人 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个人购房借款合同》是借款人(本案另一被告王德英)与泗水xx间所签订的合同,借款人以其所购房屋办理了抵押,申请人为该合同借款作了保证。该合同第四十二条约定:“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方式解决:(一)向贷款

资产评估异议书(范本)

资产评估异议书(注①) 异议人:荆州市某某总公司,住所:荆州市江汉北路 就湖北某某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荆州市某某总公司部分房屋及其占用土地的“鄂某某评报字[2002]第01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特提出异议如下: 第一、此评估报告书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不符合法定资格条件。因此,该“鄂某某评报字[2002]第01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无效。 1995年5月10日,国家人事部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承接的评估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只能由注册资产评估师担任,评估报告至少由二位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署方为有效。” 然而,“鄂某某兴评报字[2002]第01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参加评估项目的人员是A某某和B某某,从其提供的资格证书来看,显然不符合法定资格条件。 1、A某某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是从一张盖有“再次复印无效”的复印件上复印而来。从这张无效的复印件反映的内容来看,该证书的检验登记时间是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其有效期是一年。2000年、2001年均未通过年检,即该证书早已丧失了效力。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B某某参加了2000年的业务培训,通过了2000年年检,但是2001年却未通过年检。 依照1996年7月25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已办理注册登记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应主动接受注册管理部门的年度检查,符合年检要求的,由年检主管部门加盖年检合格章”和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期间,应主动接受资产评估知识的更新培训。在两次注册的间隔期内,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48个学时。培训后由注册管理部门在注册证上加盖培训专用章”的管理规定,二人均没有通过2001年年检,没有确认继续执业效力的执业证书,显然都不具有执业资格。 2、从执业证书反映的工作单位来看,两人均不在湖北某某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这一评估机构专职执业。按照《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只能在一个评估机构专职执业,只能在该机构有签字权”的规定(注:②、③、④),A某某和B某某在湖北某某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就没有签字权。没有签字权的评估报告当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第二、评估所采用依据不全面、正确,因而此次评估无效。 1、没有采用《城市房地产市场估价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而仍旧运用《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试行)》。 2、房地产评估取价依据应采用《关于荆州城区二OO二年度房屋重置价格的通知》,而此次评估报告是采用已过时的《关于荆州城区二OOO年度房屋重置价格的通知》。 3、评估人员应收集及现场勘察核实,而此次评估人员却是只到“现场勘估”。 第三、评估面积和价格与实际面积和价格严重背离。 由于评估师不符合法定的条件,不采用国家标准和市政府规定,此次评估的资产与其价值完全不符,与2001年1月15日荆州市另一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同一资产的评估值有天壤之别,其资产被评估的价值之低,显然背离了资产评估应遵循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和贡献原则、替代原则和预期原则的经济原则。

异议登记办理期限(第二十七条)

深圳市房地产登记若干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登记行为,确认房地产权利,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房地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及地役权登记。 第三条深圳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设置房地产登记簿。 房地产登记簿可以采用纸介质,也可以采用电子介质。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定期异地备份,并应当有唯一、确定的纸介质转化形式。 登记机关应当根据前款规定将原有房地产登记册统一调整为房地产登记簿。房地产登记簿设置前,登记申请人可以依据原有房地产登记册记载的事项依据本规定申请办理有关房地产登记。 第四条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向登记机关申请更正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证明房地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四)利害关系人申请的,应当提交与申请更正登记事项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及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同意更正的书面材料,但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对申请更正登记事项已有明确确认的除外;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登记机关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更正登记申请,应当予以更正登记:(一)申请人是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二)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 (三)有证据证明原登记事项确有错误,或者有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对申请更正登记事项已有明确确认的生效法律文书;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登记机关发现登记簿记载事项确有错误的,应当书面通知有关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权利人逾期不办理更正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据有关房地产权登记资料或者有效的法律文件对房地产登记簿的记载予以更正,并将更正登记的结果书面告知有关当事人。 第七条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异议登记。 第八条申请异议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证明房地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证明材料; (四)证明申请人与申请更正登记事项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符合前款规定的,登记机关应当予以异议登记。

