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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市场报告

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市场报告
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市场报告

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市场报告

一、中国养老保险市场概况

1、人口老龄化

按照联合国国际人口学会的划分标准,我国在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5989亿人,占总人口的12%。预计2020年将占17.2%。如此巨大的数字,在中国还不是十分富裕的情况下,给中国养老保障体系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为此养老问题成为越来越倍受关注的问题。据了解,中国现有的养老方式大致有:社会保险、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金融投资、以房养老、艺术品投资等。而其中社会保障的三大支柱即社会保险、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目前是中国最主要的养老方式。

2、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城镇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为76%,养老保险金总支出4897亿元,比上年增长21%;而2007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3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71万人,城镇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为77%,养老保险金支出为5965亿元,同比再增21.8%;截至2008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891万人,覆盖率进一步上升,全年共发放养老金7390亿元。(如图)

虽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在逐年增长,但是养老金在我国仍存在巨大缺口,早在2006年4月,时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的郑斯林就透露一个让人触目惊心的数字——当年我国养老金缺口累计达2.5万亿元。而另据权威机构统计预测,2001年到2075年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收支缺口将高达9.15万亿元。如此巨大的资金缺口,势必给国家财政带来巨大压力。

3、企业年金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底,我国企业年金规模为910亿元;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3万多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市场规模达到1300亿元;截至2008年8月底,年金规模超过1500亿。但是我国企业年金的覆盖率依然很低,截至2007年底,我国企业年金的覆盖率仅为0.8%。目前,我国大约只有10%的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

4、商业养老保险

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的养老保障水平,积极发展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其他支柱作用刻不容缓。作为三大社会保障支柱之一的商业养老保险,近八年取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从2001

年以来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5%,超过同期GDP的增长速度。而到最近几年增长速度进一步提升,据专家估计今后将占到个人养老保障体系的40%以上的份额。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指出,截至2007年底,中国保险业已为人民群众未来的养老保障积累准备金1.5万亿元。到2008年末,已为人民群众未来养老和医疗积累准备金达2.2万亿元。

二、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情况

(一)概念简介

1.概念

商业养老保险是寿险的一种特殊形式,即从年轻时开始定期缴纳保险费,从合同约定年龄开始持续、定期地领取养老金的人寿保险,能有效地满足客户的养老需要。

2、分类

按受益人多少

中国商业养老保险按照受益人的多少可分为团体商业养老(年金)保险和个人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两种。

按产品的性质

如果按照保险产品的性质来分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传统型养老险

预定利率是确定的,一般在2.0%至2.4%之间,日后从什么时间开始领,领多少钱,都是投保时就可以明确选择和预知的,这一类型产品适合于没有良好储蓄观念、理财风格保守,不愿承担风险的人群。

创新型养老险

在具有传统型的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保障功能之外,又具有了分红型、投资连接型保险产品的功能。分红型的养老保险产品常有保底的预定利率,但这个利率比传统养老险稍低,一般只有1.5%至2.0%,但在预定利率之外,还有不确定的分红利益可以获得;投资连接型的养老保险也是一种长期投资的手段,但不设保底收益,保险公司只是收取账户管理费,盈亏由客户全部自负,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养老险品种。

万能型寿险

是一种长期的理财手段,偏重账户累积,也可以用做个人养老金的积累。这一类型的产品在扣除部分初始费用和保障成本后,保费进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部分也有保证收益,目前一般在2%至2.5%左右,有的也与银行一年期定期利息挂钩。此外当然还有不确定的额外收益。万能险具有保额可变、缴费灵活的特点。这种产品适合收入缺乏稳定性的中高收入者。

(二)发展历程

1、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初步探索阶段1986—2000

中国保险业自上个世纪80年代复业以来,就开始提供养老保险产品,在所有的保险业务种类中,养老保险业务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一个位臵。

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在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中,第一次提及实行商业养老保险作为职工养老保障的补充。

1994年颁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开办1年期以上到期返还本利的养老年金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这对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养老保险无疑具有促进作用。

1995年6月,颁布实施的《保险法》中第46条规定:人身保险公司可以经营的业务范围中包括了个人和团体年金保险。

1995年国务院又颁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通知中进一步鼓励商业养老保险的建设。

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中更进一步明确:为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商业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再一次被强调。

2、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加速发展阶段2001-2007

前已提及,从2001年以来,商业养老保险的年平均增长速度达15%,超过同期GDP的增长速度。

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积极发展商业养老、医疗保险”。

2004年平安、太平首批养老保险公司的成立,随后的几年国寿、泰康、长江养老保险公司相继成立,到目前为止有五家养老保险公司。

2004年11月,根据“入世”承诺,保险业对外资全面开放,不仅包括放开所有区域和业务范围,还允许外资保险公司在其进驻的省份内全面展开。中国保监会宣布允许外资寿险公司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业务

