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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各科分值、题型、题号分布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各科分值、题型、题号分布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各科分值、题型、题号分布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各科分值、题型、题号分布图

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5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5分);

6——12题:法理(7分,其中第6题为法律格言的理解题);

13——15题:中国法制史(3分);

16题:外国法制史(1分);

17——23题:宪法(7分);

24——28题:经济法(5分);

29——32题:国际法(4分);

33——39题:国际私法(7分);

40——46题:国际经济法(7分);

47——50题: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4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51——56题:法理(12分);

57——58题:中国法制史(4分);

59题:外国法制史(2分);

60——65题:宪法(12分);

66——77题:经济法(24分);

78——80题:国际法(6分);

81——83题:国际私法(6分);

84——87题:国际经济法(8分);

88——90题: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6分)。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91——92题:法理(4分);

93——94题:宪法(4分);

95——97题:经济法(6分);

98题:国际法(2分);

99题:国际私法(2分);

100题:国际经济法(2分)。

试卷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20题:刑法(20分);

21——38题:刑事诉讼法(18分);

39——50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12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51——65题:刑法(30分);

66——79题:刑事诉讼法(28分);

80——90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2分)。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91——94题:刑法(8分);

95——97题:刑事诉讼法(6分);

98——100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6分)。

试卷三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24题:民法(24分);

25——34题:商法(10分);

35——50题:民事诉讼法与仲裁(16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51——70题:民法(40分);

71——79题:商法(18分);

80——90题:民事诉讼法与仲裁(22分)。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91——93题:民法(6分);

94——96题:商法(6分);

97——100题:民事诉讼法与仲裁(8分)。

试卷四

提示:本试卷为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20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本题22分):刑法

三、(本题21分):刑事诉讼法

四、(本题22分):民法

五、(本题20分):民事诉讼法与仲裁

六、(本题20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七、(本题25分):论述题(答题角度不会涉及行政法学科知识)

司法考试22个必备常识及各科复习总结

司法考试22个必备常识及各科复习总结

司法考试22个必备常识及各科复习总结 随着司法考试试题难度加大,司法考试考生不得不早准备,以避免成为明年司法考试大军中的炮灰。为了帮助司法考试的新手更好的了解司法考试,在这里,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司法考试常识、过来人的经验,希望广大的司法考试考生们能有所帮助! 1、司法考试改革:改革的小道消息特别多,可是真正官方确定的消息就是取消了贫困地区法律专科报名资格。其它的消息都没有官方信息,考生大可不必担心,安心准备考试就行了。即使改革也是万变不离其宗,基本考点核心考点是不会变化的! 报名条件:一般的地区要求具备本科毕业水平,也就是说只要报名的时候有本科毕业证书就能够报考,而且不需要是法学本科毕业。另外,大三生也能够参加司法考试。 2、资格证书申领:国家司法考试是一种资格考试,经过司法考试的人能够申请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每年经过司法考试的人需要在分数线公布之后,一般是每年的12月去司法局申请领取,如果没有从事法律工作(律师、法官、检察官)则以后每年需要去司法局进行年审。这意味着获得了做律师、法官、检察官的资格了。当然,至于是否要从事这些职业或者能否从事这些职业则是另外一回事。 3、复习司法考试要有计划,可是不要过高的估计自己的执行力。计划应该制定的有弹性。在计划中要预留至少15天的机动时间。谁都有头疼脑热、心烦意乱、看不进去的时候。如果想一次稳妥经过司法考试,提前一年就进入预热阶段,特别是零基础非法本司法考试考生。 4 、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七月份,网报一般会提前一个月,可是同样需要本人亲自确认。考试时间一般为九月份第三个周末。 5 、报名地点,从开始考生能够在任何一个地区报名;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是一致的。一般地说,每个地级市都有一个考点,可是有的考点由于人数太少就会被并入其它考点,具体的安排由每个省的司法厅规定。一般每年5 、 6 月份的时候司法部和省司法厅都会发布这方面的公告。另外那些放宽条件的地区报名情况可能会有所区别,需要大家注意司法部门发布的消息,同时也可密切关注考试吧司法考试频道,我们同样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6 、考试内容为法学本科核心课程,包括宪法、法理、中外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社

