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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人事管理规定

02人事管理规定
02人事管理规定

人事管理规定

1.0 目的

1.1 规范公司用人制度,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保障人员素质。

1.2 通过人事调整,合理使用组织的人力资源,达到工作与人力资源的最佳匹配。

1.3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2.0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3.0 人事管理权限

3.1常务副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公司主管级以上员工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3.2 行政人事部工作职责:

3.2.1 主控公司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各部门应协助配合。

3.2.2 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3.2.3 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3.2.4 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3.2.5 监督公司各部门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3.2.6 组织公司日常考核工作。

3.2.7 组织公司内部培训工作。

3.2.8 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3.2.9 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3.2.10 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3.2.11 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3.2.12 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员工关系的处理。

3.2.13 组织公司业余活动。

4.0 人员需求

4.1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事行政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负责人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4.2 常务副总经理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4.3 经常务副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办理招聘事宜。

5.0 人员录用管理规定

5.1 人员招聘

5.1.1 用人部门需要增补员工时,应事前提交《人员增补申请表》。

5.1.2 用人部门提交人员需求时,对人员素质的要求应客观、明确、易核查验证,尽量

减少主观判断的因素。

5.1.3 《人员增补申请表》经常务副总经理审核后下发行政人事部,编制内人员,即可进行招

聘;编制外人员,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再进行招聘工作。

5.1.4 应聘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受教育背景、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品德端正,能胜任公

司分派的各项任务。

5.1.5 应聘者需填写《面试登记表》,经人事及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口试考核,填写《面

试评估表》,测试合格的人员可进入复试,经领导确认后方可录用,根据岗位工资预算

确定应聘人员的工资、到岗时间、福利等事项,报相关领导审批后行政人事部及财务部

门分别存档。

5.1.6 公司坚持举贤避亲的人事原则,不得录用或调动亲属到自己所管辖范围内工作,

向公司推荐自己亲属或好友的,应向所在项目及公司提前申明。

5.1.7 已经存在亲属关系的员工,不得在同一地点工作,并应回避有业务关联的岗位。

新的亲属关系产生一个月内,须向公司书面申请。

5.2 员工入职

5.2.1 对决定录用的员工,由行政人事部通知新员工入职时间。

5.2.2 新员工入职时,须携带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与相关

证书原件报到,行政人事部根据有关资料为新入职员工建立人事档案。

5.2.3 担保书

5.2.3.1本公司重要岗位员工均需办理担保手续,并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方可报到;

5.2.3.2担保人须是具有正式职业、有固定住房、苏州户口。

5.2.3.3凡为本公司员工与担保的员工有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者,不能做担保。

5.2.3.4被担保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担保人应负赔偿责任:

1、损害国家政府利益的行为

2、亏空公款或借用财物不还者

3、偷窃、丢失本公司资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4、假冒本公司名义向外诈骗、招摇有确凿证据者

5、故意毁坏本公司的设备或其它物品者;

6、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7、移交不清或弃职潜逃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8、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2.4 如果是外地职员须办理完《就业证》或《暂住证》方可上岗,《就业证》或《暂住证》的

原件交由行政人事部检验并存档;

5.3 报到当日,行政人事部行政人员须将新入职员工引领至相关部门,并向新职员介绍公司的简介以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5.3.1 公司对新员工须进行入职培训,记录《员工学习培训卡》。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概况、企

业文化、组织架构、《员工手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5.3.2 对入职培训合格的员工发放《员工手册》、录入指纹、办公用品、工作证、等,并要求

员工签字确认。

5.4 员工的试用、转正

5.4.1 新员工试用期间,主要对员工的自身素质、工作经验、业务水平进行考察,并对新员工

试工以来的整体表现做综合评价,据此确定考核结果,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5.4.2 试用不合格员工,须在试用期满前办理终止试用手续。

5.4.3 员工应于试用期满前5天,填写《转正申请表》,员工自我总结后,由直接主管上级做

出书面鉴定,报相关主管领导审批。

5.4.4试用期限届满,经综合考评合格者予以结束试用期;对于不合格者,则公司将以书面形式

与其解除合同或调整转正工资标准。

6.0人员调配管理规定

6.1员工在聘用期内,公司可对员工的岗位做下列变动:

