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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滩涂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研究报告

浙江省滩涂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研究报告
浙江省滩涂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研究报告

浙江省滩涂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

研究报告

(征求意见稿)

二〇〇八年五月

目录

1专题研究的背景、目的及原则方法 (1)

1.1研究的背景 (1)

1.2研究的目的 (1)

1.3研究的原则及方法 (2)

2 浙江省滩涂利用结构特点及利用模式 (4)

2.1浙江省滩涂概况 (4)

2.2滩涂利用结构特点 (7)

2.3滩涂利用开发趋势 (10)

3 浙江省滩涂开发利用优先度研究 (11)

3.1研究方法 (11)

3.2滩涂围垦优先度研究 (12)

3.3滩涂开发整理工程类型区 (17)

3.4滩涂开发工程建设总体布局原则 (17)

4 灌溉与排水工程标准研究 (18)

4.1灌溉标准 (18)

4.2排水标准 (18)

4.3防洪(潮)标准 (21)

4.4灌排水质标准 (21)

5 沟渠及其建筑物建设标准 (23)

5.1灌溉输配水系统 (23)

5.2渠道防渗 (24)

5.3排水系统 (25)

5.4沟渠建筑物设计标准 (27)

6 田间工程建设标准研究 (31)

6.1田间灌排沟渠 (31)

6.2条田模式 (32)

6.3田间道路工程 (33)

6.4土地平整工程 (34)

7 盐碱土改良标准 (37)

7.1水利改良措施 (37)

7.2农业综合利用改良措施 (41)

7.3深翻改良 (42)

7.4种植大米草 (42)

8 养殖水面整理建设标准 (43)

8.1淡水养殖水面 (43)

8.2鱼池设计 (44)

9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标准研究 (45)

9.1滩涂水土流失成因分析 (45)

9.2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47)

9.3水土保持林草措施 (49)

9.4水土保持农业措施 (51)

9.5促淤海涂开发工程技术 (52)

附录:上虞市滩涂开发工程建设标准实例调查 (54)

1 基本情况 (54)

1.1地理位置 (54)

1.2气候和土壤 (54)

1.3围垦情况 (54)

2 实例研究 (55)

2.196丘开发利用模式 (55)

2.2排涝设计 (56)

2.396丘沟渠建设情况 (56)

2.496丘田间路建设情况 (57)

2.596丘养殖水面建设情况 (58)

2.696丘水土保持工程 (58)

附图 (59)

1专题研究的背景、目的及原则方法

1.1研究的背景

自1999年以来,浙江省已累计开发整理土地67万公顷,为资源环境、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土地资源保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要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出发点,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促进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者统一。本专题研究在认真学习2005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和国务院相关决定精神的基础上,按照部《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3]363号)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方向和重点,全面提高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水平。

为了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实施及验收等标准化建设,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合理确定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提高投资效益,2005年底,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5]120号),同时在全国选择了9个省(区)先行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编制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标准》编制工作,2007年7月31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7]137号),通知提出:从2007年8月份开始,在非试点省份开展《标准》编制工作。

浙江省是我国的围垦大省,围垦事业是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浙江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从1950年至今已围垦滩涂274万亩,占全国围垦总面积的1/5,分别用于工业用地、港口用地、城镇用地、养殖用地和耕地。随着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不断发展,滩涂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也日渐增多,亟需制订滩涂开发工程建设标准,以进一步规范滩涂开发行为,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效益,浙江省将滩涂开发工程建设标准作为一个专题展开研究。

1.2研究的目的

开展滩涂开发工程建设标准专题研究是滩涂开发工程建设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滩涂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制定符合浙江实际情况的工程体系,满足《标准》和其它相关专题编制需要的具体指标和研究范围而进行的专题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浙江滩涂开发工程是对田、水、路、土、林以及养殖水面等的完善配套与综合整治。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建立统一完善的滩涂开发工程体系,可以为项目投资提供决策依据,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对于实现浙江滩涂开发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具体项目实施等系列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十分重要。在实践中,滩涂开发包括建设用地项目和农业用地项目,该专题研究的滩涂开发工程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滩涂开发工程体系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密切相关,也将对浙江的社会经济建设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起到有力的推进作用。

1.3研究的原则及方法

1.3.1研究的原则

1.与相关标准相协调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切实做好与现行相关标准之间的协调。滩涂围垦工程项目的设计标准要求与沿海、沿江防潮、防台、排涝标准相协调,严格按照国家、省颁发的各项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满足“平安浙江”的建设要求,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应从实际出发,结合浙江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按照自然气候、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水资源等条件科学合理确定滩涂开发工程内容,保障土地安全、粮食安全,以人为本,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滩涂开发工程建设体系,为浙江省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3.保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可持续性原则。正确处理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资源保护的关系,实现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正确处理围垦、防洪排涝、航运、养殖等之间的关系,以发挥最佳综合效益。进行滩涂开发增加土地面积和质量的同时,也应注重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4.总结经验,推陈出新的原则。充分研究和利用现有的工程体系,找出问题,解决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较为完善的滩涂开发工程体系。

1.3.2研究的方法

专题研究同时采用实地调研法和综合分析比较法等有机结合进行。

1.实地调研法

通过对浙江不同区域以及不同经济条件的滩涂开发项目工程建设模式、建设

内容及建设标准的调研,分析总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讨论会,沟通认识,统一看法,找出解决问题的不同方法,再通过由上而下的演绎和由下而上的归纳,上下互动最后形成浙江统一的工程体系框架。

2.综合分析比较法

在收集土地、水利、农业、交通、电力、林业、环保等行业标准和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浙江滩涂开发项目建设特性,分析比较,归纳总结,形成适应浙江的滩涂开发工程建设体系。

3.典型案例分析法

在调查浙江滩涂开发项目工程建设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区域进行分析研究滩涂开发中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工程、盐碱土壤改良、养殖水面整理及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内容。

4.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研究滩涂开发工程项目时,在定性分析工程建设目标和内容的基础上,结合统计分析等定量方法,量化分析工程建设内容。