2017司法考试试卷分值分布

整体测评及考查趋势: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主观题的考查方式与往年相同,以论述题的方式进行考查。但是材料内容比去年简短,这样减少了考生的阅读量,节省了考试时间,但同时也要求考生,需要抓住材料的核心内容,分析出题人的考查点;另外字数要求比去年多出100字,这样就要求考生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更高的要求,不仅要结构框架清楚,而且要完成更大的任务量。就题目难度而言,考查的内容常规但是比较灵活,同时该话题又紧跟我国法治建设的大潮流,要求考生关注热点,有相应的法治思维。对于2018年的备考来说,考生要在平时的训练中多下功夫! (2)刑法的主观题今年比较令人意外,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这个知识点考查倒是中规中矩,罪名也是常见罪名,但是加上需要简述理由,所以对于很多同学来说,仍然有一定难度。通过这次主观题的考查,我们可以看出,在平常的备考中,一定要学习全面,指望通过押题来过关,那是万万不能的。 (3)刑事诉讼法的主观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该部门法的重点,也是上课过程中老师反复强调的内容,但是其中一个知识点可能有部分同学平常不太注意,就是在审判监督程序中,如果申诉人向检察机关申诉的话如何处理的问题。这就告诉我们,未来备考2018年法考的话一定要注意全面掌握知识点。 (4)民法部分案例题考点涉及个人独资企业和财产保险合同等商法知识,这体现出了部门法的结合,其余知识点则体现出了重者恒重,出题的套路比较明显,未有特别的创新和奇异之处;民诉部分的案例题则是以物件损害责任为设计基础,主观题的设计遵循了常考套路:侵权管辖问题+当事人地位+举证责任+审判中的问题。 (5)行政法今年依然放在了第七题,有点出人意料,这是近年来首次出现连续两年第七题放在同一个部门法上,前面几问案例分析倒是常规重要考点,只看考生平常掌握程度了。最后一问论述题是结合社会热点和行政法的基本知识进行考查,对考生要求较高,再加上考试时间有限,考生普遍感觉时间还是比较紧的。 基于此,未来的法考无论题型如何,知识点的考查范围大致不变,对考生一如既往的要求是掌握基础知、注意记忆、灵活运用、法律文笔要多练习。

司法考试各门课分值比例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已经发布,从试题的结构上看,司法考试的基本考情与过去几年相比变化不大,重要的科目依然非常重要,不重要的科目依然不重要,每一科在试卷中所占分值比重保持稳定,以下就是整理的司法考试各科考情分析: 一、法理学68 法理学还是在第一卷和第四卷论述题中进行考察,所涉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简答题和论述题。其中单选为第一卷的第1题到第7题共计考察7 分、多选为第51题到第56题共计12分、不定项选择是第91题和第92题两题共计4分、第四卷的第1题20分、第7题论述题选作的第一问为25分,法理学在08年司法考试中合计考察68分(如果考生第四卷第7题选作第二问为43分)。 二、法制史11 法制史依然是考察分值最少的科目之一,所涉题型只有单选题和多选题两种,其中单选是第一卷的第8题到第11题以及第13题共计考察5分、多选是第57题到第59题共计6分。法制史部分在08年司法考试中合计考察11分,是今年司法考试中考察分数最少的一科。三、宪法22 宪法同样是考察分值比较少的科目,今年司法考试中宪法考察了单选、多选和不定项选择三种题型,其中单选是第一卷的第12题、第14题到第18题共计6分,多选题是第60题到第65题共计12分,不定项选择题是第93题和第94题,共计考察4分,宪法学在08年司法考试中合计考察22分。 四、经济法40 经济法每年考察的分数不太多,属于次重点科目,今年在考试中考察题型还是单选题、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其中单选题为第一卷的第19题到第28题共计考察10分、多选题为第66题到第77题共计考察24分、不定项选择题为第95题到第97题共计6分,经济法部分合计考察40分,和2007年考试分值分布一模一样。 五、三国法44 三国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在08年司法考试中共考察了44分,与往年大体相同,具体情况如下: 国际法今年在司法考试中共考察了6道单选题(第29题到第34题)共计6分、2道多选题(第78题和第79题)共计4分、1道不定项选择题(第98题)2分,合计考察12分。 国际私法所涉题目为单选题的第35题到第40题及第46题共计7分、多选题的第80题到第82题共计6分、不定项选择题中的第99题考察2分,合计考察了15分。 国际经济法部分考察了5分的单选题(第41题到第45题)、10分的多选题(第83题到第87题)、1道2分的不定项选择题(第100题),合计考察17分。 六、法律职业道德13 法律职业道德考察分数历年都是与法制史为伍,是最少的科目,08年考试一共考了13分,分值与以往基本持平,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第四卷第五题的第6问居然考到了一个法律职业道德的问题,按照案例分析题的评分标准,一个小问应该是3分左右,其他的10分就分布在第一卷的单选题和多选题中了,其中单选题第47题到第50题共考4分、多选题第88题到第90题共考6分。 七、刑法100~ 刑法依然是司法考试中考分最多的一个科目,如果考生第四卷选作的是第七题的第二问,那么刑法的分数就达到了一百多分!魏敬淼教授说“重者衡重、轻者衡轻”,果然如此。八、刑事诉讼法72 作为传统重点科目的刑诉法,今年考分和以往也是基本持平的,其中卷二单选题第21题到第38题共考察18分,多选第66题到第79题共考察28分,不定项选择题的第95题到第97题,共考察6分,第四卷第三题分值为20分,刑诉法在2008年司法考试中合计考察72分。 九、行政法60 行政法是许多司法考试的考生最为头疼的一个科目,每年的分数都在50至60分,有时甚至更多,2008年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在单选题部分考察了12分(第39题到第50题),多选部分考察22分(第80题到第90题),不定项选择题部分考察6分(第98题到第100题),第四卷的第六题分值为20分,行政法部分合计考察60分,与往年基本持平。