6.1.1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业务需要,公司有权调配人选担任分管项目的相关职务。

6.1.2因机构调整或业务需要,或为符合员工工作能力和发展意向,公司有权安排员工调岗。

6.1.3当员工被认为绩效表现及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需要,经过培训仍无法达到要求

时,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6.2人事变动参见《薪酬管理制度》。

6.3离职(分为正常离职和非正常离职)

6.3.1正常离职包括员工辞职,是指员工要求脱离现任工作岗位,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人事

调整活动。

6.3.2试用期间,员工可随时提出辞职,但须提前7天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通知公司。

6.3.3劳动合同期内员工必须根据所签订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天数(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公司,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及辞职报告,并交主管领导。

6.3.4《员工离职申请表》及辞职报告经各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通知

辞职员工最后工作日。

6.3.5公司主管级以上离职面谈由行政人事部安排,将《员工离职申请表》提交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6.3.6辞职员工离职前,必须坚守岗位,正常上班,必须进行书面交接工作,若因私自离岗或

消极怠工,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者,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在递交辞职报告后至离职期间,原则上不准申请事假。

6.3.7 若员工未按规定提前离岗,公司有权要求员工缴纳违约金。

6.3.8员工在公司任职最后一天,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单》,按规定办理各项离职

手续。

6.3.9非正常情况下的离职即员工不辞而别(或口头通知而未被批准)时;所在部门掌握情况

后应立刻通知行政人事部。

6.3.9.1行政人事部在接到此通知后,将填写《离职员工内部通知书》,并交相关部门确认

各项业务情况,行政人事部根据《离职员工内部通知书》所述之内容,知会公司法律顾问,办理相关申诉手续。

6.3.9.2员工在未了结与公司的财产、工作等之前,公司有权不予办理社会保险调转手续,

并拒绝开具《离职证明书》。

6.4辞退

6.4.1辞退分为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性辞退。

6.4.1.1过失性辞退是指对员工过失行为的一种惩罚,是员工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给

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企业采取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措施。

6.4.1.2非过失性辞退是指员工无过失行为,因患病、非工伤等医疗期满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或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时,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人事调整活动。

6.4.1.3公司辞退员工,须以制度为依据,根据劳动合同和苏州市相关规定办理辞退员工的

手续。

6.5 员工离职工作交接规定

6.5.1公司员工在提出离职申请或公司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该员工的直属领导需立即安

排人员与离职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如出现工作脱节等问题部门负责人将承担管理责任。

6.5.2公司员工在最后工作日领取《员工离职交接单》并认真填写,同时办理工作、物品、财

务等各项交接手续。各项交接工作必须由交接人、接交人及监交人共同在场办理,交接完毕后共同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并注明交接情况。若在员工离职后发现所交接的内容有问题,而交接单上并未注明,则追究接交人及监交人的连带责任。如遇交接不畅,需由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处理。

6.5.3交接手续完毕后根据《员工离职交接单》上所记录的内容,由财务部完成离职工资的结

算工作,由本人签字领取,支付离职工资的凭证后需附本人《辞职报告》或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文件及《员工离职交接单》。

6.5.4离职员工应按公司规定内容进行交接,严禁将公司文件(包括电子版文件)、个人保管

的公司物品带离公司,如员工未完成交接工作而私自离岗,公司有权暂扣其工资及相关的个

人资料,直至员工完成交接工作。

6.5.5公司特殊岗位人员离职,须附本岗位书面工作交接报告,注明具体交接事项、未完成工作进度情况及联系人等,如未附书面交接报告,公司将暂不为其结算离职工资,离职人员的离职交接报告需经常务副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在行政人事部备案。

