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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主议事制度

社区民主议事制度
社区民主议事制度

xx社区党群民主议事制度实施意见

为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畅通党群沟通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保障党员群众在社区重大事务决策上有效行使民主权利,根据街道党工委的意见,决定在我社区建立党群民主议事会,试行党群民主议事制度。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坚持党对基层组织和各项工作统一领导的前提下,以扩大基层民主、改进领导方式、提高决策水平为重点,围绕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和保障权益等方面的重大事务决策,定期召开党群民主议事会共商、共议,切实落实党员群众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夯实执政基础。

二、党群民主议事会的职责任务和议事内容

党群民议事会的职责任务,主要是对提交社区“两委”会议、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议审议决定的

重大事务决策开展民主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和可行性的措施、方案,为社区“两委”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和咨询参考。同时,对经社区“两委”会议、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重大事务决策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跟踪监督推进落实情况,保证社区各项决策顺利实施。

党群民主议事会的议事内容主要有: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决议;

2、商议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事项的具体措施;

3、商议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任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报告及社区中长期发展规划;

4、商议涉及本社区全体居民和集体利益的地区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事务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公共事业建设、社会保障安排、重大财务支出、工程项目建设、各类物业承包、计生指标安排等;

5、对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并提出工作建议;

6、主动听取、搜集、汇总社区党员群众对本社区党的建设及经济社会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7、需要提交党群民主议事会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党群民主议事会成员的组成及产生办法

党群民主议事会成员必须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责任心强,热心党的工作和农村基层社会工作,有做群众工作的经验;有一定的议事协调能力、政治理论水平和建言献策水平,能客观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愿;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为提高议事效率,确保议事成效,党群民主议事会一般由10-20名成员组成,具体名额由各社区党组织根据户籍人口数量研究确定,并报街道党工委组织办公室审核确认。

党群民主议事会成员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要兼顾不同阶层、不同职业、不同年龄和不同学历等结构要求,原则上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的比例大致各占一半。具体人选一般为:社区“两委”班子主要负责

人,普通在职党员、老党员、种养殖经营大户党员、人才党员、非公企业业主党员等党员代表,普通群众、居民小组长及群团组织负责人、驻区单位负责人、新经济社会组织负责人等群众代表,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代表。在外来人口较多的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外来党员群众代表参加党群民主议事会议。根据议事主题,还可邀请街道蹲点干部、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出席。

党群议事会成员由社区党组织根据上述条件和比例、结构安排组织自下而上的推荐,在此基础上提出初步人选,并分别经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在辖区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人选。党群议事会成员名单要报街道党工委组织办公室备案。党群议事会成员的任期原则上与“两委”班子成员的任期相一致,期满后另行推荐产生,可连任。任期内如果需要对议事会成员进行撤换、调整和增补,须经社区党组织研究同意后,再分别由党员大会和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并报街道党工委组织办备案。

四、党群民主议事会运行机制

党群民主议事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始终注重阳光操作,一般应遵循以下基本程序:

1、收集意见建议。议事会成员在会前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收集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关社区发展大局、社区居民密切关注的重大事项,及时梳理汇总,并在党群民主议事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

2、确定议事议题。对议事会议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集中整理、遴选,结合社区工作需要和党员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经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议事会成员共同研究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议事会议的议题。

3、开展讨论研究。在围绕议题进一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召开议事会议,对议题进行充分酝酿和民主讨论,提出具体措施和方案,供社区“两委”决策参考。

4、提请“两委”决策。党群民主议事会形成的议案,交由社区“两委”审定后组织实施或办理。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要认真研究,据实决策,对采纳的议案要积极组织实施,对不采纳的要向议事会成员做好解释说明。重大事项要及时提请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依法、依程序办理。

5、反馈实施情况。党群民主议事会成员要对社区“两委”落实议案情况进行监督,社区“两委”也要

及时向全体成员反馈实施情况,并在党务居务公开栏向社区党员群众进行通报。

党群民主议事会的具体议事规则:

1、党群民主议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议事会议设主持人1名,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收集党群民主议事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主持召开议事会议,向社区党组织报告党群民主议事会活动情况。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因故不能主持议事会议时,可由其指定一名成员主持。