司法考试各卷得分率分析

司法考试各卷得分率分析 导读:司法考试各卷得分率评析,司法考试共分为四卷,每一卷的侧重点各不相同,相应的得分情况也不相同。如何可以在有效的时间内科学有效的分配复习时间,提高复习效率,首先就要掌握各卷的整体情况。为此法律教育网的小编为您奉上司法考试各卷得分率评析。 关于卷一 纵观历年司考,个人认为卷一不存在难度问题,考生之所以本卷未得高分,原因在于被本卷的广度难倒。而对付这种“广在天边,细如针尖”的司考题,我们的备考也要针锋相对,那就是,针对此部分的重点部门法的重点法条要结合真题的出题习惯,关注每一法条中的中心部分和词句,反复记忆与理解,对一些小的部门法,主要是快速多遍的加以阅读,力争达到头脑中有所印象,卷一这部分有一些相对容易拿分的得分点,如法制史部分、三国法国际公法大部分、国际私法全部、经济法大部分等等,这部分应着重复习,力争不过多失分。法理学部分,法的本体部分无疑是重点,要结合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对法的基本概念加以深度理解,最好能将三大本卷一法理学中法的本体部分过几遍。关于宪法、组织法等,考生主要是争取多过重点法条,另外,历年真题把该部分的重点法律|教育|网都差不多考到了,可以把真题仔细过几遍。至于可能只有1、2分的小法,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如果你其他重点部分已经差不多的话,不妨可以过几遍,否则,应该舍弃,而把有限的经历和时间投入到可能考到并且分值较多的部分。 相对其他几卷,卷一还还算好拿分的,不会有太多的那种弯弯绕类型的考题,所以,考生在最后冲刺的时间段内,应当争取将卷一部分复习好,力争按考试拿到120分的标准要求自己,不要不相信自己,只要对此部分加大复习投入量,你会有所收获的,从考试策略上说,卷一如果能拿分较高的话,其余几卷压力就会小很多,是想,如果你的卷一能够拿到120分,那么后三卷为80/80/80,总分360,你胜利通过!根据历年考生成绩和相关辅导老师观点,卷2/3/4平均每卷80分,只要有一些法律基础,并多多少少进行过相应练习的考生都会拿到。 关于卷二 刑法部分,此阶段应重点复习刑罚论部分以及分则重点罪名部分。刑罚论部分没难度,记准就可以了(注意呦,卷四肯定用得上!),分则部分,重点罪名要快速多遍,主要注意力放在各罪名法律教|育网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见到一个犯罪事实和行为,只要你能达到可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分则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试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BC 2、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BC 3、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4、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 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 C.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 【解析】本题考核WTO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说法正确。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说法正确。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选项C说法错误。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选项D说法正确。申诉方拟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的损害相等。 【答案】C 5、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 A. 《律师法》第l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此规定为禁止性规则 B.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

刑法是司法考试中的大户,占司法考试16左右的分值,是非常重要的。...