5.系统工程分析方法

滩涂开发整理是一个伟大的系统工程(图1-1),从知识层面上讲,滩涂开发整理涉及土壤学、农学、海洋学、水力学、地质学等学科领域;从结构方面看,滩涂开发整理系统工程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海岸防护及生态平衡等;从逻辑上说,首先要明确问题,确定要研究的目标和目的,再进行系统综合、分析、优化、决策,最终实现系统的功能特征。采用系统工程分析的方法,研究分析滩涂开发整理工程体系的系统合理性,建立符合浙江实际的工程体系。

确问

确定目标

系统综合

系统分析

系统优化

土地平整工程 农田水利工程 农田道路工程 逻辑维 知识维

工程学 水利学 农学 海洋学

地质学 图1-1 滩涂开发整理工程三维空间模型

系统决策 系统实施

土壤学 结构维

海岸防护及生态 其它工程

2 浙江省滩涂利用结构特点及利用模式

2.1浙江省滩涂概况

本专题研究的滩涂主要指沿海滩涂。滩涂不仅蕴藏着各种矿产、生物及其他海洋资源,而且本身也是一种重要的土地资源,是极其重要的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后备资源。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将滩涂界定为平均高潮线以下低潮线以上的海域,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沿海滩涂界定为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两部门对滩涂的表述虽然有所不同,但滩涂既是海域的组成部分,又属于土地。

浙江省是一个海洋大省,地处我国东部沿海,位于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大陆海岸线曲折,北起平湖金丝娘桥,南至苍南县虎头鼻,全长1840 km,形成杭州湾、象山港、三门湾、乐清湾等许多海湾(见图2-1),其中大的海湾滩涂面积如表2-1所示。浙江省岛屿众多,约占全国岛屿总数的40%,岛屿岸线长约4646 km,有辽阔的滩涂资源。淤泥质海岸是浙江海岸的主要类型,由粉砂、泥质粉砂和粉砂质泥等细粒物质组成,潮滩发育,主要分布在河口、港湾岸段,逾1000 km,占浙江岸线的54%;基岩海岸多分布于岛屿海岸,受断裂构造控制,岸线曲折,海蚀作用强烈,潮滩不发育;砂砾质海岸在浙江发育较少,由砾石、砂砾或砂质物质组成,海岸动力较强,仅占大陆岸线的4%。

10km2

浙江省淤泥质河口、港湾的泥沙主要来源于沿岸入海河流输沙、长江入海泥沙扩散和内陆架供沙。根据岸滩历史动态及演变趋向,浙江岸滩分为淤涨型、侵蚀型和稳定型三类。淤涨型岸滩主要分布在杭州湾南岸、三门湾、椒江口以南以及瓯江口至鳌江口之间的温瑞平原;侵蚀类岸滩的发育与强动力条件和泥沙的供应不足有关,最典型的是杭州湾北岸岸滩和一些侵蚀型基岩海岸岸滩;稳定型岸滩分布在环境隐蔽的基岩港湾内,如象山港、三门湾、乐清湾等。岸滩在演变过程中,存在着年内变化;浙江沿海常受到台风侵袭,灾害性天气对岸滩演变也起着巨大的作用。

图2-1浙江省滩涂资源分布图(据浙江省水利厅,2005)

根据2004 年统计,浙江省理论深度基准面以上的滩涂资源现有面积为391万亩,理论深度基准面与2m深度基准面之间的资源为199万亩;2m深度基准面与5m深度基准面之间的资源为355万亩。这些滩涂主要为淤涨型滩涂,滩涂年淤涨面积近4.05万亩,自然淤涨的滩涂资源为围垦提供了基础条件。浙江滩涂资源主要分布在嘉兴、杭州、绍兴、宁波、台州、温州、舟山7市所属沿海沿江县(市、区),其中适于围垦造地的滩涂资源根据统计约为257万亩(见表2-2)。利用丰富的滩涂资源进行围垦造地一直是浙江省缓解人多地少矛盾的主要措施,为加速城市化进程,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腹地,有力地促进了沿海社会经济的发展。

表2-2 浙江省沿海沿江各行政区滩涂资源分布表

2.2滩涂利用结构特点

浙江省沿海、沿江自1949年以来截止2004年底共围垦滩涂面积282万亩,其中嘉兴市9万亩,杭州市65万亩,绍兴市41万亩,宁波市74万亩,台州市54万亩,温州市19万亩,舟山市20万亩(见表2-3)。

表2-3 浙江省1950-2004年围成滩涂面积统计表单位:万亩

表2-4 浙江省沿海各岸段开发利用方向及主导功能汇总表

全省2005~2010年规划完成围垦面积58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0.07万亩,养殖14.25万亩,建设用地17.32万亩,工交用地2.92万亩,旅游用地2.26万亩。详见表2-5。而2011~2015年、2016~2020年各完成围垦面积40万亩。

表2-5 各县(市、区)2005-2010年滩涂围垦开发利用分类表单位:万亩

2.3滩涂利用开发趋势

2.3.1综合开发

对不同类型滩涂进行开发适宜性评价和限制性因素调查,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综合开发,宜农则农,宜养则养,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生产潜力。

2.3.2立体开发

沿海滩涂是一个立体地域空间,由陆至海,分别为潮上带、潮间带和潮下带。各种生物存在于不同的空间位臵,呈立体配臵状态。滩涂开发应充分考虑到空间高度、水体深度及相互间的生态链关系,把各种生物合理地配臵在一个系统的不同空间,充分利用土地、热量、水分和光能等自然资源。

2.3.3高效利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把沿海滩涂开发当作一种商业投资行为,以获取高额经济效益为目标。因而,沿海滩涂开发不仅应增加技术投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生产率,而且应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业结构。