2006年6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第23号)。文件中提出了要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鼓励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文件从宏观层面对我国保险业的未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为保险业未来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

从2007年开始,各保险巨头明显增加了在养老保险市场中扩张的速度。3月,平安养老保险先后获准在辽宁、湖北、山东和青岛等10个省市设立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公司在全国布点,旨在使自身成为养老保险市场的领跑者,并将为我国保险业的繁荣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同样是在3月,太平保险向其养老保险业务增资3亿,同年5月,太平养老的注册资本提高到5亿元。

在此期间,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数量不断提升,创新产品层出不穷。2005年之前的商业养老保险基本上是纯养老型的,是固定利率的养老保险产品,2005年之后寿险公司对养老保险产品作了修改,加入了分红或万能险的投资功能,将固定利率转变为浮动利率,实际分红和结算利率将视寿险公司的经营水平而定。

3、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制度明确阶段2008年—至今

2008年1月1日,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实施《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是我国第一部完整、专业的养老保险方面的管理规定,《办法》的出台在推动保险行业在养老保险事业上进一步向专业化纵深发展提供了政策基础。《办法》从经营主体、养老年金保险的产品管理和经营管理、企业年金管理业务等方面,对养老保险业务的经营行为做出规范,对保险公司的违规经营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是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加速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

2008年6月14日,第一款商业养老保险地方性试点法规《天津滨海新区补充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颁发。细则规定在天津市经营补充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开发补充养老保险产品,其预定利率不受《关于调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规定的约束,但应根据公司投资收益率审慎确定;保险公司开发万能险形式的补充养老保险产品,其最低保证利率亦不受《关于调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规定的约束,亦应根据公司投资收益率审慎确定。同时,投保人购买补充养老保险,可享受天津市人民政府给予的税收优惠。这一细则加速商业养老保险的创新和市场份额的提升。

200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等保险业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计划,研究对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对加速商业养老保险的建设和税收优惠的改革进行了强调。

2009年,在召开的两会上,代表委员就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以及税收优惠给出建议。4月,上海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已提上日程,在上海试点约2-3年后有望在全国推广。养老保险税收递延对于投保人而言,意味着巨大的税收优惠,开展养老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将因此获益。

(三)差距比较

1.差距体现

占比方面

从国际比较看,我国2007年底人均长期商业寿险保单持有量为0.1件,远低于发达国家1.5件的平均水平。同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原会长王宪章在2008年表示,我国人均商业养老保险保费大约是431元,仅为国际平均水平的1/10,为美国的1/70。从中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来看,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根据国家规划,商业养老保险占到个人养老保险的10%-20%,在成熟社会中,人们的养老保险占养老金的比例是:社会养老保险约占养老金总数的30%,企业年金占比为30%,而个人为养老准备的资金,包括保险、基金、股票、银

数据来源:OECD,安信证券研究中心

部分国家商业养老保险保费收入及税收优惠

美国

从1986年开始,年金保险保费收入就超过了寿险保费收入,此后年金保险保费收入的增长幅度一直快于寿险。1975-2005年间,个人年金的保费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4.79%,团体年金为9.37% 。

到2004年,寿险保费收入在人身保险总保费中占比约为1/4(26%),而年金保险保费收入超过了人身保险总保费收入的一半(51%)。

2004年美国年金保费收入为2770亿美元,其中个人年金保费收入1721.40亿美元,团体年金保费收入1045.37亿元。

2005年,寿险公司中个人年金的准备金占比达到42.12%。

最近几年,美国个人购买的(养老型)年金保险市场规模达到1800亿美元。美国的寿险公司占养老金市场份额14%。

在税收方面,美国采取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的“401K计划”。它是根据美国1978年《国内税收法》第401条K项的规定而形成的,它是美国一种特殊的养老金制度。按该计划,企业为员工设立专门的401K账户,员工每月从其工资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存入养老金账户,而企业一般也为员工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员工自主选择证券组合进行投资,收益计入个人账户。当员工退休后从该账户领取养老金时,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

英国

2005年,英国寿险业总净保费收入992.7亿英镑,养老金占比高达61.47%。其中,净期缴保费收入244.77亿英镑,养老金占比51.79%;净趸缴保费收入747.92亿英镑,养老金占比64.63%。

2005年,英国寿险业共给付保险金1087.98亿英镑,其中全部养老金占比达60.99%;寿险业有效保单742.91亿份,其中养老金保单占比为28.29%。2001—2005年,全部养老金保单所占的比重上升幅度最大。

在税收方面,英国采用的是比例扣除,对个人购买年金保险产品的保费从应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最高额为收入的17.5%-40% 。