6.5.6各部门助理需将离职员工信息及时告知行政人事部,已离职的员工未经公司批准严禁私自进入办公区逗留、闲聊,前台人员需加强对离职人员进出公司的控制,确保正常的办公秩序和安全。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干部档案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干部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选贤举能,知人善任,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 第四条干部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干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在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干部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体制、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干部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县以上(含县)机关、单位的干部档案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中统一管理;县以下机关、单位的干部档案实行由县委组织部集中管理,或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等单位相对集中管理。不具备保管条件或档案很少的单位,其干部档案由上一级单位管理。干部档案被纳入综合档案室管理的单位,其干部档案要固定专人管理,业务工作要接受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七条县以上(含县)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并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干部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H Z D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2000-00-00发布 2000-00-00实施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发布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人事档案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考察了解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为使人事档案的管理做到真实、完整、保密且日常进行动态管理,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组通字(1996)4号、《关于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通知》组通字(1996)2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的通知》组通字(1996)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章职责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是人事档案管理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保管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 (三)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登记干部人事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人事的情况。 (六)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第四条干部人事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内容及其分类: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规范企业人事作业程序,促进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轨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充分体现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及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招募甄试 第一条、本公司招募人员实行平等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部门职位需求、职位分析体系、员工流动率等规划人力资源需求,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条、行政人事部门招募实施前,须将拟招募岗位、工作职责、

工作人员条件制订“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招募的依据。 第四条、公司录用员工,必须具备下列相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敬业精神强、为人诚实、工作踏实, 具有一定忠诚度。 (二)、招募一般职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 上;招募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三年 以上。 第五条、招募人员应根据人员需求种类不同,而选择适宜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媒体、网络、人才市场等。 第六条、招募信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

第七条、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还。 第八条、人事行政部门对应征者组织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据职责、岗位的不同,采取相宜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包括下列: 1.专业测试(由职能部门拟订试题); 2.心理测试(适合)。 (二)、面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 第九条、经初试合格的应征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复试。经复试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十条、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发给《报到通知单》请新录用员工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办理报到手续。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附件5: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机关本部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1、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者,必须是二名以上中共党员干部,并持有手续完备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方可查阅。其他如持"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行政介绍信"要求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一律不予提供查阅。 2、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在阅档室内或指定地点查阅。阅档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抽取和撤换档案材料;严禁折叠、批注、拆卸、涂改、圈划;严禁边喝水边阅档;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违者一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对于确因工作需要利用档案材料取证的,必须经过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复制提供。 4、干部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使用时须申报理由,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借用部门要指定专人专柜保管,不得擅自转借他人。借阅期限最长为二周,如需延长,必须办理延期借阅手续。档案送还后,要认真核对并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处理

意见。 5、外单位欲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事先联系,征得同意后,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凭《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前来查阅。 6、公安、安全、检察部门、公证处等需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也应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因需要而摘录档案内容的,须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对其摘录部分,由档案管理人员与原文核对无误后,写明材料出处及日期,加盖部门公章。对摘录复制的材料除必须留作证据外,一律由查阅单位负责销毁。 7、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 二、干部人事档案鉴别归档制度 1、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文件要求,注意跟踪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及时将反映干部的德、能、勤、绩、谦等方面的正式材料收集归档,不断充实档案内容。 2、归档的材料必须是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部门)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3、归档的材料,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干部人事档案,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依据……等法规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系统内干部人事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人事处负责机关以及其余所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的人事档案集中统一管理,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 第六条所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除领导班子成

员以外人员的人事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其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接受……人事处的检查指导。 第七条人事处和各所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须配备1至2名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第八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职责: (一)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二)收集、整理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材料。 (三)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五)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六)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的人事档案。 (七)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第九条干部人事档案分为正本和副本,副本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内容及其分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

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恒安集团人事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员工,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二、除遵守国家及政府有关法令、法规外,本公司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三、公司对各职级人员(附件1:新架构各部门岗位职级一览表)在人事管理 过程中,均应依“恒安集团人事管理权限一览表”(附件2)中的规定执行。 人事权限包括:聘用、异动(晋升、降职、免职、调动、复职、退休、续聘、解聘、辞职、待岗等)、薪酬核定与调整等人事相关的所有权限。 四、省外各附属公司、各销售片区的人事管理工作,由省外各附属公司办公室 和各销售片区销售行政配合、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第三章聘用 五、集团各部门总监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必须就本部门的组织发展方向提出下 一年度员工的编制及招聘计划,对超出编制计划的,必须由首席执行官审批后方可录用。 六、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在编制计划内必须增加人员或补充人员时,应填写“人 员增补申请单”(附件3),经总监(或总经理)批准后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由人力资源部按用人单位所需人员“职位说明书”的要求办理甄选事