2.3.4可持续利用

沿海滩涂是一种宝贵的可再生资源。但如果利用不当或利用强度过大,可能会导致资源衰竭,或永久破坏。因此,沿海滩涂开发必须要有强烈的生态意识,以可持续发展为理论指导。

3 浙江省滩涂开发利用优先度研究

浙江省滩涂开发事业,始于西汉时期海盐县利用海涂做盐场而发展的海水煮盐业。1996年11月,浙江省人大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2002年7月浙江省政府同意批准了《浙江省滩涂围垦总体规划》,使得浙江省的滩涂围垦事业得到了进一步的科学管理与发展。围垦地区的土地利用以种植、养殖业为主,如生产粮食棉花、油料、水果蔬菜、瓜果等弄产品;同时也为浙江省提供了宝贵的建设用地资源,先后建成了诸如秦山核电厂、镇海炼油化工厂、北仑电厂、杭州萧山机场、舟山东港开发区等大型企业。自上世纪50年代起至2005年初,浙江省共围垦滩涂资源282万亩,为省内增加耕地面积、增强农业渔业发展后劲、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就业机会、推动建设事业发展等作出了积极贡献,有力地促进了沿海县市经济的发展。

鉴于滩涂资源的重要作用和开发价值,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滩涂围垦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徐承祥和周柏水等从总体上对浙江省滩涂围垦的历史、现状进行阐述以及经济技术上的探讨;卢晓燕、王灵敏、刘瑶等学者则从动态平衡、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滩涂资源的动态变化、海图对比、淤涨速率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论述分析,建立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以利于实现滩涂围垦与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上述诸多研究,主要针对单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滩涂资源动态平衡、地区生态系统保护等方面展开;本专题从沿海沿江整个区域的角度,整体长远上考虑滩涂资源的开发利用,结合沿海沿江县市当地滩涂资源的特点,进行省内滩涂围垦优先度的排序研究,亦是合理利用滩涂资源的视角,是当前亟待研究的问题。

3.1 研究方法

3.1.1 主成分分析法

主成分分析是把多个指标综合为少数几个潜在指标的一种统计分析方法。主成分分析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用有限个不可观测的潜在变量来间接解释原变量的相关性,二是对变量或样本进行分类。或者说,通过主成分分析找出几个综合因子来代表原来众多的变量,使这些综合因子尽可能地反映原来变量的信息量,而且彼此之间互不相关,从而达到简化的目的。影响沿海县市滩涂围垦优先度评价的相关因素很多,比如耕地面积、财政收支、人口变动情况、滩涂资源质

量、自然条件情况等都会对滩涂围垦产生影响。同时这些指标之间可能具有一定的相关性,而主成分分析法可将众多指标综合起来,克服了指标间的相关性,进一步根据主成分的得分情况,对滩涂围垦优先度进行分类排序。

3.1.2 研究技术线路

滩涂围垦优先度研究需结合沿海沿江县市的实际,在进行翔实系统的资料调查的基础上,提出优先度评价的指标体系;通过因子特征根和累计贡献率的计算,提取滩涂围垦优先度的主成分,进一步根据因子荷载图,对主成分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并对提取的主成分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命名;最后根据提取出的主成分的贡献率,,以此作为权重,加权计算各评价单元的得分,并根据评价单元的得分,进行滩涂围垦优先度的分类与评价。具体路线如图3-1所示。

图3-1 滩涂围垦优先度研究技术路线

3.2 滩涂围垦优先度研究

3.2.1 评价指标的选择

评价指标的选择在充分考虑滩涂围垦内涵的同时,必须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本文以浙江省沿海沿江县市为例,确定以地方县(包括县级市、区,下同)为基本评价单元进行研究。位于浙江沿海及河口的主要有嘉兴、杭州、绍兴、宁波、台州、温州、舟山等7市所属的沿海沿江县共32个。根据沿海当地的社会经济、滩涂资源、自然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了农业人口、耕地面积、当地粮食产量、人均GDP、滩涂资源总量、历史围垦数量、围垦开发度、土壤肥力等级、滩涂质量等级、自然淤涨速率等10个作为滩涂围垦优先度的评价指标。根据国土资源部门和统计部门的相关数据,搜集整理出滩涂围垦优先度评价指标数据,如表3-1所示。

表3-1 沿海沿江县市滩涂围垦开发利用优先度数据

数据来源: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滩涂围垦研究专题;浙江省统计局,浙江2006统计年鉴(包括各地方市局2006统计年鉴);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浙江土壤;

相关评价指标的获取过程及内涵如下:

围垦开发度(E ):历史围垦数量与滩涂资源总量之比,公式表示为 E =历史围垦数量/滩涂资源总量;

土壤肥力等级(F ):根据分析获取土壤有机质、土壤全氮、土壤全磷及速效磷、土壤全钾及速效钾在滩涂土壤中的含量等级,再进行加权计算获得,肥力等级分为等为一至六级,土壤肥力依次递减;

滩涂质量等级(Q ):根据滩涂地层岩性、干湿度饱和度等地质水文条件及工程地质条件,确定滩涂的质量等级分为一至四等,滩涂质量等级依次递减;

自然淤涨速率(R ):指滩涂因自身的区段位臵、潮汐强弱、流速大小等因素而形成的自然淤积的速度,一定程度上能反映滩涂再生能力的大小,根据自然淤涨的速率划分为一至四等,速率依次递减。

3.2.2 主成分的提取及命名

将表3-1中的数据导入SPSS 统计软件,选择“Analysis ->Data Reduction->Factor”,依次选择 “Rotation”选项中的 “Principle Components Method”、“Correlation Matrix Analyze”,提取载荷因子相关系数矩阵,得到各因子的特征值与累计贡献率(见表3-2)。由表3-2可知,因子1、因子2、因子3的特征值均大于1.0,且累计贡献率已经超过70%,所以选取因子1、因子2及因子3作为主成分因子,作进一步分析。

表3-2变量因子特征值与贡献率 表3-3变量因子与主成分因子相关性系数表 3-3)可得,主成分因子1同农业人口、同滩

涂质量等级、自然淤涨速率呈较强负相关,因此命名为社会驱动因子;主成分因子2同滩涂资源总量、历史围垦数量等呈较强正相关,同土壤肥力等级呈较强负相关,因此命名为资源驱动因子;主成分因子3同人均GDP 、围垦开发度等呈较强正相关,同滩涂质量等级呈较强负相关,因此命名为经济驱动因子。原先评价指标(变量因子)与主成分因子的相关性关系,如图3-2所示。