加拿大

2004年,加拿大人支付的个人年金保费为109亿加元,团体年金保费为138亿加元,总年金保费支出为247亿加元。其中,个人注册退休储蓄计划(Indi Vidual Registered Retirement Saving Plans,RRSPs)占总年金保费收入的47%,占年金总资产的36%。

2004年,加拿大年金保费收入市场份额提高到42%。

加拿大规定,个人向注册退休储蓄计划的缴费全年最多可扣除11500加元或上年工资的18%。

澳大利亚

2004年底,澳大利亚寿险业务共实现保费350亿澳元(折合2030亿人民币)。养老金业务占寿险公司资产的87%,占寿险总保费的86%,达到了1766亿元。

澳大利亚,对退休金计划业务按15%纳税,但对非执行退休金计划业务按最高税率47%纳税。

瑞典

瑞典对养老保险适用特别优惠的税率,对养老金保险适用10%的所得税率,但对个人人寿保险适用25%的税率。

瑞士

商业养老保险在瑞士是强制性保险,除独立就业者、工作合同期不满3个月的临时工和享受残疾保险的残疾人外,所有工薪人员都必须参加。政府负责的生命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加,一般情况下,退休人员拿到的养老金能够达到退休前工资总额的60%左右。

在税收方面,瑞士规定,一对夫妇购买人身保险用于养老,每年可得到大约5000瑞士法郎的税收补贴,对公民购买保险公司提供的专项储蓄保险的缴费可扣除的最大数额为5789瑞士法郎。

德国

德国商业保险较发达,第三支柱多为商业养老保险计划,年金和养老金其替代率可达50%以上,2004在寿险公司中年金和养老金的占比为25.4%。

2008年,德国企业年金和养老保险方面新签订合同数量接近730万份,企业年金和养老金保险的保费收入大约34亿欧元。同时,德国继续大力推行职工私人养老保险,德国每个雇员只需要每个月将他税前的4%收入存入任何一家养老保险公司,便会得到政府154欧元的补助,而且存入的这一部分存款可以享受免税待遇,单身员工的免税额高达2100欧元。

三、中国商业养老保险市场分析(一)规模分析

中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研究报告读书笔记精编

中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研究报告读书 笔记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中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研究报告 ——读书笔记 一、编写背景和目的 背景: 1.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我国正快速进入“未富先老”的困境,而我国现存养老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养老问题严峻。 2.个人账户基金具有个人产权和完全积累的属性,在现阶段面临着难以做实、做实部分也难以实现保值增值的挑战,是改革的重点也是难点。 3.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投资对象仅限于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回报率较低带来很大的基金贬值风险,对制度财务的可持续性构成巨大的挑战。 4.中国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模式和投资管理体制的落后,以及市场化投资的国际趋势。 目的: 希望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为切入点,通过对个人账户投资管理领域进行探索研究,为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提供一个样例和思考视角。 二、简介