宜。 七、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的组织工作,合理利用招聘资源。招聘资源包括:人 才招聘会、人才网、报纸刊登广告、公司员工推荐、部门推荐、自我推荐、大中专院校招聘、毕业生实习以及特殊岗位的猎头公司委托招聘等。 八、招聘原则:先内部后外部的招聘策略,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上岗 方式,将合适的人放在适合的岗位。 九、人力资源部将在内部及外部同时发布空缺岗位信息,收集相关的应聘材料。 对于基本符合任职资格的公司在职人员,可优先考虑内部调整,在内部没有合适候选人的条件下,人力资源部开始组织对外招聘工作。 十、甄选面试坚持以岗位能力要求为基础、以集体面试方式进行,候选人经测 试或面试合格,用人部门决定试用后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 十一、面试甄选小组的成员包括:人力资源部代表、用人部门经理或其他相关人员,面试甄选结果以书面形式备案保存。 十二、用人部门经理可对候选人就相关的技能及岗位适应性、人员组合性或采用其他的类似程序进行测试以帮助选择合格的候选人,所有的甄选都应该基于岗位工作的相关要求。面试完毕,负责面试评估的人员必须对每位候选人提出面试结果建议,并在“面试评估表”(附件4)中标注清楚。十三、已确认试用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试用及商定报到的日期,对经理级及以上岗位人员(含储备人员)、财务、业务、法务、技术等关键岗位人员还须进行录用前的背景调查,以确保候选人所提供的应聘资料的准确性。背景调查在征得候选人同意后开始进行,调查人应填写“背景调查表”(附件5),未通过背景调查的人员一律不予试用。 十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归档与保管公司总部所有员工、所有财务类人员和各销售片区、省外各附属公司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的人事档案。各销售片区、省外各附属公司职员级及以下人员档案由各销售片区销售行政、省外各附属公司办公室负责归档与保管,同时还需保存本销售片区或本公司的经理级及总经理级人员档案的复印件。 十五、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录用: 1.被追究刑事责任、尚未结案者; 2.曾犯贪污、盗窃、侵占挪用公款或资金等经济案件受处罚未满五年者;

XX局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XX局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为深化XX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进XX局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机构管理 (一)局机关、局直属单位应认真执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有关规定,实施规范管理。 (二)局直属单位部门设置及部门管理人员的职数,应根据本单位的服务、经营、管理与发展的需要,本着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自主确定方案,报局备案。 (三)凡成立新的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经局研究决定后,由政工科负责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二、班子建设 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努力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相关法律知识。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增强领导班子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局一般每年对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工作由局政工科负责,局机关党委、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参加,考核情况向局党组(党委)

汇报后,分别向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反馈。 三、干部选拔任用 干部的选拔任用,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进行,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 (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干部交流等制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严把干部入口关,疏通干部出口关,搞活干部队伍。扩大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形式,引入竞争机制,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局机关科级干部和局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选拔任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任用对象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选拔任用工作要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和任职的相关程序进行。局政工科科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主席,在任职前还要征得市有关部门的同意。要认真实行领导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试用期等制度。 (三)局直属单位部门管理人员的聘任。由局直属单位领导导班子集体研究,并与局党组(党委)书记或局分管领导沟通同意后,自行聘任。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总结范例