最新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

最新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 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最新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最新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1 申请人:广东省A有限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法等等) 被申请人:山东省H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等等) 异议事由: 申请人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认为贵院没有管辖权,特现依法在答辩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裁定申请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驳回被申请人的起诉。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申请人认为贵院没有管辖权。理由如下: 1、诉争合同是由广东省A有限公司与山东省H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双方随后对相关更改;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依法收取货物价款的10%作为定金(详见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 2、3); 2、诉争合同中明确约定:"此合同以xx法律为依据,所有仲裁在广州进行。"因此,双方选择的准据法是xx法,关于仲裁条款效力的判定,应适用xx法律;

3、依据xx法律,该仲裁条款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在xx地进行仲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有效条款,对合同当事人均具有拘束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贵院没有管辖权,为此,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恳请裁定驳回被申请人的起诉。 此致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广东省A有限公司 xxx0年3月13 日 最新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2 申请人:上海轩世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浦东空港工业园金闻路60号。 法定代表人:杨xx,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

【最新2018】执行证书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限内出具。-实用word文档 (9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执行证书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限内出具。 篇一:【知识共享】强制执行公证的法律依据 债权文书经过公证,并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它就可以成为申请执行的根据。但公证机关只是行使证明权的机关,无强制执行的权力。因此,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时,只能由对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基于债权文书是经过公证机关按法律程序予以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公证制度,人民法院应当接受当事人的申请并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X年修正) 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法释〔201X〕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依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该债权文书的

共同共有人提出执行异议的审查与处理

共同共有人提出执行异议的审查与处理 ◇龚浩鸣连强 【案情回放】 京城某公司与贾B原系商业合作伙伴,后双方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贾B应偿还京城公司300万元。在判决生效后,债务人贾B并未按期履行,于是京城公司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贾B名下的房产一处,并经过委托评估程序,正准备拍卖该处房产。 在拍卖程序开始前,被执行人贾B的儿子贾A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请求停止拍卖程序。异议人贾A称,法院查封并准备评估拍卖的房屋在产权机关登记的是贾B和贾A共同共有,并有房屋登记机关核发的房屋共同共有产权证明为证。因此,异议人贾A是该处房屋的共有权人,并不是这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法院对其房产进行查封并进行评估拍卖,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现贾A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停止对该房产的拍卖程序,并要求对所查封的房产予以解封。 【不同观点】 执行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就异议人贾A所提异议请求的性质及由此产生的法律适用问题,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异议人贾A主张对查封房产停止拍卖,根据其请求内容来看,仅仅针对的是法院执行行为提出异议。因此,应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本案中,异议人贾A作为查封房产的共有权人,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具有提起执行异议的主体资格。并且,由于异议人有房屋登记机关核发的房屋共同共有产权证明,因此,执行法院经审查,应作出支持其异议请求的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种观点认为:异议人贾A所提异议请求,虽然形式上是要求法院停止拍卖程序并予以解封,但实质上是异议人基于共同共有关系对执行标的房产主张所有权。因此,异议人的异议请求实质上是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性权利,本案应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予以审查和裁决。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审查处理。而执行异议审查程序一般只进行形式审查,而不对当事人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裁判。因此,本案中,异议人贾A有房屋登记机关核发的房屋共同共有产权证明,执行法院经审查,应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同时赋予当事人诉权。债权人如果对法院的中止执行裁定不服,可以于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许可执行之诉。 【法官评析】 本案异议人的请求针对的是执行标的 1.执行行为异议还是执行标的异议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文)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一): 申请人:b市××有限公司 地址:b市××区××大厦××号 l法定代表人:f职务:经理 申请人因××省a市××商店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 请求事项: 将该案移送至b市××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事实与理由,此略。) 申表人认为,本案中××合同并未实际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令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而,本案应由申请人所在地b市××区人民法院管辖。请你院予以审查,依法处理。 此致 a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b市××有限公司 ××年××月××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二): 刑事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________ 律师事务所:________ 律师:________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贵单位依法将本案移送至________管辖。 申请理由: 为________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________委托的辩护律师诉讼代理律师,参与诉讼活动后,经过对案件的进一步了解,认为贵单位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故提出管辖权异议。 理由如下: 鉴于上述理由,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保证本案的公正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二章关于管辖的规定,以及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请求贵单位依法将本案移送至________管辖。 此致 申请人(签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三):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XX县人民法院: 原告赵XX诉被告宋XX借贷纠纷一案,贵院现已受理。申请人认为本案应当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进行管辖,而申请人早在1997年离开永寿,现居住在咸阳市XX路XX小区XX号楼31室(附户籍证明复印件),同时原告在诉状中亦承认申请人现住XX市XX路一楼一单元,所以,贵院应当将本案移交咸阳市XX区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申请人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之规定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贵院裁定移送。 特此申请 申请人: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四):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采购单位推荐意见书