本书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编写,主编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郑秉文教授和曾担任嘉实基金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张峰,编者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成员和嘉实基金成员组成。(本书共有七章,27节。附录A、B、C+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第一章中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发展与改革过程(简介) 首先是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定义、特征和属性的基本阐述,以及结合理论和实际探讨引入个人账户的意义。其次,简单阐述了基本养老个人账户制度的发展历程,以新加坡模式(中央公积金模式)、智利模式(完全积累制模式)和瑞典模式(部分积累制模式)三个经典模式为例介绍了个人账户制的三种不同模式;从参保人数以及各地区所占比例、基金数额以及部分国家占地区全部基金总额等方面介绍了30多个国家和地区引入积累制个人账户制度的现实情况;分析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优劣势以及其发展趋势,并做出判断,部分积累制更为可取。最后,介绍了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实施背景,以及个人账户的建立和实施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中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的发展前景。同时,从收入分配、资源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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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发展趋势 2010-3-31 13:36 任舸【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摘要:文章简要肯定了近年来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取得成绩,指出了目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诸多问题,从全面推进多层次养老制度体系建设、扩大非缴费型和基本养老覆盖范围、重新界定政府在养老保险体制中的职能和建立城乡有别的养老保障模式等方面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趋势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真正发展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经过近30年的发展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制度设计不断完善,管理服务不断细化,对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就业压力逐年增加和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等深层次问题逐步显现出来;伴随市场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养老保障的任务越来越重,社会化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管理的压力越来越大,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面临着诸多问题和严峻挑战。 一、目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分析 (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层次缺失 我国养老金制度模式从1993年提出实施多层次养老保险模式。但作为养老保险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年金养老制度推进缓慢,覆盖率小,大部分城镇职工依然仅有基本养老保险。而且,我国政策规定企业只有加入了基本养老保障之后,才允许按政策规定设立企业年金。所以,只有少部分经济效益较好的能源、金融和通讯的企业设立企业年金,而经济效益差的企业一般只有基本养老金保障,形成企业年金缺位。 (二)基本养老金制度覆盖率低 2006年我国就业人口为76990万人,其中城市就业人数为28310万人,城市就业人口比例为36.77%.数据显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理论覆盖率从2001年的38.8%增长到2006年的42.8%,覆盖率仍不足50%.显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的有效覆盖面较狭窄。 (三)养老保险基金“所有者缺位” 当前,我国个人帐户中的养老基金实质上是缴费人的资本或劳动收入的一部分,所以,从经济学上产权明晰这一原则出发,理应成立一个代表缴费人利益的组织来对这部分基金进行管理。而我国目前的情况却是由政府代管,政府成为养老基金的托管人。所以,我国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际上就处于“所有者缺位”继而“所有权悬空”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发生融资困难和基金被挪用的情况,也就不足为奇了。 (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亟待健全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城乡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经济结构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在使我国城市和农村之间形成了不同养老保障制度。与城镇相比,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保障项目少,社会救助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内容,作为现代社会保障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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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黄金海岸)、金源地下城等, 家电买场: 国美、苏宁、商社以及即将开业的大中电器等 建材卖场: 青田家私广场、营业面积4万方的建玛特、南亚家具广场、金观音家具广场等 大型超市: 家乐福、福建永辉超市、新世纪超市等 餐饮、娱乐项目: 分布区域较为散乱,欧式一条街、北城天街、金源地下城、协信铜锣湾广场等,金源地下城内餐饮定位中高档,借助金源大 酒店超五星级的配套,在高端群体中有一定的认知度,金源·时 代俱乐部整合娱乐的消费模式也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其他的餐 饮、娱乐项目主要为商圈配套的点缀,未能形成商圈的核心消费 点,且在消费者心中认知度也都不高。 交通环境 观音桥位于江北区交通枢纽,多路公交车可达城市各主要区域,到解放碑20分种车程,到沙坪坝约30分钟,到南平约30分钟,从观音桥商圈的辐射区域来看,区域内可通过公交、小巴、环城车等交通工具,在20分钟以内均可到达。

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区别

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区别 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保障制度,其目的是维持社会稳定,保证因退休、失业、伤残而丧失收入者的基本生活保障。商业养老保险则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通过合同形式确立的一种较高水平的生活保障。 按国际惯例,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有三个主要来源:一是政府强制参加的基本年金;二是企业、行业举办的职业年金;三是个人储蓄性年金即商业养老保险。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跟不上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再加上改革开放以来,国民收入分配已经向个人倾斜,企事业单位还要负担日趋繁重的养老费用,其弊病越来越明显。因此,可以预见随着退休制度改革的深入,由国家和企业单位负担个人全部养老费用的方式将不复存在,人们有必要为自己的将来多做打算。 我国目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模式,其特点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其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商业养老保险最主要的特点是其较高的保障水平。并且用户可以灵活的选择保障程度。“保险是为中产阶级服务的。”此种说法虽有其偏颇之处,但说明了一个道理:如果想在退休后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只靠社会保险并不够,还需要商业养老保险的支持。 在国外,商业养老保单是和房产、汽车并列的高档消费品。一个人在其一生之中从二十岁到六十岁只有大约四十年的时间有收入,因此他必须考虑如何将这些收入连续的分配到没有收入的时间中去。保险是最适合于这种需要的一种投资方式。 一.我国解决养老问题的思路 据统计1996年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总数已达1.1亿,占全国总人口总数9.5%。按国际标准,中国已经进入老年华社会,而且人口还会迅速老化。据世界银行调查,到2030年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将会从9.5%上升到22%。到2020年,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人口生育高峰时期出生的人口将进入退休年龄。老年人口比重急剧上升,年轻人口迅速下降,中国将出现人口结构严重的老龄化。据世行专家估计若中国到2033年仍未能改变目前“现收现

中国农民工养老保险研究文献综述

中国农民工养老保险研究文献综述 [摘要] 农民工是既具有农村户籍又在城镇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①我国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始于1991年,在近二十年的改革进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本文主要从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必要性、模式分类、退保问题、参保率问题和政府责任五大方面介绍了国的研究现状,并提出了未来展望。 [关键词] 农民工养老保险文献综述 一、中国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我国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始于1991年颁布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它将农民工参保资格限定在受雇于全民所有制企业,1995年和1997年的相关规定又将参保对象扩大到城镇所有企业和职工。2001年颁布的《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一些具体办法,标志着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从模糊走向明确。 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明确化绝非偶然。一方面,农民工是中国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与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共同作用下的必然产物。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农民工群体在一系列与工业化、城市化关系密切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均占总从业人数的很大一部分比例,为中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另一方面,根据老牌工业化国家的经验,与工业化相伴而行的往往是城市化;中国是农业大国,若不能及时处理和解决工业化与城市化过程中作为主要