刑法是司法考试中的大户,占司法考试1/6左右的分值,是非常重要的。正如“得民法者得天下,得刑法者称诸侯”,刑法部分拿不到高分,想通过司法考试就比较难。刑法的理论性很强,很多考生说刑法是各个部门法里最难的。确实,刑法是司法考试所考察的14个部门法里面很有代表性的学科。所以,我们了解司法考试中刑法部分的命题特点,掌握刑法的复习方法,是很有必要的。 刑法是一个传统的法律部门,它比较完善,理论相对比较成熟。但是对于司法考试来说,刑法是一个重点和难点。特别是在进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情况下,要兼顾、平衡检察院、法院、律师三方面的意愿和关系。民刑是国家两大基本法律,因此与民法基本上并列,刑法在司法考试中所占比重比较大,并且这种状况还要继续维持。 从2002年以来,司法考试中的刑法题目一直以难度大、前沿性强、理论色彩浓而著称。2005年的命题难度上有比较明显的下降,2006年的命题难度提高了一些,2007年的命题难度比前两年更有显著的提升,2008年的试题难度与2007年基本持平。 与往年相比,2008刑法学试题所占分值有较大增加。卷二选择题部分共42题64分:其中单选题20个20分,多选题15个30分,不定项选择题7个14分,共64分。卷四刑法部分45分,其中案例分析一道题20分,论述一道题25分。卷二和卷四两部分相加共109分。与往年刑法学试题占80分左右相比,08年刑法分值有较大增长。刑法学分值约占整个分值的1/6,考生在备战2009年司法考试时应予以重视。 就考查的知识点而言,与往年相比没有明显变化,仍然是基本的、常见的知识点。考察角度更重视基本原理和实际案例应用。 上面我们分析了2008年司法考试刑法试题的特点。应该说2009年司法考试刑法命题特点与2008年相比不会有很大变化,难度、重点都是比较稳定的。 关于刑法的复习方法,考生应当做到以下四点: 1.熟练记忆刑法法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立法解释。 刑法典的许多条文都是司法考试直接考查的知识点,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是最高立法、司法机关针对刑法适用中的一些疑难问题作出的解释,比较明确、具体。司法解释的内容比法条要详细,也常是出题的对象。比如,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解释,关于自首立功的司法解释,关于诈骗罪、盗窃罪、抢劫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的司法解释等,都十分详细。掌握这些法条和司法解释是应对司法考试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我们看一道真题: 下列哪些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一罪? A.甲将仇人杀死后,取走其身上的5000元现金 B.甲持刀拦路行抢,故意将受害人杀死后取走其财物 C.甲在抢劫过程中,为压制被害人的反抗,故意将被害人杀死,取走其财物 D.甲实行抢劫罪后,为防止受害人报案,将其杀死 【答案】BC 【考点】抢劫罪中的罪数形态 杀人与抢劫往往同时发生,在什么情况下,只定抢劫罪一罪?在什么情况下应以杀人与抢劫实行并罚?有时容易发生混淆。 要做对这道题,关键的就是要掌握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掌握了这个司法解释,就可以迅速而准确地做对此题。 【解题思路与方法分析】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5月23日《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最新)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一、(本题20分) 材料一:2012年12月4日,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讲话时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据新华社北京2012年12月4日电) 材料二:2014年1月7日,总书记出席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据新华社北京2014年1月8日电)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涵义,谈谈你对构建和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的理解。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司法考试科目及分值四卷分值分布

①理论法学120②民法90③刑法80④刑诉80⑤商法80⑥民诉70⑦行政60⑧三国30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分值分布 民法91分 内容多,分数高,难度大,性价比四颗星,个人觉得比刑法性价比要高 刑法82分 内容多,分数高,难度大,记忆量一般,性价比四颗星 刑事诉讼法81分 内容多,难度一般,记忆要求太高,出题老师变态,性价比三颗星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68分 内容多但重点很突出,出题老师不像刑诉老师那么变态(如果像刑诉那种考法民诉一样很难)整体评价五颗星,民诉有几章内容绝对是超五星的级别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56分 内容多,分数低,有的章节很鸡肋,一大堆内容就考1,2分,性价比一颗星 商法52分