2、社区党组织在征得多数党群民主议事会成员同意后,确定议事会议日期、地点、议题,并于会议召开前一周通知全体成员。议事会成员要围绕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听取和收集党员群众对议题的意见,做好参会的相关准备工作。

3、党群民主议事会必须有不少于五分之四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议事会议形成的议案必须有一半以上成员同意。

4、党群民主议事会采取末位发言制,即会议主持人最后发表意见,鼓励每位成员都能畅所欲言。

5、社区党组织要指定专人做好议事会议记录,对会议的日期、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议题及商议内容、形成议案情况做好详细记录,经主持人审阅签字后存档保管。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试行社区党群民主议事制度是一项要求高、任务重的全新工作,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党群民主议事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激发参与热情,为顺利推进民主议事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建立并落实党组织书记负责制,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社区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及早启动,精心谋划,积极实施。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开展党群民主议事活动作为推进“强基工程”的重要内容,与党务居务公开、党员干部民主评议及勤廉双述等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真使党群民主议事会成为基层党组织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党内党群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载体。

机关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机关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 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奖惩。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

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议题内容指定。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制度

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制度 一、居民民主恳谈制度(恳谈重在收集意见) (一)恳谈形式 主要采取召开恳谈会的形式进行。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 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建议。 (四)一般程序 1.发布公告。会议召开3日前,社区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布恳谈会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2.召开会议。由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或者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负 责人主持召开恳谈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 3.情况反馈。会议结束后5日内,社区要将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向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反馈。社区无力解决、需要基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解决的,要及时反映,协调推动问题解决。根据工作进 (三)议事内容 1.讨论居民普遍关心、与社区发展密切相关的社会事务; 2.讨论城乡社区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 措施办法;

3.积极化解辖区内各类不和谐因素,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4.促进社会资源共建共享,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5.加强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辖区单位及居民的联系; 6.其他需要讨论协商的事项。 (四)一般程序 三、居民民主听证制度(听证重在解决问题) (一)听证形式 一般采取召开听证会形式进行。召开时间根据具体工作程序确定,或者根据居民群众实际需求确定。

会议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接受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指导。 做好会议的完整记录并归档备案。 (二)参加人员 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社区议事 开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3.召开会议。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或者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负责人主持召开听证会,参会人员进行充分讨论,涉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问题,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负责人须现场回答群众问询。会

民主管理制度

民主管理制度 (一)党员议事会制度 为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议事会的主要内容 1、涉及党组织工作规划、半年工作报告、党组织换届选举方案、党务干部选拔培养、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评比、表彰及处理党员等党内重要工作。 2、党内重大活动、政治教育、思想分析、行政工作通报、党风廉政文化、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等凡涉及全局性整体性及其他重要性事务。 3、涉及整体利益和党员群众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党员议事会的实施方式: 凡涉及重大事务的党员议事会工作,由党组织通过全体党员或分党小组组织实施,一般为每季度一次,议事内容须由基层党组织确定,并有专人负责记录和整理。 1、提交议事内容:党组织将拟作出决策的重大事项和要求,在进入民主决策程序之前,先将这些事项提交党员开展讨论或听证,使党员做到认真思考,充分准备。 2、开展民主讨论,党员积极议事:支部负责人宣布讨

论的具体事项和要求,然后由每位党员结合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开展民主讨论,认真议事,充分表达各自的观点,并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3、整理上报意见:根据讨论的情况,由实施议事活动负责人会同记录人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分类,然后形成书面材料,于一周内上报党组织。党组织把议事意见建议送主要领导审核办理。 三、议事意见的落实与反馈。 党组织应对党员议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进行定期反馈。反馈时间一般可安排在次月的党员组织生活日,或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会上,具体由支部负责人对议事意见的采纳情况进行说明和反馈。 党员议事后,对已被党组织采纳实施或计划实施的意见建议,要狠抓落实,并要及时通报实施的情况,未被采纳的,也要说明具体理由,做好解释工作,接受党员的监督。 (二)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组织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对涉及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应该进行党内情况通报,让党员有知情权。 一、通报的内容: 党内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为党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等情况,具体包括:

学校民主议事制度

学校民主议事制度 【学校民主议事制度范本一】 为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水平,保证学校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重大事项的范围: 1)学校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法规,以及上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的决议、指示的意见、措施和办法。 2)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原则和教育教学中的重大问题。 3)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 4)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素质教育重大事项以及教研科研重大事项。 民主评议充分肯定了我校党员群体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及本校开展的创优争先活动中作出的奉献,对陶宜寿校长为人师表的师德风范和课程开发管理中的教育创造、马青书记民主团结的工作作风,卢光明、赵贵帮两位老师高质高效的数学教学,祁燕老师教书育人、踏实工作的敬业态度给以高度评价,同时全体党员也衷恳地接受广大群众提出的希望,进一步关心群众,关注民生,为教职员工排忧解难,如对一部分教师上、下班路途遥远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改革,对多年来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岗位上作出一定贡献的教师给予一定奖励等。民意投票测评和党员互评投票测评结果8位党员均获优秀。 5)学校机构设置,调整。 6)学校重大人事问题的决定。含中层领导干部的推荐和聘用,学校教职工的调配。 7)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8)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含重大财务收支项目及重大经济活动。 9)学校重大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确定和预算、工程验收,重要设备、器材的购置和变动。 10)教职工的奖惩。含各种奖励方案的制定以及各种先进的选举。 11)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12)其他应由领导集体议事决定的事项。

议事决策制度

议事决策制度 1、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组织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组织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参加时,该科室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织班子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 6、党组织班子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体班子成员到会。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组织班子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 9、对应由党组织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时,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

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班子全体成员报告。 10、提交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提高全区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㈠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思想路线,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针对全区中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广泛集中集体智慧,实现重大事项决策向科学民主转变,把群众意见、专家咨询、领导决策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提高决策的可行性和实效性。 ㈡决策原则 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一切从工作的实际出发,在推进改革和发展实践中不断学习、积极探索,形成科学决策新机制。求真务实,把实践作为检验决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 二是群众路线原则。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民主议事制度.

民主议事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村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提高有章理事水平,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村级民主议事制度。 一、议事原则 村重大问题和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决策。在民主决策过程中要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原则。 二、议事程序 第一步,由村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议事内容; 第二步,召开村班子负责人办公会议和村“两委”班子会议讨论; 第三步,召开党员会议,广泛听取党员意见; 第四步,根据议事内容和职责权限,提交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决定或决议。 三、村级民主议事范围、内容 下列事项必须经村“两委”班子会议、村党员大会审议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或讨论决定: (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村庄建设规划; (2)村级财务预算安排和决算情况; (3)村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和投资方案;

(4)村级5万元以上建设项目的立项、资金安排及承包方案; (5)村集体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的租赁、承包、出卖等处置方案; (6)土地征用方案和征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方案; (7)宅基地的安排、使用方案; (8)村级救济、最低生活保障、土地征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等福利事业方案; (9)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合作社章程、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的制订、修改; (10)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或讨论决定的村务执行情况、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召集 (1)村级“两委”班子会议或全体党员会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 (2)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3)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提议或1/3以上的村民代表、1/10以上村民提议,应当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4)村民代表会议的主要议题和需要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村民委员会应事先告知村民代表。村民代表有对议事

议事协商制度

议事协商委员会职责 1、民主议事。议事协商委员会在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授权下,代表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对社区内发生的重大问题以及事关社区公共利益和居民切身利益的事务进行议事表决;代表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对涉及多方利益的矛盾与有关方面进行协商。 2、民主监督。议事协商委员会在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授权下,代表社区居民(成员)代表大会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内其它工作机构(包括物业公司和其它服务性机构)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并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内其它工作机构实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议事协商委员会制度 1、季度例会制度。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每季度由议事会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其议题应由议事会主任或成员确定,他可由社区管理委员会提出。在遇到重大问题和变发事件时可临时决定召开。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社区有关人员列席会议。议事会成员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 2、讨论表决制度。对社区内服务性机构(包括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涉及社区公众整体利益的有关事务及时进行讨论、表决,半数以上通过可形成决议或决定,讨论表决前应广泛征求社区成员意见,表决结果向全体社区成员进行通报。对服务质量较差,群众意见较大的社区内服务性机构(包括物业公司),议事协商委员会经过表决有权代表社区居民拒绝其提供服务,同时向房产仲裁部门提出申请予以撤换。 3、审议修改制度。年终议事会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审议社区管理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并对年度社区发展规划提出修改意见。根据年度工作报告和群众满意情况对社区管理委员会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评定。 4、分片负责制度。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楼层或单位分片负责,定期联系片区群众。每月至少征庥一次所分担片区群众的意见,同时负责向社区居民委员会转达片区群众的需求和意见,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片区群众。 5、学习培训制度。议事会应结合季度例会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每年组织一次对议事会成员培训。 民主评议制度。社区成员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议事会进行民主评议。对屡次来参加会议,发挥作用较差,群众满意率较低或其它原因提出辞职的议事会成员,由议事会表决后,建议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重新进行推选增补。