( 工作总结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总结范 例 Examples of cadre personnel file management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总结范例 近几年来,在市委组织部和教育局党工委组织处的正确领导下,我校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坚持档案工作为干部管理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立足于抓基础、抓制度、抓队伍、抓管理,不断完善干部档案工作内在质量,学校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始终保持了良好的工作格局。我们以档案达标复查工作为契机,实行目标管理,尽力抓好案卷质量,逐步实施信息化管理,使档案工作适应现代化、规范化的要求,并充分利用、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方面特有的作用,使档案更好地为教育服务。近年来,我校档案管理的硬件设施有了长足的进步,我们力争在新条件、新形势下,使档案工作跃上新的台阶。现将近几年来我校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配备1名兼职干部档案管理人员,管理在职干部人事档案96卷,退休干部档案60份,代管原校办厂职工档案18卷,死亡档案17份。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抓基础、抓制度、抓管理、抓队伍,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要求,立足于巩固基础,不断完善干部档案内在质量。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1、严格目标管理标准,提高管理水平。近几年来,我们一直把严格工作标准作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严格按照目标管理标准,在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归档整理上狠下功夫。 一是狠抓了归档材料的日常收集和鉴别工作,加强档案内容建设。建立健全干部档案材料收集网络,根据材料形成规律和特点采取定时收集、定向收集、跟踪收集、补充收集等方法,确保归档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对收集上来的干部档案材料,严把鉴别关,达到了干部档案能历史地、全面地、准确地反映干部全貌的要求。 二是强化了干部档案的整理工作。在整理中,严把分类关,做

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提升干部工作的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等档案造假行为的处理。 第三条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进行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定性,坚持区别情况、恰当处理,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是指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篡改、伪造等手段,造成干部信息失真失实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 (一)篡改、伪造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习经历、工作履历、民族成份等信息的; (二)篡改、伪造公务员(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等材料的; (三)篡改、伪造学历、学位等材料的; (四)篡改、伪造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材料的; (五)篡改、伪造加入中国共产党或者民主党派等材料的; (六)篡改、伪造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材料的; (七)篡改、伪造录(聘)用、招工、入伍、转业安置、工资待遇等材料的; (八)篡改、伪造考核、考察、任免、鉴定、政审等材料的; (九)篡改、伪造评先评优、奖励等材料的; (十)擅自抽取、撤换、添加、销毁档案材料的; (十一)冒用、顶替他人身份等材料,在入学、入伍、招工、招录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十二)存在其他篡改、伪造情形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一)直接或者请托他人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的; (二)本人亲属、特定关系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本人知情、默许,或者当时不知情但知情后未及时向组织报告的; (三)对档案中有关问题,拒不配合组织调查,不如实说明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包括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干部工作机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的有关人员和其他参与造假人员)进行处理: (一)接受他人请托或者利用职务、工作上的便利,直接实施造假的; (二)违规查阅、借阅、转递档案等,为他人造假提供方便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发现存在明显问题的档案材料不及时报告、不按照规定处理的;(四)在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调查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销毁有关证据的; (五)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领导人员进行处理: (一)授意、指使或者纵容、默许有关部门和人员实施档案造假行为的; (二)干扰、阻挠有关部门对档案造假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 (三)拒不执行上级处理意见或者违规变通处理的;

干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干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未建立健全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推进法院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法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人事管理,实行政工科统一管理与各部门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三条政工科作为院党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各部门领导应当协助政工科做好本部门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 第四条各层次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政工科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第五条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在规定的职数内进行,并有空缺职位。 第六条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七条选拔任用的干部,除应具备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外,还应符合下列资格和条件: (一)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身体健康。 第八条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的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或越一级提拔。破格提拔或越级提拔按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当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同意。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拔任用: (一)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 (二)在受党纪处分后一年年限内的:其中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一年内,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两年内,受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的两年内,受开除党籍处分的五年内; (三)受政纪处分,在处分的有效期内; (四)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五)已正式申请辞职、退休或调离本工作单位,正在办理有关手续期间的; 第十条选拔任用干部由政工科制定方案报请院党组审定后组织实施。具体步骤为: (一)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结果

[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办法)