图3-2 评价指标(变量因子)在主成分三维图上的投影 图3-3 各评价单元在因子1-因子2上的投影

3.2.3 优先度分析

在FactorAnalysis 对话框中,选择“Scores ->Regression Method”,勾选“Save as V ariables”复选框,计算各评价单元的主成分得分,然后按照主成分各自的贡献率(见表3-2)作为权重,进行加权求取评价单元的综合评价得分,见表3-4所示。

表3-4 评价单元主成分评定综合得分情况表

根据评价单元在主成分因子上的得分情况,把社会、资源、经济主成分因子得分均分成高(H)、中(M)、低(L)三种类型,通过进一步综合分析评价单元在各主成分因子所得分数,从而将各评价单元滩涂围垦优先度进行分类处理,见表3-5所示。

表3-5 浙江沿海县市滩涂围垦开发利用优先度分类

3.3滩涂开发整理工程类型区

依据各地自然、经济、社会等条件进行优先度分析,确定浙江省滩涂开发整理工程分为三个类型区:优先开发区,主要开发区,一般开发区。

3.3.1 优先开发区

优先开发区滩涂资源丰富,历史围垦数量多,围垦经验和技术手段先进,滩涂质量高,耕地资源匮乏,人均耕地面积较少。优先开发区主要包括慈溪市、温岭市。

3.3.2 主要开发区

主要开发区滩涂资源广阔,土壤肥力等级高,经济发达,农业人口数量多,人均耕地面积少。主要开发区主要包括瑞安市、乐清市、苍南县、上虞市、余姚市、萧山区、海盐县、平湖市、临海市、龙湾区、平阳县。

3.3.3 一般开发区

一般开发区自然淤涨速率快,农业人口数量相对较少,人均耕地面积比其他地区多,人均GDP较高,滩涂资源较少。一般开发区主要包括象山县、宁海县、路桥区、海宁市、鄞州区、洞头县、三门县、玉环县、椒江区、永嘉县、绍兴县、普陀区、岱山县、定海区、嵊泗县、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市、鹿城区。

3. 4滩涂开发工程建设总体布局原则

滩涂开发工程建设总体布局的确定,应综合考虑沿海各岸段自然地理、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条件、生态环境、滩涂资源评价结论及沿海产业带规划等因素进行布局。根据浙江省农业、工业、交通、养殖及城镇、港口建设对土地资源的需求,需制定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分阶段,有层次,有步骤的进行滩涂资源开发利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备案表》原件; 2、施工合同正式文本(GF-XX-0201)原件; 2、公开招标的工程:应提交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下同); 3、直接发包工程:应提交《中标通知书》原件、该工程执行现行定额预算书原件(盖注册造价师章及单位公章)并附电子文稿; 4、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代理人签订合同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篇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上备案流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上备案流程 一、上备案程序 (一)本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 1、承包人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密码锁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选择“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上格式合同并填写合同内容后,承包人打印出载有二维码及防伪水印的备案合同(合同文本也可以从系统中导出PDF文本打印),合同“通用条款”可不打印。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盖章确认施工合同后,上传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上传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依据总承包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专业分包合同,应上传经备案的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总承包合同对专业分包内容没有约定的,应上传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的文件。

备案合同备案码由系统自动生成(通过扫描合同二维码可查看项目名称、项目机构主要人员及备案码等项目信息)。对应的编码规则: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6位数)+年、月、日(8位数)+流水号(2位数)+承包方式(代码:A总承包,B专业承包,C专业分包)及标段编号。如:XX年11月11日某施工 单位总承包南京市建邺区某小区工程一标段项目(1-5号楼),其合同备案码则为:3XX5 XX1111 01 A01 000(该编码表示为总承包合同);如该项目存在专业分包,则编码为:3XX5 XX1111 01 A01 C01。分包合同备案码与总承包合同备案码具有层级关系,专业分包合同备案前须先备案该项目的总承包合同。 2、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在确认施工合同内容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在系统内说明退回原因后予以退回。合同当事人应及时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正,并重新上传相关材料,经合同备案管理机构确认后予以备案。 (二)本省施工企业在省外承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承包人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密码锁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省外建设工程合

浙江地区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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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与申请的检测业务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 3、必须具备的检测项目 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项目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最低配置见附件二):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等) (2)钢筋(含焊件)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屈服强度、延伸率、抗拉强度、冷弯);钢筋焊接接头(含机械连接)(抗拉强度、冷弯) (3)细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使用海砂地区氯离子含量与贝壳含量) (4)粗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 (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坍落度、表观密度、凝结时间) (6)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轴心抗压及抗折强度、劈裂抗拉) (7)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稠度、密度、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33/ ××××-2010 浙江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报批稿) Zhejiang evaluating standard for quality of building decoration engineering J×××××-2010

2010-××-××发布2010-××-××施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浙江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报批稿) Zhejiang evaluating standard for quality of building decoration engineering DB33/ ××××-2010 J×××××-2010 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

2010年浙江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浙江省建设厅)建设发(2007)319号文《关于编制二OO七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的要求,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和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实践和质量评价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评价项目及标准;5.评价规定以及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标准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8号2楼,邮政编码:310005),以便适时修订完善。 本标准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武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银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深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填写范本(供参考)编制单位: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

二00八年六月 说明 1、本范本供承(发)包双方合同签订时参考。 2、通用条款部分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规定。 3、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和附件部分的签订参考本范本。 4、如协议书及专用条款和附件中有不填写的内容,则参照通用条款执行。 5、合同签订的口径应与招标文件一致,招投标范围外新增项目的合同价款调整方式与招投标部分也应保持一致。 6、各单位在填写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82129093。