村民主议事制度

村民主议事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提高有章理事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订民主议事制度。 一、议事原则 村重大问题和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决策。 二、议事程序 第一步,由村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议事内容; 第二步,召开村“两委”班子和协会负责人办公会议讨论; 第三步,召开党员会议,广泛听取党员意见; 第四步,根据议事内容和职责权限,分别提交村民和协会会员代表会议作出决定或决议。 三、党员议事范围 党员议事活动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保证党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的有效途径,议事内容为以下几项: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的具体措施; 2、制订村经济发展的远景规划和党支部的任期目标;

3、村后备干部的推荐和选拔; 4、入党积极分子的确立和培养; 5、村重大项目选定,重大财务支出; 6、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 7、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大事,如村庄规划,道路硬化,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 8、村“两委”和协会班子成员勤政廉洁、秉公办事的情况; 9、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其他需要党员议事的情况。 四、村级民主议事范围 下列事项必须经村“两委”和协会班子会议、党员大会审议并提交村民和协会代表会议审议或讨论决定: (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村庄建设规划;(2)村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和招商引资方案; (3)村集体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的租赁、承包、等处置方案;(4)土地征用方案和征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方案; (5)宅基地的安排、使用方案; (6)村民政救济、最低生活保障、土地征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等福利事业方案; (7)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的制订、修改; (8)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或讨论决定的

社区居民议事制度

社区居民议事会议制度 一、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是社区的议事、协商和协调机构,是社区居委会扩大民主参与,及时了解和掌握居民的需求和呼声,共同商讨解决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事项,实现社区民主管理的重要会议制度。 二、社区民主议事会成员由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成员,部分居民代表,社区内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表,社区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代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组成。在广泛征求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一般在二十人左右,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 三、社区民主议事会议商讨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通过深入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作出的决议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对涉及社区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形成建议案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表决。 四、社区居委会应就本社区的政务、事务、财务、服务等工作,定期召开社区民主议事会,集中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议事范围主要有: (一)通报街道、社区正在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 (二)收集社情民意和居民的需求; (三)研究讨论社区建设的有关工作目标及计划方案;

(四)商讨社区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五)商讨落实社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社区成员单位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等有关事项; (六)商讨涉及居民利益的其它有关事项。 五、社区民主议事会议的召开要有明确的议题。议题的确定主要围绕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区建设及阶段性工作目标的有关问题来确定。每次会议议题以1个为宜。 六、社区居委会在确定议题前,应对确定的议题深入细致地进行研究,并提出初步解决的方案。 七、社区居委会在议题确定后,应当在会议召开前2-3天,把确定的议题发到议事会成员手中,以便征求居民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八、社区民主议事会议的召开,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召集,社区居委会主任或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主持。 九、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特殊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十、召开会议前的2-3天,将会议的时间、地点通知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成员,并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内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十一、社区民主议事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对确定议题的决议,出席人的过半数意见一致,方可有效。 十二、在召开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时,社区居委会应做好会议记录。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 第一条村级事务实行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各村都要建立健全两委联席会、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等民主议事、决策、监督机构和组织,任何村务活动都必须经民主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第二条除党务工作独立召开支部会议研究之外,其他工作应由支部、村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支部、村委联席会由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共同召集,支委(党员人数不足6人的,应为全体党员参加,下同)、村委成员参加。 第三条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 (一)村级一般事项的内容: 1、一次一事10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 2、计划生育二胎指标、救灾救济和扶贫款物发放、户口迁移。 3、1000—3000元以内的日常零星开支。 4、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其它事项。 (二)村级一般事项的决策程序 1、10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由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共同研究决定。 所涉及内容决策程序如下: (1)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共同研究,形成初步意向。