人事管理规则 壹总则………………………………………………………………………… 第壹章总则……………………………………………………………… 第二章任用……………………………………………………………… 第三章保证……………………………………………………………… 第四章服务……………………………………………………………… 第五章作息……………………………………………………………… 第六章待遇……………………………………………………………… 第七章请假……………………………………………………………… 第八章值勤……………………………………………………………… 第九章考绩……………………………………………………………… 第十章奖惩……………………………………………………………… 第十壹章迁调……………………………………………………………… 第十二章离职……………………………………………………………… 第十三章福利……………………………………………………………… 第十四章教育训练…………………………………………………………第十五章安全……………………………………………………………… 第十六章附则……………………………………………………………… 贰各项实施办法…………………………………………………………………人事权责划分及归属办法……………………………………………………员工保证办法…………………………………………………………………

员工外出登记实施办法……………………………………………………… 考勤管理办法………………………………………………………………… 员工加班办法………………………………………………………………… 员工特休假办法……………………………………………………………… 员工请假办法………………………………………………………………… 员工离职、免职、资遣办法………………………………………………… 员工移交办法………………………………………………………………… 办公室管理办法……………………………………………………………… 员工国内出差及旅费报支办法……………………………………………… 人事管理规则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本公司所有员工之任免、考绩、奖惩、请假等人事事项全依 本规则办理。本规则无规定者得另定办法办理之。 第二条:各分支机构及关系企业员工之管理,依据本规则之规定及精 神另订管理规章,经总公司核定后施行。 第二章任用 第三条:本公司如因业务需要,得延聘顾问或特约人员,且得雇用临 时人员,其办法另订之。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人员招募,以对外公开徵求或推荐方式办理。 第五条:本公司各级人员之招募单位(各分公司)主管依业务上之需 要,汇报总公司人事单位依前条方式办理之。非技术性文职

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编制: 单位: 部门: 审核: X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规范省政协机关干部人事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促进省政协工作的发展,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其他有关干部人事政策规定,结合省政协机关实际,制定以下规定。 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试行) 为了保证公正合理地任用干部,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结合省政协机关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干部选拔任用 (一)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执行。 (二)除对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凡需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一般应实行竞争上岗。 (三)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越级或破格提拔。越级或破格提拔干部须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四)提拔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人选外,在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在机关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二、干部免职 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免去现职: (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二)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 (三)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三、干部任免权限 (一)省政协副秘书长,专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调研室主任、副主任,由省政协党组讨论同意,报省委审批(如属民主党派干部,由省委统战部推荐,经与省政协党组协商统一意见后,由省政协党组报省委),提请省政协常委会议通过后任免。 (二)省政协办公厅巡视员、副巡视员,由省政协党组讨论同意,报省委审批后任免。 (三)省政协机关处长、副处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正处级秘书、副处级秘书,事业单位处级领导职务,由省

人事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手册的目的................................... (2) 第二章人力资源部的工作职责 (3) 第三章招聘工作 (5) 第四章新员工入司工作流程 (8) 第五章员工转正考核工作流程 (10) 第六章员工内部调动工作流程 (11) 第七章员工离职 (13) 第八章劳动合同 (14) 第九章薪资制度 (16) 第十章考勤管理 (18) 第十一章员工福利 (22) 第十二章绩效管理 (23) 第十三章奖励制度 (25) 第十四章违纪处分 (26) 第十五章培训与发展 (29) 第十六章人事档案管理 (31)