合同主要条款及附件 第一部分协议书格式 发包人(全称):填写发包人名称(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填写承包人名称(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填写工程项目的详细名称 工程地点:填写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 工程内容:填写工程的结构、层数及建筑面积等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填写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填写资金来源(如:财政拨款、金融机构借款、单位自筹、外商投资、国外金融机构借款、赠款、其他资金等)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填写项目承包的具体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某年某月某日(以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填写总工期日历天数(应与中标通知书确定的天数相同)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填写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争创兰花杯优质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鲁班奖优质工程等,其口径应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承诺中标的质量等级相同)。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填写合同总金额(应与中标金额相同)元(人民币)¥:填写合同总金额(应与中标金额相同)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合同备案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法保护工程建设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 郑州市建设局负责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郑州市工程造价标准定额管理站负责经开区地区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具体工作。 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范围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以下简称:勘察合同)。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以下简称:设计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分包合同(以下简称:施工总包、分包合同)。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 5、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合同)。 6、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以下简称: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备案的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合同。 三、禁止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复进行合同审查 合同备案后,备案机构将备案合同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级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上述部门或者机构不再对备案合同进行审查。 四、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合同备案需要递交的材料 2、合同主要条款齐全,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经招标的建设项目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与招标、中标文件相一致。 3、合同订立后,承包方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送备案机关备案,合同备案后方可领取施工许可证;变更、补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应当自签订变更、补充协议15日内,将合同报送备案机关备案。当事人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的合同与备案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为准。建设工程合同应采用建设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监制的示范文本。 前款所称的实质性内容是指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 4、合同中约定需提交工程担保、保险的应将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保险和承包商履约担保、保险等资料随合同一并备案。 5、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发包人通过合同约定,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合同必须向受理总包合同备案的机关备案。 6、总承包人分包专业工程,应取得发包人的同意,不得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及个人签订分包合同。 五、建设工程合同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勘察合同备案 1、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管理细则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管理办法

附件1 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管理细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促进评标专家资源共享,进一步规范评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的管理工作适用于本细则。 第三条【专家分区】综合性评标专家按照专家所在区域划分为省本级和十一个设区市共十二个片区。 各片区招标投标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片区内专家的初步审查、培训考核、不良行为初步认定等工作。 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招投标活动中的案件调查。 第四条【证书发放】通过培训考核的专家由各片区代为发放评标专家证书,并纳入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 评标专家证书制式全省统一,由省发展改革委印制。 第五条【专家培训注册】专家培训2年一次,培训合格的予以证书注册,注册有效期为2年。未进行证书注册的专家,应及时暂停其评标专家资格。 培训大纲和考试试题全省统一,由省发展改革委编写。 第六条【资深专家选拔】在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可以公开、择优选拔资深专家,组成资深评标专家分库,为复杂工程项目招标的评标、争议处理咨询等服务。 第七条【终端设置】省有关行政部门和市、县(市、区)网络终端应由省招标投标办公室认可开通。 第八条【专家抽取】评标专家抽取,应当在开标时进行。专家名单抽取确定之后,应在24小时之内开始评标。由省外专家参与评标的,应在48小时之内开始评标。 第九条【抽取范围及标准】专家所属片区具有评标专业类别的专家少于50名的、合同估算价在限额以上的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必须不分片区在省库内随机抽取。 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合同限额: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各设区市的合同估算价限额由各市招标投标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第十条【评标过程公示】评标过程通过视频方式在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向公众直播。评标过程要全程录音和录像。 第十一条【公示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等网站公示。 (一)评标专家征聘信息; (二)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公示招标项目的专家名单和定量评审结果,定量评审结果中专家姓名以随机编号显示; (三)对专家不良行为记分达到20分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第十二条【暂停资格】评标专家被认定为不良行为并且记分累积满20分的,暂停6个月评标专家资格,并记入评标专家信用档案。 第十三条【资格注销】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的,其评标专家资格将予以注销: (一)弄虚作假骗取评标专家资格的; (二)评标专家按第十二条规定被累积处理3次的;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全文)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全文) 来源:时间:2018-03-08 04:07:17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995年8月19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护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各方及使用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页脚内容1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建设工程符合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的对工程安全、耐久、适用、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下同)是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 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按国家规定和本条例负责本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省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并可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质量问题。 第五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商及建设监理机构应建立有效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责任 第一节业主的质量责任 第六条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将建设工程发包给资质符合工程要求的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商。 页脚内容2

新版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表格

附: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 A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 浙建监A1 工程开工令 浙建监A2 工程暂停令 浙建监A3 工程复工令 浙建监A4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浙建监A4-1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书 浙建监A5 监理通知单 浙建监A5-1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整改单 浙建监A6 旁站记录 浙建监A7 见证取样异常情况记录表 浙建监A8 工程款支付证书 浙建监A9 监理报告 B类表(施工单位报审、报验表) 浙建监B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浙建监B1-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报审表浙建监B2 开工报审表 浙建监B3 复工报审表 浙建监B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浙建监B5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浙建监B6 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审表 浙建监B6-1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 浙建监B7 报审、报验表 浙建监B8 分部工程报验表 浙建监B9 监理通知回复单 浙建监B1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浙建监B11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浙建监B12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浙建监B13 费用索赔报审表 浙建监B14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 C类表(通用表)浙建监C1 工作联系单 浙建监C2 工程变更单 浙建监C3 索赔意向通知书

工程开工令 工程名称:编号:

工程暂停令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工程复工令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浙建监A4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工程名称:编号: 浙建监A4-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

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表册 二〇一三年三月

使用说明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为办事单位和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我们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施工手续的表格及征求意见卡装订成册,一次性发放。现将使用事宜说明如下: 一、请认真阅读本册,按照“表注”要求填写,签章。 二、填表字迹清楚、工整,单位名称一律填写全称。 三、按照办理程序,将表格依装订线撕下,报中心业务窗口。 四、请在办理完毕后,认真填写“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的中心征求意见卡”,此卡不记名,将作为监督中心工作人员的依据。 五、“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征求意见卡”不需撕下,连同表册封面一同投入“意见箱”。 六、咨询服务电话:3586011 3586534(北) 3586604(南) 七、投诉电话:3586011

基本建设联合审批平台办事须知 施工手续办理窗口需提供的资料 项目报建(4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1、填报项目报建表 2、立项文件 3、规划许可证 4、土地手续 5、资金证明 监理单位:1、填报《监理申请表》 图纸审查备案 建设单位: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送达书 2、审查合格书 3、审查意见表 4、审查合同 招标投标(22个工作日) 1、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 3、报名单 4、图审回执 5、施工图纸 6、代理合同 7、代理机构营业执照8、代理机构资质证 合同备案(1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1、填报《合同备案表》(一式四份)