流动劳动力群体——农民工的养老保障问题,则必将引起经济波动和社会动荡。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基于建立健全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国务院于2006年3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抓紧研究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指明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改革方向。2009年12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颁布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了包括农民工在的流动劳动力群体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二、国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研究的文献综述 目前,农民工的一系列经济、政治和社会权利,尤其是通过一系列制度确立起来的包括养老保障权社会保障权利受到了国诸多学者的关注,近年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下面,笔者将就农民工养老保险各个方面的研究现状进行具体介绍与描述。 1. 建立与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必要性 笔者认为,对于必要性的考察应该分为两个维度:必要性是否存在,与其他项目相比其必要性程度大小。对于第一个问题,几乎没有人认为农民工不需要养老保险。然而对于第二个问题,具体地说就是针对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等不同保障项目的何者优先建立与完善的问题则有所分歧。事实上,完善某一个具体社会保障项目的优先程度既取决于问题的重要性,又取决于问题的迫

分析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分析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2010秋本科公共事业管理卢筱昀 【内容摘要】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从建国到现在经历了三个阶段,很好地为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但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提早出现,及经济和社会环境的改变,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严峻的考验,现存在不少的问题亟待解决,诸如资金缺口、空帐运行、养老金替代率高且不一、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低等。政府可从重新确立政府职能、解决空帐问题、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多渠道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等方面入手,研究解决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总之,一个运行良好的养老保险制度关系到国家的稳定,是建立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空帐运行;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养老金替代率;退休年龄偏低 一、引言 为了解决我国人口增长过快的问题,我国从1978年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对人口出生率进行控制,有效的控制了人口的快速增长,为我国经济的腾飞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增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但在发展之余,计划生育也给我国社会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由于严格控制了人口增长,青年人数相对与老年人的比率越来越低,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在《退休行为与退休政策》一书中,明确指出21世纪的中国将进入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现在中国老龄化呈现五个基本特征:老龄人口绝对数为世界之冠;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未富先衰,经济压力很大;老年人口在区域分布上不均匀;老龄人口高龄化趋势十分明显。从现在到2020年,人口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年均增长速度将达到3.28%,大大超过总人口年均0.66%的增长速度。随着20世纪60~70年代中期的新中国成立后第二次生育高峰人群进入老年,2021~2050年是人口加速老龄化阶段。由于总人口逐渐实现零增长并开始负增长,人口老龄化将进一步加剧。到2023年,老年人口数量将增加到2.7亿人,与0~14岁少儿人口数量相等。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人,老龄化水平推进到30%以上。2051~2100年是稳定的人口重度老龄化阶段。2051年,中国老年人口规模将达到峰值4.37亿人,约为0~14岁少儿人口数量的两倍。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程度不断加剧,就意味着作为非劳动力的老龄人

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九大误区

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九大误区 误区一:商业保险不如社会保险保障 社会保险保障是广覆盖、低保障、保基本的政府行为,它是一个生存工程,而非生活工程。 社会养老保障不具备人身保障功能(人身遇到风险后只能领取个人账户部分),受政策 因素影响很大,各种新闻报道曾经报道出各种消息,例如社保中的个人账户由原来11% 下降到现在的8%,个人账户作空、退休年龄可能会延迟到65岁等;而商业保险则是一个 经济合同,不受政策影响,拿多拿少只和你当初的投保金额以及你所选险种的收益相关。 商业保险最大的特点:一是它具有其它任何投资手段都不具备的人身保障功能,被保险人身故家人可以获陪当初的投保金额,用于家人在还贷、子女教育等方面的经济延续。二是它相对稳定,期满时的保额储备是一笔相对稳定的养老储蓄来源。 所以商业保险在风险时是保障,平安时是储蓄,这是社保所不能具备的特征。 误区二:我现在还年轻,以后再说! 如果按照城市人口人均寿命为80岁计算,我们自六十岁退休以后有20年的时间。 假如每年的基本生活开支是三万,二十年的生活费总额最少就是六十万。 我们计算一下,假如我们 25岁就开始储备,则有35年的准备期,年均1.7万的储备力度; 30岁再开始储备,则有30年的准备期,年均2万元的储备力度; 35岁想起来储备,还有25年的准备期,年均2.4万的储备力度; 40岁才开始储备,只有20年的准备期,年均3万元的储备力度; 50岁不得不储备,只剩10年的准备期,年均6万元的储备力度; 早储备好,还是晚储备好?结果一目了然,不言而喻。 误区三:我会多挣钱用于将来的养老! 三十岁到六十岁期间有三十年的时间,这三十年中间的变数何其之大,可谓河东河西,谁能确保不发生变故?