(2)向下乡干部和片长报告所议事项的有关事项,并报请党委、办事处审核。 (3)召开两委会、民主理财小组会议共同研究决定实施方案。 (4)报请党委、办事处批准后着手办理。 (5)办理完结后,向两委会、民主理财小组通报办理情况,接受监督。 第四条村级“三重”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 (一)村级“三重”事项的内容: 村级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重大支出主要指以下事项:(1)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村级财务年度预决算; (3)兴办学校、道路、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经费筹集、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4)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情况; (5)土地等生产资料和企业承包经营方案及其承包费的收缴; (6)救灾、扶贫、助残、拨款、补偿费、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情况; (7)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村级“三重”事项的决策程序 上述“三重”事项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民主决策(简

社区民主协商

XX街道办事处着眼基层民主协商 强化社区自治功能 为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XX街道坚持把社区协商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及方法,推进基层群众自治更上新台阶。总结出社区协商“4335”模式,有效提升了社区自治水平,激发了社区治理活力。 一是细化四个类别,完善社区协商议事内容。将涉及社区发展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事关社区全局性的工作纳入发展类协商内容;将涉及社区环境整治、治安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纳入管理类协商内容;将涉及水、电、气、暖等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监督类协商内容;将涉及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事项纳入选举类协商内容。 二是突出三个层面,推进社区协商广泛发展。建立以社区居民为主导,以社区组织为纽带,相关利益方共同参与的协商机制。一是在推进社区“减负”工作方面,开展了社区与街道之间的协商。二是在加强社区综合治理方面,开展了社区与驻区单位、相关行业及社会组织之间的协商。三是在深化居民自治活动方面,开展了居民与居民之间的协商。 三是坚持“三化”同步,促进社区协商取得实效。立足社区实际和协商特点,团结社区坚持把“参与主体多元化”、“协商程序规范化”、“协商形式多样化”作为开展社区协

商的基本遵循。 四是建立“五项制度”,保障社区协商常态运行。把“还权于民”、“取信于民”贯穿社区协商始终,指导社区建立完善了民主恳谈、议事、听证、咨询、评议五项制度,使居民诉求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理,充分发挥了制度建设在社区协商中的重要作用。社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协商活动,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妥善解决了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敏感问题。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祀结合。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小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8、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社区协商议事会章程

XXX社区协商议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健全民主协商机制,增强广大社区居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依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协商议事会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性议事组织。 第三条协商议事会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协商议事会工作必须在村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有序进行。 (二)坚持依法办事。协商议事会工作必须在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 (三)坚持以人为本。要把服务村民、增进社区合法权益作为议事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坚持平等公正。协商议事会要积极吸纳民众尤其是相关人员作为议事会主体,纳入到协商的公共事务的讨论、决策、实施以及管理的各个环节,平等协商,形成共识。作出的决定要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符合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 第二章协商议事会组成 第四条议事会成员基本构成为“6+X”(即固定成员+相关人员),所有的相关方都可以作为参与的主体,协商的内容不同,参与协商的人员也会有所不同,但主体主要有以下六类:即社区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群众代表、有威望的老同志(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劳模等)、社会组织(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驻地单位等)、专业人士(提供经济、建筑、法律等专业技术、咨询的人士)。社区在具体操作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参与对象进行微调,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理事长,群众代表则通过邀请参加、民主推荐以及自愿报名后精心筛选等方式产生,最终形成“6+X”的人员结构。原则上,基层干部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第五条议事会成员实行结构制,常任理事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有威望的老同志、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代表中推选产生,一般