2、施工单位规费证复印件(盖章) 3、施工合同原件 4、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质量监督(1个工作日) 1、填报《质量监督申报表》 2、监理合同原件一份(留存)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意见表 安全监督(1个工作日) 1、填报《安全监督申报表》 2、填报《安全生产备案登记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存复印件) 4、项目安全措施(安全技术方案)(留存) 5、意外伤害保险单(留存) 6、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财政收款收据 收取规费(即来即办) 建设单位: 1、劳保费、交易费凭进帐单领取发票,印花税需到帐后领取发票 2、一费制核定单及一费制收据复印件(或配套费收据复印

2013 年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2013 年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一、农水项目(共148 个) 1. 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围垦工程 2. 象山县道人山涂围垦工程 3. 宁海县下洋涂围垦工程 4. 温州市瓯飞一期围垦工程 5. 洞头环岛西片围涂工程 6. 温州港状元岙港区围垦工程 7. 温州龙湾二期围涂工程 8. 洞头县状元南片垦区回填工程 9. 嘉兴市海盐东段围涂工程 10. 上虞市世纪新丘治江围涂工程 11. 舟山市嵊泗县小洋山北侧围垦工程 12. 金塘北部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围垦工程 13. 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填海工程 14. 舟山市小干岛西部促淤工程▲ 15. 临海市南洋涂围垦工程 16. 温岭担屿围涂工程 17. 三门县洋市涂围垦工程▲ 18. 杭州市闲林水库工程 19. 宁海县西林水库扩容工程▲ 20. 温州市瓯海区桃源水库工程▲ 21. 乐清市长石岭水库工程▲ 22. 平阳县顺溪水利枢纽工程 23. 新昌钦寸水库工程 24. 桐乡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 25. 海宁市鹃湖应急备用水源工程 26. 诸暨市永宁水库工程 27. 兰溪市钱塘垅水库工程 28. 武义县石峡水库工程 29. 仙居县盂溪水库工程▲ 30. 温岭市梅溪水库工程▲

31. 临海市方溪水库工程▲ 32. 青田县水利枢纽工程▲ 33. 磐安县花溪水库工程 34. 遂昌县石坑坪水库工程 35. 松阳县庄门源水库工程 36. 永康市北部水库联网工程 37. 绍兴滨海产业集聚区水利配套工程 38. 苍南县龙港西北塘朱家站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39. 台州金清新闸二期工程 40. 扩大杭嘉湖南排能力杭州三堡排涝工程 41. 钱塘江治理工程富阳市富春江治理工程▲ 42. 临安市昌化溪治理工程 43. 桐庐县钱塘江流域分水江干流(桐庐段)河道整治综合治理工程 44. 建德市寿昌江小江溪至童家溪段河道治理工程 45. 宁波江北区姚江干流堤防维修加固工程▲ 46. 宁波镇海东排南线工程 47. 宁波市姚江东排镇海南支线工程 48. 宁波市鄞东南沿山干河整治工程 49. 宁波慈江整治工程(姚江东排江北段) 50. 余姚姚江干流(中舜江闸至蜀山大闸段)防洪整治工程 51. 甬江防洪工程东江、剡江奉化段堤防综合整治项目 52. 奉化市溪口剡溪治理工程 53. 温州市牛山生态河道工程▲ 54. 温州市瓯海区任桥河拓宽整治工程▲ 55. 瓯江治理工程永嘉段工程▲ 56. 鳌江流域治理工程苍南县横阳支江堤防加固工程▲ 57. 永嘉县三塘隧洞分洪应急工程(永嘉县排涝应急工程) 58. 永嘉县桥头镇菇溪河道整治工程 59. 平湖塘延伸拓浚工程▲ 60. 太嘉河工程▲ 61. 杭嘉湖地区环湖河道整治工程▲ 62. 绍兴县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一期工程 63. 绍兴滨海排涝一期工程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具体要求: 1、由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监理合同备案,依据相关的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备案表》必须是电子版面,备案编号可手写; 3、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备案表》上要加盖备案专用章,经办人要手签字; 4、每月第一周上传本部门的监理合同备案汇总表到铁岭市住建委,第二周铁岭市住建委将全市监理合同备案表汇总后于网上公布,便于各部门及时掌握总监及其它监理人员从业情况; 5、积极推广使用新版GF-2012-0202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体,准备来年全部使用新版本; 6、监理合同一式三份,把计费额与取费额直接记录在合同中;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原件上(签证机关处)加盖备案专用章,并在监理合同侧面骑缝处加盖备案专用章。 7、全市统一使用监理合同备案专用章; 样式:

8、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材料按档案分类属于永久性文件,我们要做好目录登记,设立专柜存档。各县(市)区合同备案编号,每年分别采用大流水号; 银州区: 2112022012××××001-RZQ 清河区: 2112022012××××001-QHQ 开发区: 2112022012××××001-KFQ 高新区: 2112022012××××001-GXQ 新城区: 2112022012××××001-XCQ 铁岭县: 2112022012××××001-TLX 西丰县: 2112022012××××001-XFX 开原市: 2112022012××××001-KYS 调兵山市:2112022012××××001-DBSS 9、总监必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总监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辽宁省登记监理工程师证、监理员必须持有辽宁省监理员证,否则不准从业。 10、一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除担任常驻现场的一个项目总监理外,可兼任其它不超过两个项目的总监,兼任项目需设置总监代表; 11、当总监满足三个工程项目时,铁岭市住建委将定期及时公布人员名单,如果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监理企业向市住建委提出申请,解除总监与建设工程项目的捆绑;