【文献综述】我国农村养老保险问题对策研究

文献综述 行政管理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问题对策研究 一、引言 社会保障发展至今,已成为国家制度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养老保险又是社会保险体系的核心,也是社会保险工作中最庞大的部分。养老保险制度的确立和实行,不仅有利于劳动力的再生产,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还有利于经济的发展。随着城市化、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低下、农村家庭养老压力的增大以及养老功能的弱化等新问题对出现,迫切要求政府在农村迅速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对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推动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也都具有重大意义。 本论文的写作,是在参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完成的,其中包括了搜集资料、阅读资料、整理分析资料及独立思考等诸多环节,其中某些资料或学术论文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对最终观点的形成以及毕业论文的写作起了非常大的帮助作用,也锻炼老自己分析概括和汇总等多方面的能力。 二、主题 国外对于本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和分析已比较深入,大部分西方发达国家早在几十年以前就已经建立起了覆盖全体农村劳动者或农村人口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农养老保障体系,因此国外先进的社会保障经验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比如Dalmer D.Hoskins的《In Defense of Public Pension Systems》中提到了国家养老金关系到国家竞争力的问题,分析了公共养老系统丧失信心的原因,并介绍了公众养老金系统。还有如Xavierx.Sala-imartin的《A Positive Theory of Social Security》中也认为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全的关键环节,是发展民族事业,发展国民经济和保障安全不可或缺的部分。 国内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成果很多,较有代表性的文献有: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1.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 (1)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创期(1950~1957) 标志着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是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此条例对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待遇标准等方面做出了各种具体的规定。 (2)养老保险制度的扩充、发展期(1958~1966) ①国务院在1958年2月9日和3月7日分别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至此,养老保险从劳动保险条例中脱离出来,成为了独立的、统一的企业、机关的养老保险制度。 ②为了解决城镇集体经济中从业人员及他们的退休养老问题,1966年4月20日发布了《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休统筹暂行办法》和《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职暂行办法》,建立了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的退休统筹制度。 ③在1958年、1959年,国务院还颁布了有关军人的退休管理的规定,在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养老保险体系。 (3)养老保险制度的停滞、倒退期(1967~1977) ①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机构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原有的退休、退休制度也近似于瘫痪,造成了实际上的干部、职工的终身制。 ②1969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使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失去了社会统筹的功能,职工的退休养老成了其所在单位内部的事务,使社会保险退化为企业保险、社会保障倒退为企业保障。 (4)养老保险制度的恢复期(1978~1986) 1978年6月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这标志着养老保险制度从此进入了制度恢复期,但同时也将1958年统一起来的企业和机关退休、退职制度重新分化为两个分离的制度。 (5)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发展期(1986~) ①从体制上对传统养老保险制度革命的标志是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颁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 ②1991年6月26日,为扩大传统养老保险的缴费基础,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统筹,意味着现代养老保险制度将从此得以确立。 ③1993年10月15日,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问题的批复》,确立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④1995年3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确立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⑤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根据两年来各地方的实践,颁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了“七统一”。 ⑥1998年3月成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全国的社会保险体制进行统一的管理。

养老保险文献综述

养老保险文献综述 摘要:目前我国养老保险的面临的一些主要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 关键词:农村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保险基金人口老龄化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真正发展是从20世纪80 年代中后期开始,国家对养老保险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先后经历了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三个过程。经过近30 年的发展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管理服务不断细化,对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深化和社会经济发展,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就业压力逐年增加和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等深层次问题逐步显现出来;伴随市场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养老保障的任务越来越重,社会化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管理的压力越来越大,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面临着诸多问题和严峻挑战。 一、目前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层次缺失 我国总人口的70%多是农村人口,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8000多万人,人口老龄化将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一系列矛盾。而农村和城镇又采取不同的养老制度,这又使矛盾更加复杂化。 现阶段,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采取城镇和乡村不同的制度模式和管理方式, 在城镇,按企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分别实施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主要是家庭养老。我国养老金制度模式从1993 年提出实施多层次养老保险模式。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但作为养老保险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年金养老制度推进缓慢,覆盖率小,大部分城镇职工依然仅有基本养老保险。而且,我国政策规定企业只有加入了基本养老保障之后,才允许按政策规定设立企业年金。所以,只有少部分经济效益较好的能源、金融和通讯的企业设立企业年金,而经济效益差的企业一般只有基本养老金保障,形成企