第一章手册的目的 一、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致力于达成以下目标: 1、构筑先进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使用中培养和开发员工,使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2、保持公司内部各机构在人力资源制度和程序的统一性和一致性。保持人力资源系统的专业水平和道德标准。 3、保证各项人事规章制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二、为达到上述目标,公司人力资源部编制本手册,以此规范和指导有关人力资源方面的政策和程序。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负责制订及实施有关人力资源政策和程序的部门。 四、本手册将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充实和修订。人力资源部热忱欢迎员工和各分支机构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章人力资源部的工作职责 一、核心职能: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选拔、配置、开发、考核和培养公司所需的各类人才,制订并实施各项薪酬福利政策及员工职业生涯计划,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发员工潜能,对公司持续长久发展负责。 二、工作职责: 1、制度建设与管理 A制订公司中长期人才战略规划; B制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公司各级人事管理权限与工作流程,组织、协调、监督制度和流程的落实; C核定公司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确定各机构年度人员编制计划; D定期进行市场薪酬水平调研,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E指导、协助员工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2、机构管理 A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分支机构选点调研、人才储备、筹备设立等方面工作; B公司系统各级机构的设置、合并、更名、撤销等管理; C制订公司机构、部门和人员岗位职责; D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察、聘任、考核、交流与解聘管理; E监督、检查与指导分支机构人事管理工作。 3、人事管理 A员工招聘、入职、考核、调动、离职管理。 B公司后备管理人员的选拔、考察、建档及培养; C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管理; D协助组织各专业序列技术职务的考试与评聘; E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数据分统计及分析; F管理并组织实施公司员工的业绩考核工作。 2、薪酬福利管理 A制订并监控公司系统薪酬成本的预算; B核定、发放公司员工工资; C制订公司员工福利政策并管理和实施。 3、培训发展管理 A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B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的教育培训工作; C管理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出国)培训、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 D制订公司年度教育培训经费的预算并进行管理和使用; E开发培训的人力资源和培训课程。 4、其他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概述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是指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对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管理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和措施的总称。包括对事业单位人员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等进行管理的规定。 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事业单位认识管理条列》指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国家对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作。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特征 1.国家是事业单位真正的用人主体 事业单位没有独立的用人权,事业单位仅仅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场所,事业单位仅仅代表国家管理其工作人员、执行有关的人事制度与政策。 2.不存在独立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 事业单位与国家实行一体化的人事制度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国家任用关系属于公职关系 从法律观点来看,即属于行政法律范畴的行政任用关系,而非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1.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原则 (1)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2)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国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2.岗位类别 管理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 3.岗位设置权限 (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制度 (1)公开招聘 (2)竞聘上岗 (三)聘用制度 聘用制度的基本原则: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四)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1.事业单位工资的分类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特点和经费来源的不同,对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2.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3.其他福利和社会保险

干部人事档案八项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八项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根据“干部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干部档案的范围,原则上应与干部管理范围相一致”的规定,干部人事档案(下称档案)必须统一由主管该干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保管。 (二)对具备管理条件的单位,由本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三)各事业单位管理的干部,其档案可由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管理。 (四)凡履行了选(招)聘手续的聘用制干部(指工人身份),在聘用期间,其档案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对解聘或聘用期满不再续聘,其档案应转至所在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管理。若再次被聘,其档案仍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五)管档人员本人档案和其直系亲属的档案,应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或所在单位分管领导保管。 (六)离退休干部的档案,仍按原在职时的干部管理权限保管。 (七)干部辞职、退职、自动离职、被辞退(解聘)、被开除公职以及出国不归、失踪逃亡人员,其档案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进行保管。 (八)干部在受刑事处分和劳动教养期间,其档案由原单位

保管,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后,重新安排工作的,其档案由有关的组织、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九)各市(县)、区委组织部,各有关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应提出本地区、本系统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意见,负责对下属基层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制度 (一)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明确的收集范围,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下称档案)材料的收集与补充工作。 (二)材料的收集与补充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着重收集反映干部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学识水平、工作实绩等材料。 (三)组织、人事部门要与产生档案材料的各有关部门,建立材料收集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系人会议,及时了解干部信息源情况,掌握材料收集的主动权。定期向有关部门收集材料,以补充干部人事档案内容。 (四)认真核对档案材料短缺情况,及时做好补缺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与真实。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整理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对重点管理干部和组织部长的档案进行集中审核的通知》(组厅字〔**〕37号)、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107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临组通字[**]7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要求和全市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精神。现制定我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面覆盖、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要求,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为重点,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全县所有在职干部档案进行一次集中审核和专项清理,切实解决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缺失、管理不严、涂改造假等突出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管理规范严谨,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规范干部人事管理、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作用。 二、专项清理的范围这次专项清理的范围是全县所有在职干部,重点范围是乡科级以上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县乡科级干部档案以及组织部管理一般干部的档案;县人社局负责政府系统部门和全县科级以下干部档案清理和审核工作;教育局要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所管干部的档案专项清理工作。