2016浙江省重大项目

2016浙江省重大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合计(共614个)66515513一、杭州市(共90个)12646775 1杭州城际铁路临安线项目1130000 2杭州城际铁路富阳线项目1050000 3杭州都市高速公路工程(杭黄铁路中埠枢纽节点)2687400 4西湖区阿里巴巴网商银行项目300000 5杭州铁路南站东西市政广场工程486700 6杭州大江东集聚区深国际华东智慧城项目500000 7西湖区水晶城项目450000 8萧山区北干街道塘湾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427723 9萧山区浦阳江治理工程401400 10江干区保利中央公馆项目350000 11余杭奥克斯中央广场项目326500 12西湖区西溪银泰城项目300000 13萧山区湘湖三期三江口安置房项目296645 14萧山区盈二安置小区项目255502 15杭州望江路过江隧道工程246900 16杭州市肢残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28000 17拱墅区花园岗农转居公寓项目45000 18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243000 19建德市新安化工战略性新兴化工材料建设项目207745 20杭州大江东集聚区江东三路(G104至临江连接线)工程160966 21临安市华立科技园项目150000 22拱墅区运河财富中心项目132000 23西湖区之江新城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10486 24江干区牛田单元R21-22、23地块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项目130053 25江干区三花国际大厦项目116000 26余杭区中青创影视文化广场项目105000 27滨江区省属留用地项目拆迁安置房项目98196 28富阳区杭州中庆项目96500 29杭州备塘路改建(艮山西路—德胜路)工程94200 30富阳海正疫苗项目79970 31滨江区钱江实验小学、幼儿园及公共配套设施项目74095 32杭州奥体博览城七甲河综合整治及桥梁建设工程74000 33余杭区西溪永乐城项目69000 34江干区人民医院及区公共卫生中心项目66208

浙建全套表格

浙建全套表格 篇一:土建资料全套表格浙江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批 检查用表填写说明 建设部颁布的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定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为确保新版规范在我省全面贯彻实施,便于实际操作,根据新版规范的条文和建设部有关规定,我站组织专家编制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验批检查用表汇编”。它是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配套使用的全省统一格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填写检查用表时,除应符合省建设厅《关于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发[2002]193号)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多于国家规范规定的检查内容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补充检查内容,并按此检查验收; 2、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高于国家规范的规定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修改检查表内相应的质量要求指标,并按此检查验收; 1 3、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的质量要求指标写明按“设计要求”时,应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定,明确填写本工程设计规定的具体的质量要求,并按此检查验收; 4、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有多种检查内容时(仅限定量检查项目),应按相关专业规范或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并另行形成“检查记录表”作为本表的附件。填写本表时,按所附“检查记录表”中的合格检查结

果,在本表相应栏目内填写“符合要求”或“抽样检验合格”等合适的结论性肯定用词; 5、当同一检查表内的检查项目不能(或不应)在某一时间一次性检查验收时,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实际情况在过程前、过程中进行检查、控制、验收,并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栏目,但“验收结论”应在表列检查内容全部检查并填写完整后填写,日期以填写“验收结论”的日期为准; 6、当检查表所列某一检查项目的检查(验收)记录栏分为10个小格时,并不表示只需抽查10个点,现场实际抽查点数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划分的检验批大小和相关专业规范(企业标准)或本表说明中规定的抽样方案(检查数量)确定的点数抽查。 7、当某一张检验批表有多个编号,填写时应将无关的编号划去,保留实际检查的检验批编号。如当《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用于主体结构砌体检查时,应将010701 2 (基础分部用)编号划去。 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OO二年十二月 第二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 一、为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方主体能够全面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便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能够有效监督管理,特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强制性条文摘录如下: 1、3.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 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编号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编号 篇一: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程序和资料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程序和资料 一、由中标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施工企业经办人员持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办理。 三、必须使用标准合同文本(GF-2013-0201),否则不予受理。 四、备案资料 (一)中标通知书 (二)施工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境外、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承包人,应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项目立项批文(原则上哪级立项就须在哪级备案) (四)施工合同原件(1份装订在备案资料中,其余盖章后返还),所有合同均盖合同双方公章于齐缝处,合同不分正副本。 (五)投标报价书(盖施工企业公章和造价人员人员执业资格证章的报价书封面,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部分,不含材料分析部分)。 (六)将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报送。 五、审核资料,确认是否受理。 六、填写合同备案表(一式三份,备案机构存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盖合同备案章。 要求:报送资料需胶装成册。 篇二: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操作手册 江苏省建筑市场施工合同备案系统 使 用 手 册

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7月 目录 目录............................................................... ..................................................................... (2) 第一章基本操作............................................................... ..................................................................... . (3) 系统登录............................................................... ..................................................................... (3) 浏览器基本设置............................................................... (4) 打印设置............................................................... .....................................................................

2017年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二、交通项目(329个) 171.杭黄铁路工程(浙江段) 172.G25长深高速公路德清至富阳段扩容杭州段及G25富阳至G60诸暨高速公路联络线工程▲ 173.杭绍台高速公路工程 174.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 175.衢宁铁路工程(浙江段) 176.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 177.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 178.杭金衢高速公路拓宽工程杭州至金华段 179.九景衢铁路工程(浙江段) 180.乐清湾港区铁路支线建设工程 181.商合杭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浙江段) 182.临金高速公路建德至金华段工程▲ 183.钱塘江中上游衢江(金华段)航运开发工程 184.宣杭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 185.溧阳至宁德高速公路文成至泰顺段工程 186.杭长客运专线工程(浙江段) 187.金甬铁路工程▲ 188.龙丽温高速公路文成至瑞安段工程 189.杭绍台铁路工程▲ 190.金建铁路工程▲ 191.钱塘江中上游衢州段航运开发工程 192.嘉兴市独山煤炭中转码头项目 193.金温铁路扩能工程 194.嘉兴市丁诸线航道整治工程 195.杭宁高速公路(浙江段)改扩建工程 196.杭温铁路一期工程▲ 197.台金高速公路东延段二期工程 198.瓯江航道整治工程丽水段(船寮镇黄言村至温溪镇驮滩上游) 199.湖苏沪铁路工程▲ 200.杭州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 201.千黄高速公路淳安段工程▲ 202.杭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 203.杭州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 204.杭州地铁2号线二期工程 205.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杭州至绍兴段工程 206.杭州至临安城际铁路工程 207.杭州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 208.杭州至富阳城际铁路工程 209.杭州市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临江至九工段连接线工程▲ 210.杭黄铁路建德站配套场站及进场道路建设项目▲ 211.杭州大江东G104至临江连接线(江东三路)工程 212.杭州港萧山港区义桥作业区工程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