采购单位推荐意见书 采购编号:BGPC-J16116 项目名称: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全国双创周北京会场主题展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推荐供应商名称:北京培照展览有限公司 推荐理由:该公司是展览协会会员单位、北京市政府采购定点服务单位。公司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成功地为外交部、公安部等各级部委、省市政府,中关村以及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提供了高品质的专业展览服务。具有本项目相关经验和完成该项目的能力。

评审推荐供应商的意见 采购编号:BGPC- J16116 项目名称: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全国双创周北京会场主题展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全国双创周北京会场主题展项目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要求:“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评审专家根据企业情况,承担本项目的综合能力等,具体推荐意见如下: 推荐供应商名称:北京东方中慧会展有限公司 推荐理由:该单位是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展览定点服务商,主要以展览展厅设计装饰、大型会议活动策划组织为核心业务。服务过众多成就展、商业展、规划馆、博物馆和大型展会等项目。拥有政府、科技、金融、房地产、汽车、节能环保等领域客户资源。承接过中关村的成就展、武汉的东湖展示中心、贵州的城市规划馆、金融博览会等项目。具有本项目相关经验和完成该项目的能力。 推荐供应商名称:北京星际元会展有限公司 推荐理由:该单位拥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二级资质等证书。主要承接科技馆、博物馆和各类企业展馆,多次成功承接政府、央企、大型企业的展厅项目,曾为上海世博会太空家园馆、上海世博会甘肃馆等场馆的相关项目提供展馆内容设计建设。具有本项目相关经验和完成该项目的能力。 专家名单:

异议登记办理期限(第二十七条)

深圳市房地产登记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登记行为,确认房地产权利,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房地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及地役权登记。 第三条深圳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设置房地产登记簿。 房地产登记簿可以采用纸介质,也可以采用电子介质。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定期异地备份,并应当有唯一、确定的纸介质转化形式。 登记机关应当根据前款规定将原有房地产登记册统一调整为房地产登记簿。 房地产登记簿设置前,登记申请人可以依据原有房地产登记册记载的事项依据本规定申请办理有关房地产登记。 第四条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向登记机关申请更正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证明房地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四)利害关系人申请的,应当提交与申请更正登记事项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及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同意更正的书面材料,但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对申请更正登记事项已有明确确认的除外;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登记机关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更正登记申请,应当予以更正登记:(一)申请人是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二)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 (三)有证据证明原登记事项确有错误,或者有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对申请更正登记事项已有明确确认的生效法律文书;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登记机关发现登记簿记载事项确有错误的,应当书面通知有关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权利人逾期不办理更正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据有关房地产权登记资料或者有效的法律文件对房地产登记簿的记载予以更正,并将更正登记的结果书面告知有关当事人。 第七条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异议登记。 第八条申请异议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证明房地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证明材料; (四)证明申请人与申请更正登记事项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符合前款规定的,登记机关应当予以异议登记。第九条登记机关予以异议登记后至异议登记依法注销前,房地产权利人申请办理其他登记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予以驳回,并告知其存在异议登记。 第十条异议登记后,异议登记申请人申请注销异议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注销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后,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申请注销异议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注销异议登记: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供应商的意见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供应商的意见 项目名称:采购风光互补发电提水蓄能系统和节水灌区自动监控信息化系统 项目编号:WT-RZLSH-2015048 根据日照市岚山区水利局的委托,经日照市岚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采购风光互补发电提水蓄能系统和节水灌区自动监控信息化系统”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政府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规定:“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本项目根据相关规定,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根据企业行业信誉,承担本项目的综合能力推荐供应商意见如下: 济南万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该公司专注于基于云计算平台的智慧水利综合管理系统,广泛应用于水利和农业的远程信息获取分析和支持,为水利行业实现业务统一提供了一个完善便捷的平台;(2)该公司为滨州、聊城、潍坊等地区小农业自动化控制项目提供了技术服务,有成熟的经验,被省经信委评为“双软企业”,有较强的实力。 山东康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该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良好,开发的多状态在线监控综合服务平台,面向供电、发电等行业,实际推广应用厂家多,效果良好,资质齐全;(2)该产品能够达到本项目管控要求,能满足实际需求。 济南赛克立德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该公司专业从事电子电源领域高科技产品开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以及电源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维护,与水利科研部门进行多年结合研发风光互补发电提水蓄能系统和节水灌溉区自动化监控系统,是最早生产安装该类核心设备的企业;(2)具备丰富的安装服务经验,仅在山东省内就生产安装69处,技术力量雄厚,其核心设备工艺技术先进、控制软件成熟匹配,目前已发展到第四代产品;电源及控制设备集成度高、体积小。便于存放,售后服务诚信度高,便于使用和维护。 2015年11月12日