三、专项清理的内容及要求 1、对于出生时间的确定,要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X〕41号)要求,未认定的,要进行认定;已认定的,要按照政策进行核实。认定和核实结果要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并签字确认。更改半年内的,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更改半年以上或跨年度的,报再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对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如组织认定结果与干部本人意见不一致,干部本人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组织认定结果的,以组织认定结果为准(必要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涂改严重无法辨认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到其原籍公安机关对户口原始底簿进行调查或通过调阅其直系近亲属的档案取证,必要时送公安机关进行鉴定。 2、对于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要严格按照不同时期有关参加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认定,对个别因当时参军、参加工作时年龄较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要按当时政策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出规范认定。严禁以当时入伍或参加工作时间不够法定年龄而将年龄填大等理由重新改回或改小年龄。 3、对于入党时间的确定,要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特殊情况按照中组部《党龄的计算方法》(中组部组织局1997年10月编印)进行认定。 4、对于学历学位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全省检查清理干部学历学位实施方案》(晋组通字〔201X〕4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对学历学位材料存有疑义的,要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篇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促进公司队伍建设,依照和北京市关于劳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参照国外企业人事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突出企业管理以人为本,强调尊重人格、维护人格尊,重视沟通和理解,力求通过强化人事管理,提高职员素质,建立起和谐、团结、共同进取的良好人际关系,推动公司事业稳步发展。 第二章编制与定编 第一条公司各部门用人实行定岗定员。 第二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撤消,由各部门提出案报公司首席运营官(或总裁)以及首席执行官批准后,并在行政人事部备案后实施。行政人事部负责建立 和更新各部门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档案。 第三条各部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或根据临时业务需要,制定年度、季度用工计划,经首席执行官批准后,在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四条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增加员工时,原则上应不超出本部门的用工计划。 第三章公司员工招聘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及时为公司提供各种所需人才,坚持任人唯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实现公司行政人事的合理配置。 第二条公司的招聘形式为社会公开招聘及部招聘两种。招聘人才既看学历、资历,更注重个人品格、实际经验和工作成绩。在不影响其他部门工作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录 用部应聘人员。 第三条招聘程序 1、申请:用人部门填写《人员招聘申请表》,经部门最高主管签字批准后交至行政人事部。 2、审核:行政人事部核查申请部门的编制情况及用工计划,如不属于计划招聘,应在一个 工作日退回《招聘申请表》。申请部门须向首席执行官进行特批。批准后再提交给行政人事部。

XX集团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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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XX集团公司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总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人事档案,更好地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国家及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XX集团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五年十月八日

XX集团公司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文件状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人事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事档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含各分公司)和下属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主要信息源,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人事档案工作是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选贤举能,知人善任,为公司发展服务的重要途径。 第五条人事档案工作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组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及《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实行目标化和规范化管理。 第六条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规章制度: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

规章制度: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 (中组发〔2015〕23号) 第一条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提升干部工作的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等档案造假行为的处理。 第三条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进行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定性,坚持区别情况、恰当处理,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是指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篡改、伪造等手段,造成干部信息失真失实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 (一)篡改、伪造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习经历、工作履历、民族成分等信息的; (二)篡改、伪造公务员(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等材料的;

(三)篡改、伪造学历、学位等材料的; (四)篡改、伪造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材料的; (五)篡改、伪造加入中国共产党或者民主党派等材料的; (六)篡改、伪造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材料的; (七)篡改、伪造录(聘)用、招工、入伍、转业安置、工资待遇等材料的; (八)篡改、伪造考核、考察、任免、鉴定、政审等材料的; (九)篡改、伪造评先评优、奖励等材料的; (十)擅自抽取、撤换、添加、销毁档案材料的; (十一)冒用、顶替他人身份等材料,在入学、入伍、招工、招录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十二)存在其他篡改、伪造情形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一)直接或者请托他人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的; (二)本人亲属、特定关系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本人知情、默许,或者当时不知情但知情后未及时向组织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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