民主议事会方案制度

民主议事方案 八五一一农场学校 为了改进我校工作作风,虚心听取各界对教育行风情况的评议,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真正树立“学校为学生着想,教育为百姓服务”的良好形象,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健康、持续发展,我校根据开发区教育局关于民主评议文件精神,精心布置,认真落实“民主评议行风”的各项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查自评、整改和健制,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为民主评议提供有力保障。 为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的组织领导,确保民主评议落到实处,我们做到:(一)建立机构。 组长:刘光霞(书记、校长) 副组长:于永福 成员:谢建辉、尹训堂、高志民、 民主议事会成员:刘光霞、于永福、谢建辉、尹训堂、高志民、任宏、吕冬梅、仲伟东、彭秋玲、彭艳玲、张丽艳、陈巍、逍玲玲、崔晓薇、于永芝、杨丹丹、姜冬梅 (二)制定方案。 根据农场工会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方案,明确了评议工作内容、阶段任务、工作步骤、具体要求,同时排出工作日程表,逐项落实。(三)深入发动。 注重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充分利用动员会、座谈会等形式引导教职工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以满腔的热情、积极的姿态投入到民主评议活动中来。加大对民主评议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教师、家长、社会对民主评议工作的认识。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找出阻碍学校发展,有损学校形象的问题,并采取对应性的解决措施,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为教育系统的民主评议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吸纳群众意见,实行开门整风,切实找准行风建设中的问题。 在这次民主评议活动中,我们坚持把落脚点放在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认真查找在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此,我们采取学生问卷调查表,从教师是否带手机进课堂、是否体罚、语言是否文明、是否按时上下课、是否有偿家教、是否乱收费等多个方面了解学生对教师的看法。从家长问卷调查表,从领导班子工作作风、各办公室工作作风、职工工作作风、师德师风情况、学校校风情况、学校学风情况、教师对学生思想工作情况、教师敬业情况、学生所在班级的班风情况、教师对中等生、后进生关心的情况、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情况、已经学校治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及程序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及程序 1、议事范围 (1)讨论制定观测党委的指示。决定的实施意见。 (2)讨论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讨论审定支部工作总结、重要的请示报告等。(3)研究分析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的统战工作、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的情况,讨论决定和处理这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谈论研究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 (5)讨论、研究、制定机关发展规划;讨论解决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的政策性、倾向性问题。 (6)研究干部的培养、选拔、配备、使用方案;决定对三级机构的有关任免事项;决定对党员、干部的奖惩。 (7)讨论研究或推荐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负责干部的人选。 (8)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提出的重大问题。 (9)讨论上级党委规定应由支部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 (10)谈论认为需提交党支部讨论的其他重大问题。 2、议题的确定 (1)须经党支部讨论的议题,一般由书记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和其他委员的意见确定与提出。 (2)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应事先进行必要的协商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种意见,然后提交党支部讨论。 (3)未经充分调研论证的和协商的重大问题(突发性事件例外),一般不列入党组织议题。(4)议题确定后,应按议题内容和要求做好充分准备,由书记根据准备工作的情况确定党组织会议召开的时间。 3、会议的召开 (1)党组织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或延期召开。 (2)党组织会议一般由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可以排序委托副书记或委员召集并主持。 (3)党组织会议应由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才能举行。 (4)党组织成员和其他与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用书面形式表达。 (5)对议题涉及的有关部门,必要时可通知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6)党组织会议由专门同志负责记录,必要时由书记委托一名委员记录。 (7)召开党组织会议,一般有会议主持人在2天之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及各有关书面材料通知到与会人员。 4、议事与决定 (1)党组织议事,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委员就议题作简要的说明,列席会议的部门负责人作必要的汇报。 (2)讨论问题时提倡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中心突出,观点明确,简明扼要。 (3)主持会议的书记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的初步意见。 (4)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或决议经党组织成员超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对重大问题要逐个讨论表决,意见基本一致的,采取口头表决; 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进行举手表决;特殊情况下可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5)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在讨论重大问题发生争议、双方人数相近时,除了

村级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新、选)

王屋洲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决策原则 要坚持先支部后村委、先党员后群众和民主集中制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 二、决策事项 须经村三套班子全体干部讨论、决策的事项分重大事项和一般事项。重大事项主要有以下十项: 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重大项目建设规划; 2、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改; 3、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大额资金的使用,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方案; 4、村集体物业出租方案及建设(包括维修、增换设施)项目承包方案; 5、村民宅基地使用方案; 6、征用土地各项补助费使用方案; 7、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方案; 8、本村享受误工补贴及其他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9、村工作人员聘用和村委会成员辞职; 10、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决策程序 1、村级重要党务工作由村支部委员会研究后,提交党员大会