最新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和范例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和范例 简述: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1)注明文书名称。(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3)写明案由:申请人因何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 2.正文(1)请求事项:明确、清楚地写出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主张。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3)写明案由:申请人因何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 2.正文。 (1)请求事项:明确、清楚地写出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主张。(2)事实和理由。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 (3)申请日期。

(4)附项。 二、格式:管辖异议申请书申请人:申请人因一案,向你院提出管辖异议。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此致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三、 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管辖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B市××有限公司地址:B市××区××大厦××号l 法定代表人:F 职务:经理 申请人因××省A市××商店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

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B市××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和理由:(应祥述事实与理由,此略。)申表人认为,本案中××合同并未实际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令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而,本案应由申请人所在地B市××区人民法院管辖。请你院予以审查,依法处理。 此致 A市××区人民法院申请人:B市××有限公司××年××月××日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X年1月14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

如何书写管辖权异议撤销申请书

如何书写管辖权异议撤销申请书 题要 申请人:XXX公司,住所地,负责人,职务。申请事项:请求撤回对XXX人民法院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由贵院依法进行审理。诉讼中,申请人曾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申请人请求撤回该申请。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请予以准许。 关于如何申请管辖权异议撤销,必须先了解管辖权异议的含义以及谁能提出管辖异议和如何书写▲管辖权异议撤 销申请书.那下面由365律师小编为大家来解答关于管辖权 异议与如何书写▲管辖权异议撤销申请。 ▲一、什么是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二、管辖权异议的提出主体,是原告、被告还是第三人? 诉讼实践中,通常是被告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由于原告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大多为自己主动选择特定的法院,因此不应发生管辖权异议的问题。1990年7月28日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第三人能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问题的批复》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6条均否定了无独立请求第三人享有管辖异议权。 但是在诉讼实践中,常有原告误向无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被追加的共同原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受诉法院确认管辖权异议成立或者认为本院无管辖权而依职权移送其他法院的情况发生,有学者认为应将此中情况下的原告赋予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原告有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所以原告在起诉时,一定要睁大双眼,不要选错法院。 ▲三、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撤销? 在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以后,原告申请撤诉时,如果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尚未作出,受诉人民法院做出准予撤回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 ▲四、如何书写管辖权异议撤销申请书? 管辖权异议撤销申请书 申请人中国某某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分公司,住所地某某市某某坊某某栋某某,某楼。 负责人:XXXX,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请求撤回对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第八章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

第八章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 1.引言 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无效宣告案件 审查实践,制定本章。 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证据的各种问题,适用本指南的规 定,本指南没有规定的,可参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的相关规 定。 2.当事人举证 2.1举证责任的分配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 对方无效宣告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 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2证据的提交 证据的提交除本章规定之外,应当符合本部分第三章第 4.3节的规定。 2.2.1外文证据的提交 细则4 当事人提交外文证据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文,未在举证期 限内提交中文译文的,该外文证据视为未提交。 当事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中文译文,未以书面方式提交 中文译文的,该中文译文视为未提交。 当事人可以仅提交外文证据的部分中文译文。该外文证据 中没有提交中文译文的部分,不作为证据使用。但当事人应专 利复审委员会的要求补充提交该外文证据其他部分的中文译文 的除外。 对方当事人对中文译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指定的期限 内对有异议的部分提交中文译文。没有提交中文译文的,视为 无异议。 对中文译文出现异议时,双方当事人就异议部分达成一致 意见的,以双方最终认可的中文译文为准。双方当事人未能就 404