内容多也是重点突出,出题老师暂时不是很变态,整体评价五颗星。其中合伙企业法那章整个司考性价比最高,没有之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42分 内容少,分数多,难度简单,记忆量一般,性价比五颗星 三国法29分 内容一般,分数中等,难度中等,出题老师一般不怎么难为人,性价比四颗星 宪法27分 内容多,分数中等,难度简单,记忆量大,性价比两颗星 经济法27分 内容多,分数中等,难度一般,属于拼人品的科目,重点不突出,性价比两颗星 法理学23分 内容少,分数中等,难度一般,记忆量少,性价比四颗星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18分 内容少,简单,性价比超五星 法制史4分 纯鸡肋,以后一直4分直接可以放弃了,考试拼人品就可以了超五星: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18分 五颗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42分、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68分、商法52分、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68分。

四颗星:刑法82分、三国法29分、法理学23分、民法91分三颗星:刑事诉讼法81分 两颗星:宪法27分、经济法27分 一颗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56分 纯鸡肋:法制史4分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各学科分值分布民法92分卷三70分+卷四22分 刑法81分卷二59分+卷四22分 刑事诉讼法77分卷二55分+卷四22分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68分卷三46分+卷四22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60分卷二36分+卷四24分 78分 商法52分卷三34分+卷四18分 经济法26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39分卷一19分+卷四20分 宪法27分 法理学25分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18分 国际经济法11分 国际私法11分 国际公法7分 法制史6分

2014年民诉法司法考试选择题答案与解析

(2014年) 单项选择 35. 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公平正义,因此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下列哪一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最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内涵?() A. 检察监督原则 B. 诚实信用原则 C.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D. 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涵之一。其基本内涵是任何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中的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指的是,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该原则最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内涵。 36. 依法治国要求树立法律权威,依法办事,因此在民事纠纷解决的过程中,各方主体都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行为违背了相关法律?() A. 法院主动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调解书启动再审 B. 派出所民警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C. 法院为下落不明的被告指定代理人参加调解 D.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当事人之间的民间纠纷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中的行为未违背相关法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据此可知,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调解书,法院有权主动启动再审程序。 选项B中的行为未违背相关法律。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之一是诉讼外调解,诉讼外调解主要有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行政调解。派出所民警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属于行政调解。 选项C中的行为违背相关法律。《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据此可知,法院调解要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而当事人自愿则指无论是法院的调解活动的进行还是调解协议的形成,都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在

司法考试试卷分值分布

司法考试试卷分值分布

【试卷一】 理论法 分值分布总分单选多选不定项 95333824 同比分值95333824 整体测评及考查趋势: 较去年相比,总体分值保持不变,但理论法的分值(包括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所占比重依然最大。考查方式和内容都比较常规,可是其中会凸显热点问题的考查,因此往往比较灵活,考查考生活学活用的能力。建议在的备考,对于理论法学这一块内容要给予足够的重视,考查内容多,可是理论深度适中且分数多,因此性价比高,预计法考会保持此趋

势不变。 三国法 分值分布总分单选多选不定项 2913160 同比分值2913160 整体测评及考查趋势: 三国法分值稳定,同即29分,其中,国际公法7分、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分别为11分,对于此部分的内容,需要坚持重者恒重,另外要注意空白点的扫除。 经济法 分值分布总分单选多选不定项

264166 同比分值264166 整体测评及考查趋势: 经济法分值稳定,对于此部分的内容,由于内容多而杂,可是理解难度不大,需要把握其中的重点内容以及常考内容。同时,注意历年经济法中未考点,往往是下一年度考试的“出其不意”。要循着这一思路进行复习。 【试卷二】 刑法 分值分布总分单选多选不定项 59212612 同比分值59212612

整体测评及考查趋势: 就客观题而言,和去年相比,刑法试题难度基本持平,风格具有延续性,可是普遍来讲,刑法对考生的知识点掌握深度要求很高,考生不但要掌握基础知识,而且要会灵活运用;不但要掌握单一观点,还要了解其它观点;不但要掌握重点知识,而且要掌握次重点,一定要学全面!同时今年命题人强调了司法解释的重要性,这个要引起我们的注意。因此,对于备考法考的同学来说,对于刑法还是要早下功夫、早着手才能有信心“搞定”刑法! 刑事诉讼法 分值分布总分单选多选不定项 55212410 同比分值55212410 整体测评及考查趋势:

司考试卷各科分值、题型、题号分布图

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5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5分); 6——12题:法理(7分,其中第6题为法律格言的理解题); 13——15题:中国法制史(3分); 16题:外国法制史(1分); 17——23题:宪法(7分); 24——28题:经济法(5分); 29——32题:国际法(4分); 33——39题:国际私法(7分); 40——46题:国际经济法(7分); 47——50题: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4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51——56题:法理(12分); 57——58题:中国法制史(4分); 59题:外国法制史(2分); 60——65题:宪法(12分); 66——77题:经济法(24分); 78——80题:国际法(6分); 81——83题:国际私法(6分); 84——87题:国际经济法(8分); 88——90题: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6分)。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91——92题:法理(4分); 93——94题:宪法(4分); 95——97题:经济法(6分); 98题:国际法(2分); 99题:国际私法(2分); 100题:国际经济法(2分)。 试卷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20题:刑法(20分); 21——38题:刑事诉讼法(18分); 39——50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12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51——65题:刑法(30分); 66——79题:刑事诉讼法(28分); 80——90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2分)。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试卷一

试卷一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认识是错误的?() A.依法治国要求构建科学完善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B.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法律中心主义”,强调法律在治理和管理国家中的作用 C.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D.依法治国要求党必须坚持依法执政,正确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答案】B 【考点】依法治国 【解析】选项A正确。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坚持依法治国,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和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选项B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认同“法律万能”的思维偏向,在我国社会的规范体系中,除了宪法和法律等规范性文件外,还有党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道德规则、各种社会组织合法的规章制度,以及为人民群众所广泛认同的民规、民俗、民约等等,即实现法律手段与其他社会治理手段和方式的有机结合,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式来实现对国家的治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这一特征,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论中片面、绝对化的“法律中心主义”具有重要区别。 选项C正确。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选项D正确。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2.某省政府向社会公布了政府在行政审批领域中的权力清单。关于该举措,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旨在通过政务公开约束政府权力 B.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C.体现了比例原则 D.符合法治原则 【答案】C 【考点】依法治国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结构.doc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结构 2012年考试试卷共四张,四张试卷中将采取不同形式考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关内容。其中,卷一以选择题形式进行全面考查;卷二、卷三将结合专业知识进行重点考查;卷四将结合进行综合考查。具体试卷结构是: 试卷一: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l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科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科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 试卷三: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科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本卷主要由简析题、分析题、题、论述题等题型组成。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210分钟。 本卷科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本卷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应试人员若全部作答,只评判书写在前的一道试题。 以上四卷总分为600分。应试人员必须参加以上四卷的全部考试,四卷中任何一卷不得为零分,且通过当年国家合格分数线,才可依法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应试人员各卷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司法考试各科口诀

司考各科口诀(民事诉讼部分) 一、证人不能出庭的情形 口诀:若赶路不可看他 表面意思:要是赶路就不能去看他了。 对应法条 若:通弱,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的 赶:通岗,特殊岗位无法离开的 路: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不可看:不可抗力 他:其他情形 二、不能单独做证据的依据 口诀:为证智力复试 表面意思;为了证明自己的智力而参加复试 对应法条 为证:即未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智:未成年人做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符的证言 力:即利,与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的证言 复: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试: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三、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定情形 口诀:为伊勿动专选贡品 表面意思:为了她不要动那些专门选来作为贡品的东西 对应法条 为,即危,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伊,即医,医疗行为致人损害的 勿,即污,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的 动,动物致人损害的 专,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的侵权 选,即悬,建筑物等及其上的悬挂物等致人损害 贡,即共,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 品,产品责任 四、无须举证的事实 口诀:朕自指定裁判 表面意思:我亲自制定裁判人员 对应法条 朕,即证,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自,自然规律及定理 指,通知,众所周知的事实 定,据法律或已知事实能推定的事实 裁,仲裁确认的事实 判,判决确认的事实 五、先予执行的情形 口诀:贤婿筹款请御医行赡养 表面意思:你的女婿筹集资金请大夫是在履行赡养义务