讨论决定。 2、村级日常工作由分管干部提前将议案交村党支部书记审批后同意上会讨论的,再经由村三套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实施。 3、村级重大经济发展事项(涉及金额超过一万元)先由经联社理事会班子相互沟通达成一致后,经由村三套班子联席会议得出方案或形成原则意见,再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4、需要由村三套班子全体干部进行表决的事项,每位干部依次表决并现场记录,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方案或原则性意见。经表决确定的方案或原则性意见,即视为村三套班子全体干部共同意见,村三套班子全体干部必须坚决拥护并配合执行,不得对外发表与村三套班子全体干部共同意见相违背的言论。 四、重大事项决策前实行民主酝酿 村级重大事项需经村民代表表决的,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前要必须进行民主酝酿,经过充分讨论、解释、论证。民主酝酿由村三套班子全体干部执行,对象为党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视情况可扩大到户代表、全体村民。也可根据需要邀请上级相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参加论证。 五、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 1、村民代表会议由村两委会主持,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应到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乡党委政府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乡党委政府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做到民主决策,特制定以下信访局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依法行政,保证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规范和监督政府决策行为,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进行集体决定决策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集体决定决策应当坚持依法、科学、民主的原则。 第四条下列事项须进行集体决定决策 (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确定或调整; (二)年度或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确定或调整; (三)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的确定或调整,以及重大项目资金的安排; (四)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工业、农业、电子信息业、环保、商贸、旅游、科教文卫、城建等重大建设项目的确定或调整; (五)土地、草原、水等有限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六)涉及区域性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 (七)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各类专业规划的确定或调整,大规模的市城改造规划或重要街区、路段的改造规划以及市城公共管理职能的确定或调整; (八)环境功能区划和自然保护区域的确定,对影响环境和危及人身安全的特定物品或动物采取的禁止或限制性措施; (九)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采取的辖区范围内长期限制措施; (十)其他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一)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 (十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的定价和调价; (十三)重大社会保障、福利措施的制定。 第五条集体决定决策的程序 (一)意向征集。根据上级机关工作要求、职能部门工作意见、下级机关工作建议和社会各方面、广大群众提出的有价值的建议,进行汇总、筛选、分析和研究,形成决策意向信息。经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核准,或经一定范围内酝酿,确定决策意向; (二)调查研究。决策意向确定后,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专家成立调研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决策提供客观依据; (三)咨询论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议,就决策事项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形成《决策咨询专家意见书》; (四)征求意见。根据决策事项的具体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可采用座谈会、征求意见会、论证会、听证会、新闻媒体公开等任何一种或一种以上形式进行。根据有关方面和社会各界意见,事项提出部门对方案进行完善并予以说明。说明材料中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实施该方案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有关方面和社会各界对方案的主要意见和意见的处理情况;方案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说明材料要及时向相关方面进行反馈; (五)公示和听证。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应在决策出台前进

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

关于规范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居民民主权利,扩大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朝阳区社区居民自治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朝阳区社区居民议事协商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社区议事协商会议以“畅通渠道、汇集民意、促进参与”为原则,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由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并自觉接受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 二、议事协商范围 议事协商会议主要涉及社区居民普遍关心,与社区建设与管理的相关的社会事务。研究、讨论社区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社区管理提供有关意见和建议;积极化解社区内各类不和谐的因素,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资源共享,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强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社区单位及社区居民的联系。 应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社区居委会提请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以决策为主要内容的相关会议,建

议召开社区民主听证会进行决策。 三、议事协商作用 社区议事协商会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的重要平台,是征集居民意见,汇集居民智慧,加强社区居民、单位沟通的重要途径。居民在议事协商过程中的意见建议是街道、社区决策的重要依据,社区应将议事协商事项处理结果向居民及时反馈。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听证会主要偏重于社区事务决策,社区议事协商会议偏重于对社区事务进行协商讨论。 四、会议程序 会议由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召集和主持,应在会议召开前对社区居民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征询群众意见。 1. 社区议事协商会议由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协商会)主任召集和主持,社区整体层面会议以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为组织平台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重点对社区内居民普遍关注的事项进行协商、研究,对涉及社区重大公共事务的有关决策进行前期论证。会议主要由社区内知名人士、社会单位负责人、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等构成,政府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可参与会议。涉及部分居民或处理非社区全局性事务的会议,社区居委会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参加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 凡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建设的重大决议、决策、年度工作计划、公共福利事业分配、居民公约等,原则上先由社区议事协商会组织民主议事会议讨论,提交社区居民(常务)代表会通过。