异议部分达成一致意见的,必要时,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委托翻译。双方当事人就委托翻译达成协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委托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翻译单位进行全文、所使用部分或者有异议部分的翻译。双方当事人就委托翻译达不成协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自行委托专业翻译单位进行翻译。委托翻译所需翻译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各承担50;拒绝支付翻译费用的,视为其承认对方当事人提交的中文译文正确。 2.2.2 域外证据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证据的证明手续 域外证据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但是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对上述两类证据,当事人可以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不办理相关的证明手续: (1)该证据是能够从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外的国内公共渠道获得的,如从专利局获得的国外专利文件,或者从公共图书馆获得的国外文献资料。 (2)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该证据真实性的。 (3)对方当事人认可该证据的真实性的。 3.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证据的调查收集 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不得主动调查收集审查案件需要的证据。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应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的申请,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调查收集。 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实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也可以委托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职能部门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应当事人的申请对证据进行调查收集的,所需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或者专利复审委员会承担。专利复审委员会自行决定调查收集证据的,所需费用由专利复审委员会承担。 405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例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例 申请人:王x,男,44岁,汉族,职工 被申请人:济宁分行,负责人,李__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泗水县人民法院审 理。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0月10日,申请人收到贵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依 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提出管辖异议如下。 一、申请人、王__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依据民诉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 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 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 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案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无合同关系,更不存在管辖权 的约定。泗水__和被申请人一直未与本案的另一被告王__见上面,才将后面提及的债权转让协议让我签字,该协议至今没有王__的 签字,被申请人当然也不会有与王__间的约定管辖的相关证据, 事实上,卷宗材料中也确实没有相关证据。 二、本案依法应由泗水县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民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由经常居住地在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 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本案中,申请人的住址是泗水县金庄镇尹城村,工作单位是 泗水县金庄镇卫生院,另一被告王__住址为泗水县泗河街道办事 处圣源居小区。依据民诉法的规定,本案两被告的住所地均为泗 水县,故本案当事人间在无约定管辖的情况下,应由泗水县人民 法院管辖。 三、根据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看,贵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1.被申请人不是《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的当事人 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个人购房借款合同》是借款人(本案另一被告王德英)与泗水__间所签订的合同,借款人以其所购房屋办理了抵押,申请人为该合同借款作了保证。该合同第四十二条约定:”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方式解决:(一)向贷款人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二)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该条款未产生法律效力,因为该合同当事人并未对两个可选项进行选择。退一步而言,即便是当初泗水__与王x选择了由贷款人所在地进行仲裁或诉讼

提起异议所需要的证据材料

一、向国家商标局提起异议案件所需要的时间: 大概需要两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完成异议裁定,因此这两年可以延缓阻止古井集团申请的“瑞科”商标成功注册,延缓阻止其“瑞科”产品投入市场。根据我司多年代理异议案件的经验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贵司提出异议胜算率是比较大。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显然古井集团申请的“瑞科”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贵司在第一类申请注册的“瑞科”商标是2010年7月14日注册成功的而古井集团申请的“瑞科”商标2011年2月13日才进入初审公告期,其申请的“瑞科”商标又和贵司在0102和0104小类上产生了冲突,因此我们应该向商标局提起异议阻止其申请成功。 二、向商标局提起异议案件所需要的费用: 商标局的规费和我司代理费总共是3500元 三、向商标局提起异议案件所需要的证据材料清单: 1、必备材料 □委托书□异议人主体资格证明(加盖公章)