对应法条 贤:即险,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用 婿,即恤,抚恤金 筹,即酬,劳动报酬 款,用于购置生产原料或工具的贷款 请,即侵,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御,即育,抚育费 医,医疗费 行,立即制止某项行为 赡,赡养费 养,抚养费 六、中止诉讼情形 口诀:他能抗枉法审(案) 表面意思:他能够对抗别人徇私枉法审判案件 对应法条 他:其他情形 能:一方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未定法定代理人的 抗,因不可抗拒的理由无法出庭的 枉,即亡,一方死亡,需继承人定是否诉讼的 法,法人或组织终止,未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审,以正审案件为基础 七、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口诀:不宜重特别堕落 表面意思:不适宜重新特别堕落 对应法条 不宜:法院认为不宜的 重,发回重审的 特别:特别程序等 堕,即多,共同诉讼中一方当事人过多的 落,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八、适用简易程序必须先调解的情形 口诀:老公叫伙计领份债表 表面意思:老公让伙计去领一份负债表 对应法条 老,即劳,劳务合同纠纷 公,即工,工伤纠纷 叫,即交,交通事故纠纷 伙,合伙纠纷 计,即继,继承纠纷 领,即邻,相邻关系纠纷 份,即婚,婚姻家庭纠纷 债,即宅,宅基地纠纷 表,即标,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九、依申请应再审的法定情形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卷2

试卷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公平正义理念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公平正义相吻合 B.公平正义与罪刑相适应原则都要求在法律实施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C.根据案件特殊情况,为做到罪刑相适应,促进公平正义,可由最高法院授权下级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D.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正确处理法理与情理的关系,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做到罪刑均衡与刑罚个别化,二者并不矛盾 2.甲怀疑医院救治不力致其母死亡,遂在医院设灵堂、烧纸钱,向医院讨说法。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法规定,下列哪一看法是错误的? A.执法为民与服务大局的理念要求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对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 B.甲属于起哄闹事,只有造成医院的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寻衅滋事罪 C.如甲母的死亡确系医院救治不力所致,则不能轻易将甲的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D.如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为有效维护医疗秩序,法院可同时发布禁止令,禁止甲1年内出入医疗机构 3.关于刑法用语的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按照体系解释,刑法分则中的“买卖”一词,均指购买并卖出;单纯的购买或者出售,不属于“买卖” B.按照同类解释规则,对于刑法分则条文在列举具体要素后使用的“等”、“其他”用语,应按照所列举的内容、性质进行同类解释 C.将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属于当然解释 D.将盗窃骨灰的行为认定为盗窃“尸体”,属于扩大解释 4.关于构成要件要素,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B.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的“签订、履行”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C.“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是诈骗罪中的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D.“国家工作人员”是受贿罪的主体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5.关于不作为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小偷翻墙入院行窃,被护院的藏獒围攻。主人甲认为小偷活该,任凭藏獒撕咬,小偷被咬死。甲成立不作为犯罪 B.乙杀丙,见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欲将丙送医。路人甲劝阻乙救助丙,乙遂离开,丙死亡。甲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教唆犯

近五年司法考试各部门法分值分布汇总(2009-2013年;附各部门法层次)

2012年司法考试各卷分值分布

2011年司法考试各卷分值分布 (说明: 2011年卷四末题论述涉及民诉、商法、民法、法理学等,此处将分值归入法理学中)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学科分值分布

卷三: 各部门法层次划分(节选自2013年某培训资料): 第一层次:刑法、民法 通民刑者通司考,主要是从民刑法在14门部门法的引领地位和对14门部门法的潜移默化的渗透力来谈的,大家不能机械的理解、较真:刑法民法加在一起到不了200分,怎么能这样说呢?民刑掌握好了,其他部门法就触类旁通不能把握了。 就民法而言是考生间差距最微乎其微的部门法,可以这么讲14门部门法考生整体上差距最小的是民法。与此同时我们说:刑法是考生间差距最大的部门法。所以每年因为民法拖累通不过司法考试的人最少,而受刑法拖累落榜是最多的。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理解为:通刑法者才可以通司考。 民法在考生中属于深入人心的,凡是学法的人民法都曾经下过大工夫、大气力,大家在民法中拉不开差距。民法和刑法属于备考14门部门法的第一核心梯队。 核心指数:★★★★★