附件一 xx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一、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 (一)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 1、组织机构 (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 (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 (3)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试验场地、试验环境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技术力量 (1)机构负责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2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专业审核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 (2)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3)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山区、海岛地区的检测机构不少于6人; (4)具有与申请的检测业务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 3、必须具备的检测项目 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项目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最低配置见附件二):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等) (2)钢筋(含焊件)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屈服强度、延伸率、抗拉强度、冷弯);钢筋焊接接头(含机械连接)(抗拉强度、冷弯) (3)细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使用海砂地区氯离子含量与贝壳含量)(4)粗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 (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坍落度、表观密度、凝结时间) (6)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轴心抗压及抗折强度、劈裂抗拉)(7)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稠度、密度、分层度、强度) (8)砌墙砖及砌块强度(抗压、抗折) 业务范围 除必备的检测项目外,还可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申请以下检测项目或其它建筑材料类和市政材料类检测项目: (1)沥青及改性沥青性能检测(沥青及改性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溶解度、密度与相对密度) (2)沥青混合料性能检测(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件密度、单轴压缩、弯曲试验、沥青路面芯样马歇尔试验) (3)岩石试验项目(岩石含水率、吸水率、饱水率、密度、单轴抗压强度) (4)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性能(钢绞线1%伸长力、整根钢铰线最大力、伸长率、弹性模量、锚夹具硬度、静载锚固性能) (5)防水卷材试验

浙江省施工资料表格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批 检查用表填写说明 建设部颁布的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定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为确保新版规范在我省全面贯彻实施,便于实际操作,根据新版规范的条文和建设部有关规定,我站组织专家编制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验批检查用表汇编”。它是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配套使用的全省统一格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填写检查用表时,除应符合省建设厅《关于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发[2002]193号)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多于国家规范规定的检查内容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补充检查内容,并按此检查验收; 2、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高于国家规范的规定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修改检查表内相应的质量要求指标,并按此检查验收; 3、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的质量要求指标写明按“设计要求”时,应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定,明确填写本工程设计规定的具体的质量要求,并按此检查验收; 4、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有多种检查内容时(仅限定量检查项目),应按相关专业规范或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并另行形成“检查记录表”作为本表的附件。填写本表时,按所附“检查记录表”中的合格检查结果,在本表相应栏目内填写“符合要求”或“抽样检验合格”等合适的结论性肯定用词; 5、当同一检查表内的检查项目不能(或不应)在某一时间一次性检查验收时,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实际情况在过程前、过程中进行检查、控制、验收,并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栏目,但“验收结论”应在表列检查内容全部检查并填写完整后填写,日期以填写“验收结论”的日期为准; 6、当检查表所列某一检查项目的检查(验收)记录栏分为10个小格时,并不表示只需抽查10个点,现场实际抽查点数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划分的检验批大小和相关专业规范(企业标准)或本表说明中规定的抽样方案(检查数量)确定的点数抽查。 7、当某一张检验批表有多个编号,填写时应将无关的编号划去,保留实际检查的检验批编号。如当《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用于主体结构砌体检查时,应将010701(基础分部用)编号划去。 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二OO二年十二月 1

施工合同备案流程

施工合同备案工作流程 事项名称:施工合同备案 校验资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各方主体在办理网上备案时,通过会员的身份登陆“绍兴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系统”直接办理。合同签订各方主体只需按照系统提示的“注意事项”填写合同条款。 一、材料申报: 1、对依法招标的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1)施工合同(正副本); (2)招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对直接发包的施工合同备案: (1)施工合同(正副本); (2)建设项目招投标审批表(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受理:目前本市开展的合同备案工作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区域范围主要包括越城区、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绍兴生态产业园、滨海新区。合同备案由我处专业人员接受申请单位的备案申请,并在收到合同草本和完整辅助资料后1到2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审查; (二)上传审查资料; (三)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合同条款; (四)审查合同约定。 1、对照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对施工合同的签订的单位名称、合同价款(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合同工期、质量安全等协议内容及签订日期进行网上审查 2、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对工程价款支付约定进行审查; 3、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价款约定存在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指出,并通过备案系统直接提出整改(修改)意见,经整改(修改)直至符合要求后采用统一的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直接打印合同。 (五)办理备案手续: 审定符合要求的即时,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双方带齐申报材料到我处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资料网上归档。

20170527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认定标准(3)

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认定标准(暂行) 第一条省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对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建设项目。为科学筛选、认定省重点建设项目,充分发挥省重点建设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产业转型升级的引领作用,扩大有效投资的拉动作用,根据《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0号),制定本认定标准。 第二条省重点建设项目应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应符合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省级有关专项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投资政策以及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等要求。 第三条省重点建设项目应与省产业集聚区重大项目计划、省海洋经济发展重大项目计划、省工业重大项目计划、省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等年度计划相衔接。 第四条省重点建设项目应具备重大性,项目投资规模大、事关全省经济增长;具备引领性,项目对全省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具备先进性,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或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鼓励类,技术领先;具备效益性,项目的经济、社会、环境等综合效益高。 第五条省重点建设项目应统筹兼顾、综合平衡。既要把握要素资源的总量投入,又要突出要素资源的配置优化;既要体现行业、地区平衡,又要突出薄弱环节建设。

第六条省重点建设项目应符合下列规模标准: 一、农水项目规模标准 ——水库。 ——引供水。设计引水流量为1立方米/秒及以上的引供水工程、灌区渠系配套工程;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 ——防洪排涝。50年一遇标准的海塘加固工程;大、中型水闸等水事及其除险加固工程;重大排涝(圩区整治)工程;防洪标准20年一遇及以上、农田10年一遇及以上的骨干防洪工程。 ——流域治理。6大独流入海河流和太湖流域骨干河道整治工程。 ——渔港。二级渔港及以上的建设工程。 ——其他。4500亩以上围填海及滩涂围垦;500亩以上低丘缓坡开发;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项目等重大工程。 二、交通邮电项目规模标准 ——公路。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国省道、重要县道等干线公路建设工程及重要连接线建设工程;特大桥梁、隧道建设工程。 ——轨道交通。铁路干线、客运专线、城际轨道、市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建设工程及其重要配套工程。 ——水运。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沿海万吨级及以上、内河300吨级及以上港口码头;沿海深水航道及锚地;四级及以上标准的内河航道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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