2017年商贸零售行业供应链整合专题分析报告

2017年商贸零售行业供应链整合专题分析报告

目录 第一节传统商贸零售万马齐喑,凸显供应链价值 (6) 一、零售终端供给过剩,行业收益率下行 (6) 二、传统渠道受制,供应链整合创新成战略所需 (9) 第二节传统供应链效率低下制约行业发展 (10) 一、粗放型传统供应链亟待改革 (10) 二、商贸零售各子行业传统供应链效率待提高 (11) 2.1. 黄金珠宝行业三流单向传递,传统供应链效率低下 (11) 2.2. 产品差异性近无,传统生鲜难解便利之需 (12) 2.3. 化妆品行业渠道纷繁,信息传递不完全 (12) 2.4. 提供进出口平台,服装贸易企业定位单一 (13) 第三节供应链整合创新新趋势,竞争高地显现 (14) 一、供应链呈现新特征,整合创新为其核心 (14) 二、黄金珠宝O2O打通供需,多元化经营助力终端扩张 (17) 2.1. 精准抓取客户需求,全媒体营销完成产品销售 (17) 2.2. 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助力下游零售终端扩张 (18) 三、化妆品行业化解电商冲击,布局线上线下全融合 (19) 3.1. 行业蛋糕做大,电商加速崛起 (20) 3.2. 渠道格局持续变化,专营店模式被看好 (22) 四、生鲜电商百家争鸣,催化冷链供应专业化经营 (25) 4.1. 生鲜触网经营,电商群起逐鹿中原 (25) 4.2. 消费者需求偏好主导,全产业链整合或成趋势 (27) 4.3. 千亿生鲜市场推动冷链市场发展,政策助力其扩张 (29) 五、打造产业服务平台,贸易行业龙头机会显现 (31) 5.1. 大型贸易商禀赋得天独厚,有望成为核心企业 (31) 5.2. 多元化经营横向整合供应链 (32) 5.3. 纵向一体化切入全产业链经营 (33) 第四节供应链整合决定成败,巨大空间带来发展新机遇 (33) 一、刚泰控股-“互联网+”黄金珠宝生态圈缔造者 (33)

中国养老保险新制度

中国养老保险新制度 新中国建立以来的首部《社会保险法》开始实施。该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慧择网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或处3倍罚款 《社会保险法》的目标:建立没有缺失,覆盖上没有遗漏,衔接无缝隙的社保制度,使全体人民在养老、医疗这些方面都能做到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其正式实施,标志着“全民社保”跨越设想,进入实施阶段。 缴费不足15年,两条途径可享受长期养老待遇 “累计缴费满15年,是养老保险参保人领取养老金的的必备条件之一,”长期以来,那些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存储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他们的老年生活缺乏稳定长期的有效保

障,对此,《社会保险法》进行了重大完善和拓展,增加了两种处理方式:允许个人缴费至满15年;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种途径都可以让参保人获得养老保险长期待遇。缴费满15年是享受长期待遇的“门槛” 由于每个地方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都是不一样的,所以缴费金额也就不一样了。你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咨询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或是打社保局电话12333咨询这样能更清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最低缴费满15年是参保人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必备条件。省人社厅副厅长张瑞书介绍说,最低15年的缴费年限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首先是,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已经达到73岁,为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收支平衡和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其次,不论通过何种方式就业,缴费都累计年限,多数人可以比较容易地达到15年;最后,从国际经验来看,实施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基于缴费与待遇领取长期资金平衡的精算结果,大都规定有最低缴费年限。 事实上,养老保险新政策仍有很多不足之处,是需要后续加定,进一步落实的。 新养老保险制度:

浅析国内外商业养老保险制度

浅析国内外商业养老保险制度 【摘要】当前,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我国即将迎来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这无疑给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本文聚焦于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及问题,试图反观一些发达国家的商业养老保险制度,总结出其优点,希望能为制度的设计者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三大支柱、商业养老保险制度、养老金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商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7765万人,占总人口的13.26%。“十二五”期间,将出现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人口老龄化进程将加快。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带来的社会问题将更加凸显。养老保障问题是老龄化社会发展和面临的最主要的社会和经济问题。就物质上的提供来说,在城市,许多人拥有社会养老保险,养老主要靠自己,但中国是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提前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即“未富先老”,由于经济不发达,社会财富不充足,物质基础和经济实力比较薄弱,因此要解决不断增长的、人口众多的老人养老问题还缺乏雄厚的物质基础。随着“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政府的大包大揽不仅会让其的负担越来越重,最终走到国家社会保障濒临于破产的地步;还会加重我国总人口的经济负担,使得国民收入中消费基金比例扩大,投资率、积累率下降,减慢经济发展速度。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开始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在制度设计方面,我们借鉴了国外的一些做法,也因国情有着特定的改革道路和政策选择。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财政负担过重等问题,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构建了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了养老保障的水平。 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主要是由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社会保险来提供的,它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形式,为依靠劳动收入生活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保持基本生活条件,促进社会安定而举办的保险。其覆盖面广,满足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这些基本的保障,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却又是一项基本的生存权利。商业保险为社会保险资金的管理提供了很重要的服务。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制度)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筹资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企业年金需要精湛的精算技术,这需要商业保险公司的积极支持。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即养老保障体系中的第三支柱,则主要是靠商业保险来支持的。它们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在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养老保险之外,通过合同形式确立的一种较高水平的生活保障。它们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更高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具有较高的保障水平和灵活的保障程度。 可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起着重要的补充作用,它是减轻政府社会保障压力,稳定社会生活的有效手段,充当着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也扩大了社会保障的范围。要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必要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目前,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险种设计不理想 ,保值、增值功能不强。现行的养老保险条款交费较高 ,机本上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文献综述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文献综述 学校: 专业: 年级: 班别: 姓名: 指导教师及姓名; 摘要:我国自2003年开始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2009年10月正式试点推行。试点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文献资料。文章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于新农保的焦点问题,如新农保启动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新农保启动的可行性、新农保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和新农保可持续发展思路等问题进行整理和总结,分析了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并给出了最终评价。 关键词:新农保;制度研究;老龄化 Abstract: China has been exploring to establish a new type of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since 2003,which pilot implementation in October of 2009.Rich experience and literature was accumulated while the pilot was introduced. Based on plenty of document resources, some focus problems of this research were summarized, such as the necessity and realistic significance, the feasibility analysis, problems exist in the Trial implementation and the feasible measure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new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Issues need to be researched in the next step were put forward, and evaluation of the new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was given. Key Words: New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Studies on system; Aging of population; Literature review 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在退休或丧失劳动能力之后能够维持正常生活水平而实行的一种福利制度,它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可以解除农民对养老送终的顾虑和担心,能有效保证老年人晚年的生活质量,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1986~2003年,我国探索性建立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旧农保”),经历了摸索期与停滞期,从2004年开始,一些地方进行了有政府财政投入的所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2009年9月1日,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及改革回顾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及其改革回顾 中国现行养老保险体系是由三个不同层次的养老保险计划组成,即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和个人养老保险计划。由政府主导并负责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构成职工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一层次或第一支柱,政府倡导但由企业自主发展的企业年金(原来称为补充养老保险)构成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层次或第二支柱,团体或个人自愿购买的商业性人寿保险则构成第三层次或第三支柱。 我国的养老改革大体分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体制改革初期以及20世纪90年代至今三个阶段。 一、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养老保险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借鉴苏联的经济运行模式我国过实行计划经济,我国在城镇地区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中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前身为国家劳动保险。建国伊始,政务院就于1951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该条例对劳动保险的实施范围、基金的征集与保管、待遇水平都作了详细规定。 1953年,政务院又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若干修改意见的决定》。该决定统一了劳动保险待遇的开支渠道,规定企业要按工资总额的3%提留劳动保险基金,劳动保险基金由企业的工会管理,其中70%留给基层工会用于支付各种劳动保险待遇,30%上缴全国总工会,由总工会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使用。 1955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建立了针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不同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金由国家财政负担,并由人事部门进行管理。 1958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统一了企业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该规定放宽了退休条件,男性和女性退休养老的工龄要求分别从25年和20年降低为20年和15年,同时将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纳入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范围。 至此,几乎所有的城镇全民所有制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从筹资方式看,这种制度属于现收现付制①。由于当时人口年龄结构轻,国家承诺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比较高。这为以后我国改革现收现付制增加了难度。 这种退休费用全国统筹的局面一直延续到“文化大革命”之前。 在1966—1977年“文革”期间,工会组织被撤销,社会保险工作陷入一片混乱无序之中,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处于停滞、倒退的状态。为了应对这种局面,财政部于1969年2月下发了《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规定国营企业一律停

我国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

我国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还不发达,为了使养老保险既能发挥保障生活和安定社会的作用,又能适应不同经济条件的需要,以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此,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我国养老保险基本情况有哪些? 个人储蓄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帐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退休后,凭个人帐户将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一次总付或分次支付给本人。职工跨地区流动,个人帐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随之转移。职工未到退休年龄而死亡,记入个人帐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实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目的,在于扩大养老保险经费来源,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有利于消除长期形成的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包下来"的观念,增强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参与社会保险的主动性;同时也能够促进对社会保险工作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可以实行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挂钩的办法,以促进和提高职工参与的积极性。 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在我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基本养老金也 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 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1991年,《国务院关于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规定:随着经济的 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中更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 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为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目前,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确定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后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层次和功能上的不同,其联系主要体现在两种养老保险的政策和水平相互联系、密不可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单位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应选择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机构经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方式有现收现付制、部分积累制和完全积累制三种。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可由企业完全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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