第二层次:民诉、刑诉、行诉、行政法、商法、经济法 在这个层次中民诉、刑诉最为重要,我常说:实体法是河水,程序法是河床,学了程序法才会知道实体法是怎么运行的。一实一虚,相得益彰。程序法和大量的司法解释一定要熟悉,重点的要记忆,有时还要比较记忆。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有不同于民诉、刑诉的一面,只要下些功夫难度不大。行政法部分去年考核了40分,考生掌握好了会增加不少信心,否则形成软肋,对整体备考影响还是很大的。 要想通过司法考试,经济法和商法要下功夫记忆知识点、考点、重点法条,商经两门每门的分数都不低于行政法。商经一定要格外重视,许多考生不重视,你重视了就会脱颖而出。备考有时就是在这个层面部门法的比拼。 核心指数:★★★★☆ 第三层次: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法理学考生要给与特殊的关注,许多辅导老师把法理学看做可以突击的科目,就是大错和特错了。法理学又称为法哲学,历年出题的老师是中国政法大学的舒国滢博导。法理学是一门突击有效果,而要想具备理论功底就必须慢工出细活的科目。大家要多看看辅导用书,慢慢体会、丰富自己、增加理论修养。我只告诉大家,理论修养、水准上去了,100%可以拿到高分。 国际法部分大家以听中国政法大学杨帆教授的录音为主,两遍下来就应该掌握核心了。国际经济法以前是考生最为头疼的,国内的还掌握不好,又弄国际的。一到国际法就有些焦头烂额的感受。所以国际法在部门法中地位很特别,自从杨帆授课以来,复习国际法吃苦受累不讨好的局面迎刃而解。 国际法部分最难的是国际经济法,中政大张丽英博导每年出题,听中政大老师讲授讲授才是合辙押韵的。比如,十年前张明楷、陈泽宪、陈兴良出刑法题,你肯定要听清华系的老师授课辅导,你若是听北大、人大、中政大的就是南辕北辙。好在辅导市场渐渐意识到了这一点。 但是能够做到这样合辙押韵,不南辕北辙的,目前还只是国际法的辅导;十年前尚有刑法可以做到,那时刑法的讲授最为醍醐灌顶、振聋发聩,押对20来分是轻而易举,不久就成“桃源中人了”,身在考试中心命题组,“不知有汉何论魏晋”呀。所以我说,这十年辅导是倒退了。 核心指数:★★★☆☆ 第四层次:宪法、法制史、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在这个层次的部门法,宪法的相关法律文件重点要记忆。法制史大家一般都是突击,该丢的分数会丢,但是该拿的分数一定要拿,这是最核心的。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更倾向于清晰的记忆。这些部门法临时抱佛脚也来得及。 核心指数:★★☆☆☆ 备考司法考试的14门部门法就是这四个层次,核心的还是传统的六法:民法、刑法、民诉、刑诉、商经、行政。 但是,从考试的变化看,决定考生命运的往往是考生忽视的部门法。你重视的别人也会重视,就看别人不重视的,你采取了什么态度。从分值上看法理、三国不逊于传统的六法中的一些部门法。 我们这里只是从部门法的地位做了分析,并非从分值、题型上等等角度分析。如若变换角度就会形成一层一层的不同格局。分析的再透彻也代替不了备考,只有专心一意、用心备考才是过关的硬道理。

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详解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四提示:本试卷包括案例(实例)分析题、论述题。请将各题答案书写在答题纸的对应位置上,勿在卷 面上直接作答。 第一部分:简析题。本部分共5题,75分。 一、(本题15分) 案情: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 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 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 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 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 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 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 害的赔偿请求。 问题: 1.王某过世后留下的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分配?各自应分得多少?为什么? 2.王乙与曹某签订的售房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3.曹某与朱某、钱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效力如何? 4.如朱某要求履行与曹某签订的合同,取得该房屋,其要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5.如王乙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曹某放弃要求赵某支付货款的行为,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6.如王乙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请求孙某支付车祸致人损害的赔偿金,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 么? 【答案】: 1. 张某、王乙、王小甲。其中,张某分得4间,王乙、王小甲各分得1间。因该6间房系王某与张某的共同财产,王某死后,张某应获得其中的3间,余下3间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间平均分配。第一顺序的 继承人有张某、王乙,因王甲先于王某死亡,其子王小甲享有代位继承权。故余下3间房中张某、王乙、王小甲应各分得1间。 2. 有效。该6间房虽属共有财产,但转让协议已经其他共有人张某及王小甲的监护人李某同意。 3. 曹某与朱某签订的协议有效。曹某与钱某签订的协议亦有效。 4. 不能。因曹某已与钱某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钱某已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曹某履行不能, 朱某只能要求曹某承担违约责任。 5. 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 销债务人放弃债权的行为。 6. 不能。因该赔偿金是专属于曹某自身的债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王乙不能行使代位权。 【解析】: 1、《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6间房屋作为王某和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张某获得3间,另3间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张某、王乙,王小 甲作为代位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王甲的妻子李某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2、《民通意见》89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 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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