2、选择提供材料 □异议人介绍 □异议人主导产品及品牌介绍 □“引证商标”设计构思 □媒体对引证商标的报道(要求有刊物名称和刊登日期) □异议人近三年广告费总金额(要求具体数字) □标有引证商标的广告宣传刊例(写明刊登媒体名称和刊登日期)□宣传答辩人即被异议商标的广告合同(签章清晰)及相应的广告费发票 □引证商标使用证明:引证商标在先使用的产品包装、装潢等(要求出厂日期明确)以及产品销售合同 □异议人获得的荣誉证书□引证商标获得的荣誉证书 □第三人或政府部门权威机构出具的知名度证明 □引证商标被成功保护的案例,被侵权保护记录 □其他证明异议和引证商标知名度的材料(请注明:)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 地址: 法定代表人:XXXX董事长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至申请人所在地的XXXX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不应是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而是买卖合同纠纷。 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在起诉状中称:2007年8月1日,在申请人处购买奥迪A8 轿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车音响系统噪音过大无法正常使用,因该问题多次前往被告处反映和检修,造成XX公司精神和经济上的重大损失。 首先,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精神损失只存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在合同纠纷、财产损害纠纷中根本不存在精神损失,所以 XX公司主张的精神损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其次,XX 公司所谓的“经济上的重大损失”根本不是法律规定的产品质量损害,理由如 下: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产品质量损害必须同时满足 两个条件:一、产品本身存在缺陷,二、造成人身、产品本身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才能构成产品质量损害。针对第一个条件,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之规定,诚城公司所谓的“音响系统噪音过大”根本不是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六) 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之规定,应当首先由XX公司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产品存在缺陷,然后由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进行举证,在本案中,XX 公司只是发现音响系统噪音过大,并没有证据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针对第二个条件,XX 公司主张的音响系统噪音过大根本不会对人身、产品之外的其他财产造成损害, 至少目前没有任何损害结果的发生。所以,本案不是产品质量损害纠纷。XX公司从申请人处购买奥迪A8轿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应受《合同法》的调整,双方的纠纷也应属于买卖合同纠纷。 二、本案的买卖合同纠纷应由申请人所在地的XXXX人民法院进行受理,请求贵院将本 案依法移送至XXXXX人民法院审理。 上述已经充分论述了本案应属买卖合同纠纷。在该车买卖过程中,XX 公司采用自提的 方式至申请人住所地提取车辆得,合同的履行地毫无疑问是申请人所在地一一XXXX同时,申请人的住所地也在XXX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 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本案的合同纠纷,无论是由申请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还是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关管辖,均应由XXXX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XXXXX人民法院审理。 申请人:XXXXX

异议登记相关规定

《房屋登记办法》 (2008年2月15日建设部令第168号公布) 第二十三条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 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六条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异议登记。 第七十七条房屋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的,应当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第七十八条异议登记期间,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缓办理。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但尚未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之前,第三人申请异议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中止办理原登记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七十九条异议登记期间,异议登记申请人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异议登记申请人或者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相应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注销异议登记。 第九十八条本办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 (2008年12月25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条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当事人的委托书。 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应当提交法定代理关系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申请房地产登记的,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登记处提交本条例规定的申请登记文件。 第十三条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并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文件齐备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即时出具收件收据,申请日为受理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文件尚未齐备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要求,申请登记文件补齐日为受理日。 第六十五条房地产权利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等事项有错误,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人不同意更正,且利害关系人不能提交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仲裁机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参考(精选多篇)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精选多篇)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xxx,男,1xxx日生,加拿大籍。 申请人因周专诉其欠款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14年10月18日收到贵院已受理xxx诉申请人欠款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申请人与周专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借贷关系是民事委托合同关系,周专委托申请人为其办理赴加拿大移民事宜,该民事行为的履行地在加拿大不在北京市朝阳区。 其次,北京市朝阳区并不是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申请人为加拿大籍华人,经常往返于国内外,并不再国内长期居住。申请人在国内临时居住地为上海黄浦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因此,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特此请求贵院将本案移送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请贵院就此作出公正裁定。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年月日 申请人中国xxxxxx浙江省分公司,住所地杭州市xxxx坊xxx栋xxx楼。 负责人:xxxx峰,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请求撤回对黄山市xxx区人民法院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xxxx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由贵院依法进行审理。诉讼中,申请人曾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申请人请求撤回该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请予以准许。 此致 黄山市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案号:(2014)湖民初字第4623号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陈毅勇,男,汉族,1981年6月10日出生,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