支委会会议议事制度

支委会议议事制度 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局党委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支委会议议事范围 1、党中央和省、市委及局党委重要会议、重要决策和重要指示的贯彻; 2、根据局党委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讨论决定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工作规划及工作安排; 3、讨论决定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 4、讨论通过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下发的重要文件和以党支部名义所作的重要讲话及重要文章; 5、对中心中层干部的任免、调配、奖惩向局党委提出建议; 6、其他必须经支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支委会议议事程序 支委会议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也可随时召开。 支委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书记委托中心主任召集并主持。 支委会议一般有以下程序: 1、确定会议议题。由支委领导提出主要内容和原则要求,指定有关部门调查研究,提出可行意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议题,通过党务岗安排支委会议研究讨论;也可由党小组或有关部门提出预案,交党务岗汇总提出建议,报会议主持人确定议题。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具体议题,由分管人事的领导提出方案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经主要领导交换看法后,提请支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支委会议的议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在会上怀里动议;会议进程中临时提议的问题,除紧急情况外,一般放在下次会议讨论。 2、准备会议材料。会议要讨论的问题,按职责分工,由各党小组或有关部门准备,必要时可指定领导同志组织人员准备。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问题,由主管部门与协办部门协商,准备会议材料。 3、发出会议通知。每次会议由党务岗负责发出通知。除因特殊情况临时召集外,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把会议时间、地点、议题通知到与会人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有关干部人事调配方案等重要内容的材料,根据其秘密程度,在会前或开会时送达与会人员。支部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会议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4、召开会议讨论。会议进程中,会议主持人应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组织表决,形成决议,防止议而不决或决议不明确,以便使决定正确执行。会议需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决定干部的任免、调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一般可采用口头方式,必要时也可根据不同内容,分别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 5、做好会议记录。支委会议应由党务秘书专门负责会议记录,并按规定保存记录本。会议讨论问题时应尽可能记录原话,对表决情况和会议决议要完整准确地记录。会议记录不能随意涂改,会后如需编发会议纪要的,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三、支委会议议事原则 1、集体领导的原则。凡属议事范围的问题,必须由支部委员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无权决定;凡经支委会集体讨论做出的决定,除复议作出调整和改变外,任何个人无权更改;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支委会议的,书记或支部委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并接受支部检查。

民主议事制度

民主议事制度 一、议事原则 1、坚持加强党的领导的原则。校党支部领导支委委员会,支持和保证支委会按照法律充分行使职权。支委员会在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时,必须有利于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有利于维护学校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学校支部、支委会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校两委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依靠群众,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讨论。 3、坚持依法依章办事的原则,校两委讨论重大工作,提出工作方案特别是商议需提交党员大会和教职工会议或学校职工代表会议通过决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教职工的利益,有利于校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议事内容 1、本校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校两委任期工作目标。 3、校级重大工程建设、及绿化建设。 4、校级土地的征用、补偿方案和农校建房宅基地的审

批。 5、基建工程等校级重大工程的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 6、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方案或需提请上级党委、政府解决的事项。 7、校务管理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议事程序 第一步:校两委联席议事。凡涉及上述内容的事项,均召开校两委联席会议,由校党支部书记主持,校两委全体成员参加,就所议事项形成基本意见。 第二步:党员议事。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由校党支部书记主持,就校两委联席会议形成的基本意见进行充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达成共识。 第三步:学校或学校代表议事。需由学校会议或学校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再由校委会召开学校会议或学校教职工代表会议,由校领导主持,学校或学校代表依法审议,作出决定。 四、议事要求 1、议事会议的召开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会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然后在会上集体讨论研究,作出决议。 2、议事会上讨论时,每个与会同志既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又要做到不作无原则的争论,不作